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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文集读后感锦集50句-经典语录

 

又翻出汪曾祺的集子来读,汪老的文章真是好,和平纯正,语淡味厚,这当然得益于他取法乎上,但想来更多是师于心的缘故。我读文章诗词,小时候看字词文藻,渐渐看通篇的笔法,到现在则颇留意文章的气脉,与其说是看文章,不如说是看人。

古今的文人,可钦叹的人格大抵只有两种:一是至硬,二是至柔。李白徒有傲气,却少一份傲骨,所以总是飞扬着,是“浪漫主义”罢了。文人绝世独立的风骨狷骨,大抵为陈公“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的诗句道尽。另一种至柔的人格,想想还是要首推老杜,是一种“愿替众生病”的善良心、慈悲心,杜能被称作“诗圣”,于此可见一斑。至硬与至柔,可以算得上伟大。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又有许多不伟大却可亲可爱的人格。

汪曾祺其人,温厚而淡泊。这一种温厚淡泊,很是合乎君子德行。名教种种绳墨,初衷也只是推崇君子之道。可见天性温厚淡泊的人,尤其难能可贵。

文章憎命达,对于人世的坎坷,李白式的狂傲,苏轼式的疏放,以及老杜式的敦厚算是中国文人最典型的三种姿态。李白任性如赤子,他的飞扬跋扈,仙风道骨,如同借酒消愁一般,不是超脱,更像是一种逃避,一个抵御世事无奈的盔甲,而酒醒后的滋味,大抵便是“欲渡黄河冰塞川”了。读李白的诗,因其至坦至诚,所以能读出许多的矛盾,让人倍感亲切——他写“我辈岂是蓬蒿人”,又写“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虽然是因为他自恃怀才不遇,“我亦能高永,斯人不可闻”,但多少总还是能让人品出一丝吃不到葡萄的酸意。说到底,李白只是一个不通世故,却又固执于自己的才华,梦想着抟云直上,却又不出意外地到处碰壁的人。他的狂傲来自他的固执,他的抱负,这样的人,是注定要在人世间跌得鼻青脸肿的。

汪曾棋的为人处事正与李白相反,他的随遇而安,似乎可拟于苏轼的放达,“人间有味是清欢”,但二者究竟有别。苏的`旷达,因其胸次豁然,光风霁月,“王城根处最堪隐,万人如海一身藏”,到底还是儒家的“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而汪的随遇而安,则是天性敦厚使然,这一点更近于老杜。但老杜的天性敦厚,被后天引导至“餐必思君”上,心有所执,情有所系,笔下故见得沉郁。汪没有强烈的执著心,即便置于高位,也不可能成贤成圣,所以更近于道,颇能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一种安然的姿态,来抵御人间陵谷,冰)周旋——当然,汪的一生并无大起大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幸运,对于所谓的““人间陵谷”,他更多的只是一个旁观者。因此,汪的随遇而安,是否仅仅因为所罹还不够痛切,我们不得而知。

汪的安然淡泊,一个朋友说,最像王维。理由是:“他们都有文人骨子里的雅,雅得不能再雅,反而归于平淡。”——王维晚年彻底皈依佛教,但他的平淡却不是枯寂,内里仍然清润,而汪曾祺的平淡,骨子里也带着文人风雅。我并不完全同意这个类比。王维晚年受禅宗影响,诗文的清润,是一种类似“华枝春满,天心月圆”的境界,因此王维的平淡,也是“问余何适,廓尔忘言”。汪曾祺则不同,汪的平淡带着人间烟火,也许在这一点上,要更像陶渊明一些。但可惜的是,相比于王维与汪曾祺,陶渊明的骨子里又少了一份文人风雅,多了一份愤世嫉俗。

汪老的形象,本是十分鲜明和典型的,然而思前想后,却终于还是想不出一个与他契合的文人。

汪老的温厚淡泊,形之于文,便是一种和平纯正的风味。止庵(本名王进文)提出有一路“才子文章”,从林语堂,梁实秋,钱锺书,胡兰成直到董桥,皆属此列。按照止庵的原意,所谓才子文章的特点颇有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但才子们本人绝非性癖,反倒聪明绝顶,七窍玲珑。然而在我看来,这一路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才子们的自矜于才气,读他们的文章,可以想见其倚马千言、恣意褒贬的风流得意。林语堂留洋十余年,最具学者风范,悠然适意,自不是三家村中人,梁实秋隐居雅舍,落落难合,有一种睥睨人世的清高气,钱锺书则可算是林梁钱胡四人中最聪明的一个,一至于以揶揄取笑为能事。至于胡兰成骨子里的风流轻浮,好像天地间万事万物都是自家玩物——如果这一路“才子文章”真能成其为一种风格,那么也应该有一路“反才子文章”或“非才子文章”,汪曾祺的风格,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划入此类。汪的文章从无冷嘲热讽,甚至也没有皮里春秋,而纯是一片热肠——他写故园草木,便直是花鸟虫鱼,他写昆明,便直是风物人事,他写自己,便直是随遇而安。但正如讲笑话者最要严肃,越严肃笑话才越可笑。所以越是花鸟虫鱼,风物人事,才越是沧桑,越让人唏嘘,而他的安之若素,也因此比天风海雨还来得惊心动魄。汪曾祺的没有才子气,使人读他的文章,要向无声处听取惊雷,而汪曾祺笔下的烟火气,又偏还透着文人风雅。这是汪曾祺文章的好处,也是汪曾祺的好处。

《汪曾祺文集》优秀读后感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文集》优秀读后感2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述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就应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齐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就应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就应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但是来气,想必,他们就应刚开始是很悲哀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应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好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齐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述。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贴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就应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齐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期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齐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期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文集》优秀读后感3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文集》优秀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我汪曾祺写的。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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