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灭金读后感10字精选60句-读后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的心态。这部小说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
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中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自强不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闪烁着崇高的理想光芒、洋溢着炽热的革命激情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作者生活史为原型写成的,但又并非作者本人的自传,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典型化的文学珍品。小说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成长的历程,真实而艺术地反映了从十月革命、国内战斗到恢复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苏联社会特点和时代气氛,热情歌颂了为祖国而战的苏联年轻一代,展示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精神风貌。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内战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地拼搏,活出了生命的真正价值。1927年,保尔完全瘫痪,继而双目失明。这对一个人来讲,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一生坎坷,还要经历病情的折磨,虽然保尔想放弃过,但是他还是站起来了,用另一种武器与命运抗争。那就是写作。他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下来,激励着那些同他一样的人们。我们怎能不说保尔的一生富有多少的传奇色彩。
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有这样的人生了。可我们不得不说保尔的故事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遇到打击时,就该像保尔一样。保尔遇到的是打的困难,而我们的困难远不及他的。既然那么大的困难保尔已经战胜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小困难呢?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在我们面前低头的。在不断地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
从另一角度看,保尔的经历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人生,不是虚度光阴。既然世界给了我们生命就该好好利用生命中的时间。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长又短的人生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平平淡淡的就这样过期吗?尽管不可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那么我们还不能身边的人付出吗?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来很长的人生其实会很快就过去。所以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吧,至少不会辜负这个生命的存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含有太多的道理。只有慢慢去体味,才能找出它给我们带来的意义。我真诚的感谢它,教会了我人生的意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烈日炎炎的午后,空调“呼呼”的吹着。杯中的冰块时不时的发出崩裂的声音,手指在杯口一圈又一圈的摩擦着。时间怀着恶意从我头顶流逝,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一分钟。无所谓了,反正我无事可做。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开始读并读完了《第一次看世界》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对这本书怀有什么精彩、有趣之类的期待,完全只是打发时间。我是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的,所以从窗帘褶皱里流泻下来的些许阳光,被切割成了薄片,落在书中的文字上,细细碎碎,亮亮晶晶。当我细细读完最后一张合上书本时,才发觉阳光已变得昏黄,太阳也已经悬在山头,甚至有几户人家亮起了灯了。
书已看完,有些感想想与汝等分享一下。这本名为《第一次看世界》的书中记载的只是些普通却蕴藏着美好精神和趣味的儿童文学故事,例如:
《四季的风》作者从四季结构开始,以巧妙地方式说明了风在四季各不相同的缘由。同时风的动和苦孩子常年躺在床上的静形成流动的和谐,其间丰沛的感情震撼了我的心。
《“歪脑袋”木头桩》写的是一个老木头桩,顽固又自以为是。但女孩们跳皮筋的旋律却震撼了老木头桩的心,并唤醒了它的回忆。作者用心设计女孩们和老木头桩的两次相遇,从而传达出 童心的魅力。且文中的描写都极富有诗意:“皮筋老想缠住那些腿,可就是缠不住,那些腿在飞”。这样的语句清浅而深刻,简单却富有诗意,我们会自然体悟到作者巧妙蕴藏在诗意语句里的哲思。
《南南和胡子爷爷》围绕着小男孩南南和胡子爷爷相遇前后,发生了许多离奇却有趣的事情,如:南南要去看戏、狼要去吃南南、胡子爷爷保护南南、南南演戏……
事件的连接似乎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反而有些混乱,但这却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是梦呀!呈现了梦的自然形态。不过本文却没有教育意义,只是一个纯粹的孩子的梦。但这种艺术手法和理念都十分新颖。
这本书是今年新出版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是书中的文章都不是简单的选用已有的名著名篇,而是从当代儿童文学的纯粹艺术出发。挑选的是那些在审美趣味和艺术价值上更加体现经典性、持久性作品,在审美和人文层面,是温暖、大气、纯粹、美好的,这些一直潜藏在文学遗产的深处,并一直都是无比珍贵的部分,需要我们用心发现,品读这些作品蕴藏的美好精神和趣味。
因为这本书是一种全新并且新颖的儿童文学书籍,所以难免会有一种世界观的颠倒,会有一些历史的距离,也难免会产生某种审美的隔膜。但它们那些永恒的魅力和力量确是怎么也让人忽视不掉的。
这是一本既富有经典感,又具有当代审美意识和人文趣味的儿童文学读物,我推荐当代儿童去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仍记得那是一个慵懒的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米白色的书柜变得更加迷人,轻轻抽出那本《城南旧事》——这是我女儿的书,之前虽没读过,但“英子”这个人物却早已通过女儿的小嘴巴,走进了我的生活。翻开书本,走进故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一件件娓娓道来的纯朴“旧事”。第一次,我走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真实人性世界的善恶、冷暖;也是第一次,我触摸到了“小英子”那颗纯真美好的童心……一出精彩绝伦的活剧在我面前隆重上演!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的一家。我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婉转的诗,如一幅恬静而含蓄的画。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在最使小英子感到好奇的惠安馆里,她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竟还发现与自己快乐嬉戏的小伙伴妞儿,原来是秀贞失散多年的女儿,于是英子促成了她们的母女相认;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与“小偷”结识,她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并与“小偷”共同许下了最美的承诺----我们看海去;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无奈、伤心、难过;爸爸病危,骊歌响起,落花静默,而此时的英子却前所未有的镇定,一如“小小的大人”……
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部部电影,发生在小英子的生活里,有开始,亦有结局,有相识,亦有别离。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从容容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诉说它自己。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许多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老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英子更是从这一部部电影中,从自己的生活中慢慢体会,悄悄成长。
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部诉说成长的童话,它在无声地讲述着英子成长的历程,成长总与离伤相伴,在一次次相识与离别的过程中,英子也从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了“小小的大人”。“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其实我们也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也和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恍然惊觉自己已经长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读了《简·爱》这本小说,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感受吧。
《简·爱》这本小说虽然历时长久,但影响深远。主人公简·爱虽然平凡,不出众,却最终一样得到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她身上具有一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她在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下,仍然骄傲地活出了自我。
小说的一开始,交代了简·爱家庭背景的黑暗,简·爱在表哥约翰的欺辱下和他扭打起来。但这在当时是不被接受的,简·爱被关进了红屋子。她抱怨过自己的身世,却没有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她坚信里德太太是错的,违背了里德舅舅的遗愿。这不禁令人感到震撼,简爱还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孩童,最初的她通过行动争取地位的平等,以及受到惩罚后的挣扎,反应了她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性格。
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在劳渥德学校的经历揭露了社会残酷的教育制度以及满口道德的伪君子形象。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也反映了当时她的宽容,忍让并不被社会所接受,最终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它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当她以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而又想把她留在桑菲尔德的时候,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通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展现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每一个人。
结局是美好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这种从一个寄人篱下遭人嘲讽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蜕变,绝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简爱像那跌跌撞撞跋涉长空的海燕,在风雨中拼搏,敢于向外界种种不公拼出一份倔强,挫折和磨难使她更加坚强,意志更加坚定。风雨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迎来了明媚的曙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有歧视的言论也不在少数,例如男生比女生智力发达,比女生聪明;女孩姣好的容貌能提升面试成功率等。在这之前,我也曾认为自己在创造方面比不上男生,读了《简·爱》后,我才明白:一切的舆论,理所应当,都应化为虚幻,没有什么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绝对。
每个人都是待放的花朵,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能够阻止他们绽放。我们在成长路上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公,都不应选择妥协,而是像简·爱那样通过拼搏证实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春天,尽情地开出应有的色彩。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6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著《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因此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而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己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现在只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面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终于,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己的信念见到了希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快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快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快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曾经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但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8
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这是罗曼。罗兰说过的一句话。正如在太平洋上那个海豚样的小岛上顽强生活着的那个女孩一般,她用自己坚强的生命,在奥台尔的笔下谱写了一部《蓝色的海豚岛》的传奇。
《蓝色的海豚岛》一书向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太平洋上,有一个岛屿,它形似一只躺卧的海豚,故名“海豚岛”。海豚岛上有野狗,有小鸟,有印第安人生活着。岛的周围有海狮,有海豚。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岛上。可有一天,一群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杀害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决定逃走。可一名十二岁的小女孩卡拉娜和她的弟弟却因没赶上离开的船而被留在岛上。一天夜里,一群野狗的首领叼走了卡拉娜的弟弟。卡拉娜在愤怒之下用箭射中了那只野狗的胸口。几天后,卡拉娜再次找到那只野狗,发现它还活着,便收养了它。后来卡拉娜又收养了两只狗,两只鸟和一只狐狸,他们一同而对危险,一同寻找食物,在危机四伏的海豚岛上活了下来。直到十八年后,卡拉娜才等到救援的船只,离开了海豚岛。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好好反思:如果我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我能活下来吗?如果是我遇到危险,我能战胜恐惧,冷静面对吗?这些我多半是做不到的。再想想那次我“丢脸”的经历,便觉得更加惭愧……。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刚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我提着一只篮子到离家不远的水果店去买水果。刚付完钱,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感觉脸上被打到了一滴水花,接着两点、三点……下雨了!可当时我的反应却不是赶紧往家跑,而是像缩头乌龟样的,转身往水果店里钻。要知道水果店离我家还不到四百米,可我却就这样在水果店里站着,站了四十分钟,等雨停了才转身往家走。现在再想想,当时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幼稚,更多的是我对生活经验的缺乏以及我遇到困难时不敢面对而是逃避的事实。这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最忌讳的一点。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青少年,即使不用面对海豚岛那样的危险与苦难,也不能因此失去我们面对困难的不移的信念与决心。卡拉娜正是有了这样的心态,才能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最可怕的永远不是外界的风吹雨打,而是自己内心的冰雪风霜。战胜自我,要独立自强。也要坚定信念。不能永远依靠身边的人,也不能在任何时刻丧失信心,更不能一碰到难题就畏缩不前,自暴自弃,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战“敌人”,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战胜自己内心那个胆小怕事的自己。
合上书,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叫卡拉娜的女孩,向我招手,对我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0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1
思考一切无人问津的未知,可能可以发现无人知晓的桃源。
——题记
它们在纸页上狂舞,昏黄的光的透视下,下一层地狱的恶魔墨色的身影放声欢唱,隐约可见它们寂然而狂暴的眼神。
我百般无奈,坐在屋内,几粒光从窗间的缝隙飞奔而来,金色的光束里细小的尘埃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升腾。我知道那层薄薄的窗外是什么——奔放的云拥抱着高耸的楼房顶部,光的河流自天而下,灿烂的阳光中隐约的笑声将欢乐抛上诸天……
我烦躁地不停翻页。
只是忽的,我发现了一句话:
“兄弟不知,我是心腹兄弟,现在舍命前来救你……”
这是在“宋公明义释晁天王”中宋江见到晁盖时所述的第一句话。
我霎时间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吸引力。
我又用眼瞟了一下前文,吴用询问晁盖要不要让宋江进屋,晁盖反问宋江是否单身前来,吴用回答是,晁盖迟疑了一伙儿才同意了。
吴用是谁?晁盖的真正心腹弟兄,可他居然不认识“晁盖的心腹弟兄”宋江。
“心腹弟兄”到访,晁盖居然询问是否单身前来,且迟疑了一伙儿才让他进屋。
可见晁盖对宋江尚有戒备,绝非宋江所述“心腹弟兄”。
事实上,以晁盖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本事,即使没有宋江向晁盖告密,恐怕也能逃出官府之手。且这样,晁盖还欠下宋江一记人情。
我思考着,有了些什么发现。
淡黄色的书页上,它们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为一只只天使,圣音缭绕指引迷途的羔羊走向圣殿。
再翻看下去,我便看见了柴进落草的事情。
殷天锡仗着自己亲戚的本事,来柴进庄上闹事,便被当时暂住在柴庄的李逵一斧子劈死。
而事后李逵为了“保护柴进的家当”,连夜把柴进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往梁山泊上搬。
可是,事实上,柴进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忙”呢?
要知这天下,本应是姓柴的,只是宋祖占了这地位。因为心中有愧,便为后生留下了遗嘱,大意是说,若非造反,柴家人做什么都可原谅。
这大致就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有这“金牌”加身,柴进何须畏惧殷家人的报复呢?
而且,李逵将其家产搬上了梁山,便是让柴进坐实了“造反”的名头,他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得依着他意,乖乖上了这土匪窝。
以李逵那脑袋可绝想不出这聪明绝顶的好办法,而他又最听谁的话?
答案不言而喻。
在这浑身散发着水墨清香的仙女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如痴如醉。
这“一百单八好汉义聚”的梁山泊,或许绝非那般光明。
发现未知,思考未知,可能可以打开一番新的仙境。
思考一切,有良多收获。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2
每当有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翻开《西游记》时,心中总抱着不同的感想。它在四大名著中,似乎更易懂,更生动有趣些。尽管小时候读它认为刺激又有趣。但今时今日,永远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悟性似乎又深了一层。
齐天大圣——孙悟空。
或许“斗战胜佛”这个天上人间的称号更适合他一点儿。但是,“齐天大圣”却是我们唯一一提起他就会想到的孙悟空的名号。天依旧,云依旧,先不谈它的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就先说它的面对妖魔鬼怪时依旧分毫不减的勇敢志气吧!但这种人如今在街上并不是随意就可以遇到的。因为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的指出,而只是一味地逃避、闪躲、“踢皮球”,又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金钱或利益,放弃了每个人在最初都拥有的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初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权杖。他们输给了谁?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正义!
天蓬元帅——猪八戒。
猪八戒,法号猪悟能,名号净坛使者,本名猪刚鬣。如果说悟空是一心为朝的老臣的代表,那猪八戒就可以说是在皇帝面前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胡说八道的奸臣的代表。说奸臣是有点过火但是也毫不夸张,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他那让人大为烦火的表现,让我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他不断地在旁边煽风点火,虽说猪八戒没有火眼金睛,但怎么也是上过天庭的神仙,倘若你当时仔细分辨,孙悟空也就不用委屈了!
卷帘大将——沙悟净。
老实到没法再老实的一个形象,其实沙僧扮演着的应该是一个阶级底层的农民代表,而在《西游记》中,他似乎是除唐僧外唯一一个人形徒弟,而作用呢?似乎只有通风报信的功能。
旃檀佛——唐三藏。
在《西游记》中,他向来以慈善为怀。或许是出自家人一些缘故,他耳根子软,心肠软,心也软,往往就是这三软把他害得险些被吃掉。虽然他很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但是,不知怎,我几乎把这书吃透了,还是对这个和尚不太满意。因为他太偏执,还三番五次和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的悟空闹别扭,我相信,只要孙悟空愿意,完全可以一棒子打死他。有一次,他竟立下誓言:今后再要见你,我就堕下地狱,不得超生!但后面在他在此遇难时,悟空还是依旧来了!
天朝所有神仙——腐败代表。
你可能会疑问:“这天朝怎么可能是腐败代表呢?”其实作者吴承恩就是特意用天朝所有神仙,竟然被一只小猴子打的东倒西歪的事实,来讽刺当时朝代的腐败。
在为《西游记》的匠心臣服的同时,也为现今文化的肤浅而感到惋惜。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从而使我的人生现有了定位。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能够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应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刻。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期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应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应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正因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这天的繁荣?崇高们的烈士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应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4
“人生的价值在于何处?生命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地思考着。终于,当我读完《中学生报》后,我才知道《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中告诉了我这一切。
原来,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就会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风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趣味的。
老师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起初我还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认为是老师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罢了。当我看了《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这一栏目,才明白: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追寻你的梦想,做一个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又想起以前我种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不禁后悔万分。我终于知道时间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既然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生命的价值,即人生的价值。那么人生的价值又在于何处呢?我依旧追寻着答案。
在“美文专列”中,我还感悟到其实人生的价值在于超越自我。人生路漫漫,到处都是坎坷。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把攻破困难比作超越自我,那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应该光看攻破困难的多少,还应该看他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如果他攻破的困难大大超过他的能力限度,那便是超越自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同一根火柴,只要充公燃烧了,就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而一块优质煤即使放出的热量千百倍于火柴,只要它没有充分燃烧,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想到我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未曾超越自我,成绩平平,我很惭愧,决定往后要努力学习,超越自己。
人生之路,坎坷莫测,一步走错,后悔莫及。有时困难是否能攻破并不在于自身能力的强弱,而只是自己内心的魔障在作怪罢了。所以,在人生之路上的众多困难之中,很多都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自己能勇于尝试和探索,不垂头丧气,没勇气,就能攻破困难,勇往直前。成功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们周围的那些成功者,都是在横冲直撞的尝试中寻找机会的。虽然经常被撞得头破血流,失败得更多,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空间。大浪淘沙,百炼成金,雕琢能让玉器更趋于完美,忍受雕琢之苦方能成大器。所以走过苦难经过锤炼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可思议的光彩——这,就是我在“美文专列”中的最大感悟之处。
现在我才明白,有多少老师为了把我们培育成才而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这是多么有利的学习条件啊!我要珍惜这分分秒秒,发奋努力!超越自我,勇于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5
《习惯的力量》是由美国畅销作家杰克霍吉撰写的一本励志图书。书中剖析了“习惯”在每个人生活和事业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并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力量,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潜能。阅读了本书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本书中有一篇名为《我是谁?》的小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是你的最好的帮手,我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负担。我会推着你前进,也可以拖累你直至失败。我完全听命于你,而你做的事情中,也会有一半要交给我,因为,我总是能快速而正确地完成任务。我很容易管理——只要你严加管教。请准确地告诉我你希望如何去做,几次实习之后,我便会自动完成任务。我是所有伟大人们的奴仆,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伟人之所以伟大,得益于我的鼎立相助,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我的罪责同样不可推卸。我不是机器,除了像机器那样精确工作外,我还具备人的智慧。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抓住我吧,训练我吧,对我严格管教吧,我将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的脚下,。千万别放纵我,那样,我会将你毁灭。我是谁?我就是习惯。”这一字一句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过去,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什么在意。对于成败,常常归结于自己运气不佳,而从来不去考虑为什么会失败。事后想想,和自己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人本来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我也是如此。比如我一吃完饭,便坐在电脑前,从来不考虑那样长期会使自己的身体走样;平时不爱运动,出门也常常打出租车,这样既浪费又会养成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强加管教自己的习惯。
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也常常是习惯造就工作效率。如有的人在做事的时候,总喜欢拖拖拉拉,把工作放到最后来赶着做。万一有时候事情多了,常会忙地不可开交,甚至完成不了任务。而有的人习惯就很好,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做事,常常把工作做到前面去,而不是拖到最后才来做。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做事总是有条不紊。有的人做事很粗心,而有的人很仔细;有的人做事很有毅力,而有的却常言放弃,对于总总的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习惯的力量对我们的影响是如此之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是要做好表率的作用。要不断地鞭策自己,强加管教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克服不良习惯,把自己的理想付之于实际行动,这样才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使自己不成为空想家,让我们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6
阅读了黄蓓佳的倾情小说《艾晚的水仙球》,我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讲述了艾晚长大的故事,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很多孩子长大的故事。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艾晚活的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清水就心满意足。
主人公艾晚,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艾好,十四岁就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有一个有聪明漂亮能干,成绩名列前茅的姐姐艾早。哥哥姐姐都是爸爸妈妈的宠儿,而艾晚是一个被有时爸爸妈妈冷落、有时被姐姐哥哥看不起的平凡女孩。艾晚平时很用功,但成绩只能保持中等,老师来家访时总是对妈妈说:“你家这个小的,跟哥哥姐姐相差太远了。”就连在搓汤圆的时候,艾晚搓的汤圆,芝麻馅也总是被捏破,白汤圆变成了花汤圆。平庸的艾晚,永远都不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但,艾晚是乖巧的,她知道隔壁小九子有八个凶神一样的哥哥,所以她从小就躲着小九子,从不去沾惹麻烦。艾晚又是勤劳的,帮妈妈打酱油,买纽扣,洗碗扫地,她打心里为自己能帮妈妈做事而感到开心,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大了,能够派上大用场了。艾晚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吸收了成长经验。
艾晚还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爸爸从福建出差回来,带回来了三个水仙球给孩子们养,面对这三个形状怪模怪样,面容脏兮兮的水仙球,天才哥哥和厉害姐姐无动于衷,只有小艾晚欣然接过水仙球,给它找来海螺盆,精心地养在清清的水中,在每晚睡觉之前,怕水仙球受冻,都要用绒围巾把那养水仙的海螺盆一圈又一圈地裹起来。艾晚发现燕子的窝巢很浅,担心燕子妈妈叭在窝里孵蛋时,一不留神会把蛋宝宝蹬落在地上,打碎。于是艾晚从外面抱来一堆稻草,铺在窝的下方。她认为万一蛋宝宝或者小乳燕掉下来了,有稻草接着,就不会摔死了。
平凡的艾晚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虽然她第一次养水仙失败了,但艾晚一定会把爸爸第二次给她带回的水仙养得更繁茂。将来有一天艾晚长大了,拥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她的一切美好品质都会成为她的财富,助她一鸣惊人、鹏程万里。
是啊,长大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虽然我也和艾晚一样平凡得如一棵小草,但只要和艾晚一样勤劳乖巧、懂事、有爱心,我一定会成为水仙花一样充满芬芳的人。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童年中的故事,体会着那时候的孩子。它展现出的是平淡而悠闲的,但在这平静下却有一种力量快要喷薄而出,不论是在艾早和陈清风事件中,还是在艾好高中名校的巅峰时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不必说《三国演义》中激烈的战争,也必说《红楼梦》中柔情似水的话语,更不必说《西游记》中艰辛坎坷的旅程,单是《水浒传》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那“忠义”二字,便可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回味无穷。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宋江这个梁山第三任首领,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具有高超的管理,组织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行者武松这一形象,更有他那传奇的魅力,无时无刻都在显示着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当然,《水浒传》这个民间巨作向我们诠释的并不光是“忠义”二字,还有的——便是“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9
前两年,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便对《论语》产生了兴趣,
南怀瑾《论语别裁》读后感。家中有一套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闲时便翻看起来,哪知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全书,虽理解不深,但也颇有些感悟。
学问究竟是什么?读了《论语别裁》开篇对“学而”前几句的诠释,才发现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三句话,原来根本没能正确理解。以前学到的解释是“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是很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南怀瑾老先生用幽默的话语对古人的注释进行了反驳,指出正是这些已成为教条的误解,导致了年轻人对“四书五经”的反感。
南怀瑾先生在此书中诠释了孔子所指的学问不只是读书、文字和知识,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从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正如孔子所言“观过而知仁”。看见人家犯了错误,自己便反省,我不要犯这个错误,这就是学问。
反观现在,学生八小时在课堂上,接受着课本上的知识,回家后又是一大堆的作业,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有学问的人。实际上,这种与社会脱节的做法,恰恰堵塞了学生从社会吸收学问的渠道。从实践中得来,通过自己的体会得到提高,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而这个获取学问的过程,才能使人“不亦说乎”,
尊师重道当今过时吗?《论语》中提倡要“尊师重道”,南怀瑾先生说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他列举了七十年代台湾社会状况,学识越高,越没有尊师重道的精神。念小学的孩子,总把老师的话挂在嘴上,张口闭口老师怎么说;到了中学这便淡化了;到了大学,学生老师成了陌路人,在路上见面如同不认识。这样的问题近几年我们身边也出现了——也许是受急功近利环境的影响。作为学生,我出钱,老师为我讲课天经地义;作为老师,学生付多少钱,我就讲多少课。如此的商业行为,不是与尊师重道传统相违背吗?
读完此书,我感到说来说去《论语》主要讲了“为人、处世”两件事。通篇论语都在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而现在学生学习的目的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虽然社会一再强调素质教育,却偏偏对人文缺失现象视而不见。这本书则告诉我们:一个人思想所在的高度决定一个人的宽度,决定着这个人的思想、心境、眼界,“为人”则恰恰是决定一个人一切的根本。
读过《论语别裁》,使人不由赞叹孔子思想中闪现出的人性光芒,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言“孔子学说与《论语》这本书,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它的原文本意只要不故加曲解,始终具有不可毁的不朽价值,后起之秀,如笃学之、慎思之、明辨之,融汇有得而见之于行事之间,必可得到自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0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成人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成吉思汗》读后感1
今年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如《射雕英雄传》、《上下五千年》、《朝花夕拾》、《爱的教育》等书籍。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成吉思汗》,它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我往下看。
“成吉思汗”这个词分两个部分。“汗”、“可汗”是我国古时候北方一些游牧民族对“王”、“皇帝”之类的称呼;蒙语“成吉思”是“强大的”、“有力量的”的意思。“成吉思汗”的意思就是“强有力的可汗”。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9岁时父亲被人毒死,开始了颠簸的幼年生活。铁木真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成为了蒙古大汗。35岁时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并开始了他统一天下的大业。他还未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时,就病逝于甘肃省清水县牛头河畔,享年73岁。
读完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有很多原因。他很勇敢。他幼年丧父,20岁时为了让亲人不被泰赤乌人杀害,勇敢地引开他们。我要向他学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勇敢的面对现实,遇到挫折决不气馁,而是努力克服,不怕失败;他有很大的志向。我要向他一样给自己一个目标,使自己好好学习,努力完成这个目标;他对待自己的属下十分友善,就像在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我要和同学们团结友善,不欺负弱小。有宽阔的胸怀。别人做错事,只要他承认错误,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成吉思汗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成吉思汗》读后感2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戎马一生,搏击一世,他曾经有过“四杰”的帮助,他们是: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和“四狗”(即四先锋)的帮助他们是:忽必来、哲别、折里麦、速不台。他出生在蒙古,他的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的父亲是也速该,母亲叫诃额仑。他1162年4月16日午时在斡难河畔出生了。1227年8月25日铁木真病故于六盘山,享年六十六岁。
等我看完《成吉思汗》这本书后,心里想:“他的一生真是丰富多彩,他曾说过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杀死仇敌,征服世界,称霸天下!”我看过以后觉得那也太俗了点吧!天天就是称霸天下,称霸天下也不厌吗?我都听的厌了!后来才知道蒙古族那时还不读书呢!但他们很重义气,最可气的是扎木合,他曾经可是铁木真的安答呀!同甘共苦的兄弟呀!却出卖了他,去联合“十三翼”来攻打铁木真,更可气的是他把俘虏都放进油锅中油炸。
如人间地狱一般。还把俘虏头领的头,拴在马尾上当球踢。好像一个人间魔鬼。我看过以后,身上都发冷,心里想这也太可怕了吧!最后扎木合也自杀而亡了。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草原,占领了金国、西夏、燕京等地区。他的名字“成吉思汗”的意思是:成者大也,吉思就是最大,也就指的是“天下最大的可汗”,号称“成吉思汗”我读了其中的一段觉得他很会用兵,因为他用500个步兵和两名大将和桑昆的十万兵马和四名大将打成了平手。可见他是多么的会使用兵马呀!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觉的这本书对我有极大的启发,希望你也多看一些成吉思汗及其他名人的人生故事,比如:拿破仑、牛顿、居里夫人等,他们一定会给你带来许多欢乐和知识哦!
《成吉思汗》读后感3
请让我为你介绍我在暑假里读的一本书———《成吉思汗》,它主要讲述了成吉思汗征服世界的历史。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成吉思汗是被遗弃在草原上的孤儿,与狼为伍。他四次差点被饿死,三次被追杀亡命逃跑,两次全军覆没,三次遭受众叛亲离。他9岁丧父,惨遭部众抛弃,从贵族之家坠入死亡的深渊;13岁被泰赤乌尔人生擒,沦为玩物,被侮辱、践踏是家常便饭;他几年的积蓄曾毁于一旦,祸不单行,他的弟弟也遭到了袭杀;四十一岁时,早已统一蒙古部落的他再次溃败,几万大军战死沙场,血流成河,只剩下十九人追随左右。成吉思汗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他的命运坎坷曲折。
然而,他用自己的肩膀顶住了这一次接一次磨难,在绝境中爆发出顽强的意志力,他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使他每次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以更强大的力量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成吉思汗的一生通过不断的浴血奋战,带领着极少的蒙古人,与他收服的女真人、契丹人、金人、宋人横扫欧洲大陆,创建了世界历史上面积最庞大帝国————蒙古帝国,极盛时期的蒙古帝国占据了半个世界,将四千多个国家七百二十个民族收入囊中。
“体力坚强,只能占用独夫;意志坚强,才能战胜万众。
阅读本书后,我明白了:只有拥有强大的意志力,才能拥有强大的力量去改写命运。成吉思汗凭借着意志力一次次死里逃生,重振雄风。我不禁试问自己,你有这样的意志力吗?不,没有!曾经口口声声说减肥,却在吃饭时大口朵頣,自我安慰:“吃饱了才有力气去运动”。曾经保证每天只看15分钟的手机,只坚持一两天就忍不住多玩了,还找借口预支明天玩手机的时间…
读了《成吉思汗》,我的感触很深,我明白了拥有顽强意志力的重要性,我希望我们都拥有强大的意志力,做更强大的自己。
《成吉思汗》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成吉思汗》的书,这本书看得我津津有味。
成吉思汗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之一。他出生时手握一块凝血聚成的苏鲁锭,这就注定了他一生要经历奔波和动荡的战争。从他的父亲被杀害开始,族人们众叛亲离纷纷离开了他,让他变成了饱经风霜的雏鹰。他一次次被抓住,又一次次逃脱,却从未放弃过坚持自己的理想——报仇并且强大自己的势力。他最后他统一了蒙古,成为了草原上的霸主——成吉思汗。他还打到了欧洲,攻克了花剌子模国,打败了强大的金国,成为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一生犯下了千秋功罪。功在于:第一,他收服了各个部落,统一了蒙古;第二,即使他自己是个文盲,仍然创立了蒙古文,使蒙古人有了自己的文化,使得蒙古的文化传承至今;第三,他扩大了中国的版图,使中国的版图拓展到了欧洲,中国的版图也因此史无前例的庞大。
成吉思汗的最大的罪,我认为在于,他在攻克花剌子模国的的时候,下令屠城,令1500万无辜的百姓失去了生命。
《成吉思汗》这本书让我从成吉思汗的身上学习到了勇敢与坚强,为了自己的信念坚持下去。最让我佩服的是,即使他已经成了威震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却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去享受他的成功,反而继续征战,最后以65岁的高龄倒在了征讨西夏的路途上。
成吉思汗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事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能整天就只知道享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想清楚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将它变成现实。
《成吉思汗》读后感5
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经历了正常人无法经历和扛起的重任。 ——题记
最近一直在看《成吉思汗》,那本承载着中国辉煌的历史源头和残酷的征战历史。成吉思汗,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改变了中国、亚洲甚至欧洲的历史。
风轻轻的从耳边吹过,好像又回到了从前……
草原上始终是硝烟弥漫的战场,部落之间的纷争在你之前始终没有停歇过,而你的出生似乎是上天早已安排的,从战争中降生,再在战争中死去……
一、艰苦的少年
辽阔的草原上,奔跑着白云般的牛羊,一个又一个聚集在一起的蒙古包,我看见你骑着马挥舞着长鞭,飞快的向前方跑去。而你的前方却是一个孤零零的只有几根栅栏,几匹银合马的地方——你的家!不知是谁,那个穿着蓝色衣服,长发上包着两块青色的花布的妇女喊了一声“吃饭了。”那双眼睛,有着灵灵的水光,我猜那就是你的母亲,岁月早已带走了她的容貌,留下的只有艰辛的皱纹。话音刚落,你和你的弟弟妹妹都赶过去,而桌上摆着的仅仅是那让人不忍心看的寒酸到极致的一点野菜,几条小鱼,唯一一点荤腥竟是土拨鼠!你们一家人是怎样生存的!
我知道你父亲死后,恶毒的塔里忽台挑唆部众,部众离散,而你也从黄金家族的后代沦为了一个连奴隶都不如的地位。这苦,这痛,却落在了你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少年身上,你稚嫩的肩膀能扛得住吗?
我懂得了坚强,自立。
二、威严的可汗
草原上还弥漫着战火的硝烟,眼前几个士兵还在收拾着战后的残局,一匹匹马飞速的向这里奔来,远远望去,大批的百姓还在逃脱与俘虏中,你的叔叔正在指挥疯狂的掠夺,妇人的哭声、孩子的抵抗、抢夺者的奸笑,在落日的余晖中又刷了一层凄惨。你在马上看见,旁边一个少女正在拼命的逃跑,一伙士兵抓着他,她拼命反抗,而她正是当年陪伴你在羊毛堆里避难的合答安。面对你的叔叔和恩人,我原以为你会对叔叔宽容,并从俘虏中找一个人给他,可你没有,没想到你自己下令捉拿了你叔叔,而放了合答安。仿佛在你眼里,任何人犯罪都是平等的,无论是你的亲人还是百姓。
我看见了你在黑暗的.封建制度中打破枷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信服你,拥戴你的原因之一。
我懂得了,平等,尊重。
三、最后的胜利
年复一年,时光不断飞转着,草原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你也从战火中成长起来。你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依旧给我严肃的感觉。塔塔儿之战马上就要打响了,这一仗不仅关系到你的诺言甚至全蒙古的命运。从九岁那年一直到现在,你从没有忘记过。多少日子的煎熬啊!我看见,你消灭塔塔儿人的那个晚上,蒙古部里拉着马头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片欢歌载舞,人人把酒欢歌,一声声“呼瑞,呼瑞”响彻云霄。而我第一次看见你严肃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孩童般天真的笑脸,然而你的两鬓早已斑白。
我明白,你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几十年的坚守终于迎来了这场胜利,你扛起了自己身上的重担,像一只雄鹰,勇敢的向前飞去……
我懂得了,执着,坚定。
书一页一页的翻着,你生活的点点滴滴渗透在我的心里。岁月和征战终究是把你从一个稚嫩少年变成了今天的一代天骄。这也使我更加懂得:伟大的人往往要经受过比别人更加残酷的挑战。
《成吉思汗》读后感6
成吉思汗的一生是传奇的,是富有神秘色彩的。他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南征北战,获取了无数的财富。他又是一个富有谋略的王,网罗人才,统领着辽阔的蒙古草原。
一个伟大的人物在出生时就有神灵庇佑。据说成吉思汗铁木真出生那天下了一场乳雨,他的父亲打胜战的时候他正好出生,手里拿着一个血块,坚硬如石,还有“神鸟”在天空中绕着圈儿飞翔,闪出神奇的光。或许这一切都预感着铁木真不是个平凡的人物吧!
成吉思汗的战绩少不了几位出色的将军:木华黎、速不台、赤老温、博尔术、博尔忽等。成吉思汗善于用人,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是这些人,为铁木真出谋划策的还是这些人,提起成吉思汗的伟大成就,这些将领们功不可没。
成吉思汗的妻室孛儿帖与合答安也很聪明睿智,在他去攻打别的部落时能独自对付来偷袭的金军,在如此大敌当前能如此稳定地功退金军,真叫人佩服!不愧女中豪杰、巾帼英雄。因为孛儿帖想事做事都放得开,所以给铁木真减少了许多麻烦。
成吉思汗喜欢打仗,常常发动大规模的战争,赢来了马匹粮食等巨大财富,但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正是所谓的伤天害民。成吉思汗常以抚民安邦、消灭敌人为主,但在敌国眼里,自己正是敌人。如果别人出兵打自己,自己应战,合天合理,但自己发兵,拒和杀民,这是残恶之举。如果金国皇帝对民众不好,讨伐是对的,但战争常把一些无辜的人卷入进去。
铁木真是个有野心的人,有野心统治大业再加上赏罚分明,待人真诚、拥有数万军队,完全可以造一番大事业。
总而言之,成吉思汗是成功的。
《成吉思汗》读后感7
从小,我就崇拜英雄人物。不久前,我又读了一部详细介绍成吉思汗生平的小说—《成吉思汗》,他那勇敢的斗志、高尚的人品,都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难以释怀。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13岁时父亲便被仇人毒死,开始了颠簸困苦的幼年生活。但他从未对未来失去信心,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充分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勇敢、睿智、宽容……他对外战争的规模之大,占领地域之广,远征路途之遥远,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的。他最终在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
首先,他很勇敢。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勇敢地面对现实,不退缩,不气馁,永远勇往直前。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我们要像他那样,勇敢的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胜不骄,败不馁,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一个勇往直前的小勇士。
其次,他有远大的志向,并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一生不息。人生没有理想,生活就会变得迷惘,就会缺乏动力。我们要像他那样,给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目标,从现在开始更加努力地好好学习,为将来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奋斗。
另外,他心胸宽广,与人为善。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心甘情愿地帮助他,辅佐他。古人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也应学习他这种宽广的胸怀,相互之间团结友爱,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即使有人偶尔犯了错误,只要他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成吉思汗不仅是蒙古人的骄傲,更是中华民族的传奇人物。他身上许许多多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将永垂不朽,千秋万代!
《成吉思汗》读后感8
这个星期我很幸运的借到了《成吉思汗》这本书。说出来才是一个爱国家爱家庭、爱妻子、爱儿女的,品格高尚的人。
成吉思汗的祖先是一个叫巴塔赤罕的人。传说此人在亚洲的北部的群山当中有一座叫额尔吉涅。昆的山,有一天,一条苍青色的神狼从这座山中走了出来,遇到了他未来的同伴——野鹿。很快,便生下了儿子,巴塔赤罕,也就是成吉思汗家族的祖先。
成吉思汗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天生聪颖,在父亲的教导下,刚满五岁就学会了骑马和射箭,他从小就立下誓言:我要做最好的骑士和最好的射手。
很快,成吉思汗九岁了,蒙古的青年订婚是很早的,于是,结木真的父亲何额伦夫人商量后,决定把铁木真嫁到何额伦娘家翁吉刺部下属的戴勒忽讷兀喝部去为铁木真求亲。
第二天铁木真的父亲去正式向德薛禅为子求亲,在路上遇到了塔塔儿部摆设酒席,仅管蒙古族塔塔儿部是世仇,但草原见席下马的规律,谁也不能破。也速该作为一个部族首领,自然要遵守的,在宴席上塔塔儿不认出了也速该,就热情的邀请了他入席。也速该按照习俗入席饮酒食肉,不料,阴险的塔塔尔部暗将慢性毒药放在食物中,又在送行酒中下了剧毒。也速该不明就里,吃肉吃酒,也是在劫难逃了。
铁木真的母亲养育了前面真的四个兄弟,告诉了他们做人的道理,也告诉了他们一定要报仇雪恨。铁木真都深深记在了心里。
铁木真和孛儿帖结婚了以后,铁木真为了壮大势力,连续依附了几个地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铁木真的势力也变得逐渐强大起来,他开始围攻周围的几个地方,周围的大部分国家都归降了,包括和他家有着世仇的塔塔儿部、金国等也被成吉思汗打得不堪一击。
成吉思汗,到了晚年,仍不忘公的更远的地方的国家,知道1227年8月18日,他才结束了,他一生的战斗,终年65岁。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个圣明的君主,这个奖罚分明的帝王,却带着那无尽的梦想离开了人世。
《成吉思汗》读后感9
从小,我就崇拜英雄人物。不久前,又读了一本详细介绍成吉思汗生平的书,使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尤其是他的人品,更让我敬佩。
蒙力克是铁木真(成吉思汗原名)的保护者。铁木真立地成汗后,向他许下了“犯九罪而不诛”的诺言。他没有食言——直到后来蒙力克诸子杀其十几个使臣,欧打其弟别勒古台时,才将蒙力克的第七个儿子,犯下滔大罪的通天巫阔阔出折腰处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成吉思汗有很好的自控力和宽宏大量,可汗肚里能撑船。他的精神是一般人不可比及的,他真是“一代天骄”!
读完那段文字,我想:我们同学们的克制力比起成吉思汗可真是差远了。我们会为了蝇头小利争吵不停;我们会为了“三八线”挥动刀戈;我们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有的同学甚至染上了爱打小报告的“嗜好”……
成吉思汗的品德,他的宽容的故事,真该纳入语文课本,让21世纪的独生子女们好好学学!成吉思汗是大蒙古帝国的缔造者,他之所以能取得非凡的成就,与他的宽容是分不开的。
被他宽容的人会为他战死沙场,效犬马之劳。试想,如果他没有宽恕那些俘虏,可能建立起辉煌的“马背上的帝国”吗?不仅是成吉思汗,古今中外所有称霸一时的人,不都有宽容大度的精神吗?
我们要学习成吉思汗那高尚的精神————他将永垂不朽,丹心照汗青!
《成吉思汗》读后感10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成吉思汗和鹰》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成吉思汗是一个冲动的人,他竟很残忍的射死了自己多年宠爱的鹰。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述一下这篇文章吧!成吉思汗被誉为强者之王, 战神,人类之王,一生打了60多次仗,有一天,成吉思汗在山中打猎,突然和队友走散了,当时天气很热,成吉思汗口渴的厉害,过了一会他终于看见了一个泉眼,于是就从猎袋里拿出小杯子。可是成吉思汗连续接了四次水都被自己宠爱的鹰打翻了。他非常生气,于是就残忍的射死了自己宠爱的鹰,最后发现泉水中有一条剧毒死蛇,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莎士比亚说:“一个人知道了自己的短处,能够改过自新,就是有福的。”还有高尔基说:“最大的羞愧和苦恼,就是当你不能很好地捍卫你所喜爱并为之而生存的一切的时候。”这篇文章打动了我,这只鹰不顾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主人,这种精神让我十分钦佩,可是成吉思汗却杀了它,这太可惜了,这只鹰真可怜,不过我想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去面对一些错误,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担当起责任,只要认真,冷静地去看待他们,我们就会感到快乐!
我们都领略到了成吉思汗的那句话,“人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名著的读后感1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哎。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特殊的埋葬仪式,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草原狼从不独吞猎物,总是与家族的每一匹狼分享,它们会承担狼崽和老狼的抚养,它们对家族有着不可磨灭的责任感。
蒙古人的冷静是狼教的。
草原狼不管在多么危急的时候,都能冷静的“调兵遣将”杀出重围,头狼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一头老狼的镇定,足以挽救整个狼群。
蒙古人的宁死不屈是狼教的。
草原狼是无法驯服的,自由是它们一生的追求和信仰,它们宁意战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也不肯在铁链下安稳度过一生。
蒙古人是狼的徒弟,狼是蒙古人的精神图腾。
在蒙古人心中,狼、草、人、畜是一个整体,狼吃黄羊和黄鼠,使草原不受破坏,人才能在草原活下来,牲畜吃草,狼吃牲畜,为了控制狼的数量,人又要杀狼。这是大自然千古流传的草原铁律。
但这一切都在人类开始想要征服自然时改变了。
猎人大量捕杀狼,渐渐的,狼在草原上销声匿迹了。人们肆意养殖牛羊,将草原变成了麦田、菜园……
读完《狼图腾》,我的心情很沉重!!!
在草原狼被捕杀殆尽的今天,在野生动物日渐稀少的今天,在人类的野心开始膨胀到幻想要彻底征服大自然的今天,我们大量砍伐树木,我们不顾草原的负荷圈养牛羊,肆意毁坏草原……
大自然惩罚了我们:森林变成荒野,草原变成沙漠,生物种类灭绝速度增快……
我们是否应该检讨,我们是否应该明白,只有像蒙古人对待狼一样对待大自然,像蒙古人敬畏狼一样敬畏大自然,才能够长久的在地球上存活下去?
名著的读后感2
读了《树精尼卡》后,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是它告了诉我:“外貌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这个耐人寻味的道理。 《树精尼卡》主要讲述了:树精灵尼卡模样太怪了,它非常怕别人笑它,所以不敢交朋友。只有在月圆之夜,它才在远处看其它精灵跳舞唱歌。后来,尼卡因为太寂寞,所以请巫师把它变得漂亮。巫师答应了,但要它去收集一些赞扬和精灵的笑声。尼卡到处帮助有需要的精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收集好了赞扬和笑声。当它把收集好的赞扬和笑声交给了巫师时,它却不再想改变模样了,因为它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远胜于拥有这个美丽的外表。” 当我再次读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啊!这个不正是以前的我吗?对啊!那时我刚转到了荔港南湾幼儿园。我因为总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就变得很自卑,不敢与别人交流,交朋友。我的父母也为我的自卑而非常伤脑筋。 有一天,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这些新生来进行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讲得很流利,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快到我了,我心像一只兔子一样蹦啊蹦啊蹦,紧张得快跳出来了!“下一位!”老师喊道。啊,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走向台前,“我·····的 名字叫···叫···植馨霈,请···请····请多多····多多指教!”一介绍完,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走回到座位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又请了几个同学进行。介绍完了,老师问全班:“你们最想跟哪位新生交朋友?”“霈霈同学!”“她最喜欢帮助别人!”“她最善良!”他们异口同声大声地说道。在那一刻我的自卑已经烟消云散了。从此以后,我主动和同学交往、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幼儿园的那段美好时光,成为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这件事,再读了《树精尼卡》这篇故事,都让我觉得尼卡悟到的道理是正确的:“模样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应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啊!”还在自卑中生活的人啊!快来看看这篇故事吧,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吧,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名著的读后感3
《小树精》是由 东方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童话作家——王一梅。 这本书写的是树精阿末的妻子树精欢欢在合欢树中冬眠时,被人类干扰,变成了隐形树精,隐形树精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一年。如果找不到红色的浆果和白山羊的毛织成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就救不了隐形树精。当时,那里的人们只养黄山羊,见到自己的羊圈里多了一只白山羊,都会厌恶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白山羊!我们可没养它,让它滚开!”因此,在这个城市里,白山羊消失了。树精阿末为了救欢欢,离开树精森林,去寻找红色的浆果,和消失的白山羊。阿末让胡萝卜兔和糊涂猪来照顾幼仔:树精小羽。就这样,阿末去了城市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树精森林。直到有一天树精小羽发现了树精阿末,认出了树精阿末就是她的爸爸,可这时的小羽已经变成了隐形树精。树精阿末让白山羊吃下红色的浆果,山羊的毛变成了红白色的。方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后,帮助树精阿末用红白羊毛织成了一件毛衣,树精小羽穿上后,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知道了,真心的朋友才是最可靠的,不要总是说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也这样说你,你心里一定也不好受。真心待人,总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名著的读后感4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希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助他重新捡回希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起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情,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后来,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美好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伤心,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伤心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cheap,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伤心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直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同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名著的读后感5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名著的读后感7
大学時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時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時,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軍隊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時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時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時時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時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時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時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時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時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時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名著的读后感8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名著的读后感9
在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最最激动了。在这本书中,安妮在不断的变化着。
从马修带回来的是一个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瘦骨如柴的小女孩,我不马修和马莉娜会不会收留她。自从安妮被收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出:他把止痛药放进了蛋糕里;从房顶上摔下来;把头发染成绿色等等,在每次出后她都吃一欠,长一智。
安妮仿佛是一个闯入凡间的红发小精灵,当马修和马莉娜兄妹由于一个误会收留她的时候,玛丽娜一度怀疑她着了魔。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精灵,却牢牢的抓住了我们的心。
现在安妮变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漂亮的大姑娘,她考入了皇后学院,并成为了获得大重奖金的学生。后来,他为了玛丽娜和马修,放弃了考大学,她也不让马莉娜卖了绿山墙,因为这是马修生前一生的心血,她要在这美丽的绿山墙里和马莉娜度过一辈子。
我被安妮的这种精神所感动,我爱安妮。
名著的读后感10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名著的读后感11
什么是英雄?我以前并不太了解,只知道英雄都是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牺牲的人。对我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
但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篇文章,我的观点由此改变了。这篇文章的故事是:从小诚实、质朴、全身是胆的保尔出生在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里,他把一切力量和生命都奉献给建设新世界的伟大事业。他是一个在全俄罗斯的人民心中的、全俄罗斯的共产主义是的英雄。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英雄真正的意含义: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的一切,与坏人坏事斗争,那就是英雄。英雄是在别人最需要帮助下,敢挺身而出,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会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个格言告诉我们,即使你没有做惊天动地的事,可你一生没有做坏事,那你就是英雄!
同学们,看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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