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横生的生物读后感汇集90句-读后感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2
读过《十万个为什么》后,我觉得这本书既能教我们学不会的知识又能让我们认识世界上的新事物。
像这类的书我们小学生应该经常看,我读过一篇叫“为什么说0的意义不是没有”,上面大概说:“在算术课上0代表没有。一般情况下0是代表没有,但在特殊情况下0还算有意义的,比如:人们在测气温的时候;而像在计算机内使用的0与1了,它分别代表点平的高低状态,1表示高电平,0表示低电平,这时0绝对并不是没有,却是一种相对较低的概念。”
0在数学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数字,0不知表示“没有”,而为“有”奠定了基础。但在生活中0较多地表示一种状态,为0以下与0以上的状态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它的含义并不是“没有”能说得清楚的。
同学们一定要多多看书,做一个“知识小达人”。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3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科普读物》这一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科普读物》的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比如:地球的周长为396九十、天空中用肉眼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6947颗,天空中用现代天文望远镜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几十亿颗这便成为我记忆中的一部分了。我读了《科普读物》后,解开了一直埋在我心头的问题:为什么航天员在太空中会长高?为什么在月球上听不到见声音?土星为什么戴草帽?等等。为《为什么天文台要搬到山上》这一篇文章那里,我认识到了因为了为了尽量减少空气对天文观测的影响,所以天文台要搬到山上去;从《太阳是个大煤球吗》这一篇文章那里,我明白了太阳不是一个大煤球,而是一个大气球,上面有许许多多的氢元素;从《为什么航天员要穿航天服》这一篇文章那里,我体会到了因为航天服可以很好地保护航天员,防御来自太空的各种威胁,所以航天员要穿航天服
《科普读物》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4
作为一名小学生,平时多阅读一些科普书对于我们的思维成长是很有帮助的。今天,我就看了一本科普读物《学生探索百科全书》。
《学生探索百科全书》是一本很厚的书,其中包含了三大内容:自然探索、科学研究、历史回顾。我们知道人类是生活在自然界的,而自然界是很神秘多彩的,其中蕴含着很多深奥的道理。人类目前的科学进步仅仅只是解开了大自然奥秘的冰山一角,因此人类必须不断探索自然,从自然当中了解奥秘,才能增进人类的智慧。
其次《学生探索百科全书》还告诉我们应该科学研究,其中也举例了很多科学实验的步骤,并且阐明科学实验是验证理论的最好方式。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学实验也是检验科学理论的唯一途径。
再有就历史回顾了,《学生探索百科全书》向读者指明了人类就是应该不断回顾历史,从历史当中吸取经验教训,如此人类才能向前发展。
总的来说,我们小学生平时应该多抽出时间来阅读有益的课外读物,增进我们的学识,促成我们的发展。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5
我很喜欢看科普文章,因为科普文章里有各种各样的'知识,让我学习到很多课堂外的知识。
我看过的科普书有《植物来了,快跑》、《动物的绝招》、《地球真酷》、《宇宙原是这样》等等。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植物来了,快跑》,因为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植物真的很神奇!有的植物是死神的帮手;有的植物依靠气味来杀敌;有的餐桌上的植物也能隐藏杀机,伤害人的身体;有的稀奇的植物更加疯狂呢!
通过阅读科普书籍,我增长了知识,不但感受到了植物之奇,还体验了动物之趣:箭毒蛙表皮颜色鲜艳,可以分泌出剧毒沾液;探索了神秘的地球:揭开地球的小档案,进行神奇地带之旅,见识地球的坏脾气;知晓了天文地理:在书里,我游遍了祖国的五湖四,了解了自然界的神奇。
看完每本书后,我都能记住里面的许多内容,有的描写我很喜欢,还能背下来:地球像个熟鸡蛋,分为三层:地核、地幔和地壳。地壳在最上面,地幔在中间,地核在地球的最里边。
以后,我还会看更多的科普书,学到更多的知识。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6
我最喜欢看传记,因为它可以让我汲取伟人、英雄的经验,来开辟自己的人生道路,或者沿着传主的足迹为自己设定高远的奋斗目标。
牛顿:英国数学家、物理学家。
牛顿是一个早产儿,生下来的时候非常小,体重只有三磅多重,许多人认为他活不了多久。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母亲也在他四岁的时候改嫁了,他只好和外婆住在一起,家里非常穷。
牛顿从小就展现出了他的创造才华。他在小学的时候就成功地制造出了马车和日晷仪,在上中学的时候又成功地制造出了风车和水钟,别人都认为牛顿是个聪明的孩子。不久,牛顿考上了剑桥大学,他废寝忘食的学习,可是斯托丽出嫁、母亲去世、学术的争论以及恶毒的攻击,让牛顿几乎崩溃。这时候,巴罗教授、波义耳教授以及家人都给与牛顿情感上的支持,才是牛顿全身心地投入到科学中去。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陷入了深思中……
牛顿学习生活条件这么差,还非常努力地去学习,再想想我们,学习条件这么好,父母每天给我们准备着好吃的、好喝的,有的父母甚至拿高价让我们去读好学校。就这样,有的学生还不好好学习,跟牛顿相比,我们实在差得太远。
我们不要辜负家长对我们的期望,好好努力吧!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7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用尽毕生心血才完成的杰出作品。书里给我们介绍了蝉、蟑螂、蝎子、蜘蛛、黄蜂、等几十种昆虫。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蝎子《白蝎自杀之谜》。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法布尔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之后,就一动不动了。法布尔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那都是人们乱猜疑!
读到那里,我想世界上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愿意结束自己的生命,就连这小小的虫子也不例外。当我们想故意去踩死地上的蚂蚁、扯断蝉的翅膀时,不要忘记那也是一条生命。生命是一种很宝贵、完美的东西,上天给了我们每一个人生命,那我们就就应勇敢地应对困难,珍惜生命,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8
今天,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吸引我眼球的书,叫:十万个为什么。
我迫不及待得抢了过来,津津有味得看了起来,妈妈笑了,说:“我问你一个题目,回答不出来就不许看哦!”“好!”我胸有成竹得说,“好!提问,植物会睡觉吗?”“啊?你这不是耍我嘛,植物怎么可能会睡觉?”我疑惑得问到,“你手中的书可以为你解答哦!”妈妈笑着说,我立刻翻到目录,哈!找到了!植物是会睡觉的!
我用崇拜的目光看向我手中的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真是我的好帮手!里面的内容充满了神奇,比如吃了沙丁鱼会长寿,吸血鱼的触盘可以粘在其它生物上吸取它的食物——血,在海洋,动物为了生存而互相残杀,在这本书上你可以探索奥秘,刨根问底,再苛刻的问题它都能帮你解决,在这本书中把自然界的种种奥秘都能解开,我爱这本书,它为我解答难题,帮我解开一切奥秘,因为有了它,我的知识便更广阔,人人都称我为“小博士”,我心里甜滋滋的,这可都是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啊!
读了这本书,我变聪明了;读了这本书,我变“小博士”了;读了这本书,我被别人称赞,啊!这本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传家秘方!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9
在本周我读了《21世纪少儿小百科》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探索宇宙、水上世界、影视天地、交通与建筑、电子世界等许多知识。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发明探索这一版块,我从中了解了许多的知识。比如,英国的贝尔在研究聋哑人的“可视语音”时发现了一个搞笑的现象——电流在导能和关掉时,螺旋线圈也随着发送电码一产的的滴答声,这一现象激发了他的灵感。于是他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电话的研究中,经过多次的实验最后发明了电话,给远隔万里的人们也能够像站在对面交谈一样了。
再一个,同学们可明白是谁经过不断的努力制造出了最原始的船——独木舟,揭开了人类制造船只的第一页?这是远古时代人类受到自然现象的启发,对水能够对其中的物体产生浮力有了必须的认识。人们借助水中漂浮的物体抵抗水灾,从此人类开始了征服海洋的新篇章。
从这两个故事中我们能够看得出,其实科学就在我们的身边,只要我们平时能够善于发现,勤与思考,反复试验,就能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样我们就能够使生活更加的精彩!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0
我读过一本科普书,名叫《科学好好玩,火山和地震》。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罗天才,他本来是上小学的年龄,但已经提前完成所有的教育过程,是一位天才少年。他对研究自然灾害和灾难有着很强烈的兴趣,成为一名消防队长,筹划预防自然灾害的对策。他在科学方面也有着惊人的天赋。他亲自开发了便携式计算机,还发明了能够随意变形的伏尔坎机器飞机,这是他的第一个作品,在虚拟现实中,能穿越空间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岩浆从地下深处往外喷是用气压来喷射的,气压越大威力就越强。虽然岩浆很可怕,但是岩浆内有铜、铅、锡、金、银等元素,对人类十分有用。
这天读的书真值得,这本科普书是以漫画为主要形式,书本里的科学知识一看就明白,使我能领会到,地震前的先兆、逃离灾难现场的常识,真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好书。读书不但能增长知识,还能开发大脑的潜能呢!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1
我给大家介绍一部名叫《森林报》的书,这是部科普书,一共四本,分别介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在森林里发生了什么事。小动物们的一举一动、花草的任何动态,都可以在上面看到。
《春》介绍了:冬眠苏醒月(三月)、候鸟返乡月(四月)、唱歌跳舞月(五月),详细的介绍了动物和花草的情况。其中有一篇叫《一百个新生宝宝》,讲了在集体农庄里九位猪妈妈生出了100个猪宝宝,粉嘟嘟的,很可爱。
《夏》讲了:鸟儿筑巢月(六月)、小鸟出生月(七月)、结伴飞行月(八月),介绍了夏天森林里的事情、森林中的大事。
《秋》介绍了:候鸟离乡月(九月)、储存粮食月(十月)、冬客光临月(十一月),讲了在森林中发生的趣闻、惊恐的事件。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植物王国》这本书,《十万个为什么―植物王国》把我置于神奇的植物王国中,在我的心中种下期望的种子。
《十万个为什么―植物王国》这本书教了我很多知识,我明白了为什么么树木会有年轮、为什么么竹子不能长粗、为什么吃菠萝时最好蘸盐水……
我印象深刻的是树木为什么会有年轮。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树木年轮的构成是因为在树茎的韧皮部里面,有一圈构成层。构成层不断向内分裂细胞,由于秋冬及春夏季所生长出来的细胞大小、颜色都不同,于是产生了一圈圈的形状,这就是年轮。妈妈还告诉我树木的年轮能够告诉我们很多有用的信息,包括气候的干旱和寒冷、环境污染、地震时间和强度、火灾等。科学家正在探索如何更好的利用年轮帮忙我们。
《十万个为什么》系列丛书里的《太空万象》我也很喜欢看,我喜欢看科普读物。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3
上星期我看了一本很有用的书,书里使我知道了动物的许多知识,还了解了动物的生活习惯。这本书就是《动物百科全书》。
《动物百科全书》真是包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里面讲了陆地动物、水底生物、天空动物等等,就连热带的动物也有。有一次,我在另外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种不认识的动物,而这本《动物百科全书》就能让我知道那是什么动物。
这本书的内容真是太丰富了:有以小鱼、乌贼、虾、蟹为食的海豚,有吃大鱼、海兽的虎鲸,有会变色的变色龙,有罕见的鸭嘴兽,有凶猛的大鲨鱼……这书让我具体地认识了动物,知道了动物们的生活习惯、吃什么东西、怎样保护自己,不被比自己大的动物吃掉等一些知识。我还了解到了现在濒危的动物——东北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熊猫、蟒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颈鹿……什么鸟是大树医生?什么鸟是歌唱家?等一类问题我也能说出来。
我懂得了人类应该保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不要再去捕杀动物。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4
我读了一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总共分4本,它可以带你到八个地方去玩。这八个地方是:“中国家园”、“世界公园”、“地球村”、“太空馆”、“动物园”、“植物园”、“科学宫”和“文体馆”。
在“动物园”里我了解了很多动物的“秘密”。有很多动物会伪装,伪装的方式又各有不同。动物们通常是采用保护色、隐蔽色和拟态等手段把身体伪装起来,去麻痹敌人,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比如说斑马是用保护色来伪装的;蜥蜴是用隐蔽色伪装的;红花螳螂是用拟态法伪装的;毒箭蛙是用警戒色伪装的……
自然界中的多数动物单独或结群生活,不需要与另一种动物合作。但有些动物不能独立生存,必须依赖别的生物的帮助或者牺牲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这就是共栖、共生和寄生。比如说白蚁和鞭毛虫就是共生;蛔虫就是典型的寄生虫;小丑鱼和海葵是共栖的……
“植物园”里除了自然界的植物,现在还有一些是用高科技培育的植物。而且还有好多种培育方式呢!有无土栽培,比如利用温室栽培,用营养液池使番茄能够生长成为番茄树,一年四季我们都可以吃到新鲜的番茄。还有反季节植物、转基因植物等,更神奇的是太空种子,科学家们将种子送上飞船,让它们随宇航员到太空中去旅行。种子回到地球时,已产生了变异,再经过优选培育,就得到了更好地植物品种。很神奇吧!
这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可是很值得看的哦!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5
暑假里,爸爸妈妈为了丰富我的暑期生活,专门给我买了一套《学生探索百科全书》。全书共分三卷,分别是《自然探索》、《科学探索》和《历史探索》,害得我用了整整一个假期才看完。读过这套书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科学的力量!
首先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
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这些知识又使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能够透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能够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这样能够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为自己铸造一条相对平坦的道路。
看吧!一本知识读物给我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益处,在这个讲究科学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多学习一些有关科学的知识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取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6
翻开书,一张张精美图片,一段段详细介绍,为《动物世界大百科》增添了很多色彩。可怕的鳄鱼,凶残的鲨鱼,可爱的金丝猴,体态优雅的丹顶鹤,珍贵稀少的大熊猫……
打开这本书,让我走进这神奇生灵的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动物家族是如此的庞大,数量如此之多,仅地球上现存鸟类就有9000多种,动物共有150万种,若加上昆虫,数量将远超过“人”的数量。种类越多,就有越多的谜团,更多的自然奥秘。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不仅因为它详细介绍了不同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爱好,更因为它配有大量的图品参考,让只能在深山老林中目睹的动物出现在我的眼前。猎豹强有力的四肢,鹰锐利的双眼,狮子锋利的牙齿,丹顶鹤火红的桂冠……图文并茂,让我深感动物世界的美妙、有趣。同样,动物世界中也有残酷的一面,大自然的食物链让适者才能生存。对生存的渴求,使每个动物都在进化的过程中通过种种方式来避免大型动物的袭击。变色龙就是很弱小的动物,但通过“变色”,躲过敌人的追踪;壁虎断了尾巴还能再长,因为要在被捉住时,挣断尾巴逃生;老虎,拥有与草色相近的皮毛,可埋伏在草丛中,突袭捕捉猎物来充饥……
我们生活在丰富多彩的世界,动物们是我们的朋友,让我们保护动物,崇尚自然,和谐相处。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7
伟大的诗人歌德以前说过 “读一本好书,如同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我一向喜欢看图文并茂、情节曲折生动的童话书,使我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中明白许许多多深刻的大道理的寓言书,但我此刻也喜欢看科普读物了。呀,不看不明白,一看吓一跳呢!科普读物蕴藏着神秘和奇妙,所以一下子吸引了我,从终日忙碌的燕子那里,我认识到勤劳的可贵;从飞行整齐的大雁那里,我懂得了纪律的重要;从博击风雨的苍蝇那里,我学到了勇敢顽强的精神;从不辞劳苦的啄木鸟那里,我体会到了救死扶伤的快乐……还有,比如为什么电信号能传递到很远的地方,为什么电冰箱能制冷,为什么导弹能飞很远等等。
还让我明白了微波炉不喜欢与金属做伴,因此,用微波炉加热的食物,不能使用金属容器。明白了我们的身体是由细胞这种很小的东西构成的。而细胞是由细胞膜,细胞质,高尔基体和中心粒组成的。我们身体里有200多根骨头,骨头是由活细胞和矿物质混合组成的,如果,我们的骨头断了,能够透过打石膏,把它们重新接上。打石膏是为了防止断裂的骨头在愈合过程中移动从而造成错位。
啊!读了科普读物让我重新认识了地球,我想我要继续探索这奇妙的地球,并把这些知识告诉同学,让他们明白生活在这如此多姿多彩的地球!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8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让孩子爱上科学的动物书》。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妙趣横生的动物故事。在故事里作者用幽默生动的语言解答了一个个有趣的动物知识问题。这本书中的插图画的惟妙惟肖,幽默搞笑的漫画插图逗得我不时地哈哈大笑。
《让孩子爱上科学的动物书》这本书上说:长颈鹿摇尾巴是因为开心吗?不是的,长颈鹿的像蚊虫拍一样的尾巴其实是赶蚊子的。如果虫子落到瞪羚耳朵上,它会“呼啦呼啦”地煽动着耳朵。树袋熊真的吃大便吗?没错,是真的。看到这你是不是吓了一跳?小树袋熊的断奶食品就是大便。这个大便其实是树袋熊妈妈体内消化了一半的桉树叶。如果小树袋熊直接吃榆树叶的话会拉肚子的,所以树袋熊的妈妈吃了榆树叶后,在肚子里加工再给宝宝吃……这本书里提出了好多好多这样有趣的问题,通过这本书,让我觉得眼中的动物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让孩子爱上科学的动物书》这本书中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不仅深深吸引着我,而且还让我懂得我们应该保护那些可爱又活泼的动物们。现在有些人,不仅破坏了动物们的生存环境,还夺去了它们可爱的生命。所以,我们大家要行动起来,保护他们,珍爱它们,让它们和我们一样开开心心!
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懂得,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知识,你就去动物园和野外观察吧。有一句话说得好“眼见为实”嘛!如果自己通过观察探索找到了答案,一定会感到既兴奋又激动的。说不定还有更多问题从你脑子里冒出来呢!
读科普书读后感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明白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超多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超多的光和热。
我还明白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必须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必须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必须会刻苦研究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为什么西欧人能轻而易举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进而征服非洲乃至亚洲,难道是人种的原因?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了,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同样是亚洲人却能征服亚洲进而打败俄罗斯,并且敢于挑战美国?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更适合人类发展?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聪明?为什么有的病能遗传?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决定一个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因素各占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认真阅读了由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撰写的自私的基因。
读后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决定的。基因是人类遗传的基本单位,人体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机器。人类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生存的社会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延续。基因和文化都能遗传的,但方式不同,对人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遗传方式是通过基因复制进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体作为寄生载体代代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种群传递。而文化的传递则是通过人们后天的学习教化,形成共识认同而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个体传递。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遗传因素大约占50%,在后天中,家庭环境影响大约占20%,其他的影响,如在子宫环境中的影响和后天学习教化以及朋友影响大约占30%。
从生物的遗传进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它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个体的自私本能。这里说的个体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观存在性,不是说的是主观意识方面。从这一点可知,聪明的人所生的后代天生就会聪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后代就会高大勇猛。有遗传基因疾病的后代就会遗传疾病。同时,通过科学家破译人体基因,就会找到改变基因排序,达到治疗疾病,攻克癌症,杜绝遗传疾病的传递。也会通过改变遗传基因使人们变得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梦想,这些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但从人类文化的影响看,人体作为基因的载体,虽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响,但是人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在基因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相反,人们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响至大。人只有摆脱自然欲望的控制,以自己设定的行为规则来立身处世,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上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民主法治则是通过人和人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人们的行为是受文化的影响和引领的。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时,它智慧的视野和维度就会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欧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亚洲,他们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么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上所发生的事情。思考问题才会更加理性和符合逻辑,才会正确处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才会使人更加阳光、鲜活、充满朝气地渡过美好的一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推翻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推翻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细菌世界历险记》的书,其实这本书买了好久了,也看过好几遍了,但还是很喜欢。
这本书一共有三章,有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我最喜欢第一章菌儿自传了,菌儿自传其实就是高士其先生站在细菌的角度写的自传,里面的语言幽默风趣。它讲了细菌以前默默地为人付出,又被发现去做研究。还写了细菌的种类,并把细菌入侵人体的具体过程童话化。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色——谈色盲”,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以前只知道有色盲,却不知道分完全色盲和绿盲、黄盲、蓝盲之类的区别,高士其爷爷懂得可真多,要不是看了这一章,我还以为只要是色盲就看什么都混乱不堪呢!
我还懂得了有色之党,又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正色,一派是杂色。正色有三种:红、黄、蓝,杂色就是各种颜色混合搭配,数不清有多少种。其实完全色盲是很少的,大多数色盲都属于红色盲系列:比如把红色认成绿色的,或把绿色认成红色的,但把红色认成绿色的又是很危险的,因为有很多交通工具示意都是用红绿来区分的。如果他们都把红色错认成绿色的话,那不是很危险吗?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3
这个学期,我在语文书的指引下找到了一本书一一《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生动形象地向我们介绍了各种细菌的特点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细菌的奇特。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作者把自己想象成细菌,通过一系列的说明方法生动形象的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关于细菌的知识,如:溶血链球菌是猩红热的正凶,肺炎双球菌是肺炎的主犯,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流行性感冒的祸首······
细菌如同一群可恶的强盗,在人类身上肆黁,让人类患上各种各样的恶疾,在痛苦中挣扎,在绝望中生活,感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这些片段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日军侵略我华夏大地的时候就曾利用过细菌。在日本人的帮助下,成为了瓶瓶罐罐的生化武器一次次的取走中国人民的生命,在我华夏大地肆黁。虽然现在的科技已十分发达,但仍然有许多疾病无法治愈。
虽然细菌是一群助纣为黁的坏蛋,但其中仍不乏一些善良的细菌,这些细菌不仅不危害人类的性命,而且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酵母菌,它能使面包发酵,把面包变得松软可口,是制作面包、馒头必不可少的东西;真菌和放线菌等菌类能将生活垃圾变成卫生的、无味的腐殖质物质······
细菌对人类有显而易见的坏处,也有不容争辩的好处,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但是我相信在现代科技的威逼利诱面前,细菌将发挥它更大的价值。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4
这学期,我每天津津有味地读《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读完之后使我感受还不少。
在这本书里,高士奇爷爷淋漓尽致地以拟人的手法来剖解每一个“菌儿”,让我们深刻体会到细菌科学的奥秘,感觉仿佛画面就在眼前一样,而且我们还学到了不少科学知识。高士其爷爷虽然在一次实验中不小心残疾了,但是他对科学和细菌的研究性质并不残疾,他依然每天坚强地站在科研实验室里。
在《人身三流》里高士奇爷爷着重写了尿的全方位功能。我、最新鲜的感觉是:尿液的清浊能判断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尿液也就成为我们身体健康状况的“晴雨表”。看来,我原以为最肮脏的尿液论其功能却是最伟大的。让我们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懂得有的细菌是我们的朋友,有的细菌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朋友,要像冬天般的冷酷对待敌人,更要像夏天般的热情去细细品味《细菌世界历险记》!
读完了《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再也无须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高士其爷爷彻底为我们揭去了细菌科学神秘的面纱。他以其诗人的情怀和极具人性化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以童话的心情读这本书,你会在《细菌世界历险记》里尽情地,逍遥地遨游。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5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终于看完了,因为我是断断续续看的(中间还看了好几本别的书),所以看了三个月之久。
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细菌(比如有害细菌和有益细菌,细菌和人的关系等);第二部分讲的是人类(比如人的舌头尝到的味道,人的耳朵听到的声音,鼻子闻到的气味等);还有一部分讲的是科学(比如人类的发明)。
其中印象深刻的就是人类的发明:人类从钻木取火到放大镜取火。人类耕田需要一个小时,由动物代替人类耕田大约需要半个小时,机器又代替动物耕田只需要几分钟。出行的变化,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发展等等。
在这本书里我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大肠里的8大菌众。关于色盲(有的是全色盲,有的是一色盲,有的是半色盲)。
我还学到了英国大师翁莎士比亚写的一篇千古不朽的名诗,由婴儿起到暮年止,把人生分为七期,描写得极其生动逼真。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对周围这个世界的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了。结识众多的细菌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细菌,跟人一样,有好也有坏,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它们,不仅能避免被侵害,还能利用它们造福人类。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6
今天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使我感到很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高士其爷爷为我们彻底揭开细菌的神秘面纱,向我们一一述说细菌各种资料。他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科学讲得生动形象,明白晓畅。
文中最另我感动的是那两句话,“而今这个养在鸡身以外的心肉细胞,竟然已超过了死亡的境界,而到达永生之域了。至少,在人工培养之中,还没有接到它停止分身的消息啊!”这话使我感到细胞的伟大,还有他长生不老的精神和力量。但可惜被死板板的环境所限制,因而细胞受到了委屈,生物都有了死亡之祸。
读了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湖南宁乡一对老年夫妇因食用野生毒菌中毒死亡事件。2008年7月19日下午,望北峰村金锣山组72岁的张梅桥和其65岁的妻子秦章秀食后均感不适,双双卧病在床。次日凌晨,其侄张晋经过张梅桥家门口时,听到张梅桥的呼喊后即叫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张梅桥和秦章秀于7月20日死亡。据周围群众介绍,望北峰村山地广,山中野菌多,张梅桥从八九岁起即在山中拾菌,吃了几十年的野菌,也常常将野菌晒干卖出。不想打了一辈子交道的野菌,今日却成了断送自己性命的“罪魁”。
读《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会令你有许多赞叹,也会让你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7
《灰尘的旅行》一书所收录的作品由科学童话、科学小品、科学趣谈三个部分构成。科学童话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菌儿”的细菌:“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我们好几十万挂在人类的身上,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这是菌儿对自己的简述。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调皮的菌儿和人一样,会走,会跑,喜欢吃人体内的红血球和其它动物胃肠里的残渣或者刚刚进入肠子的食物,不管是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只要被菌儿一族碰过的食物,都会变质、腐烂、发霉;当不小心进入身体时,假如没有及时用水或者碘酒杀菌,它就有机可乘,发出现流脓、流血水、发痒、溃烂等,像最近我国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通过动物身上的细菌传染给了人类,到达呼吸道,引起了发热,咳嗽,严重的甚至会死亡,这都是菌儿的“杰作”。但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对人体有坏处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有益菌,比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酿酒,酿制酱油,制作豆腐乳等。还有我们小孩喜欢喝的酸奶里就有乳酸菌的功劳,乳酸菌能提高我们的免疫力呢!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知道了细菌也不是这么可怕,只要我们平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饭前饭后洗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过期食品、尽量少吃剩菜剩饭,并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强健自己的身体,增强自身对外界细菌,各种传染病的抵抗力。特别是我,平常不太注意个人卫生,今后一定要改正过来,不要让细菌攻占我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8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想我对细菌的理解又提高了。
《细菌世界历险记》由三本书组成:《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作家高士奇完美地结合了这三本书,完美地展示了细菌的神秘、有用和本质。
是的,细菌是微不足道的。它们的体积像灰尘一样小。但即使是这个小小的“小家伙”也在大自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例如,死去的动物需要清理它们。小灰尘,有他们来清理;美味的酸奶就是由它们制成的……细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很棒。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菌儿自传》中,作者高士奇把自己比作细菌,从细菌的角度刷新了人们对细菌的“生活”,受到许多教师和读者的喜爱。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和好朋友。这让我学到了很多。《细菌世界历险记》,谢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9
这次我利用了一个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没有正本《细菌作为世界历险记》。
首先,我认为这本书和其他书不同,因为书中的细菌实际上是自己。 后来我想知道为什么作者知道此刻细菌在想什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人体肠道中的“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以及各种类型的球菌。
这本书让我我读的是最难忘的事“吃经验的血。”细菌使用的是中国的古话“民以食为天”来形容自己,我觉得特别好。由此,我也很欣赏硬盘细菌生命:徘徊在空气中,在水中漂流,土壤越过崎岖,通过肠道缠绕,在沙漠太饿,冻在冰和雪已被烧毁,是酸浸写作也一样,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一个那么这个可怕。细菌是人类发展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企业所有其他细菌一般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直接导致中国疾病,甚至可能面临选择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掌握了细菌具有各种特性的。人体一旦发现有害细菌,它会使用一切手段消灭他们。如在巴氏灭菌牛奶技术的使用,牛奶被加热到正好七八十度,几十秒,怕热牛奶的微生物,该热量将被消除后,并且细菌仍然可以存活。
所以需要我们一定要做好自己个人生活卫生,加强学生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0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由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抢过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细菌世界历险记》是一个叫菌儿的细菌自传,采用了生动活泼的形式与妙趣横生的比喻来向人们传播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的知识。
细菌在17世纪以前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东西,但在公元1675年被伟大的看门人列文虎老爷爷发现以后便广为流传开了。因为细菌的身子非常非常的小,所以很容易进入动物、植物的体内。我们应该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体内了。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便要死亡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细菌爱吃人体内的红血球,还有其它动物肠里的食物。菌儿什么都喜欢吃,不挑食,只要被细菌碰到过的食物,便都会变质、腐烂、发霉、发臭等。一般来说,细菌我们是很讨厌的,给我们的印象是肮脏的,能使人生病。通过菌儿的自述,我了解到只要讲卫生,有良好的饮食习惯,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并且不一定是所有细菌都是对人体有坏处的,书中还提到了许多有益菌,比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酿酒,酿制酱油,制作豆腐乳等。还有我们儿童喜欢喝的酸奶里就有乳酸菌的功劳,乳酸菌能提高我们的免疫力呢!我还知道不仅世界有细菌,而且我们人体也有不少的细菌呢!
读了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也让我对细菌和微生物世界有了不同的看法。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1
这次我利用了寒假的时间,看完了正本《细菌世界历险记》。
我首先觉得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因为在书里出现的细菌其实就是他自己。后来又感到奇怪,为什么作者会知道细菌此时此刻在想什么,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里作者分别写出了在人的肠道有“有益菌”、“有害菌”和“中性菌”三大类细菌,还有各类球菌。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篇“吃血的经验”。细菌们用中国古人说的一句“民以食为天”来比喻自己,我觉得特别好。从中,我也体会到了细菌生活的艰苦:在空中流浪、在水中浮沉、冲过崎岖的土壤、穿过蜿蜒的肚肠、饿在过沙漠上、冻在过冰雪上、被火烧过、被酸浸过等等。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细菌并没有那么可怕。细菌是人类离不开的生物,无论是在动物上,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都可以看见细菌的身影。但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好的。像肺炎链球菌,稍不注意这细菌就会导致疾病,甚至面临死亡的危险。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正在逐步掌握着细菌们各种各样的特性。一但发现了对人类的身体有害的细菌,就会使用各种手段来消灭它们。像是在牛奶上运用的巴氏消毒技术,只需把牛奶加热到七八十度,几十秒之后,牛奶里怕热的微生物,就会被这热度消灭,而有益菌仍然可以活下去。
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个人卫生,加强锻炼,不让致病菌侵入我们的身体。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2
《细菌世界历险记》是一本关于“细菌”的科普读物,书的第一部分“菌儿自传”以拟人的写法把我们带入到了细菌的世界,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
“菌儿”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它的家乡、食物、生活的环境等等,我们知道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比如,细菌很小,人类的肉眼都能看到纷飞的灰尘,却看不到灰尘上的细菌;用放大镜能看到苍蝇的脚,却看不到苍蝇脚上的细菌,因为细菌逼苍蝇脚小1000倍!
细菌的家族很大,主要有球菌、杆菌、螺旋菌三大类,是自然界种类最多、分布最广的有机体。它们生活在天空上、大海里、土壤中,还有人的身体里,“菌儿最喜欢的窝就是人和动物的身体了,特别是肚肠。”
细菌分为两种,有害细菌和有益细菌,有害细菌会让我们生病——感冒、发烧、咳嗽。有益细菌帮我们制作酸奶、乳酪等等好吃的食物。所以,细菌是有两面性的,我们不能只是看到它不好的一面。
通过对“菌儿自传”的阅读,我对细菌的认识更加全面了,激发了我对科学更大的兴趣,科学是如此神奇而有趣!我要学习更多的科学知识,探索更多的未知世界!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3
这个学期我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感觉非常有趣,所以想跟大家分享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章节——色盲。
书中用红色来举例,有一种人非常爱红,常认为红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可以为结婚生子做最好的标志。可是往往这样,人们会忽视掉多姿多彩的世界里其它的颜色,只对一种颜色情有独钟。还有一种人,对什么颜色都感觉很陌生,举个例子,他们可能会把绿看成红,红看成绿,在他们眼中,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这种人就叫做色盲,色盲分为三类,全色盲,半色盲,一色盲,分别都是不同程度的视觉障碍。总之,色盲是一种先天性视觉障碍疾病,这些从小就没有辩色能力的人没办法领略世界的光彩,很可怜。而我们这些明明可以看到所有颜色的人,为什么还要偏偏只爱一种颜色呢?有喜欢的颜色虽然不是坏事,但抹杀了对其它颜色的记忆就不对了,只有充分领略所有美丽的颜色,才能最好的享受这个彩色世界的多姿多彩。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知识也让我着迷,真喜欢这本书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4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好书,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它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带我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士其,作者以菌儿的口吻描写了一个细菌在天空到人的身体,从被科学家抓走到被扔进水中,又从搭蚊子大叔、苍蝇大妈的便车,到乘风直上5000米的高空,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比喻向人们传播了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知识。书中的语言不仅形象而清新,既用简明的语句又运用拟人、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将科学道理阐释出来,虽然包含专业术语与科学知识,但读起来朗朗上口,趣味盎然。
日常生活中,人们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就会让细菌进入人的身体,细菌会驻扎在人们的肠胃,还在人们的肚子里兴风作浪,会让人拉肚子,严重的还会得肠胃炎,一旦人们治好了这个病,细菌就从人们的身体里出来,有时,细菌还会感染人、动物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医治,就会让细菌有机可趁。所以,我们要讲卫生,不能让肚子成为细菌的天堂。
细菌还是一种生存能力很强的生物,细菌在宇宙开创的时候就诞生了,以前人们还没有发现细菌,后来,人们才发现它们,开始想尽办法折磨它们,消灭它们,可它们还是活了下来,它们的生存意识还是很强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细菌其实没有那么可怕 ,它也有它可爱的一面。有了细菌,酸奶才能发酵;有了细菌,粪污才能变肥料;有了细菌,皮革才会变柔软,细菌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菌儿带领我们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让我们对细菌有了更多的了解,得到了更多的知识,也让我们对科学更加热爱。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暑假中,我的书架上又添了很多新成员。在这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属高士其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了。
在《细菌世界历险记》中作者用“菌儿”的口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细菌的世界,让我们了解了许多细菌的知识。看到“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一粒顶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哩。”这句话时,我不由得咂舌惊叹,细菌真的很微小。跟着菌儿,我去了许多地方,大海、江河、天空、动物、人体……我也知道了许多平常不得而知的知识。例如,痰花口沫都是细菌的密集栖身地;人类的肚肠是细菌的天堂;细菌可以在水中繁殖、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如果人或者动物受了伤,伤口一定要尽快处理干净尽,尽快消毒否则会导致细菌导致细菌滋生,伤口感染。我也知道在呼吸中,我们也会吸入许多细菌,这些细菌从咽喉入了肺,要是空气质量差或者平时不加注意,肺就危险了!所以平时我们就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慎入口。在空气质量差的情况下尽量少出门,一旦出门就得带口罩。
《细菌世界历险记》告诉了我许多知识,也让我了解到了不一样的细菌。我会细细品味其中的乐趣,细细探究科学的知识。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6
我读过很多课外书,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了。
在《细菌世界历险记》中,高士其爷爷带我们进入一个五彩缤纷的科学世界。书中以拟人化手法,以一个叫菌儿的细菌为主人公,给我们讲了细菌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防止细菌进入人体内的科学知识,向我们展现了神奇的细菌世界,让我们了解了关于细菌的知识。
跟随着菌儿的脚步,我去了很多地方,浩瀚的大海、广阔的天空、各种动植物中,甚至还有人体中。在旅行中,我知道了许多新知识,例如:痰是细菌的密集栖身地;在人口众多的房间里必须经常通风;衣服要勤换洗,要经常拿出来晒晒太阳,以免细菌繁殖;还有人类的肚子和肠里也是细菌的天堂……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平时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饭前饭后要洗手、不吃三无食品、不吃过期食品、尽量少吃剩菜剩饭……因为这些都是细菌能繁殖、生活下去的地方。还有在雾霾出现时,尽量少出门或不出门,出门时,一定不要忘记戴口罩。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养成了爱干净、讲卫生的好习惯,还找到了读书的乐趣。所以,我喜欢它!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7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的课外书,如《红与黑》、《爱的教育》,但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菌儿”的细菌,以自述的口吻,让我们了解到“奥妙无穷的细菌世界”。小小的菌儿搭乘过蚊子大叔、苍蝇大妈的便车来到5000米的高空,从天空到事物,从事物到科学的实验瓶忍受高温,又进入身体与白血球作斗争。高士其爷爷以生动活泼、诙谐的语言带我们游历细菌王国。
让我了解到细菌爱吃人体内的白血球,还有动物胃肠里的食物,它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尝试一番,凡是经过他接触的食物都会变质、腐烂,我们人类如果不小心吃到了带有细菌的食物,细菌就会在肚子里兴风作浪、甚至让我们的胃肠生病。我不喜欢它!目前全球面临的严重的新冠状病毒她在里面担当着重要的角色,这不得不让我们引起重视,如果我们从自身做起,不吃生冷海鲜、变质食品,勤洗手、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让细菌有机可乘。
细菌虽然会让人生病、肆意侵略,但也有许多益菌,像酵母菌可以用来造酒、加工奶酪、酿制酱油,酵儿和霉儿在制作的过程中,功不可没。有的细菌还会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给土壤增加肥力。在菌众中还有其他作用,等待我们去探索呢……
在《新陈代谢蛋白质的三种使命》中,作者将国家比作人体,小学生比作蛋白质,催促我们要好好学习。在许多个小故事中作者还融入了衣料会议、镜子的故事、电的眼睛——电视,诙谐有趣的写出了细菌的不死精神。
看来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利也有弊,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研究出能掌控病毒侵害的最先进武器,让我们中国,不,是全世界的人类都能健康,快乐的生活。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8
《细菌的衣食住行》这本书放大了细菌、病毒们的生活,使我不得不赞叹:“这个世界太丰富了。”尤其是人体内,竟有那么多的细菌。
科学家从细菌的角度,把我们从头到脚比喻了一翻:从前门里进去,第一间是切菜间,两排大大的“磨菜刀”,上面一排又扁又平的“大板刀”,所有的“刀”都呈半月型排列得整整齐齐。再进去就是一个“厨房”,一部分细菌就在里面,慢慢吃,也有吃得过火的,在里面乱咬乱撞。当然,大脑会私自让“厨房”里流出一种腐蚀性液体,将细菌给淹死。然后就是小食堂、大食堂了,里面的细菌可多着呢!一个挨着一个,都快挤不下了,各种各样,最后就是后门了,很多细菌都是从那里出去的。
大家一定都认为细菌是裸体形状的吧。其时,细菌也是有着一层薄薄的蜡制外衣的,只要放在水上一烤,细菌就露出娇嫩的皮肤。嘿!这可真有趣。
很多爱美的女人,天天在皮肤上抹胭脂,涂粉。她们讨厌农民工身上的气味,嫌他脏、臭。其实,这些农民工整日泡在阳光下,这才叫健康美。而那些爱美女士,娇得爬不了山,下不了地,走不了路,体质太差。虽然每天可以洗澡把汗水、细菌冲掉,但是细菌哪是说没就没了?它们可是最喜欢皮肤娇嫩的人了,最喜欢待在她们身上,找机会进到她们身体里去。而那些拉车的、种地的,有着一身厚实的皮肤,细菌很难进去,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不能天天洗澡、换衣,可是,太阳帮他们杀菌呀,这可比洗澡都好呢!
那些病毒来势汹汹,还不一样样被我们踩在脚下?说明我们人类是很厉害的。不过,这个世界太丰富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细菌都可能把我们致死。所以,《细菌的衣食住行》真是令我们大吃一惊呀!不得不赞叹:“世界真丰富,细菌真奇妙啊!”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19
说到细菌,大家第一感觉往往是肮脏,因为我们生病大多和细菌有关,比如感冒、拉肚子、伤口感染……
看过《细菌世界历险记》之后,你会发现细菌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原来,细菌是地球上最早的生物之一,也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生物,它们有的生活在水里,有的生活在土壤里、人类或动植物的.身上,各有各的特点和本领。
有的细菌为我们做出的贡献可不小,如乳酸杆菌、发酵菌等等;有的就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危害,比如肺炎链球菌和口腔里的细菌,通过这本书我第一次知道生病是怎么回事,大多数时候它们与我们的身体相安无事,只有当身体免疫力下降时,才会导致疾病。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人类已经开始掌握细菌的种种特性,比如用消毒液消灭致病菌、预防传染病,或是利用乳酸菌等有益菌为人们服务。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知道了细菌世界是多么神奇,它不只是人类和动物的敌人,也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将来还有更多的科学谜团等着我们来揭开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0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讲了细菌的世界,作者是苏联的高士其,里面写了科学童话:菌儿自传,科学小品:细菌与人,和科学趣谈:细胞的不死精神。
“菌儿自传”中,作者以细菌的名义介绍了细菌,里面还讲到了细菌最怕高温度的火。
“人与细菌”中又让我对人和细菌多了一点了解:人生七个阶段和五味、六色、二声、三香、一触还有细菌的衣食住行、形态和生物三元论等。
“细胞的不死精神”中我又明白了,一个细胞只要源源不断的有能量吸收就可以成为我们口中常说能长生不老的神仙,一个细胞就是一个大魔法师,因为它能分身,一变十、十变百、变千、变万,细菌飞的最高最远的旅行就是火山喷发,细菌和火山灰一起飞上万多米的高空慢慢的飘呀飘,它大概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回到地面上哦!大家一定知道温度计,它是用热胀冷缩的功效来计算温度。这本书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水银容易冷冻所以水银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而酒精容易沸腾,所以酒精温度计不太适合用于测量温度太高的物体,比如沸腾的岩浆,与水银相反,就可以用于测量零摄氏度以下的物体。
这本书不仅给我上了一堂细菌生物课,它还给我带来了不少科学知识!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1
在这本书中,高士其爷爷彻底揭去了科学神秘的面纱。他用拟人化的手法,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深奥、神秘的科学讲得形象生动,明白晓畅。他以其诗人的情怀和极具人性化的笔触,为读者展现了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让读者在与其零距离接触的同时,又能沐浴文学的清辉,乐享知识繁荣滋养。
细菌在人们眼里看起来是很弱小,可是我们不能低估了细菌的威力,它除了会吃植物,尸体外,还会吃人的细胞。是不是很可怕啊?为什么大人经常要我们讲究卫生,勤洗手,勤换衣服,看来是很有道理的呀!细菌并不可怕,人们会相处许多的办法来对付他,我们也要努力多学知识,更好的认识它。
读了着本书,我仿佛从显微镜里看到了那小小的微型大家族,我学会了许多,原来细菌也是一个和人一样的生物呀,它们有自己的生活 ,它们有自己的祖宗,它们有自己的能力,想更多的了解这个微型大世界吗?快去看看高士其的作品细菌世界历险记吧!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2
自从读了高士其爷爷的《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微生物在大千世界里的生活,多姿多彩,渺小却又伟大。
生活中,妈妈常常告诉我们要勤洗手讲卫生。因为有很多有害菌在我们周围,如结核菌、链球菌等等都会引起大大小小的症状,让我们的身体不舒服。但细菌也有可爱的一面,像酵母菌乳酸菌等等,它们对我们人类很有益处,没有酵母菌就没有面包,没有乳酸菌就做不成酸奶。
一个渺小的细菌却是土壤的劳动者。每克土壤大约含有300万至2亿个细菌,而生物死后都要归入土壤,它们身上的蛋白质和纤维素都会被细菌分解下来。因为细菌在昼夜不息地工作,我们的家园才会如此美好。
一个渺小的细菌也是地球的繁荣者。我特别羡慕细菌的“分身术”,当一个细菌吃饱喝足后,它嫌自己太胖太重了。于是,就使用“术法”变成“两半”了,它一天最多能分几十次身,从此繁衍生息,正如书中所说:“生之日益多,死之辰益近。”
我想,等我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微生物学家,找出更多的细菌,并从中提炼出对我们人类有益的物质,让更多的细菌变成人类的好帮手。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3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才发现,原来,这个地球居然还有另一个世界:细菌世界!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细菌,名叫“菌儿”,他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以及习惯,还介绍了自己的能力以及家庭。书的作者高士其,采用把自己当作“菌儿”来写此书,内容丰富,科学好玩,特别适合我们少年来读!接下来我将同高士其一样,把自己当作书的主人公“菌儿”,慢慢给你们讲解细菌吧!
大家好,我叫菌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细菌!我永远是这么的小,由一粒“细胞”出身,可是别小瞧我,能够积成几千、几万、几亿!人类都把我当成小坏蛋,以为所有的细菌都是所有病的祸首。但是,我也是为了生存啊,要不是为了生存,我早就不进人类的身体了!
我的生存能力永远是那么的强。不过,只要上了60摄氏度,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了,到了100摄氏度,我就彻底Oner,我最喜欢暖血动物,它的体温是37摄氏度,对我来讲,刚刚合适。我的食欲也是十分好的,碰啥吃啥,绝不抱怨!最喜欢吃血了,特别是那种,半生半熟的血,对我来讲简直就是美味佳肴啊!我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我可以跟着风儿翩翩起舞,可以跟着水流慢慢流淌,可以躺在地上晒晒太阳......反正我是无处不在!我也是一个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肉烂尸,满世界都有我的足迹。
我跟人类打仗这么多年了,最令我骄傲的,就是那场肺港之战了!刚打完这场仗时,我还以为我征服了全人类呢,兴奋的感情怎么说也说不出来!这场战斗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我们细菌家族的三大将领!分别是溶血链球菌,是猩红热的元凶;肺炎双球菌,是肺炎的主犯;还有,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流行性感冒的祸首!(跑龙套:我也遭过流行性感冒杆菌的袭击的,呜呜呜呜......)我的这三个孩子,他们的行动并不是那么的单纯,有时是扁桃体炎,有时是丹毒,还有时是咳嗽......总之,他们是犯案累累!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肺港之战的经过吧!
那一天,我的细菌军队和三大将领一一会师以后,我们一起往肺门进攻,不过路上遇到了许多波小分队的阻拦,让我的许多士兵一一战死了!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之后,我们终于杀到了肺港!肺港是一个曲折的深渊,我们刚刚才踏进肺港一步,就“呼噜呼噜”的滚下去了,先进入支气管,后进入小支气管,又进入小小支气管......反正他们一直在缩小,拦也拦不住!后来又挤进了肺叶,穿过了肺泡小管,进入了空气洞。为方便吸血,我们用冲进了肺泡,抢占肺房、放毒纵兵、轰炸细胞,又冲进血管,与白细胞恶战!没过多久,人类就被我们攻下了!
好了,介绍完细菌以后,来谈谈感想吧!我觉得,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确实给我长了不少见识。比如让我知道了细菌的生活习惯,他们吃什么,他们怎么使人类生病,以及他们如何生存......最让我惊讶的,也是最让我觉得好玩的,就是“肺港之战”了。刚刚给大家讲述了“肺港之战”,我也就不多说了!我觉得,这篇文章也让我知道了很多:一、让我知道了,人类身体里的某些部位。二、让我知道了,细菌是如何让人类生病的。三、还让我知道了,某些病的元凶是谁!好了,我也不多说了,你们自己去看吧,真的很好看哦!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4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东西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比一粒顶小的灰尘还小一百倍吗?没错,它就是细菌。就在寒假,我读了高士其爷爷所写的科学巨著《细菌世界历险记》,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这本书可不像一般的科普书籍那样枯燥、无味,作者以菌儿的口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整个细菌世界。
我相信,一直以来,细菌往往都是以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当然,我也是这样的,一提到细菌,我就会心生厌恶。可自从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后,我了解了很多关于细菌的知识。尤其是关于土壤细菌的知识。
大家知道为什么土壤里的养料会用之不竭呢?给土壤补充养料的任务究竟是谁承担的呢?也许有人会说是蚂蚁或者蚯蚓。可蚂蚁和蚯蚓在土里钻来钻去,忙的是属于自己的私事,它们只能帮助土壤流通空气,但是对土地养料的补充,是不起丝毫作用的。也许有人会说是农人锄地并施的肥。但锄头只不过是松解土壤,肥料只是增加土壤里的有机物而已。真正的土壤的劳动者,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土壤细菌,是它们这群“小宝宝”一直默默无闻地给土壤补充养料!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很多细菌,知道有的细菌会使人生病,令人害怕,有的细菌却会分解垃圾,帮助地球减轻负担……它们有可怕的一面,也有可爱的一面。
《细菌世界历险记》一书让我大开眼界,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激发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希望同学们都来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会和我一样爱上它的!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5
在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在一条热闹的大街上,在一个海港边,有一个名叫“细菌”的庞大家族或许正在生息繁衍。它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细菌世界历险记》。他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带着我游历了整个细菌世界。
这本书主要分成三部分:菌儿自传、细菌与人和细胞的不死精神,每一个部分都由许多小故事组成,其中肺港之役,最为吸引我的注意。而且本书的主人公“菌儿”也最吸引大家的眼球。它详细的向我们介绍了它的祖籍、起源,告诉了我们他漂泊的旅行生活,有一个怕火的弱点,哪里有食物就飘向哪里。
调皮的菌儿,喜欢吃的是人类和其他类动物胃肠里的残渣或者是刚刚进入肠子里的食物。很多人会觉得细菌是一个坏蛋,但是有许多有益菌。如:酵母菌可以用来酸酒、酸制酱油、制作豆腐乳;还有酸奶里面也有乳酸菌的功劳。此外,有益菌的好处还有很多很多。像书中菌儿说的“只要是活在地球上的生物,不管是什么都必自须互相依存,互相被需要。”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英国大师翁莎土比亚写的一篇千古不朽的名诗,由婴儿起到暮年止,把人生分为七期,描写得极其生动逼真。
读完这本书,使我对细菌家族有了新的看法。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细菌跟人一样,有好也有坏,全面的认识它们,不仅能避免被侵害,还能流利用他们造福人类呢!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读了《细菌世界历险记》这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菌是一个流浪者。他的家庭生活很好。有一次,它被科学家疯狂的烧,差点被烧死了,其实水对细菌很有用处。而且细菌很喜欢进攻肺。
在现实生活中,细菌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要和病菌做对抗。我读了这一本书知道了“乳酸杆儿”是吃糖产酸那一房的代表,“大肠杆儿”实在肠子里淘气的那一方的代表,“厌氧杆儿”是讨厌氧气那一房代表,“吃x链球儿”是球族那一方的代表,“变形杆儿”是吃死肉那一方的代表,“芽孢杆儿”是吃枯草烂叶那一方的代表,“螺旋儿”是螺旋那一方的代表,“酵儿”和“霉儿”是发酵造酒那两方的代表,这八群是代表大肠全体菌众。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和流行性感冒杆菌是攻击我们肺的杀手。
细菌的“历险”使我深有体会。如今,不卫生的地方就会繁殖细菌,所以我们不要在不卫生的地方吃东西,还有不要吃半生半熟的食物。在社会生活中,不讲卫生的人有很多,讲卫生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乱扔垃圾有可能导致细菌的传播,所以讲卫生应该从我做起,保护环境也应该从我做起。
细菌世界历险记读后感 篇27
暑假里,学校推荐我们看《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细菌在我的印象里感觉就是坏的,我拿起书就想看看细菌到底有多坏。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同时也让我真正认识了细菌。原来在我脑海里对细菌的看法太片面,也太有偏见了。
原来在奇妙的细菌世界里,不仅有有害的细菌,同时也有有益的细菌。有害细菌有霍乱弧菌、沙门氏菌、肉毒梭菌等等。细菌的身体很小很小,很容易进入动植物的身体里,所以我们要加强保护,这样细菌就不容易进入我们的身体了。细菌最怕高温,超过100度细菌就要全部死亡了。通过书本我还认识到了很多有益的细菌,这些细菌可以为人类服务,比如大名鼎鼎的乳酸杆菌,它可以用来制作酸奶、啤酒、面包等发酵的食品。乳酸菌还可以提高我们人体的免疫力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细菌无处不在,比如家里的玩具,家具的表面,还有平时吃的食物,我们每天在用的手机,电脑键盘等等都存在着细菌,细菌通过这些载体在人与人之间不断地传播。
我们生活当中无时不刻地在接触细菌,所以我们平时就要注意手卫生,勤洗手,以防细菌感染生病。
读了这本书,让我改变了对细菌的看法。同时也让我明白,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细菌的世界很神秘,让我们继续探究细菌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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