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第五根弦读后感收集70条-读后感
(一)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贝多芬的一生也是悲惨的,但是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不怕。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没过多久,最不幸的事情也来临了,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差,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渐渐地,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成的。
不仅如此,他的身体的其他器官也“背叛”了他,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贝多芬不论面临多打的困难都毫不动摇,可见他的勇气和毅力是多么地惊人!
他的音乐创作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在音乐创作上既继承了古典主义的精髓又开创了浪漫主义的先河,将交响乐的创作推向了艺术的顶峰。他是一个民主与自由的追求者,并不断地进行着斗争。
(二)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章主要讲了贝多芬刚出生的时候很有音乐天赋。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爸爸就给他买了一架钢琴。贝多芬每天练琴非常刻苦。作为练琴的奖励他爸爸带他去听演奏。贝多芬被优美的音乐所震撼,找到了自己的理想,17岁开始向音乐大师莫扎特学习。就在贝多芬崭露头角的时候,27岁的贝多芬出现了耳聋的征兆,而且越来越严重。贝多芬一度想自杀,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贝多芬与命运抗争,以超人的毅力创作了辉煌的作品。
他一共创作了9首编号交响曲、其中九部交响曲被后人称为“永恒的九部交响曲”,35首钢琴奏鸣曲、10部小提琴奏鸣曲、16首弦乐四重奏、1部歌剧、2部弥撒、1部清唱剧与3部康塔塔,另外还有大量室内乐、艺术歌曲、舞曲。这些作品对音乐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因此被尊称为乐圣。
面对命运的不公,贝多芬没有屈服,而是为了梦想不懈努力,最终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成为德国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这位音乐巨人的精神和作品与世长存。
读过这篇文章之后,我由贝多芬想到了自己。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著名的画家。我要向贝多芬学习,学习他对梦想的执着,学习他的坚持不懈,学习他的勤奋刻苦……
(三)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今天偶然看见一本《贝多芬传》静静地躺在我书架底层, 她 那么无声无息、那么安静。看见她,我想起曾经钟爱过的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于是我拿起了她 。
我一直忘记了我还有本 《贝多芬传》,我知道这是一本好书,它一直都列在我的“未来读书目”里,只是一直没有去实现,看见这本崭新如初的书,我的心中有些惭愧。
于是,我坐在窗边读了起来,连我自己都惊奇于我进入书中的速度,我像一个生活在书中的书虫,很快便溶入其中了。
我不啰嗦了,来谈谈读书的感受: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开头“银色的月光照到屋里,就像一把尖锐的利剑插进黑暗,尖尖的一端顶在床头,使得熟睡的孩子动了动,睁开了眼睛。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充满了恐慌,紧紧地盯着黑暗的房间。”这是贝多芬小时候的经历,他的经历我不多说了,相信大家都读过。
(四)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贝多芬生于德国波恩,他的童年是非常不幸的。一生下来父亲就急于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强迫他练习各种乐器,等他长大了一些却失去了挚爱的母亲。他前往维也纳拜见当时的大音乐家莫扎特,在莫扎特面前大展身手,连被誉为神童的莫扎特都很惊叹,他又刻苦练习各种乐器,第一次在科隆登台演出获得了成功,但是厄运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听力越来越差,可是他没有停下探索音乐的脚步,靠着他顽强的毅力,继续在舒伯特的辅导下创作了《第七交响曲》、《五重奏赋格》《玄月四重奏》等名曲,在他生命的最后那段日子里,他又创作了《第十交响曲》这首世界名曲。
贝多芬顽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使我深深的感动,想到自己,我在学习上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点懒惰,不愿意吃苦,对自己没有信心。从今以后,我要向贝多芬学习,当遭到挫折时不气馁、不服输要勇敢的面对它,要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赢。
(五)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贝多芬传》。贝多芬是一名伟大的音乐家,他创作过很多有名的乐曲,有《悲怆奏鸣曲》、《月光奏鸣曲》、《英雄交响曲》等。
中年,贝多芬的耳朵几乎听不见声音,晚年,他已经是个聋子。虽然他没有了听力,但仍然没阻止他对音乐的喜爱,他创作了好多名曲,都能博得观众的喜爱,我很佩服他这一点。因为,贝多芬在与命运进行斗争。
你们知道他在家是怎样练琴的吗?他找来一根木棍,用牙紧紧地咬住木棍的一端,把另一端顶在钢琴盖上,希望用这样一个简单的共振方法,来帮助自己更好地听到弹奏钢琴的声音。
我很佩服贝多芬!
(六)贝多芬的故事读后感350字
今天,我读完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人生。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音乐,11岁入戏院乐队,后来,耳聋已开始的他酷刑,直到完全失聪。晚年里,心爱的侄儿也负了他。贝多芬身处悲苦的深渊!可他对生活抱着炙热情怀,充满信心和希望,让往昔美妙的岁月悠久地照耀着他,战胜人类的平庸、自己的命运和痛苦,成为胜利者,如果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还有什么事成不了呢?
现在我们的生活和谐美好,虽然环境很好,但是许多人却平庸、碌碌无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些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自己的理想,失去了信心与希望。
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遇到失败、挫折、困难时,就到贝多芬的意志与信念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必将得到不可喻言的收获。前年轮滑比赛前,我起早贪黑、不怕酷暑,跌倒了爬起,不惧疼痛,终于得了第一名。就是因为我有这种热情,对取得第一名充满了迫切的希望。我记住这次取得好成绩,无论遇到什么的挫折与坎坷,都永远满怀热情,充满信心和希望,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愿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著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天空中渐渐弥漫起了一层雾气我埋头很迷茫地看了窗外一眼,远处的楼房已经看不见了,外面只是白茫茫的一片,似梦幻般的迷丽的色彩,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人影,正向这边慢慢移近,渐渐清晰了起来,他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段资料,他的目光是那样炯炯有神,似乎如一支亮剑穿透黑暗,直刺入敌人的心脏,噢,我看见了他,他是福尔摩斯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时的贝克街,不,那时的整个伦敦市笼罩在莫里亚提教授的黑暗阴影下,一切的犯罪抢劫的背后主使都是那位处处受人尊敬的教授,只有他,福尔摩斯,正义力量的化身,才有能力有勇气去对抗这个邪恶的恶魔,所以,福尔摩斯是最最公正的审判正义与邪恶的大法官,他用他一个人的力量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和平安宁。根据华生医生的记载,福尔摩斯一生接案无数,件件案子看似都那样扑朔迷离没有边际,但是福尔摩斯以其细微的观察,深入的思考,把似乎毫无关联的线索,一件件串联在一起,在他的脑海里,在案件还没有开始侦查前就已经布下一张网络图,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关键和证据来把整个网络填满,很少有情况下他的网络是错误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神奇所在。这点在许多细节方面也能够体现出来,如,他在第一次和华生医生见面时,只是简单地握了一下手,便从手中的老茧,疤痕,握手的力度推断出他曾在某个战场打过仗,得过某种疾病,现在身体状况怎样,甚至抽什么牌子的烟。也许你会感到惊奇,但当你听完福尔摩斯的解释后你就会转惊奇为佩服了。
整本书写作手法柔和细腻却又惊心动魄,每一个动作的细节刻画都那样细致入微,如“他同一条猎狗一样,伏在地上,搜寻着一丝一毫猎物留下的气味,他时而轻轻叹气,时而低声欢呼,最后站起来,别人也许很难察觉他的情绪变化,而他却早已成竹在胸。”完美的细节描写便是本书最大的成功之处之一。小说分为长篇和短篇两部分,长短篇穿插进行,如同电视剧和电影交叉进行让人体会两种不同的叙事环境。但是不管是那一种,内容都无可挑剔,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福尔摩斯》的魅力仍是众多侦探小说不可替代的,它为世界侦探小说开创了一个先河,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
那是一位来自雾都的名侦探,他用他的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宁,他是来自天堂的光明,他是正义的法官,他是英国的骄傲,他永远是世界的骄傲,永远,永远……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内容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能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非常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决,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害人的物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1
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尤其喜欢他的《夜莺与玫瑰》这一篇。
作品主要说的是一个年轻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了博得女孩的欢心,他需要送她一朵玫瑰。然而现在是寒冷的冬天,根本就找不到红玫瑰。所以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笑他傻,只有一只善良的夜莺被他的爱情打动,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并决定亲自去找到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学生实现他的爱情梦想。
夜莺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一遍遍地向玫瑰树请求,希望能够得到一朵红玫瑰,然而一遍遍地失望。最后经黄玫瑰树的指点,夜莺在学生的窗下找到了一颗红玫瑰树。可是树儿却拒绝了夜莺并告诉她:“虽然我的玫瑰是红色的,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但是,你可以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变成我的血,才可以有玫瑰花。"
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小夜莺毅然同意了玫瑰树的要求,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然而当年轻学生带着玫瑰花去表白却遭到女孩的拒绝时,这朵珍贵的红玫瑰在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毫无价值。
这是一个爱情的悲剧。对夜莺来说,她用生命换来的爱情理想被人践踏;对年轻学生而言,他付出了真心,却依然打动不了心爱的女孩。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却透露着王尔德对美的无限追求,不是不甘满足,而是在他的世界观里,美是不可占据的。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2
好久没有读过童话,最近读了王尔德的童话集《夜莺与玫瑰》。
向其它童话故事一样,王尔德的童话里也充满了幻想、虚构,但读起来却让人感觉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笔下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感觉很亲切,就像中国古代的寓言故事一样,读完故事引人深思。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夜莺与玫瑰》了。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年轻人很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玫瑰刺,在月光下唱歌。玫瑰刺着她的心,最后玫瑰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却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玫瑰,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一脸地不屑,而是要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并将玫瑰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自始至终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可是她的生命却被年轻浪费了。这个故事结尾好像是必然的,因为人类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在利益面前,人们心中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追求,显得如此渺小。
这个故事,是为了唤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为了向人们揭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关心的冷漠;是为了歌颂为了信仰而甘愿付出生命的无私精神。这样一个童话给人震撼,引人深思。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3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
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4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非常想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跳舞,而她曾经答应过,只要他送她一朵红蔷薇,她就会同他跳舞。于是年轻人四处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花园也没找到一朵,他心碎地哭了。
夜莺知道了学生的烦恼,决心帮助学生。她用自己的胸脯抵着蔷薇刺,在月光下唱歌。蔷薇刺着她的心,她的歌声越来越高昂,最后蔷薇被她的血染红,而夜莺也死在高高的青草丛中。当年轻人发现那朵由夜莺心血染红的蔷薇,便拿着它送给他心爱的人。可是她却不再欣赏。而是更愿意跟送她珠宝的上校好。年轻人由失望、痛苦至愤怒,将蔷薇丢进了路沟,一个车轮碾过了美丽的花,学生不再相信爱情。
一个残酷的童话,由洁净清新的语言表现出来,让人感受到的是,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以及由思考带来的淡淡的忧伤。“我到底找到一个忠诚的情人,每夜我都在歌唱忠贞的爱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忠诚的情人。每夜我对星星讲述忠贞的爱情故事——现在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忠诚的情人!”“我只求你做一件事,就是要你做一个忠诚的情人。”夜莺把胸脯抵在蔷薇树的一根刺上为树唱一夜的歌,这根刺将刺穿她的心,她生命的血也一定要流进树的身体变成树的血。这样痛苦的牺牲,换来一朵比鲜血还要红的蔷薇,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靠了上去。只因为她相信爱情比生命更可贵,比博学更聪明,比权利更强大。所以她无悔。
可是,那朵蔷薇最终的结局,却是少女的一句“它和我的衣服不相配,上校已经送给我很多漂亮珠宝,我要去和他跳舞,谁都知道,宝石比花更值钱”。于是它被扔到了路沟,被车轮碾过。
整个故事里,相信爱情的也许自始至终都只有夜莺一个。她坚信,最可贵的爱情是忠诚的。她之所以愿意为了帮助年轻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她希望且相信年轻人对爱情忠诚。“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她更聪明,不管权力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正因为这时间忠诚的爱情太可贵了,夜莺才愿意献出她的生命换来一份忠诚的爱情。就这样,她的生命就这样被年轻人的轻浮浪费了。这似乎在这个故事中是必然的。因为人类并不把爱情当一回事,而是更在乎实际。而爱情,被他们看成是“无聊的事情”。而正是因为这样结局的必然性,才更显得可悲。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5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6
“乐手们将坐在廊台上弹奏弦乐,”青年学生说,“我爱的人将会随着竖琴与小提琴的乐音起舞。她足不点地地舞动,轻盈又灵巧,而身穿礼服的侍臣们会围拥在她身旁。但她决不会与我共舞,因为我没能为她献上一朵红玫瑰。”他猛地跌在草地上,掩面而泣。
“他为什么哭泣?”绿蜥蜴一面说着,一面甩起尾巴从他跟前跑过。
“究竟是为什么呢?”追逐着阳光的蝴蝶问道。
“是呀,为什么呢?”雏菊也压低了声音问向他的邻居。
夜莺回答说:“他正为了一朵红玫瑰哭泣。”
“一朵红玫瑰?”他们惊叫起来。刻薄的绿蜥蜴则直接嗤笑着说:“哈!真是荒谬至极!”
但是夜莺理解青年悲伤中的秘密,于是她静坐在圣栎树上思索起爱情的`奥秘。
忽然,她鼓动她棕色的双翼飞向高空,如同一道影子般穿过小树林,飞出了花园(注④)。
一株漂亮的玫瑰立在一小片草地的中央,夜莺发现了它并立刻向它飞去,随后落在一根花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她喊道,“我将会为你吟唱最悦耳的歌。”
然而玫瑰树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如同海浪的泡沫,又胜过山巅的积雪。不过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日晷旁的兄弟,也许他能够应你所求。”
夜莺因此向长在日晷旁的玫瑰飞去。
《夜莺与玫瑰》读书笔记7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读罢,我的眼泪嗒嗒地落下来,心碎,为一只夜莺而哭泣。总觉得,我的任何评论都会玷污王尔德的思想,可是,如果我不发表任何言论,心里就会特别难受,那么,此次阅读便失去了意义。
故事中的夜莺,是真,善,美的化身,她以血熔铸爱的火焰,为了成全那位年轻学生,她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殉葬于她理想中的爱情,她对年轻学生的遗言是: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夜莺用自己的胸膛顶住了花刺,它歌唱的是男女之间美好的爱情,是它理想中纯洁的爱情,她的歌声是不朽的。
年轻学生想要的那朵红玫瑰是夜莺用自己的血换来的。白玫瑰,黄玫瑰都不行,只有红玫瑰才能代表火热的爱情,它是鲜血染成的红色,红玫瑰的花心,是夜莺心里的血。
但是,年轻学生得到了红玫瑰,他爱的人并不愿意相信他的爱,那位少女更相信权力与金钱。
她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多么可笑的回答!这是夜莺所期待的爱情吗?如此迂腐,充满铜臭的味道!
而学生愤怒地说: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他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红玫瑰,就这样被丢弃,被碾了个粉碎。如果年轻学生知道这一朵红玫瑰如何得来,他也许就知道谁才是忘恩负义的人了吧。
年轻学生丢弃了这份爱情,他最后说,爱情是愚昧的,他更愿意相信哲学,而那位少女,相信的只是权力。
夜莺的遗言被弃掷。他们心中都不相信真正的爱情,而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是夜莺愿意舍弃自己珍贵的生命,歌颂爱情,用自己的血染红玫瑰,这是爱情的力量。爱情如火焰般在其身后熊熊燃烧。
难道爱情真的愚昧么?不,愚昧的是那位年轻学生,因为他爱错了人,愚昧的是那位少女,因为她不懂得爱情。
我甘愿相信,夜莺是正确的,只有她才是真正的美丽,善良,却也天真,每个人都会为之流泪。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这一段是全文中描写得最美的,玫瑰长好了,夜莺唱出了自己心中的爱与激情,而这份爱漂洋过海,令世界为之震撼,令大海为之动容。
但是,正如玫瑰常常带着花刺,爱情常常意味着伤痛。
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这份不朽的爱情啊夜莺牺牲了自己,不能看着年轻学生完成他的心愿,不能撮合这段爱情,不得不说这是她的遗憾。王尔德安排这段令人失望的结局,无遗是刻意的,他在告诉我们,年轻少男少女的爱情观大都是肤浅的,而另一方面,他又告诉我们,爱情可以创造奇迹,这奇迹,是夜莺用自己的心血染红了玫瑰,将她的歌声传到大海的耳中,这奇迹,是读者为之叹息,明白爱情的力量的伟大,爱,也是真,善,美。恋幽草的心血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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