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倾述林首页
  2. 读后感

间谍学校第一章读后感汇总90句-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2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3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4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5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6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8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9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0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1

翻开这本书,一只神奇的无形之手牵引着我,带领我走进神秘的魔法世界中......

哈利与赫敏和罗恩为了躲避伏地魔和他的随从的袭击,不得不去躲避他们的盘察。同时,在一次偶遇中,“死亡圣器”这个武器一直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而这时,伏地魔卷土重来,威胁哈利进行了一次生死决斗,最终,世界恢复和平......

一次次的危机与斗争,哈利波特都以自己的勇敢与冒险精神顽强抵抗,最终胜利。不管如何,他从来都不屈服于黑势力,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宁而努力,不言放弃。双比起来,想想我们自己,每天就是一点小事也不愿意去做,一旦遇到挫折就轻易放弃了:画不好画,不画了;写不好字,不写了;做不好事,不做了。相比之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佩服哈利波特的品质吗?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勇于改变,坚持自我地不断努力,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在于坚持,也正因此,哈利波特才让我们敬偑,因此,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坚持不懈,做一个象哈利波特一样的,持之以恒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2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七年过去了,“哈利波特"这个故事终于告一段路。七年,那是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一个男孩的成长史……这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哈利波特"圈粉无数,至今人们还坚信,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座富丽堂皇的城堡,叫霍格沃茨,那里有许多巫师正在挥舞魔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使“友谊"、“爱"这几个词受到了升华。这就非常有必要说说斯内普教授一—我们敬爱的老院长。他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人物。他从小生活在自己封闭,阴郁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疼爱没有朋友关心,直到莉莉岀现,莉莉一下子闯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们一同进入霍格沃茨,可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长大后,斯内普迷恋黑魔法,加入了食死徒,而莉莉与丈夫詹姆加入了反伏地魔的凤凰社。但当他得知莉莉将要因为自己偷听的预言被伏地魔杀害后,他苦苦哀求邓布利多教授并答应为他做任何事作为代价。斯内普信守了诺言,他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守候了十八年,他从此忠于邓布利多,时时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做间谍,周旋于伏地魔了食死徒中,就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后来彼得作为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背判了莉莉一家,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牺牲了,斯内普无法接受噩耗,抱着莉莉的尸体竭斯底里地哭喊,也毅然接受了保护莉莉的儿子———哈利的使命。在接下来几年里他一次次被人指责、怀疑、误解。但是因为莉莉和对邓布利多的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那个秘密。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老魔杖,让纳吉尼杀死了斯内普,毒牙刺进了他的脖子,他倒了下去,弥留之际,他看见了突然出现的哈利,他赶紧把隐藏了二十九年的秘密一股脑儿丢给了哈利,他已顾不上哈利是否能接受,他已没有时间,所能做的,就是看着这双酷似莉莉的绿色眼镜死去。在第七册的尾声中,哈利对他三个孩子中唯一继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儿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我们用了两代校长的名字给你起名。他们中的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大概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勇敢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哈利了,他,故事的主人公,人们所说的救世英雄,他珍惜友谊和爱,最终也因为拥有伏地魔一辈子也不会理解的爱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与为了他而死的人——父母、小天狼星和卢平一起来到伏地魔面前。然而伏地魔又一次失策了,他的死咒仅仅摧毁了哈利身上残留的灵魂碎片。哈利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早已使他有了选择死亡的权利。他没死,他杀死了伏地魔,或者可以说,是伏地魔杀死了自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五十多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走过了十七年漫长而饱经苦难的峥嵘岁月,当然了,功劳不是哈利一人的,少不了智慧的赫敏,忠诚的罗恩,睿智的邓布利多教授,等等。

这个爱与勇气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它虽然看起来不真实,很多人喜欢把它与童话划上等号,但我不这么认为,它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它就像当今人类社会的缩影,有失去至亲的痛苦,有残酷的战争,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始终不缺乏爱与希望,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我想,这些早已足够说明为什么《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有上百万粉丝了,感谢罗琳阿姨,我们亲爱的作者,为我们营造了这样一个奇幻美妙的世界让我对“死亡、“爱”、“友谊”有了更深厚的认识与理解。那个关于“大难不死的男孩”如何成长,并利用爱与勇气战胜邪恶的故事,将在巫师界和麻瓜界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直到它被拓刻在布满灰尘的历史中,变成童话,化作传奇……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3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4

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包括我)。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韦斯莱的婚礼上,遭到食死徒的袭击,带上他们的东西(有隐形衣等),来到了哈利的教父的房子里。哈利的教父已经死去了,但哈利还是十分想念他。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凤凰社里,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的教父)被杀死的一瞬接,我眼睛有点湿湿的......好了,接着讲。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赫敏还去了格里戈维奇山谷(好像是这个名字),被伏地魔袭击,哈利的魔杖断掉,已经不能再用。罗恩就在那不久之后,遇见了哈利,把要拿上格兰芬多宝剑的哈利,救了上来。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走,又借助小精灵波比的帮助救出了卢娜、拉坏、安迪等。他们回到了学校里,最终,将魂器统统消灭。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道:哈利太勇敢了!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了不起的纳威,他在平常虽然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在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的友谊、亲情,以及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如果没有他的一手辅导,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呢?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也去看看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5

在漆黑一片的夜晚,一座高耸入云,带着浓厚欧式风格的城堡显得庄严肃穆,但在城堡内,一片片惨叫和咒语,一根根魔杖使出咒语,一个又一个人倒下,那伏地魔最终被哈利杀死,那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洒进城堡,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七部,一切的迷团都将在此书中揭晓,为我们展开一场殊死大战。

哈利的十七岁生日就结束了,但因伏地魔要杀死哈利,为了保护他,凤凰社的社员将他进行转移,尽管消息走露,但哈利还是成功逃脱。

哈利与罗恩、赫敏在探听魂器的下落,无奈被食死徒盯上,不易出门,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弗他们销毁了斯莱特林的挂坠金,但自己却失去性命,随后卢娜的父亲为了女儿出卖哈利,哈利逃脱,之中二个死亡圣器都落入哈利手中,他们为赫奇帕奇的金杯潜入古灵阁,销毁之后却被妖精们发现,他们骑着火龙看守古灵阁的火龙冲出银行,魂器被毁了5个,剩下的主冠在霍格沃茨内,但他们不能进去,校长是食死徒——斯内普,最终他们再三权衡,还是进入学校内,从而展开与伏地魔的较量。

哈利在书中是正义的代表,他勇敢着且善良着,赫敏有着过人的智慧,使哈利解决了许多事,而罗恩,虽然他有时会造成麻烦,但罗恩给了他们勇气与信心。

在最后的决战中,纳威率领学生与食死徒战斗,场面十分激烈,而斯内普原来是谍中谍,是暗中派去的间谍。当哈利得知自己就是最后一个魂器时,他心中没有懦弱,没有恐惧,当他与伏地魔在森林中,他选择了死,他为了更多的人活着,他是伏地魔最后的防线,这种精神与做为不是平常人所有的。

“胜利的一方总是属于正义的一方”,这话是不错的,哈利是善,而伏地魔是恶,善与恶,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就如哈利所说“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支持哈利要走向死亡并消灭死亡的是爱,哈利他战胜了死亡,心中永远强大!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6

迎来十七岁生日的哈利波特,将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但欢喜之余,邪恶的伏地魔带领食死徒大军卷土重来,统治了半个魔法世界,战争和恐惧的阴霾笼罩大地。年纪轻轻的哈特肩负抗争的命运。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决中,哈利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亲友的帮助下成功击败伏地魔。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是人生命归宿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你生前的所作所为。正如哈利·波特的父母,他们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孩子好好的活着,他们死而无怨。还有疯眼汉、凤凰社成员,千千万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不,他们是怕死,但为了保护哈利·波特,保护魔法学校,保护更多的没有反抗能力的麻年爪们,面向死亡,他们没有任何恐惧。

波特之“死”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流泪,为他号啕大哭,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付出年轻的生命?人们支持他,同情他,哪怕失败也要陪伴他到最后的最后。而对伏地魔的表现则迥然不同,当波特“复活”时,大批食死徒离他逃去,被他迫害而战斗的魔兽也在最后正义与邪恶的决择中离他而去。他死后,得不到人们丝毫同情。

每当我看到大街上走满了送葬的人,心中就心潮腾涌:人本来就是一死,死亡只是人生命中的另一归宿,是人生存的另一种境界,虽然我们见不到亲友熟悉的面孔,但只要他能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的知足了,何必将金钱白白浪费呢?

人固有一死,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心中。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份爱与生活无处不在。在这面的神圣的镜前,他们自由的交流,坦诚而又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蜻蜓眼的优秀读后感一

蜻蜓眼是曹文轩获得安徒生童话奖之后写的第一本书,小说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写的是之后三四十年间发生在中国上海、法国马赛、中国宜宾三座城市之间,中法结合的一家三代人的生活及遭遇。小说以中法混血儿孩子阿梅的成长为线索,以孩子的视角勾勒出那个特殊年代中一家人的相扶相帮。人类无法避免乱世的伤残,但人类永远珍视初心和童真。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梅是一个善良,美丽,善解人意十分懂事的“小钢琴家”。作者曹文轩用平淡而有温暖的手法生动的刻画出了阿梅是一个懂事又令人心疼的孩子。看似稚嫩的外表早已慢慢读懂大人们的苦楚。阿梅一家在时代的重压下相互扶持,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正能量。但不代表在我们的和平时代,坚强就只能纸上谈兵了呀。坚强、善良、孝敬等等中华传统美德还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学生,想必人人都会背。不管是什么都不能空喊口号。如果大家都能静下心来多读书,多思考,兴许就会少一些被高考逼疯,被现实弄得抑郁的人了吧。

曹文轩这样评价自己的书:“故事是中国的,主题是人类的.。我们必须知道,中国发生的故事,只是人类通过人性在中国的特殊表现。”作者说他喜欢珍藏故事。我尊重作者的看法,但是我也想保留下自己的想法,正是因为我担心自己的想法和观念会变,所以我才需要在想写的时候就紧紧抓住自己的思绪,我担心自己以后看到的世界就不一样了,但这也是因为自己的观念还不够成熟,对自己不够自信,才会如此。

总之,多说无益,好书需要自己品味。我建议大家看看这本书多读读温情的故事,对自己有好处。

蜻蜓眼的优秀读后感二

刚拿到这本书时,我兴奋、开心至极,扫了一眼这本书的名字“蜻蜓眼”,我还傻傻地认为这本书讲得是蜻蜓的眼睛。但是,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与我想得大不相同。

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到了法国女子奥莎妮。这俩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他们到上海定居,并生下四个儿女。而这“蜻蜓眼”是太爷爷送给奥莎妮的礼物。“蜻蜓眼”看上去像眨巴着并闪动着目光的眼睛。把它接近光源时,那珠子似乎是活的一样,一只只眼睛,都在不住地眨巴着,就像有蜻蜓停在树枝上,在转动着脑袋。

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女,渐渐地融入了中国的生活。但是,奥莎妮毕竟是异国血统,而这异国血统却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两次暴风雨。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是气愤的。我特别恨那个谣言的主人(谣言最开始出自谁的口中),如果没有他的话,“杜梅溪是资本家,经常剥削穷人的生活,奥莎妮是外国特务,是间谍”。那么,爷爷和奶奶就会多活几年了。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月光下》这一章。主要讲了阿梅,奶奶的孙女要去参加学校的钢琴比赛。比赛那天阿梅穿的干净、漂亮。当她走到化妆老师面前,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化妆老师告诉她自己的节目被取消了,而且新校长又上阵了,因为那句谣言,所以阿梅的节目被取消了。阿梅只是个小孩子,不能因那句谣言就把她的节目取消了呀!阿梅她为比赛做了充分的准备,难道,她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吗?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要成为谣言的主人,更不要成为谣言的传递者;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更要学会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蜻蜓眼的优秀读后感三

这个暑假我看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系列《蜻蜓眼》,收获颇多。

《蜻蜓眼》主要讲述小女孩阿梅和她爷爷、奶奶的故事。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至深。蜻蜓眼是两颗像蜻蜓眼睛的珠子,是太爷爷送给奶奶的,也是爷爷和奶奶爱情的象征。

爷爷杜梅溪,曾经的水手,粗矿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无比温柔的心,与法国女子奥沙妮相识、相恋最后结成夫妻,并且生下四个儿女。当第二次战争爆发,奥沙妮毅然带着孩子们跟着回国心切的杜梅溪回到中国上海定居,她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温润和优雅。奶奶奥沙妮就是他永远的“码头”。蓝屋里有他们一家人的笑和泪,钢琴的典当与赎回,蜻蜓眼的失而复得,最后一瓶香水的艰难拥有的一连串事件,都载满了爷爷对奶奶真真的爱,汇成了一首雅致、纯美、感动之歌。

奶奶奥沙泥一别故乡几十载,直到去世前也没有机会看看故乡和亲人。在给阿梅过完生日后,她选择一个人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只是在手心里写下“我要回家”。这是优雅的奥沙妮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看到这,我的心里堵堵的,是难过?是同情?是气愤?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不仅为奥沙妮惋惜,还为她的遭遇感到同情。命运为什么要让奥沙妮与她的家人遭受如此大的罪?只因为她是一个外国人吗?那些恶人仗着有权有势就可以胡作非为?害得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我仿佛看到了在那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代,奥沙泥一家人相扶相帮,艰难而又温馨地生活着。要是他们一家人不是生活在当时的乱世,那他们该多幸福!我为自己不是生活在乱世,而是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而感到幸运。

这本书我最喜欢和佩服的就是奥沙妮了,她善良、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总是感动着我。她是个贤惠的妻子、伟大的母亲、和蔼的奶奶,“即使在阴云密布的日子里,也要永远保持微笑”。

《蜻蜓眼》读后感1

乐观是希望的明灯,它指引着你从危险峡谷中步向坦途,使你得到新的生命,新的希望。(达尔文)

《蜻蜓眼》这个故事描写了从上世纪30年代那时候开始,之后三四十年间,发生在中国上海、法国马赛、中国宜宾三座城市之间,中法结合的一家三代人的生活及遭遇。

中国男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遇到了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二战期间,他们搬到了中国上海定居,本来他们生活的很幸福,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异国血统给家庭带来了灾难。他们家遭遇了四次强盗的抢劫,连祖传的蜻蜓眼挂件也被抢走了,最后不得不用四幅名家的名画去换回祖传的爱情信物,因此他们也变得更加贫困。但是他们一家人却始终满怀爱意、相扶相帮、相濡以沫地笑对生活的各种苦难。

曹文轩伯伯是个喜欢珍藏故事的人,他说:“《蜻蜓眼》无疑是我个人创作史上一部很重要的书。”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这本书的写作手法特殊?还是因为故事的创作很曲折?亦或是故事内容蕴含的精神世界很丰富?

从我好奇地打开书,一口气看完了整个故事,直到书房外夏日西斜,我终于明白了他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这个故事作者藏了30年,在作者记忆的原野上生长,他用自己岁月的阳光、经验的风雨和知识的甘露造就了它。

故事以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主要线索,跌宕起伏,书中的很多生活点滴都让我印象深刻并为之感动。虽然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种种不如意,可是他们心中始终充满了对家人的爱,并没有对生活失望,而是乐观面对,依然在痛苦中学会微笑着去寻找快乐。

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是很不容易做到的。我们总会在生活中遇到不好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因为生活的挫折而气馁或者心怀仇视,要想始终保持心中有爱,笑对生活,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我曾在网上看到过妈妈同事,全国道德模范吴梅丽的事迹,后来我还看到她荣登了“中国好人榜”。她面对丈夫的重疾,乐观有爱,与丈夫患难与共。每一天,都为丈夫准备8次荤素搭配的流食,用针筒一点一点注进胃管;每隔一会儿,她都要去检查插在丈夫身上的各类管子,及时为他吸痰、换管、消毒;为了给丈夫舒筋活血,她学会了针灸、按摩等护理技能,让丈夫从未生过一次褥疮。她还自制拼音板,仅凭眼神交流,她鼓励丈夫创作从纪实写起,然后是札记、诗歌。吴梅丽和丈夫把他们在医院的点点滴滴合写成一本4万多字的书,取名《把心捂热--一个"渐冻人"的生命日记》,书出版后,妈妈还专门买了一本让吴阿姨签名,他们还把稿酬的一半捐给“融化渐冻的心”慈善机构。

他们的这份爱,就像小说里的阿梅体会着爷爷奶奶面对生活困苦和各种不如意,还依然视对方为自己停靠的码头一样,让人乐观、坚强、善良。我想阿梅以后也会像她爷爷奶奶一样,乐观地好好生活,享受幸福。因为爱会传递,它不只发生在小说里,也真实发生在身边。

暑假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因为前一天加班晚了,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她还在熟睡。我想到她平时工作辛苦,就想给妈妈煮点意面。我从冰箱里取出面条放进锅里,又加了点水,打着火。没过一会儿,两边的水都差不多烧开了。我用筷子搅拌了一下肉末,翻滚的水珠调皮地“跳”到我手背上。哇!好烫。我“啊”了一声扔掉了筷子,看着手背上立刻起来的红点点,心里不禁有些慌乱和不安,怎么办?要是起水泡了怎么办?到底该怎么烧啊?……这些问题压得我有些气喘。但是我又有些不甘心。“加油!我应该战胜挫折,我要为妈妈做点事。”我自言自语地为自己打气。于是我把火关了,小心地用勺子把面条一点点捞到盘子里放好备用,再学着妈妈平时的样子,用汤勺把浮在水面上的那层如泡沫一样的肉色絮状物一点点捞到水槽里。

大概是动静太大了,我吵醒了妈妈,“我想给你烧点意大利肉酱面,不过好像做的不太好。”妈妈从我手里接过了盘子,拌上番茄酱,尝了一口,笑着拥过我说:“这是我吃过的独一无二的意面,因为这是你克服困难后做出来的。”那一刻,我是多么激动啊!我爱妈妈,全力以赴地想去为她做点事,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结果是我们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微笑的自己。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爱让我们学会不轻易放弃,乐观微笑地去努力面对。列夫·托尔斯泰说:“生活,就应当努力使之美好起来。”

很多名人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努力做到了这一点。霍金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他也消沉过一段时间,曾有6次非常近距离的和死神交手,他都顽强地活了下来;布里睿智演奏时断了一根手指,但他还是从容、乐观、洒脱,心头有不肯失落的信念;海伦·凯勒,一岁半时因病成了一个盲聋哑人,但她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学习数学、自然、法语、德语,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女子学院。

虽然小孩子的世界没有大人那么复杂,但是我们也会遇到很多挫折。比如认真努力地复习,但是还是在考试的时候遭遇了滑铁卢;比如好不容易买来的新玩具,自己都舍不得玩,却被其他小朋友弄坏了;比如穿上的漂亮的鞋子,自我感觉很不错,却遇到了下雨天弄脏了或者被其他小朋友课间踩脏了。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我们要常想一二,像奥莎妮一样,心中怀着爱意,对别人善意地微笑,乐观地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因为心中有爱,笑对生活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

感谢曹文轩伯伯用庄重的语调讲述了“蜻蜓眼”这个蕴含高尚感情的故事,让我在这个炎炎的夏日畅游书海,感受到了人类高尚情感的汹涌澎湃,如海浪般冲击着,不曾停歇却让人沉醉其中。

《蜻蜓眼》读后感2

《蜻蜓眼》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他的主要作品有:《天瓢》、《红瓦》、《草房子》、《根鸟》、《细米》、《羽毛》、《丁丁当当》、《大王书》、《我的儿子皮卡》、《青铜葵花》……还在2023年获得国际安徒生奖!而这本《蜻蜓眼》是送给他的朋友——阿微的。

这本书是先说明中国杜梅溪和法国德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女儿。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的融入了中国快乐的生活!

蜻蜓眼在这里表示的不是蜻蜓的双眼,而是指奥莎妮有多么的爱杜梅溪,而杜梅溪有多么勇敢,这文章有一句描写了出来“爷爷用身子挡住了奶奶”,这句话中是说家里有坏蛋的`时候,你看爷爷有多勇敢啊!为了奶奶连他自己的命都不要了,这体现了爷爷对奶奶发自内心的爱,爱奶奶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就算最后伤心,但他的心灵并没有伤心,而是快乐的在人家流动着。

《蜻蜓眼》读后感3

《蜻蜓眼》写的不是蜻蜓眼的明亮、尖锐,而是写名叫蜻蜓眼的宝石,这条镶有蜻蜓眼的项链即给主人公带来幸福,又给她带来了伤害。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温情又悲惨的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全文充满浓浓的亲情,感人至深,堪称佳作。小说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时代背景,那是一个离我们不远却很陌生的年代。太爷爷一心想让爷爷杜梅溪操控家里的丝绸公司,但爷爷却当了一名水手,漂洋过海,直到在法国马赛遇见了奶奶奥莎妮,他们一见钟情,最终爷爷奶奶一块回了老家上海,在蓝屋和可爱的孙子孙女度过一段时光,又度过了一生。

奥莎妮子孙满堂。奶奶最疼爱的是唯一的孙女阿梅。奶奶给孙子孙女织毛衣时,总会为阿梅多织一件。当孙子们想和阿梅玩耍时,奶奶也不让,怕他们伤了阿梅。每次经过蛋糕店时,奶奶总是给阿梅买一块蛋糕,但阿梅也会先叉上一块给奶奶······日子过得富裕又丰厚,幸福又美满。是多让人羡慕啊!

然而有一天,他们好景不长,爷爷突然从丝绸公司的老板成了普通员工,生活越来越困难。但爷爷还是为奶奶栽了一棵奶奶家乡马赛后花园的杏树,奶奶也为阿梅买了一架钢琴,但家里变的空荡荡的,东西全部被送到了当铺当掉了,蓝屋一天一天变成了空架子。这年秋天奶奶倒下了,为了奶奶动手术的钱,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和奶奶当掉了钢琴。当奶奶手术成功回到家,发现钢琴不见了,大发雷霆,把母亲给她的一枚镶有钻石的戒指当了钱,又把钢琴买了回来。生活虽然艰苦,但奶奶对孩子的情永远存在。这多么使人感动。

一九六六年,蓝屋的噩梦开始了。街上到处是呐喊声,喊着:“打倒什么什么”学校也变了,奶奶的孙子阿朗原来在在学校里的形象是令人羡慕的,现在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洋人误会奥莎妮是潜伏多年的间谍。阿梅在学校也深感不安,同学们离她越来越远。阿梅感到无比的孤独。

学校组织演出,阿梅演奏钢琴节目,当阿梅兴致勃勃的去演出,结果她的节目被取消了,她的梦破灭了!这是为什么?阿梅奶奶一家人多么痛苦,这是什么世道。我为阿梅不能参加演出而遗憾!

第二天上午十点,一些年轻人闯入蓝屋,误会爷爷是罪恶累累的资本家,奶奶是潜入已久的特务,一会儿蓝屋就被糟蹋了,他们非要搜出电台,发报机,搜不出,就任意乱来,爷爷奶奶最终被那群人的头头押走了,奶奶送去砖厂劳动了,爷爷送去养猪厂干活了。看到这儿,我愤怒了:“他们怎么可以这样,这样残害老人吗!”

爷爷奶奶终于回家了,但奶奶的香水用完了,爷爷用一块战国时期的玉换了一个法国女子的香水,但又被误为老特务,被一群人拳打脚踢。我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书上:“他们这是在干什么?爷爷年老体弱,这群年轻人,凭什么欺负老人!”我也被爷爷为了奶奶而负伤而感到无比。

年轻人三番五次的打劫蓝屋,又一次把爷爷的腿打断了,把奶奶的结婚礼物蜻蜓眼项链抢走了,把杏树糟蹋了。之后,爷爷告别了这个充满不公的世界。奶奶被一群人不由分说的拉走,让一个理发师为奶奶剃了一个“阴阳头”准备拉上街游斗,但奶奶被一个好心人放了,回到家,选择安详的离世,从容优雅。

两位无辜的老人被你们活活逼死,这些人真是禽兽不如,我不禁大骂起来。“尊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至今都在宣传,继承发扬“尊老”精神。这些人真是可恶、可恨,应该对他们进行历史的判决!

此时,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奶奶的命运让人悲伤,使人可怜,难道她是外国人,有罪吗?爷爷奶奶的去世,象征着社会的混乱,道德的丧失,公平的缺失,没有是非之分,只有混乱的思想与秩序,最终受伤害的反而是善良无辜的百姓。

我看了这本书,即被他们一家,苦难中寻找快乐,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又被当时社会的不公而愤怒。我希望世界是公正、合法的,有是非之分,我也希望我们能与外国人友好相处,与世和平。

《蜻蜓眼》读后感4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使我终生受益的书,名叫《蜻蜓眼》。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四个儿女。二战期间,杜梅溪携法国妻子回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与温润,然而她的异国血统亦在这个特殊年月中成为这个家庭灾难的来源。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这一家人在灾难发生之前是多么幸福,奥莎妮和孙女阿梅拥有只属于她们俩的秘密,杜梅溪每天最快乐的事是看着一大帮孙子孙女在院子里胡闹。可惜这样的生活维持了没多久,整个上海陷入了混乱......他们被掠夺走大部分钱财,生活不得已拮据,甚至贫穷,但他们仍然生活得雅致,在苦难中寻找乐趣,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都已经习惯缩在厚厚的乌龟壳里,吃一点点苦头就放弃,事情不像想象那么顺利就悲观得不得了,累一点就哎呀这么累我不干了。

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现代人最大的一个缺点——不敢于面对生活。

《蜻蜓眼》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蜻蜓眼》这本书,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印记在我脑海里。

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首部长篇力作。书中主要讲了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杜梅溪携带法国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与温馨,然而她的异国血统亦在特殊的的年月中成为这个家庭灾难的来源。

在这本书里的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阿梅。阿梅是奥莎妮的小孙女,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她做事认真,弹钢琴弹的好,在三年级的一次钢琴比赛中,她获得了全市第一名。其实,阿梅性格非常善良、懂事,总是助人为乐,比如:正在上课时,坐在阿梅前面的秋秋因太饿太渴而摔倒了,正在这危急时刻,阿梅拿着水和糖喂给秋秋喝,秋秋感到好多了;早晨,阿梅刚出门,就看到了一个流浪、眼睛又大又黑、身子很细站不起来的小女孩,这时阿梅把还没吃下的一片面包和一杯水给她,小女孩很快吃喝好了以后,就站起来,靠着墙走了。

这不由地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好朋友小东,他也是一个善良、懂事的人。那一次,我们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说,先跑400米比赛,再进行活动。于是,我们兴奋极了,很快就一组一组对号入座,排着队开始跑400米。跑完400米以后,我气喘吁吁,面色苍白,站不起来,脚好像不能动似的。小东发现我的这副样子,立即就报告了体育老师。体育老师先让小东拿出一个干净的杯子,去到操场附近的饮水机里加水给我喝,再扶着我到阴凉的教室里去休息。他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我好多了,谢谢你。”没想到小东会这样回答:“不客气,帮助同学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我去操场跑400米了,你好好休息,多喝点水。”说完,他看我好多了,能行走了,就跑出教室,下了楼梯,回到操场跑400米。我望着离去的背影,心中无比感动。

阿梅、杜梅溪、奥莎妮、蜻蜓眼项链、香水、钢琴…….这是《蜻蜓眼》一书中的人和物,书中叙述的动人故事,告诉我们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我们要像主人公阿梅一样,去多一份善良,创造好世界吧!

《蜻蜓眼》读后感6

第一次看到如此新奇的书名——《蜻蜓眼》,书的封面是一个举着红油纸伞的小姑娘,跟着自己的奶奶匆忙地在雨中赶路。在这清新淡雅的封面背后蕴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怀揣着这样的好奇,我翻开了书……

小说讲述了一个温情满满的故事:阿梅出生于上海一个中法结合的家庭,与爷爷奶奶幸福地生活在蓝屋中。突然有一天,一群人闯进她的家中,诬蔑奶奶是间谍,并将家里砸得稀巴烂,从此阿梅一家便开始了苦难的生活。尽管如此,阿梅一家人不离不弃,互相帮扶,共同度过难关。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爷爷与奶奶之间相濡以沫的真情。在遭受变故之后,阿梅一家一贫如洗。一天爷爷发现奶奶的香水用完了,但奶奶却隐瞒了下来。(因为奶奶是法国人,所以香水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爷爷知道后就拿着家里仅剩下的一块好玉去换香水,一路遭受白眼和嘲笑,最终找到一位洋人女士,换到一瓶低廉的香水,满足了奶奶的心愿。

读到这里,我由衷地对爷爷感到敬佩。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不顾一切第一时间保护奶奶。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另一个故事:那时蓝屋失去了收入来源,只能靠变卖屋子里的家具维持生计,爷爷注意到奶奶对家乡的思念,就卖了自己珍藏的一块好表,买下一棵代表家乡的银杏树,栽在了花园里来缓解奶奶的思乡情切。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我被爷爷对奶奶的真心所感动了。他们同甘共苦三十多年,爷爷就像一棵大树,为奶奶挡风遮雨;而奶奶就像一束阳光,给爷爷带来温暖光明。生活中也有像这样为你付出真心的人吗?我认为真正的朋友也应该是这样:默默关注你的心情,互相理解包容,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付出所有;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默默陪伴。朋友之间的温情也同样动人。

每当你翻开这本书时,蜻蜓眼的光芒连同真心洒满了世界的每个角落。

《蜻蜓眼》读后感7

曹文轩,这个名字你一定熟悉,《草房子》就是他自己代表作,但是,在我看来《蜻蜓眼》这部小说也不输《草房子》。

曹文轩的小说一贯走的是亲情风,看着看着,不觉会让人落泪,无论是见证生死离别的《草房子》,还是这部充满悲情的《蜻蜓眼》,最终的结局总会出人意料,令人感动。

《蜻蜓眼》讲述了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婚,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杜梅溪携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中国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优雅与温润,然而她的异族血统亦在特殊的年月中成为这个家庭灾难的来源。小说以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主要故事线索,并以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了在那个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

《下落》这个故事,是最令我感动的。阿梅离开了上海,去了四川宜宾。奶奶的蜻蜓眼被抢走,导致神经错乱。爷爷发誓要夺回蜻蜓眼,却未能实现承诺,离开人世……一个原本富裕的大家庭,渐渐衰落,成为了历史……

家人,是一生中最重要的,孟子云:“无父无君,乃禽兽也”,连古人都明白了这一道理,那我们又怎能不尊重家人呢?什么是幸福?也许在以前,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幸福。但如今,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地位,名利才是最重要的,家人,朋友,亲情,友情有算点什么?有些小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出卖家人和朋友,只为那一点点钱,和老板的青睐,可是他们却失去了最最重要的东西,没有了亲人和朋友的支持和帮助,以后遇到困难时有谁来鼓励你?俗话说:“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如果你连信任你的人都没有,那你在社会上不管地位又多高,你都是一个失败的人,一个忘记亲情的守财奴!

《蜻蜓眼》是一部具有魔力的小说,催人泪下的故事道出了人间的真谛……

《蜻蜓眼》读后感8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既有趣而又让我感动的小说——《蜻蜓眼》。刚看到书名时,我以为和蜻蜓的眼睛有关,等到读完之后我才明白读书不能只凭书名就下结论。小说的题目源于两条像蜻蜓眼睛似的项链,所以取名《蜻蜓眼》。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国际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之前我还读过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我非常喜欢读曹伯伯的书,总觉得他的书里带着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情感,感觉非常舒服,后来妈妈告诉我,那就是爱。

这本小说以一个小姑娘阿梅的成长为主要故事线索,通过阿梅的视角勾勒出他们一家人在特殊岁月里相互扶持,努力度过难关的动人情景。整本小说都洋溢着一股暖暖的爱意。

《毛衣》一章中,奶奶为了给10个孩子每人织一件新毛衣,想尽了办法,最后拆掉了自己和爷爷的几件毛衣,小姑姑不忍母亲为毛线的数量发愁,也拆掉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件毛衣。毛线的数量终于凑够了。那是多么艰难的岁月啊!这一件件美丽的毛衣中都包含了奶奶对孙子孙女浓浓的爱。读到这,我看到了自己穿的毛衣,这也是妈妈亲手织的啊!妈妈那满腔的爱意都通过那一针一线蕴藏在毛衣中。

在读《油纸伞》一章时,我仿佛也随着作者的描述回到了那个下雨天,奶奶和阿梅一人独撑一把红色的油纸伞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大一小,一老一少,伞下有属于她们祖孙的小秘密,甜蜜而又带点苦涩。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既为一家人的相濡以沫而感动,又为那个动荡不安的社会所造成的悲剧而感到惋惜。我多么希望阿梅和奶奶能生活在今天啊!和谐,平安,美好的今天!

《蜻蜓眼》读后感9

这几天,我一直在反复阅读《蜻蜓眼》这本书。

每当我阅读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时,就会有一个长相神态与众不同,小小的、嫩白的面孔上有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小女孩牵着一位眼神慈祥的老太太的手出现在我眼前。你肯定很想知道她是谁吧?对,那就是小女孩阿梅和她的奶奶奥莎妮。这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们一老一小,一起共度难关,不论日子有多艰难,她们总是一起用微笑来面对。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故事是《月光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大家都认为阿梅的奶奶奥莎妮是洋鬼子,都疏远了阿梅。胡妈因此感到惶惶不安。后来,阿梅得到一个好消息学校让她去弹奏钢琴,但是之后阿梅的钢琴节目被取消了。阿梅非常伤心,在学校小竹林里抱着她的好朋友黑猫伤心地哭啊,哭啊,一直哭到放学。她回家之后,隐瞒了学校取消她节目这回事。可奶奶看出了阿梅的心思,便去安慰她,直到她冷静下来。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阿梅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她知道大人们压力很大,便没有把学校取消她节目的事告诉大人,以免他们担心。而奶奶奥莎妮很善解人意,她和阿梅心意相通,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有心事,并且安慰她。这个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如果我就是阿梅的话,受到那么大的挫折心中肯定承受不住,回家后一定会向妈妈倾诉一番。我要向阿梅学习的就是她的那种懂事体贴。不知你看了这个故事会作何感想呢?

这本书可真是令我陶醉,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让我回味良久、难以忘怀。

《蜻蜓眼》读后感10

这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这就是曹文轩的《蜻蜓眼》。

《蜻蜓眼》以一个孩子的成长为故事主线,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到了那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梅向我招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朝我笑……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的乐观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说的苦楚。在曹文轩的笔下,他们就像活了过来,为了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章叫《钢琴》,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里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可卖些钱。迫不得已,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琴给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琴了。最后奶奶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有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有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

圣人说,人一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还是书中,人也都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会面临做出选择,选善则善,选恶则恶。这也构成了人的千姿百态。正如曹文轩老师在序言中说道:“故事是中国的,主题是人类的。要从故事中,从中国人的喜怒哀乐中,看到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和千古不变的基本人性。”《蜻蜓眼》展现的正是人性最真实的一面。

《蜻蜓眼》读后感11

《蜻蜓眼》是一部长篇小说,有大仲马的感觉,有卡尔维诺的味道,是让编辑盼了7年之久的作品,是曹先生珍藏了30多年的心底情结,是一个凄美感人厚重的故事,是一段中法跨国之恋的传奇,是一部对那个特殊时代灾难浩劫的抨击,是一种对当今幸福美好生活的珍惜,更是对生命的意义信念执着追求的坚持!

走近《蜻蜓眼》,仰视曹文轩经典文学,倾听故事中的人物对话,便是这个静静的夜晚唯一可做的事情。是的,我洗净了手,缓步坐于窗前。开了窗,打开纱幔,轻拢长发,做一个深呼吸。开启扉页,闭一闭眼,努力打破对故事的预先猜测。而后,开始阅读。故事是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到以后的三四十年间发生在马赛、上海、宜宾三座城市的一家三代人的生活和遭遇。在忠实记述各种大大小小变故的同时,艺术地吐露对初心和童真的珍爱、痛失和修复、重整之愿。坚守心中不灭的爱与美,构建起人性光辉的僻护所,这也是曹先生作品永恒的旋律。其基调保持曹先生创作风格一贯的优美,落语精确,情感收放自然,节奏时而舒缓,时而紧张。情节跌宕起伏,欲罢不能。这心刚放了下来,又突然被悬吊起来,变幻莫测。故事仿佛有一股魔力吸引着你非一气读完不可。要知道,这可是曹先生作品突出的特点!我不得不擦擦紧张的眼睛,活动活动一直抻着的脖颈,重新追随故事的轨迹。就这样,几经循环,几度调节。读着读着,人物便动了起来,场景便动了起来,一切便活了起来。于是,一股暖融融的爱意和美的韵味就随着醉人的音符一般的文字流淌开去,一部动感迷人的电影立即倾泻于我的眼前。

在充满喧嚣与骚动的今天,人们处于快节奏的生活中,很多的时候是飘着脚丫子走路。“感动”两字似乎很难寻见,一切变得无所谓,人与人之间关系淡薄,甚至恣意滥踏生命。可以慎重地说,苦难教育在当今教育(社会、家庭、学校)中已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而曹文轩先生的《蜻蜓眼》却是一部让人沉静下来的高品质的书,它就是一轮太阳,会照亮你躁动且正在成长的心房。它给人以启迪,以省悟,让我们重新定位自己,反思昨天,憧憬明天,向着前方稳稳地走去。所以,打开《蜻蜓眼》,你不会有遗憾!夜深了,一股凉意袭上肩头,我耸了耸,却不想去看时间,只想让时间凝滞在《蜻蜓眼》。空中闪烁着那么几只星星,可是与我共同分享书中的感动?

本文由qingshulin发布,不代表倾述林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ngshulin.com/duhougan/show-22573.html

联系我们

15932669617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381046319@qq.com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