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读后感合集76句-经典语录
《依法治国》读后感1
在读《依法治国》时,心中顿时涌起无数感慨,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一个话题——依法治国,从你我做起。
这个话题中,我最敬佩曹辉,杨光雨,吴松建这三人。他们仅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心中存的法律道德远比许多成年人更广泛。他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将钱包里的钱占为己有,反而发扬了自己的文明善举,成为了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行为上的模范。
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类似的事情,而我的举动却与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天我正走在步行街上,一个在阳光下发着光的物体吸引了我的视线。捡起一看——手机!还是苹果牌的!如果拿到学校里就能跟同学炫耀一番啦!我边想着,边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瞄了一圈。确定没人后,我把捏在手中的手机放进口袋。
刚要把它收为己用,但我万万没想到,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那是一个皮肤黑黝黝的中年妇女,她朝我走过来。我顿时有些忐忑不安,她会不会直接把我抓到警察局里去?会不会说我是小偷?
但她只是冲我莞尔一笑,露出的牙齿在黑皮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她说:“小朋友,要学会拾金不昧哦!”听了这话,我脸上一热,低下头,不知所措起来。中年妇女看得出我尴尬,伸出手说:“没关系,手机给我!”我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给了她。当时我没有想那么多,只知道她是个好人,或许这就是法律让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无条件的信任。只见她接过手机,跑向不远处的巡警局……
我们生活中就应该有这样的人,有这样心中存着法律道德的人。不能随意就将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应当返还权利人,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
《依法治国》读后感2
我今天读了一本与法律有关的书,叫做《依法治国》。书中的内容让我感触颇深,我认为法律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如果你遵守了规定,就会相安无事,如果你违反了,就会害了自己,也会连累他人。
平时我只觉得法律离我很远,都是成人的事,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同样如果我们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会受到它的制裁。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别想钻法律的漏洞,都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从小就打架、骂人、偷窃等,长大就会愈演愈烈,甚至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同学们,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依法治国》读后感3
我读了《依法治国》这本书后,很受启发:怎样成为一个爱学习爱劳懂爱祖国的品学兼优好学好学生呢?
关于学习,就像是我们爸爸妈妈工作一样,我们现在还小,我们的任务就是学习。只有好好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后才会有所作为,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可能很害怕考试,其实考试就是检查我们学到的知识是不是很扎实,学习的态度是不是端正等方面的成绩可以不断进步,但是也会下降。原因有两种;一是你太骄傲了;二是考试试卷上的内容有部分超出了范围,我们还没学到。我觉得态度很重要,不能因为小小的进步而骄傲,也不能碰到一点困难而退缩。我们必须记住;学习是没有止境的。你的成绩不好不要太沮丧,只要努力学习,掌握正确的方法,就能进步。作业也是一样的,只有静下心来,认真地写,才能更快地完成。我认为态度是决定你学习好坏和将来能不能成功的关键。
我们在渐渐长大,必须得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父母,还要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比如;洗碗、拖地、洗菜、整理房间、煮饭等,可以让父母在工作之后有休息的时间,还能享受到劳动带给我们的成就感和快乐。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同时也是中国的小公民,我们中国人要爱自己的祖国,别的国家的人才会尊重我们。我认为爱祖国,可以从爱护国旗和每天佩戴红领巾做起,经常清洗红领巾,不乱扔,不损坏它。爱护周围的公共设施,保护周围的环境,不随便乱扔垃圾。
我们要好好学习,热爱劳动,更热爱祖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小公民,以后才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依法治国》读后感4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依法治国》,其中一个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一天下午,贵阳市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人路过操场时,发现了一个橙色的小钱包放在小凉亭的石凳上。三人打开钱包,看见里面竟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的现金和许多证件,三人着实吓了一跳,班干部杨光雨当机立断,把它交给了学校门卫袁爷爷。袁爷爷接过钱包也吓了一跳,这样的“大鱼”他从没见过:74张100元现金,7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第二天经过努力,老师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确认无误后,失主陈女士领走了失物和现金,并在好人登记薄上写下了表扬语:“谢谢你,钱收到了。”三位少年拾金不昧的消息传开后,有记者去采访,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要!如果我们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不一样呢?”
多么朴实的话语啊!我觉得拾金不昧的品德很高尚,三位小伙伴是我们的好榜样。记得新学期刚开学,大队长李杨锐丁和陈昊炜同学拣到了1条熠熠生辉的金手链,他们没有一丝杂念,立即交到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第一时间还给了漕桥润源化工厂承波君阿姨。学校在联合晨会表扬了他们的先进事迹,为他们颁发了“拾金不昧小标兵”的奖状,多么光荣啊!
其实拣到小东西不占为己有也很光荣。我们的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已经成立15周年了,上面记载了4000多名拾金不昧者的名字,积攒的无主钱物全部用于帮助有困难的人,队员们的做法在江苏《少年号角》上还进行了宣传展示。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一位好少年,很幸运,我做到了。星期二中午,我在回教室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毫不犹豫地交到了拾金不昧小银行,我还获得了少先队大队部颁发的“拾金不昧章”,多么自豪啊!
拾金不昧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和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就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纪观念。我要为拾金不昧好少年点赞,为自己的小小诚信点赞!
《依法治国》读后感5
今天阳光明媚,我拿起了《依法治国》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书里写的一个个《依法治国》的小故事把我吸引住了。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告诉我们要争做守法的小公民……
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姚红珍,因为她用微笑和热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姚红珍还做了好多帮助消费者的事情呢!比如:电梯突然加速害得张大爷摔了一跤右手骨折,姚红珍帮助他要回了医药费;陈先生用的红木衣柜是假冒的,她又帮助他讨回了损失……她成了大家的贴心人,正义的天使。
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谭英敢啃“硬骨头”,连传鹏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你看,他们做了那么多好事,成了无助的消费者的主心骨。
走出书本,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现实生活吧。
记得平时的时候,妈妈总告诫我说:“孩子,外面的食品不安全,还是家里的好。”爸爸总会唠叨说:“家里的好,安全,而且啊最好是自家种的,纯绿色食品。”听着他们的话,我总是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去外面吃了,那么多的人都到外面吃,不是吗?面对我的质疑,妈妈让我看了香肠的制作视频,我顿时被吓呆了!
只见,视频中工作人员先把连毛都没有拔光,内脏都没有清理的死猪,甚至是病死的猪,倒入了搅拌机,搅拌机不停地旋转。一会儿的功夫,那些猪就成了一堆粉红色的肉泥。哦,太恶心了!他们为了自己的钱财,却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也不顾食品的卫生,更不顾别人的健康,只知道一味地敛财。挣着这种黑心钱,却丢了良心,真是可悲。
听说像这样的事例还不只一个:康师傅地沟油事件,毒米线事件,工业盐腌制咸肉的事件……我也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妈妈说还是家里的好吃,家里的安全了。我想:大家多为别人想一点,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就好了。尤其是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更要向姚红珍、谭英、连传鹏他们学习,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小公民。
合上书本,我看见封面上那个大大的天平。我觉得我们不仅要把天平画在书上,还应该在我们的心里摆一个善良正直的天平!
《依法治国》读后感6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今天,我在《依法治国》这本书中看到了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三位同学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心中漾起了阵阵的暖意。
20xx年5月7号,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现金和许多证件。他们交给了门卫袁爷爷,袁爷爷称赞他们的行为非常棒。后来,三人在班主任和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三人回答:“别人的东西不能要,如果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两样呢?”
说得真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传递正能量。拾到钱物本是平常事,但面对诱惑能做到不动心,是多么可贵啊!为此,黔东南文明网“身边好人”栏目专门详细介绍了曹辉、杨光雨、吴松键的事迹,称赞他们是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班的尤丽锦,张磊,六(1)班的徐嘉蒋和李杨锐丁。就说说张磊吧,两周前大课间活动时,突然地上出现了一道亮光,张磊眼尖,跑上前一看,是一枚五角硬币。他捡了起来,问周围的人:“谁掉的钱啊?”没人回应,大家都忙着活动呢!他又把硬币举过头顶,加大音量说:“谁掉的钱啊?”还是没人回应。张磊急了,扯着嗓子大喊:“谁掉的钱啊?”我正好在一边,被这突然的一嗓门吓了一跳,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大声,吓我一跳,没人回应可以去交给老师呀!”“对啊对啊!”他欣喜若狂,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他转过身,迅速奔向杨老师,还差点把我撞飞。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确,五角钱虽小,却折射出张磊同学美好的心灵,值得大家学习。五角钱不多,也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就不能要,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依法治国的演讲稿1
当今的中国,政通人和、百业俱旺。科学发展观像一具高悬的灯塔,照耀着我们青年一代去谋求和开创兴旺发达之路。置身于这样的时代,注定我们要肩负起与时俱进、创新图强、不断赶超、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和时代重任!建天下者,舍青年其谁;兴中国着,非青年莫属。青年是推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青年法官,我的梦想就是实现法治中国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青年者,人生之王”,“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我们青年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路上的突击手。那我们当如何立足于本职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又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呢?作为一名九江市中院法官,我认为青年法官要坚守法治信仰。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
其次是要具有实干精神。“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成功缘于实干,祸患始于空谈。我们要力戒眼高手低,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在司法实践中学习、磨砺自己;要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勤勉工作,扎扎实实裁判好每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最后必须具备高尚的人格。有句名言讲“法官的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终保障”。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法官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
当法治中国梦照进现实,真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只要我们把个人的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我们的人生就必定会有更加出彩。我坚信,待到中国法治梦想成真时,我们一定会为自己所作的贡献而感到无比骄傲。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在以自己饱满的生命热情,燃烧着青春的激情,与勤劳智慧的九江人民一道,共同续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璀璨篇章,共同迎接一个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青年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并为之奋斗吧!
依法治国的演讲稿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xx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依法治国的演讲稿3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法律:过马路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当我们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时可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都知道,为了行车的安全,马路上增加了护栏,这原本是好事。可有一天,我在街上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场面:一个中年男子在马路边急匆匆地走着,好像有什么急事,当他想过马路时,恰好没有人行横道线,只见他毫不犹豫的一脚跨过护栏。正在此时,一辆小车急驶过来,司机急忙刹车,尖锐的刹车声,把这位男子惊呆在马路中间。我也惊出一身冷汗,想像着,如果不是司机的反应灵敏,惨剧将瞬间发生,那又有多少人将为此悲痛?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不遵守法律呢?违法者往往都抱有侥幸心理,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提到“法律”这个词,就会给人以一种权威、崇高、神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习惯、道德一样,都给人们做着榜样。正是因为这些“榜样”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人们的正常生活才会受到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在改革开放期间,我们也见到了中国法制进度的突飞猛进。虽然法制已经到位,但我们还是要考虑在生活上怎样与法同行。有人说:“只要我们未到18岁,犯法也是可以的,法律根本管不到我们。”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犯罪就如同一朵长满刺的玫瑰花,美丽诱人。既能让你流泪,也能让你流血!”
还有人说:“那只要不杀人不放火,犯点错误总行吧?”
“不,当然不行比如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因持塑料枪抢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你们说,行吗?”
同学们,让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不危害自己,不危害他人,积极做一些对人民、对社会有意义的事。从今天起,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范文二】
法律,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可有些青少年却轻视法律的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据统计,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 【第64句】:2%
记得,那一天打开《法律知识讲座》的频道后,看到了一起惊心动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变成了老人家的常客。
13岁的韩某3月12日11时许,来到来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多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并用棉被干好逃走。韩某将1000元用来在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没想到一个青少年为了钱,竟会把身边最亲的人勒死!作家刘青有这样一句
我们虽然还没走上社会,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把法律铭记在心,否则,一点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会更加有序发展。
更多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第1句】:
【第2句】:
【第3句】:
【第4句】:
【第5句】:
【第6句】:
【第7句】: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1000字
【第8句】: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800字
【第9句】:
【第10句】: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113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