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初体验读后感给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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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讽之一:鬼故事 小说中的嘲讽首先体现在其对哥特式鬼故事的颠覆性戏仿。
在萨基生活的时代,鬼故事是英国文学中非常受普通读者欢迎的类别。
作家通过对悬念的铺垫,对恐怖场景的精心刻画,对鬼魂、僵尸、坟墓等元素的引入,制造出了迷离奇幻的效果,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体验到了恐怖、惊奇、诡异的多重心理感受。
在小说中,维拉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些流行鬼故事的基本叙述手法。
首先,维拉采用了鬼故事常用的“悬念”手法作为故事的诱饵,一下子就吸引了客人弗兰姆顿的注意力,将他自然而然地带进了自己的叙述。
她先语焉不详地提起了赛普顿太太的悲剧,继而又将弗兰姆顿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客厅敞开的可以作为便门使用的落地法式长窗。
在英格兰,十月底已是清寒的日子,尤其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温度可以接近零度,此刻法式落地窗居然还敞开着,不可谓不反常。
弗兰姆顿果然被唤起了好奇心,主动询问窗户和赛普顿太太的遭遇之间的关系。
维拉继而巧妙地利用了鬼故事常用的“鬼魂”形象。
她告诉弗兰姆顿在三年前的这一天,她的姑父和两个兄弟正是穿过这扇窗户去打猎,再也没有回来。
赛普太太不肯相信丈夫已经离开人间,她天天开着窗户,是在等待着丈夫归来。
既然丈夫早在三年前就已经身亡,很显然赛普顿太太的等待无异于“招魂”,人已往生,不可能回转,能回来探望的,只能是鬼魂。
为了让自己的鬼故事更有说服力,维拉还加上了精彩的表演,极力渲染恐怖气氛。
当赛普顿太太兴高采烈地宣布丈夫打猎归来的时候,弗兰姆顿原以为她因思念亡夫过度而精神失常,当他望向维拉,却发现她“用充满恐惧的被吓呆了的眼神死盯着敞开的窗户”,分明是见了鬼的表情。
这种表情充满了感染力,给弗兰姆顿以暗示,必定有什么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
当他顺着维拉的目光看去,看到三个朦胧的身影在薄雾中无声无息地向房子走来的时候,自然是吓得连道别都来不及,“发疯似地抓起拐杖和帽子。
穿过大厅的门、石子路、前大门,他一路跌跌撞撞往外跑。
” 维拉运用了鬼故事的常见叙述元素,使弗兰姆顿这个笨拙的听者在故事进行到半中腰就落荒而逃。
小说继而的发展却颠覆了这样的鬼怪元素,为小说中的鬼故事加上了一个非常理性化的结尾: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鬼魂,三个黄昏中逼近的人影不过是打猎归来的姑丈和他的兄弟。
所谓悬疑、鬼魂、恐怖都是叙述策略所导致的结果。
正是因为弗兰姆顿受鬼故事的毒害太深,才会被这样的手法所蒙蔽,上了“鬼”的当。
嘲讽之二:繁文缛节 小说的嘲讽不仅体现在对鬼故事的调侃,更体现在对当时英国社会繁文缛节的讽刺。
作者萨基本身出身英国上层社会,小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在大英帝国的东南亚殖民地任职,他便交由两位姑姑抚养。
两位姑母自诩出身高贵,重视礼仪,实则为人虚伪,缺乏爱心和同情心。
对她们来说,活着是给别人看的。
举止得体,礼貌周到,小孩子懂规矩,这比正直的灵魂、同情心、爱和宽容等更重要。
萨基在她们的监护下,渡过了缺乏亲情呵护的枯燥呆板的童年。
正因为这样的境遇,使萨基痛恨英国上层社会装腔作势的礼仪。
在作品中,萨基不遗余力地批判这些礼仪的空洞性,而这一点在《敞开的窗户》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展示。
《敞开的窗户》发表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来临之前,当时的英国虽然已经显露出动荡的端倪,但是整个社会总体而言依然按照维多利亚时代所遗留的轨迹稳步运转。
地主有闲阶级不事生产。
对他们来说,每天生活的重要内容就是拜访朋友、闲聊、聚会。
每当新人来到一个社区,他应该递上印有头衔、身份、姓名的名片以及引见信,对当地的士绅进行拜访,对方也要进行回访。
社交活动、面子、礼仪等是构成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
在小说中,弗兰姆顿也在按照这样的社会习惯行事。
在 19出纪末 2 0世纪初,人们对心理学的认识并不全面,以为要想解决神经质的毛病,最好找个风景宜人的地方进行静养。
弗兰姆顿因此来到了乡下。
在姐姐的敦促下,他依照社会惯例,开始了对陌生人的系列拜访。
其实,这些人不仅对于弗兰姆顿来说是陌生人,对于给他写引见信的姐姐来说也是如此。
他姐姐并不是当地居民,她不过是在四年以前,在教区长家暂住过一段时间而已。
她宣称自己在当地认识很多朋友,但是在给弟弟写引见信的时候,却没有能够向弟弟推荐任何一位值得信赖的密友,而是让他依照她开出的长名单,逐个造访。
这说明她与这些人只是泛泛之交。
这种相互造访的社交活动不过是填补生活空白,打发时间的虚伪程式而已。
读罢《敞开的窗户》的读者,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侄女要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开近乎是恶意的玩笑,让一个本来就神经紧张的脆弱男子几乎神经崩溃
答案应该是这种社交礼节让人厌烦到了恨不得想反抗的程度。
弗兰姆顿没有想象力,呆板沉闷,以自我为中心,并略带神经质。
可以想象,陪着这样一个人物,坐上许久,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
根据当时的社会规范,维拉不能将客人撇在那里,独自离开。
难怪小姑娘打算反抗一下,和初来乍到的弗兰姆顿先生开了这样一个大玩笑。
在正常的情况下,维拉的谎言是非常容易揭穿的。
只要弗兰姆顿问问她的姑母就会发现事实真相。
小姑娘的计谋之所以能够得逞,原因还是要回到社交礼仪的虚伪之上。
按照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礼貌”、“周到”的标准,在公开的社会场合,人们是不能随便袒露内心的真实所想,也不允许随便询问别人的生活。
于是,社交场合的谈话往往是围绕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比如天气、生活琐事等等。
弗兰姆顿言语行动都谨守得体原则,他和维拉聊天的时候,“绞尽脑汁想找些得体的话来说,盼望既能够奉承了侄女,又不让马上就要下来的姑姑感觉受到轻慢”。
当他发现赛普顿太太唠唠叨叨地谈论她的丈夫的时候,因为是初次见面的缘故,根本不敢坦言安慰,劝她节哀顺变。
要是他有这样的勇气,小姑娘的谎言马上就会被揭穿。
在《敞开的窗户》这篇小说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异化隔膜的成分。
姐姐不了解弟弟的真实需要,客人除了姓名和地址对主人的情况一无所知,甚至是在小姑娘和赛普顿太太之间也存在着不理解。
维拉和她的姑姑关系是近是远,小说并没有做出朋确的介绍。
不过显然赛普顿太太并不了解侄女有如此高妙的编故事的能力。
如果她能多了解一些维拉,当弗兰姆顿吓得从屋子里狂奔出去的时候,她就应该能够判断一定是小姑娘在背后捣鬼,用恶作剧把客人吓跑了。
《敞开的窗户》看似一个鬼故事,却是一幅社会讽刺画。
在一个典型的社交场合,在场的三个人说着客套话,却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姑姑在焦急地等待丈夫归来,小姑娘在想着如何捉弄无聊的客人,客人在自顾自沉浸在对自己病体的自怨自艾中。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虚伪沉闷的场合,却因为小姑娘丰富的想象力和表演才能变成了一个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精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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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句】:《美的历程》 作者:李泽厚《美的历程》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其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的美”,先秦理性的“儒道互补”,楚辞、汉赋、汉画像石之“浪漫主义”,“人的觉醒”的魏晋风度,六朝、唐、宋佛像雕塑、宋之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的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戏曲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变迁等等重要观念,多发前人之所未发,此书于一九八一年初版,多次再版理印达几十万册。
已有英文、德文、日文、韩文等多种译本问世。
这篇文章真的很好。
【第10句】:《围城》 作者:钱钟书《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作者钱钟书1910—1998,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
《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就凭这部唯一的长篇小说,钱钟书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小说大师级人物。
本书自四十年代末出版以来,有多少人为它哭,为它笑,为它深深长叹,为它久久思索。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
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
钱钟书的深入骨髓的洞见,通达超脱的生存智慧足以让读者品评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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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句】:《活着》 作者:余华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 在我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自来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为一部分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那句老话:千钧一发。
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12句】:《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第13句】:《牛虻》 作者:伏尼契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
他的内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雅纯正的文学名著,本书充满深刻描写人情人性的艺术感染力。
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土地最宽的前苏联,《牛虻》拥有着无数的、几代人的崇拜者。
主人公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
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
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
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
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意大利的独立与自由。
牛虻,成为青年人心中“坚强”的化身
小说围绕牛虻,恋人琼玛以及性格复杂的蒙泰尼里主教展开,线条简明而又写得波澜起伏、惊心动魄,显示了作者激越的感情世界和浓厚的艺术功力。
【第14句】:《呼啸山庄》 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奇特的小说”,是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毕生的唯一力作。
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收养,恩萧的女儿凯瑟琳与他从小友爱,产生了炽烈的爱情。
而庄主的儿子辛德雷却仇恨他,老恩萧死后,把他降为奴仆,百般凌辱。
凯瑟琳为了得到“画眉山庄”主人林顿的财产资助希刺克厉夫而嫁给了林顿。
希刺克厉夫得知后愤然出走。
几年后,希刺克厉夫致富归来,使辛德雷倾家荡产,并诱骗林顿之妹与他成婚,恣意虐待。
凯瑟琳终因不能同希刺克厉夫结合而凄然病逝。
【第15句】:《尘埃落定》 作者:阿来《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该小说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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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很民族化的题材。
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小说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
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
”
【第16句】:《拿破仑全传》 作者:刘乐土1804年,在一个盛大无比的典礼中,拿破仑.波拿巴为自己加冕,成为法国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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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句】:《破碎的四月》 作者:卡达莱乔戈的哥哥被仇家杀死,从那一刻起,乔戈的生活便离他而去。
根据统治阿尔巴尼亚北部高原地区的卡努法典:如果一个人被杀死,他的家人必须为他报仇。
乔戈无法摆脱宿命,三月十七日,他成功地射杀了那个凶手。
在被死者家属追杀之前,他被允许了三十天的休战协定,于是他的四月破碎成了两部分:在四月十七日之前,是“白色”的,安全的;之后便是“黑色”白,亡命的。
与乔戈的命运交织在一起的是一对新婚夫妇。
他们来自都市,对高原文化充满向往。
新娘迪安娜对被死亡威胁着的乔戈一见钟情,与此同时,乔戈也想在四月转成黑色之前再次邂逅迪安娜。
当人一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就陷入一场追杀或者杀人的宿命中,生命只能如破碎的四月般短暂和仓煌。
《破碎的四月》以简洁、诗一般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人一个月的故事,却反映了一个民族几百年的固扰和悲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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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氓原文及其翻译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之作。
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小说以其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腻传神的笔法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
一,苦难的童年 (1___4 章) 地点:盖茨黑德府 人物:瑞德太太(舅妈) 伊丽莎 乔治娜(表兄妹) 约翰.瑞德 贝希(佣人) 阿波特 梗概: 简.爱在出生不久便父母双亡,舅舅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沉重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在舅妈家度过的童年时期,简.爱遭受了巨大的磨难。
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如何看待辛普森夫人。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
【第2句】: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小狮子蓬头儿读后感怎么写
昨天中午,我在家里看《小狮子蓬头儿》这本书,我知道了小狮子蓬头儿可爱又善良。
我最喜欢小狮子蓬头儿。
因为小狮子的头发蓬松松的,所以大家都叫他蓬头儿。
妮妮很爱打扮。
她爱采野花,别在胸前。
有时她也把野花插在头上。
大家都夸妮妮像花仙子一样漂亮。
蓬头儿很不服气,可是蓬头儿并不嫉妒妮妮。
有一次,一头粗野的狼在河对岸欺侮妮妮,蓬头儿看见妹妹妮妮被大朗欺负,蓬头儿使劲跳上河对岸,救下妮妮,赶跑大狼。
蓬头儿不嫉妒别人,勇敢,乐于助人,我也要向蓬头儿一样,去帮助别人。
小学生好习惯故事•小狮子蓬头儿读后感雨,好像是千万支魔指,好像是千万条琴弦,弹出了千变万化的声音。
春雨柔软,夏雨粗犷,秋雨苍凉,冬雨肃杀;因季节变化,情调各异。
但是,雨色一样美丽,雨声一样动听。
在图画音乐和诗歌里,有许多描写雨的佳作。
线条色彩和音乐旋律,空灵剔透。
轻细的雨花,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轻吻着人的脸,微微觉着痒;又轻轻濡湿着衣裳。
雨伞仿佛是风帆,在雨色蒙溕中载浮载沉;也像一只只大翅膀,东南西北,无边无垠,因风四处飘航。
沉默的雨,无声胜有声;逗人的雨,真叫人喜悦。
可以不必穿雨衣,在户外踯躅漫步,雨似蜜似酒,滋润着心灵。
——这梦幻似的雨,这奇异的雨,梦幻似的教人幻想。
记得杏花春雨的江南,雨点敲打着船蓬,雨中也有梨花的幽香。
记得西湖的夏雨,元气淋漓,满湖荷叶被打的笃笃地响。
记得天目山的秋雨,重雾深锁,万木萧萧,撑天的松柏经雨洗涤,显得格外苍劲。
记得富春江的冬雨,如泣如诉,两岸茅屋炊烟阴阴沉沉,像一幅染湿了的铅笔画。
细雨微风的夜,适宜读诗和散文。
狂风暴雨的夜,则宜恐怖神怪小说。
要不然,便邀几位知己,泡几杯浓茶,买一包花生米,点上一支洋烛,又当另有一番情趣。
风雨更宜怀人,怀人常不寐;一声风一声雨,都似离人低诉。
那年夏天,和友人在春秋阁小坐。
那时候,菱角已经成熟,莲池潭上,乡人驾着小船,忙于采摘;天空的白云,和水面的白鹭相映成趣。
阵雨骤来,如万马奔腾;半屏山忽然不见了,只有密密的雨,密密地替莲池挂上了珠帘。
阵雨里,那些采菱角的船,依然从容地游移摇荡。
船上的人连蓑衣也不穿。
台湾南部雨量不多。
尤其是高雄,灰土漫天;树枝树叶上厚墩墩地堆积着尘埃,经阵雨一淋,苍翠碧绿,焕然一新。
雨后的寿山,妩媚地俯视默默的爱河;银鳞似的水波也被青青的山染绿了。
河堤上,那一排水泥柱上,那一排路灯的瓷罩,白玉球似的镶嵌在山水之间,依稀是西湖的景色。
“春雨楼头尺八萧,何时归看浙江潮?”
体验是什么意思
遥不可期的救赎—娜卡列尼娜 读后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家个不同。
轻轻打开那面尘封的扉页,我仿佛再次跨越历史和空间的鸿沟,来到了沙皇的俄国。
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安娜·卡列尼娜时,一种异样的阴霾就笼上了心头,不是因为她出众的美貌,而是因为弗伦斯基与她的第一次相会。
托翁如此着笔,定然是要引出一些难解的困境。
果不其然,当我合上那本上海文艺出版社的精装图书的封底时,安娜殷红的鲜血已经被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所冻得发黑,弗伦斯基的热血也永远地冷了下来。
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肖伯纳安娜,一个上流社会富有家庭的年轻女子,嫁给了年龄悬殊的卡列宁。
貌似是收到了混迹官场的丈夫的冷落,才有了外遇,有许多读者都认为卡列宁的刻板与“唯名是图”造成了安娜的悲剧。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按老话读一本非当代非本国的书籍,就要了解创作的时代与背景。
在当时的沙皇俄国,作为社会名流、官场大鳄,卡列宁的老婆找小白脸这事情是非常丢面子的,因而许多人认为这就是卡列宁迟迟不离婚的原因,并以此作为抨击卡列宁给安娜带来痛苦、自私狭隘不懂得成人之美的理由。
但是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如果一对夫妻离婚,那么女方是会身败名裂的。
但是踌躇满志的安娜不在乎自己,她已经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不顾一切地要与弗伦斯基在一起。
这让卡列宁、弗伦斯基甚至到了后来她自己都陷入了痛苦之中。
在安娜难产之际,卡列宁又一次选择了原谅,选择了包容。
然而弗伦斯基自杀了。
安娜或许是承受不了精神上的压力,当初选择出轨的她这回又卧轨了。
七宗罪: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不过辩证的来看,情人这件事情在当时也是充斥着整个名流社会的,而安娜的行为似乎也能够被人理解。
但我认为托尔斯泰恰恰是为了批判这种不正当的社会现象,安娜可以说是受害者,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卡列宁是她的贪婪与傲慢在作祟。
人们可以说卡列宁是虚伪、是伪善,可是他对安娜的感情是不可辩驳的。
安娜嘴上说着卡列宁的不是,但内心的最深处一定是知道这个与她年龄悬殊的男人其实一直爱着她,给予她父亲一样的关爱与包容。
卧轨,也许不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但着是唯一的出路了。
安娜有罪吗
有,当然有。
她背叛了丈夫,她间接害死了情人。
但是这正是引发人们反思的地方。
对于爱情和自我的解放,都不应该逾越道德的底线。
有人说安娜是进步女性的代表,我不同意。
真正的女权是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因为有一部分男性抛弃了自己的妻子,那么女性就应该抛弃自己的丈夫。
社会的道德与良心的追问,或许在当时遥不可期,或许在当下依旧缺失,但应当成为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救赎。
中学生自传怎么写
范例1:我的性格偏于内向,为人坦率、热情、讲求原则;处事乐观、专心、细致、头脑清醒;富有责任心、乐于助人。
我还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会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明显的特点是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
爱好电脑、科普知识,喜欢钻研,正因为这些增强了我的实干精神,习惯事情或问题及早解决。
最大的满足感在于该做的事顺利完成,以便有精力去关注其他,也就是追求感觉上的自我良好或优越感。
最大的缺点是对没有秩序感的人可能缺乏足够的耐心,也可能因为心太细,会让别人误解我的一番好意。
范例2:我叫XX,,我在XX中学度过了很有意义并丰富多彩的三年,三年中我得到了很多新的东西。
包括知识以及与人交往的方法,还有就是我对未来的希望以及我前进的方向。
面对着如此繁重的课业,我渐渐学会了合理的安排时间,合理的运用时间,不再像以前没有工作重点,而耽误了不少时间。
我也在此期间也学会很多的经验,变得守纪了很多。
这样宝贵的经验,让我在学习上、生活上都提升一个层次。
我在每天刻苦的学习中不断积累知识,努力去取得了好成绩。
在努力的同时也感到了生活的充实,这让我很满足。
我的爱好是XX,这虽然不是学校学习的科目,不过我此中受益匪浅。
:这让我明白了只要有努力的去做一件事,就没有做不好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使我对人生的学习提供了很有帮助。
我的兴趣是XX,也很希望我以后会有多一些的时间来发展自己的兴趣。
初中三年来,我也有了不少的改变,尤其是我的一些优、缺点。
我的缺点是XX说小话。
而我的优点XX。
但是我以后也会尽力去改掉我的缺点,并去做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这三年中,我学的东西可能是有限的,但是我知道学无止境,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生活中。
当然,三年中也给我留下了不少深刻宝贵的记忆:有与同学下课时嬉闹的,有上课不专心被老师批评的,当然也有一些被表扬的,等等。
这些珍贵的记忆,我会一直留在脑海中,一生都挥之不去。
也许以后我并不会在重点中学读高中,但我会记住这个给过我初中三年美好生活的学校,也很感谢老师们含辛茹苦的教我们知识,让我体验了很多我从未接触过的事情,我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做过的第一个化学实验,也记得自己连接的第一个电路,这些有趣而精彩的机会都是老师们给的。
初中是我人生的一个起点,我将会继续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将来报效社会。
在最后,我要谢谢老师以及同学们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因为有他们的爱,我这三年才过得如此温暖,仿佛与伙伴们一起学习还在昨天,而现在我就要毕业了,但是我会永远的记住你们给予我的那些点点滴滴的。
范例3:自传我的名字叫**,今年XX岁,是XX中学的一名初X学生。
我天性比较开朗 活泼和许多同学朋友谈得来,也许从小有阅读的习惯,知道很多知识,有时可以和朋友聊天到忘乎所以,不亦乐乎,从体育到政治,从音乐电影再到电脑游戏等,都成为我的谈资.再寝室中,同学都经常找我“唠叨”,再教师里。
也有同桌常与我“窃窃私语”所以有时我也会犯上课讲小话,在晚寝室时不睡觉的毛病,不过我正在改正小瑕庇。
我喜欢体育,小学四年级时就爱上了篮球,经常在放学后就打篮球,由于小学四年级时打篮球的人并不多,所以我只能和院子里一些比我大几岁的中学生玩,上中学后,我对篮球的热爱并没有收敛,我喜欢篮球带来的气氛,需要团结的意志,更重要的是篮球已成为我很好的朋友,有时在生活中与学习上受到了不开心的事郁闷时,我就常常一个人在空旷的篮球场上,用一个又一个进球,宣泄着我的愤怒和不满。
在简单、朴实的环境里,我过着简单却也充实的生活。
6岁时,我开始启蒙读书,小学和初中一直都在县城里的一个学校读书,由于性格开朗,班主任老师总是在派我做学习委员的同时不忘记给我搭上的美差,于是在两职的夹击之下,我慢慢养成了有计划的做事和学习的习惯。
因此,至今我还很感谢我的老师们。
在学习上,我也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刚上初中时,我对英语产生了极大的反感情绪,再加上小学时对英语学习的敷衍了事,英语基础不好,初一的英语考试只及格过一次。
期末的时候,更是考了47分回去过春节,后果可想而知,在父母的训斥下,在本人,将一册书的在十天内全部背了下来,第二个学期,成绩也有了显著的进步,不仅摆脱了“不及格”的尴尬,还能将分数稳定在80分以上(100分满分)。
不过我的总体成绩也一路“坎坷”。
成绩起伏太大,我曾经异军突起,在年级里前进了117名,两次挤进到年级前十,也曾经连降100多名,在班级前二十名内不见本人名字,父母和老师目睹我的成绩后,也是摇了摇头,这不禁让我想了的那首歌。
当然,我可不是一个拘束在学校和家里的孩子,我也很乐意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初二的寒假时,我就曾有一次在酒店做服务员的经历,虽然只有三天,但其中的艰辛与收获却使我成熟不少,最后我将三天内的工资— 45元全部捐给了当时受海啸灾害的印尼灾区,送去了我对他们的祝福。
这就是我,不平凡的我!2005年9月,我来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学校--**中学。
在这,我度过了十分愉快的三年。
这几年,我认识了很多同学,很多老师,我也学到了很多。
以前,小学只有三门主课:语文、数学和英语。
到了初中,面对的是七门主课。
突然增多的科目在一开始还真让我感到不适应。
不过,慢慢的,我开始适应,并且习惯。
从中找到了学习各科的方法,找到了学习的乐趣。
初一时,我很荣幸成为了一名。
从此以后,我变更加严厉的要求自已,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光荣的,我必须以我的实际行动来做好同学们的领头者。
令我难忘的是初二时的运动会。
尽管天气不是很好,但我仍旧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跳高的第一名、800米的第一名
我从没想过我会拿奖,我只是尽力完成,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没想到我真的做到了
学习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虽然我的成绩没有很大的进步,也没有怎么退步,一直保持在年级的前70名。
在奥赛方面,我并不是很擅长。
我对数学、物理这些的兴趣都不是很高,倒是对生物的兴趣高。
我很喜欢生物,生物奥赛我还拿过省一等奖。
我是一名寄宿生,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
我与我的同学朝夕相处,和她们的关系很好。
我是寝室的寝室长,我们寝室就像是我们的第二个家,我们就像是亲姊妹一样住在一起。
不过她们都说我像她们的妈,也许是因为我是寝室长吧,在日常生活中也比较照顾她们。
我也是班级的领导者。
任职数学课代表一年多,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肯定。
在岗位上我也以我的工作为乐,尽职尽责,当好数学课代表。
初三就快过去了,我们得抓紧时间,迎接中考,背水一战,向自己理想中的高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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