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的英文读后感聚集86条-经典语录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第10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第11句】: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第1句】: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第2句】: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第3句】: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第4句】: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第1句】: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句子】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以青春为主题的影视剧突然流行起来,无论剧情有多么狗血,偏偏观众都很吃这套。或许是它给了我们再次回忆青春的机会,嬉戏打闹的校园,青涩的爱情,真挚的友情等,我们似乎总能找到过往的痕迹。当然,其中最能引起共鸣的还是那纯纯的初恋,想问大家还记得初恋是怎么开始的吗?估计都是因某一瞬间的怦然心动,目光就不由自主的追随起某个人。
这本由文德琳·范·德拉安南写作的《怦然心动》便讲述了一段美好的初恋故事,身为美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变化,刻画得极为细腻,早熟的女孩与懵懂的男孩,对于情窦初开这件事,总是不在一条直线上,在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路上越走越远。作者分别从女孩和男孩的视角,展现出各自眼里的对方,交叉串联的叙述并不让人眼花缭乱,反而让读者对女孩男孩的认识更加全面,人物形象鲜活而又饱满。
女孩朱莉从小活泼热情,在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时,她就对布莱斯一见钟情,尽管布莱斯对她毫无想法,却不妨碍她上演一出女追男的戏码。殊不知她的穷追猛打让布莱斯避之不及,毕竟他自幼就被父亲严格要求,生活在各种条条框框下,自然无法接受“疯癫”的朱莉,有关朱莉的一切,他都是厌恶和拒绝的。与许多单相思的人一样,纵然被拒绝多次,朱莉依旧执着的坚持着,她虔诚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接吻。
而这只是她相信的三件事之一,其他两件分别是,所有的树都是圣洁的(尤其是她最爱的梧桐树)、她在后院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她没事就爱爬到高高的梧桐树上看风景,这棵树却因妨碍施工要被砍掉,她决心勇敢地站出来捍卫它,并希望得到布莱斯的支持,可他第一次让她失望了。或许从这里开始,朱莉便对自己的单相思产生了疑惑,直到她知道自己每次送给布莱斯的鸡蛋都被他丢弃,并与同学在背后嘲笑自己的叔叔,她才真正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值得她迷恋,于是两人关系前所未有的跌入冰点。
或许,初恋都是这般苦涩纠结,朱莉真能毫无留念的斩断情丝?当然不会,多年的喜欢怎能轻易忘却。那布莱斯又真的不喜欢朱莉吗?当然不是,否则他又怎会在看见朱莉伤心落泪时,觉得内心倍受煎熬。多年来的追逐,朱莉早已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抹不浅的痕迹,只是他察觉不到,或者一直在欺骗自己。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罪布莱斯,青涩的爱恋让他迷茫,他不知该怎么应对自己的内心,心动就在那一瞬间。好在,他认清了自己,多番道歉之后,种下属于他俩的梧桐树,并借机向朱莉告白,朱莉终于等到了与布莱斯接吻的那天!
读到这里,不禁合上书,看着封面上的两个小人,坐在高大的梧桐树上,眺望远方美景,互诉衷肠,不正是一个完美的Happy Ending!青涩的男孩女孩蜕变为成熟的少男少女,收获了怦然心动的初恋,品尝着爱情的独特滋味。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2
刚刚阅读完一本书,名字叫《怦然心动》,这本书也被拍成了同名电影。纯真年代的单纯小美好,真的让人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很喜欢朱莉,是个很勇敢很能干很善良很单纯的小女孩。小孩子的世界,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当她发现她的家是租回来的时候,除了惊讶之外,她还做出了个惊人的举动,动手把自己的院子的大整改。然而她的父亲告诉她,当时是房东承诺好要打理好院子的,可是这么多年房东却没有信守诺言,她的父亲认为房子是租回来的,院子的打理不在他们的义务范围之内。但是朱莉坚信,房子是租回来的,但是生活不是。是啊,在她心目中,这个房子早已经是她的家了,虽然现在才知道是租回来的。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抱怨,拿起工具就开始动手了。
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家里经济那么拮据是因为他的父亲为了照顾好她的叔叔而造成的,她也没有埋怨,甚至在学校听到了她一直偷偷喜欢着的布莱斯跟别人拿她的叔叔开玩笑而开始讨厌布莱斯,把之前的好感一点一点磨灭掉。在她的心目中,她的叔叔是全家人都爱的,她也是爱他的,因为他也是她家的一份子,不容别人去拿他取乐。她的叔叔由于出生的时候脐带绕颈,上一分钟还是个非常健康的宝宝,下一分钟就因为窒息而导致脑缺氧,最后智力有了问题。其实,这个情况换在大多数来做,很多可能都放弃了,因为这样确实是个负担,同时也会拉低了生活质量,而且照顾他这件事情不是一两天就结束,也不是三四天,而是一辈子。我觉得朱莉的父母真的是很让人肃然起敬的。尤其是朱莉的母亲,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支持和理解她的丈夫的话,那么他们家也没有办法因为经济的问题还可以相处得那么和谐,那么融洽。
朱莉跟父亲一起去探望叔叔的时候,他的叔叔远远看到父亲来还很高兴地打招呼,虽然他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至少他懂得那是爱他的家人。后来因为一个雪糕掉地上了,她亲眼目睹了一个200多斤的壮叔叔居然像个小孩一样在地上打滚,但是父亲没有因此责怪他,反而想办法让他冷静下来,最后让朱莉去买雪糕,又拿出来个很贵的拼图礼物给他玩,这才让他的情绪稳定下来。
布莱斯的外公,因为看到朱莉爬无花果树上被登了报纸而关注起她来,没想到最后两个人没有因为年龄差距的影响,却成为了好朋友。在帮她一起整理她家的院子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了她叔叔的事,想起了布莱斯刚出生那会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幸运的是,医生争取了时间,他没有变成像朱莉叔叔一样的人。也是啊,布莱斯的父亲,怎么会因为这样的事会放弃自己优越的生活质量呢,如果这个事情真的不幸发生在布莱斯身上了,那么后果他的情况可能会很糟糕。偶然得知这个事情之后,布莱斯的外公跟喜欢这一家人了,虽然他们的经济可能没有那么好,但是他们家有爱。爱大于金钱。
布莱斯,是个需要成长的男孩。他一直知道朱莉喜欢他,关注他,追随他,这么多来年他习惯着这一切,其实她在喜欢他的同时,他也喜欢她的这件事在慢慢萌发,直到学校举行一次篮子孩子的活动,朱莉花钱跟另外一个男同学共度午餐的时候爆发了。他看到在旁的朱莉跟另外的男同学共度午餐说说笑笑很开心,就冲动走过去了,他的那桌的两个女生因为他而在大打出手。他走过去的时候想要亲吻朱莉,但是这不是朱莉一直都在等的初吻吗?她不是一直喜欢他吗?她居然拒绝了这个吻!是啊,没错,她一直喜欢有一天可以等到这个初吻,但是不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境,她的脑海中无数次上演着他们初吻的情景,但是不是现在,也不应该是今天这样的。所以她拒绝了。
书本的结局是以布莱斯为朱莉在她家院子里种一颗无花果树结尾,但是还是欠了一个他们的初吻,我希望他们以后会一起坐在这颗无花果树上面,夕阳西下,然后亲吻......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3
爱情有变幻无穷的分身面貌:占有欲、痛恨、绝情、凶残等等,处在爱情之中久了的人们也许陷身于爱的龃龉,再也难以看清爱的面貌了,甚至忘记了还有一种爱情叫做——怦然心动。
是呀,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从来不需要太多,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笑脸,甚至只是一双湛蓝的眼睛,就够在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就像七岁的朱莉第一次遇见同样七岁的布莱斯的时刻,但是不幸的是,女孩的早熟却遭遇了男孩的懵懂,布莱斯是个自幼生活在父亲以及家庭造就的条条框框中的孩子,他看不惯貌似疯疯癫癫的朱莉,从内心拒绝整个世界,当然也包括朱莉,两个人你推我拒的游戏就一年一年的发生着,作者用男孩与女孩两个人的交叉叙述组成了一本令人着迷的小说,男孩与女孩不同的视角让同一件事发展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并且带向下一个事件,或许,在他们自己都不清楚走向的发展中,那是求而不得的痛苦,是面对自己无法掌握的人与情感慌乱、窘迫的生活,但是在我们每个读者的眼中,却清楚的感受到个人的成长、爱的来临,布莱斯的抗拒、愤怒、痛苦,都是因为他自己都无法发现的爱带来的改变,同时,他也在其中感受到不同的自我,或许唯有在爱情中,我们更加盲目,也格外愿意改变自我,布莱斯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渐看清了自己身处的世界,学会辨别正直与虚伪,并且真正遇到了他自己,看着这个过程,格外感动,一个人,不论是年龄虚长,甚或功成名就,也不一定会发现真正的自己,而布莱斯多么幸运,可以遇到他的朱莉,可是又有多少人,甚至一辈子都无法遇到自己的朱莉?
这本书为我们描绘了爱情中的诸多感受,哪怕这爱的感觉只来自于两个小孩子之间,却从来不令人感觉幼稚可笑,却充满了感动与温暖,但是同样布莱斯与朱莉、布莱斯的父母之间的爱情,让我们看到爱的另一种面貌,那些突如其来的怦然心动也许遮蔽了真相,让我们除了爱的盲目看不到其他不融洽的点点滴滴,纵然爱能够弥合所有的裂缝与分歧,但是爱真的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能够抵抗时过境迁的变化与凄凉?朱莉的怦然心动甚至不超过六年的`时间,成长与觉醒就让她发现两个人之间的鸿沟,而布莱斯的母亲佩西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楚曾经最爱的人真实的面貌,我小时候最大的疑问就是,金燕西与冷清秋为什么爱的如此炽热,最后却悲剧收场,多年之后我懂了,或许这本书同样给我们提供了有些残酷的答案。爱的怦然心动,爱是遇见真正的自己,爱也会是一条蒙蔽我们双眼的面纱,一旦揭破,我们又该情何以堪?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4
“毫无原因地,我的心脏就那么漏跳了一拍。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那样的感觉。就像整个世界在你四周,从你身体由内而外地翻滚,而你漂浮在半空中。唯一能绑住你不被飘走的,就是那双眼睛。”透过树梢的缕缕薄光,我们在青春的倒影里相遇。怦然,但不仅仅是心动。
《怦然心动》讲述了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朱莉·贝克虔诚地相信三件事:梧桐树是圣洁的,她在后院里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以及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罗斯基接吻。二年级时,在看到布莱斯那一瞬间,朱莉的心跳节奏就被扰乱了。但是,布莱斯却认为朱莉有点怪,怎么会有人把养鸡和坐在树上看成乐趣呢?没想到,到了八年级,布莱斯开始觉得朱莉对于家庭的自豪感和可贵的品质使她显得很有魅力。而朱莉则开始觉得布莱斯漂亮的蓝眼睛也许和他本人一样其实很空洞,毕竟,怎么会有人不把别人对树和鸡的感情当回事呢?
在这段青涩而美好的感情里,每一秒茱莉都在成长。她善良、自尊、自信,活的纯粹而精彩。她甚至都不曾改变过自己,布莱斯所认识的以及最终爱上的,都是原本的那个最真实的茱莉——自尊、自信、自爱。茱莉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灵魂,她那光芒的绽放始于她自身,或许这就在于她那优雅的思考。“有时落日泛起紫红的余晖,有时散发出橘红色的火光,燃起天边的晚霞。在这绚烂的日落景象中,我慢慢领悟了父亲所说的整体胜于局部之和的道理。”青春的美丽绽放在时间推移中,成长的花絮倒影在最美的年华里。
书中外公说:“有的人沦为平庸浅薄,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只不过是匆匆浮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许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就像泰戈尔笔下所写:“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它的天空。”这样美好的诗意情怀,让我们点亮了彼此的生命,温暖了你我的世界。经年之后,纵使容颜老,我们还能够在心里点起一盏小灯,让诗意从心底蔓延,化作嘴角边的一抹微笑。
青春的美丽与珍重,就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匆匆那年,匆匆的时间,在这花开的季节里没有停歇。那么可有这样一个人住在你的心里,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
有天,悄然想起那天的风声,在我的耳边低语,像是平静的没有归期。我在阳光下低头,带着那不曾褪色的记忆,还有那最初的美好。怦然,不仅心动。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5
《怦然心动》是美国作家文德琳·范·德拉安南的小说,它还有同名的电影版《怦然心动》,英文原著叫《Flipped》。我先是看了它的电影版,非常为剧中朱莉和布莱斯之间的感情而感动,然后找了它的中文译本来看,依然很感动,最后把它的英文原著也看了,更加原汁原味,还有了不少小感触。
《怦然心动》讲述的是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邻家女孩朱莉前来帮忙。她对他一见钟情,心愿是获得他的吻。两人是同班同学,她一直想方设法接近他,但是他避之不及。到了八年级时他希望通过追求校花雪莉使朱莉知难而退。朱莉却依然没有放弃,寻找各种途径接近布莱斯。然而令她伤心的是当她站在可以拥有观望风景绝佳视角的梧桐树上,祈求布莱斯与他一起保护这棵大树不被砍掉时,布莱斯却没有回应。后来她又发现布莱斯偷偷丢掉她送来的鸡蛋、嘲笑她家杂草丛生的庭院,她开始审视布莱斯到底是不是自己心里真正喜欢和想要的人。在与父亲、叔叔以及布莱斯外公等人的多次经历中,朱莉内心不断成长,对事物、对爱情逐渐形成自己的认知,此时她对布莱斯的感情也渐渐变淡。直到她慢慢疏远布莱斯时,布莱斯却开始在乎朱莉。他从报纸上看到关于朱莉的报道,在学校展览会上看到朱莉的项目一举夺魁,从外公那里慢慢了解朱莉的性格与家庭,竟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几经内心的纠葛,他最终敢于正视自己这份懵懂的爱,向朱莉坦诚自己的错误并在朱莉家的庭院里为她种下一棵梧桐树。
对于这个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女主角朱莉,我觉得她很勇敢洒脱。面对爱情,她勇敢地去追求喜欢的男孩,而且她的爱情并不是盲目的,她会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面对生活,她是享受和热爱的,她会为了失去的梧桐树哭泣,也会为了破壳而出的新生命而欢喜,用不同的视角发现生活中的美好。面对家庭,她是很有责任感和喜欢的,虽然她的家庭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家庭成员也会有各自的缺点,但是她没有怨愤,而是爱着每一个家人,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句话让我知道虽然世间上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际遇,但是不属于自己的不必勉强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早晚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6
和《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给我的感觉一样,故事本身没有很吸引我的,但是确实能带来一些思考。
这本书的外表是一部青春“爱情”(其实远没有到爱情那么深的情感)小说,却教给读者怎样做好一个人,怎样教导孩子。
首先是识人。识人是很多人一生都参不透的“哲学”,俗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叵测”。本书中男主的外公充当了教导者,他说,事物总是整体大于局部,如云、草地、夕阳构成的整体美大于单个事物的美;人大多局部大于整体,有人明眸皓齿,有人朱唇点点,有人青丝如娟,但是他们作为人这个整体来说未必那么美好。朱莉最喜欢的就是布莱斯明亮的蓝眼睛,而忽略了他性格的软弱,所以当她意识到这点后就有意回避他。
到最后,我们看到了布莱特终于突破了阻碍他的心理障碍,敢于直面自己的感情了,这是他的成长,同样源于他外公的教导:不要等到伤害了别人再后悔。布莱斯做了好几件伤害朱莉的事,所以才让她“心灰意冷”,两人感情一直没有大的进展。他以为扔鸡蛋是对各方都有利的做法,既维护了朱莉的自尊心,又能防止得病、防止父亲对贝克家的轻蔑和嘲讽;同时他也有一点点不安,隐隐觉得这样做愧对朱莉,所以每次做得很隐秘。所以,归结到底,他正方的理由其实是为自己的软弱狡辩罢了;他忽视、否认不肯直面女主的心态,而把伤害加到了女主身上。我们虽然不能永远避免做出后悔的事,但至少可以像朱莉一样,做事前三思,同时尽量不要让别人为你自己的错误或者不良的情绪埋单。有一处印象深刻的,就是朱莉虽然很不想见布莱斯,不想去他们家邀请的聚会,但是考虑到妈妈一直很期待这次聚会、布莱斯家强烈邀请
在教导孩子上,女主父母显然要好于男主父母。女主家就是自由民主,家庭和睦,
故事本身给三颗星,平平淡淡,跟普通的畅销小说感觉差不多,可能是我已经过了被甜甜的爱情故事打动的年龄了;讲述的道理加一颗星,不过比较浅显,我觉得这本书给初中生看可能正合好?
【第1句】:书籍简介
《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戏剧,因其知名度而常被误称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实为《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及《哈姆雷特》)。
该剧讲述意大利贵族凯普莱特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的儿子罗密欧诚挚相爱,誓言相依,但因两家世代为仇而受到阻挠。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是一出悲剧,但两个青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本身却不可悲。他们不仅彼此相爱,而且大胆追求他们的爱情。不惜以命拼争。他们的爱情力量使他们敢于面对家族的仇恨,敢于向生活中的障阻挑战。他们为了追求新的生活模式。不怕做赎罪的羔羊,因而他们的死亡虽是生命的终结,却在道德上取得了胜利。终于使两个敌对的家族言归于好。许多学者和评论家从这个意义上称这出戏是乐观主义的悲剧,也就是人们惯说的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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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句】:作者简介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于1564年4月23日出生在英国中部斯特拉福德城一个富裕的市民家庭,幼年在家乡的文法学校念过书,学习拉丁文、文学和修辞学。后来家道中落,曾帮助父亲经商,1578年左右只身到伦敦谋生,据说从事过马夫或仆役一类当时被看作“最下等的职业”。后来当了演员和编剧,随着剧团到各地巡回演出,与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有比较广泛的接触。他在剧团里扮演过像《哈姆莱特》中的鬼魂之类的配角,也担任过导演,但主要是编写剧本,开始时不过是给旧剧本加工,逐渐由加工而改写或自己创作。他后来成了剧团的股东,1613年左右从伦敦回到家乡,1616年4月2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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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句】:《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30篇
第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400字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爱情。他们再也不能一起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相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起。在一起读书,在一起看夕阳。因为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悲剧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不爱他,甚至讨厌他。他甚至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可以亵渎爱情,他忽略了爱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看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
第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500字
以前,我曾读过不少触动人心的书籍,但它们无法跟《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本能震撼心灵的图书。
自从那一次狂欢节舞会,上帝很顽皮地让罗密欧和朱丽叶相遇,还让爱情之剑不知不觉射中他们。命运总是那么那么残酷,他们的家族竟是仇家,这种爱是不能允许的。最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起牵手永远离开了这世间。
我觉得罗密欧是一个痴呆的人,痴痴爱着朱丽叶,痴痴地忘记自己家族和她的家族是仇敌……可为了她,自己不顾杀生之危险去看她。为了她,自己不怕被驱逐而杀了想要把自己和朱丽叶剥离的朱丽叶哥哥……
而朱丽叶确是一个傻人,傻傻喜欢罗密欧,傻傻的答应罗密欧与她秘密结婚……但为了他,自己时时刻刻担心他会不会招来杀生之祸。当罗密欧被驱逐之时,自己却被逼婚,朱丽叶为了他,不怕那一瓶“假死药”是神父给的毒药喝了下去……
可付出那么多都是没有用的,在朱丽叶假死这一段时间,罗密欧悲痛无比,生不如死。他来到她的坟茔中,服下毒药,倒在了朱丽叶的身旁。当朱丽叶醒后,赶来的神父告诉她了一切,朱丽叶临终前的一句遗言是感人的:与其让我活在这个没有罗密欧的世界,还不如直接去那一个世界吧,死便是上天的恩赐,罗密欧,我来了!
这篇小说在我心中已经不再是小说了,它是我保留在记忆里的珍藏回忆。
第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8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 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后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助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知道真相 ,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爱情,悲惨的结局,无不可以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爱 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快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面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爱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 事情与自己无关又能够让自己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 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但是最后,他们终于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第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1000字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第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你们知道《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吗?它是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写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16世纪在意大利的维洛那城有蒙太古和开普莱特两大名门家族,他们是冤家,一见面就打架。罗密欧和朱丽叶就分别出生于这两大家族。他们在一场假面舞会上认识,而且彼此都忘不了对方。于是,就偷偷见面,秘密结婚。后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死了,就自杀了。朱丽叶看到罗密欧死了,也自尽了。最后,两个大名门家族终于和解了。
这本书太精彩,太吸引人了,真不愧是世界名著。可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彼此深爱着对方,但最终却都死了,真可惜!这都怪两大名门家族,是他们的仇恨葬送了两条鲜活的生命,也断送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真是一个悲催的故事!
第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这个无忧无虑的暑假,我看了不少书呢,其中有一本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感人肺腑,莪看后都情不自禁地哭了,它讲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惊心动魄、大胆与真诚的爱情故事。
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暗中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给她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这样也许能躲过这场灾难。罗密欧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十分悲痛,于是,他也打算一走了之。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随着丈夫,服毒而死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求情下,他们终于言归于好。
这本书用优美的文字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第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故事,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里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不知为了什么,曾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于是,一家一族,甚至于佣人,都不断地互相反目和争执。出生在两个冤家里的罗密欧和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为开花结果之前,竟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的牺牲者,等到两家的父母发觉错误时,应经后悔莫及。
在生活当中,我们不能太骄傲自满。正如刚才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同学们,你我之间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争吵。
因此,同学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友好。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第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第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感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杯具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杯具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杯具,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最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能够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刻,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置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的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期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杯具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也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第1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爱看书,一到暑假,便缠着妈妈到图书馆借了几本书,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个性吸引我的眼球,我一口气把它给看完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典的感情故事: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订下了海誓山盟,但双方家族是世仇。罗密欧在格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堂兄,被驱逐出城。朱丽叶被父亲逼迫嫁给一位伯爵。万般无奈之下,朱丽叶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死讯”,连夜赶回,在朱丽叶身旁服毒殉情。药效过后,朱丽叶醒来,发现罗密欧己死,她悲痛欲绝,将匕首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当我读到“罗密欧从他怀里掏出毒药,倒进嘴里”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了起来:“罗密欧,你等等,你等等,朱丽叶只是服用了假死的药!朱丽叶立刻就要醒来!”但是,再喊什么也没用了,毒药结束了罗密欧年轻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换来了两个家庭的和解,但正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杯具。为什么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能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也许就不会如此。
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就应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经常见到同学之间正因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仇恨不会使人快乐,宽广的心胸才能与人和谐相处。
第11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看完了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中国的经典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两者的大体内容都是深深相爱的恋人在家族的反对下,双双殉情。但在我看来,两部爱情故事还是有所不同。而我个人觉得更值得玩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两人是在凯普莱特家的舞会上结识的,并且很快便坠入爱河,可谓一见钟情;而《梁祝》却严格遵守了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这可以从侧面映射出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东方含蓄蕴藉,西方显得跳跃性强,更加直截了当。
如果说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那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就有一支残破的独木桥。在劳伦斯神父的帮助下,朱丽叶本可通过假死药在墓中相会罗密欧,永不分开。可阴差阳错,罗密欧未得传信,不幸在墓前饮鸩而亡,朱丽叶也随夫而去。那独木桥本可使两人相会,却中途断裂,有情人难成眷属,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在《罗朱》中,戏剧冲突描写得也十分到位。当朱丽叶得知哥哥提伯尔特被罗密欧杀死后,庆夫之生、悲兄之死的感情同时而来,让她不知是喜是悲。“滴滴细流本是悲哀倾注却呈献给喜悦”,这分明是朱丽叶内心的哀号。不过最终罗密欧被放逐的痛苦仍占了上风,进一步表现了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
看书并不是单纯地看书中人物的卿卿我我,或打打杀杀。这是一种很不成熟的阅读方式。一部书籍之所以能够万古流芳,不只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在于它的历史意义。莎翁生活在文艺复兴时期,因而他的作品中常常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辉。凯普莱特夫人对帕里斯的赞美,罗密欧对放逐的感慨,可以充分地看出莎翁对人性与人的价值的肯定,这在当时对新兴资产阶级在思想上的反封建斗争是极有价值的。而我想罗朱的死,也是莎翁对封建势力的代表—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大家族扼杀人性扼杀爱情的控诉吧!
第1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本悲喜小说。这是一本十分经典的爱情小说,叫人百读不厌。偶然一天,我发现了这本书,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罗密欧爱上了仇人家的小姐朱丽叶,虽然萌生了美丽动人的爱情之苗,可是,为了两家的纠葛,在未开花结果钱,就已被暴风雨摧残了。这两个年轻人做了两家仇恨的牺牲者。故事结尾是悲惨的,但是正是他们的牺牲,才使得两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化敌为友,但是两个年轻人的生命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其实罗密欧与朱丽叶两家人并不是坏人,他们也有好的一面,只是两家人坚持自己的立场,因此产生了误会,最终酿成悲剧。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年轻人,但也许双方家长的看法会使他们寻不到真爱。世界上不是什么故事都能完美收尾,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它也可以很完美。
这本小说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的动人作品,它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之一。
直到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依然广为流传,相信你阅读之后,也一定会为可怜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撒下同情的热泪。
第1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罗密欧与朱丽叶》。
讲述地是两个家族世代为仇,但双方的儿女罗密欧与朱丽叶却一见钟情。迫于家族之间的仇杀,两人秘密举行了婚礼。后罗密欧因替友复仇刺死了朱丽叶的表哥而被放逐,朱丽叶也面临被逼婚的窘境,服安眠药装死。罗密欧赶回,不明真相,自杀殉情。朱丽叶苏醒以后,见爱人已死,也在悲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阴差阳错,令人扼腕顿足。
同样是两个血统同样高贵的家族,因祖上留下的宿怨结下了世仇,每个家族的人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因命运的捉弄,这两个敌对的家族出现一对不幸的恋人,他们爱却不能,苦不堪言,终以双双殉情和解了父辈们的恩怨。那段荆棘密布的爱之路,以及父辈们的粗暴,结束了两个恋人的生命,从此万劫不复。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想,为什么,这两个恋人在家族仇恨面前不能在一起,难道家族仇恨比自己的亲人痛苦还要重要吗如果罗密欧与朱丽叶结婚的话,那两个家族的仇恨就会化解,两个家族的祖先接下仇恨,难道还让自己的子子孙孙和对方接下仇恨吗?难道就不能让这两个家族世代为友吗?我知道了
有时我们会被仇恨蒙蔽双眼,也会被爱冲昏头脑。
第1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日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明白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感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完美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明白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杯具,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感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正因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感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完美,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第1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前几天的课堂中,我们有幸的拜读了莎士比亚的大作——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且还看了同名电影。 上完课之后感触颇深,在此小小流泻一下。
在那无忧的纯真年代,我们嬉笑着,奔跑着,追逐着……没有男女授受不清的顾忌,没有懵懵懂懂的爱恋,有的只是对快乐的向往,和一往无前的天真。花样的豆蔻年华,花一样的年纪,我们的内心世界开始萌动了,仿
佛刚出土的小草,开始了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年少无知的我们有着非凡的热情和勇气,敢于去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年轻。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初恋……
在学生们之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十八岁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仿佛十八岁就是青春的界限,而恋爱就是这场年轻的战场上的最好的证明。这样,对么?莽撞地轻信,冲动的举措,短暂的甜蜜,一切都是浮云罢了。几
日前还热恋着罗瑟琳的罗密欧,在见到美丽的朱丽叶之后,一见钟情,不能自拔了。不禁让人置疑这是否就是所谓的爱情。才见面一日,便约定婚姻,次日成亲。躁动的冲动因子,荷尔蒙的刺激,在此刻显露无疑。
年轻的冲动引领罗密欧品味了爱情的甘美,也让他犯下了不可弥补的过错。最终两人以死来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试想一下,朱丽叶不是正值芳龄的美丽女子,罗密欧会倾心于她么?如果不是因为一张美丽的容颜,又岂
能赢得年轻少年的爱慕呢?如果他们相遇是在30多岁呢,还会以殉情来纪念他们的爱情吗?
虽说年龄不是问题,可年龄却主宰了他的思考方向。气血方刚,大脑来不及运转,手脚早已做出了行动,如口无遮拦般,不经大脑,早已脱口而出。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可见一个人的思想成熟时期远远迟于生
理成熟时期。而真正能冷寂思考的年龄,早已失去了年轻时的冲动,热情及精力。试想,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追求一个30多岁的女人,虽说还可以接受,但又有多少人会嗤之以鼻,嗤笑他们年轻时的错过。
年轻是资本,但脑子才是关键。血涌心头,不代表激情澎湃,面红耳赤,不代表春心萌动。
热情永远等不到冷静。
第1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作品中比较出名的一部反封建的爱情悲剧,才子佳人,本是最为般配的一对,无奈命运捉弄,在家族之间宿仇之下,两人终成了封建观念的牺牲品。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应该可以说是广为人知的,初时听到,便是无尽的惋惜,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中间却隔了遥远的距离,家族之间的恩怨在他们之间构成了难以跨越的鸿沟,最后朱丽叶假死,不知真相的罗
密欧也随之而去,醒来的朱丽叶伤心难耐,自己也殉情了。本应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却以这样的结局告终,任谁听了都会叹息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一旦出现,就是难以控制的情思,爱情这东西,本就折磨人,它能让我们无法控制的去爱,最后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情之所起是一往而深,为爱情抛开一切,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
正是追求爱情的典型。
与《罗密欧与朱丽叶》同样流传久远的爱情悲剧,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梁祝化蝶的故事也曾让我们潸然泪下,爱情总不能完美,也许也正因这些不完美,才让这样的故事为人感动。
古往今来,爱情一直是大多数作品的主题,在世人眼里,爱情永远是珍贵而圣洁的,只是也许现在的世界太过现实,总有那么多无奈的感情存在,掺杂了太多因素的爱情,不再如以前那般简单。而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
纯洁、高尚、悲壮的生死恋情,更使无数世俗的爱情显得黯然失色。
我们大概都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体会不到它所能给予我们的力量与勇气。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了爱情而死,也让他们的爱情一直存在、停留,他们的逝去是对爱情的宣告,忠于爱情,忠于自己的内心。也许让我们欣
慰的,是故事的结局,两大家族因此和好,不再争斗,只是可惜,这样的结局却是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用生命换来的,两个无辜的人也只成为了仇恨的牺牲品……
爱情,再多的言语都不能诉尽,离合悲欢,谁都不能预料和控制,只希望在爱情来临的时候,我们都能紧紧握住,在可以的时候,抓住爱情,把握幸福……
只愿天下有情人能终成眷属。
第1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坏消息,总是比好消息传的快,朱丽叶的死亡噩耗就已经传到了罗密欧的耳朵里。
在此之前,罗密欧还一直非常欢乐和轻松, 他曾梦到自己死了(一个奇怪的梦,死了人还能有想法),妻子来看他,发现他死了,就亲吻他,把气吹进他嘴里,他竟然复活了,并且成了国王。
这时有人从维洛那城送信来,罗密欧认为肯定是好消息,会如梦里的征兆,送来什么好消息,但是消息和他们梦却恰恰相反,真正死掉是自己的妻子,无论他怎样亲吻她,她也不会复活了,他立刻叫人备马,因为他决定当晚就回维洛那城。去妻子的坟墓里去看她。
就在他刚要离开曼图亚城时,劳伦斯神父派去的人遇到了罗密欧,他对罗密欧说,这是神父策划的一场假葬礼,他的爱妻只是表面上诈死,暂时趟在坟墓里,等着他去阴森的墓室里,把她救出来。
这时,罗密欧心中的巨石才放了下来,不过当罗密欧想起朱丽叶还等着他去救,便骑上马,朝维洛那城出发,准备去爱妻的坟墓里见她。
她在午夜十二时,抵达维洛那城。他在凯普莱特家祖坟的正中央,找到了爱妻的坟地,他拿出烛光,铲子和铁锹,来撬墓门,他小心翼翼的撬着,因为他是个罪犯,根据维洛那城的法律,他只要在城里被逮着,就是死罪,罗密欧打开坟墓,里面躺着他的妻子,妻子依旧那么美丽无比,看来死神一点也么有办法,让她的容貌或色肤变样。
罗密欧亲吻了一下,妻子的双唇,朱丽叶从昏迷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看到了她心爱的罗密欧,高兴极了。他要带她去曼图亚。
她同意了,正当他们要走时,年轻的帕里斯伯爵在半夜来朱丽叶坟上献花哭泣,而她本应该是他的新娘了,可是他看她和他在一起,他高兴朱丽叶活了,他憎恶她和他在一起。
朱丽叶对帕里斯数落,她真的爱的人是罗密欧,她和罗密欧在一起,无论生活多么困苦,她都很幸福,因为她本来就不爱帕里斯。
帕里斯看见罗密欧,竟然生命危险来维洛那城,来救朱丽叶(帕里斯以为朱丽叶死了,是罗密欧用爱情的力量唤醒了她)知道罗密欧深爱着朱丽叶,而朱丽叶心甘情愿和罗密欧去曼图亚,朱丽也深爱着罗密欧,他便对他们说,我祝你们幸福。
罗密欧与朱丽叶谢过他后,迅速起程赶回了曼图亚,
而伤心的帕里斯也知道,朱丽叶也根本不爱他,向凯普莱特和蒙太古说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的天荒地老,生死不离,表明自己愿意让步,退出与朱丽叶的关系,希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不再敌对。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两家在承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上成了亲家,他们开始策划把罗密欧与朱丽叶接回来,他们向神父寻求帮助,而神父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婚姻主持,神父自信的说,他能说动亲王,赫勉罗密欧,而事实正是这样。
罗密欧与朱丽叶回来后,他们立即找到帕里斯,并将他看作是他们的大哥,而帕里斯和他们结拜为金兰。
此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之间的仇恨消除了,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了幸福的鸳鸯。
第1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死了,死于一杯毒药。
朱丽叶也死了,死于一把尖刀。
同时死掉的,还有他们的感情。他们再也不能一齐跳舞,罗密欧再也不会牵着朱丽叶的手甜言蜜语,朱丽叶再也不能趴在窗边对罗密欧朝思暮想。
但我们还总是愿意坚信他们死后还会在一齐。在一齐读书,在一齐看夕阳。正因他们有着至死不渝的真爱。
巴里斯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是整个杯具中最无辜的牺牲者,他甚至到死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妻子”不仅仅不爱他,甚至厌恶他。他甚至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为了保护未婚妻而死的。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的人还不叫傻瓜?他认为自己是亲王的近亲,他有权利,有金钱,他就能够亵渎感情,他忽略了感情,直接就想要婚姻,事实证明他这样做的结局非但不幸福,甚至还很悲惨。一个这样的人还不叫傻瓜?
好在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化解了彼此的仇恨,这些可怜的人们,直到看到自己愚蠢的行为酿下了多大的恶果之后才肯放下彼此的“尊严”与仇恨,才肯心胸开阔平静地生活。但毕竟,他们醒悟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能够让人们心中得到些许安慰的结局。
我想,只有维洛那的那两座纯金雕塑能够告诉我答案——所有问题的答案。
第1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透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感情杯具。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明白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立刻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药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回到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从这个故事梗概中能够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感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
一场杯具,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杯具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潜质,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完美的感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感情忠贞不渝,为了感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感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感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感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药,都是为了实现她的完美感情;她把感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恋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这种纯洁、高尚、悲壮的感情,使无数世俗的感情显得黯然失色。
感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感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感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主角,它能够是杯具的导演也能够是喜剧的策划人;它能够是毒药也能够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感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正因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能够劈开松柏的雷电。不好以为坚定的感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正因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正因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
第2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近期读了简写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使我感受颇深。也了解到世间真情的可贵,人间真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生死。故事发生在英国维洛那城。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互相知视,因为两家有着积怨很深的世仇,
大有不共载天之势。在一次盛大华丽的宴会上,凯普莱特大人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大人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她求爱,朱丽叶幸福地拥入了他的怀抱,两个家族
的深仇大恨阻挡不了爱情的狂潮,花前月下,他们互诉衷肠。来自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反而使爱情之火越燃越旺。他们私订终身,并在好心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朱丽叶望着身边英俊而多情的罗密欧,心中充
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谁知,罗密欧在街上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两人发生了格斗,罗密欧杀死了对方,被逐出维洛那城。
朱丽叶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心和情已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思念着罗密欧。然而,父亲却逼她忘了这个家族的仇人,嫁给帕里斯伯爵。朱丽叶不敢背叛家族,又不愿意背叛心上人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
盾撕咬着,左右为难。好心的芝伦斯神父再次帮助朱丽叶,让她吞服安眠药,以假死来搪塞帕里斯的求婚,拖延时间。
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信以为真,伤心地为朱丽叶送葬。这时罗密欧悄悄地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急急忙忙地赶到墓地,望着安详、苍白、停止了呼吸朱丽叶,他千呼万唤,悲痛欲绝,他无法离
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无法孤独地、没有爱情地活着,他喝下毒药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过了,她苏醒过来,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罗密欧告诉他,他快要死了,朱丽叶抱着他,不相信这一
切,然而他一点点衰弱下去,朱丽叶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赴黄泉,他们也不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他们拥抱着爱情升入了天国。
一对情人殉情而死。他们的鲜血终于唤醒了两个互相敌视的家族言归于好。
对此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一切要等到无法挽回才去后悔,就像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才后悔为什么没有把房屋建坚固?为什么偷工减料?
第22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在现在的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听到“孩子是无辜的”说法,可往往故事的最后,孩子的命运却是最悲惨的。为了家族的利益,罗密欧与朱丽叶彷徨着,在走投无路时,选择了解脱。爱驱使着他们向死亡迈进,情催促阗他们抛开家庭走到一起,仇却注定了他们命运的相斥,痛苦的背后藏着多少无奈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不仅仅是一出戏,它一定也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太多太多的身不由己,数不胜数的无可奈何,这都是爱情带给人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爱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爱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角色,它可以是悲剧的导演也可以是喜剧的策划人;它可以是不好的药也可以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爱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一个美好故事的结局,通常都以喜剧告终,读者看了固然高兴,可看过以后过几天就会被遗忘。一个故事如果以悲剧结尾,那它一定会在读者心里留下点什么,或是遗憾,或是可惜,让读者反复咀嚼,思考。人都是追求完美的。与此同时,人们也赞颂残缺之美,这似乎很矛盾,但又不似乎不矛盾。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出悲剧,如同我上面所写的,它在我心里留下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遗憾吧……
爱比天大,但比生命小!
第23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第24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第25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被人们称为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是这一次我是真正深入这部经典戏剧,走近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运用了丰富多彩的语言,美妙的音韵,复杂的人物关系刻画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导演了一个凄美的悲剧故事。
“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有两家门第相当的巨族,累世的宿怨激起了新争,鲜血把市民的白手污渎。”开场诗这第一句已经挑明了故事的前因。仇恨使许多人失去生命。罗密欧与朱丽叶不顾两家之间的仇恨,私下结婚。提伯尔特与迈丘西奥的争斗,由于罗密欧的争斗,两人先后去世。罗密欧被放逐后,朱丽叶在嫁给巴里斯前夜服毒假死,而罗密欧却不知情,与巴里斯争斗后,杀死巴里斯,自己服毒自杀,朱丽叶醒来也拔剑自杀。罗密欧的母亲在他被放逐后也去世了。
两人相恋,一直希望能够长相厮守,可是由于家族的仇恨才酿成了这种无法挽回的悲剧,直到众人纷纷的离逝,直到最后一刻,仇恨才化解。为什么两家人不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一些呢?仇恨使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家人长期生活在互相交恶,而命运的决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相恋,一同离去。
如果双方能够宽容一点,那么结局或许就不会如此了。“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要种下祸根。”这是朱丽叶在舞会上的一句台词,她放弃了仇恨,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纯洁的爱,宽容使她爱上了罗密欧,而罗密欧也是如此。
凯普莱特曾在舞会上对罗密欧宽容过,可以使短暂的他说过觉得罗密欧人不错,只是是蒙太古家的人。可见,这一点点的宽容终还是不能释放仇恨。
富兰克林曾说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体谅。”提伯尔特和迈丘西奥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那么他们就不可能纷纷命丧黄泉。
莎士比亚运用了精妙的艺术表现手法给我们揭示了人性的这一丑恶——仇恨使人丧失了理智,丢失了许多人的性命。我想我们应该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待人。
古往今来,许多为人因宽容而走向成功。鲍叔牙荐管仲,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成就了霸业。奥巴马上任担任总统,荐前竞选人希拉里为国务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之间也要学会宽容,这样才能友好相处,共同进步。平时,时常见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终伤了感情。
仇恨不会使人快乐。《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伟大的戏剧呈现给我的不仅是凄美悲伤恋歌与各种精湛的艺术手法,还让我了解到宽容是那么重要。或许宽广的心胸才能开拓更多的可行之路,而斤斤计较,心怀仇恨只能终日饱受煎熬,似一道厚重的墙挡在前进的路上。
第26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悲剧中我看到了人世间爱情的酸,甜,苦,辣。
“爱情蒙着眼睛,却偷偷的闯进人们的心灵”你便能看到罗密欧对爱情的感叹。文中的主人公不正是这段话里的传奇吗?在百般磨难下,终于可以相见,但由于消息得不灵通,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死了,所以在情感的追逐下罗密欧服毒自杀,假死的朱丽叶醒来见罗密欧已经死了也用匕首殉情了。人们常说情大于天地,或许也正是因为两人的感情融化了积有世仇的两个大家庭,最终消除了长久的仇恨。小说以悲剧的形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但是结束却不是悲剧,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不同凡响,轰轰烈烈,两大家族的恩怨也解除了,也就是意味着后代的人们可以不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要随时背着“秘密法则”了!
罗密欧喜欢朱丽叶的淳朴、善良,而朱丽叶呢?她也是喜欢着那最激动、最幸运的灵魂。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长长久久就是幸福?不,幸福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说是消除了两家族的世怨,是更多人的无阻挠的恋情,是伟大而神圣的名誉!造福后代的他们相信上帝会收下这两个疲惫而激动的灵魂的,会让他们在天堂上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第二幕的第二场里写到在罗密欧的眼里,朱丽叶犹如他生命里的阳光,在他的世界里有了朱丽叶而使得鸟儿误认为黑夜已经过去而在所谓的黎明里唱歌。一场舞会造就了一对不该爱而爱的死心塌地的情侣,正是这样后人因有他们而骄傲。
朱丽叶也悲望过,为什么他偏偏是罗密欧呢?姓名本来是毫无意义的,但是由于家族的原因……这样的绝望,这般的痛苦,但是爱情是伟大的,是它让这个悲望的女孩抛开了家族的歧视,像沙子一样慢慢地沉到海底,最终依偎到罗密欧的怀里,永远的沉寂,沉寂……在热恋里的了两人连短暂的夜晚也看作是生死离别,在这对热恋中的人们,连神父的劝告也当成是“废话”,这可能就是爱情的力量冲击了他们的大脑。
在第三幕的第五场,面对凯普莱特的威胁——星期四嫁给妈妈的朋友,否则就不认她这个女儿,但这对于朱丽叶来说就好像是知道似的早就打好了预防针,而这不也正能衬托出朱丽叶对罗密欧的爱恋么,世界因爱而精彩,但为什么朱丽叶与罗密欧的爱这么的痛苦,憔悴。
真爱是什么?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爱恋,是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分钟,一起躺在草地上静静地等待着厄运的来临……
在恋人的眼里时间犹如金梭,飞剑。在清晨的破晓时,还固执的以为那是半夜,还不肯面对现实。
在第五幕第三场里,我们不也看到了罗密欧对“失去”朱丽叶而伤心欲绝的情形么,没有什么能比失去最爱的人而难过了吧?在罗密欧亲吻朱丽叶时,他多想把自己的灵魂取出而从嘴尖送给朱丽叶,但他不明白吗?当她醒来知道自己害死了最亲爱的人,那是怎样的情感!
朱丽叶和罗密欧并没有无辜的逝去他们留给这世界太多的思考了“瞧你们的仇恨已经收到了多大的惩罚,上天借手于爱情,夺去了你们心爱的人,我为了忽视你们的争执,也已经丧失了一双亲戚,大家都受到了惩罚”面对亲王的斥责大家都面面相觑,无语…
我认为这就是本文的高潮,就是本文的主脑,是最能表现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痴情的真谛。
随着幸福的沉沦,两人的幸福就会是希望,在天堂,神圣的天使会让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我们会祝福他们的。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上,维洛那城的人们都出来祷告,因为他们知道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寄托,是后人们联姻的希望,在这之后再没有了愁苦,而是无尽的阳光洒在这座小城上,那正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在笑……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悲欢离合,而谁曾见过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哀怨辛酸!
不被家人祝福,没有华丽的殿堂,而这不正是人世间超脱凡情的爱恋吗?其实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你也可以主宰!
第27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爱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理解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爱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并以“她已经立誓割舍爱情,我活着也就等于死去一般。”来答复班伏里奥,可见他对罗瑟琳的爱有多么深了。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希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曾经对于罗瑟琳的爱情,“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现在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因为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虽然非常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可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爱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起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爱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除了他们的感情外,对于剧中的搏杀与死亡,我也认为过于夸张和仓促了,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他们说动手就动手,说死亡就一命呜呼,给人一种草菅人命,人命薄如纸的感觉。或许这又是戏剧的另一个效果,是我班门弄斧,在乱发感悟,但我读完之后,确实是这么一种感觉。
第28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一撇一捺书写人性的美好,一言一语讲述着纯朴的誓言,一针一线编织起绚烂的爱情,一笔一划谱写着华丽的篇章,一男一女演绎着动人的故事。
鱼缸外是两双充满好奇的双眸随心而动,鱼缸里有那四目相对传递着的情意,闪烁着那一见钟情的电光。相遇,相识,相知,相爱……虽只有短短几天,但那曾与自己对视的“匆匆过客”却早已潜入了对方的心窝,埋下那颗名为“爱情”的种子。
“在爱情面前没有不可逾越的高墙”,这便成了你前来的理由,宁静的泳池旁,有一个隐匿于盆栽中的身影,正窃笑着偷听着她的小心结,是啊!姓氏算什么呢?我爱的只是你的人,即便不是蒙太古姓氏,你还是一样的可爱!只要你把这叫做爱!我也可以不姓凯普莱特。不需要什么海誓山盟,只要“我爱你”三个字。不需要什么官权富贵,只要“伴你一生”的诺言。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纯朴的模样。
天使与魔鬼之间都存有爱,不过一个是大局观的爱,一个是自私的爱。“为了我们的家族,我替你找了一个非常好的伴侣,你俩之间在一起真是天妙绝伦。”与之配对的是无情的推搡与谩骂,这便是来自天使老爹的那份爱。
“为了你,我甘愿成魔,屠尽这世界,只为靠近你一点!”直升机的呼啸声,警车的鸣笛声,枪弹的碰撞声,军方的警告声。这算什么?我不怕!“凭什么你们对着不明不白的死坐视不管?凭什么你们要将她的青春葬送于这花开的年华?凭什么你们一定得对我们的爱情百般阻挠?
……怕?怕!我怕的只是她在黄泉路上,在那冰冷的世界里孤身一人。好!既然你们不去陪她,我去!你们无法阻挡我的脚步,因为在地狱的轮回里仍有爱!”那个泪流满面的魔鬼立下他的铮铮誓言,并逐一实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强大的模样。
“最致命的毒药,痛的也不过是身体,可你的离去在我心中划下的条条刀口,正血涌而出!”死亡早已不再使我胆怯,当我抚摸着你冰冷僵硬的身体时,在你唇边留下最后一吻时,会轻声对你说一声“别怕!我来陪你了。”平淡无奇中有一份无比沉重的份量!一句话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这或许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模样。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雨还在下,你听得见吗?这是我对你最真诚的告白,种子撑开了绿芽,长成大树了,结出了爱情的果实了,愿你们这对鸳鸯能相伴着走向黄泉路的另一段,那里没有命运的相斥,那里没有家族的斗争,那里没有复杂的人心,只有那说不尽的情话与涌不尽的情愫。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第29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罗密欧与朱丽叶》主要描写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在维洛纳城,凯普莱特与蒙杰克两大家族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然而,浪漫的爱情却偏偏在这两个家族之间发生了。
凯普菜特为他的独生女朱丽叶举行盛大的舞会,因为少年英俊的帕里斯已经向她的父亲求过婚了,而这正是凯普莱特热切希望的。除了蒙杰克一家,城里所有富人都在被邀之列,蒙杰克之子罗密欧带上面具和朋友梅尔库乔和本沃里奥冒险混入了宴会。
达官贵人提巴尔持和被指定为朱丽叶未婚夫的帕里斯在欣赏着朱丽叶那迷人的舞姿。趁梅尔库乔吸引人们注意的机会,罗密欧走近朱丽叶,向她倾诉爱慕之情。他的假面具意外地掉了,那英俊的面孔深深地吸引住了朱丽叶。意外的暴露迫使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不得不离开庄园。奸诈的提巴尔特发现了罗密欧和他的朋友们,并且告诉了朱丽叶的父亲。
舞会结束了。朱丽叶从奶娘那里得知,俘获她芳心的名字叫罗密欧,是她家族仇人蒙杰克的儿子。朱丽叶走向阳台,望着银色月光下的花园,思念着英俊的罗密欧。终于,她发现偷偷溜进花园的罗密欧。在梦幻般的银色月光下的花园里,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情不自禁互诉爱慕之情。
可怕的灾难还是发生了。傲慢的提巴尔特阴险地杀害了梅尔库乔,而他自已也在决斗中死于为友复仇的罗密欧之手。罗密欧被判终生离开维洛纳城。
罗密欧来到朱丽叶的房间,当两人最后一次相拥在一起的时侯,朱丽叶的父母和奶娘进来了,帕里斯也来到了屋内,但朱丽叶对他冷若冰霜。朱丽叶的父母怒气冲天,威胁要把女儿赶出家,绝望的朱丽叶找到劳伦斯神父恳求帮助。神父想出一个办法,建议她喝下一种假的毒药,喝完后会像死去一样昏睡。她的父母以为她真的死了,就在家族墓地给她举行葬礼。神父会把实情告诉罗密欧,让罗密欧连夜赶回来,带着苏醒后的朱丽叶远走高飞。晩上,朱丽叶假装答应父母第二天嫁给帕里斯。第二天早晨,当父母和新郎来找朱丽叶时,他们见到的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朱丽叶。
朱丽叶服毒自杀的消息不径而走,迅速传遍全城。得知心上人噩耗的罗密欧不知内情急奔维洛纳城。凯普来特的家族墓地里,全城的人们都来参加葬礼。当人们离开时,罗密欧冲入墓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心上人,喝下随身带来的毒药,倒在了朱丽叶身旁。苏醒过来的朱丽叶看见身边死去的罗密欧悲痛已极。失去罗密欧,生命于她已毫无意义,她拔出匕首,刺人自已的胸膛。
看着死去的女儿,爱情的力量超出了维洛纳城两个家族的不共戴天之仇。双方老人终于抛弃前嫌把手伸向对方。
一段缠绵刻骨的爱情故事,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悲歌!
为了得到爱情,一个不惜冒着死亡的危险喝下毒药,一个不怕犯死禁夜闯坟墓;为了难以圆满的爱情,一个饮鸩自杀,一个利刃穿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第30篇:《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行走在平凡与不平凡之间
人生就像行走在一条路上,在这条路上有少数人,他们拥有着祖先的荫庇,或是拥有着旁人无法想像的上天赐予的才华,他们可以比较轻松的度过这一生。而更多的人他们拥有着平凡,以及不知道多少次的挫折与磨炼。
我无法判断谁是幸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就像“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一样,那些个表面上风光的人总有太多个身不由己,总要做很多有关责任方面不得不做的事。反而观之平凡的人有平凡的自由,使心境更加开拓,更加贴近于自然。所以纵使我无法判断,我更偏向于最开始的平凡。因为平凡可以增加我生命的韧性。或许因为本身就是平凡人,所以我有种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心理吧!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在这里只能阐述我的想法,生命的存在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恨情仇,当然更不是为了贪嗔痴恨。生命的存在在我看来并不是因为任何原因,但是正是因为没有原因才要寻找。它就像是一场历练,只不过,在这之中的感情是作为一种……一种什么呢?说不清楚。她是与生命同在,他们就像朋友,相辅相成。
活下去是为了爱
时间流逝,留下许多痛苦,许许多多的错过,这些错过的造成不过是因为对感情的愚昧表示。接下来的话,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冷漠也罢,但请你试着去理解。
爱你的人希望你活下去,因为他们爱你更甚于自己,他们不希望因为他们的离去造成你的困扰。或许你会在那一段时间内觉得生不如死,可是人总是活着好。有人大概会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你是否想过那些真正爱你的人希不希望你消沉,他们的离去是无可奈何的,所以纵使路途艰难,或许你穷尽一生都无法到达你要的目标。但是请为爱你的,或是你爱的人坚持下去,纵使他们不能陪在你的身旁。
曾记,初中时时常喜欢摆起一副伤春悲秋的模样,喜欢提伤感的人或事。当时感情很好的一个朋友看不惯我这副样子,和我说了很多,我记得一句:人活着就好,无论如何的痛苦,最起码我们还是活着。
事事无奈避不开
生活总有太多的无奈,我总要学着去承受,逃不过不如欣然接受。我承认接受与逃避不能相提并论,但逃避不是长久之计。面对现实很痛苦,就像我现在正在面对着这篇写作一样,写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写一个规定的内容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我一样要面对,一样不能退缩,所以尽量找一些可以令文章形成长篇大论的观点写进去。
当然,不能乱写,承受和面对不是敷衍了事,你所做的每一件事它都代表着你,从这件事可以充分体现出你这个人,你的行事风格、习惯心理……它们代表着你,当然,你也代表着它们,你要对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有一个交代。
每个人都会成长,每个人在成长中付出的不一样,但我真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快乐,捉住自己的幸福。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说明这个社会人性如何如何,我只是为了,那些曾经与幸福擦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手中的幸福,能够去感受生命存在的意义。说实在的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观点还是很混淆,换句话说吧!就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把自己心里想到写上去,有点凑字数的行为。
但是对与朋友的那句话,我永远坚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生命来之不易,我要好好珍惜罢了。我的理由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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