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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喜鹊的悲剧读后感选录50条-读后感

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作文

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读后感1000字 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读后感1000字 篇5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后感1000字 篇6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1000字 篇7

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利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他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过长久的提炼和沉积,内心丰富而饱满,心灵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里,哲学和散文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但一说到“私隐”、“隔膜”,溪水则渐入入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千涸。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不止是爱情,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在北大那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在动乱的文革时期,他又有幸在深山里与圣贤先哲的思想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突破。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这样的浮躁中,安静显得如此珍贵,守住这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夜深入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入性的感悟,体味由静到净再到境的美。

评点:熊芳芳

丰富而安静,大约是最高境界的美了吧,而且如天地般大美无言。安静却又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正如“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拥有毫无杂质的清澈和无须证明的美好,所以它不喧嚣也不张扬,并且,它一路流动,一路催开岸边的花朵,滋润繁荣的草木。

读后感1000字 篇8

我很喜欢周国平老师的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其中真实质朴的文字,也因为安静二字,这是我所向往的境界,是我喜欢的环境与氛围。

这本书的题目就充满了魔力,它仿佛带着那么一丝诗意,让人深陷其中,我们享受安静,不仅是因为那种寂寥,大音希声的氛围,也是享受一个人。安静让人感到富足。

而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浮躁与喧嚣哪怕是在神圣校园与课堂,最应该静下心来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去学习,保存安静的地方仍不能免俗,虽说年轻人应该多一些朝气,多一些活力,这是没错的。但是,在做学问,学习上也应当沉下心。年轻人也要适当地安静下来。当然,现在是很难去寻到一个地方,一个安静的地方,利益驱动了很多人的行为,欲望充斥了许多人,寻找一个地方属于安静变得极为不易。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喜欢安静,也不需要,他们更想要的是镁光灯,是热闹。不得不承认,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对于热闹的向往都存在,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年轻人的青春活力,生气满满,而年长一些的人则会更加的沉稳,不会那么喜欢太过吵闹的场所,喜欢安静一些。向往热闹只是生命历程中某个时段的表现形式,世间的繁华喧嚷,总有尘埃落定之时。

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背后的无垠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也许也是适合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安静其实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每个人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安静,有自己享受安静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感悟。

莎士比亚对生命有有过一局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却空无一物。”这恰好从反面说明了内心的安静,才是真正的充实。表面的热闹都不一定是真实的自我,而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对于生命的感悟,浮于表面万万不可取的。内心的充实才是真正的充实,所以,安静还是一种境界,守护住自己内心中的那一份宁静,保持心灵的宁静,就是在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周国平还说:“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安静并非意味着孤独,相反,正是因为内心的富足才会安静。人人都离不开对于安静的体验,繁华落幕之后,就是安静。

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安静注定不是一种瞬间的偶然所得,而是常年累月的提炼与积累,让内心更为充盈,使生命摆脱浮躁而趋于安静。外在的喧嚣都只是表面,内心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充实。

读后感1000字 篇9

还记得八年前的那个夜晚,十二岁的我从哥哥的书柜里翻出第一版的《达芬奇密码》以及《最后的圣殿骑士》,由此打开了我对秘符的兴趣,但更让我期待的是丹布朗总能将书赋予画面感及艺术感,尽管当时的我只有12岁,依旧能以读者的身份想象出电影观众看到的兰登教授的惊险历程。八年之中,我也成了兰登教授的“信徒”,他带我走遍欧洲和美国,让我看见了我所不知道的宗教和艺术,而丹布朗的改变也在这八年之中被我看在眼里,也许是《达芬奇密码》的地位太高,人们总是以它的标准要求丹布朗,希望秘符更多一点,希望剧情再烧脑一点,但我认为丹布朗是理智的,他没有顺从,而是渐渐改变对写作的理解,我发现《达芬奇密码》之后,丹布朗的作品更多不是在写冒险,真正精彩的地方是冒险完后对人性的拷问,对未来的预言,同时也在为我们指引方向。

接下来我还是想说一说《本源》,这本书不管在封面还是内容中都遭到了吐槽,因为这些都没《达芬奇密码》好,我承认《达芬奇密码》的伟大,但我认为《本源》不输给任何一本“书”,我所说的“书”包含所有的书。因为它如同《圣经》一样指引我们方向,正如书的主题一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去?事实上《本源》结合了当下最流行的几个话题:AI、同性恋、欧洲王室、科技与宗教、超级计算机。当你看这本书之前,我强烈建议你能看一看李开复关于AI的TED演讲,我认为李开复与丹布朗对AI的看法如出一辙,而且很震惊的是李开复简直就是丹布朗书中的那位身患癌症的CEO的翻版。关于AI,他们都提到了未来人类将与AI共同生存,AI将成为第七界物种,它们寄生于人,慢慢让人以另一种方式进化,这也是我们要到哪去的答案。而人类有别于AI最明显的一点是人类能感受爱,能传递爱,而AI永远没有,它们也许会变得更智能,更富有创造力,但是它们永远创造不出爱,也理解不了爱,甚至会因为智能杀人但不感到有何不妥,我们该如何与AI共生或者我们该如何不让AI寄生于我们成了我们未来的方向。

《本源》一半除了将AI外,另一半其实在讲宗教。在书的前五十章,我们看见一位“无神论者”,也就是埃德森面见三位宗教界boss后的屠杀,原以为是宗教和王室没有人性的回击,让人想要唾骂宗教,加入无神论的阵营,但是当最后谜底揭晓,我们也看到了主教和王室温情的一幕,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主题爱,也看到了宗教的本源,看到了人类的本源。

总而言之,如果能够忘记作者是写过《达芬奇密码》的丹布朗来看《本源》,我相信这会是一本有深度,有悬念,有启发的美剧剧本和欧洲旅游指导

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是我写的第二篇读后感了,闲着没事写下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也可能是想养成个写读后感的习惯吧!《藏獒》一共三部,讲的都是作者笔下的父亲在青藏高原上的西结古草原和藏獒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感人落泪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和《狼图腾》差不多一个时期。

这部作品和《狼图腾》的叙事结构有很大差异,《狼图腾》是沿着时间长河顺流而下,偶尔为了补充故事背景,也会逆流而上,始终沿着一条故事主线,故事与故事之间有着时间联系,也有着因果关系。而这部作品刚开始从“父亲”这一条线出发,在出现真正的主角——未来的獒王冈日森格和其他一些勇猛智慧的藏獒后便分成了好几条线,画面切换相当频繁,全面表现了草原上藏獒和人的关系,一点点深入展现藏獒对渐渐疯狂的人性的拯救,以及“父亲”对藏獒的深深热爱!《狼图腾》有着明显的向着狼的情感倾向,而《藏獒》却恰恰相反,它有着明显的向着藏獒的情感倾向,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贬低狼性,这使刚读过《狼图腾》不久的我来说觉得这样的内容有失公允,让我欣慰的是在后面第二部、第三部里偶尔也能找到对狼的赞美之词了。还有一个和《狼图腾》的最大不同是它重在表述藏獒们的思想,真真切切地把他们和人放在了平等位置,甚至高人一等,而《狼图腾》重在对狼行为的解读而不是思想的剖析。

这部作品展开故事的整体叙述的是第一部,而最能深刻表达情感是第三部,第二部和第三部都是第一部的补充,是对情感的注入。第一部从“父亲”即将进入西结古草原和来自上阿妈草原的冈日森格的不期而遇开始展开,以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世仇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死里逃生的“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在“父亲”汉扎西和西结古寺的帮助下一步步成为西结古草原獒王的故事,同时也简单交代了“父亲”心爱的藏獒们最后的归宿。在第二部里,獒王“雪山狮子”冈日森格带着领地狗群南征北战,特别是在大雪灾和狼灾里为救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第三部里,已经年迈的冈日森格依旧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这时草原已经不是当初的草原了,这里遍布黑暗,到处流淌着忠诚者的鲜血,弥漫着疯狂人性的气息,这里的天是黑的,草原却是红的。被卖到城市的多吉来吧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忠诚逃出城市,千里迢迢回到它已不认识的故乡,继续着它的职责!这时已近结尾,黑暗的草原在喷发出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后,终于迎来了和藏獒鲜血一样颜色的红日,是它驱走了草原上的黑暗,为草原迎来了一丝曙光!

《狼图腾》和《藏獒》都是想以动物的高尚品质唤醒人类对人性的反思,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的惋惜与无奈。

读后感1000字 篇11

想想读大学都有半年了,天天都很忙,不知道自己都忙了些什么事情。

翻开那过往的日子,我得到的不是自知,更是让那么多的时光给悄然消逝。

无意中在一本杂志中,我看到了一本有关《定见》的介绍。

书中的十一个定见,给我很多深思。

在书中,约翰奈斯比特的“定见”包括:1.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2.未来隐藏于现实之中;3.要关注统计数据;4.尽情想象,错又何妨;5.未来不过是一幅拼图;6.愿景不要太超前于时代;7.要变革,先让人们看到好处;8.改变是需要时间的;9.成功靠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利用机会;十、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十一、科技始终来源于人性。

这十一个定见给了我很确切的思考的方向。

书中的例子尽管都是国外的,一大串的英文名给人晕乎乎的感觉,可我还是能明白,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最重要的只是做人不能盲从,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解。

面对变幻莫测的社会形式,我们不可能事事如意,但我们能抓住事情发展的规律,然后去想象未来,用时间去创造未来的蓝图,抓住机会,把握自我。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容易犯的错就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由自己去做。而做了后才发现,原来只是不现实的想法而已,事实上只是给自己定错了位。

从小,我就有很多想法,经常一个人去想,去思考。想自己的未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想自己会朝什么样的路线走下去。显然,那些想象中的自己,与现在的我不相符合。看了《定见》中的第八条,我才明白,改变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怎么样想就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初中时,我经常会劝同学不要做违反学校制度的事情,那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同学们都对我置之不理呢?现在我明白了,就如《定见》中的第七条一样,如果我不能告诉同学们不违反学校制度有什么好处,他们是不会听取我的意见的。看看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的变革都有失败的,其原因就源于领导者不能确切给老百姓变革的真实利益。

想起了前几年住的老房子,那时候老爸老妈都很恋旧,习惯了把不用的东西都堆在家里。然而,一年前,我们家房子改建了,得拆了那老房子。到最后,老房子里面弄出了好多的生了锈的钢筋,老木材。只得把那些给做了废品给卖了,可惜了。如果开始就卖了,那也就没有后来的废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是那时候就懂得了这个道理的话,那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约翰奈斯比特的种种的定见,生活是可见的。约翰奈斯比特就是从生活中得到的这些定见,我们要铭记于心,这样的话遇到了困难也不会泄气。

至于这本书给我的影响,我想是很大的,目前可能看不到,我相信,在我的未来生活中能给我大大小小的指引。

读后感1000字 篇12

因为他们懂得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教训,使其成为成功的基石。想想,如果没有开始的焦头烂额,又何来的眉飞色舞呢?读书的滋味不正应了<<易经>>上说的:相对的双方,一定共同存在的道理?王云五先生,自幼失学,但求知的欲望却在他心里生根茁壮。三月雨滴,文字的每个角落里都温存这地微凉,去留有一丝温存的蓝色液体,然后一滴一滴拼接成一个蔚蓝色的海洋。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阳光肆无忌惮地洒了我一身,伸出手接住其中一块碎片,它,不经意地在我手中蠢蠢欲动。

说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咖啡在杯子中旋转,透着浓黑的色彩,闪着金属的光泽,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偶尔我会打断,偶尔我会去转移话题。内方外圆,如同筷子,具备两者才具有实用性,如同鸳鸯,具备两者才具有艺术美。——我们是幸运的。乌台诗案,一贬再贬。我真的很想说些什么。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我不言不语,记忆里的某些片段似乎又重新焕发生机。我梦想,人人都能将自己短暂的一生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我想,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变成美好的明天。生活,是微妙的,写诗如同很多很多的事情一样,是需要化险为夷,经受磨难的。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终于摆脱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叔熟练地用塑料袋从下往上一挑,把所有的碎肉装进袋中。知识是永不止境的,需要我们一步步去探寻去摸索,我想现在并不代表未来,因为古语也有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那些抛弃你的人不一定会有好的结果,而那些被抛弃的人我想人生会是绚烂的,会一展抱负,贡献社会。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当时的寺院住持洛桑确吉坚赞活佛将寺院财产被迫全部移交给了东蒙自治自卫队第三十六军团。我希望快乐,希望永远。其实像我这样的高中生,哪里还会有时间去这去那呢!有的只是扎头在题海的痛苦。

稽于天道,则寒暑均,取于月数,则蟾魂圆,故曰中秋。一个臃肿的女人正背靠着门口的石狮子,学着当日祥林嫂的举动。生活就以这样的姿态呈现,催人泪下。奥运健儿们,再次向世界证明:中国——NO.1。但他又冷冷地一句:“我们不合适??”她懵了,就像是自己看的偶像剧,此刻的她失去了任何的力气,灵魂脱壳一般。天高气爽,秋蝗咯咯,小溪流水,好一幅美妙的图画,秋韵就是一幅朴实的秋画。电话挂断了,留下了滴答的声音。是啊,我醉了,我再也不忍心欺骗我自己了。

读后感1000字 篇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法院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读后感1000字 篇14

《方与圆》一书主要从人的心态,意志,为人处事的原则,自我改造,思考创新,人生出击等方面,以“方”与“圆”两个矛盾对立面展开讨论,告诫阅读者方时亦可圆,圆时亦可方。读罢此书,运用到平时工作中也是十分受益的。

作为一名班长在平时的工作管理中,班组内的“小孩”遇到难讲话,不讲理的客户,往往情绪不佳,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告诉班组内的“小孩”尽量引导客户跟着你走,找到派单点,立刻帮客户反应。这个是“圆”的一部分。读完《方与圆》在面对此类难缠客户,我懂得光“圆”会“宠坏”此类客户,进而使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圆”的途中也要适当得“方”在规则法规以内的诉求可以满足,用“方”的态度告知客户他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矩”。客户会感知到这是自身不合理的诉求,一旦客户动了恻隐之心,有些情况就不需要派单,只需要耐心的解释,以“圆”的方式告诉客户,让客户可以接受。“方”是一种态度,“圆”便是一种方式。“方”可以塑造专业形象,“圆”可以树立职业素质。

说到管理,我是个雏儿,但我相信通过努力,雏儿也有羽翼丰盈展翅高飞的一天。工作中,我是班长,生活中我是孩子的妈。工作中我常常将自己妈的身份带入班长的角色中,忽然班组内的“小孩”会有叛逆,会有言不听的情况。读完《方与圆》才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现有义务才能获得权利,在往后的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有自己的“方”也就是班内制度。在“方”以内的不可逾越,在“方”以外的可以“圆”,此处的圆就是以德服人,古人云:德让天下。在生活中关心班组内的“小孩”在心理上给予正确的指导。方圆结合打造属于自己团队的人文。只有班组内的和谐才能让团队彰显自己的风光。

“方”是有棱有角的符号,在以“方”而治时难免会磕磕碰碰,此时在管理班组内出现触碰到“方”以外的情况下,作为班长不能再以“方”的态度去与之交谈,“方”与“方”的碰撞只会擦出火花。我应当以“圆”的身份介入。让其知道为何而错,错出何因,正确引导,让其内心知错。用“圆”的态度感化其,让其出现的“方”在与“圆”磨合中被打磨,棱角打磨后会变的圆润,也就向“圆”靠拢。圆与圆的结合才能滚的更远,方与方的摩擦只会造成折兵损将。但在管理中也不可一味求“圆”。太“圆”的管理,就像脚下的西瓜皮,让班组内的“小孩”容易滑倒,不受“地球引力”控制。再发现管理出现松动,太“圆”时,适时给予“方”的管理,让“滑倒”在途的成员及时踩到棱角,及时刹车。

读后感1000字 篇15

今天我读了《规矩》一文,主要写了公司老板订下一个规矩,并说谁违反这项规矩立刻开除。有一次,公司老板的一位叫约翰的心爱助手坏了公司规矩,虽然公司老板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为了信守诺言,毅然将他开除。

记得有一天放学,作业留很多,可我恰巧答应帮助同学做小老虎挂带。唉,无奈!伴着时光匆匆,我写着老师那枯燥而无味的作业。在我写完之际,我看了一下钟,居然七点了,真不可思议!可我又不得不继续写课外及妈妈留的作业,近九点,我才写完。但我并没有忘记做小挂带,虽然我已疲惫不堪。清幽的月光射进来,屋子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沙,一针一线都深深印在我心底……第二天,我拿着布带去见同学时,虽然累到极点,但我那幼小的心灵感到无限的满足,因为我守信用,赢得了荣誉。

德国哲学家康德计划去拜访朋友彼斯特。信上说三月二日十一点钟到他家。可偏偏通向朋友家的一条桥坏了。康德不惜用二百法郎请别人拆自家房子搭桥,终于在十点五十分赶到朋友家。

宋庆龄奶奶小时候,有一次要去奶奶家做客,可偏偏答应小兰在这天教她编花篮,于是宋庆龄毅然不去奶奶家。可宋庆龄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一个人影。可她并不生气,因为她等得心安理得。

有一种东西,比才能更罕见、更优美、更珍奇,那是诚信。诚信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没有一丝污点。只要你拥有了诚信,便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伊索寓言中有一个《山鹰与狐狸》的故事,主要写了山鹰与狐狸结为好友,决定住在一起。有一天,山鹰因没有食物而将幼小的狐狸吃了,狐狸异常悲愤。有一次,山鹰拿了祭神的羊肉,一阵风使巢里细小干枯的树枝燃起火焰。狐狸将烧死的小山鹰饱餐一顿。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背信弃义之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他,可神会惩治他。

还有伊索寓言中《骗子》的故事,主要写了有个人卧床不起,便祷告众神:如他病愈,定奉献一百头牛。众神满足了他,可他并没奉献一百头牛。于是,众神托梦告诉他海边有一千块雅典钱,他醒后真的去了。结果遇到海盗,后果可想而知。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搞欺骗的人也许一时得逞,但最终会被揭穿,到头来失去别人的信任。

论语中的子夏日:“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日未学,吾必谓之学唉!”意思是与朋友交往,说话要讲信用,这样的人即使说没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学习过了!

的确,世界上最宝贵的是诚信,和有诚信的人交往,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胸襟会变得更宽广。因为世间只有诚信是永恒的!

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眼前好像打开了五彩的窗户,广阔的世界在向我招手,我安宁地遨游其中,乐而忘返……

读后感1000字 篇16

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端正心态的问题,它蕴含着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守自己的人生坐标;净心:净处自己的人生位置: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因而所追求的目标和理想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内心深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程度的做人原则。做人的原则应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对待学习、生活、工作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有个做人做事的底线,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懂得那些事应该努力去做好,那些事可以做,而那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人不能没有原则。没有了做人的原则,也就没有了衡量对与错的尺度,如果自己都不知道那些事该做,那些事不该做,那么,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为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时时事事都要受到社会公认的法律和道德等准则的约束,不可能游离于社会之外。但这些原则也是与时俱进的。

社会在不断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需求也在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法律和道德等准则会有所不同,这个时期这样做可能是对的,而同样的做法放在另一个时期就是错的,甚至是违法的。那么,做人的原则也要随着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断调整。而且还应当考虑到原则与发展的关系。有时候,做人的条条框框太多,并且养成了固有的行为习惯,则可能会束缚人的思维,让人失去开拓创新的精神,甚至思想僵化,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在遵守做人的原则的同时,还要随时做出适当调整,使自己的做人原则时刻能够适合现时代的要求,不要让原则束缚和禁固自己的思想。

至此,净心能使自己自觉地坚持自我反省,能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份之想。净心是保持清正廉洁工作的源泉。尽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套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才会在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主要是针对各作业区、以及现场定置和目视化管理。具体方式为

一、通过培训5S方面的知识,让全体人员都建立起基本概念和认识;

二、争取高层领导支持和参与,推动中层带头执行,用引导的方式鼓励员工做好;

三、从最基本的入手,分阶段逐步深入,清除掉现场不要的物品,每天循环整理;

四、组织定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曝光和公布,而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建立精益管理改善机制,促进精益管理改善,目的是实现生产系统准时化、柔性化、高效化、精益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种直观的和隐含的浪费。

读后感1000字 篇17

《口技》一文开头第一句“京中有善口技者”一个“善”字带动了全篇,仔细品味全篇无处不是“善”。宴请宾客饮酒助兴的方式多种多样,而主人却偏请来口技人前来助兴。从“会宾客大宴”一句不难看出,主人的出身必定是一个富庶人家,大排宴宴口技人应邀而来,从这一点上判断,艺人并非庸者,此处暗含“善”。“但闻抚尺一下,无敢哗者”。

在过去艺人属于下九流。他的抚尺不是县太爷的惊堂木,响了一下为何却能声压满座?不是别的,是艺人的威名远扬使在座众人早就想一睹为快,所以“无敢哗者”,这里依然是交待“善”字夜阑人静,犬吠声从深巷中传出,声响虽然不太大,但把妇人惊醒,而丈夫对此丝毫不觉,过去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繁重的体力劳动使男子沉沉而睡,呓语也正说明男人未醒。由于妇人欠伸弄醒了依偎她而睡的哺乳期婴儿。小儿大啼使沉睡中的父子二人相继醒来,大儿毕竟是小孩被小儿吵醒心中不满,因此絮絮不止。这也就惹恼了正在觉头上的父亲,所以叱大儿。一切恢复平静,男人很快酣然入梦,妇人还要照料小儿,深更半夜困倦袭扰着妇人,也使她渐渐入睡,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因此才有老鼠出来活动。忽一人大呼火起,这里解释了前面犬吠的原因。前面犬吠可能是起火之初火星点点引起犬吠,也可能由于放火人的行踪而引起,且不去探讨犬吠的缘由,犬吠之声定然不是无缘无故。当在夜深人静,老鼠肆无忌惮的活动的时候,“忽一人大呼火起”从常态判断夫妻二人会被同时惊醒,但为何先表演夫起大呼?男子反应快,尤其是动作的敏捷性一定优于女子。至于着火后其它声响口技人也作了唯妙唯肖的表演。以上说明口技人深入生活,善于观察生活,声响的编辑符合人物的身份,符合生活的逻辑。口技人的表演艺术真实的再现了生活,因此使众宾客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一点上尤能体现口技人的“善”字。众宾客“奋袖出臂,几欲先走”。设想“先走”的后果,必定会挤、压、碰、撞,使宴席一片狼籍,艺人本来是前来助兴的,这岂不是扫兴。在这关键的时刻,抚尺一下,嘎然而止,撤屏而视使众宾客又回到现时生活中。时机的把握令人拍案叫绝,此处又一“善”。

开头结尾简单的道具的介绍意在表现艺人之善,文中观众的神态描写侧面写其“善”,以及文中正面描写模拟的声音和文中的议论部分当然也是写其“善”,此“四善”显而易见,笔者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全篇共有八“善”:有暗含在字里行间的,有蕴藏在生活哲理中的,有浮萍于水面的。仅仅三百余字牢牢抓住“善”字,淋漓尽致的描写出让人回味无穷的不朽篇章。从这一点上让人体味到我国古代文化绚丽多彩和博大精深。

读后感1000字 篇18

在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有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当年只有29岁,孩子刚满3岁,妻子美丽端庄,是与他一个学校并肩作战的战友,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就是张米亚,他性格开朗,幽默外向,喜欢运动,身高只有一、72米,可打的一手好篮球。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读后感1000字 篇19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不过是一直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孩子。后来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只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助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老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溫暖和理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現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返回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沒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沒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接受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 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 宽阔的胸怀,能够 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還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角色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后感1000字 篇20

记得上学时,最喜欢看两类书,一类是人物传记,一类是散文,因为它们是真实生活的提炼,传记里蕴含着力量,散文里流淌着温情,有着我喜欢的真。所以也一直不太喜欢读虚构的小说,总觉得缺少了真实的烟火气。后来才发现是自己狭隘了。近两年反而是小说读得多些,散文倒是难得看了,究其原因,是自己的静气少了。

这本丁立梅的散文集《遇见》本是我为儿子选的,一直立在书架上也没有被翻看,想起前些时间小伙伴们分享过她的书,一幅暖暖春日就着春茶品读美文的画面竟突然间在眼前浮现。那日子,真美好。就它了。

拆封阅读的这几天,真的是浸泡在美好的文字间,悠悠然。“人生的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中巨大的欢喜。一个人,一片景,一个物件,一首曲子。在相遇的刹那,心中的弦,砰的一声被弹响。”在我看来,遇见,不只是一个瞬间,一份因缘,更是一种可以滋养心弦、丰盈记忆的生命财富。

这本书共5个章节。

【佛不语】这一章,是作者天南地北畅游的集结。一个个诱人心驰神往的去处,有了美好纯净的文字加持,读者的心,被带得更远了。你来,或者不来,它就在那里。大爱无言,大音希声,这是佛的力量,也是自然的力量。不知何时,才能再去往那些美好的所在,安放一下蠢蠢欲动的心灵?

【风居住的街道】这一章,是作者喜欢的歌曲合集。照着文字把曲子挨个搜寻听了一遍,或舒缓,或轻柔,或跌宕,或激越,流过心田,竟有种想要流泪的心动。原来这首耳熟能详的曲子叫《乱红》啊?这就是《琵琶语》啊,我原也是听过的!心,便在这些优美的旋律里百转千回。谁的往昔里,没有一个风居住的街道?难能可贵的,是细腻的少女心和自在的欢喜。

【那些水样流过的文案】这一章,是作者对喜欢的书或书中的人,以及相关电影的短评合集。没有想到的是,读者熟悉的诸如王熙凤、赵姨娘之类的人物,都能在她的笔下颠覆固有标签,生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光彩来。它们水一样地,流过我的心。

【一折青山一扇屏】这一章,是一些生活中遇见的温暖小事。青山也好,尘世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花也好,若都守在自己的一隅,寂静欢喜,必也是温暖美好的。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我的心也随之静静的欢喜起来。

【猫叹气】这一章,只有短短的几篇,写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步摇、银饰、团扇、竹篮,平常的物件在她细腻的笔下亦楚楚动人。

林清玄说,心美,万象皆美;情深,万象皆深。她果真是个灵魂有香气地女子,是个用音乐烹饪文字的女子,更是个被古典诗词润透了的女子。难怪有人说,她的文字,有着胡琴或箫的婉约,古筝或笛子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这次的阅读之旅,充盈着美,散发着香。

读后感1000字 篇21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是啊,读书要读好书,要读经典,要读历史。有一本经典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名叫《红岩》,听到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都不陌生吧!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很多真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红岩》写了在重庆解放前残酷的地下战争,文中描述了当时共产党员的危险处境和敌人残酷恐怖的嘴脸。这本书中,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歌颂了革命者在酷刑考验下的坚贞节操。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余新江等众多英勇坚强、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故事。读完后,让人完全沉浸在革命战斗的气氛当中。其实《红岩》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精神振作,我们应仔细读一读《红岩》这本书,到最后他会让我们发现真理!

在《红岩》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是成岗。成岗不怕累不怕难,毅然接受了印刷《挺进报》的工作。这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成岗被抓到牢里后,敌人用尽各种拷打方法、催眠术、测谎器、美国新药诚实注射剂……但我们的英雄成岗却不畏惧、不退缩,坚强的面对自己正在承受一切。他勇敢、坚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英雄:她虽然是女性,但并不比男同志逊色。当她看到自己丈夫的头颅挂在城门上示众时,她忍住了泪水的低落,而是把心中的悲愤化为自己成功的动力,继续勇敢的和敌人作斗争。她的坚贞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就是江雪琴——江姐!当敌人把竹签钉入她的指甲缝时,她从容淡定,却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啊,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流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她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书中的一首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表达出的却是不简单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出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简单的文字吸引了我。全书语言淳朴,真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多读几遍。

想要读经典,读精华,就来读一读《红岩》。《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后感1000字 篇22

胡适曾说:“古代的书,只有一部《诗经》可算得是中国最古的史料。”——题记

受到网络知识竞赛的压迫,沿着浮云走过的痕迹,天空的浅蓝色曾令人憧憬,但那看似沉重的铅蓝色也曾使人思绮。于是,买了一本沉甸甸的《诗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就我脑袋里这点儿国学知识,没有一本读过的“经书”是不能过国学知识网络大赛关的。小部分是久闻大名,其中的风、雅、颂三部分更是让我期盼。

《诗经》是由孔丘主编,收录自西周初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三百零五篇诗歌,我很想瞧一瞧出名得不得了的孔老夫子在国际声誉这么独具一格,那眼光也是否异常独到。我带着期待翻开了《诗经》的封面,贪婪地吸允着油墨的芳香,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我合上这本深入人心深处的著作。《诗经》的题材十分丰富,不仅有思乡、借物抒情、感叹时光等常见的题材,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题目。赞扬、憎恶、传诵,引人入胜。——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十分之一是我十分惊奇“风”、“雅”、“颂”是何其理解,想参透孔子如何把这三百多余首诗歌分为三个大类。“颂”的意思较好理解,其中的“风”却应用怎样的理解方式去读懂?品读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发自内心地想品读与领略西周至春秋的岁月风尘。我想掌握古人写文章的方法,如何用无数个中华汉字的几个就能表达尽一篇翻译过来有几百字的文章,每次看那几个字和译文时,一长一短,一少一多,一段一句,区别好大,因此自然心里总赞叹古人的笔好神奇啊!这次国学知识竞赛,考题很难,每个考题都需要经过细细精读的古文的理解和熟读来答做。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结束了第一场考试,考试成绩虽不太理想,但我也懂得了这不是随便考考就九十多分的,而是需要正真下功夫的,钻研、翻透的。我更加努力地翻了翻仅有的《大学中庸》和《诗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张薄薄的纸瞧,总希望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一旁的母亲看着我,吓呆了,似乎从来没有看过我这副模样,她却一边说:“我们家温馨真用功啊!”经过一番考试前的“垂死挣扎”和临时抱佛脚,我凌然进入了第二次考试,终于比前一次考试高了几分,这让我十分高兴。所有的考试都像起伏不定的旋律,一会儿沉淀,一时轻浮,在往事里慢慢锈化,叫人捉摸不透。哦,不,考试成绩是自己把关的,都要靠自己努力!

最后几次考试,虽然成绩不太好,但至少拼尽了全力,也因此异常满意自己的成绩。《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国文学中的经典。当然,其它经过汗水与智慧调和而成的著作也一样啊。我只能在墨香里静静徜徉,伴随着阵阵朗读,将成长在岁月的洗涤中漂白、膨胀,然后晾成飘渺无间的书卷,在回忆里浸润,蔓延……

读后感1000字 篇23

心晴时候,雨也是晴;心雨时候,晴也是雨。

巴尔扎克曾说过:“不幸是天才晋升的阶梯,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无底的深渊。”

当我们为一片绿荫沉溺于悲伤的情绪,失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绿荫,而是一座森林。

山之仁,在于既含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既孕育了豺狼的怒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为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忍受时间给的苦痛与折磨,依旧不动声色,山之所以仁,在于它宁静淡然的态度,有时候山也可以成为人的榜样。

我们不是庄周的鱼,不知鱼在水里遭受什么,是否真的快乐,但我们可以当自己心情的舵手。创造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快乐。

像庄子一样,做一泓天上的泉,做一只夜夜鸣叫的鸟儿,做一棵月光下那棵发宁静,与超然的精神古树。

"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在静下心来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是否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各种评论;“无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在读庄子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我们是否已经丢掉自己;“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在与庄子对话时,问问自己是否将一切囊括于胸,默默体认;“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是否敢于活得那么真实,那么诚实地去面对学习呢。庄子活出了智者的风范。活着的意义,活着的价值,活着的态度,精神的源泉莫不在于他身上得到体现。

活着,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能分清物与我的界限,知荣辱,辨是非。活着,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有追求,却不过分要求,只评议却不去争议。活着,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看得到黑暗,却依旧执着追求光明。淡淡地活着,逍遥的活出自我,活出人生的色彩。此生便无憾了。

走自己想走的路,唱自己喜欢的歌,一路高歌,冷暖自知,就想走在开满格桑花,走在朝圣路上的信徒一样,保持一份信仰。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周做到了,所以他快乐。若是我们也想活得快乐,我们就应该时常思考自己的人生,也时常向自己发问,是否能够在恬淡的月光中站成一颗精神的古树。尽管满身布满斑驳的岁月痕迹,但却能够根深百米,不卑不亢,任树枝在风中,站出一种宁静的姿态。

我们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要与世隔绝,忘却世间冷暖,不看红尘烟云,不尝人间苦痛。而应是在于看遍人间百态,尝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沧桑后,依旧能闲云野鹤,拈花一笑,保持一份宁静与超脱。

一朵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颗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像庄子一样生活,拂尽世俗尘埃,清净红尘纷扰,在双手合十的微笑诗意中快乐的生活,找寻星辉斑斓里的美好。

读后感1000字 篇24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书的读后感 篇1

这本书里写有108个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催人泪下,都很感人。不过,我最喜欢的是《吃药》这个小故事。

有一位母亲,儿子不满一岁就患上了白血病。母亲为了让儿子好起来,就给儿子天天喂药喝。可是儿子不愿喝,她就冒着生命危险,自己喝一口,再让儿子喝一口。医生告诉她,这样没病喝药很危险,可是母亲听不进去,为了儿子,她付出了一切。几年后,儿子的病好了,而她却患了癌症。不过,她说她不后悔。

世上再也没有比母爱更伟大的爱了,为了自己的孩子,即使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她们也在所不惜。不只这一篇,每篇故事都非常感人,这本书中流露了人间的各种情感,每篇都很使人感动。我看了这本书后,感觉好像没看够,又要反过来再看一遍,因为这些故事都太精彩了。

书的读后感 篇2

如果说,文字是精神的粮食,那么,读书则是一种精神的享受,是精神的散步和漫游。就像我们一日三餐中的盐和佐料,它们虽然不是生活的主旋律,但是它们回事我们的生活更有滋有味,是丰富多彩。

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好的社会。它能陶治人的感情和气质,诗人高尚。

书,将我们带入一个比现实更为深邃的精神空间,让思绪任意驰骋,读书,将灵魂升华至一个纯真的高度。审视自己,思考人生。读书,让我们有力量抵御世俗的种种诱惑,使浮躁的心灵得到抚慰,变得宁静和平和。

高尔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是提高文化的品味,提高生活的质量最佳途径。读书犹如我们的一日三餐,它是根据我们的口味、嗜好有所选择的。好书似春风化雨,愉悦性情,营养身心;坏书如饮鸩止渴,蹉跎岁月,消磨意志,颓废人生。

书的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书的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学了《走遍天下书为侣》的这篇课文,下面我写一下读后感。

作者说:“假如你要去世界环游,你却只能带一样东西,一本书、一幅画……如果你问到我,我会选择一本书。”作者的爱书精神使我很敬佩!

读到第七自然段,我意识到了作者的爱书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只要我们认真去思考、去想象,一定会有奇妙的事情发生,你总能从书中学到新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只要我们认真去看,认真去发现,一定可以发现新东西。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是呀,书籍确实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要你仔细去发现,一定会发现,书籍是多么多么得有用!

如果我们能像作者那样,爱看书、爱学习,长大一定是祖国的栋梁!

书的读后感 篇5

老师刚给我们介绍《你在为谁读书》时,我觉得这本书她非常的无趣,觉得这本书讲的都是大道理。但读了这本书后,让我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这是一个CEO送给青少年的礼物。

这本书,有些神秘,有些搞笑。让你在畅游书香的路途中,得到快乐和神秘。

读完后,你的心中有一股对它的喜爱之情;让我从不爱读书到爱读书,对读书爱不释手。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

这本书里的名言,让我有了自信,自信是心里不灭的圣火,它源于你对生活的态度和自我的肯定。

没有勤奋就没有好的成绩,没有志向就没有你的目标。从人生所获缺的不是阻碍而是志向,不是能力而是勤奋。当你成功时,你会不断的向上攀登,当你失败时,你会当它是一次吸取经验的机会,让你不断向上攀登、奋斗。

书的读后感 篇6

拿起一本书,读到里面的文案,有几句我还满喜欢,满留恋的。

如:树的方向,由风决定;人的方向,自己决定。所以,我一定要——以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以明日之我,胜今日之我!

不错,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只有自己能去主宰它。

同时,珍惜好每一天的一分一秒,不要让自己觉得过得不充实,也不要毫无目标的生存着,这是我所感受到的,也在时刻的自我提醒。

读到了丁远峙着的《方与圆》中的内容,有一句是这么写的:人生成功的金钥匙就是相信自己,勇敢行动,对人生、事业怀有无比的热忱,如果你把握了这三把金钥匙,那么成功之路就展现在你眼前……

这一句话将成为我的座右铭之一,虽然我还在读书,但距离工作已是近在咫尺了,所以我要努力,为自己的人生铺一条成功的道路。

书的读后感 篇7

书是我们的朋友,在我们无聊时给予慰藉。而文中的父亲却在书的陪伴下度过了伤痛。

《父亲和书》主要叙述了一个只读过半年私塾的父亲,在遭受了丧子之痛后,像一位农夫守着一块贫瘠的土地,几千年如一日反复耕作,不弃不息,与世无争地读书,最后从一个不识多少个大字的他,却读懂了《三国演义》等着作。

看了《父亲和书》这篇文章以后,我突然想起了“勤能补拙”这个四字词语,即使是一个一字不会的人,都可以通过勤奋来学习到更多的字,文中的父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父亲学习,把我们现在所不会的、不懂的,通过勤奋来学会它,并且学会学以致用,让勤奋成为一种习惯。

书的读后感 篇8

<绿野仙踪>主要讲的是,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吹到了遥远而神秘的奥芝国。在那里,她经历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奇特旅程,遇到了一心想要得到智慧头脑的稻草人,想要一颗真心的铁皮人和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狮子。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克服种种挑战与磨难,在实现各自愿望的同时,也收获了可贵的友谊。

所以,我要学会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自己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好,一定要达到自己的目标。

书的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则成语故事。故事的题目叫《磨杵成针》,对我深有感触。

这则故事说得是唐代著名诗人李白的故事。他小的时候,偶然遇见一位磨铁杵的老婆婆,她要把很粗的铁杵磨成一根很细的绣花针,李白从中很受启发,于是下定决心要用功读书。后来,他终于成为了一位伟大的诗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同样,它带给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和启示,耐心与坚持是成功的基石,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要刻苦学习,为着辉煌的未来而奋斗!

书的读后感 篇10

这绝望来自哪里,小狄已经分不清了,也许正是来自他的灵魂,因为灵魂永远也不能在现实中得到满足。

他不再是个战士了,唯一能做的斗争,也仅止于在内心中折磨自己,伴随着身边永不停歇的哭泣。

他钻进被窝,小心翼翼地抑制自己粗重的叹息声。黑甲武士深藏在阴影中注视着小狄的眼神,在他的心中引起了一阵奇异的召唤。他们一队一队从面前经过,在黑暗中化成影子。他自己也像随之其后走入阴影中间。他的灵魂已经稀薄到随时可以离开,凋残于空虚的黑暗世界中,然后瓦解开,散去,轻盈得没有一丝感觉。接着,他便慢慢睡着了,像灵魂离开自己的身躯......

书的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海蒂》,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海蒂真是一位好孩子。

海蒂用自身的快乐感染了脾气古怪的爷爷,让体弱多病,脚不能走路的贵族小姐——克拉拉重新鼓起了对生活的信心,最后摆脱了轮椅,重新站了起来,给盲眼奶奶带去了快乐,让奶奶不在寂寞,让调皮的彼得变得老实。

读《海蒂》时,我仿佛也是里面的一个人,读到风景的片段时,我的脑海里也出现了美丽的草原、鲜艳的花朵、一棵棵高大的树木、可爱的小狗……

我看到了海蒂那热爱生活的品质。她对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积极主动,不像我,扭扭捏捏。她那直爽的性格也很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像海蒂一样有着果断,直爽的性格。不要犹犹豫豫,优柔寡断。

书的读后感 篇12

西汉通过分封,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也存在异姓王,乃至同姓王反叛的潜在危险,贾谊的这篇长赋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真切分析,提出君主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未雨绸缪,通过削弱王侯的权利达到稳定政局的效果。

在贾谊看来,治理国家就如同屠夫宰牛,一方面用仁义去安抚百姓,另一方面在适当的时候也要运用武力手段进行强有力的控制,这才能使国家安定,人民富足。

贾谊的建议虽然是从为维护封建王权出发而做出的,但是对现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有一定的借鉴,我们要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保证人民的安定团结,一方面要多推出惠民利民政策,但是当国家主权问题受到威胁时,我们又要毫不畏惧侵略者的狼子野心。

书的读后感 篇13

农业乃民生之本,晁错认为,汉代人口众多,但粮食积累却不如虞舜时代,主要原因就是“谷贱伤农”,君主重视金银商业却忽视了对农业的发展,粮价很低,同时赋税很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背井离乡放弃农业生产,所以他建议提高粮价,君主要倡导农业的重要性,使人民安居乐业。

两千年前的这篇文章虽然有其偏颇之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农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忽视的,现在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如何保民生,关键一点就是要保证粮食供给,而这又需要对农业发展的合理规划,这篇疏不可不谓是对当下时局的一个有利借鉴。

书的读后感 篇14

封建社会人们渴望安定富足的生活,但是连年的战乱让人民这点最基本的愿望也不能达到,陶渊明的这篇短文,虽说真实性有待商榷,但是他笔下的人物个个生活怡然自得,幸福美满,周围景色秀美醉人,确是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作者对这种生活的向往之情,也在侧面对但是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抨击。

时至今日,我们虽然没有了战乱的纷扰,但“桃花源”的这种生活却看似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讲求和谐社会,但是纵观现在的社会,不平等的现象还存在,官员权力寻租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家虽然在制度上保证了民生,但是在某些方面却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所以要达到陶渊明的理想社会状态,我们的路还很长。

书的读后感 篇15

论说文自古就有,但是什么是论说文,怎样写出优秀的论说文,刘勰给出了答案。在他看来,所谓“论”的.意思就是道理,就是对各种说法加以综合研究,从而深入地探讨某一道理,而“说”是喜悦的意思,通过阐述是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但是不可过分,过分追求对方的喜悦便是虚假。

刘勰以历史上众多人的论说文出发为我们的写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导方针。在我看来,《论说》的中心观点对现代议论文的写作也有很大的借鉴价值,我们写议论文首先立意要高,就如文中所说“言论不保持正道,这样的论著还不如不写”,其次表达要全面通达,论点组织导严密,文辞与思想结合,只有这样,好的论说文才能写出来。

书的读后感 篇16

文章中的叙事手法十分重要,因为这是让读者通晓文章中心思想的一扇窗户,在刘知几看来,文章最重要的是要“尚简”,用简单的话语表达深刻的思想。

在他看来过多的修饰铺垫反而不利于文章意旨的凸显,而简单的笔法如“省句”和“省字”两类则能将意思更好地表达出来。这对我们现在的文章创作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我看来,叙事并不需要长篇大论,要从细节入手,抓关键,看主流,把几个重要的地方把握好就行,没有必要去刻意追求文辞的华美,有时候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最终会将一篇好的文章的主旨淹没而无法表现。

书的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讲了许多故事有:灰姑娘、白雪公主、大姆指汤姆等等,我觉得非常好看。

白雪公主讲了白雪公主最后和王子结婚,我脑里有许多幻想,我会想白雪公主和王结婚后其它人不会嫉妒吗?我觉得我己经进入了这个故事里了,我变成了白雪公主的一个朋友,我非常嫉妒白雪公主,然后我又开始幻想。

再比如说“指姆姑娘”这个故事后来指姆姑娘和一个长翅膀的王子结婚后,我然后想声蛙王子会不会带走指姆姑娘呢?后来我又想指姻姑娘会不会有危险呢?长翅膀的王子会怎样救指姆姑娘呢?我脑子里全是问题。

读完后,我幻想的就跟写故事一样多!那么有趣!我真得非常喜欢看《格林童话》这本书啊!

书的读后感 篇18

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人物生动,形象,鲜明。而且我也有许多喜欢的人物,如:袁术,袁绍,刘备,关羽……但在众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被称为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它的“才”“学”“识”都被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也尽忠于蜀汉,为刘备出谋献计,能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立下不少战功!最后又献身于统一大业中。“受任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他也成为了悲剧人物。但他却发明了木牛流马等许多至今人们也没有解开的伟大发明!

《三国演义》的确是一本好书大家一定要细细品味里面的内容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书的读后感 篇19

《父与子》,这是一本深受大家喜爱的漫画,是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组成的。看完后使我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书中的父亲是一个秃头,儿子是一个刺猬头,有着外形的特点。书中还有机智幽默的语言,勾勒出这对父子在日常的生活中充满了快乐和温情。本书中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成功的显出这对父子的可爱、善良!

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好多遍了,每当我在看时,不时的会发出“咯咯”的笑声。虽然书里没有文字,可正是因为如此,才能让我看懂上面生动的画面。而且看漫画,还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不仅培养了观察能力,其实也发展了语言思维,真是一举两得啊!

书的读后感 篇20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历史长篇小说。是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三藏带着徒弟三人去西天获取真经。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悟能,沙和尚。他们全心全意保护师傅。路途遥远,他们历经了千难万险,遇到了不少妖怪。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获取了真经,成了神仙。

在《西游记》里的人物,我喜欢唐三藏的善良,孙悟空的忠心,猪八戒的憨厚,沙和尚的老实。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一心一意的保护师傅,虽然唐三藏会经常误会孙悟空,但孙悟空从无怨言。他让我敬佩的是那不离不弃,永不放弃,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我以后也要不放弃不抛弃,不向困难低头。

书的读后感 篇21

我是一个小书迷,很喜欢看书。今天,我开始读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人物:有一心想取得真经的唐僧;有神通广大,能千变万化的孙悟空;有贪生怕死、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默默无闻、老实忠诚的沙僧。性格大不一样的四个人组合在一起,故事自然异彩纷呈。

我希望像孙悟空一样,能腾云驾雾。如果可以的话,我要让全世界的垃圾妖怪灰飞烟灭、断子绝孙,让地球母亲美丽起来,我还要把战争妖怪统统消灭,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远离战争的威胁,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书的读后感 篇22

在暑假里,我自己在家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拿起这本书,又像往常那样看书前,翻了翻。不知是我以前看书不多,还是书的情节太美,我看得入了神。书中从头到尾每个情节都精彩绝纶,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书中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由强盛到没落,让我领悟了“富不过三代”的道理。比如贾母让贾家兴旺起来,贾政让家族的势力达到了顶峰,但是宝玉胸无大志,只知道成天和姐妹们玩乐,最终贾家走上了衰败。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佩服宝玉的反抗精神,我要学习宝玉这种反对不好事物的精神。

书的读后感 篇23

水浒传伴我12年我读水浒是上万遍,因为里面哪智慧的结晶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水浒传是古人运用梦想构造出来的,里面的人豪迈又大气。还有人物足智多谋,例如吴用他是宋江的军师神机妙算,为宋江立下汗马功劳。而且宋江风度翩翩,对兄弟和手下重情义,深得手下和兄弟的信任。

深山上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也不是浪得虚名,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如豹子头林冲、花和尚鲁智深等。

每当我合上书我都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水浒传那么受欢迎,后来我才明白因为水浒传是一个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为是中华民族人而骄傲。

书的读后感 篇24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简写版的《水浒传》。里面有108条好汉,个个都令我佩服,不是大义凛然,就是高大威武。其中我最欣赏的就是宋江和武松。

宋江是非常孝顺的,孝顺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说他冒死也要探望他的父亲。还有他也非常的聪明、仗义、谦虚、大义凛然,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

武松虽然是爱喝酒的,但他豪迈、正直、勇敢,他也非常嫉恶如仇,于是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这一步一步地塑造了他嫉恶如仇的形象,更值得让我们学习。

总之,他们两个一个足智多谋,一个庞大威武,在我心目中他们永远是英雄好汉!

书的读后感 篇25

昨天,我看了一部电视剧——《西游记》。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孙悟空了。而孙悟空打动我的原因则是他那以德报怨的性格。

例如:在唐僧四人路过白骨山时,山中的白骨精为了吃到唐僧肉,变成了一名村姑。可当白骨精骗唐僧时,却被孙悟空所发现,从而被一棒打死。可唐僧不知道她是妖怪,认为是孙悟空杀了人,直接将孙悟空赶走。后来唐僧遇险了,是孙悟空不计前嫌将唐僧救了出来。

看完后,我不由心想:在现实中,像孙悟空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为此我也下定决心,做一个只记德而不记怨的人。

书的读后感 篇26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西游记》的书。是吴承恩写的。

里面有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唐三藏等人物。唐三藏是师师父,另三个是他的徒弟。

孙悟空仿佛是《西游记》的灵魂,是他带着我们到了那奇妙的世界;猪悟能有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张嘴不知给孙悟空带来了多少麻烦;沙悟净是个好人,但是孙悟空总怕他变成和猪悟能一样的人。唐三藏一路上不知救了多少“淘气”的妖怪,又总是被他们抓走,还好有孙悟空救他。西游记里少不了他们。

请大家看看这本书吧,很好看哦!

书的读后感 篇27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后妈带来了两个姐姐,姐姐们让她穿上木头鞋、旧外套。有一次,王子要举行舞会。在小白鸟的帮助下,灰姑娘连续三个晚上参加了舞会。最后,她成了王后。后妈和两个姐姐晕了过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人会得到回报,坏人会得到报应。我要像灰姑娘那样,做一个虔诚善良、聪明勇敢和机灵的好孩子。

书的读后感 篇28

你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吗?在兔子被乌龟胜了后,心里一点也不服气,心里想:“我是一只出了名的“飞毛腿”,一蹦好几丈远呢!”还能比不过那么一只乌龟吗? 比赛到了,那一天,小喜鹊.小松鼠.小猴.小刺猬.....都赶来看热闹呢! 比赛开始了,随着“砰”的一声发令抢响,兔子好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小兔子有小乌龟了,忽然,小乌龟冲了上去超过了小兔子,小兔子很奇怪,一到了终点,小兔子问乌龟是怎么回事。乌龟说:“我装了快速推器。”只要认认真真的思考就会成功。 我看了这一篇文章,我发现乌龟非常聪明,对我的帮助非常大,我希望人们要比乌龟更加聪明。

书的读后感 篇29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十分趣味,它的名字叫《西游记》。

这本书很棒,讲的是唐僧带着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去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他们中间孙悟空十分机灵,猪八戒如吃懒睡,沙僧,唐僧善良,

我看了这本书觉得:以扣应当像机灵的孙悟空学习,不该像懒惰的猪八戒学习,做事情不能退缩,要坚持下来,不怕困难,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记得有一次,我做题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左思右想,就是想不出答案,我想不做了,可之后一想,应当像唐僧取经一样,仅有坚持下来才能胜利,然后我慢慢地查资料,动脑筋才想出了答案,心里真高兴啊!

同学们,以后我们做事情必须要有唐僧取经的精神,就必须能成功!

书的读后感 篇30

贝多芬曾经把自己比作“老狮子”、“一座倒了的火山”、他曾经也认为“一株树比一个人好”,树可以啼听大自然的声音,而耳聋的他却听不到任何声音,他远离人世的喧嚣和纷争,在这里获得了心灵的纯洁与安定,他又是多么的坚强的去摆脱这一切的,勇敢的与命运斗争,而音乐——他忠实的朋友,将永远陪伴他,不会离开他。

这样艰难的问题,一位平凡的人做不到,而一位残疾人却做到了,可见这个伟大的人,这个奇迹的出现,都来源于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不只是巨人,更是一个凡人,他是多么有价值,他活着,这个世界也会因它的存在而更精彩!

书的读后感 篇31

珈伦是一个非常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在她妈妈死后,一个老太太收留了她,一天去教堂的街上,给她买了一双发亮的红鞋。从此去教堂的时候,她一直穿着它,人们都望着她的红鞋。后来,一个老兵说了一句:“多么漂亮的舞鞋,”并在她的鞋上敲了敲,珈伦听了,就控制不了,一直跳个不停,直到老太太病死的时候,她也不去看过老太太一眼。她变得骄傲自大,最后她的双脚被刽子手砍掉了,经过她的努力工作,得到了上帝的原谅,她的双脚又恢复了原样,从此就再也不去想红鞋。

读了这篇文章后,希望我们每个人以后对自己所做错的事情,要勇于承认并认真改过自新,并且要报答关心和帮助自己的人,这样才是个好孩子。

书的读后感 篇32

我读了《城南旧事》,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的生活。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幅动人、温暖的场景总是在我脑海里闪过,让我永远也忘不了。

我们也曾经像英子一样唱那首忧郁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我们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悄悄的长大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1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并不是单单只讲乌鸦的故事,还讲了鹰、鸡、丹顶鹤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雄鹰金闪子。

书中说道:在老鹰的世界里,并没有同性朋友这个概念,但是通过一件事使金闪子和另一只被金闪子称为白羽臀的老鹰成为了默契的搭档。

有一次,白羽臀来到了金闪子的领地,对于鹰来说:只要有陌生雄鹰光临,那就是来抢领地的。两个素不相识的鹰,当然是要来争这块领地的,但恰巧那一天杀害金闪子妻子和孩子的凶手出现了,金闪子把目光投向了那条蜕过七层皮的残忍的银环蛇,忘却了来抢领地的白羽臀。它找准时机,飞了下来抓住了银环蛇,由于那是一条很狡猾的蛇金闪子并没有抓到蛇的七寸,形势越来越坏,金闪子准备和银环蛇同归于尽,这时突然从天空中飞下来一个黑影,金闪子感觉舒服多了,抬头一看原来白羽臀来参战了,蛇本来就不是鹰的对手,而且有两只鹰,所以根本不费吹灰之力,银环蛇就死了,蛇肉对鹰来说非常美味,所以金闪子和白羽臀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起来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在危机的时刻,还是朋友会救我们,会给我们心灵上的帮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2

你读过《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吗?你看见这个题目一定会想:谁和乌鸦做邻居?怎么和乌鸦做了邻居?和乌鸦怎么做邻居?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这个故事,认真听,回答这一个个小问号。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西双版纳曼广弄寨子插队入户,换了一个新居,紧紧挨着一棵树,树上住满了不吉利的乌鸦。一天,一只乌鸦偷走了几个扣子,作者不由分说的'向乌鸦投石头,没想到那个竟是乌鸦王——高帽子,养好伤后,开始了一场对作者的“喷粪”大战,在后来几天,作者出门都要扣着脸盆。一天,飞来了一群红嘴蓝鹊,想占领这棵树,于是,把小乌鸦一个个推下树去。这时,乌鸦群来了,红嘴蓝鹊一看不占上风,急急退回去了。换邻居的美梦泡汤了。有一次作者出去打猎,谁知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又是啄眼睛,又是啄大腿),原因是作者不小心踩碎了一个红嘴蓝鹊的蛋,后来高帽子带领的那群乌鸦敌退了红嘴蓝鹊,作者才得救了。从此,作者与高帽子的感情之桥日益牢固,作者也不那么恨高帽子了。后来因为一场暴风雨将他们分开了,再也没有相见。

听完我讲的这个故事,你们之前的问题一定得到了解决。另外我感觉到有的鸟外表美丽心灵并不美,正如红嘴蓝鹊。而有的鸟外表不太美丽,心灵却是最美丽的,正如乌鸦。现在有人说乌鸦不吉利,只是因为它的外貌和声音,但你如果真正的去了解乌鸦,就会发现乌鸦也很美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3

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后,感触颇深。放下书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鹰、孔雀、丹顶鹤、小火鸡、天鹅、金雕、红嘴相思鸟、乌鸦、苇莺、杜鹃等多种鸟类从出生到老死的一生惊历,书中全篇运用拟人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介绍了鸟类的生活习性,让人们更加了解动物!

读完全书,我真为动物和动物之间的浓厚感情而感动。朋友情、母子情、夫妻情,其中最让感动的是母子之情。“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我读了书中泣血苇莺这个篇章之后的感受,本篇章主要讲了动物园里为了让杜鹃产卵,生出小杜鹃,便放出了十几对苇莺,杜鹃本来就好将自己的卵产在别人窝,所以这十几对苇莺注定成了牺牲品。刚开始杜鹃利用骗术将自己的卵产在苇莺窝里,后来竟然成了公开的掠夺,苇莺妈妈明知道却分辩不出,只能日夜啼哭,最后十几对苇莺都啼叫而亡,这可见苇莺妈妈多么爱它的宝贝呢?

这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她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在我生病时她好似比我还难受呢!看着妈妈脸上新长的邹纹,头上新添的白发,我不禁心酸!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4

盛夏的午后,一场暴风雨的来临打破了夏季的沉闷,天气显得格外的凉爽。我便和妈妈来到新华书店挑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和乌鸦做邻居》。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书看了起来。乌鸦历来被视为不吉利的鸟,但在这个故事里,乌鸦却显得非常的有情有义,红嘴蓝鸟虽然很美丽但心肠却是黑的。一开始的时候乌鸦是有一点坏,它们一直与沈石溪为敌,可是半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情改变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群红嘴蓝鸟趁着乌鸦不在家飞去乌鸦巢偷了小乌鸦,使得乌鸦王高帽很生气,决定来一场交战,结果两败俱伤,而沈石溪呢因误打误撞救了小乌鸦与乌鸦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以至在后来乌鸦还救了沈石溪一条命。而外表美丽的红嘴蓝鸟却是趁人之危,读到这里,我的心里便很恨红嘴蓝鸟。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把这些事带入生活中,把这两种鸟看成是人,这样的事情是否也有在我们身边发生呢?如果我们脱下外表的华丽,语言的伪装,内心有事怎么样呢?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被外表所迷惑,越美的并不代表善良。在我们的身边,像不分昼夜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不畏严寒的清洁工;无私奉献的辛勤园丁,他们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让我们一起不要虚荣,脚踏实地地去做每一件事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学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5

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小说《和乌鸦做邻居》中的一则小故事——《撞笼的金雕》让我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成年野生雄金雕首先见人就拒食但是经过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耐心、细心地喂养下接受了。后来,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为了让禁掉生活得更像是在森林中就建造了一些森林的视觉效果。刚刚开始金雕以为自己又回到大自然,兴奋地向被覆盖着藤蔓的笼边飞去,可是它马上又被弹回来了,他愣了一会儿,明白了它并没有真正地回到大自然中,但它也坦然接受了。可是,在一天的中午,笼子定的铁丝外。有一对鸽子在树枝上散步,雕是最喜欢吃鸽子的。所以金雕向鸽子大声鸣叫,但是鸽子不予理会,继续在树枝上散步,要知道在野外鸽子见到雕都会躲得远远地。金雕又叫了几声,可鸽子还是不理。金雕被激怒了,向鸽子冲了过去,但是金雕和鸽子间有铁丝,金雕撞到后又马上弹回来了,金雕一直撞直到自己撞死。

通过这个故事我体会到:如果这一对鸽子在听到金雕的鸣叫后主动飞走,就不会造成珍贵的金雕撞笼的悲剧了。保护自己的自尊心,爱和别人的自尊心,这是避免活出苦酒和演出悲剧的最好方法!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6

我读完了这本《和乌鸦做邻居》,书名就是书里的一篇文章。里面讲了沈石溪在边疆农村做知青时,在他住的茅草房,二十多公尺远的水塘边,有棵枝繁叶茂的菩提树,树上有许多乌鸦,刚开始,沈石溪并不喜欢它们,因为他认为乌鸦是一种凶兆,叫声那么难听,并且喜欢偷他家一些小东西,如弹珠、玻璃渣,好像天生有收藏癖。

一次与红嘴蓝鹊的较量中,甚至还希望能杀死乌鸦,改换邻居。有一次,沈石溪不小心踩碎了红嘴蓝鹊蛋,它们拼命啄沈石溪,一群乌鸦分成一个小群一个大群,小群先引诱鹊,趁它们不注意,大群袭击鹊巢。最终,乌鸦获胜,从此他与乌鸦成了好朋友。但一个闪电将菩提树击倒,从此乌鸦就不见了。

我听过一个故事:乌鸦、喜鹊、八哥把天气预报给人类,但人不喜欢刮大风的天气,一听到明天刮大风,便赶走它们。渐渐地喜鹊知道人喜欢听好话,变得报喜不报忧。八哥学会了模仿人说话,被人们当着宠物养,只有乌鸦依然诚实,却被人唾弃。

其实乌鸦是进化最快的一种鸟,乌鸦脑髓外面有层似大脑皮层的橡胶物质,而其它鸟没有,所以它的智慧高于其它鸟类。

乌鸦其实并不可怕,一起探寻乌鸦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00字7

《和乌鸦做邻居》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将了这么几个故事:雄鹰金闪子、被摔死的鹰、弱智鸡、天命、撞笼的金雕、泣血苇莺、一对白天鹅……

泣血苇莺是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杜鹃有一个臭名昭著的本领:借巢生蛋。圆通山动物园养了四对大杜鹃,为了让这些大杜鹃生出小杜鹃,动物园搬进四对苇莺,好让大杜鹃充分发挥借巢生蛋的本领,把蛋生在苇莺巢里,等蛋破了的时候,大杜鹃再领回小杜鹃。

果然,不过几天,一只独眼杜鹃看一直苇莺出去喝水了,马上飞到苇莺巢里,将自己的蛋放进去,又取回一个苇莺蛋,它以为这样苇莺就会看不出来,可还是被苇莺发现了,可苇莺也没有办法了,因为自己也打不过杜鹃,于是,苇莺们个个都守在巢边,不让杜鹃有空子可钻,杜鹃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有一天,一只杜鹃飞向一只苇莺的巢,想把蛋放进苇莺巢里,苇莺想阻止,却被杜鹃打得落花流水,直到杜鹃把蛋强行放进苇莺巢里才停手,其他杜鹃也学这只杜鹃,成功把蛋放进了苇莺巢里,杜鹃们心满意足,没想到,这几天苇莺们整天不吃不喝,一直唱着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音符,过了几天,这些苇莺全都气绝身亡,那些蛋,一个也没有变成小鸟。骗子最终的结果,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十分震惊,没想到苇莺宁愿死,也不愿做杜鹃的奴隶!我佩服苇莺的精神。

这本书生动、吊人胃口,是一本绝妙好书。我喜欢这本书,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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