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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大冒险绘本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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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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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吹牛大王历险记教会我们什么道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从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学到了一个道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凭空幻想,说大话这一点我深刻领悟到了,因为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那时,我正在上三年级,当时我特别爱面子,凡事都想有一个好的成绩,就是别人有的,我一定要有。

就这样,我开始撒谎,说大话。

把不可能的说成可能的;把别人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东西,有一次,班里正在流行悠悠球,在那时,一个好的悠悠球就要几百元,我想妈妈是不会给我买的,可是看着别人在哪里有模有样的玩着悠悠球时,心里就很妒忌,就对别人说我也有一个***牌的悠悠球,很高级,是1000元买的,大家拿来左看右看,觉得还真不错,别人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可是到最后,谎话被揭穿了。

就因为这样,小朋友们开始疏远我。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说大话了,自己可以干的,就努力去干,就算干不好自己也努力了,也不会遭人笑话。

于是,我的朋友们又回来了。

在我身边,就有一个很会说大话的人,他的名字在这里我就不说了。

平常,他总把不可能发生的事说成可能的。

有一次,他对我说,曾经有一只非常稀有的鸟,朝他家的窗户那里飞去,那时他正好打开窗户,那只鸟就飞到了他的家里,他天天给小鸟喂食,小鸟天天给他唱歌,还睡一个被窝呢

当我想看看那只小鸟时,他说他把他给放了,这不是在说大话是在干吗呀

所以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通过这故事,我领悟到了:脚踏实地做事,踏踏实实的做人,这才是最根本的立足点与出发点。

大家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

“饭在锅里,我在床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是最深情的情话,也是我现今觉得的最现实浪漫的情话。

是适女双方的情话。

或妻子下班回家,看见屋子里空荡荡的,纳闷:“人呢

”这时从里屋传来一声:“我在床上,饭在锅里。

”打开锅一看,有热腾腾的饭和菜;走进卧室一瞧,还有一个尽态极妍的女人在看着电视或者文质彬彬的男人在看书。

多惬意、多温馨的生活

这时候谁都会感叹:有家真好

于是下面的故事就是俩人胃口大开的吃饭,然后上床说着情话、做着爱事,整个屋子里弥漫着浪漫。

这个简单的情节和那句简单的话语一直演绎很多年,从新婚燕尔一直到垂垂老矣。

有一天,老头和老太太的其中一个要去了,临终前用微弱的声音说:“我不能给你做饭了。

我到那边去了,我会把饭热在锅里,一直等你来……”眼里噙着泪水、饱含深情。

于是这屋里只剩下了茕茕孑立的一个身影。

那话一直折磨着老人的心,每天走进屋子,他(她)都要先揭开锅盖看看,那里没有了冒着热气的饭;都要走进卧室,那床上没了有着媚态的伊人或满脸堆笑的丈夫。

心情寂然。

老人没有吃饭的胃口,躺在冰冷的床上看着窗外,期盼着哪天有一只蝴蝶飞来。

在盼望中,老人觉得这世界没什么留恋,心爱的人在那边,于是他(她)决定:我找他(她)去。

就为了“饭在锅里,我在床上”。

饭是物质的,但是用精神做来;我是精神的,但会给你物质的快乐。

没饭吃,想浪漫不成;没我在,吃饭也不会香。

这就是爱

没有信誓旦旦的山盟海誓,没有缠绵悱恻的动人情节,但就能使对方想把对方像饭一样的吃到心里,融进骨髓。

这就是饮食男女的爱,也是最人本的爱。

一只男蝴蝶和一只女蝴蝶终于在一起了,又开始了“饭在锅里,我在床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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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好多,我看过有好几十题的,我有个15个故事的答案,有些跟这个不太一样,你这些题后面的是在另外一套题里看见的,除了第四个小女孩日记那个一直没有准确答案,其他都有,就是往一块拼凑比较麻烦 我把我有现成的十五个给你吧

【第1句】:年龄我搭上了一列特快车,大概在还差10分就的时候,在中途站有一名男子也上了列车,他在车门关闭后,像是突然回复意识一般,开始左右环视着周遭乘客的脸。

“恕我愚昧,请问您今年28岁吗

”他如此的向我问道,“是的,不过您怎么知道呢

”我如此反问他,但被他无视,只是自顾自的和别人说话。

“您今年45岁吧

”“是没错。

”“您是62岁吗

”“你怎么知道的

”一直和看似不相识的乘客群重复着诸如此类的对话,看来这名男子,似乎有着只要看着别人的脸就能知道其年龄的特殊能力。

此时到下个停车站还有15分钟左右的时间,全车箱包括我在内的乘客都对这名男子投以好奇的注目眼光,一直到他问到最后一名女士。

“您是50岁吗

”“是的,不过还有五分钟就51岁了

”那名女士如此微笑的回答道。

霎时,那名男子的脸色铁青,仿佛震撼到无以复加。

【第2句】:外遇者有个之前一起工作的前任工作伙伴最近转职到我的所属职场工作,因为彼此都是已婚男人,从以前就常一起出去游玩或喝酒谈天,于是便约他去附近的茶馆叙叙旧。

我问他:“最近在干嘛,在赚什么黑心钱啊

”他闻言笑了笑,开始畅谈他过去的经历。

大概在一年多前他邂逅了一名小他十岁的女子,在耶诞节假期他

【第22句】:

【第23句】:

【第24句】:25都是在她公寓家里度过的。

当然连续4天不回家的结果,使得他自己家人闹到差点没??报警,再说他也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小学女儿。

于是在25日的晚上七点他坚决要回家去,结果那女人却哭叫着恳求他别走。

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他也因此不顾一切的留下她直接进入11楼的电梯下到1楼离开。

“真没想到……”他又是笑了笑,说道:“等我走出公寓大门,她竟然已经在外头等我了……”

【第3句】:巴士一对夫妇带着小孩,搭乘着往乡下的观光巴士准备回妻子的乡下老家游玩,当巴士开到山区路段间时,因为他们的小孩直吵着肚子饿,于是央不过孩子的夫妇只好请司机让他们中途下车,先在附近找了间快餐店解决一餐。

当他们酒足饭饱后,餐厅的电视播放出一则新闻快报,报导指出就在刚才有一辆在某山区行驶的乡间游览车,刚好被山上的落石击中而造成全车人员死亡无一幸存的惨剧,仔细一看,那就是他们刚才搭的巴士

看着这则新闻,妻子喃喃的说到:“要是刚才我们当前没有下车就好了……”听她如此一说,丈夫怒道上:“说什么傻话,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语音未落,他也懂了妻子言中之意,“啊啊,是啊,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就……”

【第4句】:婴儿在某有一名妇人生下了一个宝宝,当天半夜护士去婴儿房巡视情况,意外发现该婴儿已经全身冰冷无呼吸,死亡了。

知道此事后的院方决定隐瞒此事,用一个也才刚出生没几天的孤儿婴儿取代那名死婴。

在生产时那名产妇并无意识,也还没见过自己的亲生孩子,因此理论上以还看不出特征的婴孩取代是万无一失的。

隔天,院方安排该产妇见到那名代替的婴儿,但她一看就发狂般的大喊:“这不是我的宝宝

【第5句】:流浪汉我是个常搭的通勤族,每天早上通勤时都会在地铁内看到一个口中不知喃喃念着什么的流浪汉。

因为好奇,我偷偷的靠在距离他很近的墙壁上偷听到了他言语的内容。

有个从他眼前通过,流浪汉悄声说道:“猪

”这是什么啊

单纯把对方比喻成动物的坏话吗

接下来经过的是一名寻常的上班族男士,“人

”他又这么说。

嗯,的确是个怎么看都是普通人的家伙没错啦。

隔几天自己闲着没事,又到地铁站去偷听那个流浪汉的碎碎念内容,他眼前经过了一位消瘦落魄的男人,“牛

”他这么说。

怎么看都是像只消瘦的鸟吧

接下来是个超肥胖的男人从他眼前经过,他说:“蔬菜

”菜

不是应该是猪吗

回家后,我仔细思考了其中的逻辑关系,或许他说的是那个人的前世,或者他将转世投胎变的东西

但之后几天我再度观察他的言行,总觉得要说是好像也不是。

终于有一天我按捺不住好奇心,直接去跟那流浪汉询问他的能力到底是什么,也向他请求获得他的能力的方法。

流浪汉看了我坚决的眼神后,没说什么,只是把他的手掌放在我的头上。

从隔天起,那名流浪汉变从地铁从此消失了。

他是神吗

还是

总而言之,我终于知道那项能力是什么,因为我已经得到那项能力,取代了那名流浪汉了。

【第6句】:回家(原文第一人称为女性)今天在公司又被上司给骂了,就是那个连在公司女同事之间风评也差到爆的老秃驴。

“唉唉,该不会最近老觉得有人追踪我的犯人也是那老贼秃吧

”我一面这样想着,一面抵达家门口。

虽然说是家,但其实也是个只有两个房间的老旧公寓,就只有起居室厨房和寝室,也只有起居室才有窗户,虽说是真的很便宜啦。

打开门锁进了房间,吓了一大跳,起居室的衣橱被翻乱了

想起来了,今早吃完早餐出门时忘了锁门,就这样去上班……啊啊……窗户都有锁上,也就是说一定是从玄关侵入的

感觉好差劲

真让人不爽

好想去死

算了,今天已经这么累了,晚饭也别吃了,明天再报警吧

我再次确定玄关已经锁上,往寝室走去。

【第7句】:家族“欸,还没好吗

”我面向背对着我的老婆这么问,为什么女人在准备的时候都要花这么久时间

“快好了,不必那么急嘛,你看看你,一副焦躁不安的样子,小翔,别再乱动了喔。

”她说得没错,我天生就这副急性子,没办法。

我从西装口袋取出香烟,点上火。

“突然回去他们那,公公和婆婆不知道会不会吓一跳呢

”“哪会,看到孙子都这么大了,他们一定笑得合不拢嘴

”我看着一旁睡熟的儿子翔,如此回答她。

“久等啰,好了,啊……”“嗯,怎么了

”“老公,你这里啦

”老婆指着我的脖子,我伸手一摸,“啊

忘了

”“老公真是的,不但焦躁还冒失,过来我帮你。

”“老公,我爱你。

”老婆一边帮我整理着脖子周围。

“干嘛突然讲这个

”“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当前是夫妇嘛

”老婆她往下逃避我的视线,似乎在害羞着。

“嗯,。

”不知道已经有几年没讲得这么露骨了。

虽然有点害羞,但感觉倒也不坏,我握着老婆的手。

“那么走吧

”“嗯

【第8句】:掉下在末班电车上睡着的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有个陌生的女孩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沉睡着。

她留着黑色长发,给人感觉还挺可爱的,而且也不像贞子那种阴森的黑长发,算得上个美人。

我并不排斥现在这种状态,再说距离的站还有段时间,所以就暂时维持这样吧。

又过了几个车站,终于全车厢只剩下我跟这名女孩,她要在哪一站下车

应该先把她叫醒吗

我一边这么盘算,一边不自觉的准备挪动身体。

“不要动……”头靠在我肩上的女孩闭着眼睛,轻轻的说。

“我还想再这样下去一下……”她这么说。

虽然这样的话对初次见面的男人说感觉很微妙,但我也没不解风情到会在这种情况问她理由的程度,也就这样让她靠着了。

不过,再怎么说的站也快到了,有点让人担心,总之先问问她吧。

“呃,你要下去的站是哪一站呢

”“我掉下去的站

”她回问。

“不是,是你要下车的站,哪一站

”“下车的站就是掉下去的站。

”她吐出了这段意义不明的回答。

然后似乎是看我满脸问号的样子,又回道:“你下车的站,就是我掉下去的站。

”难不成……她想自杀

想在我下车的那一站跳下月台自杀

一察觉这个可能的我,立刻试着告诉她,“不能掉下去

”“你下车的话,我就会掉下去。

”她回答。

这虽然是某种程度的威胁,但首要是不让她自杀,没办法。

“好,我不下车了。

”我只好这样回答她。

她立即??露出愉悦的笑容:“谢谢你,就这么约定了喔,不过,要是违反约定,那你也会一起下去喔

”听她这么一说,我不禁感到背后一阵凉意,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使她镇定下来,所以我就:“嗯,说好了

”就在此时,电车剧烈的摇晃了一下。

在那瞬间,我终于完全理解了她那看似完全无法理解的言行了。

但已经迟了,她掉下去,而我也跟着掉下去了。

【第9句】:在非洲的摄影记事那是我在非洲拍摄风景时发生的事,我当时用望远镜看到很远的一边的大树(不是,普通的树木而已),有十个当地人待在那上头,望着下方。

我跟着看那下面,那下方有群狮子悠哉的待着,它们附近还掉落有一顶帽子。

我再看看树上,那群人也都戴着跟那顶同样款式的帽子。

“哈哈,真倒楣的家伙,帽子刚好掉在狮群附近,这下子捡不回来了。

”我笑了笑,把望远镜转到别的方向。

【第10句】:忍耐赛我平日每天都会上澡堂去,而在洗完澡前进去三温暖好好流个汗更是例行公事。

在我刚进三温暖房才一分钟左右,有个男人也跟着进来,一较高下看看谁待比较久吧,在这男人出去之前我绝不出去,这也是我特有的习惯。

10分钟过了,对方是个看起来起码超过一百公斤的胖子。

15分钟过了,明明汗流得跟瀑布一样还不放弃,挺能撑的嘛,死胖子

18分钟过了,终于那个胖子移动了身体,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像是随时会不支倒地一般蹒跚的向三温暖房外走去。

赢啦

我情不自禁的在三温暖房内摆出胜利姿势

………………………………..当我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有个老阿伯正瞅着我,那老阿伯就是澡堂的收费台服务的人。

他开口对我说:“我去检查的时候发现你就在三温暖外,靠着门坐倒着,已经丧失意识了

”看来我是中暑了,好像有点逞强过头了吧。

阿伯继续感叹道:“把你扛到这里来可真累了我这身老骨头,下次多注意点啊

”我向老伯再三道谢才回家,好好喝个啤酒就休息吧。

【第11句】:弟弟我曾经有个弟弟,虽然过往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跟弟弟分享爸爸给我的糖柑仔时,那份快乐的回忆。

只是好景不常,弟弟出生没几个月就死了,只是到现在还活在每一个家人的心中。

【第12句】:日记1904年8月,我在家中发现了一本可疑的日记。

先说明下,我家是6年前结婚的妻子挑屋并购入的中古住宅,不过我妻子已经在前年和两个女儿一同在船难中丧生,两个女儿虽然在其两日后被冲上不同的两个海岸边,但还是没被救活。

前几天,因为要改造妻子的房间故请了木工师傅来,结果他交给我一本说是在妻子房间天花板内发现的日记本。

那本日记确实是妻子的笔迹没错,翻开看了看:7 \\\/ 15:从今天开始我就要老公你一起生活了。

(那天是我跟妻子的啊。

)9 \\\/ 21:这是因为你才有了现在的我。

12 \\\/ 9:尽管如此,我还是不会离开老公你的。

2 \\\/ 23:就快了喔

2 \\\/ 29:你能够明白了吗

当下我立即感到无比惊惧,立刻搬家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第13句】:由美

从学校回到家的我到厨房去倒了杯麦茶,边喝边想着在榻榻米地板下方的储纳空间中藏着母亲尸体的事。

在当时,我看到爸爸从隔壁房间出来,对我说:“由美

你妈妈她有了别的男人,想要抛弃你离开这个家,所以我跟她大吵了一架,失手杀了她……”说完已是潸潸泪下。

我并没有去警察那检举爸爸的打算,而打算就这样跟爸爸相依为命。

正打算回房换个衣服,却在房间内发现撕成三片写有东西的笔记本碎片,是妈妈的笔迹,我试着将碎片上的字句拼凑起来。

“由美

快逃吧,爸爸,丧失理智了。

”如果是你的话,是会相信爸爸,还是妈妈呢

【第14句】:梦境我是个参悟了梦境之道的男人,拥有在自己的睡梦中完全自由行动且心想事成的特殊能力,因此我每晚的梦对我来说是个完全自由的乐园,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在其中会丧失五??感中的嗅觉和味觉。

对于这样的我来说,每天一早起来就把还没忘记的梦境内容,记在我的“梦之笔记本”逐渐成了例行公事。

每当阅读之总会让我重温那无比的快乐,每当我跟睡在我一旁的弟弟谈到我的梦,以及给他看我的梦之笔记时,他总会羡慕万分。

此时我总会告诉他:“那是你修行还不够哈

”为了快速记录梦境,今晚也是一样瞒着弟弟把笔记本和钢笔放枕头边,躺进了被窝。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身处战场,四处都是此起彼落的枪炮和子弹擦过的声响。

“呵呵,来个这种梦也不坏,大开杀戒吧

”我捡起了散落脚边的枪枝,开始对准目标狂射一气。

但意外的是,感觉实在不太爽快,于是我集中精神,开始想起下一个梦境。

眼看着我的枪逐渐由内而外变化成日本刀,感觉十分称手,立刻举刀向眼前的敌人劈砍过去。

感觉太爽啦

想不到劈人是这么有快感的事,我忘情的挥砍着,直到把敌人刺得像个蜂窝,眼看他悲鸣着弥漫着浓烈血腥倒下身子,我仍毫不在意的继续劈刺。

不久我终于感到充分的满足,好了,差不多可以离开梦境醒过来了,得赶快把这事记在我的梦之笔记才行呢。

【第15句】:诅咒我终于从某处获得了传说中的“诅咒真书”。

翻开来,里头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若按照本书中所记载的步骤实施,便可成功的咒杀你所希望的对象,但是若步骤有出一点错,那么这个咒杀令便会反噬到施咒者身上

即便如此你仍要继续吗

”废话

就是因为我有个绝对饶恕不得的仇人,所以才费尽千辛万苦拿到这本诅咒真书的,我开始阅读并实行其书上的指令:“

【第1句】:请先闭上你的眼睛,专心回想你想要咒杀的对象的脸。

”那家伙的脸……我想忘也忘不了的,立刻闭上眼回想他的面容特征,再来是什么呢

【第2句】:接着请仔细的想像该如何咒杀他的方式。

”我立刻把脑海中所有能想到的痛苦死法都回想一遍,再来呢

【第3句】:最后更新请睁开眼睛。

” 解答:

【第1句】:答:那名男子所有的能力不是看到对方年龄,而是寿命。

该女士5分钟后便51岁,而距离下一站还有15分钟,意味着接下来5分钟之内全车的人都会死于重大列车事故。

【第2句】:答:她直接从11楼跳下去,死在他眼前。

【第3句】:答:如果他们一家当时没下车,那么巴士便不会停下来耽误一些时间,也就不会刚好被落石砸中。

【第4句】:答:那名产妇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第5句】:答:那名流浪汉的能力是看出“某人上一个吃的东西”,开始是不是对某人说过“人”呢

【第6句】:答:文中所述主角回家时,家门是锁上的,但早上又没锁,这显示,侵入者此时就在家中。

【第7句】:答:一开始“还在乱动”的孩子下一幕已睡熟,是因被老婆强灌了过量安眠药,老婆提醒主角忘了和整理主角脖子周围的是上吊的绳子,这是一个一家携子自杀的主观叙事。

【第8句】:答:将头靠在主角肩上的那个女“人”的头,是断掉的。

【第9句】:答:也“都”戴着同样的帽子,表示没一个人帽子掉下去,也就是说原本掉下去的那名帽子的原主,已经被狮子吃掉了。

【第10句】:答:本篇文的分隔线前后,叙事主角是不同的。

前段是一开始的主角,后段是那个胖子。

胖子出去后便不支靠着门昏过去,使得前段主角根本出不来,而澡堂的老阿伯也只有发现中暑的胖子,也就是说前段主角此时还在三温暖房内。

【第11句】:答:没有刚出生几个月就能吃糖球的婴儿,真正杀害了弟弟的就是当时年幼无知(或有知)的主角。

【第12句】:答:注意文中日记最后一篇日期,说明了该文是在闰年所写,但是主角跟妻子结婚6年(1898-1904)间,只有1904年是闰年,这表示原本应该已经跟女儿在前年死亡的妻子,其实到现在还一直在主角家中(不论死活)。

注:闰年的公式是:年份非整百时,西元年份是4的倍数为闰年;年份逢整百时,西元年份是400的倍数为闰年,西元年份是100的倍数,则不闰(恢复平年)。

故1900年并非闰年。

此外,虽然原文注解中没写,但其更深的寓意应该是妻女的船难由主角所策划(为了保险金之类的),但可能只有女儿罹难,生存但面目全非的妻子(也可能没生存)悄悄回来隐居家中,准备向主角复仇(日记第二篇开始)。

【第13句】:答:由美本身是多重人格病患,妈妈为她的另外人格所杀,那张纸条是妈妈写给爸爸的,拼法应该是:“快逃吧,爸爸,由美

丧失理智了。

”纸条中和爸爸称呼由美后的问号,表示不确定为由美的固有人格所加。

注:日本有未成年小孩的家庭,通常妈妈称呼丈夫的方式跟孩子一样。

【第14句】:答:一开始便表示在梦中是没有嗅觉味觉的,那么为何能感受到“弥漫着的浓烈血腥”

显然起因是主角把梦境和错乱掉,糊里糊涂的刺杀了睡在他一旁的人(弟弟)。

【第15句】:答:从第一个步骤到第三个步骤间,并没有第二个“睁开眼睛”的说明,也就是说得闭眼后直接实行步骤一和二后,才能睁开眼,主角已经在步骤二之前错误的先实行步骤三了。

我与书的故事•一种回忆

[我与书的故事•一种回忆]

【第1句】: 没有人一开始就喜欢读书的,我与书的故事•一种回忆。

我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上幼儿园也是一肚子的不情愿,每每去上幼儿园,都是妈妈拉着,一边噘着嘴巴,一路踢着小石子去的。

当然,上学与读课外书是两个概念。

  第一次自己想到去买课外书看,是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情形我依然记得,我开口向奶奶要五块钱,说是要去镇上买书看。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五块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如今的50块,当时5块钱能买两本书,如今50块钱最多也只能买两本书。

上小学后,父母外出,我就跟爷爷奶奶住一起,奶奶把五块钱交给我,又不放心,怕我弄丢了,于是叫上表哥,让他用自行车载着我去镇上的新华书店买书。

  当时买了2本书,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教科书以外的书。

其中一本我记得很清楚,是小学生作文范文集,那是第一本真正让我爱不释手的书,以至于躺着看、边吃饭边看。

另一本是什么书,我却记不真切了。

  

【第2句】:   后来为了不再向奶奶要钱买书,就自己攒零花钱,一分一分地积攒。

等差不多攒够了5块钱,我又想到镇上买书了。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书店买书,至今记忆犹新。

一个下过雨的下午,我和几个堂弟一起踩着泥泞的道路,步行20多分钟,才到达心目中的圣地——新华书店。

买了一本现如今可称为“绘本书”的彩色图画书,是本童话故事合集,我当时就被那精美的图画深深地吸引住了。

那本书后来在我的几个小伙伴之间轮流传阅,小孩子又不懂爱惜书籍,当它再回到我手中的时候,已然破旧不堪了。

  

【第3句】:   小学毕业即将上初中那年的暑假,我偶然在奶奶的一个古旧箱子中发现了一本非常厚的书,书页发黄,没有封皮,前面几页也脱落不知去处,但细看之后就发现,原来每页的左上方都印着书名——,右上方都印着回目。

这本书还有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每个地名、人名的下方,必然都画有一根横线。

奶奶后来告诉我,这是我二叔上高中时买的,想来应该是六七十年代的出版物了。

  当时苦于长假没有课外书可看的我,如获至宝,立即捧着这本厚厚的书读了起来,马上就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住了。

小时候的我非常爱看武打剧,更曾摆“石头阵”、“啤酒盖阵”(这是我儿时独爱的一种游戏,常撒阵成兵,领兵开战,自言自语,玩得不可开交),看了后,顿时不可自拔,甚至还自己动笔写起了类似的古代战争小说。

我当时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小说是写在方格子的作业本上,人物名字都是自己起的(那时我就非常喜欢给自己想象的“石头兵”起名字),而且还写了至少两三回,后来当然没能继续写下去,而我的这个未完之作如今也不知所终了。

  那是我第一次萌生了写小说的欲望(全拜给我的刺激),但也是唯一的一次。

  

【第4句】:   上初中时,发现镇上有一个书摊,书籍可租阅,一次一角钱,可带回家看上两三天。

当时没什么零花钱,一顿的伙食就要两三角,为了能租书看,伙食就只好省点了。

我发现租书比买书划算多了,后来我就成为这家小书摊的常客,常租回家看的就是还有就是一些连环画之类的,那个小书摊也就只有这类书。

可我那时最喜欢看的还就是。

记得当时为了赶在还书之限前把书看完,我还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书,上初中后我的视力就急剧下降,恐怕与此大有干系。

  有个伙伴去县城读的初中,他有次回来跟我说,县城里的中学有图书馆,里面有非常多的书,而且只要办张证,就可以免费借书看。

我听后眼红得不得了,觉得我那伙伴仿佛身在天国。

  

【第5句】:   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从一个同学处借来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似懂非懂地读完,暑假也过去了,要去县城上高中了。

仿佛没啥情节,倒是其中的古诗词令我印象深刻,此外,我觉得自己喜欢薛宝钗更甚林黛玉。

那时我看林黛玉,仿佛只见矫情,而薛宝钗则是落落大方、清新自然的。

对了,还有史湘云,亦是我喜欢的。

  终于到县城读高中了,而且读的正是我那伙伴之前读初中时所在的那所中学。

到了学校图书馆之后才发现,里面的书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可以说少得可怜,比一个小书店还要少,而且书籍老旧,图书馆开放日期还有限制,一周只几个下午开放。

与街上大大小小的书店相比,学校图书馆在我心中的魅力大打折扣,我宁愿选择到书店站着看书。

  高中时读的课外书,仿佛都是老师开列的书目,最负盛名的当然是那本,读后感。

如今这本书的许多情节都已忘记,但我还记得保尔与冬妮娅那曾经多么纯真的恋爱,他们后来因为革命分开了,多年之后,他们好像在火车站相遇,彼此相望,却没有说一句话……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革命,不是勇气,而是爱情。

此时的我,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

  那时我曾暗恋的人,如今她又在哪里呢

  

【第6句】:   到了大学,我才见到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

第一次进入图书馆,我才确切感受到何为“置身书海”。

而每次进入书库,在浩淼书海之间,我都犯头晕,内心惶惑多于惊喜:这么多书如何读得完

我又该从何读起

  中学时,教室墙上挂有“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的字幅,中学时信以为真,只会勤学苦读,但到了大学,发现自己在获取知识时遇到了危机:太多的书想看,却又不知路在何方。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我就是找不到那根可以“一以贯之”的线,等我发现自己的兴趣,终于找到这根线时,大一、大二就那么匆匆流逝了。

  刚进大学时,每次到图书馆借书,都有种“书海压迫症”,每次都是胡乱借几本书回去读。

因此,书太多,你又不知作何选择,此时书多就是一种灾难了,文人所谓“书殛”,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置身于一座藏书无数的图书馆,你未必感到幸福,更多的恐怕是焦虑。

  大学时,虽有图书馆,但手头稍显宽裕,也开始大批买书了。

大学校园常有书市,一有书市,我必去光顾,一去光顾,必买回几本。

“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买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读书的速度,这一“恶习”,也是在大学时就养成的。

  大学时读书太杂了,其实很多书是浪费时间去读,大浪淘沙,我觉得这些人的著作给我印象最深,他们是:叔本华、李泽厚(尤难忘他的)、周国平、林语堂、顾城、余华、苏童。

  

【第7句】:   工作后,有了可以自己支配的钱,买起数来更是不计成本。

因为我觉得,买书是最值得的消费。

前几年四处买书,未作统计,近两年开始在网上买书,稍作统计,已花了两千多元。

  由于买书日多,而阅读时间日少,因此家中书架之上未曾读完的书也愈来愈多,因此每次见有快递送书上门,家人免不了唠叨几句:买这么多书,又不看,放在那里都成垃圾了。

其实他们说的有点道理,书买而不看确实对不起书,但是,买书真是一种难以戒掉的瘾。

  见有好书而不买,就犹如看见一个心仪的女子你不去追,错过就错过了,但心中的遗憾却与日倍增。

所以,每每看见自己想买的书,必先买而后快,至于阅读,现在不读,并不等于以后不读——我不读,并不等于我儿子不读,哈哈,书籍亦是传家宝嘛。

  

【第8句】:   买书的过程就像追求一个女子,有时想想这种愉悦真的有如恋爱,充满了追寻或者邂逅而终于获得的那种快乐;而买到书后,读书的过程犹如和一个女子过日子,读书可以慢慢读,你可以选择今天读这本书,明天读那本书,你可以选择把书带到床上,也可以选择把它带到沙发上……爱书之人检视书架上的书籍,亦有一种巡视后宫万千佳丽的满足感,我看此言非虚。

龚自珍说:拥书百城南面王,你看,家藏万书的他,飘飘然已有帝王君临天下之感了。

  读书之后,如能写点读后感,说说自己的心得体会,那就犹如做爱而有高潮,大事完美矣

  

【第9句】:   读书最重要的是能够读通,所谓融会贯通,这样才不致于成为只会埋头啃书的书虫。

所谓读通的一个表现就是,你知道自己哪些书该读,哪些书根本不值一阅。

所以,书是越读越少的,就是说,你会发现,形成自己精神谱系,融入自己血液中的书籍,其实就那么几本。

  诗人海子在毅然赴死之时,随身携带四本书:《康拉德小说选》以及《孤筏重洋》。

这是他诀别之际的内心选择。

书海浩淼,但只有少数的几本书,是你的精神源头,是你百读不厌的经典。

在需要作出最后抉择的时候,你才清醒地认识到,哪些书才是你的最后之书。

  

【第10句】:   如果有朝一日出国,只能带走几本书,会是哪几本呢

我也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结果,发现自己的选择也只有四本书,它们是《老子》、《唐诗三百首》、《世说新语》和《顾城的诗》。

  中国有真正形而上的哲学吗

如果说有,那是因为有《老子》。

连海德格尔也深深服膺于《老子》,其晚年思想受《老子》影响尤甚。

如果是老子,而非孔子成为中国文化的图腾,我想中国文化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前途必然大有改观,必不至于陷入千年专制轮回的历史困境。

很简单的道理,具备怀疑论和形而上学品质的《老子》,不会成为统治阶级用来巩固统治、钳制人民思想的工具,而孔子的学说,恰恰沦为统治工具。

要带的话,我会带三国王弼注本。

  《唐诗三百首》,其实我真正想留的是荣宝斋出版社出版的那本《唐诗一百首 宋诗一百首》,是历代草书集字丛帖的第一辑,每首诗都是集历代书法家草书而成,在读诗的同时欣赏书法,一举两得。

  《世说新语》,我恐不会带余嘉锡的三卷注疏版,而是带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绘画世说新语》,此书精选百则,配以陈力农颇具魏晋风骨的绘画,可谓传神矣

  《顾城的诗》,不必多说。

我精神上的导师。

中国现代诗坛人才辈出,但天才只是少数,而顾城正是少数天才之中的佼佼者。

他的诗有着童话般的意境,有着大理石般光润的质地,有着拈花一笑的智慧,他的诗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说四本太少,还要再带几本的话,那么我自己倒可再罗列几本,不过以上四本是必带书,而如下几本则是可带可不带之书了。

(考虑到是到异国他乡)它们是:   李泽厚先生的《美学三书》,朱良志的《曲院风荷》,热爱中国文化,了解中国文化,读此两本书,足矣。

  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客观了解民族品性,不褒不贬。

  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一个人的冒险与勇气,一个人的世界与征途。

  从所选之书中可看出,假如有朝一日出国打工,游子留恋的还是祖国的文化。

最后我想说的是,党国要分清,党不能代表国家,更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

  〔我与书的故事•一种回忆〕随文赠言: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求小说 书荒啊

嗯,这个原创是我。

我看书也有十几年了,从一开始的世界名著,到现在的网络小说,我都算是略有涉及。

想当年,小学时代,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看文言文版三国,把眼睛给搞近视了…无奈啊

这么多年的阅读生涯,我介绍几本好的网络神作给各位书友,大家有什么书也介绍一下吧

《佣兵天下》 作者:说不得大师。

玄幻类。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

这句话,至今难忘

初二,全班男生追读此书,如痴如醉

说不得大师不愧是起点老牌大神,煽情手法出神入化。

佣兵间的兄弟情谊令人止不住热泪盈眶

特别是池寒枫的死,那才是真正的英雄

而其幽默的语言更是让人忍俊不禁。

宏大的战争,充满智慧的战略,实在是经典

可惜结尾太过平淡,有些草草收尾的感觉。

不过,这,也将其与许多YY作品,屠神灭魔,主角无敌的作品划清了界限。

我到现在还没看到或听到有人说这本书不好看,(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吧~笑)。

极少数拥有灵魂的书之一

《禁区之王》作者:烦人。

体育类。

喜欢足球的书友们注意了

就足球这一类来说,这本书我认为是最好的

我一直想将他培养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全能中锋,但,无论如何我阻止不了他强烈的进攻欲望

这是天野的师父对他的评语。

极具个人英雄主义的神作

主角凭借自己的技术每每挽救大局。

烦人虽然不太出名,但不影响这部书的精彩

相信作者也是一位狂热的足球爱好者吧

否则不可能写出让人如此热血沸腾的神作的

《堕落血天使》作者:天龙怒吟。

都市玄幻类。

说真的,我很奇怪为什么这本书进不了VIP,不知道是不是起点签约的那群家伙和作者有仇。

看了这本书,你就会被天龙强大的写作天赋震惊

前二十万字只能算是过得去,但是越到后面,你就会觉得,写这本书的人,一定是个老手

全作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连结局也算是悲剧,但是,却让你忍不住一遍遍地品味。

主角很变态,看起来很爽

《小兵传奇》作者:玄雨。

科幻类。

这本书…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吧

玄雨可是上过中央电视台的大神啊

凭借这部神作一举成名

友情提醒:大脑不清晰的人不要看,否则晕死也搞不清楚。

《从零开始》作者:雷云风暴。

网游类。

相信在起点混过的大大们应该很清楚,这本书曾经的辉煌

占据起点总推荐榜、总点击榜、最收欢迎榜、网游类排行榜…N大榜单第一名N久,我都不清楚有多久了

极度YY,主角无敌,到后来越来越乏味,现在已大不如前了。

不过文章前面部分还挺有看头。

《我的韩第国流氓老婆》作者:沧海一梦。

青春校园类。

不错,沧海最大的特点是笔下人物性格非常鲜明,讲述了男主角无意中搞大了女主角的肚子,女主角生下了孩子来中国找男主角,后发生了很多事,使男主角从心底接受了女主角。

女主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把男主角玩得团团转…《遗忘国度之神秘徽章》作者:貌似高手。

网游类。

主角运气太好,虽然高手竭力压制,但主角的王八之气还是如同小强一般生命力顽强。

不过,就文笔和剧情来说,这部书还是很出色的。

《诛仙》作者:萧鼎。

修真类。

要是我不介绍这本书,恐怕很多人都不会认同我介绍的其它书吧

萧大的文笔真是好得不像话。

不过,网络小说不需要太好的文笔,要的,应该是煽情和对剧情、人物等的把握能力吧

但,还是顶下这部书

《无限恐怖》作者:zhttty。

科幻类。

神作

只能这样评论,Z大对人物的把握能力已达到了一种极致

虽然有人说:无限恐怖只能算抄袭流的鼻祖,没什么好赞扬的。

对于这些人,试问:给你同样的题材,你能写得出这么优秀的神作吗

不能

能写得如此优秀的只有Z大

我就是喜欢看无限恐怖

无限恐怖开创了科幻类的新纪元

是无限流的鼻祖

有多少无限流的作品,你自己去科幻类看看

多少作者因写无限流作品成名

甚至,它的光辉照射到了玄幻类和都市类

极少数具有灵魂的书之一。

作品成名

甚至,它的光辉照射到了玄幻类和都市类

极少数具有灵魂的书之一。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作者:明晓溪。

言情类。

这位,相信大多喜欢言情类小说的女同胞们都知道她的大名。

这部是明晓溪最出名的作品

也是悲情类的神作啊

女主角的前男友死了,他的心脏被移植给了另一个人,女主角找到了那个人,努力成为了他的女朋友,却发现前男友的心脏移植的人,不是他…《剑侠情缘》作者:步非烟。

武侠类。

步非烟的武侠,恐怕很多人都知道吧

这个长相妖艳的MM对于写武侠类小说有一种难得的天赋

可以写出如此豪情壮志的武侠,足以说明烟MM是一个豪情壮志的人…说真的,这部神作很经典,值得一看

《七月七日晴》作者:楼雨晴。

言情类。

楼雨晴的作品大多数是悲情小说,仿佛她本就是一个悲情的人,为悲情而生。

而这部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男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奈何二人本是兄妹,虽不是亲生,但…《悲伤逆流成河》作者:郭敬明。

这个…应该是晋江类吧

很多人都看过,无限扩大了当今社会普遍的家庭现象,有点冷血吧

《流氓高手》作者:无罪。

电子竞技类。

猥琐,极度猥琐…我只能个人中心|主页|好友|应用

【近期日志.分类】写日志[顶]《资深书虫介绍好书

喜欢看书的进来

》用这几个字来形容这部书。

而老无所有的神作都只能用这几个字形容

超搞笑

老无随意的语言完美地诠释了星际争霸这个游戏的魅力

我不懂星际也被其中的精彩所吸引。

可以说,这一系列的神作,是电子竞技这一类的巅峰

极少数具有灵魂的书之一

《火影凤凰传》作者:哲别。

动漫同人类。

动漫同人类的巅峰

喜欢火影的书友千万不能错过哦

《不死不灭》作者:辰东。

修真类。

出生即召来天地异象,双手紧握“破天”二字

本不欲为魔,奈何天下逼其为魔

历千劫万险,纵使魂飞魄散,我灵识依在

战百世轮回,纵使六道无常,我依然永生

辰东凭借《神墓》一飞冲天,却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他还有这么一部作品。

《驱魔人》作者:柳暗花溟。

恐怖类。

算恐怖小说吧

柳大的驱魔人曾经风靡一时,却不会很恐怖。

适合大多数人看,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柳大是男是女…《国产零零发》作者:无罪。

可以说是传越文吧

这部书,老无再次用实际行动炫耀了一下他全能的写作能力

武侠、科幻、玄幻,每一种类型,他都可以写

写得还不错

很是难得。

《烈火如歌》作者:明晓溪。

言情武侠。

看到最后,我都觉得男主角凄惨无比…《恶龙军团优等生》作者:Angel安琪拉。

青春言情类。

属于完美结局类,全文充满了一种青春活泼的感觉。

《超级教师》作者:张君宝。

都市黑道类。

作者文采…很好…不

应该说是口才很好…主角一心想当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但他黑道老大的身份让他平凡不了。

爆笑的语言,强烈推荐

《末世猎杀者》作者:黑天魔神。

末世科幻类。

极度血腥的一本书,无情地揭露了人性最阴暗、最丑陋的一面。

老黑的这本书虽然不怎么出名(可能是因为太过血腥),但,真的

强烈推荐

《禁区之门》作者:会飞的猪。

都市科幻类吧

一个黑客,一个伟大的黑客,一个懦弱、胆小但是伟大的黑客,一个十四岁就入侵国家空中防卫基地却懦弱、胆小无比但伟大到在所有人心中可以称之为神的黑客

国家为他制定了专门针对他的法规

在电子领域,他就是神

不知为何,有这部神作会飞的猪还不成名

惟一的解释:大多数人不喜欢看黑客…极少数具有灵魂的书之一。

《跨过千年来爱你》作者:秋夜雨寒。

穿越言情类。

很经典的小说,作者写了三本,是一套的,都很经典,只不过书名取得不好。

值得一阅。

《悟空传》作者:今何在。

算是神话类的吧

经典

非常经典

不到一定的年龄是看不懂的

内含非常非常深刻的意义

绝不是什么唐家三少、我吃西红柿之流可以比拟的

(个人意见。

)不看是一种损失。

极少数具有灵魂的书之一

作文《我相信》《文学的诱惑》

《我相信》 这种宁愿心照不宣的默契好像还是次,而能够心照不宣,既要有所温暖又要无惧,这里面必须至少有两个关键,第一个叫做相信,第二个叫做自然。

这种感情也许并不是源自爱情,却一定和爱有关;这种感觉不止是嘻哈热闹的快乐,而是有着回味时的珍惜和幸福。

原来我终究还是喜欢,人在心底的那份柔软和纯真。

有人说爱的本质就是发自心底的一种疼惜,这种对爱的定义,显然不限于指爱情。

因为爱情那让人神魂颠倒、意乱情迷的力量总摆脱不了占有和自私的嫌疑进而失却了最初打动彼此的那点羞涩和傻气。

而爱,是美好的,纯真的,因为爱的方式不止是只有爱情一种,就像幸福不止是快乐一样。

这一刻我那样确定是“相信”(believe)而不只是“信任”(trust)。

信任,基于怀疑和不免带有某种敌意的审视,因为存在某种义务,所以有了质疑和得到解释和说明的资格,否则就会联系到所谓“背叛”或者“欺骗”,它是是否释放怒火和责骂的阀门,尽管是以爱情的名义。

而相信就是相信,没有那么理直气壮却更加充满信心,没有那么多理由却更为坚定,没有人去质问或者强迫是信任还是不信任的表态,就是心里面那一刻的坦然和安稳,我就是相信这是因为爱,我就是相信即使我这样做他也一定不会误解,我就是相信他是懂得我的,理解我的。

即使“心证意证”,“信任”的本质还是在“心证意证”的圈子里;而“相信”,则更像是法官的“自由心证”的过程,形似而神不同,它是有安全感在里面的,它更自由,更自愿,更接近人类感情非理性的本质,而不是经过分析论证、找到各种证据支撑然后说出一句“我还是打算信任你这一次”,而是“不管别人怎么说,总之,我就是相信你”。

而“自然”呢

是相对于“做作”和“紧张”而言的。

生怕被误解,生怕被人耻笑了去,生怕失了分寸、走了仪态,生怕表现得不够完美,生怕露出破绽,生怕显得没有品味,生怕不知道不懂得、反应不够快,生怕别人瞧不起,生怕被认为是幼稚、浮躁、肤浅的,生怕……总之,所有的“生怕”都是以为那样坚信原本的自己是不够好,不够优秀,不够智慧,不够成熟,不够特别,不够温和优雅,不够美丽,不够……简单讲就是远远不够完美,而总希望在别人面前被认为是完美的,哪怕只有一秒钟也好。

这叫做自卑,可惜自卑恰恰是人类天生的弱点,无人豁免,倒是勇气、自信、魄力、充实和丰盈是人类为了对抗自卑、寂寞、孤独、困苦、压力而在不断的生命实践中久经磨练所“习得的”。

所以,人在感情中,总是会认同这样的潜在前提“因为我好,所以你才会喜欢我”,而忘记了,我们其实远不用这样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唯唯诺诺。

要相信“自然”的力量。

自然也许不是最美的,它有时显得杂乱无章、幼稚冲动、蓬头垢面、缺陷必露、世俗颓废,可是在“自然”的状态上,人可以真情流露,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压抑得不行了就可以大叫大跳;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那样真实而纯粹。

不用戴上面具永恒微笑,不用宠辱不惊温良恭俭,不用克制压抑分寸得体,不用打肿脸充胖子,也不用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不用言不由衷,不用强颜欢笑,不用故作高深,只是相信,“我就是我”,你有权利不喜欢我,不认同我,但是这样活着,我不妨碍别人,我自己高兴。

但是,人越成长,所应该担负的责任就必然更多更重,而这种责任是无可逃避也不能逃避的,况且它和你可能收获的尊重成正比,因此,所谓“自然”就有了时间、地点、人物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和约束。

谁能让你自然而自信的做自己,谁能给你这种敢于忠于自我,敢于肯定自我的安全感,谁就是懂得真爱的,你要明白这份默契,懂得真心的回应,那么两个单纯的小人儿就离幸福不远了。

在家人那里,我们体验过这种自然;在好朋友那里,我们体验过这种自然:好在,认真的人总会收获好运气。

即便曾经犯错、跌倒、受伤,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不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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