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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镇的读后感汇集96条-读后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在20xx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在一个下雨天,我坐在阳台上,手中拿着《保姆狗的阴谋》,轻轻地翻开了它······这本书主要是讲了,腊肠狗和牧羊犬----帅仔,腊肠狗是帅仔的保姆狗,帅仔把保姆狗当作了自己的亲人,十分依恋它。保姆狗很嫉妒帅仔,因为帅仔很漂亮,人们把对保姆狗的爱,全部转移到帅仔的身上。

于是,保姆狗想尽办法害帅仔,不知情的他它,依然那么爱保姆狗。我想,它应该感谢笑猫和地包天,如果不是它们,帅仔早就死了几千几万次了。最终,保姆狗被自己亲手制造的“交通事故”害死了,临死前,保姆狗吐露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因爱它,而恨它。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爱的越深,到头来恨得越狠。保姆狗因为嫉妒,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作代价。其实,每个人的头上都有自己的一片天空,保姆狗就是因为帅仔头上的天空太美了,想要夺走它,才会如此。

啊!窗外的雨停了,出现了城市里少见的颜色绚丽的彩虹,我看着它笑了,因为,我看见了最美的“天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聪明机灵,热爱生活,向往未来的猪——黑旋风。他生活在深山里,与马小跳、笑猫等伙伴们玩耍,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地震。

地震过后,黑旋风被送到山脚下一座气派的公馆里,供人们参观,而他也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可他并不喜欢这样,他让笑猫帮助他逃走,逃离这种生活。逃离后,他又用木头重建山林,经过努力,黑旋风搭建成立一座巨大的城堡,供山林里的人住。

啊!黑旋风是多么向往自由,多么向往未来。是他让我们懂得了,过着富家人的生活也不是那么的好,过着平淡的生活,使人自由,使人快乐。是他让我懂得了,没有希望,就等于没有前途,有了希望再去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

让我们一起,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前几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字叫《爱的教育》,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作家亚米契斯。

这本书非常好看,其中有一篇故事叫《争吵》,同样也是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不要斤斤计较,要互相谦让。

故事是这样的这一天“我”们班有位同学没来,老师让“我”帮他写东西,就在这时克莱蒂碰了我一下把本子弄脏了,“我”很生气,也把他的作业弄脏了,他火了,说:“你是故意的”。第二天“我”走在路上想:他肯定会跟“我”打一架。这是他碰了我肩膀一下,“我”拿起戒尺对着他,而他却温和地对“我”说:“咱们还像以前那样做好朋友吧!”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知道有多感动,要是我当时就愣住了,克莱蒂真是个高尚的人,我要向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王葆的孩子。有一次,他在河边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宝葫芦,从此,他的生活就与原先不同了,王葆想要什么,宝葫芦就会给他什么,美丽漂亮的金鱼、精致漂亮的电磁起重器、心爱的书籍、美味可口的食物、崭新的自行车、许多盆漂亮珍贵的花草、新鲜的收音机、数学作业的答案……王葆觉得自己是一个拥有特殊幸福的人了!但宝葫芦不只为王葆带来了开心,一系列的麻烦、伤心也接连而来,先是下象棋时,“马”飞到了“自己”的嘴巴里;再是当王葆想借科学画报时,科学画报自己到了王葆的书包里;再是当数学考试时,王葆想不出答案,宝葫芦就把苏鸣风的还没写完名字地的试卷给了王葆,又给王葆弄来了不少的麻烦……

王葆觉得宝葫芦把自己应该做的、想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王葆觉得生活没多大意义了!还发现宝葫芦给自己的一切东西都是偷来的!这个发现使王葆既惊讶又后悔!

最后,王葆经过思想斗争后,决定让宝葫芦丧失魔力,变成一个普通的葫芦,就把全部的事情都跟大家说了。

虽然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但让我们明白了:只有辛勤的汗水才能换来最甜的果实,坐享其成是感觉不到幸福快乐的!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奇迹花园》。这本书很神奇、神秘。

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一个花园里的很多奇怪的故事。这令我很难以想象。主人公竟然有一幢会飞的房子。中间有一些动物一直做一些意想不到的事,在奇迹花园里做奇怪的事情。像黑猫的星星,怎么可能有呢?老鼠爸爸的所有孩子都有一个理想。连小老鼠都有自己的理想。它们最后把自己的梦想都实现了。老鼠会有理想?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想象的出老鼠竟然会有理想! 可以描绘出会飞的房子这也太好了吧! 还会转圈圏,太不可思议了。我真想有这一幢房子啊! 如果我有会飞的房子,我会高兴死了! 我会让它带着我去世界各地旅游。带我去奥运会。带我去海边玩,旅馆钱省了火车票也省了。

有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人要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和梦想,只有把目标,理想确定了,你才会成功。理想是伟大的,理想是美好的,理想是多彩的,理想是远大的。需要我们去追求。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尽天下才子书,是人生一打乐事。

我景仰那些博群书的饱学之士,感慨他们傲视一切的气度、妙笔生花的功力,还有高深莫测的思想境界。

于是,读书城成了我接近她们的唯一途径。总是习惯于夜阑人静时,扭开台灯,倒杯浓茶,执根铅笔,捧读夜书,与书中人物秉烛夜游。

书的种类自然不必深究:《三国》、《水浒》固然好极了,散文随笔又何尝不可?《封神演义》堪称中国式《神曲》;《红楼梦》背影重重,内涵深远;《巴黎圣母院》包含美丑哲学;《双城记》故事曲折,扣人心弦。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

据此衡量,我不过才第一境。

在书中,我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体会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在书中我参与了重大决策的谋划,目击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在书中,我参悟了佛学禅机,感受人生哲学;在书中,我兴奋过,怨恨过,愤怒过,畅想过……

书的内涵绝非几页或几十页纸所能包涵,也绝非在下的几笔所能勾勒。

在漫长的流浪中可以将书中的神奇自然化,有可以洞书中的平淡神奇化。总之书中的世界奥妙无穷。它以其“魔力”创造着神话,传播着知识,令人神往,使人痴迷,我情愿做一个书痴,用毕生去破译那永远解不开的迷。

我盼望有一天能踏上流浪之路,去山清水秀的桂林,去向山黑水的兴安岭没,去百草丰茂牛羊成群的呼伦贝尔,去巍峨高耸的喀喇昆仑山……

我盼望着……

坐拥书城,其乐融融……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鹰是世界寿命最长的鸟类之一,一般年龄可达70岁,那么要活这么长的寿命,鹰在40岁的时候不得不做一个非常困难的决定,因为它的羽毛已经非常的厚,十分的沉重,在飞翔中非常的吃力,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抓住猎物,它的喙也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了胸膛,这个时候它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等死,另一种选择一个非常艰辛的更新过程,150天的锐变!

鹰这时候它要飞到非常高的山顶上在悬崖上筑巢,然后用喙用力击打岩石,直到完全的脱落,然后等新的喙长出来,然后用新长出来的喙把中趾甲一根根的拔掉,等新的趾甲长出来后,它又把羽毛一根根的拔掉,5个月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就可以重生再渡过30年!

鹰不愧为鸟中之王,150天时间啊,多么漫长的150天啊,如果不去改变那就只有等死,看后让我真的很感动。

其实我们人也一样,现今社会弱肉强食,时代在变,但是我们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否则就会被愿意改变的人超越!每天起床你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平凡的渡过今天,二种选择,你可以选择成为你人生中的奇迹。

这篇文章让我感触颇多,联想了到自己所走过的路,这篇文章不正是给自己的后30年指明了方向了吗。

刚刚过完了40岁的生日,盘点一下自己所走过的这40年,好像是经历了一个时间轮回一样赤条条从起点又回到了起点。前半生已经浪费了我太多的时间,此刻的我要像文中那只鹰一样,必须做出选择,开始一个更新的过程。

开始一个更新的过程。就必须把一切旧的、不良的习惯和传统彻底抛弃,要放弃一些过往支持我们成功而今天已成为我们前进障碍的东西,使我可以重新飞翔。这次蜕变是痛苦的,但为了生存,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就必须经历这场历练!努力把握剩下的这30年时间,认真规划、为自己的理想与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圆明园的建筑面积有16万平方米,里面有一百多个景点。圆明园还是一个皇家博物馆,珍藏了许多的孤本秘籍,很多珍贵的名人字画,还有许多的金银珠宝、铜瓷古玩之类的珍宝。在1856年,英法联军在俄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发动了侵略战争,在这次的战争中,中国遭受了空前的劫难。那座美丽的皇家博物馆就被这些侵略者们给瓜分了,无数的珍宝就这样被残暴的.洗劫一空,抢劫完了,还放了一把火,把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园给烧了,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等大火息灭了,圆明园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了。

我恨死这些侵略者了!这圆明园是我国最大的一个公园,而且是用我们人类的智慧创造的,他们的这些辛苦都白费了。这些侵略者实在是可恶的不能最可恶了,抢完了不算,还放火烧园子,那里面珍贵的树木花草和古建筑文化也都被大火烧毁了,毁后的圆明园就剩下了门口的那几根柱子,一直孤零零的竖立到现在。圆明园的大火,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永远不灭的痛!时刻提醒我们不忘国耻,要努力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可能大家在“环游地球八十天”这个词上疑问,如果坐上飞机,饶地球一圈大概一天就够了呀?可我们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当时只能靠着轮船和火车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发生在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的许许多多真实的惊险的故事。比如说前往加尔各达的途中因为铁路没有修好,所以福克先生就买了一头大象赶路,并把大象的起名为“刮刮叫”;在美国,他们遇到了可怕的印第安强盗,路路通差点就被他们绑架,幸好福克先生出手相救;再回法国的路上,他们“抢劫”了一条船……最后,他们终于成功的在80天环游地球。

我一定要像书里的主人公福克先生一样,做一个有远大理想、坚强性格、遇到困难镇静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新课标小学语文课外阅读》,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里面有一篇文章《读书是福》,我读了以后印象特别深。

大家都知道,读书是最大的幸福。但我以前却不很理解。我想,读书很吃苦,哪有玩开心,有什么幸福。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大。我突然感受到了读书是来之不易的。我看到书中作者那时候是困难时期,“我”是在一个小镇上读的书,班上有一位同学虽然成绩名列前茅,但因家贫母病而不得不在六年级上学期辍学,连小学也未能毕业。“我”考取初中后前去看他,他说:“读书是要福气的,可惜我没那份福气。”过了几年“我”读到高中时,就因为浩劫而没有书念了。想读书而找不到书的那种感觉大家可想而知,“我”便急忙向老同学的父亲借了一本书〈〈古文观止〉〉,答应借一个月。所以“我”连着抄了三十三天,白天上班,晚上抄书,抄好了还给人家。就这本书陪“我”度过了一个无书可读的时代。所以作者才认为“读书是福”。妈妈告诉我,她以前也想念大学,但因为当时招生很少,家里条件又不太好,不能去再复读,所以就没能实现上大学的愿望。她本来还想去自学,但是因为工作繁忙,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自学,所以到现在都非常遗憾。

以前的孩子想读书都没书读,而我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里,却不珍惜今天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生活,不想好好读书,真是太不应该了。“读书是福”这四个字我今后会永远记在心里,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将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为建设我们伟大的国家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书读,就是幸福。”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现在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衣服要大人洗,起床要父母叫,连刷牙水都要大人准备好,明显一个小皇帝,我以前也是如此。可我看过了《《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后,我彻底改变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胡小闹的普通孩子,也过着小皇帝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一个独立比赛,去了农村体验生活,从此变得独立起来。

从一年级开始,老师就教我们要为家长减负,学做家务,但大家都只是纸上谈兵,随便应付一下,就草草潦之。今年暑假,我也去体验了一下没有父母的感受——去了红山农场训练营。第一天去那我十分不适应,衣服要自己洗,被子要自己叠。特别是洗衣服,洗了二件衣服,手就麻了,何况妈妈每次要洗一家人的衣服、整理家务。我还老是丢三拉四,看过的书,玩过的玩具从来都不整理好,妈妈刚整理好,我又摊得一地都是,妈妈说我,我还嫌妈妈太唠叨。我长大了,应该有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可以让爸爸妈妈省点心,总有一天我要离开爸妈独自生活,不能永远依赖父母。

我要做只学习飞翔的小鹰,总有一天会翱翔在蓝色天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读了《大自然的秘密》后,我知道它的作者是伯罗蒙塞尔。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伯罗蒙塞尔和他七个同伴及一位生物学家向导,一起去观察幼龟,但是,上岛时,它们发现幼龟要去大海,要被食肉鸟吃掉。向导马上去救幼龟,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那是只侦察龟,导致成群的幼龟被食肉鸟吃掉的故事。

人,虽然是万物之灵,当人自作聪明时,一切都会走向反面。我们人类不要打乱自然界的规律,而且不要拔苗助长。我在《意林》里看过一篇故事叫《瘸蝉》主要讲了米小苏想观察蝉的破壳的那一瞬间。她观察了一个晚上,还是没有破壳,米小苏就有点着急了,就帮蝉剥开硬壳,剥开后,虽然蝉的四肢都有,但是,它的翅膀始终就缩成一团,他已经不会飞了!

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不能打乱了自然界的规律。生物都有它们生存的规律,我们不要打扰它的,否则可能会给他们的灭顶之灾!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今年暑假,在学校的推荐阅读书单中,我看到一本书《作文里的奇案》,马上就被书的名字吸引了。作文里有案件,写作文也能破案,太奇妙了!我马上要求爸爸帮我买这本书。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观察来往的行人,从而写出一篇作文,文体不限。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疑似公证员的男子,被发现死在一辆车里。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表面之下的联系,那些离奇的、丰富的`想象力也会为写作的源泉。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坚持努力,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尽情翱翔的天空;书,是我们长知识的世界。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你是我的妹》,这是一本。

《你是我的妹》讲述了作者伴随着母亲下放湘西的两年中的心灵成长历程,描述了两个家庭中几位半大女孩在苗家山寨中发生的。其中,第15章《英勇无畏的阿秀婆》这篇最让我感动。这章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叫阿秀婆的怪异的老妇人,她的女儿与丈夫死在土匪手上。一天,作者到后山找人,在途中遇到了野猪,这正巧让阿秀婆看到了,也许她不作者当作了她逝世多年的女儿,毕竟这个场景与当年场景太像了。最后阿秀婆救了作者,而她自己却和野猪同归于尽了。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热泪盈眶了。

读了《你是我的妹》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许多东西。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情”。在你跌倒时,扶你起来的,这就是;在你失落时,鼓励你的,这就是友情;在你……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今天,我读了《十五岁的小船长》这本书。她是妈妈买给我的“六一”儿童节礼物,我一见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1873年2月2日,流浪者号停靠在奥尔兰市,船公司老板的妻子韦尔登夫人,她的儿子杰克和贝内迪表兄搭乘此船,前往旧金山市。流浪者号在太平洋搭救了5个黑人和一个名叫丁戈的狗。在船行中,流浪者号的船长与无名水手由于捕鲸失手,全部遇难。于是船长的重任就落在了十五岁的迪克桑德的肩上。船上的厨师内格罗是一个贩卖黑奴的坏人,他设计使船开到了非洲,想要把所有的人都卖掉,赚一大笔钱。但是坚强的迪克桑德并没有被打倒,最终,在他的带领下,韦尔登夫人成功返回旧金山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充满了对内洛德的仇恨,对迪克桑德的敬佩。我觉得他是一个在诸多困难面前没有退缩,有超人般的冷静和睿智。而内洛德却是一个奸诈、卑鄙的小人,他阴险狡诈,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

读完这本书,让我拥有了正义感,懂得了一个人要勇往直前,知难而进,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

我喜欢《十五岁的小船长》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暑假里,我阅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我最爱这本书里无止境的幻想王国,讲不完的精彩故事!

大家记住幻想是我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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