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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死人文学史读后感精练90条-读后感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1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x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2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3

很喜欢柴静的《看见》,读此书,就好像看见一个女子的成长过程,从无知无畏的年少轻狂,到理解了解后的从容淡定;从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到而立岁月的内敛恬静;从自以为是、过于用力的自我到冷静自省、客观自然的大我,没有华丽和自我标榜,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娓娓道来,只是不带偏见的表述,却自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如此平凡丰富,如此深刻。

读书的过程中,看见很多感同身受的段落和情绪、很多不约而同的体会和表达,还有一些我自己心里有可是却被她说出来的通透。

比如她说“最练人的都是遭遇战”,从我自己走过的路来说,这一点感同身受。刚刚毕业到第一个工作单位,强手如云,分配给我一个师傅,甩一个任务过来:要用我从来没有用过的C在UNIX下写一个财务报表程序,要求带界面操作,C/S结构,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包括TCP/IP通信都自己搞定,甚至师傅带我见过一次用户以后需求也自己去和用户讨论确定,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列清单请师傅帮忙,但教你怎么写,没门。就这样知道了自己不懂的如此之多,知道了数据库理论、操作系统理论、网络理论但联系实际如此之难,知道了现场面对用户说出“不”字有多么需要智慧和勇气,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一个人在北京无牵无挂,辛苦也不怕,下班了不回宿舍,憋了一口气,所有工作时间、业余时间都在机房里读程序、写程序,也没有啥文档,只能从师傅写过的程序里寻找思路和套用函数,把不明白的写下来,第二天上班赶紧去问,有的问题师傅告诉你,有的估计太幼稚的问题师傅没时间搭理,自己再琢磨。期间,在加班到很晚从公司下楼回宿舍时,在公司全体大会上置身于遍地程序高手甚至自己写网络元语的无敌高手中无所适从时,很多次想退缩,就好像她说:“我看着电梯工,她松松垮垮地坐着,闲来无事,瞪着墙,永远永远。我强烈地羡慕她。”我也是这样羡慕着物业的保洁员与看大门的大爷。就这样在2个月内完成了工作中的第一场遭遇战,比我4年在大学所学到的所有还要多,但也找回了自信,得到了认可,之后的工作任务,因为知道,因为懂得,所以敢于面对,敢于负责,渐入工作佳境,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选入金税工程核心团队。回头看看,没啥捷径可走,碰上了,就全力以赴应对,全部心思都在事上,就会忘记了自己的小我。

比如她在书里说到非典中,在北海听琴的感受,“琴声有千灾万劫里的一点从容”,对比自己的经历亦心有戚戚。毕业后初到北京,除了加班,闲来就喜欢一个人骑车到处游荡,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一个全身灰色包裹的只剩眼睛露出来的年轻孩子,畅快淋漓的拉二胡“二泉映月”,悲而不怨,哀而不伤,一遍又一遍,我推着自行车停在他身边就那样听,一遍又一遍,但觉得:琴声中全然忘了这个世俗的世界,好像千百年来的轮回中流淌在骨血中的声音。这是我此生目前为止听到的最美的琴声,与技巧无关,是音乐里说出话让人心弦脉动。好像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让人心怀感激。

比如她说:“解,不是一扯两断,是需要找到线头,以柔和手势轻轻一抽,让一切归于本来应该。”这一点我亦深以为然:太用力了,反而无力。凡是需要解题不能急于求成,一味用蛮力,适得其反;需先仔细看,不带任何成见偏见看,不断探索找到根本所在,然后四两拨千斤,一击命中。

比如她说:“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当中。”只有当不只是关注自己并且认为“别人可能是对的”,才可能去看见,看见自己的位置,看见别人的亮点。如果太在乎自己,太有我了,就会伪,就会刻意,就会不自然,就会产生抱怨,就会蒙上偏见的面纱看别人、看组织、看社会,而其实: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只有一个人归属于一件事,一群人,一个社会,才会有认同和发自内心去照顾它的愿望”,如此,可以释然而自然的与别人相处、生活,反而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做最好的自己。

已过不惑之年,人生除了不断的加法之外,开始要有减法。人贵自知,做不到或实在不想做的事情,要开始学会说不,我更愿意把我手里已经接下来的事情尽自己的所能做到最好。就像柴静在书里说的:“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进步就是幸福。我的起点太低,所以用不着发愁别的,接下来几十年要做的,只是让自己从蒙昧中一点点解缚出来,这是一个穷尽一生也完不成的工作,想到这点就踏实了。”从此而后,人生在世最大的事就是看,不是听说,不是辩白,是看,是看见,是理解,是宽容,然后伸展成长。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4

他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本应逍遥快活的生活,却在贾府中有情难道,与心爱女子相离,中举离家,出家当和尚。

宝玉顽皮,林黛玉初到贾府,宝玉认为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对她有好感,但知黛玉无玉,于是摔玉道:”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这一举动可吓坏了众人。而且应为顽皮还与贾政有冲突,主要体现在第33回和第34回被贾政打,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的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政无端招来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污蔑宝玉逼死了金钏儿。从这些可以体现贾宝玉的顽皮与。

宝玉善良,在第61回中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本来宝玉可以不承认,但是为了平息贾府中的事端,主动承担,为丫头彩云避免了受苦与被逐出贾府的命运。

宝玉单纯,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轻信他人,贾府决定给宝玉结婚冲喜。袭人得知是宝钗要做宝二奶奶,把怕黛玉承受不了此事的担忧说与贾母。凤姐决定用调包计。宝玉听说娶的是黛玉,身子也健旺起来,待洞房之中得知不是黛玉,糊涂得更加厉害了。

宝玉钟情,这是宝玉身上最明显的一点。紫鹃为了试验贾宝玉对黛玉的情,便有了紫鹃试玉这一情节,宝玉去找黛玉,正值黛玉歇午觉,黛玉的丫头紫鹃便骗他说黛玉即将回苏州。宝玉一听,如头上打一个焦雷,马上给吓傻了。黛玉听说宝玉如此,吓得大咳大吐,忙打发紫鹃来怡红院。还有就是宝玉出家:贾政从任上写信回家,要宝玉和贾兰(李纨之子)在今年秋闺赴考。赴考前,宝玉向王夫人磕头,与宝钗话别,并夜访潇湘,告别含恨而死的黛玉。宝玉就趁赴考的机会,独自出走了。多少天后,大雪封江,贾政官船停于毗陵驿渡口岸边,忽遇见宝玉,宝玉已做了和尚。

宝玉钟情,单纯,善良,顽皮结合于一身,为爱出家为爱而哭,为爱而疯,是世间一痴情男子。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5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 ,净化心灵 ,洗涤灵魂。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6

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

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

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

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

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

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

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

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

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

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

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

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

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

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

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

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

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

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

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7

《长腿叔叔》是少女时代的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当然现在依然喜爱。或许真的就是应了某位读者的'那句话:女孩子们就是喜欢被处心积虑的爱吧。《长腿叔叔》是美国小说家简·韦伯斯特的著名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积极向上的求学成长史和美好的恋爱故事。记得《少年维特之烦恼》里有句名言说:“那个少男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长腿叔叔》这部世界名著让少女时代的我拥有了对恋爱的美好幻想和憧憬,给我树立了正确美好的恋爱观,成就了我现在平凡却幸福的生活。

《长腿叔叔》是一部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爱意的经典文学作品。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Jean Webster),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是美国著作的小说家,也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于1876年生在纽约州弗里多尼亚的一个富裕的家庭里。1901年,她于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毕业,获得英国文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毕业后简·韦伯斯特即从事小说创作,因她在大学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孤儿院等慈善机构做社会工作,所以她的作品多以孤儿为主题。1903年出版了首部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获得了成功。1912年,她创作的《长腿叔叔》问世,脍炙人口,轰动全球,因此简·韦伯斯特从此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但是,天不遂人意,简·韦伯斯特于1916年6月11日因难产去世,一颗文学女新星就此陨落。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朱蒂。在她十八岁那年,由于她的作文出色而幸运地获得了神秘理事的资助,得到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神秘的理事要求她每个月写信汇报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表明自己不会回信。因为朱蒂在一次夜里看到神秘理事的背影,他的腿很长,所以朱蒂调侃而亲切地称之为“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认真读书,奋发向上,欣喜地吸取着她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积极地成长着,同时也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把他当做自己最亲的人。在认真求学的同时,朱蒂的浪漫初恋也美好的开始了,她爱上了杰出的杰维少爷。当她向“长腿叔叔”倾诉这一切的时候,“长腿叔叔”却终于邀她见面了。而令朱蒂万分吃惊的是,“长腿叔叔”就是她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无疑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温馨的作品。它深受成长中、恋爱中、迷失中的年轻男女的喜爱,让10岁到101岁的读者都为之喝彩。《长腿叔叔》是一部伟大的世界名著,历经百年却依然畅销不衰,还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等艺术作品,真的是一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的文学作品。

少女时代的我喜欢《长腿叔叔》,现在的我依然喜欢《长腿叔叔》,不为别的,只因它积极、温馨、励志、浪漫而美好,给无数人的世界里带去了阳光和欢笑!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

读《鲁迅杂文精选》,我没有潜心研究鲁迅写杂文的艺术手法,而是被鲁迅一字一句中透出的浓烈郁勃、无拘无束、实话实说的豪放性情所感染了。有什么写什么,是他写作的最大特点——真。这是唤醒旧中国正昏昏沉睡的文学志士的良药,是把掩盖真相的敌人与糊涂的旧中国消灭的武器。即使是在看古铜镜子时,他还能发现当时封建保守的旧思想,揭示旧中国的落后是由于不能虚心学习外国文化。

他是一个激情派的作家,同时他又是十分严肃严谨的,他的思想是深邃无比的。在《玩偶之家》这个话剧给人的震撼背后,他却出乎意料地写出了《娜拉走后怎样》明确地指出一颗觉醒的心并无力改变女人玩偶一样的地位,只有要求经济权才是关键;雷峰塔倒掉后,他辛辣地讽刺中国人“奴才式的破坏”与“盗寇式的破坏”;又继续颇满无奈地嘲笑了一种“合群、爱国的自大”。鲁迅永远把公众看来是平常事的另外陈腐、病态、丑恶、龌龊的一面无情地展示出来。他用深邃的思想当指南针,永远地走在大家的前面,指引着人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他写道:“‘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是深得捣鬼正脉的。”鲁迅从来对他人得讽刺都是不羞不恼、不以为然、安然面对。竟然在文章中加入了这些他人对自己的讽刺,流畅自然、真真切切,其中稍加一点小戏谑,这也成了鲁迅杂文的一大风格。鲁迅写杂文不精雕细琢,而如行云流水一般真切自然,“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我们在品他的文章之外,也感受到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闪光灵魂。

在无尽的黑暗中,总会有一丝光明,而光明终将吞噬黑暗,走向幸福的未来。鲁迅便是新中国作为光明的火苗慢慢燃烧壮大的起点。鲁迅的精神可能已经成为“中国魂”了。虽不曾、却可能还有像鲁迅这样的人把中国人民带进更远更高的文明之中!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3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6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7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8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9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家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对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这种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0

鲁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都化作一只只锋利的匕首与投枪,但又把犀利的言辞变成了优美的文字,在愤怒之余还有享受的机会,使我越来越想靠近这位影响了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巨匠大师。他的文章优美且立意丰富,不是停留在表层,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种一样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读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我想或许这就是作者当时自身所处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负,要救国于危难,但是报国无门。我想应该是这种悲哀与无奈吧,虽是英雄,也不得不为现实而折腰。当时正处在革命时期,生活虽拮据有悲愤孤寂之感,但也从中寓示著作者绝不甘于消极退缩。作品当时也一定反映了鲁迅作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情怀。现实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灵魂深处的一个缩影。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才能抚平自己受伤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战斗力量投入新的战斗。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2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隐私。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体会。《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3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权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活杀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欲望,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4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5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创业者,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行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6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其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还有令我难忘的就是“阿长”。在“阿长”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习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还有点喜欢告状。这让鲁迅对“阿长”有些不满。再加上“阿长”还踩死了鲁迅喜爱的隐鼠。因此,鲁迅对“阿长”怀恨在心。鲁迅在这里的描写,让我的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守旧的妇女形象。但是,“阿长”也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阿长”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就跑了许多路,帮鲁迅买来了《山海经》。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还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恳切的希望阿长能够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是他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怂恿孩子们吃冰,还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衍太太对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会打骂他们。在我看来,衍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喜欢使坏的妇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课文里学过的,但再次细读这篇文章,就会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这篇文章能让我读出鲁迅心底那份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旧抵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

现在,我或许是真的能够理解,为什么鲁迅的文章能够成为名著,鲁迅为什么会被称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写出具有哲学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独特的思维方式,讽刺当时旧社会的一些“丑人鬼脸”。鲁迅呕心沥血,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写下充满愤怒的言辞。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7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这一篇小说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8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19

看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0

前几日抽出时间阅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读完文章后发现,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充满世俗气息的日常生活。

通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描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例如先生帮作者萧红点评穿衣、先生爽朗的笑声、先生家里的衣食、曾经夜晚路过坟地的经历等等。

文章的开头就颠覆了以往的鲁迅形象,“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短短几句描写,就塑造出了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跟先前我们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作者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生活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文中多次提到了鲁迅的笑声,比如作者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这是一种多么温馨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景致啊。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出门就走”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全文平平淡淡,没有特别夸张,但却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习惯动作,勾画出一个独一无二、鲜灵生动的“有温度的鲁迅”。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严格地要求着别人,同时严格地约束着自己,但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知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严肃的鲁迅,又可以通过阅读《回忆鲁迅先生》了解一个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会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会和年轻人开玩笑,同样享受亲情的有温度的鲁迅。

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1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2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3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4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鲁迅是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解剖示以后人。他是甩开胆怯的犹豫,困惑的迷茫,诚实的第一次自我暴光,不作任何无价值的表白,是踏上颠峰不轻狂;跌入低谷不凄凉;以其雄厚的笔墨为后人展现了一个充满血腥,丑恶,残酷和绝望的社会,一个真真实实的社会。

对于阿Q,鲁迅毫不留情,将其用最不残忍的手段于解剖。“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庖丁解牛以刀解之,而鲁迅是以笔墨击之.开笔就将阿Q的软弱无能解了下来--在遭受别人的乱打时,阿Q不作任何反抗。也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呻吟。只是一味的坐在地上画圈圈。站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旨在警醒国人,但放在我们今之繁华红尘中,或许有的人比起当初的阿Q,或许还差一截。

生命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谁也不敢狂言明天你会是什么样?但我们可以真诚的过好当下,虚伪只是带给自己一生的欺骗,旁人一世的远离。

人生过好从此刻开始......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5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6

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7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我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齐,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8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12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收录十四篇中短篇小说,除《阿Q正传》、《狂人日记》外,每篇篇幅都不长。《呐喊》名篇多,题材丰富,贴近生活,是后来的《彷徨》和《故事新编》不能比的。所选小说在艺术和思想上都大放光芒,真正代表了鲁迅的大师水平。

集中有几部不那么著名的小说值得注意。首先是《一件小事》,讲述的是人力车夫撞人之后,勇敢承担责任,最后将受伤者送到警察局的故事。这件小事经作者的如椽大笔加工后,顿显光耀锋芒,使它具有警醒世人的意义了。尤其中间一段对人力车夫“背影”的描写,简直被一代又一代中小学生化用。另外两篇小说,《兔和猫》和《鸭的喜剧》,单就名字来讲,颇像是童话。事实上它们都是写实的。《兔和猫》讲述的是作者家中养了两只兔子,不久下了崽,崽子在养育途中被黑猫吃掉了。小说充满寓意,表达了对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强烈鞭笞。《鸭的喜剧》讲述俄罗斯盲诗人爱罗先珂在荷缸中养蝌蚪,蝌蚪最后被鸭子吃掉的事,表达的是同一主题。两部小说是典型的鲁迅叙述风格,都有象征派的影子。而《明天》和《白光》仿佛就是《祝福》和《孔乙己》的雏形了。《头发的故事》和《端午节》则是刻画了当时知识分子的丑陋形象,与大众生活相去甚远,此处不做评述。

以上是对鲁迅《呐喊》的总体阅读体验。在写作上文中,还是犯“思路衔接不上”的毛病。这是老毛病了。关键是多看多写,学会剖析材料,还要学会列大纲。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鲁迅写的,名叫风筝。鲁迅的原名叫周树人,他写文章很有特点,比如他的文章要么就是说理,要么就是批判或辩论,以前日本人看了他的文章,就咬牙切齿。

冬天来了,小孩子们都喜欢乘着风势去放风筝,但是鲁迅从小就不喜欢放风筝,不但不爱,而且很嫌恶。有一天鲁迅看到他的小兄弟在做风筝,他看了,觉得放风筝是一个没出息小孩玩的玩艺就把他辛辛苦苦做的风筝给毁了。等到了鲁迅中年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本书,书本的第一句话写的是:玩具是小孩的天使。他在才明白小兄弟放风筝是对的。过了很久,他和小兄弟又一次见面,就和小兄弟说起了小时候的往事,他说起了小时候放风筝的事情,但是小兄弟对这件事情淡忘了,跟不用说宽恕了,他的心一直很沉重。

鲁迅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在摆弄这没出息的孩子玩的玩艺,这种行为很粗暴。后来鲁迅看了一本书后,突然醒悟了过来。

在这篇故事中,作者回忆以前自己以前毁坏小兄弟的风筝一事,又想向小兄弟原谅自己以前的过错,鲁迅对小兄弟否认“虐杀”,但是小兄弟无怨无悔,所以说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我们要加一起保护它。

鲁迅对小兄弟忘记以前的往事,他一直觉得自己管小兄弟是对的,表示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也告诉后人:游戏是儿童的天使,应当加以保护。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30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呐喊》的书。就是鲁迅先生很有名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主要讲了在五四时期的吃人事件。刚开始,我还很惊奇,那个时候竟然吃人!但当我问妈妈就是时才知道。原来吃人并非吃人,而是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概念。“吃人”无非就是揭露了当时官员者剥削民主,烧杀抢夺的情景。听完妈妈的话后,我才觉的,原来当时的社会这么黑暗,官员还的抢人民的食物,钱财,这就是多么的可耻呀!原来“吃人”就是指当时的官员“吞吃”民主的金财及食物呀!

读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当时的事情,都是因为民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被人欺负。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 篇31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就是多么黑暗,人就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就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的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就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一、书籍简介

中国古典长篇小说四大名著,简称四大名著,是指《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按照成书先后顺序)这四部巨著。

四大名著是中国文学史中的经典作品,是世界宝贵的文化遗产 。此四部巨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难分高低的,都有着极高的文学水平和艺术成就,细致的刻画和所蕴含的深刻思想都为历代读者所称道,其中的故事、场景、人物已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可谓中国文学史上的四座伟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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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作者:施耐庵(1296年—1370年),《水浒传》的作者究竟是谁具有争议,目前最广泛认可的说法认为作者是施耐庵。历史上还有其它几种观点,包括了罗贯中说,施惠说,郭勋托名说,宋人说等。

作者:罗贯中( 约1330年—约1400年),名本、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元末明初作家,戏曲家。罗贯中生于元末社会动乱之时,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不苟同于流俗,曾参与反元的起义斗争。明朝建立之后,专心致力于文学创作。著有小说《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三遂平妖传》《粉妆楼》《三国演义》,施耐庵合著《水浒传》,另著有剧本《赵太祖龙虎风云会》《忠正孝子连环谏》《三平章死哭蜚虎子》。

作者:吴承恩(1501年-1582年),字汝忠,号射阳山人。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他生于一个由学官沦落为商人的家族,家境清贫。吴承恩自幼聪明过人,《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文下笔立成。”但他科考不利,至中年才补上“岁贡生”,后流寓南京,长期靠卖文补贴家用。晚年因家贫出任长兴县丞,由于看不惯官场的黑暗,不久愤而辞官,贫老以终。

作者: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清代小说家、诗人、画家。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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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介绍:《水浒传》的故事源起于北宋宣和年间,出现了话本《大宋宣和遗事》描述了宋江、吴加亮(吴用)、晁盖等36人起义造反的故事,成为《水浒传》的蓝本。

金圣叹所评“第五才浒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古白话文写成的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版块结构小说,以宋江领导的起义军为主要题材,通过一系列梁山英雄反抗压迫、英勇斗争的生动故事,暴露了北宋末年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

由于《水浒传》版本众多,流传甚广,其中也出现不同的故事,可大体分为“文简事繁本”和“文繁事简本”两个系统,“文繁事简本”较为细致,也流传最广,主要分为七十回本(无聚义后情节),一百回本(招安后,有征辽、征方腊等情节)和一百二十回本(在一百回本基础上增加征田虎、征王庆情节)。其中一百二十回本也被称为《水浒全传》 ,是水浒故事最完整的一个本。

介绍:《三国演义》是综合民间传说和戏曲、话本,结合陈寿的《三国志》、范晔《后汉书》、元代《三国志平话》、和裴松之注的史料,以及作者个人对社会人生的体悟写成。现所见刊本以明嘉靖本最早,分24卷,240则。清初毛宗岗父子又做了一些修改,并成为现在最常见的120回本。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

《三国演义》故事开始黄巾兵起义,结束于司马氏灭吴开晋,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魏、蜀汉、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展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并成功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介绍:西游记以民间传说的唐僧取经的故事和有关话本及杂剧(元末明初杨讷作)基础上创作而成。

《西游记》前七回叙述孙悟空出世,有大闹天宫等故事。此后写孙悟空随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除妖降魔、战胜困难的故事。书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等形象刻画生动,规模宏大,结构完整,并且《西游记》富有浓厚的佛教色彩,其隐含意义非常深远,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可以从佛、道、俗等多个角度欣赏,是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浪漫主义文学作品。

《西游记》在明代刚出现时曾被列为禁书,因为书中充满了崇佛抑道的思想,与当时的明朝皇帝所信奉的道教思想有冲突。

介绍:《红楼梦》是一部章回体长篇小说。早期仅有前八十回抄本流传,八十回后部分未完成且原稿佚失。原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程伟元邀请高鹗协同整理出版百二十回全本,定名《红楼梦》。亦有版本作《金玉缘》。

《红楼梦》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虚构朝代的封建大家庭中的人事物,其中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通过对一些日常事件的描述体现了在贾府的大观园中以金陵十二钗为主体的众女子的爱恨情愁。而在这同时又从贾府由富贵堂皇走向没落衰败的次线反映了一个大家族的没落历程和这个看似华丽的家族的丑陋的内在。

《红楼梦》还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充分运用了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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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大名著》读后感30篇

第1篇:《四大名著》读后感200字

读了整整十天,我终于把这本少儿版的《西游记》读完了。这本书共四十回,我一天读四回,并且我一边读还一边把里面的四字词用横线给划出来。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历尽了千难万险,战胜了各路妖怪,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这本书的开头讲述了大徒弟孙悟空的出生,讲述了他如何拜师学艺,如何挑选兵器。故事还讲述了三个徒弟拜唐僧为师的经过。

这本书文字优美,语言流畅,内容丰富,并且是白话文,很适合我们小孩子看。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打算开学后抽空还要再读一遍。

第2篇:《四大名著》读后感300字

《西游记》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它和《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伟》一起称为四大名著。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三次打扮成少妇、老媪和老翁,幸亏都被孙悟空识破了,可是唐憎就是不听劝告。

下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师徒四人。孙悟空,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并索取如意金箍棒作为兵器,在五行山被唐僧收徒,最后成为“斗战胜佛。唐僧善良,不辞辛苦,不畏艰险,关于发现问题,最后成为“旃檀功德佛。猪八戒原为天蓬元帅,憨态可掬,好耍小聪明,在高老庄被唐僧收徒,有一把九齿钉耙,最后成为“净坛使者。沙僧原为卷帘大将,忠诚老实,勤勤恳恳,在流沙河被唐僧收徒,有一把降妖杖,最后成为“金身罗汉。

师徒四人经历了八十一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再想想自己,有时会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断惭愧自己有时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呢?只要我把一件事情做完,不管成不成功,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于我来说应该也是一种成功啊!

第3篇:《四大名著》读后感400字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神魔小说的巅峰之作,也是一部规模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著。它与《红楼梦》《水浒传》《三囯演义》并称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

《西游记》是我国最负盛名的神魔小说,全书主要讲述了:大唐贞观年间,高僧玄奘受唐太宗所托前往西天取经,赐号:三藏。在观音的点化下,唐僧在五行山下救出悟空,收为徒弟,并带上了观音的紧箍儿,只要唐僧一念紧箍咒,悟空就疼痛难忍,以此让悟空诚心保护唐僧西行。分别收服小白龙为唐僧的坐骑,猪八戒为二徒弟,沙和尚为三徒弟。从此,师徒四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前往西天取经。

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遭遇艰难万险,妖魔诱惑,鬼怪阻扰,在悟空的带领下,两师弟机智勇猛,竭力保护师傅。三打白骨精,除乌鸡国王,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杀死狮子精,除多目怪,收服牛魔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行程十万八千里。成功取回真经回到大唐首都长安。

最后,唐僧被赐封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封号为“净坛使者”沙和尚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为“八部天龙”。

看完书,我从它们身上获得了百折不扰,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这种宝贵的精神。

第4篇:《四大名著》读后感600字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这本书时时,总是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这是一部人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爱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爱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爱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在厉尽时刻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第5篇:《四大名著》读后感800字

今年夏天,收获颇丰。重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保尔的热情使我心潮涌动;再拾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不禁为汤姆与伙伴们的机智所折服;读完水浒,忍不住为一百单八将的命运所叹惋……许许多多的名著让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感想。但是我想到的感恩只有西游记一本真正令我觉得需要感恩。

孙悟空也许是这一部经典名著中最会感恩的人物了,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西天拳。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读完整部西游记,我满脑尽是孙悟空的感恩之情,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诅,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也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

第6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红楼梦》是十八世纪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巨著,主要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和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没落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一群少男少女住在大观园里,他们在一起玩耍,青春活泼,并且组织起来一起吟诗,他们碰到好的景色或者一盆好看的花一时来了兴趣就聚在一起比赛作诗,在我看来真是一件很浪漫很高雅的事。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最深的还有下人的生活,不象印象中的非打即骂。下人虽然地位很低,但大部分的主人对他们都很好,有时候还任由下人和自己开玩笑,下人病了,主人不用他们干活,还给他们看病,让他们休息。宝玉的丫鬟袭人的母亲病了,还让她回家住了几天,主仆关系很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贾宝玉,因为他活泼顽皮,心地善良,又有些叛逆,他对下人更没有明显的界限,他撕扇子只为让晴雯高兴,金钏受辱自杀他也经常怀念。

第7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吴承恩先生写的长篇小说《西游记》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个性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我记忆犹新,那我就在这里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的主人公,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不但会七十二变,而且聪明机智,天不怕地不怕,也把天宫闹的一塌糊涂。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小缺点。他机智、勇敢、聪明、急躁。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自认为是对的东西会不计后果,敢与玉皇大帝斗,被称为“齐天大圣”的美名,敢于妖魔鬼怪斗,绝不退缩,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明磊落的神话英雄印象。

影响最深刻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天,他们师徒四人来到了一个叫做白虎岭的地方,这山上有一个妖精,他看见唐僧的大师兄孙悟空不在身边,见唐僧坐在地上,心中暗暗欢喜,于是变一个非常漂亮,又可怜的女子,想尽办法想让唐僧吃东西,可是任凭他怎么说,还是不吃他给的食物,这可急坏了一旁的猪八戒,八戒说人家姑娘好心给您食物您不吃,他正准备要吃,正在这时,孙悟空来了,他火眼金睛一看,那是个妖精,孙悟空拿出金箍棒将妖怪打死,只留下一具尸体。这次妖精又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拄着拐杖,路过这里,来寻找他们的女儿,悟空一看其中必有诈,也没有多说,又是当头一棒,又留下一寻找他的老太婆和自己的女儿,悟空不容分说拿起金箍棒,将老头给打死了。

唐僧太善良了,以至于不分好坏,见悟空这麽不尽人意,于是让唐僧让沙僧拿了笔和纸,写了一纸贬书,对悟空说,这一次再也不让你留着身边做我的徒弟了,悟空长叹一声,转身握住了沙僧的手,含着泪说好好保护师傅,说完悟空就回花果山水帘洞去了。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但这个形象同样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满身的毛病,贪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爱撒个谎,可笨嘴可是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大师兄孙悟空吃点苦头。沙僧的勤快能吃、勤勤恳恳整天挑着沉重的担子,不好出风头,白龙马的脚力好,聪明、勇敢、机智。师徒四人都有一点点缺点,师傅的善良、懦弱被别人利用、悟空急躁、八戒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可是他们却经过不屈的努力,取到了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说明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一个团体应该相互取长补短,团结他人,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第8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想必这句歌词大家一定非常熟悉吧!是的,它就是西游记里的歌词。《西游记》里天马行空的想象空间,不得不让人着迷呀!

记得第一次看到《西游记》这部电视的时候,我幼嫩的心灵上便油然升起对作者吴承恩的敬佩:这些精彩的画面,这么逼人的神情,这一个个动作,一句句话语……怎么会被作者描绘的这么淋漓尽致呢?在《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中,孙悟空的勇敢果断、机智和对师傅的忠心,真让人佩服呀!可唐僧却有眼不识泰山,居然把悟空这个好徒弟赶走,连沙僧的“求饶”也不听,八戒这个还吃懒做的家伙,居然还在旁边起哄,要赶走大师兄,哎呀!真是气死人了。当然,在这部电视中还有许多让人觉得悟空的聪明、武艺的高强之处,如:《大闹天宫》、《真假孙悟空》、《孙悟空闯龙宫》……这些都描绘出了孙悟空那个活泼、调皮的性格,使我在看的过程中哭笑不得呀!

后来我升入初中了,因图书角要举行捐书的活动,当时热爱文学的妈妈便在图书馆中买了四本书:《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妈妈对我说:“这四本书呀,是四部名著哦。”那时的我不由得对这四部名著产生了巨大的好感,尤其是对《西游记》。看完这部书后,我不由得对改编《西游记》为动画的工作人员不大赞叹!书中那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形象,在电视里的真人所代替了,那一个个搞笑的画面,真的浮现在我的眼前了!

最令我佩服的,还是那写下《西游记》这部书的作者——吴承恩啊!《西游记》前五回的故事是:花果山仙石孕育出一石猴,被群猴拥戴为王。数年后,石猴拜菩提老祖为师,获名孙悟空,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又向龙王讨得如意金箍棒,后大闹天宫……这些场景在吴承恩的笔下,让人觉得真不可思议呀!

最后,我吧《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两部名著捐进了图书角,其目的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更多的历史知识,让他们像我一样对这四部名著有更多的喜爱。

“……路在脚下。”最后也是以这首歌词结尾。《西游记》这部电视,不管我看了多少遍,我也不会厌倦;《西游记》这部书,不管我看了多少遍,我一样会高兴的看……

第9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内容特别好,而且,还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名字叫《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由吴承恩写书,内容相当不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师徒四人走在取经的路上,。突然,唐僧对悟空说:“悟空,我们先歇会儿,为师有些饿,你可否找些东西来为为师充饥。”悟空最敬师傅,立刻点了点头,乘着筋斗云飞走了。白骨精得知此事,高兴极了:“说啊,这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终于可以恢复我原来的面貌了。”话音未落,白骨精就变成了一个姑娘假装为他们送斋饭。

“白骨精拎着一个竹筒,走着,走着。到了那里,贪吃好色猪八戒看到了白骨精,立马跑了过去。这时,孙悟空采了很多桃子回来了。“妖孽,休想害我师傅。”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穿了白骨精的伪装,二话么说,上来就是一棒,白骨精见势,立刻脱身。唐僧看到孙悟空杀了人,一下子念了几百遍的紧箍咒。孙悟空说:“那是妖精,不信你打开那个竹筒看看。”猪八戒立刻打开了竹筒,只见,几只癞蛤蟆从里面跳出来。唐僧暂且相信了悟空。可白骨精不服,又变了一个老婆婆,慌承说来找她女儿,孙悟空又打死了那个婆婆,他说这事妖精。可唐僧还是不信,又念了,紧箍咒,还要把他赶走。悟空说:“要把我赶走可以,帮我把头上的紧箍松了。”“我只知道紧箍咒,不知道松箍咒。”唐僧说。“要不会松箍咒的话,就别干赶我走了。”孙悟空机灵的说。

白骨精还是不甘心,又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就找他的老婆和女儿。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了白骨精。这次,他没有主动行动,让众神在天上为他做证。这时,孙悟空立刻举起棒子往白骨精头上用力一打,白骨精还没有转过神来,就死了。地上出现了一句骸骨,上面写着白骨夫人。”

从这一段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应为他清正廉洁,有一双可以分辨真假好坏的眼睛,一双火眼金睛。我最讨厌唐僧,应为他只会被事物的表面所影响,而不在于伪装。从来不听别人的劝阻,只相信给自己的眼睛。也讨厌猪八戒,应为他特别贪吃又好色,见到女人和吃的就什么都不管了。

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任何事物不要只看表面,要用自己慧眼,用自己的的心来观察事物。

第10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华民族泱泱大国,回首至今五千载,当一部部作品在人们脑海中浮现时,首次想到的为《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为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

书中阐述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历经八十一难。神勇忠心的孙悟空;慈悲迂腐的唐僧;憨厚可爱的猪八戒以及忠厚诚恳的沙和尚他们不怕艰险排除万难,鼓舞着人们永不灰心,为达目标奋斗不止,给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其中孙悟空嫉恶如仇、机智勇敢的精神令我难以忘怀......

就拿三大白骨精来说吧,白骨精三次变幻,都被孙悟空识破,而唐僧呢,不识妖魔,不辨善恶,反而责备孙悟空恶意行凶,将其赶回花果山。读到这里,我非常气愤,孙悟空尽心尽力的除妖,为的还不是保护唐僧,唐僧却不分青红皂白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责备孙悟空,孙悟空受尽委屈,却不得人心,我多么替他悲哀,而唐僧的过度迂腐,不懂人才,令我惋惜......

最让我钦佩的人还有沙和尚,沙和尚从跟唐僧西天取经一直是主力担当,虽然其貌不扬,但他一心跟随唐僧取经,忠心耿耿,正直无私,不惹是非足以让我钦佩。

猪八戒虽然好吃懒做,贪图女色,但他憨厚单纯,对师兄情深义重,为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如果不是他义激美猴王,那么少了得力干将,或许西天取经也无果。

唐僧在这三人的保护下,虽历经磨难,最终取得真经。他们的正义、勇敢与善良深深融入我心,怎能不向他们学习?

吴承恩叔叔很好的将神性、人性、自然性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他撰写的《西游记》不仅奇趣、近于人情,还引发了人们的无限遐想。想必这正是《西游记》永远活在人们记忆的当中的原因吧!

《西游记》告诫人们的道理总那么深刻,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人靠的是要‘团结’,遇到事情不轻易言败、半途而废,必须坚持到底,奋力向前,最终的收获往往是令人意想不到的!

当我再次阅读这一书时,我发现:不变的是故事情节,而我却有另一番感触,实在是太神奇了!

轻泯一口已凉去的茶,停留在口中的是那股余香。我相信无论这壶茶的凉与热,它得芳香依旧,继续品味,别有洞天!

第11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一本小说,也是家喻户晓的一本书。我看过动画片、真人版、也看过皮影戏的,就是没看过书。然而,今年暑假,我就看了《西游记》。

《西游记》里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这段话主要讲了白骨精为了想吃到长生不老的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女士,喊救命。唐僧想救它,可是孙悟空闻到了妖精的味道,为了保护师父,便拿出金箍棒,一棒把那白骨精打死了,唐僧肉眼凡胎,认为孙悟空打死了一个无辜的人,十分生气,教训孙悟空下回一定要仔细辨认,不可伤及无辜。第二天,那妖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太太,说是来寻找自己的女儿,孙悟空觉得不对劲,于是用他的火眼金睛识破了这个妖精,白骨精的计谋没有得逞,再次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见此,异常气愤,对孙悟空说下次诺是再犯此大罪,就念紧箍咒来惩罚孙悟空。孙悟空是有苦说不出啊。第三次,那狡猾的妖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公公,谎称是来寻找妻儿的,孙悟空一看便知不对劲,对那妖怪说:“你能骗得了其他人可骗不了我,我可认得你这妖精”随后抽出金箍棒,不过因为怕唐僧念出紧箍咒来惩罚他,并没有立刻动手将此妖怪拿下,而是把金箍棒藏在身后。“悟空,不得无礼”唐僧还是没有认清这妖怪,认为是孙悟空的错。孙悟空实属无奈,暗中叫来众神在半空中作证,吩咐道:“这妖精多次蒙蔽我师父的双眼,你们好好为我作证,看我如何收了这妖精”,说完便举起金箍棒,一棒将白骨精打死了。白骨精死后化作一堆白骨,在脊梁上,赫然出现一行字“白骨夫人”

读到这里,我又哭又笑,哭的是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但唐僧却不懂孙悟空的心,一次又一次的冤枉了孙悟空,可是孙悟空却还是不离不弃,一直护送着唐僧,毫无怨言;笑的是孙悟空最终还是把白骨精打死了,唐僧也明白了孙悟空的用心良苦,师徒四人再次踏上了去西天取经的危险道路。

从这里我觉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无畏艰难,勇敢去克服,有的时候困难不就像这妖精,只要你能像孙悟空一样,持之以恒,拥有足够的毅力,就能战胜困难,像打败这妖精一样。另外我们也要擦亮双眼,看清眼前的一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了。

第12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从古时到现今,有许许多多的经典著作,就如我国的四大名著,里面内容丰富,情节精彩,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虽然没有特别的写作手法,但却十分有趣,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里面讲的是一位观音亲点的大唐僧人向西去取真经的过程。在路途中这位唐僧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但好在他的三位徒弟——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和三徒沙僧。再一次又一次的被妖精捉住后,总是他的徒弟们前来相救。特别是孙悟空对唐僧更是“爱护有加”。而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被师徒四人取得了真经,顺利回到了大唐。

在这个故事中,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不畏惧妖魔鬼怪的僧人,只是因为一心保护自己的孙悟空打死了妖精变的人而绝情的断了师徒关系,把他赶走了,但后来遇到危险了,只好把孙悟空叫回来救他。而猪八戒虽则有些粗心,却也粗中有细。虽然前几次自己的师傅被抓了,不但不想办法去救,而且还落井下石的让孙悟空他们都可以回自己的地方去,更可恶的是让他们把行李分了。有时候他还贪恋女色,抛弃了师傅和师兄弟,但最后还是回来了。沙僧在这个故事中一直扮演着一位忠厚老实的角色。故事中,那挑着担的样子是他的代表形象,在师傅遇难后,时刻不担心着,而且他对自己的师兄也十分的信任。孙悟空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会七十二变,有一双火眼金睛,在唐僧被抓时,总是拼尽全力去救他,他还是一位好猴王,在天宫吃了好吃的还不忘给自己的猴子猴孙带一些来。

唐僧是我在这个故事中最不喜欢的人物之一,因为我觉得他略有些笨,又太过心善,总是拖大伙的后腿,但我却也羡慕他有三个好徒弟。大徒弟孙悟空总是保护着他,在他被捉时,总是拼尽全力地把他救出,二徒弟猪八戒虽好色但后来对师傅也是忠心耿耿了。而三徒弟沙僧对唐僧也十分的关系,总是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在故事中,也有着许许多多的神奇的地方。就行腾云驾雾,天宫,地府,法术高强的神仙,甚至是动物变成人,一样样,都是新奇的。

第13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在众多的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典名着《西游记》,主要原因是作品所描述的四位主要人物:唐三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四师徒,他们不怕各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灵山,取得真经。

在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走累了,就在山边一棵大树下休息,让悟空去化点缘,悟空化缘回来,远远看到师父头上有一股邪气,想必师父遇到了妖怪。原来白骨精看到唐僧在休息,孙悟空又不在,就抓了一些蛇和一些青蛙,变成食物,自己变成一名村姑,走向前去给唐僧师徒送饭,正在这时悟空回来了,看到白骨精变的村姑,举棒就打,白骨精真狡猾,扔下一堆白骨在地上,自己跑掉了。悟空又把白骨精给的食物变回原形,是一些蛇和青蛙,猪八戒见没吃到食物就说:“师父,悟空是不想让我们吃上饭,才把食物变成蛇和青蛙的。”唐僧责怪孙悟空。白骨精为了想吃到唐僧,再变成老婆子。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二打白骨精,白骨精再次逃走。唐僧怒喝孙悟空。如此反复,白骨精两次被悟空识破真相,还差点丢了性命。它知道有孙悟空在,是吃不到唐僧肉的,决定再施诡计,让唐僧把孙悟空赶走。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头儿,手持拐杖,来找唐僧,悟空认出那老头又是白骨精的化身,上前喝道:“大胆妖怪,你骗不了我老孙!”说着又要举棒打去。——悟空气得毛发直竖,大喝道:“不管你千变万化,妖怪总是妖怪!”说罢抡棒就打。——悟空回答说:“妖怪吃人本性不变。你今天救了它,它却不会放过你。是妖就要打,哪能讲慈悲!”悟空撇开唐僧,一棒打去,把那老头儿打下深涧。尽管孙悟空打妖怪很得力,但是还是被唐僧赶回了花果山,这么一位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斗得过诡计多端、善于变化的白骨精,却斗不过慈悲为本的唐僧,他带着委屈、遗憾、怨恨回到了花果山。

读完这本书后,我体会到:做事情就不要害怕困难,就一定成功;做人要讲慈悲,要做个好人,慈悲是做个好人的准则,但唐僧太慈悲了,不应该对妖怪讲慈悲,更不应该人妖不分、是非颠倒;要学习孙悟空执着的精神,就是受到委屈,凭着自己人本事,也要保护师父完成使命。

第14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作为四大名着中的一本名着,《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第15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第16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第17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刘备说得好:勿已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18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一提起《三国演义》,自然就会想起“正面人物”的刘备和“反面人物”曹操以及“中立人物”孙权。这三个人在中原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形势。

书中的刘备“忠厚老实”,“一心想修复汉室”,我可不这么觉得,你想,在赵云救出阿斗后,刘备怎么会舍得摔孩子呢?还不是因为要收买赵云的心!刘备也还是个心思细密的人,在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知曹操生性多疑,怕暴露自己远大志向,一副胸无大志的样子,学起种菜来,得以骗过曹操耳目。现在想想,要是刘备他提早展现的话,恐怕早就被曹操轻而易举地解决掉了。煮酒论英雄时,当曹操说出:“当今世上的英雄,只有你我两人!”这样的话时,要不是他反应快,借雷声掩饰,曹操迟早会因为疑心将他给杀了。可光懂得收买人心和及时反应也是没办法的啊,关键要有军事才能,说句不客气的话,刘备的领地都是靠诸葛亮给他出谋划策打下来的,至于刘备,我可没看见他有什么计谋上的突出特点。他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三国史上才有了“三顾茅庐”一说。

曹操一直都是以奸诈、狡猾、残忍的形象出现的。特别是“曹操杀亲朋”这一段,在他人看来简直太残忍了。吕伯奢为了招待他,特地出去买酒,他在屋里听得磨刀的“嚯嚯”声,误杀了他的家人后出门又设计杀了吕伯奢。他的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更是让他人惊得目瞪口呆。有人指责他不道义,可若是他不那样做,吕伯奢必会带人追杀他,那他也别想活着出县了,可以说,这是生存的需要。曹操是决不会负“奸雄”这个“美名”的。当老朋友许攸前来投靠问及粮草时,曹操先答粮草可够一年,后答半年、三个月、一月,后许攸揭发他:“休瞒我,粮已尽矣!”俗话说“兵不厌诈”嘛,曹操可是把它给运用得灵活自如。

孙权在书中也算得是位“明君”了,在“隆中对”中诸葛亮这样谈:“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只看民附二字便可知道他有多贤明了,上下一心,老百姓拥护君主,使得他人都不敢来犯。“贤能为之用”,看吧,只要是贤能的人都被网罗去做那些大大小小的官,等于无形中为国家筑起了一道“铜墙铁壁”。他在任期间也可算是一段“太平岁月”吧。

这三人各有各的特点,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一点就是他们都是一方霸主,刘备善于收买人心,手下的将士忠心耿耿;曹操狡猾而善于用计谋,他的聪明使他多次度过难关;孙权能够做到“贤能为之用”,上下一心使得外人不敢来犯。他们的特点使他们多次度过难关。

我们要学刘备的心思细腻;学曹操的果断、坚决;学孙权的人格魅力。我们不能学刘备老是借助他人的力量;不能学曹操的残忍、无情;不能学孙权的出尔反尔和朋友反目。

第19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寒假里 ,为了响应“读习爷爷读过的书,争当新时代好队员”的口号,我读了习爷爷读过的《三国演义》这本书。通过百度我知道了《三国演义》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作者是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本书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以描写战争为主,诉说了东汉末年的群雄割据混战和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最终司马炎统一三国,建立晋朝的故事。

这本书里塑造了好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有重情重义的关羽;有奸诈狡猾的曹操;还有求贤若渴的刘备。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诸葛亮了。他不但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而且还料事如神,有胆有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的‘’空城计‘’真让人拍案叫绝。当我读到”司马懿来到城下,见孔明独坐城楼,焚香操琴,他知道孔明生平谨慎,怕中计,便领兵自退“时,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真佩服诸葛亮啊!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争的场面描写的波澜起伏,跌宕跳跃,读来让人心惊胆战,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场场刀光剑影的战争场面。在这本书里,我不但了解到当时的历史事件,如"三顾茅庐“,“大意失荆州”,“七擒孟获”等,还学会了很多知识,如成语“过五关斩六将”,“身在曹营心在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有一些歇后语,“刘备借荆州——借无回头”,“曹操吃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有一些计策,如美人计,反间计,连环计等。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有空我一定要仔细地再读一遍。

习爷爷读过的书还有好多,这本书只是他读的书里面的九牛一毛。我一定要向习爷爷学习, 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博览古今中外名著,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知识水平,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第20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何为英雄?词典中,英雄指才能过人,不怕困难,有超乎常人的坚定意志的人。英雄,或是金戈铁马驰骋沙场,或是面对敌人镇定自若。英雄中,有统领千军万马的领袖,也有所向披靡无所畏惧的士兵;有口诛笔伐直面敌人的文人,也有贡献己力勇敢坚定的匹夫 ……

倚青梅,傍东风。月光下彻,举杯独酌。酒入愁肠,千回百转,化作忧国泪。 英雄,收尽眼底;天下,一览无余。青梅煮酒,为论英雄。“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下之志也。”翻开尘封许久的《三国演义》,泛黄的书页道尽千古沧桑,老旧的封面氤氲古风残韵。《三国演义》是一部庞大的历史巨作,群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兄弟之间的肝胆相照,将士的铮铮铁骨,谋士的足智多谋,都被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跃然纸上。然而,《三国演义》最精彩的莫过于作者对书中不同英雄形象的描写。英雄的经历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情怀却何其相似。

心怀天下者,为英雄也。诸葛亮出山前于茅庐中日修兵法,关心天下大势;刘备忧国忧民,曾立志一统国家江山。英雄胸怀大志,视国事为己任。“蛟龙得云雨,绝非池中物”,英雄亦是如此。若英雄得到机遇,势必力挽狂澜,翻云覆雨,救人民于水火,挽国家于弹涂。

英雄,勇往直前,所向披靡。关云长单刀赴会,明知此行是赴鸿门之宴,却无所畏惧,大有披荆斩棘之势。“平沙莽莽, 绝域苍茫,仰天长啸归去来,金戈铁马空一场”,英雄气宇轩昂,龙骧虎步,不畏风雨,亦不惧骄阳。

英雄也有柔情。英雄的柔情,恰似一汪水,纯净而平淡。静水深流,肩头上的责任早已让英雄将柔情隐藏,变得不甚直白,十分含蓄。永远忘不了,曹操酒至半酣时赋的那一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永远忘不了,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不舍与无奈;永远忘不了,刘备与夫人分别时的难舍难分;永远忘不了,司马懿对儿子真挚的父爱……英雄,侠骨柔肠,英雄的感情,细腻而扣人心弦。

无论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还是曹操的足智多谋;无论是关羽的忠诚与勇气,还是刘备的仁义与虚心,这些英雄,都令我们无法忘却。

岁月,斑驳了英雄的青丝;岁月,吹皱了英雄的脸颊——一代英雄无可避免地老去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当金戈铁马历经时间的淘洗,当铮铮热血经过光阴的冲刷,英雄又是怎样的凄凉与感伤!于是,英雄铸剑为犁,步入梦中桃源,不留恋尘世的一片落红,归隐于恬淡之中。静观世事变迁,笑看春花秋月。

“白发渔礁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第21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我坐在书桌前,手里是一本三国。窗外是绵绵细雨,打落了几朵儿花。天空阴霾密布,乌黑的云夹杂着天空深邃的蓝,一切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刹那,一阵久违的亮光划过天际,闪过我的眼帘。“轰!”一声巨响响彻天空。我的心思才从三国中走出,却又陷入了沉思。

东汉末年,董卓当道,玩弄政权,昏庸无道,民不聊生,以致于天下英雄对他恨之入骨。曹操早有当皇帝的野心,离间计杀死了董卓,削弱了吕布。干脆当了个幕后皇帝。天子不甘心,暗自联络心腹,竟意外地召集到了和汉王室有关系的刘皇叔。刘备先投奔了曹操,曹操白门楼战死吕布,后与刘备发生冲突,刘备逃走。投奔了刘表,刘表死前,欲将荆州赠与刘备,备不受。曹操便挟天子以令诸侯,南征北战,灭袁绍、袁术。欲下江南,南取荆州,东灭江南,一统中原。没想到孙刘联手,火烧赤壁,大破曹兵。刘备用诸葛亮计,借荆州,并以此为根据地,和巴蜀,取益州,渐成大气候,遂有三国鼎立之势。但后来并不乐观,关羽败走麦城,张飞被暗杀,刘备白帝城托孤。整个偌大的蜀汉,承载着兴复汉室的志向,全都托付给了刘禅,孔明辅佐。但刘禅沉迷女色,玩物丧志,不听从诸葛亮的戒言,汉室衰败,最终,魏国一统天下,司马懿夺权,司马家族掌权,建立了晋朝。

仔细想想,蜀汉的衰弱完全因为阿斗的昏庸无能、沉迷女色、亲佞远贤。刘备生前,意外地有了孔明出山辅佐。蜀汉虽土地贫瘠、人口过少、贤士不多,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孔明招纳贤士、制订军法、辅佐刘备南征北战、大破曹兵,发展了蜀国。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刘备信任孔明,听从他的建议,广开言路、开张圣听所造成的。

刘备死后,刘禅肆无忌惮、没有了君王的职责,忘记了自己是个皇帝,不思进取。诸葛亮北伐前,曾写过一篇《出师表》给刘禅,上面殷切地期望刘禅可以开张圣听、赏罚分明、善用贤士、亲贤远佞。孔明是站在一个师长的角度严厉地告诫刘禅。这可都是忠言,可忠言逆耳,刘禅在孔明北伐时,没听从孔明的建议,和善于阿谀奉承宦官交好。最终汉室衰弱,孔明北伐失败,乘鹤西行。

但姜维是后起之秀,他也有能力兴复汉室。但刘禅买下的种子深深地害了他,姜维和邓艾一起被钟会害死,蜀国差不多要灭亡了。

这一切,归功到底还是刘禅。如果刘禅听从孔明的逆耳忠言,亲贤远佞,那么孔明可能就会北伐成功,就可以一统中原,兴复汉室,改写历史,那他阿斗也可以做一个好皇帝。唉,历史没有如果,这一切都是忠言逆耳利于行的后果。

思绪回到生活,我们不也是那个阿斗么?我们从小没有养好习惯,长大了不听从老师的建议,我行我素。老师家长的建议都是忠言,逆耳忠言,但逆耳的话几乎没有人听进去。因此,如果在这样持续下去,就算有孔明辅佐你,亲自亲为帮助你,那你的下场也只能和蜀汉一样。

心中无尽的沉寂

轰!又一声雷炸响。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显示,我的脑海里已深深烙下了一句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要马上行动,不能做阿斗。

第22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从我懂事开始,我接触到的第一个三国人物就是诸葛亮。打小我就爱上这名字。应该是经常听哥哥们在讨论他。游戏里,诸葛亮也被塑造成一个很强大很酷帅的角色。所以对《三国演义》产生向往之情。

爸爸也是三国迷,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给我买了本。我废寝忘食地读,每一次读都对书中的灵魂人物诸葛亮有不同的理解。

文中第一次提到诸葛亮。是在徐庶口中提到的“卧龙凤雏,得其一者得天下。”这一句话,非常有利的烘托出诸葛亮的“强大”。

确实。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常人所办不到的,却被他做到了,无一不体现诸葛亮的“强大”。

但是诸葛亮的最强之处,莫过于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这方面任何人都显得黯淡,诸葛亮为感先帝知遇之恩,二进《出师表》,出兵平南,七擒孟获,灭族藤甲军;不顾众人反对,毅然挥师北上,圆先帝遗愿。不幸卒于中途,夙愿未了。一代英才就这样消逝,真令人可惜可叹。

当今社会又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呢。现在一些人为了一点利益,将公司的秘密卖给了他人。最后导致整个公司被同行击垮,破产。而自己只能生活在无边的悔恨中度过余生。现代,人能鞠躬尽瘁就已经很不错了,更不要说死而后己。我们应传承诸葛亮这一优秀的品质。

但是,我又看到了诸葛亮的过错。诸葛亮错误的选择了继承人。为了实现先帝的遗愿,不顾一切,流出扽山,却都失败了。所以我们在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时候要考虑下,你这么做是不是真的好。

从前我是一个不守本分的坏学生。读完这一本书互时,我显得无地自容,羞愧的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我要痛改恶习,将优良的品质继承下去。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第23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品好。他不仅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忠”字的真实代表。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性情中人。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记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在现代,全球所有华人多把关羽当做忠义的守护神。

性格关系着成功与否。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从这些人物和国家当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需要忠义,更需要诚实守信!如果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你还有真心的朋友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大家不希望自己是这样的人吧!因此,让我们一起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勇敢的面对人生吧!

第24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三个人,一个手握丈八蛇矛,身高八尺,豹子头,圆眼睛,满腮的胡须像钢针一样竖着,声音像洪钟,曾一吼吓退百万曹军;一个手舞双股剑身高七尺五寸,两耳垂到双肩双手长过膝盖是蜀国的帝王;一个手提青龙偃月刀,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好像红枣一样,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曾过五关斩六将。

这三个人正张飞,刘备,关羽,他们三个人凭着自己的才华闯出了一片天下。在我看完《三国演义》后最为喜欢的三个人物他们一身正气,能屈能伸,乃天下英雄。

张飞,他作战英勇,百万雄师中能取上将首级如囊中探物。在任何战役中还从未怕过谁。他是个重情义的人,听到关羽死的消息,失声痛哭,虽然他打将士是不对的,但他对关羽的那份兄弟情,是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他对刘备十分忠诚,刘备的命令,他是绝对服从。他性格豪爽,面对曹操百万雄师,丝毫不惧,一吼便吓退百万曹军,这种勇气可是现在少有的。

刘备他一生终于皇室,一心想要复国,他为人善良对百姓不离不弃。他也是一个爱惜人才的人,每当有英雄好汉来投靠他时,他都以礼相待。面对诸葛亮,他本可以派将士将他捉来,但他没有,亲自来迎接他,不料两次都没有见着,但他没有丝毫的愤怒,依然以礼相待。不去打扰诸葛亮休息,站在门口等诸葛亮醒来,这种尊敬他人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关羽身高九尺,胸前长须飘飘,他的脸色就像红枣一样红,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相貌时分威武雄壮,手提青龙偃月刀脚跨赤兔马,就如一尊战神,挑衅着万物,战役涌动。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华佗用刀划开他的伤口,用刀刮的骨头,刮得骨头作响,他都是十分平静,与别人下棋。他也十分的重情义,当年曹操给了关许多好处,当曹操败走华容道时,关羽顶着被杀的风险放过了曹操。他作战也不弱于张飞,过五关斩六将没人可以拦住他。

三兄弟是我在看完这本书最喜欢的人物,他们就好比我们生活中的朋友,一起走有风有雨的时光,无论怎样变,那深厚的情是不变的。三人的结局虽有些悲惨,但他们在我心中的形象是永不变的。

第25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个人来说,我不喜欢三国时代打打杀杀的场面,更不喜欢三国霸主为了吞并对方的那一块土地而互相残杀,有时是为了那微乎其微的一寸土地,有时是为了争权夺位,甚至有时只是为了一位女子而逞一时英雄之风。这些所有可能的原因在我看来只是因为一个词:欲望。

欲望,它穷凶恶极得很,它无时无刻无处不在,所有的人都惧怕它,但所有的人又都喜爱它,妄想得到它。但是,也许它可以将目光落在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指使这个人去干他一直想做却迟迟不敢动手的事情,但只要它纠缠上了你,你就会终日生活在醉生梦死中,你也许会把欲望误认为希望,愿望,但它并不仅仅像愿望,希望那样简单,让你有一种向上的动力,欲望更多的是像西楚霸王项羽那样,想拥有自己的江山,自己的后宫,自己的一切。一切,所有,全部,整个世界,整个宇宙,人们都想得到它们。当你的唇瓣微启,缓缓吐出“想要”这个词并且眼神中带着一种狂热的欲望时,很抱歉,你和欲望的PK,你失败了。

《三国演义》不仅仅是像它的书名那样让人感觉是一部武侠小说,更多的是让世人看到刘备与关羽张飞真挚的友情,孙权周瑜曹操的胸怀大志,刘备诸葛亮的礼敬如宾,刘备完全信任诸葛亮,甚至在弥留之际将国家和储君阿斗完全放手交给诸葛亮,诸葛亮待刘备忠心耿耿,这位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卧龙先生,为了保住自己为之奋斗了一生的国家,在弥留之际还设计了他这一生最后的一场计谋,让将军推着他的尸身来到山崖上,敌军看诸葛亮神色安然,被他算计过许多次的士兵们都以为诸葛亮又有什么阴谋诡计,纷纷惊慌逃窜。就这样,诸葛孔明,这位伟大的发明家,军事家,文学家,赢了他这一生的最后一场战争,也赢了他去世后的第一场战争。

也许很多人都会不屑一顾的说这有什么了不起,数数中国上下五千多年历史长河,远古至炎黄二帝寸土相争,秦皇汉武铁骑飒爽威风,唐宗宋祖挥笔写画山河,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努尔哈赤,弯弓射雕,建立霸业,近至孙中山国父,宋庆龄国母,为祖国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毛泽东主席带领红军艰苦长征,叶剑英、朱德等开国十大元帅在战场上洒汗水抛血水,一心只为国家而奋斗,细数国家主席为新中国的日新月异而付诸种种努力......但是,三国里的人物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不是吗?每个人物,都有他存在的意义,不是吗?我们何必去褒扬歌颂一部分人,而对另一部分人弃之不顾呢?他们都是英雄,我们所崇敬的人物,不管虚拟与否,他展示在我们面前,我们要去接纳他们。古代常常有招贤纳士之说,在如今看来,现代仍需如此。

三国,魏蜀吴,缺一不可。在我看来,他们不仅仅是敌人,更是三胞胎,连理成枝,即使有时互相残杀,但他们仍是谁也离不开谁,就如一个三角凳,缺了一条腿,就再也立不起来,谁说他们天生就是敌人呢?他们明明是一对好兄弟,三国中常常有的打斗,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兄弟间的嬉笑玩耍罢了。

三足鼎立,方能叱咤风云;同胞兄弟,何必骨肉相残!都是炎黄子孙,都是黄皮肤黑眼珠的中国人,都有一个母亲名叫中国,为什么不能对自己的血肉至亲宽容一些,为什么容不得自己的兄弟在母亲宽广的胸怀中尽情欢愉呢?

只是因为,一山不容二虎,更容不得第三者吧。

第26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著名之一,我已看了几遍。

看第一遍时是在六年级的时候,说实话,我并不是一心想要看《红楼梦》,只是一次偶然,我从书橱里取书看时,看到了它,也许只是一时新奇,便翻开来看。《红楼梦》是中化民族灿烂文化的象征,是文化艺术的明珠,是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遗产,它既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总结,又是中国新文学的发端。正如鲁迅所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写法我不敢品论,但思想我还是明白一些的,曹雪芹先生通过贾府,让读者看到一幅封建社会的政治缩影,由此更为广阔地展示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形象地反映了18世纪中国社会的各种矛盾,广泛触及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文化、教育、宗教、婚姻、妇女等方面的问题。举凡封建制度所造成的罪恶,无论是地租榨取、高利盘剥、包揽词讼、强取豪夺、蹂躏妇女、行使贿,还是统治所及的穷侈极欲,小说无不揭露殆尽,无情批判。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末世的形象历史,是一部认识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红楼梦》巨大的社会意义不仅在于它写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更在于它以这个爱情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向腐朽的封建制度敲响了沉沉暮鼓。同时,小说通过对封建叛逆者的歌颂表达了新的朦胧思想,也敲响了新世纪到来的晨钟。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一部作品能像《红楼梦》这样把爱情悲剧写得既富有激动人心的力量,又能深刻全面地揭示出它的社会根源,从而对封建社会作出深刻有力的批评。

第二次读,也许是我所学的知识又增了一层,我不再议论它的人物形象,也不再品味它的思想,而是研究它的写法,《红楼梦》宏伟完整的结构,细腻逼真的日常生活的描写,优美成熟的语言,深入细致的刻画,都说明作为天才艺术家的曹雪芹运用艺术技巧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尤其是他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一系列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复杂的典型人物,这些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他们的所及特征,而且超过了他们的所及和时代,因此,他们的名字就一直流行在生活中,成了一个“共名”,自然“和以前的小说好人完全好,坏人完全坏大不相同。”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古代现实主义文学高峰之作。

这个悲壮而凄美的故事,是如此地动人心弦,常读常新,于是想,当我日后再读它时,不知又会读出怎样的深长新意?

第27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第28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第29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第30篇:《四大名著》读后感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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