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读后感八百字选录76句-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
在我的书柜里,放着一套8册的《哈利·波特》。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来津津有味的品读。我常常看书看到激动的时候,就会用家里修长的筷子,把它当作魔法棒,想象自己是位高深的魔法师,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不停的对着家里的家俱、鞋子、水果等等物品挥舞着,幻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心里喜欢的东西。每每在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送我一句话:“小许同学!你走火入魔啦!”是的,我走火入魔了!我疯狂的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带给我的魔幻世界。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我见到了飞天扫帚、魁地奇球、隐形衣、黑魔法,见到了炸尾螺、独角兽、火龙等等怪兽。还见到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对决!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段故事中,我了解到哈利·波特在1岁时失去了父母,他从小就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独、寄人篱下的生活。直到他11岁那年,哈利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中邀请他去一个童话般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那一天起改变了哈利一生的命运。哈利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决中牺牲了。哈利被他父母的精神感动了,立志要成为一位技术高超的巫师。后来又结识了好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认真的学习魔法,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信任、不离不弃,依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怕危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我已经10岁了,但仍然很胆小,爸爸妈妈要是出门买个东西,我都不敢一个人在家。当我做数学题的时候,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懒于思考,就会向爸爸妈妈求助。看过哈利的故事,我就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像哈利一样勇敢呢?为什么遇到难题就退缩了呢?”我决定要像哈利学习,要当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有句名言说的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3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哈利·波特》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哈利·波特》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和第三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当读完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4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6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7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8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9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0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5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6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7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8
怀里放着那一本刚刚被取完精华的《哈利波特》,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
节浮现在眼前,一缕缕有所倾诉的思绪飘荡在脑海里。蓦然低头注视着封面上的主人公哈利,在悄然静默之中,哈利那镜片后面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熠熠闪光……
有过痛苦,哈利在一岁多时便被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杀害了父母;有过苦恼,哈利寄养在姨妈姨夫家中,日日遭到排斥;有过欢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结交了朋友,拾到了友谊与爱;有过坚强,哈利在与伏地魔正面交锋时,挺直胸膛,稳拿魔杖,不顾正在汩汩流血的脸和腿……一个美好、光荣的形象凝聚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链与链之间,都缠绕着共同的一点——勇气。
勇气,是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即使是最厉害的解剖学家也没发现这么一样东西,但它确实存在。有时,它就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一位英雄的本质是什么?是巧妙的言语?还是熟练的功夫?如果没有勇气的鼓舞使你前进,那这些纯属华丽的辞藻。就如故事中的海格所说:“该来的总会来的。一旦来了,就要去面对它。”
记得有一次,我学古筝要去考级,一想到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弹一首曲子,心里就“扑通、扑通”地直打鼓,可时间偏偏走得更快,转眼间便坐在了考级的古筝凳子上,面对着老师。我做了一下深呼吸,一抹脸上紧张的神色,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弹奏着,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气,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几分钟后,一首曲子便完了,我果然得到了优秀的成绩。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后非常向往故事中的魔法世界,觉得魔法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美好的境界。也许你会问,这平凡的世界给予我们手中的这些频繁琐事怎能与像哈利这样令人为之震撼的勇气与奇迹相提并论呢?
以我的观点来看,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心灵都是一样的。勇气就在这事情的环环相扣之中,经历过磨难,磨炼出坚强的意志,最后完美的展现出来,也因此,它是值得钦佩和赞扬的。
书的作者J.K.罗琳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不是巫师,不是会魔法的人,但我们只要有心中的美好的愿望,就可以创造奇迹。要记住,因为有你我,因为有心底的勇气,所以世界才有不同。真正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9
我最近迷上了《哈利·波特》,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一有空我就看,只要不做作业,也不出门,就会一整天都看。
我为什么爱看?因为《哈利·波特》会带给我快乐,有时候看着书我会笑出声来:罗恩·韦思莱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罗鸟·卫其利;克拉布和高尔喝复方汤剂变成了女的 ……
这本书不但带给我快乐,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哈利·波特》让我明白自信会做成功许多事。魔法学校有一次举行魁地奇球赛,罗恩很没信心。但哈利假装给他的南瓜汁里放了“福灵剂”,也就是幸运水。罗恩又恢复了自信,竟然赢了比赛。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亲人、朋友的关爱很重要。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头——伏地魔,自称是最伟大的巫师。他说得没错,但也许,许多人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爱。没有爱的伏地魔注定是会失败的。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讲故事比赛。在班级里预赛的时候,我认为讲得并不好,但还是得到了全班大多数同学的认可,这让我增加了一些信心。接下去,常老师选出两位她认为全班讲得最好的——我和王知。我惊喜极了,但知道不能放松,如果放松了,就会输给王知。每天晚上我都要练习,觉得压力很大,巴不得跟常老师说一声:“我不比了!”但是经过几天的准备,我终于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超过了王知,代表班级去比赛。常老师还偷偷告诉妈妈,她也认为我讲得更好,我激动得心都飞了起来。
比赛前几天,妈妈很认真地教我每一句该用什么样的语气,我有几次觉得自己做不到,都急哭了。但妈妈一直鼓励我,爸爸还动脑筋帮我处理配乐。去比赛的那天,同学们都围过来鼓励我。王佾欣还写了张纸条递给我:“加油!比赛一定会赢!”望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心中充满了感激,我越来越相信自己。
比赛那天,我轮到第一个,心里格外紧张。一步一步走上舞台的台阶时,我的双腿不住地在颤抖。来到话筒前,我看到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当音乐响起,我开始讲的时候,发现自己越讲越投入,越讲越响亮,因为我知道,在台下的某个地方,有老师和同学在为我加油。 最终我获得了比赛的金奖!
对呀,这就哈利·波特告诉我的:只要有信心,再加上家人、老师、朋友的鼓励,什么事做不成呢?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0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1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令自己无比向往的圣地,那圣地虽如桃花源一般缥缈虚幻,但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带来幸福与美的感受。而我心中的那块圣地是霍格沃茨。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哈利就读的学校,那是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神秘的地方,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们永远也不知道它在哪儿。当我第一次读描写霍格沃茨的文字时,就如着了魔般被深深吸引住,脑海中迅速地勾勒出一幅幅图来:夜晚,深蓝的天空下立着一座雄伟的城堡式建筑,里面灯火通明,璀璨的灯光装点着这神秘而美丽的城堡。大堂里一派节日气氛,蜡炬和彩灯在半空中飞舞,施了魔法的屋顶像天空一样,还挂着星星和月亮。穿着长袍的小巫师(学生)们坐在餐桌前,尽情地享用小精灵们精心准备的丰盛大餐。前台上,留着一把花白胡子慈祥的老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笑眯眯地望着小巫师们,不时挥动魔杖为大家送上香喷喷的烤鸡、牛排。从窗口向远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块奇大无比的草地,仿佛可见巫师们在进行魁地奇比赛的激动人心的场面。草地的尽头有一个大湖和一座森林,那里住着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神奇生物……多棒啊!
自从看了《哈利波特》,我无时无刻不感到我的心与霍格沃茨同在。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假想自己是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正和好友哈利他们一起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或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与一切黑魔法作斗争,或是在“对角巷”购买千奇百怪的物品,或是到“禁林”探险……我会情不自禁地一边呵呵地傻笑一边自编自演起来,很快地把烦恼忘却。每当我学习疲倦时,我就假想自己不是在背枯燥的课文,而是在背一堆有趣的咒语;假想自己不是在做繁琐的题目,而是在做神奇的实验;假想自己不是在写无味的作文,而是用羽毛笔在牛皮纸上写信,准备拴在猫头鹰脚上送给远方的朋友;假想自己不是在机械地动着,而是骑着神奇的'飞天扫帚参加扣人心弦的魁地奇比赛……当我想起这些时,我的精神会随之一振,然后兴致勃勃地继续学习。
霍格沃茨虽然是罗琳女士虚构出来的神奇世界,却真实地存在于我的心间。它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充满想象力,就像桃花源一样,你相信它,它就真的存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2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3
《哈利·波特与密室》真是太精彩了!让我们一齐回味回味这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吧!
在漫长的暑假生活快要结束时,一个叫多比的小精灵偷偷来到哈利·波特的卧室里,告诉哈利·波特不要去霍格沃茨,因为霍格沃茨在这一学年十分危险,但哈利·波特执意要去,多比就设计阻止他去霍格沃茨……
先是哈利·波特进不了9又34站台,去不了霍格沃茨;然后又是哈利在参加霍格沃茨的魁地奇比赛被鬼飞球碰断了手臂,这究竟是谁在作祟呢!就在这时,多比出来了,他告诉哈利是他的“杰作”,哈利吃惊不已……
来到霍格沃茨有许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新来的吉德罗·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厕所的幽灵“桃金娘”哭泣不已;低年级的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的目光;小男生科林对他“追星式”的方法……
这仅仅是这灾难的开始吗?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石化,难道许多年前的密室再一次被打开了吗?到底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是谁呢?密室里的巨怪又是什么呢?这一连串的疑问引起了我的深思,而这一个一个的谜团都被我们大名鼎鼎的HarryPotter先生解开了!
密室的确被打开了,汤姆·里德尔就是斯莱特林的最终一名继承人,他就是少年时代的伏地魔,密室里的巨怪就是一条蛇,只要任何一个巫师看见它的眼睛就会立刻死去,而之所以那些人会被石化,是因为他们的确看见了巨蛇,但不是正面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从照相机里看到的,第二个人是透过一个幽灵看到的,第三个人很聪明,她带了一面镜子,所以她是从镜子里看到的,第四个人是在水里看到的……就这样,以此类推。当年打开密室死去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桃金娘”,巨蛇就是从管子里出来,“桃金娘”看见了它的眼睛,所以不明白自我是怎样死的!
那么哈利就明白了密室就——在厕所的管子里,也就是说:女厕所的管子就是密室的通道,哈利·波特走进了密室,杀死了记忆中的伏地魔和密室的巨蛇,救出了被里德尔掳走的一个姑娘,哈利的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韦斯莱,又从金妮的口中明白了真相。利用一只臭袜子让卢修斯·马尔福释放了家养小精灵多比,多比感激万分。被石化的人也恢复了。
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呀!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4
《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会魔法的人,魔法学校,魔杖,甚至飞天扫帚。但是读完《哈利·波特与消失的密室》这本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拉·斯莱哲霖。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拉·斯莱特里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这个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科幻色彩,也告诫了孩子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如: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一想起这句话我就会回忆起小时候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有趣的小事:那时我还小,第一次游泳,爸爸就让我从跳台上跳下来,我胆子很小,不敢跳,但是爸爸承诺我一个神秘礼物。我这才慢慢走到跳台上,从上向下看,感觉晕晕的,真是不想跳,可后来想想礼物,才鼓起勇气闭着眼睛跳了下去。等我睁开眼睛,已经被爸爸抱到了岸边的椅子上。我伸出手向爸爸要礼物,爸爸却说:“我赠给你一句话?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拿出勇气克服困难?。”我点点头,又想了想这句话,开心地笑了。
直到现在,这件事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次经历真的验证了那句话——勇气可以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5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6
正如唐朝诗人杜浦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一些好书你的生活就会增添一些乐趣。
有一天,妈妈说要我带去欣赏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这是根据名著改篇的,我知道了,兴奋极了,好期待这部电影啊,因为早就听说这是来源于一部很有名的旷世巨作。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去看了《哈利波特》的电影,那种感觉是非常生动而有趣的,尤其是电影里的魔法片段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我跟妈妈商量要买一套《哈利波特》的书来品读一下。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回来一套《哈利波特》的书,一共7本。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厚厚一本书两天就看完了,妈妈却在旁边唠叨,让我不要看那么块,对眼睛不好,可是我心里舍不得,恨不得一口气看完7本才过瘾。因为书里面的人物特别有趣,尤其是哈利和几个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谊。
读哈利波特,总有一种跟生活很接近的感觉。有一个桥段记忆很深刻,哈利的朋友赫敏因为课程很多,由两节课是同一时间上的,因此校长给她了一个时间机器,可以回看上课的内容,来处理缺课的问题。而在我的他课堂上也由这样的事情,平时我们有同学生病请假,第二天这个同学刚来老师就给她补落下来的课,知道这个学生听懂为止。让我感觉到魔法学校的生活其实有时候跟我们的学校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师生情。还有一次同学生日会,我正在考虑送什么礼物为好,突然一个画面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要不就送一套《哈利波特》吧,她应该也会很喜欢的,结果还真是的,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走过来笑眯眯的对我说,小刘你送我的书我非常喜欢,一天就看完了一本。听了这句话我也很开心,然后我们就一起讨论《哈利波特》故事书里发生的故事,我们总是经常有说有笑,因为《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和同学之间又增进了许多友谊。
其实多读一些书,就会多感受到一些道理,就像老师一样不断的给我们新的知识和生活的道理,教书育人。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一样,把更多的生活精华和知识传递给我们,让我们了解和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文化以及生活的奥秘。我喜欢看书,我也一直在寻找我爱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7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刚开始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里面讲了神奇的魔法世界,伴随着J.K.罗琳的优美语句,我好像只要双脚一点,轻轻跃起,就能离开地面飞向空中,在魔法世界里遨游。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真实,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在写这本书之前,很贫穷,自己一个人还要养几个孩子,于是,她就开始写哈利·波特,最后,变得非常富有。财富甚至超过了英国女皇。
我读这本书读得非常入迷,以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幻莫测,有时是我被震撼,有时留出给读者想象的地方,又有时故事写的很悲伤,还有时要你去慢慢品味,悟出里面蕴含的深刻道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哈利波特,他刚出生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于是他就只能转移到他的姨妈家——一个对它视而不见的家庭,过着对他约束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名叫海格的人,递给他一张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就这样,他那充满新奇而又处处藏着危险的旅程拉开了序幕。在他的旅程中,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合作,突破重重难关,最终从伏地魔那拯救了魔法石。
我也从其中悟出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朋友并不一定要每天都很平静,而是在生活中会经常闹出小矛盾,有时小矛盾是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比如说好朋友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很生气,你们吵架了,尽管吵架了,但是吵架后每个人都会理解另一个人的想法,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就比如我和刘家愉吧,有一次,他把我的自行车的刹车拆了,我很生气,于是就把他的钥匙抢走了。最后我们还用飞盘扔对方。吵架后,我们都各自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下午又和好了,别人看到了我们还以为我们上午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呢。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讲了对勇气的理解,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生活的浩瀚海洋里,勇气有许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真是一书引深思啊!如果你也想好好的品味这本书的话,就去慢慢享受吧。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
乔布斯是前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始人,他领导的苹果公司出品的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推进了电子产业的发展并深受全世界消费者的欢迎,被很多人奉为神一般的人物。此外他领导下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也凭借《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等动画电影成为了了世界上最酷的动画工作室。他,可以说是一位真正意义上改变了世界的人物。
乔布斯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是一个极其讨厌的人。固执、毒舌、暴躁,具有强大现实扭曲力,换句话说,就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别人的“偷”过来当作自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并不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却缔造了苹果帝国。几十年过去了,他和朋友在车库制造出苹果电脑的故事,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乔布斯为什么能够带领苹果不断创新,改变世界?他对产品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小到一颗螺丝钉,一张幻灯片,他都会反复检验、测试很久,直到自己认为是完美为止。在他的眼里只有完美的产品,而没有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不一定完美。他的每一项让全球瞩目的产品,都是在他的这种执着的作用下,震惊全世界。当每一个消费者拿到手中的产品后,他们会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不仅仅是电子商品,还是一件艺术品。
看完全书,我觉得是因为乔布斯个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商业头脑。
二、领导才能。
三、完美主义。
四、长远目光。
五、极度热爱他的事业。
事业成功的因素虽然有很多种,但自信、激情、创新、开放这四个因素元素缺一不可。因为自信,所以能坚定自己的立场,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有激情,所以才能快速行动,有面对困难的毅力;因为创新,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激发客户的消费欲望;因为开放,所以创新才有更大的空间,才能尽最大可能激发每个人的潜力。
乔布斯的眼光长远,在商品市场,它采用的营销手段、产品的包装都可以增添商品的吸引力,我们不是乔布斯,但是对于我们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来说,或许我们应该多一点坚持,让自己的个人升值。并不一定需要我们随波逐流的学习,在学习提高自己的同时,我们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采纳别人的建议,让自己在未来的路上自信、激情和创新。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
说到乔布斯,大家都会想到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标志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
或许你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或许你只会看到他的成果,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他今天的成就,是凭着自己创造的,在这一路,他固执、他不惧怕失败、他坚持自我、他善于吸引和聚焦人才、他富有说服力……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与汗水,造就了辉煌的他。
死亡,这个词听上去和可怕,又感觉离自己很遥远,而乔布斯呢?不仅不畏惧,还与病魔做斗争,在患病期间仍然做自己的工作,没错他爱他的这份工作,他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付出自己的生命,当他像个疯子一样投入在工作中时,一切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是多么的羡慕他啊!不仅羡慕他的成就与财富,跟羡慕他能每天与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打交道,甚至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之中去,我也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但我不求能拥有与他一样的辉煌成就,只求像他那样的固执。放弃在哈佛学习,去走一条不寻常的路,虽然那样很累,但也值得。
爸爸妈妈看着在学习中无精打采的我,提不起精神的我,也总会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在什么中有兴趣,能坚持下来,在从中又能获得无穷的快乐呢?
是啊!——我到底喜欢什么呢?什么又能够吸引我,让我沉醉之中呢?就像我小学时玩的最好朋友一样,她爱画画,不仅上课画;甚至有时能为了画画一宿不睡,我真的好想为一件事疯狂、痴迷。我对每件事都是三分的热情,我几乎每一样都学过,但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样呢?
不,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一样东西痴迷的,我只是还在寻找,我不愿意天天活在不情愿与被动中。当我会自觉去做一件事,不管在累都会想做这件事,一天不做这件事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一样,做这件事时感到时间如激流一般快时,我就成功了!
对,总有一天我会像乔布斯那样,可以为工作不顾自己的生命,哪怕功德很小也没关系,因为它已经丰富了我全部的世界!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3
读完《乔布斯传》不禁有些感慨,这里不转述故事,也不发表意见,只是在通过书本窥探完乔布斯一生后,做一个总结,与伟大的人照过镜子之后,看看我们能提升些什么。
史蒂夫·乔布斯生于慌乱,死于悲惨。他的一生与绝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或许这和他的成就超过绝大多数人有联系。他成长于一个领养家庭,但是他的养父母为了履行对他生母的承诺,用尽全力供他上了大学。他只上了一学期大学,便开始了创业之路,这也和他自幼对电子痴迷有关。
他是一个特别的人,他崇尚佛教,去印度朝圣,做禅修,冥想。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他认为吃素就不用洗澡,因此常被周围的人诟病卫生问题。他是一个偏执狂,当他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忽略。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坚定的认为软件和硬件必须要融为一体。
他要打造完美的产品,而不是为了利润,他要真正的实现产品即服务,而不是为了兼容性去组装硬件和软件。乔布斯认为,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要是问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想要一匹更快的马”,他要用超前的眼光,打造出具有艺术性的,用户都不知道自己原来需要的产品。他想让苹果成为一个伟大的公司。
他被迫从自己创办的公司离职,但是他依然强大。创办了伟大的公司皮克斯动画,代表作品有《玩具总动员》。他认为专业于科技的人不懂艺术,专业于艺术的人不懂科技,而他是两者都懂的人,于是有了皮克斯。其实任何一门专业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都是艺术,而乔布斯一开始就站在最高峰往下看。
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就没有了灵魂,于是他又回来了。接着推出了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产品,Iphone,Ipad等等。他还想将他的一体化,简洁化理论运用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中,可是他没有时间了。素食主义的乔布斯释放了太多的能量,他给世界带来了美好的一面,但是胰腺癌却剥夺了他的肉体,让他不断消瘦,最终逝于56岁。
或许他成就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或许他反噬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虽然乔布斯已故,但他活过了一个精彩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美好,他将在历史中成为一个伟大的存在。而我们的思考应当不仅于此……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4
我觉得乔布斯的运气挺好的。他出生在一对穷人夫妇的家庭,但是穷人夫妇为了给他更好的生活,把他给了比他们更有能力养活的人。为啥说乔布斯运气好呢?因为有些农村人养不活自己的孩子,就把他们卖给城里的人,但有些城里的人对那些农村里来的孩子非常不好。但是乔布斯的这个新家庭,却对他非常好,甚至很宠溺乔布斯,所以乔布斯就有点任性,在学校,经常跟老师唱反调,还不写作业。
就因为这样,他的妈妈给他换了一个学校,在这个学校里,他找到了他唯一的好朋友——费尔南德,那时候的乔布斯,非常喜欢搞有关电子的东西,他那个朋友也是一样。有一次他们得知学校仓库里有一台电脑,他们就三更半夜去了学校仓库,在操作电脑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电脑,就经常半夜过去玩电脑。
他们还遇到了非常好的老师——沃斯。这个人他非常的厉害,小时候就做了很多东西,比如收音机。这个老师,他在机械电子方面很有天赋,对乔布斯有很大帮助。
乔布斯要上大学了,他想上里德大学,但是这个大学的学费非常贵,他爸爸妈妈本来不想让他上的,但是乔布斯就是非它不可,所以他的爸爸妈妈只好掏空钱包,让他上了里德大学。入学后,他发现里德大学的学业繁重,又不想上了。最后,他选择了斯坦福大学,在斯坦福大学完成学业,又回到里德大学,这回他在里德大学学的是书法,这里面也包括绘画、创作和设计。这就是为什么苹果手机的外形都那么好看的原因吧!
但是人的一生也不是顺风顺水的,乔布斯在医院时被诊断出患有胰腺癌,并且胰腺癌还在不断恶化,再不治就没命了。可是乔布斯一听说要手术就拒绝了,因为他不想让医生们切开他的身体,就这样,他跟医生拖了九个月,终于他还是手术了。他虽然做了手术,但是由于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身体健康急转而下,最终于2011年9月5号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非常的努力。他得胰腺癌的原因,是因为他三十年没日没夜的工作和奔波,先是肾出了问题,然后又是得了癌症。他玩命的工作换来了苹果公司的辉煌,如今的苹果公司拥有数十亿用户,不论是手机还是ipad,在世界各地都广受欢迎。所以我觉得他很厉害!
致敬——史蒂芬·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5
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手机普及度极高的现在,想必很少有人不知道“苹果”这个电子产品行业的巨头,理所当然的,自然也不会不知道“苹果教父”史蒂夫·乔布斯,一位“活着就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伟人。
有人说,从前有三个苹果改变了这个世界,第一个诱惑了亚当与夏娃,开启了人类文明;第二个砸醒了牛顿,开创了物理学的新纪元;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手中,以他的执著、创新,研发出一代又一代先进的电子产品,影响着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也许有很多人羡慕乔布斯得到的财富与地位,但更令我感兴趣并想要深入了解,是他走过的路。他一路奋斗走向成功的每一步,相信都可以令我们从中得到启发。
《史蒂夫·乔布斯》作为史蒂夫·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让我更加了解乔布斯身上的闪光点。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他的一生,如过山车一般的精彩。他的性格犀利激越,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凭借着这样的新年,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六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改变了世界。
在他的传奇一生中,教育经历也十分不平凡,从小对电脑充满兴趣的他,十九岁那年,刚念大学半年,便辍学成为雅达利电视游戏机公司的一名职员。没多久,年轻而大胆的他突然对佛学产生了兴趣,连工作也不要了,漂洋过海去了印度追随大法师练功,最终无功而返,回到了雅达利公司继续做一个工程师。在这之后,乔布斯继续年少的兴趣,与好友沃兹一起,在自家的小车库内研究电脑。怀着对梦想的'向往和一腔热情,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将这种个人电脑推向市场,开启了“苹果”公司的传奇。
从《史蒂夫·乔布斯》中,我感佩于他的创新精神、完美主义以及冒险精神,也敬佩他被自己所创的公司抛弃,仍能东山再起,并再次回到苹果公司,力挽狂澜,拯救苹果公司于水火之中。他的一生,在许多行业的历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对世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6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
——史蒂夫·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伟大企业家,他有着如过山车一般刺激精彩的人生与犀利激越的性格,一路上的他充满着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如此传奇一般的他个性却经常令人们愤怒而绝望,自私、冷漠、固执、谎言和背叛,是身边所有人对他的评价,而紧跟其后的,却是激情、疯狂、执着、强横与奇迹!
翻看这本书之前,我有些疑惑,传说中的"苹果之父"乔布斯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端详着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眼睛,满脸的胡渣分明,举手投足间却透露着骄傲气息的乔布斯,我带着好奇,轻轻翻开了这本《乔布斯传》
直到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有些震撼而惊讶,一直在人们心中那个坚毅勇敢,坚不可摧得仿佛永远也不会倒下的乔布斯竟然是个爱哭鬼?!书中约有二十多处写到了乔布斯的哭泣,原由有许多:有看《非同凡想》的广告片看哭了;也有令人费解的在劝说沃兹入伙时的"又哭又闹",有看到"mac"光驱时的"差点儿哭出来",还有在知道自己员工编号时的"痛哭流涕"……
不仅如此,在我印象中,他本应该是个帅气的极客,并且热爱编写代码。但现实中的乔布斯完全不会写代码,并且不太懂技术。这让我震惊!一个不懂编写代码和不了解技术的人怎么创造出"苹果"呢?原来,从"苹果"初创起,乔布斯的职业技能就不是开发,而是运营与产品,他并没有学习过计算机语言,因此他并不会编写代码。正因如此,他由始至终像改变世界的梦想又困难了许多,让我知道原来他也只是个普通人,难过了也会像小孩一样哭;一个不懂技术的产品经理照样可以改变世界!
但在XX年的10月5日,56岁的乔布斯逝世了。美国失去了一个天才,世界又少了一个创造未来的人,他将与爱迪生和爱因斯坦的名字一样被人们铭记,他永恒的理念将继续改变世界,不断影响数代人们。过去几十年中,乔布斯一次又一次创造了未来,他的热情、执着、信念重新塑造了一个文明的形态!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7
从事IT行业的我,抱着仰慕、学习的心态读完了史蒂夫.乔布斯传全书,史蒂夫.乔布斯传是我发最少时间,最多精力详读的第一本传记类书籍,正如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史蒂夫.乔布斯传开篇提到的一样,“史蒂夫·乔布斯的故事既具有启发意义,又有警示意义,充满了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以及价值观的教益。”看后,确实对我感触很大,也明白了伟人、天才与平凡人、庸才的区别。我不崇拜天赋使然,更多的相信后天的努力。人与人最大的差别可能是,起点与过程,但梦想与态度更重要。正如苹果”非同凡想“折射出的影响力”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带着这样的梦想史蒂夫·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这也是世界为之疯狂的创造力。
读完全篇文章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以下几点:
一、从小被人抛弃,却抛弃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在这一方面,他后悔了,知错了,努力弥补对孩子的过错,最后得到了她的原谅。
二、创业初期西装革履,后期的形象是黑白两线,创业初期他把自己定位为一位商人,后期定位为一个产品工程师。
三、史蒂夫·乔布斯的激情、精力、欲望、完美主义、艺术修养、残暴还有对掌控权的迷恋塑造出的商业哲学,个人喜欢的狼性商业哲学,在他的眼里,只有两种评价:一、垃圾。二、完美。
四、对同事的评价:蠢材,天才!有时候同一个人一天会同时得到蠢材,天才两种评价。
五、追求完美。
六、两个天才、伟人的互相警言:
盖茨:“苹果一体化的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有史蒂夫的掌舵。但那并不意味着它将在未来的多个回合中获胜。”
史蒂夫:“微软的分散模式可行,创造了财富神话,但并没有制造出真正伟大的产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
我思故我在,读完史蒂夫.乔布斯传,我爱上了传记类书籍,乘着前人的光,寻找适合自己的路。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8
这本书是同学向我推荐的,当时他刚好看完,然后对我说:你一定要看看这本书,我相信你看了肯定会受到极大的震撼。听他说的那么夸张,反正也没事干,所以就决定看一看。一般我对这种人物传记都不是太感兴趣,无非都是讲述他们不一般的历程,怎样克服种种困难,然后变成今天的自己之类的。但是不得不承认,乔布斯传真的和别的传记不一样。看过了之后,你就感觉好像一下真正的经历了什么特别的经历一样。他的很多理论和经验真的让我受用一生。如今乔布斯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他所创造的苹果和人生理念真的算得上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供我们这些人学习。
说到乔布斯,你可能立马想到的是苹果,你可能会羡慕他的财富和名声。但是要知道每个人取得的巨大成就都不是那么轻易取得的,正如西游记里面一样,要想取得真经,也必定要经历许多磨难。度乔布斯的传记,让我知道他的人生原来比我们很多人想象的要坎坷很多。不能说乔布斯就一定比我们聪明多少,如果要说乔布斯和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想就是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那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
读到乔布斯的传记,给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他那种敢于创新的精神。他不惧怕遭受到别人的指责,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就敢于去争取,所以他永远看似那么高深莫测,那么特立独行。很可悲的是,我们在这个社会上,往往顾忌得很多。怕受到排挤,就人云亦云。即使有自己的想法,就是因为怕遭受批评或者被人拒绝,都不敢实施,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逐渐地失去了真实的自己。
而乔布斯,就是敢于坚持自己的理念,即使遭受到很多人异样的眼光也从不放弃,并为之而不断奋斗,所以才会有今天的苹果。有人说乔布斯就是为了苹果而生,我觉得这句话有一定片面性,我觉得乔布斯是为了他的信仰而不断努力着。即使不是苹果,只要是他所热爱的事业,我想她都会做得比别人更出色。
看乔布斯的书,你就感觉像是在领略一个曲折的人生大片。这里面,你会看到乔布斯的整个一生。有曲折,有平坦。但是我想这本书最重要的是想让我们懂得乔布斯的人生理念。那种让我们受用一生的宝贵精神财富。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9
一、乔布斯养父母的家比邻硅谷——说明成长环境对个人成就具有一定的影响性,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绝对,但不无道理,不然也没有孟母三迁的故事。
二、乔布斯在产品上的匠心以及“讨价还价”的功力,离不开其养父的影响——父亲的脾性对孩子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三、事业成功的因素虽然包括很多,但自信、激情、创新、开放这四个元素缺一不可。因为自信,所以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激情,才会有行动,有开拓,有度过难关的毅力;因为富有创新,才能不断挖掘需求,吸引消费者;因为开放,才能萌发出创意,才能找到对的人和对的方法(这里的“开放”更多的是指大脑而非胸怀,指不限制自己的想象,不局限于现实和教条)。
四、拥有足够的优秀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不光是拥有,还要紧紧地将他们凝聚在一起,并懂得如何激励。
五、商业世界中,不管是企业家、管理者、设计师或者产品经理等等,所有人都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没有狂热的爱好,不会诞生出伟大的作品。同理,企业的创始人或经营者们,要真正热爱自己打下或正在打理的江山。
六、与其追随市场和大众的消费品味,不如引领市场、主动开发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大众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想买什么,或什么才是好的,他们需要有人将好的东西展直接展现在他们面前。这也印证出并不是所有的市场调研都是靠谱的,如同亨利.福特的那句经典名言。
七、人类的很多特性并不能一概而论是好还是坏。比如挑剔,在人际关系中就很难立足,因为促成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是包容;但如果将挑剔应用在作品或产品的完善上,所起到的作用无疑是正面的。
八、要谨防那些自带现实扭曲力场的人。这种人一般都具有某种天赋或特殊能力,但往往很难赢得尊敬,因为他们一般不太看得起别人。
九、如果你的上司或领导是一个EQ很低、很难相处、动不动就喜欢骂人的刻薄怪物,不要觉得委屈,不要恨得咬牙切齿,更不要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琢磨辞职的事儿,想想乔布斯这位损人大神吧!
十、没有绝对的强人,尤其在生老病死面前——拥有健康的身体是我们每个人最丰厚的本钱。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0
说到乔布斯,自然会使人想起那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他带来的ipod、ipad、iphone等各种电子产品,已成为当今时代潮流主线。
乔布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既是一个好丈夫、好名父亲,又是一位对20世纪的it业有着巨大贡献的人。
乔布斯的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一生历经坎坷。他曾经被自己一手创造,花尽心血的苹果公司辞去,但是,在这种危难关头,乔布斯从未放弃过。他在离开苹果公司后不久,又立马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继续他的事业之旅。一年后,他又成立了独立公司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在之后十年,该公司成为了众所周知的3d电影公司,并推出了全球首部全3d立体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
从乔布斯的这些经历中,我们可感受到他在遇到挫折时,在人生的低谷中,不气馁,不放弃自我的精神。使我知道,只有有坚定信心向前走去,不放弃,吸取教训,就可以使人生变得更加辉煌。
我印象最深的是乔布斯在创立苹果公司前后敢于创新,不断创造新产品的片段。
乔布斯与他的朋友沃兹仅用几个星期谅装好了一台电脑。不久后,乔布斯又相继推出了ipod、lisa电脑等各种新产品。
我不禁为之惊讶,乔布斯怎么能用这么快的速度推出一个个使人看一眼就喜欢上的新产品!正是他那勇于创新的精神使苹果公司再次崛起;使皮克斯公司推出了全球首部全3d立体动画电影;使苹果公司的辉煌成为一个奇迹……
现在我们的学习中也需要这种创新精神,在课题研究中,唯有创新精神,才会使我们克服研究中遇到的一个个难关,也使调查研究不再老生常谈,同时可培养我们的发散性思维与非线性思维……
从乔布斯身上,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他成长道路上的点滴,都是财富。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上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去就没有意义。最高峰,最低谷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没了它,人生就不完美,有想法,有目标的人总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生活永远会有不如意之处,坚持把每一天当做是自己最后一天来奋斗,人生会更加炫丽耀眼。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篇章!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1
“我非常幸运,因为我在很早的时候就找到了我真爱的东西。”乔布斯曾这样说过。
在乔布斯的青春时期他便与其他孩子不同,那是一份特殊的天才气息,当然,仅仅对于电子的古怪世界里。可以说乔布斯的人生是充满了缺憾,乔布斯的父亲在乔布斯小学时破产,家境一时间变的无比败落。文中所说,乔布斯却依旧为这样一个父亲感到无比骄傲,因为他从不卑躬屈膝,从没有圆滑诡诈的作风,乔布斯说:“想卖出房子,你就必须巴结别人,爸爸不擅长这个,他本性也不是这样的人。这一点我很钦佩他。”乔布斯并不是一个成绩优异品格良好的好学生,恰恰相反,乔布斯在读完三年级之前被送回家两三次,连他的父亲都将他当特殊孩子看待,这样的乔布斯太疯狂!
但九年级的乔布斯第一次接触电子世界时,他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之后便是汹洪一般一发不可收拾,从极其简单的小电子制作到惊世的苹果公司,从惊艳里,我们看见了天才。乔布斯凭着在电子产品上的经验顺利进入公司,可好景并不长,乔布斯的优能还未展现,便因某种原因离开了那个公司,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砺,乔布斯走向了最高峰,那是一个仅次于神的地位,他创造了iPod,iPad,iphone….的iCEO。在乔布斯的设计理念中,different,think,thinkdifferent,thinkbeauty,thinkbig都是主要理念,也是其成功所在,就如同那朗朗上口的广告词:“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可他们,颂扬或是抵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天妒英才,癌症夺去了他的生命,一颗星星的火也燃尽。
他,为他人的人提供了一种领跑世界的力量,“再一次改变世界”。
《红与黑》读后感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2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4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红与黑》读后感5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6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7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8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9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11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一、executioner二、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一、mediocre二、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一、exemplar二、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一、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二、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三、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12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13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14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15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6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7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红与黑》读后感1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20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2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2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24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5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7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28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29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30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 ,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22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