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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传奇》的读后感总汇96条-经典语录

(一)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学习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篇一:《丛林之书》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篇二: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篇三:《丛林故事》读后感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成人,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20XX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篇四: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他成在1907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书可好看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孩子被一只老虎叼到了山上,结果他跑了,后来被狼群里的一只狼收养,天天过着和狼一样的'生活,那个孩子有一位老师,他是一只熊,叫巴鲁,巴鲁叫会了那个孩子森林里所以动物的语言,包括人的语言……

那个孩子被大家叫做毛葛利,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毛葛利居然加入了狼藉。在毛葛利的森林里到处都有危险,有一天,毛葛利被一群猴子绑架了,毛葛利的老师巴鲁和他的朋友格伊拉找森林里一个庞然大物帮忙,那是猴子的克星,那是一条蟒蛇,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也就是大约九米的长度,后来他们联合起来把毛葛利救了出来。到了后来,毛葛利才知道,叼走他的那只老虎杀了他的父母,后来,他把那只老虎给杀了……

到了后来,毛葛利还结婚了,后来还有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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