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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重的荣誉读后感300聚集66条-读后感

【篇一:失重的荣誉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失重的荣誉》,故事大概讲了:两只警犬——拉拉和维奇是主人公,在一次孔雀别墅破案时,拉拉找到了强盗的衣服,可是维奇使了诈,抢走了衣服,让拉拉的荣誉不翼而飞。第二次拉拉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好不容易拿到了羊皮袋子,可是维奇又使了诈,抢走了羊皮袋子。

整篇小说可以用“离奇曲折”这个词来形容,当你为拉拉的成功舒了口气振奋时,作者却笔锋一转写到了拉拉走上不归路的悲惨结局,让人心里充满了悲伤与惋惜。

我觉得,《失重的荣誉》是篇十分出色的动物小说。狗就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友情是人间可贵的东西,它能为我们挡风遮雨,为你分解忧愁。所以,我们不能出卖朋友。

【篇二:失重的荣誉读后感】

《失重的荣誉》讲了两只警犬——维奇和拉拉之间的恩恩怨怨,作者是沈石溪。

警犬营里,维奇正在接受表彰,原因是警长认为它在一场杀人案中找到了线索、立下了功劳。然而,这个线索其实是拉拉发现的,但却被维奇骗走了,对此拉拉一直耿耿于怀,但没有发泄出来。

又在一次案件中,两个乔装成草医的强盗带着珠宝潜行在山中,警察抓住两个罪犯,但珠宝却被藏了起来,拉拉凭借多年的经验,率先找到了珠宝,但身体受了伤。这时维奇又想骗走这功荣,但被拉拉识破了,一直紧紧咬着装珠宝的袋子,没让维奇得逞,但到盐池时,拉拉因为身体伤口剧痛,袋子掉了,被维奇接住跑远了。又是维奇立了功,拉拉忍受不住了,便咬伤了维奇,被警长囚禁。

故事继续向前发展,又一次抢劫案中,罪犯持有冲锋枪,一名警察牺牲了,警犬拉拉和维奇上阵,协助警察抓捕匪徒。在危急时候,拉拉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维奇,最后匪徒失败了,但拉拉身负重伤。这次表彰大会上,维奇出人意料的给拉拉做了个赔礼道歉的动作。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感触,狗虽然是动物,但也有自己的感情,维奇两次抢了拉拉的功劳,但在第三次行动中,拉拉为了保护维奇,不计前嫌舍己为人,用身体挡住了子弹为维奇赢得了时间,自己却负了重伤。正是因为拉拉的宽容的精神,维奇那颗自私的.心被打动了,它再也不想用卑鄙的手段抢走别人的功劳,诚心诚意地向拉拉道了歉。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但不必斤斤计较,如果一方能包容对方,迟早会感动对方,那么他们还会和睦相处。

【篇三:失重的荣誉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失重的荣誉》,感受深刻。

文章主要讲了在接连几次的凶杀案中,小金警员的警犬维奇多次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可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几次的功劳却是大漫警员拉拉警犬的,拉拉是一条老狗,但是他很听话,他是一条训练有方的警犬。拉拉每次都付出了千辛万苦,不是去冷冰冰的河里,就是去悬崖上,每次付出的一切都白费了,维奇抢走了拉拉的功劳。

我明白了荣誉是靠自己去创造的,每一个荣誉的背后都有辛苦和汗水,如果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得荣誉,那是不光彩的!

警犬的世界有多少故事?人类对狗的世界到底能了解多少?看了警犬拉拉和维奇的故事,你也许会发现,作为人类的朋友,狗的世界同样是情感丰富的世界,也同样充满了喜怒哀乐!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文案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文案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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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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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三十九、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一、电影简介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根据印度畅销书作家奇坦·巴哈特的处女作小说《五点人》改编而成的印度宝莱坞电影,由拉库马·希拉尼执导,阿米尔·汗、马德哈万、沙尔曼·乔什和卡琳娜·卡普等联袂出演。2011年12月8日在中国内地上映。影片采用插叙的手法,讲述了三位主人公法罕、拉加与兰彻间的大学故事。兰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大学生,公然顶撞院长,并质疑他的教学方法,用智慧打破学院墨守成规的传统教育观念。兰彻的特立独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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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法罕、拉加和兰彻是同寝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在印度的著名学府帝国工业大学就读。法罕其实并不想学工业设计,他想成为一名野外摄影师;拉加的家庭十分贫困,他的家人希望莱吉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而兰彻的身世一直是一个谜。这个谜要到他们毕业十年之后才能揭晓。

大学里的生活总是和学习、考试、爱情相伴。兰彻成绩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而且他对机械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热爱和天赋。而另外两个室友法罕和拉加则没有这么好的脑子,虽然学习很努力,但他们总是倒数的学生。法罕每天惦记着摄影,拉加每天畏首畏尾,早晚都要求神告佛以期自己考试通过。除了成绩出众之外,兰彻还是一个喜欢开导别人的人,他似乎是先知、又似乎是上天派来的神明,每每当他人在无助、错误或者是生活即将步入歧途的时候,他总是会恰当地出现,恰当地给予指点。因为他的这种高强的“本领”,他得罪了学校的院长、整蛊了只会死记硬背的同学、而且还得到了自己的爱情。

毕业前夕,院长把象征着荣誉的“太空笔”送给了兰彻,并告诉兰彻,他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学生。毕业的时候,法罕得到了一个匈牙利摄影师的工作邀请,拉加得到了公司的聘用,而兰彻则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学校。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十年之后,当年被兰彻整蛊的“消音器”找了回来,他要带着拉加和法罕找到兰彻。在他被整蛊的那个夜晚,他和兰彻打了一个赌,要在十年之后的今天一比“事业的成功”。如今他拿着高薪、开着沃尔沃,自诩为“成功人士”。于是他便带着“两个白痴”按照一个模糊的地址便走上了寻找兰彻的旅程。也许这更像是一次朝圣之旅。

旅途渐次展开,他们也在屡屡回忆着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而兰彻那离奇的身世和经历也将一点一点被揭露开来。结果总是出乎意料的,在一个硕大的学校里,在笑眯眯的兰彻面前,那个“成功人士”也不得不低下了自己高傲的脑袋。而当年和兰彻一坠爱河的姑娘最终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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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20篇

第1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300字

看看印度的这部片子不同于其他的情感电影,它给我们的不仅是感动和回忆,更多的是给你启发和指引!让你明白在面对未来的时候该用什么态度,在面对迷茫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看过一位网友的评论是“所以人有宝莱坞。咱没有!”

我给现在还是大学低年级的童鞋们一个建议:如电影中的兰彻告诉我们的“知道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知道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说拜拜,跟摄影业结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

所以做自己喜欢的,快乐着这才是生活!

上面的经典台词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琢磨深思,希望朋友都可以有自己快乐的生活,做真正的自己,加油吧。

第2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400字

看完《三傻大闹宝莱坞》,我的心灵倍受震撼,这次一次心灵的洗礼,我从中体会到了该如何面对生活,如何对待学习,如何对待朋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理想和目标,但很多人由于家庭等外在因素而不敢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就像在已画好的圈儿中生活。我们要敢于做自己想做的,摆脱掉恐惧,大胆的去挑战自己应该做而一直没有勇气做的事。只要你大胆的迈出第一步,做一次,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难,我们要努力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

“生活是场赛跑,跑快点,不然你就被别人踩到”这句话在电影中出现很多次。对于我们在校的学生几乎每个人都理解这句话,为了实现这句话,我们就是努力学习。但是大家为了考试取得好成绩,途径通常是背定义,背题,又有几个人去真正理解所学知识的真正含义。我们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电影中兰乔说的为将学到新的东西感到激动。我们需要改变传统的束缚我们思想的观念,敢于挑战,敢于创新。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生命的本质在于追求快乐。”而一个人快不快乐完全是由他自己的心态决定的。遇到问题,告诉自己“一切安好”,解决不了问题,也可以给人解决问题的勇气。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乐观的面对生活,快乐将成为人生的主旋律。

第3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500字

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兰彻当上了科学家和教师,实现了他的理想。他年轻时就有做科学家的潜质,刚入学的时候能够学以致用整蛊学长,后来提出铅笔代替钢笔这一奇特的想法让院长尴尬(最后院长想到了如何回答他,哈哈)。

在后面的生活中他也用他的聪明智慧帮助了很多人,尤其是那天,下大雨交通堵塞,院长的大女儿要生产但难以去医院,他和院长的二女儿皮娅想隔空手术,又巧遇断电,兰彻用他的知识让汽车电瓶(很多)经过转换来供电,而且还指导朋友们改装吸尘器来辅助接生,最后他们成功了,因此兰彻和院长冰释前嫌,院长还把自己最珍贵的笔送给了兰彻。

还有一点,就是兰彻在面对困难时总是说“一切顺利”(AllisWell)来鼓励自己,这应该也是科学家所具备的品质之一吧。不得不说有科学家潜质的人总能提出不同于常人的想法,这让我想起前不久看的《摩登家庭》里菲尔的小儿子卢克。卢克总爱干蠢事,但是他有一点很好,就是菲尔总结的,一般人总是问“为什么?”,而卢克却像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一样,喜欢问“为什么不?”

第4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600字

前不久在马克思学科课堂上,老师让我们看了部电影,名为《三傻大闹宝莱坞》,与一般印度题材电影的不同是,它不仅依然拥有与传统的歌舞为主线的场面,同时还带有与过印度片子给我们带来的不同感受,那就是——感悟,对学习,生活,友情,爱情,亲情的感悟。

一部电影能如此穿插这么多情感,这是极为少见的。

影片开头带有戏剧化的场面,让人不经会心一笑。

法尔汉接到一个电话后以幽默的方式从飞机上逃离开与栾邱碰面,在爬上高塔之后,与查图尔开始展开了一段回忆之旅。

而一个名为“兰彻”的神秘人物,让我们不禁开始对此影片产生了好奇心。

本片所阐述的是一所印度传统的名校,这里检验学生的标准就是成绩第一。

而校长为无数新生所讲述的“陈词滥调”,让学生们感受到了现实的残忍和学习的压力。那就是“杜鹃从来不自己筑巢,他只在别人的巢里下蛋,要孵蛋的时候他们会怎样?

他们会把其他的蛋从巢里挤出,竞争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从谋杀开始,这就是大自然——要么竞争,要么死”。

如此犀利的话语让不少学生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如果说校长的人生观就是“成绩不好意味着没有未来”,那么,兰彻的想法彻底打破了传统与现实的观念。他所追求的精神自由,学习自由,爱好自由,在老师眼中成为了异类。他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来教训野蛮的学生,他用智慧打破了学院的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他不仅鼓动身边的两位好友一起勇敢追求理想,竟还劝说校长的女儿离开满眼铜臭的未婚夫。他的特立独行,使得影片产生了不一般的化学效果。

第5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1000字

《三傻大闹宝莱坞》原名为《3idiots》,片名虽然翻译的太烂了,但不影响其资料,这是一部印度题材的影片,一部关于教育题材的影片,很搞笑,但不要以为这就是纯粹的喜剧片,影片抨击的是印度的应试教育,把青年学生迫到自杀问题严重、扼杀年轻人的创意以及贫穷问题和社会发达令人与人之间为前途问题而成为奴隶的实况反应出来,发人深醒。能够说,这是一部相当不错的教育片,比起小时候学校家长组织要求看的影片不明白要强多少倍。

片中主要人物是兰彻、法涵、莱俱,三个男孩是印度一所皇家庭太多的期望。兰彻是花匠的儿子,从小聪明好学,善良调皮,他代替小主人来那里上大学,任务是四年以后为主人拿回一张光宗耀祖的文凭,但是对于传统的以分数论等级、以分数定前途的教育提出了不满和抵制,引来了众多教师的斥责和刁难。法涵是贫困人家的孩子,他来那里上学的目的就是有钱让爸爸治病、让妈妈过上好日子、让姐姐能够有出嫁的嫁妆,由于压力太重,他胆小而谨慎,学习成绩一向垫底。而莱俱喜欢野外动物摄影,由于惧怕父亲的权威,选取了不喜欢的工程专业,学习成绩更是倒数。三个年轻人,各有自我的生活,各有自我的无奈,因有缘相逢在一所大学的屋檐下,共同分担着彼此的忧虑和不幸,笑中有泪,充满人情味,他们以各种方式排解着内心的压力和处境,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影片的主角兰切展现了一系列非传统教育下所培养出的令人折服人格魅力和知识魅力,他提倡兴趣学习,他挑战传统教育,挑战权威,整个影片中他教育了同学,教育了老师,教育了校长,教育了整个教育。他用知识拯救了人的生命,使别人建立了人格,让别人找到了梦想,同时成就了自我。这些知识是来源书本,但绝不来源于传统课堂。同时影片让你更加走进了自我,梦想不再是理想,生活不再是生存,学习不再是分数,人生就是你自我的人生。兰彻的一句话:“学习就是为了应用”。法函说:“盐水具有极强的导电性,初二物理知识,我们都学过,只有他会应用。”说出了教育和学习的本质,如果不是为了应用,学习还有什么好处?而目前我们的教育又走到了哪里呢?中国的应试教育,成了孩子论资排辈的依据。很多家长认为: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就会决定孩子的一生。害苦了多少孩子啊!

而剧中的院长,总是教育学生们:生活是场比赛,当不了第一名就只能被人践踏。这样的教育方式培养下,像兰彻那样有创新思想的人总是受到抑制。影片多次描述院长边由专人刮胡子、边听歌剧午睡的一幕,配合着两个学生的自杀,而他却无动于衷,对这个体制的讽刺到达了顶峰。

最后结局一段众学生在学校抢救教授女儿的孩子时更有惊险而不失幽默,表现少年人的创意。结尾的那一幕,兰切在穷乡僻壤起学校去教小孩天然工程学。这反璞归真的好处,比较之前的学生在名校的读书苦况,反映政府不应扭曲少年的天性。。。。。。

这样的一部经典之作,作为中国的教育体制下人们就应好好看这部电影,因为这部作品反映的现象和中国有些相似:分数决定一切,中国的创新体制受到各种思想和体制限制、崇拜权威、根据“钱”途决定事业而并非个人兴趣、成功的标志是财富和地位。看完后细细咀嚼,你会有很大的收获。

第6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早有耳闻云:“印度电影片时超长,而且歌舞极多。”

今天看了《三傻大闹宝莱坞》才亲自感受到了这两个名副其实的印度元素。

我本想把它当作一部喜剧片来看,但是影片强烈的主题氛围,使得我不得不分析影片所折射出的社会问题。

本片讲述了三个年轻人兰彻、法尔汉、拉朱由于相同的专业——工程学而相遇于印度国立工程学院,由于各自不同的家境,三人不得不面对来自家庭和学院的压力,而他们的同学查图尔是一个只知道死记硬背的人,兰彻执意要让两位朋友知道死记硬背是得不了第一的,所以在考试中考到了第一,又在查图尔演讲时捉弄他,结果在庆功时遇到查图尔,不得已与查图尔打赌,从而引起了开头查图尔、拉朱、法尔汉寻找兰彻的旅程。并且得知他们的朋友并非兰彻,它只不过是因为他的好学而被前首相看重来代替自己不争气的儿子去上学来获得文凭。“兰彻”虽无属于自己的文凭,但他还是通过几年大学学习而获得了大量知识,更巧合的是,他竟然就是冤家对头查图尔所说的那个拥有500多项专利的科学家,且全球的公司都想得到这个人才。最终,他们一行人终于在某个地方找到了“兰彻”,故事终以大圆满的方式告终。

从“兰彻”身上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宋濂、东阳马生的影子,他们好学、善学,对学习总抱有满腔的激情,以学习为乐。孔老夫子曾经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而宋濂、东阳马生、“兰彻”都是这样的人。

如今,随着义务教育的深入,不少同学都产生了厌学的心理,换言之,就是说已经对学习没有一点激情了,这点是万万要不得的。我作为学生,对这点是深有感触地,有人曾经问我:“你物理学的那么好,有什么诀窍吗?”我莞尔一笑,说:“学不好物理,不是因为你比其他人苯,而是你对于物理采取一种回避的态度,就是没有激情去学好物理。”我记得曾经有一个作家说过:“对于学习,最要命的是什么呢?就是缺少对于学习的激情。你比别人笨,你可以用勤奋去弥补,但你如果对学习缺少了激情,那你就不可能学好了。”

《三傻大闹宝莱坞》,喜剧片而已,但它所折射的社会现象,却让我受益匪浅。

第7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谨以此文献给发布这部电影的梦男孩,喜欢三傻的人。看过整套戏的,希望你们多看几次,更加明白个中意义,没看过,快去看。

个人认为一部好的电影,看一遍是不能完全了解当中的深层意义,所以这部电影下载以来的一星期里,断断续续快进看了五次,全部看完的都有四次。从来没有一部电影能让我有这么深的感触,重看N遍之后有一种把感受写下跟大家分享的冲动。

现代人大多追求刺激视觉效果,忽略故事情节的重要性。热门如阿凡达,的确能带给人视觉上的震撼,只是如果这是一部普通2D的电影,故事及阵容并不能吸引我进场,相对来说我还是喜欢泰坦尼克号多一些。最近看安吉丽娜的SALT,完全是冲着她来看的,动作场面很多,剧情次要,看完不知所云。三傻大闹宝莱坞这样的一个译名,的确会令很多人与这部难得的好电影擦身而过。没看过印度电影,无感,只是简介里的几个字吸引了我。

‘以无聊抵抗无聊’是烈日当空下的香港学生采取的生存态度,远在印度的年轻学生竟是同道中人,实质上以嬉闹行为抵抗印度填鸭式的教育谬况。

说一下个人背景,小妹在香港读过书,对于填鸭式教育,深深体会过。片中用戏剧搞笑的手法来叙述,有些小夸张,但反映现实,这些问题确切存在。“生活是场赛跑,跑快点,不然你就被别人踩倒。”这句话在整部电影中出现过很多次,我明白这是事实。我的学校是区里最好的中学,每一级考试前四十名都编在A班里,所谓的精英班。班里有80%像Chatur的消音器,生怕被别班的人追上,一天学习N小时,我的老师跟virus一样,什么都要争第一,甚至连运动会,就算运动不行(班里大多书呆子),啦啦队什么的都要拿个第一名,我们每天都在竞赛中渡过。

小测,默书,中英读书报告,演讲,专题研习,一大堆做几天都做不完的作业,特别是星期一,压力大得想用死来逃避(年少又反叛的时期,自杀过,后悔ing)。

Joy的死,我印象特别深刻。那个装在直升机上的镜头,我相信应该拍到他又惊又喜的表情,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会是他整个人被一根绳子悬在空中,上吊自尽。

Rancho,Farhan,Raju跑上楼,镜头清晰地显示了Joy悬在半空的脚,模糊了墙上的字,然后字清晰了,写着IQUIT。

这一幕带给我很大震撼,quit这个字,我从一个朋友身上学来的。他是一个很热爱打篮球的男生,学校篮球队的队员,在这个制度下,升到中五以后根本就不能有“课外活动”。在家人和老师的劝戒下,他退出了,然后他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就三个字,我quit了。我急忙打电话给他,另一边传来他难过的哭声,我心里揪的厉害。

Joy用上吊来自杀,是为了给Rancho跟virus在坟场里说的话铺路。现实里,一根小小的绳子,勒在喉咙产生的压力就能把人杀死。于是我想,一个人累积的精神压力,变成实物的话,大概够我们死多少次了?

心很容易害怕,你得哄哄它。如果逃避问题人们,看过这部电影后,不管遇到多大的问题,把手放在心上,说句aalizzwell,就有面对的勇气,那该有多好。

正如Rancho说的那样,上课的时候,我从来没有为将学到新的东西感到激动。填鸭式教育,就把我们教育成像Chatur一样的背书机器。一段课文,完全不用理解它的意思,只需要背下来就好,背下来考试就有好成绩。

Chatur找图书馆长写的演说,那个馆长跟他解释“服务”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说“别管什么意思,我会背下来的”。看到这一段我就想起我们的英语默书,甚至连标点都要背下来,那些满分的人,不一定全部都能理解内容,不及格的人,也不代表他不明白课文,只是没背好而已。

某一些科目,考试前老师在黑板抄了十几条问题和答案。答案长篇大论,把简单的事复杂化(就像那教授问什么是机器之类的问题和Chatur“完美”的答案)。然后叫我们一定要背下来,不然会不及格。那些知识我们根本没有学会,真正明白不用背也会记在心里,背书是短暂记忆,考试过后没有几个人还会记得。

小学的时候,尤其害怕上英文课,老师又凶又严格,上课时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到(其他课还有机会和邻桌说废话和偷吃糖)。天天背课本后的verbtable,背不熟就罚抄。有时候有人犯校规什么的就全班一齐罚,我小时候特别的乖,有一次抄了一整晚都抄不完,都急得哭了,现在一听到verbtable都心有余悸。

离开学校以后才发现自己其实对英语很感兴趣,只是以前像Raju一样懦弱,害怕将来,都活在恐惧和阴影里,自然学不好。很喜欢Rancho说的那句“这么怕明天,今天怎么活?”现在总算明白过来。

把你的热情所在作为职业,在我们身处的物质世界里,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即使我们能够说服父母,但又怕自己会后悔而却步,永远踏不出第一步。

我在这里劝谕一下大家,趁着年轻就去追求梦想吧,要不然临终的时候一定会后悔。我记得看过一个银行的广告,人的生活应该要这样规划,年轻的时候就去打拚赚钱,到年老就去环游世界享福。这个观点我非常不同意,我有一叔伯,八十岁才第一次去北京,看一看长城,只是年纪大,上不了去,只能在山下看,很可惜。我觉得人需要及时行乐,钱永远赚不完,但岁月用钱买不到,要是年老的时候才去环游世界,身心都早已不同以前。

电影终究是电影,虽然我认为在现实中不会有公司会聘用Raju,但是我欣赏他的态度,即使有可能被拒绝,仍要保留自己态度。插曲givemesomesunshine里这样唱道,“做了一辈子别人,就这么一次,让我做自己。”

有时候我回想起以前,觉得现在的自己很陌生。做自己真的不容易,不要轻易为别人改变,勉强自己迎合别人不会快乐。

迅雷看看有人认为这电影不值九、9分,甚至拿星爷的月光宝盒来比较,其实两部电影年代,内容,想表达的东西都不同,没什么可比性的。

也有人说这电影夸张,现实根本不会有像Rancho一样的人,我相信一定有,可能很少,我们没有遇到而已。

不得不佩服编剧,创作出这么多值得深思的精彩文案和搞笑桥段,每个演员都演得出色,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virus说话都好想笑。

这套戏出现了整整五首歌,在我看过的电影里很少见,而且歌词都很不错,很配合场景。虽然不懂印度话,但还是觉得蛮好听,最喜欢是givemesomesunshine。歌舞方面还可以,毕竟是人家的文化,我们都要尊重。

谁没有做过错事,谁没有后悔过,我们都想时光倒流,只是前文说过,岁月用钱买不到,既然如此,我们忘记过去,珍惜生命,好好展望明天吧。

第8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三傻大闹宝莱坞》一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印度教育喜剧。它带给生命不仅仅是启示和思考,而且带着强有力的指引!虽是喜剧却引人深思,用一句话来说:一部电影,一种态度,引发人生思考。看完这不片子,思绪万千,久久的沉浸在影片动人的情节中引发了我的思考:

关于教育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初次看到片名认为不过是阿三们又一次没耍事的恶搞,让人想到周星驰的无厘头搞笑,懒得去看,也就错过一部经典、富有哲理的电影。然而真正去看了的人,才会意识到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兰彻、法汉、莱俱是印度最好的工程学院的学生。填鸭式教育,是这所印度第一工程学院的教学模式,每一个学生都活在高压状态下。兰彻遥控着飞机飞向乔伊的窗口,没有看到乔伊兴奋的样子,却是凌空的双脚和白墙上的“IQUIT”。“两种方法让自己拔尖,要么提高自己,要么降低别人。”大多数人上大学只是为了一个学位,主角兰彻只是为了学习的乐趣。再看我们中国的教育,有多少莘莘学子不在抱怨这种应试教育?又有多少学子深受这种教育的毒害?我们努力迎合父母的期望,为了有出息、为了分数、为了名次、为了争第一、为了文凭,埋头奋斗。条条框框的定义概念都背的滚瓜烂熟,但能真正把理论知识用到实际中的又有几个呢?这是教育的失败?那么这又是谁造成的呢?

关于友情

这是一部以友情为主线的影片。一开头就不同凡响,为了见一个旧友,法汉在刚起飞的飞机上装病,飞机不得不返航;而拉朱情急之下忘记了穿裤子,可见这位朋友在他们生命中的位置多重要。在电影中我们看到,法汉喜欢动物摄影却因遭到父亲反对差点放弃,拉朱因忍受不了被主任退学的压力差点自杀死掉,最终都是因兰彻才得以改变。可见友情在这三人见的可贵。生活中的我们不也是渴望这种能够感情的吗?就像剧中歌词唱的一样“烈日下他如同一片绿荫,大漠之中,他便似一片绿州,对受伤的心,他是良药一剂,恐惧着,我们都泥足于井底,无畏着,他畅游于海天之际。毫不迟疑地迎接潮汐,他如一片浮云独自飘逸,却是我们最好的知己。”这就是友情。

关于成功

出人意料的还在结尾,揭示了主人公兰彻得真正身份。他根本不在意学位而是出于热爱才读书,看似没有苦读却成绩斐然,最终得到了那只像征卓越者的钢笔。兰彻最终成了发明了400专利的大科学家,还按自己的思想创办了一所理想中的学校。影片最后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什么是卓越?成功如何定义?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卓越的生活应该是忠实于自己心灵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影片中兰彻说道“知道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知道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说拜拜,跟摄影业结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法汉劝爸爸让其放弃当工程师选择自己喜欢的摄影时说道:“爸爸,如果我是摄影师会怎么样?我可能赚的更少,房子会更小,车子也更小,但是我会幸福,我会真的幸福,我为你做的一切都会饱含真情……”这部影片不禁让我想到我们的学生如果也象兰彻一样因为热爱而学习,而不只是为了钱及炙手可热的职业,不把财富及职位升迁做为成功的唯一标准,我想他们会快乐地学习,他们会更具有创新思想,他们走向卓越的机会会更多,成功的概率会不会更大。

关于态度

在影片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Alliswell!这到简单的一句话,我们可以经常的对我们自己去讲吗?也许我们在生活、工作或是情感世界中有过很多的迷茫和低落的心情,同样的,当我们发现我们所做的事情不被人所理解,我们被别人划分为另一类的时候,甚至是被大部分人所拒绝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坚持我们自己的初始理想与信念吗?是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个非常严格的训练场,同样的是不能马虎的,要想让自己的人生活得精彩,活出自己的方式,那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当我们的追求,内心要想实想的理想与现实有所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坦然的去面对这一切,当在生活不尽意的时候,或是自己内心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处时,我们还能坚持对自己说“Alliswell!”吗?面对求来的生活、工作或是自己还没有规划好的人生,我们要放下对以后生活的恐惧,摆好自己的心态,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去看这个世界,无论发生什么,我们只要坚持对自像兰彻那样对自己己说“Alliswell!”。相信我们以后的人生会更美好。

除了教育、友情、态度,还有很多关键词可以形容该影片,比如:爱情、自由,乐观,勇气、坚强、现实、欺骗、真实……这部片子告诉我们的太多,我们需要学习的太多,需要思考的太多。

第9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看过《三傻大闹宝莱坞》,的确很震憾!它带给生命不仅仅是启示和思考,而且带着强有力的指引!

整个影片核心直指:追求人类心灵的自由!

这是个永恒的话题,但在现实中又有多少人做到?所以每次在人类进化的转折时机都要呈现出一批先驱,用他们的勇敢、胆识来亲身验证真理,引导人们前进步伐的方向!

人类从未停止过追求真理的步伐!

从探究宇宙的形成,物种的进化,各种先进的发明…那么多对外在事物的研究,让我们的生活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现在人类更发现一切的根源还在内心,所以目前不乏有人探究心理、心灵、生命实相等,看似虚无缥缈的世界…

我喜欢片子中主人翁对自由和喜欢的观点以及追求,我们现实中试问有多少人真得活得很喜悦?很自在呢?多少为不是为了别人的标准而活,身体虽是自己的,而生活由别人设计…

我曾经非常非常的渴望自由的生活,但是我发现在茫茫世间,这个东西是最容易丢失的!

当你发现你的活法和周围的人不一样,你被划分为另类,你被人们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甚至被大部分人拒绝时,你还能坚持你的初衷,你自由的内心吗?……

生活是个严格的训练场,要想真得活出自己,就要先过这个巨大的考试,你能否承受得了人世间的常规法则对你的审视?在你内心的追求与现实有明显的冲突时,你是否还能站着面对一切?……

当你的生活不尽如人意,当你的生活还不知飘向处,当你也在茫茫一片中寻找自己的方向,别人对你信奉的观点频频摇头时;你还能坚持对自己说:“Alliswell!”吗?

所以说,当一位先行者是多么不易;当你认识到这一点时,再重新做一下你生命的选择,如果坚持你的初衷就请做好心理准备,在这个途中将来可能还会有迷失,只要当自己看到那远方的明灯时,你愿意再次踏上心的方向;愿意回到你当初内心的方向时,你现在就可以起程!

不为单纯的追求成功,只为内心对自由的召唤和对优秀的渴望!抛开虚假的生活方式,放下对生活的恐惧;不论发生什么,只要对自己说:“Alliswell!”,尽力过好当下的每一个片刻!祝福你!Namaste!

10年前,兰彻顶替他人来到皇家工程学院读书。这是一所印度传统的名校,这里的检验学生的唯一标准就只有成绩,成绩不好就意味着没有未来。而兰彻是个与众不同的学生,他用自己的开朗、幽默和智慧影响着周围的人。他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来教训野蛮的校长,他用智慧打破了学院的传统观念。并且鼓动法汉与拉朱去勇敢追寻理想。兰彻的行为引起了“模范学生”查图尔的不满,他约定十年后与兰彻一决高下,看哪种方式更能取得成功。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做回了真正的自己。而查图尔只是个公司经理。

我喜欢片子中主人对对自己的人生永不放弃追求,最终取得成功。试问,我们现实中试问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永不放弃?又有多少人活得很喜悦?活的很自在呢?很多人不是为了别人的标准而活,身体虽是自己的,而生活由别人设计…

青年农民诺比卖掉自己的全部家产,来到科罗多州追寻黄金梦。他围了一块地,用十字镐和铁锹进行挖掘,经过几十天的辛勤工作,诺比终于看到了闪闪发光的金矿石。继续开采必须有机器,他只好悄悄地金矿掩埋好,暗中回家凑钱买机器。

当他费尽千辛万苦弄来了机器,继续挖掘时,不久就遇到了一堆普通的石头,诺比认为:金矿枯竭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将一钱不值。他难以维持生计,更承受不起越来越重的精神压力,只好把机器当废品卖给了收废品的人史努比。

史努比请来了一信矿业工程师对现场进行勘察,得出结论:目前遇到的是“假脉”。如果再挖掘3尺,就可能遇到金矿。史努比按照工程师的指点,在诺比的基础上不断往下挖。正如工程师所言,他遇到了丰富的金矿脉,成为了美国的“黄金大王”。

诺比从报上得知这个消息后,捶胸顿足、追悔莫及。

也许,你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只要你坚持一下,就可以跨进成功的大门。但如果你停止脚步,就意味着你与成功失之交臂了。

当你认识到这一点时,再重新做一下你生命的选择,如果坚持你的初衷就请做好心理准备,在这个途中将来可能还会有迷失,只要当自己看到那远方的明灯时,你愿意再次踏上心的方向;愿意回到你当初内心的方向时,你现在就可以起程。

第10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昨晚又把“三傻大闹宝莱坞”温习了一边,感触良多,一个简单的想法;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这样完全不受限制,工作即娱乐。

电影中因主人公而改变的莱恩在面试时说了一句让我惊讶不已的话;“断了两条腿才让我真正的站立起来,断了16根骨头才让我获得这样的态度,所以我不改变。”于是面试主考官在连连惊讶的神情中叫回了莱恩并说:“你是我25年来见过的无数的面试者中最出众的一位,年轻人你是从哪来的,我们来谈谈薪酬。”影片中主人公的几番说话也久久的在脑中翻腾,我不得不将他的话转化成自己的语言珍藏起来,“追求卓越,成功将不期而至。”

在现实制度不变的洪流中,上学,听课,考试,拿文凭,找工作,我们一直在重复着机器干的活,而自己的喜欢的事物却总是在父母、老师、外人或有形或无形的打压下,渐渐消失,在不断地压力给养下,我们不在有那清澈,灵性的眼神,取而代之的是浑浑噩噩毫无颜色的呆滞,我们不在兴奋不在激动,不在因为对学习对知识的好奇而幸福不已,代替它的则是为了考试而不眠不休的背书,不眠不休的做题,然后为了拿证而不得不死K那些恨不得撕的稀巴烂的课本。真为这个制度悲哀。就算空发挠搔到头来父母又会说:“这个制度就是这样,你要不想被他吞没就先学会适应。所以学习期间你要拿下越多越多的证,然后工作上工资就可以比别人多得多。”事实上他们是对的,而且相当正确,因为整个社会都是这样。可我不禁要问这样学习出来的人快乐吗?背负着为找到一份工作的精神负担,又怎么能学习的好。又怎么能真正放得开。可是没办法,大家都精神有问题的时候,如果你精神正常,那就是你的悲哀了,因为在他们眼中你就是不正常的。

但凡有成就的人都是不安于现状、都是敢于向制度向权威挑战的人,并且他们身上总有那过人的精神力量和超强的抗压能力。所以他们的成就必定向流星般耀眼,即使短暂却能让人心驰神往。我感到庆幸有一个疼爱自己的父母,但同时也感到悲哀,因为他们给我了很多压力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我完成了这个时代赋予给我们的基本教育义务。从小得到的就只有好好学习考试要考好,分数要高,然后就是考上一个好的高中接着继续重复一个好学生应该有的作风,上一个一流大学,最后就应正那句不知何时说起的话“毕业即失业”

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学自己不喜欢的课,就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业,有意思?父母老师的答案是肯定的。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一直迷惑着,一直想着自己为什么出生?为什么读书?为什么学这些不感兴趣的垃圾的东西,考那些个无聊的证。成为芸芸众生的一员,我好想超越自己,打败自己,创建并形成一个自己的思维然后走自己的路去成功。有时候我也突发奇想自己的妈妈为什么不是那种“超级”妈妈,叫自己的儿子想上大学就上大学,不想上大学就不上大学,决定全在儿子手上,并且对儿子说,“不管你做什么选择,妈妈都支持你,”羡慕啊!于是中国的童话大王郑渊洁走出了自己不一般的成功之路!可见家教对一个孩子成长是多么的重要!

回头想想自己的父母也不容易,也许当他们看见其他有钱的父母能给自己的孩子提供更能成功的环境时是不是也在心里懊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努力,不能像别人一样给予自己的孩子同样的东西呢?!所以也就在无形之中把社会、人性中的一些不好的东西潜移默化的传递给了儿女们,

就这样忽略的我们是否快乐的感受,是否真正喜欢学习的想法,这就如同影片中主人公的另一位好友明明喜欢摄影却非要和工程师结婚。不过幸好咱们的主人公魅力四射,让他的好友放弃的原先的胆怯,真心的请求他的父亲让他去学习摄影。并且成功的成为一位杰出的摄影家。

写到这我的迷惑也无形的再添一分,摆在我面前的,我能看清的路有三条,第一,真心的去和会计恋爱,并且终生为它执着,或许能学有所成,拿到大家都梦寐以求的注册证,到一个公司做我熟悉的事,拿到几十万应有的报酬。然后到了一定年龄去完成另一个必须的任务。第二,放弃现在的无奈,努力寻找着自己心中所爱,然后让人生不再暗淡,这条路的成本很大,代价也很高。但却是快乐的。同时也是心酸的。第三,和会计保持忽远忽近的距离,在保证饭碗的前提下,努力寻找所爱,当真正找到的时候立马放弃,这条路貌似也是最合理的一条。

看似很清晰的三条路,也知道最好的一条是什么但就是没有去选择的冲动。或许已经被压的再也弹不起来了。不管怎样吧,积极地思考总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答案,带着疑惑继续上路。

第11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三傻大闹宝莱坞》真是一部有趣的印度影片,幽默、感动。它常常会使你流泪,也会禁不住让你哈哈大笑起来。

它主要讲述了两个好兄弟莱俱和法汉去寻找多年不见的好兄弟兰彻,过程中展开了许多回忆。兰彻顶替别人来到皇家工程学院读书。这是一个印度名校,但是压力却巨大,几个学生因为压力过大而放弃了生命。这所学校是非常注重成绩的,成绩决定着一切,没有好的成绩就意味着没有未来。而兰彻却没有受到压力大而放弃,用他自己的智慧、幽默、善良和开朗的性格影响着周围的人。他们三个好兄弟还经常受到退学的的打击。害怕、紧张的心情使莱俱被野蛮的院长病毒的强迫退学而跳楼,变成了植物人,后来被兰彻和法汉救活。经历了酸甜苦辣的大学生活,最终兰彻用智慧征服了印度科学界,他成为了一位具有400项专利的天才科学家;莱俱也实现了梦想,成为了工程师;而法汉却成为了野生动物摄影家,完成了他的梦想。

梦想是什么?是我们心中的目标。电影告诉我们要去追逐它,去实现它。不要放弃,尽管路上障碍重重!没关系,想办法跨过它吧!电影中最真挚最感人的就是三个朋友互相真诚的帮助,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抛弃,不放弃,坚守着属于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最终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的。

“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这是电影中的一句话,成功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词,只要努力,有什么不可能的?想要成功,脑海里必须要有两个字坚持。说说简单,做起来可是非常难的。但是,只要你真心的想要成功,这也是个简单的考验。

对于这部影片,还让我特别喜欢的就是对印度有了更多的了解。印度的服装,美食,礼仪都很特别!特别是女主角穿的服装颜色艳丽,款式不同于我们的普通服装,非常有民族地域特色!还有就是印度的风景了,在法汉和莱俱开车去找兰彻的途中,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下尽是美丽的风景,火红的叶子煞是美丽!真希望今后等我长大了,有机会可以去这个神秘而古老的城市看看,一探究竟!

这真是一部励志的影片,用独特的方法告诉我们了许多道理,使我看了回味无穷。

第12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教育体制,关于这个话题我不想多说,我对这个话题已经麻木了,没什么可多说的了,中国的教育体制再怎么发展,对我的影响已经没有多大的作用了。大学即将毕业,教育只能靠自己了。

对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就是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哄它,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告诉你的心,'一切顺利,伙计'。虽然不能解决问题,但让你有勇气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是啊,每个人的心灵都是脆弱的,再怎么坚强的人,也是需要安慰安慰饱受风霜的心的。

看着电影里三个兄弟般的同窗好友,我深思,在我的生活里有没有可以毫无保留的依靠的人。想来想去,有是有,就是我的家人,而朋友中我真不敢说有谁可以让我毫不保留的去信任。记起了在一次朋友的生日宴会上,我们喝多了以后,有个哥们跟我说,兄弟是什么,兄弟是可以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他的人。从此以后,我慎用兄弟一词。

在我上大学以前,我不敢说我多么仗义,但是我肯定要比现在真实,生活让我不得不放弃对别人的信任。我一直否认我是个唯利是图的人。看到了电影中的兰彻,我只能说我真的不再纯粹了。

不久以前,我想说,这个世界太二了,我不想追了。现在我想说,这个世界是很二,但是我还是要去适应的。看着兰彻对他所处的环境的一步步斗争,我心里充满纠结,我该怎么去实现我的梦想。说到这里不禁问道,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又想到了一件事,在家的时候,有一次看叔叔家妹妹的日志,妹妹写道爸爸说,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平平安安的,所以我们都要平平安安的。我想我的梦想就是能够平平安安的了此残生吧。

什么是人生的成功呢,实现了你的人生梦想就是成功。电影里的人物都不悲哀,起码他们都按照他们自己的人生信条去努力去奋斗,他们都有自己的人生方向目标,虽然不尽相同。为了钱又能如何?只有有了钱我们才能生活于这个有点二的社会。当然,我的奋斗目标不会仅仅停留于钱的低级阶段。用我今生,享受人生。

这部电影里其实对我的感触不是很大,因为它的主题已经引不起我的共鸣。它本身的喜剧效果又淡化了作为一部励志片的影响力(我个人认为)。有些地方我都是一笑了之,不做深究。但是还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难得的好片。

第13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的故事发生在印度。两个老朋友拉杜和法尔汉接到旧时同学查尔图的电话,称他们可以见到多年未见的兄弟兰彻。途中,两个人回忆起五年前在帝国理工功程大学和兰彻一起走过的岁月。电影主角兰彻,是一个在考试、竞争激烈甚至自杀率也非常高的帝国工程大学中,敢于顶撞老师,质疑传统,不把成绩当回事,却年年都能取得第一名。他始终活学活用,不拘小节,却又重哥们义气。在学习中,从不像一个机器而死记硬背,反而是在享受。故事的最后才揭晓,兰彻的真名是苏克?旺度,曾是一个富人家的小佣人,从小酷爱读书,富人就让他顶替为自己的儿子兰彻。拿到毕业证书后,小佣人就得消失。他遵守约定,按照自己理想的生活,去一所学校当了老师,同时又是一位拥有400项专利的大科学家,又是他敌人的投资商。

这部电影虽然是喜剧,可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第一。教育的区别会使学生对知识的追求产生大不同的效应。一个是要我学,另一个是我要学,即便掌握了大量知识,却不会运用和实践,可能你把每一个公式都记得滚瓜烂熟,但走上社会,始终赶不上一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这就是现实,是想象的终结者。中国的教育方法与影片中院长的观念大同小异。想名列前茅,出人头地,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出人头地,想要全面发展、成为全能之才,往往在社会上却很难把所用发挥到极致。学生们中的大部分,甚至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真正想学什么,而只知道学了这个未来才有出路,而这条出路并不是自己所追求的。这就是硬性教育或所谓的中国式教育。有位智者说:学习是为了完善人生,而非享乐人生,追求长处,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这位智者就是影片中的兰彻。

第二。就是拥有乐观的心态,兰彻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平安无事。也是在给自己一种心里暗示,暗示自己顺利渡过每一件事,这张心态非常难得,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第三。这部影片不单单是部喜剧,也是部哲理电影,很好的将它融合起来。个人来讲,中国的喜剧是没有这种效果的,它也会令人捧腹大笑,可笑过之后,没有任何意义,真的是单纯地傻笑。

这部影片最值得嘉奖的还是对梦想的敢于追求,敢于奋进,永不放弃,乐观的精神。不但有喜剧情节与动听的歌舞,还有令人奋发的励志!

第14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看完《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影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教师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学生,让我重新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本片以两个好朋友在寻找多年不见的好兄弟兰柯的过程中展开回忆:法罕、莱吉和兰柯是同寝室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在印度的著名皇家工程学院就读。这是一所印度传统的名校,这里的检验学生的唯一标准就是成绩第一!成绩不好就意味着没有未来!法罕热爱摄影,却苦于父亲的阻拦,只能攻读他并不感兴趣的工程学,于是他成了倒数第二,莱吉的家庭十分贫困,他的家人希望莱吉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面临家庭带来的各种压力,只能寄希望于神,他对现实的畏惧与逃避让他稳居倒数第一;而最为典型的兰柯却不随波逐流,他算是一个天才,有着独立思考的能力和雄辩的口才,并有着超强的动手操作能力,他不同寻常的大智慧和学习方式,与该校的教育体制和方式格格不入,被校长所排斥。他给大家上了一堂如何教书的课,直指该院的教育弊端,有力地打击了院长,院长对他更加不满,并不遗余力地挤兑兰柯。而影片中的典型的书呆子——查图尔。把机械装置的定义背得滚瓜烂熟,连演讲稿被修改了也不知道,不仅讽刺了该院的校院长,也批判了许多学校的填鸭式教育,不得不令人深思。

片中兰柯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来教训野蛮的学长,并用智慧打破了学院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最后他用成功的成为了印度的一名发明家,还开办了一所学校。在这所学校里,每个学生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不再受填鸭式教育的侵害。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学生为了考试取得好成绩,不也采用背定义,背题的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不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又有几人真正理解了所学知识的真正含义?是典型的书呆子。我们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电影中兰柯说的为将学到新的东西感到激动。因此也体会不到敢于挑战,敢于创新的乐趣。这就要求作为教师的我们把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动手操作能力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任务长期有意识的培养,“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只有对所学的知识感兴趣了,才能调动学习的积极性,才能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沉浸在学习的快乐之中,并有所造诣。我们应该让孩子们自由的发展,有一个健康的心态来迎接每一天的生活。相信通过努力,最后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15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在《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电影中,“为了比赛而努力”是影片诠释的重点。影片一开始就点明了父母们经常给孩子灌输的理念:人生就像一场比赛,要么就超越别人,要么就落后。三个主人公所在的工程学院就主张“成绩第一才能有好的未来”。校长更是变本加厉,他教育学生们,要么竞争要么死。这些被家庭和学校打造成“比赛机器”的孩子们有怎样的表现呢?有的人感受不到快乐,有的人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自杀,有的人只能把精神寄托给虚无的神明,有的人对所学不求甚解,只是追求名次。

相反,那个永远开心,忠于自己的兴趣,活得随心自在,成绩第一,获得400多个专利,成为著名科学家,符合家长和校长心中“成功人士”标准的男主角兰彻,却是从来都不关心“比赛”的那个人。就像兰彻所说的那样:“你们都陷入比赛之中。可是,就算你们得到第一,这样有什么用呢?增长的不会是知识,只能是压力。”不要让比赛变成人生的高压泵。努力不应该出自外界强加给我们的压力,而应该起源于我们自己的内心。外在的力量只会把鸡蛋变成食物,内在的力量才会让鸡蛋成为生命。

真正的幸福,应该是当下和未来的统一。只在乎当下享乐,可能会丢掉未来的快乐。只关注未来的目标而让当下一直痛苦,会让目标实现时的快乐和意义打折。当实现目标的快乐被当下的痛苦消磨殆尽时,也意味着当下和未来的双输。如果这样,现在所有付出的努力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正如沙哈尔所著作的《幸福的方法》中所说,只有完全接纳自己,允许自己有缺点和烦恼,挣脱完美主义的束缚,抱着开放和自我认可的态度去努力,才能完全释放自己的潜力,从而保持持续的幸福感。而完全接纳自己、允许自己有缺点、挣脱完美的束缚、自我认可都不是一个不允许自己失败的比赛者所具备的。

不可否认,每个人都应该去努力。但努力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战胜别人,而应该是为了圆满自己。我们可以为了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老有所依而努力,看着最亲的人幸福让我们的内心更圆满。我们可以为了让自己更加优秀,从而遇到更好的世界而努力。真挚的友情,心仪的爱人让我们的内心更圆满。我们可以为了心底的那份热爱和梦想而努力,不留遗憾梦想成真让我们的内心更圆满。

只有这些无关比赛无关对手的努力才能让人忠于真实的自我。当努力不再掏空自己,而是让自己更加丰盈时,我们才能离幸福越来越近。

第16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三傻大闹宝莱坞》虽然是一部接近三个小时的长片,我还是一口气就看完了。或许是长期淫浸于美国大片,我对印度电影并没有很高的期许,也没想过这部片子能带给我感动和思索。待电影完结时,我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为了友情,为了人生,为了这部被我误解的难得一见的好片。

与其说这部电影的线索是寻找兰彻,毋宁说是寻找生活的真义。查尔图想要知道的是兰彻的生活的结果,而我们看重的是兰彻人生的过程。同在帝国理工大学,在高强竞争压力之下,当大多数人为了以后的好工作、高工资、豪宅、美女而压抑、纠结、苦痛时,兰彻却为了兴趣而快乐地学习着,热衷于知识的应用,从不在乎金钱和名利。这种达观和淡薄的态度,犹如一阵清风,吹散了现代社会高压力的阴霾,引起我们对人生的深沉思索。

“没人会记住第二名”、“为了自己的成功,你必须把把别人挤下去”校长病毒不断强化这些观念,力图灌输给学生赤裸裸的丛林竞争原则。于是有了查尔图这类标杆学生:每天十八小时的学习,自私谄媚,幸灾乐祸,对别人漠不关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完全是一个模板和工具。更多的人则生活在压力和恐惧中,于是不断有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中国的情形并无二致,在经济现代化的大潮中,竞争的白热化在任何国家都没有大的区别。从出生开始,甚至在没有出生的时候,我们就承载了太多父母和社会的期待。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所以有胎教,所以我们三岁要上幼儿园,四岁要去英语班,五岁得去绘画班,六岁得去钢琴班……,从来没有人问过我们喜欢什么、想学什么,我们只能学别人认为有用的东西,追求别人都在追求的东西,过着别人想象的生活。但在夜深人静时,我们的心却在低泣:这是我自己的生命,这一次的生命我本当为自己而活啊。生活的悲喜如水中的鱼儿,冷暖只有自己知道,光鲜外表下内心的苦痛又有谁能知解呢?

“知道我为什么总拿第一名吗?因为我喜欢机械”兰彻是这样解释自己的成功,如此简单又如此困难。因为热爱,兰彻会废寝忘食地做科研,会开创性的想问题,会有意识的运用知识于实践。知识于他不是敲开金钱权位的手段,他从不为了成绩和工作而学习,知识本身于他就是目的和乐趣。这在一个世俗的世界已越发稀有和珍贵,所以兰彻成功了,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则仍在欲望的深渊里苦苦攀爬、深深沦陷。当学非所爱、爱非所学时,法汉一直在平庸和苦痛中挣扎。我们无法在我们不爱的东西上有热情的投入,强行去学只能是三流的平庸;把宝贵的一生耗费在我们不爱的事业上,这是我们难以承受的生命之痛。当法汉最终成为动物摄影家时,我由衷地为他高兴。是的,即使今后钱少一些房子小一些,车小一些,只要内心快乐,那些身外之物又有什么要紧呢。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片尾法汉明朗的微笑,那是发自内心满足的喜悦。

剧中三个傻宝的兄弟情谊也让我潸然泪下。朋友之间不离不弃、相互扶持,为了兄弟自己的生命和名誉都可以置之不顾。在现实的重压下,深厚的友情是如此弥足珍贵,这才是人生的快乐与真义所在,它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光去追寻。当法汉与莱俱终于找到兰彻时,来自朋友的重拳传递的却是深深的思念之情,包涵了多少难以言尽的言语和感情。

作为一部民族喜剧片,《三傻大闹宝莱坞》还奉送了独特热闹的.歌舞,让我对这个民族多了一份了解和热爱,而其中俯首即是的关于友情、爱情、人生、成功的哲学则更值得我们深深思索。

第17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三傻大闹宝莱坞》,起初刚听到这部电影的名字的时候,我感觉这无非就是一部搞笑的电影,但看完影片后,它给我留下更多的是感动与激励,让我明白了该如何对待朋友,在面对未来的时候该用什么态度,在面对迷茫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

影片主要讲述的是两个好朋友拉杜和法兰在去寻找另一个失散已久的兄弟兰乔的途中遇到的种种意想不到的事情。通过倒叙的方法,影片重现了他们三人在皇家工程学院学习时的点点滴滴。主角兰乔不随波逐流,用他善良开朗幽默和智慧影响着周围的人,他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来教训野蛮的学长,用智慧打破学院死记硬背的学习风气,帮助两个好朋友追逐自己的梦想。他那乐观的态度、崇高的人格魅力和机智的表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朋友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财富,我们确实应该好好珍惜。当拉杜的父亲病危时,兰乔第一时间赶到了拉杜家。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兰乔用电动车及时地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挽回了拉杜父亲的生命,幷和拉杜一起陪在他父亲身边。“考试多的是,而老爸只有一个!放心,只要邮政局长还在这里我们就不会走,不用怕!”“谢谢哥们!”,看着他们相拥在一起,听着这些的话语,我眼中的泪水在不停地打转,自己有了一种心灵上的震动,心与心似乎在电影中找到了平衡点。他们之间的纯真的友谊,深深地打动着我,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宝贵。是朋友,陪我们走过了艰难的时刻,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数乐趣。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珍惜每一份感动。

执著地做自己感兴趣的、有意义的事情,追逐自己的梦想,你的生活将是快乐的。“知道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知道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说拜拜,跟摄影业结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法兰从小就梦想着做一名摄影师,但迫于家里压力而上工程学校,梦想一直只是埋在心里,所以他活得很痛苦。在兰乔的鼓励下,他终于勇敢地向父亲坦白了自己的想法,执著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最终,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摄影家。兰乔一直追求着自己的机械梦,他快乐着,并最终成为了印度闻名的工程师。想想当今的我们,许多人都感觉到迷茫,感到无聊,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什么呢?我们当初的梦想呢?寻找我们的梦想,并执著的追求吧!只有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人生才有意义,才能体会到人生的快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有一天我们的梦想会实现的!

兰乔有一句口头禅:All is well(一切顺利)。这是一种乐观的态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用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这样我们离成功会更近一些。其实我们的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去哄他,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告诉你的心“一切顺利”。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无论是在学校学习还是出去工作,我们面临的压力都是很大的,如何在这竞争中快乐的生活呢?这就需要乐观的生活态度的支撑。或许“All is well”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它至少给了我们面对问题的勇气!

“追求卓越,成功就会不穿裤子跟着你跑,”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朝气蓬勃,不要再迷茫了,乐观地面对生活吧!让我们珍惜朋友,追逐梦想,追求卓越,相信成功会来敲响我们的门的!

第18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继《流浪者》之后,在中国知名度最高的印度电影了,哪怕那些不是印度电影粉丝的观众,也不能否认它的出众,如果说《流浪者》是因其犀利的批判性,而获得广泛的认可,那么《三傻大闹宝莱坞》则是由于其无敌的接地气,而引发了普遍的共鸣——是的,我们受够了这被实用主义左右的生活!

影片中有多个鲜明特色的人物,但我们不难发现,除了主角兰柯(范素科·旺)以外,不论男女老少,统统都被实用主义所困扰、束缚。法尔汉和拉贾明明不喜欢工程学,却硬着头皮报考工程学院,在他们眼里,学习不是由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所决定,而是由未来职业的收入高低所考量;查特学习只会死记硬背,从来不去真正理解其中的意思,在他的眼里,学习只是为了应付一场场考试而已;校长和老师在教学时,不去引导、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能力,只要求他们照本宣读,在他们眼里,教育就是让学生在考试的竞赛中拔得头筹;琵雅明明不爱自己的男朋友,却依然和他订婚,在她眼里,结婚不是挑选一个适合的生活伴侣,而只是选择一个值得投资的项目,完全由对方的学历、收入来评估;拉贾和法尔汉的父母逼迫自己的儿子选择不擅长和没兴趣的工程学,在他们的眼里,人生的幸福在于能赚多少钱,而不是获得自信、快乐……这样的人物连带着他们实用主义至上的理念,充斥着整个影片,而兰柯(范素科·旺)就像那一道清泉,冲散了这一切蒙蔽生活本质的实用主义淤泥。

兰柯(范素科·旺)就是一个反实用主义的象征、符号,他在片中的所有行为都是与实用主义逆向的。他鼓励两个朋友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劝导查特真正去理解书中的内容、告诉老师和校长,教育应该是引导学生思考、创造、建议琵雅应该遵从感情挑选伴侣……最终,兰柯(范素科·旺)凭借自己对工程学的热情,和活学活用的学习方法下,不但成为工程学系年年拿第一的学生,毕业后更成为拥有400项专利的行业专家,并赢得了爱情,变成了人生赢家。兰柯(范素科·旺)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好比一把沙子,当你无法认清它的本质时,只会盲目的用劲去抓,结果沙子反而迅速的流失,生活反而离我们越来越远,当你真正看清它的本质,遵循它的本质,反而会捧得满满一手的沙子,生活尽在掌握。这就是为什么,法尔汉和拉贾,会年年考试垫底,查特会在演讲大会上丑态百出,校长会逼得天资聪颖的乔伊自杀,琵雅会发现自己在男友心中还不如一支奢侈表,拉贾和法尔汉的父母极力让儿子幸福却最终导致儿子郁郁寡欢……实用主义表面上言之凿凿,合情合理,实则都是短视的、低智的,就像片中批判实用主义的学习方法那样——死记硬背也许能让你通过大学4年,但会毁掉你接下来的40年。

反实用主义的主题是个很宏大的命题,影片巧妙的聚焦在求学、就业、爱情,这三项和个体紧密相连的话题上,用一个个典型人物的具体事件将其简化、分解,达到入木三分的效果,最难能可贵的是,这样一个容易陷入说教的话题,被巧妙的包装在令人发笑的喜剧中,让人丝毫没有感到枯燥、乏味。

作为一部成功的喜剧,影片中喜剧元素的覆盖率之高,不压于其反对的实用主义理念,兰柯(范素科·旺)和实用主义的每次对峙,从老师到校长,都是用一个喜剧段子完成的,而且每个段子里都包含着可贵的智慧火花,让人忍俊不笑,又钦佩至极!影片中的喜剧形式还非常多元化,有台词类的、也有剧情类的,甚至还有画面类的,在介绍拉贾贫困的家庭时,画面刻意做成了近似黑白但又不是黑白的明暗两色,虽然反映出拉贾家一贫如洗的境况,却充满喜感,陈旧粗糙的画质和人物过于戏剧化的表演,表现出这种贫困家庭的故事是一个多么老旧的煽情梗,让人直想发笑。

由于实用主义的泛滥,是很多国家都有的情况,因此《三傻大闹宝莱坞》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引起了广泛的探讨,谈论最多的就是其中对教育体制的批判,但是影片的高阶在于心思细密地防范了矫枉过正。由于兰柯(范素科·旺)在和校长、老师的对抗中屡屡获得胜利,让人们产生一种错觉,老师都是愚笨的,学校教育都是没用的,记住!影片批判的只是教育中的实用主义,而没有半点贬低教育本身,以及蔑视教育工作者的意图,为了防范这点,影片在兰柯(范素科·旺)亲身实践了一次工程学应用,帮助琵雅姐姐接受后,达到高潮,校长拉住了离去的兰柯(范素科·旺),他并没有为自己实用主义的错误道歉,而是说了以下这段话:“入学那天,你问了我一个问题,为什么宇航员在太空中不能用铅笔?如果笔尖断了,失重的话它就会漂浮在空中,进入眼睛,鼻子,仪器。你错了,你不可能一直都对,你明白吗?这是一个重要的发明(指太空笔),你知道吗?”这段话,捍卫了教育的价值和老师的尊严,在影片反实用主义高潮之际,来了个急刹车,防范主题被矫枉过正!这样的做法,让影片主题更明确、也更有参考意义。

中国是一个实用主义泛滥的重灾区,积弱贫困多年,让中国人太急迫的想要富裕、强盛,难免急功近利了些,在这一过程中大家或多或少的都是原罪者,我身边很多同学都批判中国的填鸭式教育,觉得自己深受其害,可是待到自己有了孩子以后,却是加倍地实施这种教育,不断增长的收入,让孩子们有更多“机会”去参加各种无意义的、竞赛性质的“兴趣”班,可见,大家都知道实用主义不好,但谁也不敢先放弃实用主义,毕竟它在短期内,就能看到明显收效,对此,我只能一声叹息,兰柯(范素科·旺)这个角色过于理想化,现实中更多的还是崇尚实用主义的查特,和被实用主义逼死的乔伊,影片作为一声向着这个实用主义至上世界的呐喊,本身就验证了实用主义的胜利。

第19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知道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知道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拜拜,娶摄影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去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

这是《三傻大闹宝莱坞》里的主人工兰彻(rancho)对他的好兄弟法翰(farhran)说过的一句话。整句话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三傻大闹宝莱坞》又名《三个白痴》,没看时我以为是纯脆搞笑的美国影片,看了才知道这是一部引度的影片(恕我当时把“宝莱坞”看成了“好莱坞”)。此片导演拉库马·希拉尼,大体改编自?印度畅销作家奇坦。巴哈特的处女作小说《五点人》(fivepointsomeone)。故事很爆笑,情节很跌宕,虽然长达164分钟却不会让你感觉枯躁无聊。名字里的“三傻”所言非虚--在每学期42场考试,成绩排名张榜公布,竞争激烈乃至自杀率居高不下的皇家工程学院中,竟然出现了周星驰般不按牌理出牌的问题学生兰彻,他顶撞老师,质疑传统,完全不把成绩当回事。古板校长“病毒”当然要骂兰彻和两个追随他的室友,法翰和兰朱(ranju)。

影片开头,在校长“病毒”对着所有新生侃侃而谈他的荣誉--一支他的主任送给他的“太空笔”,?所有学生都带着崇拜的神情认真的听着他的演讲时,兰彻却提出了一个气爆校长的问题“为什么不用铅笔而花几百万去买那个东西呢…”他这一问无疑给在场的众人一道电闪雷劈啊,且成功将校长气走并深深地“记住”了他。同时,影片也是在这个时刻才吸引了我的眼球,想知道他接下来还会干些什么让校长“心脏病”爆发的事。

第20篇:《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的故事发生在印度。两个老朋友拉朱、法汉接到旧时同学查图尔的电话,称他们可以见到寻找多年未见的兄弟兰彻。旅途中,两个老朋友回忆起5年前在帝国理工大学和兰彻一起走过的岁月。而电影的主角兰彻,则是一个在每学期42场考试、竞争激烈乃至自杀率高居不下的“帝国理工”中出现的一个顶撞老师,质疑传统,完全不把成绩当回事,却年年考取第一的“怪才”。兰彻去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就做了个简易的导电装置,捉弄学长,让大家瞠目结舌,与众不同的他彻始终灵活学习,不拘小节,不会死记硬背、像完成任务般学习。

故事最后才告诉观众,兰彻真名叫法撒克·望杜。他曾是印度一个富人家的小佣人,从小爱读书,这个富人决定让小佣人用自己儿子的名字“兰彻”去读书,富人出钱,条件是冒名顶替拿到毕业证书后,小佣人就得消失。毕业典礼之后兰彻按照最初约定消失并且成为拥有400项专利的大科学家,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在一所学校当老师,用自己的理念去教导学生。

这部电影给了我三个启示。

其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拉朱曾是害怕失败的懦夫,“他的求神戒指比手指还多”,而兰彻说:“你这么害怕明天,怎么能过好今天?又怎么能专注于学业?”这改变了拉朱。法汉酷爱摄影,却被逼学习工程,在他万分纠结时,兰彻又说:“知道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知道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说拜拜,跟摄影业结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好的朋友会给我们好的建议。设想如果他俩没有遇上兰彻,又会是什么结局呢?

其二,乐观的心态很重要。兰彻的口头禅是“AalIzzWell”,英文中就是“alliswell”——“一切都好”。这句话拯救了法汉和拉朱,还奇迹般地拯救了一个婴儿。“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去哄他,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告诉你的心‘一切都好’。”

其三,朝着梦想努力,追求卓越。“爱我所爱,无怨无悔。”追求的应是自己的兴趣所在。挣得少一点,房子小一点,车子小一点,但你会很快乐,会真正幸福。去活出你自己。“有位智者说:学习是为了完善人生,而非享乐人生,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这又是兰彻告诉我们的。

其实,我们也能从中发现现代教育教育体制的弊端。这种教育,磨灭了人们对新事物的好奇心,还让学生承受了他们不该承受的压力。印度是这样,我想,人口最多的中国应该更是如此。每年总能听说有学生因为学习的压力、家长的责问、老师的打击而选择了死亡。片中的乔伊就是这样。“大家都认为这是一起自杀。尸检报告显示,死亡原因是窒息死亡,气管压力过大。大家都认为他死于颈动脉脉压过大,那四年来的心理压力呢?尸检报告中却没有提及。工程师是一群聪明的人,但是他们没有制造出能测量心理压力的机器。如果制造出来,大家就都知道这不是自杀而是谋杀。”“我们一入学,校长就告诉我们:杜鹃从来不自己筑巢,他只在别人的巢里下蛋,要孵蛋的时候他们会怎样?他们会把其他的蛋从巢里挤出去,竞争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从谋杀开始,这就是大自然——要么竞争,要么死”。我们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却不知道第二个。这是现代的教育体制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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