《双城记》读后感细选86句-经典语录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双城记》读后感 篇1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第1句】: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第2句】: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第3句】: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双城记》读后感 篇2
我是读完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读到最后两三章的时候,原先迷茫如大雾般的情节慢慢地似受到初生的阳光而将迷雾驱散后的天空一般明朗起来。怪不得作者狄更斯自述,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兴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德尼·卡顿。
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双城记》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双城记》读后感 篇4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阶级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顿
我以为,这样的爱是广义的,如梦幻般伟大而纯净,催人泪下,它默默承受着煎熬,“孤独”面对着酷刑,它也许忧伤但充满幸福,它可能凄美但并不单薄,在无形中,放出动人光彩,成为经典。卡顿如同黑暗里的精灵,像是“星星之火”点燃真爱。
卡顿的离开平静且从容,但我明白,走想向爱的祭坛,不光靠勇气,更珍贵的只那一份感人肺腑的“博爱”!也许卡顿的牺牲正是一种重生,因为他在坦然中透过了死亡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双城记》读后感 篇5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双城记》读后感 篇6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读后感 篇7
一本书就像一部电影,翻过那一页页泛黄的纸片,留下的是书中的记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件件扣人心弦的事件,一行行跳动的文字将整个画面编织成一部充满血与泪的历史。狄更斯就是用手中的那支笔向我们讲述了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社会。
文字是心境的外在反映,狄更斯的经历让他的文字不再干涸。他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家庭,曾经做过鞋徒,当过文书,最终走上了写作之途。他生活在那个充满黑暗的年代,只能用笔来写出满腔的热情与愤怒。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而《双城记》在结构上是最严密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表现了爱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终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诚实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因为医治一名被埃弗雷德兄弟虐待的女子而扯出一段黑幕遭到秘密监禁达十多年。热心敦厚的银行职员洛瑞为老客户救出女儿——露西,并试图营救马奈特医生,因种种巧合温柔多情的露西遇见了正直高尚的达内,二人坠入爱河。他们联合救出父亲,仁爱无私的律师卡顿爱上了露西,却因为爱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犹生,仁爱犹生。最终爱的家族取得了胜利。
在那悲惨的社会中,人民为了自由而战,狄更斯不是一个手执长矛的勇士,但他是一个用文字来书写社会的爱国者。透过那蒙上黑雾的历史,用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来告诉世人,在这个即将迎来光明的世界中,正义和爱永远是人们前进的不竭动力。身处乱世的人们心灵中充满了孤独、恐惧与血腥,他们为了恨而变得扭曲,如同回到了人类的原始时代——那个野蛮残忍的年代,狄更斯用文字中带给了人们希望看到了文明,在另一个充满血泪的国度中看到了故国的未来,也不管努力追求的前方有多么坎坷,也不管在通往民主与自由的.道路上会留下多少人的血泪,埋下多少人的白骨,文明的人们总会义无反顾迎接自由的曙光。
《双城记》读后感 篇8
这本书篇幅不多,全书可以说就一个故事,但是又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有巴黎的社会矛盾,甚至还讲述了一些法国大革命的过程。还有法律与公平的思考,人性的考量。包括达利与露西美好而又平淡爱情,卡尔登对露西深沉隐忍而又为之不顾一切的爱情。
侯爵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为令人愤恨的地方,也是法国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原因,贵族草菅人命,心狠手辣,对孩子毫无怜悯,对生命毫无敬畏。而侯爵的死,更是让人看到民愤以无以复加,平民的反抗,革命的即将到来,虽然结局两败俱伤,但是还是给人看到希望。
达利的三次受审可以说是故事精彩所在,每一次可以说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群引起的。伦敦受审,因为医生和露西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他化险为夷。并且还结识露西,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第二次受审可以说是靠着人性的美好公正与怜悯才成功的。第三次,当然没能再次逃脱,因为家族的黑暗历史(贵族身份),那些他家族曾经犯下的错,没有被时间洗刷干净,现在直指他的性命,即便他本是正真善良之人。最后,有人因为爱情,因为成全,因为诺言而视死如归。卡尔登,死的虽然平静无憾,但是还是让人感动与心痛。
达利没有错,卡尔登也没有错,错的是家族的恩怨积淀给了无辜之人,错的是好不容易推翻了旧世界建立的新世界依旧是没有公正与法制,想的只是报复和严惩那些旧时之人,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新中国打地主有几分相似,但是新中国更加法制,这也是进步没有被摧毁的的原因吧。
一本书,像是读了一个故事,又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又或是一个梦一般。哗然而又淡去。带来一丝心头涌动,带走一片轻吟叹息。
《双城记》读后感 篇9
西德尼·卡顿,在《双城记》里,一开始是一个不起眼的配角。他酗酒、虚度年华、自暴自弃,尽管长得有点呆滞,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他是一个胡狼,也就是跟在老虎身后、但不敢越犯老虎的一种动物。他总是跟在法庭红人的身后,他自己也是一名律师。一次在法庭上,他看见了一位证人小姐,并爱上了她,她叫马奈特,是医生亚历山大·马奈特女儿。马奈特已经要与一个叫查尔斯的人结婚了,这时卡顿去了马奈特家含蓄的告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卡顿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会赢的这份爱情的,以后便没有纠缠马奈特,也是正常的与她接触。顺便。介绍一下查尔斯这个人。查尔斯·达内,原名查尔斯·埃弗瑞蒙德,被称为“逃亡贵族”,是法国一个贵族的后裔,但他不贪图钱财,被凶狠的叔叔夺去了他应有的一部分财产。然后,他来到了英国,认识了马奈特,以老师为职业。一年,她因为公事必须返回法国,被逮捕,判了死刑。这是,卡顿出现在法国。查尔斯被执法前一天,他以“探监”就出了查尔斯,他来到监狱,要和查尔斯换衣服,代替查尔斯在监狱里,接受死刑,查尔斯不愿意,卡顿就把他打昏,自行处理了服装,托人把查尔斯运了出去。第二天,卡顿上了断头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而查尔斯和跟他来的马奈特乘坐马车,逃出了法国。在卡顿临上断头台时,他说:“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是信我的人,必永不死。”卡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这样的凄凉。
卡顿在向马奈特表白时,说过自己能为了他们两人的幸福而去死,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用一颗跳跃的心脏去救活一颗即将停止跳跃的心脏。救不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这个结局是出乎人意料的,没想到这么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会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我想,等到查尔斯苏醒过来时,也一定会感激卡顿的,一定会跪在十字架前为天上的卡顿祈祷祝福吧。卡顿,我刚开始时是不喜欢他的,可是到了结尾,我却被他那伟大的行动感到震惊。他用自己的证明许下了这个诺言,用自己的生命去履行这个诺言。想到这,我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卡顿震撼着我。现在的我们,说反悔就反悔,毫不注意自己的人格,不守信诺,虽然我们没有用生命去许下诺言,但我们依然要学习卡顿那样履行诺言,不,更准确的说是懂得奉献自己!
狄更斯也深深地为自己笔下的卡顿震撼了,他说过他会很乐意在舞台上表演卡顿这个人物。是啊,生活中正缺少像卡顿这样的人。奉献,也许奉献的是生命、时间、各种物质或是精神物质,然我们懂得奉献吧!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令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双城记》读后感1
小说《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小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小说《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双城记》读后感2
让我感觉最深的特点是,每一个人物的存在和功效都是满打满的。为什么要提到普洛斯小姐的混账弟弟,因为后面要靠他翻盘;为什么卡顿一定是一个被人生大浪击倒的“律师”而不是别的什么职业,因为最后要靠他高超的专业素养进行谈判而达成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计划。
关于人性,我想最真实的可能是德法奇夫妇。从德法奇太太身上,我们能看到被复仇笼罩的人是有多么的坚如磐石,刀枪不入流水不侵,我们会埋怨她为什么不能就事论事,莫因血缘姓氏就一棍子打死好人,但那是幼时真实遭受血亲消亡的灵魂,它的扭曲可以不被原谅,但是绝对不能不被理解;对照存在的德法奇先生也很真实,有同样坚决的、教养不高的、痛恨贵族的心,但也有丝丝裂纹,会为无辜的敌人家庭阵痛,但是刹那间淹没在洪流中。最后,达奈为了救一个在我们看来不是很值的人回国那里让我感受到了非常典型的义的形象,卡顿非常有力地显现出爱的力量,尤其是在他先前堆砌形象的对比下。
我想我们要感受这些东西,因为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某些人物过于理想化,因为呈现了某些太好的品质,而不够真实。但是教育意义是有的,经常耳濡目染,不要因为不相信美的存在就不想变美,还有有点用的。
《双城记》读后感3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期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此刻十分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的《双城记》的'经典开头,这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这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重重的色彩。
《双城记》有其不一样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感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齐,情节错综,头绪纷繁。作者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手法,使小说结构完整严密,情节曲折紧张而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卓越的艺术技巧。风格肃穆、沉郁,充满忧愤。
小说在情节安排上,采用了他在许多作品中惯用的悬念手法。开
《双城记》主要以情节结构取胜。书中的人物形象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仁爱的化身,如马奈特医生、路茜、代尔那和卡尔登;另一类是复仇的化身,如得伐石夫妇、甲克,以及法国革命中疯狂的群众。两厢对立,壁垒分明,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展示其鲜明的性格特征。狄更斯喜用的漫画化手法,在这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其中狄更斯的
《双城记》读后感4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s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读后感5
在读《双城记》之前,看过网上某一些介绍,说《双城记》虽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指出这段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写作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作者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我觉得作者为了表达自己感情思想,就刻画了当时法国革命群众的邪恶之处,体现他并不喜欢革命,甚至对革命的痛恨。他不了解革命所含有的意义,但是作者推崇主张让爱来改变世界——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
读了书后,个人喜欢卡顿,卡顿在小说被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卡顿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而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卡顿是悲哀的,也许他不应该被埋没,是为世所迫,没有人去帮助他,人们关注革命,加大压迫。
《双城记》读后感6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安葬祷文。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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