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刘亮程读后感集锦80条-经典语录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作文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父亲的守望作文1
年少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未曾尝过愁的滋味,或许是因如山父爱的隐蔽。
中等的个头,有力的臂膀,爽朗的声音,这就是我印象里的他。
自从步入初中以来,便很少见他在校门口等待我的身影,我的心里自然也少不了埋怨,但却又不想说出口,只得远远的望着其他同学与父母同行的身影而感叹。
这一天晚上,天空格外的黑,月亮已被浓浓的乌云所覆盖,连调皮的星星都没有再露出稚嫩的脸,一切都显得十分孤寂。
我独自骑着车,阵阵冷风卷入怀中,不免打了个寒颤,刚出校门,便在人海之中寻找着爸爸的身影,但却是白费功夫。
失望之余,骑着车赶回家去。一路之中只有路灯作伴,心中却不免又埋怨起了爸爸来,埋怨他口中所说磨练我的意志而名正言顺的“偷懒”。哎!为什么别人家孩子那么幸福,有着家长接送,而我却要独自走在这黑夜之中。
夜更浓了,阵阵凉风迎面的浓云,也吹的我夹紧了衣裳,终于,我到了小区的门口。
看向自家的窗户,却无意间瞥见了窗台上的身影。他趴在窗前,四处张望,在寻找着什么。那不太高的身影在阳台上显得更加低矮。我不禁心头一紧——是谁那么晚了还在等待着我?我加快了脚步,跑向家门。
尚未敲门,却已有人为我打开——果真是爸爸!工作劳累的他加上等我的熬夜,他的眼深深的凹了进去,脸上写满了疲惫,拖着沉重的步伐向我走来,将我迎进了家门。只是简单的说了声:“回来啦!今晚怎么那么晚!”我心头一暖,也终于明白了爸爸也并非偷懒,心中一直牵挂着我,也要时不时的趴在窗台上守望着我。
也许父爱如山,是伟大的.伟岸,但却不一定要张扬,沉默的爱才是真正伟大的爱……
看着树叶一片片的跌落枝头,便感到了岁月流逝竟如此轻易。看到了父亲的守望,却也弥补了岁月流逝带来的空虚。
父亲的守望作文2
父亲在说这一切的时候,显得非常平静,平静得仿佛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回头的瞬间,看到母亲在门后抹着泪。
也许,生活中总有遗憾。有些爱,只能一生去守望。
我的父亲是位儒雅的知识分子,母亲则是传统的家庭妇女,但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不禁开始琢磨:爸妈文化差异那么悬殊,为何能相濡以沫生活得那么和谐呢?
我交第一个男朋友的时候,曾经和父母交流过对恋爱的看法。父亲说,传统的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两个人的成长历程相似,今后生活中的摩擦才会少一点,婚姻也更容易幸福。母亲则说,一定要找个心地善良的人,有良心的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做昧良心的事情。
我订婚的日子,父亲喝多了酒,似乎很高兴,对我和未婚夫讲起了往事。
那时,父亲是个知识青年,响应国家号召来到了农村。虽然中断了学业,每天在田里务农,他却依旧是个文雅的人。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也爱上了他。门当户对的他们,以为可以顺利地走进婚姻。
说到这里,父亲轻轻叹息了一声。可后来,女孩回了城,再也没有了消息。父亲匆忙中娶了母亲。婚后第三年,父亲带着我和母亲也回到了城市。
命运偏偏捉弄人。父亲竟然和那个女孩分在了同一所学校教书,更严重的是,那个女孩还没有结婚。
父亲面临艰难的选择。在那个时候,即使我和母亲的分量加起来,也依旧抵不过那个女孩在父亲心目中的分量。
母亲因此终日惶恐不安。她在生活中早已离不开父亲,怀中嗷嗷待哺的我和这个有着公职的男人,是她生命的全部。母亲那时整天偷偷地以泪洗面,可是等到父亲一回家,还要强打精神,做着一个主妇应该做的事情。
父亲和那女孩在一起有着说不完的话,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每天,父亲也总想早点回家,可是总是一拖再拖,不忍心离开那个女孩。
直到有一天,母亲问父亲:“你还要我吗?”父亲愣住了。作为一个男人,他对两个女人都心存怜惜,可他心里明白,爱只能给一个人。母亲说:“你要是不要俺了,俺也没啥说的,但是俺不能回村里,你帮俺找个活干,俺得养活自己和娃娃。”
父亲不是没有动摇过,因为一辈子是个太沉重的字眼。他挣扎了很久很久,好几个夜晚没有睡觉,心里备受煎熬,他说自己体会到了瞬间白头的感觉。他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落,可他自己全然不知,直到猛然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下子老了很多。
终于,父亲带着母亲和我离开了那所学校,开始了新的打拼。
父亲在说这一切的时候,显得非常平静,平静得仿佛是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回头的瞬间,看到母亲在门后抹着泪。
也许,生活中总有遗憾。有些爱,只能一生去守望。
父亲的守望作文3
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也许缘于父亲的守望,他比同龄人都表现出更多的一份深沉,没有如铃的笑语,而是静静的思索。
很快,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开学第一天,孩子非常开心,早早地准备好了新书包,新文具,迫不及待的催促着母亲,而一旁的父亲冷峻的说道:“叫他自己去吧,孩子也不小了。”孩子原来洋溢着笑容的脸庞,顿时蒙上了一层阴云,气呼呼的背上书包,向外跑去,母亲隐隐约约在向父亲埋怨着什么,孩子回头了,母亲正要上前去,却被父亲的大手毫不留情地拦了下来,孩子心里一阵苦涩,头也不回地走了。
孩子背着沉重的书包默默地前进,幼小的身影拥簇在茫茫的人海中,显得如此脆弱与孤独,孩子低着头,不去听身旁一声声的关切,不去看身旁的一幕幕温馨场面。
突然,孩子一个踉跄,重重的摔倒在地上,但孩子早已不会因此哭泣,只是在抬头的瞬间,他远远的望见那个熟悉而又渺远的身影——隐匿在茫茫人海中,那影像却如镜头般紧紧锁定、不肯移动。
那身影仿佛在慢慢靠近,但很快又停止不动,他是在担心孩子吗?那又为何停了下来?阳光照在孩子稚嫩的脸庞上,耀得孩子看不清那到底是一双怎样的眼神,是急切?是慌张?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峻?
孩子有些困惑,但还是迅速的爬了起来,也许在她稚嫩的心里,还不懂这是怎样的情节。孩子远望着那身影的方向,远处是一个如高山般冷峻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人海中。
孩子呆呆地伫立着,因为那分明是父亲的背影,孩子朦胧感觉着:父亲应该是爱我的,是的,他一定很爱我。
孩子依旧生活在父亲的守望中,但他逐渐明白,父亲的守望并不是冷漠,也不是抛弃,更不是无情,那是父亲对他最深沉的爱。如今,孩子转眼到了初二,拼搏在“残酷”的战场上,而父亲的守望依旧陪伴着他前进,让他更加坚强、勇敢,面对困难毫不畏惧、退缩。
而那个孩子,就是我。
父亲的守望作文4
他开始学习太极也不过几个月前的事,他突然去报了一个太极拳班,在家里挥拳踢腿,把所有招式都抄了下来,“白鹤亮翅”、“金鸡独立”,还挺有模有样。
一次在小区里我看着他认真地端着手运气,就问:“爸,你现在上班忙,没太多时间和精力,学太极干什么?”他手上动作不变,笑着答道:“中华好几千年文化智慧,太极强身健体修身养性好着呢。”我是不太懂他的心思,只觉得这不是他真正所想,也没有多问。
我一直在想老爸学习太极和从前支持我的事,忽然想到另一件事。
此后的父亲仍怀着武侠情怀,却缄口不提学武之事,后来他开始念大学,进入社会为生活奔波。我从出生所见的他大多是那么平稳务实,却偶尔记得他也曾意气风发,壮志满踌。那个当年独自离家的少年到如今成为了我的可亲的父亲,我看着他比划的动作,想到多少人的美好憧憬却不得不因残酷的现实而选择放弃,可父亲在他四十岁时,再拾少年的痴梦,专注着领会曾经向往的气息与步伐。此刻,他想起弥补自己心中的残缺,他在替年少时的自己填补遗憾啊。他尝过遗憾的滋味,因此他不想他女儿重蹈覆辙,所认他尽可能满足我的一切渴求。
徬徨,我明白四十岁父亲不再奢望千金散尽还复来,就像刘亮程写道,事能做多大,钱能挣多少,都清楚了,他看到自己日渐衰老的身体,不愿在今后的日子仍怀遗憾。我发现我只认识作为父亲角色的他的生活,四十余岁的他还能背负十几岁的梦多久?从小他守望着小小的我成长到现在,如今,我守望着他重拾旧志,再次圆梦。
父亲的守望作文5
我父亲出身于一个教师之家,但他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时却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优秀的教育及文化备受摧毁,他只读了二年制的初中就因社会和家庭的种种原因辍学了。在社会这个大学中苦苦寻索,他们虽然只是一汪小溪,却似报春花缀满的小溪,尽管涓涓细流,却充满着勃勃生机。不忘初心奋斗着,寻找着实现梦想的机会。
此后几年中,他没有放弃学业,在单调工作之余,自学了高中课程,巩固初中学业,坚信着只要你诚心诚意地拥抱太阳,太阳就会给你光和热、终于在阳光冲破迷雾,高等学校重新开始招生了。我父亲报名参加了高考,虽然以三分之差而落榜,未能踏进大学校园。父亲说他很痛心,但至少对自己的自学的学业有了一个证实,得意失意不在意,顺境逆境不离境,从此读书学习成了我父亲的一种习惯和寄托。
一次我和父亲在阳台上闲聊,他对我说:“读书学习,小学看态度;初中看品行;高中看品质;大学看成绩。”这不知道他从哪个宝典中看来的教育理论,我说不竟然吧。大多数同学都认为经过十二年的寒窗苦读后,终于踏进了高等学府,该放松了,尽情享受这四年大学校园的美好青春生活。错!这就是九十九步与一百步的巨大差别。正因为大多数人这样认为,所以你更应该珍惜,更加努力。不辜负这四年美好的大学生活,才能做到与众不同,出类拔萃。父亲凝望着窗外的星空,仿佛在寻找那最璀璨的的星星。我陷入了沉思,这是父亲寄予我的愿望,要我父梦子圆、和他一起守望初心,实现梦想。
新建在我家不远处的浙江大学国际学院校区要开学了,听说这几天可以参观,父亲跟妈妈说:“我们去看一看,圆一下大学梦。”沿着宽敞的绿树成荫的校园大道,两旁高大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大楼,一路走来父亲不时发出惊叹,这里充满了现代化教育的气息,莘莘学子应该发愤,不负国家这样大手笔的投入。我们走到了宿舍区的校内花园,一条蜿蜒小河,河岸的金柳随风翩翩起舞,河面泛起细鳞鳞的波光,一座小石桥横跨小河两岸,如诗如画。父亲吟诵着徐志摩诗人的《再别康桥》。西边落日的余晖,使我们置身于一个金色的世界,醉了!
回到大门口,父亲说:“我们照个相,留作纪念。题记是‘那年我走进浙大。’”我和妈妈回到车上,我看到父亲默默地站在那里,我知道这是他不忘的初心,一生的守望。摇下车窗喊道:“爸你还有机会。”父亲回首:“什么机会? ”等你退休了去上老年大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5题。(20分)
先父(刘亮程)
①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他住在我隔壁,夜里我听他打呼噜,很费劲的喘气。看他躬腰推门进来,一脸皱纹,眼皮耷拉,张开剩下两颗牙齿的嘴,对我说一句话。我们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坐上席,我在他旁边,看着他颤巍巍伸出一只青筋暴露的手,已经抓不住什么,又抖抖地勉力去抓住。听他咳嗽,大口喘气──这就是数年之后的我自己。一个父亲,把全部的老年展示给儿子。一如我把整个童年、青年带回到他眼前。
②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成人。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趟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40岁时该做什么,50岁、60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
③可是,我没有这样一个老父亲。
④我活得比你还老的时候,身心的一部分仍旧是一个孩子。我叫你爹,叫你父亲,你再不答应。我叫你爹的那部分永远地长不大了。
⑤多少年后,我活到你死亡的年龄:37岁。我想,我能过去这一年,就比你都老了。作为一个女儿的父亲,我会活得更老。那时想起年纪轻轻就离去的你,就像怀想一个早夭的儿子。你给我童年,我自己走向青年、中年。
⑥我的女儿只看见过你的坟墓。我清明带着她上坟,让她跪在你的墓前磕头,叫你爷爷。你这个没福气的人,没有活到她张口叫你爷爷的年龄。如果你能够,在那个几乎活不下去的年月,想到多少年后,会有一个孙女伏在耳边轻声叫你爷爷,亲你胡子拉碴的脸,或许你会为此活下去。但你没有。
⑦我需要一个父亲,在我成年之后,把我最初的那段人生讲给我。就像你需要一个儿子,当你死后,我还在世间传播你的种子。你把我的童年全带走了,连一点影子都没留下。
⑧我只知道有过一个父亲。在我前头,隐约走过这样一个人。
⑨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我的有一声追上他的声。我吸的有一口气,是他呼出的。
(10)你去世后我所有的童年之梦全破灭了。剩下的只是生存。
(11)到了40岁,我对年岁突然没有了感觉。路被尘土蒙蔽。我不知道40岁以后的下一年我是多大。我的父亲没有把那时的人生活给我看。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在那里,他的儿女永远都记得他收工回来的那些黄昏,晚饭的香味飘在院子。我们记住的饭菜全是那时的味道。我一生都在找寻那个傍晚那顿饭的味道。我已忘了是什么饭,那股香气飘散在空气里,一家人围坐在桌旁,等父亲的影子伸进院子,等他带回一身尘土,在院门外拍打。多少年后,他早不在人世,我们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他。我们叫他父亲,声音传不过去;盛好饭,碗递不过去。
(12)你死去后我的一部分也在死去。你离开的那个早晨我也永远的离开了,留在世上的那个我究竟是谁。
(13)我将在黑暗中孤独的走下去,没有你引路。40岁以后的寂寞人生,衰老已经开始,我不知道自己在年老腰疼时,怎样在深夜独自忍受,又在白天若无其事,一样干活说话。在老得没牙时,喝不喜欢的稀粥,把一块肉含在口中,慢慢的嗍。我身体迟早会老到这一天。到那时,我会怎样面对自己的衰老。父亲,你是我的骨肉亲人,你的每一丝疼痛我都能感知。衰老是一个缓慢到来的过程,也许我会像接受自己长个子、生胡须一样,接受脱发、骨质增生,以及衰老带来的各种病痛。
(14)但是,你忍受过的病痛我一定能坦然忍受。我小时候,有大哥,有母亲和奶奶,引领我长大。也有我单独寂寞的成长。我更需要你教会我怎样衰老和死亡。
(15)父亲,我如今多想听你说一些道理,哪怕是老掉牙的,我会毕恭毕敬倾听,频频点头。你不会给我更新的东西。我需要那些新东西吗?父亲,我渴求的仅仅是你说过千遍的老话。我需要的`仅仅是能够坐在你身旁,听你呼吸,看你抽烟的样子,吸一口,深咽下去,再缓缓吐出。我现在都想不起你是否抽烟,我想你时完全记不起你的样子。不知道你长着怎样一双眼睛,蓄着多长的头发和胡须,你的个子多高,坐着和走路是怎样的架式。还有你的声音,我听了八年,都没记住。我在生活中失去你,又在记忆中把你丢掉。
(16)现在,我在你没活过的年龄,给你说出这些。我说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你在听。我也在听,父亲。
【第11句】:作者为什么说“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4分)
【第12句】: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第13句】: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4分)
(1)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
(2)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
【第14句】:本文在写父亲时,叙述人称上有什么特点?试分析其好处。(3分)
【第15句】:本文最后两段写到“我”失去了父亲,又说“我”和父亲依然在相互倾听,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5分)
答案:
【第11句】:(4分)
①作者需要一个父亲在他成年之后,把他最初的那段人生讲给他听;②中年的我更需要父亲教会“我”如何从容面对衰老和死亡;③中年生活的迷茫需要父亲给“我”精神、情感上的慰藉。
(答出1点给1分,答出3点即可给4分,其中第③点只要涉及父亲给我精神、情感等层面的影响均可)
12.(4分)
通过细节描写,想象(虚写)一个平常父亲老年的境况,苍凉中更显拥有父亲的温馨;引出下文有关“先父”的叙议;反衬“我没有这样一个老父亲”的悲哀,突出了“先父”短暂的生命和“我”由此而来的怀念和痛惜。
(写到细节描写、想象、虚写中任一点即给1分,对应的作用分析1分,结构分析1分,反衬及其作用分析1分)
【第13句】:(4分)
(1)“我”的生活有父亲的痕迹,但父亲已经去世了。(2分)
(2)父亲去世后,“我”无法从父亲的老年生活情形里看到自己的未来,而对父亲的追忆却让“我”时刻回想童年时光。(2分)
【第14句】:(3分)
第二人称与第三人称间转换。第三人称有利于更客观地叙事与描写,第二人称有利于向父亲直接倾诉自己的思念之情。
(叙述人称特点1分,第二人称、第三人称缺一即不给分;第二人称、第三人称的作用各1分)
【第15句】:(5分)
(角度合理,能写出生活中的类似现象2分;对此现象能作较为深入的分析3分)
参考:父亲已经逝去,“我”已经记不得父亲的模样和声音,但我永远能从“先父”那里得到精神、情感上的慰藉,血浓于水的亲情永留人心。
生活中有些东西的失去也是必然的,但它们可能会转化为一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永留我们心中,永久影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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