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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豆和白麦读后感摘录66句-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x。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

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二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厌恶学校,厌恶同学,厌恶父母。他甚至厌恶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厌恶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厌恶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能够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之后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光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能够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我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明白。

当然他能够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应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我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盼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我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三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小说里描写的世界,但是它的教育意义却值得人们思考。现在的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我也经历过青少年时期的那种茫然,对长大后的期盼又害怕。青少年时期正是价值观判断逐渐成熟的时期,很容易受某些事情的影

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我国的青少年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因此,即使在那么茫然的时期我们也不会轻易的丢失我们的价值判断,即使是茫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可是最后看了5页,他就把我吸引了。而且我还有一肚子的感想。下面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欢迎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3

才17岁的主人公霍尔顿,几度退学,这点和我有点类似,是最初与我共鸣的地方,要不然根本看不下去,因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他吗的、混帐、腻烦、什么什么得要命、胡搞、伪君子、疯子、假模假式、下流、装腔作势,词汇量广泛,而本人现实中口语出现最高的是:靠,他吗的。我说起来并不觉得痛快,有些人说的很过瘾,言词犀利。

主人公第四次退学是由于成绩不及格而被潘西学校开除,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自我身边都是些伪君子,假模假式的老师与虚伪的成年人、得到退学通知后在学校待了一会,不敢回家,就想着要离家出走,在繁华都市游游荡荡,全文讲的就是这几天的经历。对这几天所遇到的事或人,都是以颓废的无聊的态度来应对的。

他家境富裕,吸烟喝酒,全文满口的脏话,思想偏激,愤世嫉俗,调皮捣蛋,幽默任性,狡辩也很历害。他容易幻想、叛逆、仿偟、苦闷、愤怒、焦虑、反抗现实、这是多少年轻人的影子啊!

但是霍尔顿是善良的,为同学自尊心改放位置的皮箱,为捐钱而惭愧,觉得妓女的那身衣服可怜。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一个孩子在路上唱着:“如果你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就是霍尔顿的理想,他想保护那些纯洁没有被污染的孩子,守望着,他想做一个守望者,在这些小孩在走向崖边时,就捉住他。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明白自我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一个是麦田,另一个就是那些中央公园南边的鸭子,有三次都出现过,开始还以为是作者实在是无聊,他老是问别人,中央公园的那些鸭子到了大冬天,都结冰了,会到哪里去呢?是自我飞走了,还是被卡车运走了?似乎是在说他和那些鸭子一样,无法适应环境,与社会格格不入。

借书里的话,老实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几乎没有,我说的话并没有违心,虽然退过学,有好多的影子在里面,但是那些都很遥远了,这本书就应在我三年前看,此刻我活的并不颓废,但还是为那个守望者而感动,相信很多人都喜欢那个理想,并向往着。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盼。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完美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完美的东西。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4

在同学的强烈推荐之下去图书馆借了这本书,然后用两个礼拜的时光把它读完。这是本薄薄的书,只有两百多页,但它却是上个世纪美国影响了一代青年的畅销书。遗憾的是,作者塞林格这位文学大师于今年1月份辞世,很多喜欢他的读者也只能在他的作品里面体会零星的思想碎片了。

我个人觉得这本书,无论是是风格还是资料上都很有新颖性,也许如大家所说的,这本书有点像是作者塞林格的自传,类似于自身经历的讲述。16岁的霍尔顿形象,就想少年维特一样,叛逆、苦闷、彷徨、愤世嫉俗又充满无尽的孤独。很多时候,在社会的现实生活中,他不得不应对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其实,这是许多青少年成长阶段普遍有的一种复杂的心理。他厌恶承认世界的虚伪和做作,渴望理想的生活、纯真、善良的世界。

小说所描述的是霍尔顿被精英学校开除后由于不敢回家而在纽约停留的很短暂的几天的光景,但在这短时光里面我们能够看见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们:在旅馆里面穿戴女装的男人、蛮横电工毛里斯、两次相遇的修女、假情假意的女友萨丽等等。在他决定要去美国的西部冒险并独身一人隐居时,他想起要和妹妹菲比告别。告别的时候,他讲起了自我的理想,是要当一名麦田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明白自我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段关于麦田守望者的描述让我印象深刻。

成长的烦恼、生活的矛盾不仅仅仅是霍尔顿或者是塞林格生活的时代多特有的。生活在现代告诉发展社会里面的孩子们的压力和负担一点也不必那个时代的孩子少。现代的教育体制熏陶下的学生们虽然很少像书里面的主人公一样表现的那么极端,但在内心深处却也都聚集了很多的无奈和急需发泄的“愤世”情绪。那么,作为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上其它人,我们要怎样做呢?

守望,像守望者一样呵护他们的成长,及时的给予疏导和关怀是最重要的。我们要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让那些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们,那些早已习惯了困惑和孤独的孩子们,不要走向悬崖。

我想,“守望”就应是一种习惯、一种智慧,同时也更就应是一种境界,一种态度。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社会还需要更多的“麦田守望者”。这个麦田当二胺能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所学校甚至是一个社会。每个人,都就应为他人追求完美生活的理想守望并在守望中成就单纯而又完美的生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5

读完这本只有十几万字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轻轻的合上书,心中一向有种似乎无法言语的东西在,和主人公霍尔顿有关。

作为作者塞林格一生之中唯一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只要你稍微读上几页,你就会发现这篇小说的艺术风格或是写作手法与你读的其他小说截然不一样,这是作者的一个极为成功的创新——透过主人公第一人称的口吻去叙述全篇,手法新颖。更为重要的是全文那种现实主义的笔风,现实而又生动细致的描绘了一个生活在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苦闷,彷徨的一个青少年的精神世界。从而表现了那个时代在美国存在的一种不正常而又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史学家们称之为“垮掉的一代”或者“垮掉分子”。因为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就是垮掉分子的代表,这也许是一本书的最大主题所在。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小说超多的心理描述,主人公霍尔顿的心理独白运用,这很好的表现了他的内心世界,让人能直观的去了解。

再来我想谈谈主人公霍尔顿,真是个给人影响深刻的家伙,对于他,我的情感确实很复杂,难以以一种或两种的感觉去表达,我想着正是因为人物他本身所塑造的性格的多样性造成的。开始读的时候,无疑会把他认作一个混账家伙他满口脏话,吸烟,对周围的一切充满着种种不满,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还不忘数落学校一番。实在是一个坏孩子。再被学校退学之后,他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纽约漫无目的的游荡。这点倒是和很多考试考砸了,或者在学校犯错了学生一样,害怕回家。不一样的是霍尔顿并不怕父母的责问,而是腻烦了他们唠叨,想等他们平静了再回去。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很难去想象他的生活,混乱而且充满危险,他去住小旅馆,逛夜总会,酗酒,抽烟,还会去勾搭女人,天呀,他还没有成年。这样的生活足矣在他人生写下失败二字,恰巧人们的这种评判是他所不屑的,他认为学校家长要他拼命读书只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能够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鄙视他那位敬佩老师告诉他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去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

他的确很是混账,但是同时他却与那些真正混账不一样,我这话说得不够清楚,这样说吧,他有自我的理想追求,他不会去同流合污,他鄙视没有感情的性。但是现实很无奈,他也务必和这种无奈做一种妥协。这种性格行为上的矛盾赋予了人物那种代表性,能激起人们共鸣的代表性。混账的行为和纯洁的理想的共存。

小说还给我带来了淡淡的感动,不是很多很强烈那种,只是淡淡的,却也让人回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明白自我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这种东方哲学式的理想是多么单纯,每每读一段话都给人莫名的感动。还有一个感动的片段是小说的结尾,当霍尔顿决定去西部之前他把妹妹老菲芯约出来,他只想去见她,和她说一声,而不是父母。他要妹妹去坐旋转木马,自我看着。即使下着雨他也在看在,这种亲情我想是值得去称赞的,是宝贵的。

小说也就这样结束了,主人公是在没那情绪再去告诉我们下方发生了什么。呵呵,小说并不优雅,但是读完却给我们带来了内心平静的思考,那个东方哲学的理想我们是否曾怀有过。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6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7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麦田里的守望者》它道出了青少年的心声,增加了青少年对生活的认识,给予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它就像是海市蜃楼,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靠近,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8

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候,没来由的愤怒,情绪低落,看见谁都觉得格外刺眼,没有一件事情符合自己的心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为敌,要看你的笑话。而你只能在心里大骂几句脏话,大醉一场。

霍尔顿也许就是那刻的你。他懂得斯宾塞老师的关爱,但忍受不了他的说教,也受够了“祝你好运”这类客套话。他渴望友谊,想要与人和平相处,但最终受够了阿克莱的邋遢,斯塔拉德莱塔的风流成性。他甚至也受够了自己。他喜欢琴,却不表白;他不喜欢一个姑娘的内在,却又被她美丽的外表吸引;他招妓被敲诈,却无力反抗;他故作成熟,去搭讪并不吸引他的姑娘;他想被人看做成年人,却总被看穿,喝不到想喝的酒;他约朋友聊天,却只聊朋友厌烦的话题……有那么一瞬,你会觉得他很讨厌,唠叨,胆怯,又谎话连篇。

可是当他卸下伪装无声的大哭时,当他出于佩服捐钱给修女时,当他回忆他的兄弟艾克时,当他哄他的小妹妹时,你才会发现,故作成熟老练的那颗心下,比谁都敏感,比谁都渴望爱,渴望关怀。在那个不敢说出自己的心声,怕被人看轻的年纪,假装坚强也许是他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因为经历,所以懂得。也许正因为此,他才愿意做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在金黄色的麦田里自由自在的奔跑,守护着他们的平安,不让他们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不幸。如果你有机会看到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无助,那一定会深深的爱上他。因为你会理解他所有背后的行为都有着一个他无法跨越的障碍。

霍尔顿是如此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生活中的种种磨难。霍尔顿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不过一板一眼所谓正确的生活。

王小波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不喜欢现状却又无力改变,所以才会寻找愤怒的突破口。心怀美好的期待,但与世界抗争到底。

谁不曾以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除了好人就是坏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慢慢的,似乎一切都变了,变得存在灰色地带,变得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人,变得可以和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熟人。也许这是一种妥协,妥协给社会环境,妥协给种种规则。只是也未尝不可看做为使一种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的方式。人活一世,快乐就好。其它就让他随风而去吧!转变心态,成为一个在妥协中有所坚守的人,与世界握手言和,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9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小说里描写的世界,但是它的教育意义却值得人们思考。现在的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我也经历过青少年时期的那种茫然,对长大后的期盼又害怕。青少年时期正是价值观判断逐渐成熟的时期,很容易受某些事情的影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我国的青少年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因此,即使在那么茫然的时期我们也不会轻易的丢失我们的价值判断,即使是茫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往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痛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欢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终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教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教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梦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往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梦想,只是那个梦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完美梦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终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1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仅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我的梦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我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完美幻想,也是他完美心灵的见证,他期望那些欢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欢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期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我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貌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我的不满与叛逆细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我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教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梦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景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我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梦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可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

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我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我所处之地,或许他自我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境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可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完美生活和崇高梦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2

最终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总体感觉就是压抑,虽然因主人公几乎看什么都不顺眼,这导致我也看不顺眼他了、但同时,我却在他身上看到了自我的影子。

我某些时候对身边的人和事物的质问,怀疑,逃避和他的言行不拍而和。他的彷徨与苦闷几乎能够传染,让我深陷其中;他的思想在我看来是我的思想更详尽的描述;他对世界的看法某些方面来说就是我的看法。我甚至怀疑主人公的原型就是我。

这些也就是当初穆航不让我看这本书的原因,他说我看了会对主人公的世界观展示完全赞同的态度,如果见到了主人公,我会跟他一见如故,但事实并不会如此。

首先,他应当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所以并不存在一见如故之说。更重要的原因是,虽然在很多地方很相似,但对他来说,他看不惯的他不会去理解。而对于我,我能够。

我能够理解他人假模假式的邀请参加个什么活动;能够理解我不是很喜欢的人在我耳边絮絮叨叨;能够理解某个势利的大叔用他虚伪的语调陈述他认为的事实。

这种理解,它不仅仅是证明我能够读这本书,我并不是霍尔顿的证据,更是一种自我思考,一种对人生的认识。我能够随时想到那些他看不惯的现象,让自我理解它,让自我不再做霍尔顿这种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人。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一个收获。

除了这点,还有几个地方让我印象很深刻。

一就是主人公的麦田。他老是想象有一块麦田,有很大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附近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悬崖边在哪儿守望,要是有孩子往悬崖边奔来他就把他们捉住。他整天就干这个事,只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二就是安多里尼先生给他的纸条。上头写着:“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

三是霍尔顿准备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时,他妹妹提箱子出现的那一幕。他要向他的妹妹告别,她妹妹很小老粘着他很喜欢和他在一齐。之后在约定告别的地方见着他妹妹的时候,她手里拿着箱子说要和他一齐走,说只要霍尔顿答应她让她和他一齐走,绝不麻烦他,只是跟他走。

“麦田”让我的质问,怀疑和逃避得到了应有的承认和发泄,那里我,不只是霍尔顿,能够从中找到自我青春的痕迹。安多里尼的字条让我明白自我该怎样活,弄清自我往哪儿走,不要为了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死去。他妹妹的提箱子出现还是给了我压抑的心境很大的感动,之后他的留下来至少说明他还有羁绊,还有亲情。

不,应当是我们。

我不明白是由于这本书是翻译过来的导致语序有些混乱,还是由于没有一次性读完它,我读着心境很压抑,虽然偶尔也有好笑之处。但总体来说对我的启发很大。

这就是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后的感想,趁着心血来潮将它记下来。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3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高晓松深受这本书的影响,也是太合麦田的名字由来,因此在晓松的强烈推荐下,我也拜读了,被这个霍尔顿·考尔菲尔德这个主人公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都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学校开除后离开学校而不想回家这几天内发生的各种无聊、买醉、无意义的生活,不过话说回来,谁没有那段迷茫期呢?重要的是,霍尔顿去见了2个对他有深远意义影响的人,改变了他的想法,把他从毁灭的深渊中拽了回来。

其一是他的中学语文老师,他给了他对了解自己心性的启发。印象深刻的是他告诉霍尔顿的那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这句话用在霍尔顿身上非常贴切。霍尔顿厌倦他的学校,厌倦他的老师,厌倦他的同学,厌倦一切,觉得他们是那么的装模作样,觉得他们都是虚伪的,虚伪的聊天,虚伪的打招呼,因此他对学习提不起兴趣,对他人提不起兴趣,他就要这么逃离这个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做的事情。“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欢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想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她非常可爱,可以和霍尔顿交流。这个小丫头听了霍尔顿对人生的厌倦以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问题“你什么都不喜欢,有一件你喜欢的事情吗?”当霍尔顿决定离家出走,决定在出走之前来看看她的时候,她有了大胆之举,这个举动也救了霍尔顿,我感叹这个小姑娘的不一般。

霍尔顿心性不坏,因此他得到了些许老师的偏爱。他唾弃这个世界,因为他看到了这个世界的虚伪,但是还有这光明的一面,就如他见到的那两个纯洁的修女。我们在青春期的时候,都会遇到这种问题,觉得别人甚至自己的亲人都虚伪的可怜,但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我们成长,让我认识更深,成长的更好更成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4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5

霍尔顿,你看到了吗?是你的父亲,塞林格先生,激发出我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让我逐步向成熟、懂事的前岸迈进。在麦田和梦想交相辉映,煜煜生辉之时,青葱年岁,我读懂了,那爱与理智停留在内心矛盾的激化,正是这种矛盾,牵引着我们守护梦想,年少的`我即使再多的爱、再多的叛逆,都不会超越理智的界限,我想,这就是霍尔顿精神吧!它使我懂得,即使我再努力、微笑、坚强、成长,也抵不过麦田里的一丝守望!而这一丝守望,在梦想号启碇之时,给予我最大的鼓励和导航!

如今,我25岁,记不清楚第几次躺在麦田里,接受它的洗礼,而这一次,我关注的,是它的核心。往悬崖边奔来的小孩,不要怕,霍尔顿正在麦田里当你们的守望者,他会在你们狂奔的时候,把你们捉住。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

有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你,而是你需要这个社会。这对于浮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是一句劝诫的忠言。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就要完全臣服于世俗。说句轻狂的话:在这个节操尽失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来捍卫人们内心的那片净土。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霍尔顿失去了太多东西,如果他能像其他人那样认真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或许生活会截然不同。然而作者的良苦用心在于告诫我们:这个社会永远存在黑与白,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任何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身处白色的时候保持冷静努力前行,处于黑色的时候能守住底线捍卫内心的净土。

这本小说一出版,立刻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它实在写的太真实了。作为现在的我补偿曾经学生时代没有看过的遗憾,虽然它确实是一本青少年读物,但读完确实能从中收获许多道理,我们要做的只是继续冷静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丢掉内心最初的梦想,时刻告诫自己,不要浮躁,借用二战英国政府鼓励民众的一句话:保持冷静,继续前行。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6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或许现在,我正在绿油油或是金黄的麦田里做游戏,不知所谓的往悬崖边奔去,每读一次《麦田里的守望者》都像是在悬崖边,在生死边缘被拉扯回路面上。

谢谢霍尔顿,给了我心底里最纯净的一片麦田。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7

凡高,一个将画视为生命,甚至超过生命的人,一个真正用灵魂的色彩来绘画的人。可当他放下画笔时,却拿起枪结束了自己被人世束缚的生命。

他生命的热情,像是飞蛾扑火般的冲动,像是美人鱼起舞般陶醉。他的色彩,跳跃着疯狂迷醉的舞蹈,奔放地随意旋转着,令人目眩;又似一首激昂的舞曲,想要跳出世俗的束缚。

他桔红色的发须是张扬还是落寞,那纠结的眉头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的《自画像》让人心疼。他总是充满幻想,却游走于极端,他总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他执着地爱着《向日葵》,他用抒情的笔调充分展示着那黄金般的绚丽色彩,一朵一朵绽放的花如同火焰,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爱的最强光。”

他的画面,是永不熄灭的篝火,如同那激情似火的向日葵,按捺不住内心强烈的欲望,正奋力摆脱花瓶的束缚,奔向太阳。他的感情过于炽烈,总是因现实的黑暗而绝望,他的灵魂过于纯洁,总是因世人的污浊而叹息,他对梦想过于执着,魔鬼称他为上帝,上帝叫他为孩子,人们称他为疯子。

他说:“我是以向日葵的姿态活着,而不是以束缚的姿态活着。”看凡高的画,第一眼看到的是耀眼的光华,第二眼看到的是太阳恋上雪花的矛盾,第三眼感受的则是雪花在太阳狂吻下的无奈与消亡。

画如人生。当你被那金灿灿的麦田吸引时,你可否注意到画面角落里的阴冷,是否注意到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送葬队伍?凡高的绝笔画面,仿佛就是他自我生命的写照,是他宿命的遗言。灿如黄金的麦田之上,一群乌鸦飞过,也许,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被束缚的稻草人,希望在阳光下沐浴却又无法忍受乌鸦的啃食。他选择了简单的方式让自己解脱,谁也不知道在中弹后的几天他是怎样度过的,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还是在等待死亡。

凡高,一个渴望自由的麦田守望者,一个天堂里的快乐狂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8

最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麦田里的守望者》。书中讲述的主人公和他的故事让我很有感触,让我有了不同寻常的心灵上的收获。

书中描写的是主人公霍尔顿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在被开除后不敢回家,独自在纽约城闲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甚至,还叫了妓女。就是这么个故事,情节司空见惯,既无色情描写,也没有渲染暴力。可每一个曾经从青春期的真诚、纯情,走向混沌、虚伪、世故、圆滑,而又不甘如此的人,都会觉得这书很亲切。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界的评判和历史的淘洗,《麦田里的守望者》已毫无争议的成为了现代美国文学的乃至世界文学的经典,被成为是“现代经典”。虽说,作家塞林格作品不算颇丰,他除了写过一些短篇小说之外,这一部小说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其实这本小说总计也就十六万字;然而,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从《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至今三十年来,美国历年的一批批中学生、大学生没有一个不读它的。美国知名华人书评家董鼎山说,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初出版时,虽然书评极佳,我对这类少年自述生活小说根本没有兴趣。经过朋友怂恿之后,我好奇地向朋友借阅,翻了第一页,就不能释手,聚精会神地把它一口气读完。这是一种很难得的读书经验。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9

很早就开始觊觎此书了,但是碍于想要看的太多,所以久久未能一睹芳容。今天终于看完了。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塞林格这家伙真够味儿,结局居然来了个悬而未决。好吧,我想说的是,小说的最高境界不就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么?

根据小说的情节,我料想,主人公霍尔顿会挂掉的,毕竟他的思想在一步步堕落(照理说应该不算是堕落,他只是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不能自拔,不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社会中去,不能很好的与人相处,鄙夷一切媚俗虚伪的东西罢了),一步步走向无可救药的境况,他的脑子也因酒精的麻醉和厌世的情绪而导致思维的混乱。骨子里的反叛特性在他的内心世界表露无遗,但是却因为世俗的眼光而不得不压制自己心灵最深处的呐喊。他向往东方哲学,他的愿望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没有喧嚣,没有斗争,没有鄙夷,没有媚俗,没有压迫,没有强制的美好愿望,有的只是一群单纯天真的玩耍的小孩。多么纯粹的想法哟,不过也仅仅只是愿望、梦想罢了。能实现的梦想不叫梦想,只有那些实现不了的梦想才叫梦想。霍尔顿知道这样的梦想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做不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就选择隐居山林,一样可以逃出这个纷繁的世界。就在要付诸行动的时候,小妹妹菲比及时拯救了他。怎么说呢?与其说是拯救还不如说是让他摒弃了出世的想法罢了。有一种说法叫做“委曲求全”,霍尔顿的最终妥协也算是一种博大的求全方式吧。我觉得这样理解能够稍微舒坦一点,这样比较对得起我的内心,因为有时候我也有霍尔顿这样的想法,但是现实却总是把我拉回来了。(菲比的能耐是我所料不及的,这也是导致我没能准确预测结局的原因。但是,毕竟霍尔顿太爱菲比了,我也爱菲比。看菲比的那一段,我总是想到的是我的妹妹,呵呵,以至于感觉特别亲切。所以这样的结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小说中这么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把“委屈求全”这个成语诠释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一个成熟的人懂得怎么去委屈求全。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细细想来,多么让人纠结矛盾的两句话哦。给你一个选择题,你是要成熟还是要自由?到此为止,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一个关于智者和圣人的问题。大凡智者不一定能成为圣人,而圣人在我看来应该都是智者,就算他们没在某个学科领域内有所建树,但是他们的心境已经能够折射出他们就是一个智者,因为他们能够在成熟与自由之间游刃有余地做出选择,或者他们根本不用选择,因为他们两者兼有,这是你我此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企及的。很悲戚地承认,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更不是一个自由的人。如此种种,我还是一个存在很大提升空间的人。

言尽于此,这部著作给人的感想不会只有这些,我暂且写上这么一些,相信我哪天重新翻看一定还会更有一翻感慨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

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感慨颇深,虽然主人公张口混帐,他妈的,抽烟,喝酒,不好好读书,但这正是年轻一代在青春期反叛的写照。主人公不求上进,是个不良少年,对于成人们是坚决抵制这样的书来诱导他们的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逆反心理只是一味抵制或是胡乱安排,就如主人公的父母频繁给他换学校,忽略了孩子的内心世界,从而加深了两代人的不理解甚至互相伤害。

这本书在语言上新颖,是以一种对社会反叛的口吻揭露成人世界的虚假,这样的写法可能对于年轻一代造成了共眠,但却会遭来成人们的反感。

主人公抛出问题让人们去思考,人们谈论酒,性,女人等一切无聊的事情,可即便是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若是与他们理解的反方向,他们就会觉得你不成熟,其结果只是让自己更觉寂寞。主人公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

主人公走在十字路口的那段描述着实让人难过,不断说着“艾里,别让我失踪”,可见主人公当时的无助。我们永远无法找到一个舒服的,宁静的地方,这个世界已经混乱不堪。拥有美好人性的主人公,最后也进了精神病院,我们是不是就此同他们一块沦落,人的出路在哪?套句海明威的话,世界不美好,我们才要为之奋斗。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1

“麦田”是最具象的一个,金黄、广袤、视觉和心理上的无限延伸。

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这样的环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真的不知怎么了?教育怎么了?肆意浪费自己的青春从不后悔,但他们真的不知道:青春禁忌游戏!难道真的是本性难以改变?

作为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来,我也一直在追求“守望者”的理想,看着一个个孩子眼看着跳进悬崖,一次次地伸手去拉他们,本本分分地尽好自己的职责。我挽救了多少将要跳进或已经跳进悬崖的孩子(尽管只是在我所教的过程中),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很多年以后,他们还有他们的家长都还在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谢我。这我已经非常满足了。

现在我又遇到了一群这样的孩子,不遵守学校纪律,我行我素。晚上通宵达旦出入网吧、酒吧。头发染色,随意旷课,和书中那一群浑浑噩噩度日的孩子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已经不能最大限度地纠正他们的思想,现在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做好“守望者”了,不能当一个罪人。想想我们身边,看着一个个误入歧途的迷失羔羊,我竟然无能为力,做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说又是一个悲剧,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又是谁呢,谁敢站出来为这些买单?

主人公的愿望: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愿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就让书中主人公的这句话当作我读后感的结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2

年青的霍尔顿,糊涂的霍尔顿,可怜的霍尔顿啊,让人改容相敬的霍尔顿。

圣诞节前不久,5门课挂了四门,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了。他不敢提前回家,又不想呆在这个让他讨厌透了的、虚伪而又势利的学校。30个小时的漫无目的的放逐,不想睡觉,不愿思考,追逐本能行事,让自己的身体极度疲劳,让永不停下的身躯摆脱受伤的、想躲起来的灵魂……

我们都曾年轻过,请不要指责我们青春的冲动,我们对大人没来由的谎言。我们抽烟、喝酒,夜不归宿,请不要指责我们,我们和霍尔顿一样,我们都年轻过。可霍尔顿内心深处,有着让我们肃然起敬的东西。他说:“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也别轻易责难年青人,他不愿去弟弟的墓地,他只是觉得下雨时大家都可以找个地方避雨,只有弟弟一个人躺在阴湿的地下,无处可避。他坐在学校的楼梯角,一点点地擦去那些写在墙上的脏字。他在试卷上留言,是担心善良的历史老师给他判不及格时于心不安。……

唉,我们的霍尔顿懂得许多我们不曾想过的道理。他说,有的人很讨厌,但在这一点上,人们得小心一些,因为“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并不害人,再说他们私下里也许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要警惕一些事,“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

中年人再读这本书,都会有很多收获的,尽管收获可能各不相同。“他们的谁知道,反正我不知道。”霍尔顿也许会这样说。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3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把你带入浩瀚的天地;读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眼睛,带你浏览广阔的世界。

我十分喜爱读书,其中很欣赏的就有这部《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霍尔顿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读书,只能被开除,又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他的理想一一破灭,后来在他天真可爱的妹妹的话中,他最后还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起初,我在读的时候对它的印象并不深,直到后来我了解到了50年代美国情况后再读这本书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这也让我知道了越读越懂的道理。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在于它生动的情节与细致的描写,更在于它所包括的丰富内涵。

就比如说乘火车这一章中,我见到的人和事就告诉了我们,母爱是一种本能,那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是全然的、不求回报的付出、陪伴与支持。以及兄妹情中,我为妹妹买唱片中的一处,可以深刻感触到这样一点是: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与支持的人,时刻温暖着我们的心,使我们走得更远更精彩。

而这本小说却正是剖析了从主人公的憎恶虚伪到最终屈从社会现实的心路历程。虽然霍尔顿的结局并不佳,可是他有理想,只是无法实现。而有些人呢?只是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生活,这样的人生有意义吗?

理想是一盏明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生活和学习才会有动力,让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4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5

读这本书之前,很多人推荐过这本书,直到现在才有机会读一读。在我感觉,书中应该是一个安静平和的世界。老人孩子与麦浪,阳光蓝天与田野,自由祥和。然而……

开篇便是一个富家顽劣学生的再次被退学的故事。这个满嘴脏话谎言的中学生,对学校十分厌恶,迷茫的游戏人生。然而,如此叛逆浪荡的青年,内心世界却不是贫瘠之地,甚至还有几分单纯稚气,他不愿被束缚,追求自由,用玩世不恭对人,为了融入社会让自己像其他人一样一身的世俗污浊,谈论物质利益与性,但是这样的他内心却十分煎熬,无所适从只能拖着空荡的心四处游荡。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愿望,没有超能力,没有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是职业,不是旅行,这样虚无缥缈又让人浮想联翩,这样直击灵魂,引人重新思考自己内心真正所想。

现实有时确实很物质又残酷,少一碗饭可能真的会失去生命;现实有时更多的是诱惑,形形色色的物质与欲永远无法满足贪婪;现实又是真的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具尸体,就像活死人……但是,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境地,内心总会有呼唤,总会有归属,总会有至真至纯的向往,它们也许简单到只是停下来坐在哪里晒晒太阳,但这些才能给你真正的满足。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6

谁的青春不叛逆?我想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正如《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霍尔顿一样,他,也是青春的迷芒者之一。

霍尔顿厌恶一切成人世界里的虚伪,他的梦想是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孩子心中那最纯洁的童真。这不仅不是一个荒诞的幻想,事实上,它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虽然霍尔顿离它很远,可就算是星空与天际的距离,也终会到达。

书中,经过了三天的无目标游荡之后,我相信,不仅是霍尔顿,就连读者都会有深深的感触。我作为一名反复读过无数次本书的读者,自然有很多的感悟。

霍尔顿没有真正的快乐,他消极,他颇废。虽然心中的信念不灭,但黑暗还是在一点点的蚕食着他。

他甚至想过,离开这个喧嚣的都市,远离他的家人。搭车到西部过另外一种生活,就此一生。

不知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作者的巧妙编排。在离别前夕,霍尔顿想再见妹妹非芘一面,于是他给非芘梢了一个纸条。

兄妹俩见面了,妹妹非芘却执意与霍尔顿一起走。霍尔顿无奈,为了安抚妹妹,霍尔顿只好带着她去到了动物园。

在动物园旋转木马处,雨渐渐大了起来,看着非芘坐在旋转木马上快乐的眼神,霍尔顿笑了起来。她是那么的快乐,他也是那么的快乐。这时,霍尔顿不再寂寞。因为,他领悟到了真正的快乐,这份快乐是这么的纯粹。

以上所述,我认为这是此书写得最好的地方,作者神乎其神的笔力,让气氛达到了顶端。

虽然《麦天里的守望者》是一部虚构的小说,但是它充分表现了我们这群处在叛逆期的青年内心的需求,描写了人物的真实情感。就是这样,此书成为了一代经典之作,同时,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名著。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7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去坚持自己的理想。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8

一个让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这样美好的期待,我去看了这本书,却让我感到一种消失已久却又卷土重来的激动。

从二战结束到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就是其中之一。作者塞林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更重要的是因为作者用现实主义的笔触,生动而细致的描绘了一个男孩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本书篇幅不大,作者除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外,迄今只写过这一部长篇小说,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同的青年、不同的家长和不同的评论家,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书作出不同的评价。

有过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颂扬此书,把它说得天花乱坠,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另一种意见严厉批评本书,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说主人公张口闭口都是粗口,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甚至喊小姐,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不良学生。从而认为本书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家长甚至要求学校禁止学生阅读这类书籍,但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9

说真的,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它神奇在用了整整十六万字只写了两三天发生的事,神奇在这两三天的事就是以颠覆你的三观,更神奇在这些都居然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总之,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向大家真诚的推荐。

——题记

当我看到书的第一眼,我就大错特错了,那精美的蓝色封面上印着几行金字《麦田里的守望者》[美国]J、D塞格林著,多么好的书名,富含深意。我的第一印象是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语言一定十分优美,结果就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如果你也这么想而且内心承受能力差的话,我劝你还是去读《草房子》吧。

读完一遍,我的三观已经崩溃,而是那种永久性的毁灭。一整本书中,“他X的"这三个字至少重复几十遍。"混帐、伪君子"漫天飞。我想这是一本多么邪恶的书。而且一个十六岁小少年就满口脏话(我最讨厌说脏话了)。我曾发誓:我永远不会再读第二遍了,但后来又一想:这本书既然这样,为何老师会让我们读呢?我又耐着性子,读了一遍,似乎并没有第一遍那么痛苦。我似乎懂得了什么,我看到霍尔顿满口脏话中的纯洁,社会上看似真诚的虚伪。

霍尔顿骂脏话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自大,坏吗?不是,他为了报复这个社会及那些虚伪的大人,他本不想这样的,但又不得不这样,我们也不能光看脏话。霍尔顿不是还在博物馆给孩子指路吗?霍尔顿不是还捐给修女们十块钱吗?霍尔顿不是想到麦田里去守护每一个孩子吗?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暗示。他是一个纯洁的孩子,他所做的一切叛逆行为都是在报复大人、社会。他希望他能保留住自己的纯真,所以他想去山林里、麦田里生活。但又因他的妹妹———菲苾而留了下来,她是他唯一的知己,当他得知菲苾也要跟他走时,他毅然选择留下,因为他是为了她好。

大家是否记得奥森贝格校友开着那俩卡迪拉克来到潘西中学,做所谓的成功演讲,给年轻人介绍点人生经验。其实他便是霍尔顿口中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伪君子,为了钱、名利以及卡迪拉克拼命读书,但也正应了大人们虚伪的那句话:好好读书,天天向上。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得到大人、社会的认可。因为那个虚伪的时代,人们只注重金钱利益,只看身份地位,忽略了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以及个人的精神品质。霍尔顿到麦田去,为的只是在这个虚伪、肮脏的的社会中,守住这一代孩子们内心的真诚、纯洁与纯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30

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可是最后看了5页,他就把我吸引了。而且我还有一肚子的感想。

不知道我的同龄人是否在看这本书,或者听说过这本书,或是什么都没有,还是我根本就不该看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主角霍尔顿,才十六岁就抽烟、酗酒、逛夜总会,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彻夜不归。这不是一个标准的不良少年吗?也有人说,他并不是自甘堕落,而是被现实所逼,出于无奈啊。我既不同情他又不憎恨他,也不像书中的“序”所说的认为他仅仅是美国上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代表分子。我只是觉得不管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青年人都要经历思想上的一段彷徨期。霍尔顿正是处于这段时期。我们也一样要经过这段时期才能真正长大。所以我们不能以偏见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对待自己的成长。

霍尔顿说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说得好像义愤填膺,可这只是大人对他的美好期望。他们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前程,不为温饱、就业等问题发愁,买辆私人汽车也是幸福生活的表现之一啊。霍尔顿认为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大部分都是势利的伪君子,社会上也充满了“假模假式”的人。他只爱孩子,认为只有孩子才不被成人世界所污染。这更是他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他刚刚接触社会的中心,还无法接受成人之间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以为一切不真实的东西都是虚伪——刻意的虚伪。所以他的理想只是做一个看护在麦田里做游戏的孩子的所谓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而且他还冒出个要到美国的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住在一间草屋里,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不和任何人交谈的荒谬想法。这正表现了他不敢面对现实和内心的怯懦。

霍尔顿就这样化软弱为痛恨,夸大了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还强加给别人许多他的主观想法。他把整个社会都说成是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的世界,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呢?都在所谓的“叛逆”者,自作聪明地厌世嫉俗,却不知道这其实也是一种俗气的表现。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所未曾经历过的事物,可我们还自以为看透了一切,在比我们的社会阅历多得多的长辈面前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把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贬得一文不值。

我时常想,我们可以在一觉醒来时抛弃一切原有的旧观念,尝试着用一种新的眼光看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从中发现每一个细小的闪光点。也许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不会再是幼稚的孩子,才能担负起成长的责任。抬头看看蓝天,它很宽广;低头看看大地,它很坚实;感受一下周围的环境,它很温暖。我们就是在这样美好与宽容的怀抱中长大,难道不是吗?

一、名著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等文字作品被称为世界名著。

1.“名著”一般都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它们不是只风行一二年,而是经久不变的畅销书。《飘》比起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堂吉诃德》来,读者就相对地说要少得多。有人作过较切合实际的估计:三千年来,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至少拥有两千五百万读者。名著问世后未必在那个时代就成为畅销书,要有一定时间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

2.“名著”通俗易懂,不卖弄学问。它们不是专家写给专业人员看的专门性著作,无论是关于哲学或者科学,历史或者诗歌,它们所论述的是关于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题材,而不是学究式的空谈。这些书并非为教授们所作,而是为普通人而写。要学高深的教材,必先学基础教材。“名著”所论述的都是各个专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名著”是基础教材,所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互有联系的一整套教材,也并非按难易程度和问题的技术性而编排。有一类书却应先读,以便有利于名著阅读,那就是名著的作者读过的别的“名著”。以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和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例。读欧几里德的这本书无需事先学习数学,因为该书本身便是名副其实的几何入门和基础算术入门。牛顿的书则不然,因为牛顿运用数学来解决物理问题,他的著作深受欧几里德关于比例和面积的论述的影响,若不先读欧几里德的书的话,恐怕连科学家也难以一下子读得懂。我的意思不是说科学巨著可以轻易读懂,而是说要按历史顺序读才能事半功倍。正如欧几里德能启发人读懂牛顿和伽利略的著作一样,牛顿和伽利略又能帮助人理解爱因斯坦的著作。这一观点也适用于阅读哲学著作。

3.“名著”,永不过时。为便于比较,我们把眼下流行的书称为“当代作品”,它们只流行一、二年或至多十多年。许多早期的畅销书恐怕你连书名也记不起了,也不会再有兴趣读它们。而“名著”却不会因思想运动、学说更迭、舆论分歧而过时。名著不是供学者研究而积满尘垢的遗著,而是当今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文明力量。人类的基本问题代代相同。读过德摩斯梯尼的演说辞和西塞罗的信件,或是培根和蒙田的散文,任何人都会发现:人们对于幸福和正义、美德和真理,甚至对于安定与变幻本身是何等的笃信不疑!人类为其目标而奋斗的道路看来是不可改变的。

4.“名著”令人百读不厌。只要你认真阅读,你决不会感到扫兴。名著一页书所包含的思想要比一整本普通书的内容还要丰富得多。它可以使你百读不厌,其中的养料汲之不尽。理解能力不同,或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都爱读“名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格列佛游记》、《鲁滨逊漂流记》和《奥德赛》。儿童可以饶有趣味地阅读,但未能领会其中能为成年人所欣赏的全部妙处和含义。

5.“名著”最富有教育意义。“名著”含有其他书籍所没有的东西,不论你是否赞同书中的观点,它们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老师。“名著”受到那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广泛讨论,“名著”是许许多多书籍所论述的题材,论述“名著”的书多得不胜枚举,大部分已为世人遗忘。

6.“名著”论述人生有待解决的问题。世上有一些真正奥秘的东西,那是人类知识和思维局限性的标志。人们不仅带着疑问开始探究,也往往满腹疑团终止探究。真正有才智的人老老实实地承认未能理解的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不是显得知识浅薄,而是表明知识的渊博。读书的人都以知识不为国界所局限而深感庆幸。我不知道如何冲破政治上民族主义的桎梏,但我确实知道我们可以怎样成为人类各方面精神的朋友,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就是靠阅读“名著”。其中小说按照篇幅长短可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 最早的小说雏形当始于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史》--也有人认为是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戏剧名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其中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奥塞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温莎的风流娘们》、《仲夏夜之梦》、《亨利四世》等等脍炙人口的名作。除此之外还有歌德的《浮士德》、萧伯纳《圣女贞德》等等。

诗歌方面的名著有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但丁《神曲》、拜伦《唐璜》等等, 此处不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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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著读书笔记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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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著读后感45篇

篇1:《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篇3:《童年读后感》读后感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番感人至深,震耳发聩的豪言壮语就是来自于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小学时他就嫉恶如仇,敢想敢做。在他还没毕业时,就被开除了,不得不当上了童工,经历了一段苦难的日子。后来在保尔哥哥和老布尔什维克的引导下,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此期间,保尔历经艰苦,饱尝了各种苦难地打击。在一次感染了伤寒病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他,以健壮的身体和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回来,再次为革命事业做出新一轮的奋斗。所以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的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书中有一段情节使我最为感动。省团委朱赫来派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去抢修铁路。铁路的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不会想到条件会多恶劣,冰冷的秋雨浸透了人们的衣服,冷飕飕的,又重又凉。到了晚上,几百个人就穿着那给雨淋透了的沾满了泥浆的衣服,睡在冰冷的地面上,并且紧紧地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他们每天的食物更是让我望而生畏,一碗素扁豆汤和一磅像煤一样黑的面包。每天就是吃这些食物来使全身充满力量去干活的!

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保尔走过这些不平坦的道路呢?是信念、理想、毅力。正是他有了坚贞不移的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理想与顽强的毅力才创出了这块“钢”!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就像一条充满崎岖的道路,要想达到目标,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险阻,这时我们就要懂得面对,所以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读完了这本书,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当我在向理想迈进的过程中动摇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就会向保尔学习,克服种种困难,怀着美好的理想与信念,向成功奋发进取!因为“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5:《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篇6:《简爱》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简·爱是一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人,如果换做我们是简·爱,我们会忍受那样的压迫吗?我想是不会。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简?爱的那种精神。当然了,简?爱身上还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去学习……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篇9:《西游记》读后感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作文

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

寒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篇13:《水浒传》读后感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篇14:《简·爱》读后感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篇17:《西游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20:《资治通鉴》读后感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篇21:《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22:《四世同堂》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3:《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篇24:《红楼梦》读后感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25:《三国演义》读后感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

篇26:《简爱》读后感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因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篇27:《童年》读后感

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篇28:《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一粒种子”和“稻草人”。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非常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其实,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要是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效应。就好比种子,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不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都不会强大,何况是人呢?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才会茁壮的成长。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五步只内的事物,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非常着急,怕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看到这一幕。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心里虽然很悲痛,但是他没法动,就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产全都给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她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可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因为它连半步也不能动。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篇29:《小王子》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由于是柔软的沙地,竟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如果哪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经过那样一个地方,请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下等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

“我只是想说我们忘记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相信的东西,曾经的理想和曾经的美梦。如此,我才会用‘童话’比喻说我们生活里面应该不能够少了相信这件事情,如果我们一早就不相信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在成年的人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它时刻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这便是最简单的快乐。

篇30:《儒林外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篇31:《资治通鉴》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2:《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实在的,一月中旬时,我才真正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虽然书名是平凡的世界,但我却读出了人生的不平凡。

就从主人公孙少平来说吧,他本来是一个农民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可他的脚步并没有从此停止不前,在家中光景逐渐起色时,他选择离家闯荡。刚来到黄原城时,他很迷茫,可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放弃。最后,他成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且,一有闲暇时间,他就会读书看报,以至于不让自己的思想停滞。最后,为了救人,少平的容貌尽毁,而当他可以选择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去,做他的煤炭工人。

而在感情上,少平也不像他的哥哥少安,因为自己是农家子弟而不敢直面自己与晓霞的感情。

从孙少平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努力拼搏,不甘于命运的精神。正如路遥在书中所说的:"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看这本书的时候,正是我迷茫的时期,因为自己努力了却没有回报而感到十分纠结。

而这本书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内心最无助的地方,给我勇气;它像一缕柔和的春风,将萦绕在我心头的愁绪通通吹走。我豁然开朗,虽然我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可能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渺小的一个,但于我自己而言,我就是这场电影的主角。你也许认为我很渺小,但我的内心是一个宇宙。“永远不要小瞧你自己,你的努力终会有一天得到回报,这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这是老师常说的一句话,起初我并不太懂,但现在却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少平的经历也告诉我这么一个道理: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肤浅生活。

很多时候我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别人成绩比我好?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潇洒自在?渐渐的,我明白,抱怨是没有用的,唯有努力去改变,调整好心态,整装待发,才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有能力的人就是硬气,不是吗?

篇33:《红楼梦》读后感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篇34:《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35:《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篇36:《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讲的是我国古代隋朝唐朝的故事,共有一百回,是清代历史演义秀的一部史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它的整体结构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以隋炀帝跟朱贵儿、唐明皇跟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大框架。

自隋文帝起兵伐陈开始,到唐明皇去世而终,记说了隋唐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作者用巧妙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岁末宫廷生活的豪华奢侈,刻画了隋炀帝花天酒地的形象,客观反映了农民战争的社会背景。

它还展示了唐代皇帝生活的骄奢淫逸。它同时还描写了一些轻佻的夫人,如武后韦后等,她们为了攥位,谋杀亲夫,争权夺宠,残酷无情。它还描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故事,如秦琼、程咬金、单雄信、王伯当、花木兰等,用笔豪粗,形象生动。在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隋炀帝。

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但却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当初在跟兄弟李渊公平竞争时,他明里做个简朴节俭、循规蹈矩、关心人民群众的好君王,暗里却骄奢淫逸,而且还买通宠妾,意欲陷害自己的亲兄弟。

母亲独孤皇后开始越来越喜欢杨广(即隋炀帝),而轻视了李渊。就这样,杨广步步高升,青云直上,终于做了皇帝。但是,做了皇帝后,隋炀帝的一些恶习开始暴露。他变成了一个残暴无情的暴君,骄奢淫逸。

相传有一次,听说某地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绚烂美丽的花(人称琼花),隋炀帝当即迫不及待地要去观看。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不能迅速到达,隋炀帝便愚蠢地令人马上从皇宫开始修一条大运河。

大运河的修建使许多劳工由于辛苦劳动过度,加上士兵的无情鞭策而悲愤地死去。许多妻子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没有了爸爸,老人没有了儿子……大运河的修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隋炀帝观看琼花的兴致。

由此件经典的事情可以看出,隋炀帝是个只顾自己的感受,不考虑人们利益的暴君。当然,恶人有恶报,隋朝宫廷的花天酒地生活没有维持很久,隋朝就灭亡了。其实,我认为隋炀帝的政策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也应该为人民着想。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人民的。一个君主,如果自己非常贤明,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的话,国家一样会变得衰败。

没有人民的力量,哪里有皇帝的威风!所以,我认为隋炀帝应该从获得人民的信任跟支持做起,尤其是贫苦人民。他们是特别能够接受新的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贫苦人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许多的困难,但是如果这时有人给予一点儿的帮助,他们就已经感到十分的感激。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没有衣服穿,所以只要皇帝为他们送来一些粗布袄,就会觉得皇帝十分贤明了。

此外,皇帝除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外,还要罢掉一些朝廷里的贪官。贪官不仅让自己从国家资产里牟取暴利,而且还对皇帝阿谀奉承,让皇帝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这样下去,国家不灭亡才怪呢!所以,通过《隋唐演义》,我也知道了作为人民的领导,决不能只顾用自己的权势来压榨人民,而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繁荣昌盛!

篇37:《西游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书——《西游记》,虽然是文言文,可结合内容来读,却又觉得颇为有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受国王所托,骑上马,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面临重重危险,各种妖魔鬼怪都想抓住他们,不过他们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他们用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获得了成功。

着每一个小故事,唐僧的勇敢、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忠心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他们每一个人都让我着迷。他们都如此的勇敢,而我自己呢?

我表面上好像是个勇敢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一到了晚上,总要把电视啊、灯啊之类的东西全部打开。其实是自己手脚不利索,打翻东西,可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吓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就做一条小尾巴,走进走出地跟在爸爸、妈妈的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有一次,晚上六点了。妈妈换鞋子准备出去,我问:“你去干什么?”“我去买袋盐,你快写作业去。”妈妈不耐烦地说。我跑了过去,说:“我作业早写完了,我跟你一块去。”“买袋盐你也跟着,又想干什么啊?”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却已经换好鞋子,跟着妈妈跑了。

还有一次,爸爸的公文包落家里了,那是以是晚上八点半了。爸爸要上夜班,急得很,叫我给他拿下去。可是我看了看黑黑的楼梯,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停住了脚步,说:“我怕,你自己上来拿吧。”“我要迟到了,你快点拿下来。”爸爸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我看看楼梯,打了个冷颤,固执地说:“你自己上来拿。”

哎!我太懦弱了!我一定要向《西游记》里的人学习:我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浪,我不应该去固执的躲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篇38:《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

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4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篇41:《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篇42:《草房子》读后感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著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篇43:《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44:《爱的教育》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篇45:《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m.lz十三、cn)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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