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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炼金术读后感集锦50句-经典语录

《金融炼金术》读后感1

乔治索罗斯可谓是金融圈里最出名的投机客。93年成功打败英格兰央行,做空英镑赚到20亿美元。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被人指责为始作俑者并赚得巨额利润。创办量子基金28年(19691997),资产由400万美元变成了60亿美元。对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任何金融业者都不得不心怀敬畏。其地位如同篮坛的乔丹,八卦圈的宋祖德。最近难得闲下来有时间,正是满怀敬畏和憧憬的心情打开了索大爷的著作《金融炼金术》。

在写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索罗斯和这本书先。

索大爷1930年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一个犹太家庭,老爸是律师,家境富裕。1944年为躲避战争灾难,全家开始流亡并最终在1947年来到英国。在伦敦经济学院读了个本科,专业是哲学。没错,索同学当时学的就是哲学,而且此后他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那些博士头衔都是名誉的。“离开大学后经历了多次不明智的尝试,最后成为一名国际股票套利商,先是在伦敦,后来在纽约。”其实从索同学的讲述来看,当时就是一个股票分析师,向美国人推销欧洲股票。在挖逐渐在几家投行崭露头角之后,他的野心也逐渐暴露出来。不甘心为别人打工的他在1969年与他人合伙创办了量子基金。此后就是他在金融市场中的几十年惊艳演出。80年代末在旗下几只对冲基金走向正规,逐步退居二线,开始从事促进国际(主要是东欧)自由化、开放化工作和慈善活动。其间还来过中国,估计也曾试图鼓动中国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复兴之路。

《金融炼金术》是一本讲金融市场的书,但既不同于学术大师的“固定收益手册”,也不同于股市名嘴的“股市金手指”、“股神秘籍”之类。它更像一本索罗斯在讲自己对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认识的哲学基础。所以我觉得加一个副标题可以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金融炼金术索罗斯金融哲学的理论基础及实务》。

这里强调哲学基础,主要是索同学似乎对自己的哲学基础颇为得意,在书中反复强调。特别是在再版的序中,索同学更是通过对前版序中一些对经济学理论的批评进行了自我批评,来进一步展示自己对金融、对经济的认识在哲学高度的高人一等。

然而读完了整本书之后,我觉得索同学的嚣张是有资本的。可以说在之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关于经济、关于金融的书中都没人探讨过索同学的反射理论;在实际的投资者中自然也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这种理论去理解市场和进行投资或投机。

传统的经济金融理论假设参与者是理性的,总会根据当前的供求关系做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而供求关系由基本面决定,在分析框架中属于给定的因素。比如说股票市场,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价格会有波动,但市场最终会是正确的,在供求双方的博弈下价格最终会趋于均衡状态——股票的内在价值。而索同学在工作中发现,股票的价格经常大起大落,很少会停留在均衡状态(如果有这样一个值的话)。难道所有经济学家都在骗人不成?在书本中找不到答案的索同学充分体现了爱读书不死读书的钻研精神,在反复思考、系统分析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第1句】:不能像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是独立于研究对象存在的,换句话说自然科学的研究是客观的。例如两个数学家对一个猜想进行研究,他们最终的成果——证明过程可以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标准被其他数学家所验证。而如果他们的证明过程如果是正确的(这是可验证的),那他们对猜想的结论一定是一致的,要么都认为是对的,要么都认为是错的。研究的对象,某个数学猜想不会因为某个数学家的研究而从对的变成错的。而在社会科学中,比如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会影响市场本身。如果一个研究员发布报告说某只股票具有投资价值,股价难免受到影响。

【第2句】: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不全是理性的。事实上这句话估计所有经济学家都认同,但传统的经济学总是在假定人是理性的前提下研究问题。经济学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认为如果没了这个假设,就无法研究经济学。而索同学说:错了!传统的经济学在人是理性的假设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这跟现实世界完全不符,以后经济学再这么走下去是没有前途的。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难免有偏差,应该考虑在允许这种偏差的存在下研究金融市场,这才是现实意义的经济学。

3、市场很少处在均衡状态,研究均衡状态的学说都可以认为是没用的,应该去研究价格变动的过程。这点确实很有道理,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参与者关注的就是价格的变动,就是要在动态的过程中赚钱,而不是知道在未知的某个均衡状态的价格。

《金融炼金术》读后感2

大众传媒提到索罗斯的时候,前面经常有个诨号叫“金融大鳄”。这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索罗斯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甚至是大魔头一类的人物。几年前亚洲金融危机正严重的时候,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公开指责索罗斯窃取了马来西亚人民的财富。在这场危机中,传媒对索罗斯最好的评价大概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亚洲国家的经济体制和政策是不是“无缝的蛋”尚有争论,索罗斯是“苍蝇”这事好像已经铁板钉钉了。等到我拜读完索罗斯的大作《金融炼金术》之后,发现索罗斯完全不是媒体描写的那个样子。

索罗斯在《金融炼金术》一书中致力于阐述他自己的理论:反身性理论。索罗斯从他的老师波普那里汲取了一个重要的科学哲学原理:

对于科学方法来说,完备的知识是不可企及的,科学家们的工作就是不断检验似真的假说并提出新的假说。但是索罗斯并不同意他的老师所阐述的“科学统一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使用同样的方法和标准。索罗斯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自然现象属于一个世界,科学家的陈述属于另一个世界。自然现象可以充当独立的客观标准,科学则赖此判断其陈述的真理性或有效性。但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这样的客观标准。由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反身性理论:由于不完备理解的问题,事件的参与者会形成固有偏见,他们根据这个固有偏见作出的决策会影响事件本身的发展进程。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构成一种被索罗斯称为的反身性关系。在这里,不会有均衡的结果,只有一个永无止期的变化过程。反身性理论是一个立意甚高的理论,它所要批判的对象是主流经济学,甚至是现在所有的社会科学。索罗斯甚至认为,“社会科学”一词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隐喻,在这个领域里,只有炼金术。

相对于以完美无缺的完全竞争理论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来说,反身性理论的.确更符合人们的常识。人们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宁的世界里,主流经济学描述的完美图像恐怕一分钟也没有存在过,而索罗斯所说的“繁荣/萧条序列”则到处可见。在中国股市不长的历史中,绩优、资产重组、网络等概念相继登场。每一次热炒过后,留下的都是一片狼藉。几年前的海南房地产热潮到现在仍然是沉重的负担。再往远一点说,中国的“文革”、纳粹德国的兴衰,其中都可以看到一时的参与者的“主流偏向”对实际历史本身带来的灾难性的影响。

书中还有个非常有趣的“悖论”。索罗斯写道:“跨越国境的国际资本转移深受欢迎,应予,但投机资本的运动具有累积不稳定的危害,有必要建立一个令投机行为无利可图的体系。”众所周知索罗斯是管理投机资本最出色的基金管理人,但他竟然主张完全遏制投机行为,真是颇为奇怪。但仔细想一想也不奇怪。一个惟利是图、贪得无厌的人怎么可能在金融市场上取得如此出色的成绩呢?这种人太多了。“玩火者必自焚”,他们都被金融市场吞噬了。只有索罗斯深知我们现在金融体制的缺陷,这才使他成为最出色的投资家。

索罗斯本人希望以伟大的经济学家甚至是科学家的身份名垂青史,但他这方面的贡献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传媒认为索罗斯只是个“失败的哲学家”,这可能很不公平。索罗斯对抗的是整个的经济学界甚至是社会科学界。如果他了,他就是哥白尼或伽利略一流的人物。但是单凭《金融炼金术》这一本书还不够,虽然这本书对主流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批判有足够的分量,但他的反身性理论本身的建设还远远不够。书中只有关于这个理论的轮廓的大致阐述,不足以和汗牛充栋的主流经济学、社会科学理论相抗衡。《金融炼金术》只是一个起点。也许在百年或千年之后,人类除了科学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之外,还有索罗斯开创的炼金术。

《金融炼金术》优秀读后感1

乔治索罗斯可谓是金融圈里最出名的投机客。93年成功打败英格兰央行,做空英镑赚到20亿美元。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被人指责为始作俑者并赚得巨额利润。创办量子基金28年,资产由400万美元变成了60亿美元。对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任何金融业者都不得不心怀敬畏。其地位如同篮坛的乔丹,八卦圈的宋祖德。最近难得闲下来有时间,正是满怀敬畏和憧憬的心情打开了索大爷的著作《金融炼金术》。

在写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之前,有必要介绍一下索罗斯和这本书先。

索大爷1930年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一个犹太家庭,老爸是律师,家境富裕。1944年为躲避战争灾难,全家开始流亡并最终在1947年来到英国。在伦敦经济学院读了个本科,专业是哲学。没错,索同学当时学的就是哲学,而且此后他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那些博士头衔都是名誉的。“离开大学后经历了多次不明智的尝试,最后成为一名国际股票套利商,先是在伦敦,后来在纽约。”其实从索同学的讲述来看,当时就是一个股票分析师,向美国人推销欧洲股票。在挖逐渐在几家投行崭露头角之后,他的野心也逐渐暴露出来。不甘心为别人打工的他在1969年与他人合伙创办了量子基金。此后就是他在金融市场中的几十年惊艳演出。80年代末在旗下几只对冲基金走向正规,逐步退居二线,开始从事促进国际(主要是东欧)自由化、开放化工作和慈善活动。其间还来过中国,估计也曾试图鼓动中国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复兴之路。

《金融炼金术》是一本讲金融市场的书,但既不同于学术大师的“固定收益手册”,也不同于股市名嘴的“股市金手指”、“股神秘籍”之类。它更像一本索罗斯在讲自己对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认识的哲学基础。所以我觉得加一个副标题可以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金融炼金术索罗斯金融哲学的理论基础及实务》。

这里强调哲学基础,主要是索同学似乎对自己的哲学基础颇为得意,在书中反复强调。特别是在再版的序中,索同学更是通过对前版序中一些对经济学理论的批评进行了自我批评,来进一步展示自己对金融、对经济的认识在哲学高度的高人一等。

然而读完了整本书之后,我觉得索同学的嚣张是有资本的。可以说在之前读过的任何一本关于经济、关于金融的书中都没人探讨过索同学的反射理论;在实际的投资者中自然也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这种理论去理解市场和进行投资或投机。

传统的经济金融理论假设参与者是理性的,总会根据当前的供求关系做出利益最大化的决策。而供求关系由基本面决定,在分析框架中属于给定的因素。比如说股票市场,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价格会有波动,但市场最终会是正确的,在供求双方的博弈下价格最终会趋于均衡状态——股票的内在价值。而索同学在工作中发现,股票的价格经常大起大落,很少会停留在均衡状态(如果有这样一个值的话)。难道所有经济学家都在骗人不成?在书本中找不到答案的索同学充分体现了爱读书不死读书的钻研精神,在反复思考、系统分析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第1句】:不能像研究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研究者是独立于研究对象存在的,换句话说自然科学的研究是客观的。例如两个数学家对一个猜想进行研究,他们最终的成果——证明过程可以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标准被其他数学家所验证。而如果他们的证明过程如果是正确的(这是可验证的),那他们对猜想的'结论一定是一致的,要么都认为是对的,要么都认为是错的。研究的对象,某个数学猜想不会因为某个数学家的研究而从对的变成错的。而在社会科学中,比如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会影响市场本身。如果一个研究员发布报告说某只股票具有投资价值,股价难免受到影响。

【第2句】: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不全是理性的。事实上这句话估计所有经济学家都认同,但传统的经济学总是在假定人是理性的前提下研究问题。经济学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认为如果没了这个假设,就无法研究经济学。而索同学说:错了!传统的经济学在人是理性的假设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这跟现实世界完全不符,以后经济学再这么走下去是没有前途的。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判断难免有偏差,应该考虑在允许这种偏差的存在下研究金融市场,这才是现实意义的经济学。

3、市场很少处在均衡状态,研究均衡状态的学说都可以认为是没用的,应该去研究价格变动的过程。这点确实很有道理,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参与者关注的就是价格的变动,就是要在动态的过程中赚钱,而不是知道在未知的某个均衡状态的价格。

《金融炼金术》优秀读后感2

索罗斯在《金融炼金术》一书中致力于阐述他自己的理论:反身性理论。

索罗斯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自然现象属于一个世界,科学家的陈述属于另一个世界。自然现象可以充当独立的客观标准,科学则赖此判断其陈述的真理性或有效性。但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这样的客观标准。由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反身性理论:由于不完备理解的问题,事件的参与者会形成固有偏见,他们根据这个固有偏见作出的决策会影响事件本身的发展进程。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构成一种被索罗斯称为的反身性关系。在这里,不会有均衡的结果,只有一个永无止期的变化过程。

反身性理论的确更符合人们的常识。书中还有个非常有趣的“悖论”。索罗斯写道:“跨越国境的国际资本转移深受欢迎,应予鼓励,但投机资本的运动具有累积不稳定的危害,有必要建立一个令投机行为无利可图的体系。”众所周知索罗斯是管理投机资本最出色的基金管理人,但他竟然主张完全遏制投机行为,真是颇为奇怪。只有索罗斯深知我们现在金融体制的缺陷,这才使他成为最出色的投资家。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超出人们的一般想象,它可能接受参与者某种思想的影响,但事实或结果在多数情况下决不是参与者的想当然。其中的关键是,思想也必须接受事态的影响,而且在相互影响中推进。

在均衡和趋势面前,传统经济学家否定趋势的存在及意义,而金融投机家则相反。大凡金融投机家以追逐趋势为投机手段,在预期趋势来临和追逐趋势过程中获取利润。均衡概念意寓市场是即时静止的和终于静止的,而趋势概念或不均衡概念则意寓市场是运动的,运动是市场的本质。

索罗斯金融理念在两个方面显示出它应有的价值。一个方面是提出市场本质上不均衡、不稳定的观点,从而有别于传统经济学,指出它与传统经济学关于市场的区别是事实与幻想的区别,金融投机家对市场的研究着眼于认为市场的现实是什么,并根据趋利避害原理对现实加以运用。另一方面,在理论上解释了价格趋势运动的过程和原因,从而解决了市场真正底和顶的意义。前者对是否存在干预市场的可能提供了新思路,后者对投资者如何分析市场、如何提高投机绩效提供了帮助。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索罗斯的分析法属于一种创新的分析方法。

炼金术士读后感1

童年的梦是纯真的、美好的,可是很少有人去追求它。在这一点上,我们都不及西班牙牧羊人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是巴西作家保罗·戈埃罗的小说《炼金术士》中的主人公。他做了两个相同的梦,梦见他能在埃及金字塔旁找到一笔财宝。于是,他放弃了自己已有的财富及美好的爱情,踏上了觅宝的路程。他跨海来到非洲,只身穿越茫茫无际的撒哈拉沙漠,经历了数不清的磨难和诱惑,矢志不移,终于来到金字塔下。结果一无所获,就在他身心疲惫已极之时,遭到一个强盗的洗劫、殴打和嘲弄,圣地阿哥从那人的嘲弄中得知:自己家乡教堂旁的那棵桑树下有一箱财宝——这也是那个强盗梦到的,只不过他没象圣地亚哥那样去追寻反而当做讽刺牧羊人的资料罢了。圣地亚哥返回后,果然在那棵桑树底下找到了那箱财宝。这是牧羊人九死一生历经磨难的收获。

每个人小的时候都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梦——想长大后成为科学家、作家、医生……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便逐渐依从了世俗社会的标准,降低或放弃了原初的梦想,越来越成为世俗世界中平庸的一员。实现梦想的路毕竟不是平坦笔直的,需要克服艰难、战胜诱惑,关键时刻还应有高人指点,就连胸怀大志的牧羊人在沙漠绿洲获得一些财富和爱情时,也想就此止步,放弃自己的梦想,多亏遇到一位炼金家给他的指点:如果认为至此已获得了人生幸福,一开始自然会感到非常满足,但必定很快因失去追求而烦恼,因放弃理想而丧失前进的动力,彻底地沦为一名庸人,在痛苦失意中了却一生。多么深刻的哲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个洗劫嘲弄他的人,我认为也是一个“好人”——他毕竟给牧羊人以“指点”。牧羊少年能从冷嘲热风中领悟到宝贝就在身边,这缺实太棒啦!否则,我真怀疑牧羊少年有返回家乡的勇气。

圣地亚哥历尽艰险返回后在自己的家乡找到财宝的故事,还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你的“财宝”就在你的身边,但你不经过一番磨难去追寻,你也不会发现。

人生多有不如意之事,但不能追求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则是人生失意与心灵疲惫的根源。人活在世界上,往往因功名利禄等外物的羁绊而偏离或放弃了原有的目标,这时的我,其实已不再是原本的我,而是一个裹着包装、为世俗左右、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的“我”了。

那么,真实的“我”到底在哪里呢?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高标准的“我”,每一个人都想拥有更多的“财宝”。想一想童年的梦,回过头来寻找一下自己吧!否则,年龄越大,就越找不着真实的“我”了。

炼金术士读后感2

一月的一个下午,像书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受命运的召唤一般,我被《炼金术士》这本书吸引,成为了它的读者。当我在书城的架子上看到它时,它似乎冲我发出了醒目的光,让我在成千上万的书册中,一眼便发现了它。直到我毫不迟疑地拿下了它去付钱时,才惊讶地想起,那是架上仅剩的一本《炼金术士》。几周后,当我在宁静的氛围中读完最后一个字时,我内心却激动地久久无法平静,它对我而言,是不是也是一个伟大的启示呢?因为我的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回响着:“人应该学着去超越自我,追寻天命!”

《炼金术士》的作者是巴西的保罗科埃略,他是1996年世界十大畅销书作家之一。但他一开始并不是一个畅销小说家。他只是一个从小立志写书的人,因不被家人所理解,而被送进疯人院。这个人一直郁郁寡欢,从大学退了学就像嬉皮士一样四处流浪,他热衷于一些神秘的事物。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他沿着中世纪的古朝圣之路,历时三个月,徒步行走近六百公里,从法国穿越比利牛斯山脉,抵达西班牙的圣地亚哥,让他写成了纪实性作品《朝圣》,并大获成功,才算是圆了自己的写作之梦,而“圆梦”无疑是《炼金术士》这部小说的重要主题。保罗科埃略通过主人公圣地亚哥的寻梦之旅,告诉我们《炼金术士》是一本讲述一个人如何执着地实现自己梦想的传记。圣地亚哥不就是保罗科埃略吗?而他的这部作品正是用他的实践、体会来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完成自我的天命。

西班牙的牧羊少年圣地亚哥在家乡的一所神学院学习到十六岁,却不想成为父母所期待的神父,他对父亲说,他想外出旅行。父亲认为外面的世界和自己的小村子没什么两样。而男孩渴望了解外面。于是,父亲给了他三块古金币,让他成为一名旅行中的牧羊人。他祝福了儿子。儿子从父亲的眼中看出,他也渴望周游世界,但数十年来,为了水和食物,并总在一个地方睡,让他深埋了自己的这种渴望,而这种渴望是依然存在的。

牧羊少年赶着羊,每天都实践着自己的梦想:旅行。他相信当他厌倦的时候,也不会有多少遗憾,因为他已经去过了很多的城市,认识了众多的人、事,经历过许多幸福的时刻。但是后来,他常常做着一个梦,在埃及金字塔附近埋藏着财宝。一位吉普赛女人告诉他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才有可能解开他心中的迷惑。接着,他在路途中遇到了撒冷之王麦基洗德,他告诉牧羊人何谓“天命”,那位老人说道: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情,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情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做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情。……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这股力量看似有害,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锻炼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意志,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着一种最伟大的理:不管你是谁,或无论你想做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得到某种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这种渴望产生于宇宙的灵魂。这就是你来到世间的使命。”

天命,不就是我们最初的梦想吗?曾几何时,我们放弃了我们的天命,屈服于种种力量,自己关上通向我们天命的大门,并且,加上一把锁。多年后再用回忆和悲叹来悼念我们的梦想,说那时是多么的年少轻狂。很少有人会真的将自己最渴望的梦想当成是来到世间的使命,若知道我们的梦想是如此神圣,我们还会轻易说放弃吗?

于是,牧羊少年卖了他的羊,开始去追寻他的梦,跨海到埃及寻宝。他相信,实现梦想让生活变得有意思是完全可能的。可是,他的寻梦之旅在一开始便遭遇了挫折,他所有的钱财被人骗走了,他立刻成了一个漂泊在异乡的穷光蛋,而几个小时之前他还有自己的羊群和一段可以期待的爱情。命运总是会寻找各种机会来磨练追求梦想的人,沮丧和悔恨如潮水般地涌上了牧羊少年的心,他对生活的选择难道是错误的吗?你看,追寻天命,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改变原来的生活,本身就要求人承受迎接新生活极可能带来的痛苦,所以,我们有的人去尝试了,而有的人宁愿留在了永远的空想中。

不过,牧羊人圣地亚哥很快就从沮丧中解脱了出来,归根结底,他的全部愿望就是想要去认识一个全新的世界,哪怕他永远都到不了金字塔,但与任何一个他所认识的牧羊人相比,他已经走得很远了。因为,他超越了原来的自己。“只要乘两个小时的船,就能发现这么多与过去不同的事物,假如他们能知道这一点该多好啊!”当他疲惫地走在异乡却兴奋地感叹时,可能还未意识到,他和他的牧羊同行相比又岂止是多看了些事物而已。

圣地亚哥到当地的一家水晶店去打工,那家水晶店的生意长期不佳,但在牧羊人的巧思下,使得水晶店的生意愈來愈好,他也因此而挣得了一大笔钱,比他原先拥有的财富还要多。牧羊人打算回家了,现在,他可以比以前过的更好了,可他的梦想呢?当他收拾自己的行囊时,天命的呼唤又一次在他心中响起:

“当我真心在追寻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着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就还只是个牧羊人而已。”

是回家过富足的生活还是继续冒险去追寻天命?牧羊人圣地亚哥又一次面临着选择,而且这个抉择比第一次要难得多。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选择很多,在利益和梦想面前,很多人驻足了,有多少人甘愿放下已有的成就、财富而去继续追求那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梦想呢?在种种既得利益前,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对于梦想的执着。

于是,圣地亚哥又一次上路了,因为他深知自己的天命究竟是什么。只有不断追寻,才能真正感受到人生的快乐。他随着商旅来到撒哈拉大沙漠,并且赢得了一个姑娘的爱情。这时,他又一次想到了放弃,现在的他既有钱又有爱情,他不知道自己还缺少什么,他并不渴望金字塔的宝藏。然而,他又一次战胜、超越了自己,他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在炼金术士的帮助下,他学会了倾听自己的心灵。当他历经种种磨难之后,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天命。

《炼金术士》有一个戏剧性的结尾:牧羊少年最终找到了宝藏,而宝藏原来就埋在他故乡西班牙倒塌的教堂圣器室里生长着的埃及榕根下,牧羊少年原来就是从这里踏上寻梦的征程的,现在他从终点回到了起点找到了自己的宝藏。炼金术士是知道这个结果的,但并没在寻宝的途中告诉少年。少年问他为什么不能早早相告,让他“免受这次罪”,术士说:“如果我事先告诉你,你就不会看到金字塔。它们非常壮丽,你不这样认为吗?”

这个结局告诉我们:追寻天命的过程比结果更有意义。牧羊人圣地亚哥的身上有我们一般人的影子,我们其实也常害怕我们所追寻的事物,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沒有能力去完成它,久而久之,这些理想就离我们愈來愈远了,剩下的只是心中的遗憾罢了。但《炼金术士》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天命,我们所该做的就是去了解它,并拿出勇气去面对、完成。当我们越接近自己的梦想,事情就变得越加的困难,这便需要我们去一次次超越自己,实现自我的价值,这样的人生才是充实、美好的。愿每个人都能找寻到自己的天命,并发掘到生命中属于自己的宝藏。

炼金术士读后感3

半分预兆都没有,热度就这样“嗖—”的一声蹿了上来,明晃晃的日光让我无端心烦意乱。

明明昨日我还是个可以在父母怀里撒泼耍横毫无顾忌的娇痴小儿,为何今日我就要在这样一个闷热烦躁的午后端坐着忍受这枯燥乏味的化学课呢?

日光照得窗外的一切都失去了本来颜色,泛着不耐的热气。

隔着不远的教室里正在进行高三的全真模拟考试。所有的老师都以一种微微警告的眼神看着我们说,明年这个时候,就轮到你们了。

晚自修结束很久了,教学楼里只剩下稀稀拉拉几盏灯亮着。我走过一间间空荡荡的教室,广播里的歌声也在无人的教室里寂寞地回响。

那歌手安静地,悲伤地唱着,清冷空灵的声音在我耳边扬起复又落下,扬起复又落下。

你看你多可笑,明明没有人在听,你却还视若无睹地唱着。他们的脚步那样匆忙坚定,怎会明白你在说什么?

明明只有我在听。

路旁的玉兰花早就谢了,空气中弥漫的是一股属于树木的辛辣气息。六月里,这样的气息会更浓,直冲得迷茫的行人脚步虚浮,跌跌撞撞。

“世界会讲许多种语言。”

在这样一个紧张而杂乱的夜晚读一本小说似乎是在做无用功,然而事实却证明我是错的。《炼金术士》中的一切都透过嘈杂的空气,那样清晰地传递到我心中,大概它使用的语言,便是书中反复提及的“宇宙语言”。

人类全靠对未来的希望活着。“对年轻人来说,未来就像仙境”,然而我却总怀疑它的美好。

张晓风在四十岁时,却仍可以说:“我是那扬瓶欲作一投掷的女子,我是那跨刀直行的少年。人世间总有一件事是等着我去做的;石槽中总有一把剑时等着我去拔的。”而我却几乎不敢想我四十岁时的样子了。依赖的理由早已不存,沉思显得多余,那些滚烫的肝胆何处置放?沉默而现实地活着,似乎是唯一的选择。日日围绕的会是冰冷的仪器,还是苍白的数字?

然而,我总处在对未来的焦虑之中,却连脚下的路都看不真切了。

又或许这种担忧本身就是无用的畏缩。

正如书里那位令人敬畏的占卜师所说:“我卜算未来的方式,是通过当前的预兆,秘密就在当前。如果关注它,你就能改善它,如果改善了现在,那么,将来也会变得更好。忘掉未来吧,你要按照教义过好每一天,相信真主会护佑他的子民。每一天里都蕴含着永恒。”命运并非不可选择的,以后的每时每刻都取决于现在的每分每秒。若只是无谓地担忧,只是夜夜捂着沉重的心入睡,那有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做出坚定努力的人,才能拥有自己想要的未来。

而我们应当关注的也并非未来,而是现在。也许眼下的是琐碎至极,令人生厌,但却正是这平凡的一点一滴构成了庞大的生活。踌躇满志的少年总觉得自己的生活不该如此平淡,总如好奇的孩子般试图拉开紧闭的舞台帷幕窥探,却总是轻易被眼前的种种打败。而对生活投降的人,也自然不会再有追梦的资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世界不厌其烦地向人们预示,然而追求天命的人终是少之又少。多数人总是因着种种世俗的牵绊未能成行,而是选择循规蹈矩地一日日消磨着重复平庸的时光。正如圣地亚哥的父亲,几十年来他一直将云游四方的愿望深埋心底,为吃喝而操劳,夜夜在同一个地方睡觉。

撒冷之王说:“人们很早就开始学习生活的道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早早地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人生就是如此。”这冠冕堂皇的“生活的道理”,看似是前人经验的总结,可使人的一生平安喜乐;事实上,它却是梦想的毒药。它教人循规蹈矩,它教人在生活的琐碎中消磨日子,它教人变得圆滑而平庸。

水晶店老板的大半生都在梦想着去麦加朝圣,然而他始终没有迈出半步。我想,他的下半生也必定依旧如此:守着水晶店,看着许多朝圣者走向麦加,然后他自己在想象中绕行七圈,安放圣石。尽管他开店的初衷是攒钱去麦加,尽管他已经有了足够的旅费,他却依然只能一辈子都只是水晶店老板。

他说,他不能把店铺交给别人保管,前去朝圣,因为水晶是易碎的。

沙漠中的赶驼人说,我们担心失去的,只是那些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我们的生命,或我们的作物。

许多人正是被“易碎的水晶”牵绊住了手脚,不敢也不愿再做出改变,最终放弃梦想,碌碌一生。难道我也要好高骛远又轻易地弃甲曳兵溃逃吗?难道我也要按部就班地按照世俗眼光度过庸碌乏味的一生吗?难道我也要在极度的矛盾中度过可悲的一生吗?

不,绝不。包裹着梦想的心还在年轻的身躯里有力地跳动,躁动不安地分泌出积极的情愫,我又怎能早早服输?

窗外日光正好,困倦的人依旧昏昏欲睡,烦躁的人依旧坐立不安,新生的树叶却在日光下泛着鲜亮清凉的绿光。

岁月尚早,早如五月揭衣初涉水的浅溪。清真寺的穹顶上有人开始吟唱,沙漠中的苍鹰在天空中盘旋,载着梦想的纸船业已起航。

炼金术士读后感4

《炼金术士》中的一切都透过嘈杂的空气,那样清晰地传递到我心中,大概它使用的语言,便是书中反复提及的“宇宙语言”。

人类全靠对未来的希望活着。“对年轻人来说,未来就像仙境”,然而我却总怀疑它的美好。

这是一个西班牙牧羊人男孩,喜欢旅游所以当起了牧羊人,做了2次同样的在埃及金字塔附近找到一批藏着的财宝的梦。为了这个梦,男孩卖掉羊群,跨海到非洲,横跨撒哈拉沙漠,最终在一个炼金术士的帮助和指导下,来到金字塔。本想在这挖到宝藏却被人打劫,在他们中一人无意中说出他的宝藏梦,知道了原来宝藏在他曾经路过的地方。男孩绕了一圈回到原点,但是这一路上却有着充实的经历,遇到了自己爱的女人,没有遗憾。

文章里面最多出现的词就是征兆,每人的天命有征兆在显示给你,如果你弃而不见,你永远不会明白上天是给你多大的帮助与厚爱。而在追梦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身边的征兆,聆听自己心灵的声音,这些都是统一体。其实比起征兆,我更喜欢用我国的因果关系来说明这种统一体。

这个文就是一个信仰,作者有点宗教色彩,通俗易懂却意义深刻,推荐。

炼金术士读后感5

“当你渴望得到某些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

看了一些书评和笔记,很多读者把牧羊男孩圣地亚哥的天命解释成梦想,这么说我倒认为不甚准确。男孩达成天命的过程追随的是造物者的万物语言和各色神明的指引启发,在我看来这是个和自己内心斗争的过程,男孩想要的一直是舒适的工作,安逸的生活。好好放羊,他都已经有了这么丰富的经验,熟知羊群的习性和所有可能的危险;留在水晶店,他帮店老板红火了生意,经营起来得心应手,长此生活必定无忧;和法蒂玛生活在一起,凭预言能力留在绿洲被人景仰......这些都是他梦想的生活,无视天命的暗示,照样能在平淡的生活里汲取简单的快乐。

只是他并没有安分的天命。留在家乡安分牧羊,会被长久以来相同的梦折磨得辗转难眠;目睹水晶店老板的畏缩,殊不知多年后自己也会因为年少时的不作为而活在后悔自责里眼见信仰消沉;而留在绿洲,像炼金术士说的,习惯了沙漠便再也难以感知沙漠的语言,到那时声望也就不存在了。

每做一个决定,都会带你到做决定时从未想过的地方去。天命更像是达成人之为人的“马克图布”(命中注定),是个可以抛弃一切身外物换来的顿悟,心里有强大的愿望想要接近这个目标,即使毫不知情预兆背后隐藏的是危险或者失去已经得到的东西,却能勇敢相信。有所收获就是天命的预兆,应该变成坚持的动力,不是满足的理由。和心理学的“不作为”道理相似,即使已经发现事情苗头不对,在后果出现之前,永远是不作为更令人舒适。乌凌和图明潜藏在自己心里,感知征兆,只需要确定每个决定都遂心并且行动,全世界都会站出来帮忙达成那个更好的结果。

男孩想要变成风,于是能和上帝对话。

“炼金术就是为此诞生的。”男孩说,“其目的就是让每个人都寻觅并找到他的财宝,而后力求变得更好,超越以往的自己。铅将履行自己的角色,直到世界不再需要它为止,那时他经不得不变成金子......”

世上这么多人都像书里的英国人一样想要练成点金术想要获得长生不老,他们研习名家著作,学习实验技巧,偏偏最好的经常最简单,一块石碑能写完的内容硬被解释出各种花样,总听别人的指挥往往丢了自己,写出炼金著作的人自己不一定成功,自己体会感知研究了也会不屑于书上的唠叨啰嗦。研究名人著作看起来刻苦寻得捷径,实则培养出更多“成功学大师”,无奈落得兜售鸡汤也只为养家糊口。难在感知和行动,出版的都是二手的,体验的才是真实的。

真理就是有这样繁琐冗长的伪装。辩解的理由是若人人都能识得看破,金子一样的真理也就不值一提。越是想得到越容易害怕接近,然而就算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摆在面前,也未必人人爱试。近乡情更怯,那也得回家!不然呢?

每个人都在探索自己的炼金术,为了得到这块点金石,有人开了实验室,有人当了销售员,有人做了成功学大师......没什么好不好,虽然生活不差,左不过得到的不是当初心心念念的金子罢了。得到了就想放弃,放弃了也会在后来得到,狗熊掰棒子和质量守恒,道理都懂,你说差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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