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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混沌读后感整理86句-经典语录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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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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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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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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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23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作者简介

莉丝·默里(LizMurray)1980年出生于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父母吸毒,15岁莉丝便无家可归。她在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日子里,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莉丝还曾获得“白宫计划榜样奖”,及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特别颁发的“无所畏惧奖”,更受到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接见。2003年莉丝的故事被搬上荧幕,该片获得第55届艾美奖三项提名。如今,莉丝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赋予人生意义,实现自我价值。

1980年9月出生于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区街头的LizMurray有一个在常人看来完全是恐怖的家庭,她的爷爷有暴力倾向。Liz父亲后来成了街头混混,勉强进入纽约市中心的一所大学修心理学。但不到两年就休学。Liz的母亲也是瘾君子,两个毒瘾者有两个孩子:1980年的Liz和姐姐:1977年出生的Lisa;父母靠卖“止痛药”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同时还接受救济款。在Liz的回忆中,每个月的前一段时间,两姐妹可以有充足的食物来填饱肚子。父母也可以“飘飘欲仙”。而一旦这段时间结束,就是漫长的挨饿。最饥饿的时候,两姐妹只好用一管牙膏来当做晚餐,与此同时也体会了牙膏那种入肚那种冰凉刺骨的感觉。母亲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挨饿的生活,索性上酒吧在各种老男人那里讨个一两美元,或者干脆在自家的卫生间里卖淫。同时,母亲的毒瘾越来越大,一年过节,祖母寄来一张贺卡。贺卡里加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来当做节日礼物,可是这点钱都被母亲偷走去买毒品。

因为没有机会洗澡,她的头上长满了虱子,在学校的一次的听写测试课上,她头上的虱子一不小心掉在了试卷上,全教室的同学都沸腾了,她开始逃学来躲避同学对她的异样眼光。

在逃学的日子里,她只好睡在地铁上,从城市一边的终点站“坐”到另一个终点站。“如果我不睡在地铁上,我就没有没有地方可以去睡觉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Liz认识了一个女孩:佩吉。佩吉也过过这种生活。但是现在她有一份工作,和几个朋友合租的公寓。Liz非常羡慕她,她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学完高中课程。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哈佛大学参观。学术味道浓厚的哈佛大学让她深深着迷,她决定抛弃过去那种逃学、居无定所的生活,考上哈佛。

终于,LizMurray,这个瘾君子的孩子,以全优的成绩考上美国哈佛大学。中间她有一段时间去照顾身患艾滋病的父亲,此时Liz的母亲已经去世。等到父亲因艾滋病去世才重回校园。有趣的是,Liz的姐姐Lisa也完成了大学学业,现在是一名教师。

她的故事已经成为了永不放弃、自强不息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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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尽管父母吸毒,莉丝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在学校,莉丝肮脏的衣着,和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让她饱受同学嘲弄,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的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温暖入梦。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继续这样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高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

这是一个女孩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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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篇

星期四的晚上,老师用了两节课的时间让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影片从一开始就给我印象很深,我一开始觉得这估计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我看完后,却不是被里面的悲剧而震撼,而是被女主人公丽思的坚强个性深深地吸引,感动着有亲情、友情。

影片一开头出现了女主人公的独白“我爱我妈妈,如此之深,她吸毒,也酗酒,基本失明,她还患有精神分裂,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虽然她做过一些事,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她叫丽思,是故事的主人公,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丽思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尽管父母都是“瘾君子”,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也觉得父母也是爱她的,尽管他们忘记了正如丽思独白所说,爱难以放弃。这令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丽思,有着天生快速学习的能力,却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好好读书,总是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好在是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她终于可以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人生。她的母亲吸毒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母亲的离去,带给她的除了伤心,只有伤心。

往后,她开始在外流浪。17岁的时候,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机会。之所以及时迷途知返,是因为她认为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之后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1996年,12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她成功了!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丽思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认为它很难,从而迈出第一步!每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机会,抓住机会的人不一定会成功,而成功的人却一定是把握住机会的人,就如丽思,她不仅把握住了机会,而且她也懂得如何利用机会,成功的人都懂得如何将机会的作用最大化,只是单单空掌握机会是无用的,只有学会运用它到生活中去才是真理,才是王者。欲带皇冠,必承其重!只要你肯努力和付出,我相信天道酬勤。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篇

她的父母都是“瘾”君子;她是一个被世人遗弃的孩子;她在疯人院打过工;她不堪外公的凌辱和朋友流过浪,但她终究没有像朋友那样为“生存而生活;她选择读书作为自己的出路。她就是哈佛女孩丽姿。这是我看完后对她的一个总结。

很少有过这样强烈的震撼。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都令世人为之折服。她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也使得她能够坚强地活下去。她没得到过多少母爱,却要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去照顾她的母亲。她身上的担子实在太重……

“我拼命奋斗,就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沦陷入生活的最底层。”是的,她做到了。她睡地铁,捡垃圾中的吃的,这样苟且地生活。但她却想尽一切办法进入了一家慈善学校,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又借助《纽约时报》的助学考入了哈佛大学。她的生命充满了奇迹。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很久没像丽姿这样为了某个目标如此执着了。丽姿为了不让自己重蹈父母的覆辙,努力地为自己地前途打拼;而自己在先前的十七年岁月里为自己可以上一所好大学打拼。上了大学,却突然一下子没了目标。如今,回首高三,觉得那时的自己好幸福,可以像丽姿一样,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奋斗。可现在,似乎有写麻木了呢!当再次面对挑战时,自己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勇敢的笑着接受呢?

丽姿说:地球在转动,而你只不过是一粒微尘。不要认为自己的意志能改变世界,因为别人的意志更为强些。你能做的就是自己为自己打拼开拓道路。谨以自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篇

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我默默的品味着这句话。在《风雨哈佛路》主人公丽丝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芒,为每个迷离的孤独的青春行者点亮了奋斗的征途。

这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母亲染上了毒瘾,不久死去,父亲被送进收容所,她无家可归。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遗失的母爱,她能向谁诉说这份撕心裂肺的痛苦呢?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嘲笑。可是明天依然要继续,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没有丝毫感情寄托的地方,她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前进,默默地接受着一切。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得作出选择。我可以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对生活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更好地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本该拥有的欢乐和幸福却离她那么遥远,命运无情地要让她承受如此的苦难。然而,她没有堕落,相反,她奔跑在大街小巷,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做了太多不可能做到的事。最后,凭借着那份执著和勇气,她站在了哈佛的演讲台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书写了美丽的奇迹人生。

是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也没有人能支配自己的命运,但你可以改变这一切,逆转自己的人生轨迹。

漫漫的人生路上,你我都是孤独的行者,静静的追求自己梦想中的天地。会迷茫,会感伤,也会恐惧,但这不妨碍我们勇敢地向前进。每次想到丽丝,我都有说不尽的感动与震撼,没有依靠的黑暗生活,不仅没有摧毁她的意志,反而成就了她的辉煌,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在苦难面前,不要脆弱地等待安慰,不要以为世界会随你的意志而改变,因为别人的意志比你强大得多。成功永远不会青睐于任何想不劳而获的人,只有不断努力的人才能获得它。

我想我所学到的,我所收获的是人生的哲理智慧,我所要做的,就是微笑面对挫折,坚强面对苦难,将青春的每一串足迹都认真地镌刻上拼搏的意义!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篇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一个女孩子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努力奋进的故事.利兹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珍妮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父亲酗酒,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利兹只好流浪街头。不久,母亲去世了,利兹很受震动,她意识到如果沉沦下去,将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

奇怪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自己一个人,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因为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苦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面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面念微积分、几何学。

她身边的所有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得到机会参观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姊姊借来的大衣勉强充场面。

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学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

一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在写满辉煌的树下,一个女孩站在哈佛学府的门前,仰望。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

1996年,上帝会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果然,她得到了那笔奖金,进了哈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就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LizMurray,一个最贫穷,也最勇敢的哈佛女孩。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5篇

一五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辩论和打骂声中长大。厥后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力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留所,利兹住到了外公众,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异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离,不久便得知母亲逝世的音讯。到场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触再如许迷恋下去会和母亲的了局一样悲凉,决心告别过去。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感动了校方,为自己夺取到到场考试的权益,开始了受苦学习,终极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依附刚强的信心和改变困难生存的强烈愿望,失掉了哈佛大学的奖学金......

看过美国影片《美国美人》哈佛家训读后感的人可能都市记得谁人个性十足的芳华期少女珍妮,于是,也记住了扮演者的名字--托拉.伯奇。托拉.伯奇是在镜头前长大的,四岁开始拍告白,六岁便出演了第一部影戏。她先后和影坛大腕梅兰妮.格里菲斯、哈里森.福特等在《天国》、《爱国者游戏》中合作,失掉好评。风雨哈佛路读后感在她出演过的影片中,最受欢迎的是《幽灵天下》和《美国美人》,她在两部影片中的表演都失掉了海内、外的多种奖项的提名。《风雨哈佛路》摄制于二零零三年,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体现了一个女孩子降服种种不利条件、高兴奋进的故事。

奇怪的是,贫苦和负面的童年履历,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掉希望,流浪到哈佛读后感模模糊糊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别的人所过的,是很纷歧样的生存。而她知道,只要想办法离开如今的环境,才有可能到谁人新天下去。母亲身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奶奶的星星读后感没有精力鼓励的环境下,她自己一小我私家,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由于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困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邋遢的洗碗槽后面,一壁事情赚微薄的薪水,一壁念微积分、几何学。风雨哈佛路读后感

她身边的全部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效的,不要胡思乱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失掉机会观光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行动举止,为什么这么纷歧样?是不是由于,他们来的天下便是这么纷歧样?若是如许,那我要更高兴、更高兴,把我自己推到谁人天下去。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6篇

今天我查了六级成绩,不出我所料,挂掉了,虽然早就知道了是这种结果,但是还是免不了心中淡淡的失落,就是这种失败感,催动了我久久不曾运转的大脑,我开始发思,懊恼自己以前有多么不努力,也许是为了激励自己吧,我搜到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心灵震撼了。

父母吸毒,无家可归,吃不饱肚子,我不能体会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但是丽姿这个女孩就是在这种生活环境中长大的,我很佩服她没有屈服于这种环境,因为多数人,都是在这种屈服下死掉了。丽姿在饱经折磨之后选择了自己的路,改变这种环境,更好的生活。然后顽强的努力,大胆的尝试,最终机会女神向她招手了,她最后实现了自己的哈佛梦。看到这里我的灵魂颤动了。

我现在在思考,我的生活为啥一直这么不高不低的,我一直都试图打破这种原地踏步走的局面,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我现在似乎明白了,究竟为什么我没有做到自己想要的目标,因为我不够努力,我对于我的目标就没有心甘情愿的执着,在学校里,我多数时间都是荒废了吧,虽然我身边很大一部分的人都是这样,那么我就随波逐流了?这一点我深深的自责,有句话是说:做一个早起的人容易,但是在一群懒人中做一个早起的人就难了。对于我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我以为在大学里表现的太努力,会别人生疏的,真的,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也一直避免,现在我看来我是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我努力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如果我努力别人却嘲讽,那么这种人做不了朋友,以后我要好好努力,放下自己那么多的私心杂念,我明白我要好好学习,只要我优秀了,那些我苦苦追逐的荣誉,自己会来的……

希望我记住今天的思考,不要忘记自己的使命,我也想要更好的生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放下一切私心杂念,努力,努力,再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7篇

朋友推荐了一部电影,今天没事就看了看,可能是朋友看见我这几年的消沉跟堕落了吧,所以才推荐了这部影片给我吧,我是学医的,平常接触的都是些病人,而且感觉自己因为是单亲跟别人不一样,总是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看见别人的平淡我会羡慕,我恋爱了在大二,可是恋期仅仅1个月,我不知道有谁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我报考A级结果学校弄错了,今年没办法参加,我的第一次A级就差1分就可以及格,我当了一段宿舍长结果宿舍里一团糟,没人会听我的,还是喜欢听过去的一个宿舍长的,我哭过,在初三毕业没几天父亲脑梗塞进入医院,后来恢复还行,高三接近毕业考试父亲去世,现在的我依旧还是觉得那是个阴影,我以为我是最倒霉的,我觉得这个世界也抛弃了我,曾经的我也是个在父母眼里的混混,身边的朋友都是些不学习的人,一次生病妈妈把我接走,之后在她的监督下在父亲的逼迫下我……

考上了高中,在高中努力的学习,不会交朋友不敢跟男生说话,也是那么的内向,现在好多了,给别人的感觉就是我很阳光,因为我爱笑,好像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爱笑的人会得到上天的眷顾,可是他没有,分手那天我一个人跑去了新乡,逃避了三天,后来也包括现在我还是在逃避,因为那个男孩子很有魅力,我们仅仅一个月全班几乎都知道了,现在的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了却还是有朋友开玩笑,只是我会觉得委屈,今天看了风雨哈佛路我觉得自己其实很幸福,那句台词很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任何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

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我想我就适合这句话,我……也没有安全感,所以当碰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我……自卑过,呵呵,爱情里不能有自卑的,所以就分了,不过现在的我好了……看见那么多为了大学可是却不能上的孩子,我想我应该掀开自己的另一个章节,开始新的生活了,仅仅为了那句话,也要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8篇

每当我听到《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女孩的故事。

那个女孩叫做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酗酒,她还有一个姐姐。她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种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困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的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贫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倾听,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做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得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有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只知吃喝玩乐,长大后才后悔。

看了这部电影,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我要向那些优秀学生学习,即使家中再贫穷,也要努力学习,不能浪费一丝一毫学习的机会。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像丽思一样,就算学习的道路上有再多风雨,我们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它,让自己更加优秀!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9篇

寒假里,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美国电影《风雨哈佛路》。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叫丽丝。他妈妈得了精神分裂症,她爸爸也比她妈妈好不了多少,为了照顾爸爸妈妈,丽丝只能每个学期的最后一周去学校复习和考试。更糟糕的是,爸爸因为管不好丽丝住进了收容所,妈妈又得了艾滋病,妈妈和丽丝只能寄住在一个老爷爷家里,那个老爷爷因为不喜欢丽丝,把丽丝赶了出去,丽丝只好去流浪,流浪中她遇到了他最好的朋友克里斯,她们在街边乞讨、睡地铁、捡吃的-----在流浪的过程中,她妈妈去世了,丽丝唯一能做的只有上学,来到波士顿后,丽丝对哈佛大学有了渴望,于是她更加努力地学习,作中考上了哈佛大学。

丽丝,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当她免费进入哈佛大学的时候,当记者问他怎么做到的时候,丽丝说了一句,“我怎么做不到呢?父母教会了我可能。”记者还问,“在地铁里睡觉,吃被丢弃的食物,你怎么看待?”丽丝却说:“那总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觉着我被迫向前,必须要向前,没有能后退的路。”

看着这部感人的电影,我仿佛一置身其中,有时还不禁潸然泪下。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你有改变的决心和欲望,当决心和欲望变得异常坚定时,不管有多少风雨,都不能放弃,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你成功的步伐。

的百科全书,没地方睡,就睡在地铁站,没东西吃,就吃别人丢下的东西,再看看我们,有美好的生活,还不好好学习,我们真应该向丽斯学习,所以大家一起加油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0篇

在看过无数的励志电影后我再一次被这部戏中的女主角所感动,她对生活的执着和信念帮助她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坚强向我们展现了渴望与目标的魅力。

也许学校要求我们看这部电影的目的在于希望我们不要因为现状而失去考研的信心,但我想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目标,如果他肯坚定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就算不是很成功但也绝不会失败。但单单就励志题材的材料来说,每每都是以一个悲情的背景逐渐走向一个喜剧的结尾。我想说每个人的成功后面都有自己不同的辛酸与汗水,也许会觉得困苦的背景更能衬托出励志人物的伟大但是,又有没有人想过也许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却更难走向成功?生活的压力和困苦造就了一个奋斗的成功人物,生活的奢华往往造就一个堕落的“王子”。换句话说,是生活造就了不同人物的性格和今后的道路,而失败与成功只在人们的选择之间。我觉得相比困苦人士痛苦的经历,富足人们成就大事业也许更值得表扬。唯一不公的只是如果你是一个有梦想有追求有目标的青年,也许生活的不那么艰辛会让你更快的成才。

其实无论你是谁,只要有坚定的目标你就所向披靡。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1篇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和多年以前的心境略有不同,当时是大学放假在家期间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觉得电影很感人很励志,但是现在看来,除了感人励志,更多的是启发。现在的我需要工作,身上更多的是责任,看完这个不免反思自己目前的状况:工作稳定,但是缺乏奋斗目标。

丽兹说过哪里有母亲,哪里就是家,母亲的去世意味着最后的依赖都不存在了,面对装着母亲尸体的木棺,丽兹陷入美好生活的回忆,她想要摆脱目前生活的窘境,她不想当傻瓜,想要去上学,面对这样的生活,遭受这样的打击,丽兹能够坚强振作起来,她说她无法不去做到独立坚强,如果我们是丽兹,是振作还是沉沦?丽兹的朋友克里斯的命运和丽兹截然不同,因为克里斯不想上学,仍然过着游荡的生活,她没有想过改变自己的现状,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走的更远、甚至获得成功。丽兹不同,她知道自己很聪明,懂得用学习上的聪慧来为自己赢得尊严和掌声,她在高中用了两年修完四年的学业,用课余时间打工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利用每一分钟去学习,所以才能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哈佛游学的机会,也才会有后来为了能够进入哈佛所作出的万分努力。

通常我们树立目标之后不付诸实践是因为缺乏动力,如果和丽兹一样有着强烈摆脱颓废生活状态的动力,和丽兹一样没有谁能够去依赖,没有谁给予关怀和温暖,那么我们还能天天坐着空有理想不去行动吗?那个时候只有两个选择:向前或者被黑暗吞噬。因为生活环境的安逸,很少能够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我们在工作中决不可安于现状,要给自己制定目标,让自己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取得进步。

丽兹的遭遇虽是不幸,但她能够进入高中也是幸运的,她说: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每个人我认识的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只是挣扎着活下去,但我知道有一个世界,更好的世界。高中老师给了她这个机会。正是这个机会让她能够通过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自信,能够更加坚强直面自己苦难的过去,展望辉煌的明天。丽兹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面试的时候常会被问:你的特长是什么?你最擅长什么?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毕竟自己没有时间把世间所有的尝试一遍,来找出自己最擅长的,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通过不断的学习,让它成为你的特长。

此外,丽兹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她对爸妈充满爱意,她爸妈一个吸毒一个酗酒,家里脏乱差,但这个家仍是丽兹最留恋的地方。这种爱应该会让某些嫌弃自己爸妈没钱没势的人汗颜吧。我在想如果自己哪天成为一个妈妈,绝对不能放纵自己过如此糜烂的生活,要担起作为妈妈的责任,要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2篇

最近有很多思考,突然觉得世界的广阔,过去的大学两年生活是虚度的两年,没有认识,没有思考,是活着,没有生活……什么是生活?人在迷茫时,看看电影或许会带来启发,最近看了不少经典电影,尤其是昨天晚上看了《风雨哈佛路》,感受颇多。

在女主角莉斯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追求亲情的,渴望父爱母爱的孩子,这是整部影片给我最大的震撼。或许大多数人看到的是一个贫穷女孩如何克服生活的困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可是,不管是在电影开头莉斯无怨无悔甚至逃学只为照顾吸毒,有精神拨那个的母亲,还是在电影的最后,莉斯说她愿意用她的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和哈佛大学学习机会来换取她的完整的家。甚至她开始改变也就是她明白她必须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也是在母亲去世之时……其实,对我们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莉斯来说,父母的爱特别是母亲的爱是她最渴望的,虽然父母是“瘾君子”,可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觉得父母是爱她的,虽然他们忘记了。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在面试的时候,莉斯本人也意识到她母亲像她的孩子,是她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的母亲。在我看来,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读好书,改变命运,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爱的两面性在这里完全的表现出来,一面是人性的需要,一面却是束缚、枷锁,这就带来了人生的抉择,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份爱?

再说说影片的主体,女孩的命运是艰苦的,悲惨的,换成其他人,不一定有这份坚强与自信来改变命运。莉斯说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没有一个成功人士没有经历过失败,可是他们都能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比一般人更快的站起来,更加坚定的追求他们想要的东西。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在羡慕别人的成功,羡慕别人的过人之处,总觉得他们之所以成功是他们比我们幸运,或者他们身上有着我们认为我们不可能有的东西,其实不然。就拿影片中的莉斯来说,她称得上比别人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她的伯乐,戴维老师。可是,这份幸运也是她对上学的渴望,以及不放弃的那个30秒。没有这份坚持与努力,便没有她在学校读书的机会,更没有后来戴维老师对她的那份帮助。所以说,那些看似我们没有的幸运与过人之处,其实就是人的那份执着与努力的累积,他们做到了那些不容易做到的小事,更坚定的人就能成功。正如这句哈所说: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以为它难、以及迈出第一步。

电影《风雨哈佛路》的观后感迷茫依旧,可收获颇多~,相信这就是生活吧~至少现在的我只能看到这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3篇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吸毒,没有收入,只能靠政府的救济,她有一个姐姐,却和她格格不入。后来母亲又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生活几经崩溃。父母为了吸毒几乎花光了所以的钱,有时他们吃个便饭都是问题。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她开始逃课逃学,后来被送到了少年管教所,成了一名“坏女孩”。

莉丝母亲的去世对莉丝来说是一个转折点。她开始回忆、开始反思、开始奋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路还是要走,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开始努力,上了夜校,每天三更灯火五更鸡,学习荒废已久的知识,她在短时间内修够了所有的学分,成功申请哈佛大学。

曾经小小年纪就无家可归的女孩,如今却是一个充满了优雅气质和真挚性情的阳光女性。而她的执着、坚强、不向命运屈服和不断进取之心更强烈鼓舞了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从莉丝身上,人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如何跨越艰难与困境的精神以及面对逆境如何自我选择的勇气和动力。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没有追求没有理想,小小的磨难就将我们打垮,整天抱怨学校的管理太严,自己的专业太差,没有想过那一天当我们也遇到和丝相同的困境时,我们该如何?还会有机会去抱怨吗?这是不是我们这些在大学里迷失方向的学生应该考虑的问题吗?每天问一下自己今天的自己是否有理由去抱怨。

反观自己,我们是如何正确看待我们自己的抉择?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的抉择,有些的选择了退却,而有些人选择了冲向成功,所以有了成功者和失败者。而在电影里的女主角是没有任何退路的,没有退路才能勇往直前,才会无所畏惧,当我们真正懂得放弃所有向前冲,也许机会就会出现。一个人的人生命运是分先天和后天的,先天只能给我们成长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然而真正的幸福是靠后天我们自己的努力来的。如果你觉得没有动力了,如果你觉得前途渺茫时,如果你真的要放弃了,想想女主角莉丝在逆境中奋起的经历,我们就会永远充满着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4篇

暑假里,爸爸送给我一本书,我刚拿到手就被封面上的女孩吸引了:她留着金色的长发,眼睛凝望着远方,目光深邃而又含有殷切希望,振奋人心!最迷人的是她那莞尔的微笑,她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欢畅,那么心醉,好像从来就没有忧愁与烦恼。我立刻爱不释手!这本书名为《风雨哈佛路》,封面上的女孩便为主人公莉丝。

莉丝出生呢个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尽管父母吸毒,但她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母亲艾滋与饥饿中度过了童年。她因饱受同学嘲笑不愿上学被送进了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整夜只有在地铁中才能温暖入梦。但在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改变生活,重返高中。莉丝在流浪之中学习,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最终考入哈佛大学。

读完了此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坚信,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而又精彩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几乎永远隔绝了。我也相信,对于莉丝来说,希望之光一旦熄灭了,生活刹那就变成了一片黑暗。

再钻得深一点去想吧,莉丝是一个乐观开朗、忍辱负重、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做抗争的小女孩。在父母吸毒为了麻醉自己,忘记童年的悲惨遭遇时,她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理解他们,所以她选择了微笑;在流落街头,无衣无食时,她选择了一笑置之;在上小学别人嘲笑她时,她还是选择了微笑!

难道我们这些小学生、年轻人真的不应该好好想想吗?你生活得比她更糟吗?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少呢?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挫折和逆境不是用来看轻的,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信念不倒,只要梦想尚在,我们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会停下,一直向前。美国的诺曼.文森特.友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伟大,要么使他变得更渺小。困难是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像莉丝一样无路可退过,所以,我们缺乏勇气和力量。而莉丝靠着微笑,走出了困境,更确切地说,她爬出了深渊,沐浴到了柔和的春光!而我们这些年轻人何曾真正努力过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却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所以,请向着阳光,笑一笑,“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吧!无论你的身份如何,只有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南郊玩平衡木吊桥,我看其他小朋友都玩得如鱼得水,也跨上了吊桥,结果当我刚跨上去,由于没抓稳,没掌握技巧,摔了一个“狗啃泥”,我吓坏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生活真的就是这样严峻,如果你不求战胜困难,困难也就会吞没你。”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跨越困难、微笑着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5篇

风雨哈佛路叙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15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争吵和打骂声中长大。后来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神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容所,利兹住到了外公家,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同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浪,不久便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参加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到再这样沉沦下去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打动了校方,为自己争取到参加考试的权利,开始了刻苦学习,最终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凭借坚强的信念和改变困难生活的强烈愿望,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令人惊讶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姐姐借来的大衣。

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并且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边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边念微积分、几何学。她身边的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但是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在那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一个女孩站在哈佛校园里,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1996年,上帝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6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编织的童话,可是现实却有着万千坎坷。困难已经堵住了后退的路,我们无法选择。

生活在纽约的女孩莉斯的父母都是吸毒成性的瘾君子。母亲的精神病发作,只能换成一次次无奈。莉斯知道母亲爱她,母亲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语都是满满的爱。没有怨,没有恨,她只是默默地、默默地接受着一切的一切。她爱父亲,爱母亲,尽管如此。后来父母还是因为吸毒被抓走了。

莉斯只好寄居在爷爷家。虽然寄居在爷爷家的莉斯那么听话,却还是遭到了讨厌。爷爷只视莉斯为他生活上的累赘。被驱赶的那一天还是来临了,爷爷冷冷地说“走吧!出去!”

被生活无奈所迫,莉斯无奈地与伙伴们穿梭在各个垃圾桶间寻找食物,有时停下来乞讨,甚至到超市去偷去抢……真的就这样下去了吗?谁愿如此?谁会甘心!莉斯内心的一次次呼唤、呐喊∶“不!我要改变自己!我要去最好的地方。”

为了求学,她在收留所找到了她的父亲。并且与父亲在校长的面前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明明无家可归,却说自己家离学校很远。就这样校长也被这个渴望上学的孩子深深打动了。

她通过努力来到学校,她选择坚强奋斗,人生的十字路口,做自己生命的主宰!内心不变的欲望便化作了前进动力。莉斯一天学习九门功课。她不小心撞到了墙上,那是因为她边走路边读书。下课了,大家在玩游戏,莉斯却还在座位上,那是因为她在读书。莉斯所在的学校是一所救济学校,所以学生们没有课本而是一张张临时印发的卷纸。可是莉斯却得到了一套课本。因为她用功的学习,在图书馆里学习到深夜,每次考试都是学校第一名,深深地打动了校长。

终于,四年的书本只花两年啃完。不可能的梦想她却如愿的实现!哈佛,一个称作奇迹的大门为她而敞开。

她无怨,她无恨,她乐观。她感谢困难磨练自己,她感谢社会给她机会。如此可爱的女孩,令人可怜可悲,可是她放弃过吗。面对困难,换是我身临其境的话,我会选择放弃。谁会像女孩莉斯那样选择努力呢?现在我们太缺乏刻苦精神了。

我们生活中有太多阳光明媚的日子,莉斯的生活与我们的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当然我们也不乏有风雨大作的日子,甚至雷电交加。但与莉斯水深火热的生活比,我们还是太幸运了,太幸福了!然而,我们的孩子,甚或我们,在面临坎坷的时候,用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去面对呢?放下手中的书,我不禁掩卷沉思。想想我的生活,想想莉斯的人生,上苍给予我们的已经太多太多……套句俗话吧,但却是真理:不见风雨怎见彩虹?真的,生命似草,我们无法躲过野火的灼烧,那我们为何不春风吹又来?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7篇

今天,我看了一个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非常好看。

电影的女主角叫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喝酒,她还有一个姐姐。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痛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完成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的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8篇

电影《风雨哈佛路》讲述了具有惨淡的童年的女主人公莉丝生活在纽约贫民窟,父亲因吸毒被送进收留所,母亲因艾滋病而去逝,母亲的死让她从流浪乞讨的消极生活中清醒过来,重回学校,以两年时间完成四年的学业并且努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而进入哈佛大学学习的成功经历。随着剧中女主人公由悲伤,沉沦到后来的醒悟并奋力同命运相斗争的经历,我,一个观众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在充满烟气,酒味,光线泛黄的厅室里小莉丝看着一群人冲进她们的房间,带走了她的母亲,莉丝哭喊着追出去也没能阻止母亲被送往戒毒所。莉丝所能做的就是竭力维持快要坍塌的家庭,好好学习,等待着母亲回来时能感觉到还有家的存在。

头发蓬乱,衣服污脏的莉丝接到老师递给她的100分的试卷时,她激动得要落泪了,当知道妈妈又回到家时,她就高兴得快速跑上了屋子,告诉妈妈这个好消息。可母亲却说她得了艾滋病,她要回到自己家里,她想死在那儿。莉丝讨厌去那个阴冷的外公家里,她失去了安全感失去了方向,她逃课、流浪、乞讨,她逃避眼前的现实和不幸。

母亲在床上抽搐着,气息微弱,莉丝守在床边“你会好的……妈妈,我爱你。”终究没能阻止住死亡的到来。莉丝躺在装着母亲的木棺上,她蜷曲着身体,感觉到了空气的冷,周围生活、人心的冷。

她不想像母亲那样痛苦地生活、死亡,她的未来还很长,她能做的还有很多。“我不想那种流浪乞讨的生活,我只是找到了一个努力的目标,并且想尽所有的办法去实现它。”正如她后来在获奖的时候发言所说的那样。

两年的时间,莉丝一直都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第一个敲开老师的门。她第一次在哈佛大学校园里,看着那些来往的学生,她意识到那是一个方向,一种前进的动力。她所能做的就是认清现实,收起不幸,朝那个有阳光的方向走去。

你可以嘲笑我一无所有,但我会用时间证明我的财富;你可以轻视我身份卑微,但我会用坚强证明我的信仰;摒弃命运的不公,我绝不轻易言弃,我们能做的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价值。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9篇

今天下午我们用了俩节课的时间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女孩子从一个贫困的家庭用坚强的意志力去学习,用了两年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其实这种事情因该有很多的人经历过,从一个贫困的地区到了中国的顶尖大学,这也是种植的我们学习的。

就像开头一样,小女孩的命运就已经应我们的心里了。似乎是爸爸妈妈都吸毒,妈妈想要拿去买毒品,而姐姐为了保护家里仅有的生活费,和妈妈吵了起来,最终妈妈还是拿到了钱,但是丽萨还是深爱着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和这个贫困的家庭。

之后因为妈妈吸毒太重,最后精神分裂,而被警察带走了,丽萨痛不欲生,家里平静了两个多月。因为家庭的原因所以丽萨多次缺课,被警察带走在空铺的教养院里,她竟然呆了五年。可见她精神力量很大。

女孩出了教养院,到了外公的家里,她看见妈妈,妈妈在生命的后段时间里,给她最后的母爱,她也到了新的学校,她认识到里许多朋友,同学到他家里玩,见妈妈喝醉了回家,纷纷离开,后来得知,她的朋友无家可归,最终两人离家出走。

后来,她用了2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

就像阿炳一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髓,一步步的爬上高峰。我们因该向他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0篇

第一次看到这个电影是冲着哈佛这个名字,真正看到之后才发现,它不光是一个可以用来励志考学的电影,还可以用于指导人生中所有重大的选择!今天再一次看了全片,又有了新的收获!

进入BD这将近两年中,最近几个月是过的相对较充实的:我找到了做学术的方向,得到了导师的认可,同时又收获了爱情,但这些不能让我停步,更大的挑战就在眼前,我需要再加一把劲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过后,看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是这个电影中最让我感动,引起最多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考研进BD那段时间一直激励我的!那就是:既然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那就往前看吧,看我再加一把油,能做成什么样子!

另外一个让我感动地方就是影片中的女主角应邀去参观哈佛时,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哈佛人,她想:这些人与我这么不同,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出身,还是他们非常聪明?女主角困惑了,那一刻,哈佛近在咫尺,甚至可以触碰到,但却远在天涯,似乎永不可及;这一幕,也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是如此地渴望BD,当我大二第二次踏进她,走近未名湖时,我的心情极度低落,我人在BD,但是她却不属于我!看着那些走在校园里的匆匆学子,当时的我非常不服气,却从心里里不相信自己,非常矛盾,出BD西门照相时,临定格前的一秒,我将四指蜷起,只留下食指冲着地板,做射击状,那一刻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到这里!正是这个想法和那些坚定的信念帮我度过了迷茫的大【第2句】:混沌忙碌的大三以及考研前的那些无比黑暗的日子!

影片中第三个可以映射到我身上的是家庭的影响,女主角从小处境非常悲惨,母亲吸毒酗酒精神分裂,最后死于艾滋,父亲也是Abnormal最终染上了毒品与艾滋;没有受到父母的照顾的她说,她被剥离地对亲情没有任何希望与失望。远离她周围那些愤怒、绝望的人之后,她想有一个更为精彩的世界!我从小自觉受家庭的影响也很大,有好的也有坏的方面,这些压力有时候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但是相比这个小女孩,自己是非常幸运的!我准备抛开父母的见解,从新用自己的眼睛来打量周围,感受世界,跟着某人,一起走向更好的未来!

现在,我和你,同时站在这样的十字路口,圆梦的希望非常渺茫,你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也比任何人都Care这个结果,我能感受的你气息中的焦虑和不安,但是,我们不是没有希望,在结果出来之前没有任何人说NO,让我们相信自己,相信彼此,相信努力过后的成功,相信风雨过后的彩虹!像女主角说的那样,让我看一看,我再努力一点,结果会怎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1篇

行走于这个世界上,大都数没有一帆风顺。在人生这条路上,起点取决于命运,但是这条路的方向却取决于自己。

影片中破旧不堪的房子、昏暗闪烁的霓虹灯、垃圾乱扔的街头和地上随处可见毒品的注射器。这就是本部电影女主人翁丽丝所居住的环境。面对生活,除了无奈还是无奈,父母的萎靡不振、爷爷的漠不关心、闺蜜的自暴自弃,让小小年纪的丽丝明白了生活只能靠自己去改变。

整部影片没有《肖生克的救赎》带来的宏伟场景,没有《阿甘正传》所带来的人间温情,却拥有比二者更强的精神——励志!影片打动我的并不是丽丝的悲惨命运,而是她面对命运的态度。她人生起点可以说是从无数的荆棘中开始的,面对生活的重重困难,丽丝从不言弃。在不断的努力中追求着自己的梦想,最终远离了那肮脏的生活环境,摆脱了那颓废的生活。进入了世界一流学府——哈佛大学,在这样的高等学府又她开始了新的奋斗之路。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可以和它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丽丝一个娇小的身躯创造了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她的奋斗经历告诉我生活只有经历一些挫折才算完美。用一句老话来讲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虽然这样的名言警句在现在有些人看来已经老掉牙,但是却真的很有道理,不是吗?

脚踏实地的走好人生的道理,成功的花儿就会为您绽放,欢乐的乐曲就能为您奏响。

风雨哈佛路,坎坷千里行。通向成功的道理在自己的脚下,行走于路上的动力在于日常的勤奋。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2篇

有人这样描述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心电图一般,如果没有波折那就代表你自己已经放弃了自己”。也有人这样形容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一艘航船在风云莫测的大海上前行,不经历风雨,怎能到达成功的彼岸”。但无论什么样的描述,归根结底都是要我们坚持不懈,克服一切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个道理。这部电影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丽丝家庭的不幸:丽丝的父母都会吸毒,因此原本幸福的家庭便开始变得支离破碎,父母什么都不管,于是她与姐姐便只能捡别人吃剩的东西吃,丽丝也很少去上学。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被带走戒毒去了,而她也因不上学以及父亲不管她而被带去孤儿所了。经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无法忍受孤儿院的生活,便开始与朋友到处流浪,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还是无法离开母亲,便又回到了早已从医院戒毒回来的母亲身边,但母亲因患艾滋病不久便死去了。

后半段则讲述了丽丝不甘沉沦,想要得到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生活:丽丝在母亲死后,与朋友分别,去到了一家公办学校,想继续上学,最终她凭借自己优异的成绩以及聪明的头脑被录取了。在一次机缘下,她去到了哈佛大学,从此她便渴望去到哈佛大学并为此努力,甚至只用了2年的时间便完成了4年的高中,最终在纽约时报的帮助下她进入了哈佛大学,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看过《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后,我终于彻底明悟了这句话的意义,要想成功,必须坚定信念,不畏一切困难。雏鹰不经历磨难,怎能翱翔天空?铁石不经历敲打,怎能成为良器?所以,让我们不畏困难,勇敢地冲向成功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3篇

——光芒

她的眼里流露出一分光芒,坚定的光芒。娇弱却坚定的身影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的苦难、她的悲伤、她所经历的一切一切,此刻都幻化成一缕金色的光芒闪耀在我的脑海。

“I love my mother,so much!”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褐色的眼里闪着幸福的光,对于家的一切向往。母亲吸毒,患有艾滋病,眼睛将近失明,还有精神分裂症,但她仍深深爱着她的妈妈,深深!他的爸爸吸毒,也患上了艾滋病,姐姐想妈妈一样也快失明了贫穷的丽姿去要出去乞讨,流浪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她在毒品、艾滋病、饥饿充斥的环境里渡过了童年,她小小的身躯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东西,但——那又怎样,生活和命运把安全感从他的身体里一点一点全部抽空,但却没有带走她对生活的希望、对未来的渴求,丽姿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

她紧紧地贴在母亲的棺材上,用最后一秒钟拥抱自己的母亲,此刻,不是身体与身体的触碰,而是灵魂与灵魂的交融,“明天就找不到这个地方了,但那又怎样,这只不过是一个虚脱的假象,人是依存在心底的。”我的心像被刺中了一般痛,看着那个娇小的身影,就那样孤单地站在墓碑林立的地方,她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无力,又那样的让人心碎。

丽姿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连上十门课还兼职打工,一边刷碗一边看书,她蜷缩在地铁的角落里,手里捧着书本,她相信她努力了总会有回报的。最终,丽姿考上了哈佛大学,那个充满着光明与神圣的地方。

相比之下,自暴自弃的瑞斯让我有几分讨厌,甚至是厌恶!每个人都可以有梦,每个人都可以成功!

突然觉得我好幸运,我家并不富裕,但却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没有生活在蜜罐里,但却没有生存在苦难之中,我是这宇宙间的一颗小小星辰,卑微却依旧闪烁着自己微弱而快乐的光芒。

影片结束,脑海中不停的闪现着丽姿带着光芒的身影和闪着光芒的眼睛,原来人真的是会发光的!我被她坚定的执着的追梦而感动,被她对母亲深深的爱而感动,被她闪着光芒的眼睛而感动……那缕光芒在漆黑的夜空中悠悠的上升,成为闪烁在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4篇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观看了一部励志电影,受益匪浅。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莉思出生于美国纽约,父母都是瘾君子,自己还有一个姐姐名叫丽萨。家里总是脏乱不堪,从未交过租金,父母靠政府给贫民窟的救济生活,莉思几乎不洗澡,身上总散发着异味,头上虱子肆意狂欢,所以莉思成为了最受同学厌恶的异类。正因如此,莉思不愿意去上学,只在考试的时候去学校,但她很热爱读书,每次考试都是100分。但因为她的家庭情况,她被关进了管教所,直到15岁才被放出来。回家后不久,她便因母亲的死而觉悟了。于是,她争取到了上中学的资格,以全A的成绩用两年读完了四年的课程,最后赢得了12000元美金,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影片,我懂得了从小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重要性,虽然莉思生活在一个混乱、肮脏、丑恶的环境下,但她完全没有被同化,她爱学习、爱生活,并且珍惜母亲的点滴爱;她挖掘父亲的优点,夸他有见识、有学问,她还非常乐于帮助朋友······她奋斗着,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因为她知道:“既然我们活着,就应尽最大的努力······”莉思是幸运的,她在最关键的时候抓住了金钥匙,并凭自己的坚持,战胜了风雨,走进了理想的学校,亲眼目睹了世界的美好。

只有能够战胜风雨的灵魂,才能拥抱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人能主宰你的人生,除了你自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5篇

哈佛大学----享誉全球的高校,想必每个人都知道吧!但是能够有梦想,并坚持最终取得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而风雨哈佛路中的主人公丽兹就是这样一个在逆境中选择执着坚持梦想的人。

丽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都是“瘾君子”,母亲还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最终因艾滋病而不幸死去。父亲也因为欠了许多房租而被关进收容所。但是丽兹在困境面前没有低头叹息,反而将困难化为动力,最终冲破重重阻拦,考取了著名的哈弗大学。

文中的主人公丽兹的坎坷经历让我感触很深,影片中有一个片段:她在和她的“难友”一样去做个“黑社会”,以及去念完高中上大学这两条路中选择一条。她毅然地决定念完高中上大学。而且为了能交得起大学学费,她勤劳地打工赚钱。她做题做到半夜,每天最早到校。最终以她的勤奋和天资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奖学金,考取了哈佛。她如果不坚持自己的选择,那她的生活将一如她的父母那样穷困潦倒,会跟她的“难友”一样一无是处,浑浑噩噩地度过人生。

看完影片,我不禁想到:拥有梦想和正确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事。梦想是一种来自内心的不竭的动力,它能激发你内心的能量,让你勇攀高峰。就算你没有成功,只要努力了,就不会感到遗憾。而正确的选择可能会让你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这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我现在面临的选择是上一所普普通通的中学,做一个平凡的人,或是考上理想的中学,为以后的.路打好基础。而我的梦想是上一所理想的中学。所以我必定要付出行动,就算失败,我也不气馁,不放弃,反而会朝着下一个梦想继续前进。因为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都要像影片中的丽兹一样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永不放弃,执着追求,达到成功的彼岸,为我们的人生插上绚丽的翅膀!

这部影片用大量篇幅讲述了丽兹的不幸生活,表现了她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不屈服与命运的抗争心理。是的,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这些生活的“赐予”我们应该拥有坚强的毅力和战胜的决心,而后我们迎接的将是美好的生活。风雨愈强,彩虹愈靓——这,就是影片要告诉我们的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6篇

最近我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感受颇多,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小女孩莉兹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吸毒,她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成长道路,经历无数坎坷后最终实现了梦想,考进了哈佛大学。在莉兹身上,我看到了她对父母无私的爱。无论是影片开始莉兹无怨无悔甚至愿意逃学来照顾吸毒酗酒,有精神分裂的母亲,还是在最后莉兹面对台下记者说愿意用她的奖学金和在哈佛学习机会来换取她完整的家,无一不体现了她最渴望的是父母的爱,就像她说:“我爱妈妈,如此之深,虽然她做过一些事,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有句话名为“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无论如何,都永远孝敬父母,是他们将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爱他们。但是这份爱固然伟大,却也是一把沉甸甸的枷锁,锁住她读好书,改变命运的愿望,却要莉兹为照顾母亲而放弃,放弃麻省展翅高飞当凤凰的愿望。这不禁令人引发深思,爱既是神圣的,又是受束缚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爱?显然莉兹选择了保留。

在莉兹身上,我还看到了对目标无限追求的精神。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行动地、乐观地面对现实,挫折定会冲我们举起白旗。有志者事竟成,不要抱怨不幸,要去竭尽所能地改变它,用自己的乐观向上和奋勇前进换取成功。难道从纽约贫民窟出来的莉兹最后成为哈佛大学的骄子是通过原地踏步得来的吗?不是!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7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弗路》这部电影后,我有很多感触,女主人公莉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辉煌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毒瘾,家庭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发作,又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看在她眼里,她在心底呐喊,深深地呼唤,可一切都只是徒劳……

最终母亲因吸毒感染上艾滋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的太阳还会照常升起,拾起那饱经挫折的残碎记忆,路还是要往前走。而此时的她是一个人,人海茫茫,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可她不曾忘记自己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从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努力争取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梦想,她的付出超出所能。“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家庭的不幸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动力,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人的命运并非一成不变,一帆风顺,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地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属于自己的那份梦想。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与挫折将是对我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8篇

《风雨哈佛路》整部电一影不到90分钟,眼泪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这种莫名的感动,感动的是那种向前看;也感动于在哈佛校园里老师说的,他们都是普通人,而我们也是;也更感动于,我只是需要有一次机会,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那个社会,那样的环境,真的给了她这么一次机会,她上了哈佛,在纽约时报有一份工作,学费是纽约时报的奖学金支付的。

那样的环境,每个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挣扎着活下去,他们整天谈论的是毒一品、一性【第1句】:酗酒。我们对微小事物的视而不见,我们看不到那种改变,看不到那种改变对于我们人生的影响。“我的父母迫使我向深处里观察,我有幸看到微小的事物是如何最终聚集在一起,最终形成产物的。”我们把触角伸向了四周,但却没有告诉我们自己,这是一种渴望,不是不可能。

经历了睡大街地铁,沿街乞讨,甚至当了小偷,在收容所里所见到的难以忘怀的过去,所有的这些夹杂起来,却没有让这个女孩陷入到那样的环境里,那本身属于她的环境里。不是一时的心情冲动,她说:“我不想做傻瓜,我要去上学。”在美国那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要她必须提供户籍证一件、学籍档案、上学过程中一系列的成绩,如果这些是必需的,我想她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

“或者我可以推自己一把,让我的生活变好。”是的,如果有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你不断向前的话,那种力量应该来自于对未知世界的探索,那种怀揣着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不管这种力量有多少,那总是你自己的,是你自己在推着自己在前行,而不是别人。

读别人,总能反观自己,对照自己的人生,我们的经历,有时候会感觉到羞愧,因为那算不了什么。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9篇

中午,我和妈妈吃完饭,一起在电脑上看了一个名叫《风雨哈佛路》的电影。这个电影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都吸毒,为买毒品而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已至这个一家四口的家庭住在一间狭小的公寓里。后来女孩的妈妈因艾滋病去世了,爸爸在收留所里不管她了。直到16岁,她下决心要上学。她来到一所新建的学校读高中,并在两年的时间里读完了四年的内容。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这个女孩名叫——丽斯。

看完这个部电影,我十分感动,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但并没有抱怨,并十分坚强的生活着。她孝顺,深深的爱着这个家庭,爱着爸爸、妈妈和姐姐,尽管他的爸爸并不爱她,妈妈在发病的时候经常打骂她,姐姐也对她十分冷淡。“我爱我的妈妈,自始至终,自始至终,尽管她吸毒尽管她没有照顾女儿,而一直是我在照顾她,好像她变成了我的孩子。”她曾深情的说道。但她的语言中并没有任何对妈妈的抱怨,并且,她说她很爱她的妈妈,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语言啊!

电影中有一个细节使我感动,她靠打工挣来的工资支付她的学费,有一次她在洗碗时,居然把书放在挂毛巾的地方,边洗碗边看书,这一抬头,一低头,藏着多少她对学习的热爱、知识的渴求、时间的珍惜!

她勤奋的精神和对生活的乐观、对家庭的爱,感动了哈佛大学的面试官,使她顺利地进入了哈佛大学。同时,她的精神也感染了我,使我懂得了珍惜时间、勤奋学习、乐观向上、孝顺长辈。就是这么一个没上小学和初中的小女孩,创造了奇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0篇

必须得赶紧码上两行文字,不然太对不起我的眼睛费力看这部影片了。看完后我久久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此刻第一个念头,极力想把这部影片推荐给当下的年轻人,包括我的儿子。我坚信这样的影片,对年轻人的成长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

这部影片的名字就取得非常好—《风雨哈佛路》。影片真实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女主人公艰辛的人生奋斗历程。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勤奋、执着和坚持,实现了她的人生梦想,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命运的确可是真够悲催的。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酗酒吸毒并染上艾滋病,妈妈变卖家里所有的财产去购买毒品和酒,早早死去。爸爸脾气暴躁,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根本不管她的学习和生活,后她的父亲被收容所收留。

她流落街头,捡食别人吃剩的东西,她过早的承受着生活的苦难。即使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但她依然爱他的爸爸妈妈,依然积极乐观的生活。她忙碌奔波四处打工,在洗盘子的时候,她不忘把单词和语法挂在墙上,边洗边学。她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并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她的执着和勤奋,感动了《纽约日报》的评委,他们为她提供了全额奖学金,从而使她得以顺利进入哈佛大学深造,从此她的命运得以完全改变。

假如她没有这份执着和坚持,也许她会和众多流浪儿童一样,沦落为乞丐或者成为像她妈妈一样的人。

《风雨哈佛路》,真的是一部非常励志的影片,她传播正能量,她激发人奋发向上锐意进取。

《风雨哈佛路》一部十分优秀耐人寻味的作品。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1篇

有时候我们总要尝试着做些什么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风雨哈佛路》不得不承认影片从头到尾都很经典,不仅感人而且励志。

人总是要面临选择,当丽思的母亲因为艾滋死去,父亲又被送去收容所,爷爷把她当垃圾一样看待的时候,很显然他一无所有了,她不得不做些什么来改变现在的状况,她需要一个机会,需要上学。

“我很聪明,我知道我会成功的,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机会,我需要一个机会让我从糟糕的环境中爬出来。我所知道的每一个人都是愤怒的疲惫的,他们试着活下去,但我知道……外面的世界才是更好的世界,更好的发展,我想要住在那里。”当丽思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他开始找到自己的方向了,并对自己的未来做出了选择——读书。那么现在在看看我们自己,现在又多上年轻人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未来会怎样?我曾经问过我几个朋友“你的小学梦想是什么?那么初中呢?高中呢?现在呢?”知道我得到的答案是什么吗?呵呵,他们是这么回答我的“小学的梦想是科学家。”呵呵挺起来很不靠谱但很棒对吗,毕竟是小学生允许我们天马星空的想象,“初中的梦想……忘了”呵呵,好吧忘了……这是答案吗?根本就是没想法,好的初中没想法没关系,我们还 有时间!“高中……不知道”哈,ok,依然没想法。“现在……不知道”呵,这个时候说不知道,20多所了依然不知道自己想干嘛,可以想象着有多可怕吗?有多少人依然是这样浑浑噩噩的浪费着自己的青春。我用了21年的时间去寻找方向,值得庆幸的是我找到了。

“一种观点给我们一种对世界的认知。”还 记得这句话吗。我们应该尝试着去拥有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思想局限在那些条条框框里呢。

说到这我开始感慨中国教育的悲哀,小时候,老师家长会告诉我们什么事对什么是错,但我们却不知道对为什么对,错为什么错。我们只会按照他们所给的路去走,当然这样做确实很安全,同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失去了自己余生俱来的创造力和允许我们犯错的机会。有多少人就这样被扼杀在了襁褓之中。长大了,我们开始踏足社会,社会会告诉我们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不得不尽力去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它不会给我们太多犯错的机会。这让我们丧失了自己的观点和自我认知的能力。不过我想这并不代表无法改变,这仅仅只是需要我们的坚持和敢于尝试。

丽思用了两年的时间读完了4年的高中课程,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很多时候当我们以一个常态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一件事的时候很会觉得它遥不可及,但当我们决心去尝试并获得成功后在回头看自己所做的你会发现其实很多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这让我想起了当初骑自行车从武汉到北京,几乎所有人都对我的这个想法报以怀疑的态度,包括我自己也觉得这1300多公里的行程是那么的遥远,但是我做到了,这对我的人生是一个极大的鼓励。现在我学画画,每次看到别人的作品,我都会觉得这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我总是觉得自己无法完成这样的作品,但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和一次次的成功后。我觉得我需要改变些什么了。

“我迫使自己向前,我必须这样……没有后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想我必须竭尽所能的工作,看会发生什么”好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事实上当我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我么只能一直向前一直向前,然后看看会发生什么。即使不会成功但至少努力过,至少不会堕落,至少不枉此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2篇

世界在转动,你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就算你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停滞不前,现实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去改变的,因为别人的意志更强些,未有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利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父亲嗜酒,最后进了收容所。母亲吸毒成瘾,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最终长眠。爷爷也不肯收留她,只好流浪街头。曾经的幸福美满早已消失不见,一瞬间,她变成了被世人遗弃的孩子。

利兹,一位出生在纽约的女孩,没有就此堕落下去,她经历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凭借自己的努力,踏入了哈佛的殿堂。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一句话体现了她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她睡地铁,捡垃圾桶中的吃,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斗争着,她用努力争取了机会,她用行动诠释了自己。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分看哪个都雨势滂沱。但敲敲脑袋做顿悟状后就知道,生是和自由告别而苦,老是与希望告别而苦,病是与奔跑和热枕告别而苦,至于爱别离,既然已经说了是别离,那大家都清清楚楚。而求不得,根本连告别的机会也不会有。利兹,在这个纷扰浮华的世界,经历了太多的苦,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是她在这充斥着喧嚣的世界嗅到的唯一一丝纯净的气息,这也是使她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换位思考,如果我们遇到像利兹那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够在黑暗的边缘垂死挣扎,只为见到那一丝的阳光?恐怕没有几个吧。我们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下,怎能体会到利兹那种受冷挨饿,被世人遗弃的感受。当面对困难,我们能否像利兹那样坦然接受,笑着面对,迎难而上呢?唯有坚强的意志,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雨并不可怕,爱、信念和毅力将让我们穿越风雨,见到人生的彩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能实现梦想。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顽强的精神诠释生命,梦想就在前方的。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3篇

“我知道外面有一个更好更丰富的世界,而我想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这是《风雨哈佛路》里的一句经典名词台词。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儿——莉斯,经历人生的艰辛和心酸,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进了最高学府的经历。

莉斯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贫困和饥饿中度过。母亲因吸毒染上了艾滋病导致精神崩溃,父亲酗酒最后进入了收容所,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她只好流浪街头。

我们身边很多人的出身都比她要好得多: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衣食无忧,我们不必流浪街头,而且父母都很健康。正如她所说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比她的丰富,比她的精彩,她也想到我们这个世界来生活。她很可怜不是吗?但她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的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实现理想的道路,一旦踏上就没有退路,除非你跳下路边的悬崖。但是,也许在下一秒,你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也许在下一秒,你就将达到理想的世界。

所以,莉斯没有放弃。在她十七岁时,她选择去读高中。这对于一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她来说,谈何容易?但她决心已定,只要是她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就没有不可能的。是的,她顺利地读上了高中,并成为了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她白天在学校,晚上就在地铁上度过。而这一切,她早已习以为常,她只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

很多人总是找各种理由说放弃。但在莉斯面前,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谈放弃?她的生活状况是那样的糟糕,可她仍然坚持着。这是为什么?因为她是天才?我们每个人在某一领域都是“天才”。可是光靠天赋是没有用的,更多的是靠她自己的毅力与恒心,是靠她对理想执着的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她竭尽全力。

出生比别人差又怎样?好的出生,只是给你提供了捷径,但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结局的好坏,都由你的努力来决定。在学习方面遇到困难,就想想:“你有莉斯困难吗?莉斯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在生活方面更应如此。“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童话,故事的主角就是自己,只有我们才能决定故事的结局,为了童话美丽的结局,永不要放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4篇

我想了好多的题目来表达我对这部电一影的的印象,但都显得苍白无力,可能世界上一切的华丽的辞藻,都不及实际的直观的印象留在人们心中来得深刻。

拥有金色长发的女孩利斯,她有着悲惨的童年,小时候父母都是瘾君子,这给她的童年蒙上一陰一影,不久母亲因感染上艾滋病去世了,在母亲的棺木下葬的那一刻,她跳上了棺木趴在盖子上和母亲做最后的告别,一个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家人在一起和睦相处的小小的愿望也被剥夺了,看到这我的眼眶湿润了,父亲由于酗酒被送到收容所,而爷爷也不愿意收留她。她从此过着流一浪一的生活。

如果沉一沦下去,她将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要开始崭新的生活。

她申请了一所私立学校,后来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她的梦想是去哈佛,因为没有钱所以申请了奖学金,这些都是她想要改变的勇敢的做法。终于她成功了,在获得奖学金的演讲上,她说:我愿意放弃一切,只要能换回我的家庭。

这是由一部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电一影,我几乎是含一着泪看完的,为利斯不幸的家庭,为她坚毅的追求自己的理想,为这份执著而无法表露的亲情而感动。

我记下几句台词和大家分享:

“我可以寻找各种理由使自己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人会死花会谢,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其实毫无意义,留下一些影象,模糊的影象,供己回忆。”

“世界是无限的,我们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意志来改变生活,因为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的意志比自己的要强一些。”

“当人们遇到困难或是遭受挫折后,只是在怨叹,在逃避。而不是去想是什么原因,有哪些细小的因素导致着这种失败,所以生活还是没有改变,不幸依旧,我不要这样,我要看看如果我努力后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5篇

《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受触动,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之爱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爱,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可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用努力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要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不要抱怨现在的不幸,要勇于面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6篇

Liz的父母吸毒,且患有艾滋病,政府每月准时发放的救济金在供父母短暂的享乐后,只够他们全家生活5天,除了饥饿,她们还生活在肮脏、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童年的Liz甚至因为满头的虱子而选择逃学,因为逃学次数太多,还一度被送到女童院(不是很了解,应该是个不适合孩子呆的地方,感觉像监狱)。Liz从未怨恨过她的父母,相反,她爱他们,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去维系她所爱着的那个家。在家庭破碎后,Liz过了几年流浪的生活,是母亲的去世,使她最终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她的努力及善良的人的帮助下,她再次回到了学校,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她在绝境中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大逆转,并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梦想。

坦白的说,这本书的文学性不是很强(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文字不优美也不生动,只是一个女孩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缓缓地、机械地描述自己风雨飘摇的童年,对追求梦想的经历和世人所谓成功的描述更是只占据了全书不过百分之十的篇幅。我想也许Liz是想借此告诉我们,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奋斗远比自甘堕落的生活更为轻松,也更为快乐,跟所拥有的苦难相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不过是小事一桩。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为苦难的生活之一,但也是唯一一本读完全文却未留下一滴眼泪的书:白描似的写法,让你很难根据她的文字在脑海中去演绎她所经历的一切;Liz想要传达的也不是抱怨,而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由于成长环境的原因,Liz的性格有时候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敏感、孤僻、有心计且世故,但她也聪明、善良、坚强、勇敢,如她所言:“我不能把萨曼莎从她的家庭中拯救出来,但是我可以做她的朋友。我不能改变卡洛斯,但是我可以保留那份友谊,让自己好起来。我不能治愈我的家人,尽管我很想,但是我可以原谅他们,爱他们。”

我深深的为她的一言一行所感动,也为此而折服,如果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如此豁达,更加不会迈向那不敢想象的成功;相反,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女混混,一个妓女、一个贼、一个瘾君子、一个不懂得自尊、自爱、不懂得奋斗的人。

祝福Liz以及所有向上的人们,请永远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7篇

有些道路,有些生活如果我们无法去选择,如果注定要风雨兼程,如果我们必须走下去即便是看不到未来。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是如何走下去,在自己的心中和希望有一个美丽方的约定:和自己相约在美丽的以后。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如何从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走出来;如何把自己和收养所的其他小孩区分开来;如何从失去最爱她,她又最爱的妈妈的悲痛中振作起来。基本上没有上过学校的她用两年的

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因为成绩优异,她有机会来到哈佛大圩参观,正是这一次的旅行她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她努力思考,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这里的人和自己不一样,是什么让他们如此不同。她想计入哈佛学习,她想从自己的环境中摆脱出来,她想改变自己的人生。自此她和哈佛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最后她也如愿的走进了哈佛,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

我始终记得她说过一句话:“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所以我必须这么做”。这是她坚持的信仰,是她和自己的约定,无论道路多么艰难都要坚持下去。与其说是和哈佛美丽的邂逅改变了她的人生,不如说是她自己和哈佛的约定给了他一个全新的自我。这个约定让她有了明确具体的方向,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力量坚持下去。她和这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完全不同于她以前环境的世界的美丽约定使得她的坚持,她的别无选择变得不再那么苦涩,变得生气盎然。如果说风雨哈佛路是她必需面对的,那美丽哈佛之约则是她心甘情愿去面对的原因。

现实给了我们什么我们就要去接受什么,但如果只是变被动的去应对,甚至是逃避,我们免不了会陷入命运这一怪圈。无论环境怎样,我们的心是自由的,我们应该向往的是美好,更美好的事物。我们可以和自己相约,和美丽世界有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8篇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风吹和雨打,只有经受住了风雨,才能成功。”看了《风雨哈佛路》后,我浮现出了这个想法。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美国女孩:她因为父母亲都吸毒并且家境贫寒而在学校里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老师却发现很少到校上学的她竟然在测验中得了满分。她还用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高中。当她的妈妈因为艾滋病去世后,伊丽莎白强忍悲痛,发奋学习,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我的内心被震撼了:如果伊丽莎白的潜力没有被她的老师发现,如果她因为父母吸毒而自暴自弃的话,她就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哈佛大学,也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伊丽莎白自己的努力:她并没有向命运低下头,而是不断地去获取知识,冲破了命运对自己的束缚。

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功,我们为什么不能?我想起了自己练习网球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觉得每次网球课练习的内容大同小异,枯燥无味,还非常累,就不想再坚持下去了。现在想想,打网球也贵在坚持,如果当时放弃的话,现在就不会体验到打网球的乐趣了。我们应该像伊丽莎白那样,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获得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9篇

星期五,我在家里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让我受益匪浅。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美国女孩的生活。她的爸爸妈妈都因吸毒而染上了艾滋病。后来,她的爸爸进了收容所,她和她的妈妈还有姐姐像垃圾一样被爷爷赶出了家门,开始流浪。此中,她一直逃学,为的是陪她妈妈。后来她妈妈死了,这让她伤心了很久,最后她终于决定:不再逃学了。她自己报名上学,还拼命工作挣学费。终于,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学完了四年的课程,在她不停的努力下,终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哈佛大学。她为了上大学,在纽约时报找了一份工作,用工资上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影片中的那个女孩让我很感动。在巨大的困难面前,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感到绝望,而是努力地,不懈地去改变艰难的生活,克服巨大的困难。她虽然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过着不是人的日子,但她却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心态。她爱她的父母,爱她的家,一直如此。这都是常人很难做到的。

人们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考上什么好大学。但我们可曾想过:我们是不是这样做了呢?我们是否做到了呢?人们有时会说,某某考上清华北大啦,然后人们就开始议论那个人是多么多么努力,多么多么好……那我们可曾想过:与其羡慕称赞别人,不如自己下一下决心,发奋努力,做一个成功的人,让别人羡慕称赞自己呢?这不是更好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磨难和幸福是连在一起的,磨难是幸福的垫脚石,没有磨难,就没有幸福。只要我们发奋努力,就能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0篇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风雨哈佛路,使我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述了小女孩丽姿,她的母亲喜欢吸毒,最后在她15岁时死于艾滋病,而父亲喜欢酗酒,最后,也离开了丽姿。可是丽姿仍不放弃生活,不为自己所属的环境而悲哀,忍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努力学习,凭借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发表文章,领取了奖学金。

先天的生活环境不是你能决定的,可未来的道路你还有很多选择,生活还是有另外的可能出路。我们不能为现在的不如意而否定未来的美好。女孩的转变一方面是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母亲的离去使她失去支柱,从而逼迫其去思考自己该怎样去生活,怎样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正如其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无路可退,只有往前走,她想看看自己努力去工作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对,她就靠着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她不仅没有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而是只坚信着要走向成功,这是我们所没有的。

在生活,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也使我真正体会到了成功的含义。还记得有一次五年级体育抽测的时候,实心球可是我的弱项,看我这小身板,就知道没有多大的力气。可是,测试迟早都是要测的,而且,万一失败了了又要给班级学校抹黑,于是,我决定,每天晚上做好作业,就到院子里去练实心球,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经历了爸爸妈妈的无数鼓励,我终于有了很大长进。到了抽测那天,发挥的也很好,取得了优秀。

是啊,成功是要靠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过来的,可不能半途而废,偷工减料,这样,你就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1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佛路》时,我很受启发。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人的一生超乎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她成功的走进了哈佛大学。

利兹生活在一个不幸家庭,她的父母经常酗酒,有时还会有一些争吵。可是后来,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母亲犯了毒瘾,生活过得特别的不好。有时去酒吧喝酒就感觉到非常的崩溃。

有一次利兹和妈妈一起去餐厅吃饭,利兹感觉到了母爱的温暖,当她在心里深情地感受时,母亲的毒瘾又犯了,她想去酒吧喝酒。于是,就找借口出去,去酒吧喝酒。可谁知道,这一切都被利兹察觉到了,小利兹一直在跟着妈妈,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小利兹在用心呐喊,在深深地呼唤着妈妈,可对于犯了毒瘾的妈妈来说这一切都是没有用的。

后来,母亲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小利兹久久的躺在了母亲的棺材旁。因为在那里,利兹要去寻找那份母爱。

而就在那之后,小利兹并没有被生活中的困难所打倒,而是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中学、考上了大学——哈佛大学。在小利兹考上哈佛大学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她的命运。

所以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不向它低头,勇敢面对就会有成功的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2篇

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成才要靠百分之一的天赋以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要你肯学习,并且认真对待学习,你就会学有所成。

丽思是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出生于纽约市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都是吸毒者。她简直是天才,可惜她的生活没有秩序。因为她很少洗澡而常被同学们嘲笑。虽然她一个月最多只上三天学,但是她却能考100分。

丽思的母亲高度近视,达到了近乎失明的地步。因为吸毒,父母都得了艾滋病。她的母亲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家里因为贫穷,交不起房租,父亲被送去收容所,她则被关进教养所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但是,顽强的丽思没有被命运屈服。她走出了教养所,只得通过捡废品、打工来自力更生。

贫困的她睡在街上,吃在垃圾桶旁。通过邻居的帮助,她终于上了一所高中。只读过小学的她。用了两年的时间,把高中四年的课程用两年就学完了。通过努力。她获得了“纽约时报”每年12000美元的奖学金,并资助她上哈佛。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她16岁以前,她不适应平常人过的生活。但是她坚强地活下去。正如她所说:“我把安全都抛到脑后了!”

丽思告诉了我:命运可以打败一个人,但是打不败人的意志。只要我们拥有坚强的意志,不丧失生活的希望,那么我们就可以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与挫折,如果我们只是胆小、懦弱,终将一事无成;如果我们像丽思一样意志坚强,具有不向命运低头的信念,从而获得成功,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看完这部电影,丽思告诉了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3篇

第二次看这本书了,之前还看过电影,对于莉丝的遭遇依然很感概。印象最深的是她无家可归到处去找朋友借宿的经历。对比自己,住在舒适的家里,想吃有吃,多么幸福的环境,却常常抱怨。过年去朋友家拜年,看到朋友家漂亮的装修,很是羡慕。在这种羡慕的心理伴随下,在看书联系到莉丝的生活环境,内心反而平衡了些。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可以相差很大。在自己抱怨没有一个更漂亮的屋子的时候,还有人连饭也没得吃,天天露宿街头。知足与感恩,这两个词,突然冒出心底。人与人不要刻意地去比较所拥有的东西,而应该着重自己能给外界带来的有益改变,一种向上的态度。想起李开复的理想,就是给这个世界带来正面的影响。意思大概如此。

书中开始奇怪的是,处在父母是瘾君子,经常挨饿的环境的中,两姐妹面对困境的不同态度。姐姐奋力抗争,妹妹尽量顺其父母的毒瘾,甚至帮忙放哨让父亲用吃饭的钱出去买海洛因。虽然妹妹也讨厌吃厌了的鸡蛋。可是她也不愿见到父母恳求、辛苦的样子。可以理解妹妹的作法,但相比较之下,更喜欢姐姐的极力抗争。姐姐每天努力上学,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而妹妹害怕学校同学的嘲笑,选择没有压力的发臭的家。两者的不同选择导致了两姐妹的不和。文中提到的,两姐妹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相互竞争,是两姐妹不和的缘由。甚至在母亲得艾滋病的后期,两人还在争斗谁能更好照顾母亲。资源竞争的说法,一定程度上能解释,近亲的相互仇视。

书中还多次提到,由于浴室坏了,导致姐妹俩的家里每天都由于浴水流不走而发臭。奇怪的是,妹妹小不懂事不算,父母吸毒无心料理家庭,而姐姐为什么就不能去清理呢?一件只需要简单处理一下就能极大改善家庭环境,避免社工拜访出现尴尬的简单行为,却让家里一直弥漫在臭味之中。从中或许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是如何在一步步走向破裂的。执行力是多么重要,生活中多点努力改变,随手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定时清理书柜,整理资料,就可以让生活过得井井有条。每天改变一点的力量,是无穷的。新的一年,做了三个100天计划,一个是坚持早起,一个是早上学英语,达到能流利看懂英文网站和书籍,一个是掌握一门新技能,目前是photoshop。一点点坚持与积累,希望自己在坚持这三个100天的时候,能时常记得这个要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4篇

“我爱我的母亲,她是个瘾君子,她是个酒鬼,而且基本失明,患有精神分裂,但我不会忘记她一直爱着我,即使她忘记了,一直如此,一直如此。”

乱成一团的家庭,吸毒的母亲,不管不问的父亲,还有姐姐、爷爷。这就是我对丽丝家庭的第一印象。在地上哭闹的母亲,在沙发上若无其事看电视的父亲,犯毒瘾的母亲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她,她把手中唯一一点生活费给母亲,因为她从母亲的眼神里看到了难过,可是他的母亲却带走了所有的钱。父母没有给丽丝关爱,可是丽丝却如此强烈的感受到了他们的需要。和丽丝相比,我们太不懂事了,当丽丝在夜风中用剩饭填饱肚子时,我们在吃各种各样的零食,当丽丝坚定的压住自己的试卷,不想让老师拿走,因为她要做题,我们在想方设法的摆脱各种作业的苦恼。也许父母给的关爱太多,当我们渐渐把被关爱当成一种习惯,那些温暖的感动不再存在。回报的想法似乎被掩埋了起来,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早就已经被遗忘。因为现在一切的幸福来得太容易,我们没有感到这份幸福是多么的珍贵,很多的时候,我们在挥霍着这别人看来十分奢侈的幸福。

当感染艾滋的母亲逃离这个家庭,当警察出现要将丽丝带走,给丽丝重新找一个负责的监护人,丽丝身边唯一的亲人,她的父亲,没有挽留,她就这么被抛弃了。也许我们不能完全深刻的体会到,那种被全世界最亲近的人放弃的感觉,那种孤单,无助的感觉,因为父母的存在,它们都远离了我们,父母给了我们一道爱的屏障,让我们在这美好的环境下无忧无虑的成长。

丽丝的遭遇深深的刺激了我的神经,和她相比,我们太幸福了,想想曾经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就郁闷一整天,萎靡不振,因为和同学闹别扭就乱发脾气,伤害身边的家人朋友,因为一道题做不出来就放弃整张卷子,这样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只要坚持一下就过去了。现在的我们太怕吃苦,太怕累,太心疼自己,所以一遇到困恼就放弃,逃避,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到最后只会一事无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看看身边那些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经历困难和挫折才成功的。而且两年之后的我们即将面对高考,如果现在不努力学习,用知识填充自己的头脑,将来又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考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大学。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句话不仅仅是丽丝在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么说,当自己面对困难屡次失败的时候,是不是自己的自信心也被打击的一无所有?可是也许我们需要的,就是下一次机会,也许在尝试一次,就会成功,很多人都在距离成功一步的地方倒下了,不是没有力气了,而是被自己的心里击败的,只要我们对自己说:相信自己!我可以的!那么就一定会成功。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5篇

在前不久,我们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主要讲了一名叫丽兹的小女孩的父母都染上了毒瘾,母亲得了精神分裂症还染上了艾滋病。丽兹想等妈妈病好了来照顾她,但她妈妈去世了。原先不想上学,不上进的她终于明白要自己努力争取幸福,最后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哈佛大学。

其中,最打动我的场景是丽兹在要去面试时,碰到了她的朋友克里斯。她当初没有选择和里兹一起上学,她只能流落街头。当她想让里兹帮他,让她放弃学业时,里兹却走了,并没有理她。因为当初里兹想帮她,但克里斯不答应,现在是她自食其果。我觉得当时在同一起点的两个人,却因为不同的观点而背道而驰,最后一个取得成功,一个流落街头。只有明确自己的目标早点醒悟,才会有成就,不会荒废自己。世界不会为你而停下,只有勇于和命运抗争,才能扭转命运。

这让我想到了夏洛蒂,她同样生活在困境中,被人嘲笑、讽刺。但她并没有放弃。不但没有抱怨,还从中发现了问题,及时改变方向,最后取得了成功、完成了梦想。

我也回想起我以前的事,有一次临近期末考试时,我无意在QQ上发了一句话,老师狠狠批评了我。我想:何必和老师计较,她们没有弄清事情的经过,我一向就是一个不喜欢用语言去解释的人,我只是想拿成绩证明我的观点。我没有低下头去认我没有的错。这件事让我更明白了在别人的批评声中,只会低头而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任何进步的。只有坚持淋着风雪,不放弃自己,努力去证明去尝试、争取,你才会有所作为。

因此,让我们抬起头,迎接命运的挑战,相信用坚持的力量可以击败一切困难。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3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4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5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雷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雷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雷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雷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雷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雷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6

《哈姆雷特》这本书相信大家不并陌生,它是英国大文学家莎士比亚早期的四大悲剧之一,算是莎士比亚比较经典的作品。 故事讲述了在丹麦王朝时期,哈姆雷特的父亲丹麦国王驾崩。由于哈姆雷特的年纪不够,丹麦国王的宝座由他的叔父接手。但让哈姆雷特意想不到的是,在不到一个月后,他的母亲竟然和自己的叔父结婚了。这让哈姆雷特非常反感,于是他怀疑父亲的驾崩是自己的叔父所害。在举办结婚典礼的晚上,哈姆雷特由于受不了这强烈的反差,独自一人跑出了城堡,来到花园里散心。却意外看见了父亲的亡魂,父亲告诉他是叔父将他所害,还让哈姆雷特帮他报仇。一时间,强烈的仇恨让哈姆雷特失去了理智。为了报仇,他一直装疯卖傻,在一次试图刺杀叔父的行动中却意外杀死了自己国家的大臣。

但不过这并没有阻止哈姆雷特的复仇行动,反而使他更加疯狂。最后叔父假借送哈姆雷特到英国治病为由,准备除掉哈姆雷特。不过却让哈姆雷特再次逃脱。后来,叔父为了彻底除掉哈姆雷特,就举办了一场击剑比赛,让哈姆雷特和自己的手下比剑。在手下的剑尖上涂了无法解除的剧毒,为了预防万一,他还在葡萄酒中下来了毒。不过另叔父意想不到是,自己的王后误喝了带有剧毒的葡萄酒。最后痛苦地倒在地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当哈姆雷特看到自己的母亲倒下后,立刻燃起复仇的怒火,不过在他分心之际,叔父的手下趁机砍了哈姆雷特一刀,哈姆雷特自己也染上了剧毒。在自己中毒而死的最后一刻,哈姆雷特一刀结果了叔父的性命。为这个凄惨的悲剧画上了一个句号。看完整本书后,我一直不明白哈姆雷特的复仇有什么意义。就算他杀死了自己的叔父,继承了国王的大统,那又能怎么样呢?毕竟自己死去的父亲又不会再活过来,没准他到时自己都还不能统治好整个丹麦王国呢。结果现在复仇的结果是,自己的家族惨遭灭门之灾。不过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人的心中不能一直充满仇恨。就像哈姆雷特一样,就是因为他老是想着向叔父报仇,不仅杀死了很多无辜的人,还让自己身边的亲人惨遭杀生之祸,这一切又是何苦呢?当今社会也是一样的,许多人为了报仇而被法律制裁,耽误了自己的一生。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爱吧,只有爱才能让世界更美好!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7

俗话都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全剧得以展开展开的关键条件就是王子哈姆莱特的装疯卖傻,所以我想迁徙一下。他的装疯卖傻可以有很多层面的分析。

在那个颠倒伦理的丹麦宫廷,王子的叔父毒死皇帝,继位后又娶了嫂子,谁能忍受这样的事实?先王灵魂出现,让哈姆雷特复仇。复仇,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为了复仇,王子不惜装疯卖傻。

首先,他的装疯卖傻是为了迷惑众人。在哈姆雷特见到先王的灵魂,鬼魂交代完离开后,哈姆雷特对迎上来的臣子说了些语无伦次的话,让臣子发誓不泄露他们之所见,并说:“以后无论我的举止多么的古怪,因为也许我要故意装疯。”哈姆雷特这时已经意识到他装疯的需要。宫廷里上上下下这么多号人,会有多少不同的想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疯子,就不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不会被人当作正常人来审视,来猜测。人们也不会对一个又疯又傻的人有太多的兴趣。在常人眼里,疯子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就算有想法,也是乱七八糟不合逻辑的。所以,一个疯子可以不被太多地猜度心理。哈姆雷特首先以装疯卖傻来迷惑众人,让众人以为,自己是真的疯了,并且,是因为得不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发疯。

其次,他的装疯卖傻是进行复仇的需要。在皇室复仇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一有差错,不但仇报不了,自己也保不住。哈姆雷特对如何报仇是必须做长远而周全的计划的。他的装疯卖傻,最重要就是为了复仇的成功。他要验证鬼魂的话是否真实,就要观察那些做了恶的人是否心怀鬼胎。他以一个疯子的身份,来完成了这一切。他进行仔细的观察,并设计了一出戏,让进宫戏班子演出,以考验那些人。当他确定了先王被害之事属实后,他就要进行最重要的复仇了。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了争执,误杀了躲在帷幕后偷听的首相。疯子拔剑杀人,并不会被认为是太过分的行为。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利于他与先王鬼魂的沟通。因为鬼魂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到,当他与鬼魂对话时,旁人仍以为他是在自顾自地胡言乱语。

再次,他的装疯卖傻是他情绪的发泄。复仇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在复仇者的心里必定充满了喷薄欲出的浓烈情绪。如果情绪长期积压得不到释放,那是个痛苦的过程,并很可能落得糟糕的下场。所以哈姆雷特需要一个发泄他的情绪的途径。复仇是他的谋划,不能公开,所以他要发泄情绪,却也要保密,不能让旁人了解他的想法,不然所有努力将功亏一篑。哈姆雷特看似自言自语地说了许多疯言疯语,但是他的话里,其实都表达了他的观点。只是听者没有理解而已,说者是有意的。就像他对波洛涅斯说:“我认得你,我希望你是个老实人。先生,在此世界,老实人仅是万中有一而已。”说出这样的话的王子当然不是随意的。老实人万中有一,说明他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的失望。那么多的人,都不是老老实实的人了,他们虚伪,他们做作,他们为了名利和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波洛涅斯也说:“哈姆雷特这些答覆有时倒还蛮有含义的;有些疯人能乐而如此,但有理智之常人却反而不能。”

另外,他的装疯卖傻也有客观原因。那个丹麦宫廷里的人们,已经接受了新的国王,并也都接受了原皇后嫁给新国王仍做皇后。这已经是个颠覆伦理的地方,正常的人在此以何生存,更别提要完成为先父的复仇计划了。种种原因使王子哈姆雷特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装疯!从整个故事看来,他的装疯卖傻,确实是他进行复仇的最好铺垫及途径。

故事最终的结局,是罪恶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王子的复仇,是成功了。可是他自己也献出了生命。一个皇室,就这样似乎荒诞又必然地,结束了。但总而言之,哈姆雷特的装疯卖傻之计,确是相当成功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8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9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0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2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阅读了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雷特》。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多。

哈姆雷特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他的父王被杀,叔父弑君夺位,父亲的鬼魂来向他说明情况后,仍然拥有继承权的哈姆雷特义无反顾放弃了优越的生活,与叔父展开了对抗。

哈姆雷特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为了不引起叔父的怀疑,装疯卖傻,骗过了很多人。为了验证鬼魂的话,他通过演弑爵篡权的戏,让叔父真相毕露。再去英国的船上,他巧妙地改了国书,救了自己的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哈姆雷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优柔寡断。有绝妙的机会,都被他以各种自我安慰给敷衍过去了。就这样,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不愧是戏剧中的一块瑰宝!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4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5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6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仅属于一个时代,并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仅属于英国,并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异常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头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我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杯具,哈姆莱特的形象也所以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我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经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先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我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先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经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当说贯穿于整个杯具,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杯具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应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应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应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研究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此刻回过头来想想,自我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我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我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仅有自我明白。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到达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仅有自我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本事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我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杯具的最大根源。应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我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可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我一笑。因为我明白自我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我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我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我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我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可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明白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可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8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终,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9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后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再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也没有得到。这种无奈,存在于每一人身上,也许这就是人本身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要知道过去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们必须向前看,才能避免做一个无能又无奈的人。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0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1

《哈姆雷特》描写了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完成的作品,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初,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关注“人”这一大背景下,莎士比亚创作出这样一部剧本,表现出理想与现实背后的隐患,《哈姆雷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和混乱社会的一种审美参照,正是这样,一个艺术人物开始登上世界文学舞台。 哈姆雷特说:那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秀草”,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这些意象象征性地告诉我们,上帝失落了,而魔鬼却活着,世界变成冷酷的世界,变成一个颠倒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的哈姆雷特却是一个处于理想于现实中的矛盾人物形象,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这些观点和众多学者是一致的,我以为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更有其自身的特点。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 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 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四百年来任人评说。莎士比亚通过内心冲突个剧情冲突把一个人物推上世界文学舞台,一直受观众和读者的喜爱,言之不尽。在世界文学史上,哈姆雷特这一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在人们心里,已经不朽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

“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3

他的经历非常人能及,也许他本人就是一个奇迹,命运的不公并没有让他屈服,而让他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面对一切,这是他的责任,他不能逃避只能接受。他想的不光只是为父报仇,而是重新创造人生。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使哈姆雷特疑窦在心,并且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父亲告诉他是他的叔叔所为,于是他决定为父报仇。开始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亮出了复仇之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是苟且偷生逃避一世还是勇敢面对为父报仇,既是最后可能死亡。虽然天性善良的他在生死问题上一度疑惑,使其对未来复仇行动踌躇不决,但最后他依然选择了后者。这种战斗精神是值得我们现在学生学习的,学习他与命运抗争的人生态度,学习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许开始会和哈姆雷特一样,会在逃避与面对中犹豫不决。但我们要坚信,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勇敢面对,迎难而上。生活就像一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忍受那些寒冷与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寞,并以晴日的幻想度日,当没有阳光时你自己便是阳光,没有快乐时你自己便是快乐。面对困难,需要有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需要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需要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不屈精神。拥有这些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都是富有的人。苦难可以磨练我们的意志,可以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言弃,逃避是弱者的做法。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我们也应如此。

曾记否,海尔总裁张瑞敏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克服国内外层层阻挠,将海尔打造成为国际品牌,响誉海内外;曾记否,鲁迅弃医从文,不顾敌人的死亡威胁,用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唤起国人的爱国意识。这些爱国学者面对困难,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毅然选择大义,不光是为了自己,更为国家做出了不朽的贡献。面对风雨,哈姆雷特勇敢的承担起责任,而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更应学会承受压力,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因为有了风雨,我们的人生才多姿多彩,我们的精神才坚韧不拔,我们的快乐才淋漓尽致。

风雨人生,也就是成功人生。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一份坦然,经历了风雨,你才会有拼搏的喜悦。我们处在花样的年华,时刻必须记住:是雄鹰就要翱翔蓝天,是水手就要搏击风浪,是人生就要轰轰烈烈。正如哈姆雷特一样,为报父仇不惜牺牲一切,他这种勇于面对、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心灵的某根弦就这样被轻轻地触动了,思绪也随之开始飘飞。

风雨、苦难,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挑战的勇气。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4

众所周知,“以恶报仇”是一个真理,读完《哈姆雷特》后,我知道这句话更好了。

《哈姆雷特》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 这本书讲述了王子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王子的父亲被叔叔克劳迪乌斯毒死并登上王位。 在他父亲的幽灵告诉哈姆雷特真相之后,哈姆雷特开始报仇,并最终在一场剑术比赛中杀死了克劳迪乌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屡屡应验,威廉莎士比亚笔下的克劳迪斯为了争夺王位毒死了自己的兄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到头来自己反倒被杀。《哈姆雷特》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这正跟我们说的“恶有恶报”有着相同的意思。

在现代社会上,很多罪犯做下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被送进监狱。如果不希望更多的悲剧发生,我们应该多行善,而不行恶。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漠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感受。以前并不理解,或者说没有这种感受,并没有觉得生命有何意义,但现在,在面对生活中的许多困难后,我开始思考我们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么一说让所有事都充满了功利性,也许会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再那么专注。

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临困难,都要面临许多困境。可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成长之后,我们仍要鼓着勇气在这个薄情的世界,温柔的活着。

生活带给我们的除了美好,还有许多困难,但我们不该害怕,不该一成不变,哈姆雷特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改变也许不能让悲剧变成喜剧,但能让我们在短暂的生命中爆发出希望的曙光,去让更多人,更多迷失自己的人重新拾回对生活的希望,能让这个世界温情不减。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5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戏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用巧妙的“戏中戏”的方式为他被蓄意谋杀的父王报仇的故事。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6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7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这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看的第一本剧本,人物之间的对话看起来很明了。

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

整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8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9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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