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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税收读后感合计100句-经典语录

税法的读后感1

《税法基础理论》是刘剑文、熊伟合著的一本税法知识理论书。刘剑文教授是大陆知名的税法专家,《税法基础理论》也是税法学研究文库中的经典专著。

《税法基础理论》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叙述,分别是上篇的税法总则,中篇的税收债法和下篇的程序税法。整本书的结构清晰,内容清楚,倘若想要认真做税法的学术研究,这本书是需要精读两三遍的。然而自己仅仅粗略看过一遍,做了下及其粗简的思维导读,远远没有把最精华的内容吸收到位。这本书需要反复读,细细品味。

《税法基础理论》的上篇税法总则开篇先介绍税收的概念和类型,区分财政学和税法学的区别,认为财政学更多关心的是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的事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的效率,减少税收的负面影响;而税法学更多着眼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权利来源的角度考虑纳税人基本权的实现过程,以体现对征税权的制衡和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学应该是独立的一门法学二级学科,它有自己的研究框架,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如果仅仅认为它是宏观调控法而归入经济法范畴那就大错特错。

接着,刘剑文教授提出了"税收国家"的理论来源和在中国的财政实践,他认为"税收国家"的课税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理论,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是税收国家存在的基础。并分析了"税收国家"课税权力的纵向和横向配置,横向配置主要有税收立法权、税法征收权、税收司法权和税收违宪审查权,纵向配置主要有地方税收立法权和地方税收收益权。刘剑文教授认为税法独成体系,它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关系逻辑存在,例如税法的法律关系可以分成税法宪法关系,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和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其中税法实体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税法责任法律关系;税法程序法律关系又可以分成税法征收法律关系,税法惩罚法律关系和税法救济法律关系。而且以往是以权利关系学说来作为税法的理论基础,从而绑定了税法和公法的关系,认为税法是属于公法的范畴。而随着现代社会对于税法认知的不断加深,现在税法的理论学说逐渐从权力关系说转变至债权债务学说,从而使税法和公法发生脱离。在此基础上,刘剑文教授还论证了纳税人权利的由来,从宪法资源中、税法本身规定中抽离出保障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例如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税法征收中的保障权利、处罚中的保障权利还有救济中的保障权利等。并借此延伸出税法法定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和税收规避与实质课税主义、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等。

在中篇的"税收债法"中,则进入了实体知识的学习。刘剑文教授从税法的发生、变更、溯及调整、消灭、扩张、税收的附带债务、优先权、返还请求权等角度以此详细解释了税法从无到有,从有归于无的整个过程。在税收的发生中,刘剑文老师阐述了税法发生的条件,主要涉及税收的客体、客体的归属、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要素;在税收债务的变更中,先论述税收债权人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并断言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基于法律行为的更变;基于法律规定的变更则是存在的,例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收益权的调整等,还有第三人取得法定代位权情况。但对于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的性质作者进行了区分,认为第三人取得的法定代位权属于私法性质上的权利。接着刘剑文教授又从税收债务人变更的角度进行辩证分析。他认为债务人的变更有可能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变更,例如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而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作者认为如果原债务人可以免除税法债务,并脱离税收债务关系,对税法机关来说就是一种处分债权的行为。

但基于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时候税务机关是不能处分税收债权的。所以免责的债务承担一般是不存在的,只能存在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形。在基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变更就存在很多种情形,例如纳税人的死亡、纳税人的合并和分立、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等种种情况。还有一种是关于债务内容的变更,作者认为主要有给付类型的变更(这种变更在新中国成立前期存在,现在几乎不存在)、清偿期的变更,例如提前清偿、延期清偿等情况。在对于税收债务的溯及调整中,刘剑文提出了税收客体的二层次理论,认为税收客体的第一层次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行为完成,立法者即可以推定行为的经济效果已经产生。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行为效力的因素,税收的目的就可以达成,税收征收过程也就由此结束。但如果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无论是自始无效、还是溯及无效,税收即以行为的经济效果作为客体,以维持课税行为在税法上的效力,这就是行为税在第二层次的客体。

对此,刘剑文教授分析了溯及影响税收债务的事项,包括基础裁决的作成或废弃、法律行为的无效、法律行为的撤销、法律行为的解除、解除条件的成就、税收减免条件的丧失、税收法规的溯及变更、以及强制执行的回转等多种情况。而在税收债务的消灭一章中,作者认为税收债务的消灭有履行、免除和抵销三种情况。并着重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是否可以相互抵销展开学术讨论,最后认定存在相互抵销的情形。而在税收债务的扩张一章中,主要分析了债务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存在的事实,并对它们发生的时间的确定、地点的确认、救济的途径,消灭的可能性等多方面展开讨论。税收附带债务中则有利息债务、滞报金债务和滞纳金债务等存在,对于滞纳金债务的法律性质是属于损害赔偿、行政执行罚还是秩序罚等情况作者也展开详细地论述。接下来论述的就是税收债权的优先权以及税收返还请求权。

在下篇的"程序税法",刘剑文教授则从程序的角度从申报、稽查到核定,从提供担保、保全、强制执行到处罚,甚至最后的争诉都做了细致的梳理。具体不再细细展开。

法律是一门技术,对于方方面面都有细致地规定。因此倘若需要精读法律书籍,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法律书籍来说更是如此。这本书从总则、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让我对税法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对于想研究税法的机理,却是远远没有入门。学习的道路永无至今,我需要时刻都保持在路上的激情和动力。

税法的读后感2

常听人说,快速了解某个陌生领域的方法就是找该领域权威专家最新版的教科书,仔细通读几遍,便会对该领域有基本的认识。亲身实践,果真如此。

刘剑文教授是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开辟税法多个领域的通说。例如"领域法学""公共财产观""治国理财观"等。去年囫囵吞枣看过他的采访集《税醒了的法治》和另一本教科书《税法基础理论》,前期两本书的阅读使我对他的税法理念有个大概的了解,但苦于对税种缺乏全面地认识,只是功利地追求阅读速度,收获不大。

《财税法学》(第三版)是由刘剑文教授主编,熊伟、施正文副主编,李刚、徐阳光、杨小强、翟继光参与编撰的教科书,被列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此次拜读我还结合其他的书籍及法律条文进行配套学习,受益良多。

该书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财政法"部分与"税法"部分。其中"财政法"细分为"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预算法""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四个小章节;"税法"细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部分。实体法部分又可分为"商品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三个小章节。大致的脉络是很清楚的。

钱是展开一切活动的前提条件,对于国家来说,财政便是其展开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倘若将国家比作人的话,财政是其体内经流不息的血液,供应国家的续存。有效实现财政的收入,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一入一出间,国家的血液便通畅流通起来,筋骨便活络起来,国家便充满盎然的生机活力。

那么,如何有效实现国家财政的收入以及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呢?这便涉及到财政法制度的设计。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税收、公债、行政费用、国有资产收益、彩票等。然而,当前中国的财政中唯有税收的制度建立得较为完善,其他例如公债、行政费用、彩票、国有资产收益的制度建构仍显单薄,故而国家目前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法来维持。本文在前五章对财政法学的内容做粗浅介绍后,马上移入下文的税法制度介绍,其理由便不言而喻了。

在前五章财政法中,我仅粗略进行阅读,对财政的收入、支出有个大致了解即止,并没有做深入的阅读。但在"预算法"章中,我看得较为认真。我先上网把预算法最新文本通读了一遍,再去图书馆找了一本逐条介绍预算法法条的通识教科书,结合法条进行配套阅读。因此对于预算法的相关内容,例如预算法的预算管理职权、预算制度的原则,预算的收支范围,预算管理过程,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都有大致的了解。

在税法章节中,每看到一个税种,我便上网找对应税种的法律条文进行配套阅读。例如,我在书中看到个人所得税,便上网去找"个人所得税法",对照法条内容阅读教科书,相应印证,加深印象。以此类推,不断阅读,加强收获。

然而,令人遗憾的事实是,中国实体法的税种有18个,每个税种一部法律或者暂行条例;程序法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加上财政法部分的"预算法",相当于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必须看懂18个税种法律,外加"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由于我刚入税法大门,全部理解对我来说完全是痴人做梦。我只能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终于跨进了税法的大门,我知道了中国有18个税种,知道了什么叫做所得税,什么叫做商品税,什么叫做财产税;什么叫做直接税,什么叫做间接税;知道了各个税种的税基怎么算,税率是多少;知道了税收的征收管理程序;知道了发票怎么开;知道了现实生活中税收存在哪里问题;知道了每年人大开会所审议的预算报告怎么看;知道了什么叫做财政收入转移;中央税和地方税怎么划分,税是怎么影响各级政府的行政运作的。对于税法领域常识性的知识我有了大概的了解。

因此,我只能说,我利用一本经典的教科书,跨入了我一直想跨入的领域,并大致知道了税法的基本架构,该领域的设计思路。更难能可贵的在于,我终于知道怎么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快速进入一个陌生领域。

既然我推开门进来了,那么就仰首阔步继续往前走吧。

这学期,我一直把握着自己的生活节奏,应该没有比这更让我开心的事了。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第64句】: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第15句】: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篇一】

读《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有感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掉进里罪恶深渊再也回不来了。有的人从小就开始犯罪他们却不知道犯罪的后果和严重性。我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知道了反罪的后果、知道了许许多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比如:未满十八周岁不能进歌舞厅等…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孩子,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触犯了法律。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篇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懂法、学法、知法,并且还要提高我们的法制素养,遏制青少年的犯罪。自从我读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知道了我们自身的权益受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一次,我看见了我的同学买了一辆遥控车,我就问他:“你的零花钱是哪来的?”被我一问,看见同学吞吞吐吐的样子,我就知道一定有问题。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同学说出了实话,原来是从家里偷来的。我就用我了解到得法律常识教育了他,告诉他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他听了我的劝解后,回去主动向爸爸承认了错误。还有一次,我的同学要去网吧,我知道后,及时制止了他,让他知道了,网吧未成年人应该禁止入内,我们自控能力差,喜欢玩游戏,而且容易上瘾,会影响我们的学习。还有我们自控能力差,上网时容易受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的影响,毒害我们的身心健康。我还通过实例说服他,2009年4月,深圳一名男孩在网吧三天三夜之后猝死。长期上网,如果成瘾,没有经济来源,就会从家偷钱,长期以往,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会抢劫杀人。我就是通过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用从中学到的知识,来帮助我身边的人的。

我们生活在法律日益健全的社会,生活中处处需要遵守法律。作为青少年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让我们能有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就要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就让我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篇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俗话说法律是人类的“保护神”。

偶然间,我“接触”到了《普法教育读本》,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交给我法律的知识。仔细品味本书,真让我受益无穷。这本书是图文并貌,对法律问题解决的很透彻;它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如果你有认真阅读目录,你会觉得它很有意思:目录横着读有点像

在生活实际中,这本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放学时去小卖部买辣条,当她准备想把辣条撕开时,我问她:“你买辣条的钱从哪来的?”她吞吞吐吐地说“我的零花钱。”“确定吗?”我问。她把头埋得低低的,惭愧地说“我瞒着爸爸妈妈,从柜子的盘子里拿的。”我严肃的对她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爸爸妈妈的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现在是“小偷”以后长大成“大偷”。我们做人要踏踏实实,是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要凭自己的劳动换来果实。”她听了我的话她说“我要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争当四好少年。”还有一次,在外婆家里,我看见外婆拿着垃圾准备往窗户外面扔。我看见这一行为,我连忙劝住外婆:“外婆,你不能把垃圾往窗户外面扔,你这一扔可能会砸到人,或者砸到动物”都没有好处,砸到人可能会犯罪。再说垃圾往窗户外面扔就是不文明的。”外婆说“你真懂事”。外婆连忙走到地下把垃圾往垃圾桶扔。

现在很多学校没有把法律进行重视,如果青少年不懂得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那就是不了解社会。所以我们21世纪的青年要学习法律知识,不然,无法跟不上日新月异的时代步伐,我们要重视法律。法律这词虽然有点深奥,但是只需要你留心观察,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法律知识可以像酵母似的发挥作用!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百不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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