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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同学读后感600汇合50条-读后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最近我读了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保姆狗的阴谋》一书,读完后我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收获颇多。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纯种德国腊肠狗“老头儿”和一只纯种柯利牧羊犬“帅仔”的故事。在这只牧羊犬还没到来的时候,“老头儿”曾经是这家主人的骄傲,它具有纯种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它。后来,刚出生才几天的牧羊犬帅仔来到这个家,老头儿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它全心全意地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老头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地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老头儿失宠了。慢慢的老头儿开始策划它的一个个阴谋,天真的帅仔还是和老头儿亲密无比。腊肠狗心里不平衡,产生了报复心理,这让帅仔一次又一次地陷入困境。保姆狗的嫉妒让主人察觉了,所以把保姆狗赶出了家,为此保姆狗设计了一场阴谋。不过老头儿的阴谋没有被得逞,而且自己也失去了生命,在临死前它忏悔说:“这次是它精心策划的,目的是除掉帅仔,没有想到汽车撞到的是自己。”

读了这本书让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嫉妒是人类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会使人丧失理智,还会使人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来。如果你的猜疑心和嫉妒心不那么重,也不要有那么多的心眼儿,总而言之,你让自己简单一点儿,快乐一点儿,那么你的命运是不错的!我在学习中也要保持平常的心态,对成绩比自己好的同学要善于发现她们的优点,改正自身的不足,而不能去嫉妒别人,如果这样就永远不会进步!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在图书馆买书时无意间所看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很有趣,而且也耐人寻味,暑假有巧克力味吗?一时之间,我就把它买下了。

哈,哈!看了才知道,书名中原来是蕴含着这样一个故事:项心仪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毕业考后,对于她来说最大痛苦之处幷不是考试成绩,而是与她相处了六年的'四位好朋友,在毕业考后就要各自分散了,在没有朋友的日子里,她心里是多么的孤单与渴望啊。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嘛。虽然好朋友在毕业考后都劳燕分飞了,但同时她也交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因此,她感觉到,友谊就像巧克力一样,苦涩中又带有甜美。

友谊对于人来说是多么的可贵和重要啊,我下个学期也要升六年级毕业班了。和项心仪一样,也要面临与好友分离时这种不舍之情。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片云的天空;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只小鸟的森林;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滴水的大海。无论在什么时候,友谊都是我们支撑的拐杖,没有了它,就与拥有痛苦无不两样。想想看,是谁在你伤心的时,安抚你;是谁在你开心时,与你共享欢乐?他不正是我们的朋友吗?虽然与好友分离时,难免会悲伤,但“天涯何处无芳草”啊,再见亦是朋友,前方的路还很远呢,我们以后一定会交到更多的新朋友啊!与其悲痛交加,不如展望未来,乐观接受。

《巧克力味的暑假》让我懂得了在人生路上,难免会遇到坎坷,我们不能因为失去而悲痛欲绝,在失去的同时,我们也拥有新朋友对我们的真挚友谊啊。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度美好时光,不要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今天刚看完《穆斯林的葬礼》,说真的,我很少对哪一本书有书面上的评价。刚接触这本书时大概是一个月多前,看了这么久终于看完。其实我知道自己看书慢,也没有想过这个学期能够看完这本书,但它又无时无刻不在勾着我的心,让我觉得自己就生活在那个时代,远离现实的纷扰。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对任何事物都持一种悲观的态度,于是,那些好的、坏的,漂亮的或是不漂亮的事,都会在心里烙下痕迹而又怎么也抹不去。所以穆斯林的葬礼让我哭了好一阵子,我把自己置身于整个故事,可现实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无情拉回。我总是为他们的欢乐而欢乐,为他们的痛苦而痛苦。我的书本常常被眼泪打湿,有时甚至不得不停下来痛哭一场。我已经舍不得和里面的人物分开,当我看着作者把他们一个个送离人间,我被生死离别折磨得彻夜难眠。或许每个人对这本书的理解和看法不同,我也不想提出谁的观点扫我的兴,我不是圣人,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同意我的想法。本来我打算按照我计划读完这本书后继续我的阅读,可是,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感到那么亲切那么温暖而又……那么陌生?我想我是向往那种生活的,即便每个人的命运都是那么崎岖不平,可他们都拥有过幸福,拥有过爱,这就够了。

或许在死神面前,我们永远只若一只蚂蚁般,永远都只是一击就垮,但也都是幸运的,因为人毕竟经历的高洁,纯净,完成了自己对心灵的冶炼过程。于是我不得不迫使自己停下阅读,独自享受现在所有的感觉。人的心决不单单是解剖图上画的那颗有着什么左心房,右心室的心脏,而人应该那样的大写的“人”,拥有感情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读完罗恩·克拉克的《优秀是教出来的》一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我可不想我的学生成为这样一个人”。在现在的学校教育中,老师们往往更关注于学生成绩的好坏、能力的强弱,同时也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如何使孩子们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人”。我始终觉得教育最重要的是教会孩子做人。在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有修养的人——这一过程,最重要的是从最最平常的生活入手,将生活中一些鲜活的德育素材,渗透到德育课堂中去——重视感染,而不仅仅只有说服;重视抒情,而不仅仅只需明理;重视延伸,而不仅仅限于教材。通过一个个生活中的人,一件件生活中的事,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段,将美好的情感与正直的理念直接诉诸孩子的内心世界。让生活本身作为一个老师来教育孩子们。那样的话,必定将更好地在潜移默化中铸造孩子高尚的灵魂。

罗恩·克拉克先生在教育孩子们的过程中,抓住了生活中的点滴,训练孩子们懂得尊重、创新、感恩、诚实、礼貌……这些品质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太重要了,比会做一道题、会写一篇文章重要千倍。老师要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导者,优秀的人需要老师去教,我们要向罗恩·克拉克先生学习,处处留心生活、时时提醒孩子、牢牢捕捉那些鲜活的镜头,引导孩子们在生活中学会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修养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我们想教育出一个优秀的人,教会他们理解、尊重、互助等品质,首先自己就得具备这些良好的修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生活中也要约束自己、锻炼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才能教出更多优秀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捧上这本书,我就舍不得再放下。书中鲜活的人物吸引着我,主人妮更是令我对她接下去所做的事感到好奇。

一头红头发,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张灵活的小嘴巴,构成了她——绿山墙的安妮。一次偶然的错误,使安妮阴差阳错地进入了绿山墙农舍。她爱幻想,一想起来便忘记了手中的事,初来乍到的小安妮就常常进入幻想的世界,时不时就为玛利拉添麻烦。这时她还只是一只“丑小鸭”。她会往蛋糕中加镇痛剂,把葡萄酒当成木莓甜酒,把一片普通的森林想象成“闹鬼的森林”。但是渐渐地,她变了,在不断的磨练中,她出落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她不再那么无忧无虑,不再经常幻想,语句明显少了,可以说,她不会犯那么多错了。她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女王学校的首名,原来那“丑小鸭”已经变成“白天鹅”了。

是的,安妮用自己的努力换来了今天的成就。她有资格去上大学,但是她为了能陪伴年迈的玛利拉毅然决定放弃大学的机会,她是多么孝顺啊!人生道路上的这一抉择,充分体现出了她善良、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

从“丑小鸭”到“白天鹅”,这要归功于养她大的马修和玛利拉,他们都爱安妮,但爱的方式不同。

其实每个人都能成为“白天鹅”,但这背后是需要付出无数艰辛与汗水的。就像安妮一样,在班上有目标地和别人竞争,该玩的时候放开地玩,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地复习。这样每个人都能成为“白天鹅”。就像童话中的“丑小鸭,它经历了冬天刺骨的寒风,饱受风吹雨打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变化;就像水滴石穿一样,只有持之以恒,石头总会被水滴穿。

也许,我们都懂这个道理,但是,我们自己又有没有真正去做过呢?我想《绿山墙的安妮》就通过安妮淳朴的乡村生活教会了我们做人。

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并不难,只需有一颗坚持不懈,拥有高贵品质的心。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6

这次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我读了后深深的被那个充满想象力,可爱,顽皮的安妮所吸引。

我爱他的想象力,他给身边的湖,树林,房屋都取了一个天真的名字,让大家都能感受到她的可爱;我爱她的团结友爱,因为她以前是孤儿院的孩子,所以很珍惜旁边的朋友,和她在一起的好朋友都非常快乐;我爱她对家人的孝顺,虽然一开始抚养她的夫妇想要的是男孩,但后来安妮十分聪明十分孝顺,使她的继父继母感到自豪。在她的眼中,所有平凡的事情都充满活力,就那么可爱,顽皮的她,最后却因为继父继母,退出了去女王学校的入校资格。最后继父马修死了,她就更加珍惜继母玛利亚。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孩——安妮,使得绿山墙变得非一般的热闹、变得生机勃勃,出人意料。

这个爱家人,爱同学的少女,她乐观的心态,相信在每一位读者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小时候的天真可爱、长大后孝顺懂事、在学习上认真努力,不如众望,就好像是每一位孩子的成长写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安妮一样,认真努力,学习有一个自己一定要超越的目标,不断拼搏,不断进取。虽然学习很枯燥,但是我们也可以像安妮一样偶尔放松一下,去面对大自然,发挥孩子的天真、想象力去探险,去运动,去体验生活的美妙。

是啊,无论做什么事都一定要付出自己的汗水,该学习的时候就要全心全意地刻苦学习,该放松的时候就要尽情玩耍。这才是我们现在最好的生活方式!而且,还有一点,在刻苦的同时当然要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一种凡事爱幻想美好的心态,积极向上的心才是向上的基本。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在一次机遇巧合下,我读了一本由伍美珍阿姨所写书——《蓝天下的课桌》。读完后,我百感交集,原来,在与我们同一片蓝天下的同学,他们有的独自生活,有的家境贫困,有的承担所有的家务活……而我们呢,同样是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同他们相比,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发愤读书吗?

《蓝天下的课桌》中的是几个校园的家境贫寒的外学生:《鲁达欣和妈妈的梦想》,《水孩子陈益乐的乡愁》,《花仙子,一直在勇敢地飞》,《光彩夺目的彩虹》,《阳光灿烂俏胡芸》,《有点苦涩的孙思甜》。这6位渴望学习,渴求光明的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像雄鹰一般不畏艰险,为梦想而展翅高飞。

其中令我为之感动的要数鲁达欣了。鲁达欣的父亲在他4岁时就已经逝世了,而他的母亲又体弱多病。在这样困难的家庭中,鲁达欣默默地承担了一切,并且他也十分认真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在鲁达欣身上,我还看到了“人穷志不穷”的品质。

有一次,鲁达欣在劝阻一位同学不要玩玻璃弹珠时,一不

小心将教室的玻璃打破了。老师虽然让那一位玩弹珠的同学赔了

钱,但是第二天鲁达欣还是拿了10元钱赔给那位同学。10元钱,对于鲁达欣与妈妈来说,可是好几天的生活费呀!

我深深地被鲁达欣那种诚实,坚毅的品质打动了。

鲁达欣曾在墙上写过一句话:“沟算什么呢,坎算什么呢,走过去,头上依然是蓝天,脚下依然是大路!”是啊,风吹雨打,挫折与失败都算不了什么,只要你勇敢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辉煌的成功一定属于你你!

但愿,与我们翱翔在同一片蓝天下的自强不息的农民工子女能够四似雏鹰一般,克服一切阻力,为理想而展翅高飞!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这个假期,我看了妈妈送给我的一本书—《了不起的小叶子》,我很感兴趣,所以认认真真的.从头看到尾。

书中讲的是小叶子在学校的故事,因为她上课不认真听讲,而被罚坐“0号宝座”(就是给上课调皮捣蛋,影响课堂纪律的同学坐的位置)。但她幽默顽皮的说:“零号宝座非常好,因为既能看清黑板上的字,又离老师近,还能够闻到香水味。”有一次,新来的赖老师教我们画蛤蟆,同学们画了很多畸形怪状的蛤蟆,等到第2节课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一只真的蛤蟆放到了老师面前,把老师吓的随着蛤蟆的蹦跳到处躲闪,小叶子幽默的说:“原来老师也怕蛤蟆。”在老师要走的时候,同学们送给老师一个发条驱动的蛤蟆,老师非常的感动。还有一次,一些外国小朋友来到幼儿园,老师让每个小朋友亲手做一份礼物送给外国小朋友,开始小叶子不知做什么好,后来在爸爸的启发下,买了一个大红灯笼,送给了德国的校长。后来小叶子又和外国的小朋友一起上课,做陶艺,举办文艺晚会,一起参观博物馆等,德国小朋友还给小叶子邮来亲手做的手工巧克力,小叶子觉得亲手做的礼物虽然不完美,却是最有意义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小叶子是一个迷迷糊糊。大大咧咧的可爱的小女生,但她纯真善良,真诚待人,她乐观开朗,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好奇的心里。勇往直前,不怕困难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有时候她又让人觉得挺了不起的。

我们要向小叶子那样,遇到困难认真的去解决,对待老师要尊重,对待同学朋友要热情。我们不一定都是优等生,只要我们努力了就好。我们成长的路还很长,还有许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著名特级教师宋运来主编的《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一书之后,明白了:优秀教师与普通教师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的习惯,身边很多优秀教师都具备了书中所描述的若干个好习惯。这的确是一本带给一线教师精神食粮的好书。它旨在提高教师良好习惯、造就和培养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现代新型教师。这本书从培养教育习惯、教学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五大方面全面论述了影响教师成长的100个好习惯,正是这诸多好习惯,铸造了许多优秀教师。

作为一名农村中学教师,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方知,需要改变的首先是自己,自己在教育中也要形成良好的教育习惯。

习惯是在习惯中养成的,的确,在某一天,某一刹那,人是需要被提醒的。看着书中一个个好习惯,自己感到汗颜。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习惯必能有效促成自身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陶行知先生说:“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品质,品质决定命运。”的确,教师没有养成良好习惯的思想和意识,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一些影响自己形象的细节。很多名师之所以能够称其为名师,关键就在于他们有这样的思想高度,知道良好习惯对自己的作用,知道注意这些细节所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一书,作者就是通过这100个好习惯案例,引起我们广大教师注重日常教育生活中的细节,注重教育生活中好习惯的培养,从而提升自我素养,超越自我。因此,阅读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阅读的享受,更多的则是生活的引领,智慧的传递,方法的教授。普通教师之所以不能成功,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这些好习惯作为人生的翅膀,为自己放飞理想增强更大的助推力。从小事做起,从习惯养起。要想获得成功,就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培养良好的教育习惯,从阅读《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开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郁雨君的书《我的哥哥爸爸》。

初看题目,你也许有一些奇怪了,什么人才能同时担当哥哥和爸爸的职责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章的引子是一个看似普通却又不普通的场面。小耳朵许下了一个愿望:拉拉钩,我要和哥哥爸爸在一起!永远永远不分开!小耳朵把自己的小拇指使劲使劲的钩在了一起,告诫自己不许反悔。进入正文,出现了一个主人公:一个准大学生、高三的大男生。他的爸爸妈妈去了福利院,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就此牵出了小耳朵——当那个黏人的唐豆豆无奈的退出大男生家的帷幕中。终于,小耳朵如愿以偿的出现在哥哥的家中,不过不是领养,只是暂时的,不过一会儿,他仍然要回到福利院,饱尝孤独的滋味。然而这时候,(.)梦源又出现了,那个令大哥哥怦然心动,让小耳朵想让她当自己的姐姐妈妈的大姐姐,似乎是有意或是无意,闯入了大哥哥的眼帘,他们立即坠入了无渊的爱河。然而,这是徒劳的。看着梦源决然的从身边走过,谁会不伤心呢?接下来,是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哥哥有了工作,有了房子,终于领养了小耳朵,每天吃好多好多的小耳朵零食,带小耳朵去吃哈根达斯,带小耳朵去玩“好玩游乐园”。然而这快乐的日子没过多久,悲伤一股一股的又冒上来了。小耳朵在圣诞节那一天急病发作,额头滚烫,所有的人都在奋力抢救,仍没有将那个微笑着的小耳朵救回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有点伤心了。那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开局啊!可是结尾,却是那么的伤感。除了这些精细的细节,还有一点是重要提到的,拉拉钩。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读了《梦想是能摘下的星》中的《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篇故事,我受益匪浅:成功是一段路程,而非终点。坚持到底,你就会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每个伟人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不懈。

《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个故事一天,李时珍刚要休息,邻村村民跑来请他去救他妻子一命。李时珍背起药箱到了他家,原来病人早上感到不适,找大夫开药方,服用后,却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李时珍看了药方,觉得没错。他又核对药渣。很快发现:药渣中的一味“虎掌”药方没有,药方的“漏蓝子”药渣也没有。漏蓝子又名虎掌,药铺应是据此抓药。可医书上却无记载。回到家后,李时珍低头细想:看来,医书上有不少错误,这样下去,悲惨的事不知将有多少。他立下志愿:重写一本医书,纠正错误,造福后人。从此,李时珍一面行医一面阅读书籍,经过二十七年坚持努力,走遍了长江、黄河,参考了八百多种医书,终于写成了《本草纲目》这部医书巨著。李时珍通过努力,深受人们尊敬。是呀!我们只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坚持探索,不畏艰难,那么也一定能够铸就属于自己的“本草纲目”。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脸“唰”的一下变得通红通红。我以前遇到困难总是放弃,没有坚持下来。就像暑假里学游泳的时候,有一个基本动作就是蹬腿,把左腿顶在边上,双手并拢,头朝下面,左腿一蹬出去,能使身体飘在水面就行,可我试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就当我准备放弃时,是教练鼓励了我:“蹇艾,别放弃,相信自己!”我最后试了一下,耶!耶!我成功了!我明白了:不要轻言放弃,也许到最后就能成功。

我的总感受是: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引导人走向成功的信仰。矢志不渝地追求,坚持不放弃,梦想就能摘下的星。相信自己即使是一片小小的帆船,也可以去远航,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浩瀚海洋。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3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名著读后感4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5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6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一、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二、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李逵、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它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水浒传》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全书情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写108位好汉经历不同的反抗道路,汇聚到梁山泊,形成了英雄群体。第二部分主要写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被朝廷分化残害,最终走向彻底溃亡。其中,家喻户晓的故事有“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武松打虎”、 “血溅鸳鸯楼”、“三打祝家庄”等。

我最喜欢的是武松,这本书,把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个性分明。武松的性格是豪爽、机智、勇敢。我最喜欢的段子是“武松打虎”,因为作者写的无论是表情,写景,动作都惟妙惟肖,灵动传神。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们有些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是他们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才导致最后的失败。我觉得人要团结一心,才能办成大事。这本书表现了好汉们对权威的蔑视,勇于任事的反抗精神和嫉恶如仇、杀富济贫的英雄本色。

我觉得他们很有胆量,能够反抗贪官污吏,能有信心推翻腐败的朝廷。同时,也体现了当时朝廷的无能,皇帝的昏庸,导致了王公大臣们个个欺压良善,狼狈为奸,残害忠良。

这本书表现了作者的胆识和思想倾向。我很惋惜最后的结局,同时为古人能写出这样完美的书感到骄傲和自豪。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假期没有白过,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了全过程。

名著读后感10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名人传》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难,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在对抗磨难中爆发了自我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高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一生的心血献出了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真理,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梦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坦然应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脚踏实地来点实在的,学习他们的伟大品格,让自我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我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渴望成功,有时候却不想奋斗,终日幻想着一夜成名,应对小小的挫折,就丧志了前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劣都显现出来。我们都清楚:只靠幻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自我,真正有敢与挫折对抗的决心,真正要脚踏实地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齐聆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受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1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

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名著读后感1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13

近,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在我们家成为热点话题,这得源于我从图书馆借回书后,一直在反复品读,妈妈看我爱不释手,便给我买了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有人说:老人胜利了,可是,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啊,要说胜利者也应该是鲨鱼,是鲨鱼把鱼肉吃了个精光,胜利者怎么会是老人呢?其实,说老人胜利了,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是因为他能够在海上、在风浪中与鲨鱼搏斗,老人是在精神上胜利了!

喜欢怎么样的生活

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

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就像故事中,老人曾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这这种精神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我联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那个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一个全身瘫痪却仍然写出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不就和老人一样吗——敢于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其实,在这时,胜利已不重要了,留在人们心中的是他们自信、顽强抗争的精神力量,坚韧的人生态度已成为我们对他们敬佩的理由!

名著读后感14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15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16

当岁月的辙从20世纪初期的俄国十月革命时期悄然无声地就转过百年,驶进21世纪的港口的时候,坚强的保尔仍旧在呐喊着他那句亘古不变的人生誓言,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在用生命呐喊,直至呐喊到声嘶力竭,然而,这样的呐喊却仿佛从耳边渐行渐远,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

当专制瓦解、战争远离、硝烟弥散的时候,瓦解的不仅仅是专制,还有坚持;远离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理想;弥散的不仅仅是硝烟,还有信念。我们这个国家,也同曾经的俄国一样饱经摧残,只是革命先辈们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只恨自己当年没当叛徒,因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今天的浮躁与颓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悄悄地长大了,90后开始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力军,只是我常常想,我们的肩上,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扛起这主力军的重任?是化妆品的妖艳,还是游戏厅的激情?“90后”,的确是现在的“热点词汇”,相辅相成的词语还有迷茫、颓废、垮掉,我们也曾经煞有其事的与这种“偏见”唇枪舌战,可是,想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难道人家说的不对吗?

90后的内在的其实并不成熟的心灵,加上外在的愈来愈多的诱惑,所得出的最多的结果,就是偏离了沧桑正道。当终于逃离了中考高考,甚至于已经逃离了校园,或是不可逃避地,或是迫不及待地,我们就这样融进了社会,融进了所谓的自由。

却发现社会与生活所赏赐的担子的重量其实早已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也许是肩膀不曾宽厚,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也竟没曾好好学习挑起重担的本领。

于是,一种更为消极和可怕的思想开始在90后中间蔓延,他们竟开始愤世嫉俗,开始不再相信一切,开始随波逐流,开始停止曾经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名著读后感17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8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19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20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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