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法律读后感一千字锦集56句-读后感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文案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文案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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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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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三十九、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侮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4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5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是九月,秋意渐浓。
——题记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6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
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侮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
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7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
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8
人生有许多事都是冥冥中早已注定,比如那一梦红楼,梦魂中是多少人生的恩恩怨怨,悲欢离合。或许世上有太多的繁华,衬托着有些人的落魄,命运是公平,或许下一秒钟繁华就灰飞烟灭,随之而来的是有些人继而来之的富有,可谁又知这不是一场循环,环着每个人的命运?
《红楼梦》中就是这种联系的真实写照,这里面的人,都太贪恋人间烟火。在众人物之中,林黛玉最是不食人间烟火,而她错就错在太清高,让谁看得都难受,或许还有种说法,就是林黛玉清高了许多年,最后却贪恋红尘,以至于亡命,是因为她把一切都看得和她一般清高,殊不知身边的人有谁可以对人间烟火无动于衷?这两种说法我都不算赞同,事实上一切都早有安排,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在那一场太虚幻境中便已明了。因为贾府太繁荣,繁荣得让人看着眼红,而她们,贾府里那些姑娘却并不适合享受这种繁荣,在繁华面前,她们的一颦一笑都要受人约束,可却在约束中荣华富贵,享受仙境般的待遇,更可见想要得到的得到了,可另一件东西却会被取走。她们更适合在乡间纺织,和普通少女一样逛集市、采山花。可惜她们生的太美,太不平凡,在命运面前她们真的无动于衷,她们受命运的摆布,却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我曾经喜欢过一句话:信命,但不认命。命运是受人指控的,如果贾府没有当年的那气派繁华,也不会衬托着被抄家之后的失魂落魄,或许我们再举一个例子,王熙凤机关算尽,最后却因病而终,谁知道这不是忽然的变化造成的?这就像传说中的冰火两重天,刚经历过寒冰刺骨的人,怎能再经得起烈火焚烧?也就是昔日的人儿太跋扈,落魄之后回想起昔日,才会难受。《红楼梦》里的人,病死的那些,估计大多都是心病,才会没人能医治。
或许《红楼》只有一次,有些人含冤而死却无怨,有些人伤心至死却无恨,有些人熬过了落魄的时候寿终正寝,有些人本就平凡所以有属于自己安乐的一生。最终一切结局,都归在“红尘烟火”这四个字上,贾府像《收尾·飞鸟各投林》中的那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样由盛而衰,和人对红尘烟火的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终落幕,有些人贪恋钱财,因而不得善终;有些人因贪恋红尘,死得让人心疼;有些人看破世间烟火,才会出家为僧;有些人则不食人间烟火,却因清高和高调死去……
人世间的繁华,终究还是要靠每个人贪恋烟火的程度而决定的,或许这也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对于烟火,节制的人不会善终,贪心的人却只得一晌贪欢。世间烟火,或许不需要太多的束缚,可却不能太自主,烟火不得不食,可却不能贪心不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9
一直对曹翁的红楼梦怀有敬佩之意,然繁重的课业,无缘一窥,今日偶得空闲才有幸拜读,幸也!幸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第一回中曹公近乎于自传的呐喊。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后人专门为他建一门学问,一个是莎士比亚,莎翁写下无数感人的作品,另一个是曹雪芹,曹公只有一部红楼梦,或者说只有八十回,引来无数文人墨士前赴后继。
作为一个悲秋伤月的小女子,我自然是喜欢黛玉的,然而自身性格所限我还是对黛玉的做法不敢苟同,性格影响人生,在我看来即使黛玉嫁给贾宝玉,她也不能接受宝玉的风流,黛玉能与袭人安然的共侍一夫?答案是不可能的。与其在婚后无止境的猜疑与争吵中耗尽两人的爱情与青春,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黛玉在自己最美好的时候逝去,于宝黛而言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喜欢红楼里那些诗词,最爱莫过于葬花吟,黛玉在花下自怜自爱的情节,落花时节缤纷的花瓣伴随娇俏的美人,如果再来一支舞,或者一段琴声萧语,便是小女孩心中最理想的遇见王子的场面,好一个才子佳人的初遇,然而黛玉却看到了伤悲,想到自己的身世,还有宝玉颇多波折的爱情,“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如同身受的哀痛,就像你我在深夜的无由来的伤感,或者说黛玉就是每个人心底那抹哀伤的影子,美丽娇弱的少女,坚强而又哀伤的活在这个浊世中,盼望有一个人,能把她收藏,免她哀伤,免她哀哭,免她流离,这是一个女人的梦,然而宝玉却非良人,纵使他爱黛玉,却也爱别人,他的一切是建立在贾府的基础上,没有贾府宝玉什么都不是,私心里认为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与宝钗生下孩子,上京赶考。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他给不了黛玉一个依靠,死成了黛玉唯一的选择。
红楼梦是体现了传统的天命,和因果轮回,宝玉真身是石头纵然化为宝玉,也不过表象,而黛玉作为一个下届报恩的绛珠仙草也流尽一生的眼泪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果循环天理昭昭,贾家的败落是必然,宝黛钗只是其中的催化剂或者说只是借贾府这个大环境完成自己的历练,文中处处出现的疯疯癫癫道士或和尚的预言,也只有最后才揭示他们的正确。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4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
读完红楼后,我觉得有无奈和悲伤,为黛玉而伤,为宝钗而悲。她们的悲和伤,看上去似乎都是宝玉造成的,但谁又能说不是当时的社会间接造成的呢!倘若没有世俗羁绊,黛玉又岂会在无数个夜晚哭泣?黛玉内心所有的伤,所有的不安,都是为了这段情。
倘若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宝钗怎会被一段金玉良缘所负,误了一生。在袭人拜托湘云做鞋子,宝钗知道湘云银子少,所以将哥哥铺里的螃蟹拿给湘云请客。这些无不能看出宝钗心思之细腻令人不得不服。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大家伙行令时,黛玉只顾怕罚把《西厢记》《牡丹亭》中的文案说了出来。事后宝钗找黛玉谈话,表示理解她,从此宝黛成了知心姐妹。再有就是尖酸刻薄的赵姨娘因为宝钗送了些东西,都称赞她,人好又大方,会做人。所以说,她本不应是依靠谁而活着的女子,是封建礼教迫害她一步步成为了有私心的人。尽管如此,她也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她只是明哲保身。所以不论别人如何黑化她,我都坚持认为她仍是那个在大观园中豁达大度、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
一部红楼,浩浩荡荡成百上千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忘不了功名富贵,忘不了爱恨情仇,正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嚷。”
红楼中令我浸湿眼眶的是,黛玉形容憔悴,躺在潇湘馆的病榻上,万念俱灰时,留下一句不完整的遗言“宝玉、宝玉,你好……”之后,浑身冷汗,气若游丝,最后一点余温亦消失殆尽。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的恨离开的人世,她不恨宝钗不恨贾母,只是恨宝玉没有遵守承诺。又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昔日的山盟海誓去往的天国。“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也许她已经预感到了一切。但不管怎样,她的离开并没有引起轰动,说是悄悄的也不为过。我心痛,却无能无力,也许黛玉之死,是一种解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曹雪芹在小说开篇便说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看完这本书,感觉像是一场梦,但这场梦太真实,似乎我经历过那些恍如昨日的故事,也似乎懂得那些岁月里的谈笑。红楼人物之多,像是浓缩了世上每个人的影子,总能在这或者那里看到自己,那里有人间百态,世间万象。
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给人看。所以,《红楼梦》的悲剧美,才会在一旁观看的我们感到震撼与悲痛,和无法自拔的深深陷入。(谢淑明)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5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6
假期,我读了《红楼梦》一书。翻开书,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副对联映入眼帘时,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住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红楼梦》里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感情丰富、纯洁无瑕,超过了一般人的感情描写,长长的人物描写让我一点也不感到厌倦,好像被一种魔力所吸引,不能自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天资聪慧、博学浏览,跟林黛玉比起来,虽然林黛玉也很聪明,但她没有薛宝钗宽厚、大度。林黛玉一生气就会使“小性子”,还经常讥笑、戒备薛宝钗,但薛宝钗一点也不在乎,在林黛玉生病的时候,还带药给她,表现的很有教养。薛宝钗的优秀品质,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
《红楼梦》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好诗,每一首诗都非常动听,非常有吸引力:无天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此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做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梦》讲诉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林黛玉本是天上的仙草,而贾宝玉是天上浇灌她的使者,为了报答贾宝玉的灌溉之恩,于是林黛玉跟随贾宝玉也投胎人间。贾宝玉一出生,口中就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玉”,但从小就喜欢女孩的东西,说话也非常奇怪,这时林黛玉来了,他们一见面,就觉得非常面熟,玩得非常开心。林黛玉聪明伶俐、非常乖巧,可就是心眼太小,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贾宝玉闹矛盾、使性子,让大家都很不开心。
有一次,薛宝钗过生日,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又宽宏大量,贾母非常喜欢她。于是,薛宝钗的生日会就比林黛玉的要热闹、要好,林黛玉就很不高兴,薛宝钗呢,一点也不在乎,选戏的时候照样体贴地选了贾母喜欢的戏,这让贾母更加喜欢她。
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又看了《西厢记》,他们非常希望能像书中人物那样,可以天天在一起看书、写诗。随着他们渐渐长大,贾宝玉该结婚了,由于贾母非常喜欢薛宝钗,就想让贾宝玉和她结婚,可又怕贾宝玉不同意,左右为难。王熙凤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薛宝钗假扮林黛玉做新娘,嫁给贾宝玉,正欢天喜地的贾宝玉一看,不是林妹妹,于是就大哭起来。林黛玉听说贾宝玉结婚了,可新娘不是自己,伤心欲绝,吐血身亡了。贾母也从那天起,一病不起,最后也死去了。不久,家也被抄了,整个家就此灭亡了。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小性子的人不可能干成大事,如果林黛玉可以像薛宝钗那样宽宏大量,不那么老使性子,说不定她和贾宝玉就可以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7
你说暗香浮动,刹那光芒;后来玉殒琼碎,疏影横窗。
宝黛初遇,冥冥中应了前世的约定,两人惊异对方那熟悉的面容,却不知,伊是何人?黛玉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而宝玉,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混世魔王。精致的飞檐,在风中优雅地翘着,刻着绮丽的花纹,无言倾听尘世那无休无止的纠葛与喧嚣;古典的青瓦静静卧在空中,没有琉璃那么华丽的色彩,却在月光下折射出柔软的质感,等雨滑过时那细腻的视觉。府门口的两个石狮蹲坐着,凛冽地在无形中制造出气场,属于贾家,属于荣、宁二府永久的威严。府宇间雕梁画栋,院里园里更是一片花海。贾家这般奢华,宝玉黛玉都被贾母所宠爱,而府内各人都平平安安,快乐幸福,宝黛二人的这条路就是宽阔的大路,看上去没有任何险阻与艰辛。
你说窗外海棠,锦屏鸳鸯;后来庭院春深,咫尺画堂。
宝钗或许是宝玉黛玉的羁绊,黛玉葬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诗不知哭痴了多少人,为黛玉的悲情;宝玉传帕,“横也丝来竖也丝”,这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包含的只有思念,是宝玉的深情。宝玉黛玉这一路如此坎坷,路上,陪的人也是走的走,散的散。元旦探亲落寞,因贾政满脑子的荣华富贵,垂泪见过亲人而别。金钢含恨跳井,因王夫人落后的封建思想,不堪羞辱而化作冤魂。鸳鸯抗婚阴影,因贾郝三妻四妾的腐败观念,心理受到沉重阴霾。迎春误嫁委屈,因贾郝虚荣慕利而又贪财,从此被丈夫打骂。败俗的封建社会思想已害了不少人,贾府开始由盛转衰,宝黛身边的人也渐渐失散,或许这条路的尽头,是家破人亡。
你说彼岸灯火,心之所向;后来渔舟唱晚,烟雨彷徨。
从宝玉丢玉那一刻起,宝黛二人就即将分离。宝玉开始变得痴狂,而黛玉则是一病不起。宝玉成亲,贾府放出风声新粮是黛玉,可敏感多疑的黛玉怎会被蒙蔽,一个丫头告诉她,宝二爷迎娶宝姑娘,黛玉回到潇湘馆后,几日下来气息奄奄,焚了诗稿,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灰烬,最终喊出了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宝玉成亲,黛玉归天。他们是被封建社会拆散、分离,梁祝最后化作彩蝶,比翼双飞,宝黛却是阴阳两隔,杳无音信。后来,贾府被抄,曾经兴盛的贾家已经衰落,那标志着封建社会思想的沦亡。最终贾母归天,宝玉中了举人后出家,看透了红尘。一曲终了,躲不过的悲局。宝玉不再是宝玉,他是仙家的僧人;而黛玉,她是天上的妃子,潇湘。
你说霞染天光,陌上开花与谁享;
后来烟笼柳暗,湖心水动影无双。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8
当红楼梦醒时分,恍如折翼的天鹅,不复洁白的飘逸;当红楼梦醒时分,好似断芯的红烛,永无明艳的堂皇。短促的人生真似划破夜空的流星,绚烂中途却终会平复。难道这只会留下美好却空无的祝福?
落幕似乎是终究的结果,但是在落幕前我们又可以怎样表演呢?只是像黛玉葬花似的,感伤惆怅不顺,最终把自己困在旅途中的一座“潇湘馆”中?还是像宝玉一样,不羁,无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爱,敢恨,敢抗争。我,作为这枯死,又复苏,在这满园中普通得再也不能更普通的杂草,特有自己的看法。说“杂”是由于并无人刻意栽培,只道是自我求生走自己的“野草”式的英雄路。见证过此起彼伏,明日又不知谁主沉浮的,总会感慨万分——眼前一切的功名财富成就终会成为土灰,永远保值的只有自己,自己的能力、实力。依赖外在扶持的,永远只能是这园中的昙花,美不美?很美,只是灿烂来得快消散得更快,快得容不得你收起得意的笑容。当然,另一种结果就似园中最不起眼的铁树,辛勤终身,汲取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在绽放前,人们不会在意,但绽放后却会让人们大感惊异:“喔,那还是它吗?我为何从未想到它会如此美丽。”是的,同样是短暂的,但仿佛带来的惊喜更持久,也更会被人们所铭记。
那生命终究应像昙花还是铁树呢?是凭借沃土、清波、暖阳早早地绽放,绚烂得太容易,颓败得太迅速?还是只身一人,独揽所遇的悲苦心酸,努力积蓄力量,绽放得太刻骨,幸福得很长久?我会选铁树作为楷模,不是只因为自己是草本植物。还有,作为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我能在土壤深层感受到于铁树心灵的沟通,耳熏目染,崇敬于它甘于在成功前忍受常人难忍受的寂寞,数十年磨砺只为出鞘时似惊雷划破长空。
在铁树坚硬芒刺似乎无法接近的内心中,又有几人知道埋藏一颗坚守者美丽的打动诗人的红心,在野草柔弱弱不禁风无人问津的情况下,又有谁知孕育着用自己的努力绿遍江南岸的雄心?
对,蝉虫在黑暗中努力数十年也可“金蝉脱壳”换回一个夏天,让世间芸芸众生倾听它的歌。每个弱者都有自己的逐鹿中原的一个英雄梦,每个沉默者都在等待一鸣惊人的好机会,每个奋斗者都知道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改换天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何我能不被烈火所摧?有一根直伸地心的根茎。遇烈火,逢暴雪,惨败中难免。但是烈火会平息、暴雪会消停,但是草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坚持着,再次积蓄实力。春天,我及同道的你都会再次冲破泥土束缚,重新拥抱阳光、蓝天下的任驰骋的大地。
终于,驱散红楼上未消的富丽堂皇的外在依靠,落得个闲云野鹤,自相努力向苍穹。唤醒陶醉于花花世界的沉睡的灵魂,勇当个鹏程万里的好人才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9
想必《红楼梦》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富贵人家曹雪芹的著作,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在四大名著中,它就是“大哥”有人说,曹雪芹写出这本书,就是要来诉说自己的身世,确实,书中的贾府也就是当时社会中曹雪芹的家,因为曹雪芹跟林黛玉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如果色彩斑澜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顶峰,俯视万物。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儒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执,被执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颗颗被泯灭的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一张张被抹杀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在我看来,第七十回为最妙,主要为我们叙述了“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尔填柳絮词”。其中最精彩的一段必属丫头们与众人放风筝的事,没过多长时间,众人们的风筝都纷纷飞上了蓝天,可宝玉的美人儿风筝总是放不起来,宝玉急得直出汗,遭到众人的取笑,可他更气更急了,气得将风筝恨地掷在地上,对众人说:“要不是个美人儿,我一顿脚跺个稀烂。”从这段趣味十足的语句中,我感受到了宝玉的天真,率直,纯洁的性格特点,后来宝玉经过那泼辣能干的探春的指点儿,换了顶线儿,美人越飞越高,直至不见踪影。次要的内容便是宝玉与众人结社赋诗。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柳绿花红,莺飞燕舞,在这美好的季节,少不了组织一项活动,宝玉将散了一年多的诗社重新组织起来,请众人写诗......
这本经典文学著作深刻地体现出了当时社会,朝庭,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考试,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一个婉转动听的故事讲述了当时老百姓惨不忍睹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作者的远大抱负。令人感同身受。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内容真实,《红楼梦》才得以一代代流传至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0
一本红楼梦,一部旷世奇书,使多少痴情儿女因情而醉,因多少断肠人因感而伤。一个大家族的荣辱兴衰,一对痴情儿女的悲欢离合。在这“假来真去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轻轻切切,皆使我步入红楼。
红楼的夜,皆融在了阑珊的灯火里,一轮醉月在冷凝出悬吟,片片浮萍碎成摇曳的翡翠。溶溶的明月在淡淡的晚风中亦真亦幻,我却一眼望到了潇湘馆,望到了那细细的龙吟,森森的凤尾;望到了它那“一带粉坦,里面数楹修舍。”通过窗棂,我望见了黛玉,她这时散着发,卧在榻上,静静地看着那些诗与纸在盈盈的火光中化为点点灰烬。
最终,纤弱的手将一对儿旧帕也送入了火里,她的手颤抖着,深切的眸子里平静地倒映着火光,随后便将眼里蒸得水汽朦胧。她终是闭上了眼,嘴里念着:“宝玉,你好……你好……”终是静声,那位女子,如烟花,芳华刹那。
黛玉,你在那人生的最后几瞬时,在想些什么?
尘世里的初相见,他是贾府的嫡孙,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他无忧无虑像一尾活泼的鱼,你心灰意冷像一头受惊的鹿。你们的相遇,像紫藤花与风的相见。紫藤花开,轻轻地放着香,随后一阵风来,吹过了花的心,也沾了一身花的香气。
你们也曾书生意气去,挥斥方遒;也曾嬉戏欢笑,温言软语。是他让你从葬花的伤中走出,将贾府真正当成自己的家;他也曾在挨打之后送你一双旧手帕,你机敏聪慧,又怎会不知他的情意。你们男欢女爱,他不读,不考,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与你骨子里都有一种叛逆。
你在贾府极端奢侈的生活中感到了一种不安,但你与他得这一生,只有那半生的缘分,你们彼此心心相印,是一对诗人,也是一对知己,你们追寻自由恋爱,你对他的爱冰洁透明,爱得一尘不染,但你们的爱在那个封建的时代终究是一场悲剧。
黛玉,你悔否?我想你不悔。你在最美的时光与他相遇,周身越是污秽不堪,他便越发得晶莹剔透,只不过明媚姣好的日子逐渐被封建的矛戳得千疮百孔。
丁立梅曾说:“最好的爱情,原不是长厢厮守,而是爱而不得,怅然相望,无法牵手。是把彼此嵌进灵魂里,用一辈子去想、去念、去追忆。”这样的爱情很遗憾、很凄美,却也因此变得恒久,永生永世占据心头,开出一簇不败的相思花。
所以宝玉在知黛玉死后,一身僧袍离开了家,削发为僧,了却尘缘,重振家业,最后和一僧一道出走。
爱像水墨青花,尘缘相误,流年偷换,谁是谁的劫,这也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君生我亦生,君去我心亦归去。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1
容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是袅娜的潇湘妃子,曹雪芹将她比拟为西施式的清瘦之美。她是黛玉,优雅若清水芙蓉,娴静似娇花映水,圣洁如空谷幽兰。她素淡雅静,不以脂粉和珠翠加以装饰。黛玉,削肩细腰,身材修长,却偏偏患有“不足之症”,弱不禁风,病态柔弱。
黛玉的母亲早逝,因家道衰落,自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黛玉天性自云守拙、多愁善感,保持着忧愁哀伤之态。她喜聚不喜散,不善交际也不会奉承,她就是这样落拓孤傲的女子,却被他人说成“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所以她不及宝钗那般深得人心,面对他人的非议,她只能哑然作罢,然后顾影自怜。黛玉是悲观主义者,她伤情葬花、抑郁惊梦、悲痛绝食、焚诗断情、含泪归天……一幕幕情节,浸染了她多少伤心泪,在那座金雕玉砌、富丽堂皇的大观园里,她终日郁郁寡欢。而她的泪,只落给宝玉一人,唯有宝玉懂她那缱绻的哀伤。黛玉是含着怨恨、无奈、悲痛、绝望的泪水亡逝的,她在世间徒留了太多遗憾和不甘,死后也没能释然。
黛玉的苦,是天性所使,让万千读者感伤落泪。她用凄美的爱情,演绎了悲惨的命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是妩媚的蘅芜君,曹雪芹将她比拟为杨贵妃式的丰艳之美。她是宝钗,清逸婉丽,温柔飘逸,文雅静肃,被誉为“群芳之冠”。她肌骨丰泽莹润,举止端庄娴雅,且没有黛玉那份娇弱的病态,与杨贵妃的风韵不差毫分。
宝钗出生在豪奢富裕的薛府,这使她做人处事都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她随分从时,品格端方。曹雪芹说她有着“豁达的胸襟,超出常人的涵养”,她的温和与沉稳是贾府上下有目共睹的。宝钗不会为了小事而斤斤计较,也不会同黛玉那般爱争风吃醋,所以十分能笼络人心,最能圆滑世故,贾母和王夫人对她更是疼爱有加。宝钗恪守封建妇德,传统安分,对长辈言听计从,并痛恨伤风败俗之人。所以纵然自己深爱着宝玉,也要把情感压抑在心底。阴差阳错。黛玉、宝玉的相爱得不到长辈的成全,宝钗嫁给了宝玉。他们成亲那晚,黛玉泪尽归天了。自此,宝玉终日闷闷不乐,失魂落魄。宝钗最为愁苦,本以为能有一段美丽的爱情。不料,宝玉对自己冷若冰霜,对黛玉念念不忘。宝钗终究守不住宝玉,宝玉还是离去了,一走了之,杳无音信。
宝钗的苦,是社会所使,让万千读者扼腕叹息。她用华丽的婚姻,谱写了不幸的一生。
大观园里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她们都被情所伤,为爱受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们都是令人怜惜和疼爱的女子,在红楼中梦一场。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尾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2
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4
《红楼梦》,一篇流传于世的动人奇缘,一场璞玉与仙草的奇妙邂逅,一支玉与锁的爱世奇歌。
低吟着《枉凝眉》,我仿佛又回到了红楼之中。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看见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独自挽着锄头,漫步在花瓣飘零的桃花园中,走至一棵桃树下,风吹,花落,她看着那满院的残花落瓣,轻轻地捧起,放在丝质的手绢中,小心翼翼地包裹好,流着泪将它埋进无尽的“深渊”中,向那冰冷的泥土诉说着哀伤。黛玉葬的是什么花?她坐在凉亭内,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心中升的忧伤如那飘零的桃花,永远挥不去,抹不尽。无言的相思泪滑过面庞,望着那缥缈的天空,无边无尽,无声无息的风吹着多多白云,划过那有情亦无情的天空。那双宿双飞的比翼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自己却像一只金丝雀一样被锁在这冰冷的金笼中。寄人篱下,无法言出心中的忧,叹出心中的悲,道出心中的伤,她的一生是何等的凄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中月,镜中花”
花凋残了,月还是依旧阴晴圆缺,切不会因为花的凋残而绽放不出那皎洁的光。
“美玉无暇”——贾宝玉。他,本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颗顽石,被弃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却偏偏又通了灵性,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到了人间诸诸美好,也吃尽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他是封建家长眼中的叛逆者,史湘云眼中的“爱哥哥”,绛珠仙草眼中的神瑛侍者,黛玉唯一永远的知己,他对黛玉“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宝玉放荡不羁,鄙视世俗,不束缚于封建礼教,不拜倒于功名利禄。他随心所欲,向往自由,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小鸟,在蓝天中自由翱翔。
化看世间事,愁断肠,离人泪,哀多伤;笑看世间事,君王殇,红颜泪,洒天下,世人常叹:“笑看世间痴人万千,怎叫得一个“痴”字?
漫溯古今,曹雪芹写《红楼梦》,无不在于批判。批判抑制人思想的封建王朝,批判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批判束缚人自由的无情统治者。他,向往自由,向往美丽,向往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红楼中走出来,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不禁感叹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的自由,多么的美好!今天的努力就能决定明天的结果,而不是天生注定身份的尊贵与低贱,也不是生死就在于别人的一句话。想着想着,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向往自由,发奋努力,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活法。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5
我最喜欢的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了贾府的由兴到衰,更妙的是故事的开始以一个美好的神话为首,为这部古典名著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这部古典名著在华丽的文字下,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曲《枉凝眉》唱尽了人间悲欢。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尤其是黛玉葬花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林黛玉有着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世俗之人难以理解她的心思,“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红楼梦》不愧是经典名著,读后让人久久不能平静,感人至深。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6
风飒飒,嫣红的蔷薇跌花落瓣。辗转间又忆及你娇花照水的容颜,你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爱屋及乌,我想我最爱的,还是《红楼梦》。
唱一声如花美眷音多惨,接一句似水流年意更柔,是一曲属于你唱不完的爱恋。
关于你,我想我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情愫。少时,便接触了《红楼梦》,亦不幸又有幸。那时的童心未泯,倏然消匿得无影无踪。那时你的音容也每每缭绕于心间抑或梦镜。
初读红楼,混沌未开,只觉颦儿悲戚难懂。再品《红楼梦》,已是初露锋芒了,也懵懵懂懂了解她在寄人篱下情薄如纸的情况下的真实。犹记颦儿最让我铭记的一句: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细细品味,原以为是颦儿怜惜这些落花,倒也罢了,但此后便愈熟稔她的性情。一回回的看罢,多少次轻叩你凄苦的心扉,多少次探问你愤懑的内心,多少次闪现你秀丽的面容,多少个生命的年轮也无法改变你身处封建王朝的境地,多少次无声地啜泣对于你无法和心爱着的宝玉不能完成所谓的“金玉良缘”也是于事无补。贾母曾说道:“惟有我这两个玉儿最可恶!”虽说是这样,但她可以容忍宝玉的叛逆痴狂,却无法谅解你——黛玉的多愁善感。那时我便早已深深铭记这个缜密的颦儿: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绝美的你。
仍记得那夜辗转反侧,窗外被树叶筛洒下来的月色流泻进屋内,湿润了一地银晃晃的忧伤,陡增凄怆之意。白日读毕红楼,悲戚万分乃至蜷袖兀自啜泣。耳边萦绕黛玉香消玉殒,遗恨而去时的一句:“宝玉,宝玉,你好……”夫叹可怜“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可恨“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那日的泪水破堤绵延,延续到今夕都不曾忘怀当时的缅怀。憎恨宝玉的薄情寡义,悲叹人世的悲欢离合,可泣黛玉的欲罢不能。
世人哂笑你的锱铢必较,揶揄你的吃醋拈酸,不屑你的多愁善感,厌恶你的悲春伤秋。而有些人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儿八经的黛迷喜欢着你,却同浴讥裸,把你当做偶像剧女主角或琼瑶剧女主角一样顶礼膜拜,也着实虚伪得让人难过。我只是单纯的欣赏,你天生丽质。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才华横溢,堪怜道韫咏絮才,清照婉辞比不如。你就像是一种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是存在于理想或者仙境之中。世俗之人,难免为各种东西所羁绊,不能达到你的那种高度,那种对爱的真情,如茶似酒,愈酿愈浓。
后记:
你完美的落幕,在我心中灼灼其华,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你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理想的存在,选择靠近只因向往;选择远望,只因我明了这不能亵玩。只有全心全意的人,才可靠近这玻璃般透明的美,若不能呵护于手心一辈子,就莫让脆弱如烟花般的美消逝。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7
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8
子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今日是这样的结局,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16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从小体弱多病的你,则能经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你也重重的病了一场。于是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贾府。你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改变。
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也是一见如故,顿生爱慕之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的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好的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许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得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在埋进土里,还不免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犹在,但它的主人却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苏我炸,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用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由谁怜?”你不停的咳嗽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的拿着你的香帕——那上的血,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但你进或不进贾府,注定你必须舍弃某些东西。然而这世的你在成长中学会舍弃,从而导致你最后全都失去了。人的成长充满了各种诱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中善于舍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世最小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的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见”,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
舍弃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如果你本来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再的坚持,总想将弱势变成优势,就很有可能一事无成。舍弃自己的短项,是为强化自己的长项,从而让自己跟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征途中有迂回曲折的坎坷i,也有峰回路转的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需要你慎重思考,该舍弃时就舍弃,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了一片森林。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9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题记
在那本陈旧的《红楼梦》里,我遇到了你——林黛玉。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印象中,你总是杏眼含泪,提着那红帕子,不断拭着眼泪。多愁善感,恰似你。十五岁丧母,你独自一人去荣国府。这路途是何等漫长啊,你坐在似晃似摇的船摆,望着渐行渐远的轮渡,西边的夕阳将余晖撒在你的侧脸,嘴边勾起的,是无尽的哀愁。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感时伤泪的女子。你性情冷淡,不讨人喜。别人都说你刻薄,我却看到了你温柔细腻的情怀。花飞花谢,满树杏花凋零。在这如仙境般美丽的花海中,只有你怜惜花的命运:“花飞花谢花满天,红俏香断有谁怜?”你手握锄头,将那瓣瓣花埋下,泪洒在花冢里,溅湿了朵朵红尘。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痴情的女子。你与宝玉相痴,却终究抵不过一纸婚约,做了一世的梦,却在那一刻无情的说:“该醒了”。还记得你们第一眼对视时惊艳与娇羞的目光;还记得你们一起在杏花树下一起许下的山盟海誓;还记得你们曾扯着帕子漫步在春天的花园里,一切的回忆是多么美好啊!但天地无情,将你在无助中打回原形。一声长叹,你在痛苦中西辞,红尘万丈,最终只是一阙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软弱女子背后的坚强。从一个家世丰厚的小姐,到无依无靠的孤儿,你经历了多少故事,走过多少辛酸。但你在一次次泪的交错下站起,即使风再大,也逆风而行。初至荣国府,你举目无亲,步步小心谨慎,但还会因别人的一两句戏语,躲在帐后偷偷抹泪。泪洒了,情疏了,该面对的依旧得面对。你像是夏日里的向日葵,外表娇美动人,而心却始终向着太阳。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大家庭从繁荣到衰败的过程。当年的荣国府是何等的风光呀!从重臣之家到皇亲国戚,他们一路走来受到了多少的艳羡与梦想,可华盛与璨然总是那么短暂,家道衰败,人离鸟散,最终的繁华却只剩下那些空荡荡的院子和“荣国府”这三个大字。命运总是始料不及,还未触碰,却已消散。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被世俗尘蒙的朝代。衣服的漂亮,终究是掩盖不过内在的丑陋。当清朝正沉迷于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它的内心却向低谷走去。国似华,实切虚。没有其他,只留那苦寂的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遍了人间冷暖,让我学会了珍惜,你的故事,真的值得一品。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0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样的女子有着水样的情愫,黛玉,你把所有的哀怨凝聚于眉宇间,泪光点点。三月,所有的花朵都在争艳,你却用锄,将一片片桃花,轻轻放入锦囊中,将一瓣瓣青春的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土中。你轻轻吟唱,你的诗句总是美丽的背后藏着丝丝缕缕的哀愁,淡淡的,却悲伤到了骨子里,化不开,剪不断。
前世情
红楼一梦,是你今世的伤。
前世的你是一株绛珠仙草,徘徊在死亡的交界线,因神瑛侍者的浇灌得以久延岁月,当他准备去人世间走一遭时,你也毅然幻化女身跟随。世人笑你傻,笑你痴,但谁又知道那浇灌于你的露水早已沁入你的心,成为你沉重的诺言,意味着一辈子的偿还,一生一世的守候……
今世缘
遇见他是世界上最美的巧合。那一相见枉若与他相识了千年。
你离开了平静的生活,翩然走进那极尽奢华的大园。锦衣玉食,珍器重宝,都无法抚平你那多愁善感的心。黛玉,你追求悠远宁静,如同潇湘馆的竹影,在这个充满了世俗气息的深府里,你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但也就是在这个园子里,你遇见了这一世的他,这一瞥仿若隔着千年的思恋,心中缠绕的是不知名的情绪。或许情根就是那一瞬间在这一世种下。深情一眼存万年,几度轮回绕心弦。
梦往忆
往事的花瓣纷纷飘落,随流飘走的是你的心,而满藏的是你对他的爱。
他走进了你的生活,让你孤寂的心海上多了一艘令你牵挂的船,波荡起你的心海。他欣赏你的清香孤傲,他理解你的情愁多泪,他成了你在幽暗徘徊中指路的那一缕阳光,而你成了他不可或缺的那一根肋骨。从此,在这个豪华的大园子里,有一颗心能与你紧紧相依,你们一起吟诗,一起作画,一起嬉戏,一起在花树下品读西厢。
你的爱如清泉一般,无一丝的污染,但面对世俗,面对封建势力,你却只能焚稿断痴情,流尽你的泪。屋外的笑语唤来的是你内心的冰凉,红色布满这无情之地,也撕裂了你内心仅存的温暖,你的傻,你的痴换来的是什么?你恐你惧你怕,到最后的心欲死。红尘中那一头的线已断,你还在犹豫什么?焚旧稿,烧不灭你与他的记忆。断痴情,断不了你手上紧握的情丝。到最后呢?只剩下……求速死,流尽你的泪却洗不尽内心的情。当你逝去时,呢喃着“宝玉,宝玉,你好……”
黛玉,你的生命演绎着最凄美的伤感。落叶一般随风而上,飘忽盘旋,然后不见。你在用一生一世的泪水偿还了前世的甘露恩情后,选择了带走回忆而留下牵挂。春花飘落有人葬,枯叶落尽无人收。
情牵红楼一场梦,用泪还尽前世情,往事一梦若千年,玉碎泪尽惊梦醒,人散魂破情已裂。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1
金陵十二钗中林黛玉和薛宝钗可谓是大放异彩的二人了,但最后也都是以悲剧收尾。从“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林黛玉、薛宝钗的悲惨命运。“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 “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人们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态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像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府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个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活出真性情孤高自傲。宝叙则处世圆滑,言行举止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一个芙蓉傲岸,一个牡丹雍容。
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傲。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贵人家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了。看《红楼梦》的人皆知,林黛玉说话只随性子,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容他人说一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相比之下,宝钗为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托,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一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既不过亲也不过疏, 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们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却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最终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命运总是如此难测,偏偏让她们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局,落得个泣前尘叹无缘,魂散销香的下场。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她们就是一个悲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2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3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吾曰:“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
——题记
儿时阅书,是因贪恋墨香,钟情文字。深深的,我眷上了文字,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书。鲁达无酒肉不欢,而我则无书不欢。如今的我不为颜如玉,不为黄金屋,更不为千锺栗,只在书中寻觅独属我的一方净土,寻觅心灵的慰藉!
古有圣贤人说:“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诚然,不信你看---
是谁在轻吟“花开花谢满天,红消香断为谁怜?”手拥《红楼梦》,仿若看到一位素衣女子向我缓缓走来: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便是你---林黛玉。在我的眼中,你是娇如文雅的林妹妹。初读《红楼梦》,我以为是你那涟涟的的泪水害了你,让你红颜消陨,是你悲悲切切的性格才人让你早逝。再读《红楼梦》,我才释然---年幼丧母,寄人篱下,虽然贾母对你厚爱无比,但仍不能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这样的小心翼翼,表明你聪慧无比。在那个金碧辉煌、满眼琉璃的大观园内,你如一朵空谷幽兰,孤芳自赏,顾影自怜。我惊叹你的清高孤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我明白了,柔弱的表面下有一颗圣洁的灵魂。我由衷地敬佩你!
读《红楼梦》,我明白了,再往后人生之中,要坚守自己的灵魂,这,是一个清婉的世界。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交明白玲珑地……此花不与群花比。”手指一卷易安的诗词,便觉“清气满乾坤”,踏入这个诗意的世界,便到处是易安少女时代“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的美好意境。翻阅下去,却又进入了“风住尘香花已尽,月晚眷梳头,无视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凄苦之境。令人感慨之余,微风一卷,又将我带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爱国豪情。
读易安的词,我明白了就算道路骤变,我要应理想不变。这,是一个豪情的世界。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喜欢林微因的作品,跟多的是喜欢林微因其人,带着欣赏一代才女的情怀欣赏她的作品。品味的不仅是“人间四月天”的清新宛丽,更多感受到的是轻盈、空灵、优雅,她所见的景、身经的情,化成
读林微因的诗,我明白了生活,不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应有“一树一树花开”的诗意人生。这,是一个诗意的世界。
沉醉于书的世界,真好!
在午后无人之时,饮一杯名茗,让世界从指尖缓缓流过……
——后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4
我恨生前未积缘,诗山书海伴流年无端坠入诗书梦,阅却三千烦恼文。
——题记
曾有人说过,将一本书,搁于小窗,任清风翻阅,亦是流年中的浓醉,醇香而清洒,而于我,独坐有风的幽窗畔,静心闲翻,亦是铭在岁月中的惊艳。
世人俱赞《红楼梦》中诗词皆佳,然而又有多少人,入心地读过,入骨地思过,清浅地访过曹雪芹的心呢?惟有细细品来,才会显出别样的韵味。
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黛玉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被多少读者奉为绝唱,此诗之风骨,三分柔情七分愁,字字叩心,仿佛那一株白海棠就在那里,素白如雪,又凝了淡淡的幽怨,仿佛林黛玉也就在那里,如芙蓉含露,眉宇间是化不开的忧愁。反观咏絮之词,薛宝钗词尾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短短十个字,却是字字珠玑,完美概括了薛宝钗的人物心性。人曰:“以我手,写我心。”然而曹雪芹,一生筑一梦,“以我手,写众心。”却亦能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境界。纵有“增删五次,批阅十载”的用心,却更因曹雪芹广览群书,无论身处何种境地,书,都是他的“掌上花,心头好”,所以,这一梦,才会穿越百年,令多少人沉于梦中,再难醒转。
再读《红楼梦》,又是一番别样的风景。
《牡丹亭》杜丽娘词云:“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多少人为红楼女儿的悲苦拿去扼腕叹息,清灵美玉陷泥淖,如一场戏,猜得着开头,却猜不到结尾。
看似这不是命——若是真正坚强有才,就应当在府中变故之际明哲保身,免受泥淖之污。
然实则这确是命——在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们仅会吟风弄月,多愁善感,在家族靡溃之际,所能做的,仅是耳耳,有的流浪四方,无处为家,有的香消玉殒,魂归离根,锦绣年华付与断壁残垣……
有多少人,沉醉于这一梦中,就这样眷了一生,念了一生,反却韶华空落,生了那满腹愁肠。只有书读百遍,其义方得“犹抱琵琶半掩面”,多少人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信手翻书,浅吟而铭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那么,请托起一本书,无惧于波涛汹涌,自有山水相迎,读书,缘何?不过个中冷暖君自知,若有至淳、至真的气质与作为,便可在菲薄的流年,给自己找一方憩息的天地。
潇湘馆联云:“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也不知林黛玉独坐潇湘幽窗是一种怎样的心境,然而我不必去想,在暖暖的落阳下,只是独坐一方角落,“幽窗读罢心已静。”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5
读红楼梦最开始还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时候。一次,我的同桌拿出一本《红楼梦》推荐让我看。因为我之前看过《三国演义》,对四大名著也颇有兴趣。所以就毫无犹豫地看起《红楼梦》来了。
高三这一次看《红楼梦》我一直看到八十回才放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高三学习紧张,不能因为看《红楼梦》而影响学习;二是看到七十多回,有晴雯受冤而死,迎春误嫁中山狼,已经够心酸,不忍再往下看。
我们那个教语文的班主任也经常在课堂上讲起《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巅峰之作,里面含有大量的古诗词,甚至连里面的药方都可以治病。于是也勾起了我们班很多同学兴趣,就有旁边的同学经常问我:“《红楼梦》主要是讲什么啊?”由于当时只看了八十回的我也只会肤浅的回答,说:“主要讲的就是贾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在一起玩闹,一起吟诗作赋,还有贾府里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也难说得清。”最后还是我那同学一脸失望而去:“哎,同学,解释得不给力啊!”
看完《红楼梦》之后,而我现在的回答是:“《红楼梦》主要讲的是女娲补天是遗留下来灵石下凡经历一段红尘之事,感受爱情、亲情、友情之甜苦的事。
先说贾宝玉。谁说那块玉不假,却还是那甄宝玉真。在小说中贾宝玉是个尊重女性从不像那些须眉浊物一样热衷‘仕途经济’独特的人。正是因为林黛玉也从不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路,所以宝玉和黛玉很是知己。而薛宝钗是封建深灰典型的淑女,她认为作为男子,就应出仕当官。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宝玉才更喜欢黛玉。可是悲剧的是,宝玉和宝钗最终结为了夫妻,黛玉却魂归离恨天,最后是中乡魁宝玉却红尘,是得宝钗年纪轻轻的是就得独守空房。我要说的是宝玉的对女性的尊重固然是好的,但他的不热衷于仕途的品质我却不怎么赞同。给《红楼梦》作序的舒芜说宝玉是封建社会的“新人类”。没错,宝玉确实是一个独特的人,他的独特的品质是得他再封建社会的须眉男子中闪闪发光。但我更喜欢甄宝玉,他也尊重女性,但他也热衷于仕途,绝对是宝钗眼中的好男人,可惜宝钗没有嫁给甄宝玉。如果同情他俩再一起,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就一定是幸福的两对。
《红楼梦》及时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这是舒芜说的。的确,颂歌是因为小说中充分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而女性的悲剧则是因小说中众多女主角均是悲剧的结果。从贾府里的小姐迎春、黛玉、宝钗、惜春等到丫鬟晴雯、金钏儿、鸳鸯、司棋等,那个有个好的结果。
且说黛玉临死前说的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在这儿就给读者很大的遐想空间。可以是你好狠心、你好好保重……可怜的林黛玉真的是怜黛玉啊。
总的来说,《红楼梦》真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小说中有两首诗,说的非常好。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6
杜鹃在床头痛哭,你现在要死了。在墙的另一边,锣鼓响亮,灯光五彩缤纷。不太忙!贾宝玉正对着头戴红帽的宝钗姐姐。黛玉,如果你知道你是今天的结束,在开始的时候,你还会去贾家吗?
你16岁的时候,你妈妈因病突然去世了。你这个瘦弱多病的人,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你也病得很重。所以我父亲林如海把你送到贾家。你的命运改变了。
就连王熙凤也吹嘘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贾宝玉看到你,连忙说:“这个姐姐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你,对贾宝玉来说也是一样的老,爱的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有的。怎么每个人都有呢?”于是贾宝玉抓起头上的玉石扔在地上,说:“我姐姐没有的,不是好事。“我也不想要。”你躺在病床上还依稀记得,那天晚上你流了很多眼泪,是为了让宝玉扔玉。
“埋花的人是个傻瓜。他埋花的时候认识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地上不干净。你得把它们埋在土里。所以每次落花的时候,你都会小心地收集花瓣,然后把它们埋在土里。你忍不住哭了。现在,这朵花仍然存在,但它的主人不能再用它来埋花了。
“花落水红。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住在贾家,虽然不愁衣食,但总有悲伤。贾府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鬼魂。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勇气来消除这些烦恼。
“花开花落,花开满天。谁怜惜红纱的芬芳?”你不停地咳嗽和吐血。就在贾宝玉打开封面的那一刻,你闭上眼睛累了。
黛玉,我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刚拿了你的手帕——上面的血,你应该在贾家流多少眼泪?下辈子,你会去贾家吗?
但不管你进不进家福,你注定要放弃一些东西。然而,当你在这个世界上长大,你会学会放弃,这最终会导致你的损失。人的成长充满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在选择中放弃。
“鱼,我想要什么,熊掌,我想要什么。你不能两者都有。你不能放弃鱼而去抓熊掌。”鱼和熊掌都可以得到,这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性往往是世界上最小的。一般来说,你需要在鱼和熊掌之间做出选择。即使我们只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放弃,盲目追求鱼和熊掌的“两个看得见”,最后一无所获,那就是悲剧。
放弃需要勇气和智慧。如果你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次又一次地坚持下去,总想把劣势变成优势,你很可能一事无成。放弃短期,就是强化长期,使自己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的征程中有曲折的我,也有机会峰回路转。面对挑战和机遇,你需要仔细思考。当你应该放弃的时候,你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国富论读后感1
忙里偷闲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觉得很受启发,它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并明白了什么样的书才能称得上划时代的巨作,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经济学始祖”的称号。《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如此,斯密就不知不觉地由劳动价值论,转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上去了。马克思把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叫做的“斯密的教条”,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如生产费用论、节欲论等,都可以从它那里找到思想源头。斯密揭开了商品价值的神秘面纱,的确功不可没,但另一方面,在价值问题上他又含糊其辞,举棋不定,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的经济学家各取所需,斯密的哪一种解释对他们的胃口,便采纳哪一种。甚至连那些势不两立的学派,也能同时从斯密那儿,找到本派发端的痕迹。
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在《国富论》中,有读者为其内容分为七个方面,值得一读。
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亚当·斯密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他还认为利己心这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他相信,个人自私可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
二、分工是提高生产率的关键。分工的发展以及劳动划分为越来越精细的专业化作业,这是正在出现的工厂制度的主要结果。有了分工,同样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三、劳动价值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四、反对殖民地政策。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所以对于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地造成的经济垄断表示反对。在他看来,对殖民地及其统治国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
五、主张“自由放任”。亚当·斯密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他反对各种公司的垄断。另外,他还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像个人与个人之间一样实行分工,并极力倡导自由贸易。
六、政府的主要职责。亚当·斯密对于政府的职责规定得相当具体。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对外抵御敌国,对内执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创建并经营某些公共工程”。这也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公共事业”的各种设施。
七、教育的重要。亚当·斯密认为教育社会底层民众,国家虽得不到什么直接的好处,但总比让民众无知识,不受教育的好。他指出,在自由国家,政府安定主要靠有力的舆论,因此,公众教育程度愈高,受教育愈多,越有公正的判断的能力。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于教育的推动,实不可稍有疏忽和闪失。
我认为,亚当斯密在书中也表达着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劳动中,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了。
通过这么多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国富论》中的不少论点跟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极为相似。不仅是这些,《资本论》中的很多其他的观点也可以在《国富论》中追根溯源。
亚当斯密渊博的知识和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绝对能让任何人折服。它涉及到劳动价值理论、分工理论、货币及价格的解释,以及利润、工资、地租、资本、税收、贸易等等的分析。再看书中提到的行业,从英格兰的制造业、到苏格兰的牧业,到印度的种植业,到北美的金银矿业,还有海上运输业、造船业、农业、建筑业,林林种种。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社会的现象,如政府的法令、贸易的限制、工会、垄断等等。斯密在阐释自己的推断的时候,总会旁征博引,让读者不得不信服。
斯密的推断从实践的观察中来,往往一句话就能点明背后的规律,而又给人留下许多思考的空间。试举一例,“什么东西增加了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产出力,它就不仅增加了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而且也给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了新的需求,从而使其他土地的价值也增加了。”这句简短的话一下子就点出了市场的多个规律。
所以,《国富论》是一本难得的巨著,细心的拜读也实在是一种心灵深处的极大享受,也可以说,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它将起着指引的作用。
国富论读后感2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因此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因此,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知道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其分工而日渐进步。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在那里笔者注意到,亚当·斯密谈到的这种生产力分工中,分工得以进行的亚当一个必要条件是人们感到他从事这一份行业更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简单的讲,即他从业于此行业,必须有劳动剩余部分同大家交换。从那里,笔者联想到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亚当·当今社会青年择业的现实问题。据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折射出的择业观,咱们也许能得到一种正确的引导。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其中,职业的多种多样更是充分地佐证了这一点。职业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的多样性正体现了分工的精细程度。人们对职业的选取正是其对社会生产力分工的用心参与。与分工之初人们选取的目的一样,此刻,人们择业也是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满足生存的资料。类似的,现今人们择业也得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进行选取。这样,不仅仅有利于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这样说不免泛泛而谈,从而陷入泛泛论。咱们不妨假想,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擅长的领域:物理,那这天物理学的发展会是怎样一个局面,爱因斯坦”“爱因斯坦”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对于世人又是怎样一个名词。这一切让人不可想象,或许物理学较现今而言倒退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可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百余年,又或许没有根本性的差距,或者比现今更加进步。但是,有一点咱们能够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以确定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么在现今物理学中的是,如果爱因斯坦没有选取他所擅长的物理领域,那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就不存在这样一个近乎疯狂的名词“爱因斯坦”爱因斯坦的成就和他对世界的贡。献,这些种种无论对于爱因斯坦又无论是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献,这些种种无论是对于爱因斯坦又或者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伟大的成就便得益于其发展了自身擅长领域。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那里,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那便是被誉为诗仙的李白。众人皆知还有一个人或许更具有说服力李白在年少的是,李白在年少时一心想要考取功名,从而入朝为官。幸而李白最终未能了愿。正是这样,他得以在自我擅长的领域发展,造就了一代诗仙。这对于李白,对于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社会都是一种更好的结果。试想,如果李白顺利考取功名,并且顺利入得仕途,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那么依据李白的性格或许便会被埋没在滚滚仕途之中,整日蹉跎岁月。世上也就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没有“诗仙李白”一说。他所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就不复存在。而李白在文学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上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极其重要的。幸而李白发扬了他所擅长的一面。因此,择业对于一个人甚至整个社会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而根据分工论来择业尤为重要。
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亚当·择业尤为重要。以上是笔者从亚当·斯密《国富论》分工思想中感悟到的一丝拙见。诚然,从《国富论》中笔者还看到许多如星点般璀璨的思想,时时发人深思。这令笔者怀着更加崇敬之情,结束了这一次的旅程。
国富论读后感3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带给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带给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此刻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正因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礼貌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务必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礼貌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状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刻;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正因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因此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我劳动获得,一种透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我专心制作弓矢比自我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我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潜质即市场范围的制约。正因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我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正因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透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透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因此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此刻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我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能够满足自我的需求。他务必拿着自我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能够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主角,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代替。这是正因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透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必须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必须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务必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我(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一样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样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商品的自然价格就是一种商品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是按自然价格出售的。商品的市场价格就是商品通常卖出的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市场价格。市场上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他们的需求是有效需求,正因这种需求使得商品的出售可能实现。市场上任何一种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种商品的有效需求,那种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求的数量,他们当中有些人,宁愿支付高价格也不愿意得不到商品。于是竞争便在有效需求者之间发现,市场价格高于自然价格,价格上升程度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和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的大小。反之,如果市场上的供售量超过了这种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愿意支付自然价格的人,其中的一部分务必卖给出价较低的人,市场价格于是低于自然价格。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卖方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易腐的物品比耐久性商品在卖方之间竞争更大。市场价格虽然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是却不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自然价格,必然是工资,利润或者地租中某一方或全部都不能到达自然率。这样这三方肯定抽掉
一部分,使商品数量接近有效需要量,向自然价格靠近。自然竞争的市场价格一般都是卖方能承受的最低价格,垄断的市场价格都是有效需求者能承受的最高价格。
关于劳动工资和利润,如果一个人透过劳动不能获取养活自我,那他务必透过坑蒙拐骗来获取他活下去的必需品。因此在制定最低工资时务必要让劳动者能养活全家人。最高工资不是出现最富裕的社会,而是出此刻最快富裕的社会,也就财富增加最快的社会。在不断进步的社会资本具有较低的利润,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工资;在财富停滞的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利润,较低的工资;在即将衰退的社会,资本具有最高的利润,最低的工资。
国富论读后感4
我对经济学的认识向来笼统而宽泛,咱们说《国富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不如说他是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来的准确。通读《国富论》,斯密大致想告诉读者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致历史及其中的规律,并且告诉咱们要如何才能使得一个国家健康得走向富强。个人觉得,在《国富论》中是有一些贴合当时英国社会的问题,然而正如编者所说,这毕竟是3个多世纪前的作品了,毕竟会有一些对于现今世界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书中出现,然而读完《国富论》后,我还是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首先,社会分工导致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正因工人们能够更加熟练而专心地做某一件事情。然而斯密认为,人们在分工前,在各行业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是很小的,相反,practicemakesperfect,人们在社会分工才能上的不一样是分工的结果。因而我认为,从伦理学上说,不一样职业之间的歧视是不合理的,术业有专攻,要是在原始社会,不一样职业之间的差别也只是物物交换时交换的物品不一样罢了。另一方面,我本以为人们的天赋可能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比如有的人说我不钟爱学数学,不钟爱这个那个的,我分析个人经历及对周围人们行为的思考后认为,这些只但是是借口罢了。人们是不存在譬如“我学不好数学”的说法的。只但是是你在从事某项工作初期,是否有所成,是否得到褒奖,是否树立了足够的自信。当你得到认可后,一般状况下你会钟爱所从事的工作,从而更加多地练习,练习越多,越是精于之,渐渐地,便成为了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或是能手。反之则越发认为它枯燥无味,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渐渐便远离这一行了。卡耐基认为,人们在娱乐活动中和工作中都能得到乐趣,然而那些只能在娱乐中找到乐趣而无法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是可悲的,正因他将在生计中挣扎而并不愉悦。因此what ever you do,do it well.
斯密认为,社会要发展,市场就要广阔,市场要广阔,交通物流就必须要便利,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洞来填满人们不断提高的生产效率(或者说分工程度与交换价值)。
第二,此书给了我关于货币的一个新的认识,虽然还不全面,然而我却不由得对手中着看似理所当然的纸币的存在感到惊叹。
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每个人都想拿来交换的东西(不得不说,每个人内心对黄金发自内心的喜爱的确为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益处,且碰巧的是,黄金还很易于分割)。而纸币代替金银成为货币的方便之处在于纸币制造费用比铸币便宜且鉴别假币比鉴别黄金纯度简单。人们对纸币的信任,是建立在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上的,而这一信任的普遍达成从某方面说也是来之不易的。(参考资料:货币与信任——郑也夫)
第三,说到货币,咱们便不得不说财富。货币与财富是紧紧相关但却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财富是与消费这个动作紧密关联的,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也就是说,消费品,其实就是财富,一切能够被耗损成为垃圾的东西就是财富。换句话说,要是黄金除了当作货币没有任何作用(首饰饰品业)且不会耗损,那么采金业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就是零。然而就算是纸币会被耗损,因而货币就像是一个国家的消费品,一台汽车一样,国家要用它,因此造币业工人劳动生产的纸币可否认为是国家的消费品呢?但货币很定不是市场的消费品,因而货币只能代表购买力(在某种信任下),而不是财富。因此货币的价值,就应总是与国民生产的价值相匹配的,否则货币价值便会改变。
此外就是作者对发展国家的一些看法,物流通商业,做国内物流最能促进国家的发展,而帮其他国家做物流,商人只能得到的是资本利润,却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基于前应对财富的解释,咱们就应能够像这样明白,为什么像阿富汗,非洲,阿拉伯地区这样盛产钻石,金银以及石油的地方却很难发展为富足的国家,正因他们国内生产的可供消费的食物,布料是很有限的,国家超多收入来自少数产业,导致贫富悬殊大,社会总体进展缓慢,货物供不应求,超多依靠进口。
个人在书中的另一个体会是关于法律的,在说道法定最高利息时说道,制定过低的利息容易使大多数人作出违法行为,因而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保障大多数人的行为而限制少数人的行为。是故法律就应尊重客观规律制定才能有效执行。
书中一句话很有意思“每个人都在为自我所能支配的资本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虽然他主观上是利己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必然会把资本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方面。”这是否意味着这也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地方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作者对生产性劳动者明显有偏爱倾向,然而在现今社会,物质条件不断上升时服务也不失为另一种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因而我不认为女佣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她的服务对繁忙的商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它生产的价值也应用她的工资来衡量。(我很好奇GDP是怎样统计出来的,GDP与流通货币量是相匹配的吗?)
此时我发现,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是5门十分有关联的学科。
《国富论》博大精深,涉及政治经济学很多方面,很多部分我很难看懂,例子不足无法明白,故期望以后能在一些教材中对经济学有进一步的了解。那时再看国富论估计会明白更多其中对错。
国富论读后感5
《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在经济学界有近乎神的地位。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说法,至少300年内,人们都将在市场经济中生活,不会有人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推翻牛顿力学那样推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亚当﹒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理论学家,他也为这种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与准确的数字,确实做到了“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的治学态度,而这种治学态度正是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所缺少的态度。所以,熊彼得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立了基础。
斯密《国富论》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运用新兴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分工的理论,分析了劳动分工的决定因素,并进一步结合新兴古典分工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了不同经济实力的欠发达区域在不同的阶段如何选择最优分工网络,并借此分析了我国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缓慢的内在原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开篇就谈到了劳动分工。他认为劳动分工和市场竞争是国民财富增加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但经济学发展的一百多年间,市场竞争理论得到了极大丰富,而劳动分工理论却相对显得苍白。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利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复苏了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重要思想。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分工理论认为,劳动分工是通过制度安排而与交易费用相互决定的,即:由交易费用决定的制度安排决定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通过分工经济提高制度收益,并进而降低交易费用。作者给出了两个理论模型及其修正。
接着,作者证明了劳动分工理论中的三个重要命题。
命题1:劳动分工产生递增的规模报酬,是经济进步的源泉。
命题2:劳动分工依赖于劳动分工,没有任何外生优势的单纯分工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命题3:经济发展依赖于一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制度,在地理上表现为一个波浪式的推动过程。
另外,新兴古典分工理论证明,不同区域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应于不同的分工水平,产生不同的增长效果。因此,欠发达区域面对不同的人口规模、制度供给、交通条件,应选择不同的分工模式。作者据此将欠发达区域分成三类,并分析了各自的分工抉择。
区域模式1:人口较多、居住密集的欠发达区域
根据命题2,此类区域即便没有任何优越的资源禀赋或比较优势,依靠自身的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分工模式,也能实现经济进步。
作者认为,应将此类区域细分为若干个子区域,将相关产业分类聚集,发展“园区经济”,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专业化水平,进而产生产业簇群。
区域模式2:人口较多、居住分散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以中国中西部的农业大省为典型代表。因为多数居民都分布于广大农村,交通不便,相互之间贸易的交易费用很高,制度创新的成本更高,制度供给水平低下。当务之急是提高专业化水平,以便与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对接。
提高市场分工水平有两种途径。一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提高城市化水平,使人口更加集中,从而减少交易费用和制度创新成本。政府工作的重点是鼓励专业化的生产和服务,为个体私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命题1,政府即便是有意扶持某些产业,也应该是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选择以农产品为核心的分工网络。
二是融入临近区域的分工网络,即给发达区域“打工”。因为在经济发展初期或工业化前期,没有足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来支付交易费用和学习成本,也难以承受为集中人口而进行的城市化所需耗费。而此类区域劳力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可选择有资源禀赋或内生比较优势的临近区域,为其提供配套生产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有必要鼓励企业向专业化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加强企业之间的信息、要素的交流,提升企业家的管理素质。
区域模式3:人口较少的欠发达区域
此类区域人口较少,无论是否集中,从理论上讲都难以独立形成一个合意的分工网络。最重要的是提高本区域在某些方面的专业化水平,以便融入发达区域高水平的分工网络。在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经济环境得以改善后,在分工网络上可以逐步摆脱对地理交通条件的依赖,从而逐步与较高分工水平的其他区域进行贸易往来。在此过程中的政府应重点扶持有一定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并购、扩张,带动其他企业形成连锁效应和学习效应。
《国富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亚当﹒斯密把人的自利心与公利心做了和谐的统一,让我们知道了自利与公利并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有利于整体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自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着人们做出有利于社会与个人的最佳选择,没有任何政府与个人会代替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如要取代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必会带来混乱。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什么呢?斯密虽然没有直接表达,但是全书已经告诉我们,那只“看不见的手”正是人类的利己之心。
国富论读后感6
《国富论》,被称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今年寒假,我阅读了斯密先生的《国富论》。
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仍然看不到商业的发展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在这个时候,先知诞生了,他不是救世主耶稣,也不是佛祖释迦牟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活生生的人,一个在海关任职的专员,而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大英帝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
劳动分工思想,分工思想我们最早上在高中学政治时期提到的社会三次大分工,到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类社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中期的原始农业与原始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发生在奴隶社会中期的农业和手工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当时的英国所处的时代,商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促进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些思想虽然都是马克思具体提出的,而这些思想的雏形却是亚当。斯密的提出。
剩余价值论,这似乎又是马克思提出的,而这也是亚当。斯密最先提出的,不过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亚当。斯密站在资本家的角度,提出了利润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积累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资本家们就会越来越富有,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因此而积累大量的财富而称霸世界。马克思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就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工人们站起来,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
阶级论,首次提出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之间相互矛盾却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地主为了取得高额利润而抬高地租,资产阶级又要为了减少成本和提高利润而与地主讨价还价和降低工人工资或提高工人劳动时间。而工人的目的就是少干点活以及提高自己的工资而与资本家进行交涉,甚至罢工与暴力革命。这生产关系的三环一环套一环,缺一不可。其实这个思想在我国的现实社会也是有很大的意义,我国最大的地主就是国家,因为土地是国有的,在可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国家不得不将地租抬高,卖给有竞争力的房地产商,而代表资本家的房地产商为了支付高额的地租而抬高房价,而作为类似于三环中工人阶级的消费者,就要和房地产商讨价还价,甚至不断变幻东家,以取得符合自己经济实力的住处。而在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担忧的时候,国家又要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下条文说如果房价再不下调,就对城市一二把手进行惩办。所以说,三环之中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互相影响,这种思想用在今天,用在中国也是完全适宜的。
此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我要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费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务,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斯密死后,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他关于利己的人受"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作为市场经济千古不变的基本原则,却把《道德情操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市场经济缺少了道德,引发了许多罪恶,在个别地方甚至成为灾难。
所以,作为经济学的著作,至今仍具有非常广泛的经济学价值。
国富论读后感7
我利用寒假时刻阅读了由有“现代经济学之父”美誉的亚当。斯密著作的《国富论》,觉得《国富论》真的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之前我领悟马克思理论时,马克思认为:工人每一天的劳动一部分是必要劳动,这是工人的酬劳,是供工人维持自我和家庭生活的;而另一部分劳动是剩余劳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这部分是资本家资本积累的源泉,资本家正是透过不断的增加生产剩余劳动的时刻加大对工人的剥削。其实我当初在领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候,会有这么一种思考:工人们生产商品的劳动获得了工资,那么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也监督和指挥工人的劳动不是也就应获得必须数量的报酬吗?之后看了《国富论》,其中亚当·斯密认为:工人在原料增加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支付他们的工资,一部分支付雇主们的利润,这部分又可细分为资本的利润和地租。资本的利润可假想为支付资本家的某种特殊的劳动即付给监督和指挥工人劳动的工资的别名,而地租呢作为资本家所垫支的原料和空间等资本的报酬。我觉得资本家在付出自我的劳动同时就应获得报酬,但是所站的立场不一样(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获得多少就会因个人的私利心,从而会出现偏移。而在地租这个问题又会涉及到土地是否私有,与国家的制度有关。我知道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富论》中的理论所支持的阶级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个不一样的阶级,因此他们的观点也很难决定孰对孰错。所站的阶级不一样,自然所持有的观点就会不一样。
看了《国富论》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就应是政治经济学部分。在国富论中重点说了两种富国裕民的政治经济体系:重商主义体系和重农主义体系。重农主义是把土地看做国家收入主要来源的一种政治学体系。为了增进农业重视农业发展,并主张限制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最后往往作用与目的背道而驰。在封建中国,曾长时刻实行重农抑商,实行海禁,闭关锁国,禁止商业发展,最后到了清朝农业也落后,几乎百业俱废的地步。而重商主义则鼓励制造和对外贸易多于农业。该部分就花了大篇幅说了商业主义和重农主义。
随着国际上的全球化趋势,了解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对于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一开始一国会担心自我国家的金银会外流,会发行一些禁令极力阻止贸易。但是这些禁令并不能完全阻止金银外流,当一个国家输入金银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时,它在该国内的价值就会降低;若邻国的金银量低于有效需求,它的价值就会升高。这样就算有严厉的法律禁令,高利润也不能禁止金银从该国输入邻国。还有只有增强对对金银数量的使用,使依靠它得以流通,经营和制造的消费品增加,才会增加金银的数量。就如一个家庭,如果他们把家里日常开支剩余的金银都储存起来(那里不包括那种能够升值的银行储存),不做任何的投资,那么你的金银还是这么多,不会无端端地增加。但是你用作投资的话,还有能够增值的可能。一个家庭如此,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不用闲置金银必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法律也阻止不了金银被立即运出国门。我想也是正因这样才出现了咱们此刻的这个国际经济贸易行业!在商业主义国家,他们有两条原则:财富由金银构成;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透过贸易差额才能输入金银。
因此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就成为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咱们国家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也是如此。中国也采用了高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以及退税,奖励等措施来鼓励出口,使得从为止,对外贸易一向持续着顺差,虽然以为基点出现了贸易顺差急降,但是之后又持续了一个平稳的状态。亚当·斯密在限制进口的一般措施上做了探究,认为也不是国内能生产的商品都要限制进口。事实上采取高关税或绝对禁止手段对从国外进口的国内商品进行限制,在必须程度上能够保证国内生产这种商品在国内市场的垄断。例如不从外国进口玉米的话,中国自我生产的玉米就能够完全垄断中国市场。本国垄断确实能鼓励本国的一些产业的发展。但是这不是绝对有利的,当这个产业的优势不如其他国家时,进口该产品就比国内生产更明智。就算花精力把该产业提到跟其他国一样的优势,正因所投入产业中的资本和劳动是有限,这样做就会使这些资本和劳动不能朝着最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向这种优势是徒劳的,不如选取进口该商品。这就好像是一个木匠,虽然他自我会做衣服但是他做衣服的熟悉程度绝对没有专业的裁缝好,与其把这部分力气功夫放在做衣服上,不如更好地利用这部分力气,把它用到最有利的用途上,用在做木工上,这样木匠反而会收获更多。
他还发现对来自贸易差额认为凡对与我不利的国家的各种商品进口都实施限制的做法无论是根据重商主义还是其他原则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在其中有一个与贸易差额不一样的但关乎国家盛衰的差额—年生产与年消费差额,即使在贸易差额不利于一个国家,生产与消费差额仍可有利于这个国家,使这个国家的实际财富即土地和劳动年产物大大地增加。另外退税,奖金,通商条约,建立殖民地等能大大地鼓励出口,从而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益处。
在读《国富论》的时候,咱们也不就应过于坚信名人的权威,就应抱着一种探索的态度去细读。在《国富论》中就出现经济学中这样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透过交换能够得到超多的其他商品。亚当。斯密认为商品的价格和价值是由它的稀缺性决定的,事实上商品的价格是由需求跟供应共同决定的。虽然《国富论》中有些观点理论存在错误,争议,但是它对经济理论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经济学领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起了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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