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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600汇合96句-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余华写的。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主要讲了主人公许三观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他还是照样疼孩子们,不偏心谁,一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得了肝炎,他愿意用自己的血来换取一乐的生命。看了着本书之后,最令我疑问的是:为什么人们说宁愿赎了身也不愿意去卖血。我觉得按照书中说的并不是不光彩呀,这样说明了许三观爱自己家里的每一个人。

余华的书让我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友情和亲情。我和石星月都是好胜的学生,上次“人生的大挑战”结果出来后,我两门都不怎么理想,但她考得都还可以,可她总是对自己不满足,总是嘀嘀咕咕说宋英子能考一百分,她就不能还说她是最倒霉的`一个。我听了之后,就觉得她说得一点道理都没有,就和她贫嘴说:“每个人的好成绩都是靠自己不懈得努力的来的,宋英子虽然是你的天敌,你也不必要这样去对付她吧!”说完,我们俩的小姐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让寝室里的人怎么也劝不了。这样就可以体现出我们同学之间多少还是有一点缺少友情的力量。

亲情更是不能破坏。说句勉强的老实话,我大舅妈和外婆就有不好的婆媳关系。那是为了小舅妈生了双胞胎表弟,大舅妈就觉得外婆重男轻女,然后又冒出种种莫名其妙的事情来,弄成了现在这样的纠缠不清。到现在,全家人都没办法解决,我小孩子的辈分,家丑不可外洋,我也不得不少说几句。

我想,当时中国搞“集体化”时,人们都这么注重友情、亲情,我们现在是纯真的新中国,也不要总是想着自己,毕竟奶奶只有一个,我外婆又不是神仙,那有分身术,有了该有多好!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余华的《兄弟》已经是成为畅销书,这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双赢,余华高兴,出版社当然也高兴了。我拿起这本小说,还是被余华写作笔法所吸引,然后随着情节,很快就看完了上部。于是买本下部来看。总的来说,小说还是成功的,还是让人可以看下去的。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这也是这本小说成功的地方。

可是读完全卷,掩卷深思,我又对这本小说不敢恭维,越看越不是滋味。小说虽然是以李光头与宋钢兄弟的成长为主线,但也可以说,小说从到头尾是以变-态和****为主调。李光头的爸爸在厕所里偷看女人的屁股被淹死,李光头十四岁时又是偷看女人的屁股,且看到了镇里最漂亮女孩林红的屁股。这是偷-窥,就是变-态的行为,父子双双为变-态,那已经是有些勉强的情节安排。余华以此大量重复这变-态情节。不单如此,作者还安排了一个八岁小孩与凳子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的情节,显然是有些荒唐。八岁的小男孩,又是在营养不良的年代,基本未发育,可怎么会****,与凳子电线杆搞男女关系,且这描写多次重复于李光头的少儿成长过程。为了描写李光头对林红的喜欢,在林红与宋钢结婚之时,李光头去医院未婚先结扎了,这显然也是太脱离现实了,这种表达方式太直接,太露了,完全没有一点艺术性,不象一个大作家的水平。最后一个让人难受的情节是李光头把林红搞了,也就是把自己的嫂子搞了。这已经是****的关系了。作为一个特别年代成长过来的主人公李光头,天不怕地不怕,性格张扬粗鲁,没文化,一身是缺点,可他还是有真感情,有纯洁的地方,其实对待爱情就是最好表现他思想深处还有纯洁的地方。可这么一个****的结果,让李光头彻底成为坏蛋。我想如果余华有下本小说,如果他觉得有需要,可能会写继母与继子之间或继父与继女之间的****关系了。

我看了书的封面,两个人头可能就是兄弟俩的形象了。再看作家简介的作者像,封面的人头与余华的人头像差不多。那也可以说其实余华就是李光头。

我还不会写长篇小说,可我知道一本好的作品应该有好的思想主题,要么就是催人奋进,要么鞭达社会丑恶,要么表现人文关怀。小说的情节,就是为主题服务,为了表现主题,可以使用夸张手法,可以有些非常情节,比如变-态的情节,比如性的描写情节。都是可以的。可如果这些情节,仅仅为吸引人去阅读,而读完又让人感到恶心,这就不是一本好作品,而仅仅是色情*说,或垃圾作品了。

引用作家鲍十的话:“好的作家,我理解的是引人向善的关怀人的作家。”从这本小说看,余华没有以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只是喜欢自己的写作快感。

《兄弟》

读《兄弟》的感觉犹如观看一幕舞台剧,《上部》(关于文革)是悲剧,《下部》(改革开放到现在)是喜剧;《上部》是悲剧中有喜剧,《下部》是喜剧中有悲剧;极度夸张的表演,极度粗鲁滑稽的语言,使得悲喜剧看起来都更似闹剧;舞台上的喧哗与骚动,让人对故事本身压根不想去信,而待沉静下来,对故事背后的现实却又不由不深信。

《兄弟》发表后,畅销的同时也遭遇了国内批评界无情的批评,国外的一些评论大概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兄弟》自始至终都非常有趣。中国的批评家们不满于余华故事的荒诞和形式的粗糙,他们更愤怒的是余华对当代中国生活坚持不懈的批评。《兄弟》……充满了对整个社会辛辣与深刻的嘲讽(美国《洛杉矶时报》20xx年2月1日);余华笔下的中国骚动不安,沉重压抑,畸形发展(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个世界余华根本不存希望(法国《读书》杂志)。

《兄弟》中描述的两个时代,用余华自己的话来概括,一个是“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淡的时代(文革)”,另一个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现在)”,从《兄弟<后记>》不难看出,余华在写作中国的遭遇时品味着欧洲的历史,而我在这本书中读到文革时不由自主想到了不久前英国的暴*,想到了利比亚总统卡扎菲之死。英国暴*中参与打砸*的不少是学生,最小的不过10岁;卡扎菲被年轻的士兵抓到,士兵残暴地用鞋底抽打他的脸,虐打羞辱之后用枪结束了他的生命。卡扎菲曾问士兵:以我的年龄可以做你们的父亲了,我对你们做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待我?余华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了特殊时代背景下人灵魂深处的恶和浊,只是,这恶和浊不仅仅属于中国。

有位诗人说: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余华坦言他与现实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说得严重一点,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他写作的使命几乎就是发泄、控诉或揭露,他作品中充斥着暴力和死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心的愤怒逐渐平息,他对事物有了理解之后的超然,开始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的长篇小说一改过去的写作风格,尤其在《活着》、《许三观卖*记》里,他贴近小人物的生活,倾听他们心灵的声音,为他们的绝望悲悯叹息,又和他们一起在绝望中探寻活下去的希望,并为微渺的希望之光悲喜交集。

《兄弟》读书笔记3

著名作家余华的新著《兄弟》看完让人非常困惑,很难将这本韩国影片一样装祯的小说和余华这个名字联系起来。至少我作为一名读者,实在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是余华写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余华不能写这样的书,只是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浪费。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的`头两章需要围绕的女人的屁股浪费掉几万字,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因为这种事情只需要一个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怀着对女厕所的一定热忱就能在半天内干完。是什么让余华在《兄弟》一书里执意要亲自动手,不厌其烦地描写屁股,实在是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谜。看完《兄弟》(上)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告诉我全文和头两章有什么关系。如果《兄弟》一书直接从第三章看起,可能效果要好得多——-避免了看到一个著名作家的病态行为,并且不在这种病态上面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讲述故事的时候总让你有种脱帽致敬的冲动,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如果余华失去了他鲜明的个人特色*,失去了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希望他还能保持体面的沉默,而不是继续不知疲倦的说下去。《兄弟》(上)的前半部里,我不得不向王朔起立致敬,为了他的那本《看上去很美》,我现在看到余华版的了。在下半部里,我不得不向意大利导演贝里尼起立致意,为了他的《美丽人生》,我现在看到中国版的了。我的问题是:余华干了点什么?

《兄弟》据说是余华从百万字的家族史中转型而来的结精,按照他的话来说,是从一条小路出发,最终却见得了一个宽广的世界。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世界来,这本书是彻头彻尾地在试图愚弄读者。

它就是一本通俗小说,通俗且恶俗。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就不会把这么一本通俗小说写到40万字,而且分上、下册分别出版。这给人的感觉是余华突然想去挑战海岩,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所以,《兄弟》里才出现了香艳的臀部、小朋友的性*冲动和类似电影《美丽人生》一样的煽情故事。它的目的是满足从中学生到离休干部所有的需求,因此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锅杂烩。

如此空洞无物的作品居然出自一名严肃作家之手,简直是对这个职业的侮辱。通篇对文字的炫耀,毫无创意的故事情节,甚至是对电影剧本的直接模仿,居然也敢于把这种杂烩端到桌上,当做年度大餐提供给读者?谁给予了作者和出版商这种勇气?让读者去分辨大餐和猪食?端出这么一份东西,作者难道不感到羞愧吗?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作为职业作家,我觉得对读者最起码的诚实和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是应该有的。《兄弟》这种似驴非马的东西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名的严肃作家笔下,尤其不应该出自余华的笔下。职业作家写出那么业余的东西来,值得自己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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