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后再重逢读后感集锦80条-读后感
小说的
《家》《春》《秋》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在读完《家》之后对高觉新这个形象最为触动,所以想重点说一说这个人物形象。
创作《激流》的当时,巴金就已经发现了“觉新性格”的普遍性。正因此,尽管他希望在高觉慧身上,写出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却终于使这个人物看到了存在于自己那里的觉新式的的精神弱点。对“普遍性”的发现,是他不至于简单的对待他的人物,让人物承担其所能承担的历史责任。巴金发现了人的不完善,同时又隐约感受到了这“不完善背后巨大的历史原因,看到了“五四”启蒙主义者的理想在中国的现实命运。这深化了他的悲剧感受,把他的悲哀引向深远。在《激流》创作的始终,思考导致人的不完善的现实条件,谴责、追究环境,一直是一种更强大的冲动。
封建专制社会压抑人的个性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多劝人忍从。高觉新的性格与命运中,有很多在中国的知识者的普遍经验。他们形式不同地、或多或少地。分担了高觉新的命运,因而也像作者那样,对人物不忍过分苛责。“同情”-------或者说同感,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这种感受我在读完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深有同感。《四世同堂》中的祁家三兄弟中的老大祁瑞宣与老三祁瑞全,与巴金《家》中的高觉新与高觉慧性格与命运有相同之处。老大在设定的社会环境下,不由自主不可选择的要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在家庭责任面前就显得黯淡了。
在《创作回忆录》中,他说,他在写《激流》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至于把“自己”写了进去,而且不仅如他过去所说过的,写进了高觉慧的形象中--------“挖得更深一些,我在我自己身上也发现了我大哥的毛病,
我写高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自己不止一次的想过,在我的性格中究竟有没有觉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至今还没有把它完全去掉,虽然我不断跟他斗争。我在封建地主的家庭里生活过十九年,怎么能说没有一点点觉新的性格呢?......”在长时期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过程中,尤其在经历了巨大的劫难之后,他发现了当创造
高觉新这个形象时潜在的创作动因。在《家》的自序中,巴金也明确的写明了这一点,他说他写《家》是为了写给他的大哥,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哥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但是他慢慢发现,其实大哥高觉新的形象也是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自己的性格,他们之间是共通的。所以无论从现实中看巴金他们一家她跟他大哥,还是从小说《家》剖析,我们都没有办法将觉新与觉慧的性格完全分离来研究,因为他们都在影响着对方,他们性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高觉新的性格悲剧性在与,由于历史的安排,也由于自身弱点,他站在了封建家长势力和“家”的青年叛逆者“中间”。正是在这儿,“历史”的形象也呈现了。这两个人物,在“新”与“旧”之间,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找不到依着旧秩序固有的位置,也找不到依着新思想该有的位置。生存在“过渡时代”爱之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但其中的多数,或进或退,趋向分明。惟有高觉新、祁瑞宣所属的这一群,无力地跨在两个时代之间的门槛上,进退失据。
“家”“国”这两个经常被并置的概念,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段往往构成了相互映射的关系。“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迅速碎解,出走的新青年一时成为最耀眼的文学形象,“家”作为老中国压迫和罪恶的代表。不断被控诉、放
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被放逐的“家”的意向在战争时代又受到“魂兮归来”的召唤,旷日持久的战争让“家”成为对离乱的人心和破碎的国土的有效组织形式,就像1939年林语堂在《京华烟云》中写到的,“家庭是国家的第一道防线”;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家”“国”想象又以错杂的方式被组织到社会主义革命话语以及新政权合法性论证的叙事中。
在小说中,觉慧成为一个旧家庭制度的反抗者,其实远在真实的悲剧发生之前。他的苦闷,他对家庭压迫的感受,基本来自新书报的阅读。在巴金的笔下,觉慧童年时关于人生和世界想象是来自马房中老轿夫讲述的故事,他的梦想是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没有家庭,一个人一把剑,到处飘游”;而随着他进入中学,开始阅读新书,他的世界就改变了面目。这些新书报构建了一个古旧腐朽的旧家庭形象,并相应地用一个遥远模糊的乌托邦完成了“离家”的召唤。在《四世同堂》中老三祁瑞全也是选择了出走这种方式来追求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只不过他们出走的方式不同。但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的出走背后都有他们大哥的牺牲,所以两部小说中这一点很相似。年轻气盛的一代可选择出走去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肩负着家族使命的老大,却永远无法轻易地卸下自己的担子去追寻自己的心中的乌托邦。二者唯一不同的是,高觉慧受到了新书报的影响选择出走,而祁瑞全是因为邻居钱家长子为国殉身也激发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热血。
作为小说重要彰显的唯一新女性,琴的追求、理想和勇气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新书报而来。当琴想投考男女同学的学堂,母亲表示反对以后,琴一时间觉得很凄凉,似乎希望完全飞走了,甚至墙壁上挂的父亲的遗容,也对她哭起来。“她无聊赖地接下裙子往床上一抛,走到书桌前面,先拨了桌上锡灯
盏里的灯芯,便坐在书桌前面的凳子上。灯光突然明亮了,书桌上的《新青年》三个大字映入她的底眼里。他随手把这本杂志翻了几页,无意间看见下面的几句话‘......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说人所说的。......一切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决。......’原来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剧本《娜拉》。”她从《新青年》中获得启示和勇气,“眼前顿时明亮了”,甚至“一切悲伤都没有了”。
无论是上文中所说的觉新、觉慧还是唯一的一个受新思想的女性慧,他们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觉新的一生都献给了传统的“长子观念”,觉慧最终如自己所愿,慧也经过自己与觉民的爱情考验,在与传统的包办婚姻的枷锁压制下获得了自由解放。有胜利的地方,必然会有牺牲,但这也是最合理也是最理性的结局。
小说的读后感篇二:欧亨利小说——读后感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的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篇一:半生缘读后感】
可能这周工作太紧张了,从上班到下班都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工作,所以天天晚上睡很少的觉,竟然也不觉得犯困。终于昨天晚上看到12点多,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以前没怎么看过张爱玲的书——虽然她是个名家,也有很多人追捧她的文字。可是我一直觉得她的文字有点消沉阴暗,所以一直也没看过。大概是两年前借过她写的书,但是那时侯还是和同事住一个宿舍,是一边跟同事聊天,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了几篇。基本上没有印象,只是觉得她的文字很晦涩。就没再看过。前几天,我弟过来,带了本《张爱玲文集》放在了我这,因为这几天没好电视看,又是一个人闲着,就看起来。没想到这一次心态竟然是完全的不同,看起来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所以常常是晚上看到半夜。或许她的书就该一个人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比较成熟些了,能看懂她的内心了。
《半生缘》虽然书没读过,却也看过电视剧。所以对于故事情节也大体知道一些。可是再读书,确是一点不感到厌烦,相反看了后才发现电视剧真是太肤浅了。张爱玲那细腻的描写电视剧又怎么能够诠释的了呢!不得不说张爱玲的文字真的是太细腻了。表面上看似很平静,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大的矛盾,可是在这平静下面却早已是惊涛骇浪,紧紧的抓住你的心。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大作家不是靠华丽的文字来征服读者的,当然文字和故事性是一方面,这一点张爱玲也做到了。还有一点重要的是他们能在故事里讲述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社会……的哲理——或者说轨迹更确切些,这才能显示出作家的智慧。张爱玲就是有着这样智慧的才女。她的思想是独特的,看问题也那么深刻,又能用一种很准确的文字把它表达出来。我真遗憾现在才读她的书,但是不管怎样总还是看了。
【篇二:半生缘读后感】
花了昨天晚上的大部分和今天早上的一点点时间,终于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看完后最深的感觉是,真是环境能造就与之相应的人,也可以将之中人的生活与人生改变、偏离其预期。真是时代作弄人啊。书中的主人翁曼桢与世钧之间的爱情就是个例证。他们之间的爱情被环境中的人所破坏、阻断、淡化。面对这一切他们不能冲破环境的世俗,他们无力改变他们的环境,但他们有不愿就这样依附于周围的环境。曼桢被她姐姐关在她家,然后逃离她家,然后回来照看她自己的儿子,然后与以结婚的世均见面,已经时隔十八年了。他们以前是怎样的年轻,怎样的相互依恋啊!但现在,他们已经都是中年人,都有了小孩,都有了家庭的责任感。他们的理智已经不允许他们再来一次了。我想,他们见面的那一刻一定有恍然过世的感觉,仿佛以前美好的时光就在昨天。
小说的结尾很含蓄,但反映了主人翁那豁然大度、积极向上的精神。也许我们不能完全去改变我们周围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积极影响和改变周围的环境。
张爱玲的小说的细节写的特好,给人很深的真实感。以后要多多的拜读她的作品。呵呵。
【篇三:《半生缘》读后感作文】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篇四:读《半生缘》有感】
前些天,我读了张爱玲的一部小说——《半生缘》。其实之前电视里也有热播过,但是由于对张爱玲的敬仰和对这部小说的喜爱,我还是把原著读了一遍。有时我还真觉得文字比电视更有吸引力,小说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气息总让我有种莫名的感动。《半生缘》是以一种最朴实平凡的语言讲述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用“残缺的完美”去形容《半生缘》是再贴切不过了。《半生缘》之所以能流传至今并被人们所赞称,或许并不仅因为张爱玲这个作者和故事发生的社会背景,还因为它能以悲剧的形式打动人心。笔者很喜欢女主角曼桢,而她是当时受社会迫害的典范;被姐姐出卖;母亲却袒护姐姐,认为姐姐求子心切的做法也情有可原;被姐姐从中阻碍,使她与她当时的未婚夫相隔十四年后再相见。可结局已定,哪怕两人再相爱,却再也不能回到那一段已失去的岁月。
而我喜欢她并不仅仅是同情她,更是敬佩她,她每时每刻都在和当时社会上可悲的制度作斗争,每时每刻都在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尽管她这一生已注定成为悲剧,但她至少竭力地争取过。我作为一个读者只能说,在当时社会中像她这样的人太少,而她自己也能力有限,因此才没有化悲为喜。但是她的精神是可嘉的.。当十四年后曼桢与男主角相见时,尽管他提出与他妻子离婚再与她结婚的提议,但曼桢还是没有答应。并不是她不爱他,而是因为太爱他,不想因为自己而使对方原来平静的生活再起波澜,更是因为道德与良心的缘故,毕竟男方是有家室的人,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去逼着人家妻离子散是不是太残忍了!曼桢的善良与无私让我折服;或许这世上真的没有那么多“敢不敢”,而是“能不能”了,如果一段感情没有道德作底线,没有责任作保证,又何谈“爱”呢?
红尘中浮沉着太多个梦,又到底多少个梦能生死与共?《半生缘》这段爱情故事也有其“可喜”的二面,至少曼桢这辈子能如此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回,真的是死而无憾了。
半生匆匆,半生如梦。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七、八年如同过往云烟,而对于年轻人来说,二、三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现在的我,只想好好珍惜我的这一生,不要让我这短短的一生留下长长的遗憾。
【篇五:《半生缘》读后感】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篇六: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看完张爱玲的《半生缘》,又名《十八春》,主要是主人公认识了十八年的故事。沈世均、顾曼桢两个普通人从逐渐的好感、彼此心中有对方、生死之约到阴差阳错分开、互相挂念、最后为了各自的家庭而成为好友的故事。期间张豫瑾、顾曼璐、祝鸿才、许淑惠、石翠芝扮演着重要角色。
人是偶尔清醒偶尔迷茫的。沈世均遇到古曼桢时对其很是钟情,想要一生一世。而当两人产生误会时,怀疑立刻就来了,喜欢的深度和对象也立刻发生了变化,对于石翠芝明明知道两个人不可能,却还是稀里糊涂的接受了,以至于两个人入洞房后就立刻流泪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而即使后悔又能怎样呢,他们两个爱的人都抛弃了他们,他们是现实的爱情世界的伤者,需要相互的安慰,况且父母都在逼婚,没有什么好的选择,只能将就着过下去吧
人也是不坚定的健忘的。在姐姐顾曼璐、姐夫祝鸿才的合谋下,顾曼桢被祝鸿才强暴怀上了孩子并关押了起来,顾曼桢对祝鸿才应该说已经恨之入骨。而当孩子出生、姐姐去世后,这种仇恨变淡,甚至到后来主动去照顾孩子,这可以说是为了孩子,但是经受不住其手段而嫁给了祝鸿才,真是记吃不记打,生活无忧虽然有了保障,孩子成了生活的寄托,幸福却全然没有了,家庭冷战一直在继续。还有张豫瑾,原来是和顾曼璐青梅竹马的,后来鼓满路已经出嫁而没有了希望,住在顾家看到顾曼桢长得很像其姐姐,于是开始喜欢起顾曼桢起来感情就这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始至终的喜欢太难了,不过张豫瑾对顾曼桢的喜欢持续到了最后,虽然他也结婚了,到后来还是牵挂着顾曼桢。里面的细节描写还是很细致入微的:沈世均给顾曼桢拣手套送会时避着别人避嫌、饭店吃饭放筷子、顾曼桢给徐叔惠、沈世军织毛衣掩护着两人的关系、沈世均送顾曼桢去家教在楼下多呆了几分钟等等,都对人物内心的挣扎、彷徨深刻进行了描述。
命运是无常的,谁也不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而我们依然能继续计划着关于未来的美丽的梦想。顾曼桢因为被关押而无法与沈世均联系沟通,海枯石烂的诺言就这样被轻而易举的粉碎,在黑暗屋子里顾曼桢积攒了一肚子话想对沈世均说,可是等到双方见面,时间让一切归于平淡,原先想说的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更不知道说了的意义。时间和空间这个巨大的距离让不愈的感情缠身了缝隙,甚至是消散,毕竟都是凡人,都受着周围环境的影响,社会的急剧变化,是的人的感情更佳的善变、热闹的诺言可信度降低,那种至死不渝的约定和行动、那种等待对方二十年、五十年的可歌可泣的忠贞不渝的传奇爱情早已经作古,所以年不见不见的他们几乎等于形同陌路之人:他结婚了、她被强暴怀了别人的孩子。自己的决定是最关键的,而往往却被周围的人所左右,人就这样顺从了社会、迷失了自我。沈世均和顾曼桢不顾家人的反对走在一起时,别人顺从了。而张豫瑾出现时,家人极力撮合,顾曼桢又开始动摇起来,幸亏自己理清了自己到底喜欢谁。顾曼桢被姐夫强暴,却在家人的劝说下减消了对其的仇恨。沈世均和石翠芝都知道对方是不适合的,却被撮合在了一起。
半生缘就是这样一个命运多舛的故事,计划和安排都会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所打破,人只是在被动的接受和顺从,所有的挣扎和反抗终究是徒劳的,感情是捉摸不定的,爱情在一定时间是甜蜜的、温馨的,却很难保险,只有无趣、无聊、无味的生活能够持久和永恒下去。生命和生活虽然经常是作选择题,但是却是在优先的选择项内、选择一个被暗示、被安排、被胁迫的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选项,千百万个不愿意都抵挡不住生活的安排。而这就是生活。
办事情愿肝肠断,
海枯石烂终虚幻。
命运多舛十八春,
痴心一片注心间。
【篇七:《半生缘》读后感】
我为文章拟题目,并无定法,有时是喧嚣之后,梗括出中心,有时必先定题目,免得支蔓地太开,就如此际。
近日重读《半生缘》,这是我读的张爱玲的第一部小说,从此,很长一段时间沉浸在张爱玲文字的风情里。
世间事推究起来都很宿命,一旦电光火石般的碰撞起来,才发现因果的导线早埋在红尘里。大一寒假,我高中时代最要好的男同学把一本《半生缘》轻巧的放在我案头,以先知的口吻告诉我:“看看吧,你会喜欢的,符合你的气质。”就象中了魔咒一样,看看,就喜欢了。
除了初恋男友直接晋升为丈夫的他之外,这位男同学是唯一的相交最深的异性。高中毕业后,我们保持通信五年,频率当以周计。青春懵懂的岁月里,一份至真至纯的友谊,但已失了音信四年多了,一如这小说的名子“半生缘”,多少情缘是无法一辈子的。淡若水的友情亦或书中的风月浓情,阴错阳差中,丢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小说中的这个文案——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总在某种情境漫上心头,浸的心酸酸涩涩的。任是繁华,任是落寞,谁又能回得去呢?
曼桢和世均是回不去了,所以张爱玲安排他们向前走,让世钧与翠芝卸下旧情爱的包袱,达成一种谅解,去了新的天地。让曼桢在慕謹处照水临花,再现生机。初读时,我甚至是厌恶这样的安排。“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是我那时无法理解的,真爱一次,足可澎湃一生的,如何就潮平浪静了呢?渐经了一些人事,也相信了,命运的风无止息的吹,情感和灵魂行走在路上,总渴望寓所的,再执拗的人也走不回光阴里去。
一直都喜欢张爱玲以平静的笔调写爱情,平实琐碎如家常日子。爱情到底不过是凡俗生活的一部分,任心底阳光普照,如花怒放,欣喜和激动,缠绵和深挚,表现出来,不还是一粥一饭,半丝半缕的沉溺和庸常吗。爱的佳境当是爱着而不自知,就如世钧冒雨走了远路为曼桢找回丢掉的一只手套,然后颇费踌躇的交给她。就如曼桢要为世钧整理回家的衣箱,他的衬衣领带和袜子,一样一样经过她的手,那种异样感觉,就如他们在不甚干净的小饭馆吃午饭,曼桢在水杯里为世钧涮干净了筷子。当时过境迁,这此曾漫淡不经的细节,成了心上的落英缤纷。有时越是情真意切,表现出来越淡越浅,回味起来越绵久纯正。
太多的人习惯把爱情戏剧化,一旦说了爱,就要约会,礼物,急着关怀和殷勤,生怕负了爱的浪漫,而忘了扪心自问,正如张爱玲笔下的另一个人物所言“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
世钧和曼桢是尽了工夫恋爱的,没有情书和密约幽会,只慢慢走近,渐生了解,情朦如隔雾,全非言情小说中,搭台唱戏一样尽情悲欢,是读到后来,曼璐鸿才这对卑鄙的夫妇,设了陷阱把同一轨道的两个人驱散,曼桢的抗争,她在绝望里对世钧的信任和盼望,曼桢被囚禁后,世钧的焦灼和追寻,十八年后知道了使他们分离的,多少年来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他们感到的凄凉的满足,我也才满足的确知,他们是那样爱着的,曾是彼此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快乐。如许深情,张爱玲只以浅语写就,看罢方知,一旦这爱消歇,便从此无心爱良夜,十八年都纠缠不能释怀的,就是,那时彼此是不是一心一意的。
是的,是一心一意的爱的。擦肩而过的瞬间都奋力伸出了搀挽的手臂。奈何命运布下阴霾,让他们看不见对方,错过,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多少年后,我才理解了,我同学所谓的符合的气质,那时,我是爱生活的,如许多的年青的人,爱的热烈,简单,唯美,自然就有随之而来的惶然和落寞,张爱玲恰站在时间之流的彼岸,拍击着浪花,凉冽的渐落在此岸人的头脸上,指引我们向时间的深处望去,向人性的肤浅和算计里望去。他总是一副历经沧海指点归帆的闲雅姿态,一语就道破了我的寞。
何止我,这一定也符合了许多人的所谓气质吧,总有一些人,如翠芝在新婚红烛下悲泗淋漓,对世钧的问:“怎么办,我不爱你,你也不爱我?”但依然得把生活继续下去。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些东西拥有过,却无法永恒,还占去了心地,只剩荒芜。不仅爱,许多东西。
生命的底色就是苍凉。我们只是侥幸活得有些色彩。
市场门口有卖氢气球的,美丽而饱满。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惶急又惋惜的喊:“我的气球飘远了,我抓不到它了。”她妈妈劝慰她:“飞就飞吧,放在那儿也慢慢瘪了。”其实,饱满的生命也如此,不知所终或日渐空瘪,抑或暴破。生命是终将荒芜的渡口。
【篇八:半生缘读后感】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作文
【篇九:读《半生缘》有感】
我是在书摊上邂逅了《半生缘》——张爱玲著名的一部小说,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买下后,就迫不及待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
书的开头就是写世钧,曼桢与许家少爷叔惠见微妙的友谊关系。后来曼桢那为养家而堕落红尘的姐姐曼璐与奸商结婚后,因为曼璐不能生育,夫妻关系不合,而鸿才又眷恋妻妹曼桢,于是阴险自私的姐姐曼璐就假装害了重病,让妹妹来看护,而让鸿才将其占有,以将丈夫拴住。
后来曼璐真的得重病不愈而死,曼桢为了儿子,不得已屈嫁鸿才。可怜世钧不知道其中的缘由,苦苦等待,最后在家人的压力下与自己不喜欢的翠芝结婚,但也破坏了叔惠与翠芝间那份之间隐藏了很久的感情。当等到十四年后的相遇,那份凄楚,悲凉,尤如秋日的落叶。但年的一切,也都一去不复返。
读过后,我的新久久不能平静。文中共有三个另人悲痛的遗憾。
一:父亡,而破坏了豫瑾与曼璐见纯真的爱。
二:因为身世差异,而使叔惠与翠芝有缘无份。
三:因姐夫与姐姐的陷害,与母亲的怕事,终使世钧与曼桢两个相爱的人分隔两地,有情人不能眷属。
我好恨,恨顾老太太的息事宁人,胆小怕事,恨鸿才的阴险与姐姐曼璐的自私。我也恨封建社会不把女人当人的风气,恨封建社会终人一生的吃人的礼数。
与封建社会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我是个女孩子,我庆幸自己没出生在那个吃人礼数的社会。
所以,我们应当珍惜党与国家所给予我们现有的一切,珍惜好每一天,好好学习,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篇十:《半生缘》读后感】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读后感。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故乡》读后感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2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故乡》读后感3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4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读后感: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真、稚气的友情中寻到了温暖一与慰籍。童年的伙伴有着自然纯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宁馨儿。《故乡》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圆实的双手,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晃晃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纯朴健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5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故乡》读后感6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7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后感8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后感9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10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后感11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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