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的文章读后感汇编90条-读后感
读了《学会爱人》这篇文章以后。我懂得了学会爱人的重要,我要学会爱人!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家住在曼哈顿的美国籍家庭,从他们父亲的保险中获得了一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儿子利用这笔钱去和“朋友”创业。谁知,儿子的“朋友”却拿着这笔钱逃之夭夭,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爱人,可是,可是我们其实并不懂真正爱人。人们常常在他们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才去爱人;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这才是真正懂得爱人!
我们要学会爱人,因为懂得爱人的人,更懂得爱自己。这样的人才可以打满分!
在(再见了爱人)这两篇小说中,男主人公胡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女主人公韩洁,原本都是深爱着对方的两个人,却因为男主公的愚钝,也因为韩洁她爸的伤,就这样被迫嫁入豪门,胡悯得知韩洁嫁人消息后非常的伤心难过,然而故事中的另一个女主人公韩清雪出现了,胡悯把他从到大的事说给了韩清雪听,而韩清雪听完了就爱上了胡悯,而胡悯没敢接受她的`爱,因为他知道他心还有另一个人,于是胡悯就辞去了工作回到了家乡,胡悯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在回去的车上再见于韩洁相遇,回到家的胡悯,遇到他那野蛮的大嫂恶言相向,他就让韩洁帮他租个房,当胡悯得知韩洁离婚的同时也得知自己患上了白血病,韩洁为了帮他治病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把房子也卖掉了,最终胡悯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世上不是什么都可以用钱买到的,有些是比金钱更重要的,比喻说:亲情、友情、爱情,这些不是用金钱来可以衡量,跟故事的男主人公比起来,我不知道好多少倍,虽说我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我这条命算是捡回来的,现在我过的每一天都是赚的,钱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只要我的亲朋好友们都过的幸福快乐,这些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能有个相爱的人,我可以把一切都给她,也包括我的生命,那么我这一生就赚大了。
说实话,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这本带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并没有看的太懂,情人
若不那样,一味的满足读者,那会使文学向媚俗的文学堕落。比如现在流行的许多网络小说。完全是为了赢得读者群而写。文字粗糙,语法杂乱。当然,不能否认,那些作者的确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稿费——那也许是许多大文豪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但是,那些小说并不能称其为文学,过不了多久就会湮没在时代的洪流里。说这些,当然,不能排除有些酸葡萄心理。我曾尝试过也那种很流行的小说,但是终究不能继续下去。因为找不到写作的目的,只为了卖钱么?那很难作为我写作的动力。所以,我愿一直当文学中的孔乙己。说了这些废话,现在言归正传,就小说本身而谈谈感想。上面说过了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个住在法国殖民地印度的十五岁的白人少女,‘我’的母亲是个小学的'校长。‘我’有两个哥哥,大哥哥是个流氓无赖,赌博吸毒,并且偷家里的钱;而小哥哥则是个懦弱胆小的人,经常受到大哥哥的欺负,最后似乎(小说并没有说明死因)是被大哥哥害死了。但是我们的母亲却最喜爱大哥哥,包容他的一切。这一家是个很贫穷的家庭,遇到过很多的不幸。
‘我’的父亲死了,我们买的土地是块盐碱地,并且经常受到海水的侵蚀。浸泡在如此不幸之中的我,心理扭曲,但却极度渴望着爱,就是这样的‘我’命中注定,也是绝对会,在一艘渡船上遇了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从此开始了充满了***的恋爱,但是这份爱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因为种族、贫富差距的原因,我们分开了,最后‘我’回到了法国,而那个少爷娶了家中定下的家乡抚顺的未婚妻。故事的最后,是许多年之后了,‘我’收到中国少爷的信,信中说他最爱的一直是我。小说虽然整体上感觉很杂乱,但是人物却塑造的很丰满,复杂的性格跃然纸上,读后感《情人 读后感》。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言情小说中纯情的女主角,是个很真实的女孩。因为贫穷、并且得不到爱使心理极度的扭曲变形。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是个极端的悲观主义者。异常的现实,却充满了矛盾。
她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知道当机遇来临的时候该怎么做。她是个白人的女孩,在印度支那本来是高人一等的,但是却又是贫穷的,以致于她永远戴着可笑的男式的帽子,和有金条的;凉鞋。她渴望摆脱这些。就在这时,机遇来了。那个男人,那个家里有漂亮蓝琉璃瓦屋顶的富有的中国男人来到她的身边。当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个男人要什么,像是一切都是注定,只是迫不得已的发生。她只个小球,只能顺着已经规定好的轨道前进。
她同意了男人送她去学校,和男人坐着那辆黑色的汽车去了个陌生的房间,和那个男人从彼此的身体上得到慰藉。最后和她永远的再见。这一切她都是知道的。当然,她并非只是为了钱,她爱了,但是她爱的只是爱情本身。她渴望爱情,爱情来了,她就欣然接受,那个男人只是个附属品而已。谁都可以的,只是遇到的是他而已,所以就在一起了。分开,是一定的,她知道。因为她是白人,他是富人。不知道她有没有怨恨过,我想应该有吧。小说里,‘我’很清楚的表达过我厌恶战争的情感。那个女孩是不幸的,是的,也许她可能会是很天真的小姑娘。她的不幸,放远了看,应该是战争很种族的歧视,贫富差距造成的。
她曾经说过,她是个充满***的女人,这一点在她很小就已经显露出来了。或许,这些也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谁不渴望着被爱呢?既然得不到爱,那么也只能从***上寻求些许的安慰,来欺骗自己。另一个人物那个中国的少爷,也是个很成功的形象。他也是很怯懦的一个人,没有担当。听凭父亲的摆布,爱那个白人女孩却因父命不能娶她。他也是个可怜人,除了钱他什么都没有。他和那个女孩虽然截然不同,却又是如此的相似。都渴望着爱人和被爱。他反复的说他最爱的是那个白人的女孩,但是我却认为,他只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让他能撕开那密不透风的网,让他有些许的自由。所以他疯狂的爱着那个女孩,抛弃礼教道德。
就算是一次也好,执起撒旦的魔杖毁灭世界上被公认为对的事情。他想,他很想,但是他却怕。怕得在船上搭讪白人少女时双手发抖,因为他是黄种人。怕得在做完爱后,放声哭泣,因为他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对于这部小说,我的理解就只能到这里了。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部小说曾被拍成电影,是梁家辉和一个法国女明星演的。梁家辉演的很好,将那个中国少爷心中的矛盾演绎得很完美,但是这部小说***成分太多,就算是看删节版还是很难接受,所以没有看完。其实没必要这样的,虽然小说里也有写到这些,但只是以此为手段表达主人公的心理痛苦罢了。这并不是一部猎奇***的小说。最后还有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看这部小说,心理其实是很复杂的。那个中国少爷如此无能实在是让人面上无光。并且不知作者是有心还是无意,她的一些话,我认为是侮辱了中国,污蔑了中国人。这让人看着很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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