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倾述林首页
  2. 读后感

呼河兰传读后感50字收集90条-经典语录

《呼兰河传》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呼兰河传》,书里讲述了好多的祖父和"我"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我的收获,你就往下看吧。

在东二道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无论是人还是家畜,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会有灾难存在。淹死过小猪,用泥巴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人们有的让拆墙,有的要种树,就是没有人呢让把大坑给填平了。这是从文章中的第一章出现的。它让我感触到,那时候的人是多么愚昧啊,在他们的心目中就应该顺应社会,顺应天意。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时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就是在后院的花园里,同他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里充满了乐趣,不由地想到了现在的我,相比之下,我更幸福,我可以更加无忧无虑的天南海北的游耍。

我感觉到作者非常怀念自己的家乡和童年。

《呼兰河传》读后感2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篇文章非常的特别,跟别的小说明显的不同,文中的人物都非常的愚昧、无知,对生活一点都不积极!我非常的不喜欢他们。

此文围绕着呼兰河边的小村庄来写,开始写了村庄里的大泥坑,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好的家禽都死在了里面,可是周围的人们只是在想怎么躲开它,而不是怎么解决它,哎,真是替那时候的人们悲哀啊!思想简直是太落后了,一点都不积极向上,好像天天就是为了活着才活着的!

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小姑娘,本来是同样的十一二岁,我还在上学,她却早早的给人当了媳妇,而且被她的婆婆又打又骂,还被用热水烫了三次,最后一次被活活的烫死了。好好的童年就这样失去了,我真的开始痛恨那个社会了,要是我在那个年代,我不疯了才怪呢!

糊糊涂涂的年代,简简单单的岁月,一点色彩都没有的日子,让我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为我们的现在庆幸、自豪吧,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摆脱那种年代的愚昧,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加油努力!

《呼兰河传》读后感3

我读了呼兰河传,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写作方法,也会让人知道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让现在的我们懂得去努力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也可以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知道我们祖国的花朵可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一章让我了解了这个地方,比如学校或是一些小店,读完第一章以后突然让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家乡的感觉。作者像把这里的人物写活了一样比如一个卖馒头老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过路的人趁老人不注意拿几个馒头就走了。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也时常出现。后面几张都是写在这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虽然生活不富裕但每天开开心心也很好他们在这里很幸福不用天天那么伤心。

以后我们要努力学习,让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好让我们的家人更幸福。

《呼兰河传》读后感4

慢慢的看下去,静下心来看,去感受书中人物喜怒哀乐,去了解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读着、思考着,就把我从工作的思维定式中拉出来,让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面对生活中发生着的一切。我觉得这才是读书的意义,现在生活节奏这么快,给你一个停下来思考的机会。

公司一位前辈,本科进公司,现在已经是北师大在读的博士,业务上也非常成功,同时还把孩子的教育做的非常好,总觉得她的人生过得太丰富了,她说:“没有知识的给养觉得空虚了些,我们老师说过,母亲读多少书都会渗透到孩子们的脑海里去,这点比父亲重要。”

读书可以有方向,但是不要有太强的目的性,读书不是研究也不是关键字检索,读书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方式,读书这件事值得你把它看得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只要你不功利的去对待他,他一定会为你的生活增添很多的色彩。

《呼兰河传》读后感5

每当我一拿起《呼兰河传》,就再也放不下了。它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融入"呼兰河"的世界。

书中讲了"我"从小出生在呼兰河。因为父母和祖母对我的十分冷淡,所以我从小就喜欢跟祖父在一起,直至祖父去世。

当我读到"以上我写的并没有什么优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不由得使"我"想起我的童年的魂牵梦绕,在童年美好的记忆中还包含着几丝对祖父的去世的伤心,还有一些牵挂。

当我读到"至于那还没有被拉去的,就风霜雨雪任旧在人间被吹打着。"我十分同情他们,那时候科技不好,取暖工具没有。有很多人冻死在路边。而我们的衣服多得一个衣柜都装不下了,还要每个季节都买好几套新衣服。

《呼兰河传》读后感6

处于这样的温暖中,而作者却偏偏不断强调“我家是荒凉的”。

这种“荒凉”的温暖恰恰和邻居家们的冷漠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喂猪的、开粉坊的、拉磨的、赶车的,单调的事业充斥着他们的生活,无聊寂寞却自认为快乐。

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赶大车的胡家。胡家的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便是悲剧的化身。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但胡家婆婆为立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再加上领居们的怂恿,结果她便成了婆婆心情不顺的发泄对象,最终被折磨地生了病。于是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给小团圆媳妇当众用滚烫的水洗了三次澡,几天后,她终于死去了。而胡家的人最终的下场也是死的死、疯的疯、跑的跑。

后来作者又将笔触转向性情古怪、同人不大爱打腔的有二伯,还有那受尽人们冷嘲热讽、命运不济的冯歪嘴子和王大姐……悲剧接二连三,只有“我家”依旧是荒凉的,这样倒也好。

《呼兰河传》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呼兰河传》,这本书中的情节很有趣,景色描写也非常生动。

这本书是萧红写的。这本书写的是作者丰富多彩的童年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小时候作者和她爷爷的快乐生活,作者有时候听天真的,不过干的傻事也不少,比如说:把韭菜当野草扔掉、把狗尾巴草当谷穗留着……她爷爷是一个为人非常耐心,和蔼可亲的人,因为他面对作者干的许多蠢事,不是骂他,而是耐心地教她。

作者对自然景色的描写也非常细致,可以说是妙笔生花,不管是昆虫、动物、植物,只要被她添上一笔,都会变得富有生机。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想是:童年,是让人记忆犹新,令人终生难忘。

《呼兰河传》读后感8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灰色的世界,平凡的时代,单纯的人们,落后的生活现状,愚昧的精神状态……这一个个惨淡的景象就是整个呼兰河小镇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9

“它是一篇叙事诗,是一幅多彩的风土画,是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的文学家矛盾这样评价过《呼兰河传》这本书。最近,我也认真地品味了这本书,不由得啧啧赞叹。

《呼兰河传》是作者萧红的回忆录。她用孩子的角度记叙了她自由的童年,以及呼兰河这个小镇的各种事。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来写,但是,都能看出作者对祖父和菜园子的喜爱及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绝望。

《呼兰河传》里写的最大的是祖父的菜园子。这里,用了许多拟人的手法把动物、植物都写得栩栩如生,同时也特别突出“自由”的意思。看着“祖父种菜,我就种菜”,“玉米想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到天上去,也没人管”等句子,心里不觉“看”到了一些场景“菜园子很大很大,到处种满了植物,青一大片,黄一大片。哇,真令人大开眼界呀!院子里的昆虫也不少,东边几只蝴蝶,西边几个蚂蚱,整个园子都活了。”看到那些句子,联想到那些画面,我不禁羡慕起萧红来了。

但是,可怕的封建社会,很少有像萧红那样拥有幸福的生活,更多的是可怕与凄凉。《呼兰河传》中也写了不少可怕的生活及对封建时代的痛恨,主要写了:“有一家人娶了小团圆媳妇,然后把她折磨死了。我看后,一下子觉得可怕,毕竟,一个人被活生生地折磨而死,是多么的可伶、可悲的。我想,封建社会中,这样的事情举不胜数吧。

《呼兰河传》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后人去研究的书,希望大家有机会都能好好地读一读。

《呼兰河传》读后感10

童年,在我们眼中是充满了幸福,充满了快乐的。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我想,现代作家萧红也是这么觉得的吧。

当我拿到《呼兰河传》这本书时,就会想到我们曾经学过的.那篇课文《祖父的园子》,也是萧红所写的。那篇课文所描写的萧红的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啊,可读完《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萧红的父亲对她很冷淡,母亲对她很凶,祖母对她很不好,她只能和祖父在一起。

这本书最让我深刻的一章就是第五章,主要讲了胡家养了个童养媳,他就是年近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胡家经常无端打她,邻居还没有一个出来制止的。终于,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了的事。

小团圆媳妇是个较典型的童养媳,这个事例更加表现出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人们的愚昧。这些人还很迷信,认为只要请了法师来,一切灾难都能解决。

当读到“还没有到二月,那黑忽忽的、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就死了”这句时,我心里就会有一丝愤怒,为那些愚昧的人民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不能自己做主,还让别人随意践踏,那人世间还有良知存在吗?还有人性存在吗?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可是我们却不懂得珍惜。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吧!因为比起呼兰河的那些孩子们,我们的童年好得多。

《呼兰河传》读后感11

《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中记载了萧红的童年时光,有悲伤、有欢乐。呼兰河是萧红小时候所住的地方,她的祖父死在了那里,她的二伯也死在了那里……

这本书里说了那里的冬天很冷,天空是灰色的,大地被冻裂了,整天飞着清雪。还说了这里卖麻花的人很多,虽然是冬天,但他们(卖麻花、卖豆腐的人们)还是坚持着卖。

一到黄昏,人们就络绎不绝地去看河灯。这边的人还喜欢跳大神(一种迷信)。

萧红小时候很顽皮,每次祖父去除草,她也跟着去。然后把旁边的花一朵一朵摘下来,然后一朵一朵地插到祖父的草帽上。祖父浑然不知,还以为是那年春天雨水大呀,这棵玫瑰开得特别香,二里路也闻得到。回家后,那插满玫瑰花的草帽惹得全家哈哈大笑,可开心啦。

萧红虽然有时很顽皮,但有时也很懂事。

她的祖母死的时候,来了很多人。虽然萧红不关心祖母的事,但是她招待客人招待得很好。她把她的小哥哥带到花园里,一一把东西介绍给他,自己也不打扰其他人。

随着故事中萧红的一天天长大,慢慢的,那里的小城特色我也了解了不少。他们跳大神,看河灯,看小团圆媳妇……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片有欢乐、也有悲伤的画面中!

《呼兰河传》读后感12

呼兰河传的作者萧红以自传体小说为题,曲折的回忆起在呼兰河城和祖父的点点滴滴,思念和祖父在后花园里,一起种黄瓜、倭瓜、玫瑰等等。这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就是:祖父在拔杂草,小萧红就摘了一些玫瑰花戴在祖父的草帽上,祖父还说今年雨水多,玫瑰花十里飘香。等到祖父发现的时候大家已经笑得前仰后舍,一个个都长着大嘴巴,哈哈大笑。

这本书展现了当时对封建思想、封建礼教荼毒了的人们的灵魂作了深刻的提示。作者在字里行间控诉了传统封建礼教给人们带来的迫害,并深感劳动人民深入骨髓之中的麻木、愚昧与落后。

小团圆媳妇的遭遇使我心有不服,好好地一个姑娘被老胡家给活活折磨死了,当众脱掉衣服,抬入滚烫的热水中,人们用手按住她的头,用热水往头上浇,这样折磨了三次,折磨一次昏一次,最后小团圆媳妇被折磨的生病,最终因病而死了。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这是多么一件让人心急如焚的事啊,宁可出事也没有人想填平它,可见当时的人们是多么的愚昧!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呼兰河传》共七章,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北方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呼兰,以及普普通通的人的普普通通的生活。《呼兰河传》不是为某一个人作传,而是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小城作传。

第【第1句】:二章对呼兰河城风情的描绘。第一章以宏观的俯瞰视角,按照空间顺序勾勒呼兰小城的总体格局:十字街、东二道街、西二道街、若干小胡同,将呼兰固定在了寒冷而荒凉的东北大地上。第二章勾勒呼兰小城的总体面貌。

小城人的生活空间局促、逼仄、简陋,城里除了十字街外,还有两条都是从南到北五六里长的街,再就是有些小胡同,街上为人而做的设施不多——几家碾磨房,几家豆腐店,一两家机房、染缸房,东二道街上唯一的文化设施是两座小学校,西二道街还有一个设在城隍庙里的清真学校。

东二道街还有一个赫赫有名的、全城引为光荣与骄傲的五六尺深的大泥坑,在这里上演了一幕幕让人啼笑皆非的悲喜剧。呼兰河人虽然深受其苦,但一直没有想法用土去填平,因为这泥坑子施给当地居民两条福利:一是常常抬轿抬马,淹鸡淹鸭,闹得非常热闹,可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二是居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吃又经济,又不算不卫生的瘟猪肉。

在呼兰河畔,人们对生活抱着麻木不仁、听天由命的态度,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呼兰河人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对生命抱着让人难以置信的漠然态度,而在对鬼神的精神依附上他们却又保持着极大的热情——也许正因为对现实世界的无奈和无知,才促使他们把最大的希望投注在对遥遥无期的来世的关怀上。呼兰小城有非常齐全的为神鬼服务的设施:几家扎彩铺、老爷庙、娘娘庙,还有龙王庙、祖师庙、城隍庙,相应的便是异彩纷呈的不少精神上的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呼兰河人也就在这些信仰风俗中找到他们的一点卑微的生存的理由和乐趣。

第【第3句】:四章是“我”童年的回忆,展现“我”在呼兰河城度过的童年时光。

第三章写“我”幼时的生活,总共九个小节,除了第【第3句】:第九两个小节外,其余七小节都是以祖父或者祖母开头,中断以前的言语,继续新的言说。第三章是整部小说的重彩油画的聚焦点,描绘了“我家”的后花园。

第四章写“我”家,共五小节,除第一小节外,其余四小节的开头分别是: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是荒凉的。每个小节就是一个完整的言说序列。该章节,从“我家”的后面转到前面,以“一进大门”的正面视角为观察点,勾勒前院的整体格局,并按相应的空间顺序,逐一点出几户人家:养猪的、漏粉的、拉磨的、赶车的。

第【第5句】:【第6句】:七章则是由景物转到人物,写出了团圆媳妇、冯歪嘴子、有二伯等一系列悲惨的故事。

第五章承接第四章对租住在西南角小偏房里,以赶车为职业的老胡家的介绍而来,写老胡家小团圆媳妇的悲惨命运。

第六章写有二伯。本章节是《呼兰河传》“最像小说”的一章,它从小团圆媳妇,也就是第五章泼墨浇成的黑洞内部开始,将笔墨集中在滑稽中透着悲悯的灰色人物有二伯身上,以极大的耐心和顽强意志,筑造了一条灰色的过渡地带。有二伯既可厌又可怜的品质,恰好和他既住在“我家”,但又不是家庭成员的特殊位置,构成了内在呼应。以第六章的灰色人物有二伯为缓冲和过渡,形成了一片独立而稳定的区域。

结尾处,有二伯因“绝后”而生的哭泣,顺势为全书最后一章,即第七章勾画冯歪嘴子一家——焦点是冯歪嘴子小儿子咧嘴一笑中露出的“小白牙”——的命运,营造好了势所必至的运笔方向。冯歪嘴子的两个孩子,“大的孩子会拉着小驴到井边去饮水了,小的会笑了,会拍手了,会摇头了。给他东西吃,他会伸出手来拿。而且小牙也长出来了。”“微微一咧嘴笑,那小白牙就露出来了。”《呼兰河传》到此结束。

《呼兰河传》一共七章:【第1句】:二章写小城风情,【第3句】:四章谈家中亲疏人物,【第5句】:【第6句】:七章摹绘独立旁枝人物。作者用舒展自如的巡视式艺术手法,以情感的起伏为脉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呼兰河畔的乡镇作传,为这个乡镇的风土人情,为各种各样人的.生与死、欢乐与悲哀作传”。茅盾评价《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呼兰河小城的生活或许有一点沉闷,但无论是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娘娘庙会、野台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火烧云,萧红用绘画式的语言,“在灰暗的日常生活背景前,呈现了粗线条的、大红大绿的带有原始性的色彩”,勾勒出一幕幕充满童趣的影像。

作者简介:

萧红(1911年—1942年),黑龙江人。原名张道莹,笔名萧红,悄吟。

1930年,结识萧军,两人相爱,两人一同完成散文集《商市街》。1933年与萧军自赞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1934年到上海,同年完成长篇《生死场》,次年在鲁迅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一出版。萧红由此取得了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1936年,为摆脱精神上的苦恼东渡日本,在东京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抗日战争爆发后。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后在民族革命大学任教。1940年去香港。萧红主要作品有长篇《马伯乐》,回忆性长篇小说《呼兰河传》,以及一系列回忆故乡的中短篇如《牛车上》、《小城三月》等。

读后感:

以前,我喜欢张爱玲,她笔下的故事多么精致,精致到每一声叹息。而萧红是不同的,萧红是大气的,萧红更是寂寞的。最平常不过的语句像一条悠悠的小河,从容地淌过心灵,进而渗透下空空落落的苍茫。正如茅盾所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童年往事的欢欣悲伤,呼兰河小城生活的刻板单调,良善愚昧的人们所目睹的一切幸与不幸,都在萧红带着泪的讲述之中。边看《呼兰河传》是边要流泪的,它触动着每一根敏感的神经,仿佛每一个阅读者都成了萧红。

“我一听觉得不大好,赶快就问祖父:‘我也要离家的吗?等我胡子白了回来,爷爷你也不认识我了吗?’心里很恐惧。祖父一听就笑了:‘等你老了还有爷爷吗?’”就是读到这里,我心中的酸楚达到了极点。书中的结局是后花园的主人都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而我童年的故事也有斑斓的后花园,而故事的延续,我不忍想像。

回老家过的春节是最为落寞的,我的心境一下贴近了萧红。家里的一切似乎都很熟悉,地里仍是长着大片带霜的菜,房屋也仍是红瓦青砖,只不过路宽了,车子多了,桥宽了,河水浅了。门上贴着白联,外老太爷是年前走的。他年轻的时候在中学任职,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退休了,可说话一直是严厉先生的派头,哪个做事不周全,他都要训斥。对我们这般小孩,却总是拿出各种玩意讨好,小时候不喜他总是念经似的说教,拿了他的好处就跑,他就坐在藤椅上笑。转眼间,喜丧热热闹闹地办了,代替这白发老人的只剩下一张黑白照片,我一下回不过神来。奶奶愈发瘦了,新买的棉衣穿成了肥大的袍子,她看起来像八十多岁,老了十岁。她的脸颊瘦得快凹陷下去,牙齿快要全没了。没生病之前,奶奶一直很要强,家里也收拾得体面。小时候快过年,奶奶炸小肉圆,我在一旁唱歌。唱着唱着,馋虫便要出来,眼睛直直盯着沸腾油锅里翻腾的美味,就唱不下去了。要是夏天,奶奶便用钳子收拾田螺,大锅烙出来的锅巴蘸上田螺炒过的汤汁,再好吃不过。以前房屋中间的大榆树被砍掉了,爷爷靠墙围了一圈鸡圈,门前桃树生病也死了,唯有银杏树在风中瑟瑟颤动。麻雀叽叽喳喳,偶尔飞过一只喜鹊,小时候我听老人们讲了不少有关喜鹊的故事。可这种味道,此般情景,现在往后怕是不会有,老人们老了或是不在了,我也长大了。

书中最值得同情的是小团圆媳妇,无意识违背了“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的她被一步步折磨致死,丝微的欢唱活泼不被世人容下,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也被愚昧迷信的人们所诅咒。甚至于对于自己的不幸,他们也只有片刻的悲伤,之后仍是静静地活,春夏秋冬,风霜雨雪。新年我也见到一位童年伙伴,她甚至比我小几岁,孩子却已抱在怀里。她的新房装饰得漂亮,婚纱照挂在正中间,被褥看起来是那么新。她神色愉快地说,年后可能和她的丈夫一起去上海,也可能去别的地方。不知为何,对于早早弃学,成家,外出,我总是在其中体悟出类似小团圆媳妇的悲哀,时代不同,这种悲哀仍是延续的。

《呼兰河传》让我觉得亲近,怀念往事,感思亲人,甚至人生选择。没有谁如萧红般不幸了,可谁的所见不能写成一本《呼兰河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130645.html

联系我们

15932669617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381046319@qq.com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