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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狼王悲歌读后感锦集66条-读后感

狼王梦故事

同学们,你们听说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吗?他写的《第七条猎狗》、《鸟奴》、《最后一头战象》、《雪豹悲歌》等等小说栩栩如生。其中,《狼王梦》令我印象深刻。

《狼王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匹名叫“紫岚”的狼和大白狗打斗时生下了五匹狼崽,最小的狼崽在那场暴风雨中不幸身亡,其余四匹狼崽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媚媚是匹母狼崽)为了让狼崽成为狼王,紫岚历经千辛万苦,但是,黑仔被金雕吞食,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双毛因为挑战狼王失败而被狼群吞食了。紫岚与那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我为紫岚感到惋惜。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2

我最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一只叫黑桑的公狼,它们比别的狼的野心更大,更想当狼王。黑桑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死了。紫岚要帮黑桑完成愿望。紫岚一共生了五只狼宝宝,有四只是雄性狼宝宝,有一只是雌性狼宝宝。在四只雄性狼宝宝中,有一只刚生下来就被雨淋死了,有一只叫黑仔的狼跑出去玩被金雕吃掉了,有一只叫蓝魂儿的狼被捕兽夹压死了,有一只叫双毛的狼和狼王洛戛决斗时被咬死了。紫岚生的四只公狼全都死于非命。只剩下一只叫媚媚的母狼。

其中我最喜欢蓝魂儿,因为在冬天,狼群没有食物,快要饿死时,它从树洞里引出了一只狗熊,帮狼群找到了食物,救了狼群。我想如果它没有被捕兽夹压死的话,它一定能当狼王。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3

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作者是沈石溪。这本书的主角是紫枫。紫枫在与大白狗斗的时候,它的狼崽诞生了,共生了五只,死了一只,是公狼崽。三公一母。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魄儿,接着就是双毛,母狼崽叫媚媚。

主要讲了紫枫想让自己的公狼崽当上狼王。黑桑是紫枫的丈夫,因去死亡谷死了。她的黑仔,因它长得像黑桑,所以对它偏爱。可是黑仔因为去捉老鼠,被金雕吞食了。黑仔死了,到蓝魄儿顶替黑仔的位置。蓝魄儿是一半长得像黑桑、紫枫……正当蓝魄儿再过几年要成为公狼的时候,不幸的事发生了,猎人把羊当作诱饵,蓝魄儿中计了无法逃出,紫枫被迫咬死蓝魄儿。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4

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读后感《故事书屋读狼王梦有感》。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荆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狼王梦),书中母亲紫岚是一匹体态轻盈,毛色黑的发紫,漂亮的母狼。在与大白狗争夺食物时困难的生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母亲为了心里的狼王梦,她不惜一切代价,打骂,争吵训练她的孩子们成为下一代狼王,可惜天不遂人愿,一个个儿子在她面前死了。最后她只能无望的把狼王梦这个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而悲哀的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母狼为了自己的梦想是那样的拼搏,那样的坚持不懈,那样的勇往直前,那样的奋不顾身。虽然她失败了,但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她的这份母爱值得我们尊敬。

在生活中,我的父母寄托了我很大的希望。希望我在学习上成才,希望我在生活中成为强者。他们给我洗衣做饭,风雨无阻送我上各种 对我有用的补习班,他们自己省吃俭用却在我身上舍得花各种费用,而我却不听教导,顽皮,冲撞,让他们担心,难过。今后,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听话做一个让他们骄傲的儿子。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6

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7

到暑假了,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里面的主人公是只个狼,叫紫岗,是一只母狼她的丈夫,黑桑,在鬼谷去世了。她怀了五个狼崽四公一母,这五个狼崽代表的是将来的狼王。可是在一场洪水中死掉一个,剩下的四只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双毛、媚媚。黑仔、蓝魂、双毛,有的被金镖吃了,有个被猎人打死的……他希望媚媚早点结婚,当时他已经去世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只要为梦想奋斗,就会成功。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8

我读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我有了许多感受。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在分娩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幼崽被大白狗咬伤了,后来紫岚的孩子并没有当上狼王,而且还死了4只,紫岚伤心欲绝,也衰老了许多。最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我读过后被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而且它的机智勇敢让我折服。我们要学习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斗智斗勇的精神。虽然紫岚的孩子媚媚把它赶出了家门,而她却为了狼孙的安全永不放弃,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学习。

我读过《狼王梦》后,非常的敬佩主人公紫岚。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9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叫<>,故事书屋读狼王梦有感。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主要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紫岚生了四只小狼,老大黑仔被金雕叼走了,老二蓝魂儿活活被扯断,老三本来可以打败狼王洛嘎,可是被群狼吃了,老四媚媚是母狼,所以紫岚只能待狼孙成狼王了,可是在狼孙出生的那天,那只叼走黑仔的金雕又来了。紫岚为了狼孙与金雕同归于荆

每一个家长都希望孩子成就大事业,所以作为孩子的我们要努力。

狼王梦故事读后感10

读完狼王梦我的脑海之中浮出了许许多多的想法。

我很同情故事中的一紫岗,它的丈夫——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山洼洼被一只野猪那巨大的獠牙剌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死于非命。紫岗因为有伤在身又失去了伴侣,只好去猎的养鹿场偷,虽然成功偷到了幼鹿,但一场雨和一只狗让它失去了一头小狼。它的大儿子蓝魂儿一只敢咬狗熊的“中”狼可因猎人的半只山羊死于非命。三儿子因为它的大儿子黑仔和二儿子蓝魂儿的打压和食物的不平很弱,但因它的野心而死。紫岗最后和它杀子之仇的金雕同 归于 荆 可怜的紫岗早年丧丈夫之后连四子,它的一生这是一个惨字了的。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 篇1

我手中的书越来越薄,翻到了最后一页——《狼王梦》被我看完了。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母狼紫岚怀孕了,可是它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命丧鬼谷。紫岚饿极了,黑桑死了,它只能自己去捕食。一只大白狗发现了它,它在狗的追逐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当时,大雨倾盆,一只小公狼被淹死了,剩下的四只小狼三公一母。老大叫黑仔,因为它全身乌黑,无一点杂色。老二叫蓝魂儿,因为它毛色偏蓝。老三叫双毛,因为它的脊背是棕色,身上是黄色的。老四是唯一一只小母狼,叫做媚媚。黑仔最像黑桑,但它在半岁时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很争气,不服输,有一股倔劲儿,但它成为半大公狼时死在捕兽夹下。双毛,从小便自卑,在与洛嘎争夺王位马上要赢时,却死在自卑心理下。现在,紫岚的四只公狼都为了狼王之位丧命,它只剩一只母狼媚媚了。怎么办?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也就是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是,事情并不顺利,老雕又来了。紫岚为了狼孙能成为狼王而不是金雕的点心,与老雕同归于尽。这时,媚媚也生下了六只狼仔。也许,某一只就是未来的狼王。

当狼王的梦想让紫岚、黑桑、黑仔、蓝魂儿、双毛都丧命了,这值吗?为什么它们这么坚持,这么想当狼王?它们为了尊严。为了尊严,什么都值。万狼之上的狼王和一只狼奴隶一样吗?不一样。怎样才能成为狼王?需要勇气、智慧和付出。这就是紫岚、黑桑、和三只小狼追求的。它们不想当奴隶、当走狗,它们要当领导者,要当万狼之上的狼王。只有这样,它们才有幸福的生活。人不也一样吗?当上层领导者是有幸福、尊严的,也有好的生活质量。但不是没当上领导的人就没有希望。有志气,有信心并且肯努力拼搏的人,经过奋斗总有一天也会成功,领导别人。可那些听天由命的人呢?就只能当被领导者。所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经过努力和奋斗,麻雀也能变凤凰。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 篇2

在这三天假中,我看了一本关于动物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狼王,可是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为完成黑桑的遗愿所以想让黑仔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是一个有理想、有野心、望子成狼王的母亲。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在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时,希望用牙齿咬断捕兽夹为此她掉了好多牙齿,可是蓝魂儿还是死了。紫岚在救蓝魂儿时毁了容,她牺牲了自己的容貌,毁了她自己的一生,可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她不顾一切,这是多么深沉的母爱啊!紫岚和我们的母亲是一样的,她们都拥有高尚、无私奉献的母爱。而紫岚对双毛的爱是在我看来最独特的。因为双毛从小就很自卑,所以他的奴性十分明显。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可是双毛不明白紫岚的用意,在后来将紫岚的一条腿打折,紫岚并没有生气......这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因为紫岚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让我知道母亲的严厉是为了我们的成长和我们的将来。她们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我们无论如合也报答不了她们对我们无私的爱,但是她们并不求我们的回报。

读完这本荡气回肠的书,让我深有感触。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 篇3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被那情节所感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头母狼,和一头公狼结为夫妻。并产下了三个小狼仔,可狼仔出生不久后,那头公狼便告别了“狼”世,公狼生前的愿望是成为狼王,死后便把希望寄托给了它的儿子,母狼化悲愤为力量,决心将狼仔们培养成绝世狼王,从此对狼仔们加以宠爱,又加以训练。

最终,结果却令人想不到,第一只狼仔在捕猎时,因为盯上了金雕的食物,金雕为了保护食物,用自己刀一样锋利的爪子拽起狼仔,扔下了万丈深渊。

正是因为母狼太溺爱孩子了,当第一只狼仔被金雕抓住时,极为顺从,没有一丝反抗的动作。

第二只狼中了猎人的捕兽夹,却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在原地等待,最终也死了。

第三只狼在争夺王位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不顾狼是多是少,直接冲了上去,虽然骁勇善战,但最终因为竞争对手太多了,最终战败,并且被狼群分食了。

狼是需要在动物世界立足的,需要有生存能力的。但这只母狼与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过度溺爱,导致孩子们没有得到最好的教育,有时候对孩子过度宠爱,留下的,只能是孩子一世的悲伤。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 篇4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六年级:哭不出来的泪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 篇5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与乌鸦做邻居》、《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等等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狼王梦》这本书,因为它十分感人。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草原上,生活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他十分不幸,在他怀孕时,配偶大公狼黑桑在与野猪搏斗时,不幸被野猪的尖角挑死了。紫岚几天以来的运气都很差,一直未能捕获动物,乳房空瘪瘪的。于是,紫岚铤而走险,去人类的养鹿场捉捕马鹿,滚烫的鹿血,可以促进乳房分泌出许多又香又甜又稠的乳汁。当他冒着生命危险,从报警的公鹿和小鹿的妈妈眼皮底下捉走了小马鹿。大白狗追逐着紫岚,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紫岚分娩了!他顺利地生下了五只小狼崽。这时,一场大暴雨降临了!紫岚一家与大暴雨整整拼搏了半个多钟头,总算活了下来,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白白送掉了一只小公狼的性命……

我们大家都知道,母爱是无私的,而紫岚的爱却带着一丝冷酷。例如:蓝魂儿与另一匹小狼崽黄毛争抢一只羊腿,因为黄毛比蓝魂儿早出生两个月,力气比蓝魂儿大,所以,蓝魂儿不敌黄毛,很快败下阵来。蓝魂儿跑到狼母紫岚身边告状求援,紫鑫不但不给予帮助,反而重重的打了他一下,打地狼毛飞旋。我十分喜欢紫岚这种冷酷却刻骨铭心的爱。我想,紫岚的爪子打在蓝魂儿的身上,痛在自己的心上,而为了自己心爱狼儿的前途,他不得不硬起心肠这么做。从这件事中,我学到了:你靠自己的努力得不到的东西,靠眼泪就更得不到。对狼来说,痛苦是不能用眼泪来发泄的,要埋在心底里发酵,然后再慢慢地凝聚到爪和牙上。

回想起来,我的性格有些地方与狼相似。有一次,我考场失利,考了七十多分,我十分难过,认为这次考试将会是我人生上的一个污点,再也抹不掉了。那天看报时得知:北大的一个女学生,因为自己不会洗衣服而自暴自弃,跳楼身亡,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是啊,我决不能重蹈那个女学生的覆辙而自暴自弃。第二次考试很快到来了。我认真复习,终于又考出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

我在认为狼十分隐忍的同时,也觉得他们很聪明。因为他们知道,在狼的世界里,是没有公平和正义的,有的只是弱肉强食。所以,在他们受了委屈后,不会也不可能去报复。只能日益使自己变得强大。

我要争取成为一匹隐忍而智慧的“狼王”!

名著的读后感1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哎。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特殊的埋葬仪式,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草原狼从不独吞猎物,总是与家族的每一匹狼分享,它们会承担狼崽和老狼的抚养,它们对家族有着不可磨灭的责任感。

蒙古人的冷静是狼教的。

草原狼不管在多么危急的时候,都能冷静的“调兵遣将”杀出重围,头狼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一头老狼的镇定,足以挽救整个狼群。

蒙古人的宁死不屈是狼教的。

草原狼是无法驯服的,自由是它们一生的追求和信仰,它们宁意战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也不肯在铁链下安稳度过一生。

蒙古人是狼的徒弟,狼是蒙古人的精神图腾。

在蒙古人心中,狼、草、人、畜是一个整体,狼吃黄羊和黄鼠,使草原不受破坏,人才能在草原活下来,牲畜吃草,狼吃牲畜,为了控制狼的数量,人又要杀狼。这是大自然千古流传的草原铁律。

但这一切都在人类开始想要征服自然时改变了。

猎人大量捕杀狼,渐渐的,狼在草原上销声匿迹了。人们肆意养殖牛羊,将草原变成了麦田、菜园……

读完《狼图腾》,我的心情很沉重!!!

在草原狼被捕杀殆尽的今天,在野生动物日渐稀少的今天,在人类的野心开始膨胀到幻想要彻底征服大自然的今天,我们大量砍伐树木,我们不顾草原的负荷圈养牛羊,肆意毁坏草原……

大自然惩罚了我们:森林变成荒野,草原变成沙漠,生物种类灭绝速度增快……

我们是否应该检讨,我们是否应该明白,只有像蒙古人对待狼一样对待大自然,像蒙古人敬畏狼一样敬畏大自然,才能够长久的在地球上存活下去?

名著的读后感2

读了《树精尼卡》后,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是它告了诉我:“外貌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这个耐人寻味的道理。 《树精尼卡》主要讲述了:树精灵尼卡模样太怪了,它非常怕别人笑它,所以不敢交朋友。只有在月圆之夜,它才在远处看其它精灵跳舞唱歌。后来,尼卡因为太寂寞,所以请巫师把它变得漂亮。巫师答应了,但要它去收集一些赞扬和精灵的笑声。尼卡到处帮助有需要的精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收集好了赞扬和笑声。当它把收集好的赞扬和笑声交给了巫师时,它却不再想改变模样了,因为它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远胜于拥有这个美丽的外表。” 当我再次读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啊!这个不正是以前的我吗?对啊!那时我刚转到了荔港南湾幼儿园。我因为总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就变得很自卑,不敢与别人交流,交朋友。我的父母也为我的自卑而非常伤脑筋。 有一天,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这些新生来进行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讲得很流利,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快到我了,我心像一只兔子一样蹦啊蹦啊蹦,紧张得快跳出来了!“下一位!”老师喊道。啊,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走向台前,“我·····的 名字叫···叫···植馨霈,请···请····请多多····多多指教!”一介绍完,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走回到座位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又请了几个同学进行。介绍完了,老师问全班:“你们最想跟哪位新生交朋友?”“霈霈同学!”“她最喜欢帮助别人!”“她最善良!”他们异口同声大声地说道。在那一刻我的自卑已经烟消云散了。从此以后,我主动和同学交往、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幼儿园的那段美好时光,成为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这件事,再读了《树精尼卡》这篇故事,都让我觉得尼卡悟到的道理是正确的:“模样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应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啊!”还在自卑中生活的人啊!快来看看这篇故事吧,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吧,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名著的读后感3

《小树精》是由 东方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童话作家——王一梅。 这本书写的是树精阿末的妻子树精欢欢在合欢树中冬眠时,被人类干扰,变成了隐形树精,隐形树精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一年。如果找不到红色的浆果和白山羊的毛织成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就救不了隐形树精。当时,那里的人们只养黄山羊,见到自己的羊圈里多了一只白山羊,都会厌恶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白山羊!我们可没养它,让它滚开!”因此,在这个城市里,白山羊消失了。树精阿末为了救欢欢,离开树精森林,去寻找红色的浆果,和消失的白山羊。阿末让胡萝卜兔和糊涂猪来照顾幼仔:树精小羽。就这样,阿末去了城市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树精森林。直到有一天树精小羽发现了树精阿末,认出了树精阿末就是她的爸爸,可这时的小羽已经变成了隐形树精。树精阿末让白山羊吃下红色的浆果,山羊的毛变成了红白色的。方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后,帮助树精阿末用红白羊毛织成了一件毛衣,树精小羽穿上后,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知道了,真心的朋友才是最可靠的,不要总是说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也这样说你,你心里一定也不好受。真心待人,总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名著的读后感4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希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助他重新捡回希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起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情,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后来,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美好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伤心,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伤心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cheap,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伤心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直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同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名著的读后感5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名著的读后感7

大学時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時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時,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軍隊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時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時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時時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時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時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時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時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時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時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名著的读后感8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名著的读后感9

在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最最激动了。在这本书中,安妮在不断的变化着。

从马修带回来的是一个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瘦骨如柴的小女孩,我不马修和马莉娜会不会收留她。自从安妮被收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出:他把止痛药放进了蛋糕里;从房顶上摔下来;把头发染成绿色等等,在每次出后她都吃一欠,长一智。

安妮仿佛是一个闯入凡间的红发小精灵,当马修和马莉娜兄妹由于一个误会收留她的时候,玛丽娜一度怀疑她着了魔。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精灵,却牢牢的抓住了我们的心。

现在安妮变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漂亮的大姑娘,她考入了皇后学院,并成为了获得大重奖金的学生。后来,他为了玛丽娜和马修,放弃了考大学,她也不让马莉娜卖了绿山墙,因为这是马修生前一生的心血,她要在这美丽的绿山墙里和马莉娜度过一辈子。

我被安妮的这种精神所感动,我爱安妮。

名著的读后感10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名著的读后感11

什么是英雄?我以前并不太了解,只知道英雄都是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牺牲的人。对我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

但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篇文章,我的观点由此改变了。这篇文章的故事是:从小诚实、质朴、全身是胆的保尔出生在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里,他把一切力量和生命都奉献给建设新世界的伟大事业。他是一个在全俄罗斯的人民心中的、全俄罗斯的共产主义是的英雄。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英雄真正的意含义: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的一切,与坏人坏事斗争,那就是英雄。英雄是在别人最需要帮助下,敢挺身而出,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会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个格言告诉我们,即使你没有做惊天动地的事,可你一生没有做坏事,那你就是英雄!

同学们,看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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