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读后感英文合计76条-经典语录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第10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第11句】: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第1句】: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第2句】: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第3句】: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第4句】: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第1句】: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句子】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以青春为主题的影视剧突然流行起来,无论剧情有多么狗血,偏偏观众都很吃这套。或许是它给了我们再次回忆青春的机会,嬉戏打闹的校园,青涩的爱情,真挚的友情等,我们似乎总能找到过往的痕迹。当然,其中最能引起共鸣的还是那纯纯的初恋,想问大家还记得初恋是怎么开始的吗?估计都是因某一瞬间的怦然心动,目光就不由自主的追随起某个人。
这本由文德琳·范·德拉安南写作的《怦然心动》便讲述了一段美好的初恋故事,身为美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变化,刻画得极为细腻,早熟的女孩与懵懂的男孩,对于情窦初开这件事,总是不在一条直线上,在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路上越走越远。作者分别从女孩和男孩的视角,展现出各自眼里的对方,交叉串联的叙述并不让人眼花缭乱,反而让读者对女孩男孩的认识更加全面,人物形象鲜活而又饱满。
女孩朱莉从小活泼热情,在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时,她就对布莱斯一见钟情,尽管布莱斯对她毫无想法,却不妨碍她上演一出女追男的戏码。殊不知她的穷追猛打让布莱斯避之不及,毕竟他自幼就被父亲严格要求,生活在各种条条框框下,自然无法接受“疯癫”的朱莉,有关朱莉的一切,他都是厌恶和拒绝的。与许多单相思的人一样,纵然被拒绝多次,朱莉依旧执着的坚持着,她虔诚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接吻。
而这只是她相信的三件事之一,其他两件分别是,所有的树都是圣洁的(尤其是她最爱的梧桐树)、她在后院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她没事就爱爬到高高的梧桐树上看风景,这棵树却因妨碍施工要被砍掉,她决心勇敢地站出来捍卫它,并希望得到布莱斯的支持,可他第一次让她失望了。或许从这里开始,朱莉便对自己的单相思产生了疑惑,直到她知道自己每次送给布莱斯的鸡蛋都被他丢弃,并与同学在背后嘲笑自己的叔叔,她才真正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值得她迷恋,于是两人关系前所未有的跌入冰点。
或许,初恋都是这般苦涩纠结,朱莉真能毫无留念的斩断情丝?当然不会,多年的喜欢怎能轻易忘却。那布莱斯又真的不喜欢朱莉吗?当然不是,否则他又怎会在看见朱莉伤心落泪时,觉得内心倍受煎熬。多年来的追逐,朱莉早已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抹不浅的痕迹,只是他察觉不到,或者一直在欺骗自己。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罪布莱斯,青涩的爱恋让他迷茫,他不知该怎么应对自己的内心,心动就在那一瞬间。好在,他认清了自己,多番道歉之后,种下属于他俩的梧桐树,并借机向朱莉告白,朱莉终于等到了与布莱斯接吻的那天!
读到这里,不禁合上书,看着封面上的两个小人,坐在高大的梧桐树上,眺望远方美景,互诉衷肠,不正是一个完美的Happy Ending!青涩的男孩女孩蜕变为成熟的少男少女,收获了怦然心动的初恋,品尝着爱情的独特滋味。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2
刚刚阅读完一本书,名字叫《怦然心动》,这本书也被拍成了同名电影。纯真年代的单纯小美好,真的让人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很喜欢朱莉,是个很勇敢很能干很善良很单纯的小女孩。小孩子的世界,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当她发现她的家是租回来的时候,除了惊讶之外,她还做出了个惊人的举动,动手把自己的院子的大整改。然而她的父亲告诉她,当时是房东承诺好要打理好院子的,可是这么多年房东却没有信守诺言,她的父亲认为房子是租回来的,院子的打理不在他们的义务范围之内。但是朱莉坚信,房子是租回来的,但是生活不是。是啊,在她心目中,这个房子早已经是她的家了,虽然现在才知道是租回来的。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抱怨,拿起工具就开始动手了。
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家里经济那么拮据是因为他的父亲为了照顾好她的叔叔而造成的,她也没有埋怨,甚至在学校听到了她一直偷偷喜欢着的布莱斯跟别人拿她的叔叔开玩笑而开始讨厌布莱斯,把之前的好感一点一点磨灭掉。在她的心目中,她的叔叔是全家人都爱的,她也是爱他的,因为他也是她家的一份子,不容别人去拿他取乐。她的叔叔由于出生的时候脐带绕颈,上一分钟还是个非常健康的宝宝,下一分钟就因为窒息而导致脑缺氧,最后智力有了问题。其实,这个情况换在大多数来做,很多可能都放弃了,因为这样确实是个负担,同时也会拉低了生活质量,而且照顾他这件事情不是一两天就结束,也不是三四天,而是一辈子。我觉得朱莉的父母真的是很让人肃然起敬的。尤其是朱莉的母亲,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支持和理解她的丈夫的话,那么他们家也没有办法因为经济的问题还可以相处得那么和谐,那么融洽。
朱莉跟父亲一起去探望叔叔的时候,他的叔叔远远看到父亲来还很高兴地打招呼,虽然他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至少他懂得那是爱他的家人。后来因为一个雪糕掉地上了,她亲眼目睹了一个200多斤的壮叔叔居然像个小孩一样在地上打滚,但是父亲没有因此责怪他,反而想办法让他冷静下来,最后让朱莉去买雪糕,又拿出来个很贵的拼图礼物给他玩,这才让他的情绪稳定下来。
布莱斯的外公,因为看到朱莉爬无花果树上被登了报纸而关注起她来,没想到最后两个人没有因为年龄差距的影响,却成为了好朋友。在帮她一起整理她家的院子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了她叔叔的事,想起了布莱斯刚出生那会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幸运的是,医生争取了时间,他没有变成像朱莉叔叔一样的人。也是啊,布莱斯的父亲,怎么会因为这样的事会放弃自己优越的生活质量呢,如果这个事情真的不幸发生在布莱斯身上了,那么后果他的情况可能会很糟糕。偶然得知这个事情之后,布莱斯的外公跟喜欢这一家人了,虽然他们的经济可能没有那么好,但是他们家有爱。爱大于金钱。
布莱斯,是个需要成长的男孩。他一直知道朱莉喜欢他,关注他,追随他,这么多来年他习惯着这一切,其实她在喜欢他的同时,他也喜欢她的这件事在慢慢萌发,直到学校举行一次篮子孩子的活动,朱莉花钱跟另外一个男同学共度午餐的时候爆发了。他看到在旁的朱莉跟另外的男同学共度午餐说说笑笑很开心,就冲动走过去了,他的那桌的两个女生因为他而在大打出手。他走过去的时候想要亲吻朱莉,但是这不是朱莉一直都在等的初吻吗?她不是一直喜欢他吗?她居然拒绝了这个吻!是啊,没错,她一直喜欢有一天可以等到这个初吻,但是不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境,她的脑海中无数次上演着他们初吻的情景,但是不是现在,也不应该是今天这样的。所以她拒绝了。
书本的结局是以布莱斯为朱莉在她家院子里种一颗无花果树结尾,但是还是欠了一个他们的初吻,我希望他们以后会一起坐在这颗无花果树上面,夕阳西下,然后亲吻......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3
爱情有变幻无穷的分身面貌:占有欲、痛恨、绝情、凶残等等,处在爱情之中久了的人们也许陷身于爱的龃龉,再也难以看清爱的面貌了,甚至忘记了还有一种爱情叫做——怦然心动。
是呀,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从来不需要太多,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笑脸,甚至只是一双湛蓝的眼睛,就够在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就像七岁的朱莉第一次遇见同样七岁的布莱斯的时刻,但是不幸的是,女孩的早熟却遭遇了男孩的懵懂,布莱斯是个自幼生活在父亲以及家庭造就的条条框框中的孩子,他看不惯貌似疯疯癫癫的朱莉,从内心拒绝整个世界,当然也包括朱莉,两个人你推我拒的游戏就一年一年的发生着,作者用男孩与女孩两个人的交叉叙述组成了一本令人着迷的小说,男孩与女孩不同的视角让同一件事发展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并且带向下一个事件,或许,在他们自己都不清楚走向的发展中,那是求而不得的痛苦,是面对自己无法掌握的人与情感慌乱、窘迫的生活,但是在我们每个读者的眼中,却清楚的感受到个人的成长、爱的来临,布莱斯的抗拒、愤怒、痛苦,都是因为他自己都无法发现的爱带来的改变,同时,他也在其中感受到不同的自我,或许唯有在爱情中,我们更加盲目,也格外愿意改变自我,布莱斯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渐看清了自己身处的世界,学会辨别正直与虚伪,并且真正遇到了他自己,看着这个过程,格外感动,一个人,不论是年龄虚长,甚或功成名就,也不一定会发现真正的自己,而布莱斯多么幸运,可以遇到他的朱莉,可是又有多少人,甚至一辈子都无法遇到自己的朱莉?
这本书为我们描绘了爱情中的诸多感受,哪怕这爱的感觉只来自于两个小孩子之间,却从来不令人感觉幼稚可笑,却充满了感动与温暖,但是同样布莱斯与朱莉、布莱斯的父母之间的爱情,让我们看到爱的另一种面貌,那些突如其来的怦然心动也许遮蔽了真相,让我们除了爱的盲目看不到其他不融洽的点点滴滴,纵然爱能够弥合所有的裂缝与分歧,但是爱真的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能够抵抗时过境迁的变化与凄凉?朱莉的怦然心动甚至不超过六年的`时间,成长与觉醒就让她发现两个人之间的鸿沟,而布莱斯的母亲佩西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楚曾经最爱的人真实的面貌,我小时候最大的疑问就是,金燕西与冷清秋为什么爱的如此炽热,最后却悲剧收场,多年之后我懂了,或许这本书同样给我们提供了有些残酷的答案。爱的怦然心动,爱是遇见真正的自己,爱也会是一条蒙蔽我们双眼的面纱,一旦揭破,我们又该情何以堪?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4
“毫无原因地,我的心脏就那么漏跳了一拍。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那样的感觉。就像整个世界在你四周,从你身体由内而外地翻滚,而你漂浮在半空中。唯一能绑住你不被飘走的,就是那双眼睛。”透过树梢的缕缕薄光,我们在青春的倒影里相遇。怦然,但不仅仅是心动。
《怦然心动》讲述了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朱莉·贝克虔诚地相信三件事:梧桐树是圣洁的,她在后院里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以及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罗斯基接吻。二年级时,在看到布莱斯那一瞬间,朱莉的心跳节奏就被扰乱了。但是,布莱斯却认为朱莉有点怪,怎么会有人把养鸡和坐在树上看成乐趣呢?没想到,到了八年级,布莱斯开始觉得朱莉对于家庭的自豪感和可贵的品质使她显得很有魅力。而朱莉则开始觉得布莱斯漂亮的蓝眼睛也许和他本人一样其实很空洞,毕竟,怎么会有人不把别人对树和鸡的感情当回事呢?
在这段青涩而美好的感情里,每一秒茱莉都在成长。她善良、自尊、自信,活的纯粹而精彩。她甚至都不曾改变过自己,布莱斯所认识的以及最终爱上的,都是原本的那个最真实的茱莉——自尊、自信、自爱。茱莉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灵魂,她那光芒的绽放始于她自身,或许这就在于她那优雅的思考。“有时落日泛起紫红的余晖,有时散发出橘红色的火光,燃起天边的晚霞。在这绚烂的日落景象中,我慢慢领悟了父亲所说的整体胜于局部之和的道理。”青春的美丽绽放在时间推移中,成长的花絮倒影在最美的年华里。
书中外公说:“有的人沦为平庸浅薄,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只不过是匆匆浮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许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就像泰戈尔笔下所写:“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它的天空。”这样美好的诗意情怀,让我们点亮了彼此的生命,温暖了你我的世界。经年之后,纵使容颜老,我们还能够在心里点起一盏小灯,让诗意从心底蔓延,化作嘴角边的一抹微笑。
青春的美丽与珍重,就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匆匆那年,匆匆的时间,在这花开的季节里没有停歇。那么可有这样一个人住在你的心里,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
有天,悄然想起那天的风声,在我的耳边低语,像是平静的没有归期。我在阳光下低头,带着那不曾褪色的记忆,还有那最初的美好。怦然,不仅心动。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5
《怦然心动》是美国作家文德琳·范·德拉安南的小说,它还有同名的电影版《怦然心动》,英文原著叫《Flipped》。我先是看了它的电影版,非常为剧中朱莉和布莱斯之间的感情而感动,然后找了它的中文译本来看,依然很感动,最后把它的英文原著也看了,更加原汁原味,还有了不少小感触。
《怦然心动》讲述的是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邻家女孩朱莉前来帮忙。她对他一见钟情,心愿是获得他的吻。两人是同班同学,她一直想方设法接近他,但是他避之不及。到了八年级时他希望通过追求校花雪莉使朱莉知难而退。朱莉却依然没有放弃,寻找各种途径接近布莱斯。然而令她伤心的是当她站在可以拥有观望风景绝佳视角的梧桐树上,祈求布莱斯与他一起保护这棵大树不被砍掉时,布莱斯却没有回应。后来她又发现布莱斯偷偷丢掉她送来的鸡蛋、嘲笑她家杂草丛生的庭院,她开始审视布莱斯到底是不是自己心里真正喜欢和想要的人。在与父亲、叔叔以及布莱斯外公等人的多次经历中,朱莉内心不断成长,对事物、对爱情逐渐形成自己的认知,此时她对布莱斯的感情也渐渐变淡。直到她慢慢疏远布莱斯时,布莱斯却开始在乎朱莉。他从报纸上看到关于朱莉的报道,在学校展览会上看到朱莉的项目一举夺魁,从外公那里慢慢了解朱莉的性格与家庭,竟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几经内心的纠葛,他最终敢于正视自己这份懵懂的爱,向朱莉坦诚自己的错误并在朱莉家的庭院里为她种下一棵梧桐树。
对于这个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女主角朱莉,我觉得她很勇敢洒脱。面对爱情,她勇敢地去追求喜欢的男孩,而且她的爱情并不是盲目的,她会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面对生活,她是享受和热爱的,她会为了失去的梧桐树哭泣,也会为了破壳而出的新生命而欢喜,用不同的视角发现生活中的美好。面对家庭,她是很有责任感和喜欢的,虽然她的家庭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家庭成员也会有各自的缺点,但是她没有怨愤,而是爱着每一个家人,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句话让我知道虽然世间上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际遇,但是不属于自己的不必勉强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早晚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6
和《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给我的感觉一样,故事本身没有很吸引我的,但是确实能带来一些思考。
这本书的外表是一部青春“爱情”(其实远没有到爱情那么深的情感)小说,却教给读者怎样做好一个人,怎样教导孩子。
首先是识人。识人是很多人一生都参不透的“哲学”,俗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叵测”。本书中男主的外公充当了教导者,他说,事物总是整体大于局部,如云、草地、夕阳构成的整体美大于单个事物的美;人大多局部大于整体,有人明眸皓齿,有人朱唇点点,有人青丝如娟,但是他们作为人这个整体来说未必那么美好。朱莉最喜欢的就是布莱斯明亮的蓝眼睛,而忽略了他性格的软弱,所以当她意识到这点后就有意回避他。
到最后,我们看到了布莱特终于突破了阻碍他的心理障碍,敢于直面自己的感情了,这是他的成长,同样源于他外公的教导:不要等到伤害了别人再后悔。布莱斯做了好几件伤害朱莉的事,所以才让她“心灰意冷”,两人感情一直没有大的进展。他以为扔鸡蛋是对各方都有利的做法,既维护了朱莉的自尊心,又能防止得病、防止父亲对贝克家的轻蔑和嘲讽;同时他也有一点点不安,隐隐觉得这样做愧对朱莉,所以每次做得很隐秘。所以,归结到底,他正方的理由其实是为自己的软弱狡辩罢了;他忽视、否认不肯直面女主的心态,而把伤害加到了女主身上。我们虽然不能永远避免做出后悔的事,但至少可以像朱莉一样,做事前三思,同时尽量不要让别人为你自己的错误或者不良的情绪埋单。有一处印象深刻的,就是朱莉虽然很不想见布莱斯,不想去他们家邀请的聚会,但是考虑到妈妈一直很期待这次聚会、布莱斯家强烈邀请
在教导孩子上,女主父母显然要好于男主父母。女主家就是自由民主,家庭和睦,
故事本身给三颗星,平平淡淡,跟普通的畅销小说感觉差不多,可能是我已经过了被甜甜的爱情故事打动的年龄了;讲述的道理加一颗星,不过比较浅显,我觉得这本书给初中生看可能正合好?
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为此就要认真思考
阿甘正传观后感1
记得还是90年代中期,我第一次看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当时这部电影刚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汉克斯,震惊、感动于他的演技和角色,我后来又看了他主演的《费城的故事》和《西雅图不眠之夜》。
今天醒来,打开HBO,恰好在重播《阿甘正传》,忍不住想重温往日的激动,干脆赖在床上不起床了。剧情如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战争。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战争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
阿甘正传观后感2
一根羽毛那么轻盈、那么纯洁,一盒巧克力那么美味,一双沾满尘土的旧球鞋,就是一个拥有这些的人却成就了不平凡的事迹。
当我观看《阿甘正传》的前五分钟时,看着他那幼稚的言语笨拙的举止让我有些想笑。因为我还不知道他是一位橄榄球健将,不知道他是乒乓球国家队员,还不知道他是一位船长、一位千万富翁。当我知道时却流泪了,不是应为这些成就而是因为“阿甘”这样一个人却成就这些结果的过程。
他就像那一根羽毛一样微不足道,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他毁灭,因为他智力和双腿的缺陷让他童年的成长那么的艰难。可他又那么纯洁言语间充满了真诚和正直。他来到世上就受人歧视和排挤,可他始终记得妈妈说“你和别人没什么不同”,我想这句的意思是说“你不比别人差”。他没有在意被人说什么,不在乎被人的评价,不知从何时起他学会了“执着”,也许是从在珍妮的鼓励下开始奔跑把那些“束缚”抛到脑后开始。他坚持向前一路狂奔。跑成了橄榄球健将。在越南战场他用奔跑见证了他对友谊的忠诚,挽救了战友的生命。也在奔跑中收获了自己的爱情,虽然珍妮和阿甘的爱被现实几次的分割,但阿甘内心对珍妮执着和无私的爱感动的珍妮,最终终成眷属。他执着的精神感动和给变了很多人,比如那些跟着他跑步的人,比如说他的排长,排长从个酒鬼到千万富翁,有阿甘一路的坚持,一次次的在捕虾失败到最后满载而归。也许是他的执着感动了上帝,也许是他无数次失败后积累的
羽毛飞走了,不知道下次会落到什么地方。也许是小阿甘,也许会是我,我会告诉自己要学会坚持。
阿甘正传观后感3
"老实讲,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喜欢《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今天,我却硬着头皮看了,而且看完了整部电影,《阿甘正传》观后感 王春艳。阿甘是一个出生很不幸的人,由于低智商和肌肉的问题,通常人们总是认为这种人不能成功地做任何事情,但是,相反,这个不幸的人已经取得难以置信的成功,他是一个足球明星,一名战争英雄,后来是一个百万富翁。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走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幼年的阿甘智商只有75分,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腿有残疾,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渐渐地, 铁架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凭他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入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入了大学并最终胜利,我们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对于一些学习困难生,如果连老师都放弃了,还有谁来引导他们呢?所谓的“差生”就这样放任自流了。其实,教育中还有很多很多小点都很有感触,只是感叹虽说中国是个传统的重视教育的国家,可是仍有很多不足,希望能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早一日还孩子一个更加纯净温馨的环境。 阿甘的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心如止水,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奋斗。阿甘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上帝创造人,就像纸包着糖一样的不可预测,一切等我们自己去接晓。所以,我想对班级所谓的“差生”说:你必须明白,你和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能力,去做的更好。漫漫人生路,我们要像阿甘一样坦荡的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集中到一点,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停的在人生路上跑。
阿甘正传观后感4
坚持是人们走向成功的道路,坚持是一种信念,坚持是一种理解,坚持是一种责任,坚持也正是人们成功的原因之一。
《阿甘正传》是一部幽默、以亲情为主体的故事,电影采用回忆来讲述故事,以多个角度刻画了阿甘这一人物。
画面一开始,主人公阿甘坐在路边和旁边的路人讲起了关于他的故事。阿甘是二战后一个小镇上出生的,阿甘原本到了该上学的年龄,由于阿甘的智商只有75,校长不肯收阿甘。但是他的母亲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坚强地把阿甘养大,直到阿甘能与正常孩子生活一样。阿甘第一天上学时没人愿意和阿甘一起坐,只有一个叫珍妮的女孩,愿意和阿甘坐在一起。
在上学之前,阿甘的腿需要支架支撑,阿甘的第一次奔跑,脱离了支架,就因为这次的奔跑,让阿甘进入了他的橄榄球生涯,让他在奔跑中成长。
阿甘橄榄球毕业后进行了参军,当阿甘去参军的时候别人都不喜欢和阿甘在一起,只有一位黑人巴布愿意和阿甘在一块儿。在参军中,阿甘还认识一位友好的军官泰勒中尉。在一次战争中受到了敌人的埋伏,在撤退时阿甘看到只有自己一人逃了出来,他的朋友巴布等人还留在战火中,最后其他战友都没有威胁到生命,但阿甘救出巴布时已经无力回天。后来阿甘和泰勒中尉打鱼赚了大钱,通过围绕美国跑步一举成名,其中有很多人也随着阿甘的脚步奔跑,放松心灵。
于此同时,阿甘还仍然想念珍妮,日日夜夜的期盼珍妮回来。可能是上天同情阿甘,珍妮果然回来了,阿甘与珍妮结了婚,而且每天细心的照顾着珍妮,但好久不长,珍妮生了病,最终还是没有战胜病魔。阿甘把珍妮埋在了他们曾经玩耍过的那棵长青不老的大树下,因为阿甘希望珍妮也能在天堂快快乐乐的。
阿甘的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但阿甘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阿甘通过努力克服困难,通过奔跑来放松自己,因此成就了阿甘精彩的一生。
坚持真的能够成就美好的人生,任何事情的成功离不开坚持。阿甘的一生,正如他所说过的一句话:“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
阿甘正传观后感5
老实讲,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喜欢《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今日,我却硬着头皮看了,并且看完了整部电影。阿甘是一个出生很不幸的人,由于低智商和肌肉的问题,通常人们总是认为这种人不能成功地做任何事情,可是,相反,这个不幸的人已经取得难以置信的成功,他是一个足球明星,一名战争英雄,之后是一个百万富翁。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走出属于自我的生活奇迹。幼年的阿甘智商仅有75分,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腿有残疾,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渐渐地,铁架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凭他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入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入了大学并最终胜利。
我们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仅有教不好的教师。”对于一些学习困难生,如果连教师都放弃了,还有谁来引导他们呢?所谓的“差生”就这样放任自流了。
其实,教育中还有很多很多小点都很有感触,只是感叹虽说
阿甘一生心如止水,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心中仅有一个目标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奋斗。阿甘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上帝创造人,就像纸包着糖一样的不可预测,一切等我们自我去接晓。所以,我想对班级所谓的“差生”说:你必须明白,你和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没有。我们应当相信自我的本事,去做的更好。
漫漫人生路,我们要像阿甘一样坦荡的应对生活,把自我仅有的智慧集中到一点,凭着自我的直觉不停的在人生路上跑。
阿甘正传观后感6
《阿甘正传》是美国好莱坞拍摄的一部电影,曾获得1995年奥斯卡影片,《阿甘正传》观后感。本片讲述了一个弱智孩子的成长故事,同时通过阿甘的经历,引出了美国近几十年发生的许多大事,还反映了很多社会现象。
通过观赏这部影片,我明白了四个道理。第一,生命起伏不断,不要刻意地去改变。人的生命有喜有悲,有苦有乐,只有顺其自然才是真理。如果刻意去修改它,那么你的生命就是残缺的。就像阿甘的母亲所说,人生就像各式各样的朱古力,你不知道你将拿到哪一颗。第二,当面临绝望时要坚强。阿甘的上司丹中校在战斗中失去了双腿,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坐上轮椅,还是那么的自信、坚强,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它让丹中校失去了双腿,也给了他巨大的财富—丹中校成为了阿甘虾船的大副,他们一起捕获很多的虾,成为了百万富翁。
第三,信守承诺。在影片中,阿甘一直扮演着一个愚蠢,又有些可爱的角色,但是他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信守承诺。他的战友布巴牺牲后,阿甘并没有忘记之前对布巴的承诺—共同在海上捕虾。于是阿甘花了一大笔买了一艘虾船,但那时候海上已经有了太多太多的虾船。很多人笑话他,但他毫不在意,坚持自己的原则:傻人做傻事。坚持不懈,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第四,永不气馁。阿甘小时候腿脚有残疾,走路都是一瘸一拐,但后来他居然成为了跑得最快的橄榄球运动员。后来,阿甘遭受了一次感情的打击,他开始跑步,跑出了绿茵镇,跑过了加州,穿越了整个美国,跑到了大洋的彼岸,再折回,跑到了另一个大洋的彼岸,再折回.......
阿甘正传观后感7
其实我看过很多遍《阿甘正传》这部影片了,每一次看总能或多或少有点收获。但是,在3月30日晚上在教学楼1310再一次观看这部电影后,我感觉收获的东西更多了。
电影以一片羽毛的飘落为电影的开始,以前我不太懂,但这次我感觉到了,这片羽毛的飘落不正是如同一个降落人间的生命,当这片羽毛在天空中飞行,经过高楼、树、汽车等,你不知道它要去哪里,会落在哪里,这不恰恰说明了人这一生如同羽毛的飘落一样都是未知数吗?最后这片羽毛飘落到了阿甘的脚下,开始了阿甘着传奇的一生。
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同样和阿甘命运(阿甘的智商缺陷)差不多的丹上尉(越战中失去了双腿)却总是抱怨生活,抱怨老天,甚至抱怨阿甘救了他,没有和他祖辈一样成为烈士,而是一个没有双腿的怪人。但是抱怨了半天,他改变了什么?没有,一点都没改变,丹上尉依旧过得天天喝酒买醉的生活,可见生活不会因为你无休止的抱怨改变。但是,后来他看见执着的阿甘为了完成好朋友巴布成为捕虾船长遗愿而忙碌的时候,他第一次被阿甘深深地感染了,决定和阿甘一起捕虾,正是这个改变,成就了丹上尉成为了百万富翁、娶了个漂亮老婆。我想,丹上尉如果仍然像以前一样抱怨生活的话,他永远不会成功。
影片又以一片羽毛结束,这或许是一种结束吧,对阿甘传奇人生画上了一个句点,但我猜想,它未尝不是一个开始,一个小阿甘的开始。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电影的个人看法,由于本人实力有限,肯定有写的不恰当、不完整的地方,还望老师给与指教。
阿甘正传观后感8
7月11日,公司组织我们观看了一部
刚进入电影开头时,总让我们觉得那个主人翁有点傻傻的,看到后来才明白,原来所谓的“阿甘”有一点点的智障,在我们看来主人翁尽管在很多方面都表现的呆呆的,但他的执着与坚持让我十分之敬佩。
《阿甘正传》让我们熟知了两个人:阿甘和汤姆·汉克斯。在影片中,阿甘的智商尽管并不高,但他的身上却具有这个社会已经远离许久的诚实、守信、勇敢、真诚等美德,影片的开始,我们或许会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在他面前,我们充满着优越感,但在影片结束时,我们却不得不被他的真诚所感动,我们突然发现阿甘的经历正是代表了我们每个人的纯真年代,而我们的身上却已经覆压着太多的偏见与虚荣。
正如我们现在的工作一样,我们选择了服务行业,就会每天面对很多不一样的客户,不管是刁蛮的,苛刻的,我们都一如既往的微笑着,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工作,积极向上,认真努力。虽然有很多的不如意,不要抱怨,在哪都不轻松,心态一定要摆正了,多往好的地方想想,比如可以学到东西啊,还有人比我还苦啊等等,我们要像阿甘一样,偶尔傻傻的也是一种乐趣。面对现在的社会现状,我们不管遭遇多么大的挫折,都要坚持不懈,以阿甘的精神来时刻鼓励自己,相信自己。
看完这部影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要像阿甘那样,有那么一份执着的精神,才能创造出自己的理想天地,才不会被别人看不起。而我们不管是面对什么样的行业,我们都要像阿甘一样,诚实、守信、勇敢、真诚。
阿甘正传观后感9
通过观赏这部影片,我明白了四个道理。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一,生命起伏不断,不要刻意地去改变。人的生命有喜有悲,有苦有乐,只有顺其自然才是真理。如果刻意去修改它,那么你的生命就是残缺的。就像阿甘的母亲所说,人生就像各式各样的朱古力,你不知道你将拿到哪一颗。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二,当面临绝望时要坚强。阿甘的上司丹中校在战斗中失去了双腿,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坐上轮椅,还是那么的自信、坚强。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它让丹中校失去了双腿,也给了他巨大的财富-丹中校成为了阿甘虾船的大副,他们一起捕获很多的虾,成为了百万富翁。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三,信守承诺。在影片中,阿甘一直扮演着一个愚蠢,又有些可爱的角色,但是他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信守承诺。他的战友布巴牺牲后,阿甘并没有忘记之前对布巴的承诺-共同在海上捕虾。于是阿甘花了一大笔买了一艘虾船,但那时候海上已经有了太多太多的虾船。很多人笑话他,但他毫不在意,坚持自己的原则:傻人做傻事。坚持不懈,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由《阿甘正传》明白的道理四,永不气馁。阿甘小时候腿脚有残疾,走路都是一瘸一拐,但后来他居然成为了跑得最快的橄榄球运动员。后来,阿甘遭受了一次感情的打击,他开始跑步,跑出了绿茵镇,跑过了加州,穿越了整个美国,跑到了大洋的彼岸,再折回,跑到了另一个大洋的彼岸,再折回。。。就这样,阿甘一直跑了三年。阿甘毅力激励了无数人,使他们重新充满了对生活的信心。一个从小残疾的儿童,长大后能够做出如此惊人的壮举,这是因为阿甘有坚强的意志,永不气馁的精神。
阿甘正传观后感10
阿甘生下来时智商仅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想尽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阿甘常常受到坏孩子的欺负,这时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开始拼命地奔跑,甩掉那些瞧不起他的,欺负他的人。他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虽然他是一个弱智儿,但他却拥有一颗纯洁而善良的心,他永远记得的妈妈对他说的话。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明白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我,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在影片中阿甘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是那么的纯洁无瑕,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了人性最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像空中那片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太空,或坠入深渊,阿甘的人生就是如此,他把自我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齐,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我的辉煌。
阿甘正传观后感11
近日偶然看到一部影片,影片名字叫《阿甘正传》,这部片子是一部喜剧。主人公名字叫福尔斯·甘,他在正常人看来是个傻子,可是他却比任何正常人都要成功。他参加过越南战争、与中国的乒乓外交以及拥有苹果公司的股权,他很富有。也许许多人穷尽一生也不能做到其中的一件事。
但他不是“正常人”,他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傻子。但是他却不爱钱,她的妈妈告诉他,一个人用不了那么多钱的,多余的钱只是会被拿来炫耀。所以主人公阿甘捐钱建教堂,把捕虾船所得的盈利分一部分给布巴的母亲,因为他信守承诺。他认为这是他答应布巴的。你瞧,这是多少人做不到的!不然,见利忘义这个成语又从何而来?
里面还有一个情节,就是阿甘去跑步,几乎跑了整个美国。阿甘说:“他们认为我跑步是因为一些有意义的事,但我就是想跑 ,没有其他原因。至今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随心所欲这个成语说的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人们几乎都是一种惯性思维:只有你认为这件事有意义去做,必须去完成,你才有可能去实行。其实活在人世间,这四个字是不大可能做得到的。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因为人们都说“知识改变命运”,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努力在上一个阶级。变得有钱,有权,受众人羡慕。如果我们假设,这些东西都手到擒来,那么这个社会上读书的人会变得很少吧。
看了这部影片,我也想做一个傻子,就像阿甘那样的傻子,不做傻事的傻子。
阿甘正传观后感12
其实一直都听周围的人,包括老师,说起这部不错的影片,也有的人认为这部影片是为了纯粹励志在拍励志片,但是,我觉得,影片就是要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影片是鼓舞人心的,同时也需要引起我们人生的思考。
福尔斯·甘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依靠母亲生活,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孩子,而是不断地告诉阿甘“你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
他的母亲并没有把他送进特殊的学校,而是让阿甘生活在正常的人的环境当中,我还记得看电影之前老师说,其实我们不应该把智商低下的儿童与正常儿童分隔开来,这样其实更加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其实,每个母亲都应该为自己的孩子争取一份平等的教育权利,正如我之前看的《本杰明巴顿奇事》中本杰明的养母为他争取社会平等对待的权利一样。说实话,我很佩服外国母亲这样勇敢的为自己特殊的孩子争取平等的权利,放在国内,这样的事情明显是很少出现的,毕竟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家丑不可外扬嘛。但是,我们总不希望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孩子,可又是为什么,在中国,就没有这样勇敢的母亲呢?
阿甘一直在向前跑,从童年被同龄孩子欺负,到上大学成为一名职业橄榄球员,到越战时期,到电视台采访的长跑者。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阿甘貌似在用他的生命在奔跑,一直以来,他都很简单的活着,或许,就是这样单纯而率真的性格,成就了他的人生,或许傻人有傻福,他可以成为一名成功的乒乓球员,一名凯旋归来的越战战士,百万富翁和一个智商超群的儿子的爸爸。这些都是他人生的成就。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阿甘都十分平静的去面对,或许生活就是需要这样勇往直前的勇气,一个人成不成功,我们看的是这个人所作的这件事,而不是这个人的智商。
《阿甘正传》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智商都或许不同,但只要我们心里不认为我们比谁差,其实,我们真的可以比谁都成功。
阿甘正传观后感13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阿甘像普通孩子一样上学,并且认识了一生的朋友和至爱,在珍妮和妈妈的爱护下,阿甘凭着上帝赐予的“飞毛腿”开始了一生不停的奔跑。阿甘成为橄榄球巨星、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使者、亿万富翁。
通过观看了这部电影使我有心灵很大的感触,不管你在做什么事情都要像片首和片尾的羽毛一样要顺风而行,也正像老子所说的;“无为而为”达到随其自然的状态,人生也是如此,要有一个像阿甘一样的单纯和善良执着的一颗心,没有私心杂念顺其自然的心理反而能达到自己理想的效果,而去用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的勇往直前的走下去,最终留下你成功的脚印!
不要像珍妮一样有着浓厚的欲望和刻意的追求而往往觉得人生迷茫不知所措,影片中主人公和珍妮做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就体现出了两者不同人生结局,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像阿甘那样“大智若愚”不要一味的去做一个理想者和现实者,要做一个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人,这样才会觉得人生是多么美好,多么的五彩缤纷,人生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价值!
漫漫人生路,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做的又有多少?人应该将有限生命付出到值得为之努力的事情上,而不是空空的抱怨公与不公。其实,阿甘也和我们一样,是个在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甚至还不如我们聪明。我们要做的仅仅只是像阿甘一样,坦荡的面对生活,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与勇气集中到一点,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停的奔跑这就足够了。
阿甘正传观后感14
《阿甘正传》是一部励志电影,看完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人生就像一盒糖果,你并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的,哪一颗才是你自己喜欢吃的味道。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只要肯努力,就会突出。
阿甘生下来就残疾,智商也很低,但他很善良,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腿残疾,所以腿上绑着支架,走起路来很不方便。阿甘第一次激发出他的潜能是在他家里,他家是个旅馆,经常有人在这里歇脚,一天,来了一位会弹吉他的男人,阿甘被吉他的声音吸引了过去,他听着吉他优美的旋律,不禁扭动起了双腿,他随着音乐,腿不停的抖,像抽搐了一样,隔壁的邻居看到后学了他的抖腿,成了大明星。
阿甘第一次上学的时候就受到同学的欺负,所有人都不和他玩,觉得他是傻子,只有珍妮和他玩,他们每天下学都会坐在树上,珍妮教阿甘认字,阿甘教珍妮倒挂在树上,他们也渐渐成了最好的朋友。一天下学,几个男同学来欺负阿甘,他们觉得阿甘跑不快好欺负,就骑着单车来拿石头砸阿甘,珍妮看到让阿甘快跑,阿甘跑着跑着就把脚上的支架跑散架了,没了支架的他越跑越快,就像是传说里的飞毛腿,这也许是他的善良打动了上帝,赐予了他一双飞毛腿。
他因为跑的快进入了美国明星队,他参军了,去了越南战争,救下了一个连,被美国总统亲自颁发了奖章,他跑遍了美国,带动了美国那些人,成为了“领跑者”他考上了大学,拿了毕业证。他告诉我们,人生处处都有可能是奇迹,只要你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
阿甘的人生就像一颗熠熠发光的金子,他告诉我们要去做自己人生的领跑者,不断突破极限才能做更好的自己。有梦想,就要去追逐只有一直努力,不曾放弃,才能找到真正的梦想!
阿甘正传观后感15
这是一个励志故事。
这是一段美国人的成长缩影。
这是一部经典绝伦、让人看多少遍都有所感悟的影片!
此片的成功决非偶然。有这样精彩的剧本、外加主创人员精湛的演技和独树一帜的导演制片、通过一个“傻子”的成长历程为主线、依附美国那段特殊的时期为背景,最终呈现给观众的~是一部震撼心灵的经典佳片。
谁说这个世界聪明人比笨人活得好?!
阿甘就是个例子。虽然天生智商只有75,但在珍妮的大声呐喊“RUN”之后,便在自己的人生中不停的奔跑,而且每次奔跑都是有始有终、每次奔跑都跑到了他人生那个时期的顶端。
为什么一个傻子可以成为优秀的橄榄球员进入大学?!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兵、一名矫健的运动员、一个影响全国的长跑领军人物、和一名成功的企业家……阿甘在每一个时期都只是一根筋。那就是做好眼前的事情,其他一概不想。就因为一根筋,就因为他的执着,从而成就了他传奇性的人生。
而聪明人就是想得太多了,顾虑太多、算计太多……聪明过头了,随之而来的烦恼也会增多,从而会影响自己的判断能力、情绪、情商等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不能专一专心的生活、工作,聪明反被聪明误。
可能有人会说这毕竟是个故事,一个傻子能够成功是艺术形式的必要体现。影片中的阿甘运气的确不错,但也需要不懈的坚持和超强的毅力才能成功。
阿甘其实代表了如今脚踏实地做事、活在当下的一类人。未来充满变数,再聪明的头脑也不能预知未来,何不做个“傻子”。只想着当下的事情,尽情尽力做好当下的工作;只享受当下的生活,但仍然对未来抱有希望……这样可能会带来不同的心情,也可能迎来意想不到的机遇。
像阿甘一样认真努力、积极乐观的活着!至少,不会虚度光阴~再简单无聊的工作也会变得充实,再不堪的生活也会变得多姿。坚持到底,相信下一个好运就会降临在未来的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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