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狼的故事老友记读后感400
大家帮忙写《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啊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
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1929年2月再版。
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
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国初期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及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其中不少作品被纳入初中课本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可见它对教育事业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初一作文读后感
丫..我们也有这样的作业阿..= =.我们那篇是<繁星`春水>的,,还有1篇伊索寓言的..不过刚做完手软打不到给你阿..= =..抱歉的说...不过你可以上网找素材阿~不然的话要是老师经常上百度晃悠,,看到你篇作文跟网上的1样就惨不是阿..所以说,,我也是这样的阿,,上网找素材然后拼凑拼凑就得了- -.还是自己努力比较好哈..
有哪位高手有老友记里所有俚语的解释吗?谢谢
有很多 ,但是发不完 1. Crap, Dude, Whack; 老友记》是一部情景喜剧,剧中对白诙谐。
由于是生活剧,剧中人物的对话非常口语化,许多是美国年轻人的日常用语,“Crap、“Dude”和“Whack”就是这样的用语。
剧中对白:(第七季第一集) Chandler:Seriously? Seriously,no! You call play your own age which is 31! 钱德勒;不开玩笑?不开玩笑,答案是不行!你只能扮演与你同龄的角色,也就是三十一岁。
Joey: I"m 30 ! 乔伊:我已经三十岁了! Rachel:Joey,you are notJ You"re 31. 瑞秋:乔伊,你不是三十岁!你是三十一岁。
Joey:AWW crap! 乔伊:这是臭狗屎! 注释: 常看《老友记》的人一定记得,剧中人物经常会脱口而出“crap。
“crap”的意思和另一个英文词“shit”相近,都是一个“脏词”,有“狗屎”的意思,用来表达自己愤怒、厌恶的情绪。
如果一定追问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美国人会说,“crap”比“shit”要“干净”一点儿。
剧中对白:(第八季第二集) Joey:Ohh…I wonder if that dude. 乔伊:嗯……我在想是不是那个男的。
Monica:There"s a dude? 莫尼卡:有个男的? 注释: 《老友记》中的三位男主角罗斯、钱德勒和乔伊之间,经常会互称“Dude”,意思是“朋友、伙计”,主要指男性,是用于男性朋友之间的称谓。
在以上那段对话中,莫尼卡和菲比告诉乔伊,真正怀孕的是瑞秋。
与瑞秋同住一室的乔伊,马上想到一个月前曾有个男的和莫尼卡交往,并将红色外套留在瑞秋处。
有时,根据说话人语调的变化,还含有“你这个傻子”、“你脑子坏掉了”的调侃味道。
乔伊有时喜欢说“That"s Whack!”。
这是美国黑人爱用的一句口头禅,意思是“太糟糕”了,同“Crap”“Shit”意思差不多,也算“粗口”。
2.Straight, Lesbian;Gay; 剧中对白:(第七季第十八集) Ross:Yes.And another time after that.Boy I"m getting hungry! Hey Joey,have you ever been so hungry on a date that When a girl goes to the bathroom you eat some of her food? 罗斯:是的。
在第二次婚姻后还有一次。
……乔伊,你约会后如果特别饿,会不会乘女孩去洗手间的机会吃她的东西? Kristen:You said the waiter ate my crab cake. 克里斯滕:你说是侍者吃了我的沙果蛋糕。
Joey:Yeah.So uh Ross,well now——why did that first marriage breakup? Was it because the woman was straight or she was a lesbian? 乔伊:是呀。
罗斯,你第一次婚姻为何失败?是因为你夫人是异性恋或者是因为她是同性恋? 注释: 《老友记》像其它美国电视剧集一样,也涉及同性恋问题。
很多人都知道,女同性恋是“Lesbian"’,男同性恋是“Gay”。
那么异性恋又如何表述呢?看了《老友记》,自然也知道答案了,就是“Straight”。
“Straight”的本意是“笔直的、正统的”,在美国俚语中,它的意思还有“非同性恋”、“不吸毒”等。
上述那段对话是罗斯和乔伊与同—个女孩约会,都希望对方能退出,于是互相揭短。
3.Be A“racted to:Haave a Crush on Somobody:Freak out: 剧中对白:(第七季第十八集) Rachel:No?All right,here"s the truth um,Joey said What he said,because um,I"m attracted to you. 瑞秋:……好吧,事情是这样的,乔伊说了他该说的,因为,我被你深深吸引。
Tag:Wow. 泰戈:哇。
Rachel:Yeah,I admit it.I have a crush on you,and uh,and,and I know that"s crazy because we work together, and-and nothing could ever happen,and the last thing I want to do is-is to freak you out or make you feel uncomfortable. 瑞秋:是的,我承认这一点。
我非常喜欢你。
我知道这有点糟糕,因为我们是同事,我们之间不可能发生什么。
我最不想做的就是——打扰你的生活或者让你感觉不舒服。
注释: 瑞秋对助手泰戈的好感,被乔伊无意中说破。
瑞秋只好向泰戈承认自己喜欢他。
“Be attracted to somebody"’的意思是被某人深深吸引,可以用来形容“一见钟情”,也可以表示“日久生情”。
“Have a crush on somebody"’的意思是非常喜欢某人,一般有“悄悄地、持续——段时间”的含义,但是没有爱上某人那么深。
“Freak somebody out"’的意思是让某人震惊、扰乱某人的生活等。
在口语中,有时也可以用来表示非常愤怒的心情。
例如,朋友说了一句话,激怒了你。
你可以说:I"m freaking out. 4.Come on to Somebody; 剧中对白:(第八季第四集) Rachel:That-that you came on to me? 瑞秋:是那件———那件你主动的串吗? Ross:There"s the one! 罗斯:就是那件事! Rachel:But you did! I mean,let"s be honest. 瑞秋:但是确实是你主动的!让我们都诚实点。
Ross:Yes let"s.Y"know what? Uh ,it"s-it"s not important.What is important is that,is that we"re having a baby.And it"s not——Doesn"t matter who came on to who. 罗斯:好吧,让我们诚实点。
……重要的是我们有了孩子,是谁采取的主动并不重要。
注释: 大家知道瑞秋怀的是罗斯的孩子后,都忙着追问这两人是怎么又走到一起的。
瑞秋就复述那晚发生的事,结果和罗斯在是谁先采取主动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Come on to somebody"’在两性关系中,主要是指主动向某人献殷勤,向某人发出对其有好感的“讯号”。
例如,当朋友惊讶你怎么会和同办公室的小李约会时,你可以回答:He came on to me. 5.Steal One"s Thunder 剧中对白:(第七季第一集) Monica:See,I"ve been waiting my whole life to be engaged,and unlike some people I"m only planning on doing this once.So,uh y"know,maybe this is selfish and I"m sorry about it,but I was kinda hoping tonight could just be about that. 莫尼卡:你知道,我一生都在等订婚的这一刻。
不像某些人,我只准备订婚一次。
所以,你知道,也许我很自私,我道歉。
但是,我希望今晚就只有我订婚的事。
Ross:It is! It is! 罗斯:就是这样的! Monica:No it’s not! No! No! Now it"s about you and Ross getting back together! 莫尼卡不是这样的!不是!不是!今晚是你和罗斯重做恋人的日子! Monica:See yeah umm,you kinda stole my thunder! 莫尼卡:这下清楚了,你抢了我的风头I Ross:Okay! Ho-ho! We did not steal your thunder because we are not getting back together! 罗斯:好了!我们没有抢你的风头,因为我们没有恢复恋人关系! 注释: 莫尼卡和钱德勒订婚了。
瑞秋的心里有点“好友结婚、自己连固定男友都无”的失落感,为找安慰,瑞秋与罗斯在公寓走廊里拥吻起来,不巧被开门出来的莫尼卡撞见。
莫尼卡担心“瑞秋与罗斯重做恋人”的消息,将自己订婚的消息挤下“头条”而对瑞秋有了怨言。
Steal one"s Thunder,意思是抢了某人的风头、抢在某人之前成功了。
比如朋友聚会,当你正想宣布一条爆炸性新闻时,好友抢在你之前宣布了,他就是“steals your thunder;再比如,出国前,你请朋友吃饭,本来大家是为你饯行,可是另一位好友刚刚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分手,大家都忙着安慰她,She stole your thunder。
另外,在这段对话中,有一个非常口语化的词“kinda”,与“a kind of”意思相同,即“从某种程度上说”。
6.Dry Spell 剧中对白:(第八季第四集) Ross:I actually had a topic in mind! I"m,I"m kinda going through a dry spell,sex wise. 罗斯:我实际上已想好要谈什么了。
从某种程度上,我正经历一段“干旱期”,我是指性生活方面。
Joey:Whoa,for like months7. 乔伊:哇,你是指有几个月了吗? Ross:Five to be lying,six. 罗斯:说有五个月是说谎,有六个月了。
Joe~:Six months? Whoa that"s rough. 乔伊:六个月了?哇,那一定很难过。
注释: 罗斯向朋友们解释,他为什么会将与瑞秋发生关系、导致其怀孕的过程用摄像机录下来。
这是其中的一段回忆。
“a dry spell”一般用来指天气干旱,在两性关系中,它可以表示某一方正处在“情感干旱期”或者是“情感饥渴期”。
7. Break up With Somebody;Chemistry; 剧中对白:(第八季第五集) Phoebe:I"m,I"m breaking up with you. 菲比:我要和你分手。
Monica:You"re fired. 莫尼卡:你被解雇了。
Tim:Why? 蒂姆:为什么? Monica:……But,well I just--I like things done a certain way and the chemistry"s just not right. 莫尼卡:只是——我喜欢某种固定的做事方式,而且我们并不是很投缘。
Phoebe:Oh that"s good,the chemistry thing for us too. 菲比:对,是这样。
我和你之间也缺乏吸引力。
注释: 蒂姆是莫尼卡雇用的厨师,后与菲比成为男女朋友。
一段时间后,莫尼卡想解雇蒂姆,此时,菲比对蒂姆的“柔情过分”也已忍耐到头。
男女朋友之间要分手,用英文来表示就是“break up"。
如果长时间不联络的朋友问及你与女友的关系,你们如果分手了,最简单的表述方式就是We broke up.或者c We got a breakup.如果是女友提出分手的,你可以说:She broke up with me. “Chemistry的原意是化学,也可以用来形容人与人之间合得来、投缘的感情关系,有点象我们通常所说的“来不来电”,但不一定特指男女恋情。
例如,如果你与你的同事相处愉快,可以说:We have chemistry.如果与上司合不来,可以说:There is no chemistry between us.如果用来指男女恋情,意思就是,异性间的强烈吸引力。
8.Dump Somebody;Jerk; 剧中对白:(第三季第十三集) Carol:Listen,we both know you"re gonna do it "cause you"re not a jerk,Okay?…… 卡罗尔:听着,你和我都清楚,你一定会去的,因为你不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对吗?…… Ross:No,Rachel doesn"t want me to.... 罗斯:不,瑞秋不希望我…… Carol:Look, I-I-I am sorry that Rachel dumped you "cause she fell in love with that Mark guy,and you are the innocent victim in all of this,… 卡罗尔:是的,我很难过,瑞秋抛弃了你,因为她爱上那个马克了,你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注释: 瑞秋与罗斯分手了。
几个老友们一起外出旅行,结果车子半途中抛锚,便像没有同行的罗斯求援。
罗斯的前妻卡罗尔试图说服罗斯。
“Dump somebody"’的意思是抛弃某人,通常用来形容男女恋情。
例如,女友和你分手,你可以说:She dumped me for that rich guy. 她抛弃了我,投向那个有钱人的怀抱。
这个词,有时也可以用在特别“铁”的朋友关系上。
《老友记》中就有一段例子,在第三季的第十集中,菲比形容以前志同道合的好友莱斯丽时,曾用过“She dumped men”。
“Jerk"’在俚语中是个贬义词,意思根据不同场合,可理解为“感情用事”、“头脑简单”、“笨蛋”等。
有时如果你自己把事情搞砸了,可以用自嘲的口气说:I"m really a jerk. 我真笨。
9.Get over;Date: 剧中对白:(第三季第九集) Rachel:Monica,what are you doing? 瑞秋:莫尼卡,你在做什么? Chandler:Well,she spent the last six months getting over him,and now she"s celebrating that by going on a date with him. 钱德勒:是这样,在过去的六个月中,她一直试图忘记他,现在她成功了,庆祝的方式是她和他又约会了。
Monica:It"s not a date,okay…… 莫尼卡:我们没有约会。
注释: 莫尼卡和过去的男友理查德又见面了。
当莫尼卡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朋友时,他们之间有了上面那段对话。
一段恋情结束后,对于被迫分手的一方,总需要有短时间来忘记恋人及这段恋情。
英语中用来表述的词就是“Get over somebody or something。
如果你刚刚失恋,你可以说:Pm trying to get over her (him).或者I"m getting over it. “Date”的原意是日期、日子。
在英语口语中,它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指男女间的“约会”或者“约会的对象”。
当你与某人有个Date时,这个人通常还未发展成你的固定男朋友(女朋友)。
例如,你可以说:I have a date tonight with a guy.今晚我约了人。
约会回来后,你的朋友也许会问:How"s your date? 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约会怎么样啊?”,也可以是“那个人怎么样”的意思。
10.Have a Bone to Pick With Somebody; 剧中对白:(第七季第个九集) Rachel:Coming. 瑞秋:请进。
Ross:I have a bone to pick with you. 罗斯:我有件事要问你。
Rachel:Uh-oh. 瑞秋:是吗。
Ross:Yes! Ben learned a little trick. 罗斯:是的!本刚学会了一个恶作剧。
注释: 罗斯要去大学开会,托瑞秋照顾儿子本一小时。
从没有照看孩子经验的瑞秋,为笼络住本,就将自己儿时玩的小把戏教给—厂本,本回家后现学现卖,罗斯于是气冲冲地来找瑞秋。
“I have a bone to pick with you"’,原意是“我有话要跟你说”,暗示说这话的人带着非常愤怒的情绪,说话和听话的人之间有问题需要解决。
急
浪漫传说所有角色
所有
东方爱 托尔 杜尔迦 洛基 赫菲斯托斯 道道尔斯基 阿瑞斯(昊天) 阿努比斯 荷鲁斯 休奇奎策尔 伊邪那美 赵公明 弗雷 该隐 伯爵大人
【是也君】 白手套 菊花头 云霄、琼霄、碧霄 稻田姬 马库斯 托特 莉莉丝 布拉琪 米诺陶(已故)
有没人给推荐几十部好看的电影或电视剧(不要韩剧)啊,老的新的,什么类型都行啊,只要好看
【引言】这是我为自己学校的课题撰写的论文,可惜不为空喊口号,不解实质的现实重视,这里摘录第一部分,有些意见与讲坛超男超女明显相左,供网友共同思考辨析。
【原序】我原以为,作为已经成熟的知识分子,应该自然了解高层次的乐学,主要是指学习的内趋力,学习的终极快乐,所以,这跟勤奋苦学应该可以并行不悖。
而愉快的学习一般应该是起步阶段更多追求的状态,很多人热衷研究在学习过程中贯穿着快乐享受的学习,我并不反对;但把这种能直接显性呈现快乐的理论随意扩大化,明显步入误区。
多次听说我校的乐学实验课题被质疑“乐”字体现在哪里,我才真正意识到,对于乐学思想的探讨还是有很大盲区的。
因而,就此求教探讨,谈谈我对“乐学”的认知。
一般乐学研究的原点都基于孔子《论语·雍也》的阐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一般就此认定,“在孔子看来,学习的最高境界是乐。
”这句话被人不断重复,甚至成了孔子乐学思想的标识。
孔子真的提倡快乐学习吗
我们只要把孔子完整的学习思想综合考量,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
古语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仔细检索《论语》前半部分,谈及“乐”字不过14条,其中四句谈的是音乐之“yuè”。
剩下十句,仅有三句涉及学习之乐。
除《雍也》那句为人津津乐道外,《学而》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这句里孔子讲得“乐”是老友相见,幸好“说”字是通假“悦”字。
“学而时习”能否解读为快乐学习呢
《雍也》还有一句:“贤哉,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直接看不出论学。
这两条我们下文再作研究。
至于《论语》的后半部,你能查到的大多是礼乐,少数几个“乐”(lè)无关乎学习。
孔子重视礼乐的程度远甚于教育,因而在我看来,他的教育思想远不如他的政治思想那么完备。
《论语》谈及学习的条文稍多了一些,能被各家认同的约20多条。
一章《学而》的大部分都不是读书学习问题,而是谈行为学习问题。
既没有“乐学”问题,也跟本文讨论没什么关系。
孔子的学习思想可以主要归结为四个方面:
【第1句】:乐学与好问;
【第2句】:不倦与精进;
【第3句】:敏捷与勤思;
【第4句】:自省与改过。
除了第一条,后面三条不必详细展开,应该感觉得到学习是要自苦刻苦而且有点自虐精神的。
而乐学的真正阐释并非简单的快乐学习,应该是以学为乐,好学不倦,安贫乐道,自强不息。
强调痴迷执着必定要历经王观堂所说的“西风凋碧树”,“望尽天涯路”和“人憔悴”,“终不悔”等千百度痛苦之后才有一“蓦然回首”的恬淡之乐,跟孩子气的兴趣出发,在轻松快乐气氛中学习是完全不同的学习层次。
为此,我觉得很有必要再来重新审视一下孔子完整的学习观,以求真正把握“乐学”的精义。
【第1句】:乐学与好问,这主要是指学习动机。
孔子最为人熟知的这句名言中,所谓知之者指被动接受,好之者是指主动追求,乐之者则强调要达到痴迷执着的状态。
三层递进说明孔子推崇的并非一般意义的快乐,执着者有接近癖好,当作学习习惯的意思。
棋痴李昌镐为痴人代表,对棋的痴迷程度常人难以企及,可能一般人看来,他在棋上下的功夫,已苦得死去活来。
他的过人之处便是把常人难以忍受之苦全忍住了。
书迷整天以读书为生活内容,而读书时要沉醉其中,因书的情节内容而悲喜。
即便有乐,与书的内容相关,而未必会抱着书傻乐;至于读些深奥之书,肯定要苦思冥想,只是会因喜欢学习,而忘记其苦累罢了。
所以,把孔子乐学的阐述当作孔子主张快乐学习完全是误读。
孔子主张学习要主动求知,多问好问:“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意思是“有能力的人却向无能力的人请教,知识丰富的却向知识缺少的请教;有学问就像没学问一样,满腹知识却像一无所知一样”,这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学习精神,不见得必定很苦,但同样难以推断必定伴随多大的快乐。
他身上最为难得的,让后辈自叹弗如的就是提出“不耻下问”,即便是圣人,我们却未见他自己更多以学习为快乐的论断,也无从了解他是如何快乐学习的故事。
【第2句】:不倦与精进,这主要是指学习态度。
《学而》中“学而时习之”能否解读为快乐学习呢
孔子的快乐一般定义为:学习之后再经常去温习它,因为这可以不断寻求有所得。
不过,像其他经典一样,孔子这句话也容易被做各种新的诠释:譬如时习就是不断去练习,这在今天的学校教育,自然就是多多做题了。
陷入题海的学生老师肯定想不明白,大概孔子那时代就是苦于没有统一和那么多的考试,当然也就没有太多特意设计的题目,所以没有许多题目可做反而是一种“痛”。
以后还有说“时习”就是不断实践直至最新版的“与时俱进”的,孔老夫子在现代中国一度蒙难之后,又能时来运转地跟着当今时代“进步”,应该不是原有之义。
“温故而知新”的思想,是“学而时习”最接近的诠释,可人家孔子强调的是“可以为师”,是离开老师,不再请家教的自学。
这可以让今天的家长们很快乐,但古今的孩子们倘若不能达到这种学习的高级自由境界,就无法领略到一丝半点的快乐。
这种现今教育的痛苦以下再来详细讨论。
孔子希望学生要“学不厌”,当然不是不厌倦学习,而是指永不满足已有的学习。
至于他为什么要说“教不倦”,我的推断要么别的老师容易“倦”,圣人标榜自己与众不同;要么他也知道教三千弟子容易倦,是出于师德勉励自己不应该倦,哪怕是面对比子路更笨的学生也不厌其烦。
暗生钦佩的同时,应该领悟教与学在孔子的学校里一样是苦的。
【第3句】:敏捷与勤思,这主要是就学习方法而言。
“不耻下问”的上句是“敏而好学”,原话是赞赏卫国大夫孔文子天资聪明而又好学,不以向地位比自己低、学识比自己差的人请教为耻。
非但没有说明孔子本人“能持”,而且就是他赞许辩护的孔圉也因本人名声不好,为人怀疑诟病。
不过,孔子还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虽然重点放在求“有道而正”的政治理想上,对作为民族文化之尊的孔子,我们还是会自觉认同他的“好学”精神的。
其实,孔子的好学也非高不可攀,他认为,每天都能懂得以前不懂的知识,每月都能不忘掉已经学会的东西,这就可以说是好学的了(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矣)。
而孔子原来说的是聪敏加上好学,事实上,相对而言,真正聪明的高智商大约只占一般人群的
【第1句】:5%,对于聪明程度都一般的大多数人,这会多出一份痛苦。
不仅如此,习惯有惰性的还会输在孔子强调的多思勤思要求上。
孔子一生学习和研究学问的经验总结是,不学习而冥思苦想,花费了再多功夫也不管用,还不如钻研书本,虚心学习别人的经验。
(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这就证明孔子的学习观里快乐难觅,苦学是常态。
【第4句】:自省与改过,这主要是就学习要求而言。
不仅每一个学习过程的开始和过程很少伴随快乐的享受,孔子乐学的最高境界其实就在这里。
首先,孔子之所以甘于苦学是他有高度自觉,锐意进取的精神;他之所以始终把刻苦学习和独立思考结合起来,是因为他不愿意坠入或“罔”或“殆”的境地;他为了“知明而行无过”,坚持要求自己每日“三省吾身”。
孔子贵为圣哲,可他自己始终严于律己,他经常扪心自问:“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於我哉
”他老谴责自己:“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他羡慕别人的聪明,却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曾经说:“有这样一种人,可能他什么都不懂却在那里凭空创造,我却没有这样做过。
多听,选择其中好的来学习;多看,然后记在心里,这是次一等的智慧。
”(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
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
)正因为孔子对自己的苛责,才激发他更加自觉刻苦去学习,这就是孔子真正的乐于学习的精神实质。
另外一种想当然的见解,作为万代师表,孔子提倡学生乐学,首先是自己做到了乐教。
恐怕多数人没有注意到孔子的诲人不倦是有物质前提的,“只要带了干肉之类的拜师挚礼,没有我不教育的人。
”(自行束侑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因为孔子以此为生计的,所以我不该调侃圣人缺乏师德修养。
实际上,遇到我们今天面对的学生,孔子也不能真正做到诲人不倦,他说过:“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强调不到学生自己发愤想学的地步,不要硬去启发开导他;不到学生想说而说不出来时,不去启发他。
如果他不能举一反三,就不要再反复地给他举例了。
想当然去解读孔子,是近年来把古代文化思想随意大众化后带来的后遗症。
也许冗长的论语阅读让我们直接验证了学习之苦,应该加一点实证研究来调节。
号称弟子三千的孔子对他的学生真正认可的没几个,我并不赞成易中天先生把《论语》当作孔子的课堂教学实录,而得出一个“学习应该快乐、愉悦”的肯定结论。
易中天先生借百家讲坛《话说孔子》来发表乐学教育宣言:“我从来不赞成什么‘学海无涯苦作舟’,更不主张‘头悬梁锥刺股’。
我的口号是:如果所有的学校和课堂都充满快乐,中国的教育就真正成功了
”他的这段话有很大的煽动性,可忽略了中国教育的现状,你画了个空中楼阁,武断认定“孔子一直都在强调快乐”,实在是未认真考察孔子自己阐述的学习思想。
尽管如此,对易中天《实话孔子》的其他众多内容,我还是很喜欢,特别是他的第五讲“谁是好学生”,对孔子众弟子的分析评价。
姑且也来分析一下他评价过的两位:曾皙最快乐,颜回最贤。
曾皙的快乐是春天跟朋友们在河水里洗澡,在风中舞蹈,与学习没什么关系;而颜回是好学的典范,孔子反复称赞“贤哉回也
”,主要因为他吃的简单,住的也差,别人都受不了的苦,他却专注学习“不改其乐”。
颜回的乐学在孔子门下丝毫没有普遍性,所以他的死才让孔子如此之痛。
而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学习的功利还远没有到决定毕生出路的地步;许多快乐而学无所长的弟子,也不见得会落难;士阶层相对宽松的生活环境,让天生的乐天派也能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
以今人的眼光看颜回,要么他是以苦为乐,要么他是脑子进水了。
从颜回最被钟爱可以得出的结论,孔子推崇的学习典范是笃志苦学。
易中天自己的演讲逻辑留有明显的自相矛盾。
不仅在孔子的时代,只有苦学才是学习正道,所谓乐学无非都是苦中作乐,自我调适。
孔子以后,儒家等学说被推崇到至尊地位,直至言必称,文必论,列入科举应试取士的敲门砖。
整个学习被不断加码,“乐学”真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苦学的程度越来越惊人,悬梁刺股,凿壁囊萤之类的故事层出不穷,而快乐学习仅仅成了儿童教育和某些非功利的艺术教育的专利。
与之相反,孔子创造的中国传统教育的模式里标志是戒尺,而没有糖果。
借助规则或规则的象征物,如教鞭、戒尺等惩戒学生,使之对规则产生敬畏感——惩戒这种古老的教育方式,在中国有深远的历史渊源。
追根溯源,“教”字本身由三个部首偏旁组成,“爻”来源于八卦,指起始的宗教教育内容,“子”无疑是教育的对象,右边的“文”实际上是一个人手执棍棒的形象,说明惩罚在教育刚刚诞生就是基本方法。
当然,在现代文明框架内,任何一所学校,任何一位教师都永远被剥夺了这一教育起始阶段的法宝。
非但如此,还被要求连精神上的戒尺也不用,就用空洞的成才目标来激励,这实在是比至圣先师难度高得多的事业。
特别是在父母与孩子辛辛苦苦种下去的时间金钱和心血,最后就业困难,还是卖猪肉卖盒饭去创业,间接等于家庭投资失败。
由此带来的教育危机,想借助于“快乐学习”来刺激的想法,可以理解却并不现实。
三字经所谓“教不严,师之惰”,今天被刻意剥离了戒尺,片面强调成教师没有任何有效工具的严格要求,淡化了教育经常应该伴随的痛苦过程。
在此基础上,极其功利地追求短期在考试分数上见效,漂亮的挥舞“快乐教育”旗号实在是哗众取宠
有人可能要问,既然有惩罚的戒尺,那总也应该有奖励的糖果吧
纵观古代教育史,这块糖果的最大诱惑就是“学而优则仕”。
读书吃遍苦中苦,最后的结果就是争取跳过龙门,成为人上人。
和取士相关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仅是最后的奖励,而且也是读书过程中的始终想到的精神激励,除此而外,课堂即时得到的只有戒尺威逼下的读书之苦。
而且,最后真正实现目标的毕竟是少数,对于失败告终的大多数人,更是从头到尾的“苦学”。
综上所述:孔子并未直接把学习与快乐直接联系起来,真正他给我们留下的学习思想,其一般特征还是刻苦自觉,以苦为乐。
明知学习苦,甘愿乐此不疲。
为了达到学习的精进程度,需要带点自我苛求甚至自虐的精神的。
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
【第1句】:
【第2句】: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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