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服从由来与发展读后感聚集96条-读后感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23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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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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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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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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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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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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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文案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一、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凡尔纳三部曲”(另两部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神秘岛》)的第二部。全书共2卷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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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潜艇的故事。1866年,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们与鱼叉手尼德·兰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他们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潜艇是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水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看到海中许多罕见的动植物和奇异景象。途中还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艇到达挪威海岸时,三人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后在《神秘岛》中交代其为印度人),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他们依靠海洋中的各种动植物来生活。潜艇船长对俘虏也很优待,但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尼摩船长从此之后不允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艇周游各大洋。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大西洋里遇到一艘驱逐舰的炮轰,潜艇上除了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不久,他们在潜艇陷入大漩涡的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潜艇,被渔民救上岸。回国后,博物学家才将旅行中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鹦鹉螺号航行路线
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海域→大西洋→北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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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儒勒·凡尔纳(1828·2·8~1905·3·24),19世纪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及诗人。
凡尔纳出生于法国港口城市南特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早年依从其父亲的意愿在巴黎学习法律,之后开始创作剧本以及杂志文章。在与出版商赫泽尔父子合作期间(1862年至凡尔纳去世),凡尔纳的文学创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的不少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凡尔纳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以《在已知和未知的世界中的奇异旅行》为总名,代表作为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以及《气球上的五星期》《地心游记》等。他的作品对科幻文学流派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他与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一道,被称作“科幻小说之父”。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料,凡尔纳是世界上被翻译的作品第二多的名家,仅次于阿加莎·克里斯蒂,位于莎士比亚之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近的统计显示,全世界范围内,凡尔纳作品的译本已累计达4751种,他也是2011年世界上作品被翻译次数最多法语作家。在法国,2005年被定为凡尔纳年,以纪念他百年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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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作背景
波兰人民反对沙皇独裁统治的起义遭到残酷镇压是凡尔纳创作《海底两万里》的一个导火索。他在小说中塑造了尼摩船长这个反对沙皇专制统治的高大形象,赋予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以此来表达对现实的批判。
创作小说之初,凡尔纳和出版商赫泽尔之间就书中的主人公鹦鹉螺号船长尼摩的特征展开了一场争论。赫泽尔认为该把尼摩描写成为奴隶贩卖交易的死敌,为他对某些海上船只的无情攻击提供清晰而理想的辩护。但凡尔纳却希望尼摩是位波兰人,他永不宽恕地把仇恨直指向俄国沙皇(他曾血腥镇压了一场波兰人的起义)。不过赫泽尔担心他引起外交上的分歧,使该书在有利可图的俄国市场上遭禁。最后,作者和出版商逐渐相互妥协了,他们认为尼摩的真正动机应当弄得模棱两可才有吸引力,尼摩应当被大致定位为自由的拥护者和反压迫的复仇者。
在《神秘岛》中,这才公布他是印度达卡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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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50篇
篇一、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浩瀚的海底世界如同一个巨大的魔盒,充满了许许多多未知的神秘。它简直就如“地球上的太空”!深海的世界丰富多彩,那里生活着无数令人惊奇的神秘生物。19世纪法国伟大的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以其独特的想象、生动的文笔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特的海底世界,激发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自然科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渔叉手尼德兰在追捕海洋怪物时,意外登上了潜水艇“鹦鹉螺号”,自此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旅行。“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独异、博学高雅的人。在短短不到10个月中,他们畅游了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南极海、北冰洋,航程约两万里,大约为今天绕地球两圈的8万公里。在周游的过程中,他们亲眼见证奇妙、令人叹为观止的海底景象,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宝藏,与鲨鱼、章鱼展开较量,击退土著人的围攻等等。最终,凭着坚韧的意志与过人的智慧,阿龙纳斯教授与同伴返回了陆地。一系列的经历,在给我们带来崇高的审美享受的同时,也带给我们科学性的知识。
未知使人好奇,好奇又能激发我们探索的兴趣,而探索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书中自然科学家阿龙纳斯怀着对海底世界的好奇,乘坐“鹦鹉螺号”展开了海底旅行。“鹦鹉螺号”是一艘潜水艇。值得一提的是,凡尔纳在写这本书时,那个时代并没有潜水艇。书中向我们描述了一片奇妙罕见的海底森林,那里有着灿烂的美景和形形色色的植虫动物,让人不禁有探索海底的愿望。同时书中人物在海底漫步所带装备卢格罗尔呼吸器及兰可夫探照灯,在今天都成为显示,这些无一不向我们展示了科学技术的伟大。书中下部向我们介绍了红海其命名的由来。这是由于海中有一种微生物三棱藻,会分泌出一种朱红的黏性物质,使海水呈红色,更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海洋知识,认识到科学世界的奥妙,
这部小说将文学性与科学性进行有机融合。这部作品中融入了大量的海洋知识,覆盖多个领域,仿佛领我们进入一个奇特的科学世界。数学、化学、物理学、地质学都有涉及。尤其是海洋生物学,作者的描述更为详细,如数家珍,让我们欣赏到不一样的海底奇幻世界。如今,我国研制的“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最大深潜度达到7062米,在深海中,与独特的海底风光奇遇。“蛟龙号”的成功深潜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的蓬勃趋势,它为我国的海洋研究做出巨大贡献,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热爱科学,认识到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使它得到合理的应用,造福人类。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篇二、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这真是一片奇妙又少见的海底森林,生长的都是高大的木本植物,小树上丛生的枝权都笔直伸向洋面。没有技条,没有叶脉,像铁杆一样。在这像温带树林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遍地生长着带有生动花朵的各色珊瑚。美丽极了!
尔后,潜艇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等危险,安然驶向印度洋。这时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尼摩船长从海面上望见了什么,突然充满了愤怒和仇恨。他粗暴地把阿龙纳斯及其同伴们禁闭在小房间里,并强迫他们人睡。翌日,阿龙纳斯醒来,尼摩船长请他治疗一个身受重伤的船员。船员不治身死。尼摩船长哀痛地带着送葬队伍,把死者埋在海底光彩夺目、瑰丽无比的珊瑚树林里。他说:在这里,珊瑚虫会把死者永远封闭起来,不受鲨鱼和人的欺负!印度半岛南端的锡兰岛在面前了。阿龙纳斯接受尼摩船长的建议,步行到海底采珠场。忽然,有条巨鲨向采珠人扑来。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跟鲨鱼搏斗。在尼摩船长被鲨鱼的巨大躯体所压倒,危在旦夕对,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个穷苦的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由此,阿龙纳斯感到在尼摩身上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他无比勇敢,二是他对人类的牺牲精神。看来,这个古怪的人还没有完全斩断他爱人类的感情。
从红海到地中海,若走好望角,需绕行非洲一周。但尼摩船长沿着他所发现的一条阿拉伯海底通道潜行,不到二十分钟,就通过苏伊土地峡,到达地中海。书中写道:
诺第留斯在沿着又黑又深海底地道直冲过去。随着地道的斜坡,潜艇像箭一般随急流而下。地道两边狭窄的高墙上,只见飞奔的速度在电光下所画出的辉煌纹路,笔直成条。令我们心跳不止。
潜艇向康地岛驶去。这时,又发生了一件蹊跷事:随着凌晨潜艇窗前一个潜水人的出现,尼摩船长从橱内取出数百万黄金,写上地址,派人用小艇送走。这么多金子送到哪里呢?阿龙纳斯觉得,神秘的尼摩与陆地仍有某种联系。
潜艇穿过桑多林岛火山区海域的沸腾的水流,从直布罗陀海峡出来,驶到大西洋,停在维多湾海底。这里是1702年时的海军战场,当时给西班牙政府运送金银的船只在此沉没,海底铺满了金银珠宝。尼摩派出船员,把千百万金银装进潜艇。阿龙纳斯对这许多财富不能分给穷人表示惋惜。船长听了激动地回答:“我打捞这些财物是为了我自己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世上有无数受苦的人们,有被压迫的种族,有要报仇的牺牲者吗?”阿龙纳斯于是明白了尼摩船长那次途经康地岛时送出去的数百万金子是给谁的。
在大西洋海底,阿龙纳斯随尼摩船长去做了一次新奇旅行;他们脚踩在沉没了的大陆——一大西洋洲的一座山峰上,观赏一座火山的海底喷火口喷出硫磺火石的奇景。眺望山脚下一座破坏了的城市—一整个沉没水底的庞贝城。书中描述传说中的海底古城:
远处是一座火山。山峰下面,在一般的石头和渣滓中间,一个阔大的喷火口吐出硫磺火石的急流,四散为火的瀑布,没入海水里,照着海底下的平原,一直到远方的尽头,我的眼下是一座破坏了的城市,倒塌的房屋,破损零散的拱门,倒在地上的石柱。远一点,是一些小型工程的废墟。更远一些,有一道道倒塌下来的城墙,宽阔无人的大陆,整个水下淹没的庞贝城,现在都复活过来,出现在我眼前了。
然后,诺第留斯号大胆向南极进发,潜艇航行在成群的鲸鱼中间。尼德·兰要求追打鲸鱼。尼摩部长不同意伤害这些善良无害的长须鲸。当海面上出现残酷的大头鲸向长须鲸进攻时,尼摩船长决定援救长须鲸。诺第留斯号用它那钢制的冲角,直穿大头鲸。经过一场恶斗,海上满浮着大头鲸的尸体。穿过南极点后,潜艇又历经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险情,都是尼摩船长以惊人的冷静和毅力,带领船员战胜了困难。
最后,潜艇驶过被称为风暴之王的大西洋暖流,来到了一艘法国爱国战舰沉没的地点。尼摩满怀激情地讲述了这艘“复仇号”战舰的历史。这引起阿龙纳斯的注意,把尼摩船长和他的同伴们关闭在诺第留斯号船壳中,并不是一种普通的愤世情绪,而是一种非常崇高的仇恨。那一夜在印度洋上,它不是攻击了某些船只吗?那个葬在珊瑚墓地的人,不正是诺第留斯号引起的冲突的牺牲者吗?而在所有的海面上,人们也正在追逐这可怕的毁灭性机器!当诺第留斯号慢慢回到海面上来时,便有爆炸声发出:有艘战舰正向诺第留斯号发动攻击。尼摩船长决心把它击沉。阿龙纳斯试图劝阻,但船长说:“我是被压迫,瞧,那就是压迫者!由于他,所有一切我热爱过的,尊敬过的,所有一切我热爱过的,尊敬过的,祖国、父母、爱人、子女他们全死亡了!所有我仇恨的一切,就在那里!”船长不愿这艘战舰的残骸跟“复仇号”的光荣残骸相混,他把战舰引向东方。第二天,可怕的打击开始了!诺第留斯号故意让敌人接近,再在推进器的强大推动下,用那厉害的冲角对准战舰浮标线以下的薄弱部位,从它身上横穿过去!瞬间,战舰船壳裂开,继而发生爆炸,迅速下沉。它的桅樯架满挤着遇难人。然后,那黑沉沉的巨体没入水中,跟它一起,这群死尸统统被强大无比的漩涡卷走6767阿龙纳斯目睹这场惨景,对尼摩船长极端厌恶:“虽然他从别的方面可能受过很大的痛苦,但他没有权利来做这样残酷的报复。”阿龙纳斯在船上听到了尼摩船长的最后几句话:“全能的上帝!够了!够了!”
在挪威沿岸一带的危险海域中,阿龙纳斯和尼德·兰、康塞尔,乘坐小艇脱离了诺第留斯号,结束了这次穿过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南北两极海洋的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阿龙纳斯希望:“如果尼摩船长老是居住在他所选择的海洋中,但愿所有仇恨都在这颗倔强的心中平息!但愿他这个高明的学者继续做和平的探工作!”
这部小说中情节设置古怪离奇,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语言生动有趣,既是艺术的语言,又是科学的语言,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人木三分,惟妙惟肖。
篇三、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部小说是一本科幻文学巨作。通过描述几个人在“鹦鹉螺号”的带领下,走进海洋感受海底那奇妙的世界。
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主人公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却不幸与其仆人掉入水中,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是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尤那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尤那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我怀着好奇心,和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
书中通过生动夸张的描写,充分表现了海底的奇妙世界,阅读完后让人会有流连忘返的感觉。为更好地了解故事我特地去查了一下长度单位“里”,它是指法国的古陆里,一古陆里大约等于四公里,因此,海底两万里就是能够绕地球两圈的八万公里。两万里,该是个多长的距离,而两万里的海底旅行,因为其路途的遥远和环境的特色,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作者却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小说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本书写到的许多险情比如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情节曲折紧张,扑朔迷离将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真是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总的来说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篇四、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凡尔纳著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我读过许多科幻小说后我发现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海底两万里》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在南极潜艇被困于冰下船内极度缺氧的情况下,船中人们奋力开凿冰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在大西洋与章鱼进行肉搏的英勇无畏的精神;在印度洋与鲨鱼展开殊死搏斗的知难而上的精神……其实在真实的人生里,面对大大小小的挑战,每一个人都必须单打独斗。如果我们永不放弃奋斗,就能主宰自我。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则是一种信念!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得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犟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然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这使我想到吴斌,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客车司机,然而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时,淡定的做出一系列职业规范的动作,不放弃、坚守岗位、舍己为人,用自己的职业操手保护住了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这看似平凡的举动但在关键时刻体现出了永不放弃的高尚精神。用生命诠释了立足岗位,尽职尽责的奉献精神。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也许他的一生都是平平凡凡、默默无闻的,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却是永存的,那就是永不放弃的精神。
“不服输、永不言弃”这几个字简单,说来容易却做来难。许多人都对邓亚萍在赛场上“鹰隼一般的眼神、猎豹一般的吼声”记忆犹新,对她拿到120多块金牌羡慕不已。然而谁知她甚至从小到大都让一些教练不屑一顾!但她刻苦训练,将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正如萨马兰奇赞扬她说:“邓亚萍所表现的永不服输的劲头代表了奥林匹克运动员应有的精神风貌”。在平时的训练中只要输了就拉住对手不放,非要和人家再打一场不可,正是由于她有一种不放弃、永不服输精神,所以意志力很强,当时很多运动员都怕她,这对我们学习、工作也很有启迪,只要我们不放弃、不服输,困难就会怕我们;就能取得好的成绩。
这又令我想到徒步走遍全中国的探险家余纯顺。在进行了近10年艰苦卓绝、九死一生的漫长旅程后,就只剩下生命禁区、杀人洼地、全世界至今尚无一人征服的罗布泊了。在生存几率几乎等于零的残酷现实面前,余纯顺没有退却,没有放弃。临行前,他对随行采访他的记者说:“我也许真的会失败,但我不能放弃这个梦想,就是失败,我也要当失败的英雄!”吴斌、邓亚萍、余纯顺等等那些拥有无所畏惧、永不放弃的坚定信念,不正给我们树立了新时代不倒的丰碑吗?
篇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19世纪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它,带着我们参观了一个海底世界,带我们体验了一次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以飞快的航速,在海里行驶,让他的客人饱览了大海无穷的奇异景观。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底那迷人的自然风光。那儿有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五彩缤纷,美不胜收。鱼儿摆动着尾巴,在海中嬉戏。尼摩船长实在让我佩服。他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海,为他提供了一切:捕捉到各种美味的海产品;到“海底森林”去捕猎野味;吃到鲜美的鲸奶和从大海藻中提取的甜糖;用贝类足丝做衣服,用鲸鱼骨头做笔,用乌贼鱼的汁制成墨水……
大海中的资源十分丰富,人类也可以利用它,当然,我们不可以过量利用。雨果说得好:“大自然是善良的母亲,也是冷酷的屠夫。”如果我们人类任意地去破坏它,浪费它,它就会给我们带来灾难。
更多的秘密藏在大海里,让我们一起探索与发现吧!
篇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
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要成为一个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吧!还有许多新鲜刺激的事物等着我们去领略。
来吧,让我们一起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篇七、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我赞叹不已!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刚一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决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就是成功的开始。
《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可以读读。
篇八、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书籍犹如我们的精神粮食,能让我们在精神上得到满足;书籍犹如我们的伙伴,陪伴我们一生。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海底两万里》这本具有探索性的小说吧!这本书出自于“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之手。《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被称为“凡尔纳三部曲”。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赛康尔以及加拿大的,铺鲸手尼德兰,因为受到邀请参与追捕独角鲸。在追捕的过程中,因被独角鲸撞击,落到所谓的独角鲸——“鹦鹉螺”。他们因为受到船长尼摩船长的邀请去游览,游海底的世界,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游历海底两万里的旅程。但他们最后逃离了,“鹦鹉螺号”回到了大陆,额尼摩船长的秘密也被公布开。
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及南极和北极。他们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游历这些地方。他们同鲨鱼搏斗、经历过冰山封路、被章鱼袭击,遇到过北冰洋大风暴等困难。虽然他们游历的过程不是很顺利,但是他们看到过海底的动植物,海底的洞穴,到过,到过隧道和遗址等许多的地方。
从他们一路以来的表现,可以看出,阿龙纳斯是个知识渊博、博古通今的生物学家。康赛尔则是一个沉着、随和、诚实、懂得分类知识的一位普通的仆人。尼德兰,他的捕鱼技术高超,但他是个野性十足、性情火爆的汉子,尼摩船长性格阴郁,可他知识渊博。作者把这样人物个性写得生动形象,让这本书更加风趣幽默。
我们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到海底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多彩,从中可以知道海洋和海底的动植物是需要保护,不能破坏或滥杀。虽然当没有“鹦鹉螺”号这样先进的潜水艇和如此高超的技术,但作者的梦想,给予我们启示,给予我们无限的梦想和创造可能,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能创造出这样高科技的产品。
同时这部科幻小说也激发了我对未知事物的探究兴趣,也让我认识了海底世界的一些动植物以及一些遗圵。这本小说给了我很大的启迪。
篇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读《海底两万里》好象自己也同尼摩船长一行人一起在大海中遨游,仿佛我也处于大海中。读了这本书就仿佛自己走过了一次科学与幻想的路程。学到了不少科学知识,也启发我的思考。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三部曲之二。(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第二布是《神秘岛》。)内容主要讲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叫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随尼摩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阿龙纳斯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着密切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凡尔纳的小说如此动人,还在于它们是科学与幻想巧妙结合的结果。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和预言。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小说由于具有科学依据而令人信服,因而不但能够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更能启发我上午思考,使我大胆的幻想未来的远景。
篇十、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我在《绿野仙踪》后面的介绍里看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立刻叫妈妈给我买了回来。我每天晚上看一章,反复地看,越看越喜欢。
《海底两万里》讲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探险旅行的故事。通过对“海上怪物”的追踪,描绘出了神奇的海底世界。
其实,海上怪物是一艘潜水艇,艇上有一位船长叫尼摩船长,他不但救了科学家他们,而且与科学家们一起遭遇了很多事:海底森林狩猎、发生触礁事故、危险大冰山、遭遇大章鱼、海底平原、海底墓场、珍珠世界及沉没的大洲和古城堡等,许许多多惊险的场面中,尼摩船长他处处爱护别人,为了拯救采珠人,他不惜自己的生命,与大白鲨搏斗,不但救了采珠人,而且把捡到的一颗最大的珍珠送给了采珠人,我深深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他很同情穷人和弱者。但当我看到他残忍地撞沉军舰,那些遇难者的尸体和那些惨不忍睹的景象时,我又十分恼怒,甚至很恨他。
最后潜水艇遭遇了大旋涡,科学家们坐着救生艇逃了出来。我想,那艘潜水艇一定还存在着,尼摩船长也活着。他一定能成为一位优秀的海底科学家的。
篇十一、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你看过《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吗?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是不是吸引了你呢?最近,我看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是一本科幻探险小说,读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群船员和一只巨型海怪搏斗的故事。一条船在海上航行,突然撞到了一个无人知晓的“暗礁”上,被撞的船留下的缺口极为完美,并且这个“暗礁”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这里移到那里,
从此,船上的人们发生了多许。一些科学家立即赶到出事海域,冒着生命危险去捕捉和研究这个怪物。他们在惊涛骇浪中寻找着。遇到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们都顽强地克服了。书中还绘声绘色地描写了神奇的海底世界,揭示了深不可测的海洋中的许多奥秘。
以前,我在学习上也碰到过许多的困难,特别是数学,有些题目我一觉得有点难,就想放弃,不肯动脑筋去思考,就去问妈妈或同学。看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所遇到的这些困难跟那些科学家投身海底世界相比算什么,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想办法克服它,而不能“绕着走”,这样才能成为勇敢坚强的人。我一定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也要去探索神奇的科学世界!
篇十二、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在讲述一段人类探索海底世界的冒险之旅,希望带给大家不一样的海底世界……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篇十三、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一年级时我就读完了这本书,那是根本就没有读懂,把读后感写完就当应付了事。而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要给我们推荐这本书和为什么被教育部指定为语文新课标必读书之一。这个寒假,我又重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讲述了阿罗纳克斯教授纵横海底两万里的故事。
教授和他的仆人共同经历了这次海底之行,他们患难与共,一起经历生死,成了真正的朋友。《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的人,仿佛也让我游览了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还看见了以前从未见过的生物、没有听说过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什么叫真正的朋友,什么叫患难与共。这本书里讲的让我出乎意料,我从没有想过有这么神奇的一次旅行,让我懵懵懂懂的明白了科幻小说是怎么写的。我觉得这本书仿佛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篇十四、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大家都知道,海洋占据着地球的大部分面积。每当我们面对浩瀚的大海时,映入眼帘的只是滔滔海水。而海底深处是什么呢?哪里有奇特的生物吗?这一切经常引发我一连串的遐想……一本《海底两万里》终于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渐渐地,我随着这本书走进了奇妙的海洋世界……
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编著的。故事起源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陆续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隆纳斯受邀追逐怪兽,阿隆纳斯教授所乘坐的“林肯号”船在一次次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入了海里。阿隆纳斯和仆人康赛尔也一起落入了海里,俩人又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的鱼叉手尼德·兰救了。接下来他们在“鹦鹉螺”号上和船长一起经历了海底打猎,触礁,珊瑚墓地,大西洋洲,冰山,南极……他们在“鹦鹉螺”号上生活了十个月,在海底走过了两万里。
虽然书中有些知识很深奥,但还是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看了这本书,仿佛坐在潜水艇上观看海底世界的是我;仿佛海底世界的神秘面纱被我层层揭开;仿佛我在奇异的海底世界指挥“虾兵蟹将”;仿佛我也随着书中的人物漫步于海底深林世界。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看看我们今天被大肆污染的海洋。总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在陆地上立不住脚;总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在陆地上立不住脚;总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在陆地上立不住脚;总有一天,我们要到海洋里去居住;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自己的过错。但是,时间是不会回头的,如果我们在破坏水资源,那世界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的眼泪。
篇十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你想了解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拥有哪些令人惊叹的奇观吗?你想知到海洋深处生活着哪些奇妙的鱼类吗?你想看看美丽的珊瑚王国吗?那那么就打开《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吧,打开了它,你便打开了可以探知海底世界的大门!它将带你走进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你想知道的一切,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迷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但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的国债;他是个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不仅这样,他还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
他是一个心中充满无尽痛苦的人,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的尼摩船长并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面对这样的描写,让我不禁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更更感动了我。
尼摩船长能这样做,我们能吗?有些人连生病大正吃药都说疼、都说苦,可别说为别人付出点什么了,连自己去面对的勇气都没有。就是因为这样,才促使了更多的人去读这本书,去学习尼摩船长那种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去感受那心灵的感触。虽然我们只是一个小学生,可也应该像尼摩船长那样,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这样你才能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在阅读这么多引人入胜的古时候你,让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的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对自然有更多的发现和了解。同学们,读读这本书吧,他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篇十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17世纪60年代,一个连电灯都没有的时代。可一个名叫儒勒·凡尔纳的法国人却已经在作品中幻想出了潜水艇的存在。在书中,阿尤纳斯教授三人和尼摩船长进行了7个月的海底探险。而这本书就是凡尔纳“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
1866年,法国出现了一个大海怪。“林肯”号舰长邀请阿尤纳斯教授一同前去追捕海怪。追捕途中海怪袭击了“林肯”号,教授三人由此落到了“海怪”——鹦鹉螺号上。尼摩船长带领教授三人从北极到南极,游遍了地球上的各大海洋。书中幻想了许多奇幻的场景:海底隧道,珊瑚墓地,大章鱼,搬运财宝,甚至是消失的亚特兰蒂斯古城。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其实说它是一本学术性的著作也不为过。书中介绍了不少海洋的知识,却没有给读者造成一种很生硬的感觉,反而给文章增色不少。包括“鹦鹉螺号”的能源,照明,动力各方面,作者都介绍的头头是道,要知道作者的那个时代还根本没有潜水艇这种东西呢!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富有但性格孤僻的人,为躲避开仇人,建造潜水艇在海中寻找自由。他不信任人类,但在南极冰盖下,他把最后一丝生活的希望——氧气,留给了教授。他会为同伴的死去流下眼泪,也会为敌人的挑衅奋力一搏。可能他的行为是消极的逃避,但他仍然是一位英雄,一位勇士,一位大自然的捍卫者!
文章在跌宕起伏的剧情中同样也告诫人们: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造福人类,也能毁灭人类。爱护动物,谴责滥砍滥杀。这本书不仅仅是一篇科幻小说,它同样启迪着我们,对我们的心灵是一次洗礼,同时也是一次升华。
来源于现实而高于现实,这就是这本不朽名作——《海底两万里》!
篇十七、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经典名书,它是科学和幻想的结晶,它是海底的奇异大冒险。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
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篇十八、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著,里面不但有很多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而且还是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文学经典,是一本影响很多人一生的世界十大名著。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锥型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还要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遭受到了它的攻击。为了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
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怪物其实就是一艘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到了潜水艇中,同尼摩船长一起在美丽的海底世界里面打猎,在南极大战章鱼群,在海面上打败敌舰。在一次漩涡中主人公被带到了陆地上,他不知道尼摩船长有没有生还,他是否还要继续在海底执行他那可怕的报复,他的真实姓名究竟是什么呢?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尼摩船长,因为他机智、勇敢,而且一直从事海洋探测的研究事业!在生活中,我可不是那么勇敢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淀塘畈玩。正当我们来到攀登绳索的地方,老爸一咕噜地爬了过去,我为了面子也只好跟着爬过去。可是才爬了一半,我的脚就不停地颤抖,全身都抖了起来。我只好原路返回,看来我得好好向尼摩船长学习了。
篇十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着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科幻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它的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它的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来令人惊心动魄。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踪“海水怪物”为引子,衬托出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入“鹦鹉螺”号里的一个个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壮丽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
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畅游了海底的世界,红海、地中海、爱琴海、黑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多极为罕见的植物、海产品、海洋动物、世纪战舰的残骸等等,许多有趣的事情,使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知识,使我感受到海洋世界的神秘莫测。
《海底两万里》这部让人惊心动魄的巨着告诉我们:要学习阿龙纳斯教授乐观向上的精神;学习仆人康塞尔对主人忠心耿耿与无私的精神,学习尼摩船长的勇气,和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奋不顾身去营救的精神。这部小说还告诉我们,人要有勇于探险的精神,才能发现这大自然的无比美妙。
读了这部科幻小说,我感叹作者的妙笔生花,这些伟大作家们用他们毕生的知识与智慧创作出世界名着,以其盛久不衰的魅力,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篇二十、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寒假里,无聊得很,就读了几本书,自我感觉这几本书都不错,尤其是这本《海底两万里》,构思巧妙,情节惊险,这是法国着名小说家凡尔纳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主要讲述的是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
主要讲述,在188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随尼摩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行。
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是因为它有众多的知音。我们现在的中学生都很前卫,对语文课本后的名着不但不喜欢,甚至还有些厌恶。作为许多中学生中一员的我自然也不例外,对那些所谓的名着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偶尔在考试之前看一看罢了,目的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但它却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
生物学家阿龙纳斯的博学,仆人康塞尔的忠心不二、尼德·兰德的勇猛以及诺第留斯号的豪华、功能多用无不描绘的面面俱到、栩栩如生,令人不得不爱上这部作品。尼摩船长所讲的海底的丰富资源更是让我对这部作品印象深刻。我觉得,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书系相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挺了不起的。
篇二十一、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是深不可测的。海底,很少有人去过。有人说,海底有两万里。为什么呢?因为,曾经有一个神秘的人探索过海底的每一个地方。他触摸过海底坚硬的岩石,研究过海底的每一种鱼类。他也曾经漫步过海底平原,在海底森林中打过猎,在海底珊瑚王国中散步。他就是“鹦鹉螺”号的舰长——内莫。
他是一个天才设计师,曾在荒岛上设计建造潜水艇,这种性能优异,空间容量大的潜水艇,可以使用风暴预测机预测风暴,可以随时探测舰艇所属的深度,还可以测定不同水层的温度,可以开采海底的金矿、锌矿、银矿和煤矿,可以自主发电,就算是现代人也很难做到。
内莫舰长和他的朋友们驾着这艘神奇的舰艇行驶十一万公里。他们在印度洋和鲨鱼展开过惊心动魄的搏斗。他们在红海里追捕过一条濒临绝种的儒艮。在大西洋里和章鱼进行过血战。
他们遇见鲨鱼时,我为他们的处境担心。他们逃离险境时,我为他们欣喜。想象中,我和他们一起漫游海底,在珊瑚丛中享受海底美妙的景色。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到自己好像也刚刚在海底探险了两万里。
我深深佩服作者儒勒·凡尔纳惊人的想象力和丰富的知识。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在我们现在的时代也许已是不足为奇,但在凡尔纳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潜水艇呢!
篇二十二、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今年,我在海底遨游了两万里!开启科学与幻想之旅——《海底两万里》是素有“现代科学科幻小说之父”的凡尔纳创作的三部曲的第二部。在漫长的海底之旅中,我时而会遇到险象环生的惊险景象。时而会遇到令人陶醉的优美景色……
故事起于1866年。有人以为发现了独角鲸,接二连三的事件令民众人心惶惶,阿龙纳斯受到美国政府的邀请,参加了清除怪物的活动。后来他发现那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潜艇里的船长不没有对他们有什么伤害,还是船长为了保护秘密,从来不许他们离开。而阿龙纳斯一行人始终想逃离这海底世界,回到本该属于他们的地方……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成功逃脱,阿龙纳斯吧这秘密公诸于世。
看完这篇小说后,我收获颇丰。
令我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的人物形象具有神秘色彩,总让我想了解他。他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他知识渊博,沉着冷静,从书中的描述中,不看看出他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他曾呐喊过:“在海中我不承认有什么主子,在海中我完全是自由的,是呀,他是个自由的人但也是孤独的智者把。
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是独立的个体,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看法!在生活中,我会关注上了年纪的人,他们都饱读书籍。在浮躁的世界里他们还是保持着一份平和冷静甚至会去享受孤独,我让我想探索生命的奥妙,然而我现在还不知道。
篇二十三、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最近我在网上看了一部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里面最吸引我的就是《勇斗大章鱼》这一章节了。
故事讲到尼摩船长一行人乘坐的“鹦鹉螺”号客轮从南极脱险后,又遇上了一只长达两米的大章鱼。许多人都在与章鱼的搏斗中悲惨的死去了。英勇的尼摩船长没有被吓倒,依然举起大斧顽强地和大章鱼搏斗,最终砍死了章鱼。
在与章鱼搏斗的过程中,尼摩船长又一次失去了同伴。危难时刻,他没有退缩,表现得那么英勇顽强。他浑身是血,孤独地站在探照灯旁的身影,将成为一幅永恒的画面,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个个像“大章鱼”一样的困难,是缴械投降呢,还是迎难而上?当然应该像尼摩船长那样,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顽强地和困难作斗争,因为“困难面前不低头,绝望就会变成希望。”
我也曾遇到过这样的困难。
那是一次科技课,老师让我们玩“七巧板”。我和同学们依照图纸用“七巧板”拼,拼老鹰,拼显微镜……玩得不亦乐乎。下课了,我准备收起“七巧板”,可是怎么也不能将它们放回原来的正方形盒子里了。我横拼、竖摆,急得满头大汗,试了十几种办法,就是放不进去,气得我七窍生烟,真恨不得将它们扔进垃圾桶。上课铃响了,我只好胡乱地将它们收进书包。
放学后,我的倔劲上来了,一回家就拿出“七巧板”仔细琢磨。我认真地想了一下正方形的特点,又仔细回想了“七巧板”被我取出之前的样子,边想边摆,嘿,还终于被我放进去了!那一刻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所以,就让我们铭记尼摩船长给予我们的启示:只要有厄运打不跨的信念和勇于面对生活的不幸和苦难的勇气,不向困难低头,就一定能获得成功。
篇二十四、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仔细地端详了它的封面:一艘潜艇在海洋里自由穿梭,它身边不时会有几条小鱼游过。很显然,这是一个讲海底历险的故事。
文中的“我”是博古通今的阿尤纳斯教授。因为海底有“巨怪”,所以他就与捕鲸手尼德和好友康塞尔协助美军调查“巨怪”。不幸被“巨怪”攻击,最后竟被“巨怪”所救,这时他们才发现,“巨怪”竟是一艘潜艇。
起初般长对他们十分冷漠,后来才渐渐熟悉起来:船长叫尼摩,知识渊博、冷静、睿智、处变不惊。
船长带他们游览了五彩缤纷的海底世界,有珊瑚、贝壳、岩石……不时有水母从他们身边游过。而船长也经常去打捞沉船上的珠宝去救济贫困人民,有时也会去打猎、钓鱼。不幸的是,南极探险中,他们被困入了冰层,但船长并没有退缩,而是带领所有人开始进行突破,最后,船长凭借他的聪明机智成功脱险。然后,突如其来的大风暴让潜艇遇险,“我”、尼德、和康塞尔最终返回了陆地……
读完这本书,我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充满了钦佩之情:海底森林、土著人、南极历险、木制潜艇,以及当时尚不开发的电力,无处不穿插着作者的想象力。然而,本书中也有一个非凡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遇上困难沉著镇定,以及对贫困人民的关爱……作者将这些特点融为一体,构成了一个气质非凡的人物:尼摩船长。一开始,由于他老是损毁船只,以致我十分讨厌这个船长,后来他真正的品质才逐渐显露出来,以致使人对他由衷地赞叹。
最后,船长在危急关头把他们救了出去,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信任。船长信任他们,所以才会放了他们。人们常说“信任是人们沟通的桥梁”。正因为船长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沟通,所以在危急关头,船长选择了信任他们。其实,在真实生活中,信任也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才能共享快乐;一个团队只有相互相信任,才能创造辉煌。
这时,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信任,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篇二十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蓝天下,深蓝的海在海风的吹拂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块充满神秘的海域。这本书虽然是作者在若干年前著成的,但其对大海的想象实在太像了,仿佛他就是生活在海底的生物,在大海中旅游过一般。
作者的笔下大海是慈祥的,是传奇的,是梦幻的。也许那怪怪的船长并没有好的影象,但他渊博的知识令人佩服。
也许有人会说:“他是乱编的。”但我们仔细想想,假如让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我们能将大海想像的如此逼真,如此美丽,如此动人?我可以肯定的说我办不到。你可以吗?
作为现代的中学生,学的是别人发现好的定理,用的是别人发明好的东西,我们缺少了什么?是一种想象和创造的精神。
也许,对我们来说创造与想象如死灰,因为太多的作业,太多的课程,填满了我们的时间。但死灰也有复燃的时候,有一句话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需要挤。”如果把玩电脑的时间用来想一想这游戏是怎么设计出来的?让我做,我可以吗?看电视的时候,想一想,电视是怎么造出来的,让我做,我可以吗?听音乐的时候,想一想这音响是怎么想到的,让我做,我可以吗?
也许,这样问一问自己,开动大脑想一想,在未来的某一天你考虑到前人所不曾想道的,提出前人所不曾问过的问题,你的人生就会披上一片彩虹,你的人生也会多一笔美丽的回忆。
即使没有什么重大发现,但对我们自己来说,我们也会有一段值得珍藏一辈子的美好回忆。
想象是实践的第一步,是花儿开放前的蓓蕾。创造是成功的垫脚石,是结果前孕育的胚胎。
我们要发挥自己的激情。点燃青春的梦想!
篇二十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我读的第一本科幻小说。从此,我成了一个科幻小说迷。也是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一个粉丝。从《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到神秘岛》再到《八十天环游地球》,我看的津津有味。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知识性很强,从海底两万里,可以说就是凡尔纳带着我们这些小读者环游海底世界,从太平洋到印度洋,从大西洋到北冰洋,我学到许多地理知识,什么马六甲海峡,什么红海,地中海,什么日本暖流。我都是从中轻松学到了。在初中,高中,我的地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而且学起来十分有趣,也十分容易,比起那些愁眉苦脸,死记硬背的同学,我太感谢《海底两万里》,感谢凡尔纳,让我轻轻松松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
我在初中,高中,都不止一次翻看过这本书,看一看久违的尼摩船长,阿龙那教授,到地中海走一遭,到大西洋看一看,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足不出户,环游世界大洋。
现在作为一个历史专业学生,我又对这本书有新的看法,本书写于19世纪末,是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工业文明欣欣向荣,。之前通过大航海与殖民扩张,西方文明已经控制了海面,但海底世界对他们依然是一个神秘世界,《海底两万里》正是表现了工业文明对海底世界的探索和欲望。
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日益发达,深海探索接连不断,人类对海底资源的开放也日益增加,海底世界未来将成为人类的家园,海底世界还是许多冲突的根源,中日冲,也是附近海底油气资源资源有重大关系,未来的海底世界,恐怕不会风平浪静。
《海底两万里》,常读常新,以后又多加品读,也必然受益良多。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感想与体会。
篇二十七、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真觉得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法国着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经典之作。这本书写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遇到危险不慌不忙而充满神秘色彩的人。在“珍珠”这一章里,他为了救一个采珠人免遭鲨鱼的攻击,带领自己的兄弟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手拿短刀向鲨鱼肚子上刺了一刀,受了伤的鲨鱼更加疯狂,船长抓住它的一只鳍,勇敢的与鲨鱼搏斗,险些送命,最后鲨鱼被一个伙伴用鱼叉刺死。现在想起来,我还忍不住为船长喝彩。
这本书中的深海景色也描写得很好。书中许多罕见的海生动物和奇丽景象,作者描写得惟妙惟肖,就像描写海底森林的这一段“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海底森林的景色好像真的展现在你的面前。
这本书更精彩之处是书中的情节此起彼伏,扣人心弦。尼摩船长带领着他的伙伴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种种险情,我的心也随着故事的起伏一上一下的。在讲到章鱼袭击时,我看到章鱼把一个船员抓走了,我的心也被揪得紧紧的,时刻为船长和他的伙伴担心。
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不仅情节曲折、扑朔迷离,而且蕴含着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更为可贵的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幻想多以科学为依据,许多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篇二十八、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纳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乘坐的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途中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着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篇二十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在读完《海底两万里》后,我觉得它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更有美国在冷战期间制造出的第一艘核动力潜水艇以鹦鹉螺号命名,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凡尔纳着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在漫长的旅行中,作者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篇三十、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直到今年夏天,我已经把《海底两万里》全部看完了。但我总感觉不够过瘾,所以,我准备再读一遍,因为如果一本好书读一遍就能把整本书都读透了,那么,他也不会那么伟大,它也不会成为一部好书了。
看完这一本书,我会想到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能感受到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能想到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尼摩船长厉害的雷是怎样制服土人的,这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我可以了解到这些,也要感谢作者。是作者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本文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被公证为十九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科幻小说家。他写的作品都是特别离奇。
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可以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
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篇三十一、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打开《海底两万里》这一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船长尼摩和阿龙纳斯教授踏上了那不平凡的海底旅程。一路上,我看到了海底世界的千奇百怪,也感受了每个人的细腻独特。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难以形容”的角色——仆人康赛尔了。
康塞尔只是一个普通的仆人,他认真地干着一个普通仆人所应该做的工作:为教授打点行李,整理文献,喂养动物,当听差、跑腿等。
虽说是仆人,但是,他和阿龙纳斯教授,却完全不似主仆。他不卑不亢,不因为对方是著名的生物学教授而卑躬屈膝,也不会逾越自己的本分。这既体现了教授对他的尊重,也体现了他自己的自尊。康塞尔虽说是个仆人,但他却和一般的仆人大不相同。他好学,认真,一丝不苟,正如他所爱好的分类学。他理性,严谨,做事考虑周全,而且是教授的好助手。教授和他可谓亦师亦友。
康塞尔对教授可谓是忠心耿耿,他多次解救教授于危难之中,甚至甘愿牺牲自己以保全教授的生命。在追逐“独脚鲸”时,教授在冲撞时不慎落水,他看到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试图解救教授,并在水中背着教授前进直到遇到了尼德。在“鹦鹉螺号”被冰山困在水下时,他和尼德·兰把所剩的最后一点氧气给了教授。在教授答应尼摩船长去冒险时,教授问他是否愿意一同前往,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教授去哪儿,康塞尔就去哪儿”。
自尊、严谨、认真、忠心耿耿,成就了平凡康塞尔的不平凡。
恐怕,这是凡尔纳为了给我们启示吧。一个人的身份可能是平凡的,但是他的内心可能是不平凡的,正如康塞尔。亦如《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安。他也只是一个农民,只受过小学的教育,但他同时又是“弄潮儿”,他村子中为数不多的“万元户”,是少数懂得关心他人的人。再比如现在的新闻经常报道的“扫地侠”。他们干的是平凡的工作,但在工作之外却是不平凡的。他们有的人练有一手的好书法,邻里称道;有的是捐赠了上万元的慈善大家,却深藏不露。他们是平凡的,但也是和康塞尔一样不平凡的。
“不平凡”正是藏在“平凡”中。康塞尔、孙少平、‘扫地侠’如是,我们亦如是。
篇三十二、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两万里是何概念?我只知道它很远。它远在遥远的西方,远在那个白种人遍布的地方,远在遥远的大陆那头。
你见过海上的怪物吗?它神秘又庞大。它被尼莫船长守护着,与其说是守护倒不如说是尼莫船长寄托仇恨的物品。正是这个怪物,它让博物学家们苦苦寻找。因为一次偶然,博物学家们的驱逐舰被怪物重创。而博物学家们成为了怪物的俘虏。奇怪的是,怪物不仅优待他们,还永远不许他们离开。博物学家本没有办法,只得服从。他们一行人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底生物和水中的奇异现象。还经历了土著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等险情。在他们众多经历中,我最佩服的便是他们去南极和北极游历了一番。后来,博物学家终于在险恶的情况下逃脱了。并把他们所知道所有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读完整书,我承认我真的为这故事情节所折服。这简直就是豪华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啊。鲁滨逊所处荒岛,他们则所处比荒岛还危险的潜水艇。那艘潜水艇承载了他们太多的快乐和危险。
有那么一群人就喜欢冒险,喜欢旅行,拥有强烈的好奇心,拿那群博物学家来说,或许好奇心不那么大就不会被俘虏。我知道这个想法不对,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可是近年来,人们对于海洋的探索,究竟是出于喜欢,还是想要海洋带来更多的钱财?
早就听闻日本非法捕捉鲸鱼,这难道是对海洋的探索吗?不过是日本掩盖罪行的借口罢了。书中仅仅说了对于海洋探索好的一面,可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好奇心越来越大,对于海洋的探索越来越频繁。多关注一种事物未必对那种事物来说是好事。电影《美人鱼》中,科学家发明的声呐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生活,可科学家的本意并不想这样,哪成想结果弄巧成拙。前几天,整个北半球堪称一个热火球,就连北纬70°的北极圈内都达到了三十摄氏度,这说明今年北冰洋的冰融化的更多,海平面更高了。这种高温离不开人们平时的“努力”,大家的本意也不是这样,结果偏偏弄巧成拙。
在我都印象里,海洋是凉爽的、广阔的、自由的象征。我喜欢那海里的生物,因为它们的出现告诉我,无论在哪里你也可以自由。现在海洋不再是它们的独家游乐场,反倒成了获取财富的途径。我也想过去北极看极光,我也想去南极看企鹅,可是随着两极冰川的融化,越来越担心那成为不可能。
海洋对世界总是裹着一层神秘的色彩,有好奇心固然好,但物极必反。你越是好奇,它就对你越神秘。
篇三十三、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神秘的海底世界始终都是吸引着人类去摸索的处所。海底究竟有些什么呢?让儒尔·凡尔纳的来揭秘吧!这是一本科幻着述,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也是我最近看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凡尔纳写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讲述了这样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1866年所发生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在海上发现了一头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海怪”的袭击。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和他的两位同伴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探尽海底秘密,历尽艰辛和风险。最后,大家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又设法逃走,重回陆地。
这本书里的内容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比如第二十章,潜艇因触碰到礁石而被迫停下,他们只好在旁边的岛上休息。在凡尔纳笔下,自然的神奇出现在我面前,许多我听都没听过的东西出现在我的面前:40米高的面包树,极大的菠萝,“阿布卢”——小豆状菜棕榈果以及各种各样的鸟雀……这些让我眼界大开。后来,他们被当地土著人不断攻击的场面也让我吓了一跳,不过最后他们还是成功地逃离了小岛。
介绍艇身时,潜艇奇妙的构造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图书馆里神奇的玻璃球,客厅内的奇珍异宝,还有那些陈列在墙上的海底生物……在凡尔纳笔下,科学的力量令我震惊。
读完整本书,那趣味盎然的的剧情使我回味无穷。再次翻看这本书,我发现这本书竟写于1870年!这让我更加赞叹作者凡尔纳的想象力和预见力之强。书中出现的许多器械,到现在都变成了实有的。
这本书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作者还善于将各种知识串连在一起,让故事更加真实,也让我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科学的力量。
篇三十四、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有多长?有多深?海里的旅行是怎么样的?这本儒勒·凡尔纳笔下惊险而又有趣的《海底两万里》让我得到了满足。
常常拿起这本书,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仿佛自己就是主人公阿龙纳斯,和他和一起探秘。这个故事起源于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被认作是独角鲸,阿龙纳斯参加了追捕。后来因落水发现了潜水艇的秘密,于是,他认识了尼摩船长,他们勇往直前,一起经历了搁浅,与鲨鱼搏斗和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你看着都浑身哆嗦。
在看完了这紧张动人的情节后,我还知道了许多,我学到了阿龙纳斯对知识孜孜不倦的探索,永不停步;我看到了康塞尔的安分守己,他对主人的忠诚与执着;尼摩船长那勇往直前、不断探索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挖掘学习。
海里两万里,隐藏着无数危险的手,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它们有大有小,有人坦然地面对因难,有人却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挫折一蹶不起,在那时,你需要一个摆渡人,向你伸出一只诚心帮助你的手,一起努力克服困难。朋友之间这才是真朋友,俗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在这本书中,正是他们的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同舟共济才使他们在困境中解脱出来,继续勇往直前。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要互相帮助,而且自己的坚持也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只有坚持,才能勇往直前,做什么事坚持二字必不可缺。坚持真的很重要,在我上二年级时,因为琵琶课考级只考了及格而伤心,也很忧虑,想着要不要继续学下去。坚持两个字闪现在了我眼前,既然你选择了它,就坚持到底,把它做完,可见,在学习生活中,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当然,如果你也喜欢那样的海底生活,努力学习,有着优异的成绩是必备的前提。
让我们一起翻开《海底两万里》,畅游海底,感受两万里的魅力。让我们一起勇往直前,用坚持不懈的意志和那聪明的智慧,迎接明天。
篇三十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的作品,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被誉为“对读者影响最巨大的世界畅销的经典名著”。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随鹦鹉螺号潜艇的尼摩船长周游海底的故事。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过南极时的情节:尼摩船长有个大胆的想法,从冰川底下越过南极,然而却在行驶途中先撞上了翻转的冰山,接着又因操作不当又撞上了一次冰山,潜水艇中的空气越来越浑浊,人们的内心也变得焦虑起来,就连平时总是心如止水的尼摩船长都开始露出些慌乱的神色。不过,这些只是一些小小的意外,真正的难题在——缺氧。
由于南极浮冰厚度厚,面积广,导致鹦鹉螺号行驶了一天半都没有穿过南极,而氧气储气箱只够潜水艇中所有人呼吸两天,如果2天出不去,便要葬身海底了。然而命运总拿人们开玩笑,2天过了仍然没出去,氧气箱里的氧气已经所剩无几。最让我感动的一刻就在这时——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因为氧气不足即将休克,就在那一刹那,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愿意用他们最后的一点氧气给阿罗纳克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越过了南极。
这段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锻炼自我,建立起真正的友谊。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为何要刷难的题目而不去刷简单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想挑战更高的难度,接受更高的自己,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强。
是啊,人如果没有挑战,没有目标,没有向更高点冲击,只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不给自己创造机会,那么这个人的一生注定不会精彩!
篇三十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对于《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们应该关注的,到底是跌宕起伏的情节,鲜明的人物形象,还是科幻在现实中的反映?
不得不说,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塑造上,《海底两万里》都极为成功的。野人围攻、冰山封路、斗巨章鱼……情节无不吸引人心。尼摩的沉着冷静,阿龙纳斯的博古通今,康塞尔的老实本分,尼德·兰的性情火爆,人物无不恰倒好处淋漓尽致。
但是,这一切都不是凡尔纳所要描述的重点。只关注于这两点,就会被书中看似不可理解的神秘迷惑,就会忽略掉迷离科幻后最重要的现实价值。
因为诸多政治原因,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海底两万里》与凡尔纳的初稿相去甚远。凡尔纳的写作的初衷,是想借尼摩船长表达对当时残酷的殖民统治的愤恨,和对在压迫之下的人民的同情。这显然与当时的政治局面不相容。所以,出版商与凡尔纳多次协商,凡尔纳因此把原稿一改再改,才有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海底两万里》,才有了尼摩船长身世的神秘,才有了被诺第留斯号击沉的战舰的国籍不明。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海底两万里》的真正主旨。
征服与扩张,是殖民统治的目的。而尼摩船长之所以“逃”向海洋,也许就是因为他对充斥着人类贪婪的陆地的一种绝望。在海洋中,尼摩船长有取之不尽的钱财,但这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他无法亲自为反殖民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就把巨额财产无偿捐赠给反殖民事业。也许那艘被诺第留斯号击沉的战舰,曾是侵略者中的一员,尼摩船长对它才会有如此的怒火。在托雷斯海峡,当阿龙纳斯习惯性的把当地土著人叫做“野蛮人”时,尼摩船长就问他这样叫的原因。虽然知道那只是一个习惯性的称呼,但尼摩船长的疑问无疑体现了他对人权的重视和对殖民现实深深的厌恶。
不要以为科幻小说只有幻想,透过科幻的迷雾直击其背后的现实,才能明白凡尔纳心底的沉重。这无论是对于凡尔纳来说,还是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都极为重要。
篇三十七、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11月,在这个气候宜人的时候,在离大海200公里的地方,我的眼前仿佛显现出汹涌澎湃的大海。若是想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就去看一看《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创作于1870年,跨越了近两个世纪,它的光彩仍熠熠生辉,我也看过凡尔纳的其他作品,包括《神秘岛》《80天环游地球》《地心游记》等,但要说科学与文学结合得最好的还是这部《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不仅为大家熟知,而且内容更是引人入胜,情节曲折,从一开始那一条“不明生物”,到主人公们的`后来又进入了这条“生物”,以及那多姿多彩的海底世界,又到后来的不辞而别,并从险境逃生。其中这条“不明生物”——鹦鹉螺号,带领着读者走进海洋、观赏奇景、陷入险境,这些都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
而《海底两万里》的幻想并非异想天开,而是有着深厚的科学基础以及依据。而当时,在那个没有电灯的时代,发出这样大胆的幻想,并不是只是一种幻想。如今,“鹦鹉螺”号上的各种器械已不是触不可及,甚至随处可见,包括“鹦鹉螺”这艘海底船,已经不再是什么神奇的玩意儿。这篇小说发表25年后,人类成功制造出真实的潜水艇,正是这鹦鹉骡号为科学家们开辟了对海洋探索的向往。于是,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人类仍在不断的探索、开发海洋,也同时被海洋的神奇之处所震惊,身为“生命之源”的海洋,正驱使着人们认识自己生活的地方,而《海底两万里》在展示海洋的神奇之时,更是激发了我们对保护海洋之重要的认识,而打开海洋这扇门,本就是人类的又一项进步。
《海底两万里》中塑造的形象更是全面、生动,尤其是对尼摩船长,那描写更是细致入微,从行为、言语,处处体现了他那难以捉摸的性格。那隐居海底的尼摩船长,与人类断绝关系,而又稍微有丝毫的关联,更是体现了他是一个乐于助人,反对压迫,在海底闯荡,坚毅的男子汉。以及他在“鹦鹉螺”号上的威信,可看出他高尚的品格。
那学识渊博的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带领着我们去探索海底的奥秘。
篇三十八、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作者是儒勒·凡尔纳,那里面有理智的阿龙纳斯,愤怒的纳德兰,类似笨蛋的康赛尔,憎恨现实社会的尼摩船长。话说回来,我也不服从呢!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诊断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等人,在参加追捕行动的过程中,不幸落水,发现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他接受尼摩船长的邀请,开始海底旅行,看到许多罕见的海参动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因为经历了许多危险。我想:这样一部书,读起来使人惊心动魄又心驰神往,不愧为一部世界科幻名著。
但是,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第九章《愤怒的纳德兰》,这整一章,体现了纳德兰愤怒,写出了奈德兰是怎样才会发怒的。因为纳德兰不愿意饿死,况且纳德兰的胃口大,并且把他的大脾气展现的活灵活现。比利时人康赛尔正好与他相反,他沉着冷静,还和阿龙纳斯一起劝纳德兰。但是纳德兰可不会不发火,反倒让他脾气更大,还问和气的康赛尔,为什么他宁愿饿死,也不可埋怨?只听康赛尔理直气壮的问:“埋怨有什么用?”“至少可以出口气啊,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如果这些海盗——我说海盗是尊重他们,况且我也不愿使教授不痛快,他不让我叫他们吃人的野人——我认为他们把我关在这闷气的笼子里,而一点儿都听不到我发脾气的咒骂,那他们就弄错了!好,阿龙纳斯先生,你看他们会不会把我们长时间的关在这铁盒里?”纳德兰反倒更加生气了,拿着鱼叉乱刺地面,还大吼大叫,阿龙纳斯无奈的回答:“不会,除了我们逃跑。”当时,纳德兰同意了,说要试一试。可用鱼插打钢板,根本就没有办法逃生,后来等一个人进来了,纳德兰把他扼了个半死不活,直到这时,尼摩船长才现身,把这场生死危机给中断了。
看,本章体现了纳德兰的愤怒,与康赛尔做着鲜明的对比,纳德兰愤怒的大脾气与康赛尔那类似笨蛋的沉着和冷静。就是我们人类的各种感情,但是,在这一章里,我们应该向康赛尔学习。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用理智换取成功。不能像纳德兰这样毫无头绪的乱发脾气,这样会让你更加没有办法成功。
篇三十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非常好的小说。每当有空余时间时,我都禁不住拿起书,津津有味地品味着书中海底世界的奥妙。
这本书的主要故事是在1866年,海上经常出现有怪物袭击船只的事情。于是,生物学家阿龙纳猜想这可能是一只大的独角鲸,他便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鱼手去追捕海上“独角鲸”。不过在追捕过程中出了意外,阿龙纳教授和他的助手、捕鱼手被冲进了大海,进入了那个“独角鲸”。通过那里的主人了解到这是一艘潜水艇,外面全部是钢板,所以捕鱼手的鱼叉才会变弯。船长自称尼摩,这艘潜水艇名叫鹦鹉螺号,原来一系列的船受袭击的事故都是鹦鹉螺号造成的。而尼摩船长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复仇。船长尼摩便带着他们周游海底世界,途中遇到许多有趣、奇怪、惊险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足足有两万里。
这本书的科学性是最令人喜欢的。凡尔纳将科学知识融入到作品中,让人喜欢读,读的进去。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鱼类之间的天敌……故事情节非常精彩,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还让我们对不熟悉的海底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尼摩船长带阿龙纳教授潜入印度海底去采珍珠,正当他们高高兴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个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突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他拿起一把鱼叉,向鲨鱼进行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这令我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尼摩船长说过,他已经跟大陆断绝关系,但在关键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印度采珠人和鲨鱼搏斗。我有些怀疑尼摩船长是个不诚实的人。但他后来对阿龙纳教授说:“那片土地就是我的家园。”这时候,尼摩船长的身世之谜已经水落石出了,从他的那句话可以看出他是印度人,所以,教授和助手上船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从这件事表现了尼摩船长对自己家乡有很深的感情。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康塞尔的记忆力让我敬佩,尼摩船长的正义感和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这真是一本好书!
篇四十、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作。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篇四十一、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篇四十二、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自从读了《海底两万里》以后,它便更加的激起了我对大海的好奇心。每逢深夜,尼摩船长都会驾着他的那头“独角鲸”在我的梦境中遨游。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作品。叙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当时,有许多的船只在海上航行时发现了一头“独角鲸”,并有船只遭到“独角鲸”的袭击。于是,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由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独角鲸”进行追捕。
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和当时的捕鲸高手尼德也参与到捕鲸的活动中来了。结果,追捕“独角鲸”的战舰反被“独角鲸”追逐起来,并遭到“独角鲸”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落水后,被“独角鲸”所救,此后便跟随“独角鲸”周游四海。
从太平洋到印度洋到红海到地中海到大西洋再到南北两极海洋,探尽了海底的秘密,历尽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适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又设法逃走,重回了陆地。伴随着这部书由始到终的人物有:宽容大度的阿龙纳斯教授、忠心耿耿的康塞尔、勇敢豪爽的尼德和谜一般的尼摩船长。
最令我敬佩的便是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我们知道,按当时的科技水平,是无法造出当今的潜水艇,也就是文中的“鹦鹉螺号”舰船。但是他却用一支平凡的钢笔描绘出了潜水艇的前身,体现了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凡尔纳没有到过海底,却把海底的世界描绘得和现代高科技探测的海底景象相差无几,读来引人入胜,使读者身临其境,表明他具有非凡的想象力。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一个真理:只要我们有梦想,然后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去追求、去探索,梦想就会实现。就像儒勒·凡尔纳一样,他有着远大的理想——制造出文中的“鹦鹉螺号”,虽然他没有真的去造潜水艇,但是他的理想给了后人以启迪,根据他的理想制造出了今天的潜水艇。
随着地球上资源的不断短缺、气温逐渐变暖、灾难频繁发生,各国的科学家都在争先恐后探索着宇宙中的其他星球,以寻求一个可以让我们人类生存的星球。我相信,随着科学家们不断的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类将会在外太空的另一个星球上生存,那个星球上有我们取之不尽的资源和优美的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第二个地球”。
平凡的人因有理想而伟大,所以我们应该有一个远大的理想。让我们为自己远大的理想去奋斗吧!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篇四十三、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当我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的时候,在感受海水的流动的时候,在触碰光滑的水草的时候,总会有一个问题碰进脑海:平时我们看到的只是大海的表面或浅层。那大海深处,海底,海沟又是什么样子的那?
海洋其实是很美的,近看是蓝色的,在往远处看,在海天相接的地方,就是碧青色的,时不时有条海鱼冲出海面,嗖的划处一条条白色的水花。虽然人类对海洋的好奇与探索不亚于对太空的好奇和探索,但是目前为止,人类只探索了百分之5的海洋。至于其他百分之95的海洋领域,仍然是个迷……
在《海底两万里》里面,让我们跟着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作个交易。跟着他一起登上"林肯"号,一起伴随孔塞依和尼德。兰一起追寻神秘的“海洋怪物”
1886年,海洋里出现了一个不知名的危险的怪物。在科学界高度关注下,发现了怪物的体型为长条状,有时还会放射银白色的鳞光,体积和游动的速度远远超过鲸。这种怪物的出现,引起了航海者的恐惧,也对航船带来了影响。
一天晚上,“林肯”号遭到怪物的袭击。也因此,阿隆纳克斯教授,孔塞依,尼德。兰三人进入了“鹦鹉螺”号,开始了海下的奇趣生活。
其实这样精彩的科幻小说并不多。他们在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必须承认,尼莫船长是我在书里所然认识的最勇敢,最坚强,也最奇怪的船长,我每次在读的时候,都会觉得尼莫船长其实对陆地还是有感情的,只是以前因为某种原因,他对陆地上的不幸者怀有同情,并时时帮助他们。这种种的一切反映出他的善良的一面。
尼莫船长安静,沉稳。对他的手下和大海怀有深深地感情。他对着为了救大幅,导致头颅裂开的船员,流下眼泪。使在一旁产看情况的教授异常惊奇。而教授对于船长的评价很模糊。潜水船是尼摩用假地址委托全世界的大零件公司,帮他做零件。再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这本书已经存在了100多年。但至今,仍是一部科学巨著。
篇四十四、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寒假,我读过很多书,我还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另一本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海底两万里》我才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得是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和康赛尔听说海里经常有大海怪出没,于是他们乘着“鹦鹉号”潜艇去寻找大海怪。旅途中,他们虽然遇到了冰山、章鱼的攻击等困难,但是他们最终找到了大海怪。大海怪像鲸鱼,比鲸鱼游得快,阿龙纳斯教授把它归为鲸鱼科,海豚目。
他们还发现了许多美丽的海洋生物,比如五颜六色的珊瑚、海胆,奇形怪状的海星、海葵,滑溜溜的海藻、海苔等生物。
主人翁尼摩艇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设计、建造了一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艇(鹦鹉螺号),他用潜水艇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探险,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他又巧遇了阿罗纳克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遭遇了冰山封路,空气缺氧等许多险情。书中主要讲了法国博物学家阿洛纳克斯教授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艇,参与追捕当时盛传的海上“怪兽”,不幸被“怪兽”俘获。而所谓的“怪兽”竟是一艘当时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潜水艇艇长尼摩邀请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作海底旅行。沿途他们饱览了神秘的海底世界,有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场、珍珠世界、沉没的大洲和古城堡。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洛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不辞而别,将他们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尼摩船长他们经历了风风雨雨、困难、挫折,但他们没有后退,遇到困难就想方设法克服它,不悲观、不气馁,经过了大风大浪才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读到了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描写,还感受到了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使人们在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中,感受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不但好看,还让我了解了海洋里的生物。我要把它珍藏起来。
篇四十五、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茫茫大海中,一片汪洋,一片空虚,一片神秘,海平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波涛汹涌,而海底的深处,人们究竟能知多少,见多少。对于海中的神秘物种,人类对此一无所知,只能用文字来展开那幻想之旅,而其中,最令人流连忘返的就属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了。
故事从1866年一次偶然发现一条独角鲸说起,那是个科技并不发达的年代,所以经常会遭到海盗的袭击,而这一次,却被法国科学家阿罗纳科斯教授看在眼里这一条“独角鲸”,无非就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于是,这位法国生物学家就带着仆人孔塞伊与一个捕鲸手,乘坐这艘潜艇做了一次长达两万里的环球探险。
潜艇上的领头叫尼摩,他是让我印象深刻的角色,在这一路的冒险中,他带领着船员经历了船艇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关系。他富有同情心,性格阴郁,知识渊博,带有神秘浪漫色彩,非常吸引人。其实,在一开始翻开这本书时,我一直以为尼摩船长是一个海盗,经常来打扰人类安居乐业的生活,可读到后来,我才觉得我实在是大错特错,尼摩船长事实上是一个反抗压迫的战士,而这一形象,正是凡尔纳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与压迫者的进步思想的体现。
当然,这本书除了幻想,也有一定的科学成分,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地理,历史,生物,物理与气象,令我增强了对科学的兴趣。
即使《海底两万里》是一部虚幻假象的科幻小说,但是没出都有令人叹而观之的部分这也使我在脑海中浮想联翩出海底世界的充满异国风情与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如果你也爱冒险,不妨翻翻这本《海底两万里》。
篇四十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认真拜读了早有耳闻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这本充满丰富幻想的好书,感触颇深。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在蔚蓝的海洋深处,有一艘潜水艇正在平静地前行着,周围一片静寂……
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鱼叉手尼德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来到了一艘以前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怪物的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船长尼摩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陆地很反感,似乎喜欢永远在海底生活。教授随同船长度过了一些不平常的经历,如海底采珠,海底打猎,疯狂报复等,可是对故乡的思念及对陆地的渴念促使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朋友们一起逃离这个海底囚笼,最终如愿以偿地回到了陆地上。
整部小说知识广博而丰富,悬念迭出,环环相扣,构思巧妙,情节惊险。翻开这本书,一则则充满紧张悬疑,冒险刺激的故事,一个个洋溢着勇敢与奋斗精神的传奇故事立刻吸引住了我。文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烙印在我的心里。尼摩船长的向往自由,反对剥削;阿龙纳斯教授的博学多识,平易近人;康赛尔的忠心耿耿,遇事不惊;尼德兰的热爱自由,但容易冲动。凡尔纳把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描写得淋漓尽致,耐人寻味。
可最令我喜爱的是尼摩船长,他反抗压迫,向往自由,对待船员们如同兄弟一般,一视同仁。在“众人皆浊独我清”的殖民主义泛滥的情况下,他没有逆来顺受,而是积极进行反抗。他潜入海底,将积攒多年的钱财,派潜水员无偿捐赠给正在起义的人们,还对殖民主义国家的军舰义无反顾地进行攻击。他那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正义感深深地打动着我,尤其是他那英勇和大度的精神更是让我为之钦佩。
记得美国着名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不要离开幻想,一旦幻想消失,你也许可以继续安在,但生活将从此和你无缘。”生活中幻想无处不在,它就像是一剂良药,能把我们的生活调理得更加丰富多彩。凡尔纳正是用神奇的幻想们展示了一个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自由翱翔的梦想,也体现了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
正像苏东坡说过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一样,人生就像过山车,起起落落的,有风光也有风险,有快乐也有悲伤,各种各样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康赛尔的遇事不惊正是们树立了一个典范。冷静镇定的面对已知和未知的挑战,这不仅是一个人良好心理素质的崇高境界,也是睿智的体现。拥有一个遇事不惊的良好心态,往往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所在。
“琴筝妙曲不绝耳,余音绕梁岂三日?”一首好的乐曲可以愉悦人的身心,给人美的享受。那读一读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不亚于听一首美妙的乐曲,它的受益将延续终生。
篇四十七、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有这样一本书,它向我们展现出海底美丽的景色,说明了海底的神奇,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在海上冒险的惊心动魄……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一类科学幻想之旅。凡尔纳被誉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他的科幻小说受人们喜爱的原因是精彩刺激内容。他写的对小说并不像其他科幻小说那样胡编乱造。,而大都成为了事实了。我想从事海上工作的人都读过他的大作了。
生活在陆地上的我们,应该对海底世界知之甚少。对于这奇幻的海底世界,我从《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了对它的探索……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如下:有一条生活在海底的潜艇,常攻击海上的船只。被误认为是独角鲸的它,遭到法国“驱逐舰”的追捕。船上的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捕鲸手尼德·兰在“驱逐舰”遭到反击后,落入这只“诺第留斯号”潜艇。船长尼摩带着他们遨游海底。他们历经许多磨难,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船搁浅了;遇土著人的攻击;在印度洋与鲨鱼搏斗;在南极海里被冰封;在大西洋与章鱼肉搏……教授偶然知道了尼摩船长仍与大陆有联系,用千万财产来帮助弱势群体。后来在挪威海岸,教授三人不辞而别。
刚开始许多船只在海上航行,几艘船只说遇到了怪物,都被怪物撞了一下,修理时,发现修理舱被切出了一个三角形。那切口不像动物撞的,倒像被机器刻的一样。如果说一艘被撞是巧合,那许多的船被撞就是事实。听被撞的船的人讲,这个怪物不是鲸,它要比鲸的体积大好几倍,但又像鲸一样会喷水柱。有一艘船在上午十几点被撞后,在下午另一艘船也被撞了,两艘船相隔几万海里,可见这怪物速度之快,后来美国政府秋同其他政府打造了一艘船准备用此船活捉这个怪物。
此船配备了最先进的武器,船长是美国人。船长还准备了鱼叉手,结果那艘船也被怪物撞沉了,几位生物研究者被请进了那艘“怪物”,原来这“怪物”是一艘潜艇,这潜艇造价极其昂贵。船长叫尼摩尔,他利用这潜艇主要是用来打捞一些沉船的财物,很轻松的还掉了一些法国外的一些欠债,还有一些富余。这艘船是多个地方提供的配件,那了的设备全是最先进的,并且此船的内部很豪华,不下几千万英镑。
船里有一些生物学家在里面,有一位生物学家惊叹其中的一个装饰品,因为这是他见过的最大的珍珠。这些生物学家是被“请”来的。他们正在想方设法逃离出去。
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带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后来,这艘潜艇遇到了一次旋窝,他们趁船长调整潜艇时,偷偷坐救生潜艇逃走了。
之后一对生物学家结成了夫妻,不久后,他们在婚礼中收到了一个邮裹,里面装了那枚大珍珠。
很神奇,是不是?
这离奇的故事有时让我难以置信,可我依然对凡尔纳的语言文字叹为观止。他所描述的奇妙的海底,那只万能的潜艇,还有许多知识,都令我为之着迷与好奇。文中有提到许多关于天文、地理、生物、物理、历史等方面的学科知识。尼摩船长和教授学识不浅,他们的思想、举止、交谈无不体现了他们的博学,也侧面反应凡尔纳的知识面极广。
海底生物数之不尽,珊瑚、珍珠、鳕鱼、长须鲸、儒艮……诺第留斯号所用的东西都是海底供给的,食物、家具,就连电也是海底的氯化钠分解的钠所赋予的。我能想象得到,茫茫大海里的某一处地方,一大片五彩缤纷的珊瑚丛,绚丽夺目;成群结队的小鱼舞动身体,水灵动人;还有奇形怪状的礁石,突兀不平。从海平面探出头来的太阳,慢慢升起高挂在天空上,折射下来的七彩光照入海里,为鱼儿探了路,为珊瑚披了裳,海面变得亮晶晶,清澈透明,多么和谐的画面呐!
然而在海上却有一只时常令人胆战心惊的潜艇,许多海船都被它击沉。是的,这艘潜艇着实令人震撼,以当时的科学技术,若真有如此强大的造船技术,以及尼摩船长这种令人敬佩的探险精神,如今的人类社会可就不止这样了。诺第留斯号的船头是圆锥形的,可减少水的阻力,外部用坚固的金刚板制成,并且有很厚的防水隔板墙,这或许能解释它威力强大的原因了。里面的布局也很巧妙,图书室和客厅是我最有兴趣的,里面装有许多收藏物。
对于他们的海上经历,我觉得非常刺激。他们去海里的克雷斯波岛森林打猎,打到了水蜘蛛、水濑、信天翁;他们去海底爬山,偶遇到了一座沉没在海底的庞贝古城——亚特兰蒂斯;他们去海底采珍珠,遇到了价值千万法郎的大珍珠;他们手刃了一条儒艮、鲨鱼、章鱼,还有成群的抹香鲸……凡尔纳把这场奇妙的旅行,用在缤纷的海底前显得苍白无力的文字,刻画得栩栩如生。虽然这是篇科幻小说,但我也想到,海里物种奇多,但正因为人类滥屠滥杀,使之如今濒临绝种,就只为一己私利,何必呢?
令我佩服不止这几点,凡尔纳所刻画的人物也披着神秘色彩,尤为突出的是尼摩船长。他有勇气长居在海底,却带着仇恨到处攻击海船,优待却不放生教授三人。他不愿与人接触,却仍与陆上有联系,怜悯那些可怜的采珠人,用财宝帮助陆上的弱势群体。他常在深夜里用那管风琴,弹奏出忧伤的曲子;面对在搏杀中逝去的水手,还有他房间里的照片中的英雄,以及那位年轻女子和两个小孩,他也会痛哭流涕。他是反抗压迫的战士,不愿受强势的压迫;他是自由的拥护者,不愿被他们剥夺自己的自由;他也是知识渊博的学者,不愿留在这狭小的陆地上。所以,他爱上了可以畅游无阻的大海——这里可以满足他所有的愿望。
在海底遨游了两万里的他们,经过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和北冰洋,做过有趣的事情,赏过绮丽的海景,闯过艰险的难关,尝过可口的海味。这次旅途必定深深烙印在他们的脑海里。
这本充满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的著作,在我眼前尽显它的异国风情,还有那奇幻的海底世界。
篇四十八、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的确是一部世界名著,尽管它的科幻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有所降低,但就其冒险情节并不逊于《鲁滨逊漂流记》。它堪称是一部时代名著。
《海底两万里》是以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意外搭乘了大潜水艇环游海洋为主线的冒险故事。但这部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面生异象、性情古怪的尼摩(意为:没有人)船长。要想了解这个人,就必先了解他的那个时代。
19世纪60年代,正是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发展的时代,电的发现和研究为电力代替蒸汽作为动力提供了可能。生产力迅速发展,商品倾销的需要加速了殖民扩张和殖民掠夺。殖民地人民的反抗也此起彼伏。殖民地国家之间也是矛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难理解尼摩船长存在的意义了。
尼摩船长,不可否认,是个天才。他自行设计并建造了一艘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以电为驱动力的大潜水艇,并能瞒过殖民大国一段时间,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他对古今的文学、艺术、科学等都有一定的欣赏和研究,对海洋的研究更是首屈一指。他能够利用海洋的财富,如有可能,他将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对殖民地人民的抗争持同情和支持的态度,并在暗中提供援助。他似乎遭受过某些殖民大国的打击而失去了一切能温暖他的心的爱。心灰意冷,躲进了大潜水艇中,基本与世隔绝。他一旦遇到对打击过他的殖民大国的战船,就进行无情的摧毁。他的外表难以体现他内心的沧桑,深海的安静体现不出海面的风暴。这就是尼摩船长,一个拥有着伟大精神力量的幽灵,尽管他还活着。
按今天的看法,尼摩船长是恐怖主义分子吗?也许是,也许不是。说他是,是因为他无情地摧毁和他敌对的殖民国家的战舰。作者借阿龙纳斯之口表达了他对杀戮的厌恶。在以暴易暴上,尼摩船长和恐怖主义并没有什么两样;说他不是,那是因为他不滥杀无辜,并且帮助殖民地人民,就这一点而言,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他是值得赞扬的。
这种人物的存在是有他的历史背景的。在当时那个完全看不到公平公正的希望的国际环境的历史背景下,尼摩船长的存在表达了人们对霸权殖民主义的反抗,是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的。但在今天,这种做法却有些过激,甚至应该反对它,因为我们拥有了一些对大国的制衡能力(尽管这些能力是有限的),可通过一些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不过,令人启发的是,如果世界上的顶尖科技被对社会怀有恨意的人掌握,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将未可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每个人都是尼摩船长,如果我们丧失了一切温暖着我们的内心,值得我们爱的东西,我们的心终会变得像尼摩船长那样坚硬。
要记住,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不是金钱、权力、欲望,而是那些温暖着你内心的爱。
篇四十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科学冒险《海底两万里》。永恒的魅力:情节惊险曲折、跌宕起伏,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趣味盎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
它继承和发扬了科学冒险小说传统,把当时已有的揣测的生物学、物理、化学、地理和历史知识演绎在海上乌托邦探险事件,大胆新颖,产生独特的艺术效果。
神奇的海底世界之旅敲打并震撼人心。
一个海上探险,海洋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等人追寻巨大的“怪兽”,却被“鹦鹉螺”号的潜艇俘获,而“鹦鹉螺”号在全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则阿罗纳克斯、仆人康塞尔和加拿大捕鲸手尼德·兰跟随尼摩艇长坚持不懈地寻找巨大的“怪兽”,在海底进行将近一年的航行。一路上,冰山封路,鲨鱼袭击,章鱼围攻,土着人袭击,种种艰难险阻,却阻碍不了他们的步伐:尼摩艇长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指挥全体船员,战胜困难。
探险过程,融入许多科学知识,向百感交集的读者展示和预测了西方工业化进程中骄人的科学成就。用阿罗纳克斯和康塞尔之口,详细介绍海洋生物知识,生物从种到界的分类,海底森林、稀有珍珠、太平洋黑流、墨西哥暖流、海上飓风、马尾海藻、海洋深度、海水中声音的传播……井井有条,不蔓不枝。社会进步中一些准确的预测得到证实:制造出真实的潜水艇;1959年美国“鹦鹉螺”号潜艇沿书中“鹦鹉螺”号潜艇的航行轨迹在北冰洋进行冒险航行,不可思议海洋中的许多细节都与书中的描述不谋而合。凡尔纳的幻想有科学依据的。他作品中描绘的科学幻想都得以实现。
人物形象生动刻画,一系列的细节描写凸显尼摩船长知识渊博、沉着冷静、毅力非凡、英勇无比,造诣超凡,勾勒栩栩如生“超人”形象。他无论情况多么危险,始终镇定自如,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沮丧或慌乱。潜艇面临搁浅的危险,他却从容地计算海水涨潮的高度和潜艇搁浅的时间;面对几百个凶残土着人的围攻,他不动声色地命令水手盖上舱口;“鹦鹉螺”号被冰山封路,船员面临压死或窒息的危险,他一面鼓舞着大家,一面想方设法带大家脱险……
一位绅士,他有品位,有情调,思想有深度,对待客人礼貌大方,为人勤俭。尽管有着刻骨铭心的痛恨,但他依然惦记着生活在水生火热的人类。锡兰采珠场,为营救被鲨鱼袭击的采珠人,他奋不顾身地冲向鲨鱼,手持匕首同鲨鱼搏斗;“鹦鹉螺”号游弋在克利特岛,他为揭竿而起的民众秘密送去几百万的财富……
拥有生命——《海底两万里》。一本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为读者解读他们的旅程,懂得古人的智慧与文明;一本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大量篇幅却不厌其烦地介绍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
故事在告诫:科学技术造福人类时,要重视并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两百年前先知者的呼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感悟,丰富多彩的历险同涉取传神知识启发心灵的自然科学。
篇五十、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3部曲中的第2部,是一部非常经典的科学幻想小说,体现作者惊人的预见性和杰出的科学知识,描绘的许多科学幻想在今天已经实现,如,潜水艇等。设置了出色的悬念,完全可以与希区柯克的悬念相媲美,对“怪兽”的出没,尼摩船长的身世之谜,为什么他会这么的仇视陆地的人类,究竟受到过怎样的刺激,为什么他扬言可以还清法国百亿的国债。激发读者的兴趣,是一本是很值得欣赏的书。
事件的起因是以一个“怪兽”的出现开始,它的庞大,行动诡异让人们害怕,频繁袭击海船,于是派出了“林肯号”去消灭这个“怪物”,邀请了主人公阿隆纳斯,以及他的仆人康赛尔,但是它却刀枪不入,让人猜疑,最后林肯号上的所有人落水,阿隆纳斯和康塞尔以及一位意大利鱼叉手尼德。
兰误上了被称为怪物的鹦鹉螺号,被尼摩船长软禁起来,与尼摩船长一起进行漫长的海底旅行,他们遇见了凶狠又可怜的土著人,救了可怜的采珠人,穿越了海底的隧道,为受伤的船员举行海底葬礼,在海上与鲸鱼,章鱼做搏斗,后来到了南极却被困在了冰雪层里,很有可能全都丧命。
有可能被深水处的水压压死,可能会因为氧气被用完而憋死,因为在冰低,无法到外界去吸收氧气,只有靠储存的氧气来度日,却只能有几天的时间就会用光,就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每个人不得不穿上沉重的潜水服去进行挖掘,但是,每天挖一点,晚上却又要被封住,他们不放弃,最终冲破了冰层,获得了新生,但是他们一行人仍没有放弃获得自由的希冀,最后在尼摩船长修补“鹦鹉螺号的时候,逃出了潜水艇。
文章的人物性格鲜明,有血有肉,尼摩船长虽然痛恨人类,但是却心底善良,为了船员的死而掉泪,他爱钻研,发明出了伟大的“鹦鹉螺号”,他性格忧郁,却有知识渊博,可以偿还法国几百亿的国债,可以将珍珠毫不吝啬的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看到自己的船员死去,却又掉泪……
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得不信任感,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他镇定,勇敢,却善良真诚。阿隆纳斯是个学者,他对海洋对科学有着深厚的感情,是典型的“知识高于一切的学者”,为了知识,不惜牺牲自由。康赛尔是一个忠实可爱的仆人,擅长于生物的分类,对主人忠心耿耿,即使为主人牺牲生命也愿意。尼德·兰,一个是性格急躁,追求自由的意大利人,他热爱陆地,热爱人民,急切渴望自由,为逃出鹦鹉螺号有重大的作用。
这篇文章描绘了美丽的海洋景观与海底动物,有奶海,红海,有美人鱼,大鲸鱼,章鱼等,给我们展现了美丽的海底世界,也表达了他们想追求自由的渴望,利用主角的心理活动,让我们犹如身临其境,正是这种无与伦比的精彩,在法国的文坛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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