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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如繁花读后感

繁星春水读后感100字(4篇)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最重要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你是谁,不论你是多么的平凡,都会有人记得你,不管是你的朋友、你的亲人甚至是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也许不经意间你驻扎在了他的脑海里,或许你不曾留意,但生活就是这样的不经意。

一个人也许会像一朵花一样随一阵风销声匿迹,可不论如何都会为周围带来一阵香,或浓或淡,飘忽迷离。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本书在看似平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向读者传递着爱与感动。

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一朵朵花的香里,期待一朵朵花开。

    自然的花花草草,都惹得丁立梅喜不自胜。

随了她的文字,赏《虞美人》,看《蔷薇几度花》,细察《槐花深一寸》,怀想《一团粉红,一团鹅黄》,向往《满架秋风扁豆花》……每一朵花开,都引出一缕缕愉悦的暗香,引出一段段静美的回忆,一刻刻哲意的思考。

读着这些文字,似乎闻到了各种花的香,便如她的学生,认识了榆叶梅、结香、鸢尾花、虞美人、金钟花……彻悟出“活着的最好态度,原不是马不停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

不辜负身边每一场花开,不辜负身边一点一滴的拥有,用心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

每时,每刻。

”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淡的,是无奇,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

他们每天为生活奔波劳作,他们实在是太普通,太渺小了,有时甚至是卑微的。

除了他们自己有谁会在意他们的生活

    那个做宫廷桂花糕的老人,就像他做的桂花糕一样,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作者并非是每天都吃到老人的桂花糕,可是那小蒸笼上方袅袅的香雾中缠绕的蒸熟桂花糕的好闻味道,早已沁入了作者的心脾。

那永远一身藏青的衣,藏青的围裙,雪白的米饭是对巷子深处的真实记忆。

    黄昏时,学校门口卖杂粮饼的女人,每天都在努力认真的工作着,尽管只赚那么几块钱,她对顾客并不是只有那短暂的热情,她是从心底里希望看到那些顾客的熟悉身影,尽管很久他们没在来买她的饼,但是她依旧希望他们开心 希望他们心想事成,这是平淡中一种多么朴实的情感啊

    爱,是这部散文集的主旋律。

爱自然,爱艺术,爱亲人,爱尘世。

爱如繁花,在丁立梅的文字里,安静清丽地绽放。

你读了,心头一阵阵暖,一阵阵欣喜。

于是,凡来尘往中,数不清的“小欢喜”,也在你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让你更深地爱上了凡尘俗世。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最重要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泰戈尔永恒的爱情读后感

我爱,倘若前生我是忘川里那一朵白莲,  那么你是什么

  是波澜不兴的那方水面,  还是忘川里终年往返的那只渡船

  (一)  和平岁月如一朝花事暖暖而无限。

  繁花织锦,资颜各异。

  盛世王朝里,天子脚下。

  她叫如初,只是平常宫女。

  侍立御书房外,一径沉默疏离。

,  却是他一眼可以变人的女子,清冷如莲。

  低垂的睫羽下眼神澄澈如水,但是没有笑容。

  天成的高贵风华,不是他探出手便可以触及。

  他始终记得两年前初见她的那个午后,白莲池边,他的月白常服和她刹那的笑颜。

  她和他的对视,她离去前的回眸。

  阳光晕眩,而他此后终日的恍惚。

  如初,是他愿倾尽一生去守护的那枝天边的睡莲。

  知道不是他可以攀折。

不敢直视,不敢言说,不敢靠近。

  只希望可以看着她可以想念她可以在每一个占转瞬间呼吸咀嚼她的名字,  任她深宫内院勾心斗角欲望牵扯里出尘独立,聘婷自芳华。

  我爱,如果没有那个夜晚,  没有血光里那只羽箭破空而来,  如果没有你的疼痛,我的眼泪,  那么一切可会如初,真的没有任何不同

  (二)  御书房。

华灯初上,奏折满案。

  一切可能的呼吸都被刻意的压抑。

  天子微蹙的眉宇始终未曾舒展。

  凝固的静窒里,突然一只羽箭伴着呼啸破空而来。

  暗夜如绢帛生生被撕裂。

  瞬间嘈杂满院。

群涌的侍卫,尖叫逃窜的宫女,狂乱的眼神,疼痛的呻吟,刀光剑影里,  四溅的血滴。

  她怔怔的站立,脑海里尘封的往事决堤。

梦魇重复。

  残破的躯体,冰凉的气息,爆裂的眼珠,垂下的手指,枯萎的容颜,未干的泪迹。

  四周毫无方向的人群如潮水将她压挤,而她踉跄里苍白如纸。

  仓皇脚步声声如铁蹄踏在她的心间,疼痛里她只能咬住嘴唇。

  “如初

”突然她听到他的声音。

嘶吼里满是惊惧的骇然。

鲜血渐上她的脸。

  他推开她,他在她的怀里,他说,如初,今天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她的眼泪在他疼痛扭曲的笑容里。

她一个字一个字的对他说:我的爹娘死在这样的动乱里,我不要你和他们一样。

  我不许你死,你听见没有,我不许你死

  动乱平息,他含笑昏迷,她满身血迹。

然后她听到天子口里念出她的名字。

  我爱,倘若一切都可以如初,  倘若我依然是你初遇的洁净如莲的女子,  倘若我可以向你坦露我所有的眼泪和欢喜,  你是否终于可以读懂我如莲的心事。

  (三)  他终于伤愈。

但是如初,已经不是他可以晋见。

  多少女子的梦寐以求,天子的破格宠幸。

深宫内院如花嫔眷,一场动乱原来造就的也只是天子睨向如初的那一眼。

  这个权倾天下的男子,只是颔首间,便已将她折下。

  她的清丽出尘,她的沉静淡漠,她的眉睫下掩藏的不快乐。

  恩宠赏赐绸缎首饰,但是她无动于衷。

  终于震怒。

三千柔顺女子婉转承欢,谁容得她不识好歹

  如此突兀的一个轮回,一切又如初。

天子脚下,她依然只是平常宫女。

  依然沉默清冷,衣裾临风。

可是她看见她的菅井,里面已经一片灰烬。

  “如初,你在我心里依然是洁净如莲的女子。

”  “一切又怎可以如初

云泥之差,天壤之别。

原来我可以重复的始终是被抛弃的命运。

”  “如初,我可以去求皇上将你赐给我,我可以照顾你,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  她看着他,缓缓的笑开。

“从初遇到今天,我等你这句话等了两年,终于等到。

只是已经太迟。

我的身上已经有了天子的烙印,终生不得许嫁他人。

注定孤老在这宫闱之内。

”  一眨眼,她的眼泪落下来。

两年来不能言说的遗憾,终于开口时,沧海已成桑田。

  只是太迟。

  我爱,如果前世你是忘川里那朵白莲,  那么我是只为你晃动的那方水面,  是只为你忙碌的那只渡船,  是雨后辗转你容颜的那些水滴,  是你轮回心事里唯一的秘密。

  (四)  数十年岁月如水从之间缓缓流去。

她和他都已是迟暮。

  如花容颜已褪去,但是她在他心里始终是要以一生来守护的女子。

  清晨的时候,她推开门,会发现他含笑等在门外,每天送她一只白莲。

而她轻轻接过,羞怯一如少女时。

  没有言语,无需言语。

这是她和他的幸福的方式。

比邻而居,可以时刻相守。

他终于可以实现他的诺言,照顾她,永远不离开她。

虽然她注定要以宫女的身份孤老与这内院。

虽然她终生不能是他温柔平静的妻。

虽然为了永远和她在一起,他已经不再是大内的那个侍卫。

  不时会有小太监小宫女匆忙穿行而过,看见他施礼请安的时候,他们叫他连公公。

只是希望可以陪伴她。

  如初,纵使岁月如风季节递嫱,  纵使历经重重波折磨难,纵使时光将一切都埋葬,  我的心始终一如当初,  一如我初见你的那个午后,  那满池盛开的白莲,  你刹那回眸时刻澄澈的笑颜。

  一如那突然感觉晕眩的阳光和我突然的疼痛和欢喜。

  ps:这是我一直念念不忘的齐越朗诵节上的一片文章。

我果真是被它感动了~~~记得当时洒下了泪水。

  可惜的是,这是一个关于太监和宫女的故事。

如此的残缺~~~如此

我很喜欢文章中节奏感,每每回味,总有些感伤。

~~~~~~大约是题材问题,最终没有得到最高的奖~~可是我心中它是THE FIRST~~~一如当初~  就这么多了吧。

答对好 请打赏。

谢谢。

陈寻为什么要抛弃方茴

沈哓棠真的有那么好吗

首先,陈寻遇到沈晓棠爱上了沈晓棠,背叛茴~   我要说的是陈寻由始至终,从来爱的都是方茴而且比起方茴不会少,而他对沈晓棠可能是有爱但不是深爱或者说根本不爱

陈和沈由陈寻和方茴矛盾开始,这点大家应该都看得出。

陈寻自己形容自己是一只飞鸟,他的世界很广很阔,而方茴的时间只有陈寻。

而方茴,她一直禁锢在自己爱陈寻的圈子里,陈寻一直在成长一直在飞,可方茴没有她跟不上陈寻的脚步。

这个时候,两人的矛盾不适就反应出来了。

所以,即使没有沈,他们分手真的是必然的。

沈的出现恰巧是一个契机,那时的陈寻不是不爱方茴,而是真的迷失了,而且也真的对沈动心不可否认。

这正是年轻所致,他没有正视和方的矛盾而是选择了逃避,而那时沈晓棠阳光般照亮了他,深陷其中万劫不复...他和沈在一起是无比快乐的,和方那样的女孩完全不一样,新鲜刺激,还有就是轻松~   陈寻确实是做错了,他不该在没有跟方茴分手情况下就和沈开始,这正是他伤害方的地方。

后来的优柔寡断,新欢旧爱左右徘徊,更是不应该。

但有一点,他没有一刻忘记过方茴,方茴一直在他心中深处,即使在和沈热恋的时候。

他自己也很矛盾,一边放不下方茴一边又离不开沈,所以他在方茴被选入话剧角色之后主动向沈说出了和方茴的过往。

不难看出,他这个时候做出了选择,那就是放弃方茴选择了沈晓棠,所以才会同意沈晓棠提出的同居,正像书中所说,两个人有破釜沉舟的打算,用这种方式维系彼此感情

其实他们都了解,方茴在他们中间,一直都在...   在陈寻和方茴感情中,陈寻一只处于主导,而且一直在付出。

相反,在陈寻和沈晓棠感情中,沈晓棠一只处于主导,一直在付出。

爱情里,谁付出的多,谁就爱得多。

这个道理,我想经历过爱情的人都懂吧~陈寻和沈晓棠开始和结束都因方茴,如果这个男人不爱方,如果这个男人深爱沈,那么以方茴是不可能构成威胁的。

方茴自始至终都是默默躲在角落,她没用任何手段,但她却时时刻刻构成了陈沈的危机,你觉得说明什么

仅仅只是陈不忍心,陈对方有责任

下面我会慢慢说...陈寻第一次说爱沈晓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吗

是在**之后,那时的陈寻是真心的,他说时候不管是谁都是真心的不可否认,但他对沈的爱,是参杂着性的,这份爱是欢愉后的有感而发还是因爱而性,我想恐怕前者更多吧,原因很简单,他们仅仅从认识到开始两三个月就走到了上床。

真的爱一个人,会很在乎对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得到。

从陈寻对方茴就可以看出,他爱的小心翼翼视为珍宝一样,他说不是没想过而是胆小怕方茴不乐意

这就是方茴和沈晓棠地位不一样的其一...也正是他们的速度,陈寻更不可能离开。

毕竟沈他那时也是有责任的,而且性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欲望有需要,他们在一起就是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开房间开房间上床

从开始到结束,陈寻和沈晓棠彼此没有进入彼此的内心,说白了除了一起快乐欢愉,谁了解谁

     很多年后,陈寻说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就只有一个女朋友。

他已经否决了这场恋爱,或者说对陈来说,沈就是一个曾经过客,一个欠过的女人

欠她,我下面会说...  陈寻和方茴的爱情,是无法改变的。

纵然你说陈爱上沈就不爱方了,那我只能说你不懂爱情

很多人一致认为,陈之所以喜欢上沈,是因为他们俩很相似~其实,真正是一类人的是方茴和陈寻,他们是灵魂上的相同。

陈沈相同的地方,是共同爱好,他们可以一起疯一起有共同朋友,这些都是兴趣表面上的相似,实则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从来不懂对方...方茴和陈寻骨子里压根就是一路人,他们在乎的东西都一样

那些东西不是一个物品,一个宝物,而是心灵。

比如他们两个,一样傻,一样最怕他们之间的纯真被弄脏,视对方那份纯真为宝,方茴是陈寻也是...这点我没办法解释,但如果你有遇见她或他,你会懂我说的,或者按我的心态再去仔细读这个故事,你会明白~~   其次,陈寻对方茴是责任,所以不是爱...   上面我说很多,如果一个男人再一段感情里付出最多,如果一个男人时刻都为她揪心,如果一个男人为她哭,那么这都不是爱,拿那世上就无爱可言了

  方茴和陈寻,相恋三年,他们在这过程中彼此进入了彼此的心,相互携手相互了解...不是不爱,正是因为爱的太深不知道怎么爱。

相互逃避,渐行渐远...如果他们懂得经营,懂得去沟通,那么沈晓棠压根不可能介入其中。

当然这是后话了,感情这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只能说是那时都还年轻,相遇太早

  说说责任。

爱情,感情,一旦开始都是有责任。

但在这里要分清责任和愧疚。

方茴后来自虐导致怀上了孩子,而陈寻承担了孩子,说是愧疚的那些人我真的觉得满好笑的。

陈寻之所以承担,是因为爱

没有所谓的责任,愧疚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后悔。

当陈寻听到了方和别人上床的一系列不正常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他崩溃了,后悔了,自责了。

他这里的崩溃和方茴知道陈寻和沈晓棠同居上床是一样的,他们彼此都是无法接受的。

一切的愤怒难过崩溃都出自于本能。

试想,如果一个男的前女友,而且不爱了,至于这么大反应吗,也不可能去冒失去现在的爱来成全自己的愧疚,陈寻还做不到那种高尚的人。

之后的烦躁,和沈晓棠之间的摩擦,大部分都是因为他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有多爱,也把这种烦躁夹在了沈晓棠身上,俩人只是不停地争吵完了**。

   陈寻和方茴的爱,已由爱情升华到了亲情,它是超越爱超越友情,一辈子铭记谁也不可能忘了谁。

爱情最终会升华到亲情,一分刻骨铭心的爱,是可以为对方做任何事,哪怕是命..所以陈会承担孩子是他的,里面愧疚的成分不会有多少,陈寻不是这样的人,如果他说为了沈抛弃了方,那就是对沈够深爱,那么他不可能承认说孩子是他的。

只因一 个原由,他爱方,本能的保护她...方茴已经深入陈寻骨子里,如果这还看不出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最后,沈晓棠的离开是因为陈寻的不够爱,是因为她爱陈寻不深

   不可厚非得,在陈沈这段感情里。

沈晓棠要比陈寻爱的多

从一开始可以看出,一切都是沈主动,而陈我甚至没有看到他为沈付出过什么,相反伤害更多。

很多人不喜欢沈晓棠,基本上都是抱着第三者的角度去看的,其实她真的很无辜。

陈和沈之间,确实存在的,而且说没有感情那是胡说。

她是真真实实存在,并且没有勉强任何人。

只不过她选错了人,选了个不够爱自己或者压根看不清他自己心的男人。

有人说陈寻的悲剧在于错把喜欢当爱,这话确实如此。

他真的喜欢沈晓棠,他迷恋她,被她吸引了。

但随着时间随着激情的流逝,没有感情基础的爱,称不上真爱。

最后,沈晓棠的离开,恰恰说明了她明白了自己在陈寻心中的地位。

沈的离开作者虽然没有明确的说,但其中告诉的正是,沈已经意识到陈寻对方茴的爱,而且是无法超越。

她很聪明,也敢爱敢恨,在这点上我很是欣赏也很喜欢。

因为就算她不走,陈寻也不可能也不敢去面对她,因为彼时对于这段感情,陈寻深深地意识到自己错了,他不仅伤害了方茴也伤害了沈。

这时候沈的走,不仅仅是她的聪明也是她在给陈寻一个更好的出路或者说台阶下。

从这点上看,沈是非常非常的爱陈寻,所以有人说因为爱的不深所以走的干脆,恰恰相反,因为爱陈所以才放了他。

也正是她的做法,至少让陈寻能记住她,因为他欠这个女孩。

还有我为什么说陈和沈不是爱,等真正明白爱情,你就会懂。

他们起源于陈方矛盾期,很多人都说陈寻一时的迷失。

是的,是迷失,也是对方茴和自己感情的无奈。

因为爱的太深反而不知道怎么去爱,因为他和方茴骨子里是一类人,太过相像。

你知道吗,太了解的两个人在一起会累。

文中也说了,他们俩个其实都很累,只不过舍不得。

所以就算没有沈,他们俩也会分开。

沈的出现只是个契机,彼时对陈寻来说,他对沈是真正的心动不可否认。

但随着越来越看清自己的心,因为陈寻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方,他其实很早就已经意识到只是无法回头也不会离开。

陈对沈,那时候也是有责任,因为他们在仅认识两个月就上床,陈怎么可能再走,而且陈确实和沈相处的很快乐,还有我之前说过一点,性对一个男人来说,也是很有欲望有需求。

他们在一起除了激情,除了所谓的快乐没压力没有永远的责任,除了上床,爱情参杂在里面,还剩多少

   正如现实中的我们一样,一生中肯定有个人是你这辈子刻到骨子里的,你爱他,但是最后和你过一辈子的却不会是她。

也会兜兜转转遇见过很多人,经历过感情,但最终被我们铭记的,是那个教我们成熟的人。

那些其余的遇见,就如繁花一样过客,可能你这辈子压根就记不起来有这个人这些人,想起来也只是你曾经在生命中出现的路人甲路人乙而已。

这就是现实

   方茴,陈寻互相让彼此经历了伤害折磨,最终成熟了起来,正如五年之后的他们

     匆匆,对于方茴和陈寻这段感情来说,讲的就是错过。

人的一生,错过了终究是错过了。

只有经历了痛苦后悔,才会明白对自己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

正如陈寻,他经历了错误,但却永远的错过。

所以他们回不去,方茴的走,也切断了彼此的最终联系,两个人再不同的半球,互相牵挂...可能一辈子不会见面,但却一辈子铭记

   这就是最无奈最悲伤的初恋,最纯洁的爱情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砂子塘小学:(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作者:祝健群来源:党支部发表时间:2008-4-25 0:02:32访问次数:1130次最初吸引我阅读《撒哈拉的故事》不是因为作家三毛,而是题目中的撒哈拉,(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撒哈拉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儿时起就牵引着我,给我无限的遐想。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

可翻开书籍,品味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起家》《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一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产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一、对大沙漠的热爱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

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

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

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作者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二、对撒哈拉人的关爱在三毛的18个故事里,在她质朴的笔下,我感受到的是那恒久不变的爱,她爱每一个人,也爱沙漠中的一草一木一沙。

尽管周围那些三年才洗一次澡的邻居们面对这个异乡者不慷慨,也不友好,甚至不可理喻:小孩经常找他要钱,借东西不还,甚至连吃饭的餐具、叉子都要借她的…。

但是她还是友善地对待每个人,为他们提供帮助,传递着来自异乡现代人的温暖,读后感《(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故事《搭车客》中,三毛在炎热的正午,掉头再回沙漠,为的是接出那个不肯放弃自行车的男孩;《哑奴》里,三毛和荷西对哑奴如朋友,忍受着邻居们的冷眼,尽自己所能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哑奴,可终究摆脱不了哑奴被卖的结局。

三毛只能无奈地以她犀利的笔触揭露奴隶主的富有、凶狠和阴险,控诉着社会的不平等。

三毛还在家里开办免费的女子学校,教妇女们数数、认字,传授一些卫生常识,尽管那些不受规矩,不爱学习的学生们将家里弄得脏兮兮,她也热情地包容着。

三毛和荷西以热情与慷慨赢得了邻居们的信任,在沙漠居住一年半后,他们开始与当地居民互动起来:荷西成了邻居电器的修理匠、木匠与泥水匠;三毛则成了代书、护士、老师与裁缝。

三、夫妻之间的挚爱阅读这部故事集,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让人羡慕不已。

他们牵手在沙漠的艰难岁月里,相互支撑,彼此尊重,同舟共济,演绎着夫妻间真挚而可泣的爱情故事。

知三毛者,荷西也。

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的,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荷西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

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同时也深深打动着读者的心。

登记结婚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

生活在沙漠的日子里,既有苦中作乐的温馨时刻,也有惊涛骇浪的生死考验。

故事《荒山之夜》里,三毛和荷西游历沙漠驾车捡化石,不幸迷路,更糟糕的是荷西身陷泥潭,无法脱身,面临危险。

这可急煞了三毛,她到处找绳子和木板,但四周一片荒芜,只有沙和小石子。

暮色开始降临,气温很快下降,冻得发抖的三毛,好不容易找来救兵,却引狼入室差点受侮辱。

机智脱险后的三毛看着已经冻僵的荷西,情急之下用千斤顶将车子摇起,干着天地下女人不敢干的事--拆掉轮胎,撕开自己的裙子,将碎片系成绳子,硬是把濒临死亡的荷西救了出来,奏响了一曲感人至深的生死恋歌。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

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

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白手起家》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随文赠言: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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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篇读后感

读后感  ,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题目。

听了以后,不免会产生很多遐想。

这是一位盲人吗

她叫什么名字

给她三天光明,她会去做什么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会浮于脑海。

我无法回答你们,因为我还没有看完这本书。

但是,在书中我看过的每一篇文章,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时候的海伦(就是作者)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

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

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一个充满知更鸟和百灵鸟的悦耳歌声,而且繁花盛开的春天,在一场高烧之后,海伦失去了听力与视力,随之而来的又不能说话了。

这三样东西,是人生中必要且不能缺少的。

如果失去了这三样,对一个常人来说,等于失去了生命的乐趣。

  如果你是海伦,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去干什么呢

如果我是她,一定活不下去了。

再大的动力与再大的鼓力,也照不亮我心中那颗又阴又暗,又冷又湿的心。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样活着,生不如死,还是早一点儿结束算了。

然而,海伦的做法与我的想法恰恰相反。

她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而且,正是这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女子,竟然毕业于,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成就啊

但是,毕竟,这惊人的成就是离不开她自身的努力的。

与她相比之下,天壤之别啊,我真是自愧不如啊

  海伦可以创造这些常人无法想象的奇迹,全靠她有着一颗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心。

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自己那颗炽热的心,用自己那伟大的爱,去拥抱美好、充满生机的世界,以惊人的毅力与困难作战,终于,她战胜了生命的挑战,张开了心灵的眼睛,有了信心与希望,走出了寂静与黑暗。

最后,她又把那双慈爱的手——伸向了全世界

海伦从又瞎又聋的女孩成了举世文明的作家,经历多少坎坷啊,可她从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地面对困难,去战胜它,跨过它。

  一个又瞎又聋的人能做到,更何况我们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没有理由做不到啊

一些同学很自卑,说自己笨,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天才,也没有笨蛋。

天才和笨蛋是取决于这个人有没有决心学习,有没有毅力坚持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

人生的路途坎坷、崎岖,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和毅力去把它踩在脚下,一步一步登上成功之路。

我们每一个人时刻都在描绘着自己的人生画卷,只有奋斗,只有自强不息,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鲜亮光耀的色彩,我们的生活画卷才会闪光。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

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

不容易是把  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

什么是不简单

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

”  请你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的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

想到  三天后,太阳再也不会在你的眼前升起,你又将如何度过那宝贵的三天

你又会  让你的眼睛停留在何处

  二、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  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下面有一则故事,也说明了这点。

两个成绩相当的秀才,赴京赶考,半夜赶路时,遇上丧队,与棺材擦肩而过,前者十分担心,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而后者想:棺材棺材,有官又有财。

于是后者考中了状元。

而前者却榜上无名,这个故事更可以说明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读有感  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写的一部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是英国某家长子。

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

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开始了他以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这小说的道理。

也许你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但你要知道不能总是那么惯着你,你要学会勇敢坚强、懂得自己谋生,不能娇生惯养。

  我读了后深受启发,我想起了生活中有些人遇到困难挫折就退缩,不敢了,比如考试,考试中同学们遇到难题想不出,就放弃,不去做了;火灾中,人们躲在角落里哭泣、等死;被坏人抓走时,人们听从坏人的指挥……很多人都会怎么做,但这是错的,我现在认为考试遇到难题因先放着,做完了再去反复思考这题,就会想出答案;火灾时我们应该找毛巾打湿,唔住嘴巴,等人来救,这样才有希望活下来;被坏人抓走时我们要机智的与坏人周旋,同时也要想办法逃走……不仅别人会这样解决这类事情,我也会,但现在不会了,以前我写毛笔字总是马马虎虎、三心二意,这个字写不好就换个字,现在我会一直练,直到我练好为止,这样才能写得一手好字。

做奥数题时,我经常遇到难题,就不去做了,经老爸一讲,我才知道这题原来非常简单。

其实只要我坚持做,积极动脑思考肯定能做出来,也就避免了老爸的一顿批评。

  一文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启示:我要向雷米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学习他的对困难不逃避、不放弃,只要我们具有雷米的精神就会尝到胜利的甜味

   读后感  里的成语故事多不胜数,这本读物,它不止有对成语由来的小故事,对其中的生僻字做了详细的解说之外, 还增设了历史典故,人物介绍和小知识等小栏目。

让我们在认识成语的同时对当时的背景与学者的认识加深巩固。

  “妒贤嫉能”这个故事写出了的愚昧,他之所以不能得到天下,这便是最主要的原因,从古至今,不赏识人才的人,都是失败者。

里关于三国的故事也有许多,还可以一边补充对三国的认识。

  有个“名落孙山”的故事让我苦笑不得,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山的人和同乡去考科举,结果自己最后一名,而同乡没有居榜上,结果回到家,同乡的父亲问他儿子的成绩,孙山还委婉得意的说最后一名是自己,你儿子榜上无名。

趁机显露了自己的才华,但其实在别人看来,滑稽了点。

  “程门立雪”更是印象深刻,因为看了的缘故,看到了毛泽东借鉴前人“袁门立雨”,在外人看来是可笑的,为什么一定要一动不动呢

特别是“程门立雪”,杨时和游酢,因为老师睡着了就一直站在门口,下雪也不进去,这种行为其实可以称为“愚昧”,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半对半错,毕竟是初次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而且古代的思想和,因此评论的话还是少说为妙,他们的老师也都被这精神感动了。

  “害群之马”这个成语见的多,它的典故却是才了解,原来治理国家和放马的道理相似,只是除掉那些对马群有害的坏马罢了。

朝廷上,只是将危害江山社稷的奸臣扫除而已。

这个以小见大的道理,就那么简单。

  一个又一个的成语,只是短短数十字,却全都蕴涵大道理,“勤能补拙”,既然我的基础不好,就要“亡羊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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