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与北方读后感整理86条-经典语录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1
中国文学里是不会缺少散文的,正如天上的银河,绝不会缺少星星。我也不绝不会缺少一本好书的,正如手中的这本《迟子建散文》。
纵观全书,若论哪篇散文最令我印象深刻,无疑便是这篇《时间是怎样地行走》了。时间,这种抽象而又真实存在的东西,永远地行走着,不曾停息。它不会因为在世外桃源而停下脚步,也不会因为战火的纷飞而止步不前,它永远都藏在钟表里,“滴答,滴答”——不紧不慢,气定神闲,好似一首只有一个节奏的歌。只不过,世人皆认为这是一首充满悲凉的歌罢了。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创造了光。那这匆匆不停的时间又从何而来呢?几万年来,恐龙消失了,残暴的纣王消失了,四方来贺的大唐消失了,就连当时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元帝国也消失了,唯有时间,还是那般无二。风霜雪雨,潮涨潮落,河流涨了又枯,花开了又落,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在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地老天荒,我们的手却挽不住它的去留。明明是它伴着我们在生命中行走,然而有一天,朋友不见了,父母不见了,甚至我们也不见了,它却仍然在其他人的身边行走。也许我们就是它之中的一滴小水珠,而它却是汹涌的大潮,我们从后浪变成前浪,又从前浪变成了一行水渍,在无限的奔涌中化为尘土,成为后人眼中的历史。
不正是这样么?百年黄图霸业,过眼烟云耳。从这个天地诞生起,它就那么不朽而又亘古的存在了。对这无限大的天地来说,它是那么短暂,短暂的匆匆一瞬;它又是那么漫长,漫长的天长地久,何况是我们人类呢?无二,我们只能任由它与我们匆匆而过,在我们青春的脸上划上沧桑;在我们乌黑的发丝中添上白雪。辉煌的宫殿会变为废墟,明亮的刀剑会变为废铁,在它的行走中,一切都只是昙花一现,它也许还会永恒地走下去,直至空间的尽头。
合上这本书,赫然发现封面颜色已然有些变黄和几丝褶皱,我不由一笑,这不便是它行走过的痕迹吗?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2
迟子健这个人的名字我听的不多,仅仅在无事翻看练习册时,一些阅读题的小短文上写有他的名字,说实话要不是这本书的话,我一直认为她是南昌人,因为我看见了这些短文中她写到了中山路和工人文化宫。
如今的我却对迟子健有着另一番见解。一位在东北生活的女汉子,却有着细腻的情感,她将她的所见所闻所感写得犹如长白山的融水一样,融入我们心中,她的词藻十分华丽,并不像北方的窑洞一样,倒更像是南方的小楼,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精致。作者与江南的渊源并不只停留在性格上的相似,她曾多次到江南一带游玩,例如本书的第一篇文章《西栅的梆声》,它所写的便是作者获得茅盾文学奖后,游东西栅的经历,她对这儿的所见所闻都写了下来,无论是那朴实的船娘,还是那好夜的梆声,作者都对其有那么一丝羡慕。
作者喜欢融情于景。迟子健对景物的描写我认为是极好的,并不只是因其深厚的文字功底,还有大量对生活的感悟,都在他的每一个景、每一件事中表现。就像她在写《鲁镇的黑夜与白天》中的那个背着吉它唱歌的小男孩,他所唱的那庸俗不堪的音乐也写出迟子健对他们这些人的担心及同情,她不希望他们会在鲁镇变成下一代的闰土。
在这么多文章中,尽管其中的许多许多我都没经历,不过作为一个旁观者也总是可以大致了解心情。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也既算不了内行,也算不了外行,所以可以说既看门道又看热闹,这“门道”是什么呢?没错,那便是迟子健所要告诉我们的以及设身处地地感受迟子健当时的心情,有一篇文章便让我很受触动,它叫《龙眼与伞》,是迟子健在下雪天,她母亲给她送伞的故事,当我们设身处地地去想,我们便会发现,我们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太多了,而缺少的是那种“刘老师”的事例来把我们惊醒,所以散文的精髓便是从文中学到怎么去生活。
与其谈迟子健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倒不如说她是一位爱好写作的思想家,她总能从生活中的一些小方面而想到整个社会存在的弊端,同时她也能从生活中一些美好的事物中去发现更多的美。这与其经历了人世的沧桑而拥有的阅历是分不开的,我们也正是在汲取她所对生活的感悟。
迟子健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的儿子与丈夫双亡,并且与她母亲相依为命,但是她仍然这样笑对生活,怎么能不让我们感到敬佩呢?她就像在狂风暴雨中的花朵,遭受再多打击都向我们展示她最美的一面。她的散文中有哪一篇怨天尤人,到处吐诉自己身世的不公。没有,她只想像一个普通的女性一样过完一生。
我们中学生能感受到的真的不多,相比之下,就像一根长出芽的小苗去感受一棵参天大树的根扎得有多深,它永远不会感受到地底下土壤中的世界是多么的精彩、曲折!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3
迟子建痕迹,一个出生于中国最寒冷的北极村的纯真女子,她的文笔可谓“惊天动地”像雾岚一般。
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时间怎样地行走》讲述了作者童年时喜欢爱墙上的挂钟,她的作息都受着它的支配。她喜欢在各种时间做各种不同的事,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一双神秘的大手在操控时钟,在北京迟子建发现了时间的痕迹,在每一处地方,都可以发现一个时间的秘密。
这多像以前的我呀!总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一台挂钟。“滴答,滴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过,也不留下一点儿痕迹,直到它的铃声”铃铃“的响起时,才意识到马上要去写字,才立起身赶向书桌,认认真真的写字,不一会儿,时钟又开始响了起来,看看这住在框中的两个小人啊!赛跑地如此飞快,让我措手不及,双赶往去做下一件事情。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勿匆了,使我渐渐了解它,发现了它的踪迹。
我调皮的时间啊,转眼间渐渐消逝了,令人有些无法习惯,可是它总是激情澎拜地行走着,不等人。还有一篇文章,是我较为喜欢的《暮色中的炊烟》迟子建对炊烟十分了解,知道什么时候的炊烟朗,什么时候的炊烟气者游烟之后,她识得了一位俄罗斯老太太”老毛子“”老毛子“为人很好,总是招呼她去家玩,她的走路姿态,跳舞动作,我都记在心里,只可惜在冬天,老毛子静悄悄地走了。
文中的”老毛子“虽是一位俄罗斯老太,却已加入中国籍,算半个中国人吧,虽然村中不太有人与她交际,但人人都惦念着她。使我觉得这世界上的人情,即吏大家不是很离开,可依然会互相惦记,询问关心,人情的不,温暖使这个位处迟子建散文读后感北极寒冷的小镇添加一阵暖意。
这就是一位纯真女作家所作,莹莹白雪,总像雾缠绕字里行间。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4
“迟子健,男作家,又是一个男的散文作者,他的风格是不像林清玄一样清新、淳厚。”这便是当陈老师告诉我们本月读的散文时心里所想。但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惊讶的发现,迟子健是一位北方的女作家。从作者照片中看出北方人的气势,有些“女汉子”的味道,不像丁立梅一样优雅,这也许是南方好与北方好的区别吧!
作者生活在北方,书中有许多篇都是关于家乡或俄罗斯风情的。但我还是喜欢关于身边的情感文章,翻开目录第一眼看到了《龙眼与伞》也许是自己喜欢吃龙眼的缘故吧。
《龙眼与伞》主要讲诉了作者在写文章时,妈妈为她送伞,怕雪加雨淋湿作者,而作者却无理地责怪妈妈,来时为什么不打电话。看到刘世文老师将龙眼带给孩子吃,而想起自己无理地骂好心为自己送伞的妈妈。
记得小时候写妈妈,最喜欢写的是送伞,故事情节永远是妈妈冒着大雨来为我送伞。小时候的我们总是会去细心的听取妈妈的话,而此时现在处于叛逆期的我们而是跟着妈妈对着干。想起妈妈每次开学前为我定制精心的学习计划,而我总是将它卷起,对妈妈愤愤的说道:“我说了我不要你为我安排时间,我自己会去支配我的时间,我哪里是二年级的小朋友呀。”对妈妈说完,便看到妈妈无奈的将学习计划拿走,而我却不知道妈妈为我能学的更好,想了很久,才编制成了学习计划,犹如作者不知道在雨夹雪中母亲等了那么久自己,而那张母亲苦心冥想的学习计划成为了垃圾筒里的一团废纸,当你想将他从垃圾篓丽捡起时一切都晚了。
有时候的我们会因为自己一时心情的毛躁不安而将母亲对我们的爱化成了灰烬,留给她的却是极大的伤害与悲痛。正如作者在文章所说:“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这份慈爱。”而当父母心情烦躁时,却还能细心的教导我们。我们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了那个爱我们最多的人。而他们却是会将最好吃的东西和我们最爱吃的东西留给我们。就像刘世文老师将北方罕见的水果-龙眼带给孩子吃,自己却不舍得吃。这样的事情经常会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公益广告“打包”一个患了老年痴呆的老人却在饭桌前将饺子放进口袋里说:“我儿子喜欢吃这水饺,带给儿子吃去。”而他的儿子却在他的旁边。即便身患老年痴呆的父亲却还记得自己的儿子最爱吃的东西。
如作者在最后那段写道:“母亲就像把伞,把阴暗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亲也像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心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有时,父母会因为没考好,学习不认真的事情骂我们或打我们,但我们深知这一切都是父母对我们的爱。
朋友,请不要去伤害那个爱你最深的人,因为你是他们这辈子最爱的人,你射出的每一把剑,都射中了她们那颗瘦小的内心。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5
说实话,刚开始看《迟子建散文》时,我读得并不仔细,只是随便挑了几篇文章快速浏览。可是在浏览的过程中,除了感觉她的文章通俗易懂,平易近人之外,更多的是有种莫名的悲伤与孤独萦绕在心头。我有点诧异,便沉下心认真阅读起来,终于明白作者想要传递的信息:悲伤与孤独,坚韧与平静,是我们人生各种际遇中会面临的生存状态与选择。
首先是悲伤。人在悲伤的时候,往往会情绪低落,行为失控,严重的还会丧失生存的意念。可是,这是弱者的选择,所以,当灾难发生,悲伤来临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明白自身的责任,明白自己该何所为,何所不为。当我看《龙眼与伞》时,我的情感起伏跌宕,一会责怪作者的自私与不快,一会又为作者的羞愧与道歉而欣慰,但是刘老师儿子的离去让我更心痛。作者的字字句句,让我明白,珍惜眼前的亲人与亲情,是我们一辈子都不能舍弃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是孤独。孤独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事实存在,只不过我们每天都被喧嚣与忙碌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而困扰,只有当夜深人静或是身心疲惫之时,才会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孤独。而人是不怕个体孤独的,最怕的是精神与心灵的孤独。所以,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精神与心灵的追求者,才是人的生存意义所在。《两个人的电影》讲述的就是这个道理,无论现实中的掌声有多热烈,演员的出镜率有多高,但没看头的东西永远只是耍热闹而已,只有能丰富精神、净化心灵的东西才会被永远传承,永不孤独。
迟子建,用她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讲述着她所经历的悲伤与孤独,以此告诫人们:不要在悲伤与孤独中迷失自己,要承受悲伤,直视孤独——这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更需要一个平静的心态。因为,现实的生存环境与竞争,就如《红绿灯下》,即便是绿灯亮起,人才起步,就会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让人有种被汽车、机器所夹击的感觉。这时,如果没有平静的心态,人会愤怒,甚至”奔命“抢过马路,结果却是让一切归结于沉寂,损人害己。因此无论在红绿灯前,抑或是人生的岔路口,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地慢行,才会安然无恙。
所以我们要珍视亲人、要爱惜生命,要勇于追求,还要有一颗淡然平静的心。这样在人生的漂泊沉浮当中,我们才能在心中,找到真正的宁静港湾。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6
深呼吸一口,合上《迟子建散文》我将它放在床头,关上灯,准备睡觉,但迟迟都没有入梦,因为《迟子建散文》这本书中的一些星星点点,将我快麻木的视觉一点一点地化了。
迟子建的文字很清晰,从一些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一些事物,读完之后总能感受到一股柔和的暖流进入身体,总会有那么一小段文字吸引我的视线,引发我的深思,使人有不同的感想,让人孤独的精神之塔,有了一丝丝,一片片的充实,获得一个精神伴侣。
《迟子建散文》全书分为三辑,共67篇散文,长短不一,在散文中,无论是她对环境保护的呼吁,还是对故乡的怀念,或是对爱人的心灵寄托,或是对情亲的投入,或是对风景如山如色地描写,她都是随性的,贴近生活的,有感触的,她对生活的小细节,一只虫子,一个黑夜,一场球赛,一遍风景……更是细致入微,用朴素空灵的话语记录下来,湿润了我的心,打动了我的情。
他有《两个人的电影》中母亲的感悟,有《红绿灯下》中爱人的离去,有《玉米人》中烤玉米的.信任,有《我对黑夜的柔情》中黑夜的思考,有《寻到都江堰》中山寺的宁静,有《鹤之舞》中丹顶鹤的孤独,也许是这些组成了她安静的性格,对于美的发现,可能这些给予迟子建温暖,同时也温暖了我们与他产生共鸣。
《寻石记》是记叙文儿时调皮,把家里一块腌酸菜的石头给砸碎了,母亲要作者去找一个一模一样的石头,母亲的气话。作者居然当真,去寻找石头,结果听到许多传说,也许是因为她这份执着,才会有《玉米人》中“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未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输),精心培制粮食。”的打动吧!
通过她的文字,我看到了萨尔图落日的优美,听到了西栅的梆声的悠远,闻到了风雨的灿烂,触到了作者世界的雪,尝到了作者故乡的吃食。因为她对生活的向上简单,安静,对我也有几分影响,我深深地被她的情感所带动起来,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每晚坚持读她的书的原因吧!
我闭上眼,一只手放在《迟子建散文》这本书上,回忆起书中的内容,与文字一起进入梦乡。大概,这就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吧!
《迟子建散文集》读后感7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人(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题记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为了放弃现实利益甘心承受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活中的冷清。
品读迟子建的散文,不由得让我们回想起在我们生命中平凡的小事,从而使我们有所反思……
玉米人一篇令我尤为感叹。讲述的是作者向一个卖烤玉米的人买生玉米遭到了拒绝,作者认为他很固执,最后到别家买到了生玉米,向那个烤玉米的人炫耀,但他却坦然相对。他心中对作者能买到生玉米而感到吃惊,同时也因为自己坚守信仰而感到安闲从容。
这篇散文通过写两个烤玉米人的不同经营态度来衬托出那个被作者认为“固执”玉米人的淳朴与执着的信念。
作者因此被他的执着所打动,被他的坚持所吸引,反思自我,应像那玉米人一样,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做一个追求信念,坚守信念,勇于付出,拒绝现实利益,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一些“固执”的人都是少之又少的。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失去了社会责任感,而冷漠那些“固执”的人。就因为如此,那些“固执”的人才会逐渐消失。
同样还看过一篇文章《镜中》,讲的是一位普通的保安,因为坚守原则,恪尽职守,得罪了来学校讲学的张处长。虽然他本身没有错,但最终受到批评,暗示了我们坚守原则的保安在现实生活中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这些虽是身边的一些寻常的小事,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然而这些在我们生活中平凡的人,在他们的身上却总洋溢着神光之灵,他们为着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而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们这种“固执”是世界上最为可贵的!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他们那种“固执”的心态,不会因为利益而违背对社会的责任感,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那么我们的国家将会变得繁荣富强!
名著的读后感1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哎。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特殊的埋葬仪式,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草原狼从不独吞猎物,总是与家族的每一匹狼分享,它们会承担狼崽和老狼的抚养,它们对家族有着不可磨灭的责任感。
蒙古人的冷静是狼教的。
草原狼不管在多么危急的时候,都能冷静的“调兵遣将”杀出重围,头狼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一头老狼的镇定,足以挽救整个狼群。
蒙古人的宁死不屈是狼教的。
草原狼是无法驯服的,自由是它们一生的追求和信仰,它们宁意战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也不肯在铁链下安稳度过一生。
蒙古人是狼的徒弟,狼是蒙古人的精神图腾。
在蒙古人心中,狼、草、人、畜是一个整体,狼吃黄羊和黄鼠,使草原不受破坏,人才能在草原活下来,牲畜吃草,狼吃牲畜,为了控制狼的数量,人又要杀狼。这是大自然千古流传的草原铁律。
但这一切都在人类开始想要征服自然时改变了。
猎人大量捕杀狼,渐渐的,狼在草原上销声匿迹了。人们肆意养殖牛羊,将草原变成了麦田、菜园……
读完《狼图腾》,我的心情很沉重!!!
在草原狼被捕杀殆尽的今天,在野生动物日渐稀少的今天,在人类的野心开始膨胀到幻想要彻底征服大自然的今天,我们大量砍伐树木,我们不顾草原的负荷圈养牛羊,肆意毁坏草原……
大自然惩罚了我们:森林变成荒野,草原变成沙漠,生物种类灭绝速度增快……
我们是否应该检讨,我们是否应该明白,只有像蒙古人对待狼一样对待大自然,像蒙古人敬畏狼一样敬畏大自然,才能够长久的在地球上存活下去?
名著的读后感2
读了《树精尼卡》后,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是它告了诉我:“外貌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这个耐人寻味的道理。 《树精尼卡》主要讲述了:树精灵尼卡模样太怪了,它非常怕别人笑它,所以不敢交朋友。只有在月圆之夜,它才在远处看其它精灵跳舞唱歌。后来,尼卡因为太寂寞,所以请巫师把它变得漂亮。巫师答应了,但要它去收集一些赞扬和精灵的笑声。尼卡到处帮助有需要的精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收集好了赞扬和笑声。当它把收集好的赞扬和笑声交给了巫师时,它却不再想改变模样了,因为它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远胜于拥有这个美丽的外表。” 当我再次读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啊!这个不正是以前的我吗?对啊!那时我刚转到了荔港南湾幼儿园。我因为总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就变得很自卑,不敢与别人交流,交朋友。我的父母也为我的自卑而非常伤脑筋。 有一天,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这些新生来进行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讲得很流利,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快到我了,我心像一只兔子一样蹦啊蹦啊蹦,紧张得快跳出来了!“下一位!”老师喊道。啊,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走向台前,“我·····的 名字叫···叫···植馨霈,请···请····请多多····多多指教!”一介绍完,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走回到座位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又请了几个同学进行。介绍完了,老师问全班:“你们最想跟哪位新生交朋友?”“霈霈同学!”“她最喜欢帮助别人!”“她最善良!”他们异口同声大声地说道。在那一刻我的自卑已经烟消云散了。从此以后,我主动和同学交往、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幼儿园的那段美好时光,成为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这件事,再读了《树精尼卡》这篇故事,都让我觉得尼卡悟到的道理是正确的:“模样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应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啊!”还在自卑中生活的人啊!快来看看这篇故事吧,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吧,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名著的读后感3
《小树精》是由 东方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童话作家——王一梅。 这本书写的是树精阿末的妻子树精欢欢在合欢树中冬眠时,被人类干扰,变成了隐形树精,隐形树精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一年。如果找不到红色的浆果和白山羊的毛织成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就救不了隐形树精。当时,那里的人们只养黄山羊,见到自己的羊圈里多了一只白山羊,都会厌恶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白山羊!我们可没养它,让它滚开!”因此,在这个城市里,白山羊消失了。树精阿末为了救欢欢,离开树精森林,去寻找红色的浆果,和消失的白山羊。阿末让胡萝卜兔和糊涂猪来照顾幼仔:树精小羽。就这样,阿末去了城市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树精森林。直到有一天树精小羽发现了树精阿末,认出了树精阿末就是她的爸爸,可这时的小羽已经变成了隐形树精。树精阿末让白山羊吃下红色的浆果,山羊的毛变成了红白色的。方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后,帮助树精阿末用红白羊毛织成了一件毛衣,树精小羽穿上后,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知道了,真心的朋友才是最可靠的,不要总是说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也这样说你,你心里一定也不好受。真心待人,总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名著的读后感4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希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助他重新捡回希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起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情,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后来,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美好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伤心,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伤心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cheap,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伤心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直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同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名著的读后感5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名著的读后感7
大学時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時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時,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軍隊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時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時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時時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時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時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時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時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時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時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名著的读后感8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名著的读后感9
在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最最激动了。在这本书中,安妮在不断的变化着。
从马修带回来的是一个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瘦骨如柴的小女孩,我不马修和马莉娜会不会收留她。自从安妮被收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出:他把止痛药放进了蛋糕里;从房顶上摔下来;把头发染成绿色等等,在每次出后她都吃一欠,长一智。
安妮仿佛是一个闯入凡间的红发小精灵,当马修和马莉娜兄妹由于一个误会收留她的时候,玛丽娜一度怀疑她着了魔。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精灵,却牢牢的抓住了我们的心。
现在安妮变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漂亮的大姑娘,她考入了皇后学院,并成为了获得大重奖金的学生。后来,他为了玛丽娜和马修,放弃了考大学,她也不让马莉娜卖了绿山墙,因为这是马修生前一生的心血,她要在这美丽的绿山墙里和马莉娜度过一辈子。
我被安妮的这种精神所感动,我爱安妮。
名著的读后感10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名著的读后感11
什么是英雄?我以前并不太了解,只知道英雄都是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牺牲的人。对我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
但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篇文章,我的观点由此改变了。这篇文章的故事是:从小诚实、质朴、全身是胆的保尔出生在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里,他把一切力量和生命都奉献给建设新世界的伟大事业。他是一个在全俄罗斯的人民心中的、全俄罗斯的共产主义是的英雄。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英雄真正的意含义: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的一切,与坏人坏事斗争,那就是英雄。英雄是在别人最需要帮助下,敢挺身而出,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会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个格言告诉我们,即使你没有做惊天动地的事,可你一生没有做坏事,那你就是英雄!
同学们,看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
有关雪的读后感一
我是一个来自北方的孩子,看到这篇文章,我第一时间想到了我的家乡! “雪”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诗,通过对江南雪景柔美和北方雪景壮美的细致描绘,表达了鲁迅先生对北方的雪的喜爱之情,寄托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体现了作者敢于直面惨淡人生的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这篇文章写了南方和北方的雪进行了对比。南方的雪——滋润美艳;而北方的雪——如粉如沙,是孤独的雪,死掉的雨,雨的精魂。
虽然我来自北方,但真正的雪也没见过几次,印象最深的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门口的那个大雪人。那时,我家开了一个服装店。那天清早,刚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色的世界,白色的.树,白色的大路。厚厚的雪仿佛云朵一般,一踩就会陷下去。
后来,爸爸用那天的雪给我堆了一个似乎巨人一样的大雪人(虽然只有两三米)。那位“巨人”一直待了好久好久才肯离去。
所以,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更喜欢朔方的雪。从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了作者敢于直面惨淡人生的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也学会了借景抒情,更加的喜欢北方的雪了!
有关雪的读后感二
《雪》是一篇寓意深邃的散文诗,也算是一篇“绝好的眷念故乡,回忆儿时的抒情小品文”,在故乡的自然景色的描绘中流露了“鲁迅心灵”里一种“深刻的恬适的回味”。作者在自然景物的描绘中,象征和寄托了更为深远的情感。
滋润美艳的“南方的雪”,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这旋转飞腾的“朔方的雪”。则蕴含了鲁迅反抗冷酷现实的斗争品格。在这两幅鲜明对立的图景中,贯穿着鲁迅一个共同的哲理:要用战斗来创造一个春天一般美好的世界。
这篇散文诗写的是雪,却是别出心裁地从描写雨来开篇的。“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鲁迅在这里并没有对“暖国的雨”流露出贬抑的感情。他是由北方落雪的自然现象引起感兴,而想起来南国的温暖,曲折地对于使“暖国的雨”变成“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的北方凛冽的严冬,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开篇这一段抒情的设问,是与篇中这个抒情的主旨有机相连的。
为了充分展露自己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声,鲁迅以异常热烈而深情的笔调来描写江南落雪的景象。在一幅“冬花雪野”图中,使人感到了春天的温暖和生活的快乐。鲁迅描绘了这幅图后,又绘声绘色地再现了为江南雪天孩子们稚气天真的创造而欢愉,也为雪罗汉的消融坏掉而惋惜。在这些“江南的雪”的情景描写中,鲁迅倾注了自己多少向往、景慕的深情!美好的图景,寄寓了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境。
柔美的江南雪,壮美的朔方雪,不仅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同凛冽的严冬一样的社会勇猛奋战的激情。
有关雪的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雪》这篇散文,它非常耐人寻味,蕴藏着很深奥的道理。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让我永不忘记,时刻牢记在心。
这篇文章共描述了三种雪:一种是尚未化为雪的“暖国的雨”;第二种是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第三种是孤独、自由、奋飞向上的“朔方的雪”。通过描写北方的雪则是对北方局势的不满,并认为要像北方的雪一样通过奋斗来争取自由。作者对三个形象的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的感情色彩,作者的人生态度相吻合了。
俗话说雨是雪的最初阶段,雪是雨的升华,作者用肯定的语气,赞扬了朔方飞雪追求自由的精神,同时对它的不幸寄予深切的同情,赞扬了朔方的飞雪是雨的灵魂,也就是说它仍然保持了雨的自由。
作者表现了对南方局势的担忧,那是被美化和吹捧的一种暂时假象,是没有生命力的“雪罗汉”而已。并指出,革命不是那么容易成功,是需要无数革命志士通过奋斗去争取,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鲁迅先生通过雪来告诉大家,要像雪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要靠斗争才能取得胜利,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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