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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花读后感3000汇集66条-读后感

国富论读后感1

忙里偷闲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觉得很受启发,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并明白了什么样的书才能称得上划时代的巨作,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经济学始祖”的称号。《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在《国富论》中,有读者为其内容分为七个方面,值得一读。

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二、分工是提高生产率的关键。分工的发展以及劳动划分为越来越精细的专业化作业,这是正在出现的工厂制度的主要结果。有了分工,同样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三、劳动价值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四、反对殖民地政策。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所以对于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地造成的经济垄断表示反对。在他看来,对殖民地及其统治国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

五、主张“自由放任”。亚当·斯密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他反对各种公司的垄断。另外,他还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像个人与个人之间一样实行分工,并极力倡导自由贸易。

六、政府的主要职责。亚当·斯密对于政府的职责规定得相当具体。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对外抵御敌国,对内执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创建并经营某些公共工程”。这也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公共事业”的各种设施。

七、教育的重要。亚当·斯密认为教育社会底层民众,国家虽得不到什么直接的好处,但总比让民众无知识,不受教育的好。他指出,在自由国家,政府安定主要靠有力的舆论,因此,公众教育程度愈高,受教育愈多,越有公正的判断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于教育的推动,实不可稍有疏忽和闪失。

我认为,亚当斯密在书中也表达着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劳动中,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了。

通过这么多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国富论》中的不少论点跟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极为相似。不仅是这些,《资本论》中的很多其他的观点也可以在《国富论》中追根溯源。

亚当斯密渊博的知识和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绝对能让任何人折服。它涉及到劳动价值理论、分工理论、货币及价格的解释,以及利润、工资、地租、资本、税收、贸易等等的分析。再看书中提到的行业,从英格兰的制造业、到苏格兰的牧业,到印度的种植业,到北美的金银矿业,还有海上运输业、造船业、农业、建筑业,林林种种。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社会的现象,如政府的法令、贸易的限制、工会、垄断等等。斯密在阐释自己的推断的时候,总会旁征博引,让读者不得不信服。

斯密的推断从实践的观察中来,往往一句话就能点明背后的规律,而又给人留下许多思考的空间。试举一例,“什么东西增加了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产出力,它就不仅增加了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而且也给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了新的需求,从而使其他土地的价值也增加了。”这句简短的话一下子就点出了市场的多个规律。

所以,《国富论》是一本难得的巨著,细心的拜读也实在是一种心灵深处的极大享受,也可以说,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它将起着指引的作用。

国富论读后感2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知道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其分工而日渐进步。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亚当一个必要条件是人们感到他从事这一份行业更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简单的讲,即他从业于此行业,必须有劳动剩余部分同大家交换。从那里,笔者联想到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亚当·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也许能得到一种正确的引导。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其中,职业的多种多样更是充分地佐证了这一点。职业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人们对职业的选取正是其对社会生产力分工的用心参与。与分工之初人们选取的目的一样,此刻,人们择业也是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满足生存的资料。类似的,现今人们择业也得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进行选取。这样,不仅仅有利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这样说不免泛泛而谈,从而陷入泛泛论。咱们不妨假想,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擅长的领域:物理,那这天物理学的发展会是怎样一个局面,爱因斯坦”“爱因斯坦”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可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能够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以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在现今物理学中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爱因斯坦的成就和他对世界的贡。献,这些种种无论对于爱因斯坦又无论是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献,这些种种无论是对于爱因斯坦又或者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伟大的成就便得益于其发展了自身擅长领域。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李白在年少的是,李白在年少时一心想要考取功名,从而入朝为官。幸而李白最终未能了愿。正是这样,他得以在自我擅长的领域发展,造就了一代诗仙。这对于李白,对于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那么依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就不复存在。而李白在文学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因此,择业对于一个人甚至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而根据分工论来择业尤为重要。

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亚当·择业尤为重要。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见。诚然,从《国富论》中笔者还看到许多如星点般璀璨的思想,时时发人深思。这令笔者怀着更加崇敬之情,结束了这一次的旅程。

国富论读后感3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读后感4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咱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咱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贴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正因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一样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一样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一样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一样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钟爱学数学,不钟爱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但是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但是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状况下你会钟爱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习,练习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正因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愉悦。因此what ever you do,do it 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必须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咱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能够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饰品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因此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因此货币的价值,就应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应对财富的解释,咱们就应能够像这样明白,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阿拉伯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正因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超多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超多依靠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是故法律就应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我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样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明白,故期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后感5

《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实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立了基础。

斯密《国富论》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运用新兴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分析了劳动分工的决定因素,并进一步结合新兴古典分工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了不同经济实力的欠发达区域在不同的阶段如何选择最优分工网络,并借此分析了我国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缓慢的内在原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开篇就谈到了劳动分工。他认为劳动分工和市场竞争是国民财富增加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但经济学发展的一百多年间,市场竞争理论得到了极大丰富,而劳动分工理论却相对显得苍白。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利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复苏了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重要思想。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分工理论认为,劳动分工是通过制度安排而与交易费用相互决定的,即:由交易费用决定的制度安排决定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通过分工经济提高制度收益,并进而降低交易费用。作者给出了两个理论模型及其修正。

接着,作者证明了劳动分工理论中的三个重要命题。

命题1:劳动分工产生递增的规模报酬,是经济进步的源泉。

命题2:劳动分工依赖于劳动分工,没有任何外生优势的单纯分工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命题3:经济发展依赖于一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制度,在地理上表现为一个波浪式的推动过程。

另外,新兴古典分工理论证明,不同区域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应于不同的分工水平,产生不同的增长效果。因此,欠发达区域面对不同的人口规模、制度供给、交通条件,应选择不同的分工模式。作者据此将欠发达区域分成三类,并分析了各自的分工抉择。

区域模式1:人口较多、居住密集的欠发达区域

根据命题2,此类区域即便没有任何优越的资源禀赋或比较优势,依靠自身的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分工模式,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作者认为,应将此类区域细分为若干个子区域,将相关产业分类聚集,发展“园区经济”,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专业化水平,进而产生产业簇群。

区域模式2: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以中国中西部的农业大省为典型代表。因为多数居民都分布于广大农村,交通不便,相互之间贸易的交易费用很高,制度创新的成本更高,制度供给水平低下。当务之急是提高专业化水平,以便与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对接。

提高市场分工水平有两种途径。一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提高城市化水平,使人口更加集中,从而减少交易费用和制度创新成本。政府工作的重点是鼓励专业化的生产和服务,为个体私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命题1,政府即便是有意扶持某些产业,也应该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选择以农产品为核心的分工网络。

二是融入临近区域的分工网络,即给发达区域“打工”。因为在经济发展初期或工业化前期,没有足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来支付交易费用和学习成本,也难以承受为集中人口而进行的城市化所需耗费。而此类区域劳力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可选择有资源禀赋或内生比较优势的临近区域,为其提供配套生产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有必要鼓励企业向专业化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加强企业之间的信息、要素的交流,提升企业家的管理素质。

区域模式3:人口较少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人口较少,无论是否集中,从理论上讲都难以独立形成一个合意的分工网络。最重要的是提高本区域在某些方面的专业化水平,以便融入发达区域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在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经济环境得以改善后,在分工网络上可以逐步摆脱对地理交通条件的依赖,从而逐步与较高分工水平的其他区域进行贸易往来。在此过程中的政府应重点扶持有一定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并购、扩张,带动其他企业形成连锁效应和学习效应。

《国富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亚当﹒斯密把人的自利心与公利心做了和谐的统一,让我们知道了自利与公利并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有利于整体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自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着人们做出有利于社会与个人的最佳选择,没有任何政府与个人会代替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如要取代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必会带来混乱。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什么呢?斯密虽然没有直接表达,但是全书已经告诉我们,那只“看不见的手”正是人类的利己之心。

国富论读后感6

《国富论》,被称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今年寒假,我阅读了斯密先生的《国富论》。

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仍然看不到商业的发展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在这个时候,先知诞生了,他不是救世主耶稣,也不是佛祖释迦牟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活生生的人,一个在海关任职的专员,而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大英帝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

劳动分工思想,分工思想我们最早上在高中学政治时期提到的社会三次大分工,到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类社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中期的原始农业与原始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发生在奴隶社会中期的农业和手工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当时的英国所处的时代,商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促进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些思想虽然都是马克思具体提出的,而这些思想的雏形却是亚当。斯密的提出。

剩余价值论,这似乎又是马克思提出的,而这也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不过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亚当。斯密站在资本家的角度,提出了利润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积累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资本家们就会越来越富有,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因此而积累大量的财富而称霸世界。马克思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就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工人们站起来,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

阶级论,首次提出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之间相互矛盾却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地主为了取得高额利润而抬高地租,资产阶级又要为了减少成本和提高利润而与地主讨价还价和降低工人工资或提高工人劳动时间。而工人的目的就是少干点活以及提高自己的工资而与资本家进行交涉,甚至罢工与暴力革命。这生产关系的三环一环套一环,缺一不可。其实这个思想在我国的现实社会也是有很大的意义,我国最大的地主就是国家,因为土地是国有的,在可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国家不得不将地租抬高,卖给有竞争力的房地产商,而代表资本家的房地产商为了支付高额的地租而抬高房价,而作为类似于三环中工人阶级的消费者,就要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甚至不断变幻东家,以取得符合自己经济实力的住处。而在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担忧的时候,国家又要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下条文说如果房价再不下调,就对城市一二把手进行惩办。所以说,三环之中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互相影响,这种思想用在今天,用在中国也是完全适宜的。

此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要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费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务,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斯密死后,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他关于利己的人受"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作为市场经济千古不变的基本原则,却把《道德情操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市场经济缺少了道德,引发了许多罪恶,在个别地方甚至成为灾难。

所以,作为经济学的著作,至今仍具有非常广泛的经济学价值。

国富论读后感7

我利用寒假时刻阅读了由有“现代经济学之父”美誉的亚当。斯密著作的《国富论》,觉得《国富论》真的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之前我领悟马克思理论时,马克思认为:工人每一天的劳动一部分是必要劳动,这是工人的酬劳,是供工人维持自我和家庭生活的;而另一部分劳动是剩余劳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这部分是资本家资本积累的源泉,资本家正是透过不断的增加生产剩余劳动的时刻加大对工人的剥削。其实我当初在领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候,会有这么一种思考:工人们生产商品的劳动获得了工资,那么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也监督和指挥工人的劳动不是也就应获得必须数量的报酬吗?之后看了《国富论》,其中亚当·斯密认为:工人在原料增加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支付他们的工资,一部分支付雇主们的利润,这部分又可细分为资本的利润和地租。资本的利润可假想为支付资本家的某种特殊的劳动即付给监督和指挥工人劳动的工资的别名,而地租呢作为资本家所垫支的原料和空间等资本的报酬。我觉得资本家在付出自我的劳动同时就应获得报酬,但是所站的立场不一样(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获得多少就会因个人的私利心,从而会出现偏移。而在地租这个问题又会涉及到土地是否私有,与国家的制度有关。我知道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富论》中的理论所支持的阶级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个不一样的阶级,因此他们的观点也很难决定孰对孰错。所站的阶级不一样,自然所持有的观点就会不一样。

看了《国富论》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就应是政治经济学部分。在国富论中重点说了两种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体系:重商主义体系和重农主义体系。重农主义是把土地看做国家收入主要来源的一种政治学体系。为了增进农业重视农业发展,并主张限制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最后往往作用与目的背道而驰。在封建中国,曾长时刻实行重农抑商,实行海禁,闭关锁国,禁止商业发展,最后到了清朝农业也落后,几乎百业俱废的地步。而重商主义则鼓励制造和对外贸易多于农业。该部分就花了大篇幅说了商业主义和重农主义。

随着国际上的全球化趋势,了解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对于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一开始一国会担心自我国家的金银会外流,会发行一些禁令极力阻止贸易。但是这些禁令并不能完全阻止金银外流,当一个国家输入金银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时,它在该国内的价值就会降低;若邻国的金银量低于有效需求,它的价值就会升高。这样就算有严厉的法律禁令,高利润也不能禁止金银从该国输入邻国。还有只有增强对对金银数量的使用,使依靠它得以流通,经营和制造的消费品增加,才会增加金银的数量。就如一个家庭,如果他们把家里日常开支剩余的金银都储存起来(那里不包括那种能够升值的银行储存),不做任何的投资,那么你的金银还是这么多,不会无端端地增加。但是你用作投资的话,还有能够增值的可能。一个家庭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不用闲置金银必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法律也阻止不了金银被立即运出国门。我想也是正因这样才出现了咱们此刻的这个国际经济贸易行业!在商业主义国家,他们有两条原则: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透过贸易差额才能输入金银。

因此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就成为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咱们国家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也是如此。中国也采用了高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以及退税,奖励等措施来鼓励出口,使得从为止,对外贸易一向持续着顺差,虽然以为基点出现了贸易顺差急降,但是之后又持续了一个平稳的状态。亚当·斯密在限制进口的一般措施上做了探究,认为也不是国内能生产的商品都要限制进口。事实上采取高关税或绝对禁止手段对从国外进口的国内商品进行限制,在必须程度上能够保证国内生产这种商品在国内市场的垄断。例如不从外国进口玉米的话,中国自我生产的玉米就能够完全垄断中国市场。本国垄断确实能鼓励本国的一些产业的发展。但是这不是绝对有利的,当这个产业的优势不如其他国家时,进口该产品就比国内生产更明智。就算花精力把该产业提到跟其他国一样的优势,正因所投入产业中的资本和劳动是有限,这样做就会使这些资本和劳动不能朝着最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向这种优势是徒劳的,不如选取进口该商品。这就好像是一个木匠,虽然他自我会做衣服但是他做衣服的熟悉程度绝对没有专业的裁缝好,与其把这部分力气功夫放在做衣服上,不如更好地利用这部分力气,把它用到最有利的用途上,用在做木工上,这样木匠反而会收获更多。

他还发现对来自贸易差额认为凡对与我不利的国家的各种商品进口都实施限制的做法无论是根据重商主义还是其他原则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在其中有一个与贸易差额不一样的但关乎国家盛衰的差额—年生产与年消费差额,即使在贸易差额不利于一个国家,生产与消费差额仍可有利于这个国家,使这个国家的实际财富即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大大地增加。另外退税,奖金,通商条约,建立殖民地等能大大地鼓励出口,从而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益处。

在读《国富论》的时候,咱们也不就应过于坚信名人的权威,就应抱着一种探索的态度去细读。在《国富论》中就出现经济学中这样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透过交换能够得到超多的其他商品。亚当。斯密认为商品的价格和价值是由它的稀缺性决定的,事实上商品的价格是由需求跟供应共同决定的。虽然《国富论》中有些观点理论存在错误,争议,但是它对经济理论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经济学领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1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2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3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产业是迈入不幸的第一步,其实这里也不算完全不幸,至少闯下大祸后,福贵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荒唐,终于懂得愧疚,也终于能收手不再去赌,甚至想要努力一下改善父母妻儿的生活。可是尽孝的念头还没生根发芽,父亲就在搬家时猝死村口。就像被收走的家产,一代人,一种富贵生活,永远离开了福贵。这才是真正不幸的开始,每每是意想不到的亲人的离去。

母亲身体越发不好,福贵成为家里唯一的男人,我很欣慰他能否很快适应粗布衣服与破旧茅屋,并且主动低下头,成为新地主的佃户,从来没有干过农活的少爷,过上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有亲人,有家在,活着依然是美好而奢侈的事情。福贵应该感恩妻子的不离不弃,不论是怀孕时走十几里路来青楼劝他回家,还是家道中落后坚持背着儿子从娘家回来,这个傻姑娘从来没有埋怨过,仿佛她生来就是福贵的附属品,总是要承担福贵酿成的恶果。

到这里,虽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艰辛,但起码家人一同劳作,互相扶持,总是温馨和睦的。

可是苦海从不平静。小船逃过一波风浪,孤灯在大海里尤为显眼,只是阴影里,有另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大浪正虎视眈眈。

母亲眼睛已经将近看不见,福贵焦急得去城里买药,药没买到,却和店小二一遭,被国民

我甚至以为福贵不可能再回家,就在这场他还没搞明白的战役里,成为炮灰或者白骨。没有一将功成的传奇故事,福贵只是历史中最普通的众人,却因为时代,一次又一次面临人生的临界点。活过了一段,却不知道下一段更为折磨。

战役也是在福贵没搞明白的情况下就结束了,不用再去等空投的大饼,成为俘虏的福贵不仅有了更香的馒头,还有了回家的盘缠。边走边乞讨,跌跌撞撞,在女儿凤霞已经八岁的时候,终于回到了心心念念的茅草屋。

“我回家了。”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有家,才有活着的意义。

虽然母亲也撒手而去,虽然凤霞也失去听力,但至少,还有家。

我有点写不下去了。接下来的冒进时期,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天灾人祸,我有点不忍回顾他们是如何活下来的。熬过了饥荒,却没熬走政治的左倾,虽然福贵一家基本无事,可目睹了众多惨剧,饥荒只能摧残胃,却击垮人的意志。活着无望,那便不活了吧。没人知道这场运动有没有尾声,只有活着的人,才能看到。只是,再多劝慰,也喊不回在黑夜里走向远方的人。

普通人奋起一搏抵不过历史的洪荒之力,只是那种无法把握命运的感觉,那种被历史的洪流冲散只能随波起起伏伏的感觉,未免太过无奈。但是这本书从来没有对时代的怨愤。哪一种时代,都可以有福贵这样的人走出来。重要的是人,是活着。

福贵在如此波浪之后,依旧能在田埂上平静得讲述这个故事,这也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可以被命运击垮,但是咽下一口口苦水之后,还能够带着家人的温暖,独自安然得活着,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哭天喊地,把痛苦都留在身后,把温暖捧在怀里,这就是值得敬佩的地方。

读这本书的过程是残忍的。

但也不是没有短暂的快乐。譬如凤霞嫁得如意郎君,那段日子只占很短

穷,苦,灾难,伤痛,生离,死别。阻止活下去的理由,想找一个太容易。可是想要活着的理由,却那么难找,到最后,一个人轻微的生命,带着几代人沉重的记忆,在田地里,也可以安然甩着牛鞭,等它在时间里慢慢流逝。

这本书特别适合在困难中的人阅读。每一次死去,随之而来的悲怆,可以让人异常平静,从而做决定前,再多想一点点。那种麻木的力量折磨着,也鼓舞着人。作者近乎冷酷,却又用随和的笔,让悲怆一点一点从书本流淌到人心,温水煮青蛙,浑然不觉。

当然,没有人会拿这本书作为借口,只为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底线,进而教育,进而个人自尊自立。金字塔需求论从下而上是必要条件,从上而下呢,应当把握底线,毕竟,活着本身就意味着存在的意义。

你看,晨起有朝阳在东,日暮有晚霞在西。春和景明,六月西湖,风清露白,雪拥蓝关。即便黑夜,也有熠熠星辉。倘若不在人世间畅快走一遭,岂不糟蹋了春风与月光?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4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小说中,一个人,从少爷,跌落到了败家子,从战场的逃兵,上升为父亲,从父亲又跌宕到爷爷,规矩的一生中饱含着不规矩的跌宕,却依然活着,那么,小说之外,我们的“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活着读后感3000字 篇5

人生在世,总是离不开生老病死,或者是悲欢离合。既然要经历如此多的`坎坷,那么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可是当你要说出个道理来却也是颇不容易啊!之所以会想到这个问题,还得从一本小说说起。

记得还是师范三年级时,在一次班会课上,班主任老师开门见山地问了全班同学一个问题:你为了什么而活着?当时听到这个问题时,所有同学包括我在内都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为了什么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父母而活着。”有的同学说:“为了自己而活着。”还有更多的同学不约而同地都说:“因为活着所以活着。”其实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只是觉得我活着,所以我就要活着!面对着同学们的各种回答,班主任也不反驳什么,他只是拿出一本余华的小说,对我们说道:“请同学去好好地品味一下这本小说,你就会有答案了。”于是在班主任的推荐下,我怀着好奇心第一次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字“惨”。作者余华在小说的前言中留有这样一段文字:《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从主人公福贵还是一位游手好闲的地主少爷写起。年轻时的福贵吃喝嫖赌,放荡堕落,最终败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如此惨重的祸患导致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双重打击犹如当头棒喝,犹如一瓢冷水,彻底地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福贵便带着妻母成为了拿着农具,穿着粗布衣衫的下层农民。然而命运并未对他仁慈。由于母亲生病,福贵便带着家中仅有的两块银圆去城里请大夫,谁知被国命党抓去充了壮丁。两年的俘虏生活在解放军的解救下结束。然而再次进入家门时,母亲早已故去。临死前的母亲还一遍遍地对他的妻子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女儿凤霞也因一次高烧成了聋哑人。几年后所生的儿子因为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抽血过量而致死。女儿成年后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便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因得软骨病也撒手人寰,剩下了他和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命运继续捉弄着这个可怜人。几年后,二喜在依次事故之中惨死。福贵便将外孙街道乡下同住。可是好日子没纪念,唯一的亲人小苦根竟因一碗豆子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去名为“福贵”,一个人一头牛,孤孤单单地生活下去。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福贵悲惨的一生展开了叙述。平凡的文字,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人生之中,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看着自己身边的亲人死去。而主人公福贵却是独自一人承受了这巨大的悲剧,这怎不让人潸然泪下呢?第一次读这本书在一片泪光之中结束。

而后,今年3月,一部名为《福贵》的电视连续剧带着我再次重温了《活着》之中的悲剧,也使我再次品味了这本让人觉得无比沉重的小说。这一次,对于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这不仅来源于电视剧的直观感受,更来自于爸爸的一番讲述。

据爸爸说《福贵》是一部真实地描写解放后五六十年代农民生活的电视剧。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这些画面都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农民生活。这也勾起了爸爸的童年回忆。听爸爸说,在他只有七八岁时,家里穷人却多,经常都吃不饱,有时饿得厉害只能啃树皮吃。在那个年代,一年到头也没有新衣服穿。仅有的衣服就如“传家宝”,老大穿小了便往下传,破了再补,补了再穿。当时穷苦的日子在爸爸口中说得那么平淡,但在我心里却是那么地心酸。的确,社会的动荡就会带给农民无限的苦难。正如小说主人公福贵的悲惨命运,谁能说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无关呢?但是也正是在这悲惨之中让我们这些80后的年轻人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苦难。无数的苦难造就了福贵逆来顺受,泰然处事的性格,然而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

家珍生于富贵之家,知书答礼,面对丈夫的可耻行径,她不嫌弃反而独自一人撑起这一片苦难的天空,没有怨言地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新。而后面对生活的艰苦,她并不退缩。女儿儿子的意外死亡,她都默默地忍受着。眼泪成了她唯一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痛苦的方式。泪水流过之后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坚强的面对。这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难面对的痛苦,可是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却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站起来,勇敢地活下来。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这种开阔的心胸实在让人敬畏啊!

品味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总是不由地想问: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答案却是那么地简单:“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啊,因为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就该活着。这曾是别人问我为什么而活的答案。现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我有了一番新的理解。

当我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只是一时的好奇或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间的冲动,冲动着会很积极地做某件事。但是当时间一过也就不再坚持。于是,那时的我总会和“半途而废”做伴。现在看来,小时侯的那种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自己这种行为的只有兴趣而已。那时的生命,简单而又平淡,但那却是最有韧性的生命——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长大,开始成熟,开始学会了思考,开始有了追求,开始有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于是,我便开始明白,原来活着应该是有理想有信念的,只有拥有理想和信念,你的生活才会充满绚丽的色彩。

记得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师范生时,因为自己的兴趣我出现在学校各种晚会的舞台上,出现在学校举办的各次书画比赛中,在自己的世界中飞舞、狂奔。逐渐地习惯了在舞台上无数注视的眼神和在运动场上疯狂冲刺的感觉,从此这种感觉深深地埋进了我的心里。此时的我不再仅仅拥有儿时的那种冲动,更多的是拥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我要发光,我要飞舞狂奔!”这句话成了我的理想。怀抱着这个理想,我更加努力了。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努力,更用自己的毅力积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才艺,展示着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于是,五年大学生活,我过得丰富多彩,我活得有滋有味!

当我面临就业时,我找到了新的理想,那就是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人——教师。为了这个梦想,我经历了从未体验过的残酷竞争。其中的紧张激烈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如今,我如愿以偿地走上了那三尺讲台,成为了孩子们心中的天使。然而现实没有我想象中的简单,作为一个教师,不仅要精于教书育人,也要善于与人沟通,包括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更要具备一颗包容的心,细腻的心,充满爱的心和博大的胸襟。福贵家珍面对着更为惨烈的命运都不曾低头,我又有什么理由选择逃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是我的理想;而成为一名学生敬爱的好老师更是我理想之后的又一个理想。有了这个理想我相信可以使我成长,使我更快地融入到教师这个行业之中,使我更好地接近我的学生,使我更好地走进孩子的心灵。因为活着所以活着;更因为有理想,活着才会更精彩!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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