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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读后感

300字左右吧 写关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读后感

今日,一堆堆垃圾堆如小山,一条条溪流恶臭难闻,空气也变得不清新了。

到处都是荒山野岭,裸露的土地取代了昔日开满鲜花的草地。

连天空也失去了过去的美丽面貌,取而代之的是灰色的一片。

就连许多动物、植物也日渐减少。

这一切破坏与污染,使整个世界已失去昨日的蓬勃朝气,变得死气沉沉。

是的,地球已经奄奄一息了。

造成这一系列恶劣环境的是谁

是我们自己

是我们人类

在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常常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妙计良策”:滥伐树木,高建楼房;往河内排放废水,使清澈的水流变成浑浊的臭沟;盲目开采资源,加速了资源的枯竭;建设化工厂排放废气,污染空气;无情猎杀动物,使之成为人类的营养品„„ 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经济发展,商业繁荣

可是谁想到背后的悲剧和辛酸

当我们看着狂暴的洪水冲垮一座座楼房,淹没了一块块良田时;当我们喝到污染的水、呼吸到污染的空气后躺在病床上时,谁想到我们的将来

我们的子孙后代

现在我们的生活环境已被破坏,地球上的资源濒临枯竭。

那么我们的子孙后代还有生存的余地吗

虽然科技的发达能让人类上太空去寻找另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地球,可到至今尚未找到。

我们这样破坏环境,毫无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

如果等到地球毁灭、世界末日来临时,人类的另一个“家园”还没有找到,那怎么办

即使真的找到了,又有多少人能够移居上去呢

如果这样的破坏会危害到地球的生命、人类的生存,那么,就请停止破坏吧

不要这样自己侵蚀自己了。

就让我们保护生活环境,就像保护我们自己一样。

把“保护环境”当作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一起做到“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循环利用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一、主题活动的背景: 人类只有一个赖以生息的村庄――地球。

可是这个村庄正在被人类制造出来的各种环境灾难所威胁:水污染、空气污染、植被萎缩、物种濒危、江河断流、垃圾围城、土地荒漠化、臭氧层空洞……环境恶化加剧自然灾害的发生,威胁生态平衡,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2004年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缓解我国资源全面紧张的状况。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善待地球的生活,是人人可以接近的绿色生活。

作为居住在地球上的村民,我们不能仅仅担忧和抱怨,而必须行动。

意识到那种无节制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的生活方式是造成环境恶化的根源,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各种的生活方式来参与环保。

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感受健康世界。

循环经济越来越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生态校园创新工程将循环经济模式与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使学生真正懂得资源的循环利用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乃至对整个地球的意义。

二、主题活动的目标:(一) 设计思路及主题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要基于学生的需要、兴趣、直接体验来设计和实施相关活动,这是综合实践活动有别于学科课程度根本标志。

经过学生的讨论选取了四个课题:生活中的垃圾及回收校园中的垃圾及回收其他垃圾的分类及回收动动手“变废为宝” (二)活动目标认知目标:

【第1句】:了解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懂得生态校园创新工程是创建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

【第2句】:明白绿色生活涵义,引领学生走进环保世界,体验现实世界生活,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间的联系的整体认识,初步形成自觉保护周围自然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能力,并身体力行。

情感目标:

【第1句】:通过合作小组的集体研究,对自己的成果有喜悦感、成就感,感受与他人协作交流的乐趣。

【第2句】:通过写处理垃圾的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想象能力。

【第3句】:通过活动,增强资源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

能力目标:

【第1句】:鼓励学生从社会、自然和科学等不同角度考察并理解环境问题,并激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及好奇心,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的活动。

【第2句】: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获得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表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培养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敢于实践的精神。

【第3句】: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通过不同的形式展示,具有创新能力。

【第4句】: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发展。

三、活动实施的过程及方法:(一)准备阶段:(1)、教师就环保课题概述进行科学调查和研究的基本方法。

  (2)、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研究主题。

以自愿的形式、按研究主题组成研究学习小组,推选活动组长,小组成员分工。

 (3)、了解和分析研究主题内容,制定研究主题的计划。

 (4)、通过多种途径调查收集、整理研究主题的资料。

(5)、采用采访、观测、收集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各行各类的人,对于环境保护的理解以及生活中他们都是怎样“变废为宝”的。

  (6)、设计并实际参与环保活动,注重活动过程资料的收集。

(7)、制作主题活动的挂联并进行环保宣传。

(二)实施阶段

【第1句】:分组调查访问(激励学生以照片、录像、录音等形式展示采访过程)(1)通过上网、查阅书籍、交谈等方式,了解垃圾的危害性,了解垃圾的组成、分类以及生活中人们是如何合理利用能源“变废为宝”的,了解人们对垃圾的认识。

(2)了解垃圾对人类的的危害。

 (3)通过上网、查阅书籍和采访,了解国内外对垃圾的处理方法。

 (4)到社区、家庭、学校内部了解垃圾的处理,并询问生活中人们是如何合理利用能源“变废为宝”的。

 (5)将活动结果制作成小挂联,向更多的人宣传,让全社会都热心环保,变废为宝。

【第2句】:查找资料指导学生获取资料,如查阅各种书籍,从网上查寻有关垃圾的分类处理以及对生态的影响以及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密切的故事。

【第3句】:整理交流(1)教师讲授撰写综合实践记录卡的方法。

(2)学生根据自己所获取的各种资料写一份研究报告。

【第4句】:汇报交流就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撰写综合实践记录卡的过程、方法、内容及思考进行交流,可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展示成果。

(如照片、展示图表、路线图等)。

认真听取别人的汇报后,说一说自己的收获及困惑,对他人的活动提出建议。

通过这一环节培养学生学会分析、善于倾听的能力,达到资源共享,互助提高的目的。

【第5句】:宣传 (1)在全校开展以“垃圾与变废为宝”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用小小报、标语、倡议书、录像、张贴标志、板报等形式,让同学们关注自觉保护周围自然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能力,并身体力行,变废为宝。

(2)分小组深入村队、单位、居民家中,公共场所宣传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能源的重要性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小报、小书签,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及合理利用能源的意识。

四、指导方法及理念:1.指导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能力、实践能力,增强参与意识为主旨,让学生自主而创造性参与实践活动。

2.指导方法及原则:本着民主、平等的师生观,从实际出发,尊重学生,信任学生,处处以学生为本,强调学习活动的主动性、过程性、开放性与实践性。

创设一种开放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多渠道地获取知识、培养能力,通过学生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等活动方式,在不断尝试、发现和实践体验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索能力。

指导活动中遵循以下原则:A.实践性原则:结合实践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B.开放性原则:活动要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新生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

注重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学习活动方式、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要具有开放性。

C.自主性原则: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

学生自己造反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D.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

五.过程监控及评价过程监控:1.学校领导要深入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指导,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保证综合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

2.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制,从头到尾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监控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关注教师的教学态度、工作现任心、教学观念、指导方法,关注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学习研究方法。

3.认真组织指导教师学习提高指导教师的自身素质与指导水平。

4。

注重搜集资料,从实践中不断完善,边改革边提高。

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已成为人类共同的目标.(1)能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是______(填序号).A. 氟利昂

(1)水体富营养化会导致植物的疯长,使水中缺氧而直到水中动物死亡,故答案为:错;(2)机动车尾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等气体的排放会引起环境污染,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可以改善大气质量,故答案为:对;(3)焚烧塑料产生有毒气体气体会导致空气污染,有的塑料可以回收利用,故答案为:对;(4)垃圾分类并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约能源,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故答案为:对.

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已成为人类共同的目标。

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填“对” 或“错”)。

(1)水体的

剪纸是我国民间文化艺术瑰宝之一。

这些色彩缤纷。

形象生动的剪纸深受我的喜爱

今天,我看到了一幅精美的剪纸,它的样子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穿着五彩斑斓裙子的年轻少女头上顶了三个瓷碗,在麦田里跳着舞蹈。

凝视着这幅精美的剪纸,我的思绪也飞向了想象的王国……在一个偏僻的小村里,住着一群穷苦的村民,喜马拉雅姑娘就是其中的一个。

村里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好姑娘。

其实,这个村庄以前并不穷,而是个富裕文明的地方。

可是就在5年前的盛夏,这里却突如其来的鹅毛大雪,只过了3秒钟,整个村庄都被覆没了。

第二天早晨,人们惊奇的发现,他们辛辛苦苦盖建的砖房全都变成了脏乱不堪的臭草屋。

大家都知道,这一切都是雪鬼干的。

于是,喜马拉雅姑娘费尽周折,终于在五年后的一天找到了雪鬼,要求他把村子变回原样。

雪鬼回答道:“当然可以,要是在50分钟内没有用三碗神水把村子变回原样,再回到我身边的话,那你就会死在原地变成一座雪山

哈哈哈……”喜马拉雅姑娘狠狠的瞪了一眼雪鬼,转身把神水端走了。

她跑到村子里最高的山坡上,小心翼翼的将神水洒到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顷刻间,村子又恢复了原来的风貌。

喜马拉雅姑娘兴奋得将神碗叠在一起,放到自己的帽子上,扭起腰,跳起了欢快的“顶碗舞。

”跳着,跳着,她忘记了时间,五十分钟到了,她像一朵鲜花凋落了似的,突然倒在了地上,慢慢的,她变成了一座高耸入云、巍峨挺拔的雪山。

她就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喜马拉雅山,因为喜马拉雅姑娘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感动了天地之神,天赐予她比天还高;地赐予她比地还后,所以至今也没有一座山超过她神圣的高度

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89年12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365kuaile.cn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 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确资料。

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机关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确保护。

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确目标和蔼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 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购买力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有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 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 (五) 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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