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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做人的读后感细选80句-经典语录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

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一场鸡瘟,火鸡妈妈生出来的宝宝只存活下来一只,主人看着可怜的小妈,就想帮小火妈再找一个妈妈,于是就把小火鸡送给了狗妈妈。狗妈妈没有嫌弃这个孩子,收下了它,并像自已的亲生孩子一样,细心照顾。小火鸡长大了,狗妈妈也慢慢的变老了,有一次狗妈妈在追逐狗獾时,不小心后腿折断了,站不起来,整天卧在棚里,小火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小火鸡就用激将法,三反五次的来到狗妈妈前,用嘴啄狗妈妈。就这样狗妈妈先是两步再五六步慢慢的战了起来。狗妈妈把小火鸡紧紧的搂进了它的怀里。

读了沈一鸣爷爷的这篇文章我学到了,人要有一棵善良的心,要多帮助哪些需要帮助的人。使其有新的生活。

人也从小要学会感恩,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哪些在困难时帮助过的人。

也看到了母亲的伟大,狗妈妈收养了小火鸡。

狗妈妈收留了小火鸡,小火鸡千方百计的让狗妈妈好起来。最后他们幸福的抱在了一起。

看了我写的这篇读后感,你是不是也想看这本书呢,看了这本书你就知道母亲的伟大,学会怎么施恩,怎么去知恩图报。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这本书讲的是豆蔻镇里的三个强盗的故事。

贾斯佩、哈士贝和乐纳丹三个人是一伙强盗,他们好吃懒做,经常到面包店里偷面包、到香肠店偷火腿和牛肉。他们一点都不爱干净,家里是乱七八糟、脏兮兮的`,有时还会和居民们开玩笑,但是他们偷东西,所以豆蔻镇的居民很生气,都想把他们抓进监狱。终于在一次偷盗时,三个强盗被埋伏在那里的杂货店老板、香肠店主和面包师抓住了,并把他们送到了警察局,关进了牢房。

有一次杜比雅的塔里失火了,他们为了救火,表现出色,居民都推荐贾斯佩做了消防员,哈士贝做了马戏团的领班,贪吃的乐纳丹做了面包师,他们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工作,再也不用做强盗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都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用自己的劳动收获,不能不劳而获。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我刚刚读完一本叫《我的同桌是班长》的书,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本书的主角名字叫杨自热,是个小男生,12岁,绰号是冬瓜大总统和班级首富。为什么说他是班级首富呢?因为他家里很有钱,住着一栋大别墅。家里有爷爷、奶奶、叔叔、婶婶、表弟和从乡下来的保姆小露。他是一个好动、好说话、好做小动作的男生,因为和班长蔡一心同桌,感觉自己处处受到监视和限制,而且每次发生冲突,他觉得老师都在包庇班长。他想尽一切办法,软硬兼施,企图收买或是制服班长,结果把班里搞得不得安宁。

杨自热是个差生,差生经常会和老师对着干,时常会调皮捣蛋。可是,这些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往往是发自天性的,所以不能因此而歧视他们。还有,那些差生身上往往具备着许多优点,比如爱护动物。别的优点就需要你慢慢发现了。所以说,你要用善于发现对方优点的眼光去看待那些差生。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发现他们也有可爱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给了我一些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两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去了湛江的一个玛珥湖——湛江湖光岩,一人美丽神奇的地方。

进了玛珥湖风景区的大门,绕过树丛,走过羊肠小道,就来到有名的一块石壁前。上面记载了玛珥湖的传说。

旁过有一块被各种古代痕迹划过的石头,有石灰岩。还有种种被海水冲刷多年的痕迹,这就可以知道玛珥湖是怎样形成的了。柔和的风从右边的玛珥湖吹来,使人心旷神怡。

再走一段路,就来到了玛珥湖。站在岸边,远远望去,一座鲜明的古建筑物显在眼前,那是一座寺庙,千年古刹楞严寺。旁边有一个大旋涡,可别认为这是什么好东西,这个旋涡有许多人考察过,却为此没了命,也没有人找到他们的遗物,这始终是个谜。

绕过玛珥湖,就来到一个游乐场。这里绿树成荫,有很多秋千,很多人都 在这里玩,一个秋千旁,抬头一看,一棵有三层楼高的大树耸立在身旁,亭子和石级环绕着它。登上去,玛珥湖的大半景色收在眼底,往对面的石级走下去,海风就大了起来。

再走一条小路,眼前一个小餐厅出现在眼前一座小桥不过2米,桥下有一条小溪,有几条小鱼游来游去。

玛珥湖到处都 有美丽的景色,说也说不完,希望你有机会去细细游赏。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平凡而伟大的爱因斯坦》里,讲述了爱因斯坦小时的出生状况;坚持不懈地向局长呈上他的工作申请书;爱因斯坦是如何如何的节省时间,他的同学为他编了一首他的赞歌;还有他自己的未来计划,等等......其中最令我百感交集的是“天才的第一声啼哭”篇章,里面讲述了爱因斯坦的身世,出生的状况之类的故事。让我震惊的是,爱因斯坦竟然生出来时,他的脑袋比正常的小孩的脑袋还要大15%,而且他的身世竟是个被德国人受尽耻辱的犹太人。爱因斯坦刚生下来时很可爱,他还很爱笑,他有一个不比他小多少的妹妹。爱因斯坦直到3岁才会说话,而且他吐出来的第一句话竟是铿锵有力,一字一句地谈吐自如。爱因斯坦从小就酷爱数学,可他的成绩却是非常的糟糕,因为他总是以“别的小孩可以去,为啥我就不行”为借口,一天三番五次的去钓鱼,爱因斯坦的爸爸受不了了,就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日记

爸爸和爱因斯坦的杰克大叔去扫烟囱,爬上屋顶时,爸爸很干净,而杰克大叔满脸的烟囱灰,杰克大叔看见爸爸很干净,以为自己也很干净,就随随便便洗了一下脸就上街走了,结果人人都以为他是个疯子。爸爸告诫爱因斯坦,把别人当作自己的镜子,只有白痴才会把自己照成天才的。

爱因斯坦如今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科学家,不是他祖宗积德造福的幸运,而是因为他多年以来的不懈努力。我们要乘着还年纪轻轻,就要多读书、多学习,为社会、为世界、为人类而造福!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最卑鄙、最小气的饲养场主比恩、博吉斯和邦斯非常憎恨狐狸先生。他们决定把狐狸先生全家除掉。他们用了枪、铁锹和挖掘机来追杀狐狸们。聪明的狐狸先生带领全家开始挖地道,三条路线分别通往比恩的酒窖、博吉斯的一号鸡舍、邦斯的大仓库。狐狸先生全家不仅逃脱了他们的追杀,而且还为在地下生活的小动物们寻找到了很多很多的食物。狐狸先生一家和其他小动物们以后再也不用到地面去冒着危险寻找食物了,它们在挖的地道里过得很快乐。

聪明的狐狸先生战胜了三个愚蠢的家伙,真令人高兴。狐狸先生聪明、冷静、临危不惧、乐于助人。我要学习狐狸先生的这种精神。小狐狸们勇敢、团结友爱、不怕困难、最终和狐狸爸爸战胜了敌人。我也要学习小狐狸的这种精神。

我经常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就想依赖大人,自己不肯动脑筋。我要学习狐狸先生和小狐狸的精神,在学习中有困难时要认真动脑筋,去战胜困难、克服困难。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虽然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但是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道理。

有个叫做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不爱学习,还经常欺负家里的小动物,所以家里所有的小动物都很厌恶他。有一次,他在做恶作剧时,被小精灵把他变成手指头那么大的小人儿,从此他开始了小人儿的生活。

这小人儿尼尔斯真可怜,每天被动物们欺负,它们把小男孩当成蚂蚁似的复仇。尼尔斯面对眼前的一切,对于他现在来说所有东西都是庞然大物,让他每走一步都触目惊心。这时,他回想起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完全感受到动物们当时被自己欺负的心情。幸好,尼尔斯最终找到了朋友——雄鹅。

雄鹅带着尼尔斯走了一趟与众不同的神奇旅行,让尼尔斯恍然大悟。慢慢地,尼尔斯成了一个懂事的孩子,他热心地帮助了大雀、蚂蚁......,成为一个动物们公认的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而且在这过程当中,尼尔斯遇到重重困难与危险,他学会了不要轻易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镇定地去想办法,这样才能让自己变得真正的强大。后来,尼尔斯变回原形后,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俗语”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从小要培养好的品德,爱护小动物、乐于助人,遇到任何问题学会灵活应变不要轻易向困难低头,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长!

活着读后感1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活着!

活着读后感2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3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活着读后感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5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读后感6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7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8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9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1

欧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说著称,他的短篇小说选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着平凡的事,平淡,却充满着温馨与爱。在一帆风顺的过程后,往往会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富于生活情趣,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却又这每个人不同的细腻,欧亨利把他们每个人的性情描写的淋漓尽致,如此的生动,如此的惹人喜爱。当然他们也有缺点,或粗鲁,或自私,或蛮横·但在他的笔下也让我们了解到,在缺点下,他们依然有着一个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复杂的,但又因他们的缺点,使人物更见真实,使人更加喜爱。

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总是平淡细腻的发生着,但在结尾处,情节却突发其变,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喜。也正是这样的独具一格,形成了“欧亨利结尾”。

这样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样别致的幽默,带点讽刺的意味,这或许就是欧亨利那意味深长的幽默吧!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2

每次读完他的小说,眼前总会浮现出一双深邃的眼睛,紧盯桌子上的稿件,行书如行云流水一般,笔锋一转,画龙点睛。戛然而止,他捧起稿件,轻轻地读,微微笑出声来,——他便是“美国的莫泊桑”欧亨利。

1862年1月11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一个婴儿“呱呱”地哭着出生。“是个男孩!”他的医生父亲兴奋地在旁搓着手,走过去安慰脸色苍白而洋溢着快乐的妻子,——威廉.西德尼.波特诞生了,他便是未来的欧亨利。

身体虚弱的母亲没能给他太多的母爱,便在他幼年时撒手人寰,次后他便与父兄移居祖母和姑妈家。姑妈激发了幼小的他对文学的兴趣,父亲传授他医学知识,他很快在亲人的关爱中长大,并在19岁获得药剂师的行业执照。

20岁,他移居到西部,感受到西部的风土人情,在他的记忆和小说里刻下重重的一笔。22岁后他因工作交替而奔波7年,终于当上银行出纳员,有了妻子和孩子。

好景不长,仅仅三年后,他便被法院离奇传讯。次年,他潜入拉丁美洲避难。可两年后,因妻子病重便回到妻子身边并受到传讯。妻子死后,他离开孩子,进入监狱,并在医务室工作。

工作之余,他开始写短篇小说贴补孩子生活费用。期间,他使用笔名欧.亨利,从此,欧.亨利这颗新星冉冉升起,在文学的夜幕中划出了一道璀璨的星痕!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3

《警察与赞美诗》的作者是出生于美国的欧·亨利——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苏比的流浪汉为了度过寒冷的冬天而想方设法进入监狱过冬但屡次失败,在教堂听到赞美诗后决定重新做人去找工作时却被警察逮捕,最终被法院判刑三个月的故事。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文章的主人公——苏比所触动。小说中写道:“他可以去的地方多的是……”但是,对于性格高傲的苏比来说,他有着比别人更加要自立的想法,所以他拒绝了其他人所给他的恩惠与恩赐,认为这是别人看他可怜,给他的施舍。然而此时的他却身无分文,既没有任何工作去做从中来牟取钱财,更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对于苏比现在的境况来说,这种所谓的'“施舍”正是此时正穷困潦倒、居无定所的他应当接受的恩惠。我认为他有这种要自立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应当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犯法进入监狱从而能够勉勉强强过完这个冬季”这条途径,最终使自己“被迫”如愿以偿,在监狱内过冬。

凡事都有两面性,接下来就要讲述苏比好的方面了。他想要自立的想法很好,但是却用的不是时候;他想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也很好,但是为时已晚。

即使他有许多的不足,但是至少“想要自立”和“想要在自己做错事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这两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4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心情无比激动。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王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

有人说,欧·亨利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的给你惊喜。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两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两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贝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又心酸。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5

最近一直在读著名家们的短篇小说,步入初中,那些长篇的读着需要冗长的时间,而且对于我这样不知结局不善罢甘休的性格,总会耽误学习,而又惹得父亲不乐意。所以,我只学乖了些,在每个夜晚,或是得空的时候,读个一两篇的文章。

莫泊桑、欧亨利、巴尔扎克以及马克吐温,这几个人的都勉强胡乱地读过了,总地来说,我更加喜爱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些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带着极其诙谐的讽刺。就只拿《迷人的侧影》这一篇来说,讲述一个向来爱财如命的吝啬的老妇人却意外给予一个女孩子许多的钱财,最终作者揭晓了谜底——这个女孩子的侧脸像极了银币上的头像。看到这儿,我禁不住笑起来了,多么滑稽的缘由,又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只消这样一个令人拍案称绝的细节,便将老妇人对金钱的热忱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许,这样巧合的事情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这种对金钱的追逐却是在现实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

而喜欢欧亨利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一些讴歌真善美,讴歌社会最底层人民的爱的文章——奇特的构思依然不减,只是在字里行间增添了浓浓的温暖。最为脍炙人口的自然是《麦琪的礼物》和《最后一叶》。读到《最后一叶》中的老画家因在风雪交加的夜晚画叶而患病死去,我的眼角有着潮潮的泪。生命的绿,给予了年轻画家再生的勇气,却也使这个善良的老人离开。然而,这种极大的爱,对他人极大的关怀,却是这个故事里闪烁的亮点。当所有的大人物勾心斗角,阿谀奉承,上演着一出出滑稽的戏时,这些来自最底层的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予我们心灵上的洗涤与温情。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6

有人说读书有什么好处,那我来告诉你,读书能让你在低谷时逐渐步入高潮;能让你在悲伤中感到一丝愉快;让你在无聊时感到有趣。这就是书的魅力。欧亨利是美国的短篇小说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二十年后》等,曾被评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麦琪的礼物》,这里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的爱情。

《警察与赞美诗》也是我喜欢的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苏北,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犯罪,但没有如愿,最后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通过这两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美国人民悲惨的命运和生活的艰辛。

富兰克林说过:“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让我们的知识丰富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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