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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人帮人读后感汇编50句-读后感

《羊脂球》的读书笔记1

羊脂球是莫泊桑《羊脂球》中的人物,她是一个妓女,因身体过早发胖而出名,外号叫“羊脂球”。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法国被普鲁士打败,人们想尽方法逃走。在鲁昂,十个人逃上前往第厄普的马车,故事就由此开始了。

大家知道,一个人唱戏是唱不出味道来的,唱得人多了味就越浓了。这出戏里,帮腔的都有奸商鸟先生夫妇、道貌岸然的卡雷—拉玛东夫妇,出身贵族的“百灵鸟”伯爵和夫人。他们是社会上有靠得住收入、生活安定、势力雄厚的上等人。二修女和“民主党”高尼岱,权且称为中上等人。他们都怀着不同的目的前往第厄普——“上等人”是去经商保命;“民主党”是为了“为国效命”;至于修女,作者虽然没提到,但肯定是为了避免“死于非命”。

羊脂球是一个妓女,社会最低层的人是不可能和上等、中上等的人交朋友,或者说他们不想于她为伍。别人虽对她冷眼相看,但她始终保持谦和、善良、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爱国品质。她乐于助人是无法求得回报的,但她还是这么做了。但人们只会把她不断的推入火坑、牺牲她、利用她,直到榨得一点价值都没有了。一把推开,扬长而去。

世界上与其他“逃难者”类似的情形真是太多了——鸟先生奸诈狡猾,修女自私自利……高尼岱无时无刻想着为国家“效劳”,但还是和自己的利益挂钩,羊脂球和他一比就一目了然;三个夫人平时趾高气扬,一听普鲁士士官可能会侮辱她们,便不顾一切的要羊脂球挺身而出成全士官,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伯爵表面是个谦和善良的人,可为了自己的利益,千方百计的要羊脂球牺牲自己。话说回来,世界上就是羊脂球这号人太少了!换言之,要是这号人多了,莫泊桑写《羊脂球》又有什么意义呢?

《羊脂球》的读书笔记2

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读《羊脂球》是在什么时候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读的时候肯定是在父亲“严管”期间。那时的我,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知道天高地厚,未体会过人情冷暖,做一些在父母看来是叛逆的事情,从未认真想过《羊脂球》的故事会真实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天空是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乌云,有的只是点缀在蓝色大宝石上的白色曼纱,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地美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及离家时间的增长,很多事情必须独立去处理,对面对。父母也逐渐老了,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也不再那么被我当作至理,所以即使他们提出意见和看法,也多不被我采纳。所以就难免在一些事情碰壁,遭遇挫折,更多的体会到了社会上的温情冷暖,认识了更多的事情。

因为工作的缘故,就对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再次想起《羊脂球》,翻出来重读。感到社会就这样,我们没有更多的选择的权利和机会,有的只是接受现实,适应现实,很多事情并非想当然的结果,而是人为运作的结果。“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是人们生存的要求……但扪心自问,真的是这样吗?我无法给自己一个足以说服自己相信这些事情的理由,但现实就是这样,当你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你就必须适应这种现实,即使你不情愿,也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现实社会的游戏规则。当然如果你是强者,你可以自己创造一套规则,让别人来适应你的规则,按照你的规则行事,但从他人的角度来看,你的规则对于别人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压抑和束缚,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公正、不公平?

“独善其身”何其难也!“兼济天下”有谈何容易!!

《羊脂球》的读书笔记3

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被食物给征服了。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账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却把她像废物一样扔掉。”这样种种的摧残,终于导致她被完全地毁灭了。

无论是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她被迫去跟敌方军官睡觉以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都作出了牺牲。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羊脂球》这篇文章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那些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

《羊脂球》的读书笔记4

羊脂球这部作品很早就听别人说,但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取名。难道跟羊或有关羊的饰品?直到自己读了以后,才知道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而被取上“羊脂球”的外号。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的人。羊脂球也不例外。她是一个妓女。他的小说创作大都把矛头指向当时法国糜烂的资产阶层的生活,深刻的揭示资产阶层的卑劣、虚伪和恶毒,同时,他对那些下层社会的被侮辱、被压迫和被损害者充满了同情和怜悯,这在他的文中比比皆是。

故事内容不想去多涉及评论,大致讲的就是这个妓女为了救被扣留同行的人,做出了牺牲自己受辱的行为,而同行的人不但不感激她,更是大肆鄙视、冷冰冰、瞧不起的态度。莫泊桑的这篇作品注重真实,他冷静、理智没有掺杂他私人情感的在他的小说里,把生活的准确形象描述给我们,他的小说丝毫没有把他的思想硬塞给读者,而更多的是用真实来引导你去思考和挖掘他阐述的事件后隐藏的事实真相和蕴含的意义。

这篇小说到处是对比,映现了一个在这简单社会令人难过的人民行为。他们是自私的,是无知的。但我本没有任何资格指责他们的,因为我无法不承认自己同样是一个自私的人,任何人也都是如此。生活中的自私,说实话,大多数人都是源于一种不肯吃亏的心理和自恋心理的作祟。或许我们也很无知,凭着自己的长处而看不起别人,甚至都不了解对方就产生了一种排斥对方的感觉。自私是每个人的本性,大家都渴望自己通过一定的努力后有钱有权有势、出人头地,这是很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是,有些人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而这正是现在当代人需要知道的。

读了《羊脂球》,没有什么被激发的豪情壮志,却读懂了人性与人心。零碎的感悟,确是这篇小小的传世名作给以我的最诚挚的教导。作为高中学生,我们应当用美好来覆盖自己心中的那些丑恶,用人性的真善美点亮前方路上最温柔却又最坚毅的那盏不熄明灯。

《羊脂球》的读书笔记5

夜阑灯下,手捧莫泊桑的《羊脂球》,与其说是捧着一本不到半斤重的泛黄的纸书,还不如说是在捧着一颗真挚的却有着足以震撼自然万物的强烈爱国特质的心。

读完《羊脂球》,盯着最后一个句号,为羊脂球的命运感到无比心酸,如一瓶浓烈的酸醋翻滚于心中,散进每一个毛孔。其酸度足以催化一个冷漠之人的泪腺,同时也更为妓女羊脂球那强烈的爱国情怀所震撼,甚至可以颠覆一个人的价值观。

一场足以刷白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大雪,在发狠地肆无忌惮地蹂躏着大地的一切。当然也包括那辆承载着虚伪、粗鄙、龌龊的心灵和高尚热烈的爱国之心的驿车,在这样的棱点上,饥寒交迫,社会上流贵族、标榜着纯洁心灵的修女、势利傲慢的商人都戴着假面具,以世界最为精湛的演技,向善良的羊脂球表演着他们的友好,却仅仅为窥伺已久的羊脂球那一篮丰盛的食物。善良的热情的羊脂球,又怎能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辨别那面具后的丑恶心态?

也许自己曾为东方有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而自豪,为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和忧国忧民的杜甫等等这些大写之人的爱国气节所折服。但却突然明白世界每一个地方,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闪烁着爱国之心;社会的每一个阶层,都有孕育爱国之心的土壤;不仅是铁骨铮铮的男子能有如此的胸怀,柔情女子亦能。社会地位再低贱的妓女,却不仅仅会唱《后庭花》,更能跳护国之舞。

善良之心总是被狡猾的演技所蒙骗,可怜的羊脂球终于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虽然饥饿与寒冷在侵蚀着她,但她的爱国之火却永不灭。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妓女羊脂球都能有如此气节,二十一世纪的我又能……

雪还在永无休止的下着,那辆吱吱作响的驿车上闪烁着一颗火红的爱国之心。终于明白爱国之心的载体是无高低贵贱之分的。刚烈的爱国情怀能撼动心灵,柔情的爱国情愫如春雨一般浸透世人之心。

援起一滴汨罗江之水,拾起沙场上一片残戈,抔起一朵雪花,却发现他们的灵魂竟是一样的,对祖国的神圣的爱。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在短短的三个多礼拜的时间里,我完成了对《红与黑》这本小说的阅读,虽然做不到对小说进行深刻而剖析,但我也对这本小说小说产生了自己的看法。《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是对19世纪这个动荡社会的真实写照,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全书共有四十五章。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木匠的儿子,英俊潇洒,聪明能干且记忆力非凡。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后来于连又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神学。于连又被市长选做家庭教师,在市长家里,于连邂逅了美丽的市长夫人。市长夫人因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所以十分厌恶庸俗粗鲁的市长,却对主人公于连充满好感。尽管受到了道德的压力,市长夫人还是爱上了于连,但是于连对市长夫人的爱大多出于自己自尊心的满足。后来两人的事情被告发,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经院长的推荐,于连成为了木尔侯爵的秘书并为实现自己的目的与傲慢,任性又追求浪漫的侯爵小姐产生了私情。后来市长夫人因教士的阴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得知这件事之后,恼羞成怒的于连枪击了市长夫人,并因为入狱。在监狱里,主人公于连终于醒悟,并与市长夫人彼此饶恕,但于连最终还是选择上了断头台。

众人对《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的形象特色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但可以确定的是,于连是一个极具矛盾的人物,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见一个能鲜明反映19世纪法国特点的人物形象。于连虽然曾经为了满足他的个人自尊利用了爱情,但并不能因此抹杀掉他内心依旧存在着善良的光辉。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作者通过结合自己对当时法国社会的观察和所产生的认识,借助《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虽然《红与黑》所描述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这并不影响这本书在文坛上的地位与对现代社会所产生的意义,不然它也不会被多次成电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因此我们要学会用心,与那个时代进行交流,这样才能深入的了解到它的精髓。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最佳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我原以为于连是因为爱情而死,是爱情变成了他进取的障碍,使他一落千丈,在万念俱灰之时,于连选择了死亡。网上却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于连与这德·瑞那夫人和马特尔小姐关系的最初建立,并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骄傲、虚荣,为了荣誉他才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 篇8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摆脱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玛特尔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马特尔,或许还有德瑞那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 篇9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红与黑读后感 篇10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

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

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远大前程》读后感1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远大前程》读后感2

我所看的《远大前程》并不是原著,而是“书虫”系列图书里的简化版。但它也记述了原著的大部分内容。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的确是一本好书,里面隐藏了许多道理,内容也峰回路转。

《远大前程》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主人公的名字叫匹普,故事是由匹普在小村庄的教堂墓地里遇到一个逃犯开始的。这个逃犯叫阿伯尔·马格韦契,刚从监狱船里逃出来的,他非常饿,便威逼匹普给他拿食物。匹普觉得非常害怕,便给了逃犯食物。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逃犯改变了匹普的一生。匹普爱上了一个上层社会的女孩,从此他开始不再安分了。他羞于与自己的伙伴为伍——他姐姐的丈夫,他的好友,一个铁匠;还有村子里的其他人。当他知道有人给他一大笔钱去让他接受高等教育时,匹普非常高兴,觉得自己终于配得上那个小姐了,他离开了村子,离开了好友,他忘记了童年的那个逃犯,去伦敦学习去了。后来他发现那一大笔供他读书的钱是那个逃犯再次越狱后辛苦打工的钱时,他厌恶的全身发抖,他后悔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好朋友而去与逃犯为伍。后面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人总是希望和周围的朋友攀比,如果他们有钱,我们肯定也希望有钱,相反,如果他们很穷,那么我们却不在乎同样受穷,这大概是人的天性吧。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羞愧,我们只会因为比周围的朋友更蠢才感羞愧。匹普正是因为与上层小姐交流过后,感到羞愧,他才会厌恶以前和他一起的那些朋友们。假如我们未期待拥有,就不会对失去而沮丧。既然我们不曾指望富有,我们也不会因为贫穷而失望。

懂得知足的人最快乐。对物质的追求是没有尽头的,此时需要我们有清醒的头脑去认清哪些是我们必须的,哪些是我们不必需要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3

这两年养成阅读习惯,几本书同时读,精力容易集中时就看诗歌诗论,还有哲学历史之类,倦了时便拿起有情节的小说散文。最近读的小说是狄更斯的名著《远大前程》,以前看过电影的小人书,没有看过原着。

自从开始学写诗歌,看小说也与以前侧重不一样,故事的精彩、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安排等,都不是主要的关注目标,更注重语言、哲思等对诗歌有益的方面,或者总结对自我有用的人生经验。这本书开头的语言十分有特色,锐利、内敛、辛辣又不失巧妙的幽默,还有一些新奇的比喻,十分喜欢。

小说里每个人的命运奇特地交织在一齐,那天与好友谈及小说《安娜卡列尼娜》里安娜对待感情的态度,我对安娜的态度是不认同的:没有感情就没有生命的活力,没有活力的燃烧便不是真正的感情,最终以放弃自我的生命去挽回自以为失去的感情,让自我悲惨的同时又把不幸带给了身边每一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刚烈,是说她勇敢呢?还是说她偏执呢?

而同样的偏执联想到了《远大前程》里的赫薇香,她疯狂地追求感情,却中了骗局,在婚礼当中遭到背叛,从此她的生活就停顿而后死寂了,时钟永远停在8:40,她穿上的新娘礼服,没有穿上的一只鞋,没有带上的首饰,没有合上的行李箱,还有桌上的结婚蛋糕,二十多年就维持原样不动,她再也不见阳光,不再相信感情,对男人充满仇恨,她彻底放弃了自我正常的生活,像一个活死人般直到白发苍苍。她不仅仅毁了自我的一生,她把养女艾丝黛拉训练成报复的工具,也毁掉了艾丝黛拉的青春。

她到底可怜不可怜呢?会对她产生同情之心吗?一个人归根结底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不能因为一次挫折就仇恨一切,就放弃一切,谁的一生不经坎坷呢?摔倒了爬起来,还要活的更坚强更好,这才是对命运的不公与感情的背叛最好的报复。毁了自我的一生,仅有自我吃亏,失去的更多,那害她的人会有一点点损失吗?自我又能挽回什么呢?

而主人公匹普同样疯狂地爱上了艾丝黛拉,他十分自卑,因为等级的差异觉得感情无望十分绝望,觉得以往温暖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连真诚地爱恋他,青梅竹马的善良温暖的贝蒂也选择无视。等他交了好运变成上等人,感情却对他依然是幻梦,艾丝黛拉已被试练得不会爱,不懂爱,心里从小就塞满了冰,他的感情依然是空。但他不能不爱她,不管她多么恶劣,所以他觉得无怨无悔。等他的远大前程走到尽头,在乔与贝蒂的感召下,他恢复了纯朴的本性,决定去寻找贝蒂,重新开始踏踏实实的生活。但他病愈后正赶上贝蒂与乔结婚。两头落空的匹普远赴他乡十多年。匹普对待感情是真诚的,是无私的,想与贝蒂一齐生活是现实的选择,这是普通人都会遇到的,也无可指责。

而贝蒂,这个书中着墨不多的人物,却是女性主角中最光辉的,而拥有最正确的感情态度是贝蒂,她纯洁无私,善解人意,总是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帮忙匹普,从来没有要求过回报。在匹普变成上等人之后,在匹普变得自私虚荣以后,依然真诚地帮忙他却不打扰他,匹普打回原形梦幻破灭,与匹普的姐夫乔一齐,又给予他最温暖的人间真情。但贝蒂忠于自我的感情,也爱惜自我,不把自我的命运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在明白与匹普不可能有结果,她还是认真地生活,努力地读书提高丰富自我,但却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上等人,最终与同样朴实善良的乔产生感情,过上幸福真实的日子。

看书不太追究情节上的不足与人物设计的超现实,而注重作家设计这个人物想表达的意图,想颂扬或者批判的现象,而结合我们自身,总结书中人物的经验或者教训,以培育自我构成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就如我们要像安娜一样勇敢地追求感情,但不能把感情当作生命本身;像我们要学着像贝蒂与乔一样无私真诚,不攀富,不嫌贫,不贪不妒,对待友情与感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还要像贝蒂一样爱惜自我,不纠结以往失去,永远努力向上地生活;我们也要像匹普一般,在梦幻破碎之后,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回归本性,脚踏实地清清白白地继续向前;我们不要像赫薇香那样轻易就仇恨一切报复一切,最终报复的却是自我。这就是我们普通人读书的意义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4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读后感5

花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远大前程》。我是xx年5月11日开始看这本书的。整个暑假也没有碰,于是隔了这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狄更斯的书。一年前看完了《雾都孤儿》,奥利佛那种纯真和虔诚,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狄更斯的作品延续了主人公实诚的风格,匹普和奥利佛也是一样。他们两都运气很好,奥利佛有贵亲,而匹普有“贵人”相助。

总体来说,《远大前程》整本书在剧情设置上并不是非常惊艳丰富,但人物关系之间还是能做到处处有关联的。感觉可以围绕出更多的故事,却被这种人设浪费了。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没有打算写成长篇小说,感觉收尾的非常急,对匹普一生铺垫很长,接近六十章的篇幅,涉及匹普人生转折点的高潮部分,只用了一两章就描写完了。

只能说我可能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惯坏了,现在看到每本世界名著中的每个人物,都想着Ta会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物有种怎样离奇的关系和故事。

感觉全文中,人设最浪费的是艾斯黛拉这个角色,对于她性格的形成只是描述了一些过程,也没必要标志性事件。而对于她最终性格的转变,也是一笔带过。这种转变很难说服读者,尤其是艾斯黛拉还是女一号,被捧成仙女般美丽的女一号。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艾斯黛拉的父母,那位流亡海外,匹普拯救者的父亲,还有那位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做佣人的母亲。围绕他们三人的这个故事,本可以写的更加丰富多彩。但狄更斯只是把这三人的故事作为彩蛋埋在文中,而不是作为伏笔去更多叙述。

当然,书中也不乏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结尾的乔和毕蒂。我真的万万没有料到,乔和毕蒂会在一起,毕竟乔虽然一辈子受尽了匹普姐姐的辱骂殴打,但在匹普姐姐遭到奥力克袭击后,他依然是如此不离不弃。我以为他太呆了,但显然狄更斯只是想证明他很实诚,却不呆滞。乔在匹普恢复后的最关键时刻离开了他,他选择了放手。我一直在揣摩乔的心情,他那么爱这位弟弟,但当匹普成为“上等人”,说不清他到底是骄傲还是惋惜。

换句话就是,乔到底知不知道,匹普过的不开心?我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觉得匹普就是“作”,自作自受。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让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未知”当中,最后的结局又无奈地打破了这种“未知”,一切重新回到起点。

他对艾斯黛拉那份爱,真的值得他付出这么多吗?我一直在怀疑那真的是爱情吗?还是他的虚荣,他这辈子没能得到艾斯黛拉一点爱,而引发的自尊维护。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金钱和地位,和幸福从来不是正相关。”

全文建立于“复仇”,终结于“爱”。郝薇香小姐想向所有男性复仇,所有培养出了艾斯黛拉。马格韦契想向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复仇,所以极力培养出匹普这个“上等人”。最终,当他们生命走向尽头,发现复仇毫无意义时,他们又回归到“爱”。

文中还充斥了大量像潘波趣先生,朴凯特一家等等势利眼,据书中的序论介绍,狄更斯这样描述,是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看完全书的人我相信还有一个疑惑,就是狄更斯为什么要让康佩生那么轻易的去世了。他几乎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欺诈,诡诈,制造了那么多人间惨案。在情节中还把他描述成一个在阴暗角落窥探世界的人,来无影去无踪。最终的去世其实真的让我觉得惋惜,就搏斗这两下就没了?怎么也得让他受尽感情的煎熬,身体的折磨等等才能放开他啊。

我摘录了一些书中的情节与大家分享一下:

当匹普遇上艾斯黛拉时,他的内心活动:“我连忙趁这个机会看看自己。我自己也看不上眼。以前我从来没有为这些而烦恼过,现在却烦恼起来,只怪自己什么都粗俗不堪。”

而艾斯黛拉冷漠对待匹普时,他的内心活动:“看也不看我一眼,傲慢无礼到极点,简直把我当作一条的狗。我丢够了脸,伤透了心,受尽了欺负,气炸了肚子,又是愤慨,又是难受——心理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创痛——只有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滋味!泪水涌进我的眼眶。”

当乔送别匹普时,对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不能顺着直路正路做到不平凡,可千万别为了要做不平凡而去走邪门歪道。”“活要活得规规矩矩,死要死得快快活活。”

而匹普的内心感受却是:“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固然这多半是由于忘恩负义黑良心,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不过我可以作证,这毕竟是一件苦恼的事。”

当匹普了解到自己的“远大前程”时,他的内心感受是“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临,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相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我们为人一世,往往就会这样,为了防范自己最看不起的人,结果干出了最最卑鄙恶劣的行径。”

而乔对于他自身的命运,则是这样思考的,“匹普,亲爱的老朋友,世界嘛,可以这样说吧,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零件配合起来的。这个人做铁匠,那个人做银匠,还有人做金匠,又有人做铜匠。难免有一天要各走各的路,到了时候是回避不了的事。”

匹普:“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当匹普长大成人,开始了自己的“上等人”生涯时,是这样想的:“也不知有多少个傍晚,孤单单一个人望着壁炉,就不禁觉得,世间的炉火再好,也比不上打铁间的那一炉火,也比不上老家厨房里的那一炉火。”

《远大前程》读后感6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到达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感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我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我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能够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可是是一个欲望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终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杯具,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当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一样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我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境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远大前程》读后感7

《远大前程》已被三次编成电影,这部经久不衰的作品,一次又一次打动读者的心,是因为它讲述了每个人成长过程都会遇到的事。荣华与真情的厮杀,有人会沉沦,有人自是会走出这场迷雾。

主人公皮普,一方面是对笼罩在“远大前程耀眼光环下的富有、虚荣、奢华的人生目标的追求,另一方面是对人与人之间真情的关爱、朴素而纯真的爱情和真正的人生追求。

孤儿皮普从小就由姐姐姐夫抚养,过着贫穷却温暖的生活,而富家女埃丝苔娜的出现,令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偏转,因为他已爱上了美丽却傲慢的埃丝苔娜。为了赢得埃丝苔娜的爱情,皮普决心不断奋斗,成为一个有钱的上层社会绅士。

这个时候,皮普开始为自己当铁匠的姐夫感到羞愧,为自己的出身感到害臊。机缘巧合,他曾经帮助过一个逃犯发财后,暗中资助他到伦敦读书,并进入了上层社会。他开始如饥似渴地学习上层社会的生活,他变成了一个纨绔子弟,他也变得高傲,并鄙视自己的亲人。皮普原以为现在的他已可以赢得埃丝苔娜的爱情,没想到,埃丝苔娜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并嫁给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爱的人。

就在这时,皮普已觉得天塌下来时,更可怕的是资助他的逃犯被警察抓进了监狱,财产全部没收,皮普一下子重新变成穷光蛋,并且被上流社会抛弃。

仿佛跌入了人生的谷底,皮普痛定思痛,终于将自己冷静了下来,并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终于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爱和人生。

很多年后,自食其力的皮普重新回到家乡。

“沙堤斯庄园已经推到了,夜雾散处,再也看不见幢幢阴影,这预示着,我们将永不分离。”在烟消云散后,皮普和埃丝苔娜终于修成正果。

《远大前程》读后感8

《远大前程》中英文版是在老公书柜里发现的,奔着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名认真阅读。经过两个星期的业余时间才读完。每天晚上睡觉前读几句英文,渐渐地内心在故事中平静下来,将我带入一种宁静悠闲的状态中。可以说这是一本很好的睡前读物。

故事一开始的叙述和描写极其普通,越往后读越觉得情节精彩和构思巧妙。尤其是一个又一个谜底的揭开,让人恍然大悟而又不禁拍案叫绝。

幼时胆小单纯的皮普,遇到了一个女皇般的姑娘。他开始瞧不起自己的出生和生活环境。他期待着他的远大前程,梦想能成为一个伦敦人,一个真正的绅士。但本质的善良,又使他暗地帮助朋友。当得知自己的恩人是逃犯时,尽全力去保护他,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最终他靠着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但人的本性也同样影响着环境。每个人都梦想着拥有远大前程,但能够靠着自己的努力过上平凡生活才是一种幸福!

奇妙的构思是这部小说的亮点。故事以皮普为主线,将众多人物贯穿在一起,折射出社会的不同现实。正如同老舍的《骆驼祥子》,叙述和描写都不曾离开男主角,却依然显得新颖精彩、富含蕴味。

《远大前程》读后感9

这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叫做《孤星血泪》),匹普。早晨还跟妈妈说,这样的好书,永远也看不厌,每次看,都有新的收获,真是好东西啊。

前阵子又重看了电影版的《悲惨世界》,下头也许还偷空重看《我们共同的朋友》。这部片子太早了,反正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看的。还有《巴黎的秘密》,这个是很好的片子,操刀鬼就是从那里而来。我第一次去灌云的时候,虽然老提醒着自我不要太沉湎于这些东西,做出点正经样貌,但怎样也忍不住不去瞄电视里的情节。当时看得支离破碎的,此刻重新收拾了来好好重看一遍吧。

写到这儿老妈同志叫我吃饭,是早上剩的酒酿稀饭,红烧鲫鱼,清炒四季豆。吃鱼的时候,妈妈在看一个电视剧,有不是很坏的坏人,我问妈妈,如果这世界上没有坏人了,是不是很无聊妈妈说,大部分人是,你会是么也是,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无聊,永远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做。

或者坏人都在电视剧里、书里,现实生活没有坏人,如果这样呢我们往往说,书里很完美,现实很丑陋,如果掉个个儿呢

书里的美丑十分鲜明,坏人好人都清清楚楚站在太阳底下,连影子都在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可是生活里,没有那么明确,太阳不会告诉你,影子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了最终的结果,真也是由衷地畅怀。坏人都遭了报应,好人都得了善果,每个人的安排都那么恰如其分,我心甘情愿地在狄更斯的手上颠倒。

此刻夜里2:16了。看完《我们共同的朋友》。看完,真让我感动。这么好的片子,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情节,这么好的美,——如果你们去看一看,就会看到这些,从狄更斯写出来到此刻,我想已经感动了无数无数的人。据说这是他最终一部小说,用这样的作品结束一生,是多美妙的事。

这个片子让我心怀仁慈,,让我觉得我应当再对自我好一点,对别人好一点,仅我所能。

夜空如此宁和与洁净,我会心怀感恩去睡,和期待明天。

《远大前程》读后感10

这天最后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生命。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知道他的恩人身份后就知道自我的美梦最后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坚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就应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好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后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知道最后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后,还是要感谢作者狄更斯给咱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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