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男的眼泪读后感汇合70条-读后感
来,我对民间故事、民间艺术颇有兴趣。这不,我家书架上又新增了一本名叫《西湖民间故事》的书,这可是一本精彩的书!
这本书上讲述了许许多多在民间那时的传言:有明珠、金牛湖、石香炉、白娘子、杏婵……他们各有各的特色。但是,因为一代一代地流传总会出些错误。现在,民间的故事,已经变成神话般的存在了。
在这本书里,金牛湖成了我对这本书的第一印象。你们可能不知道,以前的西湖叫做金牛湖。那时候,湖里是一片白茫茫的大水,沿着湖岸是黑油油的肥沃田地。周围的老百姓都在地里种庄稼,用湖水来灌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人们和金牛的感情一定很深!因为金牛在每次老百姓需要水时,总是提供给他们无限量的水。而人们可以宁愿不要摆在眼前的财富,而选择保护金牛。
我在想:如果现在的人与人之间,也可以拥有金牛与那时候的.人们的这种情感。那么,世间将可以减少多少场战争,又可以保住多少人们的性命啊!如果全部的国家都结成盟友,一起保卫国家的话,那样的地球一定很美丽!
许多民间故事都集中在这本《西湖民间故事》中,这真是一本不错的书!民间故事、民间艺术就该在人的口头上,人的心里,人的文明,人的知识中永久流传。
《告别天堂》
又看了一遍《告别天堂》,我承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篇小说,因为它让我成长……第一次看《告别天堂》是在高三,那一段浮躁的日子,《告别天堂》
笛安笔下的人物是那么鲜活,那么真实,他们之间的爱与恨,忏悔与原谅,看得是那么的让人心疼。是的,心疼,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错,天扬那么善良,那么单纯。江东那么诚实,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背叛。方可寒,这个被众人骂的“**”,最后也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也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可是又有谁有资格惩罚这个可怜的女孩呢?天扬都原谅她了,这个因她而失去了自己的爱情的孩子都原谅她,还有谁不能原谅她呢?周雷,也许注定要去等待,注定要去等待属于自己的机会,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终于等到了。肖强,像是一位智者,永远以旁观者的眼光来观赏这段故事,虽然他也曾是可寒的客人,虽然他夺走了天扬的第一次,但是他也依然没有错。那么这场劫难到底是因何而起呢?天扬说她心里住着一只小狼,这只小狼总是时不时推她一下,于是她就会猛然抓紧身边的江东,她一直搞不懂这只小狼到底是什么,不过最后她终于明白了,那就是“我爱你”这简单的三个字,天扬几乎是倾其所有才终于弄明白了这一点。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注定是寂寞的,即使江东在她身边,也解救不了她灵魂深处的寂寞。天扬和江东的爱情并不壮丽,也并没有多么浪漫的情节,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却拥有最简单的幸福,虽然他们经常小吵小闹…快要高考了,可是他们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未来就在面前…
瞧,说得多好。我想那时候的他们是安宁的,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担心害怕的,因为他们牵着手,感知着彼此的存在,感知着未来的存在。他们的安宁感动了我,其实他们每个人都曾带给过我感动,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周雷的那句“我不是靠活着的惯性活着”,这句话感动了我们的天扬,也感动了我……也许在那些浮躁的日子里,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群孩子的陪伴,我才得以坚持下来,当时的我是多么渴望他们的安宁啊,可是我终究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小人物,甚至没有像天扬跑“马拉松”的魄力,所以就注定我要在自己的思想里挣扎,然后努力维持表面的宁静……谢谢你,天扬,谢谢你,江东,谢谢你,我可爱的孩子们……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2
比遥远更远,却触手可及。离咫尺更近,却可望不可即。这便是他们的爱情。渐行渐远,可永远不会趋于零。
——题记
她终于转过脸,含着泪,嫣然一笑。结局。
合上书,定定地望着窗外,任凭思绪在灰调的天空下与雨水交缠。最近的天气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就像风中尘埃,飘忽不定。那些由浮云记录下来的花事,那些由花开装点过的浮云,都在这1个无尽漫长的夏天成了荒原的旱季。他们的爱情在这荒原的旱季中一点一点枯涸。因着眷恋,不愿消逝。定格。寄存在连自己也不愿看见的最深处,轻轻叫嚣。
爱情是一场厮杀,在这爱情的角逐中,他们逐渐沦陷、迷失。江东为了方可寒背叛了爱情,天扬为了爱情背叛了自己。“无法轻易推开,无法随意走开,感情中专心的最容易受伤”。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在这场厮杀中,天扬注定会输得很惨。“别碰我”,“我嫌你们脏”,有些话,说出一句便要耗尽一生的力气。那时候的天扬该是多么绝望,“这没什么,只不过是你们弄脏了我,这世界弄脏了我”,“你可以不要它可以拒绝它可以抛弃它可以伤害它可以瞧不起它,可是你不能弄脏它。”傻孩子,那时候的天扬多么单纯啊。
公元前的你们还太小,什么都不懂的年龄,任由感情随意挥霍。睁睁地看着爱情变坏,却依然固执地扮演着原有的角色,希望感情的污点,留给时间慢慢去漂。在接下去那场荒诞的继续中,彼此相互猜疑。那些污点就像被放大镜扩大,一点一点吞噬着那点伤残的感情。
那年夏天,他们给了彼此最后的疼爱——手放开。难以割舍的爱就此结束,以后各走各的路。就让那些回忆留在心里,任凭它轻轻叫嚣沸腾。
我想,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
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
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我爱你”,这是他们的劫难。
整个人生冗长,而一切惘然过后,我们只愿记下那燃烧了整个生命的初见。 人生的四季变化不定,而又是因着谁的出现,谁的眼泪,谁的不愿放下的情感。我们只愿记下,那盛夏不可消失的,他们彼此带来的缕缕微凉。
彼此深爱着,如何说它不存在,就像此时此刻尽管夜色沉沉,但太阳正在我们所看不到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正如她终于转过脸,含着泪,嫣然一笑。
我相信他们的爱,依然。始终。永远。只是错开了时间,难以重来。
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3
仿佛,不论在哪儿,都有人们骋望的桃花源,或者那里有传说中的乌托邦。大概祈祷人类在周期天最爱做的事,他们相信主会让他们死后都升入天堂。
我不知道天堂与地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我压根不想知道。高中的美术课上过中世纪的绘画艺术。一个个闻名世界的画家为我们演绎出一个又一个天堂。无论是色彩斑斓,还是黑白异境,都引起我无限的遐想。
就象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我无意所谓的天堂。四世同堂,家里也没有所谓的信徒,对此也没有太多的奢望。
记得小时候,祖母总爱跟我说一些神话故事,她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烧香。记得小时候,寄住在她那里,一觉醒来,客厅早已烟雾缭绕。如果是冬天,伴随着水蒸气,浑然是一个仙境。
她说:“死后都会去地下的黄泉,黄泉的尽头是无情海,彼岸矗立着三生石,传说在那里可以看到前世。你必须要走过奈何桥,那桥很长,走过去之后你已白发苍苍,喝下孟婆汤,又是一个轮回。”当时我听得入迷,她专注的样子让我开始紧张,严肃都刻画在脸上。
那时还向往着那里,大概是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吧!现在想起,别人都说我傻,我却津津乐道。
从此之后,天堂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老子说:“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我自然达不到其悠远的境界。可我却知道:“只要能像水一样能乘载别人的小舟,大象无形中也是一番遥想。
风仍旧吹,海不会枯,石终不烂。人这辈子得到了许多,也许人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动物。或许,告别天堂,去另一个世界还前世的债。
没有人希望这样,就这样眺望无边的远方。也许,你看到的不是云烟,而那个真正属于的地方。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4
从书名上来看,就非常有意思,《告别天堂》;告别美好,或者是告别死亡。因为天堂永远只有这两个意思。
看第一段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但是我错了。看完这本书我就知道我大错特错了,这不是一个只有爱情的.言情小说,就如笛安在简介里写的那样:“‘青春’只是背景,‘爱情’只是框架,‘成长’只是情节,而我真正想要讲述和探讨的,是‘奉献’。”
《告别天堂》里有五个孤独的孩子,笛安是这么说的。可我觉得那是五个可爱的孩子;温暖而倔强的天杨,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肖强,傻得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要在里头挑一个最爱,我估计会选周雷。至少他最后弄清了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而江东,他清醒得太晚了。
其实天杨与方可寒就像是一个人,只是她俩的生活背景不同,如果方可寒有天杨这种家庭条件,她也一定是个温暖的女孩。所以她俩比起来,我可能更偏爱方可寒一点。不是因为她最后得病去世,而是觉得她比任何人都要坚强,在每个人骂她是“**”的时候,还会大胆地勇敢向江东表白。我认可她的坚强,也相信她心中还是有一个很干净的花园存在的,那是她为了生活不得不放弃的天堂。
天杨是个很感性的人,一定不是双鱼座就是金牛座,骨子里的倔强。江东曾经就是她的全部,即使知道江东喜欢方可寒,她都还是不愿放手。傻得让人心疼。可想一想,谁没有那风花雪月,轻狂的时候呢!年轻时的傻是一种权力,一种只有年轻人才有的资本;时光过去了,再想傻,都傻不起来了。过了那个年少轻狂的年纪,就再也不可能跟“疯狂”二字挂上钩了。岁月就如同宇宙中那看不清摸不着的黑洞一般,吞噬的是我们的过往,我们的俏丽容颜,我们的激情与热情。我们往往是外形未老,心先老。在天杨心里,江东始终是她的最爱,不论有多遥远的距离阻隔。
而江东、肖强,周雷,其实我对这三个男孩超无语的,都是喜欢天杨的,默契真的不止一点点。不过我很想用巴掌打江东与肖强,他俩用不同的方式伤害了天杨,要我是天杨的好朋友,我一定不会冷眼旁观。
周雷,最后跟天杨在一起的男人,很棒!不过我想说,他早干嘛去了!早点保护天杨,也许天杨还不会被那两个魔鬼糟蹋。
只能说,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要是以后我真的会嫁人,那我肯定也会像今天怪周雷那样怪他来晚了!
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初恋的影子。那是所有人都代替不了的美好。
但只是告别,不是永别,曾经的美好,无论过多久,每个人都有资格把它永远珍藏。
允许短暂告别天堂。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5
翻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让我很有感触,因为悲伤。 书里面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的爱情故事: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肖强,傻的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五个人之间“因为彼此深爱,所以互相伤害”的惨爱让你动容,让你扪心惨烈地去痛去哭。当然这是作者笛安对他们的定义,我在看书前并没有先看这段话,所以感觉有点偏差,第一次看多人物的第一人称小说,看得有点晕乎乎的,因为要随时转换角色。
5个人,5个被人认为看得到未来的中学生,来自一个沙尘肆虐的内陆城市,这所中学是离开这个城市的便捷通道,在一个狭小得只有5个人的世界里,在高考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了故事的全部。宋天扬以一种“偏执的爱”贯穿全文,江东半自卑、半被动的在“偏执的爱”的阴影下衍生出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这种“自尊”是在一个世俗眼中更加“卑微”的“校妓”身上体现出来的。文中提到的“校妓”是方可寒,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在学校靠跟男人上床来挣钱的女孩,一个门门功课优秀的学生,一个最后得了血液病死去的人,是故事矛盾区最复杂的部分,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内容。
行文方面比较甩得开,每个小节的标题就是陈述人的名字,内功有点不够用的说,5个人的内心独白方式、语言特点没有区分开,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人说的。
方可寒的死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分水岭,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指标。
周雷的篇幅不多,就是一个救驾的,难为作者想出个这么一个人来捡剩儿了。原本以为主人公会死,结果没有,就想不通的“天堂”到底是谁告别的?当然,我得
文中提到《霸王别姬》、《局外人》、《海子》的诗非常频繁,精选的一些文案和自己的有感而发显得特别到位,特别是“渡口边,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野花”,太绝了,要意境有意境、要情怀有情怀,赞一个。从这几个节选的书目中就能感觉到迪安还是很文艺地,而且文艺的生动,具体,真实,一点都不做作。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6
昨晚可能花了将近3小时看完,宿舍其他人都睡了,我躺在床上点着小台灯。其实能让人深夜坚持做并乐此不疲的事实在太少,读笛安的书算是其中一件。
虽然, 作为每个作家的第一本书,总会不尽如人意。比如说几乎所有人物的对话,都冗长而多余——也没有几句但还是显得乏味。比如说作为主角的天杨竟然性格实在不算鲜明,常常搞得像过分理想化的一些特征的胡乱排列组合。但我始终是一个多数时候乐意去发现作品闪光点并择其善者而从之的人。所以你说什么“我欣赏不来青年作家的小说”也好,“这不就是写给初中生看的青春小说嘛”也罢。至少我认为,这是一本多少年后作者本人无论取得多大成就,回忆起来都不会因为它而感到羞愧的书——这就够了,有多少人迟迟不肯下笔也不过是这个原因?
告别天堂,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我已经活到文中所提的公元后了吧。天杨始终追求的、事到临头醒悟到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绝对的、最后自己也都做不到的,年少的我也曾有过同样的执着。
说穿了,却又是些显得矫情的词汇,甚而是些鄙陋到也许能刺痛说话人的东西。但我想要诚实些面对。年少时,也许因为占有欲作怪,也许因为不成熟的对“感情好”的看法,也许因为将自己看得太过重要或者反之,需要有“唯一”这种字眼的认可。最好的朋友不可以有比自己更好的朋友,最喜欢的人不可以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人,如果情况发生了,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粉饰,宁愿丢掉,也不想维持这种自己和别人被重视的人同等对待的局面。公元后当我老了,才知道,没有什么是用“唯一”来形容的,限量版已经算是珍贵得不了的东西。也没有人会一生只爱哪一个人。
这些道理我不知在谁身上明白过来的,总之是让我在看到这样的故事时,安慰自己也安慰书中人:是这个样子的啦。想想若是以前,可能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始终不信邪,抱着就算故事变成这样我的人生也一定不会。不见棺材不掉泪——且坚信自己一定会看到美好的一面。
适可而止,这样的话说多了也并无意义,毕竟一旦接受了公元后的思想,也就没有偏要把从前现在剖析个清清楚楚的必要,不执着于什么的时候,最容易被劝服。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7
再见,天使
那层层叠叠的云朵,是你我年少时的忧伤,云朵深处的光芒是你我想都不敢想的天堂。
如果告别天堂能换取万里无云,那么我宁愿拥有永恒的悲伤。
我们不是靠惯性活着。
女主人公宋天杨出生于1979年,而作者笛安是1983年出生,也就是说笛安用1种时过境迁的眼光审视着这个叫做“告别天堂”的故事,正是这种时空的差距让故事从开始便埋下了炸药的倒计时器,“滴答,滴答”逐渐笼罩心房,等待在令人窒息的一瞬爆发。整篇文章不乏《梦里花落知多少》似的搞笑语言,或者说是1种对命运的无奈而酿制成的嘲弄的笑料,让我们在嗤笑的同时心湖泛起伤的涟漪。
书中的5个人,他们以不同的、听任自己内心呼喊的方式生活在他们的“天堂”里。那是只有青春才能赐予我们的天堂,里面有血*欲滴的带刺玫瑰、肆意开放的野菊花、简单的喜怒哀乐、角落的骄傲与卑微、好胜的占有还有胆小的退却……
对爱倔强的天杨,点燃火柴就拥抱天堂的方可寒,默默也孩子气的肖强,几番挣扎终究回到原点的周雷,还有那个我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江东。他们在这个终将要告别的“天堂”里努力活过、幼稚过,但是谁又能去取笑他们呢,谁没有幼稚的时候呢?他们凭借主角的身份肆意的飞扬跋扈,用开了又谢的回忆花瓣在天空幻化出无数铅黑色的云,最终以一场空前的飓风横扫整条银河,心也在这一刻成了死灰。
《告别天堂》没有让我流泪,他不像以前我看到过的任何一本书,他好像没有起伏的顺其自然的就朝那里发展了,不等我们酝酿出泪水他早已云散风流。
笛安是个奇特的作者,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形容:“黎明像个苍白的怨妇一样来临……”她的文字里有种奇妙的张力,她大胆的描写“性”但又不似七堇年的《澜本嫁衣》那样赤裸。这与她对文字的真诚有关,但这真诚中又充斥着残忍。她先将每个人物依次变得鲜活再一一“杀死”他们,用近乎决绝的手法告诉我们,什么是“奉献”。
曾经看过这样1个故事:每1个人都有1个一直守护着他/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1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地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即可依然勇敢。所以那些默默离开我们的人,其实都是天使回归了天国,比如那些离开的朋友,那些曾经给过你帮助的陌生人,那些曾经爱过最后分开的人,曾经你向他问过路的男生,曾经讲过1个很好听的笑话逗你开心的同学,曾经唱过一首好听的歌给你听的歌手,写过一本好书的作家,他们都是善良的天使。也许你有段时间会对于他们的消失感到伤心[)或者失落,会四处寻找他们去了哪里,到了什么国度,可是到最后,你都会相信,他们在这个世界的某1个角落,安静而满足地生活着。于是曾经的那些失落和伤心都将不复存在,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所以说当我们为爱、为生活去告别天堂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对我们生命中的天使说再见。只是天使不曾离开。告别天堂也告别了青春的张扬与疯狂,告别江东,告别可寒,告别肖强,最终告别天杨。海子说,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谁能够见到,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原来那一刻,不是公元前也不是公元后,那次最美的微笑一直绽放在心底,只是你我只在乎了自己。
天堂,别了,流年。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8
《告别天堂》是笛安的处女作长篇小说,也是她的成名作,20xx年这个故事完成创作之后,发表于殿堂级的文学杂志《收获》之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有评论家指出,笛安的这部作品让文坛开始重新审视“80后”的写作,因此这部小说对于笛安本人,乃至整个文坛,都有着不容小觑的特别意义。小说从几个少年的成长故事着手,书写了青春独有的无畏与残酷,在兼具笛安精准洗练笔法的同时,也饱含笛安浓烈的青春气息,此次新版是*世文化推出的五周年纪念版,典藏升级,值得拥有。
内容简介小说分别以四个主人公宋天扬、江东、肖强和周雷的角度来讲述他们现在的状态,从而回忆他们高中时代的生活和情感。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带点江湖味道其实不太坏的肖强,简单憨厚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他们都以各自独特的方式生活在那青春的天堂里。江东因为方可寒,从一个男孩堕落为一个男人;天扬因为肖强,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女人,鬼使神差的捉弄使江东最终踏上异国路,天扬也与苦苦相恋七年的周雷走入婚姻的殿堂。当爱情来临时,他们全力以赴,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可随着时光的远去,天扬、江东、肖强等都沉静下来,达成谅解,他们若干年之后的邂逅流露出来的情绪是一种淡然,过往的青春成为生命里的一个段落。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1
这学期,我读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叫迪姆的小男孩,他很聪明,但是他家里很贫穷,并且他又矮又胖,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
在他过七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给迪姆和爸爸缝了两个背囊,还送给他们俩两双鞋,他们都有了一个新名字,爸爸叫风鞋,迪姆叫火鞋迪姆。
从此以后,火鞋迪姆和爸爸开始去漫游,他们走进大山,还去了乡下,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爸爸还给火鞋迪姆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漫游很快就结束了,火鞋迪姆玩得十分痛快。这次漫游后,迪姆变成了一个很自信的孩子。
我也要做一个自信的孩子。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2
今天,我又读完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火鞋与风鞋》,讲述了一个叫迪姆的男孩和爸爸一起去旅行的故事。有一个小孩叫迪姆,因为他又胖又矮,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狮子狗儿”或“小胖墩儿”。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天天为别人修鞋。迪姆生日那天,爸爸送一双红鞋给他,并给他改名叫火鞋迪姆,还要带他去旅行。一放暑假,他们就出发了。一路上,爸爸打工赚钱,并给迪姆讲故事。经过好多天的路程,他们又回到了家里。
探索大自然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我们在假期里走进大自然,和大自然来个亲密接触吧!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3
这本书主要介绍小迪姆一家的生活,他们家住在一个地下室里。要是有人来访,得先往下走三个台阶,窗户几乎与地面相平。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挣钱不多,仅够养活他们一家三口。又因为迪姆在全班最胖,在全校最矮,最后被同学起了“狮子狗儿”和“小胖墩儿”的称号。因此他很自卑。他的爸爸为了让他增加自信,就带他出去进行了一次历险和漫游。通过感受社会,与人交往,渐渐的变得很自信。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大,想到平时自己遇到人多就害羞,做事没有恒心,就觉得很好笑了。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让“不可能”这三个字,只在愚人的字典里能找到。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4
小迪姆在他七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鞋子,爸爸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火鞋”。小迪姆穿上鞋子和爸爸经历了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他们的旅游。在回来的时候他们还给妈妈买了礼物一个蓝色钻石戒指和一个大大的巧克力。晚上住到了一个叫“金牛”的旅馆,这里的店规很严坐要坐得笔直,嘴里有食物时不许说话,不许盯着别人看,迪姆很讨厌这样。
终于到家了小迪姆也找到了故事的结尾。在这次历险中小迪姆学会了吃苦耐劳,学会了满足现状,我要学习他这种精神。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5
读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我觉得迪姆的爸爸妈妈是个善良的父母,而迪姆也是个听话的孩子。可是迪姆却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又胖又矮,家境也不好,很苦恼。就在他七岁生日的时候,他得到了父亲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这让他慢慢有了自信。也不再去为那些得不到的东西而感到苦恼了,因此也就变得快乐起来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中我学到了要学会满足,要有自信,这样才能使自己变得快乐。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因为这句话,我看了非常多的书。今天,我说的是我看的书中的其中一本书《火鞋与风鞋》的感受吧。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因为迪姆长得太胖了常常被同学笑话,就常常发脾气,在生日是爸爸做了两双鞋当做礼物,一双火鞋送给了迪姆,并在暑假的时候去坐火车到乡下去旅游“流浪”。在这期间迪姆遇到了很多很多的困难,但是,迪姆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颗聪明的头脑,击破所有的困难,最终让他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用高兴去面对。
这篇故事让我懂得了不要被事物和人的表面的样子所伤心,其实他们内心并不讨厌你。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7
暑假里,风鞋老爸去乡下找活干,儿子迪姆也去了,三周后,他们到了一座废旧的古城堡。火鞋迪姆高叫要寻找宝藏。但是没找到。于是爸爸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只小猪,想当一只富猪,它在猪圈里拱啊拱,拱出来了一罐财宝。生怕被人抢走,就把财宝吞下去了,肚子痛,受不了。它又把财宝吐了出来才舒服。它想,做一只普通猪有多么美好!
不易之财不能要,要了会害了自己。以前我也想寻宝,想成一个小富人,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我读了这篇故事后,就放弃了寻宝的梦想。做一个普通人也挺好的。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财富才对。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8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火鞋与风鞋》这本有趣的书,尤其是其中的《生日前的九百分钟》这篇文章,我觉得最有趣了。
这篇文章讲的是:生日的前一天,迪姆坐立不安,当妈妈让他按纸条上的内容去买“一包盐,六个鸡蛋,一磅米,两个柠檬”时,他自以为是地按记忆中的所需东西的四个当头字母买回了肥皂、鸡蛋、葡萄干和雪茄。还算运气好,买回的四样东西中,只有“鸡蛋”算是碰对了,不过妈妈没有责怪他。
通过这篇文章中的'这个情节,我觉得我们小孩子做事不要自以为是,应该仔细、认真,如果记不住的话,应该写在纸上,否则就会闹笑话。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9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迪姆,他长得又胖又矮,同学们都管他叫“狮子狗儿”或“小胖墩儿”。迪姆听了又伤心又愤怒,他总是高喊着回敬道:“你们这些可恶的长芦柴棒儿!豆蔓秆儿!篱笆桩儿!”
迪姆和他的父母住在一个大城市里,他们的家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地下室,窗户也差不多和地面一样平,根本用不着安门。
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他挣钱不多,仅够养活迪姆妈妈和迪姆。
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穿上新鞋,背着背囊跟着爸爸走进大山,这让他慢慢有了自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大百看不厌的书。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10
有一天,我去姐姐家玩,我姐姐借给我一本《火鞋与风鞋》的书,我读后,感到十分感动。
小迪姆是一个非常不幸的孩子:他又胖又矮,同学们都还他叫“小胖墩”,他家里很穷,爸爸是个鞋匠,7岁生日时,他得到一个特殊的礼物旅行。
爸爸是风鞋,迪姆是火鞋。旅行时,他碰到了好吓人的奶牛阿尔玛,爸爸给他编了《鞋匠之歌》,迪姆掉到河里,爸爸给他讲《老鱼的故事》,迪姆怕黑时,爸爸给他讲《星星兔》,迪姆想家时,妈妈给他寄来了《能治病的小红帽》;迪姆生气时,爸爸给他讲《雨中的长鼻子》的故事迪姆慢慢的有了自信。
我的名字中,也有一个“迪”字,我也想像迪姆一样去各地旅行。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200字11
我读完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从中也懂得了很多书中的迪姆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过得并不富裕,但是迪姆的爸爸生活的很乐观。
在他在满7岁的时侯,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迪姆不自信时爸爸总会给他讲故事,通过故事让他看到了希望,有了自信,有了勇气,爸爸还带迪姆去旅游,忘记那些不愉快重新建立自信,给迪姆和自己取名火鞋与风鞋,用两双鞋子走过的路程来说明迪姆的心理成长!我也要做个勇敢,自信,坚持,学会宽容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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