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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格街谋杀案读后感聚集96句-读后感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Mark Twain),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亦是著名演说家。虽然其家财不多,却无损其幽默、机智与名气,堪称美国最知名人士之一。

其交游广阔,威廉·迪安·豪威尔士、布克·华盛顿、尼古拉·特斯拉、海伦·凯勒、亨利·罗杰诸君,皆为其友。他曾被誉为:文学史上的林肯。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

威廉·福克纳称马克·吐温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其于1910年去世,年七十五,安葬于纽约州艾玛拉。 写作风格:熔幽默与讽刺一体,既富于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刻的社会洞察与剖析,即使幽默辛辣的小的杰作,又是悲天悯人的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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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里·芬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因为害怕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里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

弄得家里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后来终于成功脱险,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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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非常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起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自己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篇

在寒假中,我阅读不少书籍,但令我最难忘的两本书之一,就是这本马克吐温所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他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正义感的男孩。他和她的朋友们讨厌木事的鬼话,常常和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乏味的功课和呆板无目的生活环境,他们做了很多的冒险来改变现在的环境。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捣乱快乐与乏味,贫穷与富贵,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的各个侧面。读了这本书后,我就认为做人就是要诚实,正直,遇到困难要冷静的分析,还要勇于去尝试与解决其他的问题,说不定这样成功的希望就会变大。

同样的,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这是处理疑难问题的一个妙计。如果书里的主人公汤姆在刷墙时愁眉苦脸的样子被贝恩看到了,让他知道了刷墙是多么的苦,累,那么罗杰斯还会愿意拿苹果来和汤姆交换着刷墙吗?虽然,有些时候看起来似乎是吃了亏,但如果你跳不过心中的那道坎,不想方法的就去解决问题,不仅不利于与周围的人相处,还很难避免继续吃亏,造成更大的苦楚。我喜欢这本书,在主人公刺激的冒险中,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下来慢慢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篇

五年级,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讲了:汤姆是一个聪明又调皮的孩子,寄住在姨妈家。他活泼好动,不爱学习,喜欢逃学,还和流浪儿哈克玩“海盗”。他梦想成为英雄罗宾汉,善良又冒险精神······他为民除害,还和哈克在一个山洞中找到宝藏,发了财,由一个人人讨厌的孩子,成了大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有幻想和冒险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的人。我们要学习他的冒险精神。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汤姆·索亚学习,学习他那勇于面对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在学习中才会赢得好成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篇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它的作者是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也是著名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代表作有:《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百万英镑》、《狗的自述》、《苦行记》、《三万元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活泼调皮、聪明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不喜欢受约束,一心想当绿林好汉,过流浪生活。

他在学校里,是惹老师头疼的学生。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的人将要被判刑时,他勇敢地站出来,指正凶手。去郊游,他还救了小伙伴……

汤姆富有正义感,勇敢……可我连勇敢都做不到。

去年夏天,我和爸爸妈妈回老家。第二天,我和表妹、表哥去玩,天快下雨了,天空中飞着许许多多的蜻蜓,表哥抓蜻蜓,哥哥捉了一只,让我帮他拿,可我不敢,每次鼓起勇气,可看到那还拍着翅膀的蜻蜓,刚鼓起的勇气,一下都没有了。表哥和表妹两手都拿着蜻蜓回家了,可我空手而归。

我一定要学习汤姆,一定要勇敢,坚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5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又是一部大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小男孩——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是一个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的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个缺乏管教的坏孩子。但是,在那个年代,这种“坏孩子”似乎很受很多小孩喜爱,似乎以他为榜样。这不是学坏了吗?!错,大错特错!看看所谓的“好孩子”吧。他们好在哪?好在成绩好,有礼貌。那他们就真的好了吗?不是。他们缺乏了对朋友的仗义,对其他比自己“差”的孩子的真诚,勇敢和坚强。而这些东西正好在“坏孩子”身上得以体现。我觉得这是一个马克吐温的讽刺点。当然,现在的孩子大多是成绩不坏,有礼貌,仗义,有诚意,勇敢和坚强。

汤姆是个大胆,天真的孩子。他和同伴哈克在墓地目睹了印江乔引发的杀人惨案后,他奋不顾身的出庭作证;他曾发过寻宝热,和同伴最终瞎猫碰上死耗子,找到了宝藏。书中还刻意去描写了杀人凶手印江乔的恐怖和奸诈,和汤姆索亚完全相反,最终还写到汤姆战胜了印江乔,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光明总能战胜黑暗,天真不会被恐怖所感染!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6篇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了知道了一个勇敢的男孩—汤姆。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的男孩,可是在姨妈的眼里,他却是一个调皮蛋。聪明的汤姆在每次遇到难题的时候,都一次次的用自己的智慧给软化了。在本文中汤姆同他的好朋友哈克·费恩一起去冒险,经历种种困难后,让原本不聪明、不勇敢的哈克也变成了真正的男孩。并且汤姆和哈克在冒险中还得到了许多金钱,成为小镇里的富人,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面对,说不定我们就能从中获得无限的“财富”。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7篇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8篇

同学们,你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吗?这个假期我经老师推荐,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叫汤姆·索亚的小男孩。他活泼,开朗。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和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和贝奇在山洞探险。他的甲虫打败过一只狮毛狗。和他的难兄难弟到孤岛上当海盗。把姨妈对呀的处罚变成快乐……同时他也充满了正义感,他被人认为是一个十分讨厌的孩子,但是他在法庭上指出杀害鲁滨逊医生的不是老酒鬼莫夫。波特,而是镇子上的恶棍印江。乔埃干的。既帮老莫夫。波特摆脱了他莫须有的罪名又证实了自己并不是一个坏孩子,让人们对他又有了新的看法。

我认为汤姆·索亚这个孩子并不坏,只是他没有发挥自己的优点。他把脑子都用在出坏主意上了,如果他潜心改正这个坏毛病的话,他一定是一定是一名又乖又听话的好孩子,我们千万不要像汤姆一样专门用自己的小聪明来耍别人,来向别人索要东西,要学习汤姆勇于和大坏蛋做斗争的精神。

怎么样,《汤姆·索亚历险记》很精彩吧!有空也读一读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9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美国的圣彼得斯堡小镇,有一个叫做汤姆·索亚的淘气鬼。他父母双亡,由姨妈照顾。他在一次野营中和法官的女儿在山洞里迷路了,他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出来。之后,他又与一个淘气鬼哈克又去洞中历险,并找到了一些金币的故事。

我被他的聪明机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了。我也要向他学习他的那些优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0篇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题写成的。他回忆童年的一切,把它写成小说,都写得非常逼真,让人看得津津有味。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德斯堡小镇上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和野孩子哈克一起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带着镇上的孩子玩”打仗“,一起搞恶作剧捉弄姨妈。一次,他和哈克一起去墓地试胆量,偶尔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并嫁祸给彼得。在法庭上,他们出庭为彼得作证,指出了真凶。汤姆又在魔克托尔山洞中找到了逃脱的乔埃,挖出了乔埃埋藏的金币。它成了镇上的大英雄。

这本书中的汤姆顽皮捣蛋,常常捉弄人,不听姨妈的话,还经常逃学,最后还与哈克逃离到一个孤岛上,是大人们担心。这些行为固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关键时刻,他为了正义,挺身而出做证人,拯救了无辜的彼得,而且在顽皮之余还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了众人钦佩的小英雄。这一切都充分表现了汤姆爽朗、活泼的性格和冒险、进取的精神,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完这本书,我还意犹未尽,还想再看一遍。汤姆的故事引人深思,即使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也有一颗善良正义的心。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1篇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被主人公汤姆的坚强勇敢、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感动。

汤姆是一个活泼调皮的孩子,他动辄逃学打架。他不喜欢被人约束,一心想当绿林好汉,过流浪生活。同时他又聪明善良,富有正义感,他经常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坏人的罪行,还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和伙伴脱离险境。

一次,她和好朋友不顾迷路的危险,去黑暗的山洞里寻宝,他们挖了一整天,终于挖到了宝物,可他们时来时马马虎虎,不仅没带够蜡烛和食物,而且,就连一点回去记号也没留。勇敢的汤姆不怕困难,把风筝线系在一块石头上,一边放线,一边寻找出口。他们在山洞里多次被石头碰伤,可是他们不怕困难,顽强地与黑暗和恐惧作斗争。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们带着宝藏安全地走出了山洞。从此他们变成了百万富翁,在村里出了名。

汤姆代表了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从他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她对平庸生活的厌恶和对自由理想世界的向往,是使人生更加丰富多彩的动力;他所热衷的”冒险“则是人类生命意志的体现。

怎么样!大家是不是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人呢?想想看,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揭露坏人的行踪,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他这种不怕别人报复的精神难道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2篇

今天,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淘气的汤姆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干活,每天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搞恶作剧,但他是个有正义感的人。他亲眼目睹了印第安乔杀掉了罗宾逊医生,但乔却将此事嫁祸于波特,在法庭上汤姆为无辜的波特澄清了事实,挽救了波特;后来迷路的汤姆在山洞里又遇到了乔,最终汤姆成功地逃出山洞,而乔却被饿死在山洞里。

这个故事说明汤姆正义、勇敢、坚定、善良。他使我明白了,无论我们碰到任何困难,都要坚强、乐观地去面对,不能退缩;当别人有困难时,帮助身边的每一个人。汤姆有一颗真诚、正义的心,它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昧着良心说话,不能做坏事,只有努力奋斗,乐于助人,才能成功。我们拥有正义和善良的本性,只有用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别人,才能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这个正义、勇敢的小伙子肃然起敬!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3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他笔下的汤姆更是经典。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叙了汤姆和他的朋友们的五次历险,分别是:到墓地试胆量,到杰克逊岛当海盗,鬼屋寻宝,魔鬼拖尔山洞历险和再次洞中寻宝。次次历险都有惊无险,让读者们随着书中的经历一起历险。

读完这一本书,我们可以看出汤姆许许多多的优点,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勇敢和正义乃至领导才能,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敢于探险,追求自由的性格特点,他在魔鬼拖尔山洞带着贝琪找到出口,到墓地去试胆量都是他敢于探险的表现,他还带着乔奇和哈克到杰克逊岛当海盗,以此来躲避大人们的管束更是令我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人走夜路都令人心惊肉跳,更何况是去墓地,他还目睹了一场杀人案。他追求自由,不安于现状,在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不管怎样,汤姆·索亚这个脍炙人口的名字,是成年人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4篇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忆,在《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就记述了汤姆·索亚得童年生活。

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机智、活泼、调皮的孩子,正因为他身上的这些缺点和优点,让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他。他和自己的朋友干出了很多令人发笑的事,被罚刷围墙,却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替他工作,他特别喜欢做恶作剧,总把人搞的晕头转向。每当看到汤姆又在施诡计时我都非常佩服他,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戏弄人的好办法的,每次都让人们不得不向他投降。他虽然顽皮,但却充满了正义感,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总是挺身而出,当波特接受审判时,汤姆立刻出庭作证,拯救了波特,他所做的一切,不管是对是错,都成了人们喜欢他的理由。

人们都说顽皮是小孩的天性,只有顽皮才能体现出孩子的天真烂漫,如果我们的童年也能像汤姆的童年那样,过上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生活那该多好。那样的生活真令人羡慕,整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无聊了,再做一个恶作剧,也许看到别人气愤的样子,会使自己发笑。为什么人们都喜欢童年?因为童年里的生活轻松快乐,即使犯了错误,也没有人会责怪你,因为你还小,不懂事,偶尔做了错事很正常,在童年里你也无需面临什么重要的选择,要决定谁先谁后,来一次剪刀石头布,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我喜欢汤姆·索亚,喜爱他的童年,更喜欢他的聪明机智和顽皮。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5篇

秋高气爽,一年一度的金秋读书节又到了,陈老师为我们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讲了:19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的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的故事。他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但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他们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与富人、教堂与学校、宗教与犯罪等美国当时生活的各个侧面。这些都是我翻开这本书,映入眼帘的简介对我“述说”的。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最后哦几个章节让我印象最深。其中,有一个片段写的很好:汤姆发现地上有些不对头。别的位置都是岩石,惟独这一块是泥土,泥土上有几个大脚印,还有一些蜡烛油。他让哈克贝里看了看,也觉得这里有名堂。汤姆就拿出他那把刀,在泥土上挖了起来。泥土并不板结,汤姆挖了几寸深,就碰到了木头。从这个片段我可以看出汤姆虽然平时笑嘻嘻的,但关键时刻又会认真思考。

是啊,要是我平时碰到难题也像汤姆现在这么认真,那么我就可能不仅仅有财富收获,还可能有更多的知识收获。是啊,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啊,文学名著是全世界人的无价之宝,特别是青少年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马上行动起来,在我们阅读图书时,同时提高文学功底、锻炼文字驾驭能力。在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自己心灵的雨露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6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马克·土温写的,上面写的是汤姆是一个很淘气但是有很聪明的孩子,老是逃课去游泳,但是如果别人惩罚她的时候他的鬼点子又特别多,还曾经离家出走过,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目击到了一场杀人案件!他还听说有一个地方是鬼物,非说那里有宝藏,结果真的听到了2个海盗在谈论着宝藏藏在“鬼屋”里,还说标记是十字架,后来汤姆在一次野餐会上和好朋友贝琪进入了山洞迷路了,后来终于找到了出口,在出去的路上既然发现洞壁上刻着一个十字架,后来一找真的放了一袋金币!!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什麽坏事都是会有转变的,汤姆那么淘气既然能出庭作证还发现了宝藏,这让起了在我练古筝的时候经常弹错因,但是每次妈妈都没批评我,而是告诉我怎么才能弹好,陪我共度难关,现在我刚学了很短的时间,老师就说我的水平能考4级了!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只要你对这件事有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也告诉了大家遇到难事不要气馁!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7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8篇

在金秋读书节的日子里,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颇笔记触。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像磁铁和铁相互碰触,铁被牢牢地吸住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故事的情景在我脑海里播放,里面故事的话语仿佛在我的耳边回响。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哈克贝里·芬,这两个孩子正如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的小石子,可是到了后来,他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鲜花。汤姆·索亚走到哪里,都有大人赞许的目光,都有小朋友崇拜的目光。

这一切都要从淘气的汤姆开始。”哈哈,哈哈,真幽默!“我边看边笑,这本书的作者马克·吐温先生把汤姆写的十分调皮,不是到河里游泳,弄得湿淋淋,就是和别人打架,搞得全身都是泥。

汤姆的顽皮和我妹妹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上整理房间,妹妹正在我的课桌上画画。过了一会儿,我到楼下拿东西的时候,看见妹妹在我的本子上乱涂乱画,我一气之下抢来本子,天哪,这还是本子吗,这简直就是废纸!我这妹妹和汤姆有的一拼。

”好样的!“汤姆在法庭上豁出去了,这是他经过了长时间地思想斗争,白天躲在家里,关着门窗不出门,晚上,提心吊胆地睡觉,生怕印江·乔埃来找他麻烦。但是,在这件医生被杀的大案子发生时,汤姆在天使和恶魔的较量中,选择了揭发印江·乔埃。

在后的日子里,汤姆这位名副其实的小英雄曾经寻宝、找大坏蛋的藏身处、被困在山洞里,这是多么惊险的旅程呀!

汤姆·索亚正直勇敢、活泼开爱、聪明善良,不过也会调皮捣蛋。

汤姆常常被打,但我十分的羡慕他的生活多姿多彩;崇拜他的正直勇敢;向往他能够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冒险,当一个威震四海的海盗。

这本书虽然读完了,但是我的读书之旅是不会结束的!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成功正需要这阶梯。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19篇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书的主人公名叫托马斯·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因早年父母去世,而寄养在包莉姨妈家里。

故事讲了汤姆和野孩子哈克一起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妙事。例如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使出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地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汤姆后来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他却偷偷跑回到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固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决定挺身而出做证人,拯救无辜的嫌犯穆夫·波特;并且和哈克在顽皮之余破获了一起谋杀案,成为众人敬佩的小英雄。

书中描述的这一切,充分表现出美国人爽朗活泼的性格和冒险、进取得精神,而这些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令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撒切尔大法官对汤姆的评价:“如果汤姆是个平凡的孩子,挥的智慧和勇气,是多么令人敬佩啊!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0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批判现实主义的卓越代表,是一位幽默讽刺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贪玩好斗,东躲西藏的小孩,这个小孩的名字叫做汤姆·索亚,主要说的是汤姆非常不喜欢上学,就每天逃学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去水泵下淋头,汤姆也很喜欢打架,而汤姆的打架和一般的打架是不一样的,汤姆的打架是为了一个小女生,因为汤姆喜欢这个小女生,这个小女生有很多的追求者,汤姆知道了就找他们打架,最后他们打得两败俱伤,汤姆不但没有追到这个小女生,而且还受到了不同度的伤害。

我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管为了谁也不能逃学,不过为了什么也不能打架,因为你不去打别人,别人是不会去打你的,所以不管为了谁不管为了什么东西都不应该打架逃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1篇

嗯……回想起来,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可是只有《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面挥之不去。

这本是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活泼、充满正义感的小男孩。说他调皮,是因为波莉姨妈让他粉刷栏杆,他却让别的小孩心甘情愿的为他工作,而且他还能获得许多小孩的谢礼;还有和乔。哈帕、哈克贝利。费恩一起去杰克逊岛做海盗,镇里的人都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波莉姨妈和其他小孩的亲人都悲痛欲绝,谁知他们并没有被淹死,人们都很高兴;说他充满正义是因为他挺身而出拯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找出了真正的罪犯。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人。他们大多也是像汤姆一样,外表很顽皮,可是他们也有心,面对亲人的思念,也会像汤姆一样。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2篇

“汤姆!”

无人应声。

“汤姆!”

还是无人应声。

汤姆又在偷吃果酱。

全文始终围绕着这样一个喜欢调皮捣蛋,招惹是非,厌恶功课的孩子。他梦想着成为海盗,四处寻宝,开着自己的海盗船,一撒网一拉网就能吃到一顿海鲜大餐,然而现实却是在家里等待波莉姨妈的清粥小菜。

这样一个独特的孩子放在当今社会恐怕难以生存。现在的任何一个孩子都比他好学,比他“懂事”,但也不如汤姆有一个伟大理想,有一个敢于实现梦想的劲儿。

仔细想想,又有多少孩子像汤姆一样四处探险过?恐怕是屈指可数的,我想不是因为他们的负担过重,而是他们已经失去了精神家园。

每个人都会长大,都必须走在社会中,但童年是否去得太早了,孩子们是否太快地走进社会了,而儿时的纯真是否一定会被社会拒之门外?

汤姆就像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当今的孩子,也照着大人们。

孩子们看着镜子在想:这个调皮捣蛋的讨厌鬼是谁啊?为什么他不读书不写作业?

大人们看着镜子在想:这种单纯真挚的童年生活是何时离我们而去的?为什么它在我的生活里失去踪迹?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去想。

但每个人都不同,镜子给出的答案也不同,如果这些问题很诱惑你,那你就去照照镜子吧。这镜子在书店里就能买到,只要十几块钱。

我无法预知它给你带来的答案是什么,但我可以把我听到的告诉你:

成年人在繁华的大千世界里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儿时的那份纯真而变得老于世故,这一份纯真也就更加弥足珍贵了。可孩子们不同,他们还没失去童真,他们还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所以:让他们晚点成熟,让他们的童年晚点结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3篇

今天,我和大家分享一本书。它里面的主人公活泼开朗,很主动。这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顽皮、捣蛋的汤姆一直让姨妈忧心忡忡,因为她真心真意地爱护汤姆。但逐渐地,一直认为汤姆是个调皮鬼的姨妈渐渐地理解了汤姆,变得能够包含他一切。从这个情节可以看出汤姆是个诚实有良心的人,所以他才会给老波特送烟和食物。所以说,汤姆并不是个大大咧咧,每天只知道闯祸的调皮鬼,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觉得汤姆是个捣蛋、调皮、善良的人,只是有时候会闯祸的人而已。我想对汤姆说:“你长大了,不应该在做恶作剧了。应该孝顺你的姨妈,她为你日操心夜也操心,她也辛苦啊!”

说到孝顺,我就觉得我很不孝。因为有一天,我想继续看会儿电视,妈妈却不让我看,说:“小心吵到弟弟啊!他哭起来可麻烦了。”我心里想:你怕他哭不怕我哭吗?哼!从这里我就知道我很不孝。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更要有一颗孝敬长辈的心。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4篇

无所不能的是谁?是超人!淘气、顽皮的是谁?是小猴子!智慧、勇敢的人是谁?是骑士!可是,这三种偏偏与汤姆这个淘气的机灵鬼相符。没错!他是汤姆。

身为孩子王的他,做过许多坏事。这些劣迹,说上整整一年都不为过,比如:一个人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糖吃;装肚子痛而找借口不去上学;偷偷跑去与伙伴们玩耍;瞒着姨妈跑去游泳;能够骗伙伴们为他刷墙,从中,还得到了不少好处……

当然,汤姆与我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他天性活泼好动,而我,只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着。他喜欢各种各样的冒险,而我却胆小如鼠。可他的性格却帮了他不少忙。

本想和哈克一起去墓地比比谁的胆量大,却恰巧看见乔埃杀死了一位医生;本想与伙伴们尝试下当海盗的滋味,却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一次普通的郊游;本想去鬼屋探寻宝藏,却碰见乔埃与一个海盗来藏宝贝;本想一起山洞冒险,却与贝琪在洞内兜兜转转,在死神的陪伴下找到了出口;最后,宝藏还是被他与伙伴们成功找到。

我是该说他幸福,有全镇的人们为他担心;我是该说他幸运,每次在死亡的边缘扭转结局;我是该说他的童年很丰富,经历了许许多多!这一切,都是我没有的,所以,我羡慕!

能与伙伴们自然地打闹成一片,能够安慰害怕的小姑娘,能够勇敢挑战死神的考验,当然,最主要的,是大家的孩子王。他,就是——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5篇

当我看到《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第31章的时候,我被汤姆那勇敢的精神,以及他在死亡与恐怖的威胁中表现出的那汇总毫无杂质的人性特征所感动了。

这篇文章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本章记叙了汤姆和贝姬在山洞了曲折、奇妙、紧张历险的过程。从一开始汤姆每次都说!哎,你放心:“这一条还不是,不过我们马上就会找到它的。”这一句表现出汤姆开始的时候自信心满满不信自己会迷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汤姆越来越觉得没希望了。

当我读到了贝姬双腿一软瘫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时候。我觉得汤姆此时可能也没信心在劝她了,因为他已经劝她很多次了,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汤姆竟又一次对贝姬说:“鼓起勇气”。因为他知道,如果坐在这里就只有死路一条,而反之、如果继续探索,可能有新的出路。

他们两个在山洞里没吃没喝待了一个多星期,尤其是汤姆在撞上印第安人乔之后还敢再次去冒险。可见汤姆的毅力和勇气是多么让人敬佩。

由此我想到一则新闻,是一对男女在晚上开车到山区游玩,在拐弯处的时候由于车速太快,不幸冲入悬崖之中,两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了。由于晚上,山路无人,此时那个女的就陷入恐惧之中,男的劝她保持体力,等到救援,她就是不听就大喊大叫。结果等到别人发现,去救他们的时候,那女的已经死掉了。

所以我们无论陷入什么样的困难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像汤姆和那个男的一样,在困境之中、不气馁,用智慧和力量战胜困难,拯救自我。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6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很好看,我非常喜欢看。

它主要讲的是汤姆经历很多历险的故事。有:坟地目睹凶杀案、“海盗”远航、寻找宝藏、不用被困山洞等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

汤姆很勇敢。他喜欢冒险,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半途而废。但我胆子不大,做事情没有几个能成功的,都是做了一会儿就不想做了。

汤姆很自立。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不用大人帮忙。而我什么事都依靠大人,自己会做得事业让大人做。汤姆还知道关心别人、帮助别人。我见到别人有困难时也不会去主动帮助。

汤姆还有很多很多优点,值得我向他学习。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好看啊!我看完一遍又看一遍,希望我能吸收汤姆身上的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勇敢、自立、喜欢帮助别人的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7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的马克·吐温写的。马克·吐温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这本书也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

文章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不喜欢循规蹈矩的男孩。所以在他的身上发生了一系列奇妙的故事。

让我佩服的一件事就是汤姆和他的两个伙伴在杰克逊岛上当了一个星期的海盗!在当海盗的过程中他们无忧无虑渴了喝河水,饿了就吃火腿、咸肉,烤自己钓的鱼吃。在树林中他们扮印第安人打仗,在河水中他们尽情的游泳,在沙滩上打沙仗……在途中我们的小英雄汤姆还潜回了镇子一次,得知了镇子上的人们以为他们死了,要在星期天给他们举行丧礼。最后,汤姆他们出人意料的出现在举行丧礼的人们的面前,给镇子导演了一场闹剧。

汤姆不喜欢循规蹈矩,而他喜欢的”冒险“,这不正是人生意志的体现吗?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8篇

崭新的封面,令人惊叹的妙语,一个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一个个使人沉思的道理都汇集成了一条智慧的长河,轻轻流入一本书里——《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巨著。描绘了19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岸边的小村庄里富有正义感的小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一起冒险,一起成长,度过他少年的美好时光的故事。

读了这本好书,我从汤姆身上深深地感受到了两种精神品质:

一、敢于和保守观念作斗争,富有个性。

在书里,汤姆是一个富有个性,向往自由的孩子。他能在当时封建时代里有自己的想法,敢想敢做,能大方地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他的言行举止跟别人不一样,从他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汤姆正大声地喊叫着:“我就是与众不同,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亮丽的风景线!”在现时生活中,我们不能随波逐流,别人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人云亦云。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做为新一代的小学生,要有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精神,突破一切束缚,就能你“一枝红杏”绽放出自己的光彩。

二、充满正义,为自己的朋友两肋插刀。

友谊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友谊是一朵绽放的文明之花。它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友谊是一种使你进步的'阶梯,使你在生活道路上芝麻开花节节高。在汤姆身上,我们可以读出这种可贵的友谊。有一次,汤姆和贝奇闹矛盾了。贝奇不小心将杜平教授心爱的书籍撕破了。汤姆能将其与贝奇的矛盾抛在脑后,为自己的朋友两肋插刀。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在生活中,朋友有困难,我们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俗语说得好“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是真正的友谊”嘛。

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书中的精彩内容,就赶快行动起来,细细品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29篇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我们在大人眼中比汤姆“懂事”许多。我们要好好学习,这样,在社会上才会有立足之地。他们为我们的智力发展而欢呼,在为我们骄傲时,他们有没有想过,在这样一个自豪的时刻,我们有没有丢失什么?正如我在《我长大了》一文中说的那样:是的,在大人眼里,我长大了。但他们根本不理会我们所丢失的东西……

不知道,以后的汤姆·索亚,他的心灵会死亡吗?愿他永远保持纯洁与童真!愿:他的心灵获得新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0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一本我已经读过的书,可我又在次读了一遍,因为它很经典。它是由美国的作家马克·吐温著成的,他讲的是在汤姆身上所发生的事,汤姆是一个聪明、勇敢、淘气、还很有趣的孩子。

我最喜欢汤姆的聪明了:汤姆犯了错,于是在星期六的时候汤姆的姨妈罚汤姆刷墙,汤姆想了一个办法,边吹着口哨边刷墙,显得一副十分高兴的样子,结果招来了许多人都是来刷墙,汤姆说他们要给自己一些东西才让他们刷,那些人听了汤姆的,于是不一会墙就刷完了。而且汤姆还得到了许多的小东西。

文中的汤姆就像我们一样,作者在写的时候大概想到了自己童年所以写出了这篇生动幽默的文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1篇

五一假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由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可·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主人公汤玛斯·索亚是一个聪明活泼,勇敢的小男孩。

有一次,汤姆和贝奇被困在麦克道格尔洞里。汤姆在自己身上找到了风筝线,让贝奇把线的一头系在一块大石头上。他俩牵着线走到了出口,可是他俩看见了杀人犯印江·乔埃,于是,他俩经过努力又找到了一个出口。

还有一次,汤姆和贝奇在耍小心眼儿,贝奇不小心把校长(校长是杜平先生)的宝贝书籍撕坏了。校长很生气,他问贝奇,在贝奇还没说出口时,汤姆不假思索的说:“杜平先生,你的书是我撕坏的。”校长把汤姆打了一顿。汤姆替贝奇挨了几鞭子。

从书中我懂得了坚持不懈的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2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汤姆·索亚梦想当一个大海盗,和两个朋友流浪孩子哈克贝里·芬、乔埃·哈波结伴到一个小岛上当海盗。最后自己参加了自己的丧礼。三个小孩在小岛大约生活了一个星期,这真是奇闻呐!

事情过去了很长时间,虽然在小岛上生活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汤姆又觉得没意思了,便和哈克贝里结伴去挖宝物,结果在一个废弃屋里不但没挖着宝物,还遇见了汤姆的仇人:印江·乔埃。两个孩子躲在二楼,差点就被印江·乔埃发现了。

最后,不但得到了很多金钱并且还有贝奇的认可。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3篇

今天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觉得汤姆·索亚虽然调皮,但是富有正义感。

书中描写了19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的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他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他还和贝奇困在山洞里,最后爬出了地下迷宫······但是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他们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活泼,富有正义感的人,我们要向他学习他的优点,这样才能更优秀,将来报答祖国,为祖国做贡献,为社会做贡献。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4篇

这一本书,讲了童年时代的汤姆,在一个小镇发生的大事、离奇古怪的事、我们童年没发生过的事、等等。

我很羡慕汤姆的聪明,因为汤姆被姨妈罚刷墙汤姆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自己刷着墙唱着歌,把自己朋友引了过来。他们看着汤姆,觉得刷墙很好玩。终于,他们忍不住了,对汤姆说:“喂,汤姆,能让我们刷几下墙吗?”汤姆说:“可以,不过要用东西换”。他们经不住诱惑,一个一个的去刷墙,使汤姆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一个富翁(他自己觉得)。汤姆的东西如下:十二颗子弹、一个铁皮小兵、一个尊纱管大炮、一把刀柄……汤姆把那些东西看得比现在的玩具还好

通过这一件事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遇到难事,你就最好把它变成最简单的事,使你一举两得。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5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所著的一部旅行探险小说。

书中主要描写了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的小孩,干了许多坏事,不过他也做过好事,比如揭穿印第安·乔。我最喜欢主人公汤姆·索亚,因为他很勇敢,我也很想和汤姆·索亚一样去当海盗,经常用恶作剧让人开心或吓唬别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只要开动脑筋,就能实现目标。有时学习不好的学生也能成大器。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6篇

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从中我有了佷深的感受!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是一个天真,顽皮活泼的美国男孩,他和伙伴们干出了佷多妙事,总是那么神不知鬼不觉的,虽然他们有时做的事,不能给带来好的模范,但是,他的正义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从中我知道了,我们也会长大,思想也和小时候不一样了,但我们做人一定要善良,千万不要像卓伊一样心里总想着做坏事人见人憎,但是他的结局却是死亡,是的,有句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这本书有很多乐趣,也有很多伤心的事,让我知道了人会变,但是,我们的心一定要善良,永远不变,同时也要有正义,不做坏事,让我们的心充满正义!

要相信这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7篇

老师奖给我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看得入了迷。

书里的汤姆很顽皮、聪明,富于幻想与正义感,汤姆和小伙伴们盼作海盗、山洞遇险、法庭作证、寻找宝藏,经历了一次次的冒险活动。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遇到危险,不要哭,要沉着、冷静。读完这本书,我真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经历,我也要变得勇敢。现在,我终于明白林老师送给我的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如果我以后遇到危险,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8篇

读完马克土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不禁感慨万千,浮想联翩,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字眼;正直,勇敢,真诚,友谊,人性,人道……高尔基曾说:“谁要是不会爱,谁就不会理解生活。”生活如此美妙,我说:“美从爱中来。”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踏上杰克逊岛,拥抱自然,睡在草地上,看小虫子爬,看蚂蚁搬蜘蛛,看金龟子滚粪球……他们爱,爱这快乐温馨的大自然!

沉寂已久的杀人案即将审判,汤姆的内心饱受煎熬,在大是大非面前,汤姆明知会被凶恶的印第安残忍报复,也要出庭作证,解救波特。他爱,爱这善良无辜的好人!

迷失在洞中,汤姆沉着勇敢地面对一切,在死亡与恐怖的威胁中,他们表现出的那种毫无杂质的人性特征与高尚纯洁的友情,像一盏明灯,引领他们走向光明。他们爱,爱这绚丽美丽的生命!

泰戈尔说:“爱是人类心中不灭的火焰。”

看!自身残疾的张海迪,拿起银针,为人治病。他在日记中写道;“记得马克思说过,能使大多数人幸福的人,他自己也是幸福的,我想做这样的人。”这是爱,人性的美丽。

看!“那夜梦见母亲来,摸我的前额,说:‘热得很,吃几口药吧。’她手里端着药杯叫我喝。我看那药是黄色的水,一口气喝完了。梦中觉得是橘汁的味儿。醒来只听得窗外海风如吼,翻身又睡着了。第二天,热便退尽。”冰心思念母亲成病,又因梦见母亲而愈。这是爱,人性的美丽!

看!《月迹》中的奶奶“从屋里端了一壶甜酒出来,给我们每人倒了一小杯儿。说:‘孩子们,你们瞧瞧你们的酒杯,你们都有一个月亮嘿!’”又告诉大家:“月亮是每个人的,它并没有走,你们再去找吧。”奶奶的想法、做法是无私的。这是爱,人性的美丽!

人人都爱美,人人都追求美,美就从会爱开始,美从爱中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39篇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

书的汤姆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汤姆对于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学校中枯燥的课堂生活,都感到无比厌烦。于是带上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冒险,一心要做统帅众强盗的首领。因为在他眼里,海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他离家出走,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看一看,扮一回胆大包天的海盗!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汤姆虽然顽皮、淘气,但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很勇敢,也非常机智。就拿书上的第二十二章来说吧。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真正的凶手,解救了波特。这点让我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

汤姆的叛逆,汤姆对学校生活的厌倦,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就觉得好高兴,因为那时没有压力,没有堆积如山的作业,比较轻松。可转眼间,我就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每天的作业可以摊一桌子。有时,我也想放下作业尽情地玩耍,也想抛开所有的课堂生活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要想汤姆一样做一个活泼天真的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0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长篇小说,马克·吐温还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这篇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也是马克·吐温最优秀的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马克·吐温还被诺贝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评价为他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汤姆而且还是一个爱冒险,聪明机智的一个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汤姆不仅是个爱冒险,聪明机智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勇敢的一个孩子。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经常和一个小孩子一起玩,没错,他就是汤姆最要好的朋友,哈克,哈克是个酒鬼的孩子,他父亲都不管他,他每天为所欲为,村子里的人们都叫他无赖。

我非常向往汤姆这样的历险生活,可惜我还太小,做不了这些危险的事情,等我长大以后,我也想要想汤姆一样。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1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2篇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讲的是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位顽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逃学去钓鱼。玩冒险游戏,甚至还会想尽办法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哈克是一名流浪儿,整天无所事事的在街上流浪。因此人们都讨厌他,不让自己的孩子和他玩,只有汤姆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最后哈克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了。而前一阵子汤姆和哈克经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他们揭开了一桩杀人的罪恶,发现了”海盗“的宝藏。充满爱心、聪明、机智的汤姆和哈克终于用行动改变了大人对他们的印象,成了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当我读完这一本名著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想自己,是那样脆弱,在生活当中我只要遇到一点点的小挫折就会退缩,可不像汤姆和哈克那样,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中,显示的那么机智、勇敢。我要向汤姆和哈克学习。学习他们的机智、勇敢,遇到问题不要逃避,要用自己的脑袋好好想一想,勇敢的去解决问题。

啊!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和哈克真是让我太震撼了,谁都不想到他们会干出那样的事。不过我们也要感谢美国的马克·吐温写出了这样的两个让人们震撼的人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3篇

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4篇

前阵子,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写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马克·吐温用幽默诙谐的风格,描写了以调皮的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为了挣脱枯燥乏味的生活而发生的种种冒险故事。

汤姆在故事中是一个多重角色的结合,他活泼好动,喜欢打架,不喜欢被约束,非常想当海盗和绿林好汉,想过流浪生活,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聪明善良。敢于面对困难。富有正义感的孩子……

其实,在汤姆的身上我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身影,他对枯燥乏味的学习感到厌烦,对自由的理想世界充满希望和向往,这样的性格使得他的人生更加的丰富多彩。

虽说汤姆非常调皮。成绩也不好,但我依然打心眼里敬佩他那种不肯轻易放弃的精神,那正是我所缺少的好品质。每个孩子都有优秀的一面,只要我们善于发现。

在我学习钢琴的过程中,也有过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心,但我都坚持下来了,我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能学习汤姆不肯放弃的精神,让我的人生更加精彩和成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活泼、富于幻想、有正义感的男孩。他去过坟墓、当过海盗、去鬼屋寻宝、救过人等,这些你们可能觉得这没什么,可对我来说的话,他就是一位大英雄。你可能要问:“为什么,因为我很胆小,没有勇气,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大英雄。

有一次,我晚上出去买东西。我走着走着,把一座石像当做游走的鬼魂,我吓个半死,就跑,我奔跑的速度简直比刘翔还快。跑了几秒钟,我回头一看,自言自语地说:”原来是一座石像。我又继续走。我突然一停,听到一阵阵阴森的声音。我往声音的方向过去,一看,说道:“原来是他们在看鬼片。”我一会儿把人当成僵尸,一会儿把狗当作蛇……不过,我还是顺利地买完东西回来。

有一次,我在一个地方玩。突然一个足球进入了我的视野。“砰”,随着这一声,一位阿姨的玻璃碎了。她出来了,向我走过来。因为那个踢足球的人不知怎么办,就躲在垃圾桶后面,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在这,所以向我走过来。她说:“为什么弄碎我家玻璃!”我不敢说真相,怕那位人打我,所以就不说。她说出了许多的话,说得我比做的还要难受。

如果我有汤姆·索亚的勇敢,就不会那么胆小;如果我有汤姆·索亚的勇敢,就不会被别人误会。我发誓:“我一定要像汤姆·索亚一样勇敢,让我远离胆小,不会被人误会,走向勇敢的方向!”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6篇

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我,没过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给读完了。

汤姆是一个狡猾、调皮而机灵的小男孩。他总是逃学,讨厌学校,星期一醒来就感觉浑身不舒服,因为他要去上学,一个漫长的星期又开始了。

汤姆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他非常喜欢艾美。劳伦斯,但是有一天,自从有一天来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贝吉。撒切尔,汤姆抛弃艾美,开始渐渐喜欢新来的小女孩贝吉。他们要订婚了,可是由于他说漏了嘴,说艾美和他说过订婚,贝吉哇哇大哭起来,汤姆意识到自己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马上闭起了嘴巴,有点不知所措,汤姆用自己最珍爱的宝贝去安慰贝吉,贝吉把汤姆的宝贝甩到地上,汤姆怒火冲天,飞快地跑出了教室。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7篇

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男孩;一个拥有冒险精神的男孩;一个不折不扣的“调皮蛋”;一个讨厌大人干干巴巴说教的男孩;一个喜欢过刺激生活的男孩,他就是——汤姆·索亚。今天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正是一个这样顽皮的孩子,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虽然不是一个安安稳稳孩子,但是他的机智不得不让人敬佩,像汤姆被罚刷墙,他不但可以让小伙伴心甘情愿地替他刷墙,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他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在那天偷偷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事例,虽然不能给我们树立好的榜样,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勇敢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没有罪犯彼得。成为许多人敬佩的小英雄。在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总是能及时地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些,不足以表达汤姆是一个好孩子吗?

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汤姆的勇敢;汤姆的机智;汤姆的勤劳;汤姆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汤姆的奋斗;汤姆的积极;汤姆的乐观向上。

在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吗?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们是不断努力,还是放弃自己呢?有时在课上,我们是不是应该积极回答问题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还是因为回答错问题不举起手呢?有时老师批评我们,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坦然勇敢的面对?还是找理由反驳老师,记恨老师呢?

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8篇

同学们在历史的长河浮浮沉沉,最终成为了一粒粒的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就看了这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里面有勇敢的汤姆·索亚;严格的波莉姨妈;勤劳的席德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海盗生活”里面讲了汤姆以为他是被人抛弃的孩子,根本没有人爱他,所以,他、乔·哈帕和哈克贝利·费恩成为了铁哥他们三个决定远离他乡,去当海盗。于是,他和铁哥们各自回家去准备当海盗是要用的物品。第二天,他们就行驶着轮船去了杰克逊岛。

从这本书中,我体现到了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活泼的男孩,虽然他平时调皮捣蛋,也经常逃学,得到波利姨妈的训斥,但他充满了正义感,而且他十分喜欢冒险跟着他的铁哥们。汤姆也十分有想象力,他幻想着自己能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两个强盗的窝,也找到了强盗藏的金银财宝。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受的体会到了汤姆·索亚的勇敢。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不能成为一个胆小如鼠的人。这样子我会永远的在黑暗之中,走不出来,永远不能在阳光下快乐的成长。

汤姆·索亚那种顽强的精神,永远存在我的心中,我也要把他发扬光大,让人们时时刻刻的去坚持。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不管遇到再大的风险,都要坚持下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49篇

汤姆索亚,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在大人眼里,他除了作恶作剧,就只会逃学。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令老师、令家人费心的捣蛋鬼,竟做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且轰动天下的大事。

一次,他与另一个被人们讨厌的“野孩子”哈克一起到墓地去,却看到了一个杀人事件,混血儿印江?乔杀死了年轻的医生,可乔却嫁祸给在一旁喝醉了酒的波特,人民发现后,把波特抓了起来,并要审判他,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但汤姆却害怕如果指认,印江乔会将他杀掉,就在他两难不知其所的时候,他强大的正义感胜利了,最后汤姆在法庭上还了波特一个清白。

虽然汤姆淘气,但他勇敢、善良、富有正义心,他仍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去爱护的小孩。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名将岳飞。虽然岳飞与汤姆?索亚的处境不同,所经历的故事也不同,但他们都勇敢、富有正义心。1134年至1136年,岳飞曾两次伐金,都大获全胜,并写下著名诗词《满江红》,但在1140年伐金时被小人秦桧诬陷,因而被赐死。一位忠臣,却这样被小人奸害。虽岳飞已亡,但他的勇敢、忠诚和富有正义心的精神也仍然被我们牢记在心。

汤姆索亚,一个还未满18岁的小男孩,却拥有如此勇气可佳的胆识,实在值得我们学习,而他惊险的经历,也告诉我们只要快乐、健康,有远大的志向,梦想终会实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第50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z》,它讲了一个调皮的男孩,有一个很凶的姨妈,姨妈对他很不好,每次村里发什么东西丢了,第一个就想到是汤姆偷的。有一天汤姆犯了错,又被姨妈打了一顿,他很生气,就和几个小伙伴乘船出走了。一路上汤姆很勇敢,他一个人在野外的森林里散步,还在旅馆里的门后面偷听杀人犯的声音……过了几天,他想:我不回去,姨妈会很伤心的。汤姆很想家,决定回去了。这时大家都以为他们三个死了,正举办葬礼。葬礼上他们三个又回来了,大家都非常开心。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汤姆索亚虽然是个调皮的孩子,但他的心是善良纯真的。他还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良知,还要有正义感,知道什么才是勇气和友情。我还觉得汤姆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帮警察破了一起杀人案。有时,他还装牙疼,结果被姨妈看穿了,拔掉了那颗牙。

这个故事很有趣,同时还给了我一些启发,就是做人要勇敢,要面对现实,对人要善良,朋友有困难要帮忙。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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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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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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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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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文案。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

看的让人很不爽,不过本书制造的气氛很好,晚上躺在被窝里看,确实感觉到脊背发凉。

本书描述的故事,如果是一个真实案件,永远也不会有解,已知的条件不够,无法推断出来。当然,看完小说,也不可能推理出来,如果靠感觉猜对了凶手,只能说感觉真准。

这本书仍然没有打破我对悬疑类作品的预期,正如所有悬疑剧或者悬疑小说一样,隐藏关键的部分,制造混乱的部分,不同的是,本书中加了很多不知真假的内容,给推理制造了极大困难,因为那离真实远了十万八千里,但读者难以分辨,比如,开局就讲法官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卡尔明顿,我还记下了这个细节。如果把这当做真实的确定发生的事情,就完美的把法官排除,离幕后之人远了十万八千里。

作者精心构思了这个故事,但压根就没想要读者去解出谁是真正的凶手,作者想要的是完美的讲完这个故事,把自己精妙的构思,对人性的剖析写入书中,把悬念留存到最后,由作者亲自揭晓,让读者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很成功,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混乱,然后,就没有其他。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2

以前一直很喜欢读关于推理类的小说,因为这很惊险,很刺激,能带给人新鲜的感觉,喜欢有惊喜,喜欢有期待的感觉。随着一层层薄纱被揭开,随着一层层迷雾被推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喜出望外的感觉总是让人舒服,又惊奇。每次读一本推理小说,总是会受益匪浅,越看越喜欢。荒岛上仅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凶手。但他们接连死去,无人生还。那么谁是杀人犯?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人吗?如果不是,那么他(她)如何在死去之后,还能使自己的杀人计划照常实行?他(她)为什么杀人,又为什么给自己也贴上死亡标签?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显然把自己逼入了创作的险地。面临此景,侦探小说作者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天才的构思自圆其说,另一就是假托“心理悬疑”“奇幻”一类低劣手段胡说八道。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这首英国的古老童谣成了贯穿小说的线索。十个被害者先后像歌谣中描述的那样死去,使之带有谶语的色彩。它使这小说的文字冷飕飕的。你的耳旁似乎总有一个呓语式的童声,它在轻轻吟咏这歌谣,那漫不经心的声调中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犹如在童真的面庞上忽然出现嗜血的表情一般,让人在极端的对比中感到无形的恐惧。

从风和日丽到惨雾弥漫,小岛由度假胜地变成了人间地狱。这部英国的小说,会很容易地让你联想起英国的天气:多雨、阴冷。暗夜中的大海隐去了波澜壮阔的一面,冷峻地窥视岛上的一切。当海边也成为谋杀现场之一时,从沙滩上退去的海浪便留下一抹忧郁,让人担忧死亡之吻的再度来临。尼罗河上的扑朔迷离,扰乱的是读者的智慧,而《无人生还》中的大惑不解,扰乱的是人们的心弦。

克里斯蒂似乎是深信人性本恶的。在谋杀案中,几乎每位出现在现场的人都有作案动机。克里斯蒂在对每一位嫌疑人加以排除时,都顺便嘲讽着他们的阴暗一面。凶手预先在留声机中放置了录音,在众人上岛后逐个宣布了他们的罪状。原来每位上岛者的心头都藏有一个秘密:军官为了泄私愤故意将下属派往危险之地;医生醉酒后动手术致使病人死亡;女孩儿为了帮情人获得遗产故意制造了一起事故?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指控,小岛变成了审判之所。

在绝境中,有人心头坦然,因其多年来已无法承受罪恶感带来的痛苦;有人不以为然,因其从不曾以自己的罪错为忤;还有人惶然,有人凄然。但无论怎样,从贵族到底层,岛上的所有人都揭去了身份的装扮,在最残酷的现实面前表露了最真实的一面。渴望生命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想法,渴望解脱则是所有人的企盼——困境或道德上的解脱。如果说“波洛三部曲”里还有波洛的幽默作为调剂,那么《无人生还》则从头至尾充满压抑的悲腔。克里斯蒂的嘲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声色俱厉的批判。同时她也变得更无情——那首童谣无异于一份判决书,将这些待死的囚徒送至刑场,先让他们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而后蒙上头罩,再将枪口抵上他们的额头。那种等待中的煎熬带来了无法承受的沉重感。也许,当你在深夜读这本书时,会听见他们大口的喘息声。

“他们究竟是谁杀的呢?”直到小说临近终结,这谜团一直困扰众人。最后是一份神秘的自白解开了谜。真正令人吃惊的,不是行凶者那难以为人察觉的作案手段,而是他(她)的身份和动机。人性的悲哀在最后的剖白中无法抑止,海中的荒岛犹如失落的人心,在罪错的反思中变得无所凭依。文明在小岛上荒芜,道德的流放地万物萧条,无人生还。这部小说在此时变得深刻起来,当后世的读者一再感叹克里斯蒂“目眩神迷”的写作技巧时,似不应忽略她笔下流露的哀叹之声。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3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4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死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杀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死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5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欲望,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杀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杀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杀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杀——多么简单的谋杀。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欲望,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6

《无人生还》真的是我时不时就会翻出来看看的一本悬疑作品了,泛滥的欲望,人性的猜忌,可怕的心理暗示,每看一遍都会有新的发现。现代的悬疑小说写手应该受阿加莎奶奶的影响也比较大,《亲爱的阿基米德》之类的很多小说都能找到这本书的影子……

这本书应该是童谣杀人手法的开端了吧,我们从故事的一开始就能从书名知道了这十个人的结局,甚至书的第一章就能猜到众人的死法,但是你丝毫不会有被剧透的感觉,反而跟着剧情的发展一步一步进入到那个封闭的孤岛,更揪心每一个人的死亡,更疑惑到底谁是下一个死者?

正如希区柯克所说:真正的悬念是一开始你就知道有凶案要发生,你甚至知道凶手打算怎么做,比如一颗炸弹被放在箱子里,那么接下来所有时间你都悬着心,既想知道炸弹会不会响,又想知道人们会不会或怎么样发现这枚炸弹。

最后的凶手,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7

对我来说,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一直坚信看似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幕后玩家,所以先入为主的认为维拉小姐就是凶手。但随着情节的推动,瓦格雷夫法官一直主控全场,阿姆斯特朗医生又很有嫌疑,我又怀疑岛上还有不为人知的第十一个人。最后大boss的叙述证明了凶手竟然是瓦格雷夫法官,而精心策划这场谋杀的原因也不是出于正义,而是他想杀人,想实现一次天才般完美的谋杀案。他确实做到了,我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写下的那封信,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谜团。

童谣暗示了每个人的结局,岛上人们的互相隐瞒和猜忌是全书最恐怖的地方。正义的审判就在眼前,瓦格雷夫法官不仅审判了另外九个确实有罪的人,也审判了自己。

人的承受能力真的是有限的,法官见识过太多的罪恶,自己也有罪恶。所以他最后的自杀也可以理解为自己内心已经无法承受,死是一种解脱。当然,对另外九个人来说也是。罪恶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正义凛然的为自己辩护、大言不惭的否认罪过、心安理得的自我催眠,但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内心恐惧的事实。瓦格雷夫的策划也完美的利用了这一点——良心的自我审判。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8

图书馆中,在书架漫无目的地找,也始终未挑出心里中意的书。读东野圭吾的书多了,也难免会有些乏味。一本黄色的画着小兵人的书滑落在我面前,于是我便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无人生还》。

我边看边理解,从疑惑不解到恍然大悟,最后心惊肉跳,仿佛我也在静静听着这首死亡之歌。“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作者在书中,不,那位侦探女王在书中创造出了一个千古谜案,至于结果,恐怕也只会草草结案。

主人公瓦格雷夫,实际是一名法官,他曾了解到明明触犯了法律却逃过法律制裁的底细,便想出了替天行道,用自己的方式来惩治这些人。他以尤、纳、欧文的名义邀请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犯有杀人罪的人来到士兵岛,用童谣的方式杀害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位“客人”,警察来了也只能发现十具尸体,误以为是天谴离开了,而这个幕后凶手也写下案件经过,成为一个漂流瓶漂向远方。

读着读着,看到了瓦格雷夫写的一句话:我正在寻找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牺牲品。”仿佛令我真正看清了他:他缜密的思维能力,十分令我折服,他的布局简直天衣无缝,尽可能地还原童谣中的死亡方式,令众人陷入恐慌之中,使其变得神秘莫测。他是一名法官,法官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用法律制裁惩治犯罪,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他发现自己做不到,可他嫉恶如仇,犯罪的人绝不轻饶,不放过每一位犯人,所以自己走向了死亡。千古谜局的幕后原来是法律的缺失和瓦格雷夫对法律的无奈。

我相信,这个谜团会一直保存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能力令人惊叹不已,不愧是侦探女王,她将所有可能性排除,最后留下最不可思议的结果。虽然剧本并非现实,但也找不一丝破绽,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成为传奇一般的人物。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9

初拿到这本《无人生还》,乍以为是一本常规小说。翻了下作者简介,顿时发现自己错了。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她的创作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共创作80多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著作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无人生还”的源起是一首童谣,“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作者将故事场景设置在一座无人到达的孤岛上,通过邀请信的形式,约了十位不同背景的人物来到岛上的别墅,为信里的“邀请人”服务。这十位受邀人,形色各异却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有着法律难以约束,但无法逃脱道德的制裁。最终的结果,十个人“离奇”在岛上死亡,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前来调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

故事的最后,作者通过死亡策划者的自述,以“飘流瓶”的形式将故事真相进行了告白——这使得之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滴水不漏。用今天的“潮”语来说,就是细思极恐。作为读者,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的慎密构思与细致描述,特别是对人物心理和人物对话的口语化描述,令人不忍释手。

除了那有些冗长的姓名,《无人生还》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佳作,值得一读。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0

一开始我猜测可能是第一个死亡的人假装死亡然后在背后密谋着这场谋杀,没想到不是第一个,也是,马斯顿看起来年少轻狂,从外表上看是策划不了这么周全残忍的谋杀。总觉得一切案件的发生都太顺利了,在被唱片或者是谋杀造成骚动的同时就没有人看到有人经过死者的酒杯吗,那么多双眼睛在慌乱的同时也盲目了吗。将军一个人坐在海岸,海岸不像森林茂密繁盛的树木遮挡视线,一览无遗的'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的行迹也是怀疑。

就像法官说的,谋杀也是一场艺术,艺术家们制造出美丽的作品,都想要被群众发现,赢得他们的青睐和追捧,来达到自己内心的满足,或者铸就不凡的地位。法官也是,不然就不会把动机,独白,过程,手段都写下来装进玻璃瓶寄予大海,或许石沉大海般从此成迷,也或许迟早会被人发现,无论是大海还是人们成为他的读者,他一味地相信这是一场史无前例定能惊动世界的大艺术。

那些逃脱法律制裁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在法律都无法证明你有罪的情况下放纵自我,毫无忏悔,自己的内心只有自己知道,暗地里做过的事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裁决,你是想要救赎自身还是被别人以私刑判决,总有一个好出路供你选择,那就是秉持真心,坚持善意,乖,犯罪的事我们不做。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1

刚开始看的时候一度因为记不住人名而想放弃,后来在本子上把名字一一罗列,从上了岛开始故事就开始精彩而不拖沓,整个故事情节十分紧凑。

孤岛上的几个昼夜,都是幕后真凶布下的天罗地网。通过文字读出了其中无声的尖叫。

当幕后真凶显露身份的时候,除了一声惊呼,我也感到一丝迷茫:他真的可以代表上天惩罚这些人吗?与恶魔决斗的骑士,在击败恶魔的瞬间,身染恶魔之血的自己,也成为了恶魔。

同为恶魔,真的可以惩罚其他的恶魔吗?“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感觉能完美诠释这部杰作。

命运无常,死生一定。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2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杀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杀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杀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上存在这样把生命当做游戏的人,实在可怕,但似乎好多美国一些电影就喜欢弄这种,顶着一个堂而皇之的伟大目的,把一群人放在一个迷宫或者一个荒岛做一个生存test之类的,像网络游戏一样,接受各种任务和挑战,怪物,细菌什么的,一路不断有人死去,最后活着的人才能逃离,布置这一切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人的生命不该是一种手段,而且,人性经不起考验和测试,所以,当十个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时,相互猜疑是人性正常的反应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3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无人生还》读书笔记 篇14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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