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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春》读后感300字

读巴金的《春》有感300字

啊,你读了没

求...巴金《家》读后感 400字左右的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

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

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

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

《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300字读后感

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琴,不仅因为她有才华,更因为她是封建社会里剩下的唯一希望。

  我佩服她。

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

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唯一的光。

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

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

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啊。

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

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

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

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的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

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

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

“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巴金《春》读书笔记

巴金的《春》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二部。

是《家》延伸,读了些《春》。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很多情节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书中的人物更是深入我心。

读完这本《春》那些原来没有表达出来的一种抑郁的感觉又重新涌上了心头,一种不平、一种压抑、一种心痛。

很是喜欢淑华,这个看得很开的三小姐,她没有淑英的心里焦虑,没有淑贞的胆小怯懦。

她很少为觉新的遭遇而感到痛心,很少去站在淑英、淑贞的立场切身体会她们的无奈。

开朗活泼的淑华每天在这个压抑的高家公馆里享受自己作为小姐的难得的一点快活,会把克定夫妇的争吵当作热闹看。

也许淑华是没有琴那种改变时代的抱负,也许是淑华没有淑英那不服命运的反抗,也许是淑华没有淑贞对于爸妈不和的惧怕。

在那个女子不能抛头漏面的年代,淑华的优良的心理素质给她带来的是相对满足的生活。

每个人的性格都是被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经历所决定的。

当觉民要带那群小姐们出去见见世面的时候,淑英对于父亲的惧怕、淑贞对于没有和好父母的担忧,只有淑华自己主动向觉民提出内心的渴望,我不要紧的,妈不会阻挠我的。

淑华这句话说出来是挺让淑英淑贞嫉妒甚至有点不顾他人的感受,但同时也是这句话道出了淑华和高公馆里公子小姐们的不同。

淑华不是淑英,没有那个把自己往火坑里推的父亲;淑华不是淑贞,要求裹足底母亲,没有整天吵架大闹的爹娘。

淑华有的是横竖不会干预她很多但同时自己认命的周氏作为母亲,有觉新这样会承担的作为哥哥,有觉民的逃婚作为借鉴,有觉慧的出逃作为榜样。

在高公馆里,除了觉民觉慧,淑华是这一代里最敢于追求自我的,但同时由于缺少对于社会的深入认识和对周围人的体贴感受,淑华对于这个家这个社会没有那么多的失望。

淑华不是高公馆最自由的也不是最有思考能力的一个,但她肯定是最幸福的。

求2篇名著的读后感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这本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

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

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

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

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

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

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

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

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

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

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

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

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

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

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

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读后感——傲慢与偏见奥斯汀的,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

--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

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

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

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

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

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

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

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读,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

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

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

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

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

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

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

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

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

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

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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