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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期读后感汇编70条-经典语录

哈姆莱特读后感1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哈姆莱特读后感2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莱特读后感3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莱特读后感4

剧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丹麦的王子,作为理想与爱的结晶,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后,他无疑是明朗、阳光、幸福的宠儿,他正直、善良、明辨是非,现实似乎像乌托邦一样完美。而就在此时,传来了哈姆莱特父死母嫁的恶讯,心中的美好城堡顿时坍塌,面对叔父杀兄占嫂,置侄儿于死地的卑劣行径,恋人、朋友的无情背叛以及外敌的虎视眈眈,哈姆莱特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理想与现实巨大的变化与差距而迷失了自我。直至他昔日的梦幻、理想和信念的破灭,由“快乐的王子”转身成为“忧郁的王子”。

此时,复仇成为哈姆莱特生活的重心。他精神阴郁、犹疑。一方面是现实的悲剧,他孤身回国,自身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他偏激且悲观的认识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恶的潜质,“复仇”使他否定人性中的美、善的一面,于是他想到了逃避——死,却无此勇气,内心矛盾而激烈的碰撞把剧情推向了高潮,使哈姆莱特存活于每个人矛盾的内心之中。复仇的外在冲突让位于哈姆莱特的内心冲突,是奋起与命运抗争,还是选择最终的逃离?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的丑恶感到失望,甚至悲观;向往人性的善又深信人自身有恶的渊蔽;想重整乾坤,又因人性之恶的深重而感到回天无力,觉得人生无意义又对死后世界充满恐惧,深爱母亲和恋人,又怨恨她们的“软弱”。莎翁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苦闷、困惑、迷惘和恐惧剥落于纸上,使“哈姆莱特”这一形象圆满而立体。

哈姆莱特最终在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后自杀结束,以自身生命的终结为人文主义的逝去留下惊鸿一瞥。

哈姆莱特读后感5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莱特读后感6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悲剧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

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角色: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能力,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考虑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为什么他可以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可以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因为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理解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哈姆莱特读后感7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莱特读后感8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 。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唯一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篡位者对

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 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 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 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哈姆莱特读后感9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哈姆莱特读后感10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1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x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2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3

很喜欢柴静的《看见》,读此书,就好像看见一个女子的成长过程,从无知无畏的年少轻狂,到理解了解后的从容淡定;从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到而立岁月的内敛恬静;从自以为是、过于用力的自我到冷静自省、客观自然的大我,没有华丽和自我标榜,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娓娓道来,只是不带偏见的表述,却自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如此平凡丰富,如此深刻。

读书的过程中,看见很多感同身受的段落和情绪、很多不约而同的体会和表达,还有一些我自己心里有可是却被她说出来的通透。

比如她说“最练人的都是遭遇战”,从我自己走过的路来说,这一点感同身受。刚刚毕业到第一个工作单位,强手如云,分配给我一个师傅,甩一个任务过来:要用我从来没有用过的C在UNIX下写一个财务报表程序,要求带界面操作,C/S结构,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包括TCP/IP通信都自己搞定,甚至师傅带我见过一次用户以后需求也自己去和用户讨论确定,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列清单请师傅帮忙,但教你怎么写,没门。就这样知道了自己不懂的如此之多,知道了数据库理论、操作系统理论、网络理论但联系实际如此之难,知道了现场面对用户说出“不”字有多么需要智慧和勇气,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一个人在北京无牵无挂,辛苦也不怕,下班了不回宿舍,憋了一口气,所有工作时间、业余时间都在机房里读程序、写程序,也没有啥文档,只能从师傅写过的程序里寻找思路和套用函数,把不明白的写下来,第二天上班赶紧去问,有的问题师傅告诉你,有的估计太幼稚的问题师傅没时间搭理,自己再琢磨。期间,在加班到很晚从公司下楼回宿舍时,在公司全体大会上置身于遍地程序高手甚至自己写网络元语的无敌高手中无所适从时,很多次想退缩,就好像她说:“我看着电梯工,她松松垮垮地坐着,闲来无事,瞪着墙,永远永远。我强烈地羡慕她。”我也是这样羡慕着物业的保洁员与看大门的大爷。就这样在2个月内完成了工作中的第一场遭遇战,比我4年在大学所学到的所有还要多,但也找回了自信,得到了认可,之后的工作任务,因为知道,因为懂得,所以敢于面对,敢于负责,渐入工作佳境,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选入金税工程核心团队。回头看看,没啥捷径可走,碰上了,就全力以赴应对,全部心思都在事上,就会忘记了自己的小我。

比如她在书里说到非典中,在北海听琴的感受,“琴声有千灾万劫里的一点从容”,对比自己的经历亦心有戚戚。毕业后初到北京,除了加班,闲来就喜欢一个人骑车到处游荡,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一个全身灰色包裹的只剩眼睛露出来的年轻孩子,畅快淋漓的拉二胡“二泉映月”,悲而不怨,哀而不伤,一遍又一遍,我推着自行车停在他身边就那样听,一遍又一遍,但觉得:琴声中全然忘了这个世俗的世界,好像千百年来的轮回中流淌在骨血中的声音。这是我此生目前为止听到的最美的琴声,与技巧无关,是音乐里说出话让人心弦脉动。好像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让人心怀感激。

比如她说:“解,不是一扯两断,是需要找到线头,以柔和手势轻轻一抽,让一切归于本来应该。”这一点我亦深以为然:太用力了,反而无力。凡是需要解题不能急于求成,一味用蛮力,适得其反;需先仔细看,不带任何成见偏见看,不断探索找到根本所在,然后四两拨千斤,一击命中。

比如她说:“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当中。”只有当不只是关注自己并且认为“别人可能是对的”,才可能去看见,看见自己的位置,看见别人的亮点。如果太在乎自己,太有我了,就会伪,就会刻意,就会不自然,就会产生抱怨,就会蒙上偏见的面纱看别人、看组织、看社会,而其实: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只有一个人归属于一件事,一群人,一个社会,才会有认同和发自内心去照顾它的愿望”,如此,可以释然而自然的与别人相处、生活,反而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做最好的自己。

已过不惑之年,人生除了不断的加法之外,开始要有减法。人贵自知,做不到或实在不想做的事情,要开始学会说不,我更愿意把我手里已经接下来的事情尽自己的所能做到最好。就像柴静在书里说的:“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进步就是幸福。我的起点太低,所以用不着发愁别的,接下来几十年要做的,只是让自己从蒙昧中一点点解缚出来,这是一个穷尽一生也完不成的工作,想到这点就踏实了。”从此而后,人生在世最大的事就是看,不是听说,不是辩白,是看,是看见,是理解,是宽容,然后伸展成长。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4

他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本应逍遥快活的生活,却在贾府中有情难道,与心爱女子相离,中举离家,出家当和尚。

宝玉顽皮,林黛玉初到贾府,宝玉认为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对她有好感,但知黛玉无玉,于是摔玉道:”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这一举动可吓坏了众人。而且应为顽皮还与贾政有冲突,主要体现在第33回和第34回被贾政打,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的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政无端招来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污蔑宝玉逼死了金钏儿。从这些可以体现贾宝玉的顽皮与。

宝玉善良,在第61回中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本来宝玉可以不承认,但是为了平息贾府中的事端,主动承担,为丫头彩云避免了受苦与被逐出贾府的命运。

宝玉单纯,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轻信他人,贾府决定给宝玉结婚冲喜。袭人得知是宝钗要做宝二奶奶,把怕黛玉承受不了此事的担忧说与贾母。凤姐决定用调包计。宝玉听说娶的是黛玉,身子也健旺起来,待洞房之中得知不是黛玉,糊涂得更加厉害了。

宝玉钟情,这是宝玉身上最明显的一点。紫鹃为了试验贾宝玉对黛玉的情,便有了紫鹃试玉这一情节,宝玉去找黛玉,正值黛玉歇午觉,黛玉的丫头紫鹃便骗他说黛玉即将回苏州。宝玉一听,如头上打一个焦雷,马上给吓傻了。黛玉听说宝玉如此,吓得大咳大吐,忙打发紫鹃来怡红院。还有就是宝玉出家:贾政从任上写信回家,要宝玉和贾兰(李纨之子)在今年秋闺赴考。赴考前,宝玉向王夫人磕头,与宝钗话别,并夜访潇湘,告别含恨而死的黛玉。宝玉就趁赴考的机会,独自出走了。多少天后,大雪封江,贾政官船停于毗陵驿渡口岸边,忽遇见宝玉,宝玉已做了和尚。

宝玉钟情,单纯,善良,顽皮结合于一身,为爱出家为爱而哭,为爱而疯,是世间一痴情男子。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5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 ,净化心灵 ,洗涤灵魂。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6

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

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

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

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

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

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

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

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

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

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

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

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

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

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

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

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

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

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

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7

《长腿叔叔》是少女时代的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当然现在依然喜爱。或许真的就是应了某位读者的'那句话:女孩子们就是喜欢被处心积虑的爱吧。《长腿叔叔》是美国小说家简·韦伯斯特的著名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积极向上的求学成长史和美好的恋爱故事。记得《少年维特之烦恼》里有句名言说:“那个少男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长腿叔叔》这部世界名著让少女时代的我拥有了对恋爱的美好幻想和憧憬,给我树立了正确美好的恋爱观,成就了我现在平凡却幸福的生活。

《长腿叔叔》是一部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爱意的经典文学作品。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Jean Webster),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是美国著作的小说家,也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于1876年生在纽约州弗里多尼亚的一个富裕的家庭里。1901年,她于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毕业,获得英国文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毕业后简·韦伯斯特即从事小说创作,因她在大学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孤儿院等慈善机构做社会工作,所以她的作品多以孤儿为主题。1903年出版了首部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获得了成功。1912年,她创作的《长腿叔叔》问世,脍炙人口,轰动全球,因此简·韦伯斯特从此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但是,天不遂人意,简·韦伯斯特于1916年6月11日因难产去世,一颗文学女新星就此陨落。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朱蒂。在她十八岁那年,由于她的作文出色而幸运地获得了神秘理事的资助,得到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神秘的理事要求她每个月写信汇报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表明自己不会回信。因为朱蒂在一次夜里看到神秘理事的背影,他的腿很长,所以朱蒂调侃而亲切地称之为“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认真读书,奋发向上,欣喜地吸取着她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积极地成长着,同时也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把他当做自己最亲的人。在认真求学的同时,朱蒂的浪漫初恋也美好的开始了,她爱上了杰出的杰维少爷。当她向“长腿叔叔”倾诉这一切的时候,“长腿叔叔”却终于邀她见面了。而令朱蒂万分吃惊的是,“长腿叔叔”就是她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无疑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温馨的作品。它深受成长中、恋爱中、迷失中的年轻男女的喜爱,让10岁到101岁的读者都为之喝彩。《长腿叔叔》是一部伟大的世界名著,历经百年却依然畅销不衰,还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等艺术作品,真的是一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的文学作品。

少女时代的我喜欢《长腿叔叔》,现在的我依然喜欢《长腿叔叔》,不为别的,只因它积极、温馨、励志、浪漫而美好,给无数人的世界里带去了阳光和欢笑!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达芬奇读后感1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人的一生是很漫长的,被写在书上而只有短短的几页罢了!如果能在这几页之中得到感想,那才是有意义的。达芬奇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艺术家,他也经历过文艺复兴期,像他那样具有多方面的才能,而且能够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达芬奇除了有很多优秀绘画作品,也从事雕刻(一件作品也没留下来)、建筑、土木工程及制造战车、大炮、滑翔机,研究天文学、光学、数学……等。对于万能天才美称,达芬奇实在是当之无愧了。达芬奇的作品每样看起来都是栩栩如生的,不只是图画而已,连雕像也是。

看完这本书,就像在进行一趟达芬奇一生之旅。随着情节的起伏,我彷佛置身于达芬奇的年代,跟着达芬奇一起冒险。虽然达芬奇小时候活泼好动,不过他长大以后充满智慧,总是能克服困难,甚至产生令人赞美的结果。他这种态度,值得我们去学习。每一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些梦想,达芬奇用他的智慧经历了许多事。我想只要善用智慧,一定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充实,更多采多姿。

达芬奇比较著名的绘画作品,除了最后的晚餐,就是蒙娜丽莎。此外,也还有许多幅佳作。最后的晚餐是米兰圣玛利亚?格拉翠修道院内的壁画,也是达芬奇的代表作。因为是在五百多年前画的,现今已破损不堪,但如果和达芬奇遗留下来的速写作品配合着看的话,将会对他的精细技巧赞叹不已。达芬奇不只是留下那些作品,还留下将近五千页的手稿。其中有非常好的构想,用速写方式画下来。达芬奇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画家,不但留下那么优秀的作品外,而且还在历史上留名,真是值得学习的。

达芬奇他的外表看起来不太像会调皮捣蛋的人,其实他从小就常常喜欢恶作剧,他有次做了一件作品,他的客人问他说他的作品名称是啥,他就说出一些奇怪的名词,让那位客人觉的很害怕,就急忙的走开了。

他给我的启示是:做人要具有恒心、毅力,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应该要把失败当作为成功的基础。他那一种研究的精神是我们的榜样。从他的图画看起来就知道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虽然只能从书中体会到他那种精神,如果能够从现实生活中体会到的话,我一定会向他请教问题的。

人只要有一技之长就能够在社会中立足,而且,行行出状元;只要肯努力,一定能够达成目标,愿望也能因此而实现。现在的时代里,只要在专长科目方面多下点功夫,继系朝那方面进修,日后说不定还能因此发光、发亮。让自己的人生充满希望,前途灿烂呢!而且也可能为国家争光喔!

达芬奇读后感2

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伟大画家达芬奇的一生。

达芬奇的一生历经坎坷,可哪一位有成就的人不是这样的呢?他是文艺复兴时期三杰中的之一,达芬奇真正接触美术是在16岁时,他父亲把他送到了佛罗伦萨,他才真正开始了他的艺术之路。

达芬奇不只是一位画家,他也是一位工程师、雕塑家、思想家、数学家,虽然不是最伟大的,但却是统一了这些知识的人,并且在每一个领域里,他都可以与最杰出者一争短长。他就是用数学原理与黄金分割线画《蒙娜丽莎》的。

在马的解剖学的研究方面,达芬奇可能是最好的。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拉斐尔、米开朗琪罗等人无一副画可以与之相提并论。在描绘感情、思索、默想等方面的精妙,无人能敌。没有一幅素描可以凌驾于《圣母、基督、圣安娜》,而且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没有比他的自然法更高超的了。

达芬奇在文艺复兴时期,并非是文艺复兴之人。因为他太温和、太内向、太文雅。他也不是一个十足完美的人,因为他太温和、太内向。他不具有政治家及行政人员的性格,但他可以说是文艺复兴时期或者整个历史上最充实的人。

我敬佩他不光光是他的作品,那更多的是他的这个人,可能上帝永远创造不出这样的伟大的人!

达芬奇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达·芬奇平日里创作的作品,它的代表作有《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

这本书带我走进画家列奥纳多。达。芬把他的奇的世界,他已经去世500多年了,但他的小故事仍然流传至今,这本书吧他的作品历史和生活小故事告诉我们。

达·芬奇说过:“你如果要做一个艺术家,你要牢记:必须开阔你的胸襟,务必使心如明镜,能够找见一切事物,一切色彩。”

他才活了67岁。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基督洗礼》、《岩间圣母》、《抱银鼠的女子》、《最后的晚餐》、《自画像》、《蒙娜丽莎》等等。

其中《蒙娜丽莎》十分神秘,把她的左边挡住,右边是微笑,左边则是伤心的表情。这也许代表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吧。

达芬奇读后感4

国庆期间,我读了一本叫《达。芬奇》这本书介绍了达。芬奇传奇的一生,令我深深的着迷。

1452年4月15日,达。芬奇出生在意大利历史名城佛罗伦萨近郊的芬奇镇的.一个小村庄。这个小生命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列奥纳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艺术家,他创作的《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等名画,是当之无愧世界级的艺术珍品。同时,他还是杰出的自然科学家和工程师。

达。芬奇小时候很爱画画,他的书包总是装了很多画稿,那是他在山里游荡时的作品。他画过小鸟,画过蜻蜓,画过蝙蝠,还画过青蛙和蝴蝶。小达。芬奇画画有个习惯,每当他想画什么动物的时候,不是急于画出来,而是首先要仔细观察小动物的特性、特征、神态,然后认真琢磨,小动物的哪些神态是最出神、最有美感的。经过这些构思之后,他才动手画。

记得有一次,达。芬奇的老师让达。芬奇画鸡蛋。达。芬奇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便开始作画。连续好多天,老师都叫他画鸡蛋,有一天,他忍不住了,就问老师为什么一直叫他画鸡蛋,老师说:“这小小的鸡蛋壳不简单。在一千个鸡蛋中从来没有两个形状完全相同的。即使是一个鸡蛋,只要观察的角度不同,照射的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同。我让你多画鸡蛋,就是为了训练你的观察和把握形象的能力,使你能随心所欲地表现一切事物,手脑并用,这样才能把画学好。”

因此,在看书的时候,我在想达。芬奇一定是因为他画画的时候很认真,很善于思索,打下了扎实的绘画基础。

我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学习达。芬奇画一千个鸡蛋的这种仔细观察、认真、专心的精神。

达芬奇读后感5

达芬奇的一生,总是悲喜交加,总是坎坎坷坷,但历经了无数风风雨雨之后,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耀。伟大的艺术家达芬奇创作了举世闻名的作品——《蒙娜丽莎》

除了代表作品《蒙娜丽莎》,还有《最后的晚餐》、《岩间圣母》等等。

达芬奇幼时家庭破裂,跟着父亲,他跟其他孩子们不同,非常聪明,十几岁时与老师委罗基学艺,后画技超过老师,之后自主发展,终成名家。

我觉得达芬奇的一生十分有趣,在二十多岁时那些走投无路的日子,突然焕然一新,不断地提高,不断的灵感致使他成为伟大的艺术家。

在克鲁城堡悄然离去,人们以为这是个谎话,谎话!他走得是那么静悄悄,艺术界的损失是多大,人们新的遐想,新的建议,再也无法传递。这让我想到了这个世界的艺术就要破灭了吗?不!还有许多人正努力拼搏,是前辈达芬奇给了我们无量的前途,我想做为21世纪的少年也应该像当代艺术家一样,奋勇前进。

达芬奇是个伟大的人,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他跟许多名人一样用生命在工作,让我们一起学习他们惜时如命的品质。用生命去表演,人生是一场歌舞会,任由你操控,总是看谁笑到最后。

达芬奇的一生就像一本书,他的辉煌时刻,他给我们的启示……都给了我们美好的想像。

达芬奇读后感6

曾经,提到达芬奇我想到的只有他画家的身份及《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这两幅众人皆知的名画,其它我便一无所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达芬奇》这本书,出于对他的好奇便开始了阅读。这位伟人的传奇一生给我带来了许多感想。

达芬奇的童年时代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在他居住的农庄里蕴藏着大自然的许多奥秘。他观察昆虫,收集各种各样的植物,这些有趣的事物给他带来了无穷的遐想,仰望着蔚蓝的天空“什么时候我也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勇于设想,也许就是他对飞翔的这份渴望才有了我们现在的飞机、热气球等。当读到他为了尝试在空中飞行,从山坡上摔下来时,我吓得冒了一头冷汗,即使是这样,他却仍然坚信,人类总有一天可以飞上天空,并且继续坚持着他的登天梦。我对他的崇拜之情也油然而生,在科学的探索中,最难得的就是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吧!

学徒期间,达芬奇系统地学习了绘画,年轻的心灵开始翱翔,后于1477年开办了自己的工作室,《博士来拜》的创作使他一举成名,心灵的羽翼也延伸到了其它领域。他爱好音乐,创作诗歌,甚至还自己谱过曲,练习一种类似小提琴的乐器。长大以后的达芬奇不但是举世公认的大画家,具有高超的绘画技巧,同样还成就斐然的数学家、哲学家、天文学家、音乐家、发明家、解剖学家、雕塑家等等。一个人能在有限的生命里,保持如此旺盛无尽的创造力,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而且,他还设计出许多当时人们无法想像也无法实现的发明。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达芬奇的一生中,有很多令人称赞的事情,所有这一切,都让读者了解了一个更为真实的达·芬奇,一个“走下神坛”的达·芬奇,他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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