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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素读后感2000字整理76句-读后感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1

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

读《小王子》完全是为了应付作业,然而当我读完,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比如对几米手绘画的喜爱。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也不尽是。

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

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但不失明智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忙碌的点灯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

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梭罗说,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他是远离人群的,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美好,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2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苏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地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通过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3

《小王子》这本书,是园宝的妈妈买给我的,她说:“妈妈,成年人的思维未必是正确的,当你想拥有快乐生活的时候,请你用一颗童心来观察这个世界,那样,也许你会拥有更多的幸福。”

《小王子》文字不多,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翻译:尹建莉。它以童话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来自某颗遥远小星球的小王子,因为和深爱的那朵玫瑰花闹别扭,而选择的一场逃离式“星际旅行”。

读书,可能每个人的理解和感悟不一样吧,对我而言,遥远的小星球代表着一个独立的个体,玫瑰花,代表着他深爱的女人。在并不复杂的剧情里,抒发了关于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终极意义的探索的追问。用儿童的视觉去剖析成人世界,在无限的想象空间里,纯净无染的儿童心灵看到的总是与大人们看到的世界有天壤之别。

生命,从无中来到无中去,每个人都处于上场谢幕的循环当中。这个循环不是悲伤,意义在于过程,生命之所以有趣,在于过程中的体验和收获。

小王子离开玫瑰花,心却一直惦念着她。距离让他自责,他说:“我不该对她的话太较真了,他不懂得享受她赋予的恩惠,忘记了嗅闻她的馥郁芬芳,而是计较了她那些无聊的话,我更应该在意她为我做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他本该猜到,她的那些小花招后面隐藏了多少的柔情蜜意,口是心非是女人一贯的爱的表达方式。”

小王子的星球有三座火山,一座死火山,两坐活火山,而那座已经死亡的火山是什么?是他对生命的激情吗?是他的理想吗?是他本该而年轻而蓬勃的心吗?这些,留给读者自己去冠名。这座死火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那就是在心底彻底失望的无法再燃烧的东西。小王子忍着内心的忧伤把火山收拾干净,他以为他走得彻底,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当他最后一次给玫瑰花戴上玻璃罩说再见的时候,他眼泪流了下来。玫瑰花终于开口,但并未责怪他:“请你原谅我过去那样对你吧,希望你快乐起来,其实,我在心底是爱着你的,只是我没有正常表达,这是我的错,玻璃罩拿走吧,我不想再要它了”。

玫瑰花失去了爱情,变得坚强,她不想让小王子看到她的眼泪,她是如此心高气傲。

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他先后遇见:“国王”“爱虚荣的人”“醉汉”“商人”“点灯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位置,自以为是的活着,他们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却丢了自然赋予的天性,虚伪的活着,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虚荣,忘记最初的想法的目标。

小王子的故事,无非诠释了人类最深的情感从最大的喜悦到最深刻的痛苦,都来自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事件的关系:“生命的本质就是在关系中寻找自己,并成为真正的自己,在关系中寻找爱,并成为爱。”这是眼睛无法看到的,只能用灵魂感受到的。语言,无法传输这种爱的能量,却成为破坏的导火索,寻找幸福,成为生命的最高目标。

小王子最后到达地球,迎接他的竟是沙漠荒原中一条金色的毒蛇。身处荒漠,小王子倍感孤独寂寞,蛇幽幽地回答:“你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会感到孤单寂寞”。小王子,登上了一座高山,当他站在高高的山顶,极目远眺,整个地球一览无余,但他看到的却是刀锋峭壁的`巨石,山谷一遍遍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在他的星球,他只有一朵美丽的花儿,她总是先吐芳言。

小王子穿过沙漠、戈壁和积雪,遇见一个开满玫瑰花的园子,他瞬间被忧伤吞噬,他的那朵玫瑰花告诉他,她是整个宇宙独一无二的,而此时五千多朵玫瑰花告诉他,他最爱的那朵,只是一朵普通的花儿,小王子伤心的哭了。但,后来小王子遇见了小狐狸,小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

小王子终于明白,满园的玫瑰花没有一朵愿意为他付出生命。他为他的那朵玫瑰花倾注了时间,时间让他们成为亲密关系。狐狸说:“人们已经忘记了真理,但,你不能忘记她,请永远珍惜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亲密关系者,你要珍惜你的玫瑰花。”

小王子无比想念他的星球,他告别他的宇航员朋友,他要回去了。他无法带走肉体躯壳因为他太笨重了!

宇航员被困沙漠无非是一种坠落,当他处于迷茫、焦急、失去方向的时候,他不曾忘记他最初的梦想。他因为大人的左右并未成为画家,被困沙漠遇见小王子只是一种心灵的救赎。终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无非是人生经历的过程,还有过程为我们注入的信念。

友情,也许就是这种依依不舍和念念不忘。小王子的离去,让人们记住满天闪着光芒的繁星。灵魂的飘飞给人留下许多遐想,我们仰望浩瀚星河,远去的亲人是不是其中的一颗,未来的我们会不会成为其中一颗?那些深邃的目光,会不会在无尽的暗夜注视着我。我们每一个人离开,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除了留给别人一些记忆之外,还有一些不死的爱的故事。

小王子,带着无限的爱和渴望回归属于他的星球,他到达了吗?见到他的玫瑰花儿了吗?玫瑰花还等在那里吗?他们会和好如初吗?他的星球还能每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吗?看完此书,让我们用一颗童心来回答这样的遐想吧……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4

写这个评论前大致看了下别人的评论,译者,版本什么的貌似好些人不满,可这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喜欢,纯粹的喜欢,无关译者,我想是谁译的我看了都会喜欢上它,可是又关乎译者,因为现在还没有那能力去看原文书,去书店时,遇到《小王子》好多次,但都没有买,因为没听说过(﹣=确实没听说过),不了解,还有那版本看起来各种幼稚,像幼儿园的小孩子读的。后来去书店小C对我说:“看看这个吧,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那一次,我还是没买,因为不喜欢那黄黄的封面。又过了不久,看到了就是这个蓝色的版本,想起小C的话,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

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所以这本书就被我囤了好几个月。不是真找不出时间,是真正有了时间,我就干那些闲七碎八的事情去了。然后,一直到放假作业完了,电脑坏了的情况下,我终于开始了不停的扫书。花了2个小时安安静静读完了《小王子》。

开篇看到的蛇吞象在我眼中也成了帽子,然后想起小时候。小时候的许多事情现在在我眼中都成了幼稚,无聊的“黑历史”。这在于小时候所能想得少而有多,长大了想得多而又少。小时候,所知道的东西少,想得少,可是这少又延伸的很多,很多那些单纯,奇异的东西。长大了,知识增长了,想得多,不,应该是考虑的多了,多的又压缩得很窄,因为许多东西没有了那么多弯弯角角,直达我们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几多无奈又如何,“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可是所有孩子最终都会成长为大人。

我看这本书竟然看哭了,哭的简直比当初看那些言情小说还伤心。我对小C说我看哭了,小C应该是极为无奈的——回了我一句,我还不至于看哭。有那么几个点,我觉得很伤心。

小王子向飞行员询问羊吃花,然后进行一连串争辩的时候,我觉得小王子就像是一个孤单的人,玫瑰对于他来说,是能让所有星星亮起来的存在。对小王子来说,因为是知道世界上有个她,所以一切都可以变得美好起来。他爱她,所以如果羊吃了花,他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想,爱上了什么(我不想给什么定边界了),对于其他人无关紧要的事,就会变得很重要。(“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的一颗,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天空是感到很快乐。他会告诉自己∶‘在星空的某处有我的花。’但如果绵羊把花吃掉了,对他来说就等于所有的星星突然熄灭了!这也根本不重要吧”)

然后是小王子与玫瑰告别的时候。我觉得玫瑰就是任性的小女孩,可是她只会对小王子任性,因为她爱他,所以希望能够偶尔的向他撒撒娇,是的,她的刁蛮任性只是撒娇,只是为了证明她的存在。小王子走了玫瑰便让小王子把玻璃罩拿走了。我觉得玻璃罩就是其中撒娇的道具。当那个能让她撒娇的人都走了,还要这道具做什么。我觉得伤心是因为小王子那么爱玫瑰可他却走了,玫瑰那么爱小王子可这最后她却没有挽留,应该是没有任性撒娇。(他很惊讶花儿居然没有责怪他。他愣住了,玻璃罩也停在半空。他无法理解这种平静的甜蜜。

“是的,我是爱你的,”花儿说,“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我的错。没关系。但你和我一样笨。祝你幸福……把玻璃罩拿走吧,我再也不想要它了。”

“可是会有风的啊……”

“我的感冒没那么严重……夜里凉爽的空气对我有好处。我可是花耶。”

“可是会有昆虫的……”

“我愿意忍受两三条毛毛虫的,因为我想认识蝴蝶。听说蝴蝶很漂亮。否则谁来探望我呢?你就要去远方啦。至于大动物,我可不怕,我有爪子的。”

她天真地露出了那四根刺。接着她又说:

“别磨蹭了,这让我很难受的。既然你决定要离开,那就走吧。”

因为她不希望让小王子看到她流泪。这朵花还真是骄傲啊……)

最后是结局我是最伤心的,因为觉得小王子死了,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现在我的悲伤有点平息了。也就是说……还没有彻底平息。我知道他返回了他的星球,因为天亮时我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其实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喜欢在夜晚聆听星星的笑声。它们就像五亿个小铃铛。)我就是就觉得他死了。“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想,尸体很有可能就这样被风吹走了。即使没死,回到了原来的星球,可是一年过去了,猴面包树也会包围了他的星球了吧。

我越是偏执的觉得他死了,我就越伤心。想着在小王子不在的这一年,玫瑰过的这样,她的四根刺真的能保护自己吗?还有那只被驯化了的小狐狸,是不是还经常望着那片麦穗等小王子?还有飞行员是不是市场在夜晚听着那五亿个小铃铛?有那么多人在等着他呀。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5

第一次读《小王子》这本书是在读高三的时候,一位好朋友推荐的。就因为这本书,这位好朋友从此以后就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王子”,说她就是我的白马,还说我特别需要保护。第一次有人这么跟我说,说我需要保护,连我自己都不曾觉得我需要保护。低头看看自己,胖乎乎的哪里需要保护。可是我的朋友告诉我说,现在像你这么纯粹的人不多了,所以我觉得你特别需要保护!说得我心里暖暖的,但是当时的我还是不太认同,我觉得我太过简单,应该变得更加“聪明”一些才是。

十年过去了,再次品读《小王子》,竟然数次哽咽,直至泣不成声。小王子就像是藏在灵魂深处最真实的自己,多年以来倍受冷落却从未放弃。他用他微弱的声音告诉你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这世上最美的东西,什么是你这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事情,还告诉你该怎样去寻找并保护你最宝贵的东西。可是,这纷纷扰扰的世界里,谁又能在意他这些最真诚的叮咛,又有多少人能读懂他那些貌似想象的童话里的最真挚的寓意?

小王子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日出。在他的星球上,每天他清理完火山,检查他的星球,除掉不好的种子,照顾好玫瑰花,他就坐在小椅子上看日出,他的星球上一天能看四十九次日出。在他看来照顾好他的花,保护好他的星球,然后能够安静的看日出就是最重要的事。后来,他还请飞行员为他画一只绵羊,那只绵羊睡在盒子里。他唯一担

可是,当他饶有兴致的跟飞行员讲他的羊和花,飞行员却烦躁地打断他,告诉他还有正经事要忙!小王子生气了!

“百万年来,花儿一直长着刺。百万年来,羊毫无例外地把她们吃掉。为什么花儿身上会长些没用的刺,弄明白这个问题难道不重要吗?难道试图去弄清楚花儿为什么不辞辛苦地长刺就不是一件正经事吗?羊和花之间的战争就不重要吗?难道这些事不比那红脸绅士的数字更重要吗?如果我知道——就是我自己——世界上唯一的一朵花仅仅长在我的星球上,而不是在其他的地方,而在某一天早晨,它会被一只绵羊稀里糊涂的一口吞掉,这样的事难道不重要吗?”

“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花,这朵花独一无二地盛开在千百万颗星星上面,而仰望繁星就会令他快乐无比。他能够对自己说,‘我的花儿就在那里,在某个地方……’可是,如果这朵花被羊吃掉了,他所有的繁星就会顷刻间变得暗淡无光——而你却认为他不重要!”

在小王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里,我也泣不成声。就好像我的一朵心爱的花被羊吃掉了一样,没有什么会比失去我的花更让人伤心的了。有了我的花,当我仰望星空,我就会找到幸福的方向。可是,世上的人却总以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这些事真得比你的花朵更重要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深爱着自己的玫瑰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狐狸的话。所以,很多人直至失去了玫瑰都不曾明白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小王子的玫瑰,骄傲,任性,爱发脾气,还很娇气,每天都把小王子累得很疲惫。终于,小王子离开了,当他看到地球上的花园里有成千上万朵玫瑰,他伤心极了,原来他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狐狸却告诉他,爱是彼此的驯养,只有被驯养才是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一只狐狸,就像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于是,小王子终于明白他的玫瑰确实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楚,肉眼是永远无法看清楚事物的本质的。”狐狸还告诉他说:“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你绝不能忘记,你必须永远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于是,小王子懂得了爱和责任。

即使是沙漠里危机生命的时候,小王子依然用一些话来惊醒世人。

“因为星星上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它们才会显得这样美丽。”

“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某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

当他要离开的时候,他把他银铃般的笑声送给了他的飞行员朋友。

“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面微笑着,每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只有你——能看到会笑的星星!”

“我也会看那些星星啊,所有的星星都将会有一口辘轳生了锈的井,所有的星星都会流出清爽的水来让我喝……那多有趣啊!你会拥有五亿个小铃铛,我会拥有五亿口井……”

小王子告诉我们,这便是爱,这便是被驯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6

孔子说:居之天倦,行之以忠。当有一天我们真正地抛开了一切世俗的附加时,浪淘沙尽,剩下的便是那最纯粹的梦。

“我”的心中也有一个梦,“我”梦想着执笔豪情,肆意涂画。可所谓的“大人”,却用世俗的枷锁,将我的梦羁绊,桥牌、政治、领带替代了蟒蛇、森林与星空,渐渐地“我”的梦想被尘封。“我”是一个飞行员,在孤独中,将飞行的轨迹遍布全世界几乎每个角度的上空,看似忙碌,实则迷茫。

直到飞行的决事打破了“我”用成人社会生存规则筑起来的墙,故事随之拉开序幕。书中的内容简单朴素,有着童话般的天方夜潭,但它的动容之处颇多,有人动容了小王子与玫瑰之间的爱,玫瑰或许普通,但因为小王子对它的爱,那为它浇过的水,盖过的玻璃罩与消灭过的毛毛虫而独一无二,即使它会枯萎,但至少它被爱过。它敏感、多疑、虚荣,但爱却将它包容,它一直活在小王子心中。又有人感叹于书中的“我”的成长与蜕变。“我”从一开始的完全臣服于世俗的规章制度,到与小王子相遇,一步步重新认识生活。当“我”再次拿起笔为小王子画出绵羊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重新勾勒自己的生活?当尘封的梦再被掀起,弯腰重新拾起,为时未晚。因此,书中的“我”是幸运的,我在沙漠中寻找水井时,终是意识到“沙漠是最美丽的地方,就是有一口井悄悄地藏在某个角落里。”在小王子天真无邪的,孩子独有的智慧下,“我”成功地守住了自己的梦与初心。可尘封的梦就一定要重新拾起吗?

这得从书中最不可理解的角色“大人”出发,无论是主人公“我”周围的大人,那些用善意的劝告消磨“我”理想的“明智者”亦或者是在小王子旅途中遇到的,统治着一只老耗子的国王、愿意不停地举着帽子的人、不想喝酒的酒鬼……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可他们却在日夜忙碌中渐渐迷失自我。数星星的商人占有了星星,可就像小王子说的,星星并不需要他,他的行为毫无意义。守灯人一分钟点一次灯息一次灯,越来越忙碌,就连简单的睡觉都成了奢望。他们都是大人,他们看起来天方夜谭,可它折射出的却是真实的我们。我们日夜忙碌,我们追逐名利,我们行色匆匆,我们看重得失……难道这就是长大?

不,我会长大,但绝不会成长成那样的大人。

我想如果可以,我会让自己成长成那只狐狸。即使我除了麦田的颜色外一无所有,即使我教我的小王子去驯服我时,他的内心早已被玫瑰占了百分之九十九,但我还是想成为它。人们都心疼狐狸,心疼它自从小王子走后,再也不会在三点的时候就感到快乐,但人们却不知道,狐狸才是真正的长大,因为它懂得放手。佛语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大意是讲,人与人之间,缘起则聚,缘灭则散,聚散之事切勿强求。小王子的心中没有狐狸,即使它穿越茫茫沙漠,走遍所有星球也不会被驯服。既然如此,放手罢。苏东坡曾在诗中写道“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每一个人的一生亦如逆旅,其它的人都只是过客,他们或多或少都以不同的方式教会我们成长,无论离去归来,终无人能伴我们一生,小王子于狐狸便是如此。

因此,狐狸是睿智的。它意识到了这一点,即使它感到孤独,即使它厌烦了天天守在苹果树下,但它从不强求,而是选择了将心中的梦封尘。它教会了小王子“很多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只能用心才能体会到”,它教会了小王子“要对属于你的东西负责。”这是多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可我们却用欲望将它们埋葬,陪葬的还有孩童时的那份纯真。大冰曾在书中写道“缘深缘浅,缘聚缘散,惜缘随缘莫攀缘”学会放弃,从欲望的苦海中脱身,亦是成长中重要的一刻。

从小我们接触较多的儒家教育总告诉着我们,要积极进取,去开拓改变这个世界,不断成就更好的自己。但当我们在这过程中失败,受到打击时,不妨用道家思想去开导自己“回归自我,顺其自然,将梦封尘”,将梦封尘,并不代表懦弱逃避,因为这是建立在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或现实是不可能的情况下,对梦想与初心的改动。在当今这个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我们跟不上它的步伐,但它却为我们提供了无数选择的机会。时代在向我们昭示着:没有什么阶层固化,开放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元。你缺少的只是向天花板挥出一拳的勇气,因此,有时候放手也是一条退路。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心中有太多割舍不下的情和不忍抛却的念,这些牵绊会紧紧地缠绕在我们人生的藤蔓上。它们可以在日光散尽的黄昏后支撑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冷的夜,也可以将我们困住,在幻想里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因此,也许只消一阵风,一句话,尘封的梦便会汹涌而至,但是否拾起请你遵循本心。你可以是小王子,也可以是狐狸。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7

童话不仅是给孩子看的,更是给大人看的。

在童话的世界里,我们可以看到真诚质朴,纯真浪漫,勇敢追求,可以看到那渐渐离我们远去的曾经真实美好浪漫的童年,更可以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的黑夜中静静的独处着,放肆着回忆,放飞着灵魂,去寻觅存在于我们心中最角落里的干净氧气。《小王子》,我想,最是这样的童话。

小王子是个孩子,于是,他拥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所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干净心灵,渴望好奇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也许,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也许,这也是故事结局他死去的原因。只有他死才会真正而决绝的拒绝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只有他死,才可以让他真正的解脱,也许只有他死,他才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回到那个他负气离开却一直思念的小小星球。

小王子是个孩子,于是,他拥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所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干净心灵,渴望好奇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也许,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也许,这也是故事结局他死去的原因。只有他死才会真正而决绝的拒绝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只有他死,才可以让他真正的解脱,也许只有他死,他才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回到那个他负气离开却一直思念的小小星球。

他曾游过众多星球,那些星球里有着控制欲强盛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重重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愚忠职责的灯夫、教条的地理学家……看到这些,小王子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么,权利、虚荣、利益、还是僵化的知识!他不想和他们做朋友,因为还要追寻,于是,便有了来到地球并和飞行员的相遇。于是飞行员才会有机会在他们在一起的短暂时间里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小王子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

读完这部书最大的感受就是拥有一颗童心,虽然现在已经慢慢长大,但是保持初心,拥有一颗童心,让我们能更快乐的生活。小时候我们不用想很多,所以我们很快乐,但是慢慢长大,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越来越多,笑容很少在我们的脸上出现,长大也不一定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只要你拥有一颗童心,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这样收获的快乐会更多。我就是一个不喜欢把问题复杂化的人,这样令自己和他人都不开心的行为我认为没有必要,就如同我和朋友闹矛盾,就像小时候一样,别人主要主动找我,立刻就能和好,或者自己就去找我的朋友和好了,不会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但是我发现现在越长大,想的会越多,不愿意放下面子去和别人和好,而且会把别人生气时说的话牢牢的记在心里,这样对以后是一个定时炸弹,就像很多人会翻旧账一样,当下次闹矛盾时会更加激烈,朋友吵架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和他人相处在一起这么久总会遇到麻烦,但是就这个问题进行深究的话,朋友之间的隔阂会越来越深,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小时候一样,闹矛盾了,第二天就忘了,还是和往常一样开心的玩耍。朋友之间是经不起考验的,他们没有义务一直容忍着你,你也应该适当的给他们包容,生气了不能让别人一直主动找你,这样朋友之间的友谊也不能长久。每当我和朋友闹矛盾了,当时我不会说什么,毕竟都在气头上,说出的话是不会经过思考的,说不定在气头上说了什么伤人的话自己却不知道,所以我尽量避免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直接和朋友大吵大闹,等自己想清楚了,找个台阶和朋友和好,我的朋友们也都很懂我,有了台阶就会立刻走下来,我一般和我的朋友很少闹矛盾,但是闹矛盾之后我们的感情变得更深了,对彼此了解的更多,我们拥有一段孩子般的友谊这样很好,在朋友面前不需要伪装,不需要考虑太多,可以把脆弱的一面暴露在朋友面前。而且当你步入社会,很难拥有这样的友谊,工作之后结交的人都是有利益关系的,不可能把不利的一面暴露给对方,也不能随时随地的诉说心事,所以现在的友谊应该值得珍惜,不要让这段孩子般的友谊变质,在学校里面的朋友不会涉及很多利益关系,只是纯粹的朋友,我们因为志趣相投和缘分成为了朋友,拥有一段这样的友谊是很幸运的,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童真是最宝贵的东西,坚守初心,你才不会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被现实打败,保留一些童真,不用想的很复杂,也不需要去揣测别人的用心,按着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要被别人左右。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8

我不会买衣服,不管是小时候还是大时候,都习惯了让妈妈操办,她觉得好的东西我一般都不会太抗拒,除了否决我很喜欢和在意的东西。所以在伟大的母亲的严格控制下,我很少会买到不值得的东西。

值得是什么意思?在我妈看来,值得的衣服就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能用完的不会被浪费,穿烂都要十几年。价钱不是问题,值得才是最重要的。她透露出来的一种生活观念我认为是很实在,且应该让我继承下来的,买东西要实在,做人要实在,童叟无欺,问心无愧。

可惜慈母多败儿,自我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为一大堆不值得的东西付出多多少少的代价,因为不了解,毫无经验,也自愿脱离母亲的控制,不甘心受指引,所以大多数的决策都偏激而扭曲。看着好看的衣服,看着好吃的东西,看着好看的人,我不会管值不值得,先努力去拥有再说。

我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本能,人的欲望,就是去追逐自己认为是好的东西,本能去追,没那么多犹豫不决,也没那么多繁琐的衡量。史铁生说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都追不上欲望的能力,这是永恒的距离。但事实上我们不会因为这份距离而逃避或者放弃什么,方向和动机明确的人只会想着如何到达终点。我得承认自己就是这么一个结果导向的人,不看值不值得,看怎么才能去达到。所以我就吃很多大亏,不管是在衣服、食物还是对人的感情中,我绝对是留着很多的败笔。衣服买了一堆穿了三两天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永远藏在柜子了,爱吃的东西一想到就要吃就一直吃吃到最后恶心拒绝了,找朋友不看是否志同道合一味付出最后被嫌弃了,聚会喝酒好像存在感能多一点那就夜夜笙歌。这仿佛就是歌里唱得爱就爱了错就错了不问值不值得。

张爱玲也说你别问我爱你值不值得,爱你就是不去管值不值得。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呀,再换言之可能就是伟大的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可是从来不问值不值得的我,现在不也还是芸芸众生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吗?爱可以不问值不值得,但除此之外,如果不求值得,那人生一定特别无趣吧。像我现在对自己曾经喜欢的美食都无动于衷了,对好看的衣服都下不了手,喜欢的人看看就算了,就是太不计较那份值得了。你不知道它值得,所以努力得到了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置了,最后还得嫌厌倦和占地方丢掉了,这是严重的不负责。

什么是值得?每个人的判断都不一样啊,我觉得不值得的别人觉得值得,我觉得值别人觉得花这钱和心思简直有毛病浪费。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一样啊,我的价值观就决定了我对值得的判断。所以这件事情值不值得绝对来说也还不是我说了算。

既然这样,就要稍微自我地假设一下自己的价值观是大概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了,那问值不值得就有意义了。

如果今晚还带着病熬夜明天就会喉咙痛更严重,巧克力饼干和糖果都没得吃了。熬这个夜值不值得,不值得。

如果还想着聊天不去学习,那未来的几场考试都不会怎么脱颖而出,我就会失去被好公司录用的机会。现在聊这个天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听着歌听着歌想起以前无法自拔了,深陷记忆十分怀念可是我知道这种悲伤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来帮忙收拾的。浪费这么多时间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想要优秀,所以我放弃过分的娱乐,值得。

我想要得到你的认可,所以我要去学习那些毫不擅长的东西,而且我知道学成之后的我必定也有所成长,值得。

我想要融入那个喜欢的人群之中,就算再怎么内敛和害羞,逼着自己去把脸皮铺厚,把强的自尊放下来变成更多让人舒服的自嘲,值得。

乍一看好像是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大家都觉得可以有,但是未必能够真正做到和做好。当然我也会面临这种麻烦和困扰,也会害怕阻力和困难,也会走着走着就对值不值得迷茫了,这种不确定性谁都没有办法抵抗呢。如果一定还要去为我们的结局和后果担虑的话,那个时候我们不该问值不值得,而是去问怎么办了。既然值得,那接下来就是怎么办的问题,而不是担心能不能办好的问题了。这个逻辑应该没错吧。有些事情要想,但有些事情也不应该想太多。

我自制力差,如果凡事不问值不值得,我会随心去做。我曾经常常这么做,确实自由自在,只是事后会觉得不甘和浪费。问一下值不值得,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慢慢要求自己学会去权衡而已。

所以,在我学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之前,我要问很多次自己,这件事值不值得,这个人值不值得。值得就去努力争取,就算后果自负。既现实,也踏实。

这就是今天的我,对值得这件事的思考。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9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妈妈对我说:“我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很纳闷,书中的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十分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儿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象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

我非常喜欢着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我读到《小王子》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在《小王子》问世后的63年,在网友凉月如眉的推荐下,我终于捧起了《小王子》认真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本画满优美插图的小书,把我带入了一个充满爱与忧伤的世界。

他的爱心是纯洁的,对任何事与物,他都充满了爱。我们读了《小王子》以后,都会希望自己能成为小王子所钟爱的事与物,独享小王子那份浓浓的爱。

小王子在沙漠中央求作者为他画一只羊的时候,当时的小王子是多么地孤独呀,他多么地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伴呀。当作者急于修理飞机,无暇应付小王子的提问时,作者说:“如果你听我的话的话,我再给你画一根绳子,白天可以拴住它。”小王子被这个说法吓了一大跳:“把它栓起来!多么奇怪的想法!”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读出小王子的内心世界,他爱他的伙伴,他的朋友,不想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希望他的伙伴和他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没有那些穿着貂皮,孤独坐在自己的星球上的国王,只想“理性”的下命令控制一切的想法,没有那些“自负的人”,只爱被仰慕,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见的想法,没有那些酒鬼,自暴自弃只为想忘记自己的自暴自弃的想法,没有那些“商人”,只为账面数字忙个半死,想占有再占有,其实对他们的占有物非常无助的想法,没有那些遵守“规律”的点灯人,不知自己为谁而忙,为何而忙的想法,也没有那些写大部头书的地理学家,只关心死的东西,对有生命的一切一点也不感兴趣的想法,他爱他的一切,他是一个有同情心的天使。

后来,我又读出了生命的矛盾律,有爱也有忧伤,塑造了一个柔情善感的小王子形象。

小王子没有那些大人们的矛盾,但他自己也是矛盾的。他爱他的玫瑰花,却又不知怎么爱她,他离开她但又想念她;玫瑰花也是矛盾的,她爱他,依靠他,却折磨他;狐狸是矛盾的,它要小王子驯养它,但又在他离开时舍不得他……小王子驯养了狐狸,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而且是永远地离开了狐狸。

狐狸曾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它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的惟一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惟一的了。”小王子在离开狐狸之前,又去看了那些玫瑰花。他告诉她们,“你们现在什么都不是。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和我的狐狸以前那样,她曾经和其它千百只狐狸一样,但现在她是我的朋友了,从此以后,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我们可以想象,小王子当时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离开了狐狸呀,就像他离开他的玫瑰花一样。小王子的心中充满了爱的同时他也渴望着被别人爱。可是小王子的星球旅行经历带给他的只是那些大人们的自大、自负、自暴自弃、自我占有、自欺欺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言语与表现。在地球上的经历,带给他的也是失望与无奈。作者一开始就是为了尽快修好飞机,一直没有停止过维修,而与小王子的交谈只是应付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关爱过他,也没有想过要对他负责任。小王子在他那忧郁的心情里最终选择了解脱。

《小王子》是一个让人伤心的故事,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我们需要对小王子有爱,还需要对小王子负责任,让他在一个充满爱与责任的世界里自由、幸福地生活着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 篇10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篇儿童文学作品,但还是觉得它适于我们所有人,也许正像作者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说“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儿童,只是很少有成年人还记得这一点”。里面有很多的寓言,最喜欢的还是小王子跟狐狸还有玫瑰的故事,或许爱情真的是人类永恒的旋律吧,不论是在早已远去的过去,还是当下现在,亦或是不可预知的未来,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也不会停止为它奏响最美妙的音符。

还是不太明白狐狸为什么会那么做,明知道小王子最终还是会离开的,却还是固执地请求小王子驯养它?难道它不知道留下来的人往往是最痛苦的吗,就像失去恋人的人只能靠着回忆继续坚强下去?或是因为它信仰“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也许是我的境界还不到吧,如果知道不可能就不会再去追求了,因为没有面对失去时的勇气,害怕伤害,不过把自己保护得很好的人或许永远也不能体会到所有感情倾泻时的那种幸福与痛快吧!过于保守的人只能在很小的圈子里感受很有限的喜悦、欢愉与幸福。爱情素来就是奔腾在草原上的野马,唯有勇气才能把它征服。有面对可能会受伤时的勇气,才会有得到所爱的喜悦!

“我是不吃面包的,小麦对我毫无用处。麦田不会引起我任何回忆。当然,这也是很可惜的事!但是,你有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驯服了我,事情将变得妙不可言,那金色的小麦就会使我想起你,而我,也就会爱上你风儿掠过麦田所发出的声音......、”或许这也是另一种幸福吧,最起码它曾经体会过,感受过,它的感情世界不是全然的空白。在看到麦田时它会想起小王子,听到麦浪的声音内心也会泛起一片柔和的涟漪,于它没有任何好处的麦田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如果我们是狐狸的话,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选择吧,或者选择很好的保护自己而失去应有的情感体验,或者选择拥抱曾经的美好但却只能是回忆。无论是哪一种,最重要的是能够遵从自己的内心想法,选择之后永远不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别人的意见随便听一听就好。

当小王子第一次看到花园里那5000朵玫瑰时,他惊讶了,因为他一直以为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他的星球里才存在这么美好的东西,但他发现自己错了,他的玫瑰放在这里只是极其普通的一朵。在狐狸的引导下,他明白他的玫瑰他来说是无可替代的,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小王子为她浇过水,为她挡过风,为她花费了时间,而那些相似的玫瑰“谁也没有培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跟任何人建立感情”,所以她们的内心是“空虚”的。

其实不止玫瑰如此吧,你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会有同样的感情。五一的时候到家乡那边的大学去找同学玩,看到家乡校园绿化很多,人文气息也很不错,感觉很舒服,偏爱自然的我自是格外的喜欢。当跟同学说起自己现在的学校的时候便在那里无限感慨:我当初干嘛要大老远的跑到韩师那个破地方呢?这里离家近,环境又好的,我不是吃饱撑着了吗?虽然当时是有点后悔的情绪,但是我知道我的根还是在这里的,韩师才是我的“玫瑰”。这里有我大学里最美好的回忆,有与我志同道合的的朋友,有一直支持我鼓励我的人,这里有我熟悉的一切,我对这里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大学里的所有年华都是在韩师渡过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见证了我的成长,我的喜怒哀乐都播撒在这片潮人的土地上了。尽管家乡的校园环境更胜一筹,但是我知道我的心是在这边的了。

其实推而广之,事间万物哪个不是如此呢?也许有时候你会抱怨自己的专业不好,你偶尔会对别人发朋友的牢骚,也许在今后我们还会抱怨工作的不好等等等,可是如果真的让你放弃它们的时候,第一个舍不得肯定是你自己,你一定会找出千万个理由来说它的好,而唯一的理由就是你不愿意放弃它。因为你为它付出过,它也回报过你,你们对彼此都有依恋。

狐狸在小王子临走前说:“你要对你那朵玫瑰尽心尽责......”,这其实何尝不是也在告诫我们呢:对自己选择的事情负责,选自己所爱的,爱自己所选的。无论是人还是物,总会有让你不满意、不顺心的时候,但不要被自己一时的难以忍受蒙蔽了双眼,轻易地放弃了心爱之物,因为这个鲁莽的决定最终会让你后悔的。就像小王子一样,由于玫瑰的骄傲伤害了它,所以他选择了出门拜访其他星球,但是在旅途中他一直没忘记他的玫瑰,并且一再的后悔离开她,为自己当初的年轻、不懂事而懊悔。对自己的“玫瑰”负责吧!

《红楼梦》读后感1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

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

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

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

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

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红楼梦》读后感2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在父亲的帮助下,有幸我拜读了《红楼梦》。虽然不甚了解,但依然感到了震撼。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国人对它的熟知度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几句红楼中的词句和故事章节,甚至还有不少的学者专门去研究它,称之为“红学”。然而,除了那些“红学”专家,认真读完红楼的,又有几人?多少人又是为了附庸风雅而对红楼趋之若鹜?

最近关于《红楼梦》的消息很多,从翻拍经典到刘心武续写红楼,漫天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惹谁了?曹雪芹惨淡经营数十年的红楼,一时间变成了大众娱乐闲谈点,这样对待一个文化经典之作,是不是对它的一种践踏?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但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写“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符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著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但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的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该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天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著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希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该觉得可悲。不过,好在现在社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校园。希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著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起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只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红楼梦》的魅力是任何着作都无法比拟的。许多伟大的人都对红楼有着不一般的情愫。伟大领袖毛泽东就曾说过,他读红楼不是当故事读,而是当作历史读。并且说,没有读过五遍红楼,没必要发表评论。可见,毛主席对红楼的喜爱。

鲁迅也在《中国小说略史》中提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红楼梦》堪称清小说的巅峰之作。

看完红楼的人都会不禁感叹道曹雪芹的博学。首先,在红楼中,除了描景叙事,其中还有大量的墨笔来描写贾府中的奢华生活。建筑、现代企业管理、服装、饮食、医药、美容美发甚至于兵法等等,在红楼中都有细致的描写。

同时这也证实了曹雪芹对贾府的生活描写乃是自身生活的体现,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有如此真实的写作。试想一个普通百姓,怎能幻想出如此奢华的家族,则能写出如此真实细腻的文章?

第二,文章中对人物的刻画十分到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宝钗的风情,黛玉的忧郁,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人们眼前,鲜活生动。

第三,处处设伏。红楼中没有一句是废话,仔细回想,每句话都是隐藏着的伏笔。一环套着一环,彼此相连,使得文章中的人物链接起来,构成一个紧密的关系网。

第四,书中的诗词歌赋堪称一绝。在红楼中,宝玉他们的乐趣便是吟诗作对。当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曹雪芹给不同个人配上了属于自己风格的诗作,使得人物更加生动。同时,也要感叹曹公的才华不可小觑。

第五,书中的各类人际关系的描写,入木三分,虽不能被奉为处世哲学,经营人生的经典,但也能给人以启迪。

第六,书中对大场景的把握能力让人难以忘怀,无论是元春回府亦或是贾家的落败,都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崇尚圆满美好。从古至今不少人热衷于红楼的续写。最著名的就是高鹗的续写了。但是,后人对他的续褒贬不一。因为他是和书商程伟元合作的,所谓无商不奸,为了顺应当时社会市场,高氏的续写也会增加一些个人色彩。

除了前人的续写,现代的许多作家也是对红楼的续写充满热情。比如现在最热门的《刘心武续写红楼》,好不好的我还没有评论的资历。但就这个现象而言,大家很不高兴红楼的残缺,千方百计的要完善它,但又没有一人能够写出让所有人信服的结尾,所谓众口难调啊。

残缺就不好吗?断臂维纳斯,同样是不完整的,你能说她不美吗?假如给她接上胳膊,让她拿个苹果,这样的完整美吗?因此,红楼的残缺虽为一件憾事,但是一味的追求她的完美也是不可取的。

以上种种,不能俱全,后人热衷于红楼,创造了红楼热潮,钻研红楼,很多人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但我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不朽的著作,里面的内容包罗万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一切皆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书中描写的一切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切之体肤。

《红楼梦》只是一个代表,像红楼一样的经典名著在中国有许多,但是人们逐渐的把他们遗忘在历史之中了。中国最为一个文化大亨,应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好,而不是恣意的挥霍他它。

如今,在外来文化的入侵下,如何让本土文化不被动摇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当现在的年轻人在过“圣诞节”“情人节”时,中国的“端午节”“七夕”却逐渐让人遗忘。面对这种局势,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国文化,首先就是从我们青少年抓起。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只有从少年抓起。中国文化才能立于世界之巅。

《红楼梦》读后感3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

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

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红楼梦》读后感4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诚不我欺矣。当我随着纷至沓来的村民走进崭新的农家书屋,看着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书架上的每一本图书,寻找着自己心仪已久的精神食粮的乡亲们,在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的氛围里,忍不住激动起来,我又重逢了我的良师益友———《红楼梦》。

妇孺皆知的她,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少的我首先接触的名著就是她,此后,她就常伴在我的身边,塑造了我的人格,教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凡、充实、快乐、自然。陪我度过人生最失意的几年,又见证我一步步从低谷走出,以致于成为我本科毕业论文的首选。

也许有人会烦于《红楼梦》只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事。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曹翁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诞生伊始,她就以强大的魅力征服了无数的心,而宝玉无疑是曹翁寄托最深,塑造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他,“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是女娲补天的“通灵宝玉”,是日趋衰亡的贾府希望之所在,但却走上了与封建家长期望截然相反的叛逆之路。

无论棍棒相加,还是温情规劝,都不能使他回头。是他,在礼教几千年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第一次发出“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儿便觉浊臭逼人”的呐喊,又是何等振聋发聩。

关于他的结局,很多人都说是当了和尚。其实不然,原因有四:其一曹翁多次点出了他的结局,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初见通灵宝玉,更有诗为证“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百二十回,士隐更明确对雨村说出了宝玉的下落“前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带下凡,如今尘缘已满,仍是此二人携归本处,这便是宝玉的下落”。

这归本处,就是他真正的结局。他又说“仙草归真,焉有通灵不复原之理?”绛珠仙子已归太虚幻境,通灵宝玉自当复原为顽石。同一回又说“空空道人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这都说明他最后又回到青埂峰复原为无用的顽石,出家当和尚只是高鹗安排的结局,不是曹翁原意。

其二,高鹗在结尾也多处含蓄的点出了宝玉的结局。他没有经历曹翁“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艰难窘迫,自然达不到曹翁的思想高度,但他又无法违背残酷的社会现实。思想上的矛盾反映在书中,就造就了宝玉结局的矛盾。一方面“兰桂齐芳“,让宝玉被封“文庙真人”,成为宝玉自己痛恨的“禄蠹”;他又无法左右宝玉按自己的性格发展,他含蓄的指出了宝玉的真正结局,百二十回士隐对雨村说的“宝玉下落”和空空道人青埂峰下再遇宝玉的描写都说明了这点,而且通过宝玉最后装束的描写我们也可看出他的结局,“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我们不能见了光头就骂秃驴,如是和尚,他应身着袈裟才对,而不应是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他的结局应该是归彼大荒才符合实际。

其三,众所周知,宗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出家为僧与他留在贾府振兴家业有何区别?都是“禄蠹”。更何况这与他性格是相悖的,他历来对和尚道士深恶痛绝,冷嘲热讽,甚至嫌和尚们脏,恐气味熏了尤三姐,又岂会自己当和尚?虽然他称和尚为师,多次求和尚带了他去,也只是求带他回太虚幻境,而不是进庙出家。

其四,宝玉结局无非两种,即“真宝玉”还是“假宝玉”,曹翁塑造了一个面貌、身材、思想、举止甚至脾气言语都一样的甄宝玉,他最终“浪子回头”未辜负“天恩祖德”,成为日趋没落的统治阶级补天的“真宝玉”,宝玉口中的“禄蠹”,以致于“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从心仪已久到深恶痛绝,他对甄宝玉失望透顶。

曹翁为什么要塑造两个完全一样但结局不同的宝玉呢?很显然,是为了真假对照。这个统治阶级寄予厚望的补天宝玉,始终是块“假宝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无材补天”的真顽石。因而,作为“真宝玉”对立面的“假宝玉”,结局也必然是迥异的,他不可能出家当和尚,因为和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块可以补天的“真宝玉”。

但是,他是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曹翁用美丽女性的泪水酿出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剔除时代的局限,其艺术性和思想性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细品起,仍是熠熠生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样,读着《红楼梦》一路走来,只觉顿悟颇深: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读后感5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读《红楼梦》。当时我12岁,在城关中学上初一,吴晓冰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的言传身教令我如沐春风,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年寒假,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就是阅读一本名著。

我的母亲,对我有着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女性,她从不吝惜给我买书钱,即使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她带我到书店,我在书架前徘徊了很久,终于挑了一本《红楼梦》,彼时在我年幼的心中,《红楼梦》是一本最著名的名著,更何况它的价格,在四大名著中也是最贵的。

但一个12岁的孩童,想要读懂红楼梦,并非一件易事。果然翻了几页,我就读不下去了,开篇讲的神话故事,绕得我云里雾里,并不熟悉的表达方式,令我懵懵懂懂,不肯再读。

但也就是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没有其他的游戏方式,过了几天,只好重新拿出来再读,跳过晦涩难懂的部分,这一次我很快被它所吸引。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吸引首先是豪门大户里的富贵生活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吸引。书中写到的每一处院落,每一件华服,每一道美食都令我神往。做法考究的茄鲞,刘姥姥夹不起来的鹌鹑蛋,宝钗送给黛玉的燕窝,宝玉挨打之后想吃的小荷叶小莲蓬的汤,贾母嫌太油腻的鸭子肉粥,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秦可卿病中能吃得动的枣泥馅儿的山药糕,不胜枚举,给了我一场想象中的美食盛宴。

也想在大观园中分得一处院落来住着,闲时串串门子,拜访好友,吟诗作赋;也想拿手帕拢一包花瓣,枕在落花纷纷的石榻上浅睡;也想在飘雪的琉璃世界,和一众好友围炉烤鹿肉,饮温酒。我像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揣摩各类人物的心境;也像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贪看富贵人家的一饮一食。书中仍有些不能理解的文辞和欣赏不来的诗词,不妨碍阅读,便暂且割下。

日复一日,很快《红楼梦》就被我读完了,每每合上书,只觉唇齿留香,舍不得束之高阁,于是我开始了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这一次阅读,我不是从头到尾细读,乃是随性所至,翻到哪一页便从哪一页读起。读熟了之后,心里想看哪一段,就翻到哪一页。记得那时最爱读的,是宝玉同黛玉吵架,老妈子同小丫头吵架,当姨娘的排揎当小姐的,当主子的掌掴当奴才的,当老子的教训当儿子的,当丈夫的要杀当媳妇的,当主母的陷害当姨娘的。品之如饴,嚼之有味。尤其是探春和宝钗在荣国府兴利除弊,撑起贾府改革事项那一节,引发各类矛盾冲突,更是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年龄增加,学识增长,阅历丰厚,书中那些不懂的词也懂了,不能欣赏的诗句也能欣赏了。于是就特别爱读书中所写到的诗句,它们或长或短,却都和人物性格命运息息相关。怡红院中,群芳夜宴,众人占花名儿,宝钗抽到牡丹,签曰“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就是宝钗这个“气一暖,就吹化了”的冰雪美人最好的注解吗。湘云生日,宝钗替她张罗请众人吃螃蟹赏菊作诗,黛玉《问菊》中说“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不就是她自己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写照吗。

香菱学诗时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这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见了这景似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短短一句,就道出了诗歌的说不出来的好处。语文课上解析再多,不如原句精妙无双。宝钗进入大观园,黛玉对她一直很冷淡,后来宝玉觉察到黛玉对宝钗的态度转好,用《西厢记》里的一处戏文问黛玉道“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借用“举案齐眉”这个典故说明每每只是孟光对梁鸿尊敬有加,何时梁鸿也能对孟光举案齐眉,把钗黛之间微妙的小儿女的心思一语道中却又未曾戳破,比直言问她几时接纳了宝钗强上千百倍,黛玉不仅不恼,还称赞说“这一句原问得好,你问得也好。”

再后来,年岁增长了些,对书的理解也更深一些。我开始懂得黛玉和宝玉从未互相说过一句喜欢的爱情更加纯粹而彻底;也开始理解黛玉非死不可,而宝钗对于自己即将嫁给宝玉这件事只能暗自垂泪,我知道他们三人的爱情悲剧正是身处这座院子带来的悲剧。繁琐华丽的高门大户像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旗袍,早已腐朽了。我儿时所理解的作者曹雪芹的辛酸泪与荒唐言不过十分之一。

如今,时代发展了,生活富足了,娱乐方式丰富多样,电子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处在终端的我们如上瘾一般一条又一条的刷新消息,却静不下心来去一遍又一遍阅读同一本书。我十分怀念那个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心无旁骛翻阅一本书的小小的自己,那是生命最虔诚的模样。

《红楼梦》读后感6

君如陌上尘。

我用我的眼睛翻阅着书,固执、浮华的尘埃早在时光的流逝中被抹去,昨天的梦朦胧地露出了红楼。

看完后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那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又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穿越时空,回首那漫长而凄惨的爱情历史,一个孤独的大家庭的历史,也是无法过去的。宝玉和黛玉相遇了。命运已经注定在那一刻。正是在这个大花园里,宝黛的感情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天命注定,但与贾母的心意不同。书中所有的故事,不论是家族的衰败还是男女的情爱,他们都在谈论真理。人生就像扁舟,浩瀚的大海像世界一样宽广。在这片大海中,小船应该如何航行穿过有风浪的大海,我认为只有积极地迎接浪涛的冲刷,稳步地迈出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小船变成一艘大船,经受住更大的波浪。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

书中还有对道德、对人性的深层领悟。贾瑞,一个有着很大的淫心的人,情欲令他一步步堕落,直至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大事件爆发。有时我们打开报纸,看到许多荒谬的新闻,各式各样的犯罪与事件,常会在心里说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人。可是当你看了《红楼梦》贾瑞这一章,我们就能体会到人的脆弱与无奈。平常我们有很多道德、法律、礼教的学习,我们也很认真的用这些法则,禁止自己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也许有那个犯罪的欲望,只是我的理性控制了我的感性,获得了内心的平衡。正是因为如此,你会对那个控制不住感性冲动的人,有一种悲悯。

我一直不太相信平常给一个人灌输太多的法律规则、道德教训,他就不会做有违理性的事情。贾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平常教训的太严,反而让它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一直觉得,美德教育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你对人性有所了解以后,会有一种人性上的开放与活泼。在严格的教育里,当一切都变成了道德、法律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认识人性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可是如果他读了很多的小说,他对小说里的人性和各方面事情有了解后,它在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就不会孤单,因为他看到小说里的人也遇到或发生过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太慌张。

也是这样的原因,我觉得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或者描写人性的电影,对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道德和法律,是管束不住人性的,人性最好的管束方法不是教训、处罚,而是了解、知情,当你对人性本身有一个全面认知以后,你会会心一笑。

在这一回里,你看到了贾瑞的真实状况,你对人性有了深层的领悟。也许贾瑞是用一种赎罪的方式,把他的情欲带到了死亡。人世间每一个的生命,都自有其贵贱贫富,可在曹雪芹的眼中,已经毫无差别了。每个人在受他自己命运的苦。不同命运的苦,都是不自知,同贾瑞的不自知一样,王熙凤也不知。

我也记得秦可卿的死,大概在第十三回,王熙凤对她是很疼爱的。作者在写完贾瑞的死后就写到她,让我们看清了王熙凤这个人的好恶。这一次是关于葬礼的奢侈和送葬行列的浩大,四大郡王全部到齐,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丧礼不是个别人、个别家族的事,而是整个家族在社会里的社交跟门面。曹雪芹在家破人亡后写这部小说时,回忆当年的繁华富贵,这其中包括丧礼的风光,他有一点茫然,感觉到认识的空幻,所以在他笔下,死亡也好像一部戏一样。

同时红楼梦中的现代管理元素也堪比现在,就像秦可卿很聪明的想到,应该趁家里还有能力的时候,多在祖坟旁边购置一些田产,因为一旦有人犯罪,家产全部充公时,祖坟上的田产是不能充公的,因为孝道不可以伤害。这样会让自己以后有退路。曹雪芹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被抄家时根本没有一个归宿。所以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了红楼梦里。他很遗憾,当家庭富裕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困难时没有地方可去。秦可卿出生时名声不好,她会为自己想退路,会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过得完日子。

这样的一本书,写了各个阶段的不同,各个地方的勾心斗角,人心的叵测,都会超出其它书的吸引人。曹雪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倾入了许多自己的感悟与悔恨,他悔恨在家富人兴为什么没有想到很多,为什么只有在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周全一时的办法。但我希望人生会像这样,像他这样,大起大落都蚕食而尽。毕竟人生不会风顺,走的每一步,也许都是对下一秒的全盘付出。

《红楼梦》读后感7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此是后话)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红楼梦》读后感8

少年看红楼,笑传奇故事;

青年读红楼,骂封建情史;

中年赏红楼,叹炎凉世态;

晚年品红楼,忆起伏人生。

一生在读《红楼》,品味大不相同。

《红楼》如故陈旧,而我笑看人生。

——钱三分

《红楼梦》这本书,我读了三遍。从懵懂无知幼年时的儿童读物,到后来十几岁看哥哥大字典般厚厚的原著,如今放假在家的我又找来她只为打发清闲的时光。随着一天天长大,看她的心情也各有不同。儿时的我是抱着看故事的心理去读她,被翻译过又删减后的她只是一本儿童故事书;十几岁的我看着那砖头块儿一样的书,虽已近白话的她还是让我搔头抓耳,囫囵吞枣;现在的我能慢慢品读她了,可能还只是浅显的理解,但足以让我被她吸引。

她是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开的,也是描写了金陵十二钗各自的人生悲剧。她前篇华丽的辞藻为大家描绘了一个个古典的美人儿和古代大家豪放的气派,但又隐含没落之势。后来悲惨的结局又表现了世事无常和官官相护败落的必然之势。贾雨村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让人分不禁愤愤不平;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又为大家展示了一个幽默风趣,善良朴实的乡下老太太的形象;葬花的黛玉是我见犹怜;而李纨和黛玉分别创立的海棠社和桃花社,又让我们感受到了满纸的诗情画意。总之她中有笑有泪,有恨有悔,虽没有清宫剧里那般的勾心斗角,但也是花开花落、此起彼伏。

——说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黛玉初进贾府,贾母戏言的“凤辣子”,恰可以概括她的性格。心狠手辣、精明能干是她的代名词,察言观色、机变逢迎是她的标签,可最后的她却只落得个病死床前的结果。她虽狠毒,却也是个能干的主儿,王夫人将整个家交由她打理,亦是井井有条。可叹她是末世之才,倘若她是男子,是否可以一展才能?

——说惜春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一改绣衣为青衣,青丝落地,是红妆泪,也是昔年恨。三个姐姐的悲惨命运,也让她看破了红尘,从此青灯古佛,无问尘世。父母早逝的她性格孤僻,这也造就了她的心冷嘴冷,不管他人性命。但她的悲剧又何尝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幼无双亲的她只是用坚硬的外壳包裹自己,免去世间烦恼;大家族的没落小姐只能选择出家为尼,让虔诚的诵经声洗涤自己的灵魂,让沉沉的钟声敲打着无处安放的心。

——说宝钗、黛玉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两个人的命运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同宝玉是“金玉良缘”,一个又是“木石前盟”,到底是纠缠不清。先说宝钗,我认为她就是标准的世族小姐。过于死板,恪守礼节,颇富才情,但又太过娴雅,没有女子应有的灵动情感。所以她与宝玉才是虽可举案齐眉,但终究意难平。说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黛玉,虽然她有点爱闹脾气,在现在看来是有点作。但她脱离了封建制度的束缚,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也是一个勇气可嘉的女子。更何况她生得倾城倾国,有兼旷世诗才,也算是奇女子一枚。她的才情不禁让人拍案叫绝,但可叹她虽有“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娇弱,也抵不过世人的封建,为了宝玉“着想”,贾母一众还是偷梁换柱将宝钗嫁与宝玉。但结局呢?“金玉”未成良缘,黛玉含恨而终,宝玉剃度出家。黛玉临死前喊的“宝玉,宝玉,你好……”我想会不会是“你好狠的心呢?”毕竟她对宝玉是如此的多疑,想必是爱到了极致,不愿同他人分享她的宝哥哥。两个两小无猜的人儿,都是彼此心中的白月光,偏生女子生性多疑又体弱多病,终使这“阆苑仙葩”与“美玉无瑕”含恨终生。

再说这石头记(别名)背后的故事。开篇的一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作者曹雪芹的自我评价。发出此种感叹的他正是这宝玉的前身,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的锦衣富贵、纨绔风流的生活也造就了他的绝世名作。家道没落的他在大起大落之时是否会感叹世事的难料?黛玉是否是他爱而不得的女子的化身?他是否有感叹过自己曾经快活风流而今却无法挽救家族的没落?他应当也是一位“虽怒时而若笑,即嗔时而有情”的翩翩公子吧,他应当也有过如宝黛般纯洁的爱情吧。

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懂的会更多。世人感叹不同,或是因心境不同吧。

《红楼梦》读后感9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红楼梦,说实话起初还因原著是古文发愁,便先看了一遍电视剧,大概捋清故事情节。然后看了书,便略知其中的一二。

这个故事话说有点荒唐却深有趣味。开头还要从一个石头说起,俄见一僧一道在此石之下高谈阔论,听后便打动了凡心......他们携着这无缘补天的石头下凡历练,逢见了甄士隐。他结交并救济了寄居旁边葫芦庙的贾雨村。一日贾雨村拜访甄老爷,偶因丫鬟娇杏的一着错,便以为对自己有意。中秋,甄士隐在家中设宴与雨村兄喝酒助兴,得知贾雨村抱负后,便赠银送衣送他上京赴考。转天,雨村不辞而别。甄家仆人霍启带士隐的小女英莲看花灯时,不慎因要小解丢失了英莲。

3月15日葫芦庙失火连并甄家一起烧毁。甄士隐带着家人寄居在岳父家中,因本是读书人,不会种田也颇受岳父冷遇,后来便出家了。贾雨村进京高中为向甄士隐报恩却不得,纳娇杏为妾。后惨遭开革便游历四海,经朋友推荐,教林如海的幼女林黛玉念书。一年后黛玉之母病逝。后又遇旧识冷子兴聊起贾府之况。正与离开之时,便有一人追来报喜。禀告贾雨村复员之事。因林如海写荐信之由,并让他护其女远赴金陵。黛玉便入荣府与迎春、探春、惜春、王熙凤、宝玉相见。宝黛两人似曾相识,宝玉并送黛玉颦颦二字,并因姐妹中只有自己有玉恼怒摔玉。转天,王夫人收到薛妹妹之子薛蟠杀人之事。

被杀人名叫冯渊,因购被拐一女英莲而起。最初贾雨村本想明判却被门子劝阻,门子把利害关系告诉了他,随后依从门子之计判案。事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黛玉入贾府后,与贾宝玉一起于贾母处抚养。一日,宝玉与黛玉斗气而出,入侄妇贾蓉之妻秦氏内室中歇息,于梦中游太虚幻境并获阅《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等判词,听《红楼梦》曲。梦中,警幻仙子授贾宝玉云雨之事,并许其妹可卿于贾宝玉,于是贾宝玉于梦中初试云雨。梦中次日,宝玉与可卿同游至“迷津”被夜叉海鬼拖拉,受惊,唤可卿呼救,室外宝玉大丫鬟袭人等忙入内安慰,秦氏十分诧异,因其乳名正是“可卿”。入室安慰宝玉的袭人发现宝玉梦遗,宝玉把梦中云雨之事相告并与袭人偷试云雨,从此袭人与宝玉更加亲密。

一日,王熙凤的远亲刘姥姥带着孙子板儿到贾府拉关系,时值风光的王熙凤还算慷慨地接济了刘姥姥,于此种下善因。贾府仆人周瑞之妻应薛夫人之命把皇宫式样的扎花送予王熙凤、林黛玉等。周瑞之妻到王熙凤处时,王熙凤正值与其夫贾琏在房中嬉戏,宫花由王熙凤之陪嫁丫鬟平儿代为收下。周瑞之妻继而寻林黛玉,于宝玉房中得见,黛玉得知宫花是众姑娘皆有的,表示不屑。次日,宝玉随王熙凤于宁国府会秦氏之弟秦钟,宝玉喜秦钟俊俏,相约同上贾府家塾中念书。回程时,得闻宁府老仆焦大酒后“爬灰”、“养小叔子”等骂语。宝玉到宝钗处探病,得知宝钗吃的是“冷香丸”,故身有奇香。

宝钗要看宝玉降生时口含之玉,一旁宝钗之丫鬟莺儿看后,述宝钗所戴之金项圈与宝玉之玉相似,所刻之字可与玉配对,宝玉察看之后,发现所言不虚。黛玉也来探病,正巧撞见玉、钗二人亲密状。薛夫人留两人吃晚饭。适逢黛玉的小丫鬟雪雁冷天里听大丫鬟紫鹃吩咐送手炉来,黛玉便借此事,奚落宝玉依宝钗只吃暖酒。席毕,黛玉为宝玉整理衣冠后同回荣国府。宝玉酒醉,回去后怒砸茶杯。次日,秦钟正式拜会了荣国府众内眷,其父秦业也给塾师贾代儒封了钱礼,秦钟正式随宝玉入塾读书。宝玉准备入塾,袭人为他收拾妥当,叮嘱宝玉功课不必过于操劳。宝玉向家中长辈辞行之后,又独去向黛玉作辞,不辞宝钗。

上学期间,宝玉与秦钟形影不离,引发不少风言风语。秦钟又因与“香怜”交好而引发贾家远亲金荣(贾璜之妻的侄儿)争风吃醋,适逢代儒外出,其孙儿贾瑞处理不公,引发学堂内的一场大混战,最后以金荣被迫磕头道歉而告一段落。金荣虽然道歉,心里始终不服,回家后向其母抱怨,被其母劝住。金荣的母亲与贾璜之妻金氏谈及此事,金氏大怒,前去找秦可卿理论,却遇见贾珍之妻尤氏。闲谈中,尤氏先提起秦可卿的病,又说及秦钟在学堂里被人欺侮,金氏不敢再多言。贾珍之友冯紫英推荐的大夫张友士为秦可卿看病,并开出药方让秦氏服用。

初次品读红楼梦,感触颇深,其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悲剧让人惋惜,这次的笔记也略有借鉴,毕竟初次读名著会有些难度,希望老师谅解,自己感受也融入其中,以后定会细读。

《红楼梦》读后感10

独倚桌前,茶茗飘香,翻开漫卷诗书,历经《红楼梦》之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巅峰,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叉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庭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的危机。

在《红楼梦》中,人物各具特色。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贾宝玉。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他虽出身于身世显赫的封建大家庭,却是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这样的勇敢与顽强是在当时封建社会上所不可比拟的。他鄙弃功名利禄,能够平等待人,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这一地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更何况是在当时封建腐朽的社会呢?在他的心里人只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敢于向当时儒家的道德标准挑战,是个不折不扣的时代英雄。

关于贾宝玉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有贾宝玉得名和抓周的故事,王夫人生了一个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便取名为宝玉。周岁时,贾政要试宝玉将来的志向,便将世上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抓取,谁知宝玉却抓了些脂粉钗环。贾政为此大怒,认为宝玉长大必为酒色之徒。

宝玉摔玉——表妹林黛玉来投亲,宝黛初见,宝玉觉得是“天上掉下了林妹妹”,十分有好感。可当他闻知黛玉无玉,便摔玉于地说:“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此举惊坏了黛玉,也吓的众人一拥去抢,多方哄他才作罢。

宝玉挨打——宝玉挨打的起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正无端招开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诬陷宝玉逼成了金钏儿。

宝玉瞒赃——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

贾宝玉的性格为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大多数人认为是他生活在罪恶腐败的贵族环境里,不可避免地沾染着一些贵族公子的恶劣风气和腐朽观念,这些坏的东西和他性格中好的倾向并存着,但随着生活中他所见闻的重大事件给予的刺激和教育,随着他在卷入现实矛盾时精神上所受的挫折和打击,他的思想品格里一些腐朽恶劣的东西就慢慢减少了,清除了。他的叛逆思想渐渐坚定了、成熟了。

读完《红楼梦》能让我领悟到人间的辛酸与丑陋,当然也有像贾宝玉那样美好的善良的灵魂。让我认识到当时封建社会的落后腐朽,启迪我们在现在的时代潮流中要紧跟时代步伐,踏实做人,不重蹈覆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宝玉这种平等待人与不追求功名利禄的难能可贵的品质。问世间有多少人清心寡欲?其实这一类人也很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有也被功名利禄迷惑的时候。尽管宝玉玩世不恭,但我们仍要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不足之处,踏踏实实的踩好人生每一个步伐,直至走向成功。

也许世间有时会像宝玉所经历的封建社会那般,但我们也应该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像贾宝玉那样同污浊的世间对抗,活出纯真的自我。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化的瑰宝,《红楼梦》的尾声令我们的心里有些许悲凉与感慨万千,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弱,只是在一刹那之间让人感叹不已,《红楼梦》的爱恨情仇,从侧面所反映出的当时社会形象,引人深思。它所展现清朝四大家族兴盛衰落的社会史,既有社会百态又有人情冷暖,是研究清朝社会各阶层的最佳脚本,我们可以学习其中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认真活好人生中的每一分钟。

《红楼梦》读后感11

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惊叹曹雪芹先生对人物性格的传神刻画。黛玉的敏感、离愁;宝钗的温柔、贤惠;湘云的憨厚、可爱……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不同来源于性格,来源于不同人的修养,对外物的看法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本月阅读了由美国医学博士斯泰拉·切斯与亚历山大·托马斯共同撰写,谭碧云翻译的《气质论》一书。本书带领读者从概念,包括气质的定义及其扩展这项定义的研究入手,逐步深入到对气质及其对于各类相关实践与特殊群体影响的具体探索之中。本书提出了九种气质类别、三大气质集群、拟合优度等理论和概念,为许多方面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如儿童精神病学,心理治疗,亲子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指导,儿科医疗护理等其他一些内容。可以说这是一本具有理论支撑的好书,它的专业性与实践性是无可厚非的,推荐给父母和老师阅读。但同时对于一些专业词汇的理解与领域的认知还是让人非常吃力的,在此我也只能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个人比较喜欢第一部分,概念的产生和研究方法让心理学变得更加客观,结果的应用则让他变得更加睿智和宽容。在阅读各式各样的调查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个体差异看起来在出生时就已存在,这些差异会受到后天个人经历的影响,但却不是由后天的因素决定。这里需要我们明白“天性或教养”两个概念,一种认为出生即存在差异,而另一面即与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提出的“白板说”不谋而合。其实没有绝对的定论,毕竟研究的数据总是狭隘而并不全面的,只能说在成长过程中有先天存在的差异,也有后天个人经历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无论哪种,都需要我们运用一定的方式去做出及时的指引。

但是在阅读书中有这样一则案例震撼了我:案例中的母亲因为精通心理学知识,所以在她的心理勾画了一个所谓正常孩子应该有的模板,她在潜意识认为好动、喜欢争辩的孩子才是正常的,所以她觉得非常苦恼,为自己安静、不擅表达的孩子而苦恼,她努力想释放儿子所谓被压抑的攻击性,事实上却打击了他保持自己行为的信心,好在这一切在几次心理咨询面谈之后有了改观,她开始欣赏这个安静而上进的孩子,她也不将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而陷入深深的自责了。

作为一线教师,我们确实认可,很多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一个母亲的教育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也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原生家庭对于孩子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的影响。但在切斯的报告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即便面对父母的严重失职,也有积极健康成长的孩子。相反在关系健康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也会出现许多儿童心理问题。在阅读中,我深感心理学知识的重要性,它不是我们为了应对考试而去记忆的条条框框、理论知识,而应该是我们在面对一个个活生生个体时,可以透过行为的现象而能获悉背后存在的问题,当然,现在的教育中也存在一个疯狂的现象:

一个孩子只是一些行为异于常人,都会被某种心理学理论定义为病态,而且将这种病态怪罪到父母身上。结果孩子们并没有得到适当的帮助,父母也受到愧疚感的折磨。比如案例中艾伦对自己的行为要求是近乎追求完美,虽然父母在咨询前一度处于深深的自责状态,但其实她的原生家庭并没有过多的责任,只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孩子固有的一些个人特质,这些孩子因无法接受成年人对他们的期望,从而产生过度的压力和自我怀疑,最终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更应该慎重,不要轻易的为一个孩子的行为贴上心理问题的标签,也不要急于将问题规则上父母、家庭,更应该做的是对问题本身进行由浅而深的探究,联系孩子在成长历程中的经历来对问题作出及时的指引。

在本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定义“拟合优度”,即当一个有机体的能力、动机与行为风格和外在环境要求与期望一致时,结果就是达到拟合优度。这个概念的界定让我想到了“欲望与现实”的一种专业表述。比如案例中的格劳丽亚,父母总是在一些问题上妥协,从而来寻求“世界和平”的局面,但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父母也决不妥协,但其实这的问题指引是有偏差的,好比说在婴儿时期的时候只要保障孩子最基础的需求,即营养、清洁、健康,只需简单顺应孩子的气质个性,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她的需求又会出现不一样,所以作为父母在拟合度差的时候经常发生权力争斗,这是毫无益处的,只有符合拟合优度的日常安排,才能起到真正的良心作用。这种安排不仅恢复了父母的权威,孩子的气质个性也重新获得尊重,教会了她适合其成长阶段的社交经验,而且使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步入了积极的轨道。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更深知拟合优度这个概念可以使我们设计通过父母指引的方式来对孩子的问题进行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的方法。

当然,父母指引的案例有成功也有失败,因为每个人是独一无二的,同理他内在的性格与外在的气质也是独一无二的,并不存在气质有无好坏之分,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展现,也不可强求和谁的一样。

《红楼梦》读后感12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

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近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没有办法清楚她的思维头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自个儿身后的情形,没有办法消除心中挂念,又流泪不止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稀玉挨打后,工于心数、精于处世经验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子,并且还用训教的话口儿箴规稀玉改弦更张。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稀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僻高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球都哭成了桃儿普通,她的哭不是缺乏力气,她以哭这种独有特别的情意体验认识来诚恳公开支援稀玉,默默抗争封建礼教,因为这个只有它们二人的心才贴得近来,爱得最深。

“文雅似娇花照水,举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笔者经过贾稀玉的眼球为我们描画了一个伶俐多才、美艳体弱的病态美貌女子。这样一个纤弱的女子,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禁受了无数折磨在这以后,性命止境来临之际,封建社会形态的狰狞脸面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遗忘黛玉临死前的那一个场景,病逝危险之际,紫鹃四下里请求帮助,却没人肯帮。为防止倒霉,贾母把稀玉的亲事也转到其他地方去处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恨怨悲哀婉转,“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无怪黛玉的葬花吟诵。啥子地方有一个整洁的、理想的地方,到底啥子地方有我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如今所处的事实社会形态都是污浊承受不了的,我要找一个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让步对自由的寻求。

我们为之挂心,为之气愤,一对寻求自由的小伙子男性和女性在封建的枷锁之下劳燕分飞。“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么在稀玉的婚庆鼓锣声中离去了人间。携带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私人拒绝世界,世界拒绝人的天底下取得了解和关系密切,在伶俜无依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暖和;在爱情无傍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伤痛。固然最终她变成了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魂灵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纯洁高尚孤僻高傲的、落落寡合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数所赐,也以资写成了她的命数。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1

不间断的读完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意犹未尽。

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生活殷实,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妻子爱好文学与艺术,是个女文青,她喜欢与体面的人物交际,所以家中经常高朋满座,熙熙攘攘。在妻子亲友圈中,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出众,作为证券经纪人,虽然他挣钱养家,但因为缺乏艺术感显得平淡无奇。不料,就是这样一个平淡正常的人,却在中年后迷恋上绘画,并且“像被魔鬼附了体”,弃家出走,先是在巴黎的一个破旧旅馆,后来干脆到了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后半生病魔缠身,穷困至极,死后名声大噪。

斯特里克兰德是被魔鬼付了体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我们常人的理解框架,在他的世界里没有我们熟知的爱恨、责任、感恩、因果、窘迫和灾难,所以他轻巧的离开了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孩子,没有一丝愧疚。更让人不解的是,在他贫病交加快死的时候,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好心相助,把他搬到自己的家里悉心照顾,不仅挽救了他的性命,还腾出自己的画室给他作画。斯特里克兰德竟然和荷兰画家的妻子私通,并导致荷兰画家家破人亡。造成如此恶果,他本人也没产生愧疚之意,表现的极度自私。另一方面,他自己生活穷困,饿的吃了这顿没下顿时,他也没有后悔当初离开舒适的家,从来没有想回到过去,他没有肉体上的痛苦感,反而愿意在与世隔绝的小岛到生命的终结,在最后惨淡而终的时候仍然很平和。

因为他不合世俗逻辑,所以即便做了看来极度自私的事,我们仍然无法对他痛恨。他就是个外星生物,上帝或者魔鬼派他来就是通过他的手画出不一样的作品,为神灵发声。上帝或者魔鬼只在他的脑子里装置了对绘画的痴迷和独到见解,至于人类社会的公序良俗在他离家出走时就一键删除了。

所以对这样一个怪胎,我完全不理解。也许这正是大师的境界。

但是,这本书让我更动容的是里面的各个配角。

首先是荷兰画家施特略夫,他那么善良,愿意毫不保留的帮助别人,尽管画技不高,长得肥肥圆圆一点也不帅,常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他的妻子原本是一个贵族的家庭教师,与贵族家的少爷有染,在临产之时被这家人一脚踢出门。在落难之时,施特略夫发现了她,并同她结婚。婚后更是把妻子捧在手心,百看不厌。然而,他的妻子却出轨斯特里克兰德!荷兰画家和妻子的爱情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妻子对他更多的是感激,在女人没有工作,无法谋生的年代,找到一个能提供稳定生活的男人是多难得,更何况这个男人还爱她,对她好!然而,施特略夫看到过妻子最不堪的一面,两个人在心理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妻子会爱上一无所有脾气差的斯特里克兰德,并最终饮鸩止渴。

还有一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作者提及这个人是为了表达某种价值观。这个犹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年纪轻轻被选进医院的领导机构,前程似锦。然而,在一次度假时,犹太人递交了辞呈,带着行李去了亚历山大港。他形容当时的感觉“好像回到了老家,取得了无限自由”。尽管之后的生活收入很低,老婆也不漂亮,但是阿伯拉罕非常知足,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联想起来最近一期的《奇葩说》,在非洲拍摄野生动物的青山,放弃了外交官的工作,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薪水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他说自己的生活草原化了,如果在城市里看到青山,那一定不是他本人。

“在出生的地方好像是过客,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中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的陌生感逼迫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居住的寓所。所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潜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偏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觉得这是他们精神上的家园。

由于阿伯拉罕的辞职,之后接替他工作的幸运儿取得了世俗眼中的成功,收入颇丰,加官封爵,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但是,究竟谁是成功者,也许难以下结论。叩问内心,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随波逐流,才是真正值得羡慕的人吧。

最后,说一下这个书名,尽管在序言中,译者也解释了这个书名。但是我愿意相信,月亮代表梦想,六便士代表现实的说法。我们有太多牵挂与束缚,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洒脱与决绝,但是在平凡生活中仍然可以有一份英雄梦想,在关心蔬菜与水果的时候,不忘畅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2

《月亮和六便士》看完好几天了,当时很想写点什么,但又总是怕不到位;今天又接到过去学生的电话,言谈中对即将开始的工作充满了期待。于是我有了写的冲动。记得看完时已经好晚了,老公问:“这么好看吗?”“嗯。可以吧。”“讲什么的?”“以高更的生平为模板,写了一个有天赋的画家的故事。听从内心的召唤,寻找精神的家园。”内心的召唤,这是我看完书之后强烈的印象。

画家心中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他被炙烤,受煎熬,只为找到准确表达的方式,找到让他内心平静的地方。所幸,最后他找到了,临终前,他的心平静了,他在他向往的地方画出了他理想的世界,他平静、满足地离开了人世,带着对世人的不屑。画家深知自己画作的价值,但他从不售卖,也不让人看,因为他知道世人看不懂,他只是在想报答某人时才把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他,在对方推辞不受时说:“你还是拿着吧,几十年后它会有点用的。”呵呵,多么自傲!后来在豆瓣上看别人的评论,点击率最高的的一个小女人写的感悟:“亲爱的,我是鲸鱼,可是你只能给我一台饮水机”,是看了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评论之后的顿悟,意思是女人对于爱情的渴求就像鲸鱼对于大海,可是男人却只能提供一台饮水机那么多的水。因为毛爷爷说,“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于是小女人深深地剖析自己多年的学习生活都是在爱情的幻影中,不关心时事,不知道科学,书里书外只有爱情和娱乐八卦。

书评引来回帖无数,虽然很多人对于她关于女人的描述很感冒,好像自己并不是这样视线狭窄,但是也有很多贴是深深的共鸣。我当然不是那种以爱情为唯一人,也许这和我从小的生活环境男孩多有关,也与自己的理科出身有关,毛姆关于男女区别的那两段评论虽然在我的心里有了那么点涟漪,但还不至于那么大的触动,我最大的触动是来自他另一段话:“‘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像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我震撼于画家内心强烈的个性表达欲望以及他对自己内心渴求的响应。我很羡慕他。

他的内心是极度自由的。没有什么社会准则能束缚他的心灵。他对于他的工作拥有极度的热情,对于任何物质的享受毫不在意,丝毫不认为忍饥挨饿是受苦受难,完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还有另一段:“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佛教中所谓前世有点类似这样。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价值除了毛姆准确地描写了一个天才画家的生命历程,更多的还是他在记叙的过程中加的那些议论。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3

阅读毛姆的这部世界文学著作《月亮与六便士》,每一次的感觉与收获都不相同。小说中通过主人公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在中年时期,放弃了稳定的收入、放弃家庭和儿女,走入寻求绘画梦想而坎坷一生的故事,留给我们关于人生与理想、婚姻与爱情、生活与艺术的思考,回味无穷!

首先,我称这部小说是一部“学习鉴赏艺术手册”。

出生在xx年代的我们,对艺术的了解知之甚少。每次当我站在美术馆展览的艺术品前,“彷徨”二字油然而生。虽然站的很近,但又是那么的遥远!我仅仅感觉到好看还是不好看,但对它真正的美和创造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却不知道应该作何描述和欣赏。我曾向很多人提出过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寻找到答案。直到在毛姆的这本小说中,看到了答案: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唱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多么一针见血的语言!想要欣赏到艺术的美,我需要学习和积累的还有很多很多。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简介,当我看到毛姆是以法国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原型,写下的这部小说时,我找出高更的油画。在没有读这本小说前,看到高更的画,感觉整个视觉是被扭曲的,所有的东西都不成比例,而强烈的颜色冲击着我的视线。他的画有一种原生态的感觉,似乎开天辟地时混沌着。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表达意境?难道真实的写实不好吗?

在一次又一次阅读这本小说时候,我才似乎朦胧的理解到高更绘画中所表达的美。精神上的追求如同大自然的美一般魔幻,稍纵即逝,但是抓住即永恒了。

其次,这部小说也堪称“爱情指导手册”。

爱情对于物质极其丰富而精神空虚的现在来讲,受到的考验更为严峻。婚姻无法为爱情保驾护航,有时候反而带来的是加速爱情的消亡。妇人往往把家庭布置的温馨、孩子教育的得体、照顾好家庭成员的饮食起居作为的首要任务,男人把事业、地位、金钱作为身份的象征。大家却都忽略了爱人之间的精神沟通。毛姆在小说中指导我们“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如果做的都是正确的事情,也就不会出现斯特里克兰德夫人在结婚十七年后,才知道斯特里克兰德先生要的是什么;而勃朗什·施特略夫就不会被斯特里克兰德先生所抛弃。而恰恰懂得他的是爱玛。没有精美屋舍、没有锦衣玉食,有的只是茅草屋、简单食物,而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却生活的比什么时候都幸福。请有时间问问自己,做的东西是他/她要的吗?

最后,我把这部小说定义为“理想与生活指导手册”。

在这本小说中,能让我钦佩的不是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虽然每个人选择生活的方式是自由的,我无需去评论,只能说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让我敬佩其坚忍不拔、追求理想的人,但是没有办法尊重的人。而使我真正钦佩的是布吕诺船长。“我在自己的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渴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布吕诺船长和妻子共同用双手创造出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们都清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创造好的物质基础,也是想让自己和家人能幸福。只是我们在匆匆忙忙工作中,别忘记曾经小时候的我们也想成为“这个家、那个家”!别忘记自己也曾经想学习的兴趣爱好!别忘记孩子需要我们更多的陪伴、指导,别让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变成一片沙漠!

理想和生活并非是一对矛盾体。他们就如同“月亮和六便士”一样,月亮挂在天上,六便士就在地下。没有六便士,又怎能触摸到月亮呢?只是在地上捡起六便士的时候,不要忘记抬头看看月亮在那里。人生匆匆几十年,上帝创造我们,就是让我们在这世间生活的丰富多彩。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祝大家活的精彩!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4

小说主人公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毛姆用这位画家的生平轮廓(即由一个证券经纪人转行为画家,最后长眠于塔希提岛),创造出一个与之完全不同的,让世人在现实常理中无法理解、厌恶鄙夷,却又在艺术精神世界里敬畏敬佩的,斯特里克兰德。

原本有着幸福生活的斯特里克兰德,放弃自己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工作、抛弃与之相伴了17年的妻子、抛下一对可爱的儿女,像是受了神的旨意一般,毅然决然地只身去了巴黎,只为画画。在巴黎流浪期间,他桀骜不驯,为人刻薄,毁了救他性命、视他为天才的斯特罗伊夫的家庭,却毫无愧疚之心,而斯特罗伊夫,面对时常侮辱他的画作,抢走他的妻子布兰奇并导致她最后自杀而亡的斯特里克兰德,仍旧选择原谅,仍想着保护这个他心目中的天才。斯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的冷漠和冷血,让常人简直无法理解,并且抑制不住地厌恶,可他毫不在乎,不在乎任何的谩骂和指责,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对他画作的嘲笑,一心只为着画画,并最终找到了适合他包容他的地方——塔希提岛.....

如果不读前言直接从正文读起的话,很多情节反转得出人意料,好奇心让你不得不读下去。其中的很多言辞也让人耳目一新,笔者斗胆摘取其中几段,略微发表一些拙见。

“也许只是我本质里的一种怪癖作祟,就是在那些日子里也十分强烈,我感觉这样生活着,做大多数人中一分子,一些东西却失去了。我认清了它的社会价值。我看到了它的秩序井然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狂躁,要求一条更宽阔的通衢。我似乎觉得这样安逸的快乐中有某种警告的东西。我的心灵渴望过更加危险的生活。我已经有所准备,迎着崎岖的岩石,迎着暗礁的海滩,如果我的生活有预料不到的变化的话——无法预见的生活的变化和骚动。”安逸还是挑战,这常让我们难以抉择,有些人选择前者,有些人选择后者,还有人在两者之间徘徊不定,惴惴不安,我们无法评价究竟哪种更能让我们感到幸福或是更有价值,因为万事万物均有意料之外的时刻。也许唯有那条让自己内心充实且坚定的路,才是于自己而言正确的路,它无关安逸或是挑战。

“爱情是一种感情,慈悲是其中的基本成分......爱情有一种软弱的专义,有一种保护的愿望,热衷于做善事,给人以快活——如果算不上无私,那么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千方百计掩藏起来的自私。爱情有一种羞怯......爱情是引人入胜的;爱情要把施爱的人从自身剥离出来;最聪明的人,哪怕他分明知道,也不能在实践中认识到爱情会停止;爱情很清楚自身是虚幻的,却赋予具象,而且,又很清楚自身什么东西都不是,却爱它胜过爱真实。爱情让一个人膨胀了很多,同时又让人缩小了不少。他不再是他自己了。他不再是个体的人,而是一种东西,一种工具,去追求某种与自我格格不入的目的。爱情从来避免不了感情用事......”爱让人慈悲,让人柔软,它既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错觉,又给人一种卑微如尘的幻境,它用自己虚无缥缈的影子,吸引无数世人遁入其中,或给予或索取,试图寻求一种专属于自己的具象,却又时刻被人性与世俗的枷锁束缚着,难得其真谛。也是因此,那些能真正驾驭爱的人,才是懂爱的人,才是极富有智慧,极其通透的人。

“紧紧抓住斯特里克兰德的那种激情,是可以创造美的激情。那种激情不会让他平静。它催促他,逼迫他,让他满世界乱走。他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上路的香客,附在他身上的那个魔鬼是铁石心肠。有些人渴望真理的劲头太大,他们为了求得真理,最后反会把他们世界的根基动摇了。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种情况,只是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我只会对他怀有深深的同情。”主人公被绘画的激情支配着,从第一次出走开始,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颠沛流离,世俗的眼光敲打他,人性的原罪折磨他,生活的苦难侵蚀他,他却从未停止,也从不在乎,却也因而更让人同情和敬佩。也许最后在塔希提的那几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安慰,他终于被接纳被包容,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创作。他一直仰望着悬在头顶的月亮,可现实生活中这样极端地追求真理与美,拥有些许幸运的能有几人呢?

作者给本书取名《月亮与六便士》,更多的说法是”六便士“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着崇高,两者都是圆形的,都闪闪发光,本质却完全不同。但还有一种说法是,作者取这个书名带有开玩笑的意味,有一个评论家曾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像很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书名。

其实无论是哪种说法,在现实世界里,终日仰望月亮向往崇高的人,和终日低头屈服于“六便士”的人只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一边仰望崇高的理想,一边拘泥于现实中的“六便士”,努力将两者平衡,让自己不过于失望和卑微。既然如此,那如果能将这“六便士”积淀成通往崇高理想的阶石,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5

当一本书没有被打开静静的躺在书架上时,也许你并不觉得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往往是视而不见,甚至于慢慢遗忘了它的存在。但是当你打开它翻阅时却不由自主的被他所吸引,而且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这便是《月亮和六便士》给我的感觉。

利用一下午的时间看完这本名著,带给我的是久久不能平静的心。一本书里竟然可以容纳这么多的东西:斯特里克兰德——一个艺术家,怪诞的行为,偏激的思想,神秘的内心世界,无人能懂的孤独;那种温馨幸福的小家下隐藏着多少的惊涛骇浪;勃朗什那令人难以想象的自控力,那种几乎与完美的性格,还有她为了爱情不惜一切的结果让人惊叹也让人惋惜;施特略夫那种滑稽的言行,对妻子矢志不渝的爱,乃至于在爱情面前丧失自己所有的自尊心,可是直到她死,他也没能挽回她的心。

很多的思考在我心里,不仅仅是情节带给我的震撼,更重要的是,作者深邃的洞察力,深刻的解析人性的复杂。以及他独特的叙事方式,巨大的悲悯之心,给我很多的触动,让我联想到很多。关于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追求内心的理想,以及他惊世骇俗的行为,怪诞的行动。有时候很难说一个人好或者坏,粗俗的语言并不是刻意的,有时候只是他象征性的发泄。怪诞的言行或许是他特立独行的处世哲学。他也许只是想与众不同走他自己的路,做他自己的事,所以才表现的惊世骇俗并且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在这一点上思特里克兰德做的是极好的。他成功地在巴黎遁隐,过着清贫甚至于邋遢的生活,可他就是凭借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神而创造了他的奇迹。偏偏是他那几近于变态的性格,野性的外貌以及他对性欲的鄙视却吸引了三个性格各异的女性,她们明明知道是飞蛾扑火的结果还是愿意粉身碎骨生死追随。

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强调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女人能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的干这种事”,仔细想想何尝不是这样。虽然书中的故事是作者根据艺术家高更的生平而为原型虚构的,有刻意的夸大的因素,但在现实中的男男女女也大多都符合这一条规律。男人有除了恋爱和家庭外更重要的东西,而女人一旦谈恋爱就会深(身)陷其中,以心上人为自己生活的中心,一旦结婚生子更是一辈子都为了丈夫和孩子操劳忙碌。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区别就是大多数女人在男人犯错时会想书里的斯特里特兰德夫人一样给对方极大地包容和宽容之心,只要对方保证不再犯错就可以从心底里原谅他,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而男人们遇到此类事情时,却极少能够像书里的施特略夫一样在爱情中不惜所有,包括自己的尊严,只为等待妻子的回头······

此书带给我的最大的触动就是,男人把女人当做了附属品,而女人却把男人当做了自己生活的全部。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自由空间和他的精神世界,男人如此,女人更应该如此。新时期独立的女性应该是不仅照顾好男人和家庭,更重要的是,不应该辜负自己最初的心愿,要守好自己的心中的那片净土。同样,将心比心,即使是恋人或者夫妻,我们也不能祈求自己占据对方全部的身心。一旦有这种希望就会发现,希望越大得到的只能是越大的失望。因为他也需要有自己独处和思考的时间,他需要有他的梦想和追求。捆绑式的爱情和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还有思特里克兰德是那样一个无法被“文明社会”所理解和接纳的人,但是却在塔希提小岛上找到了自己的精神的寄托和安慰。那里的独立于现代社会之外的世界里,保存着原始初民的朴智和善良,那种无拘无束的田地里,他的一切都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出于最简朴的心理给他提供干活的机会,给他安家落户,给他提供了画画的机会和空间,所以他可以像新生儿一样自由地做他乐意做的事情。

我想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常常呼唤的真善美也许就是这样的吧。错综纷纭的人际关系和利益纷争让人们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纯真,渐渐冷漠。所以思特里克兰德在伦敦的大都市里一直都在流浪流浪,试想如果人们知道N年之后这个街头流浪汉的每一个作品都会成为惊世绝作,那些当初遇到他的人们会怎么做呢,结果自然不言而喻。所以我想说,我们不是为了某种利益或者好处而去帮助别人,而是追随自己内心的想法,不为任何的私利去做这件事。也许后来他也没有是说一句谢谢,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此刻满足了自己的内心,快乐了自己,而且以后不会后悔。慢慢的,当这些都成为了一种习惯,你自己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但是换个角度想想,也正是别人难以容忍的他的怪癖,和他不与世俗相为伍的心态,让他心中隐藏着巨大的孤独感。而这种孤独感在外无处可发泄的时候,他刚好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展现,这种孤独感刚好是他创作的动力源泉。

生活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种种的机会和巧合促成了生命的轨迹,慢慢的都会成为故事和你心中的歌,关键在于你怎么看待,怎么去面对。以更大的包容的心柔软的心去面对所有,你得到的也会是你想得到的。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6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买来估计有一年了,一直搁置在书架上,总是没有想读的欲望。最近朋友提起,说这是一部很难读下去却很值得阅读的小说,而我读时发现,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容易阅读多啦!

小说取材于法国印象后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讲述的是原为证券经纪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为了响应内心的号召,抛家弃子,一生追求艺术的故事。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或许就是因为他为常人所不能为,看看高更的一生,我是成不了艺术家咯!话说看了三分之二后,我还是很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怎会有如此自私的人,简直令人讨厌至极,快结尾的时候,才感叹他就是生而为艺术的人吧!

这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不仅在于故事本身,还在于作者对心理的刻画,让我重新对我的人生,对自我价值深深感叹和思考,或许早点看了又会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了。再看现在的一些小说,除了故事情节,其余的环境渲染,心理描写等我都觉得是废话,一本书有半本书是无关痛痒的文字。以下我摘取了一些引起我强烈思考的文案,当然这跟我现在的年龄,所处的心境都是有关系的: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不满的海滩的。”我相信很多人的内心都藏着这样的愿望,但是打破现状去实现的又有几个呢?我也一样,我还是贪图舒适的环境,无法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去挨饿,去遭受非议,去忍受贫穷。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我一直主张“性恶论”,我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的,通过后天的教育才慢慢变善。因为我觉得人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邪恶的想法,住着一只猛兽,这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但有时我也会产生质疑,而今天毛姆的话解决我的疑惑。人性真的是矛盾的,但是只要高尚多于卑鄙,那么你就是高尚的;只要邪恶大于美德,那么你就是邪恶的。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采取行动,毫无反抗之力。”“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的一切事物全部都忘记了。”

“那些告诉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小瑕疵,因为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没有受伤”“我心如磐石”,但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明明后悔了,受伤了,害怕了,脆弱不堪,那就承认吧!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但没必要佯装坚强,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爱你。“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这是思特里克兰德说的,但他不是虚张声势,他确实毫不理会外界的看法。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的妻子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他却如是说。是啊,我们每个人终究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不然我也不会每日纠结着自己为甚如此下作,如此恬不知耻,因为在我看来主动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自尊心不允许我把姿态摆得那么低。我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对方更加爱我呢?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身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我不知道哪个人像他那样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觉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嫉妒。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样描述女人的,虽然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需要通过物质来让自己心安定下来。“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苦恼是事情在于女人天生就容易为情所困,我不想做一个这般的女人,却总是不受控制!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7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8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同情体贴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

"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爱情最主要的成分是温柔。"

"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

"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唉,我亲爱的先生,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说来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觉勃朗什一点一点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戏来。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她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9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 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于是你就去找一个女人,一个粗野、低贱、俗不可耐的女人,一个性感毕露令人嫌恶的畜类般的女人。你象一个野兽似地扑到她身上。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 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月亮和六便士优秀书评2:

这是一本你无法轻易进入可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不下的小说。据考证,书中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就是后印象派画家高更。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高更的画作本身价值连成,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受到了更大的关注,于是他成为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不知是被小说神话了的高更还是高更成就了小说和塔希提,反正事到如今,早已难分难离。

有必要先对书名做一番解释。月亮是仰望星空,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脚踏实地,代表现实生活,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对两者的追求展开。有一个评论家曾经说毛姆的另一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普-嘉里像很多时下的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星空,却时常忘记要脚踏实地。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决定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现代社会的归属感问题

作为出生于19世纪末,活跃于20世纪初的作家,毛姆已开始关注“心灵的归属感”这一至今仍困扰着诸多现代人,并一再成为作家或电影人探讨的话意的问题。毛姆在书中这样写到:“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和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在小说行将结尾之即,他又借布吕诺船长之口说出:“思特里克兰德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反柏拉图主义者

毛姆在书中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场景,丛林、椰子树、土人、古老风俗,妻子埃塔;在蛮荒乐园里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美无处不在。在那里,常识和道德失去价值,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人们无需社会规则,一切油然而生。但最终这一场景还是在主人公患病惨死后被付之一炬,不复再现。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获得盛名,但理想国究竟存在与否,毛姆还是给出了比较悲观的看法,或许这正是作者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故。

最后我想说这不是一本在公交站台上用以打发等候时间的随便的读物,而是一部激情之作,无论是对于作者本身还是画家

《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000字 篇10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文案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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