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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记读后感500

爱丽丝漫游记,读后感。

两百五十字

《爱丽丝漫游记》讲了,小女孩爱丽丝在那个夏日的午后,做了一个多么神奇的梦,美妙有怪诞的梦啊

其中经历了伤心,开心,困难……等等。

  我觉得爱丽丝的勇气令我佩服。

有一次,爱丽丝拿了一个瓶子仔细看了看,联想到了书中所说吃下药后有的小孩会烫着了,有的被毒死了,有的遭遇一身的不幸。

但爱丽丝还是大胆的尝了尝,感觉非常好喝。

什么味都有,樱桃味啦

奶油冻啦……不一会儿爱丽丝就把它喝了个精光。

他胆子真大,敢于尝试,如果是我一定不敢尝试。

  我最欣赏的是姐姐的梦,他把爱丽丝变成王后。

则爱丽丝的梦老是曲折离奇。

姐姐的梦没比爱丽丝的丰富,不过比爱丽丝的有趣得多,比如红王后是只猫,会说话的果冻,还有会飞的烤肉等等。

  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我梦见自己在战场上拿着步枪缓缓前进,我直冲敌人阵营,拿起手雷把敌人炸了个七零八落,我被长官升级了,最后再中美大战中牺牲了,我到了天堂,战胜了一切我获得了胜利了。

读了《爱丽斯漫游记》之后,我发现原来梦也可以那么离奇有趣。

  每当想起自己的童年和那些快乐的夏日,就会想起爱丽丝同情孩子们和她那些天真的烦恼,我常常能从他们天真欢乐中得到安慰。

  《爱丽丝漫游记》真有意思,每当一拿起这本书,我就像狼一样贪婪地读着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读后感,今天必须要,快啊,急急急,50字左右啊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

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

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

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

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

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

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

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

你只是一副扑克牌

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

”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

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

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

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

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

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

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

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

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

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

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

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

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

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

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

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

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

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

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求《城南旧事》,《老人与海》,《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共5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

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

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1000字哦

《爱丽丝漫游读后感该书写的主人一个调皮,爱恶作剧,又学习的坏男孩尼尔斯。

有他捉弄了一个小狐仙后,被小狐仙施了魔法变成个拇指般大小的男孩,他看到家里的大白鹅马丁要随一群大雁去旅行,怕它回不来,给家里造成重大损失,就骑在鹅背上一起旅行。

在旅行中他们有喜有忧,有失散的无奈,又有重逢的欢欣;有好朋友的帮助,也有坏家伙狐狸的暗中迫害。

在磨难中,坏男孩逐渐地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和大雁们一起帮助了许多小动物,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精灵。

最后被他捉弄的小狐仙知道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男孩后又用魔法把他变回了正常人。

读后感受很多:

【第1句】:磨难能教育人。

“时势造英雄”,身处太平盛世的我们反而会因为贪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变得胸无大志,在安逸中我们丢失了许多本该属于每一个生命的精彩。

就像书中的一只驼鹿灰皮子是选择进待遇不错但要失去自由的动物园,还是选择有自由但生活艰辛的森林一样。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古人提倡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古人的科举考试有一大特点就是要进京赶考,进京的过程不是像现在坐飞机两三个小时就够了,而是要两三个月,甚至有些考生要花上半年多时间的。

在这赶考期间,能增长许多见闻。

这也算是科举考试万般不是中能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一点吧

【第2句】:换位思考的重要性。

坏男孩不懂得尊重,经常捉弄家中的小动物,在他变成拇指男孩后,他才知道自己以前做得太糟糕了

于是决定痛改前非。

在读到家里的小动物都不愿意帮助他时,我就在想,我们平时为什么要多做好事呢

做好事不是为了得到报答,这可能也是“雷峰年代”提倡做好事不留名的原因吧

做好事不求报答,那为什么还要做好事呢

实际上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在自己无助的时候得到别人无私的帮助。

富贵时结交的好友并不会在你贫困潦倒时来帮助你,贫困时结交的朋友才是真的好朋友。

【第3句】:每个生命中都蓄含着无穷的力量。

不要认为自己很小就做不到大事情。

故事中的拇指男孩身体虽小,但他能帮助大灰熊脱险,能智擒狡猾的狐狸,能打死森林中最长寿的蛇,刚开始他都以为自己做不到这些事,但为了朋友,他冒险尝试,他成功了。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自己,自信是成功的基础。

这本书我觉得非常适合儿童阅读,还有一个理由没讲,该书是一本童话,书中在介绍知识,教育孩子的时候还采用了另一种高明的形式,那就是用书中的人物讲故事的方法。

教育孩子真是“润物细无声”啊

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的心得体会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

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这个小女孩是谁呢

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

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

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

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

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

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

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

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

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

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

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女儿的学校在这个暑假留了一个作业,就是亲子共读——父母和孩子共读一本书,要读的书目也确定了,就是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

为了完成孩子留给我的作业,也为了让孩子看到我如何去完成她留的作业,同时孩子也要完成她自己的作业,所以,我选择了带孩子去书店读(而不是买回来读),去时带上笔记本,边读边记,这样读过的内容不至于忘掉,而且读时的感受和印象深的地方可以先简单记录一下,以便回来整理。

事实证明,这样的读书效果不错,在书店的会员阅读区读书氛围好,容易读进脑子去,收获也大,而买回来读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读完了,效率不高,我也想借此告诉孩子“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

离题了,回头来说说读这本书的感受。

我前面说这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起码是适合我女儿(小学中年级)这个年纪阅读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孩子刚开始接触写作文不久,最重要的是“插上想象的翅膀”——拓展想象力,而这本书(以第一章节《掉进兔子洞》为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小朋友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

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小朋友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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