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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梅快乐老猫读后感摘录70句-经典语录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老猫读后感1

动物可以说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一遍又一遍读着季羡林先生写的《老猫》这篇散文,我深深地被文中人与动物之间产生的深厚的感情所震撼与感动。

季羡林先生酷爱猫,他曾养过两只猫:凶猛的虎子和温柔的咪咪,这两只猫虽然性格截然不同,却能和谐相处,“守望相助”。而人与猫之间美好的感情更是在彼此之间互相关心、照顾、信任赢得的。季羡林爷爷和它们一起住、一起乐,总给猫们准备它们爱吃的鸡骨头、鱼刺,甚至到最好的店里买鱼肉给它们。

我相信这样一个微小的举动却会让猫们感恩一辈子。虎子是只普通的猫,却能像小狗一样守护着主人,真是情意深深,忠心耿耿,而它们的“天真无邪,率性而行”,更让季羡林爷爷感到了生活的快乐。

读了《老猫》这篇文章,我也想到了现在的人类,我们有时不能像猫这样团结友爱、和平共处,经常有子女们为了争夺遗产而反目成仇;不能像猫们能分享快乐,而用汽油点燃公共汽车来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也不能猫这样忠心耿耿,一个水厂老板为了私利而贪污两亿元。

动物有感情,动物也有真心,会用自己的力量来回报善良对待它的人。四名探险家途中偶遇一只饥饿的狗,给了他一个肉丸。结果这只狗竟然跟随探险家们走了100英里千辛万苦的路程!一个肉丸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却给动物一次生命,让动物对我们不离不弃。

但是,有些人对动物是令人发指的。在过去的3年来竟然有6万头大象被屠杀!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有些贪婪的人只是为大那对象牙!这们的屠杀让大象数量锐减,现在仅存约50万头。不仅如此,现在的老虎也在遭受着灭绝的厄运:目前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华南虎,现在人们竟然无法找到它的活体!如果一直这们不断地砍杀下去,动物们就会对人类十分怀恨,人类与动物彼此之间更加陌生的,更加冷淡,地球就不会生机勃勃的,这将会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悲剧啊!

读了《老猫》,我心中情不自禁地人类发出呼吁:亲爱的人类,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如果缺少了这些可爱的生灵,地球将会多么冷清啊!请保护人类的好朋友--动物,珍惜彼此之间美好的友谊吧!

老猫读后感2

读季羡林老先生的《老猫》,仿佛一位年长的智者在娓娓地讲述他丰富的一生,虽是暮年,却听不到无奈和悔恨,听到的全然是一种豁达和智慧。

季老喜爱动物,酷爱养猫,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写的《老猫》,幽默,细腻,感人。他对波斯猫的喜爱到了跟他们一起乐,一起悲,甚至跟它们住一起。晚上猫睡在自己的被窝上面,为了避免惊动小帽,他醒来硬是忍着不动一下。他把它们完全看作了自己的朋友。

跟怀有各种各样动机去爱宠物的一些人不同,他关心身边这些“伙伴”的命运,甚至为它们背着沉重的感情十字架,为一些孤苦、弱小生灵的命运伤感、悲苦。他经常为一些小动物、小花草惹起万斛闲愁,为一些小猫小狗流泪叹气。有一次,燕园中他平常最爱走的幽径上一棵古藤无故被人砍断,他看到藤萝上初绽的淡紫的一串串的花还没来得及知道厄运信息,还在绿叶丛中微笑,忍不住为它们伤感:“它们仿佛成了失掉母亲的孤儿,不久就会微笑不下去,连痛哭都没有地方了。”

在《老猫》这本散文集中谈到最多的恐怕就是死亡了:老朋友的离去,心爱老猫的离去,自己的即将离去,但我读不出伤悲,最多是一种怀念,怀念中充满着一种达观,这种达观是很难学到的。

不过,我倒是读出了自己的危机。假如自己已是耄耋之年,自己会对一生作何感想?是悔恨遗憾,还是对后人的干瘪告诫?生命如此宝贵,但自己却好像在过别人的生命,挥霍起来毫无节制,真是可怕!我是不惮于想到死的,因为这样我会清醒一些。回避死亡会让平庸的生活淡漠了希望和思考,回避死亡会让机械的生活扼杀了激情和创造力。热爱生命,就要尊重死亡。

生命再长不过百年,生命不息,学习不止。季老就是如此。我们作为一代青年,难道不应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吗,我们学习他的平凡、朴素,学习他待人诚恳、热情的精神。我们学习他淡泊明志,博爱的精神,学习他工作勤恳扎实的精神。我们应该学习更多……

老猫读后感3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每个动物,甚至每颗草,都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在暑假里,我读了季羡林的一本名叫《怀念母亲》的书中的一篇小故事《老猫》,我不禁深有感触,彻底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季羡林先生和四只猫的动人故事。其中,老猫虎子和咪咪是他讲述的`重点。虎子是一只爱憎感情非常强烈的猫,它只对主人温顺,但咪咪来到后,虎子像照顾儿女一样照顾它,并细心呵护咪咪的孩子。但是咪咪在八九岁的时候,渐渐地有了衰弱的迹象,甚至有了死亡的征兆。但它没有选择留在主人的家里,让认识它的人难过伤心,而是自己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悄悄死去,把活着的美好时光留给主人回味。

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秦皇、汉武,还有唐宗,想法设法,千方百计,想求得长生不老,到头来,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季老认为,每个人到头来都是黄土一抔,何必要用尽心思求长生不老呢。一个人早死几天,多活几个小时,也是影响不了地球转动,影响不了社会的前进。

我想,就拿明朝皇帝嘉靖来说吧,他一直在追求长生不老,不问朝政,因此在他的领导下,大明帝国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当时盛传一句话叫:“嘉靖嘉靖家家净。”而他自己也并未获得长生不老,这不正说明嘉靖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吗?

但是也有很多人活在当下,活出自己的风采,像身残志坚的霍金,虽然全身不能动,说话也只能用语言合成器,但是仍然发愤图强,写出了著作的《时间简史》。像今年奥运会上的“刀锋战士”,装着假肢,却不肯参加残奥会,他用自己的行动和毅力证明自己的能力,我认为他就是把握住当下,活出了自己的人生境界。

每个人都会死,那就要活好每分每秒,让自己的每一分钟都活的有意义,活的精彩。我想,也许我们无法改变生命的长度,但是只要我们活好当下,一定能增加生命的宽度。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1

最近我一直在读《书本里的蚂蚁》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充满童趣和想象的一本书,给我印像最深的故事是《兔子萝里》,因为故事里面说:萝里是一只灰色的小兔子。

他和其他兔子一样每天起来做做操、吃青草、捉迷藏可是让萝里最吃惊的是他的耳朵比其他兔子短,最糟糕的是,他很久就听说兔子跟老鼠长的很像,除了长耳朵之外。他怕伙伴们会瞧不起他,或者以为他是鼠类。天长日久,萝里终于决定不当兔子,他打算把自己化装成狗,因为狗的耳朵大部分比兔子短。早晨狗啃骨头他去吃青草,狗读报萝里也读报。一个小男孩走过来,尖叫着:“看,这里有一只短尾巴狗!”萝里这才知道自己的尾巴太短,于是他决定不当狗,他把自己化装成一只熊,但是没有成功,这时,一只年长的熊告诉他:“我早知道你是一只兔子,为什么不好好当一只兔子呢?”萝里告别了熊,回到了家里。萝里想起当狗的日子和当熊的日子,它多惦记兔子伙伴啊!他来到屋外,看见外面已经一片白雪,兔子在雪地上对雪人。一只兔子说:“有谁看见那只耳朵有点短的兔子啦?他堆的雪人最棒了!”一只兔子看见了萝里,叫道:“就是他!”原来大家早就知道他耳朵短,但很喜欢它。萝里竖起耳朵,和兔子们一起堆雪人,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快乐的小兔子。

我最喜欢这只小兔子了,就像我一样,要做最好最好的自己,这也是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2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书本里的蚂蚁》中的《胡萝卜先生的胡子》这一课,里面讲胡萝卜先生有着浓密的胡子,每天起床必须刮胡子。有一天,胡萝卜先生匆匆忙忙刮了胡子,一边吃着果酱面包就上街去了。他都没发现自己刮漏了一根胡子,因为他是近视眼。这根胡子吸收了果酱的营养之后,长的特别快,到后来这根长长的胡子变成了风筝线和栓眼镜用的绳子,这胡萝卜先生的胡子也太棒了。

这故事挺逗人的,但我也明白了一些道理,以后考试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做完之后必须仔细认真的检查,不能忽略每一小题。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3

《书本里的蚂蚁》这本书故事非常有趣精彩,其中《守着树墩的兔子》讲的是一只灰色的小兔子,他很喜欢冒险,而且说兔子不能总过着吃草晒太阳的日子,那就是等于在浪费生命。他经过了许多的城市和乡村,已经是一只流浪兔了。来到森林里,树墩给他当登子坐,小鹿迷路了,全靠树墩上的年轮找到了方向,回了家。后来,他都给大家讲自己流浪的故事。

我觉得兔子这种流浪精神很值得我学习,不贪图享受。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4

《书本里的蚂蚁》这本书非常精彩,讲的是一个小姑娘把一朵红色的小花,随手夹进一本陈旧的书里,这朵小花里面有一只黑黑的小蚂蚁,小蚂蚁被书夹得扁扁的。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跑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了第二百页。

有一天,小姑娘想起那朵美丽的花,就打开书本来看。她每天看都不一样,因为书本里的字都在走动,把一本陈旧的书变成了一本崭新的书,每天都能编出新的故事,小姑娘再也没有买过故事书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只要自己喜欢看书,每天会期待新的故事发生,我也越来越爱看书了。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5

《书本里的蚂蚁》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小故事,其中一篇快乐老猫我印象最深刻。

里面讲了一个歌手布熊在外面流浪了一个月,他开始想念家乡的好朋友老猫了。于是歌手布熊写了封信,信里写道“我住在城里,城里有好多高楼大厦,我很好也很快乐……”老猫看了这封信高兴的喵喵叫。其实,自从布熊离开后老猫吃的吃完了,用的也用完了。可是,老猫回信却写道“我很好,而且发了大财,叫他回家看看……”

我看了这个故事懂得了一个道理,老猫为了不让布熊等朋友为他的生活担心,特意的对朋友们撒了一个谎,所以说,谎言有时是善意的。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6

有一只黑黑的小蚂蚁在花朵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带回家,夹在一本书里,小蚂蚁被书夹得扁扁的就在这书里来回的走动,于是其它的文字也在书里变化着,变成一个一个的好故事,有一天,小姑娘想起那朵美丽的花,就打开书本来看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我也想放一只小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要善于发现,多读课外书,它会给我带来更多的惊喜!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7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

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走来走去,很有意思吧!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不再买新书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小蚂蚁说:“你真好,别的蚂蚁都在地上,而你把书里的字变来变去,让那个小女孩每天都能看到新故事,我也想请你到我家来,我也想每天都能看到不一样的精彩好故事。”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它主要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朵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的带回家,夹在一本书里,小蚂蚁在这书里来回的走,是其它的文字在书里都在动,变成一个一个的好故事,最后,小女孩非常喜欢这本书,天天看上面的故事,不用再买书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羡慕小蚂蚁,小蚂蚁真幸运!被小女孩弄到书中,交了很多朋友,小蚂蚁和朋友组成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想:有一天我也有这样的小蚂蚁该多好呀!我想看什么故事就看什么故事,不用爸爸妈妈给我买书了。

书本里的蚂蚁的读后感10

我看了《王一梅童话》,我最喜欢里面的“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

一个黑黑的小蚂蚁顺着花枝爬到一朵粉红色的小花里睡觉。一个小姑娘经过这里采下了这朵小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可怜的小蚂蚁被夹成了一个扁扁的蚂蚁。跟书上的字认识之后,小蚂蚁便常常带着“字”们挨家挨户地去串门。“字”们天天跟着黑蚂蚁走走路,跳跳舞,别提有多高兴了!

一天,小姑娘想起那朵小红花,就打开书看了看。这本她看厌了的旧书,写着她从来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新故事。

第二天,小姑娘忍不住又打开书来看,她更加惊讶了,她看到的又是一个和昨天不一样的新故事。这时,小姑娘看见住在书里的小蚂蚁,她问:“你也是一个字吗?”“是的。我原来是只小蚂蚁,现在我是一个会走路的字。”小姑娘明白了,这书里的字,每到晚上就会走来走去,书里的故事也变来变去。

从此,小姑娘再也没有买过书。

真羡慕这个小姑娘!什么时候能邀请小蚂蚁住到我的书里来?那时候,我也能天天看到不一样的故事了!

猫的作文 篇1

我家只养过两只猫和一只狗。而我最喜欢猫,因为它可爱,聪明,灵活。而妈妈却很爱干净,她不喜欢养猫,因为猫很脏。

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看见嫂嫂家养了一只猫,全身白色,很是可爱,所以我每天都到嫂嫂家去和它玩。嫂嫂见我这么喜欢,就对我说:“我去给要只猫吧!”我听后高兴地说:“好啊!”

可是当我高兴地跑回家去跟妈妈说了之后,她却不答应,理由是猫太脏。可是妈妈最后也架不住我的软磨碣泡,便终于答应了我的要求。第二天,嫂嫂便抱来了一只猫。她刚把它放在地下,它就钻到沙发底下去了,不管我怎么叫它,它就是不出来。到了晚上,它还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自己乖乖地出来了,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几天后,它便和我渐渐地熟了。

这只猫也非常活泼可爱,它到处乱窜,一刻也不闲着,我甚至都把它当成一个人,一个好朋友了,什么话都跟它诉说。可是好景不长,它来到我家后的第五个月的时候竟然永远地离开了我。其实那都怪我,因为如果我不给它洗澡,也许它也主不会死了。我亲手把它埋在了树底下,而且还经常地在那儿发呆,幻想着它会突然从土里爬出来,扑到我身上……可是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在那几天,我经常哭,妈妈便安慰我说再给我要一只,可是我没有理会妈妈的劝说,因为她根本就不明白我的痛苦。

直到后来我上六年级的时候,也不知谁家的小女猫跑到我们家了,我便经常地喂它东西吃。没想到,几天后,它竟然寸步不离了。我有点犹豫,可是这时它却舔了一下我的手,带招人喜欢地叫了一声,好像在说:“主人,收留我吧!”于是我便笑着冲它点了点头。它好像了明白了,便围着我又蹦又跳,可爱极了。这只猫的命远比那只还要惨,它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病,总是拉肚子。有一次,它竟然躲在我的被窝里,拉了一大床。我开始不知道,以为它失踪了,便到处去。我都急哭了。

到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的。我很高兴,便是当我看到它的“杰作”时,竟然气得踢了它一脚。爸爸说:“明天把它扔出去算了,别要了!”我正在气头上,就说:“我不要了!快扔出去吧!”

第二天,爸爸真的把它扔出去了。直到我在六年级学到了这一课时,我才开始后悔起来。有时我在为它祈祷,希望他现在还活着,希望有一个好心人能够收留了它。

人和动物的感悟是很深的,虽然它不是很长久,但是当失去它的时候,人们才会感到很痛苦。从此我便发誓,我再也不养任何小动物了。因为有一天它们会生病或者是老死,凭空给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痛苦,而我再也受不了这么沉重的打击了。

猫的作文 篇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多读书能令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水平。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那美妙的语句,精彩动人的故事令我陶醉。

雨街的猫这本书特别让我感动。它的作者还是我们太仓的王一梅呢!它主要介绍了神秘的雨街上住着雨女婆雷莎太太,她养了一只猫,名叫阿洛。这是一个亦真亦幻,跌宕起伏的故事。故事分为两个部分,前部分介绍了雷莎太太和阿洛幸福、快乐地生活的;后部分讲了雷莎太太死后,阿洛和妻子白云的幸福时光。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洛和阿旺(邻居的家狗)在取报纸时不小心被烟囱魔鬼捉住了,雷莎太太得知后非常着急,便打扮成雨女巫的样子去救阿洛。当时正下着大雨,雷莎太太明明知道自己是不能淋雨的`,但她还是冒着危险去救阿洛。烟囱魔鬼看到雷莎太太,以为是女巫,丢掉了装猫的袋子,撒腿就跑。雷莎太太救了阿洛和其它的猫,把它们安顿好后自己就病了,后来不幸逝世了——因救阿洛淋雨而死。

我看了不禁流泪,雷莎太太把阿洛当作亲人、朋友一样对待它,为了救它,不顾自己的安危。这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友小学读后感作文情比任何事物都可贵,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生活中我们也有自己的朋友,和朋友间肯定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我们要学会谦虚,这样才能化解矛盾,让友谊伴随我们成长。

猫的作文 篇3

老李家天天闹耗子,吵得老李都不安宁,没办法,他只好上街买了一头大黑猫,这头黑猫呀!可厉害了,它可是全城唯一的”捉鼠干将“,(是指全城只有它捉鼠最厉害)这不,老李一把大黑猫带回家,它就闻到了老鼠味,原来,老鼠们乘老李不在家,敢紧跑出来吃粮食,现在,它们全然不知老李已经把黑猫带回来了,老李放开猫绳,黑猫一下子扑了上去,死死的咬住老鼠的头不放,一袋烟的工夫,这头黑猫就把老鼠们消灭的差不多了,其余的连滚带爬的逃回洞里,报告鼠王,鼠王听后,不由得愁眉末展,这时”精灵鬼“毛毛(老鼠)走出来献计,它小声的对国王说:”大王,看来这头大黑猫很厉害,令我们损兵折将,所以,我们不能硬闯,只能智斗,这样吧!我们先整顿一个月,然后……“(天机不可泄露)

过了一个月,”机灵鬼“毛毛手捧蛋糕,故意从老李面前经过,老李勃然大怒,连忙唤来黑猫,就在黑猫要把毛毛吃了时,毛毛连忙臭骂黑猫:”好你个黑猫,亏我天天给你送蛋糕吃,为的就是让你给我们提供好的偷吃环境,可你却现在要吃我,你还有没有良心,亏我家大王还请你吃饭!“老李一听,咬牙着说:”好啊!原来你在和老鼠作朋友,看我不打死你!“说完,抓起身边的锄头把黑猫打的血肉模糊,黑猫终于死了,老鼠们一拥而上,把粮仓抢劫一空,老李这才后悔末及,不过也晚了!哈哈

猫的作文 篇4

几个月前,我母亲同事的老猫生了许多小猫。她愿意给我们一个。

当他们第一次到达时,这个小猫只有两个月大。它的四只小爪子像雪一样白,就像穿上了四只漂亮的小鞋。不,其中一只不是鞋子,而是靴子,与另外三只不相配。看起来很有趣。它的小鼻子上面是白色的,下面逐渐变成粉红色。全身覆盖着浓密的虎皮斑纹,举起“手”并把它们扔在脚之间,一直显示着国王的风范。看那,似乎连老虎,真正的百兽之王,也不得不承认失败!事实上,此时它只能与36只鞋相比。

在小猫来到我家之后,他很快就被炸死了。虽然它只有两个月大,但与同龄的小猫相比,它已经增加了几圈体重,可以和她六七个月大的兄妹猫相比。从远处看,它看起来像一个毛茸茸的球!

如果你说一些有趣的事情,那真是数不胜数。

他很贪婪。这个小猫,每当冰箱门吱嘎一声打开,不管它在做什么,它都会“蹭”地跳起来,“嗖”地跳过去:“喵,喵,喵……”地叫嚷着要食物。如果你拖它或不拖,它会盯着你,“喵,喵!喵,喵!”他大声喊道,他的声音又粗又响,好像在说,“你在干什么,为什么你这么慢,快点!”为了摆脱这只贪婪的猫,我们只能给他一些鱼什么的。

暑假期间,我们做了一个可乐鸡翅放在餐桌上。它渴望美味的食物。见没人注意,它在桌子上跳了几下,大口吃了起来。这种食物不是一两种,当我们发现它时,它的肚子鼓得像个气球,走路很困难。

另一次,我把一半的干面条放在桌子上,帮我妈妈开门。这个小东西实际上把它的头放进了干面条的袋子里,它的底部暴露在外面胡乱吃着。我只听到“嘎支嘎支”在啃它,忘记了其他的一切,

它也很聪明。它经常在椅背上玩耍。只见它轻轻一跳,两只前爪钩住了椅背,然后用力向上一拉。他像杂技演员一样翻了个身,挠了挠尾巴。不得不说,这胆子真大,倒也不怕!

哈哈,就像一个贪婪而聪明的小猫,我仍然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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