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尔顿失乐园读后感汇聚90条-经典语录
《失乐园》读后感 篇1
失乐园是一个地方,一种心境,一种色彩。你可以说失乐园里的小朋友都很天真且无忧无虑,但当你走进他们的内心,才发现,笑容的背后是什么。他们中间,有的早熟世故,有的孤独寂寞,有的遗失了童年,有的是受虐儿浑身都是伤。但是他们一直都在笑,灿烂地笑。
失乐园的小朋友表达内心的方式都很温柔,他们总是静静地对自己说话,从他们天真的话语中,也许我们能读到些别的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阴暗的一个角落。在忧郁的森林一角,悄悄拾捡着代表幸福的金苹果。可是,他们的幸福呢?
眼镜小乖一直深信,她的前世是一头白鲸,一头无法看清楚深海世界的白鲸,所以这辈子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叉叉熊从小就是个受虐儿,他浑身是伤,但如果你问他哪里最痛,他会轻轻摸摸他的心;小鸡丁为什么天天都能那么快乐呢?原来他的记忆只能维持三分钟,既无法记得昨日的忧伤又无法担心明日的烦恼。他的世界只有眼前,他的眼前只有快乐……
人生处处都有美丽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很喜欢一句话: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用在意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失乐园里的孩子们都在努力着追寻遗失的快乐,都在不断地捕捉自己的梦境。但是,世界的美好总是艰困重重。
“请问,你找到你的童年了吗?”
“没有。”
“千万不要啊,否则所有的痛苦都会再来一遍。”
“那快乐也会再来一遍啊!”
“快乐再来一遍,你不会更快乐。但痛苦再来一遍,你会更痛苦。”
善与恶,美与丑,光明与黑暗,快乐和痛苦。原来有这么多事我们都分不清楚。只有真正经历过痛苦的人,才会明白幸福的定义。我们的生命中来来回回的人,他们的心中,究竟是笑着,还是哭着?
失乐园,那是什么地方?
如果我们安静倾听,就可以触到失乐园里温柔的光,看到彩虹以微笑的姿势出现。如果我们抬头仰望,就可以看到失乐园上的璀璨星空,连月光都是暖暖的。只要你相信,这世界就是缤纷多彩的。只要你去追寻,就能够获得快乐,获得幸福。
《失乐园》读后感 篇2
离元宵节越来越近,夜空中绽放着灿烂的烟花。它燃尽自己只为一刹那的美丽。我惊叹于它的凄美,这昙花一现的凄美。
我的耳边想起那首哀伤的曲子,是一支外国的曲子。我竟不知道它的名字?特意上网查了才知道叫布列瑟农。歌者唱的什么我听不懂,但他的无奈和凄凉我是感悟得非常深。
那淡淡的哀愁像茧丝紧紧缠绕着我,如冷冷的月光渗入到我的骨髓里去。这支曲子是为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小说《失乐园》配的背景音乐,也很配我那时的心境。
一切仿佛还像在昨天。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时光。经过血与火的洗礼,从死神哪里走了一遭。那段黑暗的日子常常彻夜难眠,偶尔看到《失乐园》。当我一口气读完以后,被深深震撼了!这部作品就好像写到我心里去了,我被那缕忧伤紧紧包裹着。
两个偶然相逢的主人公渐渐喜欢上对方,直至最后坠入爱河不能自拔。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选择了双双殉情。故事的高潮是以悲剧结束!唯有悲剧才能让人痛彻心扉,牢牢记住!
我看着他们因为相互思念而倍受煎熬,为了见面想尽办法撒谎。可是短暂的相聚过后又是漫长的期待!每次都偷偷摸摸地,生怕被熟人发现。尽管一再小心翼翼,到最后还是被各自的另一半发现了。
作者用唯美的笔触描写了两人由相识到相恋,一直到最后的戛然而至!随着四季景色的变化,两人的心境也在微妙的变化着。明媚的春光,烂漫的樱花;皑皑的白雪,纯洁的爱情;绵绵的秋雨,为爱而死!因为太爱对方了,所以才想把自己的全部给对方。才把最好的瞬间留给最亲爱的人!让这一切都成为永恒!
既然彼此不能长相厮守,那就轰轰烈烈爱一次吧!
哪怕就只一刹那,也要美丽绽放一次!
凄美的结局在作者而言那是爱的升华。两个人在性爱的高潮时饮鸠自尽,做到了生生死死永不分离!
我忽然觉得唯有如此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死亡并不可怕,就好像升入天堂的梯子。死亡只是一瞬间的美丽。就像夜空中炸响的烟花,就像是花瓣飘落在水面。
今晚夜空中又升起那绚丽的烟花,我多想做绽放的烟花呀!
《失乐园》读后感 篇3
看完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受到很大的震撼,作者的描写非常细腻,性爱的描写不让人反感,只有一种感觉,完美的性爱就是天堂……
当然震撼不只这些,在这样的社会中能找到互相那么相爱的太少了,即使找到了,也会像凜子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们由爱走进婚姻的围墙,恐怕再热烈的爱经过柴米油盐的洗涤也会失去了往日的感觉,她害怕和久木的爱也是这样,现在就是他们的爱的最高潮,再往后就是下坡路,所以他们保留在最激情的时刻,一起走向死亡,只有死亡是永恒的……
看完之后非常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非常向往那样美好的爱情,但又深刻理解到,如果一味追求完美爱情会伤害到很多人,凜子的家人、声誉,久木的工作、妻子、女儿等等,看这本书时,正是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迷惘时,自己会不由自主的想一些深沉的哲学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突然感觉自己越想越可怕,不敢继续想下去,怕自己钻牛角尖,
当时我特别希望我的人生是那样过的…………过着一种流浪式的生活,每个地方待一年,时间不固定,自己呆腻了就换个地方,开始一段新的感情,直到遇到了那个能是我爱的忘我的那个男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到时想结婚再结婚,不会为了结婚而结婚,如果有一天他出轨了,不爱我了,那就放他走,开始新的流浪式生活……
我不知道这样的人生是否伤害到别人,不!肯定会伤害到别人,爸妈会很担心,他呢,对于他也不公平吧,浪费在我身上时间,三年之久,换来的是这样不靠谱的想法。
《失乐园》读后感 篇4
记得以前语文老师说,阅读的收获取决于读者本人的素质。
一本《金瓶梅》,作家读出了写作的技巧,诗人读出了作者的诗情,马未都先生读出了收藏,流氓读到的就是淫秽。由于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类,因此,到现在也没有敢碰过《金瓶梅》。虽然没有看过《金瓶梅》,最近通过阅读《失乐园》,我验证了老师的结论的真理性。
《失乐园》是日本作家渡边淳一的代表作,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一个50多岁有妻子儿女的男人久木,因为工作失意,久木邂逅了一位30多岁的女人廪子,经过几次交往,两个人从熟人变成恋人,从恋人变成情人,于是,他们就开始变换时间、地点进行约会。如果以情节论,该书只有一个故事,道德出轨的两个人一次又一次野合,最后他们相约在激情澎湃时,以非常特别的方式共赴黄泉。
如果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读者,我不推荐这本书,因为该书内容极其不健康,故事情节也非常简单,全书基本的表述方式为对话,感觉腻歪得狠,加上作者又是一个日本鬼子,实在没有什么好推荐的。
但是,如果你喜欢写作且有志于在写作上有所突破,那我就要强烈地向你推荐,这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
可读点之一:通过对话展示作者的心理活动及氛围营造。对话创作是非常难的一种书面表达形式,一个作者要写出两个或者多个人的心理活动,这是非常难写的事。正如演员,要想通过说话的内容、语气、情感将自己的心理充分表现出来,需要精湛的演技支撑,这也就是现在很多“小鲜肉”演电影必须要旁白的原因,而老演员通常可以通过面部表情和动作将场景演绎得淋漓尽致,对话是小说的精华,写不好对话,一定写不好小说。
可读点之二:通过性去看人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小说中有了一个潜规则,小说中要是不涉及性的内容,几乎就不成其为小说。好的作家是通过性去展现故事,差的作家只会拿性当故事,这本书尽管故事是性,但是它给读者留下的是对人性的思考,这是非常值得学习的技法。
可读点之三:讲故事的能力非常强。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难的不是讲若干个故事,因为编故事是容易的。难的是将一个故事反复讲,且讲得新奇不断,让读者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这是作家的功夫,本书最大一个特点是,故事相同,仅仅因为场景变换了,同一个故事多次讲解依然精彩,不得不佩服作家对生活观察的细致和笔法的细腻。
可读点之四:小说的功夫在文学之外。很多文学科班出身的人,写出来的作品不如非文学出身的人,究其原因是,科班出身的人太在意文字表达和文学上的展现,因此,他们写出来的作品太程式化,而“匠气”十足,非文学出身的人不喜欢看辞藻堆砌的文字、程序创造的段落,他们喜欢通过文学作品了解社会、感知人性、体会生活,由此要求作品中必须有文学之外的功夫,这本书恰好能为读者提供很多文学之外的信息。
象由心生,不知道你读《失乐园》后在心里留下什么印象,我不知道答案;我到现在也不敢读《金瓶梅》,因为我也不知道读这本书后,自己会有什么收获,要是时间和环境允许,读一读也是无妨的。
《失乐园》读后感 篇5
光阴荏苒,岁月如一去不复返的列车,又匆匆地带走了一年。独自一人在家过年,给了我一份清静,也给了我看完《失乐园》这本书的机会。小说的开始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精彩,甚至,我以为它和近年来流行的各种写实主义现代派小说没有什么不同——美丽而孤独的女人、有钱而冷酷的男人、精致的餐具、精美的菜肴,而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没完没了的床上戏作铺垫。我以为《失乐园》也会同样浅薄轻松,那样的话,它就只配被当作像那样纯粹追求感官刺激的都市小说了。我很高兴《失乐园》并不是这样一部浅薄的小说。越往后看,我越感受到了它的深沉与凝重——爱的深沉与凝重。我一直以为,男人是不可能了解女人的爱情,虽然他们是女人恋爱的对象。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想要杀死他!从古到今有几个人敢说出这样的话?记得以前朋友给我说起过一个英文故事,讲的是一位老姑娘爱上了远方来的“打工仔”,可是后来不知为何“打工仔”怀念远方的家人,想要回家去了。老姑娘艾米莉怕情郎一去不复返,在情郎准备离开的前夜杀死了他,并把他的尸体放在她自己的床上,这样就可以永远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以为艾米莉疯了,而我,却深信这才是爱的真谛!当一对相爱的情人相互爱到了极至,当爱情到达了不可能再高的高度,我相信真心相爱的人是愿意共赴死亡之旅的。其实,对他们来说,这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要将快乐与幸福永远地封存起来。久木和凛子是在同时到达高潮的那一刹那共赴黄泉的,对他们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与快乐的事呢?比起艾米莉,凛子简直是幸福得让人嫉妒!因为她是和心爱的人一起登上了幸福的颠峰的。不管怎么说,艾米莉和凛子都是幸福而满足的,因为她们以自己的方式领悟了爱的真谛。虽然她们的做法或许在很多人“正常人”的眼里是那么地“疯狂”和残酷,甚至会有人说她们“变态”。
然而,正是这些所谓的“正常人”,他们永远无从领略真正的爱情,因为他们太“理智”太“清醒”,所以他们永远无法达到爱的颠峰,所以无法了解爱情,无法真正理解爱情,所以他们注定要平淡平庸碌碌无为过一生。以前看《玻璃之城》就被感动得一踏糊涂,心想如果能够像女主角那样死在爱人的怀抱会是多么幸福的事情。然而没有谁可以理解,没有谁愿意相信,爱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到愿意去死!可是,即使真的有这样的女人又怎样!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的女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能够找到一个和她一样为爱痴狂,为爱燃烧,为了爱抛却一切包括生命的男人吗?相爱的人,谁不渴望着天长地久!相爱的人,谁不说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情却不会变?!然而,为什么誓言总是那样脆弱幸福总是那样短暂?自信没有人比他们更相爱的凛子和久木也不敢保证未来的情感是不是会改变,所以他们愿意在彼此最相爱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刻将爱情与幸福永远地封存起来,这样,也只有这样,他们的爱情与幸福便是永恒的了。
我相信,相爱到死——这样的爱情,也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而这世上,有太多卑鄙无耻之徒,有太多虚伪矫情之辈,假借爱情的名义玩弄爱情亵渎爱情;还有更多无知的人误解爱情,无情的人伤害爱情。这世界上,也有太多伪装成爱情的陷阱,让那些幻想着爱情憧憬着爱情的人们纷纷掉进世俗的旋涡中;还有一些东西,比如说时间,它会将爱情一点一点偷走,让你曾经丰满的爱情谷粒变成一颗空瘪的糠壳。
而爱情,并不见容于这个世界。“抛弃丈夫投到别的男人怀抱,是为人妻子不可原谅的过错,但从凛子的立场来说,抛弃虚伪的婚姻生活,拥抱真实的爱,是忠于自己心灵的行为。”这场爱情的另一位主角——久木何尝不同样遭受众叛亲离的无奈!在久木本人看来,自己是在享受着真正的爱的激情,然而在同事朋友和家人的眼里,他不过是一个道德败坏勾引良家妇女的可耻之徒。虽然双放都陷于众叛亲离的绝境,可是他们并没有对生活本身绝望。因为对他们来说,爱就是幸福,爱就是一切。生活中的烦恼并没有使他们感到不幸,相反,他们是想要在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死去,甚至,他们还计算好了死后最僵硬的时刻仍紧紧相拥,为了不让发现他们的人们把他们分开。
“请原谅我们的最后任性,请将我们葬在一起,谨此为愿。”我的心痛了起来。不是因为忧伤,不是因为悲痛,更不是因为怜惜——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这样伟大极至的爱情说三道四,除了感叹,除了钦羡。我相信自己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有那样的荣幸得到这样的幸福,至少,我看到了《失乐园》,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和我理想中的爱情相吻合的爱情,虽然它也不过只是一部小说。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我一夜看完的小说,在这一夜里,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样一场轰轰烈烈激情燃烧的爱情甚至死亡,我想我也更深地体会到了爱情的深沉与颠狂。如果能够拥有这样至真至纯至美至烈的爱情,就算少活几十年又算得了什么?!正如歌里所唱的,为了爱情,哪怕“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即使无法拥有这样的爱情,至少让我看到了这样的幸福。就像伊甸园之于亚当和夏娃,就像《圣经》之于芸芸众生,就像爱情是我的宗教,《失乐园》给我以幸福的向往。
《失乐园》读后感 篇6
爱情从来都没有错,可是不顾一切地相爱,往往会伤害他人,伤害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只是爱情的代价,有时失去的不只是亲人朋友,还有生命。当相爱只能用死亡来成全,悲壮到近乎疯狂的爱,犹如灿烂的烟花。
对于大多数人,一生中不止会出现一个人,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年轻时候轰轰烈烈的相爱,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这是残忍的现实。婚姻之于爱情到底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而答案不是每个人都确定,因为一切都在变,人的思想也会因为变化而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当平淡的生活失去了色彩,平稳跳动的心久违了激情的光临,早已忘记了怦然心动是如何的美妙,此时,另一个人的出现给了这些逝去的事物一个重生的机会,年轻时的感觉突然而至,而且愈加强烈,这是爱情再一次降临,让人兴奋不已。人到中年,更加懂得了爱情的真谛,因此这样的爱情该是如何的让人难以自拔,让人忘乎所以。
终于这张爱情的网将两人紧紧捆住,他们互相依偎,寻找温暖。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了,时间和空间也不可以。人在爱着的时候总是盲目的,以为在彼此怀里就能脱离开现实世界,而对方就是全部。人们不会相信自己那时有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在爱情的世界里奔跑呼喊,乐此不疲。人们更不会想到,那种强大的力量会有用光的一天。
平静的生活已经完全打破,家庭、婚姻背离了原来的轨道,失去了控制。无论是眼泪还是恐惧,都解决不了问题,因为连时间都束手无策。美满幸福的结局只停留在童话里,现实是无情的。漂泊的爱情找不到立足点,只能在空中飘飘荡荡,没有归宿。归宿,其实有的,现实世界承受不了这份沉重,于是把它交给死亡。
死是一件那么简单又困难的事情,终于,死亡让两个人以爱情的名义紧紧拥抱在了一起。而这份代价过于昂贵,爱情化身,消亡的不仅仅是生命,爱的火焰也渐渐熄灭。
在脸周围消融的雪,还有那个恐怖的爱情故事,都是有阴谋的,黑色的如同头顶忽然飞过的乌鸦。而我们又是如何地后知后觉,过分浓烈的爱情成了杯中之鸩,我们却欢笑痛饮。
《失乐园》读后感 篇7
读完此书,心中有不少感慨与疑惑。首先,爱与性在爱情中的关系是什么?王宇握说过他推崇柏拉图式恋爱,即没有性参与的爱情。当时的我无言以对。
现在的我已经有了一点答案。在书中的婚外情发生之前,久木与妻子,凛子与丈夫已经多年没有性生活了,这也是导致婚外情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想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在一段完整的爱情,爱与性是不可或缺的。
?接下来是爱情与婚姻的关系。钱老先生说过:“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围城外的人想进来,围城里的人想出去。”在书中,久木与妻子文枝曾经也非常相爱,觉得对方可以托付终生才结的婚,然而三十年后就发生了这种事。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没有经历过这些,书中也没有给出明显的答案,但我猜,因为两个字:腻了。就如小屁孩得到了一个新玩具玩了一天,第二天可能就忘到墙角去了。成年人因为社会,事业,责任,家庭等等的束缚,坚持得更久而已。
那不结婚或者找婚外情就能有不变的爱?书中也给出了答案,久木与凛子双双殉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爱已经到了极致,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极致,也是肉体上的极致,在这之后,他们的爱情就会走下坡路,他们会腻,会衰老,为了把爱定格在最美的时刻,他们选择了自杀。当然也有社会的原因。那怎么解释一些老夫老妻失去另一半后哭到崩溃?嗯,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习惯的打破或支柱的破碎。
那似乎没有不变的爱情?我想是的。就如老夫老妻与年轻人之间的爱总归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会衰老,精神无法脱离物质单独存在。每个人也很难避免对当初爱到死去活来的另一半生腻,人类相比野兽虽然有更高的智能,但人类也不是多么高尚的物种。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书中自然也给出了答案——自杀。但有勇气自杀的人并不多,怎么办呢?那只能改变,改变自己,改变另一半,想办法找到新的激情。若没有勇气,没有精力,没有意志,没有条件,总之无法改变呢?那可能只能得过且过了。
时间不多了,最后我想聊一下凛子这个人物及其相关内容。从正常的时间线来讲,一开始的凛子应该是一个高贵美丽,端庄文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女性,随着与久木的关系的加深,?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女人的性是靠男人来开发,启蒙,凛子在久木的启蒙下,渐渐脱离了以往那个仿佛性冷淡的自己,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性的世界中去,随后凭借着女性的生理优势,从被启蒙者转变为性的驾驭者,沉沦欲海,不可自拔,随后与社会脱节,最后自杀。对于凛子的做法及似乎无边无际的欲望我不想多做点评,我想问的是当自己或者社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变化以至与被社会针对时,应该如何选择,坚持还是妥协?
无数人面临?过这个问题。书中凛子选择了自杀坚持自我。《守望者》罗夏即使将被曼哈顿博士所杀,他依然吼出了:“决不妥协。”杨改兰在身后的逼迫下选择了自杀逃避自我……有的人选择了坚持,有的人选择了妥协。我思来想去之后发现,其他人的选择其实没有意义,因为自己的选择只能自己做,不论其他人后不后悔,重要的是自己不后悔
《失乐园》读后感 篇8
读后感呢,似乎是很遥远的东西了,记得上次写所谓的读后感,也许还是初中的时候,但是恐怕我这次真有必要写一个读后感!
我看书有个习惯,看到好的一定喜欢推荐给别人,推荐给我觉得适合看这书的人,读失乐园有感。但是对于这本《失乐园》,我承认这是一本好书,但是我真不想自己周围的人再看到这本书,此时我真心希望我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看过这书的人。
书里讲述的是一个爱情故事,但我是第一次从某个爱情故事里,读出了一种打心底让自己害怕的东西,我不是个胆小的人,但真的是打心底的害怕。爱情这个原本很好听的字眼,在这里变成了一种极端自私的,暗含着毁灭这个剧毒的东西。
我承认这个故事里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真正理想意义上的爱情,几乎没有瑕疵。像巴洛克建筑一样的华丽,但是这个所谓的“真正的爱情”,摧毁了男女主角几乎全部的生活,包括家庭,包括工作,包括社会地位,包括朋友,包括儿女甚至包括父母,使他们完完全全的掉入了只有两个人的`性世界里,这个所谓的“真正的爱情”甚至可以让人对生命的执着都渐渐淡薄了,觉得死并不那么可怕了,甚至和自己亲近起来了。
久木和凛子的爱,从精神领域角度说,可以说是至死不渝的,连神灵也阻止不了的纯情之爱。但是回到道德层面上,的确是越出常规的极其不道德的无耻行为。能同时用上这样两个极端的、似乎一点都没有联系的形容词的东西,而且拥有如此夸张的对立面的事物恐怕也只有爱情了。
书里还有另外两段爱情,阿定和他的爱人,秋子和武郎情,最后他们都死了。按照书里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他们死的很幸福。他们都是选择在爱情到达顶点的时候结束彼此的生命。但是人们通常把他们的死看做疯狂或悲惨的结局,这是因为人们看到的是外在的形体,而死去的人却是在无比幸福的彼岸世界。
爱情是自私的,爱情的自私程度可以跟爱的深浅形成正比。也就是说,爱的越深,人就会越自私。久木是深爱凛子的,所以当他去跟自己的妻子、女儿做人生最后的诀别的时候,面对相处了三十多年的亲人,他甚至都没有一丝犹豫。美丽的爱情似乎一下子变成了魔鬼一样的恐怖事物,本来是因为爱情而建立起来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是因为爱情而被摧毁的干干净净、片甲不留。
人生的轨迹就像是一个抛物线,有起点,有最高点,也有终点,有在最高点的快乐和幸福,也有走到终点的失落和悲伤。书里的价值观就是:一个玻璃杯抛出去,慢慢越来越高,到达顶点后,突然撞上一个什么东西,撞得粉身碎骨,这样这个人生轨迹便只有上升和到达顶点的那一段,而没有了后面一段的失落与终结。在爱情到达顶点的时候男女主角选择结束彼此的生命,这样便没有了时间长了以后感情的慢慢变淡、最终消亡的这个过程。似乎真的很美,但是同样美的让我从最心底的地方产生害怕。也许是我真的是没有那样的境界,当然我也不想有。
这其实也无形中揭露了一个事实,人类的这个社会里,根本没有所谓永恒的爱情,男女主角爱到那样的死去活来,爱到真正是放弃了一切,但是,他们就在这样的心态下都还是觉得这份感情最终也是会消亡的,所以他们选择在爱情到达顶点的时候把爱情用死亡这个东西来终结掉。这样美好便被永远的定格在了那个顶点处。
时间真的是可以摧毁一切的,爱情算是什么?时间连宇宙都可以摧毁掉,何况是渺小的地球上的人类,何况是渺小的人类那微不足道的感情?
最后,还是那句话,看到这篇读后感的人,别去看原著,真的,别去看,没有一点好处的
相比于作者渡边淳一,我发现还是更喜欢村上春树一点
起风了,好好活下去!
《失乐园》读后感 篇9
看《失乐园》的介绍,以为两个人搞婚外情的人,为了表明爱的决绝,才双双殉情。整本书仔细读下来,却发现并非如此。
两个人非常相爱,尽管都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但爱情不能让人怀疑。然而他们之所以走上绝命的道路,是因为放不下对爱情的失望。想当初,他们也是心甘情愿地和结婚对象盟誓的,并且也有过甜蜜而温馨的爱情生活。然而随着日子的增加,爱情中关于激情的成分渐渐消退,有的家庭因为缺少激情,甚至连亲情都不复存在,就如凛子的家庭;而有的家庭,虽然没有激情,亲情却变得浓厚起来,就如久木:虽然彼此冷淡得没有什么交流,但是就在临别时,夫人还是给他准备好了入秋的毛衣,而他,也因为不舍几十年的“家”,迟迟不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而此时此刻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并非因为家庭的牵绊没有结合,只是因为意识里害怕甚至说很明确地知道,就算如此深爱,也不会长久。因为爱情终究是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惰怠的。
所以说,他们的死,与其说是因为恐惧于世俗的不容(其实世俗的不容多半是起源于过多的嫉妒),不如说是对于爱情没有信心,所以干脆不如“在最幸福的时候”彼此拥有,再不分开。
我从小说中还体会到的一点是,爱情确实是一种不能缺少激情的短暂幸福。不管是少年时的恋爱,婚姻前的恋爱,还是婚外情的恋爱,彼此能够享有爱情的甜蜜和痛苦,也不过是短短2年的时间。之后的日子,不管是结合,还是分开,所感觉到的只剩下爱情的倦怠。婚姻,只是因为各种契机而造就的结合,并不能说明,结婚的那个,是自己唯一爱的人,或者说最爱的人。好在,结婚后,彼此因为经济的联合、生活的照应,多了一份比爱情更能持久、更加实在的亲情。
因此,凛子和久木的殉情,似乎是在告诉我们,最为幸福的爱情,要么在高潮时通过生离死别定格为永恒(就好像拍了照片一样),要么,就只能落得个慢慢倦怠为亲情、友情或者无情的结局。
凛子专门去看过久木的夫人,她的感触是“她也是那么好”。这更加坚定了她对爱情不能持久的认同。于是,因为放不下对爱情的失望,她选择了“定格”。而总是描画着凛子先生英俊外表的久木,亦是如此。
于是,当爱情一时之间成为他们的生活重心时,他们选择了死。
《失乐园》读后感 篇10
“广阔无边的大海上,太阳渐渐隐入海平面。落日的余晖像鲜血一般洒在海面上,久久萦绕不曾散去。一阵狂风吹过岸边的樱花树丛,无数的花瓣像雨点一般打在水面上,引起小小的涟漪。最终,夜幕降临,一切归于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也好像什么都已经发生过了。”读完渡边淳一的《失乐园》,我的脑海中立即出现了这样的画面,在我看来,这场景是对久木和凛子最好的告别。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要问,爱到底是什么?小说的一开始,凛子便在欢愉之中突然发出了“好可怕……”的呢喃。可怕的是什么?我想,可怕的是爱。是爱,让楷书一般端正秀丽的凛子沉醉于鱼水之欢;是爱,让年过半百又职场受挫的久木重燃生活激情;是爱,让两个人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亡……这么看来,爱是罪恶,爱也是让人焕发青春的良药。
这两个中年人在爱情中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责任,也忘记了社会的道德,他们的爱是纯洁的,而正因为这份纯洁,他们才会不顾一切地想要把爱延续下去。有过感情经历的他们都清楚地知道,感情不会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关系的持久,爱情再也不会像最初时那样纯正而强烈。
为了永远留在最迷恋的爱的乐园之中,他们选择死亡,以这种刚烈的方式使他们的爱情保鲜,永不变质。这种观点和张爱玲不谋而合,张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取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爱情,大抵如此,总会变,总不能长久。
我所看到的久木和凛子的爱也是绝望而炽烈的,每一次见面都十分难得,因而每一次相见都以一种近乎绝望的心情紧紧缠绕在一起,恨不能把对方揉进自己的体内。无论是飘着樱花的房间,还是镰仓的夕阳下;无论是涩谷的出租屋内,还是中禅寺湖边的雪地上;无论是凛子父亲离世后的夜晚,还是两个人的时期败落之后,每一次相逢,必是用全部的身心牢牢抓住对方,这是爱的绝望和炽烈,因为爱,所以害怕失去,所以用力抓紧。
贯穿小说的还有另一个真实的故事——震惊全日本的阿部定事件。阿部定对老板石田吉臧的爱情使她疯狂地想要和他永远在一起,最终选择了杀死自己最爱的人,并带走了自己最宝贝的部分。这两个人就像镜子中的凛子和久木,虽然结局不一样,但爱的性质是一样的,爱的炽烈也是一样的。
在真实事件的烘托之下,凛子和久木的爱似乎也变得真实了,它可能发生在很多人的身上。每个人都渴求爱,每个人都希望遇到与自己在性与灵两方面达到深刻共鸣的人,但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似乎很难抛开世俗的道德、责任。当压抑感达到顶点而真爱又恰巧出现的时候,人们可能就会像水中即将溺死的人抓住旁边的稻草一样拼命珍惜。我并不鼓吹真爱无罪论,也不鼓励出轨,但我们的确缺少凛子和久木那样的在真爱面前的决绝和炽烈。
最后的最后,爱情流落到了轻井泽,紧跟着又是一个炽烈的爱情故事:1924年,当时的文坛宠儿有岛武郎和《妇人公论》的漂亮女记者波多野秋子在轻井泽的朦胧的雨季双双情死。似乎是追随“先驱”的步伐吧,凛子和久木也在爱情的无所畏惧之中,在性灵欢愉的顶峰,含着满足的笑容喝下了对方喂下的毒酒,永远地拥有了对方。
樱花雨不停地下,开满了一地的感伤。夕阳红得像血球,炽烈、悲壮得结束了一天又一天的旅途。爱情就是如此,感伤又绝望,炽烈又悲壮,牵引每一个尘世的人,走向自己的未知的前路。
《失乐园》读后感 篇11
《失乐园》是弥尔顿晚年口述创作的第一部叙事长诗,也是诗人最伟大的作品,在文学史上常与荷马史诗、但丁的《神曲》相提并论。它的题材主要取自圣经《旧约?创世记》。在《圣经》中,人类失去乐园的故事只有寥寥数语,弥尔顿却以惊人的博学和丰富的想象把这个简单的故事演绛成了长达12卷的宏伟史诗。
长诗的情节由两条线索相互交织而成,一条是撒旦率众反叛,被贬入地狱,他立志复仇,引诱人类堕落,最终受到严惩;另一条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的诞生、堕落和失去乐园。两条线索通过撒旦引诱夏娃偷食禁果的情节联系起来。诗歌的主旨,根据诗人自己的说法是“申明永恒的天命,对人类证明上帝的公正”,然而诗中的上帝却并不可亲,形象也不清晰生动,反倒诗中那位堕落天使——撒旦被描写得有声有色,成为长诗中最引人注目的角色。诗人倾注了自己作为一个坚定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政治激情和革命理想,将撒旦塑造成为一个意志坚强,敢于蔑视权威,有着不屈不挠的勇气的叛逆者。对于这个形象的刻画,诗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很不相同,当撒旦决心采用诡计复仇,附身于毒蛇去引诱无辜的人类始祖时,他的形象就使人感到猥琐可鄙了。
也许史诗真正英雄是那两位可亲可爱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他们的形象寄寓着诗人对理想人格的企盼;他们的爱情抒发了诗人对理想婚姻的赞美;他们的故事则展现了一幅人类从理想的云端走向坎坷的现实的壮阔图景,体现了诗人对人类命运的严肃思考。
整部长诗规模宏伟、想象丰富、情节生动、语言瑰丽。长诗采用抑扬格五音步无韵英雄诗体,创造了如江河奔流般碎碟流畅的节奏和音响;结构上采用典型的史诗技巧,从倒叙开始,层层深入,主次分明。诗歌不仅有波澜壮阔的叛乱场面的展示,也有对亚当、夏娃生活细节的捕捉,更有对乐园里自然景物的优美描绘,使作品兼有恢宏壮阔和柔和细腻之美。
全诗共有一万多行,这里选取了反映亚当、夏娃堕落前后生活的代表性诗段来欣赏弥尔顿如何用诗的语言讲述人类原罪的由来。
《失乐园》读后感 篇12
看完《失乐园》,是否有人像我一样,一下子看到了爱情让人恐惧的一面,有一颗追求自由和快乐的心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身上最危险的因子,。日本是一个对性文化高度包容的国家,当那些热辣的文字刺激着读者的感官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完全不同于浪漫言情小说的对心灵的震颤。我们应该庆幸,这毕竟不是一本只有赤裸裸的欲望而没有灵魂的作品,它的价值就在于其中禁忌的爱情,以及为爱幻灭的勇气。
渡边淳一将爱喻为世界上最美的事,就连为伦理道德所不容的婚外情,在他看来也是可以触及到人类追求爱情的极致的。女主人公凛子不会后悔自己背弃丈夫选择爱情的行为,因为对自己的心坦诚原本就不是犯罪。灵与肉是极端的矛盾,不管科技多么发达,社会多么进步,人依然是从蛮荒时代进化而来的动物,人性不变,这个世界才有那么多古老的命题。
太多的时候,人们谈及本能和欲望时的态度都是隐晦而又艰涩的,仿佛碰触到了某种极其肮脏的东西。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确实是轻易就能突破单纯的理智束缚,一个个原本道貌岸然的君子,原本亭亭玉立的淑女,一瞬间都会变成掠夺的禽兽,其实,人性真的就是赤裸裸的。
渡边淳一敢于揭开这个丑陋的创疤,让读者看到每一个隐藏着的不美好的自己,他本人就是勇敢的。同样,由于作者的勇敢,他笔下的人物自然也是勇敢的,相爱到死,试问这是一种多么炽烈的爱情。它在黑暗无光的地方悄无声息的孕育,将人的寂寞、脆弱无限地放大,爱情是一种了解、支持、慰藉和救赎,而另一个方面,同样不能避讳爱情霸道的占有欲。一对勇敢相爱着的人,在彼此身体得到最高愉悦的同时双双奔赴死亡,这样的壮烈,是会让很多正常人、正经人觉得疯狂甚至变态的,但是,对很多求爱而不得的人来说,他们简直让人嫉妒。
从古至今,有多少关于殉情的文字是那么凄美而哀伤,但是,渡边淳一偏不,他要告诉世人,爱就是爱了,太理智和太清醒归根结底都是不够爱。这个有点偏执的男人,他就是要解放人类的身,继而解放人类的心,用他当过整形医师的手,重塑对爱情的审美。
曾经,也有一段死后也不能将之分开的感情,那是《巴黎圣母院》中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如今,《失乐园》中的男女主角也紧紧相拥,回复到人类的原始状态,或许你认为我玷污了神圣,那么,原谅我吧,因为,爱情它没有贵贱。
荷马史诗读后感1
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神性与人性,界限可是森严?
宙斯爱赫克托,只是因为他的献祭丰厚,而并非因为他是个英雄;这种基于利益的喜爱终于使其架不住众神的裁断,而判决赫克托死亡。
阿喀琉斯在庸庸碌碌地长寿和短暂却闪光地生活之间,选择了后者。
奥德修斯经历万般苦难却矢志不渝地回家,他是智慧而坚韧的,是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比阿喀琉斯那种特别能战斗的英雄强过百倍,所以奥德赛专写奥德修斯的故事;而阿喀琉斯做了些什么呢?我的印象是他一直在与人争斗,显示其力量,此外并无其它;其侮辱赫克托尸体的事迹则更使他显得气量狭窄、意气用事和水准低下。
当美神阿弗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私通被美神的丈夫设计网住,并请众神来参观评断之时,阿波罗问赫尔墨斯,若是你这样,当会如此?赫尔墨斯则答为了接近美神,他愿遭受更为难堪之事。看来,孔夫子所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也适用于希腊的神。
荷尔德林的一首诗曾写出了神与人,尤其是与诗人的关系:
“如果生活纯属劳累,人还能举目仰望说:我也甘于存在?是的!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心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神莫测而不可知?神如苍天昭然显明?我宁愿信奉后者。神本是人之尺度。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我要说星光璀璨的夜之阴影也难与人的纯洁相匹。人乃神性之形象。大地上可有尺度?绝无。”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荷马史诗读后感2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终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可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能够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日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我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攻城略地,洗劫一空,占为己有,同样,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抢夺肥沃的土地,俘虏他国的人民,让他们成为自我的奴隶。往往把战争美化的是那个时代的文人。然而,荷马却没有,他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战争的惨烈和残酷,英雄战死沙场,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杯具。他以悲天悯人的叙述力,感动了无数的读者,这就是荷马史诗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对后世的一种警告,他恸哭着一次次告诉后人,战争的血腥和残酷。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资料,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习俗等各式历史图景,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尤其第十八卷写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喀琉斯制造铠甲的经过,诗人用了长达150行的诗句来描述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图画,那上头反映了那个时代日常生产劳动的情景及诸多细节,其中包括大自然的景色,农村和城市的风光,战争、婚礼和宴会的情景,竞技场上的表演,等等。
荷马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是栩栩如生的,常常把战场上英雄之间的搏斗比作狮子、野猪同猎人、猎犬之间的搏斗。诗人善于描述战争,场景宏大,尤其是特洛伊人放火烧阿开亚人的战船,两位埃阿斯力战赫克托尔及众特洛伊将士登船那一幕,让人惊心动魄,如临其境。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在以后的史诗中都能感受到,如《埃涅阿斯纪》、《失乐园》等。
荷马史诗读后感3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终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最终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异常英勇,并且他射箭技术异常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头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异常坚固,打起仗来异常厉害,最终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可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妈妈,你咋不把我也在神水里泡一泡啊,这样我就超级厉害了,就能够刀枪不入了啊!)
下头我再说说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可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十分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明白,仅有阿克琉斯一个人明白,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可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读后感4
神话一直都是孩子们的向往,在看《荷马史诗》以后,我更加是这么认为。美国有一部非常大电影《特洛伊·木马屠城》,影片的内容就是出自《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书和电影的细节也有差别,书是偏向于描写希腊的神,而电影是表述人的,可是这两者又是那么紧密地联系着,不能缺其一。
特洛伊一战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都是世界之谜,可如今已在土耳其挖掘到特洛伊的遗址,这多少也有点证据证明特洛伊曾经辉煌得存在。这场战争充满了希腊特有的神话色彩,这是如此,使人感觉到这场战争的盛况是如此空前绝后。
正所谓乱世造英雄,这场战争无正义可言,表面说是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引起,实际上还是权力在做崇。帕里斯听神的指示,爱上了希腊国王弟弟的妻子海伦,并把她带回了特洛伊。于是希腊就借此正式攻打特洛伊,在两军对峙的时候,希腊国王就很直接的告诉了他弟弟,别傻了,我不是为你的女人而来的,我要的是更大的权力。战争就是如此莫明其妙地开始了。
赫克托尔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的哥哥,特洛伊最优秀的战士,他的父亲称他为“天下最好的儿子。赫克托尔有一条原则:敬重神明,忠于妻子,保护祖国。然而赫克托尔被逼上这场战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爱他的弟弟,他要捍卫他任性的弟弟的爱情。当希腊大军列大特洛伊城外时,赫克托尔毫不犹豫地应战了。作为父亲,他是那么深情地告诉还抱着一个小宝宝的妻子:“我也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然后有许多的姑娘追求他。”无论是哪一方面,赫克托尔都堪称伟大,包括他最大的敌人阿喀琉斯也同样是如此认为。
阿喀琉斯是全希腊最好的战士,他刀枪不入,骁勇善战,唯一的致命伤是脚踝,这是神话的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属于战争的了,他热爱战争,一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他的母亲是神,预言阿喀琉斯若是参加这场战争就必然会死亡是相连的,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荣誉,他不甘于平凡,在希腊的神话中,它是最勇猛的战神。在赫克托尔杀了他的表弟后,他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最懂英雄的人就只有英雄了,阿喀琉斯最后对赫克托尔说了一句,我的兄弟,我们很快又会见面了,改变了阿喀琉斯一生,导致阿喀琉斯死亡的并非是他一直向往的荣誉,而是平静而不平凡的爱情。他爱上了他的俘虏,赫克托尔的表妹布里塞伊斯。他让他的部队回希腊去,而他却毅然进入了木马,起初我也不明白他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救他心爱的女人。帕里斯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踝,书上说是由于太阳神阿波罗帮助帕里斯,阿喀琉斯在临死之际,抱着布里塞伊斯,“我征战一生,是你给了我平静。”原来英雄最后想要的也不过是平静。
特洛伊沦陷,战争也就结束了,英雄们的灵魂也得以平静了。有人如此写过,在战争的最后,我们记住了阿喀琉斯的强大,赫克托尔的伟大。我们不禁要问,战争到底带来了什么?我不知道。
战争的背后到底又蕴藏了什么?
荷马史诗读后感5
每次看到古西方,尤其是古希腊地图,看到那一群在被汪洋大海围绕的岛屿,那众多岛屿上建立的希腊城邦时,都会在心底涌起一股崇敬之感。总是觉得那里被描述得很完美,即使是厮杀的战场也会让我有几分向往之感,总觉得那里赋予了一些难以言说的神圣使命,让你觉得即便死在了那些刀光剑影之下,也是值得的,也是会被人尊敬的。自然我也必须要承认古希腊礼貌自有它的狭隘之处,譬如它对奴隶的苛刻,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等等……
记得有人曾这样说过:“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而《荷马史诗》无疑是向我们展示了古希腊发展史上不一样城邦为寻求发展壮大发动一场场战争从而产生的杯具。这一杯具色彩在特洛伊战争中体现的犹为明显,斯巴达国家的终身帝王制膨胀了阿伽门农对权利的欲望,他妄想征服整个希腊王国,权利使他不顾亲情,甘心用女儿做奠基石的他最终在赢了特洛伊战争凯旋而归的当晚被妻子用浴巾和斧子杀死;阿里基斯为了留名千古,为后人敬仰,毅然决定了参加对特洛伊的征伐之战,最终被人射中了后脚踵而死;帕里斯拐走海伦王后引发了斯巴达与特洛伊之战,懦弱的他最终不仅仅没有保住自我冲动而来的感情,在被太阳神赋予力量射死阿里基斯之后,他也被另一个斯巴达将军用毒箭射死;赫克托耳身为特洛伊的大王子,肩负着为整个国家荣誉而战的职责,应对阿里基斯的挑战,明知敌可是却还是要出城迎战,明知结果唯有一死,他却只能安慰妻子,尽力帮她安排好退路,结果也毫无疑问地,他最终死在了阿里基斯的剑下,他的老父亲深夜到敌营乞求带回他的尸体……
特洛伊战争总体上弥漫着一副悲壮的色彩,甚至是能够说是凄美的,为权利抛弃亲情而死的人是可悲的,他同时也为人所不耻;为荣誉而战的人是可怜的,可是你找不到适宜的角度去同情他;为感情而死的人是可爱的,但不负职责的感情又是可憎的;为国家而死的人是可敬的,正如那句,“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或者是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古希腊神话里的很多人物本身就带走杯具色彩,你无法去说,究竟是他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他,是预言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预言。或许是因为大海过于浩瀚你永远都猜不透、看不清,又或许是你被现实所蒙蔽了眼睛,已经无法去看清。无论是何种原因,命运这枚棋子,无论是在谁的手中,都显得有些举棋不定,这是众生常态。
我们似乎都钟爱杯具,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伦理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理解。
我不明白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杯具色彩之外,还有它的礼貌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百分之百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荷马史诗读后感6
由《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组成的荷马史诗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希腊文学作品,标志着希腊文学的辉煌的开端,它如实地反映了远古希腊社会发展的某些形态,艺术地再现了当时的文化。《伊利亚特》所记叙的主要是希腊人围攻特洛伊城的故事,其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性格鲜明的英雄人物形象,有赫克托耳、奥德修斯、埃阿斯、阿伽门农、墨涅拉俄斯、菲罗克忒忒斯、阿喀琉斯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形象是希腊英雄阿喀琉斯的形象。
从阿喀琉斯的出身来看,在史诗中,阿喀琉斯是一位英雄,和其他的古希腊英雄一样,他具有半人半神的特点。
阿喀琉斯是《伊利亚特》的中心人物之一,希腊联军中最大的英雄。他是一个英勇善战、忠于朋友的人。首先,他在战场上几乎是百战百胜,杀死过无数敌人的特洛伊英雄,从特洛伊人在对没有他参战的希腊联军和有他参战的希腊联军时的不同反应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他的英勇善战,比如身着阿喀琉斯的黄金战甲的帕特洛克罗斯出击时,特洛伊人从远处看到他,以为是阿喀琉斯来了,即吓破了胆,阵脚大乱,自相踩踏致死的人无数,在阿喀琉斯罢战期间,特洛伊人在他们几次进攻中还取得过上风,都攻到希腊的战船上来了,若不是埃阿斯等希腊英雄的英勇抵抗,希腊人的战船可能都会被赫克托耳烧毁了,后来,阿喀琉斯重新武装上战场,希腊人又占了上风,特洛伊第一英雄赫克托耳被阿喀琉斯杀死,特洛伊人元气大伤。其次,阿喀琉斯忠于自己的朋友,当帕特洛克罗斯被赫克托耳杀死时,他真心实意地痛惜帕特洛克罗斯的牺牲,决心为他复仇,于是他又重新武装上战场,杀死了赫克托耳,并将他的尸体捆绑在战车上驱车游行,虽然这是阿喀琉斯凶残的体现,但这也是他忠于朋友的体现。因此,阿喀琉斯是一个英勇善战、忠于朋友的人。
阿喀琉斯也有他的弱点存在,比如当大统帅阿伽门农侵犯了阿喀琉斯的战利品时,阿喀琉斯公开斥责他的损人利己,并拒绝战斗,他斥责阿伽门农的私心是正确的,但是顽固的罢战是不恰当的做法,他的罢战给希腊联军带来了不少的损失;他杀死赫克托耳后将他的尸体钉在战车上驱车游行,全然不顾特洛伊城的一片悲哀,手段是何等的残酷,这正符合当时正在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原始社会的部落首领的特点;后来他再次进攻特洛伊城,不顾太阳神阿波罗的劝阻,还对阿波罗口出狂言,最终被帕里斯暗箭射死。由以上三例可以看出,阿喀琉斯也是一个残忍、任性和执拗的人。
同时,从一些细节也不难发现,阿喀琉斯也是一个具有善良的同情心,且热爱生活的人。“我宁愿在人间当奴隶,也不愿在阴间当君王”。表明了他热爱人间的生活态度。
总之,阿喀琉斯是荷马史诗当中塑造得十分成功的人物形象,他的性格是鲜明多面的,他的形象体现了古希腊氏族社会英雄人物的特征。
荷马史诗读后感7
《荷马史诗》有两部分《伊利昂纪》、《奥德修纪》,前者写了为荣誉而战斗的英雄众多形象,后者写奥德修斯战后归家路途艰辛,以及归家后维护家庭而战斗事迹。在古代,部落的战争本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奴隶和家畜而引起的。《伊利昂纪》第一卷开篇就是阿基琉斯的愤怒,王者阿伽门农触怒了太阳神,祭司的女儿被阿伽门农霸占,为了消除灾难奉还祭司的女儿,阿伽门农却又将阿基琉斯战利品、床伴抢夺,阿基琉斯感到这是耻辱拒绝参战。导致了联军的节节败退,原因阿基琉斯退出来战争。
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表现最为勇敢,起到了表率作用的英雄们自然就能分到更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古希腊的基调是人本主义,重视个体生命,珍视个人价值,英雄主义盛行。特洛伊战争就为这些英雄们赢得荣誉供给绝妙的舞台,为了荣誉能,够分到物质财富,展现自我的勇力和智慧,赢得不朽的名声。阿基琉斯明知自我在战场上将死的命运,可是他义无反顾的选择战争。当他的挚友帕特罗可洛斯在战场上被赫克托尔杀了时,听到噩耗的他似发怒的狮子悲痛交加,他乞求母亲赐予战甲,他要重登战场,他要把赫克托尔撕裂,要让特洛伊城变成坟墓,就这样由于战场勇者出现,形势迅速转变,万军之中他才是王者、霸者,浓烈的英雄主义气息,高涨的复仇情绪,却也将这位英雄拖入战争深渊,几无退路。
赫克托尔父亲的眼泪,读到此处不由使我叹息。我叹息特洛伊的勇者,军队的统帅战死在阿基琉斯的枪下,转瞬间战争形势大逆转,无数的生命横死沙场。他的尸体是在老国王向阿基琉斯的乞求下返还的。当赫克托尔与希腊联军交战,他预感到特洛伊将要毁灭,对妻儿所面临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心境沉重,但他控制住自我的悲哀,毅然负起保卫国家的职责,史诗中他的形象具有强烈的杯具色彩。
《奥德修纪》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历经十年的海上漂泊和重重困难之后,他最终征服了自然,赢得了胜利,回归家园。在他以“无人”之名与独眼巨人较量之时,人的力量和化解危机空难的
机智得到了最好的展现。当他在自我家中看到求婚者们无耻的侵犯他的财产,并贪恋他的妻子,奥德修斯便设计,让求婚者们付出生命的代价,仅有这样才能赢回自我的尊严。
在《奥德修纪》中,虽然更多的资料是描述诸神的安排,奥德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述。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英雄们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归家途中,总是全力以赴地迎接生命的挑战,在与苦难的对抗中使人生最大程度地闪现出光和热。
荷马史诗读后感8
最近在图书馆借了《荷马史诗》,读了这本书之后,发觉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欧洲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荷马是一位传说性的人物,大约生活在公元前9世纪到前8世纪之间,据说他是小亚细亚地方爱琴海一带的人。他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职业乐师,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背着古代的希腊七弦竖琴,四处漂泊,把自己的诗吟唱给人们听。他的诗在七弦琴的伴奏下,美妙动听,情节精彩,深得人们的推崇。古希腊流传最久远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他的作品,因此,历史上称为“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长篇叙事史诗,是欧洲的“文学圣经”,是属于英雄的叙事诗。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叙述宙斯爱上了海神的女儿忒提斯,但是他从预言中得知,他与忒提斯生的儿子会比他更强大。为了保住权力,宙斯放弃了忒提斯,并把她嫁给了凡音的一个英雄。奥林匹斯众神都去参加忒提斯的婚礼,只有纷争女神没有受到邀请。为了报复,纷争女神在婚宴中扔下一只金苹果,上面写着“给最美的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自己最美,自己应该得到金苹果。宙斯将裁判权交给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三位女神为了得到金苹果,纷纷向帕里斯许愿。美神阿芙罗狄忒许诺道:如果我得到了金苹果,我将把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送给你做妻子。于是,帕里斯最后决定将金苹果送给美神阿芙罗狄忒。得到了金苹果的美神,也如约帮助帕里斯拐走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于是希腊人推选阿伽门农作为联军统帅,前往攻打特洛伊。战争进行了十年,众神各助一方。最后,希腊人用著名的木马计战胜了特洛伊人,毁灭、洗劫了繁华的特洛伊。
《奥德赛》叙述在攻陷特洛伊之后奥德赛归国途中的十年漂泊。而且集中描写的只是这十年中最后一年零几十天的故事。奥德赛在班师途中迷失道路,辗转漂流了10年才得以重返故乡。史诗采用倒叙的手法,开始写他第十年漂流到斯赫里岛上,受到当地国王的款待。他向国王讲述了自己海上漂流的经历:他在海上遇上了风暴,独眼巨人库克罗普斯吞食了他的伙伴,神女喀尔刻又把他的其他同伴用巫术变成了猪。他游历了冥土,见到了许多熟人的亡魂,躲过了用歌声惑人的塞壬妖岛,逃过女妖斯库拉和藏在漩涡下的女妖卡律布狄斯,他在船只被宙斯击沉后流落到一个海岛上,被女神卡吕普索挽留,七年后才离开。之后他来到了斯赫里岛。国王听完他的遭遇后,派船送他回家。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帕雷马科正在四处寻找他的踪迹。伊大卡的贵族以为奥德赛已经死去,也正纷纷追求他的妻子皮涅罗普,逼迫她改嫁,皮涅罗普用尽了各种方法拖延。最后奥德赛扮成乞丐终于回到家中,与其子杀尽那些卑鄙的恶人和小人,恢复了他在伊大卡的权力。
《荷马史诗》的思想内容:
①广泛而丰富的反映了氏族制向奴隶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生活,历史因素与神话因素相结合,具有认识意义。
②歌颂了古希腊人的英雄主义,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歌颂了古希腊人民英雄,塑造了一系列英雄形象。
③表现了古希腊人民热爱生活,肯定人的力量和智慧,勇于进取的乐观思想,同时也带有明显的贵族观点。
《荷马史诗》的艺术特点:
①情节集中完整,具有生动性和丰富性,结构巧妙严谨,布局详略得体,跌宕有致,戏剧性强。
②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史诗将人物放在特定的条件下,用夸张的手法通过人们的言行描写之,或让人物自己粉墨登场去表现,总之人物被放到矛盾冲突中去表现。人物的性格突出,个性解明,性格具有多方面性。此外,史诗还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去塑造表现人物。
③叙述明朗、质朴,诗句优美、生动,语言简洁、形象。《荷马史诗》是用古希腊方言写成的。
《荷马史诗》作为人类童年的产物具有永久的魅力,直到今天都仍然给我们以艺术享受。
荷马史诗读后感9
每次看到古西方,尤其是古希腊地图,看到那一群在被汪洋大海围绕的岛屿,那众多岛屿上建立的希腊城邦时,都会在心底涌起一股崇敬之感。总是觉得那里被描写得很美好,即使是厮杀的战场也会让我有几分向往之感,总觉得那里赋予了一些难以言说的神圣使命,让你觉得即便死在了那些刀光剑影之下,也是值得的,也是会被人尊敬的。自然我也必须要承认古希腊文明自有它的狭隘之处,譬如它对奴隶的苛刻,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等等。
记得有人曾这样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而《荷马史诗》无疑是向我们展示了古希腊发展不同城邦为寻求发展壮大发动一场场战争从而产生的悲剧。这一悲剧色彩在特洛伊战争中体现的犹为明显,斯巴达国家的终身帝王制膨胀了阿伽门农对权利的欲望,他妄想征服整个希腊王国,权利使他不顾亲情,甘心用女儿做奠基石的他终于在赢了特洛伊战争凯旋而归的当晚被妻子用浴巾和斧子杀死;阿里基斯为了留名千古,为后人敬仰,毅然决定了参加对特洛伊的征伐之战,最后被人射中了后脚踵而死;帕里斯拐走海伦王后引发了斯巴达与特洛伊之战,懦弱的他最终不仅没有保住自己冲动而来的爱情,在被太阳神赋予力量射死阿里基斯之后,他也被另一个斯巴达将军用毒箭射死;赫克托耳身为特洛伊的大王子,肩负着为整个国家荣誉而战的责任,面对阿里基斯的挑战,明知敌不过却还是要出城迎战,明知结果唯有一死,他却只能安慰妻子,尽力帮她安排好退路,结果也毫无疑问地,他最终死在了阿里基斯的剑下,他的老父亲深夜到敌营乞求带回他的尸体。
特洛伊战争总体上弥漫着一副悲壮的色彩,甚至是可以说是凄美的,为权利抛弃亲情而死的人是可悲的,他同时也为人
所不耻;为荣誉而战的人是可怜的,但是你找不到合适的角度去同情他;为爱情而死的人是可爱的,但不负责任的爱情又是可憎的;为国家而死的人是可敬的,正如那句,"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或者是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古希腊神话里的很多人物本身就带走悲剧色彩,你无法去说,究竟是他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他,是预言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预言。或许是因为大海过于浩瀚你永远都猜不透、看不清,又或许是你被现实所蒙蔽了眼睛,已经无法去看清。无论是何种原因,命运这枚棋子,无论是在谁的手中,都显得有些举棋不定,这是众生常态。
我们似乎都钟爱悲剧,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接受。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悲剧色彩之外,还有它的文明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荷马史诗读后感10
欧洲文学起源于古希腊时代,而荷马史诗则是这一源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它启迪着后世诗人丰富的灵感,促成了无数杰作的诞生。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记》)和《奥德修记》(又译《奥德赛》),相传为公元前9世纪左右由一个盲诗人荷马所作,但诗人的生平已不可考。
荷马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20世纪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传说和英雄故事。在公元前9世纪至前8世纪由荷马整理加工成演唱本史诗形式,在公元前6世纪被正式写成文学。到了公元前3世纪至前2世纪,经亚历山大城学者编订后便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荷马史诗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广泛地反映了古希腊时代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斗争和思想感情,堪称人类社会童年的“百科全书”。它在西方古典文学中一直占据最高的地位,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就被公认为文学作品的楷模。2000多年来,西方人一直认为它是古代最伟大的史诗。马克思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说它具有“永久的魅力”,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荷马史诗的成就是巨大的。掩卷之余,我们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骄横傲慢的阿伽门农,轻薄无能的帕里斯,水性杨花的海伦,钟情痴心的卡吕普索。当然,最让读者难以忘却的还是三位英雄人物,阿喀琉斯血气方刚,单纯执著,是力量的化身;赫克托耳是一个具有浓厚悲剧色彩的英雄人物,为保卫家园,战死沙场;俄底修斯则是个大智大勇,百折不挠的英雄。在描写这些人物时,作者运用了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写俄底修斯假扮成乞丐回家,众人都认不出他,只有一只老狗摇尾欢迎他,这种侧面烘托手法的运用,令人拍案叫绝。史诗结构精美,剪裁巧妙,布局完整。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诗人只截取了几十天发生的事,而又重点写了某几天,都是一个情节,一个主要人物,一个中心。这种以点带面的结构,使得史诗繁而不乱。史诗的情节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充满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把我们带入到一个神奇、悠远的古希腊时代。朴实、流畅的语言,有如一股清新的海风,让我们感受到人类原始时代质朴自然的语言风格。特别是那些新鲜、奇特而又不失贴切生动的比喻的运用,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总之,荷马史诗以绚丽多彩的生动画面,气势雄伟的高昂基调,单纯质朴的艺术风格,在欧洲文学史上竖起了第一座光辉灿烂的纪念碑。
荷马史诗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两部史诗包括了绝大部分的希腊神话。这些神话成为后世文学家们创作的题材。“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说自己的作品是“荷马盛宴的残渣”。维吉尔、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歌德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学家们都从史诗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到了20世纪,人们痛感现代文明的堕落,他们把目光转向了悠远纯真的神话时代,詹姆斯·乔伊斯的代表作《尤利西斯》就直接借用了《奥德修记》的故事。而今,“特洛亚的木马”,“不和的金苹果”,“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阿波罗计划”这些史诗中的人名,地名和典故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常用语。
荷马史诗是古希腊文学艺术中的瑰宝,在艺术上达到了几乎难以企及的高峰。同时,史诗具备某种超越个别文化,超越个别时代地域的普遍意义,使任何读者都更容易产生共鸣,发生兴趣,它的永恒的艺术魅力永远让人迷醉。
荷马史诗读后感11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 6 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 12 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 10 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 9 世纪至 8 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 9―8 世纪 ) 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 6 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 3 世纪至 2 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 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 10 年,但前者只描写了 4 天的战斗、 21 天的埋葬仪式和 26 天的空闲时间共计 51 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 41 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 , 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
荷马史诗读后感12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终,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奥德赛》叙述伊塔卡国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伊后归国途中十年漂泊的故事。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所以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阿喀琉斯,他是个近乎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可是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
《荷马史诗》语言简练,情节生动,形象鲜明,结构严密,是人类礼貌史上的一部杰作。
正如雨果说的:一部杰作已经成立,便会永存不朽。第一位诗人成功了,也就到达了成功的顶峰。你跟随着他攀登而上,即便到达了同样的高度,也绝不会比他更高。哦,你的名字就叫但丁好了,而他的名字却叫荷马。
荷马带我走进世界文学史的殿堂!
荷马史诗读后感13
读了《荷马史诗》这部巨著,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他们的一言一行,亦成为永恒的经典……
第一部分中的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都是热血与勇敢的化身。为了亲人与正义,他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还有帕里斯的哥哥赫克托耳,虽然他在整本书中是一个次要且负面的人物,可是他的那种爱国的精神感动了无数人……
与此同时,天神们也恢复了本来的面目,开始了凡人般的斗争,真可谓是无稽之谈,我们不能不能不说这是对神的一种大胆的讽刺。第二部分中的主人奥德修斯既坚忍不拔,也有勇有谋,给我的触动也最大。历经千辛万苦之后,他上了岸没有盲目地证明自我的身份,而是不辞辛苦,从别人口中得知真相。可见,他是十分谨慎和理智的。
信念能够改变一切:为了夺回海伦,希腊人不惜牺牲无数人的生命;为了与家人团聚,奥德修斯再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种种磨难后,依旧不改当初……
就让那些信念永存心间的人们,一齐携手相成功的道路上奔跑吧!
荷马史诗读后感14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述,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能够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一样。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一样,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能够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能够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我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述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完美的品质——女人对感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职责。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仅有真正的智者才能明白,仅有完美的品质才能帮忙自我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我。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我的妻子,爱自我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荷马史诗读后感15
《荷马史诗》有两部分《伊利昂纪》、《奥德修纪》,前者写了为荣誉而战斗的英雄众多形象,后者写奥德修斯战后归家路途艰辛,以及归家后维护家庭而战斗事迹。在古代,部落的战争本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奴隶和家畜而引起的。
《伊利昂纪》第一卷开篇就是阿基琉斯的愤怒,王者阿伽门农触怒了太阳神,祭司的女儿被阿伽门农霸占,为了消除灾难奉还祭司的女儿,阿伽门农却又将阿基琉斯战利品、床伴抢夺,阿基琉斯感到这是耻辱拒绝参战。导致了联军的节节败退,原因阿基琉斯退出来战争。
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表现最为勇敢,起到了表率作用的英雄们自然就能分到更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古希腊的基调是人本主义,重视个体生命,珍视个人价值,英雄主义盛行。特洛伊战争就为这些英雄们赢得荣誉提供绝妙的舞台,为了荣誉能,够分到物质财富,展现自己的勇力和智慧,赢得不朽的名声。阿基琉斯明知自己在战场上将死的命运,但是他义无反顾的选择战争。当他的挚友帕特罗可洛斯在战场上被赫克托尔杀了时,听到噩耗的他似发怒的狮子悲痛交加,他乞求母亲赐予战甲,他要重登战场,他要把赫克托尔撕裂,要让特洛伊城变成坟墓,就这样由于战场勇者出现,形势迅速转变,万军之中他才是王者、霸者,浓烈的英雄主义气息,高涨的复仇情绪,却也将这位英雄拖入战争深渊,几无退路。
赫克托尔父亲的眼泪,读到此处不由使我叹息。我叹息特洛伊的勇者,军队的统帅战死在阿基琉斯的枪下,转瞬间战争形势大逆转,无数的生命横死沙场。他的尸体是在老国王向阿基琉斯的乞求下返还的。当赫克托尔与希腊联军交战,他预感到特洛伊将要毁灭,对妻儿所面临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心情沉重,但他控制住自己的悲哀,毅然负起保卫国家的责任,史诗中他的形象具有强烈的悲剧色彩。
《奥德修纪》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历经十年的海上漂泊和重重困难之后,他终于征服了自然,赢得了胜利,回归家园。在他以“无人”之名与独眼巨人较量之时,人的力量和化解危机空难的机智得到了最好的展现。当他在自己家中看到求婚者们无耻的侵犯他的财产,并贪恋他的妻子,奥德修斯便设计,让求婚者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赢回自己的尊严。
在《奥德修纪》中,虽然更多的内容是描写诸神的安排,奥德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写。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英雄们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归家途中,总是全力以赴地迎接生命的挑战,在与苦难的对抗中使人生最大程度地闪现出光和热。
荷马史诗读后感16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资料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齐,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构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修改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日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供给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礼貌时代的主要遗产。”所以,《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述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终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经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到达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抗议。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我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述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述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很多“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到达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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