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不清狂读后感汇集80句-经典语录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隐私。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老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3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权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活杀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欲望,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6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7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8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9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家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对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这种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0
鲁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都化作一只只锋利的匕首与投枪,但又把犀利的言辞变成了优美的文字,在愤怒之余还有享受的机会,使我越来越想靠近这位影响了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巨匠大师。他的文章优美且立意丰富,不是停留在表层,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种一样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读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我想或许这就是作者当时自身所处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负,要救国于危难,但是报国无门。我想应该是这种悲哀与无奈吧,虽是英雄,也不得不为现实而折腰。当时正处在革命时期,生活虽拮据有悲愤孤寂之感,但也从中寓示着作者绝不甘于消极退缩。作品当时也一定反映了鲁迅作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情怀。现实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灵魂深处的一个缩影。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才能抚平自己受伤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战斗力量投入新的战斗。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2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3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4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5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
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6
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別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政府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这篇文章真是催人泪下,鲁迅的这篇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与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困难的根源。鲁迅写这篇文章时抒发了向往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8
翻阅浏览这本四五精致的作品集,把我从悲悯的观度至如梦似幻的空洞虚体中现出的狂妄肆意,抓把蛮力地擒回现实生活中的大实际和新文化,那颗疾速被暖化的寒心,甚于造诣现令今的革命主义,令其深逐地了会到老辈们在受的压抑的身负冷气的不可忍。作者鲁迅先生传承了这样一种充沛中国骨气魂魄,在多么跨步跚蹒的阻绕,大文学家力挺超艺术的感思魂儿。文本体载多密而复杂,形式自由。这是以感融文的极品杂文的基体。鲁迅先生拘谨谢绝了实至名归诺贝尔奖名号的优胜,晋同是中国最影响力的文学盛坛引领者。白话耿怀,来自肺腑的感言堪称独特的一流。例为晦涩、讥讽、爽快、幽然、论理、议义鲁迅先风在这些文风欲例完现淋漓尽致。鲁迅文学的方标完整了真理由心生,兑现了是非对或错遵循科学骨欲。定格在生活的刻度,传扬出了人民的宝贵品格,不愧为全族人民最敬忠仰慕的战士!更代表全族人民在文化战线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最修进、果真、坚实、热忱的空前英雄。
鲁迅以为“讽刺”是人生的真实,不化作虚有也不挥之出格,鲁迅的杂文形式夸张,背话语调语化,幽幽谈写,使之表达艺术蕴含着朴质和另类高度的思想内容;以实为基础抓住生活中的实物和背景或勾勒社会丑恶真善的新奇新闻来表述自己舒化的论点;不以为死板传教的叙述政文,堪为超化脱俗的进阶创新教育体,稍纵松伐又紧促抓凑,这就是以速服人的城灵魂的铸造根基。
夸张离不开写实,就好似牙齿离不开嘴巴,把反寻常,不合理,便可爱,甚可鄙但又不以为奇的人事物进行绘真,给文篇徒添异彩。反语表达强震的感情,振激了愤恨和恼怒,彻底揭发了掩饰下的丑陋。
自我式的比拟素有特级魅力,再加上诙谐的简语化,缭诉清馨,谈吐文风的畅欲和馥郁,寄托了悲观残暴下的哀思和缅愁。构造成了寒星冷月比例出的日月星辰,无限凄美和万化色斑。
针锋现代鲁迅的浮华,大胆地去叙文吧!
敬崇鲁迅先生笔轨,因成长在这里。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0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1
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2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不禁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我们曾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我们曾经童年的美好,旧时光亦是青葱年华的吻痕。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我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童年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嗲声嗲气,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你就不能停止无情的杀伐吗?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春风梳理秀发,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3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4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5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x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6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其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还有令我难忘的就是“阿长”。在“阿长”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习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还有点喜欢告状。这让鲁迅对“阿长”有些不满。再加上“阿长”还踩死了鲁迅喜爱的隐鼠。因此,鲁迅对“阿长”怀恨在心。鲁迅在这里的描写,让我的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守旧的妇女形象。但是,“阿长”也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阿长”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就跑了许多路,帮鲁迅买来了《山海经》。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还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恳切的希望阿长能够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是他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怂恿孩子们吃冰,还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衍太太对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会打骂他们。在我看来,衍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喜欢使坏的妇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课文里学过的,但再次细读这篇文章,就会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这篇文章能让我读出鲁迅心底那份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旧抵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
现在,我或许是真的能够理解,为什么鲁迅的文章能够成为名著,鲁迅为什么会被称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写出具有哲学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独特的思维方式,讽刺当时旧社会的一些“丑人鬼脸”。鲁迅呕心沥血,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写下充满愤怒的言辞。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7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这一篇小说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1
马克思在他十七岁中学毕业时写下这篇毕业论文,这位伟大的思想家虽然已经逝世,但他的思想却依然留存,我们从中也受益匪浅。细读这篇文章后,见识到他当时就具有的极高觉悟,震撼不已。
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从几个方面谈论了青年在毕业后选择职业时应该考虑的一些事情。
首先,马克思谈到,人作为高智能生物的存在,区别于其他动物有人自身对实现一个目标时使用方法的选择。这是极其重要的,人有了选择的机会,同时是经过自身思考后的选择。这个选择的机会甚至贯穿于马克思文章中,有关于目标的选择、关于实现目标机会的选择、关于职业的选择、关于是否参考类是父母在内的一些“顾问”的选择。
接下来,马克思开始对自己的目标做出了讨论。文中谈到人们要有一个自己的目标,不是随便的一个目标,马克思指出:“我们不应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对于毕业的青年来说,如果目标是未来的职业选择,那是马克思那么说是完全正确的。毕业的青年不应该随意地选择了自己的职业。
马克思甚至这样来定义那个目标:来自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如此形象具体。的确,如果我们在确定目标时真的能够做到追随自己内心的想法,那样当我们在为实现目标而奋斗时,主观上自己就会有坚持下去的动力,这也是极其重要的。
当然马克思有对一些人对目标的坚持做了细谈。马克思谈到很多人在制定目标后都缺乏坚持为目标奋斗下去的毅力。当时我读到那段时也真是感触颇深,一下子想到了过去的自己。过去的自己没少定一些小目标,例如每周读几本书,早起晨跑,坚持背单词……这些都以书上积满的灰尘,错过的闹钟以及搁置在一旁的词汇书宣布了那些目标的作废。想想实在可悲,当初的信誓旦旦,如今却已是不闻不问。
实现目标是一段长跑,不需要我们起跑时的爆发力,却很依赖我们跑下去的毅力。我们都曾目睹了无数满腔热血出发,几天后放弃的事例,或许自己也参与其中。所以,可贵是对于目标持续的追求。
然后,马克思开始讨论青年对于职业的选择所应考虑的几点。第一,青年选择某一职业的理由或是企图,是真的认为那是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工作,还是怀揣着一种对于这一职业的虚荣的炫耀。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值得高兴的,而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青年对于这一职业的选择就是相当危险的。虚荣心只能引起我们对于这种或那种职业突然的热情,却不能支持我们长期从事这么一项工作,马克思也提到,如此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最后导致的只会是我们的怨天尤人。
因此,青年在选择职业是应该好好思索自己做出这个选择是否真的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第二,青年在选择某个职业时对这一职业要有正确的认识。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工作,自己有没有对这个选择有很好的理解,那个职业是否真的是我们想的那样美好,或是关于这个职业的各种美好的言论都是我们道听途说、都是我们幻想出来的。如果真是如此,那就相当危险了。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绝不能仅仅对这个职业是片面的理解,还应该深刻地去了解它。弄明白这一职业对我们的要求,包括对我们知识技能、对于我们从事这一职业后应当承当的责任、对我们体质等多方面的要求。当我们对这些都熟知时,我们才能更正确地做出自己是否决定对这份职业的选择。而在这决定是否做出选择的思想斗争中,我们除了参考这个职业对我们的要求这个客观事实,同时我们也有我们的“顾问”。
所以,第三,青年在选择某一职业时,应该很好地利用好“顾问”这一资源,马克思认为,他们是更有经验的,所以青年可以从他们那得到有胜与其自身主观上的判断。第四,青年应该选择怎样的职业。人类社会中有很多职业供青年选择,这时青年就又要好好考虑这选择。马克思认为,青年应该选择有尊严、甚至是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工作。后者我想可能大多数人没有马克思那么高思想觉悟,但至少应该做到前者这一标准。
以上就是马克思对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一些论述,但我想如果我们能去掉“选择职业”这一框架,马克思所述的言论对于我们生活学习方面还是适用的。
如若我们对一件事情有自己的选择权利,那我们就应该在做出选择前有周全的考虑。这是我们不会在之后的行动中因为毫无准备而束手无策的重要保障,这个工作包含了我们在很多方面的思索。我们首先需要对那件事有自己独立的认识,其次我们还应审视自己做这么一件事的目的,最好我们可以向有经验的人请教,毕竟前车之鉴还有很有利的。
而且,想马克思所述青年在选择职业后应该有对这一目标的持久追求、不灭的热情。我想求学之路亦是如此,也需要我们有坚持下去的毅力,绝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同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以辩证的方法去看待问题,不局限与事物的表面,这样才能做到周全的考虑。
以上就是我读完《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马克思这篇文章的感想。如今我虽然还未面临到选择职业这样一个问题,但马克思在这篇文章中提到的种种观点无疑是我未来在面临这一问题的很好借鉴。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2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今天有幸阅读了伟人卡尔·亨利希·马克思写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文章中作者用优美的语言,缜密的思考,严谨的推理,阐述了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需要具备的人生境界和个人定位,读后发人深思、耐人寻味,给人以振聋发聩的力量,文中的一些见解和哲理性的语句如今对广大青年在现实生活中仍起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第1句】: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要有理想和目标
理想和目标是前行的动力和方向,如同指路的明灯,引导着我们踽踽前行,在人生的高潮时提醒自己谦虚谨慎,在人生的低谷时莫要自怨自艾,心中有目标无论何时不至于迷失方向。理想和目标应该是明确清晰的,不能模棱两可,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具体合理的人生规划,才能在选择职业时有重点、有方向、有侧重。既然我们选择了工商工作,就要树立终身为工商事业奋斗的目标,始终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心系商户,服务群众,怀揣着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无限热情,脚踏实地的投身到我们的工商工作中。
【第2句】: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要树立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
每一份工作,每一个岗位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会不断的遇到困难、遭遇挫折、会有瓶颈期,会碰到你认为努力也达不到的目标。所以职业选择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一次庄严而慎重的思考和抉择,必须在最初就下定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决心,带着这份决心,始终如一的坚持,一路披荆斩棘,到达理想的远方。同样,在从事工商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大量的疑难案件和棘手的投诉,这些困难有时会让我们踯躅不前,但是只要我们秉承着最初的梦想和决心,坚持不懈,认真思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攻克不了的困难。
【第3句】: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要切合自身实际情况
青年人要有清醒的认识,了解自身的优缺点,自身的特长与短板,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根据自身情况规划合理的职业范围,把自己的特长与兴趣能够与自己所选的职业有机结合,发挥特长与优势,规避短板和不足,这样才能在自己的职业发展上更加顺利。作为一名青年工商干部,我们要发挥特长,在坚持认真学理论、学法规同时,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和创新思维方式,为工商事业注入新鲜血液,大力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和经济发展方向,鼓励广大商户合法、诚信经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创造新新华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迎着朝霞我们应该当思勤奋,勿恋懒惰,创造自我价值。踏着晚霞我们应该归总错误,反省自我,提高自我能力,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心怀梦想,笃定目标,坚定前行,立志我选择,我努力,我无悔!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3
1835年的秋天,马克思写下这篇名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的毕业论文。在这篇论文中,马克思表达的为人类服务的崇高理想。17岁的马克思以深刻的语言,严谨的表达,缜密的思考,有力地论述了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有的考虑。作为一个初入大学的青年,我从这篇文章中的收获颇多,也使我更加了解了一位青年应该如何选择一门职业。
马克思说人类的共同目标是使人类和他自己去高尚。而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则是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最能使自己和社会变得高尚的地位。因此,认真权衡这种选择就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在最重要的事情上听天由命的青年的首要任务。然后我们该如何权衡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目标,或大或小,如果你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他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当我们如此想时,从内心就会产生一股生机勃勃的力量促使我们为了这个目标而付诸行动,那这样的目标便不是空想。但这样的声音很容易被淹没。为什么会被淹没?由盲目的选择确定的目标所显示的伟大容易激发虚荣心,这份虚荣心往往使我们狂热,我们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召唤他去的地方。多少人身居要职,却贪婪身外之物,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理智也无法约束他的行为。那些伟大,拥有无限光环,能满足我们的虚荣心的职业,往往在我们的狂热追求后,褪下光鲜的外衣,我们的情绪变得不再高涨,只剩下的厌恶和反感,而之前的努力都葬送在那欲念的深渊。因此,青年在选择职业时,不能被一时的热情所蒙蔽,而应选择我们真心怀有热情从内心同意的职业。
人们常常从表面来观察某种职业,并没有仔细分析衡量这种职业加在肩上的重大责任。在将来日复一日的工作中,我们会因为得不到预期的满足而怨天尤人。在这里,我们用一时的虚幻掩盖了它的责任,我们能做的只有把目光放深,放远,保持理性。而当理性被情感所欺骗而感到迷茫的时候,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时我们应该想到,父母是我们最强有力的支柱,他们走过的漫长岁月,饱尝了人间酸甜苦辣人。我们应该从他们那里寻找经验和教训,认清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力量。如果在了解会面对的困难后,我们仍然充满热情,那么就坚持下去吧!
但选择职业并不是你觉得喜欢,合适就可以胜任。有时我们的体质就会出来捣乱了,它常常威胁我们,让我们无法愉快的工作。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就轻易认输了吗?正如马克思所言:"一个不能克服自身相互斗争因素的人,又怎能抗拒生活的猛烈冲击呢!"为了恪尽职守,而牺牲自己幸福的思想激励着我们不顾体弱而努力工作。马克思晚年时,反动势力的疯狂迫害,极端贫困的生活条件以及极度紧张的忘我劳动,严重损害了马克思的健康。但他依然继续收集和研究各种资料,不断发展政治、经济学理论,努力完成《资本论》的写作。但与体质问题斗争并不是说过分的强迫自己做力不所及工作,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没有什么比有野心,却没有能力实现它更可惜了。马克思说:"如果我们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较为仔细的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SOHO副总胡文俊在第一次推销房子时,他不知道该如何与顾客对话。他脸憋的通红,手心直冒汗,但是除了简单的介绍楼盘的情况外,他不知道该讲些什么只能傻傻的看着对方。结果也很明显,房子没有卖出去。之后他开始苦练沟通技巧,主动与街上行人说话,介绍楼盘。两个月后,他的说话能力提高了很多,并且卖出了第一栋房子。在大学学习并不仅仅是要掌握要求的专业知识,更要学习进入社会的社会办事能力、交际能力和合作能力。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我们才有更多的空间去选择自己想要的职业,而不至于因为能力比过他人而得不到自己喜欢的职业。正确看待自己的能力,不要高看自己,也不要低看自己,选择适合自己能力的职业。
根据《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所说的,尊严是最能使人高尚,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更加崇高品质的东西,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能获得最高尊严的职业,往往不是最高的职业,而是最可取的职业。无论什么职业,只要我们专注于工作,不苟且,不应付,坚持职业态度和操守,就能赢得最高尊严。环卫工人每天面对最痛最累的工作,但他们依然每天认真工作,保持着城市的外貌。一次回家的路上看到环卫工人已经开始工作,那时是凌晨两点,心中更是由然升起无尽的敬佩之意,感谢环卫工人在让我们生活在如此洁净的城市。
作为江西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我在面对社会工作时也应该遵守人类的幸福和自身的完美的主要方针。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是助人自助,即帮助他人发挥个人潜能,使其获得完美最有意义的生活。而这正是在为同时的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的同时,自己也实现了自我。作为一名未来的社工,我所享受的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而这千百万人的幸福也是我幸福。社会工作也许会悄然无声的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给人类带来幸福。所以,我们不应该认为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相冲突,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利益,而是相信,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人的幸福而工作,这才能达到自己的完美,实现人生的价值。
在学校里所上的职业生涯规划课中是这样定义的,职业选择是指人们依据、利用所掌握的职业信息,从自己的职业需要,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和职业价值观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寻求合适职业的决策过程。青年人作为国家未来的顶梁柱,这要求青年在面对职业选择时,要认真权衡选择一个最可取,使他人和自己趋于高尚的职业,并为之奋斗努力。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4
作为刚刚步入大学的我们,如何在四年后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成为我们的梦想。而身为大一新生的我们好不容易完成了高中时期的大学梦,现在又要为我们未来的职业进行选择和奋斗。怎样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深思熟虑的事。
在我看来,自从我们生长到有行为能力时,我们肩上就背上各种责任:从我们与世界接触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不断地从我们所存在的空间汲取物质能量与精神力量,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不只属于我们自己,我们的一生都要不断地为自己所生存的空间和其他生命贡献物质和精神力量。所以选择职业不只是我们大学生的责任,更是每一生命必须经历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人不同于动物,选择是人比其他动物远为优越的地方。”“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因此认真选择我们的职业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选择。可放眼观看如今的社会,虚荣心和名利心吸引着大学生们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的突然热情,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很多应届大学生为追求高薪工作形成了“眼高手低的现象”,许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出现许多的“蚁族”。可事实上并不是他们找不到工作,而是他们的择业观出现了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经无法支配他,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是听任偶然的机会和想法去决定。而这样的职业选择并不是我们的人生真正需要的。
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给了我们在选择职业时更多的意见与建议。我们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要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问一问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个职业,而不是头脑发热,羡慕它表面的风光,亦或是想用它来向亲人和朋友炫耀,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为正如马克思在文中所说:“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感到厌倦、始终不会松劲、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
当然我们在选择职业时还要认真分析这个职业所承担的责任。每一职业都有它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我们在选择职业时要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这个职业所肩负的责任。就如马克思所说:“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分量,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如果我们在了解了我们选择的职业所包含的困难与要承担的责任之后,仍然想要从事它,仍然对它充满热情,那么我们在选择它之后就不会后悔。因为只有一个人拥有了热情,他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的工作中去,也才能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价值。
然而,在选择职业时不仅仅要考虑自己对它有是否热情,还要考虑自己的体质是否能够胜任它。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个人只有拥有了强将的体魄,才能够将自己对职业的热情完全发挥出来。如果我们选择了自己力不胜任的工作,那么我们的热情和精力将会被它消耗殆尽,进而就会产生自卑感。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妄自菲薄,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妄自菲薄是一条毒蛇,它永远吞噬我们的心灵,吮吸着其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
一个人也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拥有像马克思在文中所说的目标及信念,以及对未来职业的理想。理想就像人生的引路人,没有了理想,那么人也将会像一片随波逐流的浮萍在这个社会的汪洋大海中随意拨弄,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灵魂。身为大学生的我们,精彩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们应当按照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这两个指针去追逐、去充实我们的人生。
另外,马克思认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当有造福人类的取向。他说:“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一名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暇的伟大人物。”青年在选择职业前首先要端正态度,要深刻认识并理解某项职业和人的缺点与伟大,要能乐观地看待伟大的职业与平凡的职业。选择的职业既要适于自身的发展,又能够造福人类,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伟大而高尚的人不一定高贵,他所从事的职业也不一定是伟大的职业,但他时刻谨记自己的理想,他所从事的是以维护并体现他伟大的人格尊严。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青年人,整日以沿街为小镇的人说唱为生;这儿有一个华人妇女,远离家人,在这儿打工。他们总是在同一个小餐馆用餐,于是时间长了,彼此已十分的熟悉。有一日,妇女关切地对那个小伙子说:“不要沿街卖唱了,去做一个正当的职业吧。我介绍你到中国去教书,在那儿,你完全可以拿到比你现在高得多的薪水。”小伙子听后,先是一愣,然后反问道:“难道我现在从事的不是正当的职业吗?我喜欢这个职业,它给我,也给其他人带来欢乐。有什么不好?我何必要远渡重洋,抛弃亲人,抛弃家园,去做我并不喜欢的工作?”邻桌的英国人,无论老人孩子,也都为之愕然。他们不明白,仅仅为了多挣几张钞票,抛弃家人,远离幸福,有什么可以值得羡慕的。在他们的眼中,家人团聚,平平安安,才是最大的幸福。它与财富的多少,地位的贵贱无关。于是,小镇上的人,开始可怜我们的女同胞了。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找到尊严并不是我们人生追求的最终目标,找到我们想要的尊严才是我们人生的最终追求,而这也是我们获得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
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说:“我们的生活被琐碎消耗殆尽”。每次回想起这句话都让我伤感不已,但随着岁月的沉淀,再次细细品读这句话时发现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人生的写照。谁说我们每一个的人生只有过的轰轰烈烈才能算是实现人生的价值,才能获得幸福。每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都是不同的,只要他在他所热爱的职业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职业幸福感,那么他也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归属。
我曾看过一部名叫《我们的法兰西岁月》的剧,有一幕令我印象深刻:春日的巴黎郊外,矢车菊开的漫山遍野。春游的赵世炎、陈乔年和宗玉佩即兴吟起泰戈尔的诗,其中的大部分已然记不清,但至少有两句印象深刻: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而是那最好的选择了我。
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在择业时错过了更好的机会而懊恼不已,这时候心态的调整便显得尤为重要了。要记得,即使行到水穷处,也依旧坐看云起时。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日后的择业问题上有自己正确的方向,才能在自己迷茫的深渊前保持清醒,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职业。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5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在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他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因为神决不会使世人完全没有引导,神总是轻声而坚定地作启示。但是,这声音很容易被淹没;我们认为是灵感的东西可能须臾而生,同样可能须臾而逝。也许,我们的幻想油然而生,我们的感情激动起来,我们的眼前浮想联翩,我们狂热地追求我们以为是神本身给我们指出的目标;但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很快就使我们厌恶──于是我们整个存在也就毁灭了。
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说,神让人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都得到提高的地位,这样的选择是使人类优越于其他生物的地方。每个人都应该选择一个使他和人类趋于高尚的位置,这个位置也许就是职业。
我们又该如何抉择自己认为伟大的目标呢?在文章中,他也给我们指出了明确的道路——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有这样一句话: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马克思认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从此文可以看出马克思在他17岁就有着明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这也是他人生信念的鲜明阐述,事实证明他也是这样做得,一生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忙碌奔波,奉献了他的一切。无论面临怎样的艰辛,他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为理想而奋斗!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6
世界因为有不同的人,才成为漂亮的样子。刚强的人因为有软弱的人来衬托而显得格外伟岸,为善的人因为有作恶的人来衬托而显得格外慈悲,英雄因为有普通人来衬托而显得弥足珍贵。
我不是说因此我们就要勇于往坏的方面发展好去衬托别人,而是英雄会在世上成为旗帜带领更多的人向前走。
马克思是那个时代中的英雄,是精神世界里的巨人,他在17岁时写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至今广为传颂。马克思在文中说到“目标”、“信念”,并提到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这两种利益并非敌对,当我们为大家而献身时,我们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马克思的思想引领和鼓舞了无数青年,他完美地践行了自己的理论,把自己的一生化为默默的、但是永恒发挥作用的存在,散发着光辉。
像我在开头时说的一样,世人不尽相同,也拥有着不相同的想法。在青年选择职业这方面,我有一些与马克思不尽相同的认识——不同的想法不一定相悖,只是侧重不同。正如世事本不是非黑即白,只是世人令它们如此而已。
就我自己来说,我很早就清楚自己会从事新闻工作,这可能并不是我用生命去热爱的职业,我不敢说它是神轻声而坚定的启示。我最热爱的是美术,非常热爱,美术不是我的生命,但它胜过我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我要失去它,我愿意用我的腿把它换回来。但就是这样热爱的一件事情,我决不会让它成为我的职业。
这引出了第一点,我认为我们不一定要把最热爱的事情当作职业。首先,“把最热爱的事情当做职业”的目的大概是令人在自己感到幸福的同时为人类做出尽可能多的贡献。但是有时候,“把最热爱的事情当做职业”也许无法同时实现以上两点。在我们把最爱转变为职业时,我们会渐渐体会到它的压力,当我们的天赋和勤奋的总和的平方都无法应付这种压力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情况就出现了。我们的最爱给我们的压力使我们对它的爱逐渐消减,恶性循环使我们越发退步,终于走向终点。在这个时候,我们会不会幸福兴许不重要,但我们是不是就不太方便为人类做出贡献了?假如有一天,美术成为了我的生计,如果我不得不在无灵感时创作、设计,它就给我带来了压力。虽然我还爱它,但是我大概不愿意拿腿去换它,即使愿意也是为了生计。我还能用它给谁做贡献呢?反过来,美术不是我的职业,它是我一生的爱好。一有闲暇,我可以利用它尽可能地给大家带来美,到晚年时,也许已成规模,也许可以为人所用,正是对他人的贡献。如果有人说:你不把美术作为职业是无法登峰造极的,新闻记者哪有时间画画?给谁做贡献去?实际上,时间永远不是被画画占走的,省去没有必要的娱乐和闲聊,我一定有画画的时间。有时间,有热情,没有压力,相伴一生,即使不登峰造极又如何?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人被定论为艺术第一人的,不是第一位也一样伟大。更适合作为职业的,也许是我们既很擅长、又不极端珍爱的事情。
最近我爱的两个艺人的亲人都过世了,一位是朴有天的父亲,一位是沈昌珉的奶奶。南美巡演回国的朴有天因为一直在外,是最后一个知道噩耗的,也没能见上父亲最后一面。从14号听闻噩耗,15号守灵,16号葬礼,到17号他又开始了工作,他没有时间陪着弟弟和母亲,他要去拍电视剧,那个剧是一个剧情很欢乐的剧。作为一个喜欢朴宝贝一年多的粉丝,他就是我们心里的宝贝。看到他在车里痛哭,再看到他在剧中欢笑,我心情不是那么好。沈昌珉也是因为工作原因,只能在已经走了的奶奶身旁守了很短的两三个小时。他们有事业的顶峰,这顶峰也为家人带来了很多好处,但也不能说没有痛苦,他们平时是不能和家人在一起的。被问起有什么愿望时,他们里的一个说是希望有一天能见见妹妹,能和家里人一块吃顿饭。他想念家人,家人何尝不也是如此。
这种事情总是有得有失。但在我看来,至少是对我自己来说,我一定会在选择职业时考虑父母,这是第二点。马克思在文中也提到了父母,是说父母会在我们丧失理智的地方支持着我们,让我们冷静下来。而我觉得,我在选择职业时,要考虑什么职业能让我一直陪伴着他们,常见到他们,每天说一声早上好。从事地质考察、探险、核研究等工作的人们,我打心底里崇敬他们。他们的苦难和他们的家人的苦难,在日后便化为了整个人类的珍宝,具有了永久的价值。这种牺牲是我最为崇敬、仰望的,也许我一生无法这样,我不敢割舍我身上的线去追求人类的进步,而且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我的父母为我做了多少,我非常清楚,又或许我知道的还只是九牛一毛。老舍在《我的母亲》中写的“当我为她的身体担忧时,我几欲落泪;当我想做一件事讨她欢喜时,我会独自微微地笑。”这种情感,正是我的情感。不敢想到要是以后我离开他们,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情景。我决不敢这样,否则这将是我一生的痛悔。
马克思在文中表达的是,选择职业时不仅考虑自己,更要考虑广大人类。而我能做到的是不仅考虑自己,更考虑到父母——哪一个工作能使我常伴父母身边。这不需要优厚的收入就能做到。在此基础上,我再考虑能否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他人做出尽可能大的贡献。
《我离成人还很遥远》中有这样的话:“我只是17岁的人而已,我只看到了17岁时的世界啊。又怎么会看到其它的呢?”我现在的一切想法,都只是一个快十六岁的人的想法,我的世界就只是这样。无论我看多少书、看什么书,有怎样看起来肤浅或者不肤浅的认识,那也只是十六岁的我的世界。如果我以后发现十六岁时的认识错误了,那也不可笑,那是成长的过程,那个时候爱过的艺人,依然是我爱过的艺人。
在我十六岁的世界里,读完《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思考》,我就是这样想的。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7
在拿破仑帝国破灭,被推翻的封建势力又重新复活的时刻,自由主义又一次铺天盖地地席卷了整个欧洲世界。马克思诞生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就注定了其饱受启蒙思想的熏陶。再加上马克思的父亲头脑中充满了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启蒙思想,他的言行举止对少年马克思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这就成就了其异于常人的睿智,无论是思想还是言行。《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这篇文章是马克思的中学论文,思想见地就达到了常人不可比拟的阶层。
本文主要阐明了关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考虑的因素,怎样选择职业以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职业,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
此文章的语言清新优美,读完之后犹如当头棒喝,尤其对于我们这样的在校大学生,在面临即将开启新的生活方式时,难免会感到迷茫与浮躁。生活犹如万花筒,工作更是多种多样,所以我们在选择职业时会眼花缭乱,不知其思所归,其意所至。马克思说:“神也给人指定了共同的目标——使他自己和人类趋于高尚。”我们选择职业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首先我们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价值定位。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追求适合自己职业,才能最终选择出“最终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
马克思在文章中认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该考虑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第1句】: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该从实际出发,问问自己内心想要什么。他在文章中提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欺?”选择职业不是为了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要明白虚荣心容易给人鼓舞或者是一种我们觉得是鼓舞的东西。但是,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无法支配他,于是他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他去的地方。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听任偶然机会和幻想去决定它。
【第2句】:马克思认为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当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以此为指针就应当选择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这才是最高尚的职业,选择这样职业的人才是最崇高的人,才是人们最敬仰的人。马克思的考虑很深刻,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只有把社会需要放在第一位,选择符合国家需要的事业才是正确的。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具有主观选择与客观改造的能力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体现,正因为人的主观选择具有能动性,才使得我们在选择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最终做出完美的决定。马克思告诉我们青年在选择职业时应该考虑的因素,从中我体会到即使面对着万般的选择,但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想要什么。我认为作为一个平凡的大学生,扬言自己要为人类的幸福而努力,为了拯救人类而选择职业,这是不符合现实的。既然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那么我们必须要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既不能妄自尊大也不能妄自菲薄。
我们在选择职业时一定要充满热情,深切的热爱这份工作我们才想要去为之而努力。这正如马克思在文章里提到的“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只有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过程中才“始终不会情绪低落”。
另外,在选择职业时还要考虑我们个人的体质问题。只有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会有源源不断的精力与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如果我们选择了力不能胜任的工作,那么我们的热情很快就会被榨光,并且自愧无能,产生的后果必然时妄自菲薄。正如马克思所说“妄自菲薄是一条毒蛇,它永远啮噬着我们心灵,吮吸着其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
马克思会对青年选择职业有如此见解,可见他在17岁得时候就有了明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我们读完这篇文章之所以会感到震撼,那是源于我们对其见解的心悦臣服。由此说来,作为新一代大学生,我们首先应该明确自己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才能在意识洪流中坚守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才能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下坚持原则,不被诱惑所扰。选择职业也是一门学问,在大学我们一定要做好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规划,不要让自己陷入迷茫的深渊。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8
组织部分同学就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开展了读书活动。活动之后,我收获颇丰。
当今社会,我们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后都有一段迷茫期。要么是犹豫考研还是工作,要么是不清楚找工作社会需求为主还是兴趣为主等等。我们都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考虑我们的内心渴望得到的到底是什么。一个人真正的成功并非是你挣了多少钱,也并非是你出了多大的名气,而是在你的工作领域也好,目标追求也罢,你是否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最好。马克思认为“我们在选择职业时应该遵循的主要方针是人美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当我们选择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并且使自己的内心感别充实快乐,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那么就快接近成功了。
由此可见,以后的职业选择一定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如老师说一般,不论以后干什么,立足现在,想做什么就去做,并努力为之奋斗,做好自己该做的、要做的就不算是荒费自己,就像那句话一样:“当你不知该做什么,迷茫无知时,便做好自己,充实自己,这就足够了”。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9
作为大学生而言,我们即将步入社会,踏上选择职业的征程。我们对未来有很多的幻想,也有很多期待,但现实中我们会面临着诸多阻力和抉择,它们会逐渐动摇我们的决心,甚至击垮我们的意志,此时,面对未来,我们很多人都会迷茫,止步不前。今天,在读完整篇文章之后惊叹折服之余,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自己对未来的构想。起初,我希望未来可以有一份赚钱的工作,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可以给父母子女衣食无忧的生活。我并没有想过当一个人工作只是为了物质和面子上的满足时,还有何种乐趣和社会责任可言,这种日嚣尘上的扭曲的职业观不单单是个人虚荣心的驱使更是整个社会价值取向扭曲的结果。在这样一种内心强大的虚荣心的作祟下,正如马克思所说:"他的职业已经不再是由他自己选择,而是由偶然机会和假象去决定了。"
看到过不少人为生计而忙碌奔波,尤其是随着社会发展,有的人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升更大的官赚更多的钱而巴结谄媚领导,不再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我不禁静下心来思考,我似乎想要得到的不仅仅是这些表象的东西,就像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所说的"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我们对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的怀有热情,发自我们内心的声音是不是同意选择这种职业,我们的热情是不是一种迷误,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我欺骗。"选择职业各有所好,但如果一个人的选择有损尊严和人格的话,即使再大富大贵在我看来他也不如靠自己体力谋生的人。
所以我要选择一个造福人民,奉献社会,靠自己实力、技术工作的职业。不管有多大的阻力,我相信自己都能做到。
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职业没有高低贵贱,只要不出卖自己的灵魂,只要有益于人类社会,即可选择,这就是我的择业观。也许它不被许多人认可,也许它不能给我带来可观的物质利益,但我坚信,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无悔于我的选择。
我们要趁着年少我们应该把握好自己的命运,不被虚荣的浮华遮蔽了我们的双眼,要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光彩,使自己真正的游刃有余在自己的空间里。即使改变不了生命的长度,也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最真实的自己。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读后感10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它实际上也是伟大的,理想的实现谈何容易,从人类诞生那一刻起到现在几千万年过去了,才发展到今天的境界!实现崇高的理想必定要有三个重要的点,一是坚持,二是机遇,三是掌握技能方法!
品读马克思《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时,我深有体会,有如今强大的祖国作为后盾,我们的理想才能更好地去实现!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感到厌倦、始终不会松劲、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是的,理想的确遥远,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们就必须为了实现理想去奋斗!有了理想才有动力,有了理想,才有希望!怨天尤人只会徒增你的烦恼!
当今社会,我们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后都有一段迷茫期。要么是犹豫考研还是工作,要么是不清楚找工作社会需求为主还是兴趣为主等等。我们都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考虑我们的内心渴望得到的到底是什么。一个人真正的成功并非是你挣了多少钱,也并非是你出了多大的名气,而是在你的工作领域也好,目标追求也罢,你是否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最好。马克思认为“我们在选择职业时应该遵循的主要方针是人美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当我们选择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并且使自己的内心感别充实快乐,为人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那么就快接近成功了。
现如今大一的我,仍然是对自己人生规划迷茫,每当一个个理想从我脑海中浮现,我都会心急如焚地去实现,可是实现谈何容易,我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经验 ,技能掌握得不够全面,所以理想只能从我眼皮底下溜走,留住它,谈何容易!你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与你现在掌握得技能和你的兴趣,对这个工作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假如你连兴趣都没,谈何去保持热度动力去工作了!
我在大学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但是我的兴趣爱好是体育运动,我以后理想从事的工作就是把体育运动产品还有服务推广到市场,进军体育服务贸易行业,这个就是我现阶段以至于将来要实现的一个理想目标!既契合我的专业技能,也契合我的兴趣爱好和对体育市场这方面的了解!
由此可见,以后的职业选择一定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想法。如老师说一般,不论以后干什么,立足现在,想做什么就去做,并努力为之奋斗,做好自己该做的、要做的就不算是荒费自己,就像那句话一样:“当你不知该做什么,迷茫无知时,便做好自己,充实自己,这就足够了”。未来的世界我不能预测,但是未来我自己的人生可以预测,并为之奋斗!
“青年时代,我们选择吃苦也就选择了收获,收获一份甜蜜的果实也就等于实现自己人生的理想,我们选择奉献也就选择了高尚。青年时期多经历一点摔打、挫折、考验,有利于走好一生的路,也为自己的事业铺上厚实而又靓丽的道路!”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作者以20世界20年代的美国为背景,讲述了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原来只是想打发打发时间,殊不知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便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了路人。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6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7
《了不起的盖茨比》总能在某些时刻给予我力量。在看这本数的时候,感觉作者充满极强的警醒、冷漠与抽离,但又同时具备极深感情、代入与同情,这种看似矛盾的感觉,给人如梦似真的体验与感受。
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小说总会留给人一个难忘的第一印象,让你迫不及待地翻来覆去的去探寻书里的秘密。《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本小说,“每逢你想要对别人评头论足的时候,要记住,世上并非所有人都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 本书写的是青年盖茨比和上流社会姑娘戴西之间的爱情故事。战争期间出身贫寒的年轻军人盖茨比爱上了戴西,对她一往情深但却没有钱娶她。经过多年的奋斗盖茨比最终富可敌国,可到最后也没能和他心爱的黛西在一起。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一有空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翻阅。《挪威的森林》全书就在写《了》里的一句活:他说了很多往事,我估摸他是想找回什么东西,大概是那个曾投身于爱黛西的自己,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若是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要寻找一千样东西。许多读者将它视为破碎的美国梦和远去的爵士时代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我来说,我要寻找的就是本真,是我为之奋斗的东西。盖茨比想要跟黛西在一起,但当黛西提出要和盖茨比私奔的时候盖茨比却生气的拒绝了。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背部囤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菲茨杰拉德与其妻的墓碑上面,对次所有的感受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8
之前非常少读外国小说,也许是由于篇数过长,剧情发展趋势又比较慢。但有一本书要我摆脱了对国外着作原来的念头,它交给我的已跨越它的构造和方式,取代它的的是一种细腻的思索,思索着人世间的飘忽和人的本性的虚伪与本色会出现如何的撞击,怎么会有这类撞击。一部真实好的小说便是在小故事身后表明美丑,白与黑的另外,让阅读者发掘什么是人性的光斑。
这本小说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英国20世纪最优秀的文学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古典作品。日本的小说村上春树把他视为规范,作为辨别尺子和自己部位的一个表示。坚信《了不起的盖茨比》便是不外乎这般。
小说集的主人翁是盖茨比,作者根据盖茨比的隔壁邻居尼克斯的角度演译他的亲身经历与最终的沦落。盖茨比长期爱的远亲黛西,在一个宴席上遇到了黛西。那时,他已经有了财产。过去因为寒冷而没有和雏菊在一起的伤疤终于痊愈了,她们再次坠入爱河。殊不知这时的黛西已娶妻生子,在其老公的阻挠下,两个人的关联再度困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诚而感情丰富的人,他对黛西的爱至死不渝,但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然没有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从此结束,但大家对他的思索从没终止。作者作品的盖茨比是个深具神秘色彩的角色承继万贯家产,游览四方,乃至也有人说他曾杀挑球,但他看到黛西的情况下也会焦虑不安得像个孩童,拥有纯真、单纯性的一面。
在他人繁华的情况下,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逸于一切世俗的喧闹以上。为何这样的人最后却被人忘却?只有说人到社会发展中是微不足道的,微不足道到眼瞳再清亮也会被人看作冰穹;光明立在身旁,却没法被庇佑。也许作者日常生活的便是那么一个你争我夺,适者生存的时期,用老舍得话便是不给善人留发展方向。盖茨比很伤心,他把爱给了一个时间腐败的女人,他没有发现有时候爱和恨悲伤并不像没有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无意中,将一个人的绝望背后。
纵使作者是心存苦楚得写的,但相信他并沒有抹除光明。盖茨比尽管不幸,但他的童真与激情一如以往,在大家这一时期正必须这类社会正能量,也许这一部小说集映射实际的身后期盼大家像在仲夏夜看相濡与沫那般的质朴,若人世间皆为这人,坚信黑喑始终不容易来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9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0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一开始并不了解,是通过一部同名电影,才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电影是由莱昂纳多主演,电影中处处精致,特别是有关盖茨比宴会的画面更是豪华到极致。更加吸引我的就是电影中所叙述人物的各种关系。盖茨比和黛西的,黛西和她丈夫的,她丈夫和情人的。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有着各种的感情,又夹杂着各自的矛盾,引人深思。
整本书是以作者的角度来描述在盖茨比身上发生的故事,仅仅通过书本很难看懂,借助电影来理解可能更好。文章一开始是通过作者与心理医生的对话来描述作者眼中盖茨比的为人。而我也同样欣赏盖茨比,盖茨比追逐自己所爱的,即使是他想象中的爱人,即使通过洗钱来获取金钱。在他拥有大量金钱的时候,他也从未对金钱产生贪婪,他只想通过金钱来与黛西接触,他想要的一直都是和黛西在一起。他也许是那个物欲横流时代中最单纯的人了。但黛西并非那么好。他还是军人时与黛西相识相恋,与黛西相约,战争结束后等他回来。黛西并没有等到,家人便开始说服她与一个贵族结婚,她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就比如即使她丈夫喜欢着她,也还是在外面有一个情人。黛西也许一直爱着盖茨比,但她依然屈服于阶级的力量,依然还是贵族阶级,依然享受着贵族金钱给她带来的一切,黛西是多愁善感的,也是虚伪的。因为即使最后汤姆杀害了盖茨比,她也不曾发声,为盖茨比伸冤。她爱盖茨比,但更爱她所在的阶级。
在盖茨比死后,仆人帮他整理财产,没有一人为盖茨比而哭泣而伤心,他的财产烟消云散。这一幕让我印象深刻。盖茨比的财产,盖茨比的舞会,来的快去的也快,舞会时的热闹气氛,金碧辉煌,与死后的凄凉相比,让人唏嘘不已,好像就像一场幻梦一般。盖茨比从富有到死后的凄惨场景是悲凉的结局,也象征着美国梦的破碎。这本书的创作背景,正是处于那样一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那个物欲横流,充斥着贪婪与丑陋的年代。美国梦就像盖茨比的财产一样,如昙花一现,之后便是泡沫破碎。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身处那个时代的人的爱情故事,更是不留余力的描述着人性,诉说着那个时代的悲哀。这本书开始会比较难懂,即使看完以后也需要去揣摩才能懂得作者所表达出的精妙。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1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2
虽常说爱而不得人生常态,看完再一次觉得无力。
盖兹比花了五年来梦想、来铸造和所爱之人的未来,他的信念坚不可摧,即使所爱之人已变得不一样,他心中她仍是那个唯一懂他的人。他拒绝相信黛西爱上过别人,在五年中曾变换心意。他拒绝看见黛西这五年中的变化。他爱的是眼前这个爱人吗?他爱的是记忆中心心相印的美好,是月下相拥吻的快乐,是这五年中爱而不得的遗憾。他爱着,更多是执念吧。
爱人太过轻易回归,让他觉得不敢相信,他恐这如镜花水月,却从不让自己理智回归。他不能接受另一种事实,他从不想自己用花重金打造的豪宅、大宴宾客为他带来的爱人还是当年即便他脱下军装一无所有时相爱的那个女孩吗?也或许,他早就知道那个女孩只会嫁给一个家财万贯的富人,他一点也不在意,这样的爱在他眼中一点也不掺假。他只是错算了,他心中迫切想要在一起的执念、再次相逢的美好,只是黛西表面光鲜底下暗流涌动的生活的甜蜜调剂。她是真的变了,即便她不齿丈夫的浪荡,但她也无法抵抗同时坐拥光鲜婚姻生活和与对自己死心塌地之人“两情相悦”的诱惑。或许这就是东部的常态吧,贝克小姐不也是有好几个等她一点头便可以结婚的对象吗?
盖茨比的悲剧太过绝对,如果他的执念少一点,如果他生命中有其它牵挂,如果他再有多一点的时间,他或许就会明白过来,离开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可他心中太过牵挂那未得到的回复,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他不辩白自己,决定应下罪名,像个骑士一样守护他所认为的公主。可当公主迷醉于金钱,不再恪守爱情信则,为了保全自己满口谎言,华丽的裙摆下满是虱子,也只余读者替他不值得了。
幸好本文的“我”,尼克,回到了家乡,他是个幸存者,见识了纸醉金迷,杯觥交错,也见识到了人情浅薄。幸好他是个足够冷静的旁观者。
人海中的普通人又何尝不是呢。
普通人和这段故事差的不过是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罢了。没有人愿意默默花五年,在所爱之人看不见的地方为她建造一个吸引她归来的豪宅。如今对于黛西这种另寻他爱大多信奉两种做法:【第1句】:变得更好回去羞辱她,【第2句】:moveon继续前进活自己的。我一向是坚定站第二种做法的人。爱而不得,不甘不得很正常。可又有多少人能像盖兹比先生一样为看似一点盼头也没有的事坚持五年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像黛西这样的做法再正常不过了,不是说让别人替她顶罪那部分,而是在爱人离开后再爱上别人嫁为他人妇,是再普通不过的做法了。但悲剧的来源,就是她不肯在婚姻和盖茨比的爱中抉择。希望如今大家至少在这点上做得比那个时候好些吧:做个成年人,做出选择。
虽然很想捂上耳朵假装自己活在“完美世界”,可不得不说打脚踏两船的擦边球的大有人在。利己是本性,要很多很多的爱才能战胜本性。对爱忠贞、对爱诚实是美好品质,美好从来无法轻易拥有。
大家都在权衡,权衡利弊,权衡得失,权衡谁爱多爱少,权衡结果是否对得起此刻的投入。我们都爱得不够盲目,所以我们注定无法成为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的悲剧。我们自有我们普通人的悲剧。
也不是说我完全不信爱的存在。我信自有人有心心相印,白首偕老。可我也信爱经不起推敲,经不起一点错失时机。每对携手相伴的情侣都是爱神选中的幸运儿。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是一个自我养成者,一个贫家子,因为爱上了一个富家女,于是开始了一段艰苦的训练和奋斗。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为了爱去奋斗、有担当、金钱面前不世俗。对于20世纪20年代金钱至上的美国来说,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的朋友尼克就对他说: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这是全书所有接触过他的人物里,唯一的对他正确客观的评价,也是读者读完后,能产生的共鸣。
有评论者说,他的死不是悲剧,并且最合适他。之前看过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这是悲剧,并且感到惋惜。看到这个评论后,我还是一知半解。但看完整本书后,我理解了评论者的说法。
盖茨比为了心爱的女人,甘愿替罪,而他却不知在他死的前一晚,他心爱的女人却在密谋脱罪的阴谋。他死的当天,他心爱的女人,已撇下他远走度假,后来连他的葬礼都没参加。这不能说不是悲的,但对于盖茨比来说,在他不知情女友的所有举动,认为自己的死有担当时,又是不悲的,因为他是带着内心的巨大幻梦,甜蜜的走了,这对他无疑也是合适的。
可是我仍不解,他的死,如果放在他将来漫长的一生中来看,不悲吗?合适吗?评论者说,这本书可以读10遍,20遍,于此来说我读的还远远不够。对于这部20世纪末,高居美国一百部最优秀小说第二位的名著,我会再读几遍,慢慢体会。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4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5
那是一座漂亮的大房子,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奢华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金碧辉煌,盛大聚会里客人快乐的交谈声、管弦乐声与舞曲声混杂在一起,似乎传遍了整个20世纪的美国。他就那样站在房子的最中心,环顾着自己奋斗的成果,可在他眼前闪耀着的,不是灿烂绚丽的舞池,不是,满盘无尽的美食,不是名流人士身上的锦衣珠宝,而是一盏绿灯。
在绿灯那头,住着他过去的恋人黛西,也住着他从前的一切美好。五年的血汗,五年的泪水,五年的隐忍,他所希望的只不过是回到从前。一想到要见她,他紧张、惶恐,生怕做错了什么事让自己的梦想灰飞烟灭;一见到她,他欣喜若狂,却又怀疑梦想是否真正成为了现实;她伤了他的心,他却不忍放弃最后一点已破碎的希望的残余,直到死,他都没明白,从头到尾,他的梦想只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从前的黛西早就已经死了,她死在了那个挥金如土的时代里,重现于他眼前的黛西只不过是一具自私自利、残忍无情、世俗拜金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人们都说他傻,因为一个女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可这句话只对了一半。他所追求的绝不仅仅只是黛西,而是从前那还未被金钱的腐臭味浸泡过的真挚的爱情,是从前纯洁清澈的乡间生活;他疯狂地想象着童话般的世界,就算这个世界里只有他孤身一人,他还是死死地空守在皎洁的月光中,凝视着远方若隐若现的灯火。
可他终究是被打败了。当他在这喧闹、鲁莽、迷乱的世界里伸出手想要去抓住已经如轻烟一般飘走的回忆时,他就注定是个悲剧;当他执着地抱着他所谓高尚纯洁的爱情理想不放时,他就注定只能在梦想中幻灭。他怎么斗得过这早已迷茫得不知所措的美国社会?他怎么斗得过这荒芜、扭曲、空虚的世界?
而盖茨比只是菲茨杰拉德的化身。与海明威一样,菲茨杰拉德属于“迷惘的一代”,在二战之后充满物质与欲望的美国,他根本不知道该追求什么,根本不懂得过去已经不可追忆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海明威早期的作品《太阳照常升起》里面经历过战争创伤的巴恩斯在战后醉生梦死、浮躁喧嚣的生活。他和盖茨比一样,沉浸在放浪形骸的痛苦与绝望之中无法自拔,他们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只能一味地寻求刺激来麻木自己的心灵,直到自己的灵魂被浮华吞噬,只剩下躯壳一具。可与菲茨杰拉德不同的是,海明威在苦难中成长成为一个硬汉、一个英雄,成为了一个无法被命运打垮的人,而菲茨杰拉德却在苦难中毁灭,只留下一首令人哀叹的挽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6
这书我肯定以前看过,只是我忘记了。 花了两个钟头,把它读完了,因为它真的不长。 不过我实在不明白它身后的光环……百年英文文学史上第二位的小说?我个人持异议。
故事很简单,也很浪漫——一个穷小子,突然可疑地发迹,然后在嫁入豪门的爱人对面置了个豪宅,等重逢等了五年。然后梦幻破灭,死去。 菲茨杰拉德的文笔,在我看来,很老套……也许是我刚看过毛姆没多久的缘故?也许我要把帐赖到翻译巫宁坤头上?也许都不是。描写精细有节制,生动而浪漫,其他的真没什么了。
至于情节,哈。这样的无比凄惨无比浪漫的爱情,我看得有点儿多了——尤其这是电影最爱用的。看完《滑铁卢大桥》看完《云水谣》,就觉得古今中外,不过如此。
唔,小说是年轻的,因为那样来自爱情的悲惨也是年轻人才有的。说实话,我看着这书,就想知道盖茨比是如何发家暴富的……我是说,详细的经历,而不是一段语焉不详,好像是个人就能摇身一变成年轻富翁。盖茨比的富有很大地削弱了这个小说对我的感染力,可能我说得刻薄了一点,这和中国古典小说里中举高升的才子没啥区别,那么这么一出还是才子佳人的戏,只是在美国,顶罪赴死的是男人,在中国,怒沉百宝箱的是女同志。
也许我的确是老了,不大会被这种故事所感动,我宁可去看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那里面也有爱情,也有悲惨的爱情,比如《麦琪的礼物》,但那更有尘土味儿也更有亮色,不会让我读完了就想自杀——因为故事太浪漫了,因为盖茨比太可怜了……也许,因为Y们太有钱了?
可能我的确是老了,我希望看到一些更坚韧的人物,更洞察的人物,更趣味的人物,它们才能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那么灰暗。其实这个世界也并不灰暗,只是有些乏味,乏味到我对坎坷都挑剔了起来。唔,再说,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笑比哭好;对于一个秋天来说,温暖更好。 所以,我更愿意去看《大鱼》,或者欧·亨利笔下那些人:剥洋葱的小伙子,削土豆的姑娘,以及那个提供牛肉的女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7
《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描写了20年代贩酒暴发户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幻灭,揭示了美国社会的悲剧。翻开首页,一开头就吸引了我: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这样的开始给我一个感觉,这本书是教人做人的。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
我,也就是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尼克从中西部来到了东部,从事证券业。他的邻居盖茨比出生贫苦,年轻时是军人,爱上了富家女黛西,因身分地位悬殊,不久黛西嫁给了富家子汤姆,21岁就声名显赫的橄榄球名星。
盖茨比战争结束后通过非法买卖,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在黛西家对岸建造了别墅,他每个星期都请很多富人到别墅狂欢,以显示他的富有和人际。他天天举行宴会吸引黛西。和黛西恢复了情人的关系。
黛西的丈夫汤姆也有个情人叫茉特尔,在一次聚会后,黛西驾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茉特尔。茉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的,潜入盖茨比的别墅区,称盖茨比在游泳池里游泳时开枪打死了他,然后自杀。
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过去的座上客一个也没有来,葬礼十分凄凉、黯淡。此时,黛西夫妇悄然离开了这座城市。不久,尼克也因不能适应这儿的一切而离开了东部。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
尼克这样评述盖茨比:盖茨比对我是个例外——这个盖茨比代表着一切让我嗤之以鼻的事物。如果说个性是一系列显著的表现,那他也有某些突出的东西,某种对生活前景的高度灵敏,仿佛可以将他与那些可记录万里外地震强度的精密仪器相提并论。
这种灵敏与那种优柔寡断的敏感毫无共同之处,后者在富于创造性气质的幌子下变得堂而皇之,而前者是一种永远怀有希望的非凡天赋,那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敏捷,我在其他人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且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发现这种品质了。
不错,结果证明盖茨比是对的;对于人们一时的悲哀和短暂的欢乐,我暂时失去了兴趣,吸引了我的是吞噬盖茨比的那种东西,是在他梦想幻灭后尾随而来的污泥浊水般的尘埃。
小说最动人的地方是情感的描写;对消逝的时光一种无可挽回的感伤;对盖茨比怪异的罗蔓蒂克意志,以及黛西、汤姆对爱情和地位的世俗;尼克的道德观和生活中无可适从的感触。
书中这样描述:我想到外面去,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过去,但每次我起身告辞,都被卷入一阵吵闹刺耳的争执中,结果就仿佛有绳子把我拉回到椅子上。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偶尔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读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文笔细腻、优美。看后感觉非同一般,其语言的魅力和故事的主题思想,都是一流的。怪不得村上春树如此推崇。这确实是一本难得的经典之作。看似一般的婚外情,却反映了那个时代富人的空虚、虚伪,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变质的爱情,终将导致悲惨的结局。悲剧小说尽写到如此优雅,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川端康成的《雪国》有这样的美感。感觉这本书的文字功夫超过村上春树,这样的比喻不一定恰当,村上春树毕竟也创造了一个时代的辉煌。但我依然想说了不起的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部颇有文学价值的著作,读后受益匪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8
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的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 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9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0
“他绝望地伸出手,仿佛想抓住一缕空气,将这座因她而可爱的城市存留一个碎片。然而在他朦胧的泪眼中,这一切都跑的太快,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那一部分,永远地失去了最新鲜、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而他站在台阶上,向他们挥手告别,心中隐藏着永不磨灭的梦想。”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过去的事,我觉察到他想修复什么,也许是他爱黛西的那种心境。从那时起,他的生活一直是困惑而凌乱的,但如果能够回到开始的某个地方,慢慢的重新再来一遍,他就能找到他想修复的东西……”
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个人最喜欢的话,盖茨比的一生是个悲剧,他失去了黛西,失去了他所热爱的东西,甚至在最后,为此,为了黛西,失去了生命…然而,另一方面,他是一个追求理想的人,当他站在码头,站在月光下,望着对岸那一盏绿灯的时候,他的内心有着无限的憧憬,就像书中所言,他的心中藏着永不磨灭的希望。《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对爱情的描绘,书中更有着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对一个时代的深深情怀,个人认为是一本值得静心来读的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1
不经意间,这本书已经看完了,本来看到显示将近两千页,可是当看到五百多页的时候了不起的盖茨比就已经身故了,我还在纳闷怎么主角这么早就谢幕了呢,谁知道原来后面全是英文版的了。
盖茨比,对于再普通不过的我来说,他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至少,在他那个年纪,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无论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都会让我高山仰止的,另外,他身故之后,他的老父亲拿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他小时候写在一本书封底上的“作息时间表”以及“个人决心”就让我钦佩不已、自愧不如,可以说他后来的成功也不全是偶然,他的英勇作战的表现、他的积极向上的努力都值得我们钦佩。因此,不管别人怎么鄙视他、怎么骂他,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盖茨比,一个有梦想的人,一个一辈子活在梦幻中的人,他从小立志成才,长大后果然心想事成,不过在那个家族观念僵化的社会中,他努力想进入上层社会是何其困难而不能实现呀,虽然他能请来社会各界名流在他的别墅狂欢,但是对于上层社会他永远是局外人,这是社会制度的壁垒,也是他的悲哀,这方面只能说他是可怜的——盖茨比。
在那起该死的车祸中,痴情的盖茨比为了爱情,为了他梦幻中的黛西,不惜要站出来主动为她顶罪,然而他并没有等到那一刻的到来就被汤姆先生借刀杀害,可怜的盖茨比,他的一生、他的梦幻一生就此破灭。当梦幻破灭,一切重回现实的时候,世俗的残酷暴露无遗,以前热闹非凡的庄园现在已经破败,以前成群结队的宾客现在早已销声匿迹,可能更有甚者还会暗中窃喜吧,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正的世俗。然而,回头想想,对于盖茨比来说,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不幸的盖茨比并没有看到这残酷的一幕,在他的生命里,一切依然是梦幻的,从这一点可以说,他是幸运的——盖茨比!
最后,引用本书的结尾来激励自己,奋力前行——“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2
黛西和汤姆刚出场的时候让人感觉优雅高尚,行为举止彰显着贵族气质,即使汤姆拈花惹草,与世俗女子寻欢作乐也让人以为不过是富家子弟的玩世不恭。同时,盖茨比出场身份的神秘,宴会的觥筹交错,莺歌燕舞让人觉得俗不可耐,略微生出几分厌恶。但是,当情节渐渐铺展开,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所谓第一印象的浅薄。盖茨比为了寻回年少的憧憬而作出种种努力,最后却依然被上流社会遗弃,实在是可悲。
但是盖茨比单纯的追求,真挚的追求,友善的交往让人叹息不止。他是想跻身上流社会,他改姓名,他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他的掩饰与修饰都不是罪过。这不是欺骗,他不需要将他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解剖供人参观。他只是在维护着他的尊严与荣耀。他所有的地位与财富都是通过他的拼搏得来的。当我看到他的那张日常计划表时,不无惊讶,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黛西和汤姆代表的旧贵族早已被金钱腐蚀,缺少了真实与诚挚。说他们没有也不对,但是他们的感情绝对是廉价的,掺杂着自私自利的因素。而我是一个身在其中却时刻跳脱在事件之外冷静观察分析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3
想要表达的很多,却又很难表达内心想法,也许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多事都能在书中找到感同身受的点。
对于当下中国的我们,对应书中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爵士时代。社会蓬勃发展,物质得到极大满足,对金钱和物质所向往。唯独盖茨比却对这些不以为然,他拥有豪宅豪车,和精致奢侈的装饰。一次次的举办party,这些他都不以为然。做这一切只为等待黛西的重逢。也只是为了配得上她。他很看中的是黛西对他唯一的爱,这是多少男生所追求的一种景象。当你年轻落魄的时候爱上的一个公主似的一个女孩,因为社会身份的不匹配而离开。直到你功成名就重新出现在她身边,而她依然爱着你。
如果故事仅是这样,盖茨比离我心中的了不起还有距离。他是一个拥有内心目标的人,并且孜孜不倦的为之奋斗,并没有被生活中的欲望和诱惑而吸引。黛西也是作为他的奋斗的符号,就如同黛西家的绿光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却要为之追求。而最后黛西甚至没有给他葬礼送花,却又多少的无力感,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弥漫在我们之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4
每个人都能从盖茨比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也是。
书名对盖茨比做出了评价,了不起,在于他对于这部分“梦想”的坚持,一颗心的赤诚。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悲凉,充满了那个年代里的人性的冷漠与人情的薄凉。生前财富与荣华带来的热热闹闹,对比着,葬礼的冷冷清清,盖茨比毕生追求的,或许只是为了可以与黛西那个阶层的匹配,他的内心是真诚的,只是最后得到的是“背负着早已忘却的梦走过一年又一年,守望着虚无”,那五年他守望与坚持的,是一份想象,美好的想象,“美国梦”般的想象。只可惜到最后梦碎了,满是悲凉。
黛西和盖茨比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其实黛西所处的环境,她所在的那个阶层,根本无法体会盖茨比,她只是想要一份快乐,一份安逸,她根本不会为了一份所谓的真挚的感情而放下她拥有的,哪怕是冒一丁点的风险。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对盖茨比的一生,我总感到惋惜。有时在想,若是五年前盖茨比可以接受现实,懂了过去的终归是过去,那或者又是另一番结局。
细细想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当接受了所有的现实,发现即使再回到那年,也早已没了那年的冬天,没了那年的自己,过去了的也早已过去。我很感激,感激曾经的那份感觉带给我的,一种温暖如阳光,一种一直鼓励我往前走的向上的力量。
我很欣赏对生活认真的人,早已过了耳听言语的小小年纪,聆听自己的心,用心感受,追求着让自己更为舒服的生活,一种方式。可以无趣,但贵在真实。
“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若现实如此,我依然喜欢这座城市,依然喜欢在这里的感觉。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5
正式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今年的暑假,而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部大热的电视剧中,剧中男主一直收藏着这本书,我想没读过这本书,一定不明白此时此刻他出现的奥义所在,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一探究竟。而后,也证明了一部好的书籍值得大家反复推敲,并以电影的视角展现给大家,根据这部小说所拍摄的电影也是好评不断。
故事的主干是年轻,英俊的军官盖茨比邂逅了美丽的大家闺秀黛西,并与之产生爱恋,军官来自于普通的家庭,由于命运的种种,爱慕金钱与物质的黛西所嫁非人,又在一连串的阴谋中,盖茨比被枪杀,而最终的黛西从未出席过他的葬礼,甚是悲凉。这无疑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故事:时代让人们只认得钱为何物,却忽视了爱,世人普遍认为钱可以带来安全感,而爱却随时爆发着灾难的危机,明哲保身永远是正确的。作者对这种奢华的风气与浮夸的年代是如此的失望。
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尚未看出盖茨比哪里了不起,直到最后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想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追逐,和对内心幻想的坚守,不愿去打破,固执到底,所以充满了勇气,让人感觉英勇。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未来。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让人心惊的,或感叹莫深,或悲伤的时刻,而此时身边可以触到的温情,总是格外地让我们铭记于心。比如作者看到发生在戴西身上的事情后心情悲凉,此时乔丹的共情和陪伴,让心里的温暖更甚,更加贪恋,而不愿忘怀,就像妈妈摸着头发或者脖颈一样的温暖的触感。我贪恋这样的温情,也许就像人们口中常说的生活中充满了痛苦与繁琐,但偶尔触及的幸福那么好,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生活下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6
三毛曾说过“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世人皆说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确实如此,但没有梦想的现实注定是一块有着瑕疵的碧玉;然而有了梦想的现实,却也抵挡不住终究幻化成风、烟消云散的现实。梦想与现实的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
在那个充斥着各种梦想但却终为云烟,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的年龄,一个孤独的男人不断去装点修饰着属于自己的梦想并用它与现实抗争,终究逃不过梦碎的声音。盖茨比曾在军营中任中尉时与黛西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两人彼此相爱却抵不过现实的残酷。盖茨比因战事不得不远走他乡,在异国他乡,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死亡随时会降临,身处此种境地的他需要一个梦想去支撑着,那个梦想便是黛西,一盏支撑着他越过山丘、越过沼泽、越过河流的明灯。在命运的摧残下,他需要黛西成为一个完美的女神,一个支撑他活下去的最完美的梦想,尽管黛西本身不完美,但他在心中不断地为黛西添枝加叶,慢慢地,在这场命运的战役中,黛西变成完美,也成为他的人生追求。黛西在盖茨比走后便嫁给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黛西婚后生活并不幸福,物质的满足并不能填补她精神上的空虚。当盖茨比得知这些时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纽约长岛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彻夜笙箫,挥金如土,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尽管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一心为吸引黛西的目光。尼克被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远房表妹黛西,还带去了盖茨比对她的心意。在尼克的牵引下,盖茨比终于得以与黛西相会,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此时的黛西已非昨日的黛西,她只将这段暧昧当做一种刺激。随着时间流逝,尼克有所察觉,却未能说出口。日后一次黛西在心烦意乱下开车意外撞死汤姆的情妇,盖茨比为她承担开车的责任,而黛西也打定主意将这些都抛给盖茨比并选择抛弃他。因为此事,盖茨比已不复往日的光彩,他仍执意认为黛西要随他离去,小说最后盖茨比在游泳池消磨时光等待黛西的电话响起,时间匆匆流逝,伴随着电话铃声响起,在汤姆教唆下的情妇的丈夫来到泳池开枪杀死了盖茨比。
黛西就是盖茨比的梦想,这个梦想力量虽为无穷促使他从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的大富豪,但梦想如泡沫终究破灭,从而导致盖茨比的悲剧。他或许也意识到,现实中的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最终梦碎人亡。从小说中抽离出来,换个角度思考:梦想会因为其无法达成而减少甚至失去其本身的价值吗?达成与否却并不重要,执念过深便是深渊,梦想再美好也终将回到现实。梦想的美好与现实的残酷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人生本不完美,我执是苦。
最后以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结尾,“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7
物欲横流,金钱至上。这样的环境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生活观,对单纯的他,环境早已悄悄腐蚀了她,对于她,甚至是芸芸众生,接受、习惯、融合人在物欲横流的生活,变成了与其极为匹配的人,并活下去。而他,盖茨比带着单纯的梦想——活在了另一个世界。
的确如此,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鸟多了,什么样的林子都存在,我们不能决定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能改变我们的出身,甚至生活在自由民主共和国,囿于生存,囿于期望给身边人快乐,囿于实现自己的价值,囿于有足够能力爱别人。有太多太多时刻,我们身不由己并需要全力以赴,我们生存在社会,适应社会的同时,是否还需要保存内心最开始的天真,最开始的执着,小心翼翼维护它,经营它。纵使外面汪洋,纵使披荆斩棘,内心的天真仍可休憩,提醒自己:你还是你!
盖茨比是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在当少校时,无可救药爱上了上流社会女子黛西,盖茨比凭借英俊、聪明赢得了黛西的爱情,热恋一个月后被派去法国作战,一去就是5年。
而黛西,在盖茨比离开的第二年嫁给了大富豪汤姆,婚后,他们享受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汤姆时长外遇,黛西原本少女的天真早已变得贪图荣华,玩世不恭。
盖茨比得知黛西嫁人后,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终日举办party,希望有一天黛西能够光临,而灯红酒绿,曲终人散后,盖茨比仍只能渴望着绿光。
终有一天,二人重新相见,黛西对盖茨比说出来“我爱你”,可这早已不是真情,而是她在百无聊赖的生活中寻找的一点刺激,所以当她驾驶盖茨比的汽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时,毫不犹豫将罪责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被汤姆情妇的丈夫枪杀时,也不为所动。
盖茨比用尽毕生心血建造起来的梦想——就是黛西,这样一个俗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8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由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这部小说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虚空、贪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富翁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经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的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无论爱情还是创作,都是他的黄金十年。在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后销量很好,也因此一炮而红。后来他以前女友复合两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夫妇俩纵情享乐,挥金如土,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上流社会聚会,都被他一一收入作品中,却表达着对金钱的敌意。书中的盖茨比也是如此。他对金钱又爱又恨,既嘲讽金钱至上的浮华,也无法离开纸醉金迷的生活。
这部小说的女主角黛西也是有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出身不算高贵,但他竭力学习标准的英语发音以抹去身世的差异。正如书中的盖茨比一直把“old sport”这句话在嘴边,而“old sport”是英国老式英语中相当于“my friend”,让人们认为他之前在英国留学过。菲茨杰拉德先后两次爱上富家千金,却因家境悬殊被抛弃金钱,让她感到屈辱,而黛西,正是两次恋爱女主人公的混合体。小说写道:“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后来夫妻俩移居法国,但不久婚姻出现了危机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在1925年出版了,销量平平。他的生活也在这一年开始在酒精中沦陷。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七年之后,他的妻子被烧死在精神病大火中,两人最后葬在了一起。他们的墓碑上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结尾,“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行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书中的盖茨比的葬礼,也是冷冷清清。昔日的宾客全都闪得没有踪影,他孤独地躺在棺材里,寂寞的让人心疼。
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9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0
一个人,如果他生前广为人知,死后却无人参加他的葬礼,如果此人在天之灵知道的话,是什么感觉?
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用他的语言,向我们揭示了二十世纪初纽约上流社会中的冷暖。
盖茨比,是西蛋岛上的一名大富翁,每周都要开一次大型宴会,宴会一请就是上百人,但是,他自己却对那些宴会上的富家千金丝毫不感兴趣,他唯一记挂着的,是黛西——他的恋人,现在,却已是汤姆——“我”的同学的妻子了,盖茨比依然追求她。最终,在黛西驾驶他的汽车撞死了人之后,盖茨比为了不让黛西承担罪名,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枪杀。
盖茨比为了得到黛西的欢心,不断请他来玩,但黛西已是别人的妻子了。木已成舟,盖茨比为何要去争呢?他还挑拨汤姆一家的关系,让他们夫妇互相怀疑,为了爱情,盖茨比可谓是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当他看见黛西轧死人时,他又会怎么样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事情讲清楚明白。因为车是他自己的,但开车的是黛西。
可这场车祸依然没有消灭他们两个之间的爱情。盖茨比为了让黛西全身而退,没有去告发黛西,而是揽下了全部责任,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杀死。
有时,爱情是一场伟大的、轰轰烈烈的爱情:爱情又是一场悲剧,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红颜祸水,使盖茨比引来了杀身之祸。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过,也算是罪有应得。因为,他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和睦。
盖茨比死了,“我”为盖茨比联络了很多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但他们都置之不理。包括那些在他宴会上被盛情款侍过的人,也一个都没有来。甚至一手将他从穷小子变成百万富翁的迈耶,也说了一句话:“我不愿有任何牵连。”
为什么一个生前风光无限的人,到死后却无人理睬呢?难道是他道德败坏吗?不,他生前几乎没得罪任何一个人,难道人人都不愿牵涉进这件事来吗?不!
真正原因是人世间的冷漠。
人们在纽约,都只是为了钱而各奔东西,他们应邀来到盖茨比的宴会,也只是为了一次免费的晚餐,很多人连盖茨比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更别提参加一个未曾谋面的人的葬礼了。
唉!人们在现今社会,在社交网络上,也有很多未曾谋面的朋友,
所谓的礼节,也仅是体现在表面上而已。
但,人间的真诚又在哪里?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136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