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阵书读后感800字集合70句-读后感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2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
一则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
二,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
三,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在我看来,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我实在赞成这句话。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鲁迅先生这篇对“猫”的控诉之中,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也更加坚定我的信念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3
“就这么决定了!”
猫已深醒:对于狗的“侵凌,”武力抵抗只是“鸡蛋碰石头,”注定会失败的;而一味地逃避只会愈加疏远跟主人之间的关系,主人终究还是会抛弃我的,但并不是没有生机。主人是十分厌恶鼠的,如果有鼠在家里任意肆虐的话,主人一定会急需我来消灭鼠。只要那样,主人就会渐渐忽略狗的存在,甚至将他铲除。
于是,猫便带上乳酪和稻米,以一种不礼的方式去“拜访”鼠。猫用他所擅长的骗术收买了鼠,“邀请”他和同族们一起去主人家里“享乐”。
“就这么决定了!”
鼠已深醒:猫的“享乐”实质是个美丽的陷阱,是想借助我们来降低狗在主人眼中的地位。猫为了争宠,岂止是不折手段,简直是过河拆桥。趁着浊恶的空气,同族们正陆续离我而去。猫是狡猾的,我想他暂时该不会除掉我吧——但也没人能够预断我的死期。
然而,鼠经过再三思量,终于没法抵住“享乐”的诱惑,还是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趁着正午疲倦的阳光,也悄悄钻出自己的“安乐窝”。这时的鼠洞,在一阵狂放的喧闹之后已显得格外孤寂。
“就这么决定了!”
狗已深醒:猫总会用一些“愚蠢可笑”的行为和“令人作呕”的媚相来招惹主人的宠爱,这是我无法相比的,也是不屑为之的;可上帝还赋予猫一身“骁勇”的捕鼠技能,这可让我有点儿犯愁……命运总是公平的,何况我也是一身的好武艺,所以我无须畏惧。即便我杀死了猫,主人也不至于让我偿命吧。那狡猾的猫妄想借助鼠的力量来削弱我的势力,看来,眼下鼠才是心头大患,狗拿耗子也不算是多管闲事了。
于是,狗便埋伏在鼠洞口,等待鼠的落网。命运当然不会站在鼠那边,它只会垂青那些有准备实力的一群。狗那虽是“三脚猫”的功夫但足以摧毁一个脆弱的生命。
之后,狗立刻扑向沉睡的猫。一场撕杀便开始了。
“嘎——吱——咣!”主人推开门,高高的立在门口。此时的猫与狗竟又换作亲密无间的样子,彼此给对方梳理体毛。
“嘎——吱——咣”主人关上门离开。依旧是一场撕杀——
一场另人匪夷所思的“战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4
白天,小敏坐在新课桌前面,听老师讲课,思想开了小差。用铅笔刀在桌面上刻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小木狗。哪里知道,现在这只小木狗竟然跑到家里来,跟他说话。“你这是来干什么呀?”小敏间。“我是来向你学习哩!”小木狗很有礼貌地向小敏点了点头,然后,用铅笔刀一刀一刀地在桌上面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木猫。刚刻好的小木猫高兴地叫了两声,一面摇着尾巴,一面用粗糙的舌头,去舔小敏的胖脸蛋。小敏生了气,使劲一挥手,将小木猫赶下床去了。
“给我刀!给我刀!”小木猫灵敏地一窜,跳到小木狗的身边,抢过了他手中的铅笔刀,一边吵着,一边溜走了。“你要刀干什么呀?”小木狗问。“我呀,”小木猫跳上了办公桌,回过头来,调皮地说:“我肚子饿啦,要刻几只老鼠吃吃。”说着,小木猫就在办公桌上刻好了一只小木老鼠。小木老鼠挺机灵,他知道小木猫不怀好意,等到小木猫刻好了最后一笔,乘她不注意的时候,便溜得不见了踪影。小木猫找不到小木老鼠,心里一气,就在红木凳上面、大衣橱门上、樟木箱盖上、沙发椅把上、房间门板上、玻璃窗框上……凡是有木头的地方,它都用铅笔刀刻着一只只小木老鼠,并且,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肥,要是让小木猫吃,足够它吃上几个月哩!那些顽皮捣蛋的小木老鼠,一只只都从木头里跳了出来,窜到东,窜到西,有的钻进小敏的被窝,有的撞翻桌上的花瓶,有的咬破崭新的外套,有的啃坏漂亮的窗帘……
小敏站旁边,东面吆,西面赶,急得双脚乱跳,手脚无措,头上的汗往外直冒,他看到桌上、椅上、橱上、柜上,处处都是一个个凹凸不平,黑不溜秋的大大小小的洞洞,漂漂亮亮的家具,都变成了乱七八糟的丑八怪,心里又急又气,三脚并作两步,奔到小木猫那儿,将那把铅笔刀抢过来。小敏指着小木猫说:“谁叫你这么干的?”小木猫指着小木狗说,“我这是学他的么!”小木狗挤了挤眼睛,耸了耸肩膀,笑着冲着小敏说:“要不是你,我又从哪儿来的呢?我还不是学你的嘛!”小敏望着自己手里的铅笔刀,搔了搔头皮,怔住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5
这个寒假的气象却是不错的,阳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合适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
好书如斯多,从其中挑出一原来也绝责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眼光不禁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未几,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议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当初的文章是极有思维的,这题中的猫鼠狗天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状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灵巧,实则隐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唤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凡是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纵情摆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处,必是会就想尽方法缓缓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痛。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凑合猫自有一套措施。开端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一一推广,以至后来猫都素来不濒临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场已是明白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容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学”还轩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仿佛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悉是长妈妈所谓,然而,先生和猫之间的抵触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6
随着班级的阅读步伐,初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从字里行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篇《狗·猫·鼠》大体是用三种动物叙述了那时社会阶级之分与狗的愚昧,猫的谄媚,及鼠的弱小。也表达对当时所谓某些图谋不轨的“正人君子”的攻击性,直率地、正当地说出憎恶他们的原因,从不是一副拐弯抹角的姿态。但这种讽刺并无正面的指责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蕴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讽。虽只是暗讽,但却能让人感受到言语犀利与鲁迅先生语言的无比直接,蕴藏着他愤慨的批判和达意的嘲讽意识。
《狗·猫·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动物喻人,以生动有趣的故事进行叙述,不时穿插一些议论在叙述中,抨击那些评论者的言论,与此同时在文章里揭露了这些“正人君子”的恶劣行径。
鲁迅先生善于以大见小,从细节入手,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通过他巧妙的写作手法,完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情。从他的一词一字中,似乎都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节。
有时读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总有一种既像是在与鲁迅交谈,又像是在由他领着穿过童年的生活。在阅读中,我时常会想:“这样一部与其他名著风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为什么是公认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为它虽无刻意的、华丽的词藻,但语言文字中却透露着质朴。他不加修饰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简朴风格中的写作中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了。这种是不造作的坦诚。
“喜笑怒骂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来写作,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他苍劲挺拔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灵魂,他给予读者精神的动力。
这部“从回忆中抄来的”著作——《朝花夕拾》,有着简朴的魅力。另我喜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7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狗·猫·鼠》,引起了我的共鸣,更让我深思。
《狗·猫·鼠》是著名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回忆了小时候养的隐鼠惨遭杀害的往事。表面上是追忆童年的往事,其实也是在嘲讽那些虚伪的“正人君子”。
文章中有对动物与人类的对比。“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都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的确,在动物界中,许多动物象征着并不好,但它们也没有虚伪的自吹自擂。但是人类这么高级的生物,部分人却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两面三刀。他们一直带着面具,而有些面具,戴着戴着,就摘不下来了。这导致了部分人一时虚伪,一生虚伪。这与猫的一副媚态格外相像,那么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格外虚伪。
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上文所说,一副媚态,虚伪又狂傲。二则是尽情折磨、幸灾乐祸。猫抓住鼠总不一口咬死,而是不断折磨,直到玩厌才吃下去。这种做法残忍又粗暴,实在令人憎恶。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猫如此,它的仇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文中作者对狗的描述并不多,但从那短短的字里行间也读出了狗与猫相差无几的德性。而从作者所述《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的一则小故事中,还能看出狗连猫都不如呢:没有见识。
而文中最可怜的恐怕就是鼠了吧!受狗、猫的压迫,还要被人们所厌恶。鼠本身就弱小可怜,再加上受这么多生物的压迫、暴力,实在是可怜至极。这不正是当时社会生活遭到压迫的劳苦大众的真实写照吗?
文章末尾,作者知道了自己那可爱的小隐鼠其实是长妈妈失足踩死的,但作者还是丑猫。我想作者不仅是仇猫,更是仇像猫一样的伪君子吧。
《狗猫鼠》一文生动有趣,却也饱含深意,委婉的抨击了当时社会像狗、猫一样的小人。同时也读出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正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构成了我们生命的终极意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8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先生写作以小见大,逐渐推广,从他家的一只猫到所见的诸猫。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我不知道应该将心灵的天平偏向哪一边,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感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是不适者的年代的人们。但我为那时的中国而愤怒,愤懑!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9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算清了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先玩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总是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先生对猫仍然不会产生好感,何况猫后来真的吃了小兔子!
其时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还有一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就像猫一样。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夹着尾巴”跑的无影无踪。鲁讯先生的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的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的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他追忆到童年时代,他救养的一只可爱的小隐鼠的经历和他的感受。其实鲁讯先生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就像“坏人”“强者”被人追捧,而“好人”“弱者”却被人批判,责骂,摧残!同时也表现了鲁讯先生对偌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讯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下笔,弃医从文,他才懂得“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能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0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1
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好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好像狗那样大,猫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好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好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好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3
狗·猫·鼠是鲁迅《朝花夕拾》作品的第一篇,主要表达了鲁迅对一些所谓“名人教授”的深刻批判。在这篇文章中,景物描写比较少,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二处:
一是鲁迅说起自己幼时听祖母讲故事的描写。他写道: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故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抓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鲁迅用简单的叙述向我们描绘了一幅老人幼儿在夏夜乘凉交谈的生动画面,但一只忽然冒出的猫打破了原本和谐的画面,这种冲突更突显了鲁迅对猫没有什么好感。
二是鲁迅在听完故事准备回屋睡觉的描写。他写道: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覆去了。
这一段再一次体现了鲁迅对猫的烦恼,有妖气的猫总在晚上烦着鲁迅,心中烦恼所以就会晚上失眠,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表面上是因为环境引起睡不着,实际上却是那只心中不喜的“猫”。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回忆儿时情景的生动描写,尤其是对“长妈妈”形象、个性的描写更是让人难忘。这篇文章中没有特别的景物描写,但对长妈妈形象的几处描写却是很生动。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这种睡觉的情形也许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碰见,不见得有长妈妈这样的睡相,但在我们小时候与父母一起睡的时候,总会碰到推她不动叫她不闻的情况。但鲁迅在这里把长妈妈睡觉的样子用文字写的活了起来,久睡一角的席子也许就是长妈妈烤热的,真是生动形象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4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他创作了很多优秀作品。《朝花夕拾》一书中的《狗猫鼠》就令我印象尤为深刻。
(一)厌狗
一开篇,作者就提到了仇猫这一话题。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写道:猫弓起了脊梁被狗误认作是大象,导致狗被动物们嗤笑。从此,狗与猫变成了仇家。文中的狗象征着与猫打了擂台,和猫争抢压迫群众权利的人。
(二)仇猫
至于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文中也交代得很清楚。以至于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捕到猎物总要玩弄到自己已经玩厌了的地步才肯罢休,颇有种玩弄弱者的意味,恰似正人君子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他们。看似写猫却处处讽刺正人君子的虚伪,这种借物喻人的写法更加深入人心。二、与狮虎同族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或许吧,从这些角度来看,猫的确很可憎呢。这些是写猫的,再来看看鲁迅先生所喜爱的鼠。
(三)怜鼠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猫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这段话运用拟人的手法,把老鼠得意扬扬的形象刻画地活灵活现,同时将其与名人名教授的高谈阔论作比较,生动的描写中也不乏意味深长的讽刺。又以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讽刺海昌蒋氏连拜三天的婚礼,表达了作者反对封建人伦纲常、繁文缛节的决心。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隐鼠的出处有些不同寻常,是在被蛇攻击后得到了我的救助。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捡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舐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一段描写让可爱的隐鼠跃然纸上,自然,也为后文我失去隐鼠时的愤怒,悲伤做了铺垫。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填充以报仇的恶念。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像隐鼠一样弱小的最底层劳苦大众同情,对暴虐者的憎恶。
在文章结尾处,作者遇到猫捣乱时,只能大声叱责又不能打伤或杀害了它,借此讽刺中国官兵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也讽刺了指导青年的正人君子之流的中庸之道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是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相似习性的一类人,正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5
不曾知道,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读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才发现是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猫也是有原因的:
一、它的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吗?可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的叫声令人心烦。但这都不是鲁迅当年仇猫的原因,这都是后来才加进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他当年认为是猫吃了他那心爱的小隐鼠!他后来才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反而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猫,不是单指猫,而是指那些“媚态的猫”,其实也就是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从而用“媚态的猫”和自己仇猫的事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的人。
看到这儿,我不免为猫打抱不平。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鲁迅认为猫在猎杀猎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残忍的。其实这种想法是存在误解的。猫在杀死猎物的过程中的丢、扔、扑抓和拨弄猎物的表象可能会让人害怕,但是表象总是有欺骗性的!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自卫手段。部分动物都没有什么心机,拿老鼠来说吧,它们被猫抓住了,极有可能反咬一口。
当然也不要低估鸟啄的伤害。毕竟生死一念之间只能孤注一掷。猫通过咬断动物的脊椎来杀死动物,但是它们需要用这种自卫手段让自己避免伤害。在个别人看来这可能是一场残忍的游戏,但是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捕猎常识,让猎物耗尽体力无力反击,这是有效的让捕猎风险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动物也都会这样,比如被人喻为天之骄子的鹰也会这样。
鹰猎杀兔,而兔子见了鹰会平躺在地上,四脚朝天乱踢,免得让鹰来捕杀自己,而鹰也会采取恐吓等手段让兔子精疲力尽。可别小看兔子踢鹰,踢中翅膀轻则数天不能自如飞行,重则甚至会断骨。鹰若无法飞行的话,死亡的阴影也将笼罩着它。若是踢中腹部,鹰的腹部柔轻且薄弱,极少能够幸存……
再说,鲁迅觉得猫叫声使得人烦,一般情况下,猫很少连续大叫,而猫叫春就另当别论,这是大多动物都有的习性,比如狼、豹等都有这种习性。而且,也只有母猫叫春呀!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骂槐的战斗未免有点过分。狗也罢,猫也好,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我认为,他们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这样也不过分。
人与动物在同一摇篮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与动物能够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
名著读后感1
我阅读了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部自传性的长篇小说。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对自己一生的经历加以概括和提炼,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保尔。柯察金是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第一代共青团员的代表,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作者深刻的描写了这个人物内心世界的美,展示了主人公从童年起,直到国内战争和入党后的成熟时期的人生经历。反映了他在革命斗争的烈火中百炼成钢的成长过程。
保尔。柯察金出身于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在几十年的学习和斗争中成为了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从小诚实质朴,浑身是胆,无所畏惧,但对剥削阶级有着刻骨的仇恨,渴望反抗,同时自我要求上进,喜爱阅读各种革命书籍,思想觉悟提高快。他的性格坚强,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和敌人进行坚强的斗争。更重要的是他能够自我反省,对自己头脑中残存的旧思想开战,客服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影响,客服了缺乏组织纪律的观念。再也不做自己感情和习惯的奴隶。他将自己融入人民大众之中,工作完全忘我,为了人民群众得利益而甘愿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面对身体状况的恶化不屈不挠忍受剧痛,在另一条文学的战线上继续为人民服务。他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的精神是怎样的?在烈火中煎熬,在重重困难中挺身而进;在烈火中千锤百炼,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正义反抗。
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在数中所说的那样: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再临死的时候,他能够问心无愧的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的、充分的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结束他的生命。
青春永远都是美好的,但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名著读后感2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名著读后感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名著读后感4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名著读后感5
前几天,我有幸读了《青鸟》这本书,我被里面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的是两个伐木人的小孩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是迪迪和麦迪,他们是一对兄妹,在平安夜,他们受仙女贝丽所托去寻找青鸟,帮她医好自己小女儿的玻仙女还给迪迪一顶绿色的帽子,上面有个帽徽,帽徽上镶嵌着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按住钻石,事物的灵魂就会显现,将钻石转向右边,会看见事物的过去,将钻石转向左边看见的则是未来。这时,所有静物和动物都能像人一样说话、站立。于是迪迪和麦迪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先后来到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等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发觉幸福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慢慢品尝这本书中的点点滴滴。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会乐观,有时候你只要学会乐观,就会解决一切难题,找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真理和幸福。
青鸟——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使我更加自信。青鸟——是你使我找到了幸福在哪里!
我和妈妈一起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助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幸福。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幸福,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可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知道了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来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别人一起分享吧。
名著读后感6
其实《爱情心理学》这本书所蕴含的爱情非常的广泛,但我把它切合了一下大学生的心理实际,倒是也确立了一个属于我自己,适合我自己的爱情观。
爱情,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赞颂、普遍追求的事物,也是人们一直无法真正看透的事物,它不仅是诗人和艺术家们永恒讴歌的主题,也是每个热爱生活的人所向往的美好钥匙。到底爱情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呢?是莫大的喜悦和幸福吧,它使人们充满了巨大的内在动力,使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能够勇敢的去面对困难,鼓励他们重新站起来去获得生的希望,然后继续努力的去追寻那份自己想要的幸福。费尔巴哈曾经说过:对于恋爱对象来说,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以自身的存在而使对方感到快乐…只消瞥一眼心爱的人,我们就会心醉。”但是我们知道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所以爱情除了会带给我们幸福之外,它还会带给我们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使人们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处于失恋中的人就常常因此失态。当我们在爱的很深的时候要承受恋人的离逝时,那种痛就更是让人难以承受,那一下子憔悴的脸容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现在的大学生存在着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恋爱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心中的爱情始终是纯洁高尚的代名词,而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我觉得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培养健康的爱情观与恋爱行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首先,我们必须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因为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坚固,能够坚不可摧的爱情,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有话可聊,感情才能日益渐进嘛。试想一下,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点话题都没有,闷闷的,那感情还怎样培养啊!当然我不能否认,也会有特殊的情况存在,但那毕竟只是少数。所以我觉得两个人两个人在一起的话,最好是志同道合。
其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仍然要把建设伟大祖国这一目标放在首位,先努力的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把大部分的宝贵时间都用在了谈情说爱上,简言之,就是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分清孰轻孰重。不要误了自己也误了对方。
名著读后感7
我看过很多名著,其中《红楼梦》最吸引我,让我百看不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顶峰。作者曹雪芹积十年心血精心撰著,前后增删五次,还没完成全书,现仅存八十回,后四十回由后人续写。
《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为一条主线,中间穿插着贾府兴衰这第二条重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府内的日常生活,又叙述了一系列重要事件,情节波澜起伏;其间又糅合了朝廷、官场、市井乃至乡间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称得上是一本百科全书。
尤其是全书塑造了大批的.人物形象,诸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贾政、刘姥姥等一个个跃然纸上。说来奇怪,在这些人物中,我竟然最喜欢王熙凤。看看黛玉初进贾府的那段,众人都“低声屏气,恭敬小心”,唯独王熙凤人未出面,笑声先至,她泼辣、开朗、外向的性格一下子就凸现在读者眼前。随着故事的进行,王熙凤在贾府中的地位愈发突出,个性也愈来愈张扬,从秦可卿亡故开始揽大权,“凤姐忙得茶饭无心,只是因为平时好强,怕别人褒贬,所以费劲精神,筹划得十分整齐。”别人都说王熙凤逞能,而我觉得她作为古代的女子,敢于在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又能把事情办得非常漂亮,真是难能可贵!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王熙凤也不例外。她那种善于玩弄权术,谋害他人的坏心肠我们应该抛弃,要不然就会“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十四回“共读《西厢》”和第十七回“刘姥姥进大观园”。共读《西厢》写了宝玉和黛玉住进大观园后,小厮茗烟给宝玉买了本《西厢记》,宝玉拿书到了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坐在石头上从头细看,忽然春分吹来,桃花纷飞而下,如下一场桃花雨。真是如诗如画一般的意境,让我恨不得变成书中人物,和宝玉一起去享受那种人间仙境。
接下来就是宝玉和黛玉并肩促膝,共读西厢了。共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让她们深深地被西厢记吸引,读得恍如入无人之地,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痴人,一幅神仙美眷的画面。
名著读后感8
《三国志》不像《三国演义》,它只具简单史实,并无多大笔墨去渲染事件、去让事件被描述得更加具体和精彩,这就使得读者有联想、虚构和批判的空间。对于小说家,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材料,发挥自己的想象,辅以自己的创作才能,著成一部小说,而且让小说比史书更加能引人入胜。对于普通大众呢?他们私下里就会流传关于事件的始末,或真实或虚妄,对被隐藏的真相可能会不服气地披露,对崇拜者可能会大肆吹捧,对厌恨者则有可能更加歪曲,或以阴谋论议之。民间的传说能让事实本身更加清晰明朗,也能让事实真相更加扑朔迷离。比如,在《三国演义》里,关羽的忠义形象通过作者虚构的一些事件,而被强化乃至神化;诸葛亮更是被描述得“多智之近妖”,好像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能预测一样;不幸的是周瑜被树立成一个心胸狭隘、英雄气短的形象;曹操也被怒斥为“奸雄”。对于这些小说情节或是民间传说,好言也就罢了(虽然也可能有误解,但至少没有污蔑),若是被坏言论之,遭后世不断诽谤,一生真实形象全无,实可悲也,则真乃谓之人言可畏。
另外,陈寿乃晋朝大臣,对于朝中人物的记述多有曲笔。如对于司马炎篡夺魏国帝位的时候,陈寿评曰:“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还有对魏国时期司马氏家族的描写多有隐恶溢美之嫌。这恐怕是在对当朝的避讳吧。亦即是说,基于政治厉害,一般当朝的史学家都不敢直言当朝弊端。敢于批评当朝执政者的所为、揭露当朝执政者的罪恶的人,不仅文字难以流传于后世,而且自身连带家族其他成员的性命也有危险。这种黑暗情况在中国的历朝历代皆有可悲地发生,而不仅仅是发生在封建时代。
由此论之,即使是从史书里,我们也无法完全获知历史的真相。成王败寇,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比如你在看宋朝大官写的史书,那么这本书关于本朝的记载多是有所回护的。也就是说,是非功过,真正的历史只能留予后人说。不知过了若干年,那时候的人们对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的历史,会是怎样记载和评价的呢?
名著读后感9
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这是我最近在《父母课堂》杂志上看到的,能引发我在对待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深入思考的文案。
有人说,好父母不是靠学出来的,而是靠悟出来的。把总是用眼睛盯着孩子变为不断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注重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才是解决孩子问题的关键要素。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了这样鲜明的观点。是的,做好家长的关键就是要自觉地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去感悟,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历程,父母必然也要有个不断进步不断学习的过程。
把眼睛盯着孩子变为注重提升自己。如何教育好孩子是不少父母平常需要绞尽脑汁的事情。平日里,大多数父母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从孩子的饮食、言行、礼貌等都是用一副挑剔的眼神去审视孩子,总想把他们规范到自己的理想状态中。可很多的事实又不争地告诉人们,孩子在家庭中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点:得到的批评多、收到的表扬少。一味地盯着孩子的缺点、总是依赖与外力矫治孩子的言行和品德修养是很难见效的。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目的是告诉我们父母要不断地去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更多的是要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找到解决孩子学习和成长问题的钥匙。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问题大多都是因父母缺乏对孩子的了解造成的。孩子在不同的年龄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变化,孩子依赖父母的程度、看待父母的教育方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向孩子学习、读懂孩子这本书。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学会站在孩子的立场思考问题,向孩子学习,了解孩子的特点和真正需要,才能与孩子产生心灵的共鸣,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贴心人和助推者。
最后作者还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家庭中建立学习团队,与孩子共同学习。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可以说是人的一生中最初的学习场所,也是渗透力最强的学习环境。为孩子营造家庭良好的学习氛围,譬如:对知识的追求,对科学的崇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家庭中的民主空气,生活中的沟通,知识的分享等,这种氛围的营造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愿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
名著读后感10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神魔长篇体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从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我心目中的男一号,他自封为齐天大圣,法术高强,如意金箍棒是他的独有神器。孙悟空是一个坚持自己信念的猴子,当他去拜师学艺时,师傅要教他道、流、静、动的道法,他却不学,一心只要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也就学会了很多法术。可他却高傲了起来,在师弟面前卖弄法术,终被赶出师门。这段就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骄傲,要明白学习是为了学以致用,而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卖弄。悟空还是一个脸皮薄的猴子,偷吃人参果之后,你就老老实实被骂几句,他却一气之下把人参果树推倒了。悟空本身就毛燥又冲动,推倒人参树之后只能找人帮忙。
在收服沙僧的时候,他更是被好好暴露了一下缺点:悟空不善长水战,只能让八戒下去把沙僧引上岸来。悟空一看沙僧上来了,直接上去就打,这就是他急躁的本性。作者吴承恩并没有直接说他是一个猴急猴急的毛猴子,而是通过对他的动作,语言等细节描写来让我们了解到这个孙悟空就是个猴急猴急的孙猴子。不过一路走来,他的智商在增长,开始他很毛燥,妖怪一来还是一棒子;野兽一来更是一棒子。不过他在观音寺一战时居然没有一棒子乱打,而是将计就计把寺院一把火烧了个片甲不留,这就是进步。
猪八戒来历不凡,从天蓬元帅变成猪也是厉害。我最喜欢他的一片赤子之心,他创家立业,种麦插秧,不怕苦,不怕累。不过他的色心,贪心和畏惧之心也一一暴露在读者的面前。作者吴承恩让每一个角色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各具特色。
《西游记》是我读的第一部文言文版长篇小说,虽然有很多字我不认识,有些文案的意思一下子也理解不了,但是它轻松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继续往下读。作者吴承恩的许多写作手法也非常值得我学习,例如通过环境描写衬托人物的心理变化,通过动作、语言、神态等细节描写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后我在写作文的时候也要多多运用这些描写手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完由日本作家川口晴写的《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这本书后,我的心受到了深深的震撼,让我和许多朋友懂得了更多。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位叫小晴的12岁女孩父亲是一位医生,工作十分繁忙,很少回家。小晴只与母亲相依为命,苦中作乐。
突然有一天,小晴回家后不见母亲,顿时天塌地陷,怔怔站在一角,不知所措。
原来母爱病重入院,就在这个彷徨时刻,一只金毛寻回犬闯进了小晴的世界,仿佛上天知道她的无助和寂寞,好心派它来与她做伴。
小狗的脚上有一片毛是白色的,于是她给它取名“袜子”。
母亲自知不久于人世,临死前对小晴说,必须遵守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爱它,照顾它,并且陪伴它,一直到老,不离不弃。
少女逐渐长大,跟随父亲离开北海道札幌,忍痛与“袜子”分离。
唯一的好友阿星出国,父亲越来越忙,小晴不免更加寂寞。
时光流逝,阿星归来,小晴也接回袜子,似乎一切都开始往光明的方向发展。
可是,忙碌的事业,与男友的约会,小晴的'生活中再也没有“袜子”的空间
父亲为了小晴放弃医院工作,专心补偿女儿,但长大的女儿此时已不再需要老父。
直至有一天,父亲来电话说,“袜子”的精神越来越差,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
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一晃眼,十年过去了。小晴终于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可惜,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人们常说狗狗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最忠诚的伙伴,最可爱的伙伴。
但是等他们要遗弃狗狗们时,他们将不再可爱了,很显然,狗狗的幸福全掌握在主人手中。此时,我不禁问自己,你是否照顾好你的宠物?
可为什么有些人不考虑宠物年老后的疾病、行动缓慢、丑陋的面容,只顾幼时的可爱、活泼,便使它们成为流浪狗自生自灭,使它们受到冷落,孤独半生。到它们快要死亡时,又舍不得,又想起了以前和宠物快乐的玩耍。
而人也如此,年轻时对孩子体贴、关怀、爱护,千方百计地和孩子玩耍,但到了自己年老时,孩子为了事业和爱情使父母凄凉地度过晚年,还有些人在生活中遇到了烦恼,竟拿父母当出气筒,出完气后,父母还要去讨好他们。等父母要走了时,便像书中小晴一样后悔当初的行为,后悔他们的生命太短暂,可惜大家再也回不去了,不再回到以前那个快乐的、幸福的日子,一切将太晚。
一本书使我懂得狗的心声、老人的心愿,他们都将希望你们能爱他们,照顾他们,并且陪伴他们,一直到老,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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