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王的故事读后感锦集90条-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特别感人的书——《犬王麦穗》。
著名作家沈石溪所写的《犬王麦穗》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铜锣寨的老猎人塔农老爹从“十犬一獒”中的残酷竞争中,从“獒”的口中救下了一只金毛小狗,并给它取名叫麦穗。麦穗长大后与一只叫做查理的强壮的猎狗争夺“犬王”,尽管麦穗伤痕累累,但还是毅然坚持了下来,吓跑了查理,得到了“犬王”的称号,之后麦穗与塔农老爹又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当然是麦穗。已经成为喜马拉雅野犬的麦穗,在雪山与老主人塔农相遇,它不顾在犬群中的危机,仍然坚持要与主人相认,虽然塔农为了他的.安全坚决不与它相认,但它仍旧在远处忠诚的守护着自己的老主人;它在争夺“犬王”时知道咬对方的弱点——脖子,突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它在雪山不顾一切地救曾经因生气把自己赶出家门的主人,这里体现了他的重情与重义。而这些,不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受到了触动:人与动物本应该和谐相处。狗对人尚且忠诚,重情重义,那么人与人之间不更应该如此吗?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世界才会更加美丽。同时,塔农因为麦穗的过失,冒着生命危险采雪灵芝去补偿受损的人家,他的敢于担当、信守诺言,让我们感动的同时,也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真诚是多么珍贵。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朋友,是人生中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但《特警犬王》介绍的却是一位军人与一只狗的友谊。狗与军人之间体现出来的不仅是忠诚,更是一种跨越物种的友谊。
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云南武警麻栗越县特警中队的中尉白歌在狼窝中捡到了一只小野犬,经证明它是昆明黑背系犬种。白歌将它名为“战歌”。“战歌”曾几度与白歌共同执行任务出生入死,还与另两只警犬合作,夺得了第八届国际警犬锦标赛的第二名。最终,在一次任务中,战歌为保护白歌与一只土佐犬战斗时不慎掉下悬崖,从此毫无踪迹。
或许人们会认为,友谊只是在同一物种间持续的,而多数人养宠物也只是为了消磨打发时间,或是给自己多添一份乐趣,并未把它们真正当作自己的朋友。但《特警犬王》要诠释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友谊。真正的友谊与忠诚是毫无物种之分,只要双方互相信任依靠并互相帮助,无论对方是人是狗,这友谊都是真诚的`,是发自内心的。白哥与战歌是最好的证明。例如白歌,在一次训练中战歌不小心跳入还末灌沙子的沙坑,可在它即将落地时,是白歌为它当作垫子,使它免予受伤。最终战歌安然无恙,可白歌的头部却因被石头磕到而受了重伤。后来有一次战歌腹部被碎片划开,肋骨断裂,大量失血,已经生命垂危,可输血所需的血型还未送到。白歌甘愿割破自己手碗给战歌血喝,以此挽救它的生命。战歌更是为了保护白歌与土佐犬同归于尽。这一切,表现出来的不正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最真诚感人的、发自肺腑的友谊吗?此书的文字朴实无华,可它却讲述着世界上最华丽的情感:动物与人的生死相依。
读完了《特警犬王》,我被书中白歌与战歌的友谊深深地震撼了。动物的生命大多数都是很短暂的,比如说狗。或许狗只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但狗认为,你就是它的全部。友谊,是永远不受不同物种之间的限制的!
《神勇狗王》读后感1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神勇狗王》的书,十分喜欢。
《神勇狗王》讲的是一个人、狗、狼之间的故事。
书里说有一个叫杰克的小孩,他有一只叫金钢的狗,他们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有一个叫朱扒皮的人,他养了一只叫红夫人的狗,因为他对这只狗的暴虐,红夫人就离家出走了。金钢听说朱扒皮组织人要把红夫人捉回来,并要狠狠惩罚她,就十分气愤,打算去救红夫人。还有一只叫红火的狗,带着那批坏人也在找红夫人,还带着黑长的枪。金钢的主人杰克也被朱扒皮组织去捉拿红夫人,为了阻止主人杰克的行动,金钢就故意破坏他们的行动,后来被朱扒皮关了起来。金钢心爱的雌狗知道这件事后,带着杰克舍身救出了金钢。金钢被救出后,遇上了一只叫冰狼的狼,这只可怜的狼正在被人们追杀,于是金钢和他心爱的雌狗不惜生命地救下了冰狼。经过人们一次又一次袭击,冰狼逃走了,金钢却被困到巨石阵内,杰克与金钢的雌狗想尽办法,又帮金钢逃走了。这之后,红火故意不断地挑畔金钢,与它争狗王之位,它们一起来到狗的集中地,因为金钢的善良与英勇,狗群们义无反顾地支持金钢,把红火这个混蛋给赶走了,金钢又做了狗王,和他的主人杰克与他心爱的雌狗一起,又过上了以前的好日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要存着一颗善良的心,对于人也一样,不然到了决斗的那一天,你就会失去民心,支持你的人很少,甚至没有。而对别人好的人,则成了命运的成功者。
就打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在学校,你总是一味地挑唆别人,或挑拨一对要好朋友的关系,以至他们相互质疑,最后分开了,而你却兴灾乐祸。当别人不小心碰到你时,你就对他进行报复,别人还能把你当成朋友吗?到了你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你会发现,就没有人会支持你了。
这就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神勇狗王》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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