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第一次世界大战读后感收集96句-读后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的心态。这部小说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
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中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自强不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闪烁着崇高的理想光芒、洋溢着炽热的革命激情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作者生活史为原型写成的,但又并非作者本人的自传,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典型化的文学珍品。小说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成长的历程,真实而艺术地反映了从十月革命、国内战斗到恢复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苏联社会特点和时代气氛,热情歌颂了为祖国而战的苏联年轻一代,展示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精神风貌。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内战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地拼搏,活出了生命的真正价值。1927年,保尔完全瘫痪,继而双目失明。这对一个人来讲,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一生坎坷,还要经历病情的折磨,虽然保尔想放弃过,但是他还是站起来了,用另一种武器与命运抗争。那就是写作。他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下来,激励着那些同他一样的人们。我们怎能不说保尔的一生富有多少的传奇色彩。
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有这样的人生了。可我们不得不说保尔的故事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遇到打击时,就该像保尔一样。保尔遇到的是打的困难,而我们的困难远不及他的。既然那么大的困难保尔已经战胜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小困难呢?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在我们面前低头的。在不断地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
从另一角度看,保尔的经历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人生,不是虚度光阴。既然世界给了我们生命就该好好利用生命中的时间。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长又短的人生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平平淡淡的就这样过期吗?尽管不可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那么我们还不能身边的人付出吗?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来很长的人生其实会很快就过去。所以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吧,至少不会辜负这个生命的存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含有太多的道理。只有慢慢去体味,才能找出它给我们带来的意义。我真诚的感谢它,教会了我人生的意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烈日炎炎的午后,空调“呼呼”的吹着。杯中的冰块时不时的发出崩裂的声音,手指在杯口一圈又一圈的摩擦着。时间怀着恶意从我头顶流逝,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一分钟。无所谓了,反正我无事可做。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开始读并读完了《第一次看世界》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对这本书怀有什么精彩、有趣之类的期待,完全只是打发时间。我是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的,所以从窗帘褶皱里流泻下来的些许阳光,被切割成了薄片,落在书中的文字上,细细碎碎,亮亮晶晶。当我细细读完最后一张合上书本时,才发觉阳光已变得昏黄,太阳也已经悬在山头,甚至有几户人家亮起了灯了。
书已看完,有些感想想与汝等分享一下。这本名为《第一次看世界》的书中记载的只是些普通却蕴藏着美好精神和趣味的儿童文学故事,例如:
《四季的风》作者从四季结构开始,以巧妙地方式说明了风在四季各不相同的缘由。同时风的动和苦孩子常年躺在床上的静形成流动的和谐,其间丰沛的感情震撼了我的心。
《“歪脑袋”木头桩》写的是一个老木头桩,顽固又自以为是。但女孩们跳皮筋的旋律却震撼了老木头桩的心,并唤醒了它的回忆。作者用心设计女孩们和老木头桩的两次相遇,从而传达出 童心的魅力。且文中的描写都极富有诗意:“皮筋老想缠住那些腿,可就是缠不住,那些腿在飞”。这样的语句清浅而深刻,简单却富有诗意,我们会自然体悟到作者巧妙蕴藏在诗意语句里的哲思。
《南南和胡子爷爷》围绕着小男孩南南和胡子爷爷相遇前后,发生了许多离奇却有趣的事情,如:南南要去看戏、狼要去吃南南、胡子爷爷保护南南、南南演戏……
事件的连接似乎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反而有些混乱,但这却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是梦呀!呈现了梦的自然形态。不过本文却没有教育意义,只是一个纯粹的孩子的梦。但这种艺术手法和理念都十分新颖。
这本书是今年新出版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是书中的文章都不是简单的选用已有的名著名篇,而是从当代儿童文学的纯粹艺术出发。挑选的是那些在审美趣味和艺术价值上更加体现经典性、持久性作品,在审美和人文层面,是温暖、大气、纯粹、美好的,这些一直潜藏在文学遗产的深处,并一直都是无比珍贵的部分,需要我们用心发现,品读这些作品蕴藏的美好精神和趣味。
因为这本书是一种全新并且新颖的儿童文学书籍,所以难免会有一种世界观的颠倒,会有一些历史的距离,也难免会产生某种审美的隔膜。但它们那些永恒的魅力和力量确是怎么也让人忽视不掉的。
这是一本既富有经典感,又具有当代审美意识和人文趣味的儿童文学读物,我推荐当代儿童去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仍记得那是一个慵懒的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米白色的书柜变得更加迷人,轻轻抽出那本《城南旧事》——这是我女儿的书,之前虽没读过,但“英子”这个人物却早已通过女儿的小嘴巴,走进了我的生活。翻开书本,走进故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一件件娓娓道来的纯朴“旧事”。第一次,我走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真实人性世界的善恶、冷暖;也是第一次,我触摸到了“小英子”那颗纯真美好的童心……一出精彩绝伦的活剧在我面前隆重上演!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的一家。我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婉转的诗,如一幅恬静而含蓄的画。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在最使小英子感到好奇的惠安馆里,她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竟还发现与自己快乐嬉戏的小伙伴妞儿,原来是秀贞失散多年的女儿,于是英子促成了她们的母女相认;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与“小偷”结识,她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并与“小偷”共同许下了最美的承诺----我们看海去;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无奈、伤心、难过;爸爸病危,骊歌响起,落花静默,而此时的英子却前所未有的镇定,一如“小小的大人”……
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部部电影,发生在小英子的生活里,有开始,亦有结局,有相识,亦有别离。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从容容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诉说它自己。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许多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老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英子更是从这一部部电影中,从自己的生活中慢慢体会,悄悄成长。
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部诉说成长的童话,它在无声地讲述着英子成长的历程,成长总与离伤相伴,在一次次相识与离别的过程中,英子也从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了“小小的大人”。“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其实我们也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也和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恍然惊觉自己已经长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读了《简·爱》这本小说,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感受吧。
《简·爱》这本小说虽然历时长久,但影响深远。主人公简·爱虽然平凡,不出众,却最终一样得到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她身上具有一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她在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下,仍然骄傲地活出了自我。
小说的一开始,交代了简·爱家庭背景的黑暗,简·爱在表哥约翰的欺辱下和他扭打起来。但这在当时是不被接受的,简·爱被关进了红屋子。她抱怨过自己的身世,却没有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她坚信里德太太是错的,违背了里德舅舅的遗愿。这不禁令人感到震撼,简爱还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孩童,最初的她通过行动争取地位的平等,以及受到惩罚后的挣扎,反应了她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性格。
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在劳渥德学校的经历揭露了社会残酷的教育制度以及满口道德的伪君子形象。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也反映了当时她的宽容,忍让并不被社会所接受,最终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它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当她以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而又想把她留在桑菲尔德的时候,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通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展现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每一个人。
结局是美好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这种从一个寄人篱下遭人嘲讽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蜕变,绝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简爱像那跌跌撞撞跋涉长空的海燕,在风雨中拼搏,敢于向外界种种不公拼出一份倔强,挫折和磨难使她更加坚强,意志更加坚定。风雨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迎来了明媚的曙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有歧视的言论也不在少数,例如男生比女生智力发达,比女生聪明;女孩姣好的容貌能提升面试成功率等。在这之前,我也曾认为自己在创造方面比不上男生,读了《简·爱》后,我才明白:一切的舆论,理所应当,都应化为虚幻,没有什么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绝对。
每个人都是待放的花朵,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能够阻止他们绽放。我们在成长路上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公,都不应选择妥协,而是像简·爱那样通过拼搏证实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春天,尽情地开出应有的色彩。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6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著《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因此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而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己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现在只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面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终于,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己的信念见到了希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快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快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快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曾经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但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8
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这是罗曼。罗兰说过的一句话。正如在太平洋上那个海豚样的小岛上顽强生活着的那个女孩一般,她用自己坚强的生命,在奥台尔的笔下谱写了一部《蓝色的海豚岛》的传奇。
《蓝色的海豚岛》一书向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太平洋上,有一个岛屿,它形似一只躺卧的海豚,故名“海豚岛”。海豚岛上有野狗,有小鸟,有印第安人生活着。岛的周围有海狮,有海豚。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岛上。可有一天,一群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杀害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决定逃走。可一名十二岁的小女孩卡拉娜和她的弟弟却因没赶上离开的船而被留在岛上。一天夜里,一群野狗的首领叼走了卡拉娜的弟弟。卡拉娜在愤怒之下用箭射中了那只野狗的胸口。几天后,卡拉娜再次找到那只野狗,发现它还活着,便收养了它。后来卡拉娜又收养了两只狗,两只鸟和一只狐狸,他们一同而对危险,一同寻找食物,在危机四伏的海豚岛上活了下来。直到十八年后,卡拉娜才等到救援的船只,离开了海豚岛。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好好反思:如果我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我能活下来吗?如果是我遇到危险,我能战胜恐惧,冷静面对吗?这些我多半是做不到的。再想想那次我“丢脸”的经历,便觉得更加惭愧……。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刚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我提着一只篮子到离家不远的水果店去买水果。刚付完钱,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感觉脸上被打到了一滴水花,接着两点、三点……下雨了!可当时我的反应却不是赶紧往家跑,而是像缩头乌龟样的,转身往水果店里钻。要知道水果店离我家还不到四百米,可我却就这样在水果店里站着,站了四十分钟,等雨停了才转身往家走。现在再想想,当时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幼稚,更多的是我对生活经验的缺乏以及我遇到困难时不敢面对而是逃避的事实。这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最忌讳的一点。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青少年,即使不用面对海豚岛那样的危险与苦难,也不能因此失去我们面对困难的不移的信念与决心。卡拉娜正是有了这样的心态,才能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最可怕的永远不是外界的风吹雨打,而是自己内心的冰雪风霜。战胜自我,要独立自强。也要坚定信念。不能永远依靠身边的人,也不能在任何时刻丧失信心,更不能一碰到难题就畏缩不前,自暴自弃,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战“敌人”,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战胜自己内心那个胆小怕事的自己。
合上书,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叫卡拉娜的女孩,向我招手,对我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0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1
思考一切无人问津的未知,可能可以发现无人知晓的桃源。
——题记
它们在纸页上狂舞,昏黄的光的透视下,下一层地狱的恶魔墨色的身影放声欢唱,隐约可见它们寂然而狂暴的眼神。
我百般无奈,坐在屋内,几粒光从窗间的缝隙飞奔而来,金色的光束里细小的尘埃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升腾。我知道那层薄薄的窗外是什么——奔放的云拥抱着高耸的楼房顶部,光的河流自天而下,灿烂的阳光中隐约的笑声将欢乐抛上诸天……
我烦躁地不停翻页。
只是忽的,我发现了一句话:
“兄弟不知,我是心腹兄弟,现在舍命前来救你……”
这是在“宋公明义释晁天王”中宋江见到晁盖时所述的第一句话。
我霎时间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吸引力。
我又用眼瞟了一下前文,吴用询问晁盖要不要让宋江进屋,晁盖反问宋江是否单身前来,吴用回答是,晁盖迟疑了一伙儿才同意了。
吴用是谁?晁盖的真正心腹弟兄,可他居然不认识“晁盖的心腹弟兄”宋江。
“心腹弟兄”到访,晁盖居然询问是否单身前来,且迟疑了一伙儿才让他进屋。
可见晁盖对宋江尚有戒备,绝非宋江所述“心腹弟兄”。
事实上,以晁盖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本事,即使没有宋江向晁盖告密,恐怕也能逃出官府之手。且这样,晁盖还欠下宋江一记人情。
我思考着,有了些什么发现。
淡黄色的书页上,它们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为一只只天使,圣音缭绕指引迷途的羔羊走向圣殿。
再翻看下去,我便看见了柴进落草的事情。
殷天锡仗着自己亲戚的本事,来柴进庄上闹事,便被当时暂住在柴庄的李逵一斧子劈死。
而事后李逵为了“保护柴进的家当”,连夜把柴进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往梁山泊上搬。
可是,事实上,柴进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忙”呢?
要知这天下,本应是姓柴的,只是宋祖占了这地位。因为心中有愧,便为后生留下了遗嘱,大意是说,若非造反,柴家人做什么都可原谅。
这大致就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有这“金牌”加身,柴进何须畏惧殷家人的报复呢?
而且,李逵将其家产搬上了梁山,便是让柴进坐实了“造反”的名头,他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得依着他意,乖乖上了这土匪窝。
以李逵那脑袋可绝想不出这聪明绝顶的好办法,而他又最听谁的话?
答案不言而喻。
在这浑身散发着水墨清香的仙女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如痴如醉。
这“一百单八好汉义聚”的梁山泊,或许绝非那般光明。
发现未知,思考未知,可能可以打开一番新的仙境。
思考一切,有良多收获。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2
每当有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翻开《西游记》时,心中总抱着不同的感想。它在四大名著中,似乎更易懂,更生动有趣些。尽管小时候读它认为刺激又有趣。但今时今日,永远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悟性似乎又深了一层。
齐天大圣——孙悟空。
或许“斗战胜佛”这个天上人间的称号更适合他一点儿。但是,“齐天大圣”却是我们唯一一提起他就会想到的孙悟空的名号。天依旧,云依旧,先不谈它的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就先说它的面对妖魔鬼怪时依旧分毫不减的勇敢志气吧!但这种人如今在街上并不是随意就可以遇到的。因为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的指出,而只是一味地逃避、闪躲、“踢皮球”,又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金钱或利益,放弃了每个人在最初都拥有的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初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权杖。他们输给了谁?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正义!
天蓬元帅——猪八戒。
猪八戒,法号猪悟能,名号净坛使者,本名猪刚鬣。如果说悟空是一心为朝的老臣的代表,那猪八戒就可以说是在皇帝面前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胡说八道的奸臣的代表。说奸臣是有点过火但是也毫不夸张,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他那让人大为烦火的表现,让我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他不断地在旁边煽风点火,虽说猪八戒没有火眼金睛,但怎么也是上过天庭的神仙,倘若你当时仔细分辨,孙悟空也就不用委屈了!
卷帘大将——沙悟净。
老实到没法再老实的一个形象,其实沙僧扮演着的应该是一个阶级底层的农民代表,而在《西游记》中,他似乎是除唐僧外唯一一个人形徒弟,而作用呢?似乎只有通风报信的功能。
旃檀佛——唐三藏。
在《西游记》中,他向来以慈善为怀。或许是出自家人一些缘故,他耳根子软,心肠软,心也软,往往就是这三软把他害得险些被吃掉。虽然他很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但是,不知怎,我几乎把这书吃透了,还是对这个和尚不太满意。因为他太偏执,还三番五次和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的悟空闹别扭,我相信,只要孙悟空愿意,完全可以一棒子打死他。有一次,他竟立下誓言:今后再要见你,我就堕下地狱,不得超生!但后面在他在此遇难时,悟空还是依旧来了!
天朝所有神仙——腐败代表。
你可能会疑问:“这天朝怎么可能是腐败代表呢?”其实作者吴承恩就是特意用天朝所有神仙,竟然被一只小猴子打的东倒西歪的事实,来讽刺当时朝代的腐败。
在为《西游记》的匠心臣服的同时,也为现今文化的肤浅而感到惋惜。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从而使我的人生现有了定位。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能够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应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刻。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期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应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应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正因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这天的繁荣?崇高们的烈士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应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4
“人生的价值在于何处?生命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地思考着。终于,当我读完《中学生报》后,我才知道《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中告诉了我这一切。
原来,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就会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风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趣味的。
老师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起初我还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认为是老师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罢了。当我看了《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这一栏目,才明白: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追寻你的梦想,做一个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又想起以前我种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不禁后悔万分。我终于知道时间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既然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生命的价值,即人生的价值。那么人生的价值又在于何处呢?我依旧追寻着答案。
在“美文专列”中,我还感悟到其实人生的价值在于超越自我。人生路漫漫,到处都是坎坷。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把攻破困难比作超越自我,那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应该光看攻破困难的多少,还应该看他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如果他攻破的困难大大超过他的能力限度,那便是超越自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同一根火柴,只要充公燃烧了,就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而一块优质煤即使放出的热量千百倍于火柴,只要它没有充分燃烧,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想到我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未曾超越自我,成绩平平,我很惭愧,决定往后要努力学习,超越自己。
人生之路,坎坷莫测,一步走错,后悔莫及。有时困难是否能攻破并不在于自身能力的强弱,而只是自己内心的魔障在作怪罢了。所以,在人生之路上的众多困难之中,很多都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自己能勇于尝试和探索,不垂头丧气,没勇气,就能攻破困难,勇往直前。成功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们周围的那些成功者,都是在横冲直撞的尝试中寻找机会的。虽然经常被撞得头破血流,失败得更多,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空间。大浪淘沙,百炼成金,雕琢能让玉器更趋于完美,忍受雕琢之苦方能成大器。所以走过苦难经过锤炼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可思议的光彩——这,就是我在“美文专列”中的最大感悟之处。
现在我才明白,有多少老师为了把我们培育成才而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这是多么有利的学习条件啊!我要珍惜这分分秒秒,发奋努力!超越自我,勇于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5
《习惯的力量》是由美国畅销作家杰克霍吉撰写的一本励志图书。书中剖析了“习惯”在每个人生活和事业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并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力量,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潜能。阅读了本书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本书中有一篇名为《我是谁?》的小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是你的最好的帮手,我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负担。我会推着你前进,也可以拖累你直至失败。我完全听命于你,而你做的事情中,也会有一半要交给我,因为,我总是能快速而正确地完成任务。我很容易管理——只要你严加管教。请准确地告诉我你希望如何去做,几次实习之后,我便会自动完成任务。我是所有伟大人们的奴仆,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伟人之所以伟大,得益于我的鼎立相助,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我的罪责同样不可推卸。我不是机器,除了像机器那样精确工作外,我还具备人的智慧。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抓住我吧,训练我吧,对我严格管教吧,我将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的脚下,。千万别放纵我,那样,我会将你毁灭。我是谁?我就是习惯。”这一字一句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过去,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什么在意。对于成败,常常归结于自己运气不佳,而从来不去考虑为什么会失败。事后想想,和自己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人本来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我也是如此。比如我一吃完饭,便坐在电脑前,从来不考虑那样长期会使自己的身体走样;平时不爱运动,出门也常常打出租车,这样既浪费又会养成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强加管教自己的习惯。
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也常常是习惯造就工作效率。如有的人在做事的时候,总喜欢拖拖拉拉,把工作放到最后来赶着做。万一有时候事情多了,常会忙地不可开交,甚至完成不了任务。而有的人习惯就很好,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做事,常常把工作做到前面去,而不是拖到最后才来做。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做事总是有条不紊。有的人做事很粗心,而有的人很仔细;有的人做事很有毅力,而有的却常言放弃,对于总总的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习惯的力量对我们的影响是如此之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是要做好表率的作用。要不断地鞭策自己,强加管教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克服不良习惯,把自己的理想付之于实际行动,这样才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使自己不成为空想家,让我们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6
阅读了黄蓓佳的倾情小说《艾晚的水仙球》,我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讲述了艾晚长大的故事,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很多孩子长大的故事。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艾晚活的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清水就心满意足。
主人公艾晚,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艾好,十四岁就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有一个有聪明漂亮能干,成绩名列前茅的姐姐艾早。哥哥姐姐都是爸爸妈妈的宠儿,而艾晚是一个被有时爸爸妈妈冷落、有时被姐姐哥哥看不起的平凡女孩。艾晚平时很用功,但成绩只能保持中等,老师来家访时总是对妈妈说:“你家这个小的,跟哥哥姐姐相差太远了。”就连在搓汤圆的时候,艾晚搓的汤圆,芝麻馅也总是被捏破,白汤圆变成了花汤圆。平庸的艾晚,永远都不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但,艾晚是乖巧的,她知道隔壁小九子有八个凶神一样的哥哥,所以她从小就躲着小九子,从不去沾惹麻烦。艾晚又是勤劳的,帮妈妈打酱油,买纽扣,洗碗扫地,她打心里为自己能帮妈妈做事而感到开心,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大了,能够派上大用场了。艾晚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吸收了成长经验。
艾晚还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爸爸从福建出差回来,带回来了三个水仙球给孩子们养,面对这三个形状怪模怪样,面容脏兮兮的水仙球,天才哥哥和厉害姐姐无动于衷,只有小艾晚欣然接过水仙球,给它找来海螺盆,精心地养在清清的水中,在每晚睡觉之前,怕水仙球受冻,都要用绒围巾把那养水仙的海螺盆一圈又一圈地裹起来。艾晚发现燕子的窝巢很浅,担心燕子妈妈叭在窝里孵蛋时,一不留神会把蛋宝宝蹬落在地上,打碎。于是艾晚从外面抱来一堆稻草,铺在窝的下方。她认为万一蛋宝宝或者小乳燕掉下来了,有稻草接着,就不会摔死了。
平凡的艾晚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虽然她第一次养水仙失败了,但艾晚一定会把爸爸第二次给她带回的水仙养得更繁茂。将来有一天艾晚长大了,拥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她的一切美好品质都会成为她的财富,助她一鸣惊人、鹏程万里。
是啊,长大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虽然我也和艾晚一样平凡得如一棵小草,但只要和艾晚一样勤劳乖巧、懂事、有爱心,我一定会成为水仙花一样充满芬芳的人。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童年中的故事,体会着那时候的孩子。它展现出的是平淡而悠闲的,但在这平静下却有一种力量快要喷薄而出,不论是在艾早和陈清风事件中,还是在艾好高中名校的巅峰时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不必说《三国演义》中激烈的战争,也必说《红楼梦》中柔情似水的话语,更不必说《西游记》中艰辛坎坷的旅程,单是《水浒传》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那“忠义”二字,便可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回味无穷。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宋江这个梁山第三任首领,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具有高超的管理,组织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行者武松这一形象,更有他那传奇的魅力,无时无刻都在显示着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当然,《水浒传》这个民间巨作向我们诠释的并不光是“忠义”二字,还有的——便是“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9
前两年,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便对《论语》产生了兴趣,
南怀瑾《论语别裁》读后感。家中有一套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闲时便翻看起来,哪知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全书,虽理解不深,但也颇有些感悟。
学问究竟是什么?读了《论语别裁》开篇对“学而”前几句的诠释,才发现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三句话,原来根本没能正确理解。以前学到的解释是“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是很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南怀瑾老先生用幽默的话语对古人的注释进行了反驳,指出正是这些已成为教条的误解,导致了年轻人对“四书五经”的反感。
南怀瑾先生在此书中诠释了孔子所指的学问不只是读书、文字和知识,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从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正如孔子所言“观过而知仁”。看见人家犯了错误,自己便反省,我不要犯这个错误,这就是学问。
反观现在,学生八小时在课堂上,接受着课本上的知识,回家后又是一大堆的作业,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有学问的人。实际上,这种与社会脱节的做法,恰恰堵塞了学生从社会吸收学问的渠道。从实践中得来,通过自己的体会得到提高,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而这个获取学问的过程,才能使人“不亦说乎”,
尊师重道当今过时吗?《论语》中提倡要“尊师重道”,南怀瑾先生说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他列举了七十年代台湾社会状况,学识越高,越没有尊师重道的精神。念小学的孩子,总把老师的话挂在嘴上,张口闭口老师怎么说;到了中学这便淡化了;到了大学,学生老师成了陌路人,在路上见面如同不认识。这样的问题近几年我们身边也出现了——也许是受急功近利环境的影响。作为学生,我出钱,老师为我讲课天经地义;作为老师,学生付多少钱,我就讲多少课。如此的商业行为,不是与尊师重道传统相违背吗?
读完此书,我感到说来说去《论语》主要讲了“为人、处世”两件事。通篇论语都在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而现在学生学习的目的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虽然社会一再强调素质教育,却偏偏对人文缺失现象视而不见。这本书则告诉我们:一个人思想所在的高度决定一个人的宽度,决定着这个人的思想、心境、眼界,“为人”则恰恰是决定一个人一切的根本。
读过《论语别裁》,使人不由赞叹孔子思想中闪现出的人性光芒,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言“孔子学说与《论语》这本书,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它的原文本意只要不故加曲解,始终具有不可毁的不朽价值,后起之秀,如笃学之、慎思之、明辨之,融汇有得而见之于行事之间,必可得到自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0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成人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1
我读唐晋的《大国崛起》这一本厚重的书,它是以历史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解读 5世纪以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这九个世界性大国崛起历史的书籍。书中提到的9个国家的崛起历程,带给人的不仅仅是国家崛起的震撼,更多的是一个国家如何在顺应发展潮流中通过经济的崛起从而实现国家崛起的思考。《大国崛起》浓缩了历史发展的精华,大国崛起也正是把科学、艺术、宗教、战争四种武器运用到淋漓尽致。分公司在全体管理人员中开展"我读书、我思考、我收获"活动,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感觉收获很大,并引发了诸多思考。
一是重视科学和教育。回顾五百多年来大国发展的历程,思考九个大国崛起的关键因素,其中都离不开重视科学和教育,尤其是德国。德意志民族诞生了黑格尔、康德、马克思、贝多芬、歌德等思想界和艺术界的伟人,而位于柏林的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
二是选择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在于几百年来,西方主要大国的强盛无不是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选择了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制度。放眼欧美大国,无论是葡萄牙、西班牙通过海洋冒险成就霸权,抑或荷兰凭借一系列现代金融制度创立商业帝国,还是率先发起工业革命推动自由贸易而成就的大英“日不落”帝国,以及法、德两国的随后兴起等,这些强国的崛起都离不开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所以,国家的强弱、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主要看政治上是否具有进步性。
三是靠实力说话。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单是丛林准则,亦是政权更迭和历史发展过程的不二法则。大家都了解中国最屈辱的那段近代史,因为闭关锁国,因而闭塞视听,因此夜郎自大,言必称我泱泱大国,岂惧蛮夷倭盗未开化之流?然而,也正是他们口中的蛮夷倭盗未开化的不屑之流,用坚船利炮,轻易就敲开了自诩的所谓泱泱大国的国门,惨遭蹂躏,备受屈辱。
四是学习与创新。无论哪个大国的崛起,没有一个不曾历经过学习与创新这个积淀的过程。大国的崛起,也同时证明了学习与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永动力。学习不是纯粹的模仿,必须要与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否则,难免会坠入邯郸学步的误区。
《大国崛起》像一面历史宝镜,折射出世界经济文明之光;《大国崛起》以历史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为我们当下的现代化发展寻找镜鉴;试图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以寻找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为叙述平台;试图在风云四起的历史变迁中,寻找推动我国发展的根本力量。让我们一起聆听历史,一起去寻味这深远的智慧。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2
《大国崛起》描述了自15世纪开始5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九个国家相继称霸世界,并日益成为超级强国的历程,从政治、经济、思想、宗教、艺术、军事、外交等多个角度分析大国兴衰的成败得失。这些不同篇章的文字和片段留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
放眼位于欧洲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的葡萄牙,这论面积还不如中国的一个省份, 15世纪时还不到100万的人口的小国,当初仅仅是为了获取香料这个简单的愿望,却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他的成长,如同一艘小船经历了海上的大风大浪,日益看到耸立在海中央明亮的灯塔,最终成为了第一代世界大国。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昌盛并不是以人口、面积来衡量的,葡萄牙所展示的就是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他用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向全世界证明着他们的力量不可小觑。
再观位于欧洲中部的德国,记得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曾说过:“正是由于穷困,所以要办教育。”在这个教育普及的国家中仅柏林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难怪德军总参谋长毛奇早就自豪的说过:“德国的胜利早已在小学生的讲台上决定了!”我们从中可知,国家总在不断的发展,而人类短暂的生命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漫长的历史,人类渺小的功绩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的莫大的荣耀。所以,培育下一代的幼苗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人类不断延续,永不熄灭的香火,是世世代代国家的精神传递的骨干,德国正以这一点换来了最终的胜利……
在众多国家中,东亚岛国日本尤让我折服,我们暂且撇开他们对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暂且收起我们对他们敌意的眼光。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我们中国人口中的“小日本”如今却以他强大的国力堂堂正正的屹立在我们的前头。他曾经和我们的大清帝国一样,资源外流,文化落后,同样惨痛的遭受着西方列强无止境的入侵。然而,面对同样的状况,他们看到中国“落后便要挨打”的局面,否定了顶礼膜拜所带来的暂时安稳,他们迅速图强振国,维新求变,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为亚洲第一个摆脱西方列强侵略并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始终都坚持团结,善于学习的民族创造了今日的辉煌。
看了这部纪录片,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中国近代闭关锁国的政策让我觉得可悲,中国官员“天朝上国”的迷梦让我觉得可笑,中国腐坏无能,欺软怕硬的清政府让我觉得可恨,我终于理解鲁迅心中对落后中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痛感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签定就注定了中国封建王朝千百年的命运。总观12个强国的历史,我不懂当拿破仑为凯旋门垫下第一块基石时是怎样的喜悦,我不懂当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在男尊女卑的环境下昂首挺胸所拥有的勇气,我不懂那时的总统罗斯福带领整个美国走过血肉模糊,充满硝烟的世界大战所付出的艰辛,可我知道,一个国家要崛起必须先唤醒国民的思想意识。德国的教育,日本的虚心,法国的自立,对比中国的闭关锁国、保守落后,显然中国从一开始就注定自己胜败存亡的理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些在我们看似再熟悉不过的语句,经历了漫漫胜衰成败的岁月却始终被尊颂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透过表面华美的现象,我们试者问自己的心灵,这些被世人推崇的精神又究竟实实在在的实施了多少?最终又真真切切的见效了多少?在我们的国度里,这些都不过是一些形式,一些装饰品罢了。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有自强的精神,才有自立的可能,才能赢得其它国家人们的尊敬。中华民族,在很多地方需要学习别国。我们有韧劲,却缺乏思考、也缺乏自省;我们有力量,却缺乏动力,也缺乏勇气。恰似德国在二战后勇于反思和敢于悔过的行为,最终才得到了全世界的原谅与支持,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集中营纪念地长跪忏悔,真实地展示了这样的精神,记录片的解说词相当好:跪下去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是德国! 这样的总统,才能永垂史册,这样的国家,才能熠熠生辉。那么只有正视历史,直面失败,历史才不会重演,成功才会到来。在务实上,我们做的比起别国也差的很远,搞浮夸,搞假政绩,搞表面繁荣等等无用的行为,根本不能从本质上,从实际上提升我国的国力。所以我们始终只能从面积和人口上说是一个大国,而从实力业绩上讲却不能说是一个强国。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3
五百年来大国兴衰更替的风云变幻,留下了各具特色的传奇发展之路,阅读《大国崛起》,品读历史的镜鉴,掩卷沉思,不由得想到,同样有着大国之称的中国走在脚下的是怎样的一条崛起之路。
日本——这个所谓“大国”的崛起背后是中国血泪的苦难史,这个“在螺蛳壳里做道场”的小国,虽然资源匮乏,她域窄小,起初也不很发达。可凭着一个“借”字,借鸡生蛋,借刀杀入、借花献佛,愣是从一个蒙昧落后的国家,借由军国主义的利鞭,被驯化成了一个地域小而野心大的强国。从侵华战争的烧抢掳掠到堂而皇之屡次去神社“拜鬼”,然后无赖的将历史教科书全盘篡改,企图粉饰其不堪的侵略扩张的历史来蒙骗国民,东亚的日本小国就这样走上了它的强国之路,轰然崛起。
日本的这种欲盖弥彰,无法直面历史的态度,让人联想到了一个与之截然相反的强国——德国。德国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作者把德国比作一个年轻气盛的年轻人,这位年轻人在自己力量壮大之后,面对老一辈人他要求有话语权,要有自己的地盘,因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果可晓而知,年轻人在此次战役中受到了重创,但是这样的挫折并没有使他变得成熟,他只是觉得委屈,一种认为自己应经有了足够的话语权却遭到排斥的委屈。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想要伺机报复,在几年后再次化身为恶魔,给世界带来灾难。不用说,年轻人再次惨败,但是这次他们接受了教训,变得成熟了。由一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经由挫折蜕变成成熟稳重的男人。虽然日耳曼民族曾经走过扩张道路,然而,几百年以后的今天,与日本形成强烈反差的那一幕让世界为之动容,德国总理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起义纪念碑前下跪。那句“勃兰特跪下了,德意志站起了。”让人在一个民族回眸历史的眼神中,不仅看见了过去,更预见了未来。正如作者在书描述的:“这个民族在狂暴中体现出的力量是那么的可怕,而在沉静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又是如此的惊人而优雅,这个民族似乎生来就是为了创造奇迹,无论是他们的狂暴还是他们的沉静,无一例外地令整个世界为之动容。”
——这,才是大国之风。
反观我们国家的国情,我国无论从人口还是地域面积上来说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国,然而这样得天独厚的大国特质却让我们在大国崛起的道路上远远落在了包括日本以及许多欧美资本主义小国的后面。这让我们不得不在“大国”的问题上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像是一个高大魁梧却步履蹒跚的人,卖力的走着自己的一条路。然而,可曾想过,我们地域辽阔,但却地大物薄,我们资源辽阔,但是人口密集,使得人均占有量仅仅是其他国家的几十分之一,如果把那些发达小国家比作独生子女家庭,那么我们国家就是拖着十几口人过日子的大家庭,我们要用同样的一份口粮去养活十多口人,这样想来,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啊!我们承载着大国之难,带着庞大的人口一步一个脚印的在发展道路上走的虽然艰难,但是一步一个脚印。
许多所谓“大国”,之所以为“大”,是因为他展示给世界的是他最光鲜亮丽的一面,当“大国”的富人们徜徉在灯红酒绿的上的社会,用他们的规则主宰着一切时,可曾想到贫民窟的穷人们连黑面包也吃不上,当他们筑起高高的资产阶级象牙塔时,社会已经无情的把底层的劳动人民抛弃了,贫富两极急剧分化,富人的天堂,同时也是穷人的地狱。
我们没有他们轻松的步履,是因为我们从未遗弃前进队伍中任何一群的落后者,从未卸下身上的`责任,走在队伍最前列的人总会回过头,向后头的大部队伸出援助之手,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和谐的,全面的,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绝不是只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在发展的道路上,超速度的快感只能造就虚华世界的表象,只有统筹兼顾的大国风范才支撑得起大国沉重的脊梁。
大国之大,终究要承受无数的考验,才能成其“大”。一九九七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而广受称赞。在这场危机当中,中国顶住出口大幅下滑的压力,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并向受灾国提供援助,成为抵挡危机的坚强支柱。二零零三年在非典疫情阴影笼罩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非典,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疫情监测网络,遏制了非典肆虐的趋势,成功的控制了疫情。当甲型疫情再次来袭,我们凭着成功的经验,沉着应对。
大国之大,还在于每一个让世界回眸凝视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北京奥运会,惊艳全世界,让中国初露大国风采。“北京欢迎你”,中国喜迎八方之客,尽显大国之风。开幕式上,金声玉振,奏响中华文明的天籁之音;穹苍浩瀚,璀璨星火荡漾着新时代的流光溢彩。本次奥运会成为“地球村”最大的国际盛会,盛况空前,我们要借这一大好机会,充分展现出泱泱大国的优雅风度。我们既要向世人展示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作为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之一,因为拥有五千年的深厚底蕴,我们可以充满自豪地历数家珍:长城、兵马俑、“四大发明”、丝绸之路等等,我们也要向世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有了这些成就,我们才有实力来承办奥运会,建成以鸟巢、水立方等为代表的美轮美奂、巧夺天工的奥运场馆和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并决心把她组织成一次恢宏壮丽的盛会。我们看到,奥运会精彩的开幕式有中国元素,也融入了世界的色彩,这就是一种大国风度。大国风度,就是以博大胸怀迎接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不辨远近,不分亲疏,让朋友们宾至如归,如沐春风;大国风度,就是既对自己的文化、传统充分自信,引为骄傲,也对他人的文化、习俗高度尊重,充分理解,取长补短;大国风度,就是以一种平常心对待胜败,把善意的微笑、亲切的问候、热烈的掌声送给各国参赛的运动员,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出一个文明古国的风采与气度、智慧与理性、眼光与品位,给世界留下美丽的记忆。
中国,这个名副其实的大国,正是以其优雅的风度,绚丽的风采成就其大国风范,谱写出壮丽的《大国崛起》!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4
我通过学习历史,了解到英国在中世纪是一个十分强大的国家,被誉为日不落帝国。尽管它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我却认为,在如今社会的发展中,它的历史也仍有作用。我们将从它由"快乐的英格兰”到“日不落帝国”再到“衰落”的巨大跨跃的探究中,将得到很多的启示。让我们来研究一下。
首先,英国位于欧洲的西北部,是一个十分独特的国家,北海和英吉利海峡将大不列颠岛与欧洲其他地区隔离开来,四周围绕着海洋使他们的家园显得易于防守,天然的海曾帮助英国人成功抵御了来自大陆的入侵者,如十六世纪的菲利浦二世,17—18世纪的路易十四和十九世纪的拿破仑……同时海也为不列颠人带来了开放的价值观,英吉利海峡使英国既容易保持孤立。同时又避免了岛国的常见问题,如孤立,封闭和滞留,也正是因为其先进的文明与优越的地理环境,才使一个小小的岛国成为世界近代化进程的领头羊。
如果说美国的历史是一部移民史,那英国的历史就像是一部入侵者的历史。在11世纪之前入侵者把不列颠群岛作为了自己的家园,甚至开始反抗其它入侵者,也正因如此,英国人很难完全自称是能离于大陆的独特民族,那么就是在这样一个乱世之中。英国是如何做到统一的呢?答案就是—英语作为官方语言的确立,无论是底层阶层还是统治阶层,大部分人都可以听懂并且会说英语,到13世纪末,英语在官方场合的使用已经十分普遍。由此可见,语言统一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政治统一上,更是体现在了民族统一上,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殖民者要求本国殖民地学习本国语言的原因。
一说到殖民,那必定会有一个关键词—英国,那么英国为什么要走上这样的道路呢?我们大致将其分为三个原因—思想原因,地理原因,政治原因。首先是文艺复兴,它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同时也使资本主义思想深深地印入人心。英国作为一个岛国,四面临海,资源少,人口少,那么从哪里来获得原料呢?这时肥沃的美非亚洲深深地吸引了他们的眼球,说到这里,就必须提到另一历史事件—新航路开辟,它不仅便利了他们本地产品的外售,更是有利他们从外地搜刮资本原始积累。最后是政治原因,光荣革命彻底推翻了封建制度,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它营造出了一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为当时资本主义发展营造出了一种相对稳定的环境,促进了当地资本主义的发展。再举一例,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女王也参与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股份,一个国家,如若连统治者都是赞同这种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用劳动力为基础的制度,更何况人民呢!的确,英国很聪明,懂得开放前进的道理。同时,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每一个强大的国家,它的外交都十分发达,这也启示我们弱国无外交,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但是,依靠外来的资源维持强盛真的能长久坚持下去吗?肯定是不可以。英国的殖民统治导致资金外流,资金链从国内转向了国外,这就制约了当地的生产投资和技术革新,造成了英国的衰败。其次,教育的衰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一点是企业家精神的丧失,让人们生成了一种惰性。这种情形不仅体现在国内人民依靠自家贵族,更体现在了国内经济依靠外来资源。这也使我们明白了4个道理:"1创新是生产的第一动力,大国重器一定要学,一定要握在自己手中。2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工欲毕其事,此先利其器,教育的发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3不可以依靠外来资源长期生存,正如当今的扶贫。我们不仅是要扶起人民的经济,更是要扶起他们的意志。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4那里有压迫,那里就会有反抗,猖狂一时的英国因为对殖民地人民的压迫,最终导致了人民的反抗和自我覆灭
我通过学习有关英国的历史,进一步认识到,只有我们把握住时代的脉膊,总结大国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我们的国家就一定会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大国崛起》的读后感5
一个伟大的民族一定拥有伟大的思想,一个拥有伟大思想的民族必然拥有不断前行的力量。
——引自《大国崛起》
了解中国历史的人一定了解中国经历过无数个动乱时期,又从动乱不断走向和平,如果出一个选择题的话,你选择和平还是动乱?我想作为普通的百姓的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和平。但是,这样的选择就真地对了吗?
老百姓闲下来的时候,总会觉得活的不那么壮烈,于是关于英雄的故事就会成为一种调剂生活的话题,大家都知道英雄更多地出现于乱世,乱世中的平民有更多的机会成为英雄,这时乱世的苦难已经淡漠了他的色彩,留下的只是关于英雄的梦想和传说。而我想说的是不关英雄的事情,是一个比英雄更为重要的关于乱世的话题,那就是伟大的思想。
伟大的思想和乱世有关系吗?有,当然有。且看我的理由:
中国历史上有三个思想高峰时期,那就是春秋战国时代、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就是离我们很近的五四时期,试问这三个时期难道不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最动乱的时期吗?这是一种巧合呢?还是有着必然的联系?
我之所以立论动乱时代与伟大思想的产生存在必然联系的依据有四个:
一是任何伟大思想的产生必须经历来自多方的强烈的思想碰撞,这种思想的碰撞要求各方必须势均力敌,而后才能产生剧烈火花,从而引导出的思想光芒。多重的势均力敌的思想只有在动乱时代才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中国。大家知道在大一统的和平年代,作为强大的中央政权必然谋求思想统一,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动乱时代这样的禁制才会放松。
二是作为知识分子的思想家们都要在能够保住性命的前提下有所作为,合着留,不合则去,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所以动乱时代的知识分子反而能够畅所欲言,并无顾忌。这里不让说,就到别处说。如果在和平年代,一个公然和强大政府倡导的主流思想唱反调的人是不可想象的,哪个地方你都呆不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动乱时代,那就很自然了。
三是动乱时代,强势者都要延揽人才,要谋求统一之策,统一国家只靠武力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哲学思想做为行为依据,思想家这时就成了奇缺之物,各种强势力量必然会孵化各种不同的思想为其服务。
四是知识分子的天然秉性是要不断的追求,通过超越前人而显示自己的价值,在和平年代,知识分子本身受到的具有主宰地位的主流思想的压抑,人格中叛逆因素会在动乱时代肆意宣泄。
在为了能印证我的说法,就拿刚才讲到的三个思想高峰来说事:
先从第一个高峰说起吧,那个时代离我们太久远了,但那个时代的思想巨人们的伟大思想成为一个横亘在中国历史上至今也无法超越的高度,那些巨人的名字:老子、庄子、孔子、孟子、韩非子、墨子、孙武子……使后来几千年的中国思想家无人敢称大师。中国现代却到处都有大师,真的、假的且不论,却没有一个人妄称自己是思想大师,即便狂傲有如李敖者,也望之却步,不过这话还不能让李敖知道,否则他非要称自己是思想大师,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劝得了的。
遥想那个久远的春秋战国年代,王权衰落,社会结构急遽变化,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好多国家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兼并战争接连不断,诸侯为求争霸,延揽人才,老子、庄子、孔子、孟子、韩非子、墨子、孙武子们,纷纷开山凿河,各成一派。针对当时的社会问题、人生问题、个人利害与国家之间的利害等,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思想。各种思想相互影响,相互争论。当时各国诸侯大都知道要尊重人才,尊重思想,所以,对持不同思想的各派的学者兼容并包,都受礼遇,允许其“合着留不合则去”。学者们可以自由讲学、著书立说和随意议论政事。刘向《别录》记载说;“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说的就是当时各派学者的定期聚会,各学派代表人物在此阐发学术观点和政治主张·批驳与他们观点不一致的学派。他们争论既要对不同观点进行洁难,还要张扬自己的主张内容从自然开始,涉及人生、社会、道德、王霸乃至整个宇宙。还有吕不韦以三千门客编撰《吕氏春秋》时,思想氛围也是宽容的,允许充分的争论,再如吴起一生中曾在鲁、魏、楚等国为官,每当遭到诬陷,便另投明主。如此等等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可以说正是因为频繁的兼并战争使各国统治者尊重思想文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思想的自由碰撞才催生出这个时期的伟大思想,并一举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对中国社会的以后发展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
第二个高峰是汉亡之后魏晋南北朝时期。说起魏晋南北朝的思想还必须从汉朝谈起,汉朝曾经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统一的国家要求统一的思想,秦始皇焚书坑儒和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为了维护统治,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现在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统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数变,百家无所适从。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地”。董仲舒指出的适应政治上大一统的思想统治政策,使儒学在其后两千年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被视作正统官学。两汉四百多年的历史所形成的儒学思想重压成为动乱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思想叛逆的最重要的精神根源。魏晋时期形成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它的理论形态就是魏晋玄学。从两汉经学到魏晋玄学,是中国思想史的重大转折。
我们知道魏晋时期的文人讲究名士风度,喜欢谈玄,按张英基先生的说法:“魏晋时代,是一个充满着战争和饥馑、阴谋和残忍、悲歌慷慨和背信弃义、寻欢作乐和潇洒风流的时代。由于社会的动乱,礼教的虚伪,不少士人为了逃避现实而信奉老、庄,寄情于山水。他们蔑视礼法,追求虚静超然的精神境界,于是玄学清谈之风兴起”。譬如那时候的名士都喜欢奇装异服,还有的就干脆少穿衣服或不穿衣服,有人当街抓虱子并吃掉它,而旁若无人,有人惯用“青白眼”看人,有些人以豪饮为荣,像刘伶、阮籍那都是能喝酒的好汉,中国文人的好酒之风就是从他们开始的,喝醉了什么都可以轻狂,哪有什么礼法在眼里。而且魏晋名士恐怕是世界上最早吸毒的人,他们喜欢吃一种叫“五石散”的东西,吃完之后,浑身燥热,满街狂奔,令人羡煞。种种怪异行为的背后,是魏晋名士对传统的儒学思想和道德观念的强烈叛逆,在这样的冲击下传统的礼教束缚逐渐转向松弛,先前那种思想独尊的局面被打破了,各种思想活跃了起来。玄学是在儒学高压下的一种思想解放,是向老庄思想的一种回归,是在人性上追求自由的一种表现,东晋以后,玄学又吸取了佛学的成分,并改造了佛学,造就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流派——禅宗。为中国形成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文化打下了思想基础。可以说正是一个强大王朝的瓦解后的动乱时代为这种思想叛逆提供了历史机遇。
第三个高峰就是五四时代了。我们都不会忘记中国在近代的衰落,到了二十世纪初,中国甚至走到了亡国的边缘,中国本土文化孕育出的思想已经不能给中国找到出路了,中国向何处去第一次成为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摆在了国人面前,好在封建王朝已经解体了,又开始了一个动乱时期,在这个时期有一场我们谁都不会忘记的、著名的文化启蒙运动,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高扬民主和科学两面这旗帜,猛烈抨击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使中国思想传统在那时发生了断裂,而这种代价为中国换来了新思想、新理论广泛传播,新文化运动是各种流派兼容并包、自由辩论的思想文化运动,这是几千年来中国接受外来文化思想最深刻的年代,也是中国人思想解放最彻底的一个时代,尤其是后期传播的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接受,成为拯救国家、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
以上说的三个思想高峰都形成于动乱时期,我们需要伟大的思想做我们民族的灵魂,这种思想能够引导我们不断前行,去创造一个美好的社会,那应该是一个和平、和谐的社会。动乱时期产生的思想必须根植于和平的土壤才能开花结果,我们珍视和平,我们也要珍视能够创造和平的、产生于动乱时代的伟大思想。
地平线读后感1
在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1933年问世的作品《消失的地平线》中所描绘的“秘境之地”香格里拉(Shangri-la)中,“适度(moderation)”这个词,被喇嘛寺那位儒雅、睿智、博学、神秘的张先生反复提起。所谓适度,就我个人的理解,可能就是万事万物都有一个对你个人而言,最恰如其分的程度或者界限,这个“度”不多不少,不浓不淡,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则不及。比如,偏爱的食物不能贪多,要适度;中意的人和物不可过度痴迷,要适度,否则就可能“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强极则辱”。其实,这样的理念和思维在中国人的认知范式里,并不陌生。从很小我们就曾被父辈耳提面命“过犹不及”,“适可而止”,“乐极生悲”,“物极必反”等等……仿佛所有的事情一旦跨过那个界限走向极端,就必然会有不尽如人意的结果。
这样的思想,与我们的先贤孔子所重视的“中庸之道”不无关系。中庸之道是一种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这样的态度,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能连追求人生理想,实现人生价值这样的“上层建筑”之事上,也只求达到一种旷达豁然、尽力而为的状态。从崇尚极致的西方世界而来,原本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大使馆领事康韦,在世外桃源一样的香格里拉,也生出了““追求极限,永不止步”这个口号远没有“尽力而为,适可而止”合理,甚至有些迂腐”的观点。
生活在高压下的现代人,焦虑感无处不在,业绩争第一,收入争第一,孩子成绩得第一,衣食住行争取事事处处都能出人头地,艳压群芳。古今对照,不能妄断孰优孰劣。因为,对于“中庸”,我们现代人也有很多我们这一方振振有词的辩驳:“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宁做凤尾/鸡头,不做鸡头/凤尾”“追求卓越”“做到极致”等等……时代不同,人的认知理念也会随之变化。如果一个平和淡定,知足常乐的古人穿越到我们现在的生活中,说不准就会被人嘲笑讥讽为不上进,没出息呢。
其实,在极度的追和求背后,往往都是填不平的欲望在驱使,而欲望的源头则有众多的缘由。一个整体欲望高度膨胀的社会,焦灼、浮躁、不耐烦就会俯拾即是。而只有适度,中庸,不争不抢,知足常乐,一个大同世界才有可能得以实现和正常运转。在书中所描绘的这个亦真亦幻的香格里拉,唯有遵从这样的适度信念,一切在现如今的世界来看,美好到不真实的生活场景,才能得以顺理成章的存在吧。
地平线读后感2
《消失的地平线》一书,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写于1933年。主要内容是描写四位不同经历的旅客,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开始的一段旅程。
5月20日,巴斯库尔,传教士柏灵克洛小姐、美国人巴纳德、英国领事馆的康韦和马林森一行四人原本要一同搭载飞机前往白沙瓦。然而,在飞行的途中,这四位乘客获悉自己所乘坐的飞机被劫持了。最终飞机在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于夜晚迫降在了昆仑山脉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飞行员在临死之前,告诉他们,在远处,翻过上岗有个叫“香格里拉”的地方,那里有座喇嘛寺,在那里他们将得到帮助。人迹罕至,狂风肆虐、饥寒交迫的情况,并无选择,然后正当他们要动身前往的时候,“意外”的跟另一队要去“香格里拉”的人相遇了,其中一位姓张的先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张先生的帮助下,一行四人顺利的来到香格里拉(蓝月谷)。至此开始一段神奇的旅行。
香格里拉(蓝月谷)坐落在卡拉卡尔山下的,虽然在任何一张地图上都找不到它,然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这里的人民接受喇嘛寺的管理。喇嘛的管理方式类似于道家的无为而治,然后其生活哲学又有点类似儒家的中庸,因为从张先生的嘴里不止一次的听到“适度”这个词。这里即唯美安静又处处透出神秘。按理,这里是与世隔绝的,然后它确有完备的管道系统,图书馆里收藏了大量西方书籍,对于音乐更是颇有底蕴。在这样的环境下,四位旅客的性格开始慢慢展现。传教士柏灵克洛小姐秉承基督教价值观,认为香格里拉是需要被拯救的对象;美国人巴纳德天性乐观,经历的人生的大起大落,对香格里拉的安逸表示认同;而三十七岁的康韦和二十四的马林森则是本书的两个核心人物,也代表了中庸和激进、复杂和简单、悲天悯人与我行我素之间的冲突。
康韦和马林森同时喜欢了这里的一个中国女子:洛岑。一个犹如“玻璃杯中映出的一道虹,或是果树花瓣上的一颗露珠”一样的女子。她出身于满族的皇室,十八岁那年,为了在喀什跟他的未婚夫见面,随从在山里迷路,被香格里拉救起。由于年纪和经历的不同,洛岑之于康韦,更多的像是一个沉静的港湾、一个温暖的陪伴、一个温暖的陪伴;而之于年轻的马林森,洛岑就是鲜活的美好的爱情。
本书的第七章,康韦受到了大喇嘛的接见,也揭开了香格里拉最大的秘密:时光留步。1734年的时候,大喇嘛,佩罗,卢森堡人,1734年来到香格里拉,那个时候他五十三岁,当康韦到来的时候,他依然有两百多岁了,包括洛岑,实际上也已经九十岁了。大喇嘛来了之后,慢慢的发现,香格里拉里的时光,对于一部分特定的人群显的特别宽容,在这部分人身上时光好像停止了,然后他们不能离开蓝月谷太长的时间,否则时光会毫不留情地追赶上来。康韦,就是大喇嘛要找的接班人。
最后,四人中,传教士柏灵克洛小姐、美国人巴纳德决定留下不走;康韦在马林森一再的煽动下,陪着他离开,当然我个人觉得,康韦的走,跟洛岑的决定陪他马林森离开有莫大的关系。因为张先生说过,洛岑是不会离开的,当然她离开之后,面对将是急速衰老。可是,细想来,洛岑之所以会陪马林森离开也是情理之中,十八岁的年纪来到这里,和自己相爱的人人鬼相隔,为了让时光留步,要不断的“修行”,碰到马林森之前,遇见的都是如张先生这样年纪大的人(允许修行的人),马林森年轻热情,又有什么能比年轻更容易激起心里对爱情的向往呢。所以,当马林森对康韦洛岑跟他们一起走。康韦在这个藏族“小姑娘”脸上看到了他之前从未看到过的光彩,她向他展露了一个最迷人的笑容,但在她温柔的眼眸中,只有那个年轻男孩。文章的最后,作者没有在提马林森的下落,关于康韦,失意之后找回记忆,然后失踪,我猜想或者说我更愿意,他再次的回到了香格里拉;之于洛岑,应该就是那个将康韦送到医院不久就死去的,看起来非常非常年老的人(好难过)。
全书给我的感觉,节奏舒缓但又引人入胜。透过文字,都能感受到卡拉卡尔上的清冷、香格里拉的安详。书中处处都透出中国古典式的哲学,比如张先生常说的“适度”、顾恺之的“渐入佳境”以及两位主人公身上所展现出来的“达则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的出世入世观。在读《耶路撒冷三千年》的时候,作者就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圣地“耶路撒冷”;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个人觉得,每个人心中也应该有个属于自己的“香格里拉。蓝月谷”,安静优美,远离尘世,是自己心里的归宿,那里永远都会有一束明亮的光。
地平线读后感3
地平线,再词典上的意思是:向水平方向望去,天跟地交接的线。消失是指:事物渐渐减少以至没有,不复存在。那所谓的题目,是不是指世界末日哩?嘴角勾勒出不屑的冷笑,也许自己从心底里还没有真正接纳这本书吧,可这种想法,却在自己对这本书的深入中慢慢的结束,另一种想法真悄然的盘上我的心头。
可笑的是,末日换成了天堂——“香格里拉”。
小说描绘了一个隐藏在中国西南部的净土乐园——充满祥和、宁静、永恒和神秘色彩的藏族生息之地。小说中,作者描绘了一个美丽的王国。在那里,三条河流交汇在一起,群山高耸入云,山顶白雪皑皑,脚下深草成茵,覆盖大地。作者把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经济大萧条、全球探险热等融入书中的人物中。反映当时人们就是努力追求自己心中的香格里拉。这部小说惊险、刺激、离奇、富于戏剧性。更难得的是,阅读这部小说将是一次身体、心智和灵魂的体验。也许,康威的离开是可惜的,如果是我恐怕会一直住下去,直到永远……
“香格里拉”这只是作者心中的净土的代名词,一片虚化的土地,没有人可以辨别他的真伪,了解事情的真相,可是这些就够了,就像文中说的“她的氛围越是平静,她的神秘感就越激荡人心,而且整个的感觉是惬意而令人欣快的。”是啊,如果真正的,完完全全的了解他,这片土地也许就不会这么美好,这么神圣,就像残缺的美,往往是最美的,因为她永远带着我们无法揭下的面纱。
现在可以说是个和平的年代,不过“它所蕴含的深刻而惊人的理念仍然可以抚慰了我们的心灵;我们也同样喜欢这里的人们普遍具有的深藏不露的情感世界和细腻婉转的思想表达方式。”在这忙碌的生活中,人们能安安静静的停下来喝一杯咖啡或品一杯茶,而不想其他的事竟变成了一种奢侈,人来来往往的穿梭着,为了生计而奔走,根本不会停下来静一静,而所谓的“香格里拉”竟渐渐的尘封在心底,毕竟那是多么的遥远和不切实际阿。
“没有人和人之间的斗心勾脚,没有名利与财富的互相攀比。”这大概就是“香格里拉”的含义吧!也许这本书获得了巨大的荣誉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勾起了人们尘封在记忆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吧。我合上书页,嘴角竟不由自主的上扬……这就是“香格里拉”的魅力啊!
地平线读后感4
本来是准备练习阅读,买了英文版,但无奈,坚持力太差,只读了三分之一便匆匆放下。于是便拿起中文版,逐字逐句的读过。
其实我不能说这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小说,因为人物关系单一,没有情感纠葛,没有高潮迭起,故事结构单一,没有过多的悬念铺垫,缺乏一般的吸引力。小说采取倒叙的手法,将香格里拉的事情作为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开头和结尾都以第三人称进行叙述,而主体部分采用第一人称。这一点与呼啸山庄的写法正好相反。
纵观全书,我不得不说,关于活佛的描写非常精彩,因为这是一位介于凡人、神人之间的老者。所有香格里拉的秘密,都在老者的讲述中一一展开。而老者所宣扬的蓝月谷的生活态度,不同于俗世。我们姑且可以认为,香格里拉是一个封闭的小世界,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与现世无争、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做到了绝对的独立,强调个体对于情感和事物保持冷漠的客观,而将生命的延长和个人的修行作为生活的主旨。
但这一点与所有的宗教都并不相合,因为一切宗教,建立后为扩大传播,必定会将个人的修行与个人的成就、家庭的成就、社会的的贡献相结合,保有造福大众的特点。而这种功德只受在修行者本人的宗教,缺乏传播的基本特性,故而是孤立环境中的一个特例。
但是这本小说在出版后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引得无数西方人来到云南、西藏探访香格里拉的存在,并且为迪庆的旅游事业发展做出了空前的贡献。究其原因,自十九世纪就开始的中国热、西藏热功不可没。无数探险家、博物家、掠夺者来到神奇的中华大地,因为好奇和财富的驱使,探寻神秘的西方文明,感受藏传佛教的博大精深。而本书出版后几年,而此时间大战便开始了,本书中所描写的孤立、自然、安宁的香格里拉,便成为战争中人们寄托幻想的对象。而长寿恰恰就是战乱中命运不可预知的民众们最大的渴望。
地平线读后感5
《消失的地平线》是英国作家希尔顿在20世纪30年代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康维是二战时期英国的驻印度大使,在完成使命,乘坐飞机回国时,飞机遭到劫持,和他同乘一架飞机的有两名英国人,一名美国人,一个法国人。飞机把他们载到风景绮丽,山势巍峨,人迹罕至的西藏高原。这时,飞机没油,突然地迫降使劫持飞机的飞行员丧生。五个人中,只有康维最有生存能力,因为他经历过残酷的战争,在战争中生存下来,他练就了一身本事。然而即使再有野外生存的能力,在这无人之境也是一筹莫展。正在五人发愁时,却发现远处的雪山丘上迤逦过来一行人。最前面的有四个人抬一顶小轿,走到近前,轿中下来一位面容清秀的老者,老者是汉人,却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老者把五人带到一座喇嘛寺。小说重点描写的是五个人,尤其是主人公康维在喇嘛寺的所见,所感。
小说语言优美,意境神秘,针砭时弊。尤其是寺中的大喇嘛对人类的预测更是切中要害,与现实相符。大喇嘛感觉“似乎所有最可爱动人的事物都那么变幻无常,稍纵即逝,而且很不经久。战争,贪欲和野蛮的暴行不知哪天把他们毁得一干二净。他所亲眼目睹的那些情景还历历在目,他的头脑中又浮现出许多其他的情景:他看到那些国家在不断强大,但不是以明智的方式,而是凭粗俗疯狂的激情,这将会带来毁灭,他看到机械的威力在不断膨胀,已到了一个人只拿一件武器就足以与整个法王路易十四的军队相匹敌的地步。他也预感到当他们把大地和海洋都填满人类文明的废墟之时,他们就开始转向进攻天空,宇宙。”
但这还不是全部,他还预卜到将要来临的一个时代,人类为杀人技术而疯狂地兴高采烈,同时它就要在全世界狂热地猖獗起来。所有珍贵的东西将会处在危险之中,所有的书籍和艺术,一切和谐的,美好的事物,还将波及每一件保存了两千年的奇珍异宝,这些小巧的,精美的物品将在毫无防备之中像郎维的著作那样散失殆尽。
在大喇嘛心中,书籍,音乐,绘画等艺术是救赎人类心灵的灵丹妙药,只有守住香格里拉这片净土,人类才会守住最后的根。难道不是这样吗?当人类冷却()自己的欲望——一切罪恶的源泉,一心去研究书籍,音乐等艺术门类时,那整个世界将是一片祥和、安宁的景象,处处四季如春,阳光明媚,每个人的心灵都是那么纯洁,每个人都是得道高人,世界处处是香格里拉,没有贫穷,没有饥饿。
然而,这只不过是作者的理想。现实却是:自从上世纪80年代的开始,整个世界的发展正在践行大喇嘛的预言,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不断提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人类所引以为豪的高科技在这种极端天气下无计可施。
大喇嘛选中康维做他的继位人。如果选择留在香格里拉,康维也许会像那些喇嘛一样修行,去研究一门艺术,然后忘记自己的年龄,直到死去的那一天仍然保持年轻的面容。如果康维成为大喇嘛,他又会怎样治理喇嘛寺呢?然而康维却禁不住朋友的劝说逃离了香格里拉。小说到这里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尽遐想。
地平线读后感6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作家迷上了中国西南方的一片土地,在那儿待了很长时间,他因为某些原因回了趟远隔重洋的故国。过些时日,他怀念起中国那片土地,然而,重新抵达中国后,费尽精力,他却找不到曾经居住过的地方,那一片土地,像谜一样消失了!从此,他对那儿念念不忘,并把思念汇聚成一本书——《消失的地平线》。
在作者希尔顿的笔下,香格里拉的故事宛如真实存在一样,正是这个原因,书的封底才够格地印上这几个字——这本书造就了西方乃至世界的世外桃源“香格里拉”。叙事视角的独特是本书成功的原因之一,但关键的原因是,世人几乎都相信有这么一个地方,仍然安安静静地存在于我们难以到达的僻静之处,像原始的梦幻一样缠绕在被现代文明压迫者的心底。在这个未被现代文明糟蹋的天堂里,一切的一切都是谜。希尔顿说,这里还是一个希望:当风暴来临,每一朵文明之花都遭受蹂躏,人类的一切都被摧毁,史无前例的“大黑暗”带来之时,香格里拉将拯救一切文明。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四个西方人被迫地意外进入了神秘的中国藏区,这个在任何地图上都没有标注的小山谷,比五柳先生的桃花源还要飘忽世外。在这里,“地平线会像帘幕一样升起,时间一直延伸而空间不断缩小”。时间足够静止,空间足够凝固,这里只有智慧在不断地扩展。修行的喇嘛,山谷里耕种的居民,他们过着的岁月是静谧得消弭了年龄的。四个外来者,外与内的冲突,闭塞山谷与外界的矛盾,在这里,一切交融都看不见地展开着,每个人似乎都是入世的,但当他们都消失时,却没有丝毫出世的迹象。
那一片地方,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找不到的地方,香格里拉,有人传言在中国的云南,有人说在西藏,甚至由此激起了两地的命名之争,但是,在哪里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它藏着的,是一个梦,原始而脆弱的美丽。它的扑朔迷离成就了许多神秘的故事,它的无可寻觅才使它不被现代同化,成为人们心中至圣至纯之地。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可以让自己灵魂安宁的地方,香格里拉就是我最想要的宁静归宿。或许,它在人们传诵的云南,又或许,它在西藏,在那些被开发出来的地方,节假日里,无数游人蜂拥而至,把现代化的快捷付诸实际。人们摘下了那里神秘的面纱,却使纯净的天越来越少,雪线往上升高,淳朴的藏人们学会了经商。这样的经济腾飞,是以人们心中最后一片圣地的消失为代价的。还是为文明的子孙保留一点原始的美吧!
《消失的地平线》在世上出现后,很多人开始了寻找香格里拉的旅途,都只能像武陵人一样无功而返。香格里拉就是那一道地平线吧,即使可以望见,也终是不可企及的。而且,也只有让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才有可能一直保持圣洁,一直蒙上神秘的面纱。其实,人的心灵何尝不是这样?某些人遥不可即的情感,最能勾起我们的遐思,让我们很想靠近。
我也寻觅了很久,在这喧闹的尘世,究竟什么才是我想要的。《消失的地平线》给我以梦的享受,也给我以梦的希望。原来,最想要的归属是一片宁静,神秘的喇嘛,几千年只是待在那一角宫殿,看着世界,透着神秘而诱人的智慧。归隐是现代最不可思议的事情,逃到哪里都会有人类的踪迹。不过,肉体的逃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逃脱。即使是藏在深山老林里,心中总念着有朝一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或是家财万贯,那这虚伪的归隐岂非烦闷?心灵的宁静才是人应该追求的,可以带给我们更多的快乐,拥有更多的幸福。这不是浅浅的家庭幸福或友谊的温馨,而是人性蒙昧的极乐!
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我们的一切只是浩瀚星空中的.瞬息。像香格里拉一样,像梦一般无迹可寻,辉煌也好,岑寂也罢,生活其中的修行者不会在意,那些喇嘛,是其中的真正隐者。参透生死,便没有什么放不开的了。于是,找到香格里拉和没有找到又有什么分别,你的香格里拉已经在你心中了。
地平线读后感7
“一些人在青年时代是朋友,但有些人不会变老,他们在40年后跟其他人迎面相遇,就再也认不出那些人。另外,他们之间也不可能再有任何接触;他们往往是并排待着,但每个人都在一条不同的时间走廊里。”。
莫迪亚诺在《地平线》中构建的时间走廊,让生活在同一个现在的人彼此隔离,却让同处一条走廊的人“交流”,丝毫不受时间流逝的影响。这种超越过去和现在的对立,而创造出的永恒的世界,或许就是作者本人一直追寻的吧。
小说呈现出来的,是模糊而真实的画面,主人公博斯曼斯在寻找他一生中的“暗物质”,而故事场景却又那么真实。时间走廊让博斯曼斯从现时不确定的印记中回忆起40年前的一次偶遇。
男女主人公在不断逃离中短暂相遇,“这种相遇没有未来,如同在夜里的一列火车上”。仿佛结局早已注定,一年的短暂相恋,女主人公最终远去,消逝在地平线上。
忽然想起聂鲁达的诗:“爱是那么短,遗忘是那么长。”40年都已过去,仿佛所有的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在时间的走廊里,这40年却显得微不足道,只要有这一年的幸福,就足够了。小说结尾处,博斯曼斯又踏上了柏林的道路,去寻找心中她的踪迹。
最终两人是否重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怀疑时,至少还有一种希望,有一条逃逸线朝地平线逝去”。
时间的走廊连通着未来和地平线。“未来”,这两个字对于处在永久的现时之中的博斯曼斯,是令人心碎而又神秘莫测的。20岁时,它是地平线在我们面前展现的种种许诺和希望,而在小说中,所有人都迷失了方向,失去未来,无法达到这地平线。
但未来是令人向往的,人不可能永远活在过去,希望是追求地平线的唯一源泉。
时间的逝去会带走不安与犹疑,给予未来希望的同时也带来过去幸福的回忆。
40年后,地平线是那遥远而又幸福的过去,是失去的时间。正如博斯曼斯对地平线的怀念,总有一些事物深藏在我们心里,从未改变。这美妙的淡蓝色的逃逸线,在时间的走廊里勾勒出迷人的记忆,也给我们留下一生长久的怀念。
无论我们在时间的走廊里置身何处,始终不变的,是心中的那条地平线。
而我们一直在路上。
地平线读后感8
《消失的地平线》这本由希尔顿著的书籍,一直是我必读书单中的一员,最近,在重庆开往西安的高铁上被我读完,前后共花了5天的时间。读这本书说了也许就是一种缘分,一是在中秋出差前的两天突然在晚上写作的时候,于微博上看到了有关这本书的话语,也就触动了我要读这本书,二是马上要出差了,出差的过程中,睡觉前、飞机上、高铁上都会有相对充裕的时间,而这样的时间,我更愿意读一本书。于是,在出差的前二天就在京东上拍下了四本书,出差的前一天这本《消失的地平线》和《寻找时间的人》也就到了我的行囊中。
可以说,到今天,这本书我已经读完有3天的时间,为什么迟迟没有总结一下,主要是脑子里一直回味着这样一本书,回味中,不得不说,这样的文字,正如那香格里拉一样让人着迷,让人思索,甚至让人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去写一些什么。
书中介绍了什么?笼统地来说,书中的文字是一种回忆体,更为准确的说是第三者在第二者的书稿的基础上,而第二者在第一者回忆的基础上得到的这本书,细细算来,这本书文字的问世经过了信息传递的五重奏,即当事人经历--转述--第二者听---第二者记录---第三者看理解--第三者写出。书中讲述了4个人,在战乱撤离过程中又遭有目的的“劫机”,然后到达一个似乎时间停止的“香格里拉”(这里突然想到,最近自己读得两本书,还有些圆圆,都存在时间的永恒之地),在这里康维和其他三个人在等待中,尤其是康维领略到香格里拉的奇妙,迷恋,然后逃离。在这期间,我们读到了一种将青春永驻的秘密,看到了这个地域的神奇。可以说,在众多的书中,是唯一一本对于男女关系叙述最少的书籍。当然,经过信息的五重奏以及书籍最后马林逊的连续不容也没有底气质疑的提问,让我开始怀疑,书籍中的香格里拉是否真实的存在,香格里拉里面高僧的年龄以及描绘出的洁净之地是否值得可信?
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美丽的香格里拉,也许因为和自己有过到过洁净之地--泸沽湖和玉龙雪山的缘故吧!泸沽湖,湛蓝的天空,清晰的空气,如画般的景色,飘扬的经幡,旋转的转经筒.....都让人整个心被水洗了一般;玉龙雪山,飘荡着的浮云,白白的雪,飘着的雪花,高处的山峰,脚下的峭壁.......让人心中一颤,有一种不由自主地从脚到大脑的精神升华。于是,就在要写文章之前,翻起来书中香格里拉的描写,但却不是那么容易的翻找到,而脑海中却又那么一幅文字说不出的画面。再细细翻找,才发现,书籍中并没有大篇幅对于香格里拉的描述,这些画面都是康维看到的画面断断续续的感想汇聚的画面,能找到的一个还算段落只是:“可是这里,在香格里拉,一切都处在深深的平静之中。没有月色的天空星星也使劲地闪烁着光芒,而卡拉卡尔的顶峰亦透出一抹淡蓝色的光彩”。
这样的画面,我想对于我来说,既神秘又亲切吧。亲切是像极了冬日在老家,写完一篇文章,然后到院子里看到满天的繁星,衬托着冰冷的空气,望着远处的山峰的感觉;神秘,正像着何地“藏地密码”般给我留下未读完的神秘色彩,像《藏獒》带着无限的遐想。
关于书的后续,我更希望,确实有这么一个神圣的地方存在,那是洁净的灵魂的寄托地;我更相信,确实存在时间的永恒,因为无求无欲,所以时间暂时得以停止;我更相信,康维在香格里拉的召唤下,又回到了那里;我更相信,送康维到医院的那个女性,就是那满族小姑娘(因为离开香格里拉,迅速恢复了正常的年龄);我更相信,满族小姑娘暂时的离开,正像张所说的那样,为了保证香格里拉的秘密,为了带康维回到永恒的香格里拉。
消失了的地平线。为什么如此说,我想更是对于当今世界的警告,警告世人,如果不善待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那么最后的香格里拉也会变为汹涌澎湃的海水(正像在读的《寻找时间的人-永恒之地》中描述的世界一样),而目前的地平线将最终消失。
(后记:突然发现,选的两本欲在出差半月间读完的书《消失的地平线》和《寻找时间的人2-永恒之地》,竟有如此的理解上的巧合,也许这就是一种机缘巧合,冥冥之中自由安排。)
地平线读后感9
《消失的地平线》我带着这本书去了很多地方,但始终没有细细读完它。这三天终于把它又从头到尾可谓是真真切切的读了一遍。与其说和主人公去香格里拉、蓝月谷旅行,不如说是一场心情的旅行。
中国的藏区一直给西方人一种特别的神秘感。本书讲述的四个西方人在“阴谋”下来到了香格里拉。当然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它却反映了作者对于他心中所向往的室外桃园的向往和憧憬。四位主人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室外桃园进行了阐释。当他们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满是恐惧,疑惑。随着故事的深入这些疑团纷纷被揭开,他们每个人都对这个环境有个更加深入的了解。本书主角康维,他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受过良好的教育。他来到这里,从哲学心灵的世界来认识了这个“世外桃源”,在他多次与活佛和张的谈话中,他了解了这里的处世哲学——中庸,也就是小说中提到的“适度的美德”。在这里人的寿命非常长,时间根本不成问题。正因为有了这个前提,他们可以充分的思考人生,讲人生培养成一种完美品质。面对任何事情都采取一种安宁,享受,与美好的事物保持一定距离的心灵升华。从巴纳德的眼中,这里是一个可以逃避的地方。巴纳德因诈骗而被通缉,他不愿意去白沙瓦,因为那里很可能等着他的是手铐和监狱,最后他在这里得知了香格里拉的一个秘密——金矿。最终他选择留在这里,也许这里他会有更好的生活,沉淀他的生命。布林克罗最终选择留在这里为了传教,她是一个不折不扣基督教信徒,她认为是上帝的旨意,让他们来到这里。在香格里拉是一个多宗教融合,自由发展地方,她希望将基督教的教义永远留在这里,这正是香格里拉吸引她的地方。而马林森是这部小说的碰撞点,这位青年有他的可爱之处,因为年轻可以将人的急迫,敢做的性情演绎的淋漓尽致。这与香格里拉的格调完全相悖,正是有了这个人物的衬托,才能显示出香格里拉的宽容与包容。最终也是因为马林森这种“莽撞”最终造就了罗珍的悲剧。作者从这四双眼睛中,从不同侧面描绘了同一个香格里拉。同时,在故事的背后用罗珍的悲剧也说明了,正是因为人格的不完美,造就了悲剧的产生。
在小说中的香格里拉,这里给了人生充足的时间。250多岁的活佛,100多岁的张,将近100岁的罗珍。这里有充足的图书,资料,信息不阻塞,你可以充分掌握外面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在这里你又充分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充分去体味人生,去做自己的事业。而做种最终要说明的是,在我们者有限的时间中,正是因为我们不完美,或者说不中庸的性格,使我们浪费了更多的时间。所以我们一直在追求,一直在失去,一直在伤感。正如康维觉得这里像牛津一样。也许大学就是心目中的室外桃园吧!在这里你又充分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业。香格里拉的喇嘛们,甚至用自己现有的资料去预测遥远的未来。本书作者希尔顿将中国的中庸文化阐述到这种程度,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中国通了。这本书谜团重重,蓝月亮山谷、卡拉卡尔山、康维、活佛这些谜团扣人心弦,越到小说的最后越能抓住读者。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精髓不在写景,而在作者对人生意义,对生命的完美诠释。
有了时间,有了安宁你的生命中还缺少什么呢?
这就是《消失的地平线》,英国版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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