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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的安逸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急

郁达夫

【故都的秋】秋天,无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国的秋,却特别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

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

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秋夜》窗外“荷荷”地下着雨,天空黑得像一盘墨汁,风从窗缝吹进来,写字桌上的台灯像闪眼睛一样忽明忽暗地闪了几下。

我刚翻到《野草》的最后一页。

我抬起头,就好像看见先生站在面前。

仍旧是矮小的身材,黑色的长袍,浓浓的眉毛,厚厚的上唇须,深透的眼光和慈祥的微笑,右手两根手指夹着一支香烟。

他深深地吸一口烟,向空中喷着烟雾。

他在房间踱着,在椅子上坐下来,他抽烟,他看书,他讲话,他俯在他那个书桌上写字,他躺在他那把藤躺椅上休息,他突然发出来爽朗的笑声…… 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平易近人。

而且每一个动作里仿佛都有先生的特殊的东西。

你一眼就可以认出他来。

不管窗外天空漆黑,只要他抬起眼睛,整个房间就马上亮起来,他的眼光仿佛会看透你的心,你在他面前想撒谎也不可能。

不管院子里暴雨下个不停,只要他一开口,你就觉得他的每个字都很清楚地进到你的心底。

他从不教训人,他鼓励你,安慰你,慢慢地使你的眼睛睁大,牵着你的手徐徐朝前走去,倘使有绊脚石,他会替你踢开。

美文500字加感悟

篇一:因为亲近   感情,多么微妙的一个词。

情,是由感而生,感,又是由情而发。

正因对事物的情感不同,所以我们对事物的认知有所不同。

  家乡的一切都是美的,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家乡情结,那对家乡无尽的爱与亲近,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点。

记得莫怀戚在他的散文《家乡落日》中曾这样说,云海落日飘忽柔曼,美国的落日眨眼就落下,而只有家乡的落日,才能打动人的心灵——“那才是我的落日啊”。

其实,并不是那一轮红日有何不同,而是家乡的落日承载了太多的思念与情感与我们的记忆。

那一轮落日,照过枯藤老树昏鸦,照过小桥流水人家,照着的是记忆最深处一点一滴关于故土的热爱。

  心灵上的共鸣使我们感到事物的美好。

看飞流直下三千尺,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豪迈;看傲雪青松屹立北风,我们感受到的是不屈不挠。

看一轮明月高挂天空,我们想到的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事物本也无情,是我们心灵上的亲近使我们感到它们是如此美好。

因此,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看到雁排长空,虎啸深林,鱼跃水面,落英缤纷,秋雨梧桐都能发出心底最深处的一声叹息。

  在《韩非子》中有一则寓言,宋国有个富人家里的墙被雨淋坏了,儿子说:“不修好,会有人来偷。

”邻人也是这样说,结果果真被偷了。

富人觉得儿子聪明而邻人可疑。

这一则寓言也说明了感情上的亲疏影响着我们对事物认知的正误。

同样一句话,为何儿子是聪明的而邻人则是可疑的

正是因为在感情上觉得儿子更为亲近,所以会觉得是为自己着想;而邻人的话呢,也许是近乎于一种诅咒。

  林清玄有一篇文章《风中跌倒不为风》,说的是小时候走路摔倒时奶奶总是责怪风,“怎么把我的乖孙子绊倒呢

”因为疼爱自己的孙子,所以总觉得孙子都是正确的,是风可恶。

奶奶的慈祥善良,跃然纸上。

这也说明,感情上的亲疏,决定着我们对事物的认知。

  同一首歌,在不同的情境、不同的人听来,是有所不同的。

正是唐玄宗自创的《霓裳羽衣曲》,他从中听到的是花花世界,而我们从中听到的是亡国之音。

  因为对岳飞的喜爱,我们说“青山有幸埋忠骨”,因为对秦桧的恨,所以我们说“白铁无辜铸侫臣”。

  记得曾有一位诗人说:“境由心生。

”很大程度上说出了感情与认知的关系。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善良而美好的感情来看这个世界吧。

既然一朵花里可以看出一个世界,那么就让我们坐看云舒云卷,看到一个美好的世界,把无限放在掌心,把永恒在一瞬间收藏。

  因为亲近,所以美好

  

【赏析】   这篇满分作文饱含深情,情文并茂,文质兼美。

考生一泻无遗地倾吐出发自内心的真情,具有感人的力量。

  文章题目就旗帜鲜明地提出“因为亲近,所以美好”这一观点。

全文紧紧地围绕着“话题”旁征博引,撷英掇华,论据有力,力透纸背。

从古代诗词到今人的美文,从寓言故事到历史事实,内容充实丰富,语言掷地有声。

文章以“因为亲近,所以美好”收篇,照应文题,加深了文章的力度,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文章文采飞扬,比如,“情,是由感而生,感,又是由情而发”这样的整句在文中比比皆是,并且整散交错,错落有致;再如,“看飞流直下三千尺,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豪迈;看傲雪青松屹立北风,我们感受到的是不屈不挠。

看一轮明月高挂天空,我们想到的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样令人赏心悦目的排比句,使人读后,口吻生香,回味无穷。

语言精美典雅使这篇考场作文魅力四射,光彩照人。

  总之,这是一篇写得蕴涵深刻而又富有文采的佳作。

篇二:幻想的快乐   “坏蛋,站住,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扎着羊角辫的女孩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镜子里的自己大声喝道。

她没有美少女战士的变身制服,没有月亮宝杖,但她依然威风凛凛神气活现,一脸正义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突然她倒在床上,大呼:“女侠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然后小女孩又从床上爬起来教导“坏蛋”改邪归正……   这是小时候一个人的闹剧,一个人分饰两个角色,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忘记深锁的铁门,忘记寂静的客厅,忘记窗外渐深的夜色,忘记咕咕叫的肚子,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全心全意。

独生子女的孤独,深居高楼的寂寞,都因为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幻想被排遣掉了。

在幻想中,小女孩从不孤寂,她有月野兔和夜礼服假面,有奥特曼和阿童木,有小丸子和叮当猫,有雅典娜和星矢,她有一个热热闹闹的小世界。

她可以一会儿扮皇帝,假装自己有胡须;她也可以一会儿披着枕巾和毛毯,幻想自己是倾国倾城的王妃。

所有的幻想都给她带来无尽的乐趣,幻想是她快乐的源泉,给她一个热闹光鲜、真善美的世界,使她不必蜷缩在角落里,使她的瞳孔里没有阴影而是如星星一般闪着光芒。

  幻想照亮了小女孩的童年,也陪伴她度过少年青年?她将永远保持幻想,她不会忘记当年那小小的快乐的身影,曾经乘着幻想号在宇宙里自由翱翔。

  人生就像坐过山车,到达高峰后就会有低谷,而想要顺利走过这些高高低低的之路,就只能心怀幻想之梦。

  长大的小女孩有很多烦恼和不开心,经常会和生活中的不如意怄气。

可幸好她还记得幻想,幻想有一双大手,拂去烦恼,变化出生活的糖果令她开怀。

如果因为做数学题而烦躁苦恼,她就幻想自己站在如画的美景面前寻找一条可以登山的路,心情一好难题有时就会迎刃而解。

如果体育考试不及格,她就幻想自己是打不死的圣斗士,爆发小宇宙冲过百米终点线,哪怕还是跑不快,她也会露出明媚的笑靥。

只要幻想在,快乐就在,坚持下去的勇气也会在,她就会笑着面对人生的潮起潮落,永不言败。

  幻想的快乐,解除了现实的苦涩,把生活酿成了一坛好酒,值得每个人慢慢品味。

  

【赏析】   这篇以幻想的快乐为线索的散文,通过小时候一个人的闹剧画面,集中突出了关于快乐的主题。

幻想照亮了小女孩的童年、长大的小女孩有很多烦恼和不开心等两个不同情景,看似很散,其实主题十分集中,可谓形散神聚。

考生所要表达的观点是在任何时候,幻想的快乐,解除了现实的苦涩,把生活酿成了一坛好酒,值得每个人慢慢品味。

结构紧凑,语言生动,结尾颇有点睛之妙。

篇三:花开两岸   生命之中总有一些记忆深埋在我们心底,尽管时间飞逝,它们也不会因此而消了颜色,褪了芬芳,反而在时间的冲洗下愈加鲜艳,成为温暖我们一生的财富。

  记忆是花种,在时间流水的滋润下,开出了迷人的花。

  还记得那个叫李春燕的汉族女子,嫁入苗寨,从此便成了照亮苗家的月亮。

她居住的那座吊脚楼,她昏黄灯光下整理欠条的背影,她急步于山寨间行医治病的身姿一次次地出现在我的记忆中,时间越久,越给我长久的感动。

她的无私,她的奉献,她的坚持就如同一朵玫瑰,散发着大爱的芬芳,弥漫在记忆里,时间越久越浓郁。

  记忆是花香,在时间之风的吹动下,飘散到更远的地方。

  还记得记忆中那个叫王雪原的男子,毅然站出来揭开医药费的黑幕,不惧丢掉工作,不惧恐吓与报复,他让丑行暴露于光明之下,正义得到伸张,他的壮举让我们拥有了今天更为透明的医疗费用制度。

他的勇敢,他的牺牲,他就如同一支清濯的莲花,散发着大义的芬芳,弥漫于记忆中,时间越长越浓烈。

  记忆是时间长河两岸的繁花,时间不仅不曾让它们风化,还给了它们滋养,让它们愈加美丽。

  还记得一人一马的邮路上的王顺友,教我敬业;还记得为友守墓30年的陈健,教我守诺;还记得舞出千手观音的邰丽华,教我不屈;还记得生命中无数帮助过我的人,教会我爱……他们都是记忆长河旁的花,用馨香沐浴着我。

他们教给我的,都成了我一生的财富,它们不会被风化,而会随时间的风、时间的流水传到心底,浸润全身,恩泽我的一生。

  这些让我感动,让我成长的记忆永远不会被风化。

相反,它们会在时间长河的两岸开满迷人的花,装点我的人生。

  花开两岸,记忆永存。

篇四:且息且行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在人生的求知路上孜孜不殆,踽踽独行是美的。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初夏的午后在树阴里聆听蝉鸣,入夜于茵茵芳草里遥望碧天里的星星,也是美的。

  人生路上,总是险滩连着波岸,深溪连着幽谷,寒窗的春帷外游弋着阳春里的风筝,行兵的巷道尽头是满园欲滴的青梅。

有的人征服了险峰,又举目遥望更险峻的山崖;探得了瑰宝,又跃跃于另一次奇异的冒险,策马路过梅园,却一心想着直奔边关,戍国杀敌。

这样的人不是痴顽,而是执着。

他们在奔波里冲出生命的极限,在征服里体验生命的快乐,在生无所息里实现自己的终极意义。

最伟大的战士却渴望战死沙场,在死神带来的永恒憩息面前,他璨然微笑,死得其所。

  有的人驾一叶之扁舟,凌万顷之茫然,却不想到达任何彼岸,只是徜徉自适,听风饮露。

他们秉烛夜游,访仙探鬼,只是感慨于岁月如寄,而风光无限,不得遍赏。

这样的人不是放纵颓靡,只是潇洒自如。

他们在漫游里赏玩生命的细节,在驻足遐观里纪念流逝的时间,在诚挚的诗篇里讴歌造化的神秀。

升仙的道人不过问红尘俗世,只在静坐修行中获得人格的圆满,生命的休憩。

  故而生有所息,生无所息,只是对不同生活方式的一种注解。

没有一种是尤其高尚,没有一种又尤其鄙俗。

真正活出自我的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实现了毕生的追求,获得了精神的完满。

生无所息的人绝不会像汲汲于富贵的高老头一样死在最后一次对金币的攫取,而如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在与天庭与痛苦的不懈抗争中使精神永驻。

生有所息的人绝不会像沉湎于安逸的“多余的人”一样死在颓散的床褥上,而如御风的列子,窥破了天地的厚道,乘六气之辨游弋于苍茫的宇宙。

  生无所息,?身也是在生命意义里的一种慰息;生有所息,也是在愉悦祥和里对心灵的一种探求。

在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路上,也许就有过陶谢的屐印,叹赏过沿途的风景,他们擦身而过,互道一声好。

我们也不妨放下执着的争辩,循着人生的风景路且息且行。

篇五:亲疏与认识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

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

”邻居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了。

果如其言。

然而,富人觉得儿子很聪明,却怀疑是邻居老人偷的。

可见感情的亲疏对人认识正误深浅密切相关,甚至是主宰。

  认识是船,感情就是风,它可以把你吹到真理的彼央求,也可以把你掀翻到无底深渊;认识是土壤,感情就是太阳,它可以孕育出绿洲,也可以暴晒出撒哈拉沙漠;认识是河流,感情就是大地,河流能因山成曲折,亦可随地作纸平。

  一方乡土育一方人。

故乡作为一个人的起点,自你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给你的人生烙下了印。

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在童年的回忆中深深地植下了根;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邻里乡亲的一言一行,在你身上文不了故乡的风俗。

在故乡亲情的摇篮里,人生观开始孕育。

这人生观一旦进入了人的骨髓,就可能影响人的一生,哪怕遭遇了人生浮沉。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

在学校里,老师成了人的第二父母。

其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学生学习的对象。

他不只是解决“句读之不知”,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传其道,解其惑。

好的园丁种出鲜花,不好的园丁栽出野草。

这也是老师之所以要“日参三思而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的原因。

  感情亲疏对人的认识的影响可谓甚矣。

有的人于亲者,则听其言而信其行;于疏者,则听其言而观其行。

  玫瑰虽美,然而带刺。

感情无论亲疏都有其可取和不可取之处,我们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们应有明辨其伪之智,而不为亲疏所左右。

  有人听信亲朋之言而去追涨股票。

其必成为套牢一族。

因为他听从亲信之言,而缺乏自身的理智。

试想,当一个事物别人都知其价值了,而你才后知,你还能享受其价值吗

  用心聆听,擦亮眼睛。

不论亲疏,去伪存真。

  

【赏析】 本文作者擅长引用,使文章增色不少。

第二自然段用整句把感情与认识的关系说得很透。

得分:内容23分;表达24分;发展等级10分;扣分0分。

共57分。

篇六:没有翅膀的飞翔   “每一只蝴蝶都是一朵花的轮回。

”甲虫微笑着对我说:“有一天,你也会有一双斑斓的翅膀,在天空中蹁跹舞动。

”阳光安静地淌过我每一寸藏青的肌肤,我听到山风掠过树梢,如同一支深远的骊歌。

  “啊,你

”小甲虫尖锐的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拖着湿漉漉的双翼,睁开疲惫的眼睛——浅黄的粉翅不幸地覆在地上,我从一只毛毛虫变成一只小飞蛾,我笑了。

阳光明媚得有些奢侈,虽然好朋友小甲虫一直期待我成为一只最美丽的蝴蝶,轻盈地在花丛中飞舞,但我无恨亦无悔,如果注定我只是一只小飞蛾,经历了茧里的痛苦与挣扎,我也早已脱了胎,换了骨,虽然我没有斑斓的翅膀,我依然有破茧而出那一瞬的动人,我依然会用并不曼妙的舞姿歌颂这个美丽的世界,请祝福我吧,我是一只可爱的飞蛾。

  “每只鹰的尽头都是苍穹”,妈妈的目光中充满期待,“有一天,你也会有一双坚强的翅膀,在天空中铺展你的辉煌”,轻风温柔地吹动我茸黄的毛,我听到燕语呢喃,讲述着一些古老的故事。

  “啊,你

”妈妈沉重的叹息重重地敲打在我的心上,我当然明白,我只是一只平凡的鸡,天空只是一个太过遥远的梦,而妈妈收养我这个孤儿,一心盼望我会是天空最骄傲的一只,对不起,妈妈,我只是一只鸡,所以蓝天不是我的选择,江南三月,草长莺飞,我会在那里尽情地跑动,如一朵黄色的云掠过碧绿的天际,那里才是承载我快乐的天国,我不会把鹰的期望强锁上眉头,碾碎一个春花秋月的日子,在一片放逐理想的草原,我会和鹰一样快乐,妈妈,请祝福我吧,我是一只幸福的鸡。

  “每一只天鹅都是天使的一次微笑”,爸爸慈祥地凝视着我,“有一天,你也会有一双洁白的羽翼,在天空中书写你高贵的美丽。

”水珠轻轻地顺着我的羽毛淌下,我似乎听到雨打芭蕉,点滴着一些天荒地老的忧伤。

  “啊,你

”爸爸失望的目光黯淡如被浇息的火炬,我天生有残疾,永远不能圆轻盈飞翔的梦想,我没有落泪,我想,有一些飞翔是不要翅膀的,有一些美丽是不需要书写的,我依然洁白如玉,在水间漫步,有我的快乐在流淌,我会微笑着,祝福那些空中的同伴。

天使的姿态,不如没有翅膀的飞翔更接近天堂,祝福我吧,我是一只快乐的天鹅。

  

【赏析】 本文立意深刻,结构严谨,语言优美,极具想象力,富有哲理性。

选取飞蛾、鸡、天鹅作为陈述主体,分别面对他人(“朋友”“妈妈”“爸爸”)的期望审视自我,形象地阐明“自我认识与他人期望”的关系,生动逼真,引人深思,耐人寻味。

?且结构严谨,文笔不凡,行文流畅,干净利落,显示了考生驾驭语言的功夫。

篇七:自我认识的成功走向   在绿树遮映的弘一法师骨塔下,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高耸的碑石上,“悲欣交集”四个红色耀眼的大字在萧瑟的松声中屹然不动,年复一年,它又在告诉人们些什么呢

这样密而不宣的内心轨迹,我是没有能力揭示它的任何光片羽,也许你也不能——但我想起来了,那年大师正在书斋中打坐,有一位女子携友而来——那是大师出道前认识的,也许有十几年不见面了,当满山门的弟子都期待一次亲情上演时,大师却执意下令把她赶走,这一举动曾经引来世人唏嘘不已,只有大师自己清楚,只有那“悲欣交集”能告诉我们一些只言片语。

  人生的境界是自己的意识组成,浮华的世界仿佛越来越模糊这一点,太多的外人期望,众目已待,太多的众望所归充实进我们的生命,造成了自己理想世界的空白,这样的空白太宽太大,如栖鸟飞过汪洋,使人言语起来陷入了犹豫,在夜阑时分清醒地想象,什么是你孩提时的憧憬和梦想,如今它们在你生命的哪个角落

  同样存在着人的空间里,我们不免发现古人的自我认识相当清醒。

太多的文人骚客,仿佛除了写作与习画,其他的事顾及很少。

李贺说:“我生二十不得志,一心愁谢如枯兰。

”才二十岁的人,心旌已经褴褛,像他这样的年龄,正是旁人急于升官进仕,正是他人期望宦达的年代,而他却不顾暇这些,当后人抽丝剥茧地打开他固守的精神世界的产物发现,凄美与惊艳——这样令人惊讶的精神果实,惟独没有蒙翳。

  跟随他人的期望可以声名显赫,可以去争取物质世界的充裕,这事实上已成为一种倾向,像古人那样自娱自乐在这个精神世界日渐泯灭的社会中早已销声匿迹。

但只是在无功利的同时,内心澄澈如水,如入无碍之境,司马迁在他人眼里完全是个废人,苏格拉底日日拖着肥大的身躯踽踽而行,贝多芬在他人看来是个聋子,但他们都超乎他人的期望成为伟人。

我们不禁要反省他们对于人生的自我认识,凡是精神伟大的人都拥有一颗自我认识的心,强烈的精神意识能帮助他们摒除外界走向的干扰,在他们心中自己选择的走向是通向精神殿堂的捷径,不论世殊事异,他们在自己选择的路上奋斗拼搏,从未放弃,“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他们在他人期望的悖论中走向辉煌。

  有人用一生的光阴,寻求他人期望的成功人生,商业家劳心劳神,政治家殚精竭虑,只有有心人才会追源溯流,从自己认定的精神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最终他会像渔家拉动海带一样,将自己成功的人生越拉越绵长,最终拉动整个大海。

  

【赏析】 该文分别选取了两组人物,他们面对别人过高或过低的期望,通过自我认识,有的坚守自我,有的“走向辉煌”,充分地证明了“自我认识”在人生命运中的重要性,主旨突出。

全文综合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生动丰富。

篇八:请忙一些吧 《红楼梦》中,探春起了雅兴要创诗社,于是大伙都寻思着要各起个别号,而宝钗给宝玉琢磨出这么个号来——“富贵闲人”。

  不错,做个富贵闲人是很快乐的,可是如果没有凤姐在那头操持家务,忙得七荤八素的,贾家岂不是要破败得更快

到那时,宝玉不忙着去做一个“禄蠹”便是万幸了,哪儿还闲得了

  可见,忙是闲的前提,正如生产是消费的前提。

假如你想过上悠闲的生活,就必须先忙才行

  在民族处于危难之际,你要忙。

  农民应当忙着种田,生产粮食;军人应当忙着战斗,打击敌人;文人应当忙着以笔为枪,扫灭文坛上的反动势力。

近来很有些人,贬抑起鲁迅来,而提倡林语堂、周作人的闲适幽默,我大以为不可。

当是时也,日军大兵南下,国军一溃千里,正是民族存亡之时而志士为国效力之秋也。

林、周等人不知为国事而忙,反倒以闲自居,实为可耻。

须知你今日不忙,他时沦为亡国奴,又如何闲适得起来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鲁迅把别人用来喝咖啡、聊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废寝忘食地忙着写文章。

  是的,我们有今日的生活,完全是当年像鲁迅这样的志士仁人忙出来的。

如果那时都是些林、周之类的闲人,则后果必然难以想像。

  也许有人会说,如今天下太平了,是否可以不那么忙了

我不同意。

欧阳修云:“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如果有了面前这一点成绩我们便松懈了,自以为“NB023: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那最后要忙就来不及了。

  但我想补充一点:忙是生活的手段,而非生活的目的。

忙不可过分,忙不代表放弃一切闲暇。

在某些大城市——如日本东京,人们没日没夜地干,据统计,每人每天平均工作十几个小时(不包括下班后),是否就说明其生活水平就一定能提高呢

恐怕未必。

在那儿,忧郁症、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很高,所以,忙也必须适度。

  请忙一些吧

做个“富贵闲人”是快活的,可若一个个都是闲人,没人来忙着工作,怎么行呢

总之,危难之时?一定要忙;太平岁月,也断不可懈怠、放松。

在不过度的情况下,还是该多忙一些,不是吗

  

【赏析】   本文以宝钗给宝玉所起的“富贵闲人”作为引子,由凤姐的忙,引出本文的主旨,可谓起笔不凡;加上论证中引述鲁迅、林语堂、周作人等材料,反映出作者知识面之广。

  文章思路清晰。

先用比较的方法,阐述民族危亡时,仁人志士要忙;接着深入一层,提出“天下太平了是否要忙”的问题。

作者的可贵之处还在于能注意观点的辩证性。

在强调“要忙”的一面后,又给出“要忙得适度”的告诫。

而文末的小结,完整了结构,展示出作者行文技巧的成熟。

  文章在引用林、周的材料上略有小疵,虽瑕不掩瑜,但积累材料、运用材料的准确性还是应注意的。

篇九:必须跨过这道坎   重重的,冷冷的,硬硬的,默无声息,但我分明感觉到了它对我的蔑视。

  一道坎,横在我的眼前。

  我原本以为这次确实是已经跨过了它,但一番得意地快马奔驰之后又沮丧地发现,它还在那儿。

  莫非这竟是我今生难逃的宿命

窗外冰冷的月光,外面那棵老樟飒飒的叹息,都提醒着我刚刚梦中的又一次的落败。

为什么每次都跨不过它

是不够坚强,还是缺少智慧

或许坚强本身就是智慧的孪生兄弟

难道一次次的徒劳的咀嚼苦恼的往事,就不能为我那原本并不是愚不可及的心魂带来些启迪和警示

难道一次次充满悔恨的假设之后的自我责怪,就不能让自己充满理性地撇开永不可重复的昨日,释却重负地笑对此刻

  必须跨过这道坎。

否则,战前的任何一丝冠冕堂皇的自我说服,都将成为明天逃避的借口,都将成为此生永远的羞辱。

  收拾残余,重整旗鼓,抖擞精神,鼓足勇气,凝神屏息。

  冲--没有怒吼和呐喊,只有鲜血奔突在管壁上发出的嗤嗤的暗响;没有前番失败带来的惭愧和畏缩,只有必死的决心和信念。

  冲,只有冲。

如果说没有谁愿意忍受来自众人的流言蜚语,那么一个真正诚实认真生活的人又怎能忍受来自自己心底的冷嘲热讽呢

悟不到这一层倒也罢了,充其量只是没有开化的愚昧;悟到了,却不能义无反顾的做到,愚昧之外竟还要蒙受一个懦夫的罪名。

  冲,冲

奔驰到它的面前。

疾停。

怒目,冷笑,用刀一般的目光将它的嘲笑劈退,将它的狂妄斩碎,逼出它隐藏在深处的懦弱和卑怯。

  必须跨过这道坎--这是获得自我救赎的唯一方式。

跨不过,永远在阴暗的囚牢里叹息,永远忍受心魔的作践和奴役。

跨过它,灵魂也就获得了新生,重新回到自由光明的人间。

  活了这许多365kuaile.cn年,跨不过,也就不必非要苟活了。

咬紧牙关,不再有任何迟疑。

冲--   ……   跨过这道坎,我感受到了两种深深的战栗。

一向不可一世的它竟瑟瑟地发抖,向我发出了伴随着绝望的疯吼和哀吟;还有,从我的身体深处传出的,隐隐的,渐渐的,终竟轰轰然,如千里之外奔涌而来的狂涛巨澜,震颤着天地间的一切,冲溃了路途上所有的堤坝和壁垒。

  啊

我终于跨过了这道坎--啊,不可言说的美

  ……   啊

远方的,那是什么

--另一道坎

  坎,其实永远都在那里,因为它就是人的心灵的一种生命形式 篇十:秋天的树下 秋天的黄昏,一片落叶,便掀起人们的心情,搅动树下的一家四口。

  女儿说:“情感是生活中至善至美的东西。

”   儿子说:“情感中带有理智,才能使生活至善至美。

”他们姐弟俩一个深沉地注视着飘落在地上的落叶,一个把头高高地仰起,好奇地看着树梢上零星的几片黄叶。

  妈妈说:“情感常能创造奇迹

”   爸爸不赞同的眼神分明是说:“理智比情感更重要

”   接着他们都陷入了沉思。

  只有秋风,轻轻地在他们头上徘徊,不知是要落注情感,还是支持理智。

  爸爸说:“自古以来,就有‘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训言,亲情纵然可贵,也不能以此判断事物的标准。

”   女儿有点不满:“‘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如果说情感不分轻重,不分深浅,为什么它总让人欲舍不能

” 这里不止500字,你挑一挑吧,若满意回答,望采纳 这个季节,是一个令人迷惑不已的季节。

我欣赏“爸爸”的“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同时也默许“女儿”的“问世间情为何物”。

  想想远在北方的朋友的一封来信,他说他就站在大树下,秋天,也是秋天,他感觉一瞬间的功夫,秋天仿佛已从他指间绕过——他说,秋天是如此短暂

  而我,也站在大树下,同样是秋天,秋天的气息,飘洒在每个角落,纠结在每个人的心中——秋天好漫长,我说。

  后来,我终于知道,他是北国的“郁达夫”,他眼中的秋天,是“北国的秋天”。

而我在南方,在他而言是在享受一个漫长可爱的秋季,终究是距离,让感情生疏,让同一个秋天的天空下,一颗树走向两种不同的命运。

  

【赏析】 文章所写,与其说是一家四口的对话,莫如说是画的一幅别致的“速写”。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片秋叶为一家四口、南北友人的情感“调温”;不同的情感为相同的秋叶“调色”。

秋叶如此,天下万物难道又不是这样

“郁达夫”的出现,他已不是“人”的姿态,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形象——读过《故都的秋》的人应有同感,顾城的诗煞尾,则有点睛之效。

全文既明朗又含蓄,充满了诗情画意。

鲈鱼堪脍 求田问舍 树犹如此 三个典故是什么

【第1句】: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

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

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

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

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

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第2句】: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

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

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

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第3句】: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

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

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

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

它们任何一着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

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

没有风,雨不会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

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第4句】:稻田旁边的那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现在也换上了黄色,几棵红枫似乎耐不住寂寞也赶来凑热闹,把一树火红献给了秋,远望去,就如金毯上跳动着的红衣少女。

【第5句】: 在深秋,一切都享受着阳光的温暖,暖和却不炎热,有时还吹来一阵风与它们玩乐,花在自信的绽放,草和树则在闪烁着绿,一切都是生机盎然的。

这不正是别致的秋

那亮丽的绿把植物园变成了路色海洋,那鲜艳的花和不知名的野果则到处点缀着,湖里、草丛里、草坪中、树上,满是的。

不光点缀,有时还在一起欢快的笑着。

一团一团,魅力四射。

在走走看看,又发现了那一株株竹子在耸立着。

他们总不孤独,因为他们是群居着的,还是一大伙一起住着。

那茂密的竹林似乎叶子太多了,竹子都往外弯。

远处看,像一朵绿色的大花。

有这样的美景,干啥还指望金秋呢

【第6句】:秋不仅是愁,还有其独特的美,似一幅水墨画,充满了诗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让人们看到的是悠闲安逸的田园风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通过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让我们欣赏到了一幅秀美的画卷。

秋有时是白色的,是那种不带有一丝纤尘的纯白。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令人将秋幻想成从水墨古画中走出来的白衣女子,带着淡淡的愁,不娇不艳,却是冰肌玉骨,清新出尘,一颦一笑都动人心魄。

这种感觉,惟属秋天。

秋是火红的,充满了热情,但这种热情不是直白的,是包藏着含蓄的。

“最是秋风捎音至,漫山枫叶遍地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 秋天是金黄色的,不只是落日黄昏,枯藤老树,也不像人们所想的那般刻薄无情和娇柔脆弱,而是金色的成熟与丰收的吟唱。

春华秋实,颗粒满仓。

如果说春天播下了希望,那么秋天就把希望变成了金黄丰硕的果产,可谓相得益彰,更上一层楼。

秋天又是快乐的,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景色,心境是不同的。

刘禹锡发出“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吟唱,读来令人情绪高昂。

白牙英语简介

内容简介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除《荒野的呼唤》之外的另一部代表作。

该书的背景是加拿大西北边陲的冰封地带。

在书中,杰克·伦敦一反《荒野的呼唤》的故事,叙述了一只幼狼如何从荒野中进入人类的文明世弄。

有趣而值得注意的是,杰克·伦敦所塑造的动物英雄,往往比它们所遇见的人们高贵而值得尊敬。

详细:今天大家记得的杰克•伦敦,好像只是个写狼写狗给小男孩看的通俗畅销作家,只因为他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一九0三)和《白牙》(一九0六)太耳熟能详地脍炙人口。

然而事实上,出身寒微又坏事作尽,之后却能自学成功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自诩为普罗大众发声的经典作家。

他的作品揉合了美国人对冒险传奇的喜爱和二十世纪初流行的自然主义,刻意而简洁有力地替劳工阶级代言。

有别於当时许多热中描绘都市情仇的自然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著重於刻画原始荒野世界中的强韧生命力和平凡的幸福。

他著作甚丰,不到二十年的创作生涯中,完成了将近五十本著作。

虽然有些微流於浮滥,但其中不乏名著经典,如《海狼》、《野性的呼唤》、《白牙》和《马汀•伊登》等。

在这些看似动作片般精彩的情节背后,蕴藏了杰克•伦敦自行结合了达尔文天择说和尼采超人论的特异哲理。

这引人入胜的风格,赋予他生气勃勃,充满地方色彩的故事,又多了一份残酷野蛮的血腥。

杰克•伦敦自认为对自然主义颇有见地,虽然他认识的自然主义他的作品,与源自法国左拉的强调遗传与环境因素,建构了人性悲剧的纯自然主义,还有些差距。

但是,在他一系列背景各异,却都以奋斗求生存为主题的小说中,共同贯穿著他深信不移的信念,就是强者得以生存,因为他们有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

其实杰克•伦敦一生的经历,就是自然主义小说绝好的材料。

我们可以在他的自传性小说《马汀•伊登》(Martin Eden,一九0九)中,见识到自然主义作家所关注的人性黑暗面:包括遗传因素对人的影响,自身的欲望和无能,以及他人残酷的进犯所造成的悲剧。

杰克•伦敦的复杂人格和生命阶段中的许多窘境,都来自他悲苦的童年生活所致。

奋发致富的杰克•伦敦,因而自拟为其笔下能够生存并领导他人的超人英雄,也是无可厚非。

杰克•伦敦於一八七六年二月十二日生於加州旧金山,是他母亲和一位算命师的私生子。

其母后来带著他嫁给丧妻的木匠约翰•伦敦,让他至少有个姓氏。

但是,经济不景气的时代因素,使得小杰克在还是个小孩子时,就被环境迫成了个大人。

自九岁懂事以来,小杰克就干起许多靠劳力正钱的苦工。

十四岁就被迫辍学后,他做过水手、渔夫、码头工人、水警、军人、强盗、乞丐、游民和拳击手等各行各业,也蹲过监牢。

但是一八九七年,他二十岁时的一趟阿拉斯加淘金行,却改变了他一生的际遇。

伦敦•杰克并没有在育空河(Yukon River)淘金热潮中挖到金子,但是在那儿一年的生活中,却开拓了他崭新的视野。

凭藉著超人的毅力,和自小热爱阅读的习惯,他迅速累积了掺杂达尔文和马克斯主义的丰富思想,为日后的创作打下根基。

杰克•伦敦几乎是一炮而红地开始销售他一系列的北方流浪冒险故事,也成为少数在有生之年就名利双收的畅销作家。

但是因为自身性格和命运使然,不断力争上游,挣脱困境的杰克•伦敦,在感情与家庭生活却都不尽人意。

结过两次婚的他,所企盼的浪漫爱情和儿女承欢既不可得,再加上赚得的大笔金钱也不知怎麼地老守不住,创作了五十本书的杰克•伦敦,觉得人生走到了瓶颈,万念俱灰的他在一九一六年的十一月二十一日服药自杀,时年仅四十岁。

这就不难理解杰克•伦敦在《白牙》这本小说的结尾时,笔带欣羡地写著半狼半狗的白牙,在历经千磨万难之后,他先天继承的凶残和后天迫使的不服输,在午后暖暖的阳光和一窝他老来得子的小狗围绕下,软化为慵懒而幸福平凡的家犬「福狼」。

这就是杰克•伦敦终其一生,求之不得的欣喜。

毕竟历尽沧桑的流浪者奥狄赛,其百折不饶的强悍前提,不就是为了重回等待他的家和妻儿的怀抱。

流浪迁徙、颠沛流离的终极标的,不过是为了寻求更安逸舒适的永久住所罢了。

没有那个物种会为了流浪而流浪,或为了奋斗而奋斗。

杰克•伦敦透过探讨动物天性,来检视人类和己身的性格,领悟出征服一切并不等於生存或幸福的真谛。

所以,虽然杰克•伦敦在成名作《野性的呼唤》和《白牙》中,写狼写狗,以拟人化的动物观点看北地育空河周遭,各形各色忙著淘金、伐木和拓荒的工人。

但是他所著墨的重点,仍是人性荒原中为求生存和同情关爱后的蜕变的相互质换关系。

从这两部有连续性的北国奋斗故事来说,前者是提到得不到关爱的狗而巴克,因为历经主人们的苛刻和亡故,而自我放逐成一只浪迹天涯的狠狼。

而后者《白牙》,则是描写一只半狼半狗的小兽白牙,与狗儿母亲绮絮一起遭印地安人灰狸擒回,训化为雪橇犬。

而后又被卖给凶恶的主人「帅哥史密斯」,训练它成为一只比野兽还残暴的斗狼。

但一位矿业技师威德•史考特,把它从野蛮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以爱心和关怀把它教养成一只温驯忠心的家犬「福狼」。

新主人带著它离开育空河这块伤心地,而前往加州的「远眺连峰」。

白牙在那儿奋勇而拼老命地救了史考特一家人,能免於逃犯吉姆•霍尔的报复。

身受重伤的「福狼」,最后在史考特家女主人的细心呵护下,逐渐康复并怡然地享受迟来的天伦之乐,子孙满怀地安度晚年。

白牙遗传自祖先的铜筋铁骨,以及荒野强悍的生命力,它全心全意地用灵魂、用肉体,像所有生物一样不屈不挠,紧紧抓住生命。

过去曾经有的愤怒和作战,对它而言都是曾丰富过它生命的恐惧和未知的神秘。

而今正簇拥著福狼的生命中应有的闲散和饱足,那真是对它热诚与苦劳的尽数回馈。

就如同小说中所阐明的是,其实热诚与苦劳本身就是回馈了。

它们是生命力的表现,而生命只要能够表现自我,便是一件幸福的事。

所以白牙一路走来,面对种种充满敌意的环境,它活的十分尽兴而自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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